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检验制度

产品质量检验制度
产品质量检验制度

产品质量检验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厂产品质量保证工作,明确质量检验工作任务、X围、职责,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在本厂X围内实施,检验计量处负责监督执行。

第二条

本规定包含:产品质量检验制度、计量管理制度、各种标志的用途和定义、不合格品管理制度、钢材质量检验制度、外协件质量检验制度、能源计量管理等规定。

第二章:质量检验制度

第三条

检计处的基本职责:

1、负责原材料外购、外协件、毛坯、半成品,直至成品出厂整个生产过程的质量检验工作。

2、执行不合格产品不出厂的原则,保证出厂产品符合规定的标准和技术要求,负责签发产品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

第四条

检验工作应严格贯彻质量标准、严格执行检验制度,检验人员应按产品图纸,技术文件进行检验,做出正确判断,做好废品管理工作。

第五条

检验工作做到“预防为主”坚持备件检验,重视中间检验,严格完工检验,实行专群结合,充分发挥操作者自检的积极作用。加强关键工序、关键零件,关键产品的质量检验,关键零件,关键产品要建立质量记录档案。

第六条

检验人员要努力做好“三员”(质量宣传员、质量检验员、质量分析员)协助分厂,检查工艺操作规程,贯彻执行情况,遇到违反操作规程情况应及时劝阻,必要时向分厂领导反映,迅速采取措施。

第七条

不定期组织抽查库存或已经检验合格的半成品、成品、考查检验工作质量。

第八条

做好计量理化探伤工作、严格量检具,周期检定,量具维修工作,保证方法准确。

第九条

参加新产品试制鉴定工作,参与新产品的设计工艺审核,对新产品能否正式投产提出意见。

第十条

积极配合开展全面质量管理,定期地组织人员进行技术业务学习和国家有关检验(质量)文件的学习。

第十一条

原材料进厂检验:

1、凡进厂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须附有合格证或质保书,检验人员按规定进行检验并将检验结果,通知供应处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并作好记录。

2、凡不具有合格证的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检验人员应拒签入库单,财务处则不予结算。

3、凡检验不合格的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供应处应向供货向单位索赔,若需让步,须办理让步手续,在未办妥手续前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

4、外购件、外协件在签订供货合同时要明确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和验收方案作为供需双方生产、验收的依据。

5、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代用,应由供应处提出申请经有关部门会签,研究所长签字批准后,方可投产使用,代用单位在投入使用前递交各有关部门。关键零件的代用须经研究所长批准后报总工程师审批。

第十二条

生产过程的质量检验:

1、各生产环节的检验人员,应按产品图纸,技术标准和工艺规程的要求进行检验,合格产品,由检验人员签章后流入下道工序,不合格产品开具不合格品通知单交分厂办手续处理。

2、各生产环节的检验,均须强调“首检”,加强“巡检”,严格“完工检”。

(1)、首检:凡加工改变后的首件,均须进行检查,首件检查应由操作者自检合格后交首检,首检合格,检验员在路线单及检验记录本上盖首检章,方准成批加工生产,检验员应对首检后的零件负责。

(2)、巡检:在生产过程中反复进行、检验员每班至少巡检两次,做好巡检记录,并对巡检结果的零件负责。

(3)、完工检:工序终结,零件去尽毛刺、铁屑、油污后进行。检验时应作好检验记录,主要零件的关键尺寸按检测记录要求进行。一般零件(或一般项目)抽检不少于10%,抽样检验时如发现不合格品,应加倍抽样复查,若仍不合格则退回生产分厂自检处理,重新交验;否则,检验员可以拒检。

3、凡跨部门加工的工序(零件)须凭加工部门检验人员在路线单上签字,否则,下道工序可以拒检。

第十三条

发现生产过程违反工艺规程,检验员应及时劝阻,若该行为为严重影响产品质量且劝阻无效,检验组长有权予以制止并立即报告有关分厂领导,厂长或总工及质管部门。

第十四条

在生产过程中,对按规定应做而没有做好“自检”的产品(零件),检查员可以拒检。

第十五条

全厂各生产环节都应坚持不合格的原材料不准使用;不合格的零件不能转下道工序;不合格的产品不出厂。

第十六条

产品入库前必须按规定要求清洗,防锈或油封。凭检验员在入库单签字后方可入库。

第十七条

齿轮箱产品逐台进行试车检验,检验员应做好试车检查记录,建档备查、试车检验严格按出厂试车规X进行,合格后方进行油漆,油封装箱。

第十八条

齿轮箱出厂,应按规定的要求进行油漆、油封、装箱逐合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准出厂。

第十九条

凡属废品应按有关规定处理。

1、废品不准出售,废品须在废品上打上明显的废品标志或破坏,由供应处统一作为废钢铁处理,否则,由此而产生的质量诉讼和索赔事故,均由责任单位负责。

2、凡属隐瞒废品或有意逃避责任者,应严肃批评,直至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第二十条

热处理和表面处理检验:

1、操作者必须在了解工艺,了解材质的情况下进行生产,在自检合格后交检验员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加工。

2、操作员严格执行工艺,对主要另件,关键另件的热温、保温时间、冷却剂温度、溶液成份、使用设备、工作区域等做好记录,检验员进行抽检。

3、热处理零件经检验员签字合格后方可转入下道工序。

第二十一条

装配成品检验:

1、产品另件装配前,所有主要另件,均必须由入库单和入库标记才允许进行卸装。

2、装配总装完成前另件必须清洗干净。

3、在装配过程中,操作者不得对零件作非工艺修制,如需修制应经技术部门研究填写修改通知单。

第二十二条

油漆包装检验

1、对产品的XX油漆,外观平整、色泽等由操作员自检后交检验员检查。

2、产品试车,清洗工作完成后对附件、备件、油封、技术参数标牌等项目合格后,方可包装。

3、包装要求按技术要求进行。

第二十三条

工艺装备检验:

1、外购的量具附有出厂价合格证书,凡无合格证,计量室可拒检。

2、外购的工具、刃具,经检验合格后方准入库。

3、自制的量具、工具、刃具,经检验合格后方准入库。

4、未经检定或不合格的工具、量具、刃具,一律不准发放使用。

5、为保证量值的正确传递,全厂所有量具从入库、发放、使用权直至报废,均由计量室负责验收、建档、周检、修理和处理,按相应的计量制度实施执行。

6、夹具、辅具、模具的检验应“按工艺装配检验制度”实施,须随同图纸一同入库。

7、新制模、辅、夹具投入使用时,使用单位负责会同设计、制造、检验部门进行验证;验证应填写验证单,各方签字,以备查考。

8、未经验证的工艺装备,因任意投入使用而产生零件报废、质量事故,由使用单位负责。

9、工艺装备实行定期更换和检验,精度不能保证、零件已磨损或缺件的工艺装备,不许发放使用。使用中工艺装备若发现类情况,使用单应予停用并及时向工具处提请修理或补齐。

10、经检验(验证)不合格而需使用的工艺装备,由工具处会同有关单协商,办理让步手续。经总工或技术部门批准后,通知检计处做好特殊标记方可入库。

第二十四条

设备修理检验:

1、机床设备应按“设备维修制度”实行维修保养和修理,使用单位应及时向设备处提请修复。

2、设备大修后应按设备出厂精度要求,严格检验,并填写检验记录,受检合格后,在大修设备完工通知单上签字。

3、使用中的高、精、关键设备配合设备处进行精度定期。检查。

第二十五条

新产品试制检验

1、新产品试制过程所需的材质记录由技术部门提出具体要求,检验部门负责检验记录。

2、新产品试制过程的有关零件,整机的检测数据和试验记录由检验部门负责。

3、检验部门提出新产品鉴定的质量检验报告对能否符合作出明确意见。

4、未经鉴定的新产品不得批量投产,如有特殊需要、须经厂部批准。批准后生产的产品,检计处只开具“试制产品出厂合格证”。

本制度各条款实施细则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计量管理制度

第二十六条

为了加强企业的计量管理,保证量值传递的准确可靠,有利于生产,节约能源,提高经济效益,促进企业进步,制定本制

度。

第二十七条

计量管理工作贯穿在企业整个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每个环节,执行和维护计量管理制度是企业每个职工的职责。

第二十八条

检验计量处是企业计量归口管理单位,在厂长领导下,负责统一管理全厂的计量工作。并根据上级计量部门的规定和本制度,负责对全厂执行计量管理。

第二十九条

检验计量处设计量管理组,长度计量,热工计量,力学计量,电学计量。车间设兼职计量员,在检验计量处处长的领导下,负责完成所分管的工作。

第三十条

检验计量处的工作职责

1、积极宣传,认真贯彻国家计量法和上级计量的精神,制定企业的计量管理制度和发展规划,组织建立计量管理体系。

2、负责建立,管理各类标准器,组织开展各项计量检测工作,保证量值传递准确可靠。为生产,科研,经营出具各类计量数据,提供计量保证和测试服务。

3、统一管理生产、科研、经营、能源、医疗等计量器具装置。对企业内部执行计量监督,处理企业X围内的计量纠纷。

4、负责全厂各类计量器具添置审批、建帐、维修、检定工作,编制周期检定日程表,并按期实施。

5、建立各类计量标准器和精密测试仪器的档案,保管技术资料和原始记录。

6、统一组织全厂计量人员的培训、考核、奖惩、聘用。

7、掌握信息,开拓新领域,采用新原理,新技术,不断提高企业的计量测试和管理水平。

第三十一条

外购各类计量器具,由使用部门填写“计量器具请购单”。待主管人同意后,经计量部门审核,签章有效,采用部门按审批意见进行购置。

第三十二条

外购或自制的计量器具,入库前必须送计量部门检定。外购的计量器具经检定合格,检定人员签发合格证,并在发票上签字,方可入库和办理财务报销;检定不合格,由采购部门退货。自制计量器具经检定合格,凭检定报告办理入库手续;不合格的退回制造部门返工或重新制造。

第三十三条

各部门领用计量器具,必须将所领用的计量器具送计量部门检定。检定合格的编号入帐,建立历史记录,编入检定周期,签发合格证后方可办理发放手续;检定不合格的应由修理人员修理后再履行以上手续;修理后仍不合格的履行报废手续。第三十四条

计量标准器和计量器具的使用应遵循以下规定:

1、使用计量标准器和精密测试仪器的人员必须持有计量技术考核证,新学员必须在上述人员的现场指导下进行操作。

2、计量器具使用前,应对外观“零”位合格等做一般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到计量部门检定修理,做到不合格不使用,无合格证不使用,合格证过期不使用。

3、正确使用计量器具,不准擅自拆卸和调节,严禁以计量器具作工具或非计量使用。

4、使用无合格证,合格证过期,零位不对,不正常的计量器具和无腊封的量规,造成质量事故或者仪器,设备事故,使用者应承担因此而造成的部分直至全部经济损失。

5、人员调动时,其持计量器具必须交还本部门,未交清前,人员一律不准调动,如有人擅自放行,限放行人一月内追回所缺的计量器具,过期未追回的,放行人按赔偿制度赔款。

第三十五条

计量器具的检定应根据国家计量法和计量局有关规定以及企业的实际善,对计量标准器和器具制定出管理方法,计量器具检定应遵循以下规定:

1、计量器具检定人员必须持有计量技术考核合格证,严格按检定规程进行工作,国家尚未颁布的检定规程,暂按企业计量部门制定的校准方法进行。

2、检定人员工作时,不得使用无合格证或合格证过期的标准器和测试设备。检定过程中,应认真填写原始记录,合格后签发合格证,做到正确,清晰、无遗漏和涂改,并妥善保存。

3、在用量规(螺纹塞规、螺纹环规、光面塞规、卡规、锥度量规等)使用后不得再借用。必须送计量部门检定,检定合格的,腊封。返回车间使用;不合格的,由检定人员办理报废手续,凭报废单到工具总库领用新量规。

4、为保证在用计量器具的量值正确,提高产品质量,谨防在制品成批报废,计量人员必须履行巡回检定。

5、计量检定人员应对计量器具的准确性负责,准确性不对,检定人员应承担因此造成的部分或全部经济损失。

6、计量检定人员有权拒绝对器具、盒、合格证号不符合及缺盒少证的计量器具进行检定,其数字作周期检定缺额数计算。第三十六条

计量器具的修理一律凭检定人员签发的修理单进行,经修理后返回检定人员再行检定,仍不合格退回返修,直止检定合格,修理人员要做到修理有记录,有分析,有总结。

第三十七条

计量器具的报废必须经计量组长同意,由检定员签署报废单,价值较大的(一般1000元以上)必须由检验计量处或厂领导批准,方可报废。

第三十八条

全厂计量标准器、强检计量器具、未开展周期检定的计量器具由计量管理部门统一安排,送上级计量部门检定。不得超过检定周期,保证周期送检率100%。

第三十九条

企业内部开展的计量器具周期检定应遵循以下规定:

1、各计量组按计量器具周期检定计划表,通知分厂,分厂按通知单要求收集器具,送计量室检定。

2、分厂如不能按期完成周期检定任务,可在检定日期的二周前,向厂长提出书面申请待批准后交计量部门,由计量室重新安排。否则,以未完成周期检定处理。

3、分厂周期送率应达100%。

4、应周期限检定而又无特殊原因连续二次未进行周期检定的计量器具,一律按遗失处理。

第四十条

各分厂领导应加强计量管理,充分发挥兼职计量员的作用,督促职工遵守本制度,保证本单位计量器具周期检定合格率在88%以上。

第四十一条

计量器具周期检定完后,各计量组按月对送检率和周期合格率进行计算,报告本处,经核实后,签署奖惩意见上报,经厂长批准后,由劳资处执行。

第四十二条

企业在用计量器具:包括检验、监测、测量、传递四个方面,使用的长度、力学、热学、电磁学等器具都属抽检X围。第四十三条

在用计量器具抽检由质管办主持,计量部门和分厂配合完成。

第四十四条

每月对分厂抽检一次,抽检人员做好原始记录,填写“在用计量器具抽检记录单”。质管处签署意见,交厂长批示,由劳资处执行。

第四十五条

各分厂在用计量器具抽检合格率应大于90%。小于90%的分厂,扣除当月奖金5%,小于90%以下扣除当月奖金的10%。;全年有三个月或连续二个月合格率小于90%的分厂,不得评为先进单位。

第四十六条

计量器具使用后应擦拭干净,置于盒内。放置时应整齐清洁,不得和切削刀具辅助工具堆在一处。

第四十七条

工具室(库房)对归还的计量器具应仔细检查涂油上架。发现损坏应查明原因,并及时通知计量室处理并办理有关手续,否则一律由工具室(库房)人员赔偿。

第四十八条

各工具室(库房)管理的计量器具,必须做到帐、物一致,上架整齐,无遗失、无变形生锈。每月应清点一次,并把情况

报告本单位领导。

第四十九条

计量器具盒是存放器具的,应保持清洁,不准放刀头,钻头等其它物品。

第五十条

计量器具合格证是证明器具合格的证件,应清洁,不得遗失;如有遗失,应及时携带器具到计量室进行检定补证。

第五十一条

本制度中罚款,一律由计量人员或计量监督员填写“计量违章罚款通知”一式三份,一份交罚款人,一份交财务处作扣款凭证,一份存根。

第五十二条

凡职工因过失或违反本制度造成计量器具遗失和损坏,应给于全部或部分赔偿。

第五十三条

计量器具遗失损坏赔偿金额:领用期半年以内,遗失损坏的按价格原价赔偿;一年以内按价格的90%赔偿;一年以上或五年以内分别按价格的80%、70%、60%、50%赔偿;五年以上的按价格的10%赔偿。

第五十四条

两用计量器具(家、厂)的遗失损坏,按价格的200%赔偿。

第五十五条

有意扰乱赔偿制度实施或窃取他人计量器具者,一经发现处30元处罚,情节严重的应受至行政或刑事处分。

第五十六条

发现器具遗失或损坏,当事人应主动报告本单位兼职计量员,由计量员会同检计处处理。

第五十七条

计量器具的遗失损坏赔偿,由计量室部门填写“计量器具遗失损坏赔款通知单:一式三联,财务处接“通知单”后按赔偿金额从当事人下月工资中扣除。

第五十八条

执行部门应严格遵照本制度作好赔款工作,一视XX,不得徇私舞弊。若有违纪者,厂部应分别给予劝告、追加赔款、行政处分。

第五十九条

计量标准器均为工厂精密测量和传递的标准,新建计量标准器时应先申请,经检计处同意,报上级计量部门考核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六十条

计量标准器的周期检定:

1、计量标准器的周检率、周检合格率须达100%。

2、各种计量标准应由专人负责,按期送上级计量部门检定。

3、每次检定后应认真填写记录,做好各项检查。

第六十一条

计量标准的使用:

1、使用计量标准器,进行量值传递,测试人员必须持有本项计量技术考核证。

2、各类操作检定人员应熟悉和掌握使用计量标准器的技术特征性能。

3、计量标准器必须按标准器使用说明书的要求,保管和使用,一般应恒温、防震、防尘、清洁。

4、计量标准器一律不得外借。

5、各类操作、检定人员必须按操作规程进行,使用后作好记录。

第六十二条

计量标准器的维护、保养:

1、各类计量标准器(包括精测设备)应有专人负责保管和维护保养,每月保养1~2次。

2、计量标准器及配套设备使用后,应立即擦拭干净,放置原处。

3、使用过程中发现故障,应立即切断电源,同时报告处领导。一律不准自行拆卸修理或隐瞒不报。

4、计量标准器损坏,应严肃追究责任,根据事故的责任和情节分别给予批评、赔款、行政和刑事处分。

第六十三条

计量标准器技术资料、档案管理:

1、新购、新建立的计量标准器(包括精测设备)及配套设备的技术资料应立帐登记,做到逐台、逐件建立技术档案。并由专人负责妥善保管。

2、各原始检修记录,检定证书应有专人负责保管。

3、各类计量器具的检定、规程、技术标准、图书资料由计量技术人员保管。

4、各种技术资料,他人借阅应办理借阅手续并按时归还。

5、有关资料如有遗失,应及时报告计量负责人处理。

第六十四条

安全制度:

1、计量工作室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2、各类计量标准器和精密仪器应避免振动,工作室禁止吸烟生火进餐。

3、贵重物品,剧毒品应在保卫处备案,化学物品和易燃品应有专人保管,未经领导同意不得外流。

4、工作时,不准任意离开工作岗位。

5、下班时,应切断电源,关闭好所有门窗。

第六十五条

工作制度:

1、计量检定;精密测试应在20±5℃,防震,防尘的环境中工作。

2、计量标准器(精测设备)、被检计量器具和零件应按规定充分等温后,方可进行检定测量。

3、操作、检定人员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

4、工作时,应思想集中,精心操作,保证计量数据传递的正确可靠。

5、不使用无合格证和合格证过期的计量标准器和精测设备,不擅自将计量标准器外借他人。

6、严格遵守计量标准器和计量器具使用、维护、保养条例。

7、行使检定,报废,赔款时,对任何人应一视XX。

第六十六条

清洁卫生制度:

1、计量室应保持整齐,舒适的工作环境,用过的东西及时放回原处。

2、进入计量室必须换上计量室用鞋,操作时穿着工作服。

3、值班人员每天负责计量室的打扫工作,,做到窗明,地面清洁无杂物。

4、各种器具应保持清洁,摆放整齐有序。

5、各人用的工作桌及工作台应每天整理,保持清洁整齐。

第六十七条

计量组组长岗位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计量法规、法令、上级有关文件及企业计量管理制度,以身作则,带领全组作好分管的计量工作。

2、管理好本组各种计量仪器标准器及技术资料,并建立帐册,档案。

3、制定本组分管的计量器具周期计划表,上报审批,按计划付之实施,按月统计周检率,周检合格率,并上报处室。

4、负责组织本组的工作,技术交流,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计量人员的工作质量和专业技术水平,保证任务的完成。

5、负责提出计量器具配件、盒、辅料、元器件等添置计划。

6、发现违反计量管理制度的和事及时劝阻,并提出处理意见。

7、搞好XX管理,团结同志,关心群从,带领全组争创先进。

第六十八条

计量检定人员岗位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计量管理制度,严格按检定(操作)规程进行检定,经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工作。

2、负责分管计量器具(标准器)的入库检定,发放检定,巡回检定以及编号、建帐。

3、负责分管计量器具(标准器)的周期检定,修理后的检定,认真做好补证工作,不准弄虚作假。

4、做好各种原始记录,并妥善保管,填写合格证、登帐、编号等做到正确,清晰、无缺项、涂改现象。

5、正确使用计量仪器和标准器,作好维护保养,保管。

6、努力钻研专业技术,掌握技术标准,不断提高专业知识。

第六十九条

计量修理人员岗位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计量管理制度,以科学的态度做好分管器具(标准器)的修理工作。

2、负责分管器具(标准器)的修理,并做好记录。

3、支持检定人员的工作,协助检定人员做好周期检定、校对、巡检等工作。

4、正确使用检定仪器标准器及修理工具,做到维护保养并妥善保管。

5、负责保管好计量器具配件、元器件、易燃品及各辅料,历行节约,降低消耗。

6、刻苦学习专业技术,掌握技术标准,不断提高修理质量。

第七十条

精密测试人员岗位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计量管理制度,以科学的态度做好测量工作。

2、负责车间(处室)不能测量的各种刀具、样板、量规高精度零件的测试。

3、正确使用精测仪器和计量标准器,做到使用前有检查,使用后维护保养,并作好使用记录。

4、填写测试报告,仪器使用记录等做到字迹清晰、数据正确、无涂改和漏项,并妥善保存。

5、发现有违章的人和事应及时劝阻,并立即向有关领导报告。

6、努力研究测技术,熟悉专业标准,不断提高技术和知识水平。

第七十一条

兼职计量人员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计量管理制度,做好本单位的器具的管理和计量检测统计工作。

2、负责本单位各类器具的建帐工作,做到帐、物相符。

3、负责按“周检通知单”收集器具送计量室检定和量规的返回检定的送检工作。

4、宣传计量管理制度,督促本单位职工,作好计量器具的维护保养,发现问题及时向计量部门和本单位领导汇报。

5、协助办理本单位器具的遗失、损坏、领用、报废等手续。

6、学习计量专业知识,提高管理水平。

第七十二条

计量监督和仲裁:

1、企业计量监督人员由计量部门推荐,厂长批准公布,人数为5~7人。

2、计量监督人员在计量部门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对企业X围内贯彻执行计量法和计量管理制度进行监督,对违反上述法制的行为,进行批评、处理和执行罚款。

3、计量监督人员执法应一视XX,如有不轨行为,视情节给予批评、撤职退赔,直至行政处分。

4、企业职工应支持计量监督人员人工作,任何人不得阻挠、打骂、报复,如有发生,视情节给予批评、赔偿、罚款,直至行政、刑事处分。

5、计量部门负责企业内部计量纠纷的调解和仲裁。在调解、仲裁的过程中任何一方当事人均不得改变与计量纠纷有关的计量器具的原有技术状态。

6、企业计量管理人员负责协同上级计量部门处理企业外部计量纠纷的调解和仲裁。

第七十三条

企业各分厂应根据本制度制定出相应的计量管理内容和考核方法。

第七十四条

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实行,同时原X公司(86)检字042号和(87)计字057号文件作废。

第七十五条

本制度解释权属检验计量处。

第四章:各种标志的用途和定义

第七十六条

1、检计处负责从原材料直至形成最终产品全过程中的检验和试验状态的标识。

2、外协处负责外协件回厂检验前质量状态标识,回厂后检验处负责复检标识。

3、材料投入生产前,零件转序前,成品装配后,成品出厂前,售后服务后的检验状态由检验员予以标识;将状态标识在路线单、入库单、不合格品通知单上等。

4、原材料将检验合格后在入库单上签章作为标识。

5、铸件经检验合格后在入库单上签章作为标识。

6、工序过程以路线单上检验员签章作为标识,并在零件上用记号笔予以质量状态标识:

7、已检的合格品打“√”并注上工序号。

8、已检的不合格品打“X”并注上工序号。

9、待处理品打“?”并注上工序号。

10、未经检验和试验状态不作标识。

11、非检验人员不得注标识于零件上,如发现此类情况应追究责,作为严重违反工艺纪律处理。

第五章: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第七十七条

不合格品的种类:

凡不符合产品图纸、工艺和技术标准的。产品,半成品、毛坯以及外购、外协件均称为不合格品;不合格品根据其缺陷情况,对产品的使用性能、安全、可靠性等质量特性分为三类:

1、返工:以达到规定要求。

2、经返修或不经返修作让步接受。

3、降级或改作他用。

4、拒收或报废。

第七十八条

不合格品的处理:

1、不合格品处理程序:

经检验确认为不合格品,检验人员应在零件上作出不合格品标识,并同时开出一式五联的不合格品通知单;不合格品通知单应以单个零件或单个产品为单位填写,以便统计和处理,不得以缺陷内容为单位填写,亦不得将若干相同零件或产品合填一份。缺陷内容应详细和如实的填写。本零件、本产品或本工序缺陷的全部内容和偏差值及检查人员签字盖章;检验站自留一联,其余四联送交检分厂或处室(外购、外协件分送供应处或生产分厂);交检部门按到通知单后应按内容填好相应栏目和提出本单位处理意见。经研究所研究签署“报废”、“让步”、或“返工”意见,交检验处会签;检计处如无异议即按“报废”、“让步”、或“返工”规定办理。对于批量较大、大型关键零件或各单位有争议意见,若有需要报请总工程师仲裁或由检计处提请总工程师仲裁。

2、不合格品的处理方法

废品或拒收到:凡判为废品的,检查员应在零件上作好废品标志并打上材料牌号及图号标识。由分厂废品隔离,原则上24小时内由分厂送废品库。对于由于内部材质缺陷报废的作废料处理;由于尺寸等偏差使本零件为废品但其尺寸规格可改制成其他零件的由废品库分类保管以便改制。凡被判为废品的不合格品通知单的补料联送生产处办理补料手续及补料凭证。属拒收的外购件、外协件均由生供处办理退外协单位手续。

3、让步按受:凡被签批为让步的,检查员应在零件上作好让步标识,并在路线单上标出让步标志及签字方可转入下道工序或入库,检计处应将回用让步纳入备案备查。

4、返修或返工:凡签批需返修或返工的由分厂返修或返工,如非分厂原因需返修者,由生产处另给返修指令;返修工时,返修工艺由分厂技术组给定及编制。返修后应新办理交检手续,立即作出符合要求与否的结论。

第七十九条

发生废品的责任:

1、操作者应负责任:

——首件检验合格,成批加工的不合格,而在巡检时已被检验人员发现告诉者。

——首件不交检验或不按工艺规程及要求进行而造成的废品。

——操作者明知不合格而弄虚作假、不论流到何道工序,一起由操作者负责,并由所在分厂追究处理。

——零件未去毛、倒棱、倒角或个别件质量问题。

2、检验人员应负责任:

——首件加工合格,由于检验员错检,认为不合格,操作员将其错加工,造成成批不合格。

——加工零件在入库时或装配时发现零件尺寸不合格。

——受到检验设备的限制,操作员无法测试,只得检验仪器测量,而检验员又错测造成不合格。

——由于通用量具计量错误造成的不合格。

3、工检双方责任:

——首件不合格,检验时及巡回检查时(特别是关键件的巡回检查)都未发现,造成零件不合格(检验员负主要责任)。——加工过程中,后道工序发现前道工序不合格(检验员负主要责任)。

——由于图纸、工艺、计划调度差错造成的成批不合格由相应人员负责。

第六章:钢材质量检验制度

第八十条

凡进厂金属材料入库前,均应进行入库检验,由供应处将入库单、质量保证书和实物一起交检,未经检验不得入库。

第八十一条

进行入库检验时,检查有无供货单位的质量合格证和进料单据,对原有质保书证明内容、项目不合或有可疑试验数据时,检验人员有权确定补试,抽试或复试后再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材料由检验员在入库单上注明检查编号及签名后方可入库。第八十二条

检查方法:

——核对质保书,查对钢印、炉号,查重点,支数是否有欠缺。

——钢号判断、火花鉴别或光谱分析。

——火花鉴别有怀疑时应取样化学分析。

——规定尺寸的检查。

——表面缺陷的外观检查。

第八十三条

验收中对不合格的材料,检验先在入库单上注明“不合格”交供应处办理退货或向供货厂提出交涉。

第八十四条

材料代用,必须由供应处或生产部门填写材料代用单,一般零件的材料代用需经有关单位会签批准后,方可投产使用。代

用单位在投产使用前递交各有关部门。关键零件材料的代用需研究所长批准后,报总工程师审批。

第八十五条

凡入库的材料均有涂漆标记或钢印和材料名称,同时分类堆放,检验员应作到及时检查,避免混料。

第八十六条

凡让步或代用的材料应隔离存放;严格按代用单签批的有关规定条款发放使用。

第八十七条

经验收合格并已入库的材料其质量保证书及本厂检验结果、报告单均由检验人员保管。

第七章:外协件质量检验制度

第八十八条

为加强产品质量管理,保证产品的整体质量,树立良好的质量信誉,提高工厂的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外协件(外购件),应包含整机产品、零部件、中间工序以及带料外协等项目。

第八十九条

外协的基本原则:

1、由外协部门根据生产要求外协,检计处按要求进行检验。

2、扩散产品、定点生产的批量较大的零部件以及一些大型关键件,应组织有技术、检验、质量管理等部门进行考察选点,经综合分析后确定协作点。未经选点也无任何手续的外协件检计处拒绝验收。

3、外协产品,包括零件如需变更技术要求,应预先取得技术部门的书面同意,未经技术部门同意不得任意变更要求。外协厂如不能履行合同或质量不稳定,经协调仍达不到质量标准或协作厂生产性质、装备条件有变化已不适应协作条件,要重新进行选点。

4、由工厂带料的外协件,按发料制度办理。如涉及材料代用(包括材质、规格尺寸等),应按工厂规定办理材料代用手续。第九十条

合同签约:

1、外协件供需双方签订协议或订货合同。如有必要还可附技术协议,协议或合同内容应明确反映质量保证条款。

2、中间工序协作应满足图纸及工艺要求,并尽可能签订合同或按市内中间工序协作规定办理,协作件回厂后应办理送验手续,经验收合格后,应在路线单上签注检查员合格印记方可转入下道工序。

3、外协的协议、合同、技术协议等有关文件付本分送财务、审计监察和检验部门;根据此进行财务结算和质量验收,接受工厂审计监察以及处理有关合同纠纷事项。

第九十一条

验收付款:

外协件验收以入厂验收为主,为有效的提高质量根据实际情况亦可辅之于下列措施:

1、批量较大的外协件,根据协作厂的生产进度,可定期的或不定期的派员在协作厂抽验质量。

2、重大产品、大型关键件可派员在协作厂对关键工序进行现场配合抽查。

3、普通铸件、焊接件可安排在协作厂验收;如有特殊要求的铸件,包括高强度铸件,按技术要求规定的检查项目协作入厂检查;上述验收方式如加工过程中发现内在质量不合格,须由协作厂负责处理。

4、中间工序的协作回厂后由工厂检查员复验,并在路线单上签注检查合格印记。

5、外协件进厂由的外协部门及时开送验单,并随同合格证质保书、记录卡等有关资料一并送检计处复验,按合同规定提供资料不齐全、不正确者,检验处通知外协部门补齐后再进行复验。

6、外协件经复验后,应在实物上作出合格与否之标识,并在验收单上签署意见,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反馈给外协部门。合格者办理入库及财务付款手续;不合格者不得入库,并通知外协厂处理。

7、外协件原则上应按图纸按工艺要求合同规定条款逐个检查,但根据实际情况对质量已稳定的批量产品可按关键项目复验;关键项目应100%复验,其余项目可批量大小抽检20—30%;如发现有不合格者则增加抽查数量。

第九十二条

质量处理:

1、双方检查结果不符或有争议者,可通过协商解决或共同复验。

2、个别零件复验不合格者,根据缺陷情况,重要性程度,由外协部门按工厂不合格品处理程序,经技术部门签署意见办理,检计处将此存入质量档案。

3、经技术部门同意可返修或按规定要求牙协件未完工序,经双方商议由工厂代修者,生产处下达外协件返修指令,返修品的工时定额及返修工艺由生产技术组制定,返修费用由外协厂承担;分厂核算员应及时将有关核算资料返修指令项目报财务处,在外协作件财务结算中扣除。

4、凡需返修者返修后,应重新检查,合格者方可办理入库及财务付款手续;不合格者按废品处理。

5、经确认废品者,由外协部门通知协作厂进行处理,财务不予付款;重大废品事故造成严重影响生产进度的,生产处应通过正常途径追究外协厂的经济责任。

第八章:能源计量管理

第九十三条

为了加强企业管理,适应生产发展的需要,制定科学的、合理的能源消耗定额;必须健全能源计量手段,配齐计量器具满足节能的工作需要,这是企业计量定级升级、节能的基础工作。

第九十四条

工厂能源计量的种类及计量器具的配备:

1、能源种类有:电、煤、自来水、油(汽、柴、煤油)蒸汽、压缩空气、氧气、乙炔等。这些能源的进厂和消耗必须经过一级计量、二级计量、三级计量才能取得准确数据。

2、能源计量器具的选型、购置、安装及管理检验

节能办:根据生产的需要满足按产品或炉型,制定能源消耗定额,实行按定额或限量考核的要求制定企业综合能耗上等级的要求特向设备处、检计处提出配置计量器具要求。

设备处:根据节能办提出要求,进行选型购置,安装等项工作。

检计处:对购进的能源计量器具编号建帐;进行调试检验;对全厂各种能源计量器具编制周期检定计划,进行检定、办理报废手续;绘制能源计量网络图。

第九十五条

能源计量器具的使用维护:

1、能源计量器具必须在检验周期内使用,有合格证及铅封。

2、凡属强检的计量器具由计量室定期送出强检。厂内检验的应做好定期周检计划,作好记录。

3、操作者在使用中发现仪表有问题应通知计量室更换。

4、维护好能源计量器具是每个职工的职责,保证准确灵敏正常使用。

5、对能源计量器具要保持清洁、防湿、防高温、防震动、合理安装等。

产品质量检验管理制度(20200522205905)

产品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公司产品质量保证工作,明确质量检验工作任务、范围、职责,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包含:产品质量检验制度、质量状态标识、不合格品管理制度、钢材质量检验制度、外协件质量检验制度、检验员的考核标准等规定。 一、质检的基本职责 1、负责原材料外购、外协件、毛坯、半成品,直至成品出厂整个生产过程的质量检验工作。 2、执行不合格产品不出厂的原则,保证出厂产品符合规定的标准和技术要求,负责签发产品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 3、检验工作应严格贯彻质量标准、严格执行检验制度,检验人员应按产品图纸,技术文件进行检验,做出正确判断,做好废品管理工作。 4、检验工作做到“预防为主”坚持首件检验,重视中间检验,严格完工检验,实行专群结合,充分发挥操作者自检的积极作用。加强关键工序、关键零件,关键产品的质量检验,关键零件,关键产品要建立质量记录档案。 5、检验信息传递和可追溯性。要求原始记录齐全,填写清晰、整洁,保存完整;统计报表内容完整、真实、准确,具有可追溯性并及时报送。 二、检验员的岗位职责 1,严格按标准、图纸、工艺技术要求、检验规程的规定进行检验。 2,按公司的规定做好检验状态的标识。 3,做好检验记录。 4,签发不合格通知单,按规定发送有关部门。 5,对返修,返工后产品进行再检验,并重新进行检验状态的标识。 6,做好不合格率的统计,并参与分析原因,制定改进措施,并参与跟踪落实。 7,对操作人员执行工艺进行监督,参加工艺纪律的考察。

8,努力学习,积极运用检验的新技术,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检验成本。 8,不断加强职业道德修养,努力降低错检和漏检率。 三、原材料、外购件进厂检验: 1、凡进厂原材料、外购件须附有合格证或质保书,检验人员按规定进行检验 并将检验结果通知采购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并作好记录。 2、凡不合格的原材料、外购件,检验人员应拒签入库单,财务处则不予结算。 3、凡检验不合格的原材料、外购件,若需让步,须办理让步手续,在未办妥 手续前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 4、外购件在签订供货合同时要明确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和验收方案作为供需 双方生产、验收的依据。 5、原材料、外购件代用,应由采购部提出申请经有关部门会签,研究所长签 字批准后,方可投产使用,代用单位在投入使用前递交各有关部门。关键零件的代 用须经研究所长批准后报总工程师审批。 四、生产过程的质量检验 1、各生产环节的检验人员,应按产品图纸,技术标准和工艺规程的要求进行 检验。合格产品,由检验人员签章后转入下道工序,不合格产品开具不合格品通知 单交生产部门返修,废品或不是操作者原因导致的废品开具不合格处置单上报技术 质量部处理。 2、成熟的产品和工艺出现批量不合格品或废品时,应24内以书面形式报技术质量部。 3、各生产环节的检验,均须强调“首检”,加强“巡检”,严格“终检”。 (1)、首检:凡加工改变后的首件,均须进行检查,首件检查应由操作者自检 合格后交首检,首检合格,方准成批加工生产,检验员应对首检后的零件负责。 (2)、巡检:在生产过程中反复进行、检验员每班至少巡检两次,做好巡检记

产品质量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推行本公司质量管理制度,并能提前发现产品质量问题,并予以迅速处理,来确保及提高产品质量使之符合管理及市场需要,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范围 本细则包括: 1.采购质量管理 2.制程质量管理; 3.成品质量管理 4. 计量器具的管理; 5.顾客质量投诉管理; 6.产品质量公告; 7. 产品质量奖惩管理。 第二章采购质量管理 第三条进货质检人员(IQC)负责对订购物资送货前的质量监督和检验,负责对供应商提供样品质量的验证工作,并负责所有采购物资质量信息的收集、分析、反馈和处理工作。 第四条供应商必须为公司认定的合格供应商。 第五条对突发所需的特殊物资和急用物资,可向未评定过的供应商采购,由质管部进行物资的验证,验证合格后,即可进行订购。 第六条采购物资的检验 1.采购物资送货前,采购部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进货质检人员(IQC)进行检 验。 2.进货质检人员(IQC)负责对订购物资的抽样检验,按相应的产品要求的 规定进行检验,并填写相应的进货检验报告。 3.采购物资检验合格后,方可安排送货。 4.若采购物资检验不合格,采购部应及时与供应商进行沟通处理。

5.公司各有关部门配合采购部收集、分析和反馈采购物资质量信息,必要时 对供应商提出改进建议。 第七条采购物资检验的依据 1采购部与供应商签订的采购合同。 3 供应商出示的质量认证。 4供应商出示的产品合格证。 5采购物资技术标准。 6物资工艺图纸。 7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和装箱单。 第八条采购物资检验方式的选择 1全数检验:适用于采购物资数量少、价值高、不允许有不合格品的物料或工厂指定进行全检的物料。 2免检:适用于大量低值辅助性材料、经认定的免检厂采购货物以及因生产急用而特批免检的物资。对于后者,进货质检人员(IQC)应跟踪生产时的质量状况。 3抽样检验:适用平均数量较多,经常性使用的物资。一般工厂的物资采购均采用此种检验方式。 第九条采购物资检验程序 1采购部根据到货日期、到货品种、规格、数量等,通知仓储部和质量管理部准备检验和验收采购物资。 2采购物资运到后,由库管人员检查采购物资的品种、规格、数量(重量)、包装情况,填写“采购物资检验通知单”,通知进货质检人员(IQC)到现场抽样,同时对该批采购物资进行“待检”标识。 3进货质检人员(IQC)接到检验通知后,到标识的待检区域按相应的验要求对采购物资进行检验,并填写“进货检验记录”。 4进货质检人员(IQC)将通过审批的“采购物资检验报告单”作为检验合格物资的行通知,通知库管人员办理入库手续。库管员对采购物资按检验批号标识后入库,只有入库的合格品才能由库管员控制、发放和使用。 5进货质检人员(IQC)储存和保管抽样的样品。

首件检验管理制度

首件检验管理制度 一、目地: 为规范首件作业流程,避免因未做首件出现盲目生产造成批量性质量问题,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二、范围: 本公司各车间制造过程,均应进行首件检验。 三、定义: 首件检验:是指产品在批量生产之前,或因生产过程中设备、人员等影响产品生产的因素有较大变化时,应对产品所用原材料和所生产出的产品重新进行全方位的检查确认;首件品指的是量产前面第一或前几件产品。 四、检验时机: 1. 产品连续批量生产前; 2. 设备模具更换或设备模具损坏维修好以及优化改进后; 3. 工程变更产品首次生产时; 4. 批量生产后中途转做其它产品,重新开始生产时; 五、检验流程: 1. 操作工按照生产计划单依据工艺技术标准要求进行自检; 2. 操作工判定生产制作的产品首件符合要求时,填写自检数据并签名,并将首件交互检人员进行确认,互检人员确认合格后签名。 3. 由班组长对首件进行确认; 3. 操作工将该首件提交QC(过程检验员)进行确认. 4. QC(过程检验员)依据依据工艺卡片、图纸等技术标准进行全面检查确认,并对检验的结果作出判定。如判定不合格,应向相应的操作工提出,并要求改善,重新制作首件,直至判定为合格为止,方可以进行量产。 5. 检验人员对首件判定不合格但属于设计问题或生产加工单位暂时无法改善的问题时.由生产车间通知部门主管、品质主管、技术中心进行裁决,必要时通知

其他有关部门人员一起进行判定评审,判定合格或临时放行才能进行大批量生产。

六、 首件合格品处理方式: 首件合格样品均由过程检验员放置在过程检验遏制区,并由过程检验员进行钢印标识,待本工序完工后与剩余相同规格的半成品一起流入下道。 七、 责任划分: 1. 对于所有检验项目以检验指导书、工艺卡片及图纸等技术标准为准,检验必须认真对照技术标准确认,不能漏检项目或在不确认是否合格的情况下盲目签字确认。 2. 如因首件检验有误造成产品批量不良返工(报废),组长(班长)、QC (过程检验员)负同等责任。 3. 如首件没有被确认或确认不合格,操作工仍然进行批量生产,则加工出来的不良品由操作工全部负责。 4. 首件检验时效性,,要求30分钟内完成。并由过程检验员向送检操作工作出判定结果。 八.首件作业流程图: 权责部门 流程 表单与注意事项 3、巡检记录单 各加工工序 各工序班组长 检验人员 生产车间 2、巡检记录单 1、巡检记录单

质量检验员管理制度

质量检验员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明确质量责任,维护企业和职工利益,特制定本规定: 本公司员工依照本规定承担产品工作质量责任。 一、公司内部质量检验程序: 自检、互检、专检 二、质量事故的类别: 质量事故按造成损失的大小和对本公司声誉影响的不同程度划分为:重大质量事故;严重质量事故;一般质量事故。 1、重大质量事故的判定 a、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00元的; b、因质量问题造成顾客索赔,并有可能终止合作关系的; c、严重影响本公司形象的。 2、严重质量事故的判定 a、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元且不足3000元的; b、因质量问题造成顾客退货或拒收的; c、对本公司整体形象造成不良影响的。 3、一般质量事故的判定:凡行为/现象属于2条规定,均判定为一般质量事故。 三、质量事故的处罚 对于质量事故的责任者,将根据造成事故的归类给予不同程度的处罚,其处罚的办法为下列全部或其中之一 1、行政处分:包括通报批评、警告、降级、严重警告、留职察看、辞退、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2、罚款; 3、停职参加培训班进行教育; 4、对出现重大质量事故者,责任人行政上给予警告以上处分,罚款100-300元,部门领导处以罚款50-100元或给予行政处分。

5、对出现严重质量事故者,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处分,罚款50-100元,部门领导处以罚款30-100元或给予行政处分。 6、对出现一般质量事故者,给予通报批评奖、罚责任人。 四、质量奖励的定性范围 下列行为/现象均属于质量奖励范畴: 1、发现并制止他人违反工艺和操作规程的行为,避免质量事故的发生者; 2、发现图纸编写错误,避免产生严重后果者; 3、发现专检失误,避免或减少质量损失者; 4、积极推进质量改进,使本部门/工序产品质量、工作效率、设备有效利用率提高。材料消耗下降,工作环境改善者; 5、积极向公司提合理化建议,经过采纳,在产品质量提高和材料消耗降低方面有成效的; 6、在技术改造和新产品开发方面做出贡献的; 7、积级搞好本岗位/部门工作,全年工作成绩突出,产品质量优良,未出现质量事故者。 6、奖励的类别: 奖励分为:口头表扬、书面表扬、授予质量标兵、记大功。颁发荣誉证书并发给奖品或奖金。 物质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奖金。 7、质量奖惩的实施 7.1质管处根据有关部门反馈的信息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一般事故或奖励报请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执行;严重事故或重大奖励,须经主管副总经理签署意见批准后执行。 7.2 对质量事故责任者进行的罚款,以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批准的意见为依据,由相应部门向财务部门出具罚款通知,从责任人当月工资中扣除。 7.3 质量罚款由财务部设专帐登记,做为质量奖励基金的补充。 7.4 对受到行政处分/书面表扬的员工,由人事部记入个人档案,并在公司公开场合公布。 检验具体流程 一、进货检验 1、对生产购进物资,由负责保管人员进行核对,确认原材料品名,数量等无误、包装无损后,通知检验员检验。 2、检验员根据《检验标准》进行全数或抽样验证,并填写《原料检验记录》。 3、采购产品的验证方式:

品质部管理制度

品质部管理制度 一、目的 明确品质部人员职责、权限,规范产品品质控制流程,特制定本制度。 1.1适用范围 适用于品质部的管理、公司产品的品质控制。 1.2主要职责 1.2.1品质部负责人负责编制本部门各岗位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权限。 1.2.2各岗位人员依据本人的岗位职责、权限在工作中建立联系,履行相应职责。 1.3品质部架构

二、品质部职责 1)建立品质控制体系,制定品质管理制度; 2)制定工作流程、工作标准和考核办法; 3)编制公司各类产品和物料的质量标准; 4)来料、制造、成品品质检验规范的制订与执行; 5)来料、制造过程品质的巡回检验和出货检验; 6)不合格品处置及预防措施的订立与执行; 7)品质成本的分析与品质控制事项的制定; 8)评定产品质量水平,报告存在的质量缺陷; 9)计量具、量表、检测仪器、设备、工装治具的校验与控制; 10)对供应商的评定,品质能力的辅导、控制,保证物料的质量; 11)受理客户产品质量抱怨和投诉,原因分析及制定改善措施; 12)品质培训计划的制定及执行; 13)对质量管理类文件进行维护和控制。 2.1品质部经理岗位职责 2.1.1岗位名称:品质部经理 2.1.2直接上级:总经理 2.1.3直接下级:品质保证工程师、品质控制工程师、文员 2.1.4工作职责: 1)建立、健全公司品质管理控制体系;制定本部的各项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工作标 准和考核办法;管理品质部的正常运作;对品质系统的正常运作负责;对公司内部的品质事故负责。 2)品质管理体系的设计,程序的拟定。 3)成品、物料检验计划的制订,品质成本的控制并监督完成。 4)按照生产出货要求制订检验计划,生产急件优先检验安排。 5)物料、制造过程、出货品质的质量控制,检查现场检验状态标识和追溯。 6)让步接收批准与否决;不合格处置及评价;成品品质鉴定与判定意见的签署;处理 存在或是潜在的质量问题,及时纠正并采取预防措施。 7)控制检验中发现的不合格现象不再重复发生,进行质量问题的分析、改进、跟踪。

产品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产品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1 目的 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不投入使用,确保不合格的半成品不流入下道工序,防止不合格产品出厂。 2 适用范围确保 适用于进货检验(或验证)、过程检验和出厂检验。 3 职责 3.1 技术部负责进货检验或验证、过程检验,成品出厂检验。 4 检验人员 检验人员应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文化程度,了解产品特性,熟悉标准、规程等检验依据,掌握检验技术和相关知识,经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5 检验规程 技术部组织制定进货检验规程、过程检验规程和成品检验规程,经总经理批准后发放给生产部和检验人员。 6 进货检验或验证

6.1 采购的原辅料及包装材料进厂后,仓库管理员作好待检标识,填写申检单交检验人员。 6.2 检验人员按进货检验规程进行抽样、检验或验证,填写进货检验或验证记录,出具进货检验或验证报告。 6.3 检验或验证合格的物资,由市场部仓库管理员办理入库手续;检验或验证不合格的物资,在不影响产品生产质量的前提下,经总经理批准后,作降价处理,若协商不成的,由市场部办理退货或索赔手续。 6.4 市场部仓库管理员根据检验或验证结果对辅料、包装材料作好检验状态标识。 6.5当生产急需来不及检验时,由使用部门填写“紧急放行申请单”,经总经理批准后,准予紧急放行。紧急放行时必须留下样品进行检验,并对已放行的物资做好标识和记录,一旦发现问题,由生产部门负责及时追回或更换。 6.6 对随货提供检验报告的产品,检验员须查验报告的符合性。对在供方检验合格的产品,仓库管理员依据技术部检验员出具的合格检验报告直接入库。 6.7 进货检验或验证记录由技术部归档保管。 7 过程检验

产品过程检验管理制度

产品过程检验管理制度 1.目的和适用范围 对过程产品的质量特性进行检验和试验,以验证过程产品是否满足规定的要求;适用于对产品实现过程检验和试验。 2.职责 2.1技检部负责过程产品的检验和试验,做好检验和试验记录;负责检验和试验的委托。 2.2相关部门负责协助质量检验员进行过程产品的检验和试验。 3. 职责与权限 3.1 技检部归口执行本程序,负责检验标准和规范的制订,技检部检验员负责过程检验、试验和验证。 3.2 生产部负责不合格品处理以及整改措施跟踪。 4. 工作程序 4.1检验员应熟悉和掌握过程产品的产品标准、工艺文件、操作规程和检验规范。 4.2根据产品跟踪卡、产品标准、工艺文件、检验规范及有关规定对上工序转来的产品外观、结构、尺寸进行100%的复查。在开车前还要按上述要求对本工序的产品进行仔细的首件检查,正常生产以后,也要确保在每种产品排满装线盘一层内最少一次检查巡视,并做好纪录与标识。 4.3根据检验结果及有关规定及时对产品作出准确判断和标识,对于检查出的不合格品要立即停止生产,或转序,注明原因。并及时通知有关人员,按《不合格品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完毕后还要进行复查,通过相关领导批准方可继续生产或转序。 4.4经检验合格的产品,在下工序生产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应由原生产工序负责处理,同时追究原生产工序机长兼检验员的错,漏检负责。 4.5各工序机长兼检验员要对工作认真负责,对所生产和检验的产品要勤看、勤量、勤检查。保证产品质量内外一致,对无合格章的产品,不得流转和使用, 4.6检验员负责不合格过程产品的评审和处理,并对检验结果和记录的及时性,准确性,真实性,全面性负责。 5.引用文件

产品质量管理制度

产品质量管理制度 1、总则 1.1 质量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保证产品质量, 促使产品质量不断提高。依据公司有关要求,制定本管理制 度。 2、适用范围 2.1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我公司产品及与产品质量相关的各单位。 3、组织保证和指导思想 3.1建立“质量领导小组”,由总经理任组长,主管副总经理任副组 长。“质量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公司质量方针,确定质量目标, 协调全公司质量管理工作。根据市场情报预测,制订产品发 展战略和产品质量长远规划;发布有关质量管理的规定;协 调产品质量公关活动;批准产品内控质量标准等。 3.2 质量保证部为质量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贯彻执行 公司质量领导小组的工作计划。 3.3 分厂及相关单位,由主要领导担任负责人,负责本单位质量 工作,制订本单位保证产品质量的工作标准,贯彻执行公司 质量领导小组的工作计划,开展质量管理工作。 3.4 全公司员工必须贯彻执行公司的质量方针,努力完成公司的 质量目标。树立“质量第一”和“为用户服务”的思想。为用户提 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 4、产品质量及教育 4.1 分厂要有健全的生产工艺规程和岗位操作法及相应的质量标

准,不得随意更改。 4.2 各岗位严格建立岗位责任制或工作标准,并认真执行。 4.3 防止外来因素影响产品质量,保证产品质量从生产到交付用 户的过程中不发生变化。负责产品包装、储存、运输、销售 等部门按照《产品防护控制程序》执行。 4.4 一般情况下,不准利用正式生产设备搞试验,若必须用大生 产设备进行试验时,应由主管生产及产品质量的副总经理或 总工程师组织有关分厂、部室,拟订试验计划,并召开技术 委员会专门会议对方案进行论证,论证通过后,经总工程师 和主管生产的经理批准后方可进行。 4.5 对全体员工进行有关产品质量和技术标准的培训,使各岗位 员工都懂得质量控制的方法,懂得或了解相关的技术标准。 5、技术标准与检验 5.1 主要原辅材料质量标准与检验 5.1.1 原辅材料质量标准,除根据各种原辅材料生产厂所执 行的技术标准进行分析、验收外,还应由技术部、质量保证 部、采购物流中心及有关分厂,根据生产实际需要,制定使 用标准,报主管产品质量的副总经理及总工程师批准后执 行。无分析规程的,由质量保证部制定分析规程。 5.1.2 采购物流中心按使用标准采购原辅材料。如因客观情 况不能按标准采购,应先将样品(按规定取的样品)送交质 量保证部分析检验,符合使用标准方可进货。 5.1.3 原辅材料进货后,采购物流中心应及时通知质量保证

首件检验管理制度

首件检验管理制度 苏州市新大地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Suzhou City Xindadi Hardware Co., Ltd. 文件编号:XDD-C-PB-015 制定日期:20XX-08-15 版本号: A/1 制定部门:品保部 核准:审核:制定: 苏州市新大地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标题制定部门 1. 目的: 为规范首件作业流程,避免因未做首件出现批量性质量问题,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2. 范围: 本公司各制造单位生产制造过程,均应进行首件检验 3. 定义: 首件检验:是指产品在连续批量生产之前,或生产过程中设备、人员等影响产品生产的因素有较大变更时,应对产品所用原材料和所生产出的产品重新进行全方位的检测的检验. 4. 检验时机: 零件产品连续批量生产前; 设备模治具更换或设备模治具损坏维修好以及优化改进后;工程变更产品首次生产时; 批量生产后中途转做其它产品,重新开始生产时;更

换产品型号时; 5.检验流程: 生产加工单位依据工艺以及图纸进行调试,并进行自检. 生产加工单位判定生产的产品符合要求时,将该首件提交PQC或通知相关的检验人员进行检验. PQC检验人员依据图纸以及标准,对首件进行全面检查,并对检验的结果作出判断。如判定NG,应向相应的生产加工单位提出,并要求改善,重新制作首件,直至判定为合格为止;判定OK,则反之。 检验人员对首件直接判定OK后,PQC对首件进行合格标识,通知生产加工单位进行批量生产,并填写《首件检验报告》. 检验人员对首件判定不合格但属于设计问题或生产加工单位暂时无法改善的问题时.检验人员及时通知检验主管进行裁决,检验主管必要时通知相关的设计工程师一起进行判定,判定合格或放行才能进行大批量生产. 6.首件合格品处理方式: 首件合格样品在本工序生产结束后,操作工将《首件合格样品》标签取下后,与同批次合格产品一起进入下一工序。 Suzhou City Xindadi Hardware Co., Ltd. 编号XDD-C-PB-015 品保部页版次 A/1 页次 1/2 苏州市新大地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标题制定部门 Suzhou City Xindadi Hardware Co.,

产品过程检验工作程序 - 制度大全

产品过程检验工作程序-制度大全 产品过程检验工作程序之相关制度和职责,产品过程检验程序⒈目的:对产品零件加工和成品装配的各工序的质量进行规定的检验和试验,防止不合格产品的流失,保证产品加工过程中符合标准要求。⒈范围:适用于指导产品零件加工,和... 产品过程检验程序 ⒈目的: 对产品零件加工和成品装配的各工序的质量进行规定的检验和试验,防止不合格产品的流失,保证产品加工过程中符合标准要求。 ⒈范围: 适用于指导产品零件加工,和成品装配过程中的工序检验工作。 ⒈职责: 3.1检验组是工序检验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工序检验的组织实施工作。 3.2技术部负责工序检验的技术标准等有关文件的编制工作。 3.3生产部及有关产品加工车间负责工序的首检、自检等检验工作的管理。 ⒈工作程序: 4.1.1过程检验的策划: 技术部根据产品工艺流程图及产品质量特性等技术文件的要求,制定产品的工序检验流程,设立适当的工序检验点、站、网络,合理配置资源,生产部检验组按检验规程实施工序检验,以保证产品的工序加工质量。 4.1.2生产车间要按作业指导书和工序检验要求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首检、自检、完工检。工段长应确保工序产品质量,防止不合格品流入下工序。 4.2过程检验 4.2.1首检: 操作人员对上班加工的首件或首次产品,以及更换型号、工装、刀具后加工的首件产品,都要进行首检。首检按"作业指导书"的检验要求执行。操作者首检合格后交专职检验员进行确认。确认前,检验员首先核对仪表、标准件,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首检一般查3--5件,有异常时加倍抽样。首检产品质量正常可继续加工,如发现问题则立即通知操作者进行机床、工装调整。出现异常现象时,向有关领导反馈,等候处理,首检记录由操作者负责在《工序质量检查记录表》上填写,检验员在"认可栏"签字确认。 4.2.2巡检: 加工中,检验员按照检验规程要求的频次进行巡检,巡检间隔时间不大于二小时,对重点的工序或机床应当适当的增加巡检次数,巡检抽样一般为3--5件,异常时加倍抽样。巡检中发现异常波动,应立即通知操作者进行分析调整;如发现严重质量问题,按程序规定向有关部门及时反馈,等候处理。对巡检情况检验员要在《工序质量检验记录表》中做好记录。 4.2.3工序间的下转验收: 工段或车间之间的转序检验,按下转产品的各项质量特性和技术条件由检验员进行抽检,抽检合格后和工段长共同在《工序流转单》中签字后方可后移交到下一道工序。 4.2.4装前检: 为确保成品质量,对加工完毕的零件质量中的容易引起用户投诉的质量特性,在成品装配前

质量控制管理制度

***********公司 文件名称: 质量控制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 版本号: 受控状态: 分发号: 编制日期: 审批日期: 实施日期: 编制:审核:批准:

质量控制管理制度 (一)、制订产品质量检验标准,健全质量管理流程。 1、注塑车间产品质量及工艺管理控制程序及相关规定: A、原料质量及配料工艺控制管理。 a、原料入库质量控制管理: ①、来料检验必须实机试料,不合格品一律拒收,严格按试料工艺卡的要求和程序进行操作。由孙自然负责。 ②、制订china产品,特殊产品用料调节与控制管理规定。 ③、来料是否具有批次检验报告,数量是否相符等。 ④、原料供应商必须以仓库开具原料入库手续并附“进料验收记录”方可报帐。 b、配料工艺质量控制管理: ①、工艺配比必须量化、数据化,由各拌料员完成,并保存相关记录。(保持PA6、PA66用料稳定,工艺稳定)。 ②、配料时添加辅助原料和回料必须按配料工艺标准进行配制。 ③、特殊用料的记号、运输与使用管理必须遵守相关要求。 ④、加强配料工艺记录管理,有记录对原料和工艺的分析才有可比性。 ⑤、严禁车间员工自行拌料,出现问题必须先上报。 ⑥、拌料工依据客户要求、产品的用途、性能和结构以及塑料粒子的水分不同进行相应的烘料工艺并记录过程参数。然后再进行科学合理配料。 B、注塑工艺质量控制管理。 a、模具工艺质量控制管理: ①、模具使用时由各班检验员及时反馈损坏情况,由工艺管理员孙自然负责生产部和技术部的协调沟通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妥当安排内部或外协维修等生产调度督查工作。 ②、模具维修领料必须凭当班检验员开出的模具维修单方可领料,且该维修单由仓管收留作出库原始单据,实领数量超3个以上情况必须由模具工艺管理员签字方可作为出库依据。 ③、模具维修人员必须将修好的模具及时记录在维修单上,并在修好的模具上贴上合格标识。然后立即上报生产办公室 ④、每天所需维修或整改的模具必须有统计记录,说明具体完成情况。 b、设备注塑工艺质量控制管理: ①、由各班工艺员负责换模时工艺卡的建立且必须到位。 ②、注塑工艺的检查与跟踪管理:从注塑过程中发现问题,做到每台机每天要有正确的工艺记录和统计;从产品的质量结果和生产状况中找出问题的缘由,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并做好相关记录。 ③、任何员工不得私自胡乱调注塑机相关参数。出现严重影响生产或大批量报废的现象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相应的处分。 ④、制定注塑带班主任、机修质量管理考核制,与绩效挂钩。 c、注塑过程检验控制: ①、模具开始生产时,对调试或生产的模具产出几件,检验员应按照相关检验指导书对关键尺寸及外观进行测试,需热处理的立即进行蒸煮并及时作好拉力、折弯以及特殊高低温要求等其它性能测试,检定合格后进行封样确认才可批量生产。 ②、生产过程中,要求员工自检,同时经常要求员工在操作时,用气枪对静,动模吹风,用刷子勤刷模确保模具清洁,避免脏物影响模具的使用和产品质量。

首件检验规定

首件检验规定 Document number:WTWYT-WYWY-BTGTT-YTTYU-2018GT

首件检验规定 1目的 规范和管理品质检验工作,防止不合格品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确保总装产品质量。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生产质量管理工作首件检测活动。 3术语 检验:通过观察和判断,适当时结合测量、试验所进行的符合性评价; 质量检验:就是对产品的一个或多个质量特性进行观察、测量、试验,并将结果和规定的质量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每项质量特性合格情况的技术性检查活动; 不合格:未满足要求. 4职责 品管部是检验和试验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程序的监督和管理; 工艺技术部负责提供产品检验和试验所需的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技术标准等技术资料;品管部负责组织编制首件检验和试验规范或检验作业指导书;负责对检验数据的记录和保存,定期进行数据分析并形成报表,并对产品质量问题进行反馈,责成供货方进行整改;生产单位负责生产物料的接收、确认和报检,作好状态标识,以及将首件样品交品质部确认并填写(首件质量确认报告)表。 检验人员负责对生单位送检之产品的检测、判定、隔离和标识; 品管部主管负责部分重要零部件的检验和试验; 5补充说明 生产用物料接收和检验通知

物料从仓库料出后,由生产组长依生产计划单对所到物料的名称、规格、数量和生产产品型号规格等进行确认; 如果所生产的物料为客户要求试做样品,生产组长需在样品及《生产计划单》上注明“样品”标识。新样品由工艺技术部进行测试,品管部协助。 如物料为客户加急订单,生产组长应在《首件质量报告》表上注明为“加急订单”,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检; 物料报检应在领料后的半个小时内完成。 物料检验 检验责任部门在收到首件检验通知后,区分是否为急需用料,如是急料,应在接到通知的第一时间内安排检验,并将检验结果及时告知生产部和品管部。如不能及时完成,应立刻与工艺技术部和生产部协商解决。 检验员收到送检通知后,依据对应的图纸及检验指导书规定的检验内容逐项检验。对有经确认检验样品的零部件,需参照样品的质量水平进行对比检验。无检测手段的可采用上机测试的方法进行验证; 每种物料检验的抽样比例按《物料检验抽样规范》中的规定执行,无抽样比例的与品管部门协商决定; 一般物料检验部门应按报检先后顺序进行检验,原则上在接到《首件检验通知单》的半个小时内完成。 检验完毕后,检验人员应及时填写检验记录并存档; 各部门检验后的记录应及时交由品管部存档和统计分析;将填写好的《首件检验通知单》过程质量管理看板上。 不合格品处置 对检验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检验人员和及时做出隔离、标识,避免混用;检验人员判定不合格的零件,在检验完成后应及时向品管部报告并提供相关检验报告或数据;

产品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XXXXC科技有限公司 产品检验管理办法 一、总则 1、目的 为严格执行公司产品质量标准,加强产品质量管理,严格落实国家产品质量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确保公司产品生产的质量安全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2、责任 公司产品质量检验工作由公司品管部门负全责,生产部、技术部门协助配合。并由品管部门负责最终给产品张贴质量合格标识,负责向顾客提供有关产品的质量证明文件。凡因产品质量问题出现的客户退货、产品召回、纠纷等问题时,均由检验人员按规定承担全部责任。 3、质量检验主要环节 质量检验主要环节分为:原材料检验(依据相关购买合同条款进行检验)、产品生产过程检验和产品出厂检验三个方面。 4、检验方法 直观检查与仪器检查相结合、抽检和普检相结合。 5、检验人员权限 检验人员对产品质量拥有一票否决权,凡被检验认定为不合

格的产品(或原材料),不得进行生产和销售。 6、检验记录 每次检验都要有检验记录,并由相关人员签字后进行存档保管,产品原始检验记录至少保存二年以上。 二、原材进厂检验 1、时机 原材料入厂办理入库前,由采购部门通知品管部门对来料进行检验,未经过品管部门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来料不得办理入库手续。 2、查验内容 主要检查产品合格证书是否齐全,查验产品外包装是否破损,是否受潮,雨淋。 3、质量抽检 依据公司标准和与供应商签订的相关合同标准,对不同批次产品进行抽检,如两项以上指标不合格,则判定为不合格品,并通知采购部门进行退货处理。合格品填写来《来料产品质量检验单》签字后交付采购部门办理入库手续。 三、生产过程检验 1、生产过程检验原则 (1)原材料批次更换时必须取样检验。

产品首件检验管理制度

验制度

总则 制定目的 为确保生产品质,避免出现批量性品质问 题,特制 定本规章。 适用范围 本公司各制造单位的生产加工过程,均应 进行首件 检验,并依本规章执行。 权责单位 1) 品管部负责本规章制定、 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 总经理负责本规章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首件检验规定 定义 1. 1.1 . 1.2 . 1.3 . 2.

本规章所称的首件是指制造单位各工程加工生产的 产品,经自我调试确认,判定合乎要求后,拟进行 批量生产前的第一个(台)产品(半成品、成品) 。 首件检验时机 1) 新产品第一次量产时的首件产品。 2) 每一制造命令(订单)开始生产的首件产品。 新产品首件检验 检验流程 1) 制造单位依工艺流程加工调试,并进行自检。 2) 品管 PQC 人员在制造单位加工调试时, 应调出各 相关检验依据文件或样品,并从旁协助,同时就 外观等易于判定之特性予以确认。 3) 制造单位认定生产之产品合乎要求时,将该首件 交 PQC 进一步检验。 4) PQC 人员依据检验文件、规范,对首件进行全面 的检查,如判定不合格,应向制造单位提出,并 要求改善,直到判定合格为止 2.2. 2.3. 2.3.1

5)PQC 判定合格,或判定不合格但属设计问题或制 造单位无法改善之问题时,由PQC 填写《首件检验报告》一式三联,呈主管审核。 6)经品管主管审核之《首件检验报告》及首件产品 由PQC 人员直接送往开发部门,交具体开发该产品之技术人员作检验。 7)开发部技术人员经检验后,作出合格或不合格的 判定,并填入《首件检验报告》中。 8)开发部、品管部均判定合格后,《首件检验报 告》一联由品管部保留,一联由开发部保留,一联转制造部,制造单位可以正式量产。 9)开发部、品管部判定不合格时,如属制造单位原 因时,应由制造单位改善、调试直到合格为止; 如属设计原因时,应停止生产,由开发部负责拟出对策加以改善后,方可恢复生产,并需重新作首件确认。

产品质量管理制度范文

产品质量管理制度范文11 产品质量管理制度范文 为推行本公司产品质量管理制度,并能提前发现产品质量问题,并予以迅速处理,来确保及提高产品质量使之符合管理及市场需要,特制定本产品质量管理制度。 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推行本公司产品质量管理制度,并能提前发现产品质量问题,并予以迅速处理,来确保及提高产品质量使之符合管理及市场需要,特制定本产品质量管理制度。 第二条范围 产品质量管理制度范文本质量管理制度包括: 1.质量检验标准; 2.不合格品的监审; 3.仪器量规的管理; 4.制程质量管理; 5.成品质量管理; 6.产品质量异常反应及处理;

7.产品质量确认; 8.质量管理教育培训; 9.产品质量异常分析及改善。 各项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的设订 ]第三条制定质量检验标准的目的使检验人员有所依据,了解如何进行检验工作,以确保产品质量。第四条检验标准的内容:应包括下列各项 (一)适用范围 (二)检验项目 (三)质量基准 (四)检验方法 (五)抽样计划 (六)取样方法 (七)群体批经过检验后的处置 (八)其它应注意的事项第五条检验标准的制定与修正 1.各项质量标准、检验规范若因①设备更新②技术改进③制程改善④市场需要 ⑤加工条件变更等因素变化,可以予以修正。 2.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修订时,总经理室生产管理组应填立“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设(修)订表”,说明修订原因,并交有关部门会签意见,呈现总经理批示后,始可凭此执行。

第六条检验标准内容的说明 (一)适用范围:列明适用于何种进料(含加工品)或成品的检验。 (二)检验项目:将实放检验时,应检验的项目,均列出。 (三)质量基准:明确规定各检验项目的质量基准,作为检验时判定的依据,如无法以文字述明,则用限度样本来表示。 (四)检验方法:说明在检验各检验项目时,是分别使用何种检验仪器量规或是以官感检查(例如目视)的方式来检验,如某些检验项目须委托其他机构代为检验,亦应注明。 (五)取样方法:抽取样本,必须由群体批中无偏倚地随机抽取,可利用乱数来取样,但群体批各制品无法编号时,则取样时,必须从群体批任何部位平均抽取样本。 (六)群体批经过检验后的处置: 1.属进料(含加工品)者,则依进料检验规定有关要点办理(合格批,则通知仓储人员办理入库手续,不合格批,则将检验情况通知采购单位,由其依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需要特采)。 2.属成品者,则依成质量量管理作业办法有关要点办理(合格批则入库或出贷,不合格批则退回生产单位检修)。 不合格品的监审办法 第七条适时处理不合格品,监审其是否能转用或必须报废,使物料能物尽其用,并节省不合格品的管理费用及储存空间。

产品质量管理制度

产品质量管理制度 为保障公司长期稳固发展,坚持以客户为关注焦点,努力满足客户需求,提高公司信誉度,这就是大地公司对所有员工的孜孜教诲。要达到或就是超越客户的预想期望,我们必须围绕产品质量与售后服务质量狠抓工作,领导带头,全员参与,把目标寄予制度的建设与落实上,以保证产品从生产,检验,销售到售后服务的全程质量控制,为此,公司针对质量管理工作根据各岗位实际情况制定了以下质量管理制度。 生产过程质量管理制度 确保生产过程质量稳定,并求质量改善,提高生产效率,降低成本、损耗,对生产与服务程序进行有效控制,满足客户的要求与期望。 一、岗位职责 1、技术部负责工艺文件及操作规程的制定。 2、生产部负责按生产任务单组织生产并实施生产过程的控制。 3、生产部负责生产设施的维护保养及检修。 4、质检部负责对产品质量,包装及标示等检验、验收、放行、交货等的监控。 5、销售部负责产品交货与服务过程的控制。 二、质量控制程序 1、获得规定产品特性的信息与加工要求 1、1 技术部负责产品工艺文件及操作规程的制定,主管批准后发放到生产部与质检部。

1、2 生产部根据批准的生产计划,进行生产。 2、生产过程控制 2、1 生产部根据相关的产品工艺文件及操作规程进行生产加工,确保产品质量。 2、2 关键技术的操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 2、3 对生产运作实施监视。生产中要认真做好自检、互检、专检(质检),并做好相应记录。 2、4 质检对生产过程实施监督检查。 2、5 使用合适的生产服务设备,确保产品卫生安全。 产品质量检验制度 一、检验管理制度 (一)、原材料入库检验 1、凡进入公司的原材料,在入公司前必须由质检进行抽样检验,填写检验记录,合格后方可办理进入。 2、质检部在抽样时,要注意具有代表性,并要注明产品的品名、数量等,并做好原始记录工作。 3、质检在检验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的检验方法与操作规程进行检验,不得随意改变。 (二)、过程检验 1、每道工序由质检在现场进行巡检,按规定填写记录。 2、每批产品须按客户要求为标准进行检验,必须经检验合格才可 出货。 3、填写《检验报告单》,由质检保存。

产品首件检验管理制度

产品首件检验管理制度 总则 制定目的 为确保生产品质,幸免显现批量性品质咨询题,特制定本规章。适用范畴

本公司各制造单位的生产加工过程,均应进行首件检验,并依本规章执行。 权责单位 品管部负责本规章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总经理负责本规章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首件检验规定 定义 本规章所称的首件是指制造单位各工程加工生产的产品,经自我调试确认,判定合乎要求后,拟进行批量生产前的第一个(台)产品(半成品、成品)。 首件检验时机 新产品第一次量产时的首件产品。 每一制造命令(订单)开始生产的首件产品。 新产品首件检验 检验流程 制造单位依工艺流程加工调试,并进行自检。 品管PQC人员在制造单位加工调试时,应调出各有关检验依据文件或样品,并从旁协助,同时就外观等易于判定之特性予以确认。 制造单位认定生产之产品合乎要求时,将该首件交PQC进一步检验。 PQC人员依据检验文件、规范,对首件进行全面的检查,如判定不合格,应向制造单位提出,并要求改善,直到判定合格为止。 PQC判定合格,或判定不合格但属设计咨询题或制造单位无法改善之咨询题时,由PQC填写《首件检验报告》一式三联,呈主管审核。 经品管主管审核之《首件检验报告》及首件产品由PQC人员直截了当送往开发部门,交具体开发该产品之技术人员作检验。 开发部技术人员经检验后,作出合格或不合格的判定,并填入《首件检验报告》中。 开发部、品管部均判定合格后,《首件检验报告》一联由品管部保留,一联由开发部保留,一联转制造部,制造单位能够正式量产。

开发部、品管部判定不合格时,如属制造单位缘故时,应由制造单位改善、调试直到合格为止;如属设计缘故时,应停止生产,由开发部负责拟出计策加以改善后,方可复原生产,并需重新作首件确认。 注意事项 某些品质特性之判定无法在短时刻内得出结论(如寿命试验等),这些特性于新产品试制时应进行检测,在首件检验时,可先不检验这些项目。 品管部应在量产开始后,依规范随机抽样,就未进行检验的项目实施检验,发觉咨询题及时反馈计策。 某些检验需要不止一个产品时,可要求制造单位生产足数之“首件”。 首件检验讲究时效,以幸免制造单位停工时刻太长。 应将合格之首件产品,作为样品由品管部储存。 订单首件检验 检验流程 参照新产品之首件检验流程进行。 因不属新产品,在客户没有技术修改变更之一样状况下,只要品管部判定合格即可生产,不必送开发部检验。

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1、总则: 1.1 企业领导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产品质量的方针、政策和技术规定,加强对企业全体职工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教育。 1.2 企业领导必须认真组织实施提高产品质量的实施方案。正确地处理好质量和数量关系,开展全面的质量管理,掌握质量标准,处理重大质量问题。 1.3 质量安全管理科是在厂长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厂长对企业的产品质量负责,质量安全管理科在实施质量检验工作中对厂长负责。 1.4 质量安全管理科是企业的一个主要职能科室,要认真贯彻国家标准,部颁标准和企业标准,认真搞好质量检验工作,加强质量分析和参于质量事故的处理,向领导和有关部门提出,提高产品质量的建议。按照企业标准,和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对被检验的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及产品加工零件、部件和成品作出合格与否决定。 1.5 质量安全管理科直接领导计量室、检验室并负责办理理化试验工作。 1.6 质量安全管理科按照本厂生产实际,制定检验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和检验细则,作为检验人员的工作指导,以确保本制度的正确实施。 2、质量安全管理科的权限: 2.1 凡与规定的标准、图纸或技术要求不符合的零件、部件、半成品、毛坯等为不良品,对于产品质量合格否,只能有质量安全管理科决定。 2.2 凡由于违反工艺纪律或其他原因所造成大批废品时,检验员有权通知车间和操作者停业加工,并及时报告厂长或技术付厂长,并有权没收未经批

准的或己作废的技术文件,工艺装备等并通知有关部门。 2.3 新产品试制完成后,必须根据技术设计任务书,技术协议书有关技术标准等技术文件参照样品鉴定和批量生产鉴定,并对能否投入批量生产有权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3、产品质量的检验: 3.1 产品质量检验工作,应严格贯彻自检、互检和专检相结合的原则,执行“三按”(按图纸、按工艺、按技术标准)和“五不准”(原材料不合格不准入库、毛坯不合格不准加工,上道工序不合格的零件不准送到下道工序,零件不合格不准装配,产品不合格不准出厂)的原则。 3.2 对原材料、受控零(元)部件、外购(协)件进厂检验: 3.2.1 采购物资的分类: A类重要物资:构成最终产品的主要或关键部分,直接影响最终产品 使用和安全性能的物资(含安标受控零(元)部件)。 B类一般物资:构成最终产品的非关键部分的物资。 C类辅助物资:非直接用于产品本身的起辅助作用的物资。 3.2.2原材料、受控零(元)部件(含安标受控零(元)部件)、外购(协)件等采购物资到货后,采购员首先验证采购物资的合格质量证明文件是否齐全,合格质量证明文件应包括:①合格证明。②合格的检验系统的证明。③合格的质量保证体系的证明。并将该证明文件与实物进行对照,确认无误后,由采购员持合格质量证明文件和供货清单(或发票)一起送专(兼)职检验员检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