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

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

一、工作的主要程序

工作的基本程序包括:确定对象、实施分析、约谈辅导、调查核实、评估处理、反馈建议和维护更新税源管理数据等环节。简述如下:

(一)确定评估对象。包括连续3年以上亏损企业以及上级机关确定的重点税源

企业。

(三)做出结论。对于一般性申报问题,通知纳税人及时纠正、补缴税款;对一般性违法,依据税收征管法有关条款按程序处理;对涉嫌偷税、逃避追缴欠税、抗税或其他需要立案查处的税收违法案件,移送税务稽查部门处理。

(四)总结上报。及时进行工作汇总统计、分析总结,为今后评估工作积累经验,打好基础。

二、当前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我局今年开展的工作来看,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一)对所得税纳税评估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评估人员对所得税纳税评估的内涵、作用认识不足,且日常税收工作片面注重税务稽查和征收环节,个别分局对评估工作重视不够,导致评估工作流于形式,实际工作仅停留在表面或根本未开展,未取得应有成效,更谈不上发挥纳税评估应有的作用。

(二)人员素质与所得税纳税评估的技能需求不适应。工作,是一项政策要求高、技术要求精的管理工作,这就要求评估人员应具备较高的会计和税收业务知识。但是,目前我局评估人员的业务素质参差不齐,对税收政策、财务会计知识掌握不全面,对经济形势变化、税源变动情况、企业生产经营情况了解不够,不善于从掌握涉税信息中找出蛛丝马迹,挖掘深层次的问题,使评估工作流于形式,停留在看表、翻帐、核数的浅层次上,评估工作的监控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三)所得税纳税评估的方法、手段不科学。只求评估户数,不求评估质量,轻率出具评估报告,以致评估工作流于形式。有的将评估简单化、程序化、任务化。评估前调查分析不细,评估中习惯就企业提供的数据开展纳税评估。未针对不同行业的评估对象,科学合理地采用各种评估方法、运用行之有效手段。有的约谈记录只记几行字,有的甚至直接问纳税人有没有偷税。还有一些税务分局没有充分利用税负预警值提供的重要线索开展纳税评估、解剖税负异常原因,而是一味地要求纳税人“自律”,使一部分存在偷逃骗税侥幸心理的纳税人蒙混过关。

(四)所得税纳税评估的信息渠道不畅。

全面掌握纳税人的涉税信息,是纳税评估工作开展的前提和基础,其完整性和准确性直接影响着评估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纳税人提供的信息数据质量不高,资料不全,

相关信息不足。表现为财务不健全,数据不准确,使指标的可信度下降,以此为计算的评估指标,参考价值不高,使评估的质量难以提高。

(五)对大型企业的评估难以开展。

大型企业的组织结构和生产经营较为复杂,对其实施纳税评估需要制定专门的评估方案和应运用更为规范的技术手段。此次评估共安排了2户大型企业,主要是对2户企业归并、整合进行的前期评估核查。根据评估结果来看只是对企业是否按照税法规定的程序、手续和时限履行申报纳税义务,各项申报资料是否完整、齐全。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主表、附表及项目、数据填写是否完整、逻辑关系是否正确;适用税率及各项数据计算是否准确;申报数据与税务机关所掌握的相关数据是否相符等内容进行了浅层次的评估核查。对审核收入、成本、费用、利润及其他有关项目的调整是否符合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等更深一层的评估,仅凭我局现有的力量无法做到。

三、做好工作的几点思考

(一)要提高对业所得税实行纳税评估的认识,并从评估机构上予以加强。一是要正确理解的涵义。二是要充分认识纳税评估工作是加强企业所得税征管的一项重要举措,加大对企业所得税的纳税评估力度,是提高税收征管水平、促进依法治税的有效途径。三是市(县)局成立所得税专门管理机构,建立一支纳税评估专业队伍,让一批懂所得税政策及财务会计知识的人员,充实到企业所得税管理队伍中来,以此解决制约所得税管理工作的瓶颈问题。

(三)综合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估方法。所得税纳税评估要综合运用各类对比分析方法,通过计算机或人工进行纳税评估。如:通过纳税申报表与其附表、附列资料、财务报表等报表的数据进行逻辑关系分析;与同行业的指标及其预警值进行横向比较分析;与本企业的企业所得纳税评估指标及其预警值进行纵向比较分析;与类似或相近行业进行配比分析;对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进行数学模型分析;税收管理员根据掌握的实际情况进行经验分析;项目评估、整体评估或分行业评估等等。

(五)严格执行企业所得税分类管理制度,加大核定征收力度。对微利企业和连续几年亏损,且增值税达不到预警值的企业实行定率或定额核定征收,包括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我们确定一户一般纳税人从2023年开始定率或定额征收,要求企业健

全帐簿,辅导企业的财务核算,逐步规范,最终达到查帐征收的目的。这无论从增强纳税人的税法意识还是增加税收收入、兼顾效率与公平原则诸方面看都有非常积极的意义。

(六)对玉门油田分公司、玉门石油管理局的所得税评估需要更高层级税务机关组织实施。在我局实施初评的基础上,应由更高层级的税务机关和我局一道,并结合增值税一并进行评估核查和清查。

70891222023-8-22 20:23:20 58.20.161.* 举报 1.纳税评估的意义

纳税评估是指税务机关运用数据信息对比分析的方法,对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纳税申报情况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作出定性和定量的判断,并采取进一步征管措施的管理行为。其目的是为了进一步强化税源监控,降低税收风险,减少税款流失,不断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搞好纳税评估,是基层税务机关和管理干部的一项基

本功。开展纳税评估工作,要充分运用各种信息资料,包括纳税人申报资料和相关信息数据,并辅之以必要的日常检查,了解情况,分析企业销售(营业)、库存、成本、实现利润、实现增加值等指标与其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的关系,综合分析行业总体税收状况和纳税人个体纳税情况,通过分析比较,摸清规律,发现问题。结合实际制定行业平均利润率、平均增值率和各税种相对于其税基的平均税负等评估指标,建立科学、实用的纳税评估模型,对纳税人纳税情况进行纵向和横向比较,分析测算纳税人实际纳税与应纳税额的差距,评估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增强管理的针对性。

2.评估指标及其预警值

主要掌握纳税评估指标的含义、分类、分析指标及其预警值的设置方法。纳税评估指标是税务机关筛选评估对象、进行重点分析时所选用的主要指标,分为通用分析指标和特定分析指标两大类。

(1)纳税评估通用分析指标。有: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单位产成品原材料耗用率,主营业务成本变动率,主营业务费用变动率,营业(管理、财务)费用变动率,成本费用率,成本费用利润率,税前列支费用评估分析指标,主营业务利润变动率,其他业务利润变动率,税前弥补亏损扣除限额,营业外收支增减额,净资产收益率,总资产周转率,存货周转率,应收(付)账款变动率,固定资产综合折旧率,资产负债率等。上述指标可分为收入类评估分析指标、成本类评估分析指标、费用类评估分析指标、利润类评估分析指标和资产类评估分析指标五大类。

(2)纳税评估分税种特定分析指标。由国税机关和地税机关根据各自征管范围设置。国税机关主要设置增值税、内资企业所得税和外资企业所得税特定分析指标。

增值税评估分析指标有:增值税税收负担率,工(商)业增加值分析指标,进项税金控制额

投入产出评估分析指标等。

内资企业所得税评估分析指标有:所得税税收负担率,主营业务利润税收负担率,应纳税所得额变动率,所得税贡献率,所得税贡献变动率,所得税负担变动率等。

外资企业所得税评估分析指标有:所得税税收负担率,应纳税所得额变动率,资本金到位额,境外应补所得税发生额,生产性企业兼营生产性和非生产性经营收入划分额,借款利息,出口销售毛利率,资产(财产)转让利润率,关联出口销售比例,关联采购比率,无形资产关联交易额,融通资金关联交易额,关联劳务交易额,关联销售比率,关联采购变动率,关联销售变动率等。

(3)分析指标及其预警值的设置方法

各地税务机关还可按照因地制宜原则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征管工作的需要设置细化的纳税评估指标。纳税评估分析时,要综合运用各类指标,并参照评估指标预警值进行配比分析。评估指标预警值是税务机关根据宏观税收分析、行业税负监控、纳税人生产经营和财务会计核算情况以及内外部相关信息,运用数学方法测算出的算术、加权平均值及其合理变动范围。测算预警值,应综合考虑地区、规模、类型、生产经营季节、税种等因素,考虑同行业、同规模、同类型纳税人各类相关指标的若干年度的平均水平,以使预警值更加真实、准确和具有可比性。纳税评估指标预警值由各地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2“一窗式”管理是税务机关以信息化为依托,通过优化整合现有征管信息资源,统

一在办税大厅的申报征收窗口,受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包括受理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认证、纳税申报和 IC 卡报税),进行票表税比对,比对结果处理

等工作。

“一窗式”管理一律实行“一窗一人一机”模式。基本流程为: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

简称专用发票)抵扣联认证、纳税申报(以下简称申报)受理、IC 卡报税、票表

税比对及结果处理。

3纳税评估与税务稽查不是一回事,虽然都是对企业纳税申报情况进行检查,但还是有很大区别的。

第一,从纳税评估方面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43号)中《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第二条规定,纳税评估是指税务机关运用数据信息对比分析的方法,对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纳税申报(包括减免缓抵退税申请)情况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作出定性和定量的判断,并采取进一步征管措施的管理行为。

《办法》规定,纳税评估工作主要由基层税务机关的税源管理部门及其税收管理员负责,重点税源和重大事项的纳税评估也可由上级税务机关负责。开展纳税评估工作原则上在纳税申报到期之后进行,评估的期限以纳税申报的税款所属当期为主,特殊情况可以延伸到往期或以往年度。

按照《办法》规定,纳税评估的对象为主管税务机关负责管理的所有纳税人及其应纳所有税种。综合审核对比分析中发现有问题或疑点的纳税人要作为重点评估分析对象;重点税源户、特殊行业的重点企业、税负异常变化、长时间零税负和负税负申报、纳税信用等级低下、日常管理和税务检查中发现较多问题的纳税人要被列为纳税评估的重点分析对象。纳税

评估工作根据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相关经济法规的规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管户责任开展。

在对评估结果的处理上,《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对纳税评估中发现的计算和填写错误、政策和程序理解偏差等一般性问题,或存在的疑点问题经约谈、举证、调查核实等程序认定事实清楚,不具有偷税等违法嫌疑,无需立案查处的,可提请纳税人自行改正。需要纳税人自行补充的纳税资料,以及需要纳税人自行补正申报、补

缴税款、调整账目的,税务机关应督促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逐项落实。对纳税评估中发现的需要提请纳税人进行陈述说明、补充提供举证资料等问题,应由主管税务机关约谈纳税人。税务约谈要经所在税源管理部门批准并事先发出《税务约谈通知书》,提前通知纳税人。

但对发现纳税人有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抗税或其他需要立案查处的税收违法行为嫌疑的,要移交税务稽查部门处理。按照《办法》规定,对重点税源户,要保证每年至少重点评估分析一次。

第二,从税务稽查方面讲,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的通知》(国税发〔1995〕226号)中的《税务稽查工作规程》解释,税务稽查是

税务机关依法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履行纳税义务、扣缴义务情况所进行的税务检查和处理工作的总称。税务稽查包括日常稽查、专项稽查、专案稽查等。税务稽查的基本任务是:依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查处税收违法行为,保障税收收入,维护税收秩序,促进依法纳税,保证税法的实施。

《规程》规定,税务稽查对象中经初步判明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均应当立案查处: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抗税以及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非法提供银行账户、发票、证明或者其他方便,导致税收流失的;未具有前述所列行为,但查补税额在5000元~20000元以上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根

据本地情况在幅度内确定);私自印制、伪造、倒卖、非法代开、虚开发票,非法携带、邮寄、运输或者存放空白发票,伪造、私自制作发票监制章、发票防伪专用品的;其他税务机关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

《.doc》

纳税评估自查报告(共4篇)

纳税评估自查报告〔共4篇〕 第1篇:纳税评估自查报告 纳税评估自查报告 评估编号年月日 纳税人〔公章〕:法人代表签章:经办人: 本表一式二份,一份纳税人留存,一份由评估单位存档。 使用说明 一、本表《纳税评估管理方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制定。 二、适用范围:本表为纳税人自查后向税务机关报告时使用。 三、填表说明:本表由纳税人按自查情况据实填写。 四、本表一式二份,一份纳税人留存,一份由评估单位存档。篇二:纳税评估自查报告表 纳税评估自查报告 评估编号年月日 纳税人〔公章〕法定代表签章经办人篇三:纳税评估自查情况表 纳税评估自查情况表

法人代表:经办人:篇四:增值税纳税评估自查报告 增值税纳税评估自查报告 纳税人:纳税人识别号:法定代表人:登记注册号: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自查所属时间: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自查涉及税种:增值税 自查时间:2023年7月19日至22日 一、企业根本情况 我单位主营:谷物磨制、米、面制品制造;食用植物油加工销售;谷物豆类的购销;兼营大米、地耳的销售;农作物种子的批发、零售;在国税部门申报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实行分季申报、年终汇算清缴。 公司是以小杂粮食品开发、加工为主,兼营小麦面粉和亚麻籽油加工的民营企业,是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是省小杂粮加工工程中心,是市小杂粮技术工程研究中心,是优质绿色食品小杂粮消费基地。公司占地面积17274.3㎡,拥有资产总额343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2310万元。 公司现有日产200吨小麦面粉消费线、年产6000吨杂粮挂面消费线、5000吨良谷米消费线、35000吨荞麦米消费线、1000吨苦荞茶消费线各一条。主要加工产品有:“ ”牌小麦粉、荞麦米、熟荞麦米、荞麦面、荞麦挂面、

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

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 一、工作的主要程序 工作的基本程序包括:确定对象、实施分析、约谈辅导、调查核实、评估处理、反馈建议和维护更新税源管理数据等环节。简述如下: (一)确定评估对象。包括连续3年以上亏损企业以及上级机关确定的重点税源 企业。 (三)做出结论。对于一般性申报问题,通知纳税人及时纠正、补缴税款;对一般性违法,依据税收征管法有关条款按程序处理;对涉嫌偷税、逃避追缴欠税、抗税或其他需要立案查处的税收违法案件,移送税务稽查部门处理。 (四)总结上报。及时进行工作汇总统计、分析总结,为今后评估工作积累经验,打好基础。 二、当前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我局今年开展的工作来看,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一)对所得税纳税评估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评估人员对所得税纳税评估的内涵、作用认识不足,且日常税收工作片面注重税务稽查和征收环节,个别分局对评估工作重视不够,导致评估工作流于形式,实际工作仅停留在表面或根本未开展,未取得应有成效,更谈不上发挥纳税评估应有的作用。 (二)人员素质与所得税纳税评估的技能需求不适应。工作,是一项政策要求高、技术要求精的管理工作,这就要求评估人员应具备较高的会计和税收业务知识。但是,目前我局评估人员的业务素质参差不齐,对税收政策、财务会计知识掌握不全面,对经济形势变化、税源变动情况、企业生产经营情况了解不够,不善于从掌握涉税信息中找出蛛丝马迹,挖掘深层次的问题,使评估工作流于形式,停留在看表、翻帐、核数的浅层次上,评估工作的监控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三)所得税纳税评估的方法、手段不科学。只求评估户数,不求评估质量,轻率出具评估报告,以致评估工作流于形式。有的将评估简单化、程序化、任务化。评估前调查分析不细,评估中习惯就企业提供的数据开展纳税评估。未针对不同行业的评估对象,科学合理地采用各种评估方法、运用行之有效手段。有的约谈记录只记几行字,有的甚至直接问纳税人有没有偷税。还有一些税务分局没有充分利用税负预警值提供的重要线索开展纳税评估、解剖税负异常原因,而是一味地要求纳税人“自律”,使一部分存在偷逃骗税侥幸心理的纳税人蒙混过关。 (四)所得税纳税评估的信息渠道不畅。 全面掌握纳税人的涉税信息,是纳税评估工作开展的前提和基础,其完整性和准确性直接影响着评估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纳税人提供的信息数据质量不高,资料不全,

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审核要点

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审核要点 1.纳税申报数据的真实性核查。税务机关将从各个方面核查企业所得 税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包括核查企业的业务情况、资产状况、负债情况等,以确定企业的所得税申报数据是否真实准确。 2.合规性审核。税务机关将对企业的所得税申报数据进行合规性审核,包括审核企业所得税申报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符合企业所 得税税法的税收优惠政策等。 3.关联交易的审核。税务机关将审查企业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否存 在关联交易,以及这些关联交易是否符合公允性原则。对于存在关联交易 的企业,税务机关还会核查是否存在不合理的价格安排、资金流动等,以 防止企业通过关联交易进行税收避税。企业在申报所得税时需要提供关联 交易的相关证明文件,如交易合同、交易价格确定依据等。 4.涉外所得的审核。对于有涉外所得的企业,税务机关将审核企业所 得税申报数据的完整性和真实性,核查企业是否存在遗漏或虚报涉外所得 的行为。涉外所得主要包括跨境贸易所得、跨境服务所得、境外投资收益等。 5.特殊行业的审核。对于特定行业的企业,如金融、保险、房地产等,税务机关将对其所得税申报数据进行重点审核,防止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 行为。这些行业存在着一些特殊的税收政策和规定,税务机关会对这些企 业的税务处理进行特别的评估。 6.税收优惠的审核。企业在所得税申报时可以享受一些税收优惠政策,如高新技术企业优惠、小型微利企业优惠等。税务机关将对享受税收优惠 的企业进行审核,确保企业符合相关的条件和资格。同时,税务机关还将

对享受税收优惠的企业进行后续的跟踪审查,以确保企业持续符合相关条件。 7.审计和复核。税务机关可以对纳税人的所得税申报数据进行审计和复核。审计是指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所得税申报数据进行全面的核查,包括财务会计核算、合规性审核、业务实质审核等。复核是指税务机关在人工干预的基础上,对纳税人的所得税申报数据进行核对和复核。审计和复核对于大型企业或涉及较大金额的企业尤为重要。

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与案例分析

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与案例分析 主讲人:陈玉琢教授 邮箱: 纳税评估的目的,依据,方法,载体,地位,税收敏感性一、企业所得税评估通用指标 (一)税负类指标 1.企业所得税税负率 计算公式:企业所得税税负率=本期企业所得税额÷本期利润总额×100% 指标功能:通过企业所得税税负率指标比较分析,查找企业所得税申报风险。本期企业所得税税负率低于前三年平均水平一定比例(如3%),或企业所得税税负率等于25%,或为0,则可能企业所得税税负率异常。 数据来源:本期企业所得税额可取自主表第27行“应纳所得税额”,或第30行“应纳税额”,或第33行“实际应纳所得税额”;本期利润总额取自主表第13行。 分析运用:一般地,如果企业不享受税收优惠,利润总额经纳税调整后,应纳税所得额会大于利润总额,第27行/利润总额计算出的税负率应大于税率。

本企业不同年度税负率比较——纵向比较 与同行业相同年度的税负率比较——横向比较 第27行11676825.13 第30行11339218.29 第33行11339218.29 11339218.29/43734542.78=25.93% 水泥制造:11339218.29/361773417.15=3.13%——25.93% 30行/利润总额=26% 33行/利润总额=26.8% 30行/营业收入=6% 33行/营业收入=6.8% 第27行4166040.25 第30行4166040.25 第33行4166040.25 4166040.25/14617787.87=28.50% 连锁超市:4166040.25/534465361.12=0.78%——28.50% 第27行3602427.24 第30行3602427.24 第33行3602427.24 3602427.24/18967643.61=18.99%

增值税纳税评估指标和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指标分析方法

增值税纳税评估指标和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指标分析方 法 1.税收收入 增值税是按照企业增值额和相应税率计算纳税的,因此,税收收入是 评估增值税纳税水平的重要指标。对于企业来说,可以计算其增值税收入 占总收入的比例,比较不同企业的增值税贡献情况。 2.纳税人数 纳税人数是衡量增值税负担的指标。纳税人数较多,说明企业数量多,税基广泛,税收分布相对均匀;纳税人数较少,说明税基狭窄,纳税主体 较为集中。通过比较纳税人数的变化,可以评估增值税征收政策的效果。 3.累计纳税额增长率 累计纳税额增长率是评估增值税税源规模的指标。通过计算不同年度 的累计纳税额增长率,可以评估增值税税源规模的增长速度,判断税务部 门的税收征收能力和管理水平。 4.纳税人税收贡献度 纳税人税收贡献度是评估企业纳税能力的指标。可以通过计算不同企 业的纳税额占总纳税额的比例,比较不同企业的纳税能力和税收贡献情况。 5.纳税人遵从度 纳税人遵从度是评估企业遵守税法纳税的指标。可以通过计算纳税人 的违法行为次数和被罚款金额,反映纳税人的遵从度和税法执行情况。 1.纳税收入

企业所得税是按照企业利润和相应税率计算纳税的,因此,纳税收入 是评估企业所得税纳税水平的重要指标。可以计算企业所得税收入占总收 入的比例,比较不同企业的所得税贡献情况。 2.纳税人数 纳税人数是衡量企业所得税负担的指标。纳税人数较多,说明企业数 量多,税基广泛,税收分布相对均匀;纳税人数较少,说明税基狭窄,纳 税主体较为集中。通过比较纳税人数的变化,可以评估企业所得税征收政 策的效果。 3.累计纳税额增长率 累计纳税额增长率是评估企业所得税税源规模的指标。通过计算不同 年度的累计纳税额增长率,可以评估企业所得税税源规模的增长速度,判 断税务部门的税收征收能力和管理水平。 4.纳税人税收贡献度 纳税人税收贡献度是评估企业纳税能力的指标。可以通过计算不同企 业的纳税额占总纳税额的比例,比较不同企业的纳税能力和税收贡献情况。 5.纳税人遵从度 纳税人遵从度是评估企业遵守税法纳税的指标。可以通过计算纳税人 的违法行为次数和被罚款金额,反映纳税人的遵从度和税法执行情况。 以上是对增值税纳税评估指标和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指标的分析方法 进行了简要介绍。通过对这些指标的评估,可以更好地了解企业的税收贡 献情况和税收管理水平,为税务部门制定税收政策和企业进行税收优化管 理提供依据。

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对象

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对象 企业所得税是指企业按照税法规定,根据其取得的收入和发生的支出计算应纳税额的一种税种。企业所得税作为国家税收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企业经营活动和经济发展具有重要影响。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对象是指纳税人,即执行企业经营活动并应当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法人、非法人企业和其他组织。具体来说,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对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法人企业是企业所得税纳税的重要评估对象之一。法人企业是以盈利为目的,依法设立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经济组织,如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等。法人企业作为目前最常见的企业形式之一,其经营活动产生的利润将作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依据。 其次,非法人企业也是企业所得税纳税的重要评估对象之一。非法人企业指的是没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如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等。个体工商户是指以个人所有的生产经营单位,其经营活动产生的收入也将作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依据。合伙企业则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按照协议共同经营的企业,其利润也需要依法纳税。 此外,其他组织也是企业所得税纳税的评估对象之一。其他组织主要包括基金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这些组织虽然不以盈利为目的,但是其经营活动有时也会产生收入,需要按照相关规定纳税。 最后,个人也可以作为企业所得税纳税的评估对象。在某些特

定情况下,个人的经营活动也可能被视为企业所得纳税的对象,如个体商贸业主、个体制作业主等。对于这些个体经营者来说,其经营所得也应当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综上所述,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对象包括法人企业、非法人企业、其他组织以及个人。企业所得税作为一种重要的税种,对于纳税人来说,合理评估和申报所得税是保持合法合规经营活动的关键,同时也是对国家税收体系稳定和有效运行的基础。因此,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对象对于税收管理和税收征收具有重要意义。

纳税评估指标详解

纳税评估指标详解 从纳税评估通用分析指标的分类,可以看出这几大类指标其实覆盖了企业的整个经营活动的过程以及经营活动的结果: 1、有无收入的核算不实(包括多记、少计收入或收入确认不及时) 2、有无成本核算不实(包括多计或少计成本) 3、有无费用核算不实(包括多计或少计费用,或费用提取不实) 4、有无因为上述情况的发生,继而造成经营活动的结果(利润)的不实 5、最终由于上述原因,有无造成税款缴纳的不实。 企业所得税 1.所得税税收负担率(简称税负率) 2.主营业务利润税收负担率(简称利润税负率) 3.应纳税所得额变动率 4.所得税贡献率 5.所得税贡献变动率 6.所得税负担变动率 7.预提所得税 8.关联交易的 从纳税评估分税种特定分析指标可以看出,这几大类指标关注了我们国家最重要的税种: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当然,对于其他税种的评估,税务部门也可以通过相关指标的使用以及企业提供的资料的核实,得出结论。 在通用指标或税种指标的运用中,单独一个指标是无法揭示真相或说明问题的。 如果只是一个指标超过预警值,并不能说明什么,必须是多项指标的综合运用,并结合企业提供的资料和说明,才能准确地对企业的实际涉税情况做出准确的“定性和定量的判断”。 ⼀、增值税评估分析指标及使用方法 (⼀)增值税税收负担率(简称税负率) 1、税负率=(本期应纳税额÷本期应税主营业务收⼀)×100%。 2、计算分析纳税人税负率,与销售额变动率等指标配合使用,将销售额变动率和税负率与相应的正常峰值进行比较: (1)、销售额变动率高于正常峰值,税负率低于正常峰值的; (2)、销售额变动率低于正常峰值,税负率低于正常峰值的 (3)、销售额变动率及税负率均高于正常峰值 均可列入疑点范围。 运用全国丢失、被盗增值税专用发票查询系统,对纳税评估对象的抵扣联进行检查

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指标体系及分析方法参照

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指标体系及分析方法参照税负指标是评估企业纳税负担程度的指标。常用的税负指标有:税负率、单位税收负担等。税负率是企业所得税占税前利润的比例,单位税收 负担是企业单位税金和税前利润的比例。通过这些指标可以了解企业所得 税的负担情况,并可以与其他企业进行比较。 效益指标是评估企业纳税效益的指标。常用的效益指标有:税后利润率、税收回报率等。税后利润率是企业税后利润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税收 回报率是企业纳税金额占投入的比例。通过这些指标可以了解企业在纳税 方面的效益情况,并可以进行对比分析。 合规指标是评估企业纳税合规程度的指标。常用的合规指标有:纳税 申报时间、纳税申报完整性等。纳税申报时间是企业按照法定期限进行纳 税申报的时间,纳税申报完整性是企业纳税申报信息的完整程度。通过这 些指标可以了解企业是否按时、按规定进行纳税申报,并可以评估企业的 纳税合规程度。 比较指标是对企业纳税情况进行横向或纵向比较的指标。常用的比较 指标有:行业平均税负、企业纳税与行业平均值的偏离度等。行业平均税 负是其中一行业内企业的平均税负,企业纳税与行业平均值的偏离度是企 业纳税金额与行业平均值的差异程度。通过这些指标可以了解企业在纳税 方面与同行业企业相比的情况,并可以找出自身的优势和不足。 在分析企业所得税纳税情况时,可以采用以下方法:财务报表分析法、比较分析法、灰色关联分析法等。

财务报表分析法是通过对财务报表数据进行整理、加工和分析,来评估企业纳税情况的方法。可以通过对企业所得税的相关财务指标进行横向和纵向的比较分析,找出问题所在,并提出改善建议。 比较分析法是通过与同行业企业或行业平均值进行比较,评估企业纳税情况的方法。可以通过对企业的纳税指标与行业平均值的比较,找出企业纳税方面的优势和不足,并进行针对性的改进。 灰色关联分析法是一种用于分析多因素间关联关系的方法。适用于数据缺乏或不完整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对企业纳税指标和其他相关因素的关联程度进行分析,找出对纳税影响最大的因素,并提出相应的措施。 综上所述,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指标体系及分析方法可以帮助企业了解自身的纳税情况,并通过对指标的分析,找出纳税方面存在的问题,提高纳税效率。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合的指标体系和分析方法,并根据分析结果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

纳税评估分税种特定分析指标及使用方法

纳税评估分税种特定分析指标及使用方法一、介绍 纳税评估是指根据税务部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纳税人的纳税情况进行评估和分析,以确定纳税人的纳税能力和纳税水平。在纳税评估过程中,分税种特定分析指标的使用是非常重要的,它可以帮助税务部门更加准确地评估纳税人的纳税情况,从而提高纳税人的纳税合规性和税务管理的效率。 二、分税种特定分析指标的定义和作用 1. 增值税分析指标 - 销售额增长率:用于评估企业销售额的增长情况,从而判断企业经营状况的好坏。 - 税负率:用于评估企业税负的重量,即企业纳税额与销售额的比例,反映了企业的纳税能力。 - 申报延期率:用于评估企业申报纳税义务的及时性,反映了企业的纳税合规性。 2. 企业所得税分析指标 - 营业收入增长率:用于评估企业营业收入的增长情况,从而判断企业经营状况的好坏。 - 利润率:用于评估企业的盈利能力,即企业利润与营业收入的比例,反映了企业的盈利能力。 - 税负率:用于评估企业税负的重量,即企业纳税额与利润的比例,反映了企业的纳税能力。

3. 个人所得税分析指标 - 平均工资水平:用于评估纳税人的收入水平,从而判断纳税人的纳税能力。 - 税负率:用于评估纳税人税负的重量,即纳税人纳税额与收入的比例,反映了纳税人的纳税能力。 三、分税种特定分析指标的使用方法 1. 收集数据:税务部门需要收集纳税人的相关数据,如销售额、利润、工资水平等,以便进行分税种特定分析指标的计算和评估。 2. 计算指标:根据收集到的数据,税务部门可以通过相应的计算公式,计算出各个分税种的特定分析指标。 3. 分析评估:根据计算得到的指标数值,税务部门可以对纳税人的纳税情况进行分析和评估。比如,销售额增长率高的企业可能存在偷税漏税的风险,税负率过高的纳税人可能存在纳税能力不足的问题等。 4. 制定措施:根据分析评估的结果,税务部门可以针对不同的纳税人制定相应的税收管理措施,如加强监管力度、提供纳税辅导等,以提高纳税人的纳税合规性和税务管理的效率。 四、总结 分税种特定分析指标的使用可以帮助税务部门更加准确地评估纳税人的纳税情况,从而提高纳税人的纳税合规性和税务管理的效率。在使用这些指标时,税务部门需要收集相关数据,并通过计算和分析评估,制定相应的税收管理措施。通过合理使用分税种特定分析指标,税务部门可以更好地实现对纳税人的监管和管理,促进税收的正常征收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纳税评估实务

纳税评估实务 纳税评估实务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和税收政策,利用专业知识和技术手段对纳税人的纳税行为进行分析、评价和规划的过程。纳税评估实务是税务工作中的重要环节,它能够帮助纳税人合理合法地减少纳税负担,确保税收法律的正确贯彻执行。 纳税评估实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纳税评估实务需要根据纳税人的经营状况和财务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对于企业纳税人来说,要仔细研究企业的经营收入、成本费用、资产负债等方面的情况,以确定企业应纳税额。对于个人纳税人来说,要了解个人的工资收入、房产租赁收入、股票投资收益等情况,以确定个人应纳税额。 其次,纳税评估实务需要根据最新的税收政策和法律规定进行分析。税收政策和法律规定是纳税评估实务的基础,只有了解最新的政策和法律,才能对纳税人的税务风险进行准确评估。例如,根据国家的税收政策,企业可以享受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如减免企业所得税、增值税退税等,而个人纳税人也可以根据相关政策享受个人所得税减免。 再次,纳税评估实务需要进行合理的税务规划。通过熟悉税法规定和税收政策,可以根据纳税人的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税务规划方案,以减少纳税负担。例如,企业可以根据税收政策合理调整经营结构,选择适合自己的税负缴纳方式,以达到最低纳税额的目标。

最后,纳税评估实务还需要进行风险评估和预警。对于可能存在风险的纳税人,要进行风险评估,并提前预警,避免不必要的税务风险和纠纷。例如,对于可能涉及税务违法行为的纳税人,要及时发现并采取措施防范。 纳税评估实务是税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关乎纳税人的利益,也关系到国家税收的合理征收。在纳税评估实务中,要注重专业知识的应用,保持学习和更新,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素质,为纳税人提供准确、高效的纳税评估服务。同时,也需要加强与税务机关的沟通和合作,确保纳税评估实务的质量和效果,共同促进税收合法合理征收。

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指标体系及分析方法

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指标体系及分析方法 参照总局提供的纳税评估指标,本着提高分析的科学性、准确性的原则,省局确定了11个纳税评估指标,并针对这些指标提供了申报差异综合评分法,对纳税人进行综合评分,分值作为筛选评估对象的参考数据,综合其他因素,确定纳税评估对象。 一、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对象的筛选确定 筛选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对象,要依据税收宏观分析、行业利润率、行业贡献率和行业税负等数据,结合企业所得税评估指标及其预警值和税收管理员掌握的纳税人实际情况,参照纳税人所属行业、经济类型、经营规模、经营期、信用等级等因素进行全面、综合的审核对比分析。 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对象除按申报差异综合评分法确定的应进行评估的纳税人外,应对以下纳税人重点予以关注: 1、连续三年以上亏损的纳税人; 2、房地产等重点行业; 3、享受减税、免税且经营规模较大的纳税人; 4、减免税期满后利润额与减免期相比变化异常的纳税人; 5、有审核审批和后续管理事项的纳税人; 6、存在关联交易的纳税人; 7、省、市级所得税重点税源纳税人; 8、其他需作为重点评估对象的纳税人. 二、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指标体系 依托征管信息系统,以从《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中提取的数据为基础,省局初步设置了11个指标,为纳税评估工作提供参考依据,各市局可结合工作实际予以细化和完善. 1、销售(营业)收入比值(11分) 计算公式:销售(营业)收入比值= [评估期销售(营业)收入/基期销售(营业)收入]×100% 指标分析:分析纳税人销售(营业)收入的变化情况。与同行业预警值进行比较,若高于预警值暂视为正常,若低于预警值,则可能存在以下原因:1、隐瞒收入;2、关联企业间的非正常交易;3、市场因素;4、政策因素等等. 2、销售(营业)成本率(13分) 计算公式:销售(营业)成本率= [评估期销售(营业)成本/评估期销售(营业)收入] ×100%指标分析:分析纳税人销售(营业)成本占销售(营业)收入的比例。与同行业预警值进行比较,若低于预警值暂视为正常,若高于预警值,则可能存在以下原因:1、虚列成本;2、隐瞒收入;3、关联企业间的非正常交易;4、市场因素;5、资本性支出与收益性支出的划分;6、会计核算方法的调整;7、税法与会计的差异调整正确性;8、政策因素等等。 3、销售(营业)成本率比值(9分) 计算公式:评估期销售(营业)成本率= [评估期销售(营业)成本/评估期销售(营业)收入]×100% 基期销售(营业)成本率= [基期销售(营业)成本/基期销售(营业)收入]×100% 销售(营业)成本率比值=[评估期销售(营业)成本率/基期销售(营业)成本率]×100% 指标分析:分析评估期销售(营业)成本率比基期销售(营业)成本率的变动情况。评估期与基期的销售(营业)成本率应基本持平,如该指标小于预警值暂视为正常,如大于预警值,则可能存在以下原因:1、虚列成本;2、隐瞒收入;3、关联企业间的非正常交易;4、市场因素;5、资本性支出与收益性支出的划分;6、会计核算方法的调整;7、税法与会计的差异调整正确性;8、政策因素等等。

第八章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指标及运用

第八章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指标 及运用 第一节概述 一、什么是企业所得税 (一)概念:企业所得税是以企业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为征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税。 (二)税率:我国比例税率25% 绝大数国家采用超额累进税率,美国采用超额累进税率。 (三)纳税人:(我国境内企业与组织)1、居民企业与非居民企业 标准:登记注册地标准、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标准 2、居民企业:无限纳税义务 非居民企业:有限纳税义务

●所得来源的确定 销售货物所得 提供劳务所得 转让财产所得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 其他所得 ●应纳所得税的计算 直接法: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项目-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间接法: 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扣除项目的标准——共18项 1.工资、薪金支出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据实扣除 2.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1)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

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2)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3)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 3、社会保险费 (1)按照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五险一金”,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 (2)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准予扣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商业保险费准予扣除; (3)企业参加财产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扣除;企业为投资者或者

税收风险评估(纳税评估)通用指标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量变动异常 1、计算公式:指标值二一般纳税人专票使用量-一般纳税人专票上月使用量。 2、问题指向:增值税专用发票用量骤增,除正常业务变化外,可能有虚开现象。 3、预警: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超过上月30%(含)并超过上月10份以上 检查重点:检查纳税人的购销合同是否真实,检查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情况是否与签订的合同情况相符并实地检查存货等。主要检查存货类“原材料”、“产成品”以及货币资金“银行存款”、“现金”以及应收帐款、预收帐款等科目。对于临时增量购买专用发票的还应重点审查其合同履行情况。 二、期末存货大于实收资本差异幅度异常 1、计算公式:纳税人期末存货额大于实收资本的比例。 2、问题指向:纳税人期末存货额大于实收资本,生产经营不正常,可能存在库存商品不真实,销售货物后未结转收入等问题。 检查重点:检查纳税人的“应付账款”、“其它应付款”“预收帐款”以及短期借款、长期借款等科目期末贷方余额是否有大幅度的增加,对变化的

原因进行询问并要求纳税人提供相应的举证资料,说明其资金的合法来源;实地检查存货是否与帐面相符。 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负变动异常 1、计算公式:指标值二税负变动率; 税负变动率=(本期税负-上期税负)/上期税负*100%; 税负二应纳税额/应税销售收入*100%。 2、问题指向:纳税人自身税负变化过大,可能存在账外经营、已实现纳税义务而未结转收入、取得进项税额不符合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期间购进货物不取得可抵扣进项税额发票或虚开发票等问题。 3、预警值:±30% 检查重点:检查纳税人的销售业务,从原始凭证到记帐凭证、销售、应收帐款、货币资金、存货等将本期与其他各时期进行比较分析,对异常变动情况进一步查明原因,以核实是否存在漏记、隐瞒或虚记收入的行为。检查企业固定资产抵扣是否合理、有无将外购的存货用于职工福利、个人消费、对外投资、捐赠等情况 四、纳税人期末存货与当期累计收入差异幅度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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