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业职业危害

建筑施工企业职业危害
建筑施工企业职业危害

建筑施工企业职业危害

1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发展,实现公司所确定的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特制定本措施。

2适用范围

福建高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泗水项目部从事接触粉尘、电气焊、建筑防水、防腐保温、油漆作业等有毒有害作业时均应执行本办法。

3防治方针

职业病的防治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各项目部应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4职业病危害种类

根据企业经营和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确定本公司的职业危害为六大类:

1、生产性粉尘的危害:在建筑施工作业过程中,材料的搬运使用、石材的加工。建筑物的拆除,均会产生大量的矿物性粉尘,长期吸入这样的粉尘可发生矽肺病。

2、辐射的危害:在建筑物地下室施工时由于作业空间相对密闭、狭窄。通风不畅、特别是在这种作业环境内进行焊接或切割作业,

耗氧量极大,又因缺氧导致燃烧不充分,产生大量一氧化碳,从而造成施工人员缺氧窒息和一氧化碳中毒。

3、有毒物品的危害:建筑施工过程中常接触到多种有机溶剂,如防水施工中常常接触到苯、甲苯、二甲苯、苯乙烯,喷漆作业常常接触到苯、苯系物外还可接触到醋酸乙酯、氨类、甲苯二氰酸等,这些有机溶剂的沸点低、极易挥发,在使用过程中挥发到空气中的浓度可以达到很高,极易发生急性中毒和中毒死亡事故。

4、焊接作业产生的金属烟雾危害;在焊接作业时可产生多种有害烟雾物质,如电气焊时使用锰焊条,除可以产生锰尘外,还可以产生锰烟、氟化物,臭氧及一氧化碳,长期吸入可导致电气工人尘肺及慢性中毒。

5、生产性噪声和局部震动危害:建筑行业施工中使用的机械工具如钻孔机、电锯、震捣器及一些动力机械都可以产生较强的噪声和局部的震动,长期接触噪声可损害职工的听力,严重时可造成噪声性耳聋,长期接触震动能损害手的功能,严重时可导致局部震动病。

6、高温作业危害;长期的高温作业可引起人体水电解质紊乱,损害中枢神经系统,可造成人体虚脱,昏迷甚至休克,易造成意外事故。

5防护措施

(一)作业场所防护措施

1、各项目部应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识别、确定职业病危害种类,制定相应的防治措施。

2、在确定的职业危害作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设置职业病危害警示标志。

3、施工现场在进行石材切割加工、建筑物拆除等有大量粉尘作业时,应配备有效的降尘设施和设备,对施工地点和施工机械进行降尘。

4、在地下室等封闭的作业场所进行防水作业时,要采取强制性通风措施,配备行之有效的通风设备,进行通风,并派专人进行巡视。

5、对从事高危职业危害作业的人员,工作时间应严格加以控制,并有针对性的急救措施。

(二)防护措施

1、公司为有效防止职业病对作业人员造成人身伤害,从管理上明确公司职能部室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多级责任制,分清在职业病预防上的岗位职责。

2、加强对施工作业人员的职业病危害教育,定期组织培训教育,提高对职业病危害的认识,了解其危害,掌握职业病防治的方法。

3、施工现场做封闭式施工,用高度不低于2m的围挡将现场四周围起来。

4、施工现场材料堆放整齐(散材成堆,型材成垛)。

5、现场临时仓库内各种袋(桶、箱)装材料码放成垛,小型材

料上架存放。

6、接触粉尘作业的施工作业人员,在施工中应尽量降低粉尘的浓度,在施工中采取不断喷水的措施降低扬尘,作业人员正确佩带防尘口罩。

7、从事防水作业,喷漆作业的施工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施工,施工前要检查作业场所的通风是否畅通,通风设施是否运转正常,作业人员在施工作业中要正确佩带防毒口罩。密闭空间内进行防水、喷漆作业容易导致一氧化碳中毒,如防护用具不能正常发挥作用时,必须立即撤离现场至通风处,并通知施工现场其他人员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对该场所进行通风;若已出现中毒症状,应立即报告项目部进行处理;慢性中毒症状比较不易被发现,公司对从事此类作业的施工人员每半年组织一次体检,发现职业病症状将立即通知本人并调离岗位,采取必要的治疗措施。

8、电气焊作业操作人员在施工中应注意施工作业环境的通风或设置局部排烟设备,使作业场所空气中的有害物质浓度控制在国家卫生标准之下,在难以改善通风条件的作业环境中操作时,必须佩带有效的防毒面具和防毒口罩。电气焊作业易引发的职业病与第7条所列基本相似,参照第7条执行。

9、进行噪声较大的施工作业时,施工人员要正确佩带防护耳罩,并减少噪声作业的时间。如因进行强噪音作业导致头晕、耳鸣等症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通知其他人员进行治疗,症状严重者报

公司应急救援小组送至医疗机构进行治疗。每半年进行一次体检。

10、施工中所使用的加工设备要设置除尘装置,清运垃圾必须使用喷洒后方可用提升机或封闭专用垃圾道运输,严禁从窗口倾倒垃圾。细散颗粒材料的装卸运输必须要遮盖,现场专用道路要经常喷洒水,把粉尘污染降低到最小限度。长期在高密度粉尘环境作业的施工人员必须佩戴防护口罩、发帽及其他必需的个人防护用品,防止吸入有毒灰尘。

11、长期从事高温作业的施工人员应减少工作时间,注意休息,保证充足的饮用水,并佩带好防护用品。

12、从事职业危害作业的职工应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定期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公司将检查结果告之本人,并将体检报告存入档案。

6安全检查措施

1、公司施工部除进行经常的检查外,每年还定期组织其他部门进行联合检查,这种检查包括普遍检查、专业检查和季节性检查,这几种检查可以结合进行。

2、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和具体计划,并且必须建立由项目经理负责、有关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检查组织,以加强领导,做好这项工作。

3、安全生产检查应该始终贯彻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依靠群众,边检查,边改进,并且及时地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有些

限于物质技术条件当时不能解决的问题,也应该定出计划,按期解决。

b.尘肺病职业危害防治实施办法

为保障劳动者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依靠科技进步,实行科学管理,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劳动者技术素质和健康保障群策群力,录取防范措施,消除和制止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与健康的一切不良条件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件》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公司安全组织机构及工会组织应当加强对尘肺病防治工作的领导、督促、检查。

第二条必须贯彻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严格执行国家防止粉尘危害的有关规定,录取工艺改革,湿开式作业,密闭尘源,合理抽风等防尘措施,推广使用无尘或者低尘的技术、设备,使作业场所的粉尘浓度达到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禁止在没有防尘设施的作业环境中进行敞开式干式粉尘作业。

第三条安排防尘经费,专款专用,进行技术改造,改主设备必须编入设备台帐,列入维修计划,保持正常运转。

第四条新建、改建、扩建、续建有粉尘作业的工程项目,防尘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审批。

第五条作业场所的粉尘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又没有进行治理,严重影响职工安全健康的职工有权拒绝操作。

第六条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粉尘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标准执行情况进行监察,负责职工健康监护,尘肺病诊断、治疗、疗养的监督

第七条劳动行政部门负责对粉尘作业场所有关预防和治理粉尘危害的工程技术,组织管理措施及其效果改进进行监察。

第八条工会组织负责尘肺病防治工作的群众性监督协助单位开展防尘工作,教育职工遵守防尘规章制度。

第九条按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对作业场所空气中的粉尘浓度和防尘工程技术及效果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按规定向主管部门和劳动、卫生和工会组织报告,并向职工公布。

第十条对从事粉尘作业的职工进行就业前体检和就业后定期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从事电焊作业、工程施工的接尘职工每两年体检一次,已经确诊为尘肺病或者经体检发现为可疑尘肺病的接尘职工,每年负责一次。

第十一条患有下列职业禁忌病的人员不得从事粉尘作业

(一)活动性肺结核病。

(二)慢性肺部疾病,严重慢性上呼吸道疾病和支气管疾病。(三)显著影响肺功能的胸膜、胸廓疾病。

(四)较严重的心血管系统疾病。

(五)医学上认为不宜从事粉尘作业的疾病。

第十二条尘肺病由省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尘肺病诊断鉴定组集体诊断。确诊为尘肺病的,按照国家有关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

程度鉴定标准,提出劳动能力鉴定意见,记入《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调离粉尘作业岗位,并根据尘肺病期和病情给予治疗和疗养。

第十三条认真执行本办法,在尘肺病防治、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第十四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扣发资金处罚。

(一)未对粉尘作业职工进行定期健康检查的。

(二)安排职业禁忌症人员从事粉尘作业的。

(三)强令尘肺病患者继续从事粉尘作业的

(四)安排未成年人从事粉尘作业的。

(五)擅自挪用防尘设施经费的。

(六)任意拆毁防尘设施,致使粉尘危害加重的。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福建省高华建设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10日

建筑施工职业危害防治措施(标准版)

( 安全技术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建筑施工职业危害防治措施(标 准版) Technical safety means that the pursuit of technology should also include ensuring that people make mistakes

建筑施工职业危害防治措施(标准版) 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条件,且必须符合国标或行标规定。劳动条件作为重要条件因素,他包括生产过程、劳动过程和生产环境三个方面,每个方面都可能对劳动者的健康和劳动能力存在许多有害因素。如:有毒物质、生产性粉尘、高温、高湿、低温、低气压,噪音、振动、辐射;劳动强度、不良体位、劳动作息、人体器官过度紧张;季节特性,环境布置、缺乏隔离措施和安全防护设备及用品等。因此对于不同的危害因素应采取相应措施,预防和杜绝有害因素损害人体,保护劳动者的健康,是企业应尽的义务。 一、预防职业中毒的措施 1、加强管理。领导重视,健全防毒组织机构,在计划、布置、

检查、总结和评比生产的同时,抓好防毒工作。 2、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合法经营、守法生产。严格执行劳动保护条例规定和工业卫生标准等相关规定,针对企业实际搞好防治工作。 3、建立环境管理体系,开展认证工作,坚持持续改进。对施工产生的“三废”和噪音按规定排放,有处理措施,监测手段,杜绝污染。 4、改革施工工艺,采用无毒或低毒的新工艺,新材料替代有毒、高毒作业方式,防止职业中毒发生。 5、积极采用低毒无毒环保产品,不使用国家、行业明令禁止的含毒产品。 6、加强作业通风,排除有毒物质,改善作业环境,减少、稀释有害残留,减少环境和空气污染。 7、进入通风很差或长期封闭的罐、窖井、窑池、管道、舱室、矿井、地下室,应先有检测或安全防护措施。 8、加强培训和宣传教育,进行岗前安全和卫生知识教育。

建筑工人的职业危害及自我防护示范文本

建筑工人的职业危害及自我防护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建筑工人的职业危害及自我防护示范文 本 使用指引:此解决方案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目前我国建筑行业从业人员总共3893万人,占全社会 就业人员的7.3%。同时,建筑行业又是职业病危害极建筑 业是我国的国民经济支柱产业之一。建筑工人每天在环境 恶劣的施工场所工作,接触或吸入各种有毒有害物质,其 身体健康遭受着严重的职业危害。 建筑工地较为常见的粉尘和噪声的产生、危害进行分 析,提出了建筑工人自我保护、自我预防的措施,从而控 制或减少个人的职业危害。 一、施工现场粉尘污染对建筑工人的危害及防护对策 粉尘污染是施工现场的主要污染,施工粉尘污染不仅 是施工现场的主要污染,而且也是目前城市的主要污染。

其中,水泥使用及其相关的总粉尘排放量占施工粉尘总量的35%,可以说水泥使用过程中的粉尘排放量是施工粉尘的主要污染来源。 粉尘分落尘和飘尘两类。落尘颗粒较大,粒径在10μm以上,能很快降落地面。飘尘颗粒小,粒径在10μm以下,长时间在空气中飘浮。建筑施工现场所形成的粉尘大多属于落尘,粒度在10μm~100μm,其中水泥粉尘的粒度就在100μm左右。 施工现场的粉尘污染物一般浓度较大,其侵入人体主要有3条途径:呼吸道吸入、消化道吞入、皮肤接触,其中呼吸道吸入对人体的危害最严重。建筑工人长期工作在粉尘污染物的环境下,可引起上呼吸道炎症、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冠心病、动脉硬化、高血压等疾病,甚至癌症。 建筑工人在施工现场已有条件下,应提高认识,积极

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一、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发展,实现公司所确定的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特制定本措施。 二、适用范围 公司人员从事涉及到易燃,易爆、触电、中毒、高坠、机械伤害、灼烫,淹溺,透水、物体打击、粉尘伤害、噪声、振动、窒息等作业时均应执行本办法。 三、危害的成因及危害的类型 危害的成因分为物理危害和化学危害 物理危害的成因: 1.粉尘伤害 建筑行业在施工过程中产生多种粉尘,主要包括矽尘、水泥尘、电焊尘、石棉尘以及其他粉尘等。产生这些粉尘的作业主要有: a)矽尘:挖土机、推土机、刮土机、铺路机、压路机、打桩机、钻孔机、凿岩机、碎石设备作业;挖方工程、土方工程、地下工程、竖井和隧道掘进作业;爆破作业;喷砂除锈作业;旧建筑物的拆除和翻修作业。 b)水泥尘:水泥运输、储存和使用。 c)电焊尘:电焊作业。 d)石棉尘:保温工程、防腐工程、绝缘工程作业;旧建筑物的拆除和翻修作业。 e)其他粉尘:木材加工产生木尘;钢筋、铝合金切割产生金

属尘;炸药运输、贮存和使用产生三硝基甲苯粉尘;装饰作业使用腻子粉产生混合粉尘;使用石棉代用品产生人造玻璃纤维、岩棉、渣棉粉尘。 2. 噪声 建筑行业在施工过程中产生噪声,主要是机械性噪声和空气动力性噪声。产生噪声的作业主要有: a)机械性噪声:凿岩机、钻孔机、打桩机、挖土机、推土机、刮 土机、自卸车、挖泥船、升降机、起重机、混凝土搅拌机、传输机等作业;混凝土破碎机、碎石机、压路机、铺路机,移动沥青铺设机和整面机等作业;混凝土振动棒、电动圆锯、刨板机、金属切割机、电钻、磨光机、射钉枪类工具等作业;构架、模板的装卸、安装、拆除、清理、修复以及建筑物拆除作业等。 b) 空气动力性噪声:通风机、鼓风机、空气压缩机、铆枪、发电机 等作业;爆破作业;管道吹扫作业等。 3. 振动 部分建筑施工活动存在局部振动和全身振动危害。产生局部振动的作业主要有:混凝土振动棒、凿岩机、风钻、射钉枪类、电钻、电锯、砂轮磨光机等手动工具作业。产生全身振动的作业主要有:挖土机、推土机、刮土机、移动沥青铺设机和整面机、铺路机、压路机、打桩机等施工机械以及运输车辆作业。 4.窒息 许多施工活动存在密闭空间作业,导致窒息主要包括:

施工现场职业健康危害原的辨识与防护措施

施工现场职业健康危害原的辨识与防护措施一、职业危害分类:

二、职业危害程度 1、粉尘危害 一个成年人每天大约需要19m3空气,以便从中取得所需的氧气,如果工人在含尘浓度较高场所作业,吸入肺部的粉尘量就增多,当尘粒达到一定数量时,就会引起肺组织发生纤维化病变,使肺组织逐渐硬化,失去正常呼吸功能,称为尘肺病。按发病原因尘肺可分为五类。 ①矽肺 吸入含有游离二氧化硅(原称矽)粉尘而引起的尘肺,主要接触的是,施工现场砂石,水泥制品的碎石粉等。 ②硅酸盐肺 主要是吸入含有硅酸盐,粉尘而引起的尘肺,施工现场主要源是水

泥粉尘,滑石粉尘、石棉粉尘、接触石棉尘不仅容易发生硅酸盐肺,而且可能导致石棉癌。 ③混合性尘肺 吸入含有游离二氧化硅和其它粉尘而引起的尘肺 ④焊工尘肺 电焊烟尘的成伤比较复杂,但其主要成分是铁、硅、锰,其毒性虽然不大,但其尘粒极细(5um 以下)在空气中停留时间较长容易吸入肺部对焊工的健康造成危害。 ⑤其它尘肺 吸入其它粉尘而引起的尘肺,如金属尘、木屑尘等都可以危及职工的呼吸健康,导致职业性尘肺病的发生。 2、毒物危害 ①有毒物进入人体的途径 在生产条件下,毒物进入人体主要是经呼吸道或皮肤进入,经过消化道的也有但很少。 a、经呼吸道进入是生产毒物进入人体的主要途径,因为整个呼吸道都能吸收毒物,尤其是肺泡吸收能力最大,而肺泡壁表面为含碳酸的液体所湿润,并有丰富的微血管,所以肺泡对毒物的吸收极其迅速。 b、皮肤,经皮肤吸收有三种,即通过表皮屏障,通过毛囊,极少通过汗腺导管进入人体。 c、经消化道吸收,大多是不遵守卫生制度引起,主要是污染了毒物的手取食物或者由于误食所致。 3、窒息性气体危害

建筑施工现场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

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 1、粉尘危害 1.1 主要危害:水泥尘,木屑尘。 1.2 危害的主要工种:砼搅拌机司机、水泥搬运工和上料工、木工机械操作工。 1.3 水泥尘危害防治措施 1.3.1砼搅拌机司机 1.3.1.1 作业场所防护措施 (1)搅拌站区域的地面要进行硬化处理,并搭设封闭棚。搅拌使用的水泥要设库房存放或做良好的覆盖。 (2)装料顺序为:石子—水泥—砂。每盘装料数量不得超过搅拌筒标准容量的10%。 (3)大风天气禁止搅拌作业。 (4)在搅拌筒出料口安装活动胶皮罩,挡住粉尘外扬。有条件的,可在搅拌铜上安装吸尘罩,将搅拌筒进料口飞起的粉尘吸走。 1.3.1.2 作业人员采取的措施 (1)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装料顺序。 (2)作业时要戴防尘口罩。 (3)定期进行预防性体检。 1.3.2 水泥搬运工与上料工 1.3. 2.1 作业场所防护措施 (1)、大风天气禁止水泥搬运和上料工作; (2)、水泥必须舍库房存放或做好良好覆盖; 1.3. 2.2、作业人员防护措施 (1)、搬运水泥和水泥投料时要佩带防尘口罩: (2)、定期进行预防性体检。 1.4、木屑尘危害防治措施 1.4.1、作业场所防治措施:在加工机械尘源上方安装吸尘罩,通过风机作用,将粉尘吸入输送管道,再送到蓄料仓内。

1.4.2、作业人员防治措施:作业时佩带防尘口罩,并定期进行预防性体检。 2、弧光辐射、电焊烟尘危害 2.1、主要危害:紫外线、电焊烟尘 2.2、危害的主要工种:电焊工 2.3、防治措施: 2.3.1、作业场所防治措施 (1)、焊机应设在干燥的地方,要平稳牢固; (2)、焊工在金属容器内、地下、地沟或窄小、潮湿等处施焊时,要设监护人员。监护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且熟知焊接操作规程和应急抢救方法。在车间或容器内作业,要有通风换气或消烟设备。 2.3.2、作业人员防止措施 (1)、认真执行操作规程; (2)、电焊工作业时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和白色工作服,使用护目镜和面罩,戴好鞋盖; (3)、定期进行预防性体检。 3、毒物危害 3.1、主要危害:苯、铅、沥青 3.2、危害的主要工种:油漆工 3.3.1、毒物危害防治措施 (1)、用无毒或低毒物代替苯 (2)、通风不良的车间、地下室、防水池内进行涂刷各种防腐涂料或环氧树脂玻璃钢、沥青等作业,必须根据场地大小,采取多台抽风机把苯等有害气体抽出室外,以防止急性苯中毒。 (3)、施工现场油漆配料房,应改善通风条件,减少连续配料时间,防止发生苯中毒和铅中毒。 (4)、发生急性毒物中毒,要立即启动施工现场应急救援预案。 3.3.2 作业人员防治措施 (1)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熟练掌握操作方法,严禁错误操作;

建筑施工企业职业危害防治措施(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施工企业职业危害防治措施(正式) Deploy The Objectives, Requirements And Methods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7957-79 建筑施工企业职业危害防治措施(正 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进行具体、周密的部署,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职业卫生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治法》,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警示标识,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成立以生产主管经理为首,行政部、生产部、医务室、总工会和各子公司生产厂相关领导组成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各子公司、部门、车间设立以主管领导为主的专(兼)职职业卫生管理组织,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各部门的安全员为职业卫生的专(兼)职监督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监督工作。 二、建立健全本单位职工的职业卫生档案和健康监护档案,并妥善保存;做好新职工上岗前、在岗期

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体检。 三、定期或不定期地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健康教育和培训,使职工了解熟悉本公司、本岗位的职业危害警示标识因素,并掌握职业卫生的防治方法和注意事项,杜绝和减少职业性。 四、按规定向职工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防护要求的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积极采用新工艺,选用新设备,改善工作条件,杜绝“跑、冒、滴、漏”,实行清洁化生产,从源头控制职业病因素。 五、经常对职业病因素进行监测,定期请由依法取得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职业病因素进行检测、评价,其结果定期向职工公布。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1) 新职工入厂后,应进行健康检查,要妥善安排好职业禁忌证和过敏症患者的工作。 2) 对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在册职工,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监护档案。

建筑施工企业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 1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发展,实现公司所确定的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特制定本措施。 2 适用范围 公司所属各项目部从事接触粉尘、电气焊、建筑防水、防腐保温、油漆作业等有毒有害作业时均应执行本办法。 3 防治方针 职业病的防治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各项目部应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4 职业病危害种类 根据企业经营和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确定本公司的职业危害为六大类: 1、生产性粉尘的危害:在建筑施工作业过程中,材料的搬运使用、石材的加工。建筑物的拆除,均会产生大量的矿物性粉尘,长期吸入这样的粉尘可发生矽肺病。 2、辐射的危害:在建筑物地下室施工时由于作业空间相对密闭、狭窄。通风不畅、特别是在这种作业环境内进行焊接或切割作业,耗氧量极大,又因缺氧导致燃烧不充分,产生大量一氧化碳,从而造成施工人员缺氧窒息和一氧化碳中毒。 3、有毒物品的危害:建筑施工过程中常接触到多种有机溶剂,如防水施工中常常接触到苯、甲苯、二甲苯、苯乙烯,喷漆作业常常接触到苯、苯系物外还可接触到醋酸乙酯、氨类、甲苯二氰酸等,这些有机溶剂的沸点低、极易挥发,在使用过程中挥发到空气中的浓度可以达到很高,极易发生急性中毒和中毒死亡事故。 4、焊接作业产生的金属烟雾危害;在焊接作业时可产生多种有害烟雾物质,如电气焊时使用锰焊条,除可以产生锰尘外,还可以产生锰烟、氟化物,臭氧及一氧化碳,长期吸入可导致电气工人尘肺及慢性中毒。 5、生产性噪声和局部震动危害:建筑行业施工中使用的机械工具如钻孔机、电锯、震捣器及一些动力机械都可以产生较强的噪声和局部的震动,长期接触噪声可损害职工的听力,严重时可造成噪声性耳聋,长期接触震动能损害手的功能,严重时可导致局部震动病。 6、高温作业危害;长期的高温作业可引起人体水电解质紊乱,损害中枢神经系统,可造成人体虚脱,昏迷甚至休克,易造成意外事故。 5 防护措施 (一)作业场所防护措施 1、各项目部应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识别、确定职业病危害种类,制定相应的防治措施。 2、在确定的职业危害作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设置职业病危害警示标志。 3、施工现场在进行石材切割加工、建筑物拆除等有大量粉尘作业时,应配备有效的降尘设施和设备,对施工地点和施工机械进行降尘。 4、在地下室等封闭的作业场所进行防水作业时,要采取强制性通风措施,配备行之有效的通风设备,进行通风,并派专人进行巡视。 5、对从事高危职业危害作业的人员,工作时间应严格加以控制,并有针对性的急救措施。 (二)防护措施 1、公司为有效防止职业病对作业人员造成人身伤害,从管理上明确公司职能部室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多级责任制,分清在职业病预防上的岗位职责。 2、加强对施工作业人员的职业病危害教育,定期组织培训教育,提高对职业病危害的

项目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

项目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为做好本项目的职业卫生安全保障工作,保护全体员工的身体健康,预防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使用有毒有害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在有职业危害的施工作业前后,均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档案,同时加强职业病防治安全教育,采用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提供符合职业病要求的职业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劳动条件,以确保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及安全,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职业病防治措施规定。 一、本项目可能存在的职业病 1、职业中毒 a、铅及其化合物中毒(油漆、喷漆等)。 b、锰及其化合物中毒(电焊)。 c、苯中毒(油漆、喷漆、烤漆、浸漆) 。 d、甲苯中毒(油漆、喷漆、烤漆、浸漆) 。 e、二甲苯中毒(油漆、喷漆、烤漆、浸漆)。 f、汽油中毒(机修)。 g、氯乙稀中毒(粘接、塑料、焊接、堵漏、防水等)。 2、尘肺 a、水泥尘肺(水泥库、装卸)。 b、电焊工尘肺(电焊、气焊)。

1 3、物理因素职业病 a、中毒(露天作业)。 b、局部振动病(打夯机、振动棒、混凝土平板振动器等)。 二、职业危害的主要工种 有害因素分主要危次要危危害的主要工 混凝土搅拌司机﹑砂浆搅拌司机﹑水泥上水泥振动﹑噪工﹑搬运工﹑料库 砂轮磨锯工﹑金属打磨工﹑金属除锈工﹑金属粉窗校直工﹑钢模板校平木屑制材工﹑平刨机工﹑压刨机工﹑平光机工其他粉噪生石灰过筛 苯﹑甲苯环氧树脂油漆工﹑喷漆工﹑环氧树脂﹑涂刷工﹑浸二甲工和焊接乙二胺﹑高分子化合聚氯乙粘接﹑焊接﹑防水材二 尘电焊工﹑气焊工﹑对焊工﹑点焊二氧化钢筋等除其化合物气非电电焊工﹑气焊工﹑电焊配合工﹑木材烘干射辐射线﹑可见光 混凝土振动棒﹑混凝土平板振动器﹑电锤﹑汽锤﹑铆枪﹑打桩机﹑打夯机﹑带锯﹑圆锯噪 振动﹑粉尘声 ﹑平刨﹑压刨﹑模板校平机混凝土振动棒﹑混凝土平板振动器﹑手提式振动局部振动噪声砂轮机 三、防治措施 (一)、电焊工作业职业危害的防护 电焊作业中有害因素种类繁多,危害较大,因此,为了降低电焊 2 工的职业危害,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 1.提高焊接技术,改进焊接工艺和材料 通过提高焊接技术,使焊接操作实现机械化、自动化、人与焊接环境相隔离,从根本上消除电焊作业对人体的危害。通过改进焊接工艺,如合理设计焊接容器的结构,采用单面焊、双面成型新工艺,避免焊工在通风极差的容器内进行焊接,从而大大地改善焊工的作业条件;再如选用具有电焊烟尘离子荷电就地抑制技术的CO。保护电焊工艺,可使80%~90%的电焊烟尘被抑制在工作表面,实现就地净

建筑行业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规范

《建筑行业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GBZ/T 211-2008《建筑行业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规范》 2008-11-20发布2009-05-15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发布 前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卫生部职业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批准。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黄汉林、闫雪华、陈建雄、邹剑明、温翠菊、唐国汉、吴邦华、黎世林、李文勇。 建筑行业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建筑行业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的基本要求、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防护措施及应急救援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从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施工活动的企业、事业及个体经济组织的职业病危害预防及卫生行政部门、建设主管部门和项目监理对施工企业的职业卫生监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Z2.1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 GBZ2.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 GBZ158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GBZ188 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 GBZ/T 193 石棉作业职业卫生管理规范 GBZ/T 205 使用人造矿物纤维绝热职业病危害防护规程 GB/T 3608 高处作业分级 GB/T 18664 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 GB 18871 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施工现场CONSTRUCTION SITE 经批准进行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

(完整版)建筑工程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

建筑工程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 1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发展,实现公司所确定的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特制定本措施。 2 适用范围 公司所属各项目部从事接触粉尘、电气焊、建筑防水、防腐保温、油漆作业等有毒有害作业时均应执行本办法。 3 防治方针 职业病的防治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各项目部应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4 职业病危害种类 根据企业经营和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确定本公司的职业危害为六大类: 1、生产性粉尘的危害:在建筑施工作业过程中,材料的搬运使用、石材的加工。建筑物的拆除,均会产生大量的矿物性粉尘,长期吸入这样的粉尘可发生矽肺病。 2、辐射的危害:在建筑物地下室施工时由于作业空间相对密闭、狭窄。通风不畅、特别是在这种作业环境内进行焊接或切割作业,耗氧量极大,又因缺氧导致燃烧不充分,产生大量一氧化碳,从而造成施工人员缺氧窒息和一氧化碳中毒。 3、有毒物品的危害:建筑施工过程中常接触到多种有机溶剂,如防水施工中常常接触到苯、甲苯、二甲苯、苯乙烯,喷漆作业常常接触到苯、苯系物外还可接触到醋酸乙酯、氨类、甲苯二氰酸等,这些有机溶剂的沸点低、极易挥发,在使用过程中挥发到空气中的浓度可以达到很高,极易发生急性中毒和中毒死亡事故。 4、焊接作业产生的金属烟雾危害;在焊接作业时可产生多种有害烟雾物质,如电气焊时使用锰焊条,除可以产生锰尘外,还可以产生锰烟、氟化物,臭氧及

一氧化碳,长期吸入可导致电气工人尘肺及慢性中毒。 5、生产性噪声和局部震动危害:建筑行业施工中使用的机械工具如钻孔机、电锯、震捣器及一些动力机械都可以产生较强的噪声和局部的震动,长期接触噪声可损害职工的听力,严重时可造成噪声性耳聋,长期接触震动能损害手的功能,严重时可导致局部震动病。 6、高温作业危害;长期的高温作业可引起人体水电解质紊乱,损害中枢神经系统,可造成人体虚脱,昏迷甚至休克,易造成意外事故。 5 防护措施 (一)作业场所防护措施 1、各项目部应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识别、确定职业病危害种类,制定相应的防治措施。 2、在确定的职业危害作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设置职业病危害警示标志。 3、施工现场在进行石材切割加工、建筑物拆除等有大量粉尘作业时,应配备有效的降尘设施和设备,对施工地点和施工机械进行降尘。 4、在地下室等封闭的作业场所进行防水作业时,要采取强制性通风措施,配备行之有效的通风设备,进行通风,并派专人进行巡视。 5、对从事高危职业危害作业的人员,工作时间应严格加以控制,并有针对性的急救措施。 (二)防护措施 1、公司为有效防止职业病对作业人员造成人身伤害,从管理上明确公司职能部室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多级责任制,分清在职业病预防上的岗位职责。 2、加强对施工作业人员的职业病危害教育,定期组织培训教育,提高对职业病危害的认识,了解其危害,掌握职业病防治的方法。 3、施工现场做封闭式施工,用高度不低于2m的围挡将现场四周围起来。 4、施工现场材料堆放整齐(散材成堆,型材成垛)。 5、现场临时仓库内各种袋(桶、箱)装材料码放成垛,小型材料上架存放。 6、接触粉尘作业的施工作业人员,在施工中应尽量降低粉尘的浓度,在施工中采取不断喷水的措施降低扬尘,作业人员正确佩带防尘口罩。 7、从事防水作业,喷漆作业的施工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施工,施

建筑施工企业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职 业 危 害 防 治 措 施 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一、职业健康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治法》,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1、公司成立以主管经理为首,行政、人力资源、工会组成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各分公司主管领导为主的专(兼)职职业健康管理组织,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2、建立健全职工的职业卫生档案和健康监护档案,并妥善保存;做好新职工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体检。 3、定期或不定期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健康教育和培训,使职工了解熟悉并掌握职业卫生的防治方法和注意事项,杜绝和减少职业病的发生。 4、按规定向职工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防护要求的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积极采用新工艺,选用新设备,改善工作条件,杜绝“跑、冒、滴、漏”,实行清洁化生产,从源头控制职业病因素。 5、经常对职业病因素进行监测,定期请由依法取得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职业病因素进行检测、评价,其结果定期向职工公布。 二、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1) 新职工人入职后,应进行健康检查,妥善安排好职业禁忌症和过敏症患者的工作。 2) 对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职工,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并建立健康监护档案。 3) 对从事有毒、有害物质作业的人员,可逐步实行轮换、短期脱离、缩短工时、进行预防性治疗或职业性疗养等措施。对患职业禁忌证和过敏症者,应及时调离。 4) 职业病的范围和诊断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已确诊的职业病患者应进行积极治疗。 5) 定期对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职业中毒因素进行检测、评价。 6)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三、职业卫生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保护职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安全生产,走可持续发展道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职业卫生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综合治理”方针,实行“行业监督、企业负责、分级管理,定期考核”的管理体制。企业内部各部门各负其责相互协作,做好职业卫生工作。 第三条企业职业卫生工作实行一把手负总责,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对本企业职业卫生工作的监督管理与考核负责。 第四条职业卫生工作是企业安全、健康、环境(HSE)管

建筑施工项目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汇总.

工程项目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为做好本项目的职业卫生安全保障工作,保护全体员工的身体健康,预防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使用有毒有害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在有职业危害的施工作业前后,均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档案,同时加强职业病防治安全教育,采用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提供符合职业病要求的职业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劳动条件,以确保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及安全,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职业病防治措施规定。 一、工程项目可能存在的职业病 1、职业中毒 a、铅及其化合物中毒(电池,油漆、喷漆等)。 b、锰及其化合物中毒(电焊)。 c、硫化氢中毒(下水道作业工人)。 d、苯中毒(油漆、喷漆、烤漆、浸漆) 。 e、甲苯中毒(油漆、喷漆、烤漆、浸漆) 。 f、二甲苯中毒(油漆、喷漆、烤漆、浸漆)。 g、汽油中毒(驾驶、汽修、机修等)。 h、氯乙稀中毒(粘接、塑料、焊接、堵漏、防水等)。 2、尘肺 a、水泥尘肺(水泥库、装卸)。

b、电焊工尘肺(电焊、气焊)。 3、物理因素职业病 a、中毒(露天作业)。 b、局部振动病(打夯机、振动棒、混凝土平板振动器等)。 4、职业性皮肤病 a、接触性皮炎(中国漆)。 b、电光性皮炎(紫外线)。 5、职业性眼病 a、化学性眼部烧伤(酸、碱、油漆) 。 b、电光性眼炎(紫外线、电焊)。 c、职业性白内障(含放射性白内障(激光))。 6、职业性鼻喉口腔疾病 a、噪声聋(铆工、校平、气锤)。 7、职业性肿癌 a、苯所致白血病(接触苯及其化合物油漆、喷漆)。 8、其它职业病 a、职业性病态反应性肺泡炎(接触中国漆、漆树等) 。 b、金属烟热(锰烟、电焊镀锌管、熔铅锌)。 c、职业性哮喘(接触易过敏之土漆、樟木、苯及其化合物)。

建筑施工企业职业危害

建筑施工企业职业危害 1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发展,实现公司所确定的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特制定本措施。 2适用范围 福建高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泗水项目部从事接触粉尘、电气焊、建筑防水、防腐保温、油漆作业等有毒有害作业时均应执行本办法。 3防治方针 职业病的防治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各项目部应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4职业病危害种类 根据企业经营和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确定本公司的职业危害为六大类: 1、生产性粉尘的危害:在建筑施工作业过程中,材料的搬运使用、石材的加工。建筑物的拆除,均会产生大量的矿物性粉尘,长期吸入这样的粉尘可发生矽肺病。 2、辐射的危害:在建筑物地下室施工时由于作业空间相对密闭、狭窄。通风不畅、特别是在这种作业环境内进行焊接或切割作业,

耗氧量极大,又因缺氧导致燃烧不充分,产生大量一氧化碳,从而造成施工人员缺氧窒息和一氧化碳中毒。 3、有毒物品的危害:建筑施工过程中常接触到多种有机溶剂,如防水施工中常常接触到苯、甲苯、二甲苯、苯乙烯,喷漆作业常常接触到苯、苯系物外还可接触到醋酸乙酯、氨类、甲苯二氰酸等,这些有机溶剂的沸点低、极易挥发,在使用过程中挥发到空气中的浓度可以达到很高,极易发生急性中毒和中毒死亡事故。 4、焊接作业产生的金属烟雾危害;在焊接作业时可产生多种有害烟雾物质,如电气焊时使用锰焊条,除可以产生锰尘外,还可以产生锰烟、氟化物,臭氧及一氧化碳,长期吸入可导致电气工人尘肺及慢性中毒。 5、生产性噪声和局部震动危害:建筑行业施工中使用的机械工具如钻孔机、电锯、震捣器及一些动力机械都可以产生较强的噪声和局部的震动,长期接触噪声可损害职工的听力,严重时可造成噪声性耳聋,长期接触震动能损害手的功能,严重时可导致局部震动病。 6、高温作业危害;长期的高温作业可引起人体水电解质紊乱,损害中枢神经系统,可造成人体虚脱,昏迷甚至休克,易造成意外事故。 5防护措施 (一)作业场所防护措施

建设施工过程职业病危害防治总结报告

建设施工过程职业病危害防治总结报告 1 建设项目施工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XX 建设项目 建设项目性质:技术改造 规模:新增建筑面积XXm2 ,改造建筑面积XXm2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项目组成: 主要施工内容: 施工人数数量:XX 人 设备调试情况: 施工起始日期:2012 年X 月-2013 年X 月 2 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介绍 2.1 施工过程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本项目涉及土建主要工 程内容包括土石方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砌筑工程、钢筋 混凝土工程、防水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工艺设备安装工程、电气安装工程、给水排水及采暖安装工程等。 按照《建筑行业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规范》(GBZ/T211-2008 )中规定,建设施工及设备安装过程中, 施工人员可能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包括粉尘、毒物、

物理因素。 1)粉尘:其他粉尘(包括金属粉尘、混合粉尘等)、电焊烟尘、水泥粉尘、矽尘等 2)毒物:煤焦油、甲苯、二甲苯、汽油、氮氧化物、臭 氧、一氧化碳、铅、汞、铬、镉、甲醛、甲苯二异氰酸酯、 锰及其化合物等 3)物理因素:噪声、高温、紫外辐射、局部振动、全身 振动等本项目建设施工及设备安装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职业 病危害因素见表2-1。 2-1 建设施工及设备安装过程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序号工种职业病危害因素可能引起的法定职业病 1 土石方施工人员挖掘机、推土机、铲运机驾驶员噪声、粉尘(矽尘、水泥尘等)、高温、全身振动职业性噪声聋、矽肺、尘肺、职业性中暑 2 砌筑人员砌筑工高温职业性中暑 3 混凝土加工人员混凝土工噪声、局部振动、高温职业性噪声聋、手臂振动病、职业性中暑 4 钢筋加工人员钢筋工噪声、其他粉尘(金属粉尘)、高温职业性噪声聋、尘肺、职业性中暑 5 施工架子搭设人员架子工高温职业性中暑 6 工程防水人员防水工高温、沥青烟、煤焦油、甲苯、 二甲苯、汽油等有机溶剂甲苯中毒、二甲苯中毒、接触性

施工现场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

施工现场职业病危害防 治措施 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

施工现场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 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措施。 一、职业危害种类 根据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职业危害主要包括六大类: 1.生产性粉尘的危害。在建筑施工作业过程中,土石方开挖与装卸、易飞扬 材料搬运、混凝土和砂浆搅拌、石材加工、建筑物拆除,均会产生大量的粉尘,长期吸入这样的粉尘可发生尘肺病。 2.缺氧和一氧化碳的危害。在挖孔桩和建筑物地下室施工时由于作业空间相 对密闭、狭窄、通风不畅,特别是在这种作业环境内进行焊接或切割作业,耗氧量极大,又因缺氧导致燃烧不充分,产生大量一氧化碳,从而造成施工人员缺氧窒息和有毒气体中毒。 3.有机溶剂的危害。建筑施工过程中常接触到多种有机溶剂,如防水施工中 常常接触到苯、甲苯、二甲苯、苯乙烯,喷漆作业常常接触到苯、苯系物,这些有机溶剂的沸点低、极易挥发,在使用过程中挥发到空气中的浓度可以达到很高,极易发生急性中毒和中毒死亡事故,长期接触则会导致慢性中毒。 4.焊接作业产生的金属烟雾危害。在焊接作业时可产生多种有害烟雾物质, 如电气焊时使用锰焊条,除可以产生锰尘外,还可以产生锰烟、氟化物,臭氧及一氧化碳,长期吸入可导致电气工人尘肺及慢性中毒。 5.生产性噪声和局部震动危害。建筑行业施工中使用的机械工具如圆盘锯、

风镐、空压机、电锤、电钻、砼震捣器及一些动力机械都可以产生较强的噪声和局部的震动,长期接触噪声可损害职工的听力,严重时可造成噪声性耳聋,长期接触震动能损害手的功能,严重时可导致局部震动病。 6.高温作业危害。长期的高温作业可引起人体水电解质紊乱,损害中枢神经系 统,可造成人体虚脱,昏迷甚至休克,易造成意外事故。 7.焊接弧光伤害。电弧焊的弧光含有能量很强的紫外线,照射眼睛后,会发生 “急性电光性眼炎”,使眼睛受到伤害。身体皮肤如长期接受电弧焊照射 的话也会出现皮肤发红、退皮等情况,重者会发生红肿、起小水泡退皮等 “电光性(也叫日光性)皮炎”的症状。 一、防护措施 (一)管理措施 1.建立由项目经理负责、项目部有关人员和分包单位管理人员参加的职业危 害防治机构,明确相关人员的责任制,加强职业危害防治工作领导。 组织机构图 2.加强对施工作业人员的职业病危害教育,定期组织培训教育,提高对职业 病危害的认识,了解职业病危害,掌握职业病防治的方法。 3.在确定的职业危害作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设置职业病危害警示标志。 4.项目部应结合日常的安全检查,定期组织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检查。 5.劳务公司对从事职业危害作业的职工应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健康监 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的规定定期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将检查结果告知本人,并将体检报告存入档案。 (二)作业场所防护措施

建筑企业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措施 鉴于在建筑工程施工作业过程中,由于粉尘、噪音、高温、辐射、有毒有害气体等对施工作业人员造成的职业性危害,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国家关于安全生产方面的相关规定,为了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维护员工的合法利益,保证建筑工程施工作业能够安全、稳定、可靠地运行,现对加强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提几点要求。 一、各级领导必须加强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重视,加强各级组织与管理 由于建筑行业职业危害的特殊性,各级领导应明确细化和加以区分,和计划、有步骤地加强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领导应当从思想上充分意识到职业危害对员工权益和公司利益的危害性,认真抓好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落实。 二、保证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到位,安排得力 公司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研究和讨论,对于职业危害在建筑施工工作业过程中出现的不同情况及特殊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相应的职业危害防治措施,便于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统筹安排,真正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把职害造成的不良后果降至最低。 三、加强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定期组织职业危害防治的相关培训

为避免各级领导及部门在职业危害防治过程中掉以轻心和松懈管理,应派专职管理干部定期对各工程项目部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督促落实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完成情况,并及时进行情况通报。公司相关部门应经常组织专职管理人员下基层进行职业危害防治的培训教育,加强各级管理人员对该项工作的重视,并提高施工作业人员在职业危害防治过程中的自我保护意识。 四、热环境的改善与防暑降温 1.通过技术革新,引进新设备,使繁重的手工劳动改为机械化生产。 2.在热源与作业人员之间设隔热屏障,降低辐射的吸收。 3.通过利用机械风能或改善自然通风效果降低作业环境的热量。 4.对高温作业工人就业前、入暑前的定期体检,如发现有高温作业禁忌症或可疑工人,作适当调离或给予健康监护。定期体检之后,公司建立高温作业工人的健康档案。 5.工人在高温环境作业下,工人损失水份、盐份的情况时,公司供应适当的饮料和防暑药物。 6.针对高温作业时工人的机体代谢强,营养消耗增加,因此要加强补充营养,同时注意饮食制度。 7.根据各工种和工艺的不同,安排和劳动休息时间,安排好轮班制度,缩短劳动时间,做到勤轮换,创造良好的休息场所。 8.根据各工种的作业需要的不同,供给工作帽、防护眼罩、面罩、手套、安全带等防护用品。 五、生产性粉尘的防治 1.在运输、装卸粉状物料时用机械代替工人操作。 2.把物料的破啐、研粉、筛选改为湿法操作。在物料的装卸、运输过程中添加水,抑制粉尘飞扬。

建筑行业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规范

建筑行业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规范 Guideline for occupational hazards prevention and control in construction in industry GBZ /T 211-2008 2008-11-20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发布 2009-05-15 实施 前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卫生部职业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批准。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黄汉林、闫雪华、陈建雄、邹剑明、温翠菊、唐国汉、 吴邦华、黎世林、李文勇。

建筑行业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建筑行业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的基本要求、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防护措施及应急救援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施工活动的企业、事业及个体经济组织的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及卫生行政部门、建设主管部门和项目监理对施工企业的职业卫生监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Z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l部分:化学有害因素 GBZ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 GBZ l58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GBZ l88 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 GBZ/T l93 石棉作业职业卫生管理规范 GBZ/T l98 使用人造矿物纤维绝热棉职业病危害防护规程 GBZ/T 205 密闭空间作业职业病危害防护规范 GB/T 3608 高处作业分级 GB/T l8664 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 GB l8871 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

施工现场职业危害防治措施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3479 In Terms Of Organization Management, It Is Necessary To Form A Certain Guiding And Planning Executable Plan, So As To Help Decision-Makers To Carry Out Better Production And Management From Multiple Perspectives. (示范文本) 编制: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施工现场职业危害防治 措施正式样本

施工现场职业危害防治措施正式样 本 使用注意:该解决方案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具有指导性,规划性的可执行计划,从而实现多角度地帮助决策人员进行更好的生产与管理。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一、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为了预 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 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发展,实 现公司所确定的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本企业除对员工 加强职业危害常识教育外,特制定本安全预防措施。 公司为有效防止职业病对作业人员造成人身伤 害,从管理上明确公司职能部室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 多级责任制,分清在职业病预防上的岗位职责。同时 加强对施工作业人员的职业病危害教育,定期组织培

训教育,提高对职业病危害的认识,了解其危害,掌握职业病防治的方法。 从事职业危害作业的职工应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定期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公司将检查结果告之本人,并将体检报告存入档案。 二、适用范围 公司所属各项目部从事接触粉尘、电气焊、房屋建筑防水、建筑现场施工、防腐保温、油漆作业等有毒有害作业时均应执行本办法 三、防护措施 (一)防尘技术措施 1、水泥防尘措施 (1)流动搅拌机除尘。除尘设备必须考虑适合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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