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减值及其认定

固定资产减值及其认定
固定资产减值及其认定

固定资产减值,是指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这里的可收回金额是指资产的销售净价与预期从该资产的持续使用和使用年限结束时的处置中形成的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中的较高者。其中,销售净价是指资产的销售价格减去处置资产所发生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应当在期末或者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逐项进行检查,以判定固定资产是否发生减值。企业在期末对固定资产进行检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况,则应当计算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以确定资产是否已经发生减值。

1. 固定资产市价大幅度下跌,其跌幅大大高于因时间推移或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并且预计在近期内不可能恢复;

2.企业所处经营环境,如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或者产品营销市场在当期发生或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并对企业产生负面影响;

3.同期市场利率等大幅度提高,进而很可能影响企业计算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的折现率,并导致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4.固定资产陈旧过时或发生实体损坏等;

5.固定资产预计使用方式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如企业计划终止或重组该资产所属的经营业务、提前处置资产等情形,从而对企业产生负面影响;

6.其他有可能表明资产已发生减值的情况。

在上面的情形出现后,经过计算的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如果低于其账面

价值,企业则应当按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如果有迹象表明以前期间据以计提固定资产减值的各种因素发生变化,使得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大于其账面价值,则以前期间已计提的减值损失应当转回,但转回的金额不应超过原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值得注意的是,对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该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及尚可使用寿命重新计算确定折旧率和折旧额;如果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价值又得以恢复,应当按照固定资产价值恢复后的账面价值,以及尚可使用寿命重新计算确定折旧率和折旧额。因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而调整固定资产折旧额时,对此前已计提的累计折旧不作调整。

有时,企业的固定资产实际上已毫无价值,按照规定应以该项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为准全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判断的条件如下:

1.长期闲置不用,在可预见的未来不会再使用,且已无转让价值的固定资产;

2.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已不可使用的固定资产;

3.虽然固定资产尚可使用,但使用后产生大量不合格品的固定资产;

4.已遭毁损,以至于不再具有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固定资产;

5.其他实际上已经不能再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固定资产。

如果有证据表明,企业的在建工程已经发生了减值,也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当在建工程存在下列一项或若干项情况时,可以认为已经发生了减值:

1.长期停建并且预计在未来两年内不会重新开工的在建工程;

2.所建项目无论在性能上,还是在技术上已经落后,并且给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2.其他足以证明在建工程已经发生减值的情形。

固定资产减值会计的理论知识

新会计制度下的固定资产减值与累计折旧 简介:固定资产减值预备与累计折旧是固定资产核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共同反映着固定资产的价值,因而在实务中对两者的差不认识不清,存在许多模糊之处。现代财务会计的目标是“决策有用”,同时,企业规避风险的内在动力和投资者追求会计信息决策有用的外部力量催生了资产减值会计的产生与广泛运用。企业要合理使用固定资产减值会计必须拥有优秀的会计师、建立完善的企业治理结构、依托成熟的资本市场。 2001年度,财政部颁布实施的《企业会计制度》首次将减值会计应用到固定资产的期末计量。为配合企业会计制度的具体实施,2002年财政部又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对固定资产减值会计作了详细的规定,要求企业在期末对固定资产进行检查,发觉固定资产发生诸如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或经济性贬值等有形或无形损耗时,应当计算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以确定固定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固定资产减值会计的运用,对我国传统会计观念造成专门大冲击,它将引发许多新会计问题。固定资产减值与折旧是固定资产核算的重要组成部分,

从《资产负债表》内容上看,“折旧”与“减值预备”差不多上“固定资产”的备抵项目,两者互为补充,共同反映固定资产帐面价值的减少。不管是计提减值预备,依旧提取折旧,都不同程度地体现了“正确计算损溢、减少风险损失、合理确定成本补偿尺度”的“慎重”原则。也正是因为固定资产减值与折旧有着许多共同之处,因此导致实务中对两者的差不认识不清。 一、资产减值会计的理论依据与目标 (一)资产减值会计的理论依据 现代财务会计的目标是向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决策有用信息,建立在历史成本计量基础上的会计信息,其决策有用性正日益受到会计信息需求者的质疑。因此,近年,不管是美国的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依旧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都在努力围绕会计目标重新构建财务会计理论框架,修订会计要素的概念、确认与计量的标准,这些举措中最具代表性的确实是,将资产定义为预期的以后经济利益。因为从一个盈利企业来看,其持有资产的目的确实是为了获得以后的经济利益,我国《企业会

固定资产减值及其认定

固定资产减值,是指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这里的可收回金额是指资产的销售净价与预期从该资产的持续使用和使用年限结束时的处置中形成的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中的较高者。其中,销售净价是指资产的销售价格减去处置资产所发生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应当在期末或者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逐项进行检查,以判定固定资产是否发生减值。企业在期末对固定资产进行检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况,则应当计算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以确定资产是否已经发生减值。 1. 固定资产市价大幅度下跌,其跌幅大大高于因时间推移或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并且预计在近期内不可能恢复; 2.企业所处经营环境,如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或者产品营销市场在当期发生或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并对企业产生负面影响; 3.同期市场利率等大幅度提高,进而很可能影响企业计算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的折现率,并导致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4.固定资产陈旧过时或发生实体损坏等; 5.固定资产预计使用方式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如企业计划终止或重组该资产所属的经营业务、提前处置资产等情形,从而对企业产生负面影响; 6.其他有可能表明资产已发生减值的情况。 在上面的情形出现后,经过计算的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如果低于其账面 价值,企业则应当按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如果有迹象表明以前期间据以计提固定资产减值的各种因素发生变化,使得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大于其账面价值,则以前期间已计提的减值损失应当转回,但转回的金额不应超过原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值得注意的是,对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该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及尚可使用寿命重新计算确定折旧率和折旧额;如果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价值又得以恢复,应当按照固定资产价值恢复后的账面价值,以及尚可使用寿命重新计算确定折旧率和折旧额。因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而调整固定资产折旧额时,对此前已计提的累计折旧不作调整。 有时,企业的固定资产实际上已毫无价值,按照规定应以该项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为准全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判断的条件如下: 1.长期闲置不用,在可预见的未来不会再使用,且已无转让价值的固定资产; 2.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已不可使用的固定资产; 3.虽然固定资产尚可使用,但使用后产生大量不合格品的固定资产; 4.已遭毁损,以至于不再具有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固定资产; 5.其他实际上已经不能再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固定资产。 如果有证据表明,企业的在建工程已经发生了减值,也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当在建工程存在下列一项或若干项情况时,可以认为已经发生了减值: 1.长期停建并且预计在未来两年内不会重新开工的在建工程; 2.所建项目无论在性能上,还是在技术上已经落后,并且给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2.其他足以证明在建工程已经发生减值的情形。

#新旧会计准则固定资产减值相关规定

新旧会计准则固定资产减值相关规定 2006-11-9 8:39何瑛李多顺【大中小】【打印】【我要纠错】新准则对资产减值损失转回的限制,大大收缩了“资产减值转回”虚增利润的弹性空间,将会使报表信息更加客观真实 由于我国现行会计准则和制度未明确资产减值的确认标准,导致在会计实务中可操作性较差。2006年新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以下简称“资产减值准则”)对资产减值又进行了一些新的修订。下面笔者就新旧会计准则有关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规定进行比较分析和探讨。 一、资产减值的认定标准分析比较 2000年《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应当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底终了对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的要求,合理地预计各项资产可能发生的损失,对可能发生的各项资产损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没有对资产减值的认定标准做出具体规定。2002年《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也未明确资产减值的确认标准,导致在会计实务中可操作性较差。 而2006年资产减值准则规定:“企业应当在会计期末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这些迹象包括:1.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降,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2.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

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3.市场利率或者其它市场投资回报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4.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5.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6.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实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损失)远远低于(或高于)预计金额等;7.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通过对这几条判断资产减值标准的分析,我们可以归纳出资产减值的三种确认标准:1.永久性标准,即对在可预见的未来不能恢复的资产减值给予确认,这个标准虽然避免了确认暂时价值波动形成的损失,但需要会计人员对暂时减值和永久减值进行判断;2.经济性标准,即在资产负债表日若资产账面价值低于可回收金额则确认其减值,它能如实反映资产负债表日资产的价值,避开了采用职业判断区分资产减值类型的难题,便于操作;3.可能性标准,即要求对可能的资产减值予以确认,其目的主要在于和历史成本保持一致,避免对不必要减值损失的确认。 二、固定资产减值计量的分析比较 对于计提多少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实质是固定资产减值的计量问题。而确定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是正确选择资产减值计量属性、合理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关键因素。2002年实行的《企业会计准

固定资产减值测试

固定资产减值测试 一、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中规定,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对于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应当进行减值测试,确定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证明资产存在减值应当按照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金额,计提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在处置、出售、对外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债务重组等情况下转出资产,企业应当将相关资产减值准备予以转销。应当指出的是关于资产减值我国与国际会计准则规定已十分接近,也稍有差异:国际会计准则规定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可以转回。另外就准则规定的详细程度而言,国际会计准则的规定更为具体和全面。 二、固定资产减值有关规定 (一)判断减值迹象是资产减值测试的前提。资产负债表日企业要先判断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而后确定是否进行减值测试。也就是说,只有在存在减值迹象的前提下,才进行资产减值测试。固定资产不存在减值迹象,则不必估计固定资产的可回收金额,也不必确认减值损失。 (二)引入现值概念。对预计净残值采用现值,原准则中的预计净残值是终值;另外对于特殊行业的特定固定资产,企业在确定其初始入账成本时应考虑弃置费用,应当按照弃置费用的现值计入相关固定资产成本。同时取消了固定资产后续支出的确认原则。 (三)采用资产减值评估方法。准则对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以及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的计量,提供了较为详细的方法指南,具有可操作性。我国会计准则规定,评估师应当根据企业所处行业平均生产能力和获利水平计算企业的公允价值,并根据企业现有生产能力下现金流量现值来确定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由此确定可收回金额。目前,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在我国刚刚起步,其中业务量较大的就是固定资产减值的评估。 (四)引入了“资产组”、“资产组组合”、“总部资产”的概念。在实务中,许多固定资产的可回收金额很难评估,因而新准则引入“资产组”、“总部资产”的概念。当企业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难以进行估计的,应当将其归属于一定资产组,以资产组为基础进行减值测试,确认该资产的减值损失;“总部资产”是企业集团和事业部的资产,难以脱离其他资产和资产组产生独立的现金流入,因此,要将总部资产划归一定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确定其所归属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可收回金额,然后与相应的资产账面价值相比较,确定是否存在减值损失。准则对“资产组”、“资产组组合”及“总部资产”的减值处理的原则、程序和方法作出了详尽的规定从而使企业在资产减值处理上更趋于合理。 三、固定资产减值测试 (一)固定资产减值的迹象判断

固定资产减值及其应用分析

固定资产减值及其应用分析 摘要:一个企业,不论是它的生产活动还是经营活动都离不开各种有形资产,其中很重要的组成部分就是固定资产。通过固定值产减值,固定资产能够真实地反映企业未来获取经济利益的能力。本文深入浅出的分析了固定值产减值准备计提业务中的减值金额和时间的判断标准,希望能够帮助完善固定资产减值的会计准则。 关键词: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减值判断;可回收金额 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通过这几个步骤:首先,察觉固定资产是不是会在短期内减值。其次,采取适当的方法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最为关键的步骤就是在资产负债表上检测资产是否减值和确定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 一、固定资产减值的含义 在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中提到,固定资产的特征有以下几条:第一,持有固定资产的目的是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及经营管理:第二,固定资产使用寿命不低于一个会计年度。固定资产特点如下:第一,其是有形资产。第二,能够长期为企业服务。第三,不是为了投资、销售购入的固定资产。第四,能在未来的时间内未企业

创造经济利益。如此得来,固定资产最根本的意义就是为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当固定资产在预期时间范围内不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时候,这些固定资产就会被企业从财务报表上剔除,这也就是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意义所在。 “资产减值”,又名为资产减损,资产减值的本质是企业预计的资产经济利益小于原记账时对未来经济利益的确 认值,即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企业在买进固定资产的时候,固定资产的成本就等价于它在使用期间能够为企业带来的经济效益,其账面价值应该基本等价于企业购买的时候所预计到的可收回价值。随着时间的推进,固定资产会在一定程度上发生资产减值,出现固定资产历史成本大于可回收金额的局面,当企业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大于固定资产将来可以预计到的产生的经济利益的时候,会计账面就会反映出这一固定资产的减值情况。当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时候,应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将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并且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这样,企业当期确认的减值损失表现在企业的利润表中,集体的资产减值准备应当作为相关资产的备抵项目,在资产负债表里,保证企业资产价值,避免利润增长不实,客观实际地反映企业当前的财务状况。 二、固定资产减值和固定资产折旧的区别 在大部分人的意识中,认为固定资产折旧就是固定资产

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及相关-会计分录

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及相关会计分录 企业的固定资产可按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按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对于可收回金额须以相关技术、管理等部门的专业人员提供的内部或外部独立鉴定报告,作为判断依据。 2006年财政部新发布的《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该准则中的资产包括单项资产和资产组。如果某项资产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难以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资产组,则不应按照该单项资产为基础确定其可回收金额,而应当按照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可回收金额,然后据以确定资产的减值损失。资产组概念的延伸就有资产组组合,最典型和常见的实例有总部资产。企业总部资产包括企业集团或其事业部的办公楼、电子数据处理设备等。这些资产的显著特征是难以脱离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产生独立的现金流入,而且其账面价值难以完全归属于某资产组。如果有迹象表明某项总部资产可能发生减值,企业应当计算确定该总部资产所归属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然后将其与相应的账面价值进行比较,据以判断是否需要确认减值损失。 为何要对没有发生只是可能发生的资产损失作确认呢?因为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存在着各种风险和不确定因素,以制度要求: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谨慎性原则,即要求企业在面临不确定因素的情况下做出职业判断时,应当保持必要的谨慎,充分估计到各种风险和损失,不高估资产或收益,也不少计负债或费用。确保资产的真实,符合资产定义(资产是指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并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资源,该资源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要求。 我国目前的关于资产减值准备规定不仅说明了谨慎性原则的重要性,也是为了避免资产的虚增导致企业利润的虚增,同时保证企业财务资料的真实性,可比性。需要注意的是,运用谨慎性原则并不意味着企业可以设置秘密准备,否则就属于滥用谨慎性原则,将视为重大会计差错处理。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会计处理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从“资产是预期的未来经济利益”的角度出发,对可收回金额与账面价值进行定期比较。当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时,确认固定资产发生了减值,要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从而调整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以使账面价值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该资产在当前市场上的实际价值。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所标示的价值减损,主要是由于企业外部环境或内部因素的变化而引起的,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在实务中更需要依赖会计人员的专业判断。如果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不高或者专业判断水平较差,那么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与固定资产发生的实际减值可能存在较大差距。对列入累计折旧的费用配比产生较大影响。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规定,企业应于期末对固定资产进行检查,如发现存在以下情况,应当计算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以确定资产是否已经发生减值:(1)固定资产市价大幅度下跌,其跌幅大大高于因时间推移或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并且预计在近期内不可能恢复;(2)企业所处经营环境,如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或者产品营销市场在当期发生或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并对企业产生负面影响;(3)同期市场利率等大幅度

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会计实务》知识点:固定资产减值(最新)

【主要内容】 固定资产减值 【所属章节】 《初级会计实务》第二章资产 【知识详解】 知识点:固定资产减值 固定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时,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企业应当将该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小新点】计提减值金额=账面价值-可收回金额 【提示】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应当以固定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与公允价值减处置费用的净额孰高原则确认。 账务处理: 借:资产减值损失——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贷: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提示】固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例题·单选题】2018年12月31日,甲公司的某生产线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经计算,该机器的公允价值减处置费用的净额为1000000元,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为1100000元,账面净值为1400000元,以前年度对该生产线计提过80000元的减值准备,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应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400000元 B.应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320000元 C.应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0元 D.应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20000元 【答案】D

【解析】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应当以固定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与公允价值减处置费用的净额孰高原则确认。固定资产应提足的减值准备 =1400000-1100000=300000(元),原已计提80000元,所以当期补提的减值准备=300000-80000=220000(元)。 【例题·单选题】下列各项中,关于企业固定资产会计处理的表述正确的是( )。 A.盘盈的固定资产应计入营业外收入 B.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不再计提折旧 C.固定资产发生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后续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D.已确定的固定资产减值损失在以后会计期间可以转回 【答案】B 【解析】选项A应作为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选项C应计入固定资产成本,选项D已确定的固定资产减值损失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可以转回。

对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几点思考(精)

对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几点思考 2001年起实行的《企业会计制度》首次规定固定资产应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002年起实行的《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又对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作了进一步的规定,并在股份有限公司中首先得到执行。从这两年的执行效果来看,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对于夯实企业资产起到了较为明显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挤走了一些上市公司业绩水分,使上市公司整体业绩趋向于真实。但由于准则仅对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一些原则性的内容进行了规定,对于何时计提、如何计提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如何确定等操作细节均未作出具体规定,这样给了上市公司运用资产减值会计政策时较大的选择空间。上市公司对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均根据自己的理解及需要实施,在计提与否的判断标准、计提比例等诸多方面不统一,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上市公司报表的可比性。如2001年度上市公司会计报表中,由于首次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可以作为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所以据统计有70%以上的上市公司计提了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但2002年度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上市公司比例就远少于2001年。因此,准则制定部门应对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出台做进一步的规定或相关解释,以规范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笔者下面对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提出自己的一些想法以供探讨。 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两种确定方法之间的联系 根据固定资产准则,可收回金额是指资产的销售净价与预期从该资产的持续使用和使用寿命结束时的处置中形成的现金流量的现值(以下简称“未来现金流现值”)两者之中的较高者。由于未来现金流现值的计算难度较大,目前可收回金额一般采用销售净价的方法来确定,但实际上两种方法是有内在联系的。固定资产的销售净价总体上是与固定资产未来可能形成的现金流量是正相关的,这一点也可以从企业会计制度中资产的定义得到证实。某项固定资产未来给企业带来的现金流量大,表明其对于企业的价值高;当固定资产价格与其价值一致时,则该固定资产的销售净价也高。若固定资产的价格偏离其对企业的价格时,则销售净价与现金流量不一定能成正相关关系。 如何理解并应用固定资产未来现金流现值 目前判断固定资产是否减值通常采用销售净价的方法,而很少考虑其未来现金流现值,若固定资产的销售净价低于其账面价值则判断固定资产已发生减值,上述做法是不全面的。企业购置固定资产的主要目的是用于生产经营并且期望未来不断产生经济利益的流入,而不是为了用于出售而获取差价。故判断固定资产是否发生减值,不能光考虑其销售净价,而是首先要考虑该固定资产对企业未来收益的影响。由于要计算出固定资产的未来现金流现值的具体

新会计准则下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浅析

新会计准则下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浅析 发表时间:2010-09-29T13:52:56.607Z 来源:《西部科教论坛》2010年第9期作者:李佳 [导读] 2006年2月财政部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简称新准则) 李佳(武汉市排水泵站管理处湖北武汉430000) 摘要 2006年2月财政部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简称新准则)在原准则基础上,借鉴《国际会计准则第36号——资产减值》,并结合我国资产减值会计实践,对固定资产减值做出了更明确规定。本文从新规则中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特点出发,对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实际运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完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建议和对策 关键词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减值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新会计准则 一、新准则中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特点 (一)新准则引入了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对于资产的公允价值,新准则规定可以分以下三种情况分别确定:(1)如果能够合理确定(证明)资产交易的协议价格是公平的,应当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费用的金额确定。(2)如果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应当按照该资产的市场价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金额确定。资产的市场价格通常应当根据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3)如果在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情况下,应当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该净额可以参考同行业类似资产的最近交易价格或者结果进行估计。即资产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新准则对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以及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计量提供了较为详细的应用指南,便于实务操作。 (二)新准则规定已计提减值准备不允许转回。新准则规定:“固定资产减值损失一旦确认,在以后的会计期间不得转回”,该规定封死了减值冲回这一企业操纵利润主通道,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提供了保证。减值冲回是某些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操纵利润的常用手段。一般来说,利用减值冲回操纵利润的方法不外乎有两种:一是预计当年将会出现大幅亏损时,提前为下一年度扭亏为盈做准备,在当年大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下一年度冲回,从而作出下一年度扭亏为盈的财务报表;二是选择某一年份超大额计提减值准备,其后几年分次缓慢冲回,制造出利润稳步攀升的假象,为管理当局的管理业绩服务。在旧准则中,上述两种减值冲回的方法合法但不合理,导致会计信息失真。 (三)新准则中引入了“资产组”、“总部资产”的概念。旧规则中的固定资产一般是按照单项资产为基础计提的,但在实务中,许多固定资产的可回收金额很难评估,故而,我国的资产减值新准则引入“资产组”、“总部资产”的概念。企业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应当按照其归属的资产组为基础进行减值测试,确认损失;“总部资产”是企业集团和事业部的资产,难以脱离其他资产和资产组产生独立的现金流入,因此,要计算总部资产所属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然后与相应的资产账面价值相比较,据以判断是否需要确认减值损失。新准则对“资产组”、“资产组组合”及“总部资产”的减值处理的原则、程序和方法作出了详尽的规定,使其更具有操作性。这是旧准则所没有的全新的规定,从而使企业在资产减值处理上更趋于合理。 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实际运用中存在的问题 从新规则具体规定来看,合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关键需要在资产负债表日合理判断资产可收回金额。而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因此,合理判断可收回金额的主要涉及因素为资产公允价值、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这两个因素的确认与计量难度大,需要依赖较多的职业判断,直接决定着资产可收回金额的合理确认否,决定着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是否真实合理,成为实务中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操作难点。 (一)公允价值的获取有难度。我国新会计准则中对公允价值的定义:“在公平交易,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 可见,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反映的是现值,其本质是一种基于市场信息的评价,是公平交易的市场而不是其它主体对资产或负债价值的认定。尽管我国市场经济已经有了长足的发展,但非市场化的因素依然很多,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所依赖的“成熟市场经济”相距甚远。部分市场仍然处于垄断状态,竞争不充分,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不能反映市场的公允性,而且不同市场上所反映出来的市场信息存在一定的差异性,价格难以真正反映价值,这就增加了公允价值计量的难度。 (二)固定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现值计量难度大。新准则规定:“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应当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可见,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准确性取决于未来现金流量和折现率确定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但是,对现金流量和折现率的确定很难把握。主要表现在:(1)未来现金流量的预测具有很大不确定性。新准则规定:“预计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应当以经企业管理层批准的最近财务预算或者预测数据,以及该预算或者预测期之后年份稳定的或者递减的增长率为基础。企业管理层如能证明递增的增长率是合理的,可以以递增的增长率为基础。”企业预计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会涉及很多变量,并且需要企业有关部门的参与。诸如:销售部门负责预测售价和销量,涉及产品价格弹性、广告效果、竞争者的动向等;产品开发部门和技术部门负责估计投资方案的资本支出,涉及研制费、设备购置、厂房建筑等;生产和成本部门负责估计制造成本,涉及原材料采购价格、生产工艺安排、产品成本等。财务人员的主要责任是为销售、生产等部门的预测建立共同的假设条件,如物价水平、贴现率、可供资源的限制条件等。显然,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预测是建立在一系列假设和估计的前提下,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而且工作量大,目前我国的企业管理还达不到先进的现金流量管理水平。(2)合理折现率的计量难度大。新准则规定:“折现率是反映当前市场货币时间价值和资产特定风险的税前利率,该折现率是企业在购置或者投资资产时所要求的必要报酬率。”因此合理的折现率必须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和资产特定的风险价值。要求合理折现率的确定必须以能够反映该项资产特定风险的市场利率为依据,如果该项市场利率难以取得,也可以采用替代利率估计折现率。替代利率可以是调整后的加权平均资金成本、增量借款利率或者其他相关借款利率。调整时需要考虑该项资产的特定风险,以及其他有关货币风险和价格风险。对于企业而言,客观估计某项固定资产的特定风险,以及其他有关货币风险和价格风险有相当大的难度。 (三)利用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进行利润操纵。固定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公允价值等是企业确认和计量资产减值准备的很重要的基础。通过上面的分析我们知道,公允价值、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率等在一定程度上依赖于会计人员的主观判断,存在较大的主观性,其结果会因人而异。尽管新准则对公允价值、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使用进行了细化和规范,但是要企业真实地计提固定资产减值,还存在一定的难度。计量技术本身的不完善,使得减值技术的标准难以确定。而更重要的是企业的治理结构与管理者的诚信问题,企业管理

(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问题的探讨》论文(1)

目录 内容提要 写作提纲 正文 一、资产减值准备的理论概述 (4) (一)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概念 (4) (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方法 (5)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义 (5) 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应用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5) (一)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模式不固定 (5) (二)公允价值的获取 (6) (三)固定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计量 (7) (四)利用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进行利润操纵 (8) 三、解决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应用中存在的问题的对策 (10) (一)确定积累时间统一计提模式 (10) (二)统一的度量标准 (11) (三)提高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确定方式的操作性 (11) (四)加强对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认识 (12) (五)完善会计监督体系 (12) 参考文献 (15)

内容提要 在六大会计要素中,资产是最重要的会计要素之一,与资产相关的会计信息是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的重要信息。然而长期以来,我国的企业普遍存在资产不实、利润虚增的情况,从而使资产减值问题一度成为我国会计规范的热点问题。人们也期望通过会计上的法律法规减少信息的不对称,让企业向广大投资者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 在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资产减值是一个不可避免的现象,本文通过对新旧会计准则的对比,针对会计实务中对资产减值准备会计处理,分析资产减值准备在会计实务操作中的存在的问题,并对新会计准则下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分析与评价,进而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阐述了资产减值准备提取在实务操作中面临的境况。从资产减值准备入手,对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进行分析,提出了计提标准不恰当,计提时间未作统一规定等问题,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分析方法等对策。

固定资产减值及折旧纳税调整与会计处理

固定资产减值及折旧纳税调整与会计处理 一、固定资产减值当期纳税调整及会计处理 按税法规定,所得税前允许扣除的项目,必须遵循真实发生的据实扣除原则,除国家税收规定外,企业根据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提取的任何形式的准备金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应在期末资产负债表日,对固定资产逐项进行检查,对由于市价大幅度下跌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资产,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因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期间与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资产损失的期间不同而产生的差异,作为可抵减暂时性差异,在计算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时,进行纳税调增。 [例1]顺达公司2003年12月购入一项固定资产,成本价8000万元,预计使用10年,预计净残值为零。该企业按直线法计提折旧。自2004年起企业利润总额均为2000万元,2006年末该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为4760万元。企业适用所得税税率33%,不考虑其他纳税调整事项。 固定资产已提折旧=800×3=2400(万元) 计税基础=8000-2400=5600(万元) 固定资产减值=5600-4760=840(万元) 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营业外支出——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8400000 贷: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8400000 进行所得税会计处理时,顺达公司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不能在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应将其作为可抵减暂时性差异在当期利润总额的基础上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为2840万元(2000+840),应缴所得税为937.2万元(2840x33%)。2006年末,该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为4760万元,计税基础为5600万元(8000-2400),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277.2万元(840×33%)。相关会计分录如下:借:所得税费用 6600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2772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9372000 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后折旧差异纳税调整及会计处理 按会计准则的规定,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应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重新计算确定折旧率、折旧额。按税法规定,企业已提取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如果申报纳税时已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可按提取减值准备前的账面价值确定可扣除的折旧额或摊销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后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减少,比较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后的会计折旧与税法允许可在应纳税所得额中抵扣的折旧或摊销额,若前者小于后者,则将两者的差额从当期利润总额中扣减后,再计算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若前者大于后者,则将在当期利润总额中加上两者的差额后,再计算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例2]顺达公司计提减值准备后预计固定资产尚可使用7年。2006年以后计提的折旧额会计制度与税法存在差异:按会计制度规定每年折旧额=4760÷7=680(万元) 按税法规定每年折旧额=8000÷10=800(万元) 该项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后,以后每年会计上计提的折旧小于税法上允许计提的折旧,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在会计利润基础上调减两者的差额。 2006年以后该项固定资产的所得税相关会计分录如下: (1)2007年 借:所得税费用 3828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2376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6204000 (2)2008年

最新固定资产减值会计研究

固定资产减值会计研 究

固定资产减值会计研究 (作者:___________单位: ___________邮编: ___________) 一、固定资产减值会计存在的问题 (一)利用固定资产减值进行利润操纵 1.亏损公司巨额计提。 按中国证监会的现行规定,上市公司若连续两年亏损,或每股净资产低于面值,或财务状况异常时,公司的股票就要被特别处理(即ST处理);若连续三年亏损,公司股票就将被暂停上市交易(即摘牌)。上市公司为避免连续亏损,往往利用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模糊性,巨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一次亏个够”,以便来年“轻装上阵”。 2.扭亏公司巨额转回。 亏损上市公司要想“保牌”或“摘帽”,就一定要避免出现“连续两年”或“连续三年”亏损。由于该类公司通常主营业务不景气,很难在短期内依赖主营业务扭亏为盈,只有在扭亏年度将以前巨额计提的减值准备通过“会计估计变更”的巨额转回而刻意

制造“报表利润”,造成“扭亏为盈”的虚假表象以逃避市场的监管。 3.盈利公司加速计提。 一些绩优上市公司往往趁着当前生产经营态势较佳、利润大幅增长的经营背景,大额加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这样既能集中清算、释放一些历史问题遗留下来的各种潜在风险,又能利用“会计估计”而低估资产形成秘密准备金,为以后的会计期间留下足够的“业绩储备”。 (二)计提过程存在较大随意性 《企业会计制度》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规定留下较大的可选择空间。关于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规定:会计制度规定了固定资产应按单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规定了应全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几种情况,以及实质上发生减值的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要求按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提取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这里留下了判断估计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的较大空间。 (三)信息披露无法满足要求 制度并未对资产减值信息的披露作详细明确的规定,而相关准则中的规定也不甚全面具体。如固定资产准则只要求披露当期确认及当期转回的固定资产减值损失。从近几年年报的披露情况看,不少上市公司虽然也披露了计提金额、计提比例、计提依据、计提方法等,但其计提依据、计提方法不外乎是“按固定资产可收

资产减值的技术认定及其审计案例分析

资产减值的技术认定及其审计案例分析 注册师对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进行审计,是依照《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相关要求,在独立、客观、公正的基础上,通过履行一定的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运用职业判定对会计报表的正当性、公允性和一贯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出具适当形式的审计报告。在这个过程中,《会计准则》及其会计法规作为注册会计师执业中专业判定的依据,它的变化必将引起注册会计师审计视角的变化,注册会计师审计也从关注企业资产是否虚增,是否有水分,到特别关注企业是否计提秘密预备,是否利用计提减值预备来调节利润。本文拟通过对企业资产减值预备相关案例的,探讨资产减值预备的技术认定和业务操纵技巧。 一、资产减值预备技术认定的条件 (一)应收账款认定减值的条件 1.在下列情况下,应当全额提取坏账预备: (1)债务单位已经撤销; (2)债务单位破产;

(3)债务方资不抵债; (4)债务方现金流量严重不足; (5)由于发生严重的灾难导致债务方停产而在短期内无法偿还债务的; (6)债务方欠债期超过3年。 2.在下列情况下,不能全额提取坏账预备: (1)当年发生的应收账款; (2)计划对应收款项进行重组; (3)与关联方发生的应收账款; (4)已逾期,但无确凿证据表明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 3.对于预支账款,如有确凿证据表明其不符合预支账款性质,或者因供货单位破产、撤销等原因已无看再收到所购货物的,应当将原计进预支账款的金额转进其他应收款,并按规定计提坏账预备。

4.对于持有的未到期应收票据,如有确凿证据不能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时,应将其账面余额转进应收账款,并计提相应的坏账预备。 (二)短期投资认定减值的条件 在期末短期投资的市价低于账面价值时,应提取减值预备。 (三)存货认定减值的条件 1.当存在以下一项或若干项情况时,应将存货账面价值全部转进当期损益: (1)已霉烂变质的存货; (2)已过期且无转让价值的存货; (3)生产中已不再需要,并且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存货; (4)其他足以证实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存货。

对新会计制度下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思考

对新会计制度下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思考摘要:主要阐述在新会计制度 下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企业实际操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对完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建议和对策进行探讨。 关键词:新企业会计制度;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006年颁布的新准则体系中,《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和《企业会计准则—资产减值》两个准则更明确了企业固定资产的管理,更便于实际操作。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计量按照新准则的规定,企业应当于资产负债表日对所有固定资产进行测试,当有确凿的证据表明固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时,应当估计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然后将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与其账面价值进行比较,以确定资产是否发生减值,以及减值金额的大小。新会计准则实施后,将有效遏制利用减值准备调节利润的手段,暂停上市公司回复上市的难度将加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对于上市公司经营业绩有重大影响。 一、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实际运用中存在的问题 1.固定资产减值判断的工作量较大。企业拥有的固定资产范围广,类型和数量多,要逐项判断是否发生减值,并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工作量相当大。这使在实际工作中,固定资产减值判断的工作量较大,实际操作中难度较大。 2.确认和计量的难度较大。固定资产由于技术更新、市价下跌等原因,会发生价值贬值,对其确认和计量远远超出会计人员的专业能力,需多个部门协同认定,甚至需要企业外部的专业评估机构才能认定。不仅计量难度大,而且时间往往滞后于会计信息披露时间。 3.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的计算复杂,可操作性差。新准则多使用“未来现金流量现值”,要求预计资产未来现金流量时,以企业管理层经批准的最新财务预算或者预测数据,以及该预算或者预测其以后年份稳定的或者递减的增长率为基础,对预算期以后的现金流量趋势进行了保守的限定。新会计准则的规定在理论上提高了计量的可靠性,但在实务中,可操作性却很差。 4.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能力有限。要想合理的判断固定资产减值,需要会计人员掌握工程、建筑等方面的知识,会计人员业务素质不高,缺少必要的职业判断能力,在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转回、核销等会计处理上容易发生主观上或客观上的错误,从而影响会计信息质量。 三、完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建议和对策 1.加强内部会计控制,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为了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企业应制定固定资产的核算程序和标准,规范固定资产减值的核算,确保企业财务状况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实现企业的经营目标。首先要建立固定资产的状态管理,并要对固定资产的使用性能及时分析,掌握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如有确凿证据表明固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要及时进行减值测试,正确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 2.提高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确定方式的操作性。我们应该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制定操作性较强的具体标准,以指导企业的会计实践。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的确定由企业根据自身所处的经济环境而定。如企业处于市场经济较发达的地区,可鼓励企业建立财务预算或预测制度,根据财务预算或预测数据的反馈情况,看企业是否具备采用在用价值这一计量属性来确立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 3.提高从业会计的职业判断能力。必须加强企业会计人员在职培训,学习先进科学的会计理论与会计方法,并强化企业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企业自身要注意到积极开发应用先进的财务管理软件,促进企业财务部门管理职能的强化,及时准确地提供固定资产价值变动信息,从而适当地记录固定资产的价值变动。 4.完善会计监督体系。不仅要加强对固定资产减

固定资产减值新旧准则比较

固定资产减值新旧准则比较 固定资产是企业资产的主体,固定资产减值对企业的利润有着重要影响。 关于可收回金额的计量问题 资产减值会计的核心问题是可收回金额的计量。新准则借鉴了国际准则的做法,引入公允价值。要求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应当按照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一)资产的公允价值的确定 对于资产的公允价值,新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规定可以分以下三种情况分别确定: 1.如果能够合理确定(证明)资产交易的协议价格是公平的,应当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费用的金额确定。 2.如果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应当按照该资产的市场价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金额确定。资产的市场价格通常应当根据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 3.如果在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情况下,应当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该净额可以参考同行业类似资产的最近交易价格或者结果进行估计。 (二)处置费用的确定 新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对处置费用表述为,“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等”。 (三)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的确定 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应当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

1.预计的资产未来现金流量 预计的资产未来现金流量应当包括下列各项: ⑴资产持续使用过程中预计产生的现金流入。 ⑵为实现资产持续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现金流入所必需的预计现金流出(包括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发生的现金流出)。该现金流出应当是可直接归属于或者可通过合理和一致的基础分配到资产中的现金流出。 ⑶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处置资产所收到或者支付的净现金流量。该现金流量应当是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交易时,企业预期可从资产的处置中获取或者支付的、减去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2.折现率的确定 折现率是反映当前市场货币时间价值和资产特定风险的税前利率。该折现率是企业在购置或者投资资产时所要求的必要报酬率,或者说是最低报酬率,它反映了投资者在考虑货币实践价值和风险价值因素的基础上,对该资产获利能力的一个预期。 另外准则还规定,在预计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时已经对资产特定风险的影响作了调整的,估计折现率不需要考虑这些特定风险。如果用于估计折现率的基础是税后的,应当将其调整为税前的折现率。 引入“资产组”(减值)概念 我国现行八项资产减值准备都要求以单项资产为基础计提,但是在实务中,许多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难以单独产生现金流量,因此,要求以单项资产为基础计提减值准备在操作上有困难。《国际会计准则第36号———资产减值》为此引入了“现金产出单元”的概念,考虑到这一概念在实务中较难理解,本准则引入了“资产组”的概念。要求企业应当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但如果企业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应当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计算确认减值损失。 (一)资产组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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