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假期管理规定

员工假期管理规定
员工假期管理规定

员工假期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员工的组织性、纪律性,严明劳动纪律、提高工作效率,维护公司的正常工作秩序,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所有正式员工。

第三条各部门应严格执行本规定的各项条款,若发现本部门人员违反规定的,应及时通知人力资源部予以处理,对于隐瞒不报的,将追究部门管理责任。

第二章假期类别

第四条法定假。

员工可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如国家政策有调整,则遵循国家政策。

第五条病假。

1、因身体健康问题不能正常参加工作的员工,可请病假。病假1天以上,需提交三级甲等(市级)以上医疗部门的证明(需加盖医院公章),假期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2、员工休病假的时限,应以假条上的时间为准,遇节假日不顺延。

3、病假必须出示市级医院开具的医院证明,方可生效,否则按事假处理。

4、女员工怀孕保胎(含产检)请病假累计不超10天(含),超过10天按事假计。

第六条工伤假。

1、员工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应立即将受伤情况报告至部门分管副总及人力资源部门。

2、工伤认定、工伤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婚假。

1、员工结婚可享受3天婚假。

2、员工申请婚假时,必须提交结婚证复印件。如员工需要回外地办理结婚证而无法于休假前提供,则须于返岗后三个工作日内将证件复印件交人力资源部,否则按照事假处理。

第八条丧假。

1、直系亲属,含父母(包括岳父母、公婆)、配偶、子女丧亡可请丧假3天。

2、其余亲属,如祖(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等可请假1天。

3、视路途长远经批准可酌情给予1~3天路程假。

第九条产假。

1、符合法律及山东省计生政策的女性员工可享受产假158天,一般产前休假15天,产后休假143天。难产或剖宫产增加产假15天。

2、男性员工,其配偶生育,给予带薪护理假7日。

3、女员工流产假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哺乳假。

生育后上班的女员工,应到人力资源部报到,并在每天工作时间内,可享有一小时的哺乳假。多胞胎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增加哺乳时间30分钟。每天可分开两次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孩子满一周岁时哺乳假即告终止。

第十一条事假。

1、除以上几类假期外,工作人员需占用工作时间办理个人事宜请假的,按事假处理,

2、请事假原则上最长不得超过15日。

第十二条旷工。

员工应严格按制度履行请假手续,有下列情况的按旷工论处:

1、未办理请假手续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

2、请假要求未经公司同意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

3、准假期满未办理续假手续而未按时上班者;

4、请假理由带欺骗性质,与事实不符者。

第三章假期待遇

第十三条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每月请病假10天(含)以内的,每请假1天,扣发当日工资的50%;超过10天的,按照青岛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放工资。年度累计请病假超过30天(含)的,取消年终评优评先资格、各类奖金、福利以及下一年度加薪、职务晋升资格。

第十四条法定节假日、工伤假、婚假、丧假、男员工护理假及哺乳假的工资待遇

上述假期在规定的休假期内,待遇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但不发放假期间的各类补贴(包括话费、交通补贴等)。

第十五条产假的工资待遇

产假(包括流产假)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给生育津贴。

第十六条事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1、事假为无薪假期,即事假期间扣发全部日工资。

2、月累计事假超过7天(含),不发放当月绩效工资。

3、事假全年累计超过30日(含)的,取消年终评优评先资格、各类奖金、福利以及下一年度加薪、职务晋升资格。

第十七条旷工期间工资扣发

员工旷工,给予2倍扣发日工资处罚,连续旷工超5天,或当年累计旷工超过7天的,计为重大违纪情形,予以辞退。年度出现旷工情形,取消年终评优评先资格、各类奖金、福利以及下一年度加薪、职务晋升资格。

第四章审批手续

第十八条审批权限。

1、员工请假,需在BPM上填写请假单,报部门负责人审批;假期超过1天,由分管副总审批;假期超过3天,由总经理及董事长审批。

2、员工请假超过5天(含5天),请假前需本人到人力资源部提交BPM审批通过的流程及本人签字的书面请假条。人力资源部应审核其病假/事假假条、产假或看护假、丧假的证明材料,做好备案后,员工方可请假。特殊情况不能先履行请假手续者,须于当天用电话征得人力资源部同意,并在假后2个工作日内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照旷工计。

3、各部门应根据工作安排情况,合理审批员工的请假申请。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条公司人力行政管理中心负责本规定的实施、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执行生效。

人力行政管理中心

2016年5月16日

公司带薪年休假管理制度

带薪年休假管理规定 第一条目的:为规范公司对员工带薪年休假的管理,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公司正式录用的员工,且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第三条职能分工及申请、审批流程 1、公司人力资源部为年休假管理的责任部门。 2、员工申请、审批流程: 本人提出申请→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批→董事长审批→人力资源部审批备案; 第四条年休假工龄认定 根据员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即员工在本单位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的累计工作时间。累计工龄的员工需提供相应的书面材料,如人事档案证明、劳动合同、社会统筹缴纳清单等,否则不予累计。 第五条年休假计算方法 1、员工当年的年休假计算截止时间均以上一年底为准。员工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为15天。员工在当年退休或者劳动合同期满不续订劳动合同的,按其当年实际劳动时间计算年休假。 2、员工在当年退休或者劳动合同期满不续订劳动合同的,按其当年实际劳动时间计算年休假。 3、非本(不同用人)单位累计工龄12个月以上的新进员工:(当年度在本公司剩余日历天数÷365天)×员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4、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六条年休假待遇 1、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绩效工资按照出勤天数计发); 2、员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假的,公司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第七条年休假安排 1、公司可根据经营生产的具体情况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2、公司鼓励员工休年假。员工应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在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由本人申请提出休假。员工未经相应审批程序擅自休假,因而影响正常生产秩序的作旷工处理。 第八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累计请事假超过20天以上的; 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5、员工因个人原因离开公司的,当年未休的年休假公司不作补偿。 第九条其他 1、休假人员应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休假,在休假前应做好相关工作的移交。经理级(含)以上级别人员在休假期间应由其直接上级指定专人为临时负责人。 2、部门主管(含)以上级别的员工,在休假期间,不得随意关闭手机;其他员工,在休假前应将有效联络方式告之部门领导,以便公司能够及时取得联系。 3、年休假期间遇法定节假日,节假日不计算在年休假天数内。 4、员工可用年休假时间自愿申请抵消病假、事假天数,请假期间工资待遇可按照年休假待遇执行。 5、员工申请休假的需提前办理申请手续,在每次休完规定休假天数后,按时到人力资源部办理销假手续。 第十条本年休假制度只针对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附件:年休假申请单

(员工福利待遇)企业管理职工各类假期及其待遇的有关规定

(员工福利待遇)企业管理职工各类假期及其待遇的 有关规定

岩烟人劳[2001]74号 关于职工各类假期及其待遇的有关规定 各车间、科室: 为了加强劳动工资管理,进一步完善企业分配制度,更好地贯彻“按劳分配,效益优先,兼顾公平”的严则,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根据《劳动法》、《福建省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条例》、《福建省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规定》及《劳动法》配套法律法规等,同时结合我厂的实际情况,对我厂职工各类假期及其待遇作出如下规定: 一、旷工 1、旷工:未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而未参加生产劳动的,即认定为旷工。 2、职工每旷工1天扣月奖金50%,旷工2天(含)以上者,则扣除当月全部奖金。职工旷工期间,其岗位工资按法定工作日扣发,同时按规定扣发年终奖和效益奖。 3、根据《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职工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含),或一年内累积旷工时间超过30天(含)的,企业即给予除名(一个工作日为一天)。 二、事假 1、职工因事需请假的,本人应写书面报告,事假3天( 含)以内的,由部门领导审批;事假4天以上的,需到人劳科办理准假手续;4天至30天由人劳科长审批;30天以上经人劳科科长审核后,由分管人事的厂领导审批。如需办理续假的,应按规定重新办理续假手续。 2、职工因私事要求出境或出国的,必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并提交公安部门的有关证件材料,由安保科会同人劳科、监察科共同审查后,由安保科签署意见,经所在部门(车间)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人劳科长签署意见,再由厂长或分管人事的厂领导审批。假期按地方公安部门批准的时间计算。 3、职工每请事假1天,扣月奖金20%,依此累加,超过5天(含)者,不享受当月奖金。

公司员工假期管理办法及表格

公司员工假期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合理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充分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维护员工权利,保障员工身心健康,提高工作效率,根据省分公司假期管理有关办法,结合中国联通渭南市分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渭南市分公司的在岗合同制员工及劳务派遣员工。 第二章请休假管理 第三条员工因故不能上班,需按公司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员工请假应事前书面申请,填写《中国联通渭南市分公司请假单》,并经主管领导审批。未办理请假手续,或未经批准,擅自不到岗或擅自离岗的视为旷工。 第四条员工假期期满,应及时办理销假,返回工作岗位。因客观情况确需续假时,应事前书面申请,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延续假期。未办理续假手续,或续假未经批准,逾期不到岗的视为旷工。 页脚内容1

第五条因特殊情况无法事前书面办理请假或续假手续的,本人应及时向主管领导说明原因,并及时补办请假或续假手续,或委托他人代办。 第六条员工请假应有相应证明,对员工请假相关证明资料及审批材料,至少保存1年备查。 第七条公司各部门考勤员负责各类假条等资料的收集、统计及汇总工作,每月5日前将《中国联通渭南市分公司请假单》和《考勤汇总表》交人力资源部。各县分由综合人事岗负责各类假条的收集、统计及保存工作。 第八条请假审批权限: (一)县分公司总经理请假,由人力资源部及市分公司总经理审批。 (二)县分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请假3天及以内的,由县分公司总经理审批。超过3天的,由人力资源部及市分公司总经理审批。 (三)市分公司部门经理请假,由人力资源部、市分公司分管领导及市分公司总经理审批。 页脚内容2

员工休假管理规定

员工休假管理规定 (D版) 发布日期:2014年12月11日实施日期:2014年12月11日 1 目的 规范职工休假管理,合理安排职工休息、休假。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南宁公司、北海公司在册职工。 3 职责 管理部 3.1.1负责员工休假管理规定的制订。 3.1.2按审批权限审核审批员工假期。 3.1.3假期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考核及假期工资待遇的发放。 各单位 按权限审核审核职工的休假申请,并按规定将缺勤人员情况及请假的原始凭证报管理部。

公司领导 按审批权限审批员工假期。 4 管理规定 法定节假日 4.1.1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及自治区有关规定,法定节假日按规定放假。 4.1.1.1 新年,全体公民放假1天(1月1日); 4.1.1.2 春节,全体公民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4.1.1.3 清明节,全体公民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4.1.1.4 劳动节,全体公民放假1天(5月1日); 4.1.1.5 端午节,全体公民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4.1.1.6 中秋节,全体公民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4.1.1.7 国庆节,全体公民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4.1.1.8 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 4.1.1.9 壮族三月三,广西全体公民放假2天(农历三月初三、初四)。 4.1.2以上法定节假日的休假由公司根据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统一安排。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国家和自治区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探亲假 4.2.1已婚职工探望配偶,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若其配偶与职工团聚居住30天以上的,不享受当年的探亲假。 4.2.2配偶为现役军人的探亲假按以下办法执行: 4.2.2.1 现役军人,如果已经利用年休假假期探亲的,职工不再享受探亲假;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到部队探亲时,经所在单位审核、公司批准,可给予探亲假。 4.2.2.2 现役军人一方因工作需要当年不能利用年休假假期与配偶团聚的,职工可以享受探亲假。 4.2.3未婚职工或离异单身职工探望父母,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4.2.4已婚职工探望父母(包括养父、养母、不含岳父母、公婆),每四年给假20天,可分两次休假(四年内任何一年均可享受),但往返路费只给报销一次。 4.2.5 从玉柴其他单位调入公司的职工自调入之日起满一年后方可请探亲假。 4.2.6 符合上述条件享受探亲假的职工,其探亲路程单程必须在250公里以上(以南宁、北海、玉林为中心),而且不能够利用双休日同家人团聚的。 4.2.7归侨、侨眷探亲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员工假期及考勤管理办法

员工假期及考勤管理办法 第一章 目的 加强公司规范化管理,建立正常的工作秩序: 第二章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在职所有员工 第三章请休假类型及相关内容 假期明细:法定假日、病假、事假、婚假、产假、丧假、公休假、年休假等。 (一)法定假期 根据目前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期共二十四天,如下: 元旦 天 春节 天 清明 天 国际劳动节 天 端午节 天 中秋节 天 国庆节 天 公司根据法律的变更做出相应的改动,员工请假须按相关审批流程提前报批。 (二)病假 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公司工作年限及社区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给予医疗期,医疗期内,全年累计休病假不超过 个工作日。(请两天以上病假须提供本人病历‘病假单机费用收据等)。 员工转正后且年假已休完,每年可享受 天带薪病假(填写申请单时需注明为带薪

病假):员工在当年度年假休完后,才可休带薪病假。 (三)事假 指因私人原因,必须亲自处理处理而无法正常上班,经公司批准同意的请假: 事假每月不得超过 天,全年累计不得超过 天,超过视为旷工:特殊情况酌情处理:在事假超过 天的扣一个月工资及全勤奖。 天内的扣除全勤奖。 试用期间内事假不得超过 天。 员工单次请假时间在 小时(含)内,每月不超过 次(含)不扣工资:全月累计非一次性请假时间在 (不含) (含)小时的按照半天计算,超过 小时不足 小时的按照一天计算。 (四)婚假 员工转正后,法定结婚年龄(女 周岁,男 周岁)结婚的,可享受 天婚假: 符合晚婚年龄(女 周岁,男 周岁)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 天: 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 天,不能享受晚婚假。 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再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员工须持在本公司工作期间所领取的结婚照原件(申请时需作为附件)向公司申请婚假,领取结婚证后 个月内有效: 婚假为一次性假期,包括双休日、法定节假日,不可分开休假。

员工假期管理规定

《员工假期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福利制度,规范各类假期管理与操作流程,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特对本公司员工的婚假、丧假、年休假、工伤假、病假、产假及计划生育假、事假等特殊假期等做出了规定与要求。 1.0适用范围: 1.1与公司签订了正式劳动合同的正职员工; 1.2特聘人员原则上按本办法执行,特殊情况另行处理。 2.0假期分类 根据假期类别分为法定假期、年休假、婚假、丧假、产假、病假、工伤假、事假。 3.0休假 3.1法定假期 1、除公休假日(每周六、周日外)所有员工每年均享有国家规定的十一天法定有薪假期,即:元旦1天(1月1日); 春节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清明节1天(农历清明当日); 劳动节1天(5月1日); 端午节1天(农历端午当日); 中秋节1天(农历中秋当日); 国庆节3天(10月1日、2日、3日); 上述节日中,如遇农历闰月,以第一个月为休假日,具体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节假日放假日的通知精神为准。 2、女员工在妇女节(3月8日)放假半天,如遇休息日则不另补假); 3、有未满12岁子女的员工在儿童节(6月1日)放假半天,如遇休息日则不另补假; 3.2年休假--2007《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3.2.1 员工在公司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应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3.2.2员工累计工作时间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假日和公休假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3.2.3员工休年休假,由公司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员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3.2.4员工年休假应在同一年度内(不得跨年度)集中安排或根据工作情况分时分段灵活安排。若因生产、工作确有必要要跨年度休假的,可以跨一个年度安排,但不得连续跨二个及以上年度安排。 3.2.4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员工休年休假的,经员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员工休年休假。但对于应休而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公司则按照该员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3.2.5 如有下述情形之一,员工当年不享受年休假;如员工当年享受年休假后又出现下述情形

公司假期管理制度

假期管理规定(初稿) 第一条总则 明确各类假期的种类、定义、请假程序及待遇,保障员工相关福利待遇,维护正常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参考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相关政策法规。 第四条假期类别 本公司假期分为法定节假日、婚假、丧假、产假、陪产假、工伤假、事假、病假、年休假。法定节假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全体员工每年享有以下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具体放假时间由公司根据国家规定于放假前发布: 其他针对部分员工的节日及纪念日,由公司根据政府要求及公司实际安排确认是否放假后另行通知。 婚假 婚假是指员工本人结婚时所享有的假期。婚假包括三部门内容:基本婚假、晚婚假 基本婚假:公司给予3天的婚假,员工请假时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或在休假结束后3天之内补交。 晚婚奖励假:男方年满25周岁,女方年满23周岁初婚的,在基本婚假的基础上再延长婚假7天。 婚假需在领取结婚证之日12个月内一次使用。 -申请流程 提前1周填写《假期、调休审批表》,并附结婚证书复印件。

丧假 丧假是指员工在其直系亲属(父母、配偶的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依法享有的假期 丧假:公司给予3天的丧假。 丧假需一次使用。 -申请流程 填写《假期、调休审批表》,并附相关亲属死亡证明复印件。 产假 女员工生育享受产假,需分情形区别对待(按自然日来计算): 1.单胎顺产者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 2.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3.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流产假:女员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可享受15天的假期;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者,可享受42天产假。 -申请流程 女性员工一旦获知怀孕后,应立即将怀孕及预计分娩期等信息告知直接主管,以便主管及经理做好工作安排。 填写《假期、调休审批表》并提供怀孕、生育(包括难产、多胞胎、晚育)证明 陪产假 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条件的男员工可在配偶生育的2周内享受3个连续工作日的陪产假。 -申请流程 填写《假期、调休审批表》,并附子女出生证明复印件。 工伤假 员工应当遵守安全工作的相关规定,预防事故发生。一旦发生事故,应及时采取救治措施。员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为停工留薪期,停工留薪期最长为12个月。请工伤假,本人不便的可由部门主管代为申请,伤愈即回工作岗位,如期满未愈仍需继续休养者,应持医院证明办理续假手续,不办理请假手续而自行延假者,按旷工处理。伤势无需住院的,可请零星工伤假就医复诊,康复期间,部门主管可根据其伤势情况安排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员工不得以此为由申请长假。

员工休假管理办法规定

员工休假管理办法规定

员工休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休假管理,维护正常的工作、休假秩序,保障员工的休假权益,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参照雅砻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除董事会聘用人员以外的全体员工。 第二章休假类别 第三条公司员工的休假类别:法定节假日、公休假、年休假、病假、事假、婚假、丧假、产假、探亲路程假、学习假、工伤假以及其他符合规定的假期。 第四条法定节假日。 法定节假日(元旦节、春节、清明节、五一国际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按国家规定执行。法定节假日的具体休假安排以公司发出的通知为准。 第五条公休假。 公休假是指员工在一周内按国家规定的工作日工作后的假日,公休假为每周星期六和星期日两天。如无特殊规定、调整和工作安排,公休假实行自然休假。员工确因工作需要在公休假加班的,经公司批准后,根据工作安排予以换休。

第六条年休假。 (一)员工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后,每年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二)员工累计工作已满一年不满十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二十年的,年休假15天。属于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国务院令2007第514号)第四条规定情形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三)员工累计工作年限须提供有效的书面证明,不能提供相应证明的,员工累计工作年限按公司工龄计算。 (四)公司鼓励员工休年休假,年休假在一个年度内可按照应休天数一次性集中安排或分次安排。在休假年度内员工未书面提出年休申请的,视为放弃年休假。 (五)员工申请年休假最低期限为半天。 第七条病假。 员工本人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离开工作岗位1天及以上的,原则上要求持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效病假证明书(或病情证明材料)申请办理病假。 病假天数包含法定节假日和公休假,病假期限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根据本人累计工作年限和在公司工作年限计算:(一)本人累计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公司工作年限不满五年的为3个月,满五年的为6个月。 (二)本人累计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公司工作年限不满五年

公司员工假期管理办法

附件1 公司员工假期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大港油田公司(以下简称“油田公司”)员工假期管理,统一请销假制度,保障油田公司生产正常运行和员工工作休息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地方及中油集团公司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遵循的原则 (一)坚持依法规范、严格制度的原则。 (二)坚持以人为本、实事求是的原则。 (三)坚持能级管理、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规范了员工各类假期管理、请销假管理等内容。 第四条管理职责划分 (一)劳动工资处是油田公司员工假期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员工假期管理相关办法的制修订并监督实施。 (二)各单位劳资部门负责依据油田公司假期管理相关办法,制订本单位具体实施细则及规定;负责本单位员工请销假的具体实施及员工考勤的日常管理。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油田公司合同化员工和市场化用工。

第二章假期管理 第六条根据国家、地方及中油集团公司和油田公司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油田公司员工享受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带薪年休假、婚丧假、探亲假、事假、生育假、伤病假等。 第七条员工享有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第八条带薪年休假。连续工作满1年及以上、现在岗工作的油田公司员工,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年休假天数根据员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 (一)新调入油田公司员工且连续工作满1年及以上,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油田公司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具体计算为:(当年度在油田公司剩余日历天数÷365天)×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二)年休假假期,指国家规定的员工应享受的休假时间,不包括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及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 1、累计工作时间满1年不满10年的,每年休假5天。 2、累计工作时间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年休假10天。 3、累计工作时间20年及以上的,每年休假15天。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依法享受寒暑假或当年组织上已安排疗(休)养,其休

员工休假管理办法

员工休假管理办法 《员工休假管理办法》由综合管理部起草,经公司各部门会签完毕,总经理签发,现予以发布实施,望各部门认真学习,严格贯彻执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员工休假管理,维护员工休息休假权利,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阜新冀东祥合混凝土有限公司及细河分公司。 第二章假期分类 第三条员工假期类别主要分为十项,分别为法定假、年休假、事假、病假、工伤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不定时工作人员淡季串休假。 法定节假日: (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四)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五)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第四条以上节假日为员工法定休假日,按公司规定执行。公司因工作需要安排员工加班时,延长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在法定休假日工作时,按本人日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加班工资,日工资标准为岗位工资(基本工资)/21.75; 二、公司因工作需要安排员工加班时,延长的工作时间由公司安排补休或串休,不支付加班费; 三、公司中层及以上实行年薪制人员不执行本条加班待遇。 第五条年休假 一、因公司生产经营特点,公司统一安排员工在生产淡季——冬季集中休假,公司不再安排员工休年休假。 二、员工在休假期间,实行放假工资。 第六条事假 一、员工因个人事务需要请假时,应于事前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在获得批准后进行休假。员工因突发事情,不能履行书面请假手续时,需在休假当日以其它联系方式与直接上级说明情况,并于上班当日补办相关手续。 二、员工请事假不得连续超过一个月或年度内请事假累计不

公司假期管理制度

公司假期管理制度 第一条总则 为适应企业发展需要,规范公司员工休息休假管理,保障员工相关福利待遇,维护正常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参考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相关政策法规。 第四条假期类别 本公司假期分为法定节假日、婚假、丧假、产假、陪产假、工伤假、事假、病假、年休假。 法定节假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全体员工每年享有以下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 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婚假 婚假是指员工本人结婚时所享有的假期。婚假包括三部门内容:基本婚假、晚婚假、路程假(以工作日来计算)。 基本婚假:公司给予3天的婚假,员工请假时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或在休假结束后3天之内补交。

路程假:若员工结婚时不在公司所在地的省份,需回老家或在配偶所在地(外省)结婚的,公司根据路程远近给予1-2天的路程假。 丧假 丧假是指员工在其直系亲属(父母、配偶的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依法享有的假期。丧假包括两部分内容:丧假和路程假(以工作日来计算)。 丧假:公司给予3天的丧假。 路程假:员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员工本人到外地料理丧事的,公司根据路程远近给予1-2天的路程假。 产假 女员工生育享受产假,需分情形区别对待(按自然日来计算): 1.单胎顺产者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 2.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3.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流产假:女员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可享受15天的假期;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者,可享受42天产假。 陪产假 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条件的男员工享受5-7天的陪产假(以工作日来计算)。 工伤假 员工应当遵守安全工作的相关规定,预防事故发生。一旦发生事故,应及时采取救治措施。员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为停工留薪期,停工留薪期最长为12个月。请工伤假,本人不便的可由部门主管代为申请,伤愈即回工作岗位,如期满未愈仍需继续休养者,应持医院证明办理续假手续,不办理请假手续而自行延假者,按旷工处理。伤势无需住院的,可请零星工伤假就医复诊,康复期间,部门主管可根据其伤势情况安排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员工不得以此为由申请长假。 事假 员工确因个人事宜必须在工作日内处理可请事假,按审批权限报批。

某公司假期管理规定

广东***有限公司假期管理规定 根据国务院、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有关法令,参照省市有关规定,制定本假期管理规定。 一、公司员工在休假前,必须填写《**员工假期申请表》向上级管理人员申请,待该申请表按公司规定程序经过审批同意后,方可休假。未经审批同意而擅自离岗休息,公司按旷工处理。 二、有薪假期 (一)年休假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制定**年休假管理规定。 1、年休假条件和休假时间 (1)年休假条件 员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2)年休假天数 年休假天数根据员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 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不包含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 ①退休、离岗退养的员工,当年度年休假时间按以下公式计算: 实际休假时间=应休假时间÷12×在公司实际工作月数。 ②新入职公司且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当年度年休假时间按以下公式计算(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实际休假时间=(当年度在公司剩余日历天数÷365天)×员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2、馆龄的计算 馆龄以员工在本公司工作的时间计算。 有以下情况者,另外计算馆龄: (1)经组织批准调动到本公司工作者,其调动前的工龄,均应连续计算。 (2)分配到本公司工作的转业退伍军人,其军龄计入本公司工龄。 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一年内怀孕假累计超过四十五天者,当年不再享受年休假待遇;如在已休假后出现以上情况,则不再享受下一年度年休假。 4、公司与员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员工休

公司员工考勤休假管理办法

公司员工考勤休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加强和规范员工出勤和休假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办公室负责建立、健全考勤休假管理制度,负责员工考勤休假的日常监督、检查及管理工作,并将考勤与绩效考核挂钩。办公室不定期对各部门员工出勤情况的真实性进行稽查,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做好本部门人员出勤休假的日常管理工作,凡出现瞒报、漏报的,经公司研究对当事人和部门负责人给予适当处罚。 第二章出勤管理 第四条员工工作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00分至18时00分;周六、周日为公休日。 因其他因素影响需调整工作时间时,按公司另行通知执行。 第五条除实施标准工时制外,还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制。 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总工、司机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第六条员工每日上班、下班应在门卫处亲自打卡签到,签到记录作为考勤依据。 第七条员工出勤情况统计实行日清月结,各部门考勤要如实进行统计,并于每月30日前上报《员工考勤统计表》到办公室。《员工考勤统计表》需经部门考勤负责人和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办公室考勤负责人于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前做好所有员工考勤汇总,并报公司总经理签字审批,作为当月工资制作的参考依据。 第八条员工在上班时间开始至30分钟内到岗者,按迟到处理;员工超出规定上班时间30分钟(含)后到岗的,需在到岗后办理请假审批手续,按事假半天处理;到岗后未按规定办理请假审批手续的,以旷工半天处理。 第九条员工在规定下班时间提前30分钟之内离岗的,按早退处理;员工需在超过规定下班时间30分钟(含)以上离岗的,应在离岗前办理请假审批手续,以事假半天计;员工因突发原因未能在离岗前办理手续的,应于次日到岗后做出说明并办理相关手续;员工出现超过规定下班时间30分钟(含)以上离岗未按规定办理请假审批手续的,以旷工半天计。 第十条员工因工作特殊情形漏签或因公外出未及时打卡签到,应在上班后一个工作日内向办公室说明情况,否则按迟到或早退处理。 第十一条员工工作时间内因公需外出的,应提前向部门负责人说明,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在办公室办理外出登记手

员工假期管理规定

1.0目的 为规范公司假期管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2.0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3.0假期的种类 3.1员工假期的种类分为全薪假、基本薪假和无薪假。 3.2全薪假:请该类假期间,工资待遇按正常出勤计发,不影响绩效工资/奖金的发放。 3.3基本薪假:请该类假期间,工资按员工的基本工资的百分比发放,同 时绩效工资/奖金也将受到相应影响。 3.4无薪假:请该类假期间,扣发当日全部工资,同时绩效工资/奖金也将受到相应影响。 4.0全薪假 4.1 法定节假日 4.1.1公司按国家规定,执行法定节假日放假安排。 4.1.2法定节假日放假安排如下: (1)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2)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3)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4)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5)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6)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7)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4.2 年休假 4.2.1年休假条件及要求 4.2.1.1自2016年1月1日起入职人员不再核算以往公司工作年限,仅以邦 固公司工作时长作为核算年休假依据,往年已核算的保留原核算结果。

4.2.1.2 公司员工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12个月(1年)以上,可享受年 假;当年度内的年休假天数,按照该员工满一年后在公司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例如:A是2014-7-1入职,于2015-6-30连续工作满12个月,A可以享受2015年年度内年休年假计算公式: 2015年剩余日历天数A可休年假天数= × 应享受标准年休假天数=184/365*5=2天。 全年天数(365天) 4.2.1.3针对离职人员,离职前所应休假天数为,自有年休假开始至离职 月份所占本年度有年假月份比例来计算。每月15号前入职或15号后离职的,当月做整月计算,其他情况不做整月计算,经折算后年假不足1整天的不享受年休假或取整数。 例如:经核算B自2015-2-1起本年度有4天年假,2015-10-28离职,B离职前可以享受年假计算公式: 自有年休假开始至离职月份数 B离职前年假天数=×本年度可享受总年休假天数= 本年度可享受年休假月份数 9/11*4=3天。 4.2.1.4若出现超实际比例休假的,根据实际多休天数从工资中扣除相应工资,年假有剩余的,根据剩余天数核算工资。 4.2.2年休假天数标准: 说明可休天数 1年≤累计工作时间<5年5天 5年≤累计工作时间<10年8天 10年≤累计工作时间<25年12天 15年≤累计工作时间15天

员工日常考勤及假期管理办法第一条

员工日常考勤及假期管理办法第一条 1、员工日常考勤及假期管理办法 第一条:目的及适用范围、目的:为规范员工考勤管理,统一企业形象,提高员工士气,增强公司管理效能,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合公司所有在职员工。 第二条:日常考勤管理规定 一、作息时间及打卡相关规定如下: (1)夏季作息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冬季作息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 2、打卡相关规定:(1)上下班必须打卡,早上打卡时间超过9:10视为迟到,晚上无故早于5:45打卡视为早退。(2)公司员工一个月内超过3次迟到或早退后,再犯者根据超出时间予以相应处罚:一小时内罚款10元,一至二小时(含一小时)罚款20元,超过两个小时(含两小时),按旷工处理。,3,不允许漏打卡~若因工作原因造成未打卡的~需在次日请部门负责人 及主管总监签卡,若无故漏打卡的~按旷工处理。二、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周六根据情况安排上班三、弹性工作制1、平日,周一至周五,员工因实际工作必须延长工作时间的~公司采用弹性工作制~即员工当日晚于正常下班时间者可以于次日上午迟于规定的上班时间到岗,2、对于申请弹性工作的员工必须补签《考勤单》~程序如下:,1,当天下班前时填写好《考勤单》~考勤单中需注明次日到岗时间~放回行政部指定地点,,2)次日按约定的到岗时间上班时由本人交由部门负责人或主管总监签字后,交行政部备案,3,原则上以考勤系统记录、《考勤单》上约定的到岗时间及主管总监的签字为行政部的考勤依据~在约定的时间内未到岗或事先未填写《考勤单》或没有主管总监的签字者均按迟到或旷工论处~若因情况特殊无法事先填写《考勤单》的Communist Party Member Zhuang Shaozhen (Nanxun people)

公司假期管理规定.doc

公司假期管理规定1 假期管理规定 一、目的: 公司为员工提供各种形式的假期,以便员工能合理安排休闲娱乐、处理私事、治疗疾病、照顾家庭等事务,为让员工请假及休假有所依循,特订立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正式员工。 三、休假及请假类别 法定假日、周休假、婚假、产假、丧假、病假、工伤假、探亲假、无薪事假。 四、休假及请假类别 1. 法定假日 1.1 根据目前国家公布的法定节假日为下列十一天: i)元旦:1天(1月1日) ii)春节:3天 iii)清明节:1天 iv)劳动节:1天(5月1日)

v)端午节:1天 vi)中秋节:1天 vii)国庆节:3天(10月1、2、3日) 法定假日内,无特殊情况不得休假,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发给相应的加班 费。 1.2 国际妇女节(3月8日)--仅适用于女员工 女员工可在国际妇女节享受半天额外的有薪假期(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休 假者不另外安排补休,特殊情况除外),但是,如果该节日恰逢休息日, 则不提供替换假日。 2.周休假 2.1上行政班的员工每周可休息一天,柜组长正常休假日为星期二,行管人员 正常休假日为每周六或周日,如需在周内调整由部门批准,报企管股备 案,但不得带入下周连休,否则按旷工处理。 3. 婚假 3.1 员工加入公司后上班满一年(不含试用期,下同)领取结婚证的员工可 享受公司提供的带薪婚假。

3.2 员工如达到国家法定结婚年龄,即,男22周岁,女20周岁,可享受婚 假七天;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的员工,享受晚婚假二十三天 (包括例休和法定假)。男女双方终身只享受一次晚婚假。员工结婚时 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视路途远近,另给予路程假,但车船费用自理。 3.3 申请婚假时,须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并应于领取结婚证之日起半年内 使用。如果超过此期限或期间已请产假,则视同放弃婚假,不再补假。 3.4 婚假原则上应一次性休完;因工作需要不能一次性休完的,最多不能超过 二次。婚假的请假最小单位是1天。 3.5 再婚者可申请7个日历天的假期但不享受晚婚假。 4. 产假及相关假期 4.1 女员工凡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可申请产假及相关假期。 (1)4.2 产假:产假假期一个月,符合晚婚要求且办理独生子女光荣证者,假期延长到135天,难产者凭医院证明,再补假半个月。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未达公司规定上班期限一年的,无证生育的、未达到规定婚龄生育的,按事假处理。 (2)4.3 小产假:女员工怀孕三个月以内流产的小产假,经核实,假期为十天,怀孕三个月以上流产的,产假为20天。每位女员工每年享受一次流产

分公司员工假期及考勤管理办法.doc

分公司员工假期及考勤管理办法1 分公司员工假期及考勤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分公司员工假期及考勤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分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考勤规定。分公司实行与市公司一致的工作时间并实行考勤制度。上午8:00-12:00,下午2:00-5:10(夏季2:00—5:30)。 1、考勤项目包括:(1)出勤情况;(2)迟到、早退情况;(3)因病、因事请假情况等。 2、设出勤奖。出勤奖每月根据员工实际出勤天数按每天10元计发,出勤天数半天起算。 3、分公司员工考勤工作暂由市公司综合办及财务部负责,按月做好统计汇总,作为计发工资和奖金的依据。考勤方式为不定期、不定时、电话或实施考勤。 4、因工作需要,经公司领导安排节假日加班(员工加班通知单附后)半天以上的(含半天),可以补休或计发3倍出勤奖。 第三条请假规定 1、需请假的员工一律填写公司统一印发的请假单(附后),事先办理请假手续,请假三天以内的,电话告知市公司综合办登记,事后补齐请假手续;请假三天以上,必须经市公司领导批准,请假单交送综合办登记备案。 2、因个人急事请假或在工作时间中途外出,本部(室)同志及时打招呼;

超过半天(含半天)则按缺勤事假或调休处理。来不及事先请假的,一般应在半天之内电话请假或转告,但事后必须说明情况并补办请假手续。 3、员工因公外出开会、办事应事先与本部(室)同志及时打招呼,便于工作需要时及时取得联系。 4、员工因病请假,应持医疗单位填发的病假证明书办理请假手续(急重病应电话请假或转告,事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第四条员工享受各类假期及因病、因事请假期间的工资待遇等规定。 1、员工享受婚假、丧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奖金福利等待遇。 2、员工享受探亲假,在规定假期内,月工资按照本人的标准工资发给,年终奖按本人应得标准扣除享受假期天数发给。探亲往返路费自理。 3、员工请假事由须明确,实际请假三天以上按实际天数扣除日标准工资,并与年终奖挂钩。 4、员工因工负伤、残废或非因工负伤、患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和《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执行。 5、产假、哺乳假按国家和省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6、员工经组织批准参加各类学习(进修)、考试期间工 资照发,不影响奖金和福利。未经组织批准的比照事假办理。 7、未经批准擅自休假或不按规定上下班的,视为旷工,有此情形,扣除当月出勤奖,旷工年累计达三次或连续旷工两日的视为自动离职或辞职。

员工假期管理规定

员工假期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员工的组织性、纪律性,严明劳动纪律、提高工作效率,维护公司的正常工作秩序,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所有正式员工。 第三条各部门应严格执行本规定的各项条款,若发现本部门人员违反规定的,应及时通知人力资源部予以处理,对于隐瞒不报的,将追究部门管理责任。 第二章假期类别 第四条法定假。 员工可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如国家政策有调整,则遵循国家政策。 第五条病假。 1、因身体健康问题不能正常参加工作的员工,可请病假。病假1天以上,需提交三级甲等(市级)以上医疗部门的证明(需加盖医院公章),假期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2、员工休病假的时限,应以假条上的时间为准,遇节假日不顺延。 3、病假必须出示市级医院开具的医院证明,方可生效,否则按事假处理。 4、女员工怀孕保胎(含产检)请病假累计不超10天(含),超过10天按事假计。 第六条工伤假。 1、员工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应立即将受伤情况报告至部门分管副总及人力资源部门。 2、工伤认定、工伤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婚假。 1、员工结婚可享受3天婚假。 2、员工申请婚假时,必须提交结婚证复印件。如员工需要回外地办理结婚证而无法于休假前提供,则须于返岗后三个工作日内将证件复印件交人力资源部,否则按照事假处理。 第八条丧假。 1、直系亲属,含父母(包括岳父母、公婆)、配偶、子女丧亡可请丧假3天。 2、其余亲属,如祖(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等可请假1天。 3、视路途长远经批准可酌情给予1~3天路程假。 第九条产假。 1、符合法律及山东省计生政策的女性员工可享受产假158天,一般产前休假15天,产后休假143天。难产或剖宫产增加产假15天。 2、男性员工,其配偶生育,给予带薪护理假7日。 3、女员工流产假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哺乳假。 生育后上班的女员工,应到人力资源部报到,并在每天工作时间内,可享有一小时的哺乳假。多胞胎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增加哺乳时间30分钟。每天可分开两次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孩子满一周岁时哺乳假即告终止。 第十一条事假。 1、除以上几类假期外,工作人员需占用工作时间办理个人事宜请假的,按事假处理, 2、请事假原则上最长不得超过15日。 第十二条旷工。 员工应严格按制度履行请假手续,有下列情况的按旷工论处: 1、未办理请假手续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 2、请假要求未经公司同意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

某集团公司员工休假管理办法

员工休假管理试行办法 编制: 审核: 审批: 2009年5月1日发布 2009年5月1日起实施 目录 第一章休假种类C2 第二章法定节假日C2 第三章年假C3 第四章病假C4 第五章婚假C5 第六章丧假C6 第七章产假C7 第八章事假C8 附件《请(休)假单》C9 员工休假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了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保障员工福利,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xxx有限公司全体员工休假活动的管理。 3 名词术语解释 员工—是指在公司登记注册的全日制工作人员,即在编正式员工。 部门负责人—是指店长、经理、总监。 服务年限—是指在新星源工作的时间,从试用期开始计算,满12个月为1年。 公司—是指对xxxx有限公司的统称。 4 文件执行者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执行本办法。 人力资源部—负责维护与完善,并监督执行本办法。 总监/总经理—负责本办法实施过程的假期审批。 5 正文 休假种类 公司为员工提供七种休假。具体种类如下表: 法定节假日 (1)公司全体员工均可享受法定节假日。 (2)因行业特殊情况,如员工因工作需要,法定节假日需加班者,加班后统一安排补休,人力资源部提前7天公布法定节假日正常上班的调休办法; (3)员工每年享受法定节假日的种类、时间及工资发放比例见下表:

3国际劳动节1天100%05月1日 4国庆节3天100%010月1-3日 5端午节1天100%0农历端午当 日 6清明节1天100%0农历清明当 日 7中秋节1天100%0农历中秋当 日 年假 (1)年休假—是指以年度为单位,公司为员工提供额定天数带薪休假的福利待遇。(2)休假资格 凡在公司工作或服务满一年(12个月)以上的全日制员工,都可以享受全额带薪年假,全额带薪是指基本工资发放100%,绩效工资为0。 员工在公司工作或服务的年限最早从2004年1月1日起开始计算。 (3)年休假天数。公司员工每年可以享受的年休假天数,依据其在公司服务年限而定。具体规定见下表: 序号员工在公司连续服务年限年假天数备注 1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5天不包括星期日及其他法定节假日,下同 2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10天 3已满20年的15天 (4)年休假不得累积,不得转入下一年度。除非具有特殊理由,由主管领导书面批准,可在下年第一季度补假。第一季度过后,上年全部未用年假作废。每位员工及其部门负责人有责任作出休假计划。 (5)年休假应一次性享用,若确因工作需要无法一次性休完需多次休假者,必须得到主管领导审批,且每次申请时间不得少于1天。 (6)年休假天数按工作日计算。年休假不得以现金形式发放。 (7)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不享受当年年休假: 一年内病(伤)假与事假之和大于30天者; 一年内休产假或者其他有薪假期30天以上者; 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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