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实施细则(最新版)

安全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实施细则(最新版)
安全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实施细则(最新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安全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实施细则

(最新版)

安全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实施细则(最新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不断完善分公司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有效防止与控制火灾事故,降低火灾风险,保障分公司各类消防设施正常运行。根据省公司《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实施细则》,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分公司所有通信生产局房、通信生产综合楼、通信客服用房、生产管理用房、营销渠道用房及通信基站等分公司自有及租用的各种房屋建筑物内消防设施的维护与保养。

第三条分公司所有消防设施的维护与保养,除应执行集团公司《通信消防设施维护管理规定》和省公司《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实施细则》,以及本《实施细则》外,还需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与保养的管理规定。

第四条凡因不执行本《实施细则》,未按时限要求检查、维护保养相关消防设施,致使消防设施(系统)失灵、实效,导致发生火灾

事故、造成分公司财产损失的,分公司将追究相关单位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第二章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管理

第五条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管理职责

本着“谁使用、谁负责、谁管理”的原则,各单位或部门对其工作场所区域内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的情况实施监督管理。

(一)单位或部门独立使用、占用的通信机房(楼)、基站、营业厅(室)、办公室等生产、工作场所所配备的消防设施(含走廊、疏散通道),由使用单位或部门负责。

(二)两个及以上单位或部门共用场所、区域内所配备的消防设施(含疏散通道),由使(占)用面积大的单位或部门负责,如无法判定区分,则按分公司部门排序,由排名在前的单位或部门负责。

(三)各单位或部门要指定专人,对所辖区域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情况进行跟踪,对维护保养企业按责履职情况及其结果进行监督、管理与评价确认,并形成书面意见,提交分公司安全管理部门。

第六条分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是分公司消防设施维护与保养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集团和省公司《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实施细

则》有关消防设施维护管理的标准和规定,建立分公司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制定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计划。

(二)根据集团公司《通信消防设施维护管理规定》和省公司的要求,监督、指导分公司采购部门在集团公司指定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企业范围内选择、招标,并签订维护保养合同。

(三)监督检查消防设施的运行情况,监督、考核维护保养企业对消防设施的维护与保养。根据各单位或部门提交的对维护保养工作的结果确认与评价,以及日常检查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工作所掌握的情况,与合同有关约束条款进行核对,形成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企业履行合同责任情况的综合评定报告,并对支付维护保养费用的比例提出意见。

(四)依据集团公司《通信消防设施维护管理规定》和省公司《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实施细则》,以及分公司《实施细则》提请公司领导、相关部门,对违反《规定》和《实施细则》而酿成火灾事故,造成分公司财产损失的部门和个人进行处罚。

(五)指导各相关部门建立并适时更新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管理的档案文件。

第三章消防设施维护保养项目及一般规定

第七条各单位的消防设施投入使用后,必须保证其处于正常监控和运行工作状态,不得擅自断电、停运或故障运行,并对下列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

(一)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

(二)吸气式火灾探测报警系统;

(三)自动灭火系统;

(四)室内外消火栓系统;

(五)防烟排烟与通风空调系统;

(六)防火门及活动式防火分隔设施;

(七)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系统;

(八)消防电梯、消防通讯设备及火灾应急广播系统;

(九)消防供电和配电系统;

(十)消防供水系统;

(十一)建筑灭火器;

(十二)疏散楼梯、疏散通道、疏散门。

第八条各单位选择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企业,必须是集团公司指定的消防设施维保企业,各单位不得任意选择,遇集团公司调整入围企业时,各单位方可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企业相应调整。

消防系统维护保养手册

消防系统维护保养手册 文档编制序号:[KKIDT?LLE0828?LLETD298?POI08] 防

系 统 维 护 保 养 手 册 保养事项 —、消防设备管理要求 1.所有安全及疏散指示牌必须保持良好状态,停电后仍正常工作。 2.所有消防设备应每月测试一次’如发现故障应马上维修并记录。3?任何消防设备安装于机房内,应每星期检查一次。 4.消防系统主机应每月测试一次’如有故障应马上维修并记录。 5.消防水泵应保持良好状态,阀门没有被人误关及消防水箱水位正常。 6.填写完整消防保养记录。 7.每年应有一次消防演习。

第一章维护保养方案 依据有关消防法规及相关规范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细则》,我 公司确定维管方案如下: 1、紧急故障处理制度 当系统出现故障,值班人员应做好故障记录,然后及时通知我公司技术人员,讲清楚故障现象(便于作相应准备),我公司将派人员在2小时内赶到现场处理故障,一般故障保证在24小时内排除如遇特殊原因(如配件不能及时购买)不能及时排除的,向甲方出具书面报告,说明原因,并极积配合相关单位,力争在最短时间内解决,确保系统正常运行。每次维护由维护人员填写维管记录表,一式两份,双方人员签字确认后,各存一份,作为工程维护档案,以备查阅。 2、系统月检制度 每月应由维管人员2名到现场作相应月检及测试工作,发现问题及 时解决,并填写《月检记录表》。 具体工作内容: 每季度第一个月 ①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A、检查消防主机的运行情况及各项功能。 B、抽检各类报警点的报警功能。 ②消火栓系统 A、检查管网上的阀门、减压阀、减压孔板是否正常。 B、启动消防水泵(包括用启泵按钮启动)及有关联动信号。 C、检查消防蓄水量是否满足要求。

建筑消防设施标准化管理实施办法(doc 28页)

建筑消防设施标准化管理实施办法(doc 28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消防设施 标准化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消防控制室及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保证建筑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发挥防火灭火效能,保障消防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条例》、《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区域内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建筑消防设施的日常维护与管理。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建筑消防设施的使用、维护、管理依法实施监督检查。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筑消防设施是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烟排烟系统以及应急广播和应急照明、安全疏散设施等。 第四条单位有责任和义务维护、保障建筑消防设施的完整有效和正常运行。 建筑消防设施投入使用后,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擅自拆除、埋压、圈占、遮挡、挪用、停用和损坏。 第五条建筑消防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由建筑产权单位负责,当建筑使用权转让时,建筑产权单位应当与该建筑使用单位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移交,并明确建筑消防设施日常管理责任。

有两个以上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的建筑物,各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应当签订合同约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明确建筑消防设施的管理责任,统一制定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制度,并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共同设立维护管理机构实施统一管理。 第六条建筑消防设施的管理单位应当明确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归口部门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建立完善的消防设施管理及维护保养制度,定期组织对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 第七条下列资料应统一规格制作并悬挂于消防控制室: 1、消防行政许可文书。 2、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上岗证。 3、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急程序。 4、自动消防设施操作流程图。 5、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流程图。 6、建筑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 7、建筑总平面布局图。 8、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示意图。 9、消防安全组织结构图。 10、消防设施设备管理表。 第八条消防控制室应当配备专职操作人员,必须实行每日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通过消防专业技能培训并持证上岗。

消防设施维护管理规定

XX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 消防设施维护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了加强和规范公司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按照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XX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 3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 《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25201-2010)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GA503-2004)4职责 4.1 公司总经理是本单位消防管理第一责任人,应分别明确本单位消防管理主责部门和监督管理人员。 4.2 公司综合部负责督促物业服务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做好公司办公场所消防设施建档、日常巡查等工作,并按照现

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组织做好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和值班工作。 4.3公司生产运行是公司生产区域消防设施管理主体部门,负责生产区域的消防设施建档、日常巡查等工作,并按照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组织做好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和消防控制柜值班工作。 4.4公司安全环保办公室监督管理和考核各部门、各协作单位消防工作落实情况。 5管理要求 5.1消防设施,是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火栓系统、防烟排烟系统以及应急广播和应急照明、安全疏散设施、消防器材等。公司涉及的消防设施主要有如下类别: 5.1.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类:包括消防控制室、各类火灾报警探测器、各级报警控制器、系统接线(接地)装置等 5.1.2消火栓类:包括消防水池、室外消火栓(包括消防水枪、水带)、消防按钮、管网阀门、水泵结合器、消防水箱、增压设施(包括增压水泵、气压水罐等)、消防卷盘、消防水泵等。 5.1.3防烟排烟系统以及应急广播和应急照明类:包括排烟窗开启装置、机械防烟、排烟设施;消防电源、自备发电机、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火灾事故照明、消防专线电话、火灾事故广播器材等。

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维护安全管理制度(正式版)

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维护安全管 理制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维护安全管理制度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一、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管理应当明确主管部门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 二、消防设施应具有系统竣工图、设备技术资料、使用说明书、调试开通报告、竣工报告、竣工验收情况表等有关资料, 建立技术档案; 三、消防控制室应建立系统的使用操作规程, 明确值班人员职责, 并做好系统的运行记录, 发现故障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和有关部门进行维修保养, 确保系统的完好有效; 四、应做好建筑消防设施的检查维护保养记录; 五、建筑消防设施投入使用后即应保证其处于连续正常运行或准工作状态, 不得擅自断电停运或长期带故障工作; 六、应建立建筑消防设施故障报告和故障消除的管理制度。发生故障,

应当及时组织修复, 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 七、建筑消防设施检查分为巡查、月度检查、年度检测三种方式; 八、建筑消防设施巡查可由归口管理消防设施的部门实施, 也可以按照工作、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 将巡查的职责落实到相关工作岗位, 并应明确各类建筑消防设施巡查部位和内容, 填写《建筑消防设施巡查记录》;依照有关规定每日进行防火巡查的单位和设有电子巡更系统的单位, 应将建筑消防设施巡查部位纳入其中, 其它单位建筑消防设施巡查应当每周至少一次;建筑消防设施电源开关、管道阀门, 均应指示正常运行位置, 并标识开、关的状态;对需要保持常开或常闭状态的阀门, 应当采取铅封、标识等限位措施; 九、建筑消防设施的月度检查应当每月至少一次, 并填写《建筑消防设施月度检查记录》。单位不具备检查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检测仪器设备的, 可以委托具备消防检测中介服务资格的单位依照有关技术标准进行检查; 十、建筑消防设施每年应委托具备消防检测中介服务资格的单位依照有关技术标准进行全面检测, 出具《建筑消防设施年度检测报告》, 检测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并报送主管公安消防机构备查;

消防设施、设备安全管理规定(新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消防设施、设备安全管理规定(新 版)

消防设施、设备安全管理规定(新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1目的 为使消防设施、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状态,确保及时实施灭火工作。特制定本作业文件。 2范围 本作业文件适用于公司辖区内所有消防设施、设备。 3管理规定 3.1在生产区的每一个工(库)房都应有消防安全通道;生活区楼与楼之间应有消防安全通道。消防通道的要求见《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宽度不应小于3.5米。通道上遇有管架、栈桥等障碍物时,其净空高度大于4米。 3.2消防水源 3.2.1消防水应有可靠的水源,生产区管网应为环状,当采用环状管网有困难时,在采取不间断供水措施情况下可设计为枝状管网。 3.2.2室外消防用水量应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计算,但不应小

于20l/s,延续时间按3h计算。 3.2.3室内消火栓用水量应按充实水柱长度不小于10米计算,消火栓配置应保证每股水同时到达室内任何部位,每股水量不小于 20l/s,延续时间按3h计算。 3.2.4雨淋管网用水量应按同时作用最大一组雨淋管网水量计算,延续时间按2h计算。 3.2.5消防水储在厂区蓄水池时应设置加压泵,加压泵应保证水压不小于0.4Mpa,流量30l/s,若采用高压或临时高压给水系统,管道的压力应保证用水量达到最大且水枪在任何建筑物的最高处时,水枪的充实水柱仍不应小于10米;若采用低压给水系统,管道口的压力应保证灭火时最不利点消火栓的水压不小于10米水柱。 3.2.6若设置加压泵,则加压泵的动力性能应经常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消防加压泵的供电回路,在生产现场发生火灾时生产、生活用电切断后,能保证加压泵的用电系统有时显标志。 3.3室外消火栓 3.3.1危险性工房周围150米半径之内应有消火栓。 3.3.2地上式消火栓应有一个直径为150毫米或直径100毫米和两个直径为65毫米的栓口,地下式消火栓应有直径为100毫米和65毫

学校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合同

学校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学校消防设施的法规和技术规范,为了保障学校消防设施正常运行,签署本维修保养合同。第一条:合同双方 甲方: 乙方: 第二条:合同对象: 消防工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淋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喷淋冷却系统□泡沫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消防通讯设备□移动灭火系统□其它消防设施 注:在选定对象的方框中打“■”,没有的打“□”。 第三条:合同执行目标 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学校消防设施的技术规范,对合同范围进行维修保养,保障其正常运行。 第四条: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提供合同范围内经公安消防机构认可的全部施工安装竣工图纸及所有消防设施的合法合格手续;承担因

合同对象本身的质量问题或使用过程中产生价值100元以上的维修费用以及元器件更换费用(第一年保修期内的除外);负责消防设施系统的日常运行管理;发现问题及立即通知乙方并为乙方执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工作方便;按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支付方式支付乙方维修保养费。 乙方责任: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消防学校设施的法规和技术规范,对甲方提供的合同范围内的消防设施进行维修保养,保障其正常运行(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和人为破坏等因素除外);对合同范围内的消防设施除进行定期维修外,在接到甲方消防设施故障的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派人前往维修;定期向甲方和消防机构报告合同范围内的消防设施的运行情况; 共同责任:遵守和执行国家、地方有关学校消防设施的法规和技术规范;定期共同向公安消防机构报告合同对象的运行情况并接受其监督。 第五条:合同执行期限 本合同执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六条:合同金额、付款方式 合同总金额:本合同消防设施维修保养费,大写人民币: (元)。即每年元,共计___年。 □现金□转帐支票 第七条:违约责任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和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和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和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 所有消防设施和器材由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统一管 理,未经许可禁止挪用。 2 各业主单元自备之消防器材由业主单位自行维护 保养,检查该工作之落实情况由物业管理公司进行,并做 好检查记录。 3 大厦消防设施未经许可严禁擅自挪作他用。 4 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公共区域灭火器械每年之更换 药剂、充气等工作。 5 消防设施和器材的保养要求: (1)灭火器的保养做到无积灰、喷嘴通、位置符合规

定,压力值正常,四周无杂物堆积。 (2)消火栓的保养做到经常加油并保持清洁,无生锈。 (3)水带的保养做到卷紧放齐,无霉变,水带箱玻璃清洁光亮无积灰。 6 大厦内自动报警和灭火系统,防排烟设备,防火门和消火栓等都要定期检查测试,凡失灵损坏的要及时维修更换,确保其处于完好备用状态。 7 消防给水系统需停水维修时必须先经过消防监督机构批准并安排有效的后备措施。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按国家消防技术标准制定安全疏散设施配备计划,并按计划落实; 2.安全疏散设施实行定位、定岗、定标准管理; 3.安全疏散设施每年进行一次检查、测试、维修、失效的设施应及时更换;

建筑消防设施管理规定

建筑消防设施管理 规定

湖南省建筑消防设施管理规定 各市、州、县公安局: <湖南省建筑消防设施管理规定>已经省厅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认真贯彻施行。 附件:湖南省建筑消防设施日常检查维修保养规则 湖南省公安厅 二ΟΟ三年三月四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筑消防设施管理,防止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省境内建筑消防设施设计、施工安装、使用、管理以及承担消防设施检测、维修保养的单位,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建筑消防设施,是指依照国家消防法规、技术规范、标准要求安装和配置在建筑物、构筑物中用于火灾报警、灭火、人员疏散、防火分隔、灭火救援行动的设施。它包括: (一)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 (二)自动灭火系统和消火栓系统; (三)防烟排烟与通风空调系统; (四)防火门类及活动式防火分隔设施和消防电梯; (五)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系统; (六)消防通讯设备及火灾应急广播系统; (七)消防供电和配电系统及防雷防静电设施; (八)电气防火防爆设施; (九)灭火器; (十)疏散楼梯、疏散走道、疏散门。 第四条建筑消防设施的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对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保障其正常运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对建筑消防设施的检查和维修保养。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卸、圈占、挪用和停用建筑消防设施。

第五条建筑消防设施的设计、施工人员和专业维修保养、技术检测人员以及建筑消防设施使用单位专业维护管理以及消防控制室的值班人员,必须经省公安消防机构培训,考试合格,核发资格证书后方能上岗。 第二章设计与安装 第六条建筑消防设施的设计,应符合国家消防技术规范要求,并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安装。 第七条建筑消防设施的设计和施工,应由具有建筑消防设施专项工程设计、施工资质的单位承担,其设计和施工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消防设计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 第八条建、构筑物中设计安装和配置的消防设施,应符合国家有关消防产品技术标准的要求,并经公安消防机构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三章技术检测 第九条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建筑工程,在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委托具备建筑消防设施质量技术检测资格的单位进行技术检测。检测合格后,才能申请公安消防机构进行验收和开业前检查。

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制度(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制度(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制度(新版)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设置的建筑消防设施,是预防火灾,及时扑救初起火灾的有效措施。对建筑消防设施实施维护管理,确保其完好有效,是单位的法定职责。建筑消防设施投人使用后即应保证其处于正常运行或准工作状态,不得擅自断电停运或长期带故障工作。建筑消防设施的管理由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消防主管具体实施。 一、维护管理范围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3、机械排烟系统; 4、室内消火栓系统; 5、灭火器材; 6、安全疏散辅助设施(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火灾事故应急照明)

二、建筑消防设施的检查 建筑消防设施检查分为巡查、单项检查、联动检查三种方式。 (一)建筑消防设施巡查 1、建筑消防设施巡查应当每日开展一次。 2、建筑消防设施巡查的内容 (1)消防供配电设施:消防电源工作状态。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报警探测器外观,火灾报警控制器运行状况,消防联动控制器外观和运行状况,手动报警按钮外观,火灾警报装置外观。 (3)消防供水设施:消防水池外观,消防水箱外观,消防水泵及控制柜工作状态,水泵结合器外观、标识,管网控制阀门启闭状态,泵房工作环境。 (4)消火栓灭火系统:室内消火栓外观、室外消火栓外观。 (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喷头外观,报警阀组外观,末端试水装置压力值。 (6)机械排烟系统:排烟阀外观,自然排烟窗外观,排烟机工

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制度(正式版)

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制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制度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设置的建筑消防设施, 是预防火灾, 及时扑救初起火灾的有效措施。对建筑消防设施实施维护管理, 确保其完好有效, 是单位的法定职责。建筑消防设施投人使用后即应保证其处于正常运行或准工作状态, 不得擅自断电停运或长期带故障工作。建筑消防设施的管理由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 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 消防主管具体实施。 一、维护管理范围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3、机械排烟系统; 4、室内消火栓系统; 5、灭火器材; 6、安全疏散辅助设施(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火灾事故应急照明) 二、建筑消防设施的检查 建筑消防设施检查分为巡查、单项检查、联动检查三种方式。 (一)建筑消防设施巡查

1、建筑消防设施巡查应当每日开展一次。 2、建筑消防设施巡查的内容 (1)消防供配电设施:消防电源工作状态。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报警探测器外观, 火灾报警控制器运行状况, 消防联动控制器外观和运行状况, 手动报警按钮外观, 火灾警报装置外观。 (3)消防供水设施:消防水池外观, 消防水箱外观, 消防水泵及控制柜工作状态, 水泵结合器外观、标识, 管网控制阀门启闭状态, 泵房工作环境。 (4)消火栓灭火系统:室内消火栓外观、室外消火栓外观。 (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喷头外观, 报警阀组外观, 末端试水装置压力值。 (6)机械排烟系统:排烟阀外观, 自然排烟窗外观, 排烟机工作状态。 (7)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灯外观, 应急灯工作状态, 疏散指示标志外观, 疏散指示标志工作状态。 (8)灭火器:灭火器外观, 设置位置状况。 3、建筑消防设施巡查应当填写《建筑消防设施巡查记录表》, 由巡查人员、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名。 4、对发现的问题和故障应及时处理, 当场不能处置的要填报《建筑消防设施故障维修记录表》, 上报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建筑消防设施的定期检查 1、建筑消防设施的单项检查应当每月至少一次, 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

化工企业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规章制度:________ 化工企业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1 页共4 页

化工企业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公司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有关消防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建筑自动消防设施(二氧化碳、干粉等固定灭火系统、自动报警系统等)的维护管理: 1、建筑自动消防设施投入运行后,公司应及时选择维修保养公司,与之签订维修保养合同,对系统进行定期的维修保养。 2、应将建筑自动消防设施列入防火检查、巡查的内容。 3、负责运行和维护的部门每日应对建筑自动消防设施进行巡查,同时做好记录。 4、消防归口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各项功能进行检查试验,并填写记录。 5、点型感温、感烟探测器投入运行二年后,应每隔三年对探测器进行清洗。 三、小型灭火器材(主要指灭火器、消火栓、消防桶、消防斧、消防锨等器材)的维护管理: 1、严禁购置不符合国家消防技术标准的灭火器材。对购置的器材应建立详细的器材台帐,并报归口部门备案。 2、消防工作归口职能部门根据有关消防规范要求对灭火器材进行合理布置,并登记造册。 3、各部门应指定专人管理辖区内的灭火器材,灭火器材管理应做到三定(定位、定人、定责)。 4、各部门灭火器材管理人每周检查一次灭火器材的数量和定位情 第 2 页共 4 页

况,每月检查一次灭火器压力表指针是否在正常区域。在寒冷、炎热、潮湿季节,要对消火栓、灭火器采取防冻、防晒、防潮措施。 5、消防工作归口职能部门每半年对所有的小型灭火器材进行一次检查,对缺少的灭火器材进行补充,对锈蚀严重、压力不足、干粉结块的灭火器送具备法定资质的灭火器维修厂家进行维修。 6、因管理不善,造成灭火器材丢失、损坏的,管理人应赔偿损失,并根据情况对联责部门进行经济考核。 7、因扑救本公司或友邻公司火灾而使用了灭火器,有关部门应及时报告消防工作归口职能部门,补充灭火器材。 浙江巨化锦洋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xx年8月 第 3 页共 4 页

最新整理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制度.docx

最新整理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制度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设置的建筑消防设施,是预防火灾,及时扑救初起火灾的有效措施。对建筑消防设施实施维护管理,确保其完好有效,是单位的法定职责。建筑消防设施投人使用后即应保证其处于正常运行或准工作状态,不得擅自断电停运或长期带故障工作。建筑消防设施的管理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消防主管具体实施。 一、维护管理范围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3、机械排烟系统; 4、室内消火栓系统; 5、灭火器材; 6、安全疏散辅助设施(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火灾事故应急照明) 二、建筑消防设施的检查 建筑消防设施检查分为巡查、单项检查、联动检查三种方式。 (一)建筑消防设施巡查 1、建筑消防设施巡查应当每日开展一次。 2、建筑消防设施巡查的内容 (1)消防供配电设施:消防电源工作状态。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报警探测器外观,火灾报警控制器运行状况,消防联动控制器外观和运行状况,手动报警按钮外观,火灾警报装置外观。

(3)消防供水设施:消防水池外观,消防水箱外观,消防水泵及控制柜工作状态,水泵结合器外观、标识,管wang控制阀门启闭状态,泵房工作环境。 (4)消火栓灭火系统:室内消火栓外观、室外消火栓外观。 (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喷头外观,报警阀组外观,末端试水装置压力值。(6)机械排烟系统:排烟阀外观,自然排烟窗外观,排烟机工作状态。 (7)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灯外观,应急灯工作状态,疏散指示标志外观,疏散指示标志工作状态。 (8)灭火器:灭火器外观,设置位置状况。 3、建筑消防设施巡查应当填写《建筑消防设施巡查记录表》,巡查人员、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名。 4、对发现的问题和故障应及时处理,当场不能处置的要填报《建筑消防设施故障维修记录表》,上报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建筑消防设施的定期检查 1、建筑消防设施的单项检查应当每月至少一次,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并填写《建筑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表》,检查人员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在《建筑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表》上签名。 2、建筑消防设施定期检查的内容: (1)消防供配电设施:消防用电设备电源末级配电箱处主、备电切换功能。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警报装置的警报功能,火灾报警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火灾报警控制器、火灾显示盘的报警显示功能,消防联动控制设备的联动控制和显示。其中火灾报警探测器和手动报警按钮的报警功能的检查数量不少于总数的25%。 (3)消防供水设施:消防水池、水箱水量,消防水泵及水泵控制柜的启泵和主备泵切换功能,管道阀门启闭功能。

最新江苏省建筑消防设施使用维护管理规定

最新江苏省建筑消防设施使用维护管理规定

江苏省建筑消防设施使用维护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筑消防设施的使用维护管理,保证其正常运行,提高建筑物防御火灾的能力,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建筑消防设施是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固定灭火系统、防火分隔系统、防排烟系统、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事故广播系统等。 第三条建筑消防设施的使用维护管理由建筑使用管理单位负责。建筑使用管理单位必须成立建筑消防设施使用维护管理机构或者明确专人负责使用维护管理工作。 第四条建筑消防设施使用管理单位必须制定建筑消防设施使用维护管理制度,定期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维修保养。建筑消防设施的日常检查维修保养应当达到本规定附录的要求。 第五条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固定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及其它联动控制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的使用管理单位,应当与该建筑消防设施产品的生产单位、具备相应安装资格的施工单位或者经公安消防机构批准的专业从事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的单位签订维修保养合同,定期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维修保养。自动消防设施使用管理单位在工程技术人员、维修保养设备等方面具备条件的,经省辖市公安消防机构审查批准,可承担本单位相应的自动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工作。 第六条专业从事自动消防设施维修保养的单,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并向省公安消防机构申领消防技术服务许可证件,按照核准的许可范围从事相应的维修保养服务: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实体; (二)具有与承担维修保养业务相适应的技术人员; (三)有相应的检测维修设备; (四)有完善的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质量保证体系。 第七条自动消防设施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将建筑消防设施的检查维修保养情况定期报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第八条自动消防设施使用管理单位应委托具备检测资格的单位每12个月对设施进行技术检测,检测报告报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第九条火灾报警探测器投入运行二年后,应每隔三年全部清洗一遍,并作响应阈值及其它必要的功能试验,合格者方可继续使用。 第十条建筑消防设施投入使用后,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建立专项档案,档案数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建筑消防设施操作维护人员名册及相应的工作职责; (二)建筑消防设施竣工图及技术资料; (三)建筑消防设施调试报告、检测报告、竣工报告及公安消防机构的审核意见书、检查意见书、整改通知书、验收意见书等;

GB25201-2010《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GB 25201-2010 《建筑消 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前言 本标准的4.2~4.6、5.2、6.1、7.1、第8章、第9章、第10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E均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消防管理分技术委员会(SAC/TC 113/SC 9)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公安部消防局、江苏省公安厅消防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淑惠、刘激扬、丁余平、周广连、廖平、冯婧钰、李锦成、陈秉安、张先来、张梅红、郭玲玲、刘喜娟、唐卫君、王宗存。 引言 建筑消防设施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 准设置,是探测火灾发生、及时控制和扑救初起火灾的重要保障。对建筑消防设施实施维护管理,确保其完好有效,是建筑物产权、管理和使用单位的法定职责。为引导和规范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确保建筑消防设施完好有效,依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消防技术标准,制定本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的内容、方法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在用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4107 消防基本术语第二部分 GA 503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 GA 767 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 3.术语和定义 GB/T 14107中确定的乙级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巡查 exterior inspection 对建筑消防设施直观属性的检查。 3.2 检测 test 依照相关标准,对各类建筑消防设施的功能进行测试性的检查。 4.总则 4.1 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包括值班、巡查、检测、维修、保养、建档等工作。 4.2 建筑物的产权单位或受其委托管理建筑消防设施的单位,应明确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归口部门、管理人员及其工作职责,建立建

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制度(精编版)

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制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制度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一、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制度 1、按每年、月、日需要管理、维护的内容, 年度工作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 每月由主管安全部门负责人会同专业维保单位组织, 每日由主管安全部门班组长负责实施。 2、每日工作: (1)、检查报警控制器功能是否正常、 (2)、检查消防水池和消防水箱的水位、阀门启闭状态; (3)、检查泵房配电动力柜电源指示是否正常; (4)、检查室内消火栓、喷淋管道压力表数值是否正常; (5)、检查消火栓、喷淋泵出水管闸阀及单向阀状态; (6)、将有关情况记入运行记录。 3、每月工作: (1)、自动或手动检查防、排烟设备、防火卷帘、室内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气溶胶自动灭火系统、火灾应急广播的控制、显示、运行、联动功能;

(2)、每月选取不同区域进行全联动测试, 观察消防监控中心消防控制设备信号反馈情况; (3)、对消火栓泵、喷淋泵、稳压泵启动试验, 查看配电设施及泵运转情况; (4)、检查主电源、备用电源供电、充电是否正常; (5)、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 认真填写文字记录, 大型检修项目应填写设备技术档案。 4、每年工作: (1)委托具有资质的消防设施检测企业对固定消防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测试和维护保养。 (2)每年于4月、10月两次保养室外水泵结合器, 在10月做好防冻措施, 与公安消防队联系通过水泵结合器进行消防车加压供水试验。 二、消防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由主管安全部门负责组织落实消防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2、消防器材按《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及其他有关规定确定配置数量、型号类型, 合理设置分布点。 3、主管安全部门负责建立灭火器、自救面具等器材的维护保养管理档案, 记明类型、配置数量、设置部位和维护管理责任人, 并制作维护保养卡进行明示。 4、每月由各部门维护管理责任人配合安全部门检查责任区域的消防器材

建筑消防设施管理办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消防设施 标准化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消防控制室及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保证建筑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发挥防火灭火效能,保障消防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条例》、《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区域内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建筑消防设施的日常维护与管理。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建筑消防设施的使用、维护、管理依法实施监督检查。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筑消防设施是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烟排烟系统以及应急广播和应急照明、安全疏散设施等。 第四条单位有责任和义务维护、保障建筑消防设施的完整有效和正常运行。 建筑消防设施投入使用后,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擅自拆除、埋压、圈占、遮挡、挪用、停用和损坏。 第五条建筑消防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由建筑产权单位负责,当建筑使用权转让时,建筑产权单位应当与该建筑

使用单位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移交,并明确建筑消防设施日常管理责任。 有两个以上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的建筑物,各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应当签订合同约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明确建筑消防设施的管理责任,统一制定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制度,并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共同设立维护管理机构实施统一管理。 第六条建筑消防设施的管理单位应当明确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归口部门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建立完善的消防设施管理及维护保养制度,定期组织对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 第七条下列资料应统一规格制作并悬挂于消防控制室: 1、消防行政许可文书。 2、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上岗证。 3、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急程序。 4、自动消防设施操作流程图。 5、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流程图。 6、建筑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 7、建筑总平面布局图。 8、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示意图。 9、消防安全组织结构图。 10、消防设施设备管理表。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消防设施及器材的管理,确保消防设施及器材始终处于完好备用状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50140-2005)》、《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GB50444-2008)及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消防设施、器材是预防和扑救火灾的重要工具。公司对消防设施、器材的管理,实行由公司负责人负总责,逐级负责的管理责任制。行政人力资源是公司消防工作的主管部门,对本公司消防设施、器材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和管理。 第三条新建、改建或扩建的工程项目,应按照建筑工程消防技术标准规范及项目建设“三同时”要求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器材。消防设施、器材配备不足或不适应实际需要的,应增建、改建、配置或者进行技术改造。 第四条凡更新、新配消防设施、器材的,应确保生产、经营单位具备相应的资质,产品达到相关标准。 第五条本制度所指消防设施、器材包括:灭火器、消火栓、消防标志、消防泵、喷淋灭火系统、气体保护系统、应急照明系统以及生产区、仓库及办公区等处的其它消防设施。 第二章日常管理 第六条工艺操作、检维修人员须经过消防设施及器材的操作培训,熟练掌握其使用方法,做到四懂(懂性能、懂原理、懂基本结构、懂用途)、三会(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 第九条移动式灭火器材管理。 (1)日常管理 1.灭火器是扑救初期火灾的必备工具,其配置应按照《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及我公司生产厂产品具体要求执行。 灭火器箱不允许被遮挡、拴系或上锁以及其它影响取用灭火器的情况。 2.移动式灭火器应定期维护保养,并制定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记录,确保其齐全、完好、干净整洁,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JXHG-安字(2013)-001 一、目的 做好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工作,保证消防器材、设施处于完好状态,为公司安全生产提供保障。 二、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所有安全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管理工作,包括消防泵房、消防水管线、灭火器、干沙箱、防毒面具、防火门、室内消火栓、室外消火栓、火灾报警系统、消防安全标志等。 三、管理职责 1、环安科负责公司消防设施、器材的管理工作,负责公司消防器材的配备和更换。 2、设备部负责组织公司消防设施的维修,负责消防设施机电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工作的监督与执行。 3、**车间负责消防泵房的日常管理工作及消防泵房机械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环安科负责消防公用管线日常巡查。 4、电仪班负责消防泵房供电系统、电气控制设备、现场火灾报警系统及通讯线路的日常管理及维护保养工作。 5、各车间负责本车间所辖范围内所有消防设施、器材的日常管理及维护保养工作。 四、工作程序: 1、非火灾情况下,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准使用、试用消防器材、消防设施和安全标示。特殊情况确需使用时,需经环安科许可。 2、严禁占用消防通道,堵塞安全出口;严禁圈占、堵塞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保证通道出口畅通,消防器材处于随时可用状态。 3、严禁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和器材,对破坏消防设施、器材和标示的行为予以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送交公安部门处理。 4、环安科应由专职人员对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按照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的性能要求,每季度第二个月30日进行一次检查,对达不到标准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及时更换或维修,并做好记录。 5、环安科每月组织一次火灾报警装置的信号模拟实验,验证声、光显示是否正常,每月组织一次消防水泵的模拟信号启动实验,但试验前一定要做好妥善安排。 6、环安科每季度组织一次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自动转换试验,检查其功能是否正常。具体试验方法:切断主电源,看是否自动转换到备用电源供电,备用电源指示灯是否亮灯,4h后,再恢复主电源供电,看是否自动转换。(消防泵供电来自于35KV,当此电源断电后只能人工启动10KV或发电机供电) 7、电仪班每日应对消防泵房电气控制系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同时上报设备部和环安科,每周对现场火灾报警系统及通讯线路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负责配合环安科及车间进行消防系统信号模拟实验。 8、**车间应按公司相关规定的要求每日对消防泵房设备、设施进行巡检,并按消防水泵维护保养规程(后附)对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每日检查一次贮存消防用水的水池液位、无底阀及管路泄漏情况,核对无底阀水位、管网压力,发现故障,及时进行修理。 9、设备部每两年应对消防水泵解体检修一次。(如果现今运转正常,两年期间不是经常性运转,是否需要解体检修? 10、各车间负责对所辖范围内的室内消火拴、室外消火栓系统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要求为: 10.1室内消火拴箱应经常保持清洁、干燥,防止锈蚀、碰伤和其它损坏。 10.2消火拴和消防卷盘供水闸阀不应有渗漏现象。 10.3消防水枪、水带、消防卷盘及全部附件应齐全良好,卷盘转动灵活。 10.4报警按钮、指示灯及控制线路功能正常,无故障。 10.5消火拴箱及箱内配装的消防部件的外观无破损、涂层无脱落,箱门玻璃完好无缺。 10.6消火拴、供水阀门及消防卷盘等所有转动部位应定期加注润滑油。 11、各车间负责对所辖范围内的消防安全疏散设施每日进行检查,发现有以下问题之一的,应立即整改。

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制度

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制度 一、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制度 1、按每年、月、日需要管理、维护的内容,年度工作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每月由主管安全部门负责人会同专业维保单位组织,每日由主管安全部门班组长负责实施。 2、每日工作: (1)、检查报警控制器功能是否正常、 (2)、检查消防水池和消防水箱的水位、阀门启闭状态; (3)、检查泵房配电动力柜电源指示是否正常; (4)、检查室内消火栓、喷淋管道压力表数值是否正常; (5)、检查消火栓、喷淋泵出水管闸阀及单向阀状态; (6)、将有关情况记入运行记录。 3、每月工作: (1)、自动或手动检查防、排烟设备、防火卷帘、室内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气溶胶自动灭火系统、火灾应急广播的控制、显示、运行、联动功能; (2)、每月选取不同区域进行全联动测试,观察消防监控中心消防控制设备信号反馈情况; (3)、对消火栓泵、喷淋泵、稳压泵启动试验,查看配电设施及泵运转情况; (4)、检查主电源、备用电源供电、充电是否正常; (5)、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认真填写文字记录,大

型检修项目应填写设备技术档案。 4、每年工作: (1)委托具有资质的消防设施检测企业对固定消防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测试和维护保养。 (2)每年于4月、10月两次保养室外水泵结合器,在10月做好防冻措施,与公安消防队联系通过水泵结合器进行消防车加压供水试验。 二、消防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由主管安全部门负责组织落实消防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2、消防器材按《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及其他有关规定确定配置数量、型号类型,合理设置分布点。 3、主管安全部门负责建立灭火器、自救面具等器材的维护保养管理档案,记明类型、配置数量、设置部位和维护管理责任人,并制作维护保养卡进行明示。 4、每月由各部门维护管理责任人配合安全部门检查责任区域的消防器材情况。 (1)、灭火器材是否放置于干燥、阴凉、易取用的地方;贮气压力是否符合要求,喷射软管有无老化破损及喷嘴堵塞、灭火器箱上锁锁闭现象; (2)、自救面具是否置于易于取用和干燥、避光的指定场所,有无丢失现象; 5、每12个月组织或委托维修单位对所有灭火器进行1次功能性检查,手提式干粉灭火器距出厂日期5年,以后每隔2年必须进行水压试验;手提式贮压干粉灭火器有效使用时间10年,推车式贮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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