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副教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河南省副教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河南省副教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副教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一)专业理论知识和工作经历、能力,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系统、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技能,在丰富的学术实践基础上形成了较稳定的研究方向。能及时把握本学科领域前沿发展动态,对教学规律和教学方法有较深入的研究,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能力。

2、系统担任一门公共课、基础课或两门以上专业课程的讲授工作,每学年至少讲授一门课程,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任务。

3、组织课堂讨论、指导实习实训、社会调查及指导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等各个教学环节的工作。遵循教学规律,能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积极改革教学方法,不断更新教学内容,教学效果优秀。

4、积极开展本学科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法研究,教学改革成绩显著。根据工作需要协助指导青年教师、进修教师或研究生,成绩突出。

(二)工作业绩

本科院校教师,任讲师以来,具备下列条件:

1、教学。专业课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180学时以上;公共课、基础课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200学时以上;兼职教学的管理人员按专职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的1/2计算。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获学校年度教学质量考评优秀1次以上,或年度考核优秀1次以上。

(2)在教育、教学技能竞赛中,获得省辖市、厅级以上奖励。

(3)获得省辖市、厅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2、论文、著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被SCI、EI、ISTP或A&HCI、CSSCI收录,或被《新华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全文收录论文3篇(文科均为独著,理工科均为独著或第一作者)以上。

(2)专业课教师在CN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6篇(限1篇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文科均为独著,理工科至少3篇为独著或第一作者,其余限前2名)以上,其中至少3篇发表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或本学科领域公认的权威性学术刊物上。

公共课、基础课教师在CN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5篇(限1篇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文科均为独著,理工科至少2篇为独著或第一作者,其余限前2名)以上,其中至少2篇发表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或本学科领域公认的权威性学术刊物上。

(3)正式出版本专业学术著作(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部)或译著(本人翻译10万字以上/部),或参编省级以上统编、规划教材(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部);同时在CN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4篇(限1篇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文科均为独著,理工科至少2篇为独著或第一作者,其余限前2名)以上,其中至少2篇发表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或本学科领域公认的权威性学术刊物上。

经专家鉴定,论文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著作、教材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应用价值,达到副教授水平。

3、项目、奖励。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省、部级三等以上科技奖、社会科学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或省、部级二等以上教学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或2项省自然科学优秀论文二等奖以上的第一作者,或2项省辖市、厅级科研成果一等奖的主要完成人(限前3名)。

(2)主持完成1项省、部级以上科研(教研、工程)项目(课题),或2项省、部级以上科研(教研、工程)项目(课题)的主要完成人,并通过省、部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的鉴定或结项验收,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3)省级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的主要完成人(限前5名)。

(4)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发明专利1项以上(限前5名)。

教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教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一)专业理论知识和工作经历、能力,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系统、坚实的理论基础和渊博的专业知识,在丰富的学术实践基础上形成了稳定的研究方向和系统的研究成果,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能及时把握本学科领域前沿发展动态,具有主持和指导科学研究和学术创新的能力。 2、系统担任两门以上主干课程的讲授工作,每学年至少讲授一门课程,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科研等工作任务。 3、组织课堂讨论、指导实习实训、社会调查及指导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等各个教学环节的工作。治学严谨,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优秀。 4、具有主持本学科教育教学改革、教学法研究的能力,教学改革成绩显著。根据工作需要指导青年教师、访问学者、进修教师或研究生,成绩突出。 (二)工作业绩 1、教学。本、专科院校专业课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分别为180学时、200学时以上;公共课、基础课教师以及成人院校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220学时以上;兼职教学的管理人员按专职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的1/2计算。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学校年度教学质量考评优秀1次以上,或年度考核优秀1次以上。 (2)在教育、教学技能竞赛中,获得厅级一等奖。 (3)获得省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2、论文、著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被SCI、EI、ISTP或A&HCI、CSSCI收录,或被《新华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全文收录论文5篇(文科均为独著,理工科均为独著或第一作者)以上,且被较多引用。 (2)在省级以上CN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8篇(限1篇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文科均为独著,理工科至少5篇为独著或第一作者,其余限前2名)以上,其中至少6篇发表在全国中文核心学术期刊或本学科领域公认的权威性学术刊物上(其中至少2篇有创见性的学术论文发表在国家一级学术刊物上或被上述检索或刊物收录)。 (3)正式出版本专业学术著作(本人撰写8万字以上/部)或译著(本人翻译12万字以上/部),或主持编写(主编或副主编)省级以上统编、规划教材(本人撰写6万字以上/部);同时在省级以上CN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6篇(限1篇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文科均为独著,理工科至少4篇为独著或第一作者,其余限前2名)以上,其中至少5篇发表在全国中文核心学术期刊或本学科领域公认的权威性学术刊物上(其中至少2篇有创见性的学术论文发表在国家一级学术刊物上或被上述检索或刊物收录)。 经专家鉴定,论文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著作、教材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应用价值,达到教授水平。 3、项目、奖励。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级或省、部级二等以上科技奖、社会科学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或省、部级二等以上教学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二等奖限前2名),或2项省自然科学优秀论文一等奖的第一作者。 (2)主持完成1项国家级或2项省、部级科研(教研、工程)项目(课题),并通过省、部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的鉴定或结项验收,达到国内领先水平,产生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3)省级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的主要完成人(限前3名)。 (4)作为主要发明人(限前3名)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发明专利1项以上。 在上述条件中,有一项特别突出,有重大贡献或突破,经专家论证,达到教授水平,可认为符合业绩条件。

2015年广西高级职称评定条件

2015年广西高级职称评定条件 2015年广西高级职称评定条件 职称评审是指已经经过初次职称认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经过一定工作年限后,在任职期内完成相应的继续教育学时,申报中级职称以上的人员须在专业期刊发表论文并且经过一些基本技能考试(如:称职外语及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等),向本专业的评审委员会评委提交评审材料,经过本专业的专业评委来确定其是否具备高一级职称资格。 广西卫生高级职称考试的成绩已出,笔试通过仅仅是完成高级职称申报的第一步,离评审通过的距离还很远,评审时间快到了,作为过来人,去年这个时候我正如火如荼的准备着,今年有空写上一些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高级职称申报所需要的条件以及我个人的申报经验,不管这次考试通过没通过的,我想本文都能为您提供一些参考作用。 我主要总结三个方面内容:一、考试注意点二、个人申报经验。三、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发布的晋升高级职称的文件, 一、考试复习要点: 1.大纲很重要,围绕大纲是不错的,考试的范围比较广泛,复习时要把常见疾病要读懂弄透,但是很意外,有的考题确实偏,属于超纲题,考试大纲上没有没有办法,这些都不会做。这个我们左右不了。 2.复习资料应该有,但不能过分依赖。主要看历年真题和教科书,不管是军医的还是人卫的还是考试宝典,都只是书本的简化,以教科书为蓝本才是最可靠的。 3.我们要对常考知识点作为重点学习。看书一定要细,对于偏题怪题,有人认为出题人想难住大家采取的极端行为。其实我认为抱怨对我们没有一点好处,有句话叫:改变你所能改变的,适应你所不能改变的。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用合适的方法解决相对应问题,100分不是目标,考60就够了。 4复习用书 大家临床工作都很忙,白天基本都在上班,只有晚上挤出时间来看书,所以提高复习效率显得尤为重要了。但凡国家标准化考试,一定有一个考试大纲,这个时候我们需要把考试大纲和上一年度的考试大纲做一个对比,新增内容十有八九是会出现在考卷上的;很多人害怕超纲考题,其实一张100分的试卷,超纲题目不会超过5个,你看书了可能做对4个,不看书可能蒙对2个,不如果断放弃,严格按照大纲来复习。对于复习用书,个人认为本科课本,外加人民卫生出版社的复习指导,以及历年真题(主要是前2门考试,广大考生一般

重庆中级新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渝职改办[2005]77号 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 关于印发《重庆市工程技术建设专业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市)职改办,市级各部门人事(干部)处,大型企事业单位人事部门: 为了贯彻落实全国人才工作会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中发〔2003〕16号)精神和“专业技术人才的评价重在社会和业内认可”的要求,坚持以科学的人才观为指导,以品德、能力、业绩和创新为导向,以实践作为衡量人才的唯一标准,进一步深化职称改革,不断提高职称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程度,客观公正地评价工程技术领域建设专业技术人员的学术技术水平,根据国家颁发《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第78号)有关规定,结合重庆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特制定《重庆市工程技术建设专业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 现将《重庆市工程技术建设专业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试行。试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向我办反映,以便修订完善。

附件1:《重庆市工程技术建设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 2.《重庆市工程技术建设专业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 评审条件(试行)》 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1: 重庆市工程技术建设专业高级职务 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试行) 第一条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含项目业主、质量监督等)、勘察设计(含勘察设计、规划、科研、勘察设计成果审查等)、施工(含土建施工、安装、装修等)、监理咨询(含监理、测试、工程咨询、造价咨询等)生产和技术管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二条申报基本要求 ㈠政治思想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者。 任现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况,按相关规定执行: 1.近3年内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1次以上者,延期1年申报;被确定为“不合格”1次以上者,延期2年申报。 2.受到党纪、政纪“警告”处分并按规定解除处分者,延期2年申报;受到“记过”及其以上处分并按规定解除处分者,延期3年申报。 3.已定性为技术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者,或在申报评审中弄

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一)学历资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4年以上。 2.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5年以上。 3.中等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15年以上,取得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5年以上。 (二)学识水平 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基本掌握国家和地方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基本掌握本专业技术标准、规范、规程、规章;能解决本专业技术管理、规划设计、施工建设、产品生产和生产技术中较复杂的技术问题。具备指导助理工程师实践工作和学习的能力。 (三)实践能力(经历) 取得助理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规划设计与技术咨询 (1)参与大、中型项目的规划、勘测、设计工作,或担任中、小型项目中的专项负责并编制报告。 (2)担任中型项目负责人,或主持小型项目并负责项目审核和编写技术报告。

(3)参与编写地方行业技术标准、规范、规程。 (4)参与编写2项以上中型以上项目的规划、勘测、设计大纲,或独立编写中型以上项目技术报告、技术专题报告、技术总结等。 (5)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经专家鉴定在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和经济效益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6)县以下单位工作人员,主持完成县以上主管部门下达的规划、勘测、设计项目1项以上或2项以上的主要参加者。 2.工程建设 (1)担任大、中型工程建设并担任专项负责人。 (2)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或作为技术骨干参加中型项目建设的全过程。 (3)借鉴国内外先进的施工经验,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方法、新材料1项以上,并取得成效。 (4)参加中、小型工程项目计划、质量与经济核算等综合管理工作。 3.生产运行与管理 (1)参加大型工程的生产运行技术工作,或作为主要技术骨干负责中型工程(水库、河道枢纽、灌区、泵站)某一单项生产运行工作,或负责小型工程的生产运行技术工作。 (2)作为专项负责人或技术骨干参加县以上水利管理、防汛抗旱、农田水利、水土保持、站网运行、技术咨询等工作,

电力工程中、高级技术资格职称评审条件

电力工程中、高级技术资格职称评审条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电力工程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学识和水平,鼓励多出成果、多出人才,促进电力科技进步与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电力工程的专业特点,制定本评审条件,作为电力工程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指导标准。 第二条电力工程各类专业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名称为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 第三条按照本评审条件,经评审合格并获得相应证书者,表明已具备相应的技术水平和能力,可以被聘为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四条本评审条件中的“电力工程技术人员”通指:在国民经济各部门、各行业中,从事发电(含火力、水力、核能及其他新能源发电)、输电、变电、配电、用电、电网技术、电力环保、电力标准化、电力信息技术等电力工程的科学研究(含基础理论和应用技术的科研、试验、技术开发与推广及其技术管理)、规划设计(含规划、勘测、设计及其技术管理)、施工建设(含建筑、安装、调试、施工机械、安全质量监督及其技术管理)和生产运行(含运行、检修、技术改造、修造、安全与技术监督、劳动保护及其技术管理)的专业技术工作人员。 第五条电力工程分为四类专业,热能动力工程专业(可含核能、太阳能、地热及其它热能形式发电),水能动力工程专业(可含潮汐能、风能发电),输配电及用电工程专业,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专业。 (一)热能动力工程专业 包括锅炉、汽轮机、燃气轮机、热工过程控制及其仪表、供热与制冷、火电厂建筑与安装、物料输送、金属与焊接、火电厂化学、火电厂环保、火电厂劳动保护、新型发电技术及其它与热能动力工程有关的专业。 (二)水能动力工程专业 包括水能利用(含水库)、工程地质、水文泥沙、水工建筑物、水力机械、金属结构、水电厂自动化、水电工程环保、风能发电技术及其它与水能动力工程有关的专业。 (三)输配电及用电工程专业 包括发电机、电动机、变压器、绝缘技术、高低压电器设备、输电线路和变电站、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及程序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及程序 一、任职条件 (一)、学历 1、初级(员级、助理级) 具有工程系列中专及以上学历,经过一定时间的专业实践,可以通过考核或评审确定其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中专毕业,见习1年期满,可以通过考核或评审确定为技术员;大专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可通过考核或评审确定为助理工程师;大学本科毕业,见习1年期满,可通过考核或评审确定为助理工程师。 具有工程系列中专学历,取得技术员任职资格4年后,可通过评审取得助理工程所任职资格。 2、中级 具有工程系列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可通过考核或评审确定为工程师;获博士学位者,当年即可考核确定为工程师。 具有工程系列中专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10年后,可通过评审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具有工程系列大专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4年后,可通过评审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具有工程师系列大学本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4年后,可通过评审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 3、副高级 具有工程系列大专以上学历,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后,从事一定年限的专业技术工作,可以通过评审取得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大专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且取得工程师职称满5年;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且取得工程师职称满5年;硕士学位获得者,应至少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博士学位获得者,应至少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4、正高级 获博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获得硕士学位,担任高级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 评审时间及有关具体要求以省职改办文件通知为准。 (二)、外语 评审中级以上职称,应参加全国职称外语考试,且成绩合格(50岁以上的评审高级职务或1980年前参加工作,评审中级职务者外语成绩不及格不作为否决条件)。评审中级职务,应参加理工B类考试;评审高级职务,应参加理工A 类考试。职称外语每年只考一次,成绩合格有效期为4.5年。 (三)、计算机 评审中级以上职称,应参加全省职称计算机考试,且成绩合格(1980年前参加工作,评审中级职务者计算机成绩不及格不作为否决条件),每年3.5.7.9月报名,4.6.8.10月考试,有效期3年。 (四)、论文 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应有两篇独著的公开发表在省部级以上学术刊物上的论文。评审中级职称,应拟写一篇学术论文。 (五)、考核

副教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三、副教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一)专业理论知识和工作经历、能力,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系统、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技能,在丰富的学术实践基础上形成了较稳定的研究方向。能及时把握本学科领域前沿发展动态,对教学规律和教学方法有较深入的研究,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能力。 2、系统担任一门公共课、基础课或两门以上专业课程的讲授工作,每学年至少讲授一门课程,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任务。 3、组织课堂讨论、指导实习实训、社会调查及指导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等各个教学环节的工作。遵循教学规律,能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积极改革教学方法,不断更新教学内容,教学效果优秀。 4、积极开展本学科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法研究,教学改革成绩显著。根据工作需要协助指导青年教师、进修教师或研究生,成绩突出。 (二)工作业绩 本科院校教师,任讲师以来,具备下列条件: 1、教学。专业课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180学时以上;公共课、基础课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200学时以上;兼职教学的管理人员按专职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的1/2计算。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学校年度教学质量考评优秀1次以上,或年度考核优秀1次以上。(2)在教育、教学技能竞赛中,获得省辖市、厅级以上奖励。 (3)获得省辖市、厅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2、论文、著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被SCI、EI、ISTP或A&HCI、CSSCI收录,或被《新华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全文收录论文3篇(文科均为独著,理工科均为独著或第一作者)以上。 (2)专业课教师在CN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6篇(限1篇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文科均为独著,理工科至少3篇为独著或第一作者,其余限前2名)以上,其中至少3篇发表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或本学科领域公认的权威性学术刊物上。公共课、基础课教师在CN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5篇(限1篇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文科均为独著,其中至少2篇发表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或本学科领域公认的权威性学术刊物上。

工程系列初中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工程系列初中高级评定条件 职称条件 1、具有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 2、能够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3、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经考察合格;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一年期满,经考察合格;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技术员工作二年以上;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技术员工作四年以上。 助理机械工程师职称的评定 初级职称(助理工程师)很好评,各地的程序大同小异,只要符合条件,持相关资料,填表上交就成了。更详细的内容可以到当地人事局咨询。下面助理机械工程师职称的评定要求及注意事项供参考: 有关要求: 1、申报对象: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人员。(公务员就不行) 2、初定职称级别及条件:(不同学历评定时间不一样) (1)中专毕业,工作满一年,可初定“员级职称”;初定“员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四年,可再初定“助理级职称”;

(2)大专毕业,工作满一年,可初定“员级职称”;再从事本专业工作两年,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3)大学本科毕业,工作满一年,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4)硕士学位获得者,再从事本专业工作三年,可初定“中级职称”; (5)博士学位获得者,可初定“中级职称”; 3、需提供材料: (1)拟申报职称人员身份证、学历证书、员级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四张; 4、申报程序及手续: (1)对拟申报职称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查验,发放《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空白表; (2)本人填写《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一式二份; (3)单位人事部门对其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经考核合格的,将有关材料报市人才市场。 (4)市职称办审核后,下发任职资格文件和资格证书。注意事项编辑 (1)大中专毕业生毕业后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应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方能初定职称;

河南省副教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副教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一)专业理论知识和工作经历、能力,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系统、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技能,在丰富的学术实践基础上形成了较稳定的研究方向。能及时把握本学科领域前沿发展动态,对教学规律和教学方法有较深入的研究,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能力。 2、系统担任一门公共课、基础课或两门以上专业课程的讲授工作,每学年至少讲授一门课程,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任务。 3、组织课堂讨论、指导实习实训、社会调查及指导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等各个教学环节的工作。遵循教学规律,能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积极改革教学方法,不断更新教学内容,教学效果优秀。 4、积极开展本学科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法研究,教学改革成绩显著。根据工作需要协助指导青年教师、进修教师或研究生,成绩突出。 (二)工作业绩 本科院校教师,任讲师以来,具备下列条件: 1、教学。专业课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180学时以上;公共课、基础课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200学时以上;兼职教学的管理人员按专职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的1/2计算。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获学校年度教学质量考评优秀1次以上,或年度考核优秀1次以上。 (2)在教育、教学技能竞赛中,获得省辖市、厅级以上奖励。 (3)获得省辖市、厅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2、论文、著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被SCI、EI、ISTP或A&HCI、CSSCI收录,或被《新华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全文收录论文3篇(文科均为独著,理工科均为独著或第一作者)以上。 (2)专业课教师在CN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6篇(限1篇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文科均为独著,理工科至少3篇为独著或第一作者,其余限前2名)以上,其中至少3篇发表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或本学科领域公认的权威性学术刊物上。 公共课、基础课教师在CN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5篇(限1篇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文科均为独著,理工科至少2篇为独著或第一作者,其余限前2名)以上,其中至少2篇发表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或本学科领域公认的权威性学术刊物上。 (3)正式出版本专业学术著作(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部)或译著(本人翻译10万字以上/部),或参编省级以上统编、规划教材(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部);同时在CN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4篇(限1篇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文科均为独著,理工科至少2篇为独著或第一作者,其余限前2名)以上,其中至少2篇发表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或本学科领域公认的权威性学术刊物上。 经专家鉴定,论文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著作、教材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应用价值,达到副教授水平。 3、项目、奖励。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省、部级三等以上科技奖、社会科学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或省、部级二等以上教学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或2项省自然科学优秀论文二等奖以上的第一作者,或2项省辖市、厅级科研成果一等奖的主要完成人(限前3名)。 (2)主持完成1项省、部级以上科研(教研、工程)项目(课题),或2项省、部级以上科研(教研、工程)项目(课题)的主要完成人,并通过省、部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的鉴定或结项验收,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3)省级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的主要完成人(限前5名)。 (4)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发明专利1项以上(限前5名)。

贵州省2017年申报评审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审查表

附件6 正高 或 副高 — — 使用A4纸打印后,复印放大为A3纸) 贵州省2017年申报评审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审查表 工作单位 单位所属 医院等级 申报专业 代码 专业名称 申报 任职资格 姓 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年 月 日 年龄 周岁 本人近期 白底彩色 免冠照片 学历情况 初始(医学)学历 毕业时间 毕业学校 所学专业 学制 学位 最高(医学)学历 毕业时间 毕业学校 所学专业 学制 学位 专业技术 工作情况 参加工作时间 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 现有专业技术资格 审批机关(考试或评审) 取得资格时间 聘任时间 执业资格 注册情况 医师资格类别(医师类填写) 医师执业注册专业 护士执业资格(护师类) 执业机构名称 临床、口腔、公卫、中医(“√”) 注册∕未注册(“√”) 年度考核 结果 根据学历对应 聘用年限填写 2010年 2011年 2012年 2013年 2014年 2015年 2016年 继续医学 教育学分 总分 其中Ⅰ类 2012年下半年 2013年 2014年 2015年 2016年 2017年上半年 到县或基层卫生 机构工作情况 连续服务( 天) 分段服务(次,天) 累计服务(天) 不需具备(√)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次,合计 天 天(大写) 每年平均从事本 专业工作时间 教学及带教 授课次数 带教(培养)人数 指导(培养)研究生数 主持或参与门诊病例及病房查房讨论次数 担任中级职务期间 担任副高职务期间 (周) 每周 次 每月 次 病历 技术报告 提供的“病历”(任现职期间不同年度主治(持)的原始住院病历复印件5份) 提供的“技术报告” 2012年 2013年 2014年 2015年 2016年 字数 份数 业 绩 成 果 按照黔人社厅通〔2016〕398号业绩成果要求,申报人据实填写: 符合条款 年均完成工作量 成果1 第 条 款( ) 对应等级( ) 成果2 第 条 款( ) 工作指标 年均工作量 成果3 第 条 款( ) 1. 成果4 第 条 款( ) 2. 成果5 第 条 款( ) 3. 成果6 第 条 款( ) 4. 成果7 第 条 款( ) 学 术 成 果 科研 项目 项 目 名 称 项目下达单位及批准文号 排名 获奖情况 论 文 题 目 刊物名称 (年、月、期、卷) 角 色 (第几作者) 核心期刊版 ∕SCI 因子 1. 2. 3. 4. 5. 6. 7. 8. 代表论文 学 术 成 果 学术 会议 交流 报告 材料 会议名称 交流(报告)内容 角色 获奖情况 参会文件 论文证书 1. 2. 专著 或 教材 书 名 出版社(出版年、月) 角色 个人完成字数 1. 2. 科研技改 新产品开 发等专项 报告 项目名称 创新成果推广情况 1. 2. 乡镇人员 申报副高 对当地常 见病多发 病的预防 诊治专题 报告 题 目 角 色 字数 效果 1. 2. 3. 4. 5. 破 格 申 报 条 件 成果 描述 在具备上述正常申报条件基础上,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符合条款 1. 第 条 款( ) 2. 第 条 款( ) 3. 第 条 款( ) 4. 第 条 款( ) 第 条 款( ) 工 作 单 位 推 荐 意 见 单位 性质 单位 所属 申报 方式 正常 破格 转评 转岗 放宽条件 基层 认定 县 卫 生 计 生 部 门 审 查 意 见 (公章) 年 月 日 县 人 社 部 门 审 查 意 见 (公章) 年 月 日 县级 乡镇 根据 和 文件规定, 同意推荐评审 任职资格。 (公章) 年 月 日 市 、 州 卫 生计生 委 或 ︵主管厅局︶意见 市、州人社局审查意见 政 策 性 审 查 意 见 (公章) 年 月 日 (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备注:1.此表由各单位按相同规格尺寸自制或复制。(使用A4纸打印后,复印放大为A3纸) 2.本表由申报人填写并交推荐单位复核,逐级审核盖章。申报专业及代码按本文附件1填写,如呼吸内科、神经外科;申报任职资格填写: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等;外语、计算机考试成绩以“√”表示;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应与验证过的《贵州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统计表》所记学分吻合。到县或乡镇卫生机构工作情况应填写申报评审副主任医师资格前,到农村累计服务一年的时间,但再申报晋升上一级职务时,不应重复使用;如不须具备下乡条件,在“不需具备”栏打“√”。 3.教学及带教:临床医学、护理学类别中的医师、护师担任中级职务期间主持或参与门诊病例及病房查房讨论每周至少1次。 4.年均完成工作量按《贵州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职务任职资格年均完成工作量要求列表(试行)》相应专业要求填写; 5.学术成果-论文栏,角色是指“填写独著或第一作者”,核心期刊请注明“核心期刊版本”,SCI 论文填写“SCI 及影响因子”。 6.“工作单位推荐意见”栏必须写明推荐对象符合当年评审文件;“单位性质”系指事业、企业、民营;单位所属根据单位隶属关系填写:省级三甲、省级其他、市州级、县级、乡镇、民营。“申报方式”栏在对应栏目内以“√”表示。

最新北京高级职称及中级职称评审条件

最新北京高级职称及中级职称评审条件 最新北京高级职称及中级职称评审条件 简要概括申报条件:根据京人发[2002]101号文件精神 (一)基本条件:没有出过医疗事故,考核成绩合格,满足基层工作任务,获得规定的继续教育学分,职称英语和计算机成绩考试合格,最重要一点,有执业医师资格。 (二)报名副主任医师资格人员年限要求需要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临床医学博士后人员在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出博士后流动站前; 2.取得临床医学博士学位,担任主治医师职务不少于2年; 3.取得临床医学硕士学位,担任主治医师职务不少于4年; 4.医学大学本科毕业,担任主治医师职务不少于5年; 5.医学专科毕业,在县及以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担任主治医师职务不少于7年或在区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担任主治医师职务不少于7年,期间作为第一作者在专业核心期刊发表3篇及以上专业学术论文(不含个案、摘要、综述等); 6.担任主治医师职务期间,获得自然科学奖、国家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主要完成人;按照人保部、卫生部的有关规定,晋升副主任医师,应在担任主治医师工作期间,至少有2篇第一作者论文(或著作),在专业期刊发表或在省及省以上学术会议的大会上报告; 7.担任主治医师职务不少于3年,期间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三等奖的主要完成人。 (三)申报临床医学专业主任医师资格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 1 -

1.医学大学本科毕业或取得学士以上学位,担任副主任医师职务不少于5年; 2.担任副主任医师职务期间,获得自然科学奖、国家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主要完成人; 3.担任副主任医师职务不少于3年,期间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的主要完成人; 4.医学专科毕业,担任副主任医师职务不少于7年,期间作为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3篇及以上专业学术论文。 按照人保部、卫生部的有关规定,晋升副主任医师,应在担任主治医师工作期间,至少有2篇第一作者论文(或著作),在专业期刊发表或在省及省以上学术会议的大会上报告;晋升主任医师,应在担任副主任医师工作期间,至少有3篇第一作者论文(或著作),在国内外专业期刊上发表或在全国性、国际性学术会议的大会上报告。各单位推荐委员会负责对申报人提交论文的科学性、先进性和实用性进行审核。提交正式发表论文的时间,截止当年9月30日 申报中医、预防医学、药学、护理、医学技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仍按《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执行。对未达到《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申报条件,但业绩突出的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报市卫生局审核,可以破格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破格标准参照临床医学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执行。 未受聘担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时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年度以及全脱产攻读研究生的时间不能计算为履职时间。在职攻读研究生的履职时间,以单位实际聘任时间为准。 (四)关于申报人员职称外语的要求: - 2 -

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一)申报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关心群众,公道正派,廉洁自律,年度履职考核均在称职以上。 A :政工员 1、了解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有做思想政治工作的一定能力,胜任本岗位工作。 3、高中(中专)毕业,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满 3 年;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满 1 年,均可以确认为政工员资格。 B:助理政工师 1、比较熟悉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 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并能自觉地在自己工作范围内加以运用和贯彻。 2、比较熟悉党的思想政治工作基础知识和中国革命史,具有从事本职工作的实际能力和经验。 3、有一定的工作业绩。 4、高中(中专)毕业,担任政工员职务累计满 3 年;大学专科毕业,担任政工员职务累计满 2 年;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满 1 年;取得双学位、研究生毕业者,均可直接确认为助理政工师资格。 C :政工师 1、熟悉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并能结合实际较好地加以运用 和贯彻。 2、掌握党的思想政治工作基础知识、中国革命史、中共党史和相关的知识,熟悉本职业务,有做思想政治工作的实践经验,并有较突出的工作业绩和贡献。 3、密切联系群众,能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具有一定的开拓创新、组织指导、教育疏导、培训辅导、调查研究、专业文字能力。 4、大学专科毕业、大学本科毕业,受聘担任助理政工师职务累计满

4 年;后取大学专科毕业,受聘担任助理政工师职务累计满 5 年;取得双 学位或研究生毕业,担任助理政工师职务累计满 2 年。 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累计满 2 年;博士学位获得 者,均可直接确认为政工师资格。 正常申报中级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其相应的专业能力、业绩、资 历评价,应在及格成绩以上。 D :高级政工师 1、比较系统地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结合实际运用马克思 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处理思想政治工作中比较重大的问题。 2、对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原则、优良传统及国内外有关新情 况、新理论、新经验有较深入的研究,具有比较系统的历史、社会、伦 理、心理、法律、科技等方面的相关知识,有比较丰富的思想政治工作经 验,善于做群众工作,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3、具有较强的开拓创新、组织指导、教育疏导、培训辅导、调查研 究、专业文字等方面的能力,有突出的工作业绩和贡献。 4、大学专科毕业,受聘担任政工师职务累计满7 年,取得申报 高级政工师专业能力评价良好等级分,业绩、资历加分20 分以上;后取大学专科毕业,受聘担任政工师职务累计满8 年,取得申报高级政工师专业能力评价良好等级分,业绩、资历加分20 分以上;[1957 年1 月1 日后(含)出生者,具有大专学历的政工专业人员申报高级政工师按破格申报条件申报;其中1966 年12 月31 日前(含)出生者参加市政工师进修学院举办的政工专业进修班学习培训,完成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并完成一篇结业论文,可视同具备申报高级政工师规定的学历条件正常申报。];大学本科毕业或后取研究生毕业,受聘担任政工师职务累计满5 年;后取大学本科毕业,受聘担任政工师职务累计满 6 年;双学位、研究生毕业、硕士学位获得者,受聘担任政工师职务累计满 4 年;博士学位获得者,受聘担任政工师职务或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累计满 3 年。 1966 年底以前原学历中专、高中毕业,受聘担任政工师职务满 5 年;1970 年底以前大学专科毕业,受聘担任政工师职务累计满 5 年,工作成绩突出,可按正常程序申报高级政工师。 正常申报高级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其相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附件一)

附件1 泛华建设集团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申报条件 总则 一、为了客观、公正评定泛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各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根据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专业技术人员的实际情况制定。 二、申报条件 (一)学历、资历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报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①获得博士学位,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受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②获得硕士学位,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受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③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受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④取得大专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5年以上;取得中专学历后,从事本专业工作20年以上,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8年以上。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报中级工程师(中级建筑师)专业技术职

务任职资格 ①获大学本科毕业或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受聘担任助理级职务四年以上; ②获双学士学位,受聘从事专业三年以上; ③中等专科毕业,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受聘担任助理级职务六年以上; ④高中毕业,取得助理级专业职务任职资格,并受聘担任助理级职务八年以上; ⑤初中及以下,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受聘担任助理级职务十年以上。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报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 ①中等专科学校毕业,担任技术员级职务四年以上; ②高中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十年以上; ③初中及以下,从事本专业工作十五年以上。 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报技术员级职务任职资格 ①高中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三年以上; ②初中及以下,从事本专业工作五年以上。 5.下列人员经考察合格,可认定相应的任职资格 ①取得博士学位,经考察合格,可认定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中级)

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中级) (一)学历资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取得助理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4年以上。 2.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取得助理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5年以上。 3.中等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15年以上,取得助理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5 年以上。 (二)学识水平 较全面系统地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能够解决本专业较复 杂的技术问题;掌握本专业的标准、规范、规程、规章;掌握本专业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具备指导助理工程师实践工作和学习的能力。 (三)实践能力(经历) 取得助理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环境监测 (1)有参与自治区和同级以上环境监测科研、环境监测工作全过程的经历,掌 握环境监测领域新技术、新方法,能独立承担水体、空气、噪声、生物、生态、放射性、电磁辐射等专项5个以上项目的经常性监测(具备上岗证),完成相 关技术报告编写。 (2)参与本单位环境监测技术质量保证、计量认证工作,参与编写质量体系文件,所在单位通过自治区级以上计量认证。参与制定环境监测技术方案并具有 按技术规范实施的能力。 (3)参与完成当地年度环境质量报告书的编制,能准确收集分析、处理环境监 测数据和解决本专业工作中的技术问题。 2.环保技术与管理 (1)参与编制自治区级以上各类环保规划、环境区划、环境标准、技术规范、 管理办法等2项以上;或参与编制地州市级3项以上。

县以下单位工作人员,参与编制县级以上各类环保规划、管理办法等2项以上。 (2)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建议或污染治理、污染减排、生态建设等项目建议被 地州市级以上政府部门采纳1项以上。 县以下单位工作人员,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建议或污染治理、污染减排、生态 建设等项目建议被县级以上政府部门采纳1项以上。 3.环境工程与技术咨询 (1)作为主要成员,承担自治区审批的规划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独 立完成专题报告或重点章节编写,环评报告书通过专家评审(自治区级3项以上,地州市级4项以上)。 (2)作为主要成员,参与大型企业或建设项目清洁生产审核、上市公司核查、 节能评估、环保“三同时”验收、重点项目环境影响评估、危险废物经营能力 评估等技术咨询工作5项以上。 (3)作为主要成员,承担中型建设工程的环境监理2项以上,通过环保验收; 或承担中型环境保护工程的规划、勘测、设计、建设管理等工作6项以上,工 程通过验收运行,取得显著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 (四)业绩成果 取得助理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中的3项: 1.自治区科技奖项或地州市科技奖项主要参与人员。 2.国家环保部优秀环境质量报告书、优秀环评报告书三等奖以上或自治区环保 厅优秀环境质量报告书、优秀环评报告书、优秀竣工验收报告书、优秀评估报 告二等奖或自治区优秀设计(含优秀环境规划、优秀环境工程)三等奖以上。 3.地州市级以上优秀生态建设工程、污染治理工程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4.参与完成的工作成果通过鉴定(审定)或生产实践达到自治区较高水平;或 本人负责的技术工作有较大改进,各项技术指标均达到相应业务主管单位颁布 的标准。 5.参与研究开发的环保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成果通过主管部门

上海职称评定中级职称评定高级职称评定条件与专业

上海职称评定中级职称评定高级职称评定条件与专业 关键词:上海职称评定,上海初级职称评定,上海中级职称评定,上海高级职称评定高级职称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员范围: 从事社会科学及相关专业研究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人员基本条件: 1.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近5 年聘任期间年度考核在称职(含)以上。 3.申报副研究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学位),取得助理研究员任职资格后,从事助理研究员工作5 年(含)以上; (2)获得博士学位,取得助理研究员任职资格后,从事助理研究员工作2 年(含)以上; (3)工信厅人[2009]54 号文件规定的破格评审高级职称申报条件。 4.申报研究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学位),取得副研究员任职资格后,从事副研究员工作5 年(含) 以上; (2)工信厅人[2009]54 号文件规定的破格评审高级职称申报条件。 5.外语水平达到要求: 申报研究员须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A 级考试,成绩达到60 分(含)以上且在有效期内; 申报副研究员须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B 级考试,成绩达到60 分(含)以上且在有效期内;或 者符合工信厅人[2009]54 号文件有关免试规定。 6.计算机能力达到要求: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取得4 个计算机模块合格证书;或者符合工信厅人[2009]54 号文件有关免试规定。 经济系列高级职称申报具体条件 (一)申报人员范围: 从事经济管理、生产经营管理、经济计划、经济贸易、经济监督、经济研究等方面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人员基本条件: 1.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坚实的专业理论知识,掌握国内外现代的经济管理科学方法和发展趋势。有较高

任职资格评定管理制度

任职资格评定管理制度 1.目的 为提高公司人力资源管范的运作平台,特制订本制度。 2.原则 2.1坚持以能力和工作业绩为导向,多要素评价原则; 2.2坚持实行能上能下原则; 2.3坚持评审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3.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全体员工。 4.申报条件 员工符合上一职级的申报条件时方可申报上一任职资格等级。 4.1申报条件 4.1.1共性最低标准:

4.2学历与工龄的换算 任职资格申报条件中,学历可与一定工作年限抵用(部长及以上岗位不得抵用)。以本科学历为基准,换算标准为: 5.评定组织 评定职种的任职资格评价小组。 5.1人员组成 来源与组成:评定职种业务部门的负责人、分管领导、资深专家及人力资源代表。 5.2任职资格评价小组职责 5.2.1准确理解任职资格标准及任职资格评价程序; 5.2.2客观公正地进行所属职种任职资格集体评定和审议; 5.2.3向被评价人提出中肯的改进建议; 5.3评定程序

5.3.1员工根据申报材料自检并提供资料进行申报; 5.3.2用人部门对申报员工业绩条件进行审核; 5.3.3人力资源部对申报员工资历进行审核,转交相关职种任职资格评价小组; 5.3.4任职资格评价小组负责知识与技能考核; 5.3.5由任职资格评价小组形成定级评价结果并报总经理批准; 5.3.6人力资源部公布定级评价结果 6. 任职资格评价内容与方法 6.1评价内容 任职资格评价分为两部分考核内容:必备知识考核、专业成果与技能鉴定。 6.1.1 必备知识考核——应知部分 由部门主管及对应职种的资深专家根据各职位职等的必备知识要求出题,成绩不合格则取消该等级申报资格。试卷需提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6.1.2专业成果与技能鉴定——应会部分 员工通过任职资格等级申报材料提供本人专业成果与技能方面真实有效的证据,由任职资格评价专家小组在评价会上集体鉴定。 6.2评价方法 任职资格定级评价分为初认定和评审两种方式。 6.2.1初认定:公司在引进新员工时根据需求岗位的任职资格标准进行招聘,由部门负责人会同人力资源部门直接认定相应等级。

初级中级高级职称评定申报条件

初级、中级、高级职称评定申报 一、初级、中级、高级职称评定申报条件 1.助理职称评定条件:(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 (3)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4)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 (5)初中以下学历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同时应具备员级职务。 2.中级职称评定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称四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担任助理职称四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担任助理职称四年以上。 (4)初中以下学历人员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称四年以上。 3.高级职称评定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称职务五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称职务五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称职务五年以上。 凡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人员,还必须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本专业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且具备相应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二、初级、中级、高级职称评定破格申报条件 为了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对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人员,可以不受学历、资历的限制破格申报高、中级职称职务任职资格,直接参与高级、中级级职称评定。 (一)破格申报高级职称职务者必须具有下列条件中的二条: 1、获得部、省级表彰的学科带头人;地市级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荣获国家、省级表彰的 乡镇企业家或优秀厂长、经理。 2、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省、部二等奖以上;地市一等奖以上(含发明奖、成果奖、自然科 学奖、星火奖)项目的主要完成者;获得国家级金、银产品奖或省、部级名牌产品奖或优秀工程奖的主要生产技术负责人;创国家级、省级新产品奖的主要生产技术负责人。 初级、中级、高级职称评定申报条件 关键词:职称评定申报条件,, 3、直接主持完成大型项目或全面负责大中型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或对非公有制企业技术发展作出突 出贡献,取得明显经济效益者;企业连续二年营业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省确定的山区县1000万元以上)、或利税在400万元以上(省确定的山区县200万元以上)的主要负责人。 4、在技术发明、创新、改造、专利、推广、应用中,取得的经济效益连续二年(申报高级职务的前二 年)占本企业利税总额(400万元以上,贫困山区200万元以上)20%以上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5、对本专业技术岗位的工作创立了有价值的经验,并在省内同行业中推广的主要贡献者;担任中级职 务期间,成绩显著,并获得省级以上先进工作者称号的;或者在地市以上报刊或会议上发表过两篇以上被同行专家认定为有价值的学术论文,或正式出版过有价值的著作或译著。 (二)破格申报中级职称职务者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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