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推荐)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推荐)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前言

SS市地处东经112°57′~114°3′,北纬22°26′~23°56′,是SS省省会和政治、经济、文化、科技、教育中心,辖十区两县级市。SS市域土地总面积7286.55平方公里,地处珠江入海口。全市地势东北高、西南低,北部以低山丘陵为主,南部以平原为主,地貌类型丰富,用地结构“五山两田两城一分水”。

SS是国家中心城市——综合性门户城市、南方经济中心、世界文化名城,将建设成为SS宜居城乡的“首善之区”,和服务全国、面向世界的国际大都市。经过多年不断发展,经济总量和综合实力不断增强,连续多年位居全国城市前列。2008年,全市完成国内生产总值8215.82亿元,位于SS省首位。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SS市的发展提供了契机,在“坚守耕地红线、节约集约用地,构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新机制”的要求下,规划以《SS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下达的各项土地利用指标为指导,以2005年为规划基期年,2010年为近期规划年,2020年为规划目标年,根据SS市土地利用特点,按照建立现代产业体系和建设宜居城乡的“首善之区”的城市发展目标,在“山、水、城、田、海”生态城市框架和“南拓、北优、东进、西联、中调”城市空间发展战略指导下,立足于统筹区域土地利用,解决城乡用地结构与布局不合理及生态保护刚性不足等问题,确定“优化、协调”土地利用战略,旨在通过城区提升改造,新区理性引导,优化城乡用地布局与结构,实现旧城功能提升,新城紧凑发展,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通过边界控制、土地复合利用,在严格保护基本农田基础上,提高各类用地的综合效益,

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创建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土地利用战略与目标 (4)

第一节土地利用现状 (4)

第二节土地利用战略 (5)

第三节土地利用目标 (6)

第三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 (9)

第一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9)

第二节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10)

第四章区域土地利用调控 (16)

第一节土地利用综合分区 (16)

第二节土地利用功能分区 (18)

第五章农用地保护利用 (21)

第一节耕地保护 (21)

第二节基本农田保护 (22)

第三节其他农用地保护 (23)

第四节农业产业化用地 (23)

第六章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 (25)

第一节建设用地规模控制 (25)

第二节新增建设用地节约利用 (25)

第三节建设用地集约利用分类引导 (26)

第四节市域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 (30)

第七章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 (34)

第一节生态用地保护 (34)

第二节生态基础设施建设 (34)

第三节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 (35)

第八章中心城区土地利用 (37)

第一节中心城区控制范围 (37)

第二节中心城区土地用途分区与管制 (44)

第三节中心城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 (44)

第九章土地利用重大工程与重点建设项目 (45)

第一节土地整治 (45)

第二节重点建设项目 (46)

第十章区、县级市土地利用指导 (47)

第一节区、县级市规划指导原则 (47)

第二节区、县级市规划指引 (48)

第十一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52)

附表: (56)

图录

1、区位分析图

2、土地利用现状图

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4、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图

5、建设用地管制分区图

6、土地整治规划图

7、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布局图

8、中心城区土地利用现状图

9、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规划图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规划目的

为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加强政府对土地的宏观调控,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土地资源,更加科学合理指导用地、批地和管地,强化土地利用监督,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实现“建立现代产业体系和建设宜居城乡的‘首善之区’”城市发展目标,编制本规划。

第二条规划原则

1、严格保护基本农田,落实耕地占补平衡;

2、节约集约用地,切实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3、保障重点,统筹安排各业各类用地;

4、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

5、加强与相关规划的协调衔接,统筹区域与城乡协调发展。

第三条规划依据

(一)国家和省相关法律法规、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年10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998年4月2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年3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年10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8年12月27日)《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8年12月27日)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

《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32号)

《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2009年8月17日)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国土资源部第43号令)

《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

《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试行)》(国土资厅发〔2009〕79号)

《SS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1999年11月27日)《SS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条例》(2008年11月28日)

《SS省基本农田保护区管理条例》(2002年1月25日)

《SS省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查审批办法》(粤国土资规保发〔2009〕198号)

《SS省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技术指引(试行)》(粤国土资规保发〔2008〕251号)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二)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划

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关系【最新】

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关系: 相同之处:1、都有相关的法律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据的是《土地管理法》城市规划依据的是《城乡规划法》 2、组织领导,都由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 3、规划审批,都是分级审批 4、两规关系的法律规定,两规法律均规定 规划的不同之处: 1、规划的范围不同《土地管理法》第四条规定,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说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范围是相应行政级别辖区内全部土地资源,是从整体上把握区域内全部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开发和整治。《城乡规划法》第三条规定,城市规划区是指城市市区、近郊区以及城市行政区域内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城市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城市人民政府在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中划定。 2、关于规划思路。两规的规划思路是不同的,这两规之间重要的相异之处。《土地管理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下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依据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建设用地总量不得超过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耕地保有量不得低于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应当确保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不减少。由此可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思路是依据上一级下达的建设占用耕地、新增耕地面积和净增耕地面积三项控制指标,本着“从供给制约和引导需求”,重在“控制”,而且是刚性的。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时,没有自上下达的规划控制指标,城市的发展思路和城市规模是建立在对城市的社会、经济、历史、地理、资源、产业政策、人文背景等多因素综合分析,按照市场经济条件下城市发展的客观规律,提出城市发展目标和发展规模的设想,很少考虑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的问题,是从需要出发,着眼于“发展”。 3、两个规划的行政主管部门不同 4、两个规划编制的工作路线不一样 5、从微观上来说,两大规划的统计口径和范围存在差异 6、规划期限不一样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总体规划(以下简称“两规”)同为指导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空间性规划,两规的充分衔接对城乡建设顺利进行和可持续发展都有巨大的促进作用。然而在两规的编制过程中,由于出发点、规划对象、范围等方面存在不同,导致两规无法充分衔接,如城镇用地规模和布局难以协调一致、城镇形态难以保持一致及基础设施规划布局不同等。两规内容的不一致使部分建设项目无法同时符合两个规划,从而不能实现用地。这样不仅降低了土地利用效率、浪费了两规的建设用地指标,而且让土地使用者无所适从,损害了政府职能部门的公信力。两规不能充分衔接与目前规划编制实施的制度方法有很大关系,系统地分析两规编制中存在的问题,并从制度的角度研究解决方案,是促使两规协调的关键。一、两规协调的基础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总体规划都是地方政府为了城市可持续发展、土地可持续利用而编制的,最终目标也都是为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从根本上不存在矛盾。随着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两门学科的不断进步和完善,两规在编制中有越来越多的共通点,两规的方案更需要共同研究、相互衔接来确定,两规在前期研究、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制图步骤

1.新增规划用地 在ArcCatalog新建(或直接导入)“GH**(乡镇代码)_**乡(镇)_新增规划用地“图层 开始“Editor”,Target:GH**(乡镇代码)_**乡(镇)_新增规划用地 根据乡镇调研成果,找到准确的位置,通过复制现状地类图斑等命令规划新增用地。 单击右键,打开“Attributes”,根据“Shape_Area”调整图斑面积,单位:平方米。(调整结果“Shape_Area”个位数字5以下,最好是0,十位百位必须都是0)规划规模与之对应保留一位小数,单位:公顷。 具体调整方式: 选中图斑,使用Task:Cut Polygon Features命令,割去多余的面积。 双击图斑,调整结点位置。可以单击右键insert vertex或者delete vertex增加或删除结点。 注意: 适当割补,不要出现尖角和小块图斑。 打开“Attributes”,根据“乡镇规划用途分区代码一览表”修改图斑属性。(ps:个人建议,在这一步,只修改XMMC、规划规模、乡镇村名三条属性,出图代码、出图分类、用途分区以及管制分区四项属性可以在规划图层完成后,open Attributes Table,使用“Field Calculator”命令,统一修改,汉字写在英文状态的””里) (1)县级重点项目上图 导入“县级规划新增建设用地等”图层 复制该图层图斑到“新增规划用地”图层 Tips: A.县级重点项目以乡镇调研确定的位置为准,形状根据具体地类图斑情况以及边界作调整,面积不变; B.有勘界资料的,将勘界范围导入Arcgis中进行处理。 (2)高速公路铁路等上图 导入“GH面状地物_高速公路和铁路用地”图层,选择”县级新增规划中的高速公路”, 将其复制到“GH 面状地物_高速公路和铁路用地”中. 选中高速公路, Data managemeng tools 再features 再polygon to line,这样就把面转为一个新线图层. 在这个新图层中,再用split tool 把线打碎,删成一条线. 导入“GH线状地物_高速公路和铁路用地”图层, 把这条线导入其中,即可. 再对线的位置作一定调整. 完成! (3)场镇范围允许建设区以及有条件建设区上图 参考场镇规划基本范围制图(有CAD规划图的要先将.dwg文件导入Arcgis)。将现状场镇作为允许建设区,将规划场镇作为有条件建设区。 Tips: A.将场镇规划.dwg文件导入Arcgis步骤: 1.提取场镇边界。打开场镇规划.dwg文件,选中场镇边界即规划红线,复制到新.dwg文件,并缩放另存 到规划图数据文件夹中 2.打开Arcgis,拖入场镇边界文件。“export data”完成转换 3.配准。缩放到图层,打开spatial adjustment 选四个点,修改点坐标,进行配准。X坐标复制到X,前 加36(36度纬度带)Y坐标复制到Y(看CAD图的经纬度,如果经度位数为6,纬度位数为7,则用上

成都市金堂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成都市金堂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 金堂县人民政府 二〇一七年八月

目录 前言 (1) 第一章调整的原因和必要性 (2) 一、调整的原因 (2) 二、调整的必要性 (2) 三、调整的依据 (4) 四、调整的原则 (5) 第二章2014年土地利用现状 (7) 一、规划基数转换 (7) 二、土地资源利用现状 (10) 三、土地利用的特点 (11) 四、土地利用中存在的问题 (11) 第三章规划目标调整情况 (13) 一、耕地保有量调整 (13) 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调整 (13) 三、建设用地规模调整 (13) 四、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调整 (13) 五、城镇工矿建设用地规模调整 (14) 六、新增建设用地总量 (14) 七、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指标 (14) 八、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指标 (14) 九、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规模 (14) 十、人均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15) 十一、园地面积调整 (15) 十二、林地面积调整 (15) 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16) 一、土地利用结构调整的原则 (16) 二、土地利用结构调整总体布局 (17) 三、各类用地调整的方向及数量 (18) 第五章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方案 (21) 一、永久基本农田调整原则 (21) 二、永久基本农田调整情况 (22) 第六章三线划定 (25) 一、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 (25) 二、生态保护红线 (26) 三、城镇开发边界线 (27) 第七章土地用途分区 (29) 一、基本农田保护区 (29) 二、一般农地区 (30) 三、林业用地区 (30) 四、城镇村建设用地区 (31) 五、独立工矿用地区 (32) 六、风景旅游用地区 (32) 七、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 (33)

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安徽省城市开发边界和 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数据标准 2016年6月

目录 1适用范围 (1) 2编制依据 (1) 3数据内容 (2) 4定位基础 (2) 5数据质量与制图规定 (2) 5.1数据要求 (2) 5.2图示符号 (5) 6成果数据提交规定 (6) 6.1成果数据提交内容和格式 (6) 6.2成果数据存储方式 (6) 附录A 控制线分类、代码和表达图示 (7) 附录B 城乡规划用地分类、代码和表达图示 (7) 附录C1市(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功能区分类、代码和表达图示 (8) 附录C2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用途区分类、代码和表达图示. 9 附录D 建设用地管制分区分类、代码和表达图示 (10)

1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安徽省城市(县城)开发边界和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划定与数据交换。 2编制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 (3)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8) (4) 《安徽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04) (5)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 (6)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 2260-2007) (7)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 (8) 《基础地理信息城市数据库建设规范》(GB/T 21740-2008) (9) 《城市规划制图标准》(CJJ/T97-2003) (10) 《城市规划数据标准》(CJJ/T 199-2014) (11) 《市(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 1023-2010) (12) 《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 1024-2010) (13) 《市(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TD/T 1026-2010) (14) 《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TD/T1027-2010) (15) 《市(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 1020-2009) (16) 《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1021-2009) (17)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TD/T 1014-2007) (18)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库更新标准》(试行) (19) 《基本农田数据库标准》(调整试行稿) (20) 《安徽省城市总体规划用地布局数据库规定》(2015) (21) 《关于统筹开展城市开发边界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有关问题的通

馆陶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项目招投标书

馆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项目投标文件 招标编号:HTZB-2009-89 投标人:中地宝联()建设工程(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2009年 11 月 30 日

一、参与投标声明 致:馆县国土资源局: 根据馆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项目的投标意旨(标书编号:),法人授权委托代理人保平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中地宝联()建设工程提 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一式三份,并附电子版优盘一份。 1、参与投标声明 2、法人代表授权书 3、投标人基本情况声明 4、投标人明文件 5、投标实施方案及保障措施 6、开标一览表 据此函,法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协议责任和义务。 2、我方己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补充修改文件(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3、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证据或资料。 4、我方理解投标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因素。 5、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市西城区后广平胡同38号国英大厦2I邮编: 100035 :保平传真: 5 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中地宝联()建设工程 公章: 日期: 2009 年 11 月 30 日

二、法人代表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我董桂海系注册于市平谷区庄镇政府院的(中地宝联()建设工程)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法人代表),现授权委托保平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馆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项目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参与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公司均予以承认。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公章):中地宝联()建设工程 法定代表人(印鉴): 授权代表签字: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程序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程序 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程序主要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1)准备工作阶段 准备工作包括成立规划领导小组和规划办公室,拟定规划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并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落实规划经费和人员,广泛收集已有的现状和规划资料等,具体包括: 1)组织准备 因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一项综合协调工作,涉及到许多部门,所以土地总体规划应由当地政府来领导,成立由主管县长任组长,有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总体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土地管理部门,负责日常工作。规划办公室是具体编制规划的工作班子,应包括主要学科的科技人员,但更重要的是有适合做综合工作的专家。 2)思想准备 思想动员是一项重要的准备工作,因为目前规划无用论的思想还相当普遍。思想动员首先要说明规划的意义、目的和作用。 3)业务准备 包括编制和批准规划任务书(或工作方案)、业务培训、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落实经费等。 ①规划任务书:要求明确规划的范围、时间期限、指导思想、目的、参与规划的部门、成果要求以及方法步骤、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等。 ②工作计划:要求在明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任务的基础上制定,

内容包括:详细列出需搜集的各种信息资料及来源,明确每一步骤的具体任务和方法,进行人员分工和业务培训,明确物资设备供应,作出费用预算,确定时间进度表,制定必要的规章制度等。 (2)调查研究阶段 收集、整理和分析有关自然资料、土地资源、土地利用和社会经济等方面的数据、图件、文件等资料。已有资料的不足部分或不准确部分,应进行必要的补查和核实。设置专题开展研究。通过上述工作,要对全区域土地利用状况、土地资源的优势和潜力,以及今后各项事业的土地需求量作出准确的预测,找出土地利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应采取的方针与对策,编写《问题报告书》,为编制规划提供可靠依据。资料的质量对分析研究的结论是否准确有决定性的影响、因此,要通过资料的整理和对比,选择其中可靠程度高者加以应用。 1)确定土地利用问题 重点开展如下几方面研究 ①土地利用现状分析。了解土地利用的演变及其规律,目前土地利用的状况及存在问题。 ②土地利用潜力研究。包括土地资源的自然适宜性,待开发土地的潜力,以及不同投入水乎下土地资源的生产潜力和人口承裁潜力。 ③各部门用地需要量预测。根据规划期间人口增长和社会经济发展趋势,预测各部门用地的需求量。 根据以上三方面调查研究,同社会经济发展目标相对照,可以提出当前存在的和规划期间可能发生的各种土地利用问题。从而确定土

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国土资厅发2009年51号)

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 国土资厅发〔2009〕5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副省级城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部有关直属单位,部机关各司局: 为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落实《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科学编制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强化土地用途管制和土地宏观调控,部在试点实践和调查研究基础上,制定了《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现印发你们,请在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中遵照执行。 《指导意见》分为四部分:一是土地规划分类与基数转换,明确了土地规划分类与基数转换的原则、方法、要求以及二次调查数据应用处理等;二是各类用地空间布局,明确了各类用地规划布局的次序和原则;三是基本农田调整和布局,明确了基本农田调整的原则、要求和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划定要求;四是建设用地布局与管制,明确了建设用地布局原则、空间管制要素及其划定要求、成果检验和管制规则等。 编制和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重要职责。目前,地方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已进入关键阶段,部将加强对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的培训和指导,地方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领会《指导意见》,准确把握精神实质,结合地方实际,切实贯彻执行,提高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确保规划成果质量。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 二○○九年五月二十五日 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

北京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北京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年) 文本 (送审稿) 北京市人民政府 2009年4月

目录 前言 (1) 第一章总则 (2) 第1条规划前提 (2) 第2条指导思想 (2) 第3条规划原则 (3) 第4条规划依据 (3) 第5条规划范围 (3) 第6条规划期限 (4) 第7条规划重点 (4) 第二章总体战略和规划目标 (5) 第一节土地利用总体战略 (5) 第8条明确首都的土地功能定位 (5) 第9条积极推行和谐持续发展战略 (5) 第10条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战略 (6) 第二节土地利用规划目标 (7) 第11条实现“城乡和谐发展、节约集约用地”的总目标 (7) 第12条严格落实各项用地调控指标 (7) 第三章统筹城乡区域土地利用 (9) 第一节建构首都土地利用总格局 (9) 第13条划分四大土地利用区域 (9) 第14条构筑“三圈九田多中心” (10) 第二节统筹平原山区土地利用 (11) 第15条优化首都功能核心区用地功能 (11) 第16条整合城市功能拓展区布局 (11) 第17条推动城市发展新区高效用地 (12) 第18条保育生态涵养发展区空间 (12) 第四章保护和合理利用农用地 (14) 第一节规模化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 (14) 第19条高效保护农用地、耕地 (14) 第20条集中连片保护基本农田 (14) 第二节适度推进土地整理复垦开发 (15) 第21条切实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 (15) 第22条大力推进集体建设用地整理 (16) 第23条加强农用地综合整理 (16)

第24条积极安排废弃地复垦 (16) 第25条科学开发未利用地 (17) 第26条确定土地整理复垦重点区域 (17) 第三节引导都市型现代农业有序发展 (17) 第27条加强都市农业用地用途管理 (17) 第28条规范都市农业设施用地标准 (18) 第五章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 (19) 第一节统筹管理城乡建设用地 (19) 第29条强化城乡建设用地统一管控 (19) 第30条推动城镇建设用地集约发展 (20) 第31条促进集体建设用地资源盘整 (21) 第二节优先保障中央党政军单位用地 (22) 第32条优先保障中央党政军单位用地 (22) 第三节积极引导各类设施用地高效利用 (22) 第33条引导交通基础设施合理布局、节约用地 (22) 第34条推动市政基础设施用地节约集约利用 (23) 第35条强化社会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高效利用 (24) 第六章加强绿色空间体系建设 (25) 第一节构筑城乡生态安全网络 (25) 第36条保护“两山八水”,建设“九楔九田” (25) 第37条重点保护基础性生态用地 (25) 第38条分类管制土地利用空间 (26) 第二节推进生态基础设施建设 (26) 第39条维护水资源和水环境的安全 (26) 第40条不断完善生态基础设施体系 (27) 第41条大力推进国土资源综合整治 (27) 第三节探索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 (29) 第42条探索城镇乡村差别化的平原模式 (29) 第43条探索整体局部区别化的山区模式 (29) 第七章有机协调土地利用时序与布局 (31) 第一节近期规划与远景展望 (31) 第44条近期规划目标 (31) 第45条近期规划要点 (31) 第46条远期和远景发展展望 (33) 第二节区(县)规划的调控要求 (34) 第47条促进人口产业布局与用地布局相协调 (34) 第48条强化区(县)规划目标调控 (34) 第八章强化规划实施保障机制 (35)

某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doc 20页)

某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doc 20页)

1997-2010年北京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北京是我们伟大祖国的首都,全国的政治和文化中心。编制和实施北京市1997-2010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优化配置本市有限的土地资源,充分发挥土地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对首都的发展建设,保证党中央、国务院在新形势下领导全国工作和开展国际交往的需要,以及保障我市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实现跨世纪发展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多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直接领导下,市委、市政府按照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和要求,大力组织开展土地资源的保护、开发、利用和综合整治,保障了首都的发展建设和人民生活及各项生产的用地需要。但是,由于我市人多地少、特别是人均耕地较少、后备土地资源匮乏,随着人口的增加和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土地利用问题越来越突出。从现在起到下个世纪的前十年,是我国实现第二步战略目标、向第三步战略目标迈进的关键时期,同时也是人口增长、经济发展对土地资源的需求进一步加大,各类用地矛盾集中的时期。为此,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士她利用的方针政策,以《1997-2010年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为指导,依据《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北京城市总体规划》(1991-2010年)、《北京市生态建设规划》及有关国土整治和资源环境保护的要求、土地供给能力和各项建设对土地的需求,从全局和长远利益出发,按照中央提出的对土地资源实行严而又严的保护与管理,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开发与节约并举,以节约为主,努力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原则和方针,科学地编制《北京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以下简称《规划》),指导全市各项土地利用活动。 《规划》编制的基本原则是:坚持从我国基本国情和我市的实际出发,进一步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严格保护基本农田,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走节约用地和内涵挖潜的路子,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坚持占用耕地和开发整理复垦耕地相平衡。

九江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文本(2006-2020)

九江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九江县人民政府 二○一0年四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规划背景 (4) 第三章规划目标 (7) 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 (11) 第五章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24) 第六章建设用地调控 (27) 第七章土地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 (34) 第八章土地整治 (36) 第九章土地用途分区管制 (39) 第十章乡(镇)土地利用调控 (43) 第十一章近期规划 (44) 第十二章规划实施措施 (47) 第十三章附则 (52) 附表 (53) 表1九江县土地利用现状表(2005年) (53) 表2九江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控制指标表 (54) 表3九江县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55) 表4九江县耕地保有量规划平衡表 (56)

表5九江县规划期间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分类控制表 (57) 表6九江县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分乡镇分解表 (58) 表7九江县规划期间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补充耕地指标分解表 (59) 表8九江县各乡镇建设用地总量分解表 (60) 表9九江县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分解表 (61) 表10九江县规划期内2020年土地利用分区表 (62) 表11九江县重点建设项目一览表 (63) 表12九江县2006-2010年乡镇规划主要控制指标表 (63) 表13九江县2006-2020年乡镇规划主要控制指标表 (6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规划目的 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优化土地资源配臵,解决耕地保护、经济发展与生态建设之间的矛盾,努力促进土地利用和管理方式的根本转变,进一步增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为国民经济社会可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供土地保障。 第二条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3、《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4、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 5、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 6、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 7、《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32号); 8、《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试点管理办法》(国土资发[2008]138号);

邯郸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邯郸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邯郸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九月

目录 前言 (1) 第一章规划背景 (1) 第一节土地利用基本情况 (1) 第二节《上轮规划》实施评价 (3) 第三节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 (5) 第二章指导思想、战略与目标任务 (7) 第一节总则 (7) 第二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 (7) 第三节土地利用战略、目标与任务 (8) 第三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 (13) 第一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13) 第二节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优化 (15) 第四章统筹区域土地利用 (19) 第一节土地利用综合分区 (19) 第二节土地利用功能区 (21) 第三节县(市、区)规划指引 (24) 第五章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 (27) 第一节严格保护耕地 (27) 第二节加强基本农田保护与建设 (29) 第六章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 (31) 第一节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量 (31) 第二节引导城镇工矿用地理性增长 (31) 第三节合理布局农村居民点用地 (33) 第四节统筹安排基础设施用地 (34) 第五节市域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36) 第七章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 (38) 第一节土地生态建设目标 (38)

第二节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 (39) 第三节基础性生态用地的保护和建设 (40) 第八章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控制 (42) 第一节中心城区规划控制范围 (42) 第二节中心城区用地控制 (42) 第三节中心城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43) 第九章土地利用重大工程与重点项目安排 (46) 第一节土地利用重大工程 (46) 第二节土地利用重点项目 (49) 第十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51) 第一节强化规划实施的制度保障 (51) 第二节发挥规划实施的经济调节作用 (53) 第三节完善规划实施的社会监督 (54) 第四节推进规划实施技术创新 (54) 第十一章附则 (56) 附表 (57) 附图 (81)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 土地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 一、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合理调整规划目标和主要控制指标 严格根据上级下达的控制指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成果和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合理调整各乡(镇、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目标和控制指标。其中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控制指标原则上在原分解下达任务的基础上,根据规划实施情况、异地调剂情况以及上级调整情况进行调整。对矛盾较为突出的城乡建设用地坚持眼光向内,积极盘活现有的存量,努力推进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探索规划建设用地空间管控新办法。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坚持剩余规模进行统筹,通过建立规划实施年度调节机制,在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内根据区域内低效用地再开发利用、闲置土地开发利用、批而未供土地利用、盘活存量用地等节约集约用地状况,按年度追加予以落实,用有限的增量撬动存量的方法促进全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二)严格划定“三条红线” 按照国家新型城镇化发展要求,依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合理划定“城市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和“生态保护红线”,进一步落实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和用途管制制度。“三条红线”相辅相成,划定工作应在规划调整完善中统筹安排,以规划调整完善工作为基础,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形成合力,引导形成合理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永久基本农田的划定要遵循耕地保护优先、数量质量并重的原则,将通过标准农田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农田水利标准化建设、农业综合开发等工作建成的优质耕地优先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其中将集中连片、设施完善、质量优良、土壤清洁、适合规模经营和现代化耕作方式的平原优质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示范区。同时,将劣质耕地和不符合要求的其它土地划出永久基本农田,稳妥有序地优化永久基本农田结构和布局。 生态保护红线划定要在现有规划的禁止建设区基础上,将自然保护区核心区、风景名胜核心区、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列入省级以上保护名录的野生动植物自然栖息地等,划入生态保护红线。 城镇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即城市开发边界)划定应以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允许建设区和有条件建设区为基础,与城市规划充分协调,避让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蓄滞洪区、地质灾害区,通过“摸家底、定底线、定规模、定形态”等步骤,充分利用线型基础设施和自然地物边界综合确定。农村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划定应与新农村建设规划、农村土地整治规划相衔8 / - 1 -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 接,对中心村、保留村边界划定要充分征求当地群众意见。 (三)严格更新规划数据库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划术语

土地利用规划名词解释(试行) 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委员会 2008年8月22日

组织牵头单位:国土资源部规划司 技术承担单位: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协作单位: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审定: 主要编写人员: 参加人员:

土地利用规划名词目录(236条) 1.基本名词(33条) (5) 土地利用土地利用现状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土地利用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体系土地规划用途分类土地利用规划信息系统规划区规划期限规划目标规划指标约束性指标预期性指标基本农田土地利用规划区土地用途管制区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耕地区其它农地区林业用地区牧业用地区城镇建设用地区城镇近期建设用地区工矿用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区风景旅游用地区自然和人文景观保护区其它用途区土地利用方针土地利用问题土地利用现状分析土地利用战略土地可持续利用 2.总体规划(55条) (7)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省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程序土地利用规划供选方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方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土地供需平衡分析土地需求量预测土地利用数量结构土地利用空间结构土地利用数量结构调整土地利用布局调整城市扩展边界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面积建设用地总规模城市建设用地规模城镇工矿用地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规模人均城镇工矿用地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水平基本农田保护率土地利用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文本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说明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利用规划分区图中心城区建设规模控制图市域建设规模控制图土地用途管制规则规划图件园地规模林地规模牧草地规模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交通水利用地规模单位建设用地二三产业产值工矿废弃地复垦率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规划大纲规划成果中心城市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土地利用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3.土地利用分析与调查评价(53条) (10)

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

1997-2010年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 土地是生存与发展的基础。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土地利用的方针、政策,在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基础上,对《1986—2000年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进行修订,制定《1997—2010年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 从现在起到下世纪的前十年,是我国实现第二步战略目标、向第三步战略目标迈进的关键时期,同时也是人口增长、经济发展对土地资源的需求进一步加大,各类用地矛盾集中的时期。这一时期,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的主要任务是: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国土整治和资源环境保护的要求、土地供给能力以及各项建设对土地的需求,以保护耕地和控制非农业建设用地为重点,确定全国土地利用的目标、方针,协调各类用地矛盾,提出土地利用宏观调控和用途管制的政策意见,制定实施规划的措施。《纲要》编制的原则是:严格保护基本农田,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占用耕地与开发复垦耕地相平衡。

《纲要》以1996年为基期,2010年为规划期,并展望到2030年。 《纲要》的内容未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台湾省和澳门。 一、土地资源利用状况和面临的形势(略) 二、规划目标和方针 (一)土地利用规划目标 1997年到2010年,全国土地利用的总目标是:在保护生态环境前提下,保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土地利用方式由粗放向集约转变,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明显改善,土地产出率和综合利用效益有比较显著的提高,为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供土地保障。 具体目标是:

贵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贵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中国贵阳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2112339753.html, | 更新时间:2007-07-15 | 来源:贵阳市国土局 一、概况 贵阳市位于贵州省中部,地处西南内陆腹地云贵高原东侧斜坡地带,地理坐标介于东经106。07’至107。17’,北纬26。11至27。22’之间。东、南与黔南布依族自治州按壤,西靠毕节地区和安顺市,北邻遵义市。据贵阳市统计局2001年末统计资料:全市总人口335.81万人,其中农业人口占总人口的53.38%。土地总面积8034Km2,占全省总面积的4.36%,以山地、丘陵为主,分别占总面积的40%和44.5%,余为山间平坝。2001年末全市实有耕地面积106828公顷。全市共辖六个区、一个市,三个县,是一个以汉族为主的多民族聚居城市。全市下辖云岩区、南明区、乌当区、花溪区、白云区、小河镇、清镇市、开阳县、息烽县和修文县,总计29个镇、54个乡、32个街道办事处,131个村民委员会。1 996年市域总人口310.26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35.38万人,农业人口174.88万人。全市人口平均密度386人/平方公里,人均土地面积为0.26公顷.人均耕地面积0.093公顷。 贵阳市地貌上属以山地、丘陵地貌为主的丘原盆地地区,其中山地面积4217.97平方公里、丘陵面积2842.37平方公里,各占土地总面积的52.3%和35.2%;坝较少,仅911.98平方公里,占土地总面积的11. 3%;此外还有约1.2%的峡谷等地貌。全市土壤总面积60.82万公顷。有黄壤、黄棕壤、石灰土、紫色土、潮土、沼泽土、水稻土和草甸土等8个土类,其中分布最广的三个土类黄壤30.16万公顷、石灰土19.66万公顷、水稻土8.01万公顷,分别占土壤总面积的49.59%、32.33%和13.17%。 贵阳市属中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具有冬无严寒、夏无酷暑、雨量充沛、无霜期长等特点,年均气温15。C;,平均降水量1197毫米,无霜期270天左右,常常由于季节问降水量的不均衡造成旱涝灾害,此外早春的倒春寒、初夏的冰雹、秋天的白露风、冬季的冻雨为主要的灾害性天气,给工、农业生产及交通带来不利。我市处于长江、珠江两人水系的分水岭地带,长江水系面积7631.67平方公里,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94.8%,珠江水系面积为415平方公里,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5.2%。主要河流有长江水系的南明河、猫跳河、鱼粱河、谷撒河、息烽河和洋水河,以及珠江水系的蒙江。全市天然径流深545-640毫米,平均每平方公里产水56.3万立方米,高丁全国平均值;水资源总量为46.79亿立方米,占全省水资源总量的3.9%。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指导意见(12年9月)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指导意见 二〇一二年九月

目录 一、指导思想 (1) 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估 (1) (一)评估目的 (2) (二)评估方式 (2) (三)评估层级和工作组织 (2) (四)评估原则 (3) (五)评估程序 (4) (六)基础资料收集 (5) (七)规划评估主要内容 (5) 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 (10) (一)规划修改适用情形 (10) (二)规划修改层级、时限和工作组织 (11) (三)规划修改原则 (12) (四)规划修改程序 (13) (五)规划修改的控制性要求 (14) 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成果要求 (15) (一)规划评估成果 (15) (二)规划修改成果 (16) 五、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成果审批 (18) (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成果审批 (18)

(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成果审批 (18) 附录1 规划评估工作程序 (19) 附录2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情况定量评价计算方法 (20) 附录3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成果表格示例 (27) 附录4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成果表格示例 (36)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指导意见 目前,全国省、市、县、乡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基本编制完成,进入全面实施阶段。为建立健全规划评估制度,严格规范规划修改,充分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统筹管控作用,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特制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保护资源和保障发展目标,坚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强化土地用途管制,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有效参与宏观调控,提高土地规划的科学性和权威性,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能够应对经济社会客观发展的要求,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估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估(以下简称“规划评估”)是指在规划实施期间,以规划目标为依据,按照有关评价方法和要求,针对规划编制、审批和实施等情形进行定期跟踪、监测,分析规划对经济、社会与环境等方面发展变化产生的影响、规划实施取得的成效以及存在的问题,评估规划的合

《新绛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新绛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调整方案 新绛县人民政府 二〇一八年五月

前言 0 第一章规划调整背景 (2) 一、自然与社会经济概况 (2) 二、土地利用现状及存在问题 (4) 三、现行规划实施成效及存在的问题 (6) 五、规划调整的必要性 (14) 第二章规划调整的指导思想、原则及依据 (15) 一、指导思想 (15) 二、规划调整的原则 (15) 三、规划调整的依据 (17) 第三章规划调整的主要内容 (20) 一、规划目标的调整 (20) 二、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21) 三、土地利用优化布局 (24) 四、中心城区与开发园区土地利用规划安排 (32) 五、建设用地管制与土地用途分区调整及管制规则 (36) 第四章“三线”划定 (44) 一、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 (44) 二、生态保护红线 (44) 三、城市开发边界划定 (45) 第五章乡(镇)规划土地利用调控 (46) 第六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52) 一、加强整体控制 (52) 二、完善机制制度 (52) 附表1 新绛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有关指标调整情况表 (55) 附表2 新绛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土地利用面积及结构调整情况表 (56) 附表3 新绛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有关耕地保有量调整情况表 (56) 附表4 新绛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有关基本农田面积调整情况表 (58) 附表5 新绛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有关规划林地、园地面积调整情况表 (59) 附表6 新绛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有关规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安排分解表.60 附表7 新绛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有关规划建设用地规模调整情况表 (61) 附表8 新绛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有关土地整治(含挂钩类复垦)计划安排分解表. (62) 附表9 新绛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有关规划空间管制区和土地用途区面积表 (63) 附表10 新绛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有关中心城区和各类园区土地利用规划安排情况表. (64) 附表11 新绛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有关生态保护区(红线划定范围) (65) 分布情况一览表. (65) 附表12 新绛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有关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安排情况表66

(推荐)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前言 SS市地处东经112°57′~114°3′,北纬22°26′~23°56′,是SS省省会和政治、经济、文化、科技、教育中心,辖十区两县级市。SS市域土地总面积7286.55平方公里,地处珠江入海口。全市地势东北高、西南低,北部以低山丘陵为主,南部以平原为主,地貌类型丰富,用地结构“五山两田两城一分水”。 SS是国家中心城市——综合性门户城市、南方经济中心、世界文化名城,将建设成为SS宜居城乡的“首善之区”,和服务全国、面向世界的国际大都市。经过多年不断发展,经济总量和综合实力不断增强,连续多年位居全国城市前列。2008年,全市完成国内生产总值8215.82亿元,位于SS省首位。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SS市的发展提供了契机,在“坚守耕地红线、节约集约用地,构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新机制”的要求下,规划以《SS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下达的各项土地利用指标为指导,以2005年为规划基期年,2010年为近期规划年,2020年为规划目标年,根据SS市土地利用特点,按照建立现代产业体系和建设宜居城乡的“首善之区”的城市发展目标,在“山、水、城、田、海”生态城市框架和“南拓、北优、东进、西联、中调”城市空间发展战略指导下,立足于统筹区域土地利用,解决城乡用地结构与布局不合理及生态保护刚性不足等问题,确定“优化、协调”土地利用战略,旨在通过城区提升改造,新区理性引导,优化城乡用地布局与结构,实现旧城功能提升,新城紧凑发展,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通过边界控制、土地复合利用,在严格保护基本农田基础上,提高各类用地的综合效益,

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创建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

土地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 一、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合理调整规划目标和主要控制指标 严格根据上级下达的控制指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成果和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合理调整各乡(镇、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目标和控制指标。其中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控制指标原则上在原分解下达任务的基础上,根据规划实施情况、异地调剂情况以及上级调整情况进行调整。对矛盾较为突出的城乡建设用地坚持眼光向内,积极盘活现有的存量,努力推进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探索规划建设用地空间管控新办法。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坚持剩余规模进行统筹,通过建立规划实施年度调节机制,在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内根据区域内低效用地再开发利用、闲置土地开发利用、批而未供土地利用、盘活存量用地等节约集约用地状况,按年度追加予以落实,用有限的增量撬动存量的方法促进全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二)严格划定“三条红线” 按照国家新型城镇化发展要求,依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合理划定“城市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和“生态保护红线”,进一步落实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和用途管制制度。“三条红线”相辅相成,划定工作应在规划调整完善中统筹安排,以规划调整完善工作为基础,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形成合力,引导形成合理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永久基本农田的划定要遵循耕地保护优先、数量质量并重的原则,将通过标准农田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农田水利标准化建设、农业综合开发等工作建成的优质耕地优先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其中将集中连片、设施完善、质量优良、土壤清洁、适合规模经营和现代化耕作方式的平原优质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示范区。同时,将劣质耕地和不符合要求的其它土地划出永久基本农田,稳妥有序地优化永久基本农田结构和布局。 生态保护红线划定要在现有规划的禁止建设区基础上,将自然保护区核心区、风景名胜核心区、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列入省级以上保护名录的野生动植物自然栖息地等,划入生态保护红线。 城镇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即城市开发边界)划定应以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允许建设区和有条件建设区为基础,与城市规划充分协调,避让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蓄滞洪区、地质灾害区,通过“摸家底、定底线、定规模、定形态”等步骤,充分利用线型基础设施和自然地物边界综合确定。农村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划定应与新农村建设规划、农村土地整治规划相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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