[整理]上海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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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办法

(2009年12月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22号公布)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加强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保障运营安全,维护乘客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上海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轨道交通的运营安全保障及其相关管理活动。

第三条(监管部门)

市安全生产监督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轨道交通运营安全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办法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监督管理,其所属的市运输管理机构负责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日常监督工作。

市发展改革、建设、公安等行政管理部门及各区(县)人民政府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办法。

第四条(运营单位)

轨道交通线路运营单位(以下简称运营单位)应当做好其运营范围内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建立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控制体系,制定运营安全规章制度,落实安全责任,保证轨道交通运营安全。

第二章安全设施与保护区管理

第五条(建设单位的运营安全要求)

轨道交通项目建设单位(以下简称建设单位)在进行工程项目建设时,应当同步建设轨道交通安全监测和施救保障系统,并确保系统功能符合运营安全的需要。

轨道交通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将轨道交通线路竣工总平面布

置图报市运输管理机构备案。

第六条(安全设施)

运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轨道交通安全设施、设备规范标准,在车站、车厢内设置以下安全设施、设备:

(一)报警、灭火、逃生、防汛、防爆、紧急疏散照明、应急通讯、应急诱导系统等应急设施、设备;

(二)安全、消防、人员疏散导向等标志;

(三)视频安全监控系统。

紧急情况下需要乘客操作的安全设施、设备,应当醒目地标明使用条件和操作方法。

第七条(设施维护和整改)

运营单位应当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维护和检测,并按照国家《地铁运营安全评价标准》的要求进行安全性评价, 保证设施、设备的正常完好。

安全设施、设备规范标准发生变化的,运营单位应当及时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调整。

安全设施、设备无法满足运营安全实际需要的,运营单位应当根据市运输管理机构的要求,及时对现有安全设施、设备进行整改。

第八条(安全保护区)

轨道交通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后,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划定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的具体范围,并告知规划、房屋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

在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范围内进行《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的作业内容的,规划、房屋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告知相关作业单位向市运输管理机构办理安全保护区审批手续。

第九条(安全保护区内的作业管理)

轨道交通工程建设项目取得施工许可证后,建设单位应当对该轨道交通工程划定的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实施安全管理。

作业单位应当按照经市运输管理机构审批同意的作业方案确定的时间进行施工,并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作业单位未按照作业方案确定的施工期限开

工的,应当重新向市运输管理机构办理作业方案的审批手续。

建设单位或者运营单位应当对作业单位在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内的施工制定安全监督方案,并对施工的安全性进行日常监督。

第十条(安全保护区外的施工管理)

在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外进行建设工程施工,其工程施工机械可能跨越或者触及轨道交通地面车站、高架车站及其线路轨道的,施工单位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不得影响轨道交通运营安全,并在施工前书面告知运营单位。

运营单位应当派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施工单位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或者施工过程中出现可能危及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情况的,运营单位应当要求施工单位立即停止施工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同时报告市运输管理机构。

第三章安全运营管理

第十一条(基本运营条件认定)

轨道交通工程竣工后需要投入试运营的,运营单位应当向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基本运营条件认定,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运营单位提出申请后的30个工作日内,组织基本运营条件认定。

轨道交通工程符合基本运营条件的,经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投入试运营;不符合基本运营条件的,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将相关问题告知建设单位或者运营单位,并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

本市轨道交通基本运营条件的具体规范,由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市发展改革、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制定。

第十二条(从业要求)

运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考核,确保从业人员具备相应的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

运营单位列车驾驶员应当进行不少于5000公里驾驶里程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调度员、行车值班员应当进行不少于300小时操作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十三条(工作人员安全职责)

运营单位车站工作人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维护车站内秩序,引导乘客有序乘车;

(二)发生险情时,及时引导乘客疏散;

(三)劝阻、制止可能导致危险发生的行为,对劝阻、制止无效的,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四)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报告。

运营单位列车驾驶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遵守列车驾驶安全操作规程;

(二)查看乘客上下列车情况,确保站台屏蔽门(安全隔离门)和列车车门安全开启和关闭。

第十四条(乘客要求)

乘客除遵守《条例》以及《轨道交通乘客守则》等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携带超过规定体积标准的物品进站、乘车;

(二)不得携带自行车(含折叠式自行车)进站、乘车;

(三)不得携带猫、狗等宠物进站、乘车;

(四)不得在车站、车厢内使用滑板、溜冰鞋等器材。

运营单位应当加强对乘车秩序的管理。对违反前款规定的乘客,运营单位可以拒绝其进站、乘车。乘客拒不接受的,运营单位可以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第十五条(安全检查)

禁止乘客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放射性、有腐蚀性以及其他有可能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危险物品进站、乘车。具体危险物品目录和样式,由运营单位按照规定,在车站内通过张贴、陈列等方式予以公告。

运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在车站内设置安全检查设施、设备,配备受过专业培训的安全检查人员,并按照规定对乘客携带的物品进行安全检查。

乘客应当接受和配合安全检查;拒不接受、配合安全检查的,运营单位应当拒绝其进站、乘车。

运营单位在安全检查中发现有危险物品的,应当立即采取防止危险发生的安全措施,并按照规定及时报告公安部门。

安全检查人员实施安全检查时,应当佩带安全检查证;未佩带安全检查证实施检查的,乘客有权拒绝检查。

乘客以外的其他人员进站、乘车的,应当遵守本条规定。

第十六条(广告设施、商业网点的管理)

在车站内设置的广告设施和商业网点不得影响轨道交通运营安全。

除轨道交通车站规划布局方案确定设置的商业网点和设置在站台的自动售货机外,禁止在车站出入口、站台及通道设置商业网点。

运营单位应当加强对广告设施、商业网点的安全检查。广告设施、商业网点使用的材质应当采用难燃材料,并符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规范的规定。

除紧急情况外,广告设施、商业网点应当在轨道交通非运营期间进行设置或者维护。

第十七条(改扩建停运)

轨道交通进行改建、扩建或者设施改造,需要暂停轨道交通运营或者缩短运营时间的,运营单位应当制订安全防护方案并报市运输管理机构备案。运营单位应当在暂停轨道交通运营或者缩短运营时间10天前,通过车站及列车广播系统、告示以及媒体等方式向乘客履行告知义务。

轨道交通暂停运营或者缩短运营时间的,市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做好安排和调度工作,确保乘客出行安全和便利。

第十八条(检查整改)

运营单位应当加强对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检查,及时消除运营安全隐患;难以及时消除的,运营单位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制订专项整改方案。

运营单位应当将安全防护措施以及专项整改方案报市运输管理机构备案。

第十九条(委托管理)

运营单位将涉及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管理项目或者设施、设备委托给其他单位管理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

运营单位应当对运营安全工作进行统一协调,并承担安全责任。

第二十条(监督检查)

市安全生产监督、交通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对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市安全生产监督、交通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执法人员实施检查时,应当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做好书面记录。

执法人员实施检查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不得影响轨道交通正常运营。第四章应急和事故处理

第二十一条(应急预案的编制)

市安全生产监督、交通、公安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编制本部门的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市政府批准。

运营单位应当根据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本单位的具体应急预案,并报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十二条(应急处置)

轨道交通发生突发事件达到启动应急预案条件的,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和运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本市以及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处置突发事件。

突发事件处置完毕后,运营单位应当对涉及的轨道交通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性检查,确保设施、设备保持完好。

第二十三条(事故处置)

运营单位应当合理设置事故救援点和配备救援人员。

轨道交通运营发生安全事故的,运营单位应当按照轨道交通运营安全事故处置的要求,立即组织抢救,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安全事故影响轨道交通运营的,运营单位应当通过车站及列车广播系统、告示或者媒体等方式及时告知乘客相关运营信息,做好乘客的疏散、转移工作。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赶赴事故现场进行处置,尽快恢复轨道交通的正常运营。

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事故处置规定,由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制定。

第二十四条(限制客流量及停止运营)

发生轨道交通客流量激增等危及运营安全的情况时,运营单位可以采取限制客流量的临时措施,确保运营安全。

采取限制客流量的措施无法保证运营安全时,运营单位可以停止轨道交通部分区段或者全线的运营,并应当立即报告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

运营单位采取限制客流量或者停止运营措施的,应当同时通过车站及列车广

播系统、告示或者媒体等方式向乘客履行告知义务;轨道交通无法及时恢复正常运营的,运营单位应当为乘客出具延误证明,告知票款退还或者车票延期等注意事项,并做好乘客的疏散工作。

第二十五条(信息报告)

轨道交通运行发生15分钟以上延误情形的,运营单位应当立即报告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并在恢复运行后3日内将延误原因及处置情况书面报告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对建设单位的处罚)

建设单位违反本办法第五条第二款规定,未按照要求履行备案义务的,由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七条(对运营单位的处罚)

对运营单位违反本办法的行为,由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违反本办法第六条或者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未按照要求设置安全设施或者事故救援点及救援人员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未按照要求履行安全职责的,给予警告,并处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未按照要求设置、维护广告设施、商业网点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第一款或者第二十五条规定,未按照要求履行告知或者报告义务的,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五)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未按照要求履行安全检查义务或者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制订专项整改方案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八条(对施工单位的处罚)

施工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未按照要求进行施工,影响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由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万元

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九条(委托处罚)

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委托市交通行政执法机构实施本办法规定的由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实施的行政处罚。

第三十条(其他处罚)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条例》或者其他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由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其规定处罚。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参照执行)

磁悬浮交通的运营安全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二条(施行日期)

本办法自2010年3月1日起施行。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试题及答案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试题 试题范围:全册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材使用教:城版社交通出社:人民出版版次:第 2 版 一、单项选择题 1、()是指在生产活动中,由于人们受到科学知识和技术力量的 限制,或者由于认识上的局限,而客观存在的可能对系统造成损失的不安全行为或不安全状态。 A.安全 B.危险 C. 隐患 D.事故 2、严抓隐患整改,按照“五个落实”,即任务落实、人员落实、()、质量落实、时间落实,按期整改完成。 A.设备落实 B.经费落实 C.数量落实 D.环境落实 3、行车安全是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部分。 次要D.A.核心C.主要B.重要 )以上轨枕螺旋。4、线路改道时,不得连续松开( 根根D.2 A.5 根根C.3 B.4 )在发生火灾、事故或恐怖活动的情况下,5、城市轨道交通( 是进行应急处理、抢险救灾和反恐的主要手段。 A.消防系统 B.供电系统 C.环控系统 D.通信系统 )消防安6、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的法人代表每月至少召开( 全工作会议。 四次三次D.A.两次B. 一次C.

)是应急活动的最基本7、(原则。 公众动员C.B.分级响应A.属地为主D.统一指挥 8)。、安全生产规章分为部门规章和( 经济规章机构规章A.国家政府规章B. D.地方政府规章C. 示可接受。),表、地铁运营系统基础安全评价总分是(9 A.85~95 B.80~90 C.80~95 D.75~85 )是城市轨道交通的、(10主要技术装备之一,是行车的基础。 它的作用是引导机车车辆运行,直接承受由车轮传来的载荷,并把它传给路基。 A.线路 B.钢轨 C.轨枕 D.道岔 二、多项选择题 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以著名的戴明管理思想,即“戴明模式”或称为PDCA 模型为基础。一个组织的活动可分为:()四个 相互联系的环节来实现,通过此类方式可有效改善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绩效。 A.计划 B.行动 C.控制 D.检查 E.改进 )、蓝2、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的预警由高到低可分为红色、( 色四个级别。 黑色B. 橙色A.绿色黄色E.D. C.紫色 3、城市轨道交通排水系统包括()。 水龙头废水系统B. A. C. 污水系统 防灾报警雨水系统D.E.

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管理规定

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 管理规定 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保证城市轨道交通正常、安全运营,维护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秩序,保障乘客和城市轨道交通运营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的运营及相关的管理活动。 第三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市轨道交通的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轨道交通的监督管理工作。 城市人民政府城市轨道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轨道交通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运营管理

第四条城市人民政府城市轨道交通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行政许可法》以及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的有关规定,依法确定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 第五条新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竣工后,应当进行工程初验;初验合格的,可以进行试运行;试运行合格,并具备基本运营条件的,可以进行试运营。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竣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验收,并报有关部门备案。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正式运营。 安全设施不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新建、改建、扩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不得投入运营。 第六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特许经营协议,制定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规则和设施保养维护办法,保证城市轨道交通的正常、安全运营。 第七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执行价格主管部门依法确定的票价,不得擅自调整。

第八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为乘客提供安全便捷的客运服务,保证车站、车厢整洁,出入口、通道畅通,保持安全、消防、疏散导向等标志醒目。 第九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工作人员应当佩戴标志、态度文明、服务规范。驾驶员、调度员、行车值班员等岗位的工作人员应当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在车站配备急救箱,车站工作人员应当掌握必要的急救知识和技能。 第十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过程中发生故障而影响运行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及时组织乘客疏散,并尽快排除故障,恢复运行。一时无法恢复运行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及时报告城市人民政府城市轨道交通主管部门。 第十一条城市轨道交通因故不能正常运行的,乘客有权持有效车票要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按照单程票价退还票款。 第十二条禁止下列危害城市轨道交通正常运营的行为: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范

一、应急抢险事件的组成和等级 为了有效处置轨道交通运营各类突发事件,依据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影响力大小、人员及财产损失等情况,由高到低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四个级别。 特别重大突发事件 在轨道交通运营线路、车站内发生的爆炸、化学恐怖袭击、火灾、列车脱轨、撞车等,或因车辆、设备、设施故障,停电、断电,地震等自然灾害原因,中断运营或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的紧急情况,造成(可能造成)下列情形之一:①死亡30人以上;②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经济损失特别重大。 特大突发事件 1、轨道交通发生爆炸、化学恐怖袭击等人为破坏事件; 2、发生二级以上火灾(被困人数500人以上)事件; 3、因车辆、设备、设施故障,全线、大面积停电、断电,地震等自然灾害原因,发生列车在运营正线上脱轨、撞车、运营中断等,造成(可能造成)下列情形之一:①死亡10-29人,或死伤50人以上;②轨道交通运营中断6小时以上;③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 重大突发事件 1、轨道交通发生三级火灾(被困人数500人以下); 2、因车辆、设备、设施故障,两个车站以上及其区间断电,地震等自然灾害原因,发生列车在运营线路上脱轨、撞车、运营中断等,造成(可能造成)下列情形之一:①死亡3-9人,或死伤10-49人;②轨道交通运营中断3-6小时;③直接经济损失100-500万元。 一般突发事件 因车辆、设备、设施故障,地震等自然灾害,发生列车在运营线路上脱轨、

撞车、运营中断等,地铁运营部门有能力处理和控制的突发事件,造成(可能造成)下列情形之一:①、死亡1-2人,或死伤10人以下;②、轨道交通运营中断3小时以内;③、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 二、应急抢险组织机构 拥有轨道交通的城市应设立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应急指挥组,由市政府主管领导任组长,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市政府新闻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市政管委、市卫生局等部门和单位领导担任市应急指挥组副组长。 相关区、县政府、武警部队、市公安局消防局、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市运输管理局、市地铁运营部门、市公交总部门、供电部门、电信部门等单位为市应急指挥组成员单位。 三、应急抢险工作机制 四、应急抢险工作程序 特别重大、特大突发事件 当轨道交通发生特别重大、特大突发事件时,地铁运营部门应立即将简要情况向有关专业部门报警,并在迅速核实初步情况后,立即上报市交通委同时直接报市政府,市交通委接到报告后立即迅速通知市应急指挥组及各副组长单位和有关成员单位赶赴现场。地铁运营部门应随时向市应急指挥组报告突发事件的后续情况。 重大突发事件 当轨道交通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地铁运营部门应立即将突发事件的性质和现场情况向有关专业部门报警,并在迅速核实初步情况后,立即上报市交通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总复习试题(二)及答案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总复习试题(二) 一、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 20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40 分。在每小题给出的五个选项中,有二至五个是符合题意的,把你所选的选项前面的字母填在题后的括号内。全部选对该小题得满分,少选、多选、错选、不选该小题均为0分。) 1、按路权的不同可将轨道交通分为()系统。 A开放式B全封闭C自由式D半封闭E固定式 2、城市轨道交通车站服务乘客的设备、设施主要有:导乘系统、火灾防护系统、()等。 A车站屏蔽门系统B广播系统C售检票系统 D照明系统E车站机电设备自控系统 3、城市轨道交通供电系统的控制方式有() A就地控制B设备控制C集中控制D车站控制室遥控E分散控制 4、城市交通需求的特点() A广泛性B普遍性C派生性D时间性E空间性 5、客流的影响因素有() A城市发展规模B城市经济水平C相关产业因素 D自然气候条件E城市发展速度 6、客流调查统计指标中有关乘客人数的统计指标有() A分时各站上车人数B全日各站下车人数C分时各站换乘人数 D全日各站换乘人数E全线高峰小时乘客人数 7、以下哪些项是城市轨道交通导向标志的特征?() A醒目性B区别性C简单便利 D以人为本的理念E美观性 8、乘客在列车旅行过程中的需求有() A列车运行平稳B车内不拥挤C整洁舒适; D能随时了解列车的运行情况E能随时了解列车的到站等信息 9、轨道交通车站的管理包括() A排班制度和会议制度B信息汇报制度C巡视和考评制度 D钥匙和文件管理制度 E 车站控制室管理制度 10、应急预案的特征有() A完整规范化B网络管理化C简洁高效化 D复杂多变化E仿真检验化

11、城市轨道交通网络成型的基本条件是() A 三条以上独立运行的轨道交通线路 B两条以上独立运行的轨道交通线路 C各独立运行线路有至少一个换乘车站 D各独立运行线路有至少两个换乘车站 E四条以上独立运行的轨道交通线路 12、()并称为轨道的三大薄弱环节。 A 道岔 B 曲线C道床D钢轨E接头 13、轨道几何形位的基本要素有() A轨距B水平C垂直D高低E轨向14、城市轨道交通停车场线路有()等种类的。 A停车线B检修线C出入场线D正线E试车线15、车钩缓冲装置的类型有() A全自动车钩B智能车钩C半永久车钩D 半自动车钩E人工车钩16、调度电话子系统有()的功能。 A通话B选叫C视频D会议E录音17、以下哪些区间闭塞方式不属于固定闭塞方式?() A人工闭塞B半自动闭塞C自动闭塞D准移动闭塞E移动闭塞18、下列哪几种折返方式属于站后折返?() A B C

长沙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最终版)

长沙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 (2012年8月29日长沙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2012年9月27日湖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批准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规划与用地管理 第三章资金保障与综合开发管理 第四章建设管理 第五章运营管理 第六章安全保护区管理 第七章应急管理 第八章法律责任 第九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轨道交通发展,加强轨道交通管理,保障轨道交通建设的顺利进行和安全运营,维护乘客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轨道交通的规划、建设、运营及其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轨道交通,是指本市行政区域内由市人民政府组 1

织建设的,为公众出行提供服务的城市轨道公共客运系统。 第三条轨道交通应当遵循政府主导、统筹规划、优先发展、安全便捷、规范运营的原则。 轨道交通属于市政公用事业,实行企业化经营。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轨道交通工作的领导,统筹协调轨道交通规划、建设、运营及其相关管理活动涉及的重大事项。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轨道交通建设的管理,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轨道交通运营的管理。 市发展和改革、财政、城乡规划、国土资源、公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审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国家安全、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环境保护、物价、人民防空等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轨道交通的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轨道交通沿线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市人民政府规定,在资金、土地、建设、安全管理等方面配合做好轨道交通建设、运营相关工作。 第五条轨道交通建设单位、运营单位由市人民政府依法确定。 轨道交通建设单位、运营单位应当履行市政公用事业的社会责任,负责轨道交通建设、运营范围内的日常工作。 轨道交通运营单位依照本条例的授权实施相关行政处罚。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确定专门机构负责行政执法工作。执法人员依照《湖南省行政执法条例》规定的条件任用。 第六条电力、通信、供水等相关单位,应当优先保证轨道2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规定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规定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编制目的】为规范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保障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维护乘客和运营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城市轨道交通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的运营及相关管理活动。 第三条【基本原则】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应当遵循以人为本、安全可靠、便捷舒适、统筹协作的原则。 第四条【管理职责】交通运输部负责指导全国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工作。 城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城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城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运营安全前期防控 第五条【规划衔接】编制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和建设

规划应当征求城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意见。城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综合考虑城市轨道交通客流需求、运营安全保障等因素,对线网架构、换乘枢纽规划、线路建设时序、线网综合应急指挥系统等提出意见。 第六条【安全专篇】城市轨道交通线路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中应当编制运营安全专篇。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应当征求城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意见。 第七条【配套设施】在编制城市轨道交通线路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时,应当统筹考虑城市轨道交通公共安全防范、消防、与其他交通方式衔接、无障碍交通需要,根据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规划设计相关设施。相关设施的布局、规模等应当与需求相适应,并与车站统一规划、同期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第八条【设施设备选型】城市轨道交通线路的车辆、信号、自动售检票等设施设备选型应当统筹考虑与线网中其他线路设施设备的相互兼容和统一,以降低安全风险,确保运营可靠,提高运营效率效益。 第九条【运营单位条件】从事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的,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一)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二)具有健全的行车管理、客运管理、设施设备管理、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课程标准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课程标准模板 课程编码: 520304 课程类别:职业基础课 学时:64 适用专业:三年制高职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 一、前言 1、课程性质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课程是运营管理专业的专业课程之一,全面传授运营管理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与操作方法。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是运输专业、城市轨道交通信号专业的学生必须了解与掌握的一项重要业务技能。本课程以理论教学为基础,并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教材与最新研究成果相结合、教师与业界精英结合、传统教学手段与现代教育技术应用相结合等原则,着力提高教学效果。课程通过理论教学、实践性教学和理论知识的拓展提高,加上课堂讨论、课外练习、小组研究,使学生掌握城市轨道交通的信号系统与通信系统的相关知识,能够对城规交通的运营管理有较全面的了解和把握,并能够熟练运用所学知识确保列车的运行安全和行车效率,为将来从事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指挥和管理设备维护等工作提供知识保障。 2、课程容及教学设计思路 第一章城市轨道交通的运营和发展 本章课时:6课时 教学容 一、概述 二、世界轨道交通的发展概况 三、国城市轨道交通 四、城市轨道交通系统运营特征 五、中国城市轨道交通的发展规划

教学要求: 通过本章学习,学生需要了解中国城市轨道交通的发展历史,了解专业技术发展的最新动态。 第二章城市轨道交通系统设备 本章课时:6课时 教学容: 一、列车运行设备 二、客运服务设备 三、其他设备 教学要求: 1、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各种常用轨道交通设备的特点;掌握轨道交通设备的类型与原理。 2、使学生知道怎样能确保轨道交通设备可靠有效的工作。 第三章客运计划 本章课时:8课时 教学容: 一、客流计划 二、全日行车计划 三、车辆运用计划 四、列车开行方案 教学要求: 1、通过本章学习了解客流、客流计划、行车计划等相关概念。 2、通过本章学习掌握我国城市轨道交通中全日行车计划编制方法及列车开行 方案。 第四章列车运行图 本章课时:4理论课时+6个实践课时 教学容: 一、列车运行图的基本概念 二、列车运行图的图解表示与分类 三、列车运行图的要素 四、列车运行图的编制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期末考试题A

北京市商业学校2015至2016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考试试卷(A卷) 考试科目: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适用专业: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适用班级:14交通(3)(4)班 专业:班级:姓名:学号: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20分,每题只有一个选项正确) 1.列车回场应动车至()处,将车载电台转换至“车辆段”模式。 A 停车线 B 试车线 C 转换轨 D 正线 2.我国地铁线路目前采用的列车供电电压是()。 A 1500V B 1100V C 500V D 750V和1500v 3.发现列车晚点,行车调度员以下做法错误的是()。 A 调整时刻表 B 缩短停站时间 C 通知列车加快速度 D 扣除驾驶员工资 4.当行车值班员(综控员)在值岗时突感身体不适,可由()代其值岗。 A 安全员 B 值班站长 C票务员 D 客运值班员(督导员) 5.以下属于电力调度员的工作的是()。 A 维修地铁供电 B监控SCADA系统 C 接触网去除异物 D 判断列车故障 6.我国轨道交通采用的电压形式是()。 A 直流电 B 交流电 C 交直混合电 D 变交电压 7.运营调度的设备主要包括以下哪个()。 A 模拟屏 B 道岔摇把 C 车载电台 D 手信号旗 8.下列不属于车站站台形式的是()。 A 侧式站台 B 岛式站台 C 侧岛混合站台 D 曲式站台 9.哪个不属于站务员岗位()。 A 站台岗 B站厅岗 C 售票岗 D 综控岗 10.售票员在售票过程中需要()收()付。 A 边边 B 唱唱 C 少多 D 多少

11.作为地铁运营人员,为了交接班准备无误,应当提前()分钟到达并签到。 A 10 B 15 C 30 D 5 12.某车站发生地震、毒气事件,行车调度员应命令车站()。 A 向外疏散乘客 B 立即逃跑 C 拨打119报警 D 等待救援 13.以下属于站台职责的是()。 A 列车折返时的清人工作 B进行站厅客流组织 C 处理票务的重要岗位 D 车辆巡查工作 14.列车在正线停放时,司机动车前必须与()联系,得到允许后方可动车。 A 站长 B 经理 C 行车调度员 D 乘务督导员 15.电动列车司机班前()小时禁止饮酒。 A 5 B 12 C 24 D 8 16.当天运营结束,将出入口关闭后,夜间督导员的工作有()。 A 结算票款 B 为施工人员开端门 C睡觉 D 关闭车站照明 17.列车进站时,司机必须加强了望,以下不属于了望职责范畴的是()。 A 关注站台乘客状态 B 观察是否有异物侵入限界 C 发现异常,及时停车 D 观察是否有站务人员 18.列车库内的运行速度为()KM/H。 A 5 B 10 C 15 D 25 19.末班车到达车站前,站务工作人员应提前关闭()。 A 出入口 B 售票设备 C 出站闸机 D 广播 20.下面哪些处于站务部门岗位的是()。 A 行车调度员 B 行车值班员 C 电力调度员 D 乘务管理员 二、填空题(每空1分,共30分,将正确答案填在横线上) 、、操作三种正常控制模式。 2. 、、 3.环控调度员所监控的系统包括、、 、、、。 4.运营调度包括、、、

轨道交通安全运营条例(带答案解析版)

《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题库 一、单选题: 1. 《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规定,(C)应当加强对轨道交通运营安全工作的领导。 A.国务院 B.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C.市人民政府 D.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 2. 轨道交通运营单位依法承担(D)责任,为乘客提供安全便捷的服务。 A.轨道交通运输管理 B.轨道交通乘客出行保障 C.轨道交通治安保障 D.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 3. 新建轨道交通项目的单位,应当在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中编制运营安全专篇。(A)在审批时应当征求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对运营安全专篇的意见,并将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纳入到审批意见中。 A.市发展改革、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B.市建设管理行政主管部门 C.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D.区县人民政府 4. 不属于危害轨道交通设备设施安全的行为(A)。 A.乘客在车厢内饮食 B.损坏隧道、轨道、路基、高架、护栏护网等设施 C.损坏车辆或者干扰车辆正常运行 D.损坏或者干扰自动售检票系统、视频监控设备等 5. (A)、运营单位及相关社会组织应当开展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教育和宣传,提高社会公众安全意识。 A.政府有关部门 B.轨道交通产权单位

C.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 D.市文化局 6. 在车站、车厢内乞讨、卖艺,运营单位有权制止,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警告,并可处(A)罚款。 A.50元以上1000元以下 B.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 C.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 D.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 7. 地面车站和地面线路、高架车站和高架线路结构、车辆基地用地范围外边线(A)为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 A.外侧30米内 B.外侧40米内 C.外侧50米内 D.外侧60米内 8. 社会公众应当自觉遵守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规定,有权(C)危害运营安全的行为。 A.制止、举报 B.劝阻、投诉 C.投诉、举报 D.劝阻、制止 9. 出入口、通风亭、冷却塔、主变电所和残疾人直升电梯等建筑物、构筑物结构外边线(A)为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 A.外侧10米内 B.外侧20米内 C.外侧30米内 D.外侧40米内 10. 新建、改建轨道交通项目的规划、设计应当符合(D),遵循适度超前原则,满足轨道交通发展中的运营安全需求。 A.规划标准和设计标准 B.改建规范和建设标准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规定 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保证城市轨道交通正常、安全运营,维护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秩序,保障乘客和城市轨道交通运营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的运营及相关的管理活动。 第三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市轨道交通的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轨道交通的监督管理工作。 城市人民政府城市轨道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轨道交通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运营管理 第四条城市人民政府城市轨道交通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行政许可法》以及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的有关规定,依法确定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 第五条新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竣工后,应当进行工程初验;初验合格的,可以进行试运行;试运行合格,并具备基本运营条件的,可以进行试运营。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竣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验收,并报有关部门备案。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正式运营。 安全设施不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新建、改建、扩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不得投入运营。 第六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特许经营协议,制定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规则和设施保养维护办法,保证城市轨道交通的正常、安全运营。

第七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执行价格主管部门依法确定的票价,不得擅自调整。 第八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为乘客提供安全便捷的客运服务,保证车站、车厢整洁,出入口、通道畅通,保持安全、消防、疏散导向等标志醒目。 第九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工作人员应当佩戴标志、态度文明、服务规范。驾驶员、调度员、行车值班员等岗位的工作人员应当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在车站配备急救箱,车站工作人员应当掌握必要的急救知识和技能。 第十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过程中发生故障而影响运行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及时组织乘客疏散,并尽快排除故障,恢复运行。一时无法恢复运行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及时报告城市人民政府城市轨道交通主管部门。 第十一条城市轨道交通因故不能正常运行的,乘客有权持有效车票要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按照单程票价退还票款。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试题及答案

城 市轨道交通 运营安全》试 题 出版 社:人民交通出版社 一、单项选择题 1、( )是指在生产活动中, 由于人们受到科学知 识和技术力量的 限制,或者由于 认 识上的局限,而客观存在的可能对系 统造成损失 的不安全行为或 不安全状态。 A. 安全 B.危险 C.隐患 D.事 故 2、 严抓隐患整改,按照“五个落实 ”,即任务落实、人员落实 、 ( )、质量落实、时间 落实,按期整改完成。 A.设备落实 B.经费落实 C.数量落实 D.环境落实 3、 行车安全是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 )部分。 A.核心 B.重要 C.主要 D.次要 4、线路改道时,不得连续松开( )以上轨枕螺旋。 A.5 根 B.4 根 C.3 根 D.2 根 5、 城市轨道交通( )在发生火灾、事故或恐怖活动的情况下, 是进行应急处理 、抢险救灾和反恐的主要手段。 A.消防系统 B.供电系统 C.环控系统 D.通信系统 6、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的法人代表每月至少召开( )消防安 全工作会议。 7、( )是应急活动的最基本 原则。 A.分级响应 B.属地为主 C.统一指挥 D.公众动员 8、安全生产规章分为部门规章和( )。 A.85 ?95 B.8 0 ?90 C.8 0 ?95 D.75 ?85 使用 教材: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 试题范围:全册 版次:第2版 A.两次 B. 一次 C.三次 D.四次 A.国家政府规章 B.机构规章 C.经济规章 D.地方政府规章 9、地铁运营系统基础安全评价总分是( ),表示可接受。

10、()是城市轨道交通的主要技术装备之一,是行车的基础。 它的作用是引导机车车辆运行,直接承受由车轮传来的载荷,并把它传给路基。 A.线路 B.钢轨 C.轨枕 D.道岔 二、多项选择题 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以著名的戴明管理思想,即“戴明模式” 或称为PDCA 模型为基础。一个组织的活动可分为:()四个相互联系的环节 来实现,通过此类方式可有效改善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绩效。 A.计划 B.行动 C.控制 D.检查 E.改进 2、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的预警由高到低可分为红色、()、蓝色四个级别。 A.绿色 B.橙色 C.紫色 D.黄色 E.黑色 3、城市轨道交通排水系统包括()。 A. 水龙头 B. 废水系统 C. 污水系统 D .雨水系统 E. 防灾报警 4、目前应急管理体系、机构设置,主要有()。 A.层级型 B.联动型 C.专职型 D.综合型 E.简单型 5、下列()属于运营单位的安全管理责任。 A.定期对土建工程进行维护、检查,并及时维修更新 B.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检查 C.检查和维修记录应当保存至土建工程使用期限到期 D.确保运营设备处于安全状态 E.在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内,设置报警、灭火、逃生、紧急疏散等器材和设备 6、安全生产检查的方式主要有:()。 A.经常性安全检查 B.不定期安全检查 C.专业性安全检查 D.群众性安全检查 E.定期安全检查

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

返回 文件编号:34628324 北京市北京市轨轨道交通道交通运营运营运营安全安全安全条条例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2014年11月28日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颁布日期:20141128 实施日期:20150501 颁布单位: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运营安全风险前期防控 第三章 设备设施运行安全与保护 第四章 运营组织安全与服务 第五章 应急管理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已由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4年11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 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4年11月28日 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轨道交通运营及相关活动,保障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维护轨道交通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与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有关的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轨道交通是指地铁、轻轨等采用专用轨道导向运行的城市公共客运系统。 第三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轨道交通运营安全工作的领导。 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生产的行业监督管理,统筹协调本市涉及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重大事项。远郊区县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生产的行业监督管理。 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相关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轨道交通沿线的区、县人民政府应当配合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协调落实本行政区域内影响轨道交通设备设施安全隐患的整改、安全保护区和站前广场的综合治理、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等相关工作。 第四条 轨道交通运营单位依法承担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责任,为乘客提供安全便捷的服务。 轨道交通产权单位、建设管理单位依据各自职责和合同约定,按照国家、本市相关标准和运营安全实际需求,组织轨道交通新建、改建项目的立项、规划、设计,并对工程建设质量负责。 轨道交通设计、施工、监理、设备设施供应等单位应当依据法律、法规、标准和合同约定,保障轨道交通运营安全。 为轨道交通提供电力、供水、排水、供热、供气、通信等服务的单位,应当优先保障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需要。 第五条 政府有关部门、运营单位及相关社会组织应当开展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教育和宣传,提高社会公众安全意识。 社会公众应当自觉遵守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规定,有权投诉、举报危害运营安全的行为。 第六条 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网络等有关单位,应当配合政府有关部门、运营单位开展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教育和宣传。 第二章第二章 运营运营安全安全安全风险风险风险前期防控前期防控 前期防控 第七条 新建、改建轨道交通项目的规划、设计应当符合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遵循适度超前原则,满足轨道交通发展中的运营安全需求。 新建轨道交通项目的单位,应当在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中编制运营安全专篇。市发展改革、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批时应当征求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对运营安全专篇的意见,并将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纳入到审批意见中。 第八条 新建、改建轨道交通项目的规划、设计应当合理连通周边大型居住区、商业区公用设施等建筑,保障出入口的数量和功能,满足紧急疏散的安全需求。 轨道交通出入口、通风亭、冷却塔等设施需要与周边物业结合建设的,周边物业的所有者、使用者应当予以配合并提供必要的便利。 新建轨道交通项目的应急救援设备设施、安全检查设备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第九条 轨道交通车站、地面线路、高架线路、安全检查点、站前广场和车厢等场所应当安装视频监控系统;通风亭、冷却塔和变电站等部位应当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并合理设置防盗报警系统、防护栏或者防护网等物理防护设施。 第十条 车辆、信号、电梯、供电、轨道、轨枕和其他涉及运营安全的设备、设施,应当符合运营安全标准规范及网络化运营需求,不得使用不符合标准的设备、设施。 采购前款规定的设备设施,建设管理单位应当与运营单位共同起草、协商确定招标文件。 自动售检票系统、乘客信息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和其他因网络化运营需要统一制式标准的设备应当符合标准并经专业机构测试认证。 第十一条 新建轨道交通项目完工后,建设管理单位应当组织设备、设施调试和安全测试,达到试运行基本条件的,进行不载客试运行。试运行期不得少于3个月,其中按照本线运营初期发车间隔的运行时间不得少于30天。 建设管理单位应当在轨道交通项目完工后向轨道交通产权单位、运营单位提供完整的档案资料。 第十二条 新建轨道交通项目试运营前,建设管理单位应当依法办理规划、消防、土建、人防、供电、特种设备、工程档案、建筑节能、防雷装置、无障碍设施和运营设备设施等项目的验收,并取得验收文件。 轨道交通项目投入试运营前,建设管理单位应当向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综合评审。未申请综合评审或者综合评审不符合试运营条件的,不得投入试运营;经综合评审符合试运营条件的,转入试运营。

3.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保障运营安全,提高服务质量,促进城市轨道交通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文件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地铁、轻轨等城市轨道交通的运营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应当遵循以人民为中心、安全可靠、便捷高效、经济舒适的原则。 第四条交通运输部负责指导全国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工作。 城市轨道交通所在地城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城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以下统称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运营基础要求 第五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在城市轨道交通线

网规划及建设规划征求意见阶段,应当综合考虑与城市规划的衔接、城市轨道交通客流需求、运营安全保障等因素,对线网布局和规模、换乘枢纽规划、建设时序、资源共享、线网综合应急指挥系统建设、线路功能定位、线路制式、系统规模、交通接驳等提出意见。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审批征求意见阶段,应当对客流预测、系统设计运输能力、行车组织、运营管理、运营服务、运营安全等提出意见。 第六条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中应当设置运营服务专篇,内容应当至少包括:(一)车站开通运营的出入口数量、站台面积、通道宽度、换乘条件、站厅容纳能力等设施、设备能力与服务需求和安全要求的符合情况; (二)车辆、通信、信号、供电、自动售检票等设施设备选型与线网中其他线路设施设备的兼容情况; (三)安全应急设施规划布局、规模等与运营安全的适应性,与主体工程的同步规划和设计情况; (四)与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运力衔接配套情况; (五)其他交通方式的配套衔接情况; (六)无障碍环境建设情况。 第七条城市轨道交通车辆、通信、信号、供电、机电、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 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整体预控能力,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行的意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地铁、轻轨等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坚持目标导向、全面覆盖、科学施策、闭环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城市轨道交通所在地城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城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以下统称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运营单位运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以下简称运营单位)承担运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主体责任,运营单位主要领导全面负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专业部门具体负责,综合部门密切配合,确保责任落实到单位、部门和岗位。 第五条运营单位应建立健全运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保证经费投入,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纳入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确保运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第二章风险分级管控

第六条本办法所称风险分级管控是对城市轨道交通运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生产风险点进行辨识、评估,确定风险等级,采取相应管控措施,实施风险动态管理的活动。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风险等级从高到低划分为重大、较大、一般、较小四个等级,风险等级由风险点发生风险事件的可能性和后果严重程度的组合决定。 第七条基于城市轨道交通技术特点和行业经验,运营安全风险按照业务板块分为设施监测养护、设备运行维护、行车调度、客运组织、运行环境等。 (一)设施监测养护类风险包括:桥梁、隧道、轨道和线路、路基、车站建筑等方面的风险; (二)设备运行维护类风险包括:车辆、供电、通信、信号、机电等方面的风险; (三)行车调度类风险包括:作业准备、段场调车和施工组织、行车组织等方面的风险;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精选.)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 交通运输部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8号)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已于2018年5月14日经第7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 部长李小鹏 2018年5月21日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保障运营安全,提高服务质量,促进城市轨道交通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文件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地铁、轻轨等城市轨道交通的运营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应当遵循以人民为中心、安全可靠、便捷高效、经济舒适的原则。

第四条交通运输部负责指导全国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工作。 城市轨道交通所在地城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城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以下统称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运营基础要求 第五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在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及建设规划征求意见阶段,应当综合考虑与城市规划的衔接、城市轨道交通客流需求、运营安全保障等因素,对线网布局和规模、换乘枢纽规划、建设时序、资源共享、线网综合应急指挥系统建设、线路功能定位、线路制式、系统规模、交通接驳等提出意见。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审批征求意见阶段,应当对客流预测、系统设计运输能力、行车组织、运营管理、运营服务、运营安全等提出意见。 第六条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中应当设置运营服务专篇,内容应当至少包括: (一)车站开通运营的出入口数量、站台面积、通道宽度、换乘条件、站厅容纳能力等设施、设备能力与服务需求和安全要求的符合情况; (二)车辆、通信、信号、供电、自动售检票等设施设备选型与线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

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管理体系

一、安全管理指标评价体系 评价项目权重 车辆系统0.1 供电系统0.15 消防系统与管理评价指标0.1 机电设备评价指标0.1 通信设备评价指标0.1 信号设备评价指标0.15 土建评价指标0.1 其他评价指标0.2 评价项目(权重)一级分项(权重)二级分项(权重) 车辆系统评价指标(0.1) 车辆(0.8) 车辆安全性能(0.5) 安全防护设施(0.4) 车辆可靠性(0.1)维修体系(0.2) 维修制度(0.5) 维修人员(0.5) 供电系统评价指标(0.15) 主变电站(0.25) 主变电站设备(0.5) 主变电站安全防护设施(0.4) 运作与维护(0.1) 牵引变电站 (0.25) 牵引变电站设备(0.5) 牵引变电站安全防护设施(0.4) 运作与维护(0.1) 降压变电站 (0.25) 降压变电站设备(0.5) 降压变电站安全防护设施(0.4) 运作与维护(0.1) 接触网(0.15) 设备情况(0.8) 运作与维护(0.2) 电力电缆(0.1) 设备情况(0.8) 运作与维护(0.2) 消防系统与管理消防设备(0.7)火灾自动报警系统(FAS)及联动控制(0.6)

评价指标(0.1) 气体灭火系统(0.1) 消防水系统(0.1) 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0.1) 灭火器(0.1) 消防管理(0.3) 车站消防管理(0.4) 人员与设备(0.5) 建筑与附属设施防火(0.1) 机电设备评价指标(0.1) 自动扶梯、电梯 与自动人行道 (0.1) 自动扶梯、电梯与自动人行道设备(0.8) 安全防护标识(0.1) 管理与维护(0.1) 屏蔽门系统与 (0.25) 屏蔽门系统设备(0.8) 安全防护标识(0.1) 管理与维护(0.1) 给排水设备 (0.25) 给水系统(0.45) 排水系统(0.45) 管理与维护(0.1) 通风和空调设备 (0.1) 通风和空调设备(0.9) 管理与维护(0.1) 风亭(0.3) 设备(0.9) 管理与维护(0.1) 通信设备评价指标(0.1) 通信设备(0.9) 通信系统技术(0.15) 传输系统(0.15) 公务电话系统(0.15) 专用电话系统(0.15) 无线通信系统(0.15) 图像信息系统(0.1) 广播系统(0.05) 通信电源(0.05) 通信系统接地(0.05)维修体系(0.1) 管理与维护(0.7) 维修配件(0.3)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试题及答案.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试题使用教材: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试题范围:全册 出版社:人民交通出版社版次:第2版 一、单项选择题 1、()是指在生产活动中,由于人们受到科学知识和技术力量的限制,或者由于认识上的局限,而客观存在的可能对系统造成损失的不安全行为或不安全状态。 A.安全 B.危险 C. 隐患 D.事故 2、严抓隐患整改,按照“五个落实”,即任务落实、人员落实、()、质量落实、时间落实,按期整改完成。 A.设备落实 B.经费落实 C.数量落实 D.环境落实 3、行车安全是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部分。 A.核心 B.重要 C.主要 D.次要 4、线路改道时,不得连续松开()以上轨枕螺旋。 根根 C. 3根根 5、城市轨道交通()在发生火灾、事故或恐怖活动的情况下,是进行应急处理、抢险救灾和反恐的主要手段。 A.消防系统 B.供电系统 C.环控系统 D.通信系统 6、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的法人代表每月至少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 A.两次 B. 一次 C.三次 D.四次 7、()是应急活动的最基本原则。 A.分级响应 B.属地为主 C.统一指挥 D.公众动员 8、安全生产规章分为部门规章和()。 A.国家政府规章 B. 机构规章 C.经济规章 D.地方政府规章 9、地铁运营系统基础安全评价总分是(),表示可接受。

~95 ~90 C.80~95 ~85 10、()是城市轨道交通的主要技术装备之一,是行车的基础。它的作用是引导机车车辆运行,直接承受由车轮传来的载荷,并把它传给路基。 A.线路 B.钢轨 C.轨枕 D.道岔 二、多项选择题 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以着名的戴明管理思想,即“戴明模式”或称为PDCA模型为基础。一个组织的活动可分为:()四个相互联系的环节来实现,通过此类方式可有效改善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绩效。 A.计划 B.行动 C.控制 D.检查 E.改进 2、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的预警由高到低可分为红色、()、蓝色四个级别。 A.绿色 B. 橙色 C.紫色 D. 黄色 E.黑色 3、城市轨道交通排水系统包括()。 A. 水龙头 B. 废水系统 C. 污水系统 D.雨水系统 E. 防灾报警 4、目前应急管理体系、机构设置,主要有()。 A.层级型 B.联动型 C.专职型 D.综合型 E.简单型 5、下列()属于运营单位的安全管理责任。 A.定期对土建工程进行维护、检查,并及时维修更新 B.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检查 C.检查和维修记录应当保存至土建工程使用期限到期 D.确保运营设备处于安全状态 E.在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内,设置报警、灭火、逃生、紧急疏散等器材和设备 6、安全生产检查的方式主要有:()。 A.经常性安全检查 B.不定期安全检查 C.专业性安全检查 D.群众性安全检查 E.定期安全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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