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及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培育扶持计划

民营及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培育扶持计划
民营及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培育扶持计划

附件2-11

市经贸信息委2019年民营及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培育扶持计划申请指南

一、支持领域

进一步促进民营及中小企业规范发展,提升发展质量和综合竞争力,增强民营及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鼓励和扶持民营及中小企业做大做强。重点支持民营及中小企业改制上市、融资担保、市场开拓、信息化建设、管理咨询和创新发展等,主要包括以下8类资助项目:

(一)改制上市培育资助项目

支持民营及中小企业改制上市,并对其股份制改造、上市辅导等费用给予补贴;

(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新三板”)挂牌资助项目

支持民营及中小企业在“新三板”挂牌上市交易,对成功挂牌和进入“新三板”创新层的给予奖励;

(三)重组外地上市公司资助项目

支持民营及中小企业按照市场运作原则重组外地上市公司,对将外地上市公司注册地迁入深圳行政区域的给予奖励;

(四)小型微型企业银行贷款担保费资助项目

支持小型微型企业通过融资性担保机构获得银行贷款,对其担保费给予补贴;

(五)企业国内市场开拓资助项目

支持民营及中小企业自行参加的各类经贸科技类展会,开拓国内市场,对其展位费给予补贴;

(六)企业信息化建设资助项目

支持制造业类民营及中小企业组织实施信息化建设项目,包括企业资源计划(ERP)、产品生命周期管理(PLM)、产品数据管理(PDM)、制造企业生产过程执行管理(MES)、客户关系管理(CRM)、供应链管理(SCM)、办公自动化(OA)和人力资源(HR)等,提升信息化应用水平,对其建设项目实际发生的费用给予补贴;

(七)小型微型企业培育资助项目

支持符合我市产业方向的小型微型企业走“专精特新”道路,构建核心竞争力,对其在专精特新方面的投入费用给予补贴;

(八)企业管理咨询资助项目

支持民营及中小企业实施专业化管理咨询项目,特别是对企业发展壮大起关键性作用、以“打基础、管长远”为目标的企业制度化、变革性建设为重点的管理咨询项目,主要包括:①企业发展战略类;②技术创新体系与机制建设类;③

市场营销体系建设类;④组织与人力资源管理类;⑤企业生产经营与管理流程再造类。以上项目仅表现为某一技术、产品或品牌的宣传与广告策划;单一项目商业计划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单纯人才素质测评和相关产品或体系的国际标准认证,不符合资助范围。该补贴重点向小微型企业倾斜,对项目实际发生费用给予补贴。

二、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四号)(20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2017年9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修订);

2.《深圳经济特区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条例》(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十三号)(2010年7月26日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

3.《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2006〕149号);

4.《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深圳市关于支持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2013〕56号);

5.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的通知(深经贸信息规〔2017〕8号)。

三、支持数量及资助方式

(一)支持数量:有数量限制,受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年度总额限制。

1.改制上市培育资助项目。一是对拟在境内上市的民营及中小企业,已完成股份制改造的给予最高50万元的补贴,已完成上市辅导的给予最高100万元的补贴;二是对已在境外成功上市的民营及中小企业:给予最高80万元的补贴。

2.“新三板”挂牌资助项目。对已在“新三板”成功挂牌的民营及中小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对进入“新三板”创新层的再给予最高30万元的奖励。

3.重组外地上市公司资助项目。对按照市场运作原则重组外地上市公司,并将外地上市公司注册地迁入深圳行政区域的民营及中小企业,给予最高500万元的奖励。重组方式包括上市公司收购、借壳上市以及换股吸收合并等。外地上市公司,仅限于在国内沪深两市上市的企业,不包括境外上市企业和新三板挂牌企业。

4.小型微型企业银行贷款担保费资助项目。对小型微型企业当年发生的单笔担保额小于500万元(含)的银行贷款给予实际发生的担保费最高100%的补贴;单笔担保额500-800(含)万元的银行贷款给予实际发生的担保费最高80%的补贴。每年每家企业最高补贴额30万元。

5.企业国内市场开拓资助项目。对民营及中小企业参加

的(不含以市政府名义组团的展会)符合条件的展会项目按实际发生的展位费给予最高50%的补贴,每年每家企业最高补贴额50万元。

6.企业信息化建设资助项目。按申报企业为实施信息化建设项目实际发生的总投资额给予最高30%的补贴,且最高补贴额75万元。项目总投资包括为实施该项目所投入的企业管理软件系统、实施服务费及其配套的硬件设备等费用支出。

7.小型微型企业培育资助项目。上两年度小型微型企业为提高“专精特新”水平所需的仪器、设备、设施及软件等固定资产投资支出和委托专业机构实施的、且与企业主营业务紧密相关的产品结构设计、产品可靠性实验和品牌设计等专业服务支出。具体支出项目包括:①提升专业化发展水平的支出,即企业为提升同大中型企业、龙头企业和产业链上下游协作配套能力而扩大生产规模,提升生产工艺、产品或服务质量等发生的固定资产投资支出;②提升精细化发展水平的支出,即企业为建立精细高效的管理制度和流程等发生的固定资产投资支出;③提升特色化发展水平的支出,即企业为推动自主品牌及核心能力建设而进行品牌设计等专业服务支出;④提升产品创新水平的支出,即企业为提升产品或服务创新水平而所发生的固定资产投资支出和产品结构设计、产品可靠性实验等专业服务支出。

每家企业资助额最高不超过60万元,且不超过企业实际支出的50%。已经享受市财政相关补贴或使用市级财政资金购买的以上支出项目不再重复资助。获得本资助企业三年

内不能再次申报本项目资助。

8.企业管理咨询资助项目。对民营及中小企业获得管理咨询专业化服务的项目实际发生费用给予补贴。该补贴重点向小微型企业倾斜,给予中型以上企业最高40%、小微企业最高50%的补贴,且最高补贴额30万元。资助额度根据专家评审等级结果, A级、B级和C级分别按最高补贴额的100%、70%、30% 进行调整。D级不予资助。

(二)资助方式:无偿资助,自愿申报、专家评审(如有需要)、专项审计、社会公示、审批机关审定。

四、申报条件

(一)申报改制上市培育资助项目的条件

1.项目单位为在深圳行政区域内(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登记注册,并已改制、辅导或境外上市的民营及中小企业;

2.项目单位拟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不含新三板挂牌),在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期间,已聘请中介机构完成股份制改造并支付相关费用,且公司股本总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

3.项目单位拟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在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期间,已聘请中介机构完成上市辅导并支付相关费用,且公司股本总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

4.项目单位于2017年4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期间,已在境外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募集资金30%以上在上市后一年内返回深圳市。

说明:2、3、4三个条件只需符合其中一个。

已获得相关阶段市政府财政资金资助的,不得重复申报。已获得新三板挂牌资助项目奖励的,抵减后补足差额。

(二)申报“新三板”挂牌资助项目的条件

1.项目单位为在深圳行政区域内(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登记注册的民营及中小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项目单位已聘请中介机构完成股份制改造,并于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期间在“新三板”成功挂牌的;

3.项目单位挂牌后进入2016年或2017年“新三板”创新层名单的。

说明:2、3两个条件只需符合其中一个。

已获得企业改制上市培育资助项目改制阶段资助的,不再给予新三板挂牌资助;已获得辅导阶段资助的,不再给予进入新三板创新层资助。

(三)申报重组外地上市公司资助项目的条件

1.项目单位为在深圳行政区域内(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登记注册的民营及中小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重组外地上市公司,并在完成重组后一年内将外地上

市公司注册地迁入深圳行政区域,迁入公司符合深圳市的产业发展战略和产业政策;

3.外地上市公司注册地迁入深圳行政区域满一年;

4.企业完成重组外地上市公司的时间在2013年6月30日后。迁入深圳行政区域的上市公司2017年度在深圳行政区域的实际纳税总额不低于1000万元;

5.未获得过深圳市总部经济企业奖励与补助。

(四)申报小型微型企业银行贷款担保费资助项目的条件

1.项目单位为在深圳行政区域内(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登记注册的小型微型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项目单位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期间通过融资性担保机构担保获得银行贷款,单笔贷款额在800万元(含800万元)以下,且贷款用途符合我市产业政策规定的项目(注:凡贷款用途为购置车辆与房地产项目,不在资助范围)。

小型微型企业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企业〔2011〕300号)有关规定划分。

(五)申报企业国内市场开拓资助项目的条件

1.项目单位为在深圳行政区域内(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民营及中小企业并,且成立时间1年以上;

2.项目单位自行参加了《深圳市国内重点经贸科技类展会目录》(该目录将在6月初市中小企业服务署网站公布,目录所涵盖的展会时间为:2017年10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内展会的;

3.项目单位参加的列入《深圳市国内重点经贸科技类展会目录》内的展位费用累计不低于2万元;

4.凡以市政府名义组团参加的国内经贸科技类展会,不在本资助计划资助范围之列。

(六)申报企业信息化建设资助项目的条件

1.项目单位为在深圳行政区域内(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登记注册,从事生产制造业的民营及中小企业,成立两年以上,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项目单位已组织实施信息化建设项目,项目建设期限在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之间,已竣工验收,项目总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400万元以下;

3.项目承建单位资质健全;

4.项目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生产经营或业务开展情况良好。

已在市政府相关部门申报或已获得市级财政资金资助

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曾获得市级财政资金信息化建设项目资助的企业,其后续购买实施新的信息化建设项目,需间隔两年后方可申请;同一信息化系统,只能申请一次资助。

(七)申报小型微型企业培育资助项目的条件

1.项目单位为在深圳行政区域内(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登记注册的小型微型企业,成立一年以上(应满一个会计年度)、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项目单位主营业务突出,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省市相关产业、环保、安全等政策;

3.项目单位产权明晰,业务独立,其经营、人员、管理、财务等具有独立性,其主要客户不是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4.项目单位上年度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 ;

5.拥有2件以上与主营业务相关且已产业化的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软件版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著作权等。

6.满足以下“专精特新”条件:

①专业化(主营业务专注专业)。企业专注核心业务,具备专业化生产、服务和协作配套的能力,其产品和服务在产业链某个环节中处于优势地位,为大企业、大项目和产业链提供优质零部件、元器件、配套产品和配套服务。

②精细化(经营管理精细高效)。企业在经营管理中建立了精细高效的制度、流程和体系,采用先进适用技术或工艺、信息化等方式实现了生产精细化、管理精细化、服务精细化,形成核心竞争力。其产品或者服务美誉度高、性价比好、品质精良,在细分市场中竞争优势明显。

③特色化(产品服务独具特色)。企业针对特定市场或者特定消费群体,利用特色资源、传统技艺、地域文化或采用独特的工艺、技术、配方或特殊原料进行研制生产或者提供独具特色的产品或服务,具有独特性、独有性、独家生产特点,有较强影响力和品牌知名度。

④创新性(创新能力成果显著)。企业持续开展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等创新活动,以新发明、新创造引领发展,以新产品、新服务满足需求。企业产品或者服务属于新经济、新产业领域或新技术、新工艺、新创意、新模式等方面创新成果,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应用前景广阔,具备较高技术含量或附加值,经济社会效益显著,具有良好的发展潜力。

小型微型企业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企业〔2011〕300号)有关规定划分。

(八)申报企业管理咨询资助项目的条件

1.项目单位为在深圳行政区域内(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登记注册的民营及中小企业,2017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000万元,具有一定成长潜力;

2.项目单位为提高企业现代管理水平而委托专业服务机构实施各类企业管理咨询类项目;

3.被委托的专业服务机构应成立两年以上,主营业务应符合所提供服务的范围,并具备相应服务能力。

(九)其它条件

1.同一单位建设内容相同或部分相同的项目不得向市级有关主管部门多头申报。

2.项目单位如存在《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予资助情形的,不予资助。

五、申请材料

(一)必备材料

1.登录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经贸信息委)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系统https://www.360docs.net/doc/2216081603.html,/sfwweb/在线填报《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创新发展培育扶持计划申请书》,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

2.项目单位提交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及地税)、2017年度国地税纳税证明(营业执照印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可免交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验原件);

3.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验原件);

4.社保部门提供的2017年度12月份缴纳社保职工人数证明(含子公司、分公司)。

(二)选项材料——改制上市培育资助项目

1.有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的,提供实际控制人身份证或控股股东营业执照;

2.2017年度合并财务会计审计报告(无需验原件,留待审计环节核对);

3.企业股份制改造完成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变更(备案)通知书》(境外上市企业可免提交本项材料);

4.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企业最近一次变更注册资本

的《变更(备案)通知书》;

5.申请改制阶段资助的企业,需另行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股份制改造及提供相关服务的合同或协议复印件(无需验原件,留待审计环节核对);

(2)企业完成股份制改造实际支出费用的原始凭证(含记账凭证、银行付款凭证和发票)复印件(具体发票、付款凭证等材料无需验原件,留待审计环节核对)。

6.申请辅导阶段资助的企业,需另行提交以下材料:

(1)证券监督机构出具的能够证明企业完成辅导、验收合格的有关凭证复印件如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或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接收凭证等(无需验原件,留待审计环节核对);

(2)企业委托中介机构进行上市辅导、保荐及提供相关服务的合同或协议复印件(无需验原件,留待审计环节核对);

(3)企业完成上市辅导实际支出的辅导、保荐、审计、法律服务等费用的原始凭证(含记账凭证、银行付款凭证和发票)复印件(具体发票、付款凭证等材料无需验原件,留待审计环节核对)。

7.申请境外上市资助的企业,需另行提交以下材料:

(1)《IPO招股说明书》(原件);

(2)证明我市企业为上市主体、企业的控制人为境外上市企业实际控制人的有效法律文件复印件(无需验原件,留待审计环节核对);

(3)境外证券交易所出具的、能够证明企业已办理挂牌上市相关手续的公函复印件;

(4)企业上市后一年内募集资金30%以上返回深圳市的相关证明复印件(无需验原件,留待审计环节核对)。

(三)选项材料——“新三板”挂牌资助项目

1.企业有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的,提供实际控制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控股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

2.2017年度合并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无需验原件,留待审计环节核对);

3.企业股改完成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变更(备案)通知书》复印件;

4.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同意企业股票在新三板挂牌的公函复印件;

5.企业股票将在新三板挂牌公开转让的提示性公告复印件或能够证明企业已经挂牌的其它材料复印件;

6.申请进入新三板创新层奖励的挂牌企业提供2016年或2017年创新层挂牌公司名单并标注企业在名单中的序号,或提供其他能够证明企业进入创新层的材料复印件(申请进入“新三板”创新层资助的需提供)。

(四)选项材料——重组外地上市公司资助项目

1.企业有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的,提供实际控制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控股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

2.迁入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3.迁入公司2017年度国地税纳税证明;

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批复文件复印件;

5.重组实施情况报告书以及上市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核查结论性意见;

6.能够证明企业重组实施完毕的其它材料复印件。

(五)选项材料——小型微型企业银行贷款担保费资助项目

1.借款合同(企业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借据复印件(无需验原件,留待审计环节核对);

2.担保合同(企业与融资担保公司签订的)、缴纳担保费发票、支付担保费的银行回单复印件(具体发票、付款凭证等材料无需验原件,留待审计环节核对)。

(六)选项材料——企业国内市场开拓资助项目

1.与组展方(主办或承办机构)签定租用展位的合同复印件(无需验原件,留待审计环节核对);

2.实际发生展位费用的合法凭证复印件,包括:发票、会计记账凭证、银行付款凭证、银行对帐单等(具体发票、付款凭证等材料无需验原件,留待审计环节核对);

3.企业参展现场照片(要求4R或4D彩印冲洗,照片清晰,必须能体现出整个展位全貌及参展公司名称或企业标识等);

4.国家中小企业生产经营运行监测平台数据填报联系方式回执(此表在市中小企业服务署网站相关通知中下载)。

(七)选项材料——企业信息化建设资助项目

1.项目建设实施情况报告(需以Word文档形式上传,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单位基本情况、项目实施背景和意义、项目实施方案、信息化系统技术方案和功能介绍、效益评价、实施经验和下一步规划等);

2.与项目实施有关的合同或协议以及对应的验收报告复印件(需双方签字盖公章,无需验原件,留待审计环节核对);

3.项目实施实际发生费用的合法凭证,包括:发票、记账凭证、银行付款凭证、银行对帐单等复印件(具体发票、付款凭证等材料无需验原件,留待现场考察和审计环节核

对);

4.软件供应商相关资质文件(如双软认定证书,软件产品的知识产权,代理、销售某软件产品的授权证明等)。

(八)选项材料——小型微型企业培育资助项目

1.小型微型企业培育项目申请报告;

2.企业为提升专精特新水平核心竞争力实际支出费用的发票、记账凭证、合同、银行转账凭证等复印件。属于专业服务外包的,应有外包服务合同、主要成果报告复印件等;

3.企业符合“专精特新”条件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客户证明、知识产权、认证证书、纳税、市场地位等);

4.推荐证明材料(如有)。

(九)选项材料——企业管理咨询资助项目

1.承担企业管理咨询项目的专业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管理咨询项目备案登记表》;

3.企业与专业服务机构签订的合同、项目实施方案及详细时间计划表复印件;

4.由专业服务机构提供的企业管理咨询项目实施报告及项目评审论证报告(原件,由专业服务机构盖章)。项目实施报告内容应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实施总体目标、项目实施各阶段的具体内容及该阶段成果清单、项目实施的效益评价、项目的创新性及存在的问题等;

5.由企业提供的企业管理咨询项目实施绩效评估报告(原件,由申请企业盖章)。项目绩效评估报告内容应体现该项目的实施对企业生产经营相关方面工作的改进以及综合效益提高的指标性与综合文字的评价;

6.企业支付管理咨询机构的付款凭证(记账凭证、银行转账回单、发票,按每期支付时间顺序)等复印件(具体发票、付款凭证等材料无需验原件,留待现场考察和审计环节核对);

7.企业管理咨询项目成果文件。请列明详细的文件总目录,如是提交的成果文件,在文件总目录中打勾;对提交的文件要求:必须提交调研、阶段性及总结报告等(PPT文档请按讲义四张PPT排版成一页。)制度化文件可以按不同分类给予不少于30%的比例。人力资源的项目:职务说明,KPI 等文件提供1-2份样板即可。

以上材料均需按资金申报系统要求上传相关电子文档(PDF格式、WORD格式或EXCEL格式),提交纸质材料时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印章,多页的还需加盖骑缝印章;一式两份,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按申请材料顺序编制目录并装订成册(胶装)。

六、申请表格

本指南规定提交的表格,申请人登录市经贸信息委财政

专项资金系统https://www.360docs.net/doc/2216081603.html,/sfwweb/在线填报。

七、申请受理机关

受理机关: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市中小企业服务署)。

受理时间:

(一)改制上市培育资助项目

1.网上填报受理时间:2018年5月14日至2018年6月13日 17:00(注:超过网络填报受理的截止时间,不再受理新提交申请)。

2.书面材料受理时间:2018年6月22日至2018年6月28日 17:00。

咨询电话:88101173(技术支持),82977349 纪小姐、82975807 陈先生(业务咨询)。

(二)“新三板”挂牌资助项目

1.网上填报受理时间:2018年5月14日至2018年6月20日 17:00(注:超过网络填报受理的截止时间,不再受理新提交申请)。

2.书面材料受理时间:2018年6月27日至2018年7月3日 17:00。

咨询电话:88101173(技术支持),82977349 纪小姐、82975807 陈先生。

(三)重组外地上市公司资助项目

1.网上填报受理时间:2018年5月14日至2018年6月22日 17:00(注:超过网络填报受理的截止时间,不再受理新提交申请)。

2.书面材料受理时间:2018年6月29日至2018年7月3日 17:00。

咨询电话:88101173(技术支持),82977349 纪小姐、82975807 陈先生。

(四)小型微型企业银行贷款担保费资助项目

1.网上填报受理时间:2018年5月14日至2018年6月8日 17:00(注:超过网络填报受理的截止时间,不再受理新提交申请)。

2.书面材料受理时间:2018年6月19日至2018年6月25日 17:00。

咨询电话:88101173(技术支持),82977347 唐先生(业务咨询)。

(五)企业国内市场开拓资助项目

1.网上填报受理时间:2018年6月12日至2018年6月29日 17:00(注:超过网络填报受理的截止时间,不再受理新提交申请)。

2.书面材料受理时间:2018年7月9日至2018年7月20日 17:00。

(发展战略)民营中小企业可持续发展与制度创新最全版

(发展战略)民营中小企业可持续发展与制度创新

民营中小企业可持续发展和制度创新 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主线和目标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市场经济的基本制度是所有制主体和利益主体的多元化,这壹基本制度使我国民营经济得到了很大的发展,且日益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民营中小企业是民营企业的主体,它和国有大中型企业、国有中小型企业、民营大企业都有着很大的区别,是壹个具有特殊表征的新兴群体。壹个已经被普遍认同的观点是,民营中小企业的发展状况将直接影响到我国经济未来的整体竞争力。 壹、民营中小企业的特征 特征壹:普遍以家族企业形态出现。美国企业史学家钱德勒在系统考察了19世纪40年代到20世纪20年代美国的工业变革后,在《见得见的手》中为“现代企业”下了这样的定义:“由壹组支薪的中、高层经理人员所管理的多单位企业即可适当地称为现代企业”,这壹定义至今仍被奉为经典。参照钱德勤的研究思路,王宣喻等人的研究显示,我国86%的中小私营企业股权掌握在企业主手中,而实际控制权几乎100%掌握在企业主及其家族手中。以控制权的演变为核心,我国民营企业内部治理结构的演变和19世纪70年代美国企业的演变大致相同(见表1),区别在于美国家族企业中家族成员的工作基本上是消极性的,而我国家族企业的家族成员不仅控制着高层职位,仍控制着很大壹部分中层经理职位;企业的实际控制、决策权由家族牢牢控制,外来经理人员很难独立做出决策。 表1民营中小企业内部治理结构的演变 企业形态企业控制权管理岗位 业主制或合伙制业主或合伙人业主或合伙人│ 家庭式企业家庭成员家庭成员垄断全部岗位│ 纯家族式企业家族成员家族成员垄断全部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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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各地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汇总

2012年12月各地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汇总 2013-01-09 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 访问次数: 1948 12月内,天津市出台了“新10条”,力求“管用、解渴、给力”地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并将帮扶科技型中小企业列入了干部考核,规定各区县、各功能区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在今后三年内每人至少要帮助引进一家、创办一家、转型一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贵州经信委和贵州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发布了《关于支持中小微企业加速发展的意见》,明确将从三方面重点支持中小微企业做大做强。同时,贵州将启动“百千万”科技特派员专项行动,计划用5年时间培养一支万人以上的科技

特派员创业队伍;重庆则全力支持有志之士创办小型微型企业,财政拨付微型企业创业扶持贷款贴息、奖励近3000万元,并认定9个新的市级小企业创业基地。 辽宁省出台创新型中小企业认定办法 辽宁省在出台了对创新型中小企业的资金扶持政策后,又出台了对这类企业的具体认定办法。根据办法,创新型中小企业除了要具备经营运行状况良好、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等条件外,研发费用和人员所占比例,甚至销售收入中有多少是因为采用了新产品、新服务或新工艺带来的都被作为了认定条件。 辽宁省委、省政府在今年9月出台相关政策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全省将选择1000户科技型中小企业,每年给予每户100万元专项资金扶持。 在认定办法上,这些企业需要经营运行状况良好,具体为近3年(成立不足3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下同)连续盈利,且主营业务收入年平均增长率达20%以上;资产负债率合理,治理结构健

全;原则上近3年平均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1亿元;企业需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健全;拥有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拥有企业标准,积极参与制定国家、行业标准。此外,这些企业还应具有行业带动性和自主品牌,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在全国同行业(细分)位居前列,注重自主品牌的管理和创新,拥有省部级以上名牌产品或知名商标。 天津力促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出台10条措施 12月11日,天津市召开进一步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快发展大会,从“帮助企业融资、支持科技创新、支持载体建设、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应用、营造浓厚创新创业氛围”等5方面,推出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新10条政策措施(简称“新10条”),力求“管用、解渴、给力”,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 “新10条”主要包括:科技人员可离岗创业或兼职兼薪、成果收益最高95%划归研发人员、科技金融对接平台最高奖励100万元、在校大学生创业可保留学籍两年、引进“小巨人”享500万元

扶持小企业政策

2014年以来,国家和众多部门出台了很多针对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的扶持政策,这些政策对民营企业的发展具有很大的利好影响,不过很多民营企业强烈反映,不少政策措施还没有完全落地。中华工商时报作为中国民营经济舆论主阵地,一年来对有关民营企业的政策扶持措施都予以了特别的关注和报道,现将一年来的这些政策措施进行梳理并点评,期望为广大民营企业提供帮助。 支小再贷款 3月21日人民银行下发《关于开办支小再贷款支持扩大小微企业信贷投放的通知》(银发〔2014〕90号)。正式在信贷政策支持再贷款类别下创设支小再贷款,专门用于支持金融机构扩大小微企业信贷投放,同时下达全国支小再贷款额度共500亿元。 点评:人民银行积极运用信贷政策支持再贷款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三农”、小微企业等国民经济薄弱环节的信贷投放,促进信贷结构调整,盘活存量,优化增量,为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提供更好地金融服务。 所得税优惠 4月8日财政部、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小型微利企业,无论采取查账征收还是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方式,凡符合小型微利企业规定条件的,均可按规定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包括企业所得税减按20%征收,以及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点评:小微企业面临的困难比较大,需要国家进一步给予政策支持。因此,将优惠范围扩大到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的小型微利企业,体现了国家继续加大对中小企业扶持力度的精神,也进一步降低了小微企业的税负。 发展专项资金 4月11日财政部、商务部、工信部、科技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专项资金的宗旨是,贯彻落实国家宏观政策和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战略,弥补市场失灵,促进公平竞争,激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促进扩大就业和改善民生。专项资金综合运用无偿资助、股权投资、业务补助或奖励、代偿补偿、购买服务等支持方式,采取市场化手段,引入竞争性分配办法,鼓励创业投资机构、担保机构、公共服务机构等支持中小企业,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促进作用。 点评:为加快扩大中小企业融资服务规模,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专项资金安排专门支出,运用业务补助、增量业务奖励、资本投入、代偿补偿、创新奖励等方式,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再担保机构给予支持。这对于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具有“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新三板 4月14日财政部、国税总局、证监会相继出台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政策。 点评:对于民营中小企业来说,新三板不仅为企业提供新的融资渠道,还可以引入战略投资者,在带来资金的同时,引入规范的公司治理,为企业做大做强奠定资本与治理的基础。众多民营中小企业对新三板寄予厚望,一方面希冀通过新三板获得企业发展急需的资金,另一方面希望借助新三板来规范公司治理,优化股权结构,为进一步做大做强奠定基础。 下调存准率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落实情况总结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落实情况总结 按照《关于健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制度的若干意见》的文件要求,现将财政部门落实措施及进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健全精准有效的财政支持力度 结合我县财力合理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1204万元,扶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强资金绩效评价。截止到目前,一是已拨付企业扶持发展资金1204万元; 二是从抗疫特别国债中安排企业复工复产资金1000万元。今后,我们将加大对上争取,加强与上级部门沟通,尽可能争取更多上级转移支付扶持中小企业发展。 二、建立减轻小微企业税费负担长效机制 我县积极贯彻落实有利于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依法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按照规定实行缓征、减征、免征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措施,简化税收征管程序; 对小微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减免等优惠政策,减轻小微企业税费负担。落实好省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具体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如下: 1、增值税 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纳税,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免征增值税。 2、企业所得税 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率是5%; 年应纳税所得额100~300万元的部分,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率是10%; 3、六税两附加 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照税额的50%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减征50%的优惠政策。

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2012年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扶持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部署,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促进我省经济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现提出以下政策措施。 一、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支持引导和放大作用 1.省财政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2.5亿元,重点支持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转型升级,推动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及融资服务体系建设。(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厅负责) 2.省财政安排50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制、开发和服务等技术创新活动。(省科技厅、财政厅负责) 3.省财政安排5000万元设立小额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对小额贷款公司发放给小企业、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及涉农贷款发生的损失给予适当风险补偿。(省金融办、财政厅负责) 4.省财政安排外向型民营企业发展专项资金2000万元,资助民营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和参加境内国际性展览会。(省外经贸厅、财政厅负责) 5.利用产业转移相关资金对产业转移工业园区内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给予贷款贴息、补助。(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厅负责) 6.对保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困难中小微企业,可使用就业专项资金为其在岗职工支付社会保险、岗位补贴和职业培训补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 7.统筹省财政现有的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重大科技专项、结构调整、扶持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进口等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给予大力支持。(省财政厅负责) 二、认真落实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 8. 对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员不超过 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省国税局、地税局负责)

2020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内容

2020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内容 一、优惠政策享受主体 1、享受主体界定标准 (1)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2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2)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 注意: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所称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九十二条 (3)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包括采取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方式的企业),均可按照规定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依据:《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3号)第一条 2、不适用的情况 非居民企业不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不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650号) 二、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查账征收企业 上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当期所得税累计的实际利润额 适用税率 ≤20万元 ≤20万元 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计算 无要求 ≤30万元 减按20%的税率计算 核定征收企业(定率) 上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当期所得税累计的实际利润额 适用税率 ≤20万元 ≤20万元 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计算 无要求 ≤30万元 减按20%的税率计算 核定征收企业(定率) 由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相应调整定额后,按照原办法征收新办企业 当期所得税累计的实际利润额 适用税率

企业创新能力评价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 企业创新能力主要从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企业成长性等四项指标进行评价。各级指标均按整数打分,满分为100分,综合得分达到70分以上(不含70分)为符合认定要求。四项指标分值结构详见下表: 1. 知识产权(≤30分) 由技术专家对企业申报的知识产权是否符合《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要求,进行定性与定量结合的评价。

(1)技术的先进程度 A. 高(7-8分) B. 较高(5-6分) C. 一般(3-4分) D. 较低(1-2分) E. 无(0分) (2)对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 A. 强(7-8分) B. 较强(5-6分) C. 一般(3-4分) D. 较弱(1-2分) E. 无(0分) (3)知识产权数量 A. 1项及以上(Ⅰ类)(7-8分) B. 5项及以上(Ⅱ类)(5-6分) C. 3~4项(Ⅱ类)(3-4分) D. 1~2项(Ⅱ类)(1-2分)

E. 0项(0分) (4)知识产权获得方式 A. 有自主研发(1-6分) B. 仅有受让、受赠和并购等(1-3分) (5)企业参与编制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检测方法、技术规范的情况(此项为加分项,加分后“知识产权”总分不超过30分。相关标准、方法和规范须经国家有关部门认证认可。) A. 是(1-2分) B. 否(0分) 2. 科技成果转化能力(≤30分) 依照《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科技成果是指通过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成果(专利、版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科技成果转化是指为提高生产力水平而对科技成果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发展新产业等活动。 科技成果转化形式包括:自行投资实施转化;向他人转

民营及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培育扶持计划

附件2-11 市经贸信息委2019年民营及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培育扶持计划申请指南 一、支持领域 进一步促进民营及中小企业规范发展,提升发展质量和综合竞争力,增强民营及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鼓励和扶持民营及中小企业做大做强。重点支持民营及中小企业改制上市、融资担保、市场开拓、信息化建设、管理咨询和创新发展等,主要包括以下8类资助项目: (一)改制上市培育资助项目 支持民营及中小企业改制上市,并对其股份制改造、上市辅导等费用给予补贴; (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新三板”)挂牌资助项目 支持民营及中小企业在“新三板”挂牌上市交易,对成功挂牌和进入“新三板”创新层的给予奖励; (三)重组外地上市公司资助项目 支持民营及中小企业按照市场运作原则重组外地上市公司,对将外地上市公司注册地迁入深圳行政区域的给予奖励;

(四)小型微型企业银行贷款担保费资助项目 支持小型微型企业通过融资性担保机构获得银行贷款,对其担保费给予补贴; (五)企业国内市场开拓资助项目 支持民营及中小企业自行参加的各类经贸科技类展会,开拓国内市场,对其展位费给予补贴; (六)企业信息化建设资助项目 支持制造业类民营及中小企业组织实施信息化建设项目,包括企业资源计划(ERP)、产品生命周期管理(PLM)、产品数据管理(PDM)、制造企业生产过程执行管理(MES)、客户关系管理(CRM)、供应链管理(SCM)、办公自动化(OA)和人力资源(HR)等,提升信息化应用水平,对其建设项目实际发生的费用给予补贴; (七)小型微型企业培育资助项目 支持符合我市产业方向的小型微型企业走“专精特新”道路,构建核心竞争力,对其在专精特新方面的投入费用给予补贴; (八)企业管理咨询资助项目 支持民营及中小企业实施专业化管理咨询项目,特别是对企业发展壮大起关键性作用、以“打基础、管长远”为目标的企业制度化、变革性建设为重点的管理咨询项目,主要包括:①企业发展战略类;②技术创新体系与机制建设类;③

关于顺义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

关于顺义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 顺政办发〔2011〕21号 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区经济信息化委关于顺义区促进中小企业 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地区和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区经济信息化委研究制定的《顺义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扶持办法》已经2011年8月3日第17次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八月十五日 ? 顺义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扶持办法 (区经济信息化委? 二○一一年八月)

第一条? 根据《顺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顺义区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顺政发〔2011〕30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本区办理工商登记和税务登记的中小企业。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 第三条? 凡享受国家和北京市相关产业政策的企业,不再重复享受本办法中的政策。 第四条? 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大力提升现代制造业,引导鼓励现代服务业,重点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业、新能源产业、新材料产业、新医药产业、生物产业和节能环保产业,鼓励建立产业技术联盟。 (一)对符合条件的新增或技术改造类项目,经认定后按固定资产投资额的5%给予补贴;采用贷款贴息方式的企业,贴息期限不超过两年。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二)重点支持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服务外包业、工业设计等生产性服务业入驻我区。 对符合条件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服务外包企业、工业设计企业新购置自用办公用房的企业,按1200元/平方米给予一次性补贴;

企业创新能力分析

企业创新能力分析 企业创新能力分析 [摘要]企业创新能力在衡量企业的综合指标中所占的地位越来越重要。本文为分析全国的各大城市创新能力发展情况的优势和不足,选取了重要城市对企业创新能力进行了聚类分析。指出了我国企业创新能力的不足,并提出了对策。 [关键词]企业;创新能力;聚类分析 [中图分类号]F27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4)8-0064-02 1 企业创新能力 1.1 企业技术创新的内涵 经济学家熊彼特将“创新”概念首次引入经济学并成为经济学 中一个重要概念,他认为创新就是把从未有过的关于生产要素和生产条件的“新组合”引入生产体系。这个新组合包含五个方面:①采用一种新的产品;②采用一种新的生产方法;③开辟一个新的市场;④掠取或者控制一种新的原材料供应来源;⑤实现一种工业的新的组织形式。 虽然技术创新概念的提出至今已有八十多年的时间,但是迄今为止,尚未形成一个严格统一的定义。原因在于技术创新是一个涉及面广,影响很大,而且又十分复杂的过程,从不同的角度去研究,就会赋予技术创新不同的定义。 企业技术创新是从新技术的研究开发到首次商业化应用的全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企业家抓住市场的潜在赢利机会,以获取商业利益为目标,重新组织生产条件和要素,建立起效能更强,效率更高和费用更低的生产经营系统,从而推出新的产品,新的生产方法,开辟新的市场,获得新的原材料或者半成品供给来源或者建立企业新的组织。企业技术创新的实质是技术机会与市场机会的结合,它的动力来源于市场,其成败要靠市场来检验。 1.2 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组成要素

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可以从企业技术创新的线性过程来探讨,从线性过程来看,企业技术创新的过程分为四个阶段,即形成思想的概念化阶段、开发阶段、作业阶段和产出阶段。从这一过程来看,第一阶段其实就是根据企业的创新战略作决策的过程(创新决策),第二、第三阶段就是研究开发过程(创新实施),第四阶段是生产和市场化过程(创新实现)。另外,整个技术创新过程需要通过组织管理来实现,这就需要组织能力(创新管理)。所以本文从这样一种思路出发,把技术创新能力的结构要素分解为创新决策能力、创新实施能力、创新实现能力、创新管理能力,并以此作为技术创新能力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的理论依据。 1.3 企业技术创新的作用 “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在经济发展全球化、市场化的今天,企业技术创新已成为企业生存与发展的动力和源泉,搞好企业技术创新工作,已成为当前科技经济工作的重要任务。在这一时代背景下,近年来,政府在技术创新方面不断加大投入,为自主品牌企业提供政策支持,为营造企业创新文化和环境做了大量工作,因此我国技术创新取得了一些重大的技术突破和成功经验,我国的技术创新体系也在不断完善之中。 企业技术创新的作用和意义如下:①企业技术创新是我国实现经济高质量增长的根本途径。②技术创新有利于促进新兴产业的发展,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竞争力。③企业技术创新有利于促进产业结构的升级。 2 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综合评价 2.1 技术创新能力综合评价方法综述 目前企业技术创新能力评价已经引起了国内外有关学者的广泛 关注。总的来说,由于技术创新能力涉及的因素众多,其评价理论和方法尚处在探索之中,加上综合评价需要涉及很多学科的理论和方法,所以关于技术创新能力综合评价常用的研究方法很多,目前国内外学者使用比较多的主要是多元统计学法,包括因子分析、主成分分析和聚类分析等。 2.2 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的实证分析

完善财政政策,扶持中小企业发展

完善财政政策,扶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 作者:徐文渊 职务:无锡蠡园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审计局副局长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太湖西大道1890号邮编:214072 摘要:财政政策是缓解中小企业资源瓶颈、促进中小企业转型升级的重要保障。本文以江苏蠡园经济开发区为个案,探讨当前财政政策的成效与不足,从政策内容调整及实施优化两个层面提出可行的建议,有利于推进区域内中小企业的创新发展。 关键词:财政政策中小企业创新发展 Abstract: Fiscal policy is significant guarantee for SMBs to alleviate their resource bottleneck and promote their transformation and upgrading. This article conducts a case study on Jiangsu Liyuan Economic Development Zone to discuss the achievements and deficiencies in the financial policy and bring forward feasible suggestions on policy adjustment and implementation optimization to promote innovation development of regional SMBs. Key Words: Fiscal Policy, SMB, Innovation Development 在我国改革开放三十余年的历史进程中,中小企业一直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其在发展国民经济、创造就业机会、促进市场繁荣与社会和谐稳定等领域均发挥了至为关键的作用。然而,近年来,由于国内宏观调控趋紧、运营成本上升、竞争压力增大,使得中小企业面临巨大的转型压力。由于人才、资金、技术水平等方面的制约,仅凭一己之力,大多数中小企业都难以完成转型升级的重任,因而迫切需要政府的及时扶助。 对于中小企业而言,财政政策意义重大,是缓解其资源瓶颈的重要推手,是促进、引导和激励其自主创新的有效途径。因此,政府财政部门必须与时俱进,深入研究,从区域产业发展的特色入手,从区域中小企业发展现状与核心诉求出发,全力推进制度创新和机制优化,确保中小企业扶持资金的合理投入、科学配置与高效利用,从而充分保障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 一、当前主要财政政策及其成效与不足 1、主要财政政策 目前,我国中央和地方政府对中小企业的支持政策主要可划分为三大类型:国家财政投入进行科学技术基础研究、税收优惠政策及其配套措施、对企业(主要是研发行为)进行直接资助。 在上述三种政策当中,公共研究仅间接地协助民间研发,且两者之间的联系并不紧密。减税与直接资助是政府资金直接扶持中小企业民间的政策,但减税的无区隔性无法引导企业或扶植重点产业。相对之下,直接资助属于更能积极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手段,因此直接资助企业研发的政策或科技计划,通常是各国扶持政策的核心主轴,也是本论文探讨的重点。 2、政策成效 全国范围内中小企业的蓬勃发展,印证了中央及各地财政支持政策的成效。以笔者所在的无锡市蠡园经济开发区为例,2011年,享受开发区财政政策支持的62家企业总体实现销售收入15.26亿元,同比增长29%;上缴税金7893万元,同比增长33%。

(完整版)小微企业扶持政策

作者:ZHANGJIAN 仅供个人学习,勿做商业用途 山东小微企业扶持政策 税收优惠政策 一、企业所得税 1、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自2012年1月1日至2015 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详见文件:财税〔2011〕117号 2、下列企业所得税按20%征收。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 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的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其他企业。以上均须是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详见文件: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3、高新技术企业按15%税率征收。详见文件:企业所 得税法实施条例和国科发火〔2008〕172号 4、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 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详见文件: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国税发〔2008〕116号 5、安置残疾人就业税前加计扣除。企业安置残疾人员

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详见文件: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财税〔2009〕70号 6、特殊行业减免征收。①从事农、林、牧、渔业工程的所得,按规定免征或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②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工程投资经营的所得,自工程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③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工程的所得,自工程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④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详见文件: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 二、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税前费用扣除规范提高至3500元/月。对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自然人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时,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自然人投资者本人的费用扣除规范自2011年9月1日起调整为3500元/月。详见文件:财税〔2011〕62号 三、营业税 1、员工制家政服务免征营业税。自2011年10月1日至2014年9月30日,对家政服务企业由员工制家政服务员提供的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详见文件:

企业创新能力评价指标体系

企业创新能力评价指标体系 (征求意见稿) 2006年我国发布的《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提出要“建设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并将其作为全面推进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突破口”。在2012年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发[2012]6号)中进一步明确提出,“十二五”时期的目标之一是“确立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企业研发投入明显提高,创新能力普遍增强”。为了真实测度和反映企业的创新能力,及其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施创新驱动战略中所发挥的作用,有必要对企业的创新活动和创新能力进行动态监测和评价,以为科技管理和决策提供参考。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在企业创新能力评价研究方面已有多年的深入研究和丰富积累。2013年,为了适应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国家创新调查制度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在借鉴国内外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研究形成了用于评价我国企业创新能力的指标体系。 一、总体说明 企业创新能力评价主要是对企业自身的创新能力及其作为技术创新主体所发挥的作用进行分析。企业创新能力评价主要从三个维度全面反映我国企业创新能力的现状及变化趋势。一是总体创新能力评价,主要对我国企业创新能力的现状和历史变化进行分析和评价,并结合国际可比的指标对我国企业在国际上的地位进行比较研究;二是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创新能力评价,主要对重点行业或热点领域的企业创新能力进行评价研究,例如,装备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三是不同类型企业创新能力评价,主要从不同角度评价和比较各类型企业的创新能力,包括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大中型企业和小微企业、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等。 企业创新能力评价指标的选取原则是:兼顾科学性与可操作性;兼顾系统性与开放性;兼顾代表性与可比性;兼顾稳定性与动态性;兼顾可获性与权威性。 国家创新指数指标体系由创新投入能力、协同创新能力、知识产权能力和创新驱动能力4个一级指标、12个二级指标和24个三级指标组成。在三级指标的设计上,全部采用了相对指标,以更真实地反映企业创新活动的效率。三级指标所用数据全部来源于政府部门或权威机构的公开出版物或公开发布的数据资料。 (一)创新投入能力 反映企业开展创新活动的意愿和投入力度,包括3个二级指标和6个三级指标: 1.创新经费

国家对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一,详细政策统计(网页) 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https://www.360docs.net/doc/2216081603.html,/ 中国中小企业政策法规支持:https://www.360docs.net/doc/2216081603.html,/zhengcefagui/indexTemp.jsp# 二,最受中小企业欢迎的政策2011 2011年,我国相继出台了多项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内容涵盖了中小企业经营管理的各个方面,有效推动了我国 中小企业的蓬勃发展,受到了中小企业的欢迎。 请Ctrl + Click 点击进入: 1.继续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2.“十二五”中小企业成长规划 3.免征小型微型企业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 4.延长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执行期限 5.员工制家政服务免征营业税 6.支持商业银行进一步改进小企业金融服务 7.《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8.进口天然气将按比例返还进口环节增值税 9.调整个体工商户业主等三类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调整 10.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三,针对中小企业:2012年国家的支持政策综述 https://www.360docs.net/doc/2216081603.html,/201206/c053323.htm 2011年以来,随着经济增长放缓和企业成本大幅上涨,沿海地区出现了部分企业经营困难,甚至破产倒闭等现象。另外,也出现了 部分民间借贷因投机投资失败导致资金链断裂等金融风险。当前,中小企业发展面临的困难一是用工成本大幅上升。近年来,我国不 仅在东部沿海地区,而且在中西部地区,不仅在城市,而且在农村均出现了劳动力供应紧张的状况,劳动力供求的这种结构性变化, 使得劳动工资进入上升期,我国中小企业原有的低廉劳动力成本优势正在逐步消失。二是能源原材料价格上升加大经营成本。2011 年初以来,能源原材料价格的大幅上涨明显加大了中小企业的经营成本,尽管下半年大宗初级产品价格出现了高位回落态势,但总体 上仍在高位震荡。三是中小企业出现了融资难、融资成本上升的问题。2011年以上调法定存款准备金率为主的货币收紧政策,导致银 行可贷资金规模严重受限,银行贷款主要流向国有企业和政府融资平台,首当其冲受到影响的是中小企业,并且资金供给减少使得民 间借贷利率大幅上升。四是中小企业面临转型升级压力。由于经济增长放缓,特别是出口减慢,以及低成本比较优势逐步丧失,部分 纺织、家电等中小企业出现大量产能过剩,面临着转型升级的巨大压力。 针对以上问题,2011年10月1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确定支持小型和微型企业发展的金融、财税政策措施。随后,财政部、银监会等部门出台了相关配套措施进一步落实有关政策。山东省潍坊市首笔知识产权抵押贷款成功发放到紫鸢牧业公司,有效解决了 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图为紫鸢牧业的工作人员在鸡舍工作。 六项金融支持政策主要包括:一是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明确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小型微型企业贷款的增速不低于全

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情况汇报

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情况汇报积极应对宏观环境变化大力扶持中小企业发展 近来,席卷全球的金融海啸不断影响到实体经济,宏观经济环境随之发生巨大变化,我市中小企业正经历着几十年不遇的严峻挑战。面对中小企业面临的困境,作为主管部门的中小企业局,认真研究形势,积极采取措施,帮助中小企业战寒冬、渡难关。 一、千方百计力促企业稳定,重点采取了“三举措”:一是组织了危机影响中小企业情况的调查摸底,既准确掌握了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更关心抚慰了受影响的困难企业和员工。**县中小企业局在调查中发现许多制衣小厂因订单剧减面临“无米下锅”的困境后,通过各种形式,利用各种关系,联系和走访广东制衣企业,集中组织生产订单10多万件,分发到受困企业,确保了企业不停产。**县中小企业局了解到晶环公司受产品价格下滑影响,积压产品1个亿,资金链出现问题后,积极协调金融机构,帮助企业获得贷款8000万元,保证了企业的稳定生产。二是制定了帮助中小企业解危脱困的工作方案。全市以县(市、区)为单位,深入受影响比较大的行业企业,采取“一业一策,一企一策”的办法,鼓励生产经营好的行业企业制订增资扩产方案,帮助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制订解困方案。**区扶持** 公司优化结构开辟生存新空间,支持**公司“滚动式”发展,引导**公司降低成本技改扩能。据不完全统计,全市为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订单少、销售紧、用工缺等突出问题近5000个。三是落实了中小企业减负措施。我局负责起草,并以市政府的名义印发了《关于对全市工业园区市及市以下地方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零收费”的通知》,帮助中小企业减少生产成本之外的费用负担。有的县(市、区)还出台了减免或缓缴服务性收费的政策,制定了收费明白卡或登记卡。

湖南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

HNPR-2016-03003 湘教发〔2016〕7号 关于印发《湖南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6-2018年)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市州教育局,各高职院校、成人高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的通知》(教职成〔2015〕9号)要求,推动我省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我们研究制定了《湖南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6-2018年)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本地、本校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湖南省教育厅 2016年2月2日 - 1 -

湖南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 (2016-2018年)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的通知》和《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创新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以深化改革为动力,强化学校、企业及用人单位共同责任,优化高职教育结构布局,创新高职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激发高职院校办学活力,提高高职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增进学校人才培养与社会人才需求和使用的契合度,强化职业教育的吸引力、竞争力,为我省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转方式、调结构、促升级、惠民生提供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支撑。 (二)主要目标 通过三年建设,高等职业教育整体实力显著增强,院校发展格局更加合理,专业设置更加适应需求,人才培养结构更加合理、质量持续提高,服务“中国制造2025”的能力和服务湖南经济社- 2 -

浅析中国对中小企业的扶持政策

浅析中国对中小企业的扶持政策 院系:姓名:学号: 摘要: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的中小企业得到了迅猛发展,中小企业为经济发展、促进就业、拉动民间投资、优化经济结构、活跃市场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但是目前中小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壮大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外部环境和自身建设方面。本文通过分析现阶段我国中小企业在发展中面临的问题,通过对国际经验的借鉴,提出了加强对中小企业的财政扶持建议, 规范和清理有关中小企业的税费制度,,完善针对中小企业的社会化服务体系等一系列有利于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财政政策。 关键词:中小企业,财政政策,发达国家 中小企业融资具有其特殊性,离不开政府的扶持,世界上许多国家和地区立法机关和政府都对中小企业融资给予特殊的支持,形成一个比较完善的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组织支持、法律保证系统、财政支持系统,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并取得了巨大的成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这也为我们以邻为镜,为完善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的政府资金支持提供了借鉴。 国外政府对中小企业的资金扶持政策有很多,并且都取得了显著的效果。例如:财政援助:财政补贴和贷款援助,此项政策实际上对于政府而言是比较有限制的,所以也就仅限于引导。除此之外,还有税收的优惠政策:降低税率、税收减免和返还、提高税收起征点、提高固定资产折旧率和加大税收宽期限等。改政策表面看起来和财政援助不同,但其实质都是政府对企业采取的财力资助政策,有利于中小企业资金的积累和成长。还有各国针对不同类型的中小企业需要的资金不同,所设立的风险基金。其中美国的风险基金最为发达,遍及全国500多个“小企业投资公司”,其中大部分主要是向高新技术型中小企业提供基金的。1995年共有7万多小企业获得总共110多亿美元的风险基金。 纵观我国当前政府对经济进行宏观调控,当经济过热时,政府实行紧缩的货币政策的时候,首先受损的是中小企业或者是民营企业,而当经济过冷、速度过低的时候,政府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首先受益的是大型企业,是国有企业。这样的话,随着我们宏观调控,企业就会出现分化,按照这种方式调控,一方面大企业国有企业会越来越壮大,另外一方面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就会越来越受到压力,所以这种宏观调控的结果是令人担心的。 我国可通过借鉴国外的一些政策,针对当前形势对政策进行些调整: 建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为扶持中小企业,可设立中小企业科目,并安排了一定数额的资金。并将资金主要用于四个方面:一是开展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工作。二是促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的建设,推动建立以资金融通、信息服务、市场开拓和人员培训为主要内容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三是补充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四是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其他事项。 税收优惠政策的制定与普及。制定专门针对中小企业的特殊政策,税收优惠最直接最有效地体现了政府对中小企业的扶持。短缺经济下的供应不足给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机遇外,也给他们增添了系列挑战,因此也就离不开政府的援助。 成立为中小企业服务的政策性银行。由此为中小企业引导资金,发展与中小企业门当户对的中小型民营银行,降低中小银行的设立门槛。由于中小企业比较分散,中国国土比较辽阔,仅仅是一家国家级的政策性银行并不能解决问题,所以设立政策性银行可以是分散的,同时,应尽快发展为中小企业提供辅助性服务的担保公司。 参考文献:《小企业财政政策研究论文:我国中小企业财政扶持政策的沿革与反思》(中国学术期刊网)《国外政府对中小企业融资的扶持政策及其启示》(中国硕博网)《国家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正在酝酿多部门密集调研》(凤凰网)《发达国家如何运用财税政策扶持中小企业》

关于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的建议

关于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的建议 一、我县企业科技创新中存在的问题 (一)核心技术的研发能力不强。企业专利申请多数是实用型或外观型的,发明专利不多,特别是关键技术、核心技术少。一些高新技术企业总体水平仍处于较低层次,产业核心技术不强,没有形成上规模的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主导产业。尤其是面广量大的中小企业研发能力更是非常薄弱,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二)技术创新投入不足。全县研发经费投入达到销售额5%以上的企业只有少数几家,大多数中小企业,受困于资金、县场、效益等综合因素的影响,研发投入难有保障,企业平均研发投入只占销售收入的1%左右。政府引导性投入效应难以对各个层次上的企业发挥作用。 (三)技术创新人才匮乏。中高级技术人员不多,而且主要集中在一些规模较大的企业,民营中小企业中分布少,特别是面多量广的中小企业中科技人才更少,高新技术人才匮乏,更缺乏高素质的技术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和创新型企业家队伍,国内技术领军人物更是少之又少。 (四)技术创新服务体系有待完善。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滞后,服务功能不足,政府部门和各类社会中介组织尚未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在投入引导、沟通协调、信息传播,以及咨询、招标、风险投资、融资担保等综合服务方面,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五)扶持政策尚需进一步落实。为了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我县已经制定了一定的扶持政策,但有些政策落实有难度。如技术开发费税前扣除政策,虽财政、科技部门已作了广泛的宣传,但企业受多种因素影响,执行比较困难,在部分企业不易落实。 二、对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的几点建议 科技创新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我县实现跨越发展的有效途径,是企业增强县场竞争力的客观选择,也是企业提高经济效益的必由之路。我县在科技创新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加快发展的要求相比,仍需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实施进度,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一)进一步突出企业在科技创新中的主体地位,激发自主创新的内在动力。 企业是科技创新的主体,切实引导企业树立强烈的科技创新意识,使企业真正成为科技创新决策、投资、开发、成果转化和受益的主体。促进企业建立良好的科技创新机制,加强以企业研发中心为主要形式的研发机构建设,使其成为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引进与转化科技成果的主体力量。引导企业主要依靠自身力量在自主创新上有所突破,在一些关键领域掌握更多的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促进“技术企业化、企业技术化”。充分调动企业家的科技创新热情,发挥企业家在科技创新中的组织作用。大力引进创新人才,支持企业将创新能力、创新成果及其产业化程度作为重要的分配标准,充分调动科技人才的创新创业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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