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某某集团企业监察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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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企业监察管理制度

监察管理部(以下简称:“监察部”)作为服务于公司整体经营、管理、发展战略目标的部门,工作重点在于防范公司经营风险,规范公司管理,提高公司运营效率。通过监察部工作,促进公司员工在公司制度规定的授权内自觉履行自己的职责;披露公司及下属各分公司在其运营管理中的隐患及重大违纪、违规、失职现象,分析问题产生的症结并提出合理化的整改建议,不断完善和强化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保证公司财产安全、完整,促进企业高效安全发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逐步加强、完善和贯彻落实企业管理制度,提高企业监督管理职能,并使公司的管理监察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企业管理监察(以下简称:企管监察)是企业监察部门的一项基本职能,是通过对监察对象在管理工作中执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本公司规章制度及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是监察工作为公司不断壮大服务的有效途径,是促进廉政勤政、完善管理、提高效率和效益的重要手段。是管理的再管理,监督的再监督。

第三条企管监察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事实求是、标本兼治的原则,以改善企业管理、提高管理企管为目的,以围绕本公司发展规划、年度工作目标和管理制度为中心,深化企业文化建设,维护企业的稳定,促进企业的发展。

第四条企管监察的基本任务是:通过依法监督检查,增强企业自身及下属分公司的行政管理监控力度,帮助管理者查清和解决管理中

存在的问题,规范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效益,严肃处理不作为或乱作为行为,为公司的经济利益保驾护航。

第五条企管监察的原则。企管监察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坚持与企业职业健康发展相结合,坚持监督检查与改善管理相结合,坚持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结合,坚持奖励和惩戒相结合,坚持专业部门与监督部门相结合的原则。

第六条本公司成立企管监察领导小组,负责本公司管理监察工作。以集团公司总经理为组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为组员,集团公司公司监察部负责日常工作。

第二章管辖

第七条企管监察的对象是本公司各部门和集团公司下属的各分公司。

第三章企管监察的内容

第八条监督检查监察对象是否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和集团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尽职尽责,认真贯彻执行集团公司的行政决定、决议和集团公司董事长的指示、指令,是否正确行使职权,科学决策,保证业务工作和管理目标的实现。

第九条监督检查集团公司下属分公司管理工作中严重影响管理效果、效率、效益的问题,重点是:各分公司年度预算执行效果、集团公司制度执行力度、信息资源整合、项目研发与合作、物资采购、成果孵化、风险投资评估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第十条增强对集团公司及下属各分公司管理工作中薄弱环节的

监控措施。

第十一条集团公司董事长明确要求进行监察管理的其他内容。

第十二条各分公司实行重大事项必须接受全过程监察制度。各分公司及其相关部门在实施重大事项前,要按程序严格履行企管监察立项手续。

第十三条集团公司下属各分公司及相关部门重大事项包括:

(一)单项合同在2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办公用品(具)、计算机软硬件、耗材等的采购。

(二)单项合同在4万元人民币以上的设备安装、工程机械维修项目。

(三)单项合同在6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大型设备采购项目。

(四)单项合同在15万元人民币以上的科技研发项目。

(五)单项合同在2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成果孵化项目。

(六)合同累计金额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产业投资项目。

第四章企管监察的方法和程序

第十四条企管监察的形式分为专项监察和综合监察,专项监察是对集团公司下属分公司某项内容进行重点监察;综合监察是对集团公司下属分公司(或分公司的某个部门)进行全面监察。根据企管监察的内容应确定相应的监察方法。

(一)事前监察。即防范性监察,是在某项管理工作进行前实施监督检查。

(二)事中监察。即跟踪性监察,是在某项管理工作过程中实施

的监督检查。

(三)事后监察。即改进性监察,是在某项管理工作发生问题后实施的监督监察。

(四)全过程监察。是对某项管理工作全过程实施的监督检查。

第十五条企管监察的一般工作程序为:调查研究,选题立项制定方案;分析原因,查明问题;采取措施,监督检查,落实责任;提出建议,改进管理;结项核定,落实奖惩,立卷归档。

第十六条企管监察项目的立项。要紧紧围绕集团公司下属分公司的中心工作和结合管理中的关键问题及薄弱环节,在调查研究、认真筛选的基础上确定选题,经集团公司领导小组研究立项,填写《企管监察立项表》,由集团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审批。

第十七条企管监察对象的项目确定后,要制定实施方案,内容包括:①立项的指导思想;②监察内容和目标值;③组织机构;④监察措施和时间安排。制定方案后,应上报集团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进行评价审核,重点对选题是否准确、目标值量化是否合理、措施是否可行等进行审核。方案经集团公司领导审核同意后、即可实施监察。实施前,应及时通知监察对象及其所属部门。

第十八条实施监察

(一)落实方案,形成调查报告。按照实施方案,对监察项目进行调查分析,可查阅与项目有关的帐目、台帐、会议记录、文件等资料,也可询问知情人,请教相关专家,对已发生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时应结合主观和客观、历史和现实原因进行综合分析,在清查问题、

找出原因、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应及时与被监察单位(部门)或有关人员见面,共同研究确定整改意见,形成调查报告。调查报告的内容包括:立项的依据,查清的事实,发现的问题及原因,责任分析,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报告须报批准立项的集团公司领导小组审批。

(二)落实建议,监督检查整改情况。调查报告经集团公司领导小组同意后,以《企管监察建议书》形式,将监察建议和处理意见及整改、处理期限通知被监察单位(部门)及有关人员,并监督执行。被监察单位(部门)及个人必须按照《企管监察建议书》规定的时间期限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效果,以《企管监察报告书》形式及时反馈给集团公司企管监察部。

(三)企管监察领导小组应正确运用检查权、调查权、建议权,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总结工作经验,评价监察效果。对优秀项目,应建议集团公司领导给予表扬或奖励;对监察效果不明显,或整改措施不力的,应进行批评,限期完成整改任务;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要追究各下属分公司主管领导及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第十九条结项核定,立卷归档

(一)企管监察对象的项目完成后,工作小组负责起草结项报告,经集团公司领导小组研究批准后方可结项,填写《企管监察结项表》,报集团公司企管监察部门审核、备案。

(二)企管监察档案主要材料包括:⑴立项报告和《企管监察立项表》;⑵实施方案;⑶监察过程中收集的各种资料;⑷《企管监察建议书》和《企管监察报告书》;⑸对有关人员的奖惩决定;⑹《企

管监察结项表》和结项报告;⑺其他有关材料。

第五章企管监察的工作职责

第二十条公司总经理职责:负责企管监察工作的安排部署;负责立项报告、调查报告和结项报告的审批;负责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督促监察建议、整改措施的落实。

第二十一条监察部门的职责:根据集团公司企管监察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负责制定企管监察计划和组织实施工作;及时向集团公司主管领导提出工作建议;负责立项和具体实施方案的制定;组织、协调集团公司有关单位(部门)和人员参与企管监察工作;负责查处企管监察中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

第二十二条集团公司有关领导人员和部门的职责:积极主动参与企管监察工作,认真检查管理中的问题,制定改进管理的措施,保证监察建议的落实。

第二十三条每年年初集团公司下属各分公司要逐级上报企管监察立项情况。年终要对企管监察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填写并上报《年度企管监察情况统计表》。

第二十四条监察部门在企管监察中有下列权利:

(一)列席被监察单位(部门)的有关会议,召集与企管监察有关的会议。

(二)查阅、复制与企管监察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了解其它必要情况。

(三)要求被监察单位(部门)或有关人员提供与企管监察事项

有关的文件、资料和其它必要情况。

(四)要求有关人员就企管监察事项所涉及的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

(五)责令有关单位(部门)或有关人员停止正在或可能损害企业利益和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

(六)向被监察单位(部门)或有关人员提出改进工作、加强管理、人员奖惩等方面的监察建议。

(七)对阻扰、干扰监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职权,严重影响企管监察正常开展、或无正当理由拒绝和不认真执行监察建议的行为,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八)在企管监察过程中,可以根据职责或法定代表人授权行使检察权、调查权、建议权和处分权。

第六章奖惩

第二十五条企管监察工作应坚持奖励和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表彰、奖励: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政策和集团公司的规章制度,模范履行职责,积极主动开展企管监察,措施得力,成果显著的;

(二)通过开展企管监察,改进管理,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防止事故发生或减少经济损失有功,使企业和职工利益免受或少受损失的;

(三)通过企管监察,发现违法违纪问题并及时得到查处,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有突出贡献的;

(四)其他需要奖励的。

有下列情况的,应视情节给予处罚:

(一)对不落实监察建议,妨碍开展企管监察的,给予批评教育、行政警告直至撤职处分。

(二)对不尽职责、不廉洁、不称职的,建议调离其工作岗位或免去职务。

(三)对管理工作中不作为或乱作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严重影响的,按有关规定责令赔偿、消除影响,并给予相应处罚。对违纪违法行为,按管理权限立案查处,触犯刑律的移交相应的国家司法机关处理。

(四)其他需要给予惩处的。

第二十六条奖励资金来源可从集团公司奖励基金中解决,也可以经由集团公司董事长和主管部门批准,从通过开展企管监察增加的经济效益或挽回的经济损失中适当提取。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规定精神相抵触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由集团公司公司监察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督导部管理制度

督导部管理制度 亲爱家人们,欢迎您加入梦芭婷事业部!在以后共同相处的日子里,为了使大家拥有一个良好的学习和工作环境,现特制订《督导部管理制度》,请各位对于相关规定严格执行! 前言 本制度旨在长期、稳定、统一和规范的工作环境而订,适用于督导部全体人员! 管理章程 针对现部门情况,对部门管理核定如下: 一、督导部管理制度由经理整体负责,行政监察部监管。 二、凡此制度内出现督导部环节,应与1—2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协助部门应在1—3 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三、人员管理: 1.部门需要增加人员,需按公司规定在总经办领取增加人员申请表; 2.对现有人员管理,实施逐级管理; 3.晋升:按公司晋升要求达标者,在各项晋升考核指标达标后,填写晋升申请表,交由相关主管审核; 四、团队管理:人员、服务、业绩; 1.人员: a.部门人员依情况定是否需要增加人员; b.部门人员管理以分级管理为基础; 2. 服务:(对客户的服务) 1)对客户分区管理,目标制订明确; 2)必备培训能力: a.客户店面员工各类培训; b.客户店面管理培训; c.公司内部人员专业培训;

3)活动策划及跟进; 3. 业绩: 1)现有客户分析,确定目标数据的真实性; 2)目标市场分析; 3)客户店面问题点分析及解决,以提升业绩; 4)具体做法:服务质量提升、活动推动、提升成交率,; 一、人员定期培训:按公司及部门培训计划对部门人员进行各项专业培训; 二、会议 1)上周/月工作总结:客户拜访情况,问题点及商讨解决方案; 2)本周工作计划,每周必须有清晰的目标; 注:所报周目标需与团队人员情况相符合,并对团队人员客户相结合,即有相关依据性; 提醒:在开主管会前,请先与团队伙伴沟通,并进行客户分析,综合现有实际情况后再将确切目标、计划上报! 培训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升部门人员素质,满足公司发展需求,不断提升专业知识和沟通技能,以改善工作绩效,打造优秀的服务部门,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部门在职人员的培训均按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培训的目标:通过不断提高自我知识水平、工作能力和能动性,把因知识、能力不足和态度不积极而产生的人力成本的浪费控制在最小幅度,使管理达 到实现自我的目标。 第四条公司及部门的培训制度与员工的职业生涯设计相结合,促进公司、部门与个人的共同发展。 第五条培训方针是自我培训与传授培训相结合,销售培训与专业培训相结合。

某某集团企业监察管理制度

**集团企业监察管理制度 监察管理部(以下简称:“监察部”)作为服务于公司整体经营、管理、发展战略目标的部门,工作重点在于防范公司经营风险,规范公司管理,提高公司运营效率。通过监察部工作,促进公司员工在公司制度规定的授权内自觉履行自己的职责;披露公司及下属各分公司在其运营管理中的隐患及重大违纪、违规、失职现象,分析问题产生的症结并提出合理化的整改建议,不断完善和强化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保证公司财产安全、完整,促进企业高效安全发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逐步加强、完善和贯彻落实企业管理制度,提高企业监督管理职能,并使公司的管理监察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企业管理监察(以下简称:企管监察)是企业监察部门的一项基本职能,是通过对监察对象在管理工作中执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本公司规章制度及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是监察工作为公司不断壮大服务的有效途径,是促进廉政勤政、完善管理、提高效率和效益的重要手段。是管理的再管理,监督的再监督。 第三条企管监察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事实求是、标本兼治的原则,以改善企业管理、提高管理企管为目的,以围绕本公司发展规划、年度工作目标和管理制度为中心,深化企业文化建设,维护企业的稳定,促进企业的发展。 第四条企管监察的基本任务是:通过依法监督检查,增强企业自身及下属分公司的行政管理监控力度,帮助管理者查清和解决管理中

存在的问题,规范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效益,严肃处理不作为或乱作为行为,为公司的经济利益保驾护航。 第五条企管监察的原则。企管监察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坚持与企业职业健康发展相结合,坚持监督检查与改善管理相结合,坚持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结合,坚持奖励和惩戒相结合,坚持专业部门与监督部门相结合的原则。 第六条本公司成立企管监察领导小组,负责本公司管理监察工作。以集团公司总经理为组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为组员,集团公司公司监察部负责日常工作。 第二章管辖 第七条企管监察的对象是本公司各部门和集团公司下属的各分公司。 第三章企管监察的内容 第八条监督检查监察对象是否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和集团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尽职尽责,认真贯彻执行集团公司的行政决定、决议和集团公司董事长的指示、指令,是否正确行使职权,科学决策,保证业务工作和管理目标的实现。 第九条监督检查集团公司下属分公司管理工作中严重影响管理效果、效率、效益的问题,重点是:各分公司年度预算执行效果、集团公司制度执行力度、信息资源整合、项目研发与合作、物资采购、成果孵化、风险投资评估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第十条增强对集团公司及下属各分公司管理工作中薄弱环节的

集团公司审计监察管理规定

集团公司审计监察管理规定 第一节总则 第三百一十五条为加强,避免和制止各种违章违纪现象,促进公司及全体员工依法照章办事,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制订本制度。 第三百一十六条公司设立监察委员会和监察部,在董事会和总经理领导下,进行审计监察工作。 第三百一十七条董事会监察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1.对公司属下各单位进行制度、纪律、财务及法律监督; 2.对董事会任命的职员进行监督和违纪审查; 3.定期不定期对公司财务状进行审计; 4.指导监察部的工作,受理员工不服监察部处分决定的申诉; 5.受理员工对董事会任命的职员检举、控积告。 第三百一十八条监察部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监督各单位执行国家法律、政策、公司章程、规章制度和纪律的情况; 2.对除董事会任命以外的所有员工进行监督和违纪审查; 3.定期不定期对下属企业财务状况进行审计; 4.受理员工对总经理任命的职员的检举、控告。 第三百一十九条监察委员会设审计师,监察部设审计员,专门负责审计工作。 第三百二十条监察委员会和监察中进行审计、监察时,所有审计监察对象有义务按要求予以协助,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及资料。

第二节审计 第三百二十一条审计每季(或半年)审计公司财务状况1次。主要审计专项基金和重大资金使用、成本费用、经济效益以及财务规章制度和财经纪律的执 行情况。 第三百二十二条审计师负责配合注册会计师进行年度决算审核。 第三百二十三条经董事会决定或批准,审计师可以对公司任何财务活动进行专项审计。 第三百二十四条审计员应定期检查公司及下属企业对财务规章制度、财经纪委和承包合同的执行情况,监督业务部门在经营中遵纪守法,依法纳税,监督下属企业贷款和银行帐户的使用情况,杜绝为他人代转、代汇的现象。 第三百二十五条审计员每季(或半年)组织审计下属企业的财务账务1次,内容包括: 1.审核固定资产实有数的所有权; 2.审核原材料、商品购销各个环节的真实性及效益; 3.审核生产企业的产品库存和生产经营效益; 4.审核销售和债务情况,促进销售收入和帐款及时回笼; 5.检查专项基金和流动资金使用情况,成本核算、行政费用开支、业务费用 开支等情况。 审计对象应如实向审计人员提供其经营管理计划、合同、会计统计报表、帐簿、凭证、业务记录等有关资料。 第三百二十六条审计员根据《承包合同书》的要求,对承包进行事前和事后审计,落实承包合同的权、责、利。 内容包括: 1.审计任期目标责任指标,承包方的资格、承包合同;

监察管理制度

内部监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充分发挥集团公司的监督、评价职能,确保公司政策及相关规定的贯彻与执行,维护市场秩序,防范经营风险,加强监察工作,维护行政纪律,改善管理,提高运行效能,促进员工遵纪守法,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行政监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内部监察,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其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总部总经理办公室设立督查室行使公司监察职能,负责对集团总部及其所属部门、子公司及其员工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政策、决定的情况及违法违规违纪行为进行监察。 第四条本制度是公司进行行政监督和市场监控管理的基本制度,公司根据本制度制定和完善有关的操作规程和工作指引,实现各项监控检查工作的制度化、规划化。 第二章内部监察机构和人员 第四条总经理办公室设立督查室作为集团的内部监察机构,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开展内部监察工作。

第五条督查室根据工作需要设立相应的监察岗位,配备与内部监察工作相适应的监察人员。 第六条监察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政策水平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熟悉监察业务,遵纪守法,忠于职守,秉公执法,清正廉洁,保守秘密。并且应具备与其从事的监察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善于处理人际关系,能够有效沟通监察结果。 第七条监察人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履行监察职责,受国家法律和公司规章制度的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监察人员执行任务,不得对监察人员进行打击报复。 第三章内部监察机构的职能 第八条内部监察工作的主要职能有: 1、经济鉴证职能要求各管理部门和子公司按现有的政策、制度、规章开展工作,逐步改进和完善管理和营运机制,提高经济效益。并对管理部门、营运机构的情况和效益进行审查并给予公证。 2、经济监督职能其经济监督职能包括: (1)各项管理和营运指标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 (2)收入、支出的监督; (3)经济效益监督; (4)财产物资管理监督; (5)货币资金的监督;

教学督导员工作职责管理制度

教学督导员工作职责管理制度 - 1 - 教学督导员工作职责管理制度 教学督导员工作职责管理制度 教学督导员工作职责管理制度 2017-04-24 以下是我为大家收集的制度,仅供参考! 一、教学督导员是学院专职从事教学督查、指导的工作人员,应参加学院督导室召开的工作会议,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教学督导工作的各项任务。 二、及时、准确地收集、整理教学督导信息,提出意见和建议,为学院的教学管理和改革出谋献策。 三、教学督导员要做到挂牌上岗,对全院的课堂教学、实践教学等教学环节的教学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结果必须记录在案。 四、根据需要在学院督导室组织和有关职能部门配合下,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听取师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建议,并形成会议纪要- 1 - - 2 - 报学院督导室。 五、对教学过程中出现的重要情况及突发事件,应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和督导室报告,必要时可直接向有关院领导报告。六、每学期期末每位教学督导员要向学院督导室提交一份工作报告。

七、完成学院督导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美容院规章制度4篇 一、仪容仪表1、员工应注重仪容仪表。2、员工上班必须身着工装、佩戴工号牌和统一规定的发夹。工装必须保持干净、整齐。3、员工上班前必须化淡妆,当班期间保持面色自然、面带微笑、大方得体、端庄自信的职业。 安全检查监督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检查监督管理,提高安全生产责任意识,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及运行,制定本管理制度。第二条适用范围:已竣工的燃气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监管巡查、泄漏检测;各类用户的安全检查;公司内部的安全生产以及消防。 - 2 - - 3 - 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制度 【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制度范文一】为了避免幼儿园食堂发生火灾或伤害事故,预防造成食品污染事故的发生,防止食物中毒的事件发生,保证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特制定食堂安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教学督导员工作职责管理制度 以下是我为大家收集的制度,仅供参考! 一、教学督导员是学院专职从事教学督查、指导的工作人员,应参加学院督导室召开的工作会议,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教学督导工作的各项任务。 小学、幼儿园管理评比细则 小学幼儿园管理评比细则 一、生活管理(15分)

公司内部监察制度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监察人员执行任务,不得对监察人员进行 打击报复。 第三章 内部监察机构的职能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监察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充分发挥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市场总监系统的监督、评价职能,确保公司销售政策及相关规定的贯彻与执行,维护 市场秩序,防范经营风险,加强监察工作,维护行政纪律,改善公司管理,提高运行效能, 促进公司员工遵纪守法,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行政监察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审计监察部是公司行使监察职能的部门,负责对公司及其所属部门、 单位、分公司、控股及全资子公司各单位及其员工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决定、命令 的情况及违法违规违纪行为进行监察。 第三条本制度是公司进行行政监督和市场监控管理的基本制度, 公司根据本制度 制定和完善有关的操作规程和工作指引,实现各项监控检查工作的制度化、规划化。 第二章 内部监察机构和人员 第四条 公司设立独立的内部监察机构 (审计监察部),在公司主要负责人的领导 F 开展内部监察工作,监察工作受公司主管领导和上级监察部门领导。 第五条 审计监察部根据工作需要设立相应的监察岗位, 配备与内部监察工作相适 应的监察人员。 第六条 监察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政策水平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忠于职守,坚持原则, 熟悉监察业务,遵纪守法,忠于职守,秉公执法,清正廉洁,保守秘密。并且应具备与其从 事的监察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善于处理人际关系,监察结果能够有效沟通。 第七条 监察人员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及公司规定履行监察职责, 受国家法律和公司 第八条 内部监察工作的主要职能有: 规章制度的保护,

(完整版)公司监察稽核部管理制度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监察稽核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管理,规范基金运作,完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维 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公司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基金管理业务的健康、稳定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 其实施细则、《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内控大纲指导意见》、《浙商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实行监察稽核报告制度,由监察稽核部出具监察稽核报告并报告 督察长。监察稽核工作应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公司内部管理与基 金运作、公司固有资金使用、公司各项制度、操作程序及其执行情况的合法性 和合规性,以及基金效益的准确性、公司财务收支的真实性进行监察稽核。 第三条督察长及监察稽核部在各相关部门自我监察基础上,依照所规定 的职责、权限、方法和程序进行独立的再监督工作,与各部门保持着超然独立 的关系。 第四条监察稽核人员行使职权,应得到公司领导的支持和保护。 第二章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 第五条公司设督察长,在董事会的直接领导下,全权负责监察稽核工作。督察长由总经理提名,对董事会负责,经董事会聘任,报中国证监会核准。督 察长可列席公司相关会议,调阅公司相关档案,就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独 立地履行检查、评价、报告、建议职能,定期应独立出具监察稽核报告,报送 中国证监会和公司董事长;如发现管理公司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向中国证 监会和公司董事长报告。 第六条公司设立独立于其他业务部门的监察稽核部,配备若干名专职的 监察稽核人员,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对公司经营层负责,开展监察稽核工作。 监察稽核部总监由总经理提名,总经理办公会议任命。 第七条监察稽核人员应具有基金从业资格,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 素质,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忠于职守、通晓法律、熟悉基金业务及财经管理 知识,并具备相应技能。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不断地接受后续教育。 第八条监察稽核人员应通过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 情况,确保公司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有效运行。 监察稽核人员在办理业务时,应具备超然的独立性,监察稽核与其有利害

规章制度督导检查制度

管理制度及工作落实、督导检查办法 一、督导检查的目的 使公司各部门及全体员工更好地贯彻落实各项管理制度,促进公司管理有效地运行。二、督导检查的内容 公司制定下发的各项规章制度、下发文件等的熟悉情况及执行情况;各种记录的完善程度;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公司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三、督导检查的形式采取定期督导检查与不定期督导检查相结合的形式。 1、定期督导检查的内容: (1)各部门月度工作计划的制定与落实;(2)各部门建立的各种报表的完善情况; 2、不定期督导检查的内容:(1)总经理分派的任务(2)日常考勤 (3)办公、工厂区域环境卫生; (4)各项管理规定、规章制度、文件的落实。四、督导检查的方法 公司对各部室、各单位的督导检查,采用查、看、问、记的方法进行。 查——各项制度是否健全和落实到位;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各类记录填写是否完整等;看——办公、生产区域的卫生管理;生产区域、办公场所现场管理的状况等;问——对部门管理人员、部门人员随机询问,检查他们对有关岗位职责、管理制度内容的了解、熟悉、执行情况; 记——对督导检查的结果及时做好记录,形成检查报告作为考核依据。五、督导检查的程序 1、制定督导检查计划,交总经理审批。 2、成立督导检查组,指派组长,确定督导检查组人员; 3、组长主持召开预备会,明确分工,提出要求,熟悉检查项目与检查要点; 4、按照督导检查的方法,做好督导检查记录; 5、组长召开查后汇总会,做出检查评价; 6、组长写出督导检查报告,提出整改措施,作为下次督导检查整改情况的依据。六、督导检查的层次及人员组成要求 1、根据检查内容,督导检查可设三个层次(1)由总经理负责,综合部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参加的综合督导检查组,(2)由综合部负责,抽调有关部门人员参加的专项考核目标督导检查组; (3)由综合部督察员对相关部门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制度的要求,进行随时督导检查。 2、督导检查人员的要求 (1)督导检查组长应有丰富的管理经验和组织能力,较强的责任感,熟悉相关专业知识;(2) 督导检查组成员应有较强的责任心,工作认真,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不徇私情;(3)不得利用督导检查之机进行打击报复。七、督导检查后的考核 督导检查组对查出的不符合项采取四种考核方式: (1)督导检查后将各部门存在的不符合项在公司内部进行通报。 (2)检查现场发现当事人违反公司相关制度,督察组长直接开具罚款单,当场罚款10元;(3)、各单位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项未按规定整改到位且未能做出合理解释,督导检查组在验证时每发现一项不符合则对该部门罚款100元(其中部门负责人负担50%,其余50%由部门领导进行分配)。 (4)督导检查组在检查中发现有关部门领导由于思想不重视、致使多次重复出现同类不符合项时,督导检查组组长有权向公司领导提出换人建议。 八、督导检查中被罚人员应于收到罚单5天内到财务出纳处交钱,过期不交者,月底从其工资中双倍扣除。所罚款项上交公司“爱心基金”帐户,用于资助公司困难员工。九、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相关规定同时废止。十、相关职责 1 、综合部:负责本检查办法的修订、宣贯 2 、各级管理人员:认真配合执行 附1:

公司监察部管理制度及工作职责42439

公司监察部管理制度及工作职责 第一章:总则 一、为了加强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提高各部门的行政职能,强调执行力,发挥监察工作在企业内部监控体系中的监督作用,和对外承包单位及联合经营单位、供应合作单位等签约单位的监察执行力度,特此成立公司监察部。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制定本职责。 二、公司监察部是公司董事会行使监察职能的部门,依照本制度对公司管理层、执行层及公司任命的其他人员的工作效能、纪律等实施监察。负责公司各部门、各员及签约单位对公司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以及企业经营中各具体事宜的执行情况进行监察。 三、公司监察部在董事会领导下独立行使职权,直接上级为董事长,不受董事、总经理、行政部、工程部的干涉和管理。公司监察部是行使监察职能的部门,公司监察部的监察业务对公司董事会负责并汇报工作。 四、公司监察部监察工作必须实事求是,重证据,重调查研究,在适用法律、公司规章制度上人人平等。监察工作实行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监督检查与制度建设相结合。 五、监察部工作人员必须熟悉监察业务,遵纪守法,忠于职守,秉公执法,清正廉洁,保守秘密

六、监察人员依法执行职能,受法律和公司规章制度保护,任何部门个人不得拒绝、阻碍监察人员依法执行工作,不得打击报复监察人员。 七、公司监察部建立举报制度,社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公司员工对于公司存在的违反行政纪律行为,均有权向监察部提出控告或者检举。监察部门应当受理举报并依规合法地调查处理同时汇报董事长,对违反国家法律、公司章程、管理制度、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可视其情节轻重起诉或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八、公司监察部对实名举报的,应当将处理结果等情况予以回复。并应当对举报事项、举报受理情况以及与举报人相关的信息予以保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监察部成员分工及职责与权力 一、监察部成员 部长:刘亮监察员:蒋建 二、监察部成员分工 1、监察部长全面负责部门的各项工作。 2、监察部长具体负责公司内部各种违规、违纪、廉洁自律方面的考核及查处。 3、监察员负责日常公司内部各种违规、违纪、廉洁自律方面的监督,并搜集、审查、考核、查处的各项资料,事后整理完毕存档。 三、监察部职责与权力

公司行政监察管理及处罚管理制度

公司行政监察管理及处罚管理制度 1 目的与范围 为了规范我公司各项经济往来行为,加强对外经济往来工作中的监督管理,堵塞管理漏洞,降低经营成本,提高经济运行质量,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经济往来项目。 2 管理职责 2.1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级行政领导对行政监察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2.2 公司党委、公司部主要领导对行政监察工作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分管的部门、科正职负责人的行政监察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各单位党政领导对本部门人员的行政监察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具体办事人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负主要责任。 2.3 公司行政监察室和各单位党政领导在公司行政监察室和公司党委、公司部的领导下,负责本公司、本单位的行政监察和组织协调工作。 3 管理内容 3.1 在采购及招投标工作中损害企业利益,弄虚作假,贪污、

收受贿赂。 3.2 在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方案制定、施工及招投标活动中违规操作,损害企业利益,弄虚作假,贪污、收受贿赂。 3.3 向供货商或协作公司家索要、收受现金、礼品、有价证券及加班费等。 3.4 在编制和执行采购计划时,对采购产品的质量、数量以及对供方评价的准确性方面,弄虚作假,损害企业利益。3.5 在重大经济活动中,泄漏企业经济信息(商业秘密),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 3.6 为本企业竞争对手提供相关经济信息和企业秘密。 3.7 违反有关规定,擅自私设小金库。 3.8 违反规定,公车私用或者擅自借与他人私用。 3.9 租用或长期借用其他单位(协作配套单位)的车辆归个人或单位使用。 3.10 企业员工或亲属利用员工在企业的各项职务之便,经营或参与与本企业相竞争的同类产品,损害企业利益。 3.11 对因为责任原因造成坏账金额巨大;对账不及时,超过法律诉讼时效期而造成损失。 3.12 在来往经济账物中弄虚作假,收支不平衡给企业造成损失。

中国石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最新版

中国石化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

关于印发《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制度》的通知 各企事业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集团公司安全环保局组织修订的《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已经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监督委员会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 前言 中国石化从事的石油石化行业是一个高危行业,具有易燃易爆、高温高压、有毒有害、连续作业、点多线长的特点,随着中国石化的改革和发展,油田勘探开发区域不断扩大,炼油装置、化工装置、油品储运正在向大型化发展,油品销售站点大多设置在人口密集地区和交通要道,因此安全生产是石油石化企业永恒的主题。在近几年国家新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标准和中国石化原有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基础上,结合生产实际,集团公司安全环保局组织企业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安全管理专家,重新修订了《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 在制修订《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过程中,我们注重建立并实施HSE管理体系的长效安全管理机制,努力处理好普遍与特殊、安全要求与经济承受能力的关系。尽可能使修订后的安全管理制度既符合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标准又使其符合现场的实际情况,有一定的先进性、科学性、可操作性。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分为总则、综合安全监督管理、专项安全监督管理、直接作业环节安全监督管理、安全技术管理、职业卫生管理、消防管理、企业交通运输安全管理、防灾应急管理、安全生产保证基金监督管理及安全生产禁令和规定十一篇,共包括64项制度。为便于基层准确贯彻实施,附录中列出了一些常用名词解释、数据和国家颁布的有关法规、条例及政府部门的规章制度。 由于时间紧迫,《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难免存在不足之处,望使用者发现问题及时向集团公司安全环保局反映。

督导管理制度

督导管理制度 ---2013年督导管理制度 东莞大益科技茶叶有限公司 目录 一、督导的重要性及设置目的............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督导的岗位职责.................. 错误!未定义书签。-4

三、督导的管理架构.................... 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督导的招聘及培训................ 错误!未定义书签。-5 五、督导的管理及检核............................... 5-9 一、督导的重要性 1、基层管理者:进行基层促销人员的招聘,管理工作,为公司最基层的管理者; 2、促销专家:促销经验丰富,且促销人员资源广泛; 3、情报人员:通过收集促销人员提交市场讯息,并通过市场走访,及时反馈一线市场动向. 督导的设置目的 1、促销员招聘,管理; 2、协助物料管理; 3、活动筹备; 4、竞品资讯及消费者反应反馈; 5、终端客情维护,

二、岗位职责: 促销督导: 1、促销员招聘:负责管辖区域的促销员招聘、面试、筛选工作,并负责人员的储备及档案建立工作; 2、促销员培训:促销员首次培训由区域负责人负责,强化培训及现场培训可由促销督导负责(区域负责人再次强 化培训及抽查); 3、促销员管理:(详见管理及检核); 4、物料管理协助:协助区域负责人进行物料管理、报表资料收集、建档等; 5、活动筹备:商超活动进店手续办理等. (督导必须掌握促销员之职责): 1、熟练掌握大益企业知识、产品知识、品牌知识、营销知识、礼仪知识等; 2、严格遵守大益促销员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3、灵活运用各种促销技巧达成业绩销量; 4、持续进行大益品牌及产品信息宣导; 5、协助区域负责人进行物料/赠品管控工作; 6、及时向上级反馈竞品资讯及终端消费者反应; 7、服从上级安排,进行其他竞品活动阻击工作; 8、协助市场部人员进行终端客情维护工作; 三、管理架构: 四、招聘及培训: 招聘途径: 1、内部晋升:通过内部促销人员奖励机制,进行考核,并于促销员周会/例会进行信息宣布; 2、竞品挖掘:通过市场走访挖掘其他竞品优秀促销人员(区域负责人随身携带名片/有效证件,通过日常

内部监督管理制度

内部监督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适应公司现实发展阶段的管控需要,强化内部监督、检查和双向沟通;促进团队协作,不断提升工作人员的执行力和忠诚度;保护能绩平衡,查处违规行为,保障公司规范、高效、稳健、安全运营;通过关注管理者的短期行为,实现公司长期整体利益;根据公司考核有关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二、督查内容 内部督查分为工作督查和违规问题查处两部分。 工作督查内容包括:工作计划(周期性经营计划和本周期经营分解保障计划)执行情况、管理制度落实及工作纪律情况、团队协作及工作效率情况等。 违规问题查处内容包括:以职谋私,严重工作失职,被举报、投诉事件等。 三、时间周期 1、周督查; 2、月督查考核; 3、年终督查。 四、工作职责 1、公司成立由全体高层为成员、总经理任总督察的考核督察领导小组,负责对内部督查工作的行政领导和业务指导,对日常督查结果应用和涉及重点督查事项、人员适任性督查、重大工作缺陷督查及恶性投诉案件查处等比较复杂的督查项目进行研究处理。 2、公司考核督察领导小组下设督察室,负责考核督察工作的执行,暂由办

公室主任兼任督察室主任。 3、督查室的主要职责: 监督、检查公司各部门计划的执行情况; 监督、检查公司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监督、检查公司工作纪律的日常遵守情况; 监督、检查经营管理活动中的异常情况,提出整改建议和防范措施; 向总督察提交督查计划,报告交办督查任务的完成情况; 建立内部督查档案。 五、工作程序 1、上报工作保障计划: 各部门(岗位)工作人员按每周(周六下午4点前)、每月(28日前)、每季度(季末月28日前)、半年(半年末月25日前)、年终(12月20日前)的时间周期,将公司目标下达到本部门(岗位)的经营工作计划详细分解到本周期、并配以本周期保障计划,上报督查室。督查室及时督促收取、汇总报告各位副总经理、总经理,以备涉及计划协调会议召开时对照查询。 2、确认工作计划: 公司定期召开工作计划平衡、协调会议,根据上一周期计划完成情况、本周期工作重点要求和各部门(岗位)提报的工作保障计划内容,进行各部门(岗位) 计划的调整、确认。 工作计划内容必须具体到工作量(可量化)和工作时限(日期时间具体化)。 3、总结、述职: 各部门(岗位)人员每周六将本周工作总结书面报督查室,接受工作检查与督

督查督办管理制度

督查考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公司的工程建设、项目运营、职责、制度以及各项决策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提高各部门、财务室的工作效率,逐步实现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包括督查考核的主要工作与内容、组织领导及其要求。 第三条适用范围:新疆昊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五部一室”。 第二章督查考核小组的主要工作与内容第四条督查考核小组的主要工作与内容 (一)公司全局性工作部署和公司领导重要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公司工作目标、会议的精神和决定的贯彻落实; (三)各部门、财务室工作计划中列明的事项; (四)公司合同书、协议书中需要督查、督办的事项; (五)公司领导交办、拟办、查办的事项; (六)同级部门、财务室委托的督办事项;、 (七)其他确需督查、督办及领导临时交办的事项; (八)负责绩效考核、监督奖励与处罚工作; 第三章督查考核小组的组织领导

第五条坚持“谁主管、谁负责、整体协作”和“督办工作有人做,紧急事项快落实”的原则,强化督查督办工作组织体系建设,形成以总经理工作部为主,公司规范化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协助,公司各部门、财务室配合的督查督办体系。 第六条督办部门要配备专人负责本制度的督促执行,公司其他部门、财务室要建立健全督查岗位责任制,明确责任人负责落实督办事项。 第七条总经理工作部通过《总经理督办通知单》、《督办事项跟踪表》履行日常督查督办工作。 第八条督查考核小组的成员及其工作 组长:邱小平负责督查考核立项、批示 副组长:拓宏前受总经理的委托,协助督查考核立项、批示 组员:杨梅承上启下负责承办、督办、延期、催办、 反馈、审核、退办、 祁婷婷制定各种方案,计划、措施、报表 景志宏负责有关资料的整理、归档 第四章督查考核小组的工作形式 第九条督查考核小组分为总经理督办考核、公开(挂牌)督查督办考核、公开(日常)督查督办考核三种形式。 (一)总经理督办:督办部门根据总经理提出的公司重大决定或重要工作部署,通过向督办对象下发总经理签发的书面通知,告知督办事项及完成时限。通常属重大督办事项。

房地产集团监察管理制度模版

xx地产集团监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监察,构建经营与监督并行的运行机制,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集团公司及所属各部门、各地区/子公司、各层级员工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监察工作以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为根本,贯穿公司经营管理的全过程,包括事前、事中和事后。 第四条监察工作实行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监督检查与改进工作相结合,坚持预防为主、查处为辅,重证据、重调查研究。 第五条监察工作应当依靠员工,监察部门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机制。对于公司部门、地区/子公司和个人的违法、违纪、失职行为,任何人均有权投诉、举报。 第六条公司保障监察部门知情权,集团公司及地区/子公司有关财务、统计报表、会议、合同及其他经营活动文件、资料,在保守公司秘密前提下知会监察部门。 第七条监察部门依照本制度对集团公司各部门、各地区/子公司及各层级员工进行监察,任何部门、地区/子公司和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或拒绝。 第二章监察机构与人员 第八条集团监察中心是集团公司行使监察职能的专职部门,在集团公司主管领导的领导下独立开展工作。 监察部门包括集团监察中心、分支监察中心和地区/子公司监察组。 广州监察中心、北京监察中心、天津监察中心是集团监察中心的分支机构,统称分支监察中心,负责领导、管理所属的监察组。 监察组是集团监察中心派驻地区/子公司的专门监察机构。 第九条集团监察中心领导下级监察部门的工作,上级监察部门领导下级监察部门的工作。 分支监察中心和监察组在集团监察中心领导下独立开展工作,监察业务不受所在地区/子公司领导,不向其汇报工作。

第十条监察部门人员编制以精干、高效为原则。集团监察中心设总经理一人、总经理助理一人;分支监察中心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两人,根据工作需要设监察主管、监察专员、巡查队员若干人;地区/子公司监察组设组长一人、副组长一人、组员二至四人。 监察人员包括集团监察中心工作人员、各分支监察中心工作人员和各地区/子公司监察组工作人员。 第十一条监察部门及人员的工资、奖金、培训经费、各项福利待遇及办公经费、办公设备由集团公司负责,所需经费由地区/子公司作为专项经费列支,各部门、地区/子公司和员工应为监察部门开展工作创造条件。 第十二条监察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有较高的政策水平; (二)遵纪守法,忠于职守,坚持原则,清正廉洁,严守秘密,能自觉维护公司的利益;(三)有工程建设、监理、预结算、招投标、造价、审计、法律、行政管理等方面专业知识; (四)具有纪检、监察、检察、侦查等方面工作经验,熟悉行业规范和公司规章制度及流程,具有敏锐的觉察能力,良好的分析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十三条各分支监察中心负责人、各地区/子公司监察组长由集团监察中心统一调配使用,每一至二年异地交流轮换。 第十四条巡查队员在巡查岗位表现优秀,且服务满三年以上,经考察和报批可以晋升为监察专员岗位。 第十五条监察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在各部门、各地区/子公司聘请特邀监察员,聘请特邀监察员的具体办法由集团监察中心另行制定。 第三章监察部门职责 第十六条监察部门行使监察职能时,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对集团公司各部门、各地区/子公司的规章制度的合法性、合规性和适用性进行审查,检查遵守和执行的情况,评价其健全性和有效性,并提出修改与完善的监察建议。(二)负责对集团公司各部门、各地区/子公司的行政管理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进行检查、监督和评价,并提出监察建议,具体如下: 1.集团公司、地区/子公司的设立、变更、注销、年检是否合法、合规,相关审批文件是否齐备;

公司监察部管理制度(试行)

监察审计部管理制度(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提高各部门的行政职能,强调执行力,发挥监察审计工作在企业内部监控体系中的监督作用,制定本公司监察审计部管理制度。 第二条监察审计部是公司行使监察审计职能的部门,负责公司各项目部、各员工对公司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以及企业经营中各具体事宜的执行情况进行监察审计。 第三条监察审计部的监察审计工作对公司总经理负责并汇报工作。 第四条监察审计工作必须实事求是,重证据,重调查研究,在适用法律、公司规章制度上人人平等。 第五条监察审计部工作围绕公司经营生产工作,在有关部门的配合下,积极有效的开展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实行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监督检查与改进工作相结合的原则。 第六条监察审计部工作人员必须熟悉监察审计业务,遵纪守法,忠于职守,秉公执法,清正廉洁,保守秘密。 第七条监察审计人员依法执行职能,受法律和公司规章制度保护,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监察审计人员依法执行工作,不得打击报复监察审计人员。 第二章:监察审计部主要职能 第八条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具体负责监察审计部的全面工作开展。除监察审计部专职人员外,公司可视监察工作需要,临时成立检查组或指定其他部门和项目部的人员参与。 第九条制定、监督、落实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并对公司内部的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各部门履行岗位责任及从事管理活动的情况进行监督监察,加强规范公司内部管理,执行奖惩条例。 第十条会同公司行政部门对项目部及员工进行不定期的工作能力、遵章违纪、廉洁自律方面的审查与考核。 第十一条协同公司各部门对项目部内部各种违规违纪、材料(设备)采购、财务管理、成本控制、经营计划、制度执行、工作和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审核和处理,发动鼓励员工检举揭发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并对举报人员严格保密。 第十二条受理对公司各项目部及其员工的违规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申诉。 第十三条会同相关部门负责公司审计管理检查,严格落实审计管理规定,对营私舞弊、中饱私囊、行贿受贿、弄虚作假者严惩不贷。

集团公司监察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监察工作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内部监察工作,促进廉政建设,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监察部门是集团实行监察职能的专门机构,对监察对象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以保证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集团规章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三条监察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重证据、重调查研究,在法律和行政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实行教育与惩处相结合、行政监察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监督检查与改进工作相结合。 第二章监察工作的组织、任务和权限 第四条集团设置独立的监察机构——审计监察部。审计监察部在总裁的直接领导下开展监察工作,对集团负责,并向总裁报告工作。 集团控股及控股以上公司应根据实际情况设置监察机构

或配备专、兼职监察人员,在本公司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监察工作。 第五条集团审计监察部的监察对象是集团聘任和管理的单位负责人及总部管理人员,集团控股及控股以上公司监察机构的监察对象是本公司聘任和管理的部门负责人及管理人员。 第六条监察工作的任务: (一)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集团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调查处理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集团规章制度的行为; (三)受理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集团规章制度行为的检举、控告; (四)受理监察对象对行政处分决定不服的申诉; (五)开展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的宣传和教育; (六)协助监察机关办理其他监察事宜。 第七条监察工作的权限: (一)参加与监察事项有关的会议; (二)要求有关部门和个人全面、如实地提供与监察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财务账目及其他有关的材料,进行查阅或者予以复制; (三)暂予扣留、封存能够证明违规违纪行为的文件、

公司纪检监察工作制度全

公司纪检监察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上级纪委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纪检监察事务。 第二章组织与领导 第三条公司纪委书记负责公司纪检监察工作的全面领导,设立纪检监察室组织承办具体业务。 第四条公司纪检监察室行使纪检职能,配备专职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纪委设专职或兼职纪律委员。 第五条公司纪检监察机关受公司党政组织领导,业务方面要受集团纪委领导。 第三章工作职责和权限 第六条公司纪检监察室履行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两大职能,其工作职责主要是: (一)监督检查各支部、党员、公司各级管理人员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党的方针政策、公司的决议决定和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协助党委抓好公司党风廉政建设,督促检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 (三)受理对各支部、党员和各级管理人员违反党纪、政纪行为举报。 (四)调查处理各支部和党员、各级管理人员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或提出处理建议。 (五)受理党员、各级管理人员不服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诉。 (六)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的教育、宣传、调研等工作。

(七)围绕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组织开展工程招投标、物资采购、产品销售、大修技改、基建工程、资金管理以及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效能监察,提出完善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意见和整改措施,并督促检查落实,参与重大经营管理活动,实行事前监控。 (八)建立党员干部廉政档案,参与对党员干部的考核、评议工作。 (九)协助工会做好企务公开工作,对企务公开内容、程序进行监督检查。 (十)承办公司党委、行政和上级纪委交办的有关工作。 第七条纪检监察室因工作需要,可行使以下权力: (一)查阅、复制与办案或监察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帐册、单据、会议记录、工作笔记等书面材料。 (二)要求有关单位提供与办案或监察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等书面材料及其它必要的情况。 (三)经纪委书记批准,暂予扣留、封存可以证明违法违纪行为的文件、资料、帐册、单据、物品和非法所得。 (四)经公司党政负责人同意,对涉及案件有关人员,可直接通知所在单位或部门将其停职。 第四章工作原则和工作人员守则 第八条纪检监察工作坚持的原则: (一)实事求是和纪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二)从实际出发重证据、重事实的原则。 (三)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的原则 (四)群众路线原则。 (五)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第九条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坚持的工作守则: (一)实事求是,坚持原则。 (二)秉公执纪,不徇私情。

督导管理制度

****文化有限公司 督导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文化公司日常管理工作和项目推进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确保公司相关制度、政策的贯彻执行和重点项目的落实情况,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公司管理效率,坚持“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反馈”的原则,更好地推动公司各部门管理工作的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督导管理机构 由企管部全面负责督导考核工作,并向董事长、经理直接汇报。 二、督导主要工作范围 1、对公司及上级领导下发的重要文件、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导,以确保公司信息渠道的畅通。 2、对公司重要工作部署、重要决定及重大活动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导,使公司领导及时掌握公司全面信息,进而更好的进行决策。 3、反馈检查结果,对公司领导层提供各种有效信息。 三、督导工作流程 督导工作由企管部牵头,对公司各部门的主要工作进行督导,督查工作一般遵循立项登记、交办处理、跟踪落实、综合反馈等程序开展。

四、督导工作汇报方式 1、各部门负责人在每周五中午下班之前将本周工作总结和下周工作计划(周报电子版)报送至企管部邮箱,该时间不能无故推后及逾期,特殊原因需推后的向企管部部长请示。 2、企管部根据各部门提报的周报进行汇总,每周周一(周报电子版)报送总经理审批。 3、企管部每半月,将各部门提报的周报进行分类汇总,每半月整理形成企管部的重点工作汇报,并填写《督导工作反馈表》,报送董事长审批。 五、工作要求 1、各部门认真完成公司下达的工作任务,实事求事的汇报,如有特殊情况要及时反馈到公司领导或企管部,不得无故拖延; 2、企管部对各部门重点工作的督导,不定期的进行跟踪落实,及时指导和反馈,特别是领导办公会议重点强调的工作。 3、应逐步熟悉本职工作,提高工作汇报质量。 4、按规定及时报送,限时办结。 5、汇报内容要突出重点、阐明要点。 6、个人汇报内容的电子版应妥善保管,便于查阅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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