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肝功能常规检查

体检—肝功能常规检查
体检—肝功能常规检查

肝功能常规检查

肝功能检查包括哪些项目呢?这些项目指标分别反应什么问题?艾博体检为您解答,请看下图:

肝功能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 ) 更好地了解肝胆系统功能状况。 ALT 、 AST 、γ-GT 主要存在于肝胆心脑肾组织细胞内,肝细胞损伤越大ALT 、 AST 、GGT 就越高。急慢性肝炎、脂肪肝、肝硬化、肝癌、胆管炎等疾病均可引起ALT 、 AST 、γ-GT 升高。

3.5

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 )

3.5 γ-谷氨酸转移酶(γ-GT ) 3.5 ALT/AST

/ 总胆红素(T-BIL ) 胆红素系列检查可反映肝胆系统疾病及鉴别溶血性疾病

3.5

直接胆红素(D-BIL ) 3.5 间接胆红素(I-BIL ) 3.5 总蛋白(TP ) 通过总蛋白、白蛋白检测,了解体内蛋白质代谢的一般情况,对肝肾损害及多发性骨髓瘤等有一定的诊断和鉴别意义。常用于检测慢性肝损伤,可反映肝实质细胞储备功能。

6

白蛋白(ALB ) 6

球蛋白(GLB ) 6 ALB/GLB /

肌酸激酶(CK ) 升高反映肝、骨骼肌、心肌或脑组织损害,如心梗、脑梗,剧烈运动或酗酒后也可明显增高。 7 乳酸脱氢酶(LDH ) 肝胆疾病及急性心梗时增高 9 碱性磷酸酶(ALP )

肝胆疾病及骨疾病诊断

3.5 肝功能2项(ALT 、T-BIL ) 更好地了解肝胆系统功能状况。 7 肝功能6项(ALT 、T-BIL 、TP 、ALB 、GLB 、ALB/GLB ) 通过血液生化分析可反映目前肝细胞的新陈代谢状态,可筛查肝、胆功能异常、急(慢)性肝炎,黄疸性肝炎、肝硬化、肝癌、心肌炎、肾炎等脏器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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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功能11项(ALT 、T-BIL 、

ALT/AST 、AST 、D-BIL 、I-BIL 、

γ-GT 、TP 、ALB 、GLB 、

ALB/GLB )

通过血液生化分析可反映目前肝细胞的新陈代谢状态,可筛查肝、胆

功能异常、急(慢)性肝炎,黄疸性肝炎、肝硬化、肝癌、心肌炎、

肾炎等脏器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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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功能12项(ALT 、T-BIL 、

ALT/AST 、AST 、D-BIL 、I-BIL 、

γ-GT 、TP 、ALB 、GLB 、

ALB/GLB 、ALP )

通过血液生化分析可反映目前肝细胞的新陈代谢状态,可筛查肝、胆

功能异常、急(慢)性肝炎,黄疸性肝炎、肝硬化、肝癌、心肌炎、

肾炎等脏器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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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功能14项(ALT 、T-BIL 、

ALT/AST 、AST 、D-BIL 、I-BIL 、

γ-GT 、TP 、ALB 、GLB 、

ALB/GLB 、CK 、LDH 、ALP )

通过血液生化分析可反映目前肝细胞的新陈代谢状态,可筛查肝、胆

功能异常、急(慢)性肝炎,黄疸性肝炎、肝硬化、肝癌、心肌炎、

肾炎等脏器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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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

《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卫生厅(局)、公务员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卫生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干部)部门:自《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实施以来,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逐步规范化、科学化,为选拔高素质的公务员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加强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满足部分国家机关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录用公务员的需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制定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以下简称《特殊标准》)。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职位,以及外交、海关、海事、检验检疫、安监等部门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录用公务员,应按照《特殊标准》的规定检查有关体检项目。《特殊标准》未作规定的职位或项目,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仍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原人事部和公安部下发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司法部下发的《司法行政机关录用监狱劳教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即行废止。本通知下发后,所有职位录用公务员体检均使用本通知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表》。现将《特殊标准》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在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中参照执行。附件:1.《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操作说明2.公务员录用体检表(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二○一○年十一月十日(此件主动公开)正文内容 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本标准适用于报考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职位公务员的考生。报考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职位公务员的考生,其身体条件应当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本标准有关职位对身体条件的要求。 第一部分人民警察职位 第一条单侧裸眼视力低于4.8,不合格(国家安全机关专业技术职位除外)。法医、物证检验及鉴定、信息通信、网络安全管理、金融财会、外语及少数民族语言翻译、交通安全技术、安全防范技术、排爆、警犬技术等职位,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不合格。第二条色盲,不合格。色弱,法医、物证检验及鉴定职位,不合格。第三条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或者外观存在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不合格。第四条文身,不合格。第五条肢体功能障碍,不合格。第六条单侧耳语听力低于5米,不合格。第七条嗅觉迟钝,不合格。第八条乙肝病原携带者,特警职位,不合格。第九条中国民航空中警察职位,身高170-185厘米,且符合《中国民用航空人员医学标准和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IVb级体检合格证(67.415(c)项除外)的医学标准,合格。第十条海关海上缉私船舶驾驶职位、海上缉私轮机管理职位、海上缉私查私职位、出入境边防检查船舶驾驶职位,还需执行船员健康检查国家标准和《关于调整有关船员健康检查要求的通知》(海船员〔2010〕306号)。 第二部分其他职位 第十一条色弱,口岸现场旅客检查职位、海关货物查验职位、测绘及地图印刷方面职位、医学检验职位、纺织品检验监管职位、仪器检验监管职位、化妆品

2016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2016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来源:宁夏中公教育 第一条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心脏病理性改变,合格: (一)心脏听诊有生理性杂音; (二)每分钟少于6次的偶发期前收缩(有心肌炎史者从严掌握); (三)心率每分钟5O-60次或100-110次; (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第二条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 收缩压90mmHg-140mmHg(12.00-18.66Kpa); 舒张压60mmHg-90mmHg (8.00-12.00Kpa)。 第三条血液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第四条结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况合格: (一)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 (二)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 第五条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条严重慢性胃、肠疾病,不合格。胃溃疡或十二指肠溃疡已愈合,1年内无出血史,1年以上无症状者,合格;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

第七条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乙肝病原携带者,经检查排除肝炎的,合格。 第八条各种恶性肿瘤和肝硬化,不合格。 第九条急慢性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十条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甲状腺功能亢进治愈后1年无症状和体征者,合格。 第十一条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 第十二条红斑狼疮、皮肌炎和/或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大动脉炎,不合格。 第十三条晚期血吸虫病,晚期血丝虫病兼有橡皮肿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第十四条颅骨缺损、颅内异物存留、颅脑畸形、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 第十五条严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第十六条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 第十七条有梗阻的胆结石或泌尿系结石,不合格。 第十八条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不合格。 第十九条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0.8(标准对数视力4.9)或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 第二十条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佩戴助听器情况下,双耳在3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者,不合格。 第二十一条未纳入体检标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不合格。

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

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 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 10月17日2015国考专项班开课 人社部发【2010】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厅(局)、公务员局、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卫生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干部)部门: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 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规定,现就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将《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第七条“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乙肝病原携带者,经检查排除肝炎的,合格。”修订为“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 二、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第3篇第7条“关于肝炎”的内容(具体见附件)。 三、将《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第2篇“体检项目及操作规程”中第1.3.5条3)“甲状腺肿大的分度:Ⅰ度,不能看出肿大但能触及者;Ⅱ度,能看到肿大也能触及但不超出胸锁乳突肌前缘者;Ⅲ度,甲状腺肿大超过胸锁乳突肌前缘者。”修订为“甲状腺

肿大的分度:Ⅰ度,不能看出肿大但能触及者;Ⅱ度,能看到肿大又能触及,但在胸锁乳突肌以内者;Ⅲ度,超过胸锁乳突肌外缘者。” 四、将《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第2篇“体检项目及操作规程”中第6.3.3第八行“血清ALT高于参考值上限1倍以上”修订为“血清ALT超过参考值上限2倍以上”。 五、将《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第2篇“体检项目及操作规程”中7.2第3)条“暂时不作结论:一般是指需要做进一步检查,”修订为“暂时不作结论:一般是指需要复检,或做进一步检查,”。 六、将《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第3篇“《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实施细则”中1.1.6第4)第(14)“偶发良性早搏”修订为“偶发早搏”。 七、将《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第3篇“《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实施细则”中1.1.6第4)第(20)第五行“伴有心动过速史的预激综合征等”修订为“预激综合征等”。 八、将《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第3篇“《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实施细则”中10.3.3“本《手册》将空腹血糖受损(IFG)的界限值修订为5.7-6.9mmol/L”修订为“本《手册》将空腹血糖受损(IFG)的界限值修订为5.6-6.9mmol/L”。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执行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切实做好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

肝功能报告单模板

肝功能NO:20170128SHA0049 门诊X县中医医院检验报告单质评合格:省内参考 姓名:杨X琪性别:女年龄:50岁样本类型:血清 门诊号:科室:内科临床诊断: 代码检验项目结果参考范围单位代码检验项目结果参考范围单位TBIL 总胆红素[TBIL] 16.3 3.4--20.5 umol/L A/G 白球比例 2.0 1.5--2.54 DBIL 直接胆红素[DBIL] 4.5 0.0--6.9 umol/L ADA 腺苷脱氨酶[ADA] 1.0 0--25 U/L FBIL 间接胆红素[FBIL] 11.8 2.0--16.0 umol/L PA 前白蛋白 380 150--400 mg/L ALT 谷丙转氨酶[ALT] 17.0 1.0--41.0 IU/L CHE 胆碱酯酶[CHE] 8532 4500--13000 单位AST 谷草转氨酶[AST] 17.0 0--50.0 IU/L AST/A 谷草/谷丙 1.3 ALP 碱性磷酸酶[ALP] 107 53--128 IU/L GGT 谷氨酰转肽酶[GGT] 16.0 0.0--50.0 IU/L TP 总蛋白[TP] 75 60.0--85.0 g/L ALB 白蛋白[ALB] 39.0 35.0--55.0 g/L GLO 球蛋白[GLO] 25.0 20.0--30.0 g/L ※标本状态:正常※备注※ 送检医生:XXX 检验者:XXX 审核者:XXX 采样时间:2017-06-29 09:35:46 接收时间:2017-06-29 10:09:46 审核时间:2017-06-29 10:10:46 ※声明本结果只对所做标本负责,若有疑问,请在24小时内与本科室联系※

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本标准适用于报考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职位公务员的考生。报考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职位公务员的考生,其身体条件应当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本标准有关职位对身体条件的要求。 第一部分人民警察职位 第一条单侧裸眼视力低于 4.8,不合格(国家安全机关专业技术职位除外)。法医、物证检验及鉴定、信息通信、网络安全管理、金融财会、外语及少数民族语言翻译、交通安全技术、安全防范技术、排爆、警犬技术等职位,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不合格。 第二条色盲,不合格。色弱,法医、物证检验及鉴定职位,不合格。 第三条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或者外观存在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不合格。 第四条文身,不合格。 第五条肢体功能障碍,不合格。 第六条单侧耳语听力低于5米,不合格。 第七条嗅觉迟钝,不合格。 第八条乙肝病原携带者,特警职位,不合格。 第九条中国民航空中警察职位,身高170-185厘米,且符合《中国民用航空人员医学标准和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IVb级体检合格证(67.415﹙c﹚项除外)的医学标准,合格。

第十条海关海上缉私船舶驾驶职位、海上缉私轮机管理职位、海上缉私查私职位、出入境边防检查船舶驾驶职位,还需执行船员健康检查国家标准和《关于调整有关船员健康检查要求的通知》(海船员〔2010〕306号)。 第二部分其他职位 第十一条色弱,口岸现场旅客检查职位、海关货物查验职位、测绘及地图印刷方面职位、医学检验职位、纺织品检验监管职位、仪器检验监管职位、化妆品检验监管职位及动植物检疫职位,不合格;色盲(单色识别能力正常者除外),外交部门职位、机电检验监管职位、化工产品检验监管职位、化矿产品检验监管职位、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职位及登轮检疫鉴定职位,不合格。 第十二条肢体功能障碍,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职位、登轮检疫鉴定职位、现场查验职位及海关货物查验职位,不合格。 第十三条双侧耳语听力均低于5米,机电检验监管职位、化工产品检验监管职位、化矿产品检验监管职位、动物检疫职位及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职位,不合格。 第十四条嗅觉迟钝,食品检验监管职位、化妆品检验监管职位、动植物检疫职位、医学检验职位、卫生检疫职位、化工产品检验监管职位及海关货物查验职位,不合格。 第十五条传染性、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医学检验职位、卫生检疫职位、食品检验监管职位、化妆品检验监管职位、动植物检疫职位、化工产品检验监管职位及口岸现场旅客检查职位,不合格。 第十六条中国民航飞行技术监管职位,执行《中国民用航空人员医学标准和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的I级(67.115(5)项除外)或Ⅱ级体检合格证的医学标准。 第十七条水上作业人员职位,执行船员健康检查国家标准和《关于调整有关船员

广东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项目和通用标准

广东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项目和通用标 准 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

附件4: 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项目和通用标准 一、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项目 1.内科 身高、体重、血压、心脏、心界、心率、肺、腹部、肝、神经系统、脾2.外科 甲状腺、乳腺、浅表淋巴结、皮肤、脊柱四肢关节、头颅、肛门外生殖器 3.眼科 裸眼视力、矫正视力、色觉 4.耳鼻喉科 听力、耳部、鼻部、咽部、喉部 5.口腔科 唇腭舌、腮腺、口腔、粘膜、颞下颌关节 6.妇科 (1)已婚女性作外阴部检查、阴道窥器检查及阴道-腹部双合诊检查。(2)未婚女性作外阴部检查、直肠-腹部双合诊检查。 已婚女性(内诊):外阴、阴道、宫颈、宫体、附件 未婚女性(肛诊):外阴、宫体、附件 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

第一条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或获得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心脏病理性改变,合格: (一)心脏听诊有生理性杂音; (二)每分钟少于6次的偶发期前收缩(有心肌炎史者从严掌握); (三)心率每分钟50-60次或100-110次; (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第二条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 收缩压90mmHg-140mmHg(12.00-18.66Kpa); 舒张压60mmHg-90mmHg (8.00-12.00Kpa)。 第三条血液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地中海贫血,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合格。 第四条结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况合格: (一)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 (二)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 第五条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2017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本标准适用于报考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职位公务员的考生。报考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职位公务员的考生,其身体条件应当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本标准有关职位对身体条件的要求。 第一部分人民警察职位 第一条单侧裸眼视力低于4.8,不合格(国家安全机关专业技术职位除外)。法医、物证检验及鉴定、信息通信、网络安全管理、金融财会、外语及少数民族语言翻译、交通安全技术、安全防范技术、排爆、警犬技术等职位,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不合格。 第二条色盲,不合格。色弱,法医、物证检验及鉴定职位,不合格。 第三条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或者外观存在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不合格。 第四条文身,不合格。 第五条肢体功能障碍,不合格。 第六条单侧耳语听力低于5米,不合格。 第七条嗅觉迟钝,不合格。 第八条乙肝病原携带者,特警职位,不合格。 第九条中国民航空中警察职位,身高170-185厘米,且符合《中国民用航空人员医学标准和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IVb级体检合格证(67.415(c)项除外)的医学标准,合格。

第十条海关海上缉私船舶驾驶职位、海上缉私轮机管理职位、海上缉私查私职位、出入境边防检查船舶驾驶职位,还需执行船员健康检查国家标准和《关于调整有关船员健康检查要求的通知》(海船员[2010]306号)。 第二部分其他职位 第十一条色弱,口岸现场旅客检查职位、海关货物查验职位、测绘及地图印刷方面职位、医学检验职位、纺织品检验监管职位、仪器检验监管职位、化妆品检验监管职位及动植物检疫职位,不合格;色盲(单色识别能力正常者除外),外交部门职位、机电检验监管职位、化工产品检验监管职位、化矿产品检验监管职位、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职位及登轮检疫鉴定职位,不合格。 第十二条肢体功能障碍,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职位、登轮检疫鉴定职位、现场查验职位及海关货物查验职位,不合格。 第十三条双侧耳语听力均低于5米,机电检验监管职位、化工产品检验监管职位、化矿产品检验监管职位、动物检疫职位及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职位,不合格。 第十四条嗅觉迟钝,食品检验监管职位、化妆品检验监管职位、动植物检疫职位、医学检验职位、卫生检疫职位、化工产品检验监管职位及海关货物查验职位,不合格。 第十五条传染性、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医学检验职位、卫生检疫职位、食品检验监管职位、化妆品检验监管职位、动植物检疫职位、化工产品检验监管职位及口岸现场旅客检查职位,不合格。

如何看肝功化验单

怎样看肝功能化验单 反映肝细胞损害最敏感的指标是谷丙转氨酶和谷草转氨酶,它的增高往往提示肝细胞有活动性炎症,而r—谷氨酰转肽酶、血清碱性磷酸酶增高则常见于肝炎、肝硬化、脂肪肝、梗阻性黄疸甚至肝癌等;当肝功能显著减退时,可出现总蛋白降低、白/球比值减小甚或倒置。当然,肝脏功能生化检测结果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需要结合患者病情综合分析判断,才能作出较客观正确的诊断。 临床检验正常值见下表: --------------------------------------------------------------------------- 项目单位参考范围--------------------------------------------------------------------------- 谷草转氨酶AST U/L5-40 总胆红素TBIL umol/L0.7-21.7 直接胆红素DBIL umol/L0-7.84 谷丙转氨酶ALT U/L5-40 碱性磷酸酶ALP U/L20-110 r-谷氨酰转肽酶GGT U/L8-50 总蛋白TP g/L60-80 白蛋白ALB g/L35-55 球蛋白GLO g/L20-30 白蛋白/球蛋白A/G 1.5-2.5 甘油三脂TG mmol/L<1.69 总胆固醇GLO mmol/L0-5.17 高密度脂蛋白HDLO mmol/L<3.36 葡萄糖GLU mmol/L 3.9-6.1 表面抗原HbsAg阴性 如何看肝功化验单 发表者:郝洪升(访问人次:11827) 山东大学齐鲁医院 郝洪升

前言 肝脏承担着多种物质代谢活动 肝脏含有大量的酶类 肝内酶的含量占肝脏总蛋白的2/3 体内几乎所有的酶都在肝内存在。 据其对肝胆疾病的诊断意义,把它们分为如下四类: 1、肝细胞损伤酶:ALT AST LDH ChE 2、胆汁淤积的酶:ALP AKP GGT 5,-NT 3、肝实质纤维化的酶:MAO 4、肝肿瘤的酶:AKP GGT LDH [肝细胞损害的酶] 1、ALT (1)肝脏中含量最多 (2)大部分的ALT活性存在于可溶性 细胞浆内,且仅限于细胞浆。 (3)任何肝细胞的损害,包括膜透性增加 和细胞坏死。血清酶活性将明显升高。 (4)肝内酶活性比血清高约100倍,只 要1%的肝细胞坏死,即可使血清 酶活性增高1倍,因此是最敏感 的肝功能指标之一。 (5)其他脏器如骨骼肌、心肌、肾脏 脾脏及脑内也含一定量的ALT {意义} 急性肝炎或肝急性损伤如药物或酒精中毒时该酶含量显著升高。 重症肝炎可出现胆-酶分离现象 肝却血亦可明显升高。 心脏、骨骼肌等组织此酶含量也较高,故ALT升高时应综合考虑。 2、AST (1)见于肝细胞的线粒体及细胞浆。 (2)亦见于心肌、骨骼、肾、脑等 (3)AST 有两种同工酶:分布在胞浆 内的可溶性ASTs 及线粒体内的 ASTm.正常人血清中主要为ASTs 约占总血清活性的12%。人肝脏 中总AST 的81%是AST m。

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2019

2019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及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报考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职位公务员的考生。报考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职位公务员的考生,其身体条件应当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本标准有关职位对身体条件的要求。 第一部分人民警察职位 第一条单侧裸眼视力低于4.8,不合格(国家安全机关专业技术职位除外)。法医、物证检验及鉴定、信息通信、网络安全管理、金融财会、外语及少数民族语言翻译、交通安全技术、安全防范技术、排爆、警犬技术等职位,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不合格。 第二条色盲,不合格。色弱,法医、物证检验及鉴定职位,不合格。 第三条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或者外观存在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不合格。 第四条文身,不合格。 第五条肢体功能障碍,不合格。 第六条单侧耳语听力低于5米,不合格。第七条嗅觉迟钝,不合格。 第八条乙肝病原携带者,特警职位,不合格。 第九条中国民航空中警察职位,身高170-185厘米,且符合《中

国民用航空人员医学标准和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IVb级体检合格证(67.415(C)项除外)的医学标准,合格。[page] 第十条海关海上缉私船舶驾驶职位、海上缉私轮机管理职位、海上缉私查私职位、出入境边防检查船舶驾驶职位,还需执行船员健康检查国家标准和《关于调整有关船员健康检查要求的通知》(海船员[2010]306号)。 第二部分其他职位 第十一条色弱,口岸现场旅客检查职位、海关货物查验职位、测绘及地图印刷方面职位、医学检验职位、纺织品检验监管职位、仪器检验监管职位、化妆品检验监管职位及动植物检疫职位,不合格;色盲(单色识别能力正常者除外),外交部门职位、机电检验监管职位、化工产品检验监管职位、化矿产品检验监管职位、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职位及登轮检疫鉴定职位,不合格。 第十二条肢体功能障碍,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职位、登轮检疫鉴定职位、现场查验职位及海关货物查验职位,不合格。 第十三条双侧耳语听力均低于5米,机电检验监管职位、化工产品检验监管职位、化矿产品检验监管职位、动物检疫职位及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职位,不合格。 第十四条嗅觉迟钝,食品检验监管职位、化妆品检验监管职位、动植物检疫职位、医学检验职位、卫生检疫职位、化工产品检验监管职位及海关货物查验职位,不合格。 第十五条传染性、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医学检验职位、卫

如何看乙肝检查报告

如何看乙肝检查报告 很多人在做完乙肝检查的后,都不知道如何看乙肝检查报告,所以不能及时对自己的病情有一个清楚的了解,对此,云南新华肝病医院青光枝主任作出了详细的分析。 云南肝病医院青主任指出,常见的乙肝检查项目有乙肝两对半、肝功能、HBV-DNA检测等,下面具体介绍每项检查结果怎么看: 一、乙肝两对半:乙肝两对半又称乙肝五项,包括表面抗原(HBsAg)、表面抗体(HBsAb)、e抗原(HBeAg)、e抗体(HBeAb)、核心抗体(HBcAb)。乙肝五项145阳性为小三阳,一般情况下说明传染性弱,病毒复制不活跃,但容易造成肝硬化。乙肝五项135阳性为大三阳,代表传染性强,病毒复制活跃,病毒阳性必须加以治疗。乙肝五项15阳性为小二阳,大部分的小二阳都将转为小三阳,它属于不稳定的中间状态,需要慎重对待。乙肝五项13阳性为大二阳,它也属于不稳定状态,一般都会转为大三阳。 二、肝功能:肝功能项目主要有谷丙转氨酶、谷草转氨酶、谷氨酰转移酶、总胆红素、直接胆红素、间接胆红素、总蛋白、白蛋白、

球蛋白等,如果这些指标超过正常参考值时就要引起重视,这往往意味着肝脏已经受到一定的损伤。 三、HBV-DNA:HBV-DNA检查分定量检查和定性检查。定量检查的正常值是小于1000copies/ml,大于1000是显阳性,小于1000显阴性;定性检查用“+”即阳性,“-”号即阴性。不管是定量检查或者是定性检查,阳性表明是乙肝病毒复制活跃,传染性强;阴性表明时乙肝病毒复制不活跃,传染性不强。 青主任提醒:为了保证检查结果的准确性,患者一定要去正规的肝病专科医院进行详细检查。云南新华肝病医院位于昆明市北市区金实小区南门小庄立交桥旁,作为云南省重点肝病专科医院,拥有先进的乙肝诊疗设备和专业的专家团队,另外我院“肝泰一生”公益活动在火热进行中,活动期间在线预约可享受一系列优惠:免专家挂号费、免肝功能检查费、免乙肝两对半检查费、免病毒DNA检测费、免病毒耐药检测费、彩超仅收材料费60元。

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1、检查前三天饮食宜清淡,勿饮酒及进食动物的内脏、血制品等高脂肪、高蛋白类食物。 2、检查前48小时内切勿剧烈运动,体检当日禁止晨练。 3、检查当日晨空腹,须在采血、腹部彩超检查完毕后方可进食。 4、体检当日晨起可提前留取大便标本(只需黄豆大小),标本放在事先领取的便盒内或用保鲜膜包好带来,也 可体检结束后留取。 5、做子宫、附件,膀胱,前列腺彩超检查者,需憋尿至膀胱完全充盈状态后再做检查(最好是不排晨尿,缩短 憋尿时间),做完憋尿彩超检查后方可留取小便标本。 6、行X光检查前,请您除去并妥善保管金、银、玉器等饰物。 7、患有糖尿病、高血压、心脏病等慢性病的受检者,在检查时请向医护人员说明病情及服用药物的名称,携带 备用药物。 8、检查当日请勿携带首饰及贵重物品,并请保管好随身物品。 9、女士应特别注意: (1)准备怀孕、已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请预先通知医护人员,我们将不安排您做放射科等相关检查。 (2)受检者月经期间,勿留取尿标本及接受血相关(如卵巢)肿瘤标记物及宫颈涂片检查,并预先通知医护人员,另行安排时间补做上述检查。 (3)体检当日请穿着袖口宽松的上衣,女士请勿穿着连体衣服、连裤袜及长筒靴。 (4)妇科检查或经阴道超声检查仅限于已婚或有性生活者。 (5)受检前日请暂停阴道用药及冲洗,避免性生活。

2015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第一条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心脏病理性改变,合格: (一)心脏听诊有生理性杂音; (二)每分钟少于6次的偶发期前收缩(有心肌炎史者从严掌握); (三)心率每分钟5O-60次或100-110次; (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第二条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 收缩压90mmHg-140mmHg(12.00-18.66Kpa); 舒张压60mmHg-90mmHg(8.00-12.00Kpa)。 第三条血液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第四条结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况合格: (一)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 (二)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 第五条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条严重慢性胃、肠疾病,不合格。胃溃疡或十二指肠溃疡已愈合,1年内无出血史,1年以上无症状者,合格;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 第七条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乙肝病原携带者,经检查排除肝炎的,合格。 第八条各种恶性肿瘤和肝硬化,不合格。 第九条急慢性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十条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甲状腺功能亢进治愈后1年无症状和体征者,合格。 第十一条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 第十二条红斑狼疮、皮肌炎和/或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大动脉炎,不合格。 第十三条晚期血吸虫病,晚期血丝虫病兼有橡皮肿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第十四条颅骨缺损、颅内异物存留、颅脑畸形、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 第十五条严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第十六条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 第十七条有梗阻的胆结石或泌尿系结石,不合格。 第十八条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不合格。 第十九条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0.8(标准对数视力4.9)或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 第二十条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佩戴助听器情况下,双耳在3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者,不合格。 第二十一条未纳入体检标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不合格。 《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 一、将“第2篇体检项目及操作规程6.1血常规”修订为: 6.1血常规 可为血液病的诊断提供线索。其中红细胞、白细胞及血小板计数采用仪器法或显微镜计数法,血红蛋白采用仪器法或光电比色法。必查项目包括以下5项: 【参考值】男性:(4.3~5.8)×1012/L;女性:(3.8~5.1)×1012/L。 红细胞减少多见于各种贫血,如急性或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缺铁性贫血等。红细胞增多常见于身体缺氧、血液浓缩、真性红细胞增多症、继发性红细胞增多症等。 【参考值】男性:130~175g/L;女性:115~150g/L。 血红蛋白减少或增多的临床意义基本同红细胞总数。

公务员特殊体检标准+体侧要求

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 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实施规则 一、10米×4往返跑 场地器材:10米长的直线跑道若干,在跑道的两端线(S1和S2)外30厘米处各划一条线(图1)。木块(5厘米×10厘米)每道3块,其中2块放在S2线外的横线上,一块放在S1线外的横线上。秒表若干块,使用前应进行校正。 测试方法:受测试者用站立式起跑,听到发令后从S1线外起跑,当跑到S2线前面,用一只手拿起一木块随即往回跑,跑到S1线前时交换木块,再跑回S2交换另一木块,比较后持木块冲出S1线,记录跑完全程的时间。记录以秒为单位,取一位小数,第二位小数非“0”时则进1。 注意事项:当受测者取放木块时,脚不要越过S1和S2线。 二、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 场地器材:400米田径跑道。地面平坦,地质不限。秒表若干块,使用前应进行校正。 测试方法:受测者分组测,每组不得少于2人,用站立式起跑。当听到口令或哨音后开始起跑。当受测者到达终点时停表,终点记录员负责登记每人成绩,登记成绩以分、秒为单位,不计小数。 三、纵跳摸高 场地要求:通常在室内场地测试。如选择室外场地测试,需在天气状况许可的情况下进行,当天平均气温应在15~35摄氏度之间,无太阳直射、风力不超过3级。

测试方法:准备测试阶段,受测者双脚自然分开,呈站立姿势。接到指令后,受测者屈腿半蹲,双臂尽力后摆,然后向前上方快速摆臂,双腿同时发力,尽力垂直向上起跳,同时单手举起触摸固定的高度线或者自动摸高器的测试条,触摸到高度线或者测试条的视为合格。测试不超过三次。 注意事项:(1)起跳时,受测者双腿不能移动或有垫步动作;(2)受测者指甲不得超过指尖0.3厘米;(3)受测者徒手触摸,不得带手套等其他物品;(4)受测者统一采用赤脚(可穿袜子)起跳,起跳处铺垫不超过2厘米的硬质无弹性垫子。 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职位,以及外交、海关、海事、检验检疫、安监等部门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录用公务员,应按照《特殊标准》的规定检查有关体检项目。《特殊标准》未作规定的职位或项目,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仍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原人事部和公安部下发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 [2]、司法部下发的《司法行政机关录用监狱劳教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即行废止。本通知下发后,所有职位录用公务员体检均使用本通知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表》。 现将《特殊标准》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在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中参照执行。 本标准适用于报考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职位公务员的考生。报考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职位公务员的考生,其身体条件应当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本标准有关职位对身体条件的要求。 第一部分人民警察职位 第一条单侧裸眼视力低于4.8,不合格(国家安全机关专业技术职位除外)。法医、物证检验及鉴定、信息通信、网络安全管理、金融财会、外语及少数民族语言翻译、交通安全技术、安全防范技术、排爆、警犬技术等职位,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不合格。 第二条色盲,不合格。色弱,法医、物证检验及鉴定职位,不合格。 第三条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或者外观存在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不合格。 第四条文身,不合格。 第五条肢体功能障碍,不合格。

公务员体检标准

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 外科 第一条身高、体重标准 (一)男性身高一般不低于170厘米,体重不低于50千克;女性身高一般不低于160厘米,体重不低于45千克(南方部分地区,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商录用主管机关同意,男性身高可放宽至168厘米,体重可放宽至 48千克;女性身高可放宽至158厘米,体重可放宽至43千克)。 (二)过于肥胖或消瘦者,不能录用。 判定过于肥胖或消瘦者按以下方法: 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25%以上者为过于肥胖; 实际体重低于标准体重15%以上者为过于瘦弱。 标准体重计算方法: 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 超出和低于标准体重的百分数计算方法: 〔实际体重(千克)-标准体重(千克)〕÷标准体重(千克)×100% 第二条外伤所致的颅骨缺损、骨折、颅骨凹陷、颅内异物存留等,颅脑外伤后遗症,颅脑畸形,颅脑手术史,慢性颅内压增高,不能录用。

第三条有胸、腹腔内重要脏器手术史(阑尾炎手术后半年以上者,腹股沟疝、股疝手术后一年以上无后遗症者除外),不能录用。 第四条骨、关节、滑囊、膨鞘疾病或损伤及其后遗症,骨、关节畸形,习惯性脱臼,脊柱慢性疾病,胸廓畸形,不可自行矫正的脊柱侧弯、驼背,慢性腰腿痛,大骨节病指(趾)关节粗大,存在功能障碍者,不能录用。 第五条两下肢不等长超过2厘米,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和膝外翻胫骨内踝间距离超过7厘米,或虽在上述规定范围内但步态异常,不能录用。 第六条影响功能及外观的指(趾)残缺、畸形,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影响长途行走的鸡眼、胼胝,重度皲裂症,不能录用。 第七条恶性肿瘤,影响面容或功能的各部位良性肿瘤、囊肿、瘢痕、瘢痕体质,不能录用。 第八条颈强直,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三度以上单纯性甲状腺肿,结核性淋巴结炎,不能录用。 第九条脉管炎,动脉瘤,重度下肢静脉曲张,重度精索静脉曲张,不能录用。 第十条泌尿生殖系统炎症、结核、结石等疾病或损伤及其后遗症,影响功能的生殖器官畸形或发育不全,隐睾,不能录用。

2017年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2017年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发布日期:2016-10-13 10:00:00 第一条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心脏病理性改变,合格: (一)心脏听诊有生理性杂音; (二)每分钟少于6次的偶发期前收缩(有心肌炎史者从严掌握); (三)心率每分钟5O-60次或100-110次; (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第二条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 收缩压90mmHg-140mmHg(12.00-18.66Kpa); 舒张压60mmHg-90mmHg (8.00-12.00Kpa)。 第三条血液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第四条结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况合格: (一)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 (二)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 第五条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条严重慢性胃、肠疾病,不合格。胃溃疡或十二指肠溃疡已愈合,1年内无出血史,1年以上无症状者,合格;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

第七条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乙肝病原携带者,经检查排除肝炎的,合格。 第八条各种恶性肿瘤和肝硬化,不合格。 第九条急慢性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十条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甲状腺功能亢进治愈后1年无症状和体征者,合格。 第十一条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 第十二条红斑狼疮、皮肌炎和/或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大动脉炎,不合格。 第十三条晚期血吸虫病,晚期血丝虫病兼有橡皮肿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第十四条颅骨缺损、颅内异物存留、颅脑畸形、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 第十五条严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第十六条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 第十七条有梗阻的胆结石或泌尿系结石,不合格。 第十八条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不合格。 第十九条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0.8(标准对数视力4.9)或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 第二十条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佩戴助听器情况下,双耳在3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者,不合格。 第二十一条未纳入体检标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不合格。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操作说明 1、体检医院与医务人员在体检前应明确需要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职位及项目。 2、体检应在独立场所进行,要保持安静,减少外界干扰。人民警察体检要做到封闭式体检。 3、考生体检前,必须详细填写报考职位。 4、《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5、佩带隐形眼镜的考生在眼科检查前应先摘掉隐形眼镜,再进行视力检查。义眼者应向眼科医生讲明。 6、色觉检查:必须由专科护士或医师检查。用俞自萍等人编印的《色盲检查图》,或空军后勤部卫生部编印的《色觉检查图》,检查时考生双眼以距离图面60-80cm为标准,不得使用有色眼镜,考生须在3-5秒内读出颜色名称。 7、单色识别能力检查方法:⑴检查者从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选出一种让考生识别,在3-5秒内读出颜色名称。⑵检查者任意讲出一种颜色名称,让考生在3-5秒内从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找出该种颜色。以上两种方法也可交替进行。 8、色弱者不合格的职位,色盲者也不合格。 9、嗅觉检查:用醋、酒精、水三种,全能辨别者为正常,能辨别1-2种为迟钝,三种均不能辨别者为丧失。 10、嗅觉迟钝者不合格的职位,嗅觉丧失者也不合格。 11、只有特警职位才可进行乙肝表面抗原检查。

12、文身:是指皮肤刺有“点、字、图案”,或虽经手术处理仍留有明显文身瘢痕。 13、肢体(包括脊柱)功能障碍:是指因各种原因造成肢体残缺、畸形、麻痹等,以致引起永久性人体运动功能不同程度的受限。 14、本体检标准中有关数值的表述方法:凡用“低于…”词表述的,不含该数值本身。

教你明白看懂肝功能检测化验单

教你明白看懂肝功能检测化验单 来源: zfgfz 作者:陈医生 临床上肝功能检查的主要项目包括:蛋白代谢检查、糖代谢检查、脂类检查、胆红素代谢检查、血清酶学检查等。 一、如何看血清酶学化验单 常见以下几种酶:谷丙转氨酶(英文简写为ALT或GPT)、谷草转氨酶(AST 或GOT)、碱性磷酸酶(英文简写为ALP)、γ-氨酰转肽酶(英文简写为γ-GT)、胆碱酯酶(英文简写为CHE)。它们的正常值一般在化验单上标示出来,如果采取的化验方法不同,各种酶的值也就不同。通常的参考值是: ALT<40U;AST<40U;ALP:30-133U;CHE:3278-13200U;γ-GT<40U 大多数脂肪肝病人的AST、ALT正常或仅有轻度升高。如果这两个值远远高出正常值,则应该怀疑病毒性肝炎或其它急性肝炎。ALT和AST存在于正常肝细胞中,当肝细胞损伤时即逸出细胞外进入血液中。因此血液中的ALT和AST 升高间接反应肝脏受损的程度。 二、如何看胆红素代谢化验单 常用的胆红素代谢化验项目有:血清总胆红素(TBil)、血清直接胆红素(DBil)、血清间接胆红素(IBil)三项。这些指标的正常数值为:血清总胆红素: 1.7l-17.1μmol/L;间接胆红素:0~6.81~mol/L;直接胆红寨:1.7-10.2μmol/L。 血清总胆红素的临床意义:①判断有无黄疸或黄疸的程度:TBil 17~ 34μmol/L为隐性黄疸,34~170pμmol/L为轻度黄疸,170~340μmol/L为中度黄疸,大于340μmol/L为高度黄疸;②判断黄疸的类型:TBii在340~510μmol/L 者多为阻塞性(完全梗阻)黄疸,不完全性梗阻多为170~265μmol/L,肝细胞性黄疸多为170~200μmol/L,溶血性黄疸很少超过85μmol/L;③结合血清胆红素分类判定黄疸类型:TBil和直接胆红素增高为溶血性黄疸。TBil和间接胆红素增高为阻塞性黄疸,TBil、间接胆红素及直接胆红素增高均为肝细胞性黄疸。 三、如何看血浆蛋白化验单 肝脏是机体蛋白代谢的主要器官。如白蛋白、脂蛋白、凝血因子和纤溶因子以及各种转运蛋白等均系肝细胞合成,当肝功能受损时这些蛋白质便减少;γ-球蛋白虽不是肝细胞合成,但肝脏功能受损时,如有炎症时,γ-球蛋白可增多。测定血清蛋白水平,可了解肝脏对蛋白质的代谢功能。 脂肪肝最常见的异常变化是血浆蛋白总量改变和白、球蛋白比值倒置,有些病人的α1,α2,β-球蛋白增加。脂肪肝治愈后,血浆蛋白恢复缓慢,常要经过3-6个月之后才恢复正常。肝功能化验单上蛋白检查主要有总蛋白、白蛋白、球蛋白

2020江苏省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

2020江苏省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 第一条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心脏病理性改变,合格: (一)心脏听诊有生理性杂音; (二)每分钟少于6次的偶发期前收缩(有心肌炎史者从严掌握); [转自携手健康网体检频道](三)心率每分钟50-60次或100-110次; (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第二条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收缩压90mmHg- 140mmHg(12.00-18.66Kpa);舒张压60mmHg-90mmHg(8.00-12.00Kpa)。 [转自携手健康网体检频道]第三条血液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第四条结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况合格: (一)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 [转自携手健康网体检频道](二)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 变化者。 第五条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条严重慢性胃、肠疾病,不合格。胃溃疡或十二指肠溃疡已愈合,1年内无出血史,1年以上无症状者,合格;胃次全切除术后 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

[转自携手健康网体检频道]第七条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乙肝病原携带者,经检查排除肝炎的,合格。 第八条各种恶性肿瘤和肝硬化,不合格。 第九条急慢性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转自携手健康网体检频道]第十条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甲状腺机能亢进治愈后1年无症状和 体征者,合格。 第十一条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 滥用和依赖者, 不合格。 [转自携手健康网体检频道]第十二条红斑狼疮、皮肌炎和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 缔组织疾病,不合格。 第十三条晚期血吸虫病,晚期血丝虫病兼有橡皮肿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第十四条颅骨缺损、颅内异物存留、颅脑畸形、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 [转自携手健康网体检频道]第十五条严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第十六条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 第十七条有梗阻的胆结石或泌尿系结石,不合格。 [转自携手健康网体检频道]第十八条大动脉炎、血管闭塞性脉管炎、雷诺氏病,不合格。 第十九条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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