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民事诉讼业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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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民事诉讼业务流程

律师民事诉讼业务流程

一、听取当事人陈述

1、听取当事人陈述的要点

要点:听取。记录。整理思路。

2、当事人陈述后向当事人提问

要点:提问方式。提问角度。澄清答问。

3、整理当事人陈述之记录

要点:整理的要点。整理记录的方式。理清法律关系。

二、律师起诉前准备

1、收集证据

要点:收集的途径(渠道)。收集的方式。判断证据的关联性。确认证据的全面性。

2、起草起诉方案

要点:诉讼方案的基本格式。诉讼方案的内容。

3、搜集法律依据(法律研究)

要点:搜集的方法。法律推理。法律识别。法律类型。案例搜集。

4、确定案件的地域管辖法院和级别管辖法院

方式包括法律、司法解释查询、电话咨询有关法院、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

要点:地域管辖及其运用技巧。级别管辖及其运用技巧。

5、对被告状况的审慎调查

(1)调查拟起诉被告之工商登记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分支机构、验资报告、年检报告)

要点:登记内容。企业登记的意义。与案件关联性与证明对象。

(2)调查掌握的拟起诉被告的财产状况(包括但不限于不动产、车辆等运输工具、动产的权属、以及抵押、质押、查封状况)

要点:财产所有。财产共有。财产取得方式。担保物权的设定情况。

6、编制证据清单

(1)根据客户的案情介绍,确定起诉时必须提交的初步证据;要点:初步证据范围的确定。初步证据与后续证据的区别。(2)编制证据清单,列明证据用途(证明之事项) 要点:证据清单格式。证据说明的格式与内容。

(3)英文证据需安排专门部门的翻译事宣

要点:翻译机构的选定。翻译过程中与翻译机构的协调联系工作。翻译件内容的核查。

(4)对证据进行归类

要点:归类的方式与标准。归类的目的。

(5)根据案情所涉及的法律关系,以及客户的案情介绍,判断对方可能提出的证据,以及据以反驳的证据。

要点:判断的方法。判断的全面性之掌握。反驳证据的确定方法。反驳证据的收集。反驳证据的归类。

(6)判断是否需要准备作为证据的专家证词、部门规定。如需要,进行准备。

要点:判断的原则与标准。寻找专家的方法。对专家能力与权威性的判别。查找部门规

定(文件或解释)的方法。

7、起草起诉状

(1)起诉状格式的准确性

要点:对原告、被告名称与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准确描述。诉讼请求的简洁清晰。

事实与理由的针对性与平稳性。法院名称描述的正确性。原告名称的一致性。日期。证据与来源内容的表述。

(2)繁简适当

要点:决定诉状繁简的前提。繁简方式。

(3)理清基本事实与基本理由

要点:判断基本事实的原则与方法。判断基本理由的原则与方法。基本事实与理由的对应性。

(4)起诉状起草的其他实务技巧

要点:实务性技巧。

8、与客户确定起诉状

(1)告知客户有关起诉状的内容

要点:告知的时间。告知的方式。告知的技巧。对告知的记录。

(2) 征求客户是否需要对起诉状描述的事实发表意见

要点:征求意见的方式。征求的范围。

(3)征求客户对起诉状确定的案由和理由之意见

要点:征求的方式。对案由与事实的说明。

(4)确定起诉状

要点:综合客户意见与建议。核对事实与理由。核对法律依据。核对文字、语言和表述。

9、征求客户是否打算采取诉讼保全措施

(1)告知诉讼保全之利弊

要点:告知方式。告知时间。进行说明的方式。

(2)征求其意见

要点:征求的方式。征求之记录。

(3)如保全的,则准备有关保全之文书等工作

要点:保全范围的确定。保全方式或类型的确定。保全文书的类型。

1O、准备与起草其他起诉之诉讼文书

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律师事务所公函

要点:格式。全面性。

11、确定诉讼保全方案并起草诉讼保全申请

(1)如客户确定诉讼保全的,应当立即准备保全方案

要点:保全方案的内容。保全方案的确定方式。确定方案的原则

(2)起草保全申请

要点:保全申请的格式。保全申请的完整性。

(3)确定保全所需的其他法律文书

要点:其他文书的类型。格式。

12、递交起诉状

(1)起诉状的份数

要点:依照法律确定。依照法院要求确定。保留一份正本。特殊情况下份数缺少之处理。

(2)递交起诉状

要点:递交人的确定方式。递交的方式。

(3)立案通知书的收取

要点:收据的格式与使用情形。立案通知书的格式与使用情形。通知客户交纳诉讼费。当场在法院交纳的收据保存。

三、开庭前准备(应在开庭前一周内完成)

(一)与客户的联系

1、要求客户提供证据原件,注意要列表。

要点:提出要原件的时间。提出的方式。原件的整理。

2、征求客户是否旁听庭审。

征询的时间。征询的方式。告知参见庭审旁听的注意事项。3、询问客户是否愿意调解,如愿意调解,其调解方案如何。

要点:征询方式。讯问调解方案的基础。确认收悉调解方案。明晰调解方案的上限和下限。

4、征询客户是否打算对合议庭组成人员提出回避申请,如有,要求证据并自行补充证据。

要点:告知提出回避申请的理由与后果。征询的方式。征询的时间。客户主张回避时的证据提供。律师自己认为需申请回避时,向客户的利弊说明。

(二)所内准备

1、检查卷宗中所有材料,分类编写目录(如诉状类、证据类、法律类);

要点:归类标准。标识。

2、起草证据清单:

A、包括证据目录(证据名称、来源、表现形式[原件、复印件或传真])、证据说明(每一份证据说明的问题、证据对客户的利弊)

要点:目录格式。说明方式与格式。

B、对已提交之证据、拟提交之证据分别编号。拟提交之证据编号顺序依已提交的证据。

要点:编号方式。编号排序。

C、如拟提交的证据重要性大于已提交的证据,应对证据重新编号。并提交新的证据目录,但应在新的证据目录上注明哪些已提交法院。

要点:重新编号之说明

D、证据目录上应注明拟证明的事实和问题、证据来源。

要点:说明方式。说明之要点。

E、编制自用备用证据目录。内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证明已方事实的证据,另一方面为用以反驳对方抗辩之用的证据。备用证据目录,应注明已提交法院证据的编号。

要点:简洁明了。编号顺序。

3、查询对证据进行说明的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并附在自用的证据目录后。

要点:查询方法。法规目录整理。归类方法。编号。

4、法律研究汇编

将案件有关的所有法律、法规调出汇编,列明法律名称、拟适用的条文。

要点:汇编要点。条文标注。

5、罗列对方律师对客户之可能的攻击点(特别是客户在证据上之缺陷及无法举证之事实)。

要点:罗列技巧。罗列的全面性之掌握。

6、罗列对方对适用法律和理解法律的可能攻击点。

要点:罗列技巧。罗列的全面性之掌握。

7、起草提问要点。注意提问问题不能过于直接,注意表明那些问题将作为下一步的问题的前提。

要点:提问问题之清单。问题之关联。提问的技巧。问题的层层叠进。

8、起草辩论要点。辩论意见应直截了当。注意简洁和为在庭审时的当场调整留有余地。

要点:完备性。可变化性。直接性。清晰明了。

9、起草代理词初步题纲。包括事实和法律两方面的提纲。要点:提纲格式。提纲要点。

四、一审开庭的核对当事人

(一)注意对方的主体资格问题(如名称等)

要点:核对诉讼文书

(二)核对各方当事人是否与起诉状、法院开庭通知等一致要点:核对文书与法庭说明。

(三)注意案由是否与起诉状、法院开庭通知一致。

要点:案由。变更。

(四)注意对方的代理人之资格

要点:资格。代理人类型。

(五)判断是否申请法官回避并提出请求

要点:开庭法官与文书载明有无差异。回避申请方式。

五、宣读起诉状

(一)宣读的方式

要点:宣读方式。

(二)宣读的要点:简练、清晰

六、法庭调查阶段出示证据与质证

(一)证据出示(包括证据交换)

1、证据出示方式

要点在于:按组出示。按件出示。出示顺序。

2、新证据的提出

要点:类型。提出期限。

3、对证据的简要说明

说明的内容。简练。直接。

4、对证据的事实与法律说明

说明方式。步骤。要点。

(二)证据质证

1、质证

要点:质证顺序。质证对象。质证方式。质证要点。质证技巧。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证明力。对证人、鉴定人的质询。

(1)对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的质证

要点:原件原物。是否与原件原物相符。关联性。形式与来源。内容的真实性。

(2)对证人的质询

要点:证人出庭有无被许可。提出证人之时间。证人行为能力判别。有无利害关系。质询方式。质询技巧。反驳不适当引导证人之质询的方式、时机和技巧。

(3)对鉴定人、勘验人的质询

要点:质询方式。质询内容。质询技巧。

(4)对专家的讯问

要点:讯问方式。讯问内容。讯问技巧。

(5)专家对质

要点:对质专家的安排。对质内容准备。对质方式。

2、对证据的质疑、说明与辩驳

要点:质疑的方式。质疑的技巧。说明的方式。说明的技巧。辩驳的方式。辩驳的技巧。

七、已开预备庭的再次出示证据与质证

要点:出示时间。证据重新编号。质证。

八、法庭辩论

(一)法庭辩论总体

要点:辩论顺序。辩论主题安排。辩论方法和技巧

(二)辩论开始发言

要点:简洁。全面。直截了当。

(三)事实辩

要点:区别认可与争议问题。概括认可问题。说明争议问题。说明争议问题的方法、时机和技巧。

(四)法律辩

要点:案件定性。法律关系分析。要点阐明。法律依据的说明和解释。

(五)总结

要点:总结的内容。总结的方式。总结技巧。

九、调解

调解方案的提出。提出的技巧。提出的方法。

十、庭审笔录

要点:阅读顺序。阅读重点。笔录更正之程序。

十一、开庭后工作

1、整理庭审记录

要点:关键问题。按程序、事实、法律三方面整理。突出重点。

2、向客户汇报庭审

要点:方式。内容。时间。

3、起草律师代理词(包括质证意见、争议焦点、法律适用,一周内完成)

从内容而言,代理词不宜繁锁,可在开头对案情及双方无争议或已被法院(或仲裁庭)认证之事实简单概括,而后列出争议焦点。代理词中之重点论述要针对争议焦点,论述要简明突出,逻辑要清晰。

要点:起草时间。格式。繁简。针对性。

4、及时补充证据及法律说明

在遇到法院(或仲裁庭)要求补充证据及提出其观点时,应及时补充法院(或仲裁庭)要求的证据,并附具体书面证据说明。对法院(或仲裁庭)之观点有不同见解,应认真起草书面回函。

要点:补充时间。清单制作。编号。说明。回函方式和格式。

5、在有调解可能性时,与客户制定调解方案。

要点:时间。方式。内容。客户的确认。与对方和法院的再联系。

最全最详细律师办案流程

律所律师办案流程 一、诉前阶段 1.01:办理签约 1、确认客户委托意愿 2、签订委托合同 3、依约收费 1.02:了解案件情况 1、准备纸质版案件材料,便于起草起诉文书 2、被告涉诉、涉执行情况,在搜房网等查询是否有房产项目 3、确认诉讼主体、管辖 4、初步察看案件材料、检查是否有漏洞,向客户反馈补充1.03:法律数据检索研究 1、法律法规数据检索研究 2、案例检索研究 3、理论文章检索研究 4、制作法律数据研究报告 1.04:制作起诉文本 1、委托书 2、民事起诉状 3、证据清单 4、财产保全申请书 5、财产保全担保书 6、财产线索 7、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8、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外国人为护照) 9、营业执照复印件 1.05:发送材料盖章 1、邮件中需列明需盖章材料清单,并注明盖章主体 2、邮件中(1)需披露案件存在的问题、风险;(2)列明需要补充的证据材料 3、及时拿取盖章文本 1.06:准备起诉材料 1、开具所函,介绍信 2、打印证据副本,编页码 3、整理并检查立案材料是否齐全 4、进行网上立案(如有)

1.07:制作通讯录及地图 1、联系管辖法院,查询电话、地址、工作时间,还需询问(1)网上打印的工商信息是否能作为立案材料;(2)诉讼费缴费方式;(3)是否需要携带原件;(4)在法院本部立案还是派出法庭立案;(5)是否是周一到周五的上午下午均能立案,还是有部分下午无法立案; (6)起诉状、委托书上除公章外是否需要盖法人章(该问题建议提前问) 2、联系被告工商登记机关,查询电话、地址、工作时间外,需要询问律师查询房产、土地登记信息需要携带的材料 3、联系房管、国土部门(或不动产登记部门),查询电话、地址、工作时间外,需要询问律师查询房产、土地登记信息需要携带的材料 4、联系车管部门,除查询电话、地址、工作时间外,需要询问律师查询车辆登记信息需要携带的材料 1.08:费用预借 1、预借差旅费、诉讼费需向财务发送预借费用邮件 2、诉讼费立案后由律所代为缴纳的,需向财务发送代付邮件,并做好记录 3、无论采取何种方式缴纳诉讼费,须向法院索取票据 4、预借差旅费及时向财务申请报销 二、起诉阶段 2.01:前往法院立案 1、立案成功后告知助理团队,向客户邮件汇报 2、缴纳案件受理费(及保全费),保存票据 3、询问并记录查询分案法官电话 4、询问保全手续(担保方式),并记录缴纳保全费、保证金的账户信息 2.02:调取工商档案 1、调取被告工商外档、内档 2、注意调取工商内档含有被告银行账户信息、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的部分 3、注意调取工商内档中其他有效信息部分 4、档案材料扫描留档 2.03:调取房地登记信息 1、调取被告名下房产登记信息

打官司请律师费用需要多少

开车撞伤人逃逸了、对方欠债不还且否认债务、公司要破产,员工的工资还没支付、被他人砍伤、故意打伤、勒索财物等,这些情况下,有可能要到法院上见,那么打官司流程是怎么样?打官司请律师费用是多少? 打官司简要流程 1、首先需要确认被告是谁; 2、其次你要写民事诉讼状,说明事实与理由,以及相关依据; 3、准备就绪后,就向法院立案庭提交诉讼状和证据,案件受理后,缴纳立案费用。法院会安排日期,并给你传票,上面写明开庭日期、时间和地点以及审判员; 4、到了开庭时间,应准时到庭; 5、开庭审理阶段; 6、在法官最后判决之前,可以申请撤诉; 7、拿到判决书后,如果你认为判决不公平,那么你就要在拿到判决书之日起规定的期限内提起上诉; 8、双方不上诉,对方又不赔偿,当事人需要申请强制执行。 打官司律师费用是多少? 处理的案件不同,律师的资历不同,收费标准也会有很大的浮动,各省份也有各自的律师收费标准。 一、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以及刑事案件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的服务收费标准。 (一)按照各办案阶段分别计件收费。 1.侦察阶段收费标准为每件2000—15000元。

2.审查起诉阶段收费标准为每件2000—15000元。 3.一审阶段收费标准为每件4000--45000元。 以上为北京律师收费标准,每个省份的收费标准都不相同,具体的以当地的为准! (二)二审、死刑复核、再审、审诉案件,按照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 (三)被害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按照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 (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时涉及几个罪名或者数起犯罪事实的,可按照所涉罪名或犯罪事实分别计件收取。 二、担任公民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案件代理人,以及担任涉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征地拆迁赔偿(补偿)等公共利益的群体性诉讼案件代理人,担任公民请求国家赔偿案件代理人的服务收费标准。 (一)按审判阶段确定收费标准。 1.计件收费标准为每件3000--15000元。 2.按标的额比例收费标准: 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10%(最低收费3000元); 10万元至100万元(含100万元),6%; 100万元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4%; 1000万元以上,2%。

律师事务中民事起诉状

律师事务中民事起诉状 一、概念及作用 民事起诉状是原告人向人民法院控告被告人并提出民事诉讼请求,请求人民法院作出公正裁判的法律文书。民事诉讼原告人向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起诉状,主要目的在于请求人民法院通过民事诉讼程序对民事权益争议问题进行裁决,以确定民事法律责任的承担或者确认准许某种法律关系或法律事实的合法性。因此,民事诉讼原告人应当重视民事起诉状的写作。 二、法律依据 民事起诉状的法律依据是《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 “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三、注意事项 民事起诉状是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控诉被告人并提出民事诉讼请求,请求人民法院作出公正裁决的法律文书。律师代理或帮助原告人制作民事起诉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的起诉条件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必须有明确的请求对象,即写清被告人。如果有两个以上的被告人,则应按其承担责任的大小、主次顺序排列。 必须有明确的诉讼请求,即写清提起诉讼要求解决的问题。诉讼请求要求具体明确、切实可行。对于给付之诉的要具体写明给付的标的(如金钱、有价证券、物品等)、给付的数额,特别是赔偿的数额,要准确估算,适度合理。对于确认之诉的,要具体写明确认标的所有权归属及行为的有效无效,如确认房屋归属权确认合同及民事行为的无效等。书写诉讼请求一定要具体明确,即所提要求事项能够履行,数字明确,避免笼统抽象,如“要求被告赔偿给原告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这种要求没有明确的数字,请求不明确,人民法院将无法受理。 必须充分阐述提出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即说明要求被告人承担民事责任、解决纠纷的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事实部分,主要应写明被告侵权行为的具体经过和当事人双方权益争执的具体内容,要求具体写明被告人侵权行为或当事人双方发生争议的时间、地点、人物、原因、结果等要素,将纠纷的过程如实反映出来。理由部分包括如下内容:1. 确认原告和被告之间法律关系的性质;2.确认原告的损害与被告的违法行为之间有因果关系;3.提供主张权利的法律依据; 4.确定原告、被告之间的法律责任。 必须列举证明事实和责任的证据,即向人民法院提供用于确定事实和责任的材料,以便人民法院查证核实。法律上的事实是有证据有证明的事实。原告对自己的起诉负有举证责任。因此,原告在诉状中应充分列举证据,以证明事实真相和被告应承担的责任。证据主要有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鉴定结论和勘验笔录等。 二、格式、内容及写作方法 民事起诉状主要由三部分构成,即首部、正文和尾部。 (一)首部 主要写明民事案件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

律师办理民事案件基本技能

引言 课程内容简介。 一、接案 1.“望”---观察 2.“闻”---听 3.“问”---针对所听的提出问题 4.“切”---咨询 (一)接案的基本规程 1.委托的主体是否适合。 2.是否有明确的被告、明确的诉讼请求。 3.诉求是否合理,是否超过的诉讼时效。 4.是否属于人民法院的管辖范围和受诉法院的管辖范围。 5.咨询收费。 (二)签订委托代理协议,收取代理费 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中存在的问题以及要注意的事项。 1.委托人本人签字。 2.签订委托协议时做一个谈话笔录。 3.“一案一立”原则。 4.对于案件的一些风险要向当事人如实告知。 5.办案过程中律师要注意的问题。 二、证据 在民事案件中有“打官司就是打证据”的说法。 (一)证据的重要性 当事人提供证据时存在的问题。 (二)举证难问题 1.证据制作的技巧。 2.调查令的问题。 3.非查不可的情况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4.关于证人证言的使用。

(三)证据保全 《民事诉讼法》第十四条规定在证据可能丢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诉讼参加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 三、诉讼文书 写诉讼文书时要注意的问题以及技巧。 四、立案 1.法院案件太多,如果立案后每年结案达不到一定的标准,可能会影响法院的结案率,会影响到法院的整个审判工作成绩。 2.各地区的律师尽量不要赶周五立案。 3.按《民事诉讼法》规定在法院通知的期限内交诉讼费,不交视为撤诉处理。 4.立案所需的文书材料。 五、庭审工作的重点 庭审工作的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申请回避权 (二)庭审调查质证阶段 (三)庭审辩论阶段 在辩论阶段应该注意几个重点: 1.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论点明确,论证有力,以理服人,切忌意气用事、挖苦讽刺对方。 2.辩论中要仅仅抓住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中心内容。发言过程当中要条理清楚,避免漫无边际、空谈或者言之无物。 3.辩论中抓住两个重点证据和法律依据,事先准备好代理词,针对核实后的变化而变化,对突然出现的新问题要作出快速反应。 4.代理词和整个辩论意见的完整性、统一性不能自相矛盾,同时还要力争做到观点明确、具体、中心突出,层次分明,有理有据。 5.出庭前要做好多种准备,对对方可能提出的问题认真分析和大概的估计,并针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做出应对方案。 6.对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简单的案件,作为代理律师也要客观地表明态度,不能得理不让人,对于案件复杂或者自己一方不在理的案件也要认真沉着应对,并在有利于当事人的情况下,尽量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把损失降到最小。 六、庭审的主要流程 庭审的主要流程介绍。已过举证期限,主张无效。 七、二审律师的代理工作 1.阅卷。 2.对一审认定的案件事实要有自己的判断。 3.证据提交的问题。

民事案件北京律师收费标准

民事案件北京律师收费标准 1.计件收费标准。每件收费3000--10000元。 2.按标的额比例收费标准。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10%(最低收费3000元);10万元至100万元(含100万元), 6%;100万元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4%;1000万元以上,2%。 北京是中国最发达的地区之一,在这里的消费也是比较高的,因此要是在北京选择委托律师来帮助自己处理民事纠纷的话,那此时律师的收费自然也是有点高。那就究竟民事案件北京律师收费标准是怎样的呢?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代理一审案件 1、一般案件 ①代理费: a、普通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标的的,根据案件复杂程度、律师工作所需耗费时间,代理律师知名度和经验,

在2000—100000元之间协商收取;外地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 及财产标的的,代理费不低于20000元; b、涉及财产标的的,按争议标的收取代理费,但最低不低于2000元(外地的代理费不低于20000元)。 争议标的a 代理费计算满额(rmb) 100,000元以下部分a*5% 5000元(10万元满额) 100,001—500,000元部分a*3% 17000元(50万元满额) 500,001—1,000,000元部分a*2.5% 29500元(100万元满额) 1,000,001—5,000,000元部分a*2% 109500元(500万元满额) 5,000,001—10,000,000元部分a*1% 159500元(1000万元满额) 10,000,001元以上部分a*0.75% ②办案费: 办案所需的交通、通讯、复印、打印等费用实行包干制,按以下标准收取:a.北京市内(城八区)案件人民币1500元整(如需要去外地出差,费用实报实销);b.北京市郊区案件人民币2000元

民事诉讼程序(附流程图-)

一、如果是作为原告 第一步是立案,确定好管辖的法院,准备好立案的材料。 1、材料如下: 1)、起诉书,具体内容参考网上的模板,原被告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什么的,具体的诉讼请求,大致描述一下事实和理由,这里要注意2点,一是管辖 的法院有争议的,可以先不填写,确定法院能受理后再填写,二是日期可以先空着,理由同上。 2)、原告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果原告是企业的话,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一份 3)、被告如果是企业的话,有的法院要求提供一张被告的工商登记信息,确定被告是否存在,不同法院的规定不同,有的法院要求提供的是加盖工商局印章的被告工商登记信息,有的法院同意使用网上查询的书面信息,可以上当地的工商局红盾网查询,去法院立案之前可以事先询问一下 4)、证据的复印件,如果证据较多,可以单独列一份证据目录 5)、如果聘请了律师,还须提交一份民事委托书 注意事项:1)、如果是离婚案件,还要提交结婚证复印件 2)、向法院提交的起诉书的份数是被告人数+1,可以自己单独打印一份留用。

3)、证据原件由当事人保管,律师只保留复印件,证据最好复印2份,一份交法院,一份自已留用。 4)、立案时,可以当事人本人去,或者委托律师去,本人去,民事委托书可以先不提交,等开庭时提交 5)、每个法院立案时间不一样,尤其是下午时间差别很大,周五下午一般不立案,年底要审结一些案件,一般也不立案了,所以一定要注意立案的时间。2、法院如果审核通过,可以受理,就会给当事人开诉讼费的发票,去收费处交费,如果不涉及财产,诉讼费不会很贵,涉及了财产,按相关规定计算,诉讼费的计算可以上网参考专门的诉讼费计算器,法院的收取方法也不同,有的是全额收取,有的是收取一半,这个也要事先问清楚,因为只有顺利交费,才能继续办理受理的手续。 3、交费完毕,法院会让你填写立案的受理通知书,一张是原被告的信息,一张是证据,一张是受理告知书,一张是诉讼材料,告知原被告双方的权利义务。完成上面的3步,立案阶段就结束了。 第二步,法院将案件分配到不同法官的手上,法官会告知双方当事人,开庭时间会另行通知,在这个阶段,是双方提交证据和书面答辩的阶段,这时可以委托律师前去查阅对方提交的证据和答辩状,为开庭做准备。 第三步,法官通知开庭的时间,双方出庭,进入实体审理的阶段 1,法官核实原被告的身份信息,双方诉讼代理人的基本情况。如果有第三人的,核实第三人的情况。开庭的时候原被告席位只能坐2人,其他人坐旁听席,离 法官近的人为主要的发言人。法官宣读法庭纪律,告知原被告双方权利义务,法官和书记员的基本情况,询问双方是否要申请回避。 2,开始法庭调查阶段,先由原告宣读起诉书,有的法庭简化了这个阶段,如果和立案时提交的起诉书一致,则不用当庭宣读,然后法官询问诉讼请求,就起诉书中提及的问题询问原告,接着被告进行答辩,法官询问被告,这个阶段时间不会太长。 3、进入举证质证阶段,如果证据提交的太多,法官会要求休庭一会,让书记员先行输入证据信息。输入完毕程序继续进行,先提交原告的证据,交给被告一一质证,被告就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进行质证,可以要求原告提交原件,被告质证完毕,交由原告对被告提交的材料质证。

民事诉讼律师义务是怎么规定的-

民事诉讼律师义务是怎么规定的? 律师的诉讼义务,是指律师在民事诉讼活动中,按照法律的规定应认真履行的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忠实于法律和事实真相,保护国家、集体和公民的合法权益,认真履行职责、清正廉洁,恪守律师工作纪律和职业道德;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当事人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等义务。 一、民事诉讼律师义务是怎么规定的? 律师的诉讼义务,是指律师在民事诉讼活动中,按照法律的规定应认真履行的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忠实于法律和事实真相,保护国家、集体和公民的合法权益,认真履行职责、清正廉洁,恪守律师工作纪律和职业道德;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当事人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不得私自接受委托,私自向委托人收取费用,收受委托人的财物;不得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当事人争议的权益,或者接受对方当事人的权益;不得提供虚假证据,隐瞒事实或者威胁、利诱他人提供虚假证据,

隐瞒事实以及妨碍对方当事人合法取得证据;不得扰乱法庭秩序,干扰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 二、律师接受委托后的工作 1、了解案情,收集证据。 打官司重在证据。律师接受委托后,首先要全面细致地了解案情、收集相关证据。收集证据的范围包括能证明起诉正确或答辩正确的证据;能证明对方起诉或答辩事实失真的证据,与案件处理有关的其他证据。 2、审查主管与管辖、审查时效。 无论是代为提起诉讼,还是代为应诉,律师都应从以下方面审查主管与管辖: (1)案件是否属法院受理范围。 (2)仲裁条款、书面仲裁协议及其效力。 (3)管辖条款及其效力。 (4)是否属于专属管辖。 (5)是否属于特殊地域管辖。 此外,律师还应当审查案件的诉讼时效,查明是否超过诉讼时效期间、有无诉讼时效中断、中止或延长的情节。

律师办理医疗纠纷案件操作指引(2010)

律师办理医疗纠纷案件操作指引(2010) 第一章前言 第一条为指导律师依法履行职责,规范律师代理医疗纠纷案件中的执业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及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等,制定本操作指引。本指引非强制性规定,仅供上海律师在实际操作中参考和借鉴。 第二条律师参与医疗纠纷的处理,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律师职业 道德和执业纪律,应当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第四条医患纠纷涵盖面广,泛指发生在医院及医务人员与患者及家属之间发生的各种民事纠纷,包括医疗纠纷和医患之间其他民事纠纷。 本操作指引所指的医疗纠纷,是指患方认为医方在诊疗护理过程中存在医疗过失,并导致不良后果的发生,要求医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或侵权赔偿责任而产生的纠纷。 本操作指引所指的非法行医,是行政意义上的非法行医,与非法行医罪不同。 第二章案件咨询 第四条律师接受当事人委托前可以提供咨询法律服务,审查该案是否具 备受理条件: (一)是否存在医患关系; (二)是否发生人身或财产损害结果; (三)在医疗活动中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四)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和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五)诉讼时效。 第五条确立医患关系通常根据患者就诊的挂号凭证、病历记录、影像资料、医疗费发票,或者与就诊相关的其他资料。 第六条人身损害结果包括暂时性的人身损害及永久性的人身损害;代理律师应当审查有什么证据可以证明患者发生了具体的损害结果(包括医疗尚未终结,

损害结果尚不能固定的。这通常是作赔偿预算时考虑的问题,可以保留诉权,待损害结果可以量化的时候再进行追加或另行起诉。) 第七条律师依照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全面分析当事人是否有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代理医疗机构的律师,应当审查患者是否有不配合诊断、治疗、护理的行为。 第八条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诉讼时效为1年,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为起算点。律师应当充分把握应当知道的涵义。 第八条律师提供咨询法律服务,应当审核当事人提供的案件线索及证据材料: 案件线索包括但不限于医疗纠纷发生时的诊疗经过、既往病史、家族史、医疗费发票及其它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信息情况; 证据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就诊资料(包括门、急诊、住院病史,各种检验申请单,医药费清单,注射证明,外配处方等)、影像学资料、纠纷有关的现场实物(液体瓶、药品等)、护理证明、误工及收入证明、交通费单据、住宿费单据、抚养/赡养/扶养证明、伤残用具证明、身份及亲属关系证明。 第九条律师在患方当事人无法提供相关证据时,应当指导其取得上述相关证据材料,并复印、封存相关病史资料(如案件涉及疑似输液、输血、药物等引起不良后果的,也应当对现场实物予以封存)。 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 第十条律师提供咨询法律服务,可以参照《上海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收取法律咨询服务费。 第三章接受委托 第十一条签订聘请律师合同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风险告知

律师民事诉讼业务流程

[转] 律师民事诉讼业务流程 律师民事诉讼业务流程 律师民事诉讼业务流程 一、听取当事人陈述 1、听取当事人陈述的要点 要点:听取。记录。整理思路。 2、当事人陈述后向当事人提问 要点:提问方式。提问角度。澄清答问。 3、整理当事人陈述之记录 要点:整理的要点。整理记录的方式。理清法律关系。 二、律师起诉前准备 1、收集证据 要点:收集的途径(渠道)。收集的方式。判断证据的关联性。确认证据的全面性。 2、起草起诉方案 要点:诉讼方案的基本格式。诉讼方案的内容。 3、搜集法律依据(法律研究) 要点:搜集的方法。法律推理。法律识别。法律类型。案例搜集。 4、确定案件的地域管辖法院和级别管辖法院 方式包括法律、司法解释查询、电话咨询有关法院、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 要点:地域管辖及其运用技巧。级别管辖及其运用技巧。 5、对被告状况的审慎调查 (1)调查拟起诉被告之工商登记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分支机构、验资报告、年检报告) 要点:登记内容。企业登记的意义。与案件关联性与证明对象。 (2)调查掌握的拟起诉被告的财产状况(包括但不限于不动产、车辆等运输工具、动产的权属、以及抵押、质押、查封状况) 要点:财产所有。财产共有。财产取得方式。担保物权的设定情况。 6、编制证据清单 (1)根据客户的案情介绍,确定起诉时必须提交的初步证据;要点:初步证据范围的确定。初步证据与后续证据的区别。(2)编制证据清单,列明证据用途(证明之事项) 要点:证据清单格式。证据说明的格式与内容。 (3)英文证据需安排专门部门的翻译事宣 要点:翻译机构的选定。翻译过程中与翻译机构的协调联系工作。翻译件内容的核查。 (4)对证据进行归类 要点:归类的方式与标准。归类的目的。 (5)根据案情所涉及的法律关系,以及客户的案情介绍,判断对方可能提出的证据,以及据以反驳的证据。 要点:判断的方法。判断的全面性之掌握。反驳证据的确定方法。反驳证据的收集。反驳证据的归类。 (6)判断是否需要准备作为证据的专家证词、部门规定。如需要,进行准备。 要点:判断的原则与标准。寻找专家的方法。对专家能力与权威性的判别。查找部门规

律师代理民事诉讼案件的常见风险

律师代理民事诉讼案件的 常见风险 Prepared on 24 November 2020

律师代理民事诉讼案件的常见风险 近日有媒体报道:北京市某家律师事务所两名律师因在办理房屋按揭贷款业务中,向银行出具内容失实的法律意见书,被检察院提起公诉,要求追究两位律师的刑事责任,引起各界特别是律师界的广泛关注。律师作刑事案件有风险、作非诉讼案件出具法律意见书也有风险,作民事诉讼案件是否有风险呢有,只是责任形式有所不同。有人以为民事诉讼案件由法院出判决、风险完全有当事人承担,实则不然,如果律师在代理民事诉讼案件中把握不当,也会险象环生,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律师由于缺乏执业技能和经验不足带来的风险。西方有句谚语“不要让正义因缺乏法律学识和法庭技巧而败诉”,可见,执业技能对律师执业至关重要。有些律师由于未能注意执业技能的学习和积累,在诉讼代理中可能会犯以下错误: 1、写起诉状时过于随意。在相关情况和证据还没有弄清楚的情况下,仅凭委托人的叙述就提笔写就起诉状并交到法院,还美其名曰:提高工作效率。却忘记匆忙随意写就的起诉状有可能对案件造成灾难性的后果,表现为无法弥补在诉状中的漏洞,无法去掉对自己不利的自认。比如被告诉讼主体选择不当,起诉可能被法院驳回;没有全盘考虑自己的权益,待法院判决后才发现在诉讼请求中漏掉

应保护的某项利益,重新起诉,法院则会以一事不再理为由不予立案受理。 2、对委托人提供的证据,没有要求提供原件并仔细阅读,只依赖于复印件和委托人的叙述,以为证据原件在开庭时再提供不迟。事实上,一份证据是否具有证明力,包括几个方面:内容、形式和来源等。委托人对证据的叙述往往侧重在内容,其他方面谈及较少,如果代理律师没有全面审查证据原件,很有可能对案件的事实判断失误,给以后的诉讼造成被动。有两个典型案例能充分说明证据形式(完整性)的重要性。某原告借款给被告,被告用一张16开(与A4相差无几)的纸,写下借据,由于所写内容不多,被告所写文字只占用了该纸的上半部分,下半部分为空白,原告当时就将该借据折叠起来保管。后原告多次持借据向被告索要欠款,未果。原告一纸诉状将被告告上法庭,当原告信心十足地走向法庭质证时,问题出现了,由于原告多次翻动使用借据,加上借据纸张不好,该借据已从中间断开,且下半页丢失,最终法院以原告证据不足为由判原告败诉。另一案件与上述案件相似,原告将借据的右下角邮票大小的一块弄掉,但丝毫未损及借据内容,原告也被法院判为败诉。如果只凭原告的叙述和复印件是看不到证据毁损部分的,也就不能发现证据的瑕疵,进而搜集其他证据予以弥补。

浙江省律师收费标准(2011年8月1日施行)

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司法厅 关于制定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浙价服〔2011〕212号 各市、县(市、区)物价局、司法局: 为规范律师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律师事务所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关于印发<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6〕611号)精神,现就我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代理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案件,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以及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其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具体收费标准见附件;律师事务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律师事务所可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案件难易程度,律师社会信誉、服务能力、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以及委托人的支付能力等,在规定的范围内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具体收费数额。 二、附件中的收费标准,为诉讼案件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单独代理二审、死刑复核、再审、执行案件的,按照一审阶段收费标准执行。同一律师事务所曾代理前一阶段的,后一阶段起诉讼代理收费标准按不高于前一阶段收费标准的70%执行。 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按照一审诉讼案件收费标准执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民事诉讼部分,按照民事诉讼案件标准收费。反诉案件的收费,可在本诉案件收费的基础上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案件同时涉及财产和非财产关系的,可按较高者计算。 三、代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由律师事务所按不超过标准上限5倍的幅度内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具体收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认定标准及相关办法由省律师协会另行制定,报省物价局、省司法厅备案。 四、国内诉讼案件涉外或者涉港、澳、台法律事务的,由律师事务所参照外国或港、澳、台地区律师事务所驻我国代表机构办理同类法律事务的收费标准,与委托人协商确定收费数额。 五、律师事务所也可采取计时收费方式。计费工作时间是律师办理法律事务的有效工作时间,包括接待委托人法律咨询,向委托人了解案情、调查取证、查

请律师收费标准

一,一般民事诉讼律师收费标准 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按计件手续费收取,每件计1000-10000元,涉及财产关系,执行标的金额按比例收费,具体按照以下比例分级,累计收费: 1,争议标的额为人民币10万元以下,7%但不低于5000元的; 2,争议标的额在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 3,争议标的在一百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 4,争议标的在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 5,争议标的额在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 6,争议标的额超过5000万元。 二,一般民事诉讼需要律师吗 1.如果您不了解案件的实质性法律规定和相关的诉讼程序,找律师可以节省很多麻烦,更重要的是,您可以最大限度地利用自己的合法权益

2.如果您没有时间处理诉讼事务,也可以委托律师代表您;如果您可以同时执行以上两项操作,则无需律师。哦,算了,有些人觉得没有律师就没有面子,他们也会找律师。 3.在民事诉讼中聘请律师的好处 在民事诉讼中,律师可以为当事人撰写诉状,提供证据和辩论,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和法规帮助,根据法律法规为当事人争取更大的法律利益,并最大程度地减少当事人的损失。 刑事诉讼中,律师在接受被告委托后,与侦查机关取得联系,从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嫌疑,并提出了及时与犯罪嫌疑人见面的具体要求;当律师与犯罪嫌疑人见面时,他们可以从他们那里了解有关案件;律师在与犯罪嫌疑人见面时向他们提供法律咨询;要为犯罪嫌疑人申请保释候审,律师在知道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的指控后,并与调查机关会面后,认为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符合保释候审的条件时,可以申请保释。;代理投诉和指责。根据犯罪嫌疑人的指控指控和从侦查机关获悉的案件信息,律师认为有根据的,可以接受犯罪嫌疑人的委托,并代其向有关部门投诉,要求它得到纠正。

律师处理民事案件的工作方式与具体步骤

成都精英律师团都燕果律师律师处理民事案件的工作方式与具体步骤 一、审查收案,具体步骤为: 1、了解案件法院是否已受理,即案件是否已经进入诉讼程序。 对于法院已经受理的,应对案件进行全面分析,确定案由,初步形成自己 的处理意见,并同委托人商定签订委托代理事宜。 对于当事人尚未起诉的,应审查案件是否具有可诉性,即是否符合民诉法 第108条规定的起诉条件。对符合该条规定的,可以考虑是否接受当事人委托;对不具备起诉条件的,可告知当事人缘由,并建议当事人通过其他非诉途径解 决纠纷。 2、了解案件是否为法院主管和管辖范围。即案件是否属于《民诉证据规定》中所确定的案由,且当事人准备起诉的法院是否有管辖权。 结合《民事诉讼法》和司法实践,处理意见为: (1)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比如对工商部门吊销执照的处罚不服的,应提起行政诉讼。 (2)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当事人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如军转干部落实政策的。 (3)对合同纠纷,双方当事人已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告知当事人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对判决、裁定已生效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按申诉处理。 (5)对于劳动争议引起的纠纷,告知先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3.审查委托人的诉讼请求、证据材料是否充分合理,即是否于法有据、证 据是否充分、是否有胜诉的可能。 4、审查案件是否有法定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或丧失胜诉权等情形。如有此类情况,则向当事人说明原因,并建议当事人暂缓起诉或不起诉。从民事诉讼 法和司法解释来看,这类情形主要有:

(1)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告知当事人在6个月内不能重新起诉; (2)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并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建议当事人不要起诉; (3)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告知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4)对于委托人的诉讼请求违反法律法规、社会公德的,应拒绝接受委托。 二、律师接受当事人委托,告知可能的诉讼风险。表现在: 1、经过案件初步审查后,认为可以受案的,应与当事人订立委托合同,以确认委托关系。 2、要求当事人签署授权委托书,以确定代理权限。 授权委托书应当一式三份,委托人保留一份、委托人提交人民法院一份, 律师事务所保留一份。在授权委托书签署后,如果当事人所赋代理权限变更或解除,当事人应当及时以书面方式告知人民法院,并由人民法院通知对方当事人。 3、告知当事人可能的诉讼风险,如诉讼风险,申请评估、鉴定的风险,申请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风险,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出庭或中途退出法庭的风险, 一方没有财产的诉讼风险或无足够财产提供执行等执行风险。 三、准备起诉或应诉。律师接受委托后,应对案件事实进行深入了解,并 开展相应的调查活动。主要事项有: 1、与委托人交谈,并仔细听取委托人对案情的叙述。同时制作谈话笔录,记录重点,并请委托人确认无误后签字。 2、到法院查阅案件相关材料。如原告的起诉状、被告的答辩状、双方的举证材料及证据清单,法院调查或鉴定而来的证据。当然,律师在阅卷时应注意 一下几点: (1)用心注意围绕诉讼请求、诉讼主张的证据事实,发现案件的焦点和双方争议的关键所在; (2)审查双方证据三性,即证据的合法性、客观性、关联性;

民事诉讼中律师代理费承担的若干思考

谁聘请或委托律师代理民事案件诉讼,由谁承担诉讼代理费”,这是审判实践中的一贯做法,并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为诉讼当事人、律师以及审判部门所认可。但是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这一“习惯做法”逐渐引起法律界的高度重视,人们也开始对这一“习惯做法”的法律依据产生了怀疑。近年来,随着审判方式改革的不断推进,在我国也出现了一些支持一方当事人要求对方承担律师代理费的案例:如1998年上海某区法院受理一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原告起诉法院要求被告承担包括律师代理费在内的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130余万元,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为诉讼所支出代理费的请求系合理,并根据原告提供的发票要求被告支付代理费。 关于律师代理费的承担,法学理论界与审判实践部门对此众说纷纭,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三种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律师代理费应当由败诉方承担(“败诉承担说”)。理由是:败诉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包括一方为诉讼所支出的律师代理费的损失。如果在审判实践中一味对胜诉方要求败诉方承担律师代理费的请求不予支持,势必会助长义务方拒不履行义务,故意引起诉讼,造成讼累,也不利于及时、有效地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给权利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我国香港民事诉讼法律中规定民事诉讼费用,包括堂费、律师代理费、补偿费,这三笔费用大体上均按败诉方承担的原则决定其支付主体。 而传统观点认为,律师代理费应当是“谁聘请或委托律师代理民事案件诉讼,由谁承担诉讼代理费”(“委托承担说”)。理由是: 1、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律师代理费的承担法则,如果法院判决一方的律师代理费由另一方承担,是缺乏法律依据的,因此是违法的。 2、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58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委托一至二名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由此看出,委托律师代理民事诉讼并非法定的,而是自愿的,是否委托律师代理民事诉讼取决于当事人本人的意愿,因此,其要求律师提供法律服务而支出的律师代理费理应由本人承担。 3、我国律师制度起步晚,还有许多不完善的地方,对律师收费缺乏有效、有力的监督、制约机制,律师多收费、不合理收费的现象时有发生,在这种情况下确定由相对方承担律师代理费的做法有失公平。 第三种观点认为,对于律师代理费的诉讼请求不是法院处理的范围(“不予处理说”)。理由是,律师代理费的承担,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正是由于法无明文规定,因此在审判实践中,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要求对方承担律师代理费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或不作处理。唯在法律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法院才能依法作出判决。如《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案件受理费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这是确定诉讼中各方当事人诉讼案件受理费承担的法律规定。根据这条规定,人民法院才能依法对诉讼各方当事人的诉讼费承担作出正确的处理。 笔者以为,上述三种观点,虽有各自的道理,但前二种观点过于绝对,第三种观点又过于中庸。

民事诉讼没请律师怎么办

民事诉讼没请律师怎么办 民事诉讼请不请律师不是必要的。如果案情比较简单,事实比较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你自己有能力应诉就没必要请律师了;但如果案情较复杂,涉及较多的法律知识的,最好还是请个律师给你把把关,这样可以最大限度的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为您推荐】蕉城区律师西乡塘区律师邛崃市律师镇海区律师恩施市律师隆昌县律师天长市律师 民事诉讼一般情况下都会请律师代为处理,因为民事诉讼需要较强的专业知识,但是由于民事诉讼是否请律师是由当事人自行决定的,所以还是会有很多人选择不请律师代为处理民事诉讼。如果没有请律师的话,就需要我们自己进行诉讼,下面民事诉讼没请律师怎么办的问题即将得到解答。 一、民事诉讼没请律师 请不请律师代理诉讼由当事人决定,但委托律师能更好维护自身权利。不请律师也可以到法院立案,写好起诉状,准备好证

据,直接去立就行。可以到当地司法局申请免费法律援助解决诉讼到法院的全部程序。 二、民事诉讼程序的步骤有哪些 民事诉讼是指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诉讼。或者说,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在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所进行的各种诉讼活动,以及由这些活动所产生得各种关系的总和。 诉讼参与人包括原告、被告、第三人、证人、鉴定人、勘验人等。 一审程序:原告起诉;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判决宣告

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业务操作指引

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业务操作指引 1总则 为了保障律师依法履行职责,规范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执业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法律援助条例》、《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暂行管理办法》(司法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司法部)、《上海市法律援助若干规定》的规定以及上海市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本业务指引。 1.1 律师应积极支持并参加法律援助工作,接受上海市法律援助中心或其执业机构所属的区、县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办理的案件。律师接受案件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拖延或中止办理案件,也不得擅自转交给其他律师办理。 1.2 律师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以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和上海市律师协会的规定,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1.3 律师办理案件过程中,必须坚持依法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公正实施,忠于职守,认真负责;保守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受援人的隐私,及时向受援人通报案件的进展情况。 1.4 律师在办理案件或咨询的过程中,严禁其以交通费、文印费等任何名义向受援人或其家属收取费用,严禁接受受援人或其家属的各类直接或间接利益。1.5 律师所在执业机构应当对律师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进行业务指导,督 促律师在办案过程中尽职尽责,做好工作。 1.6 律师在办理法律援助事项时不得借机向受援人为自己、其他律师、本执业机构或其他律师所在执业机构承接有偿法律业务。 2.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范围与代理申请法律援助 2.1 法律援助案件范围 2.1.1 律师在法律援助机构指派或者安排下,为受援人依法提供以下法律援助服务: (1)征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受援人的同意并与其或法定代理人签署委托代理协议,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2018年自贡律师收费标准

2018年自贡律师收费标准 民事诉讼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基准收费标准为5,000元-30,000元/件,可合理上浮。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收费: 1、10万元以下部分(含10万元)收费比例为8%-10%,收费额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 件收取; 2、10万元至50万元部分(含50万元)为7%-9%; 3、50万元至100万元部分(含100万元)为6%-8%; 4、10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含500万元)为5%-7%; 5、500万元至1,000万元部分(含1,000万元)为4%-6%; 6、1,000万元至2,000万元部分(含2,000万元)为3%-5%; 7、2,000万元至5,000万元部分(含5,000万元)为2%-4%; 8、5,000万元以上部分为1%-3%。 (三)上述两项收费标准是代理民事诉讼案件(民事诉讼案件包括律师作为刑事附带民事诉 讼当事人仅就民事部分的代理人的案件)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单独代理二审、再审案件的,或者代理仲裁案件,或者代理不予执行或撤销仲裁裁决书的,按照上述一审阶段收费标准 执行。同一律师事务所再次代理同一案件的不同审理阶段的,可以给予下浮不超过50%的 优惠。代理本诉同时代理反诉、反请求案件的,反诉、反请求按标的额以民事诉讼案件一 审阶段的收费标准酌减收费。 (四)涉外(含涉港、澳、台)案件的收费标准,原则上按照民事诉讼案件一审阶段的收费标 准执行。如果涉及到多语种法律服务的,可以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再上浮不超过3倍收费。 经委托人同意,也可以由律师事务所参照外国或港、澳、台地区律师事务所驻我国代表机 构办理同类法律事务的收费标准,与委托人协商确定收费数额。 (五)对于重大、疑难、复杂民事诉讼、仲裁案件,可以在民事诉讼案件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基础上再上浮不超过3倍收费。下列案件为重大、疑难、复杂民事诉讼、仲裁案件: 1、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受理一审的案件; 2、当事人一方人数在3人及3人以上的共同诉讼案件; 3、知识产权纠纷案、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商誉权、名誉权纠纷等案件; 4、取证困难的案件; 5、新类型案件; 6、涉及两个以上法律关系的案件; 7、涉及专业知识,需要聘请具备非法律专业知识的人员协助方能办理的案件; 8、其他经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双方认为属于重大、疑难、复杂的民事诉讼、仲裁 案件。 (六)民事诉讼、仲裁案件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涉及财产关系的,风险代理收费标准为争议标的额的6%-30%,可另比照该案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的案件受理费收取基础代理费,原则上不能采取不收取基础代理费的全风险代理方式。 (七)民事诉讼、仲裁案件可以采取计时方式收取律师费。计时收费的标准为500元-3000 元/小时,符合上述第5项规定的案件,可以在前述标准基础上再上浮不超过2倍收费。 (八)执行案件: 1、单独承办的执行案件,根据执行标的额,按一审阶段收费标准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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