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问题研究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问题研究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问题研究

河南理工大学万方科技学院

2008级思想政治理论课暑期社会实践报告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问题研究

——中医药理论的保护与传承问题

作者荣子涵

系别电气与信息工程系

专业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年级08级

学号0828150088

成绩

指导教师张春香

2010年08月21日

社会实践调查报告题目:

中医药理论的保护与传承问题

社会实践主要内容:

摘要拥有悠久历史和灿烂文化的古老东方国度,非物质文化遗产形式多样,内容源

远流长、博大精深,但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面临的严峻挑战,学会结合国情,借鉴经验,探索出一条保护和弘扬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道路。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中医药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

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的定义,“非物质文化遗产”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所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体系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各个群体和团体随着其所处环境、与自然界的相互关系和历史条件的变化不断使这种代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创新,同时使他们自己具有一种认同感和历史感,从而促进了文化多样性和激发人类的创造力。

二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面临的挑战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有五千年历史的文明大国。1900年发表的《二十世纪太平洋歌》中首次提出四大文明古国的概念,然而在中国、古埃及、古巴比伦王国、古印度这四大文明古国中,除中国外,其他的三大文明发源地的历史都没能延续至今。正所谓分久必合,合久必分。五千年的历史,无数的王朝被覆灭,又有新的统治者站起来,然而哪怕是中国历史上最严重的外敌入侵战争——资本帝国主义的侵略也没能打断中国历史的发展进程。五千年的延续,五千年的文化积淀,流传至今的都是中华文化中的精髓。然而对于这些精髓我们并没有好好的保护与利用,只是任他们自生自灭。

2001年中国加入国际世贸组织,愈来愈多的与世界接触,我们喊着让中国国际化世界化,可是那样的后果是我们始料未及的。许多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慢慢的被人们所淡忘。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草案)》的出台,人们才意识到原来还有这么多东西是需要保护和传承的。俗话说“物以稀为贵”,一些事情我们经历的久了,就会忘记它不平常的来历。直到韩国抢先注册端午节这一原本属于我国的纪念节日后,我们才真正意识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重要性。

不可否认,近年来我国的非物质文化受到了许多国家的青睐。《乐府诗集》中“唧唧复唧唧,木兰当户织。不闻机杼声,唯闻女叹息。”这是我国古代劳动人民中的女英雄花木兰。然而当下又有多少人不是一边吃着快餐一边看着迪士尼版的《花木兰》。迪士尼乐园中被许多美国土生土长的卡通人物围绕的木兰亭即灿烂夺目又让人觉得不合时宜。若木兰真的知道了,恐怕现在又要多叹息了。中国的茶文化具有几千年的历史背景,有深厚的文化底蕴。饮茶始

于中国。茶叶冲以煮沸的清水,顺乎自然,清饮雅尝,寻求茶的固有之味,重在意境。我国自古以来就十分讲究茶的冲泡,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泡好茶,要了解各类茶叶的特点,掌握科学的冲泡技术,使茶叶的固有品质能充分地表现出来。作为世界茶业的发源之地,茶商们长年生活在老祖宗编织的神话王国里。只不过,神话终有落地的一天,而打破中国茶产业盲目自信的,是大洋彼岸的一个英伦品牌——立顿。立顿以其方便快捷的喝茶之道迅速横扫中国,这无疑不是一个讽刺。苏绣为苏州刺绣之简称,它以产生之地命名,历史上曾广泛存在于苏州城乡。苏绣一直是苏州地区最具代表性的工艺美术,对工艺美术史、民俗学和女性学等学科的研究具有重要价值。但随着现代商品经济和科学技术的发展,电脑绣花技术得到普遍应用,在此情势下苏绣的生存空间日益缩小,拥有高超技艺的苏绣传承人和高品质的苏绣艺术品越来越少,苏绣正面临着有序传承的危机,亟待抢救、保护。

许许多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都在以这样或那样形式被破坏着,这就需要我们认识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性和珍贵性,需要我们了解并承担起保护和传承的重要责任。

三中医药理论的保护与传承问题

(一)中医药理论的概念

中国传统文化博大精深,以中医药文化为例。说到中国的药文化,由于它有着数千年的悠久历史,所以其底蕴十分丰富。然而,无论是中国人,还是外国人,对其丰富的文化内涵缺乏全面深刻的理解,故而导致某些误识。其根本原因就在于长期以来,我们对药文化的研究与宣传,力度很不够,长此以往,无疑对中药事业的继承、发展与推广是十分不利的。中药在中国古籍中通称“本草”。我国最早的一部中药学专著是汉代的《神农本草经》,唐代由政府颁布的《新修本草》是世界上最早的药典。明代李时珍的《本草纲目》,总结了16世纪以前的药物经验,对后世药物学的发展做出了重大的贡献。中药按加工工艺分为中成药、中药材。

中药是以中医理论为基础。中医指中国传统医学,是研究人体生理、病理,以及疾病的诊断和防治等的一门学科。它承载着中国古代人民同疾病作斗争的经验和理论知识,是在古代朴素的唯物论和自发的辨证法思想指导下,通过长期医疗实践逐步形成并发展成的医学理论体系。在研究方法上,以整体观相似观为主导思想,以脏腑经络的生理、病理为基础,以辨证论治为诊疗依据,具有朴素的系统论、控制论,分形论和信息论内容。中医学以阴阳五行作为理论基础,将人体看成是气、形、神的统一体,通过望、闻、问、切,四诊合参的方法,探求病因、病性、病位、分析病机及人体内五脏六腑、经络关节、气血津液的变化、判断邪正消长,进而得出病名,归纳出证型,以辨证论治原则,制定“汗、吐、下、和、温、清、补、消”等治法,使用中药、针灸、推拿、按摩、拔罐、气功、食疗等多种治疗手段,使人体达到阴阳调和而康复。中医治疗的积极面在于希望可以协助恢复人体的阴阳平衡,而消极面则是希望当必须使用药物来减缓疾病的恶化时,还能兼顾生命与生活的品质。此外,中医学的最终目标并不仅止于治病,更进一步是帮助人类达到如同在《黄帝内经》中所提出的四种典范人物,即真人、至人、圣人、贤人的境界。

(二)中医药的保护与传承

北京同仁堂是中国传统医药中闻名遐迩的老字号,始建于1669年,至今已有337年历史。同仁堂从1723年开始“承办官药”直至1911年,在长达188年时间里,同仁堂遵照皇家挑选药材标准、恪守皇宫秘方和制药方法,形成一套严格的质量监督制度,同仁堂与清宫太医院、御药房之间有机的融合和影响,形成了同仁堂中药的特殊风格和传统知识。

同仁堂中医药文化集中体现在“同修仁德,济世养生”的价值观,“炮炙虽繁必不敢省人工,品味虽贵必不敢减物力”的质量观和“讲信义,重人和”的经营理念,“童叟无欺,一视同仁”的职业道德,以及同仁堂的品牌和特有标记,《乐氏世代祖传丸散膏丹下料配方》和《同仁堂虔修诸门应症丸散膏丹总目》,同仁堂传统中药炮制技术,同仁堂的制药特色即传统中医药与宫廷制药的融合,概括为“处方独特、选料上乘、工艺精湛、疗效显著”。

但是,受西方现代化的影响,同仁堂原有的传统中药炮制技术和制药特色面临着生存发展的困境,传统的制药方法受到束缚,独特的技术面临流失的风险。同仁堂为保护这一优秀的传统文化做着不懈努力,并亟待得到全社会的尊重和保护。

四感悟

工业文明的发展,人类生产、生活方式的现代演进,保护措施的不完善,许多历史街区、古镇、古村落,古文化正遭遇着被忽视、甚至被毁灭的命运,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保护已刻不容缓。我们知道非物质文化遗产是祖先留给人类的共同财富,发掘它、传承它、保护它不但体现着现代人类对于自己祖先的尊重,也更体现着对于我们自己历史的善待。令人欣慰的是我们已经有意识地去保护我们的文明,政府也在2006年将每年六月的第二个星期六定为我国的“文化遗产日”,相信在我们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我们会把中华民族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扬光大!!

社会实践调查报告评语:

社会实践调查报告成绩:

评定教师签字:

年月日

关于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情况的调研报告

关于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情况的调研报告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民族文化的精华、民族智慧的象征,是中华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增强民族的自信心、自豪感,促进经济、社会、文化的全面协调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都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为此,民革XX市委今年3月,组织部分党员对我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基本情况 XX市是地处太行山的一个山城,独特的地理位置孕育了独特的历史文化,形成了独具特色和内容与形式完美统一的丰富文化资源。目前,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大致分为六大类:一是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传统竞技与杂技。主要有武术社火、故事火、牛斗虎等。二是历史悠久、盛传全市的民间民俗。主要有平定风秧歌、跑马、平定城柏井古庙会上会迎驾与祈雨等。三是传统手工技艺。主要有刻花瓷制作工艺、平定砂货制作工艺、珐花瓷制作工艺等。四是道具简单、轻便灵活的说唱艺术。保存至今的说唱艺术主要有阳泉评说。五是源远流长、内容丰富的民间舞蹈。主要有文迓鼓、武迓鼓等。六是历史悠久的民间文学,主要有赵氏孤儿传说、浮山女娲补天的传说等。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坚持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与开发利用并重,通过各种活动大力传承和发扬非物质文化遗产,使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和保护工作有序进行。一是全面普查整理,精心申报保护名录。2006年以来,我市开始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调查研究,将搜集整理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分类记载下来。同时按照国家、省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要求,组织有关工作人员,对市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情况进行了全面普查,编辑出版了各种资料。2008年10月市政府正式公布了申报第二批省级7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在此基础上,平定武迓鼓成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市委、市政府制定了保护计划,确定了保护单位,明确了项目普查、申报责任人,使非物质

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保护

浅谈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 摘要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民族文化的精华、民族智慧的结晶。我国有56个民族,各民族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进程中创造了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然而,随着现代化进程的加速,受许多条件因素影响,我国原本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正遭受着猛烈的冲击。我们应该努力探索出一条保护和传承这种鲜活的文化的道路。 关键词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 我国有着曾经灿烂多彩的文化发展历史,五千年漫长时间的文化传承给我们留下的是丰富厚重、种类繁多、各具地方或民族特色的非文化物质遗产——口技、说书、京剧、庙会……数也数不清。这些遗产蕴涵着中华民族特有的精神价值、思维方式、想象力和文化意识,体现着中华民族的生命力和创造力。然而,改革开放以来,由于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加速发展,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发生了重大变化,也使非物质文化遗产赖以生存的环境不同程度地遭到破坏。一些传统习俗发生改变,许多文化记忆渐趋淡化,一些文化艺术种类在人们的漠视中面临消亡的危险,一些掌握绝活的艺人年龄老化,后继乏人,一些依靠口传心授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正在不断消失。因此,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每一个中华儿女的历史使命与责任。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 1、定义 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的定义,“非物质文化遗产”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所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体系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各个群体和团体随着其所处环境、与自然界的相互关系和历史条件的变化不断使这种代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创新,同时使他们自己具有一种认同感和历史感,从而促进了文化多样性和激发人类的创造力。 2、范围 ①口头传统,包括作为文化载体的语言。 ②传统表演艺术。 ③民俗活动,礼仪,节庆。 ④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间传统知识和实践。 ⑤传统手工艺技能。 ⑥与上述表现形式相关的文化空间。 二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处境堪忧

大学生应该怎样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大学生应该怎样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大学生应积极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那么我们应该怎么来做呢?其他的不说,就从我们大学生这个角度来说我们大学生怎样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吧!大学生是社会文化传承的优秀群体,具有文化优势、教育传承优势,我们应积极探索利用学生社团、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等方式,提高自己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认识和参与保护工作的自觉性。 首先,学校是知识传授、文化传播、技术创新的大本营,我们应该认识到大学生积极参与到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在学校通过老师为我们营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提供的平台,了解更多的关于非物质遗产的知识,融入非物质文化学生社团、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等,积极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与保护,更清楚的认识非物质文化遗产! 其次,现在全国有近20所大学开设了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的专业方向,各高校和各地研究机构的不少理论研究人员正在进行这一方面的研究,以高校为基地,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和保护意识的普及,是合乎国家民族文化复兴的举措。为此,各个高校应该普遍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专业方向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机构,以配合当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全国规模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我们应该响应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号召,积极参与,我们大学生都是来自不同的地区,多少都保持着对自己地方民间民俗活动、文化活动的印象,有些学生还有着相当的感情。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身也是非常

丰富的,有些技艺为大学生所喜爱,我们在学习过程中要投入一些传统技艺的学习,了解更多的社会地理文化的不同,亲身接触知识和技艺,并成为其人文素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覆盖面,促使更多的年轻人投入保护,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最后,年轻人的积极参与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得以传承不哀的关键。不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技艺之所以濒临危机,其中一大原因就是年轻人根本就没有参与,导致其传承乏人,濒临断绝;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迫在眉睫、一刻不可放松,作为大学生的我们更应该积极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为保护非物质遗产做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浅析家乡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保护

浅析家乡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保护 邵冬梅B090902023 在这学期的课程中,我学习了非遗保护技术这一对于我的专业最重要一门专业课。虽然整个教学过程换了许多人,而且上课的内容也形式不一。但所有老师都围绕了关于非遗要我们这一代人去发掘区保护的主题。作为一名学习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学生我想这也是我们的责任。 既然要在期末结束之际交一篇论文,那么我就说说我的家乡(黑龙江)的非遗吧。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是永恒的,对它的研究和保护也将是永远的。随着黑龙江省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诞生,从政府部门到普通百姓,人们开始更加关注非物质文化遗产。依据“突出黑龙江民族、地域文化特色,具有代表性及与众不同的历史文化价值,80年以上的传承史,传承谱系清晰,传承人具有代表性,项目处于濒危状况”等标准,最终确定了“宁古塔民间文学”、“五大连池药泉会(圣水节)”、“古驿道站丁习俗”、“秋林里道斯红肠制作技艺”、“海伦剪纸”、“望奎皮影戏”、“鄂伦春族狩猎文化”、“黑龙江传统魔术”、“罕伯岱达尔斡尔族民歌”、“鞑子秧歌”、“满族萨满家祭”和“蒙古族草原赛马”等13个类别的49个项目。其中,涉及七个少数民族的26个项目,满族8项,鄂伦春族7项、赫哲族5项、蒙古族3项,达尔斡尔族、鄂温克族、朝鲜族各1项。 黑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于2004年春启动。目前,黑龙江省的“二人转”、“东北大鼓”、“桦皮工艺”、“鱼皮工艺”及一些少数民族的说唱、舞蹈和民俗等9个项目已被列入了“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第一批保护名录。 下面我就简单的介绍几个入选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起源、特色。 1、“满族珍珠球”像篮球的运动项目 据五常当地人介绍,珍珠球是满族传统体育项目之一,分布于五常拉林镇及周边区域,其他满族聚集区也能见到。满族珍珠球历史悠久,最初源于满族人采集珍珠的劳动。努尔哈赤时代居住白山黑水的满族青年男女,在采珍珠欢庆丰收之际,在陆地上用“绣球”比做大珍珠,竞相往鱼篓里投,投中者预示未来能采到更多的珍珠。为与风浪搏斗,蛤蚌神化成“蛤蚌精”张开贝壳,防止珍珠被夺走。至此,一种攻守兼备的满族球类竞技项目诞生。 满族珍珠球是既古老高雅又文明适度的体育竞技活动,具有满族文化传统,目前正面临着失传的危险,在五常等地,人们只有在庆祝民族节日时才玩起这种运动,这对“珍珠球”的发展、传承是非常不利的。孙主任透露,下一步保护的措施,除了采取通过信息、图像、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问题研究

河南理工大学万方科技学院 2008级思想政治理论课暑期社会实践报告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问题研究 ——中医药理论的保护与传承问题 作者荣子涵 系别电气与信息工程系 专业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年级08级 学号0828150088 成绩 指导教师张春香 2010年08月21日

社会实践调查报告题目: 中医药理论的保护与传承问题 社会实践主要内容: 摘要拥有悠久历史和灿烂文化的古老东方国度,非物质文化遗产形式多样,内容源 远流长、博大精深,但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面临的严峻挑战,学会结合国情,借鉴经验,探索出一条保护和弘扬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道路。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中医药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 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的定义,“非物质文化遗产”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所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体系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各个群体和团体随着其所处环境、与自然界的相互关系和历史条件的变化不断使这种代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创新,同时使他们自己具有一种认同感和历史感,从而促进了文化多样性和激发人类的创造力。 二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面临的挑战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有五千年历史的文明大国。1900年发表的《二十世纪太平洋歌》中首次提出四大文明古国的概念,然而在中国、古埃及、古巴比伦王国、古印度这四大文明古国中,除中国外,其他的三大文明发源地的历史都没能延续至今。正所谓分久必合,合久必分。五千年的历史,无数的王朝被覆灭,又有新的统治者站起来,然而哪怕是中国历史上最严重的外敌入侵战争——资本帝国主义的侵略也没能打断中国历史的发展进程。五千年的延续,五千年的文化积淀,流传至今的都是中华文化中的精髓。然而对于这些精髓我们并没有好好的保护与利用,只是任他们自生自灭。 2001年中国加入国际世贸组织,愈来愈多的与世界接触,我们喊着让中国国际化世界化,可是那样的后果是我们始料未及的。许多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慢慢的被人们所淡忘。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草案)》的出台,人们才意识到原来还有这么多东西是需要保护和传承的。俗话说“物以稀为贵”,一些事情我们经历的久了,就会忘记它不平常的来历。直到韩国抢先注册端午节这一原本属于我国的纪念节日后,我们才真正意识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重要性。 不可否认,近年来我国的非物质文化受到了许多国家的青睐。《乐府诗集》中“唧唧复唧唧,木兰当户织。不闻机杼声,唯闻女叹息。”这是我国古代劳动人民中的女英雄花木兰。然而当下又有多少人不是一边吃着快餐一边看着迪士尼版的《花木兰》。迪士尼乐园中被许多美国土生土长的卡通人物围绕的木兰亭即灿烂夺目又让人觉得不合时宜。若木兰真的知道了,恐怕现在又要多叹息了。中国的茶文化具有几千年的历史背景,有深厚的文化底蕴。饮茶始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几点建议

对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几点建议 市政协科教文史委 根据市政协双月协商座谈会工作分工,科教文史委牵头筹备了这次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题协商活动。通过本地观摩,外出参观,听部门情况介绍,对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有了初步了解,现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一、建立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库。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是通过传承人来完成的文化遗产。目前,我市许多非遗项目的传承人都年事已高,比如的传承人,的传承人等。这些人的身体一旦出现问题,就可能导致非遗项目的损坏或者消亡。因此,建议相关部门密切合作,进一步健全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影音、文字资料库,以供将来教学、研究时使用。一要利用现代数字媒体技术,全面完成所有非遗项目的影音采录工作,包括传承人口述史、技艺流程、剧目或者节目、仪式规程等等。要让每一个非遗传承人、每一种非遗文化、每一个非遗项目、每个项目的所有细节,都以最完整的形式原汁原味保留、记录下来。二要整理好历史非遗资料。许多历史非遗资料,由于时间久远,当时的文字记录、录音带、录像带等难免出现发霉、老化现象,建议用数字化手段重新翻新保存。三要做好非遗资料的挖掘工作。对一些缺失的或者仍然散落在民间的非遗文化及项目,要及时进行挖掘和收集,查漏补缺,比如要及时收集散落民间的剪纸老纹样等,使档案库更加完善。

二、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本地传播。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是解决其传承的重要手段。因此,和被动保护相比,把非物质文化遗产引入课堂、讲堂,同时做到广播有声、电视有影、报刊有文,让普通群众、下一代了解非遗文化、热爱非遗文化、甚至愿意传承非遗文化,是保护非遗文化的更加长远、高效之计。一要做好对“下一代”的传播,推动合适的非遗项目进课堂,使学生增强“非遗”保护意识,培养学习和保护“非遗”的兴趣。建议有关部门联手,让等武术类项目进入小学、初中、老年大学的体育课程;让等项目进入各类学校手工课,让民俗、非遗类音乐等项目进入各类学校音乐课。二要做好对机关干部、教师、大企业等集中性群体的传播,推动相关非遗项目进各种讲堂。比如,等同志,既是民间文学类非遗项目的传承人,又有着丰富的民俗知识和很高的文化素养。建议有关部门让他走进学校、机关、老年大学等讲堂,宣讲等传说。三要做好在全社会的普及性传播,让非遗专栏进入报纸、电视台、电台。建议有关部门共同努力,把更多的非遗文化和项目做成喜闻乐见的动漫、公益宣传片、公益广告等,使之真正在生根发芽。 三、拓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题材和内容。青州的农民画产业现在正在兴起,其题材和内容大多来自于当地人的吃穿住行,很具乡土气息。比如当地的特产水果银瓜就是农民画的热门题材,许多福禄寿喜画作就是用银瓜排列组合而成的,很受当地人和外地游客的欢迎。建议我市相关部门也能够引导非遗传承人借鉴这种经验,不断拓展非物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题材和内容,将之和我市经济、社会、文化、旅

论述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意义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指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生命力的各种措施。包括对这种遗产各个方面的确认、立档、研究、保存、宣传、弘扬传承和振兴。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非物质文化遗产指被各社区群体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实践、观念表述、表现形式、知识技能及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内容。口头传承和表现形式包括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表演艺术、社会风俗、礼议、节庆、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传统手工艺。 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物质文化遗产共同承载着人类社会的文明,是世界文化多样性的体现。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所蕴含的中华民族特有的精神价值、思维方式、想象力和文化意识,是维护我国文化身份和文化主权的基本依据。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不仅是国家和民族发展的需要,也是国际社会文明对话和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因此,我们必须从思想上充分认识其保护的意义是什么,进而制定如何保护的对策,才能够使那些过去的、现在的、将来的一切非物质文化遗产更好地为国家的政治、经济、精神文明建设服务,实现建设创新型国家的目的。 田青教授在“珠海大讲堂”《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现状》中说过:我们为什么要保护传统民俗文化,因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我们民族的根和魂,是我们民族的DNA。我们的所有的古老的传统包括我们的民俗,在面对现代化的时候,都是弱势文化,不保护提倡就会消亡。因此保护“非遗”具有重要的意义,并且迫在眉睫。但是,我们在进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时候要作要对精神家园负责、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 非物质文化遗产既是民族精神的载体又是民族精神和传统文化的象征,既需要各部门团结协作又需要确定各自的职能、履行相关的责任。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关系到文化血脉的传承、精神家园的维护、和谐文化的建设,关系到民族文化身份和国家文化主权的维护。关系到人类文化多样性及其可持续性的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活的文化它的价值不单体现在传承人创作的作品更在于传承人所拥有的技艺技术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得以有效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来源于民间,生存于民间,传承于民间没有任何文化形式比非物质文化遗产更贴近人民群众的生活。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以人为载体的是他们承载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薪火失去了传承和传承者非物质文化遗产就不复存在。 保护文化遗产具有很多现实的意义。 一,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强化文化在人类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应对各种现代性危机以及严重的社会问题。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利于增强中华民族的文化认同,有利于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和可持续发展,同时也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三,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世界的合作与交流、维护世界和平、推动构建和谐世界。四、有利于促进文化的多样性,维护文化生态平衡,使得保存下来的文化遗产之间求同存异,相互补充,取长补短,共同促进我国及世界文化的和谐发展。五、《伊斯坦布尔宣言》中指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多样性能够增强人类文化的创新和发展先进文化,同时也是创造性和文化创作的主要源泉之一。六、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促进我国乃至世界文化多样性的同时,也能够提高我国文化软实力,增强我国的综合国力,才能真正的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七、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利于提高全民族的文化保护意识,有利于实现全民族的“文化自觉”,从而更有力的反作用于文化遗产的保护,促使其早日完成这一系统而艰巨的任务。 综上所述,鉴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不可再生性等特点,并且具有重大的意义。因此,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生产和发展的需要。它凝聚着中华民族深层次的文化基因,是人类生命的记忆,是人类创造力的精神源泉,是人类智慧的结晶,是人类永恒的精神家园。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倡议书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倡议书 文化遗产是人类灿烂文明、辉煌历史和非凡创造力的集中体现与智慧结晶,是历史发展和人类社会进步的永恒记忆,是后人传承历史、继往开来的文化源泉,更是全人类共同的宝贵精神财富。下面是为你整理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倡议书,希望对你有用!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倡议书篇1 朋友们: 中国是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我们勤劳、智慧的祖先,创造了瑰丽多彩、蔚为大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及其相关的实物和场所,包括:传统口头文学以及作为其载体的语言;传统美术、书法、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和杂技;传统技艺、医药和历法;传统礼仪、节庆等民俗;传统体育和游艺;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 为了担当历史赋予我们的重任,维护全人类文化的多样性,我国在建立国家、省、市、县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的同时,还主动与周边国家合作,为跨境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共有资源建立联合保护的工作机制。 作为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广大民众知识和智慧的结晶,是中华民族卓越创造力和思想情感

的体现,是我们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精神宝库。在广大民众适应周围环境以及与自然和历史的互动中,非物质文化遗产被不断地再创造,为我们提供认同感和持续感,增强了对文化多样性和民族创造力的尊重。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以来在一系列重要讲话中多次指出,要加强对优秀传统文化的保护,像爱惜自己的生命一样保护好城市历史文化遗产;城镇建设要融入现代元素,更要保护和弘扬传统优秀文化,延续城市历史文脉。 在2014年文化遗产日(每年6月第二个星期六,2014年为6月14日)期间,文化部、中央文明办、民政部将以非遗保护与城镇化同行为主题,在全国所有城乡社区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让广大民众更方便、近距离地了解非遗,参与保护。在此,文化部、中央文明办、民政部共同向全国发出倡议:非遗传承,人人参与! 非物质文化遗产来自民众,民众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创造者,同时也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发展的主体。人人参与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最好的传承保护。 我们相信,有您的参与,那些祖辈们唱过的歌、跳过的舞、扮过的戏、做过的手工以及传统的民间实践活动和高度智慧的思维方式将重放异彩,为社会发展注入强劲的活力。而您,将获得参与非遗实践活动的教益和快乐;在与祖先、

论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所的必要性(参考内容)

论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所的必要性 摘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与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不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产生、传承、和发展始终由其载体――“传承人”来完成。他们掌握并传承着古老的民间文化知识和民族技艺的精髓,既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活的宝库,又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代代相传的代表性人物。如果没有了传承人,就丧失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没与传承人坚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态延续,那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也就成为了一句空话。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传习所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所谓的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是由各级人民政府文化部门认定,能熟练掌握某种非遗项目技法,且具有权威代表性或社会大众公认影响力的非遗项目传承人。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认定有着严格的标准,同时他们也承担着法律赋予的更多义务。《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中明确规定了国家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认定标

准,具体为:“国家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是指由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批准认定的,承担国家级非遗名录项目传承和保护责任,具有公认的代表性、权威性与影响力的传承人”。 二、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所的紧迫性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与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不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产生、传承、和发展始终由其载体――“传承人”来完成。他们掌握并传承着古老的民间文化知识和民族技艺的精髓,既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活的宝库,又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代代相传的代表性人物。如果没有了传承人,就丧失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没与传承人坚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态延续,那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也就成为了一句空话。 三、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所的必要性 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主要靠传习所进行,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所,将担负起以下功能:在传习所场馆内开展非遗代表性项目的保护、传承、研究和展演工作,建立传承机制、大力培训传承人,做到后继有人,为社会提供公共文化服务,例如保存、展示非物质文化遗产实物、资料,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

江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 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定义:非物质文化遗产(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所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体系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各个群体和团体随着其所处环境、与自然界的相互关系和历史条件的变化不断使这种代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创新,同时使他们自己具有一种认同感和历史感,从而促进了文化多样性和激发人类的创造力。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种以非物质形态存在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世代相承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以人为本的活态文化遗产,它强调的是以人为核心的技艺、经验、精神,其特点是活态流变。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实际工作中,认定的非遗的标准是由父子(家庭)、或师徒、或学堂等形式传承三代以上,传承时间超过100年,且要求谱系清楚、明确。 一、内容 二、特点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最大的特点是不脱离民族特殊的生活生产方式,是民族个性、民族审美习惯的“活”的显现。它依托于人本身而存在,以声音、形象和技艺为表现手段,并以身口相传作为文化链而得以延续,是“活”的文化及其传统中最脆弱的部分。因此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过程来说,人的传承就显得尤为重要。

三、发展现状 截至2013年12月,中国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总数已达37项,成为世界上入选“非遗”项目最多的国家。 中国文化遗产日 为进一步加强我国文化遗产保护,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推进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国务院决定从2006年起,每年六月的第二个星期六为我国的“文化遗产日”。 中国文化遗产标志 国家文物局2005年8月16日正式宣布采用金沙“太 阳神鸟”金饰图案作为“中国文化遗产标志”。 中国文化遗产标志中英文文字采用“中国文化遗产”, “China Cultural Heritage”。 中国文化遗产歌曲《寻找与守望》 《通知》说,文化遗产包括物质类和非物质类。物质类包括: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壁画等不可移动文物,历史上重要实物、艺术品、文献、手稿、等可移动文物;以及历史文化名城、名街区、名村镇。非物质类包括:口头传统、民俗活动和礼仪节庆、传统手工艺等以及与此相关的文化空间。政府希望通过设立“文化遗产日”,使文化遗产保护得到全面加强。到2010年,初步建立比较完备的文化遗产保护制度,文化遗产保护状况得到明显改善。到2015年,基本形成较为完善的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具有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的文化遗产得到全面有效保护;保护文化遗产深入人心,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全国“文化遗产日”并没有像人们预想的那样,选在农历五月初五端午节,而是确定在没有任何特殊意义的6月的第二个星期六,这样做旨在使这个“文化遗产日”具有更为广泛的代表性。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 首届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于2010年10月在济南举办。 第二届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于2012年9月在山东枣庄举办。 第三届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于2014年10月10日至13日在济南举办。以“非遗:我们的生活方式”为主题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课程论文 课程名称:民族学理论与方法 学生姓名:谢奎 年级、专业:13级中国少数民族经济 指导教师:符昌忠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研究生处制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现状与对策——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湖北黄梅戏为例 摘要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一个国际性的话题,是全人类共同的责任。中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多民族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源远流长,资源丰富多彩,种类异彩纷呈,其中湖北的黄梅戏作为南方戏曲种之一极具代表性。黄梅戏原称黄梅调,又叫采茶调,发源于湖北省黄梅县。黄梅戏是我国名闻天下的五大戏剧种类之一。它起源于明朝黄梅县的民歌小调(特别是采茶调)和鄂东地区流行的“山歌畈腔”。黄梅县的紫云,龙坪,多云等山区,早在唐宋时就盛产茶叶,并享誉全国。每年春天采茶时,茶农们习惯于一边采茶一边唱着山歌小调和民歌,来调剂生活。就在这种漫山遍野歌声不绝之中,黄梅采茶戏孕育成熟。黄梅采茶戏在自身不断地发展过程中,积极向外地拓展,约清朝康熙,乾隆年间,黄梅采茶戏随着黄梅县的逃荒难民和说书艺人大量入赣而流传到安徽鄱阳湖一带,并形成成熟的黄梅戏。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述 非物质文化遗产(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所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体系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各个群体和团体随着其所处环境、与自然界的相互关系和历史条件的变化不断使这种代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创新,同时使他们自己具有一种认同感和历史感,从而促进了文化多样性和激发人类的创造力。非物质文化遗产与人类其他历史遗迹、遗址及人文景观一样,都是人类伟大文明的结晶。这两者作为现存文化记忆,物质文化遗产的可见性,决定了其包含的“文化记忆”更容易随时代迁延与变革而被人们忽略或忘却。因此,保护不同民族、群体、地域的传统文化,特别是保护因其本身存在形态限制而受到现代社会发展冲击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问题,已成为国际间普遍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 二、黄梅戏的艺术性与价值性 黄梅戏的起源最早可追溯到唐代。据史料记载,早于唐代时期,黄梅采茶歌就很盛行,经宋代民歌的发展、元代杂剧的影响,逐渐形成民间戏曲雏形。至明清,黄梅县戏风更盛。明崇贞年间,黄梅知县曾维伦在《黄梅风教论》中就有“十月为乡戏”的记述。清道光九年,在别霁林的《问花水榭诗集》中,一首竹枝词的描述就更为生动:“多云山上稻荪多,太白湖中渔出波。相约今年酬社主,村村齐唱采茶歌”。黄梅戏文化,即指发生于历史上的皖、鄂、赣以及由此辐射周边地区的一种民间文化。黄梅戏来源于该区域的劳动人民在生活中形成的一种自娱自乐的文化表现方式,如此定义,至少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限定:其一,黄梅戏文化是指历史上该地区范围内的文化。其地理区域范围包括安徽、湖北和江西界线上的相关区域。其二,黄梅戏文化约有两三百年左右的历史,其文化与长江流域的文化息息相关。严格意义上来讲,黄梅戏文化在建国后达到了鼎盛,因此有“梅开二度”一说,但这一文化与其早期发展及后期演变都有着内在的联系。其三,黄梅戏文化不仅仅是该地区的一种盛行文化,她更有徽州人带向外省,从而辐射于外,影响于外的文化。黄梅戏文化经过两三百年的发展演变,日渐成熟,

浅谈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工作若干问题与建议

浅谈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工作若干问题与建议 摘要:非物质文化遗产定义和范围及其重要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建议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悠悠中华五千年的历史见证,是中国人勤劳、智慧、创造的结晶,是携刻着人类智慧光芒的“活化石”。然而在社会发展的今天,延传至今的非物质文化已经历尽沧桑,很多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正遭遇着被忽视、甚至被毁灭的危机。面对如此严峻的形势,做为一名文化工作者做为一名中华儿女,我们不能坐以待毙了,应结合实际探索出一条保护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道路,保护、传承好先辈们留给我们的宝贵遗产。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定义和范围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源于我国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04年8月28日批准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2003年《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该公约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和技能以及相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各个群体和团体随着其所处环境、与自然界的相互关系和历史条件的变化不断使这种代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创新,同时使他们自己具有一种认同感和历史感,从而促进了对文化多样性和人类创造力的发展。”《公约》对此定义作了具体的说明,指出非物质文

化遗产包括五个方面:1.口头传说和表述(包括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典故与传说等);2.民间表演艺术(包括民间音乐、舞蹈、戏曲、曲艺、杂技与竞技等);3.社会风俗、礼仪、节庆(包括传统节日、民族节日和传统习俗);4.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包括生产和生活知识、传统医药、宗教信仰等);5.传统的手工艺技能(包括民间美术和公益类、生产类、商贸类手工技艺)。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重要意义 非遗是一个国家和民族历史文化成就的重要标志。非遗的保护传承,关系到文化血脉的传承、精神家园的维护、先进文明的建设、和谐社会的构建;关系到民族文化身份和国家文化主权的维护;关系到人类文明多样化及可持续发展。所以保护、传承好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利于增强中华民族的向心力、凝聚力,有利于提高国家的软实力,是建设中华民族共同精神家园具有重要的意义。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面临的问题 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还处于起始阶段,出现的问题不少,需要我们共同关注、探讨和解决。 目前,从我所处的永康市来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以下几点: 1、资源消亡速度快 就如2011年永康云溪村美丽乡村建设过程中,为发掘云溪古村落文化,在收集编写《云溪传说》时,很多经口口相传、口传心授、

浅谈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

浅谈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 闫星宇20130111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种世代相传、反映群众生产生活状态和思维方式的民族民间文化。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的定义,“非物质文化遗产”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所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体系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各个群体和团体随着其所处环境、与自然界的相互关系和历史条件的变化不断使这种代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创新,同时使他们自己具有一种认同感和历史感,从而促进了文化多样性和激发人类的创造力。根据上述定义,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 a.口头传统和表述; b.表演艺术; c.社会风俗、礼仪、节庆; d.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 e.传统的手工艺技能。

我国有着曾经灿烂多彩的文化发展历史,五千年漫长时间的文化传承给我们留下的是丰富厚重、种类繁多、各具地方或民族特色的非文化物质遗产——口技、说书、京剧、庙会……数也数不清。这些遗产蕴涵着中华民族特有的精神价值、思维方式、想象力和文化意识,体现着中华民族的生命力和创造力。保护和传承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继承和发扬民族优秀文化传统、保护文化多样性、增进民族团结和维护国家统一、增进民族自信心和凝聚力、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都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由于我国自近代以来的文化生态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非物质文化遗产已距离我们越来越远,而且被掩盖于众多商业的、流行的文化之下,使我们感觉到陌生而且模糊。作为未来文化继承者的现代青少年却在追逐着社会上的所谓流行文化,却对我们自古流传下来的文化遗产不屑一顾,造成越来越多的文化遗产由于没有传承者而消失与历史长河之中;再加上外来文化的入侵,使得这样的局面更加严重。总的来说造成这样局面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现代社会的文化生态的改变造成人们对传承下来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不重视(实际上即使是传统物质文化遗产也不受重视):清朝的闭关锁国政策导致我国的文化发展、社会发展停滞不前,远远落后与西方国家。在西方列强用炮火轰开国门、入侵国家的同时,也强制性的改变着国人的文化思想,在经过开始的茫然,而后的转变到最后的接受与学习,人们的思想在一步步的被改变着。这虽然促使中国的

论述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意义

论述保护非物质文化遗 产的意义 文件排版存档编号:[UYTR-OUPT28-KBNTL98-UYNN208]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指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生命力的各种措施。包括对这种遗产各个方面的确认、立档、研究、保存、宣传、弘扬传承和振兴。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非物质文化遗产指被各社区群体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实践、观念表述、表现形式、知识技能及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内容。口头传承和表现形式包括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表演艺术、社会风俗、礼议、节庆、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传统手工艺。 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物质文化遗产共同承载着人类社会的文明,是世界文化多样性的体现。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所蕴含的中华民族特有的精神价值、思维方式、想象力和文化意识,是维护我国文化身份和文化主权的基本依据。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不仅是国家和民族发展的需要,也是国际社会文明对话和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因此,我们必须从思想上充分认识其保护的意义是什么,进而制定如何保护的对策,才能够使那些过去的、现在的、将来的一切非物质文化遗产更好地为国家的政治、经济、精神文明建设服务,实现建设创新型国家的目的。 田青教授在“珠海大讲堂”《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现状》中说过:我们为什么要保护传统民俗文化,因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我们民族的根和魂,是我们民族的DNA。我们的所有的古老的传统包括我们的民俗,在面对现代化的时候,都是弱势文化,不保护提倡就会消亡。因此保护“非遗”具有重要的意义,并且迫在眉睫。但是,我们在进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时候要作要对精神家园负责、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201953364.html,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 作者:崔北军 来源:《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学报》2015年第04期 〔摘要〕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浓郁的地域色彩,是提升城市软实力的宝贵财富和重要资源。由于受到现代化进程的影响,蚌埠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状况不容乐观,存在传承困难、后继乏人、政策支持和经费保障缺乏等问题。为保护、传承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各地应结合本地实际,借鉴其他地区保护、传承经验,着力在科学认定、分类保护、提高认识、加大投入、完善保护体系和传承机制等方面加大保护与传承力度。 〔关键词〕蚌埠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G127 ; ; ; ; ;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1203(2015)04-0105-05 作为中国传统文化重要组成部分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民族世代相传的宝贵精神财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包括各种口头表述、传统表演艺术、社会风俗、礼仪、节庆庆典、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传统的手工艺技能和文化创造形式以及与上述表现形式相关的文化空间等〔1 〕。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对于民族精神的凝聚和延续、当代文化的创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当前,保护好、传承好非物质文化遗产是蚌埠市在构建和谐社会、提升城市软实力、建设文化强市、重返全省第一方阵过程中亟需深入研究的重大课题和实践难题。 一、蚌埠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现状 (一)拥有众多优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 蚌埠地处我国南北分界线、黄淮海平原与江淮丘陵结合部,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具有鲜明的淮河文化特征,如多元性、包容性、开放性、创新性等,体现了蚌埠文化南北融合的特点,也正是蚌埠这种独特的地理环境和人文环境孕育了丰富多彩、特色鲜明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表1体现了蚌埠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分布的基本情况。 表1 蚌埠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分布 《蚌埠记忆——非物质文化遗产田野调查汇编》是蚌埠市对当地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的首次大规模调查的研究成果,较为全面地介绍了蚌埠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种类存量、分布情况、存在环境和保护现状。蚌埠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呈现出以下四个特征:一是数量多。这次普查登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共有597项,其中蚌埠卷(包含固镇县)116项,怀远卷279项,五河卷202项,最终形成了约70万字的《蚌埠记忆——非物质文化遗产田野调查汇编》三卷本。二是种类全。蚌埠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涉及15类,涵盖了除“民族语言”类别

东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办法

东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包括:(一)传统口头文学以及作为其载体的语言; (二)传统美术、书法、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和杂技; (三)传统技艺、医药和历法; (四)传统礼仪、节庆等民俗; (五)传统体育和游艺; (六)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 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实物和场所,凡属文物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指导方针,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明确职责、形成合力,长远规划、分步实施”的

原则开展工作。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五条市政府统筹文化、财政、教育、民族宗教、国土资源、规划、建设、经信、旅游、卫生、体育、公安、环保、新闻媒体等部门、单位,成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全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下列职责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一)市财政局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相关资金的保障和资金使用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二)市教育局负责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及教育工作; (三)市民宗局负责协调与民族宗教相关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四)市国土局负责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相关的土地规划使用工作; (五)市规划局负责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相关的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建筑遗存、历史名城、名镇、名村和街区的申报、规划工作; (六)市建设局负责历史名城、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整治工作; (七)市经信局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工作; (八)市旅游局负责宣传、推介与旅游项目相关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2003年10月17日)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 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 以下简称教科文组织)大会于2003年9月29日至10月17日在巴黎举行的第三十二届会议,参照现有的国际人权文书,尤其是1948年的《世界人权宣言》以及1966年的《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考虑到1989年的《保护民间创作建议书》、2001年的《教科文组织世界文化多样性宣言》和2002年第三次文化部长圆桌会议通过的《伊斯坦布尔宣言》强调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性,它是文化多样性的熔炉,又是可持续发展的保证,考虑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物质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之间的内在相互依存关系,承认全球化和社会转型进程在为各群体之间开展新的对话创造条件的同时,也与不容忍现象一样,使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损坏、消失和破坏的严重威胁,在缺乏保护资源的情况下,这种威胁尤为严重,意识到保护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普遍的意愿和共同关心的事项,承认各社区,尤其是原住民、各群体,有时是个人,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产、保护、延续和再创造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从而为丰富文化多样性和人类的创造性做出贡献,注意到教科文组织在制定保护文化遗产的准则性文件,尤其是1972年的《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方面所做的具有深远意义的工作,还注意到迄今尚无有约束力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多边文件,考虑到国际上现有的关于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的协定、建议书和决议需要有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的新规定有效地予以充实和补充,考虑到必须提高人们,尤其是年轻一代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保护的重要意义的认识,考虑到国际社会应当本着互助合作的精神与本公约缔约国一起为保护此类遗产做出贡献,忆及教科文组织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各项计划,尤其是“宣布人类口述遗产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计划,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密切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以及他们之间进行交流和了解的要素,它的作用是不可估量的,于2003年10月17日通过本公约。 I. 总则 第1条: 本公约的宗旨 本公约的宗旨如下: (a)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 (b)尊重有关社区、群体和个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c)在地方、国家和国际一级提高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相互欣赏的重要性的意识;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与产业发展的关系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与产业发展的关系 目前国内外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施救式保护。这种方式主要是由政府加大财政投入,以文物保护的方式保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当下状态,具有投入少、见效快的特点,能在最短的时间内留住非物质文化遗产,适用于那些濒临消亡的项目。二是开发式保护。这种方式是由政府主导、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引向市场参与竞争,以竞争的压力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存活力,借助市场拓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存空间。目前我国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的方针是“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抢救第一,谨慎利用”,这体现了国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基本态度和原则。但是政府主导意味着主要靠政府投入的方式来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这在很大程度上会淡化非物质文化遗产所具有的活态文化的特性,使非物质文化遗产逐渐变成凝固、静态的文物。实际上,对一些具有市场潜能和开发价值,与消费者日常文化生活相关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应该采取产业化发展模式,通过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商业开发,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源投入到传承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事业中来,推动其实现可持续发展。加快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步伐,当前要重点突出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制定“非遗”产业化发展规划。对于需要进行市场化开发的“非遗”项目,要进行合理规划、科学布局,实现产业聚集化发展,谋求“非遗”项目规模经济效应的产生,避免分散、零散、封闭式布局以及资源的不合理配置造成的规模不经济。由于文化产业涉及创作、制作、生产、营销等一系列经营环节,其运作需要一个从作品创作到市场销售的完整而成熟的产业链,因此,需要对“非遗”项目进行各环节的资源要素的集聚和整合,构建“非遗”项目产业化经营与发展的平台。要建设国家级、省级“非遗”项目文化产业基地,选择“非遗”项目聚集能力较强、文化底蕴深厚、具有一定产业发展基础、具有良好营销环境的地区,作为“非遗”项目产业发展基地。 二是在法律框架内定位“非遗”产业化。针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所形成的社会关系各有特色,对其实施产业化经营需要法律调整的重点和手段各不相同。就整体而言,应以公法为主、私法为辅。所谓公法为主,具体就是无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基本法还是特别法,主要体现国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强制保护,规范国家履行管理职能和义务,协调社会公共利益,创造非物质文化遗产生存和发展的良好环境。所谓私法为辅,具体是指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实施产业化时,应在法律体系中明确传承人权益,明确传承人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主动传承的措施与机制,使他们在“非遗”产业化中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体现他们的法定诉求,使他们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贡献在产业化过程中能够有所回报。 三是加大政府扶持力度。由于现代社会的深刻变革和工业化生产方式的不断更新,大量手工技艺类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被失传的境地。保存这些承载着我们祖先高超智慧和辛勤汗水的独特的文化技能,就成为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工作。因此,政府应在规划、立法、政策、投入等方面加大对“非遗”这种弱势文化形态的扶持,体现政府的社会责任心和历史使命。另外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存较好的地方大都在比较偏远、交通不便的少数民族地区,而这些地区多数都是经济落后地区。如果单纯依靠内源性资金,促进“非遗”项目产业快速成长的可能性较小,这就需要政府给予帮助和扶植,制定有利于“非遗”项目实施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把“非遗”项目产业作为新的经济增长点纳入国民经济发展总体规划。要通过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专项资金”,进行专项投入,建立完善的鼓励和激励机制,比如,对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前期开发进行财政补贴,引导自主开发、独立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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