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报道奖惩规定(试行)

宣传报道奖惩规定(试行)
宣传报道奖惩规定(试行)

瑞金市公安消防大队

消防宣传报道奖惩规定(试行)

第一条为加大消防宣传力度,充分调动全队官兵投身消防宣传工作的积极性,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例》、《江西省公安厅关于公安宣传奖励的规定》、《江西省公安消防总队消防宣传奖励规定》和《赣州市公安消防支队消防宣传报道奖惩规定(试行)》以及公安部消防局、省消防总队、市消防支队有关要求,结合我大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奖惩对象

一、奖励对象:年内,遵守宣传纪律,积极参加消防宣传报道活动,在社会新闻媒体和相关媒体发表过稿件的官兵。

二、惩处对象:年内,未完成个人宣传任务、发生稿件泄密、失实以及其它违纪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官兵。

第三条宣传任务

一、新闻媒体任务:按照支队每年年初下发的宣传报道任务分解表执行。

二、公安内网任务:

(一)大队警官每月必须在总队级以上信息网(含子网)发表稿件不少于1篇。

(二)外聘文员每月必须发表不少于1篇总队级以上信息网(含子网)稿件。

(三)各级政工网、纪检网、司令部网等部门网站宣传任务以各归口部门规定为准,但不应少于本规定规定数。

连续公差时间半个月以上的警官,减去相应的任务数。

第四条奖惩标准

一、奖励标准

(一)精神奖励

1、年内,大队警官(大队主官除外)发表稿件累计积分500分以上,按权限视情记嘉奖一次。

2、年内,大队警官发表稿件累计积分2000分以上,按权限视情向上级报请三等功一次。

3、年内,大队警官发表稿件累计积分4000分以上,按权限视情向上级报请二等功一次。

4、宣传报道作品获省部级二等奖、国家级三等奖以上的作者可视情单独向上级报功,但不重复报功。

5、对宣传工作作出较大贡献的干部,按权限在评功评奖给予优先考虑。

6、对因宣传报道工作成绩突出的士兵,学驾驶、入党、报考院校、选取士官等按权限予以优先考虑,已是士官的,按权限在评功评奖给予优先考虑。

(二)物质奖励

大队设立宣传报道奖励基金。

1、基金用途:(1)支付上稿人的稿费;(2)对完成或者超额完成报道任务的个人实施奖励。

2、奖励办法:

(1)新闻媒体:中央级媒体600元/篇;国家级一类媒体300元/篇、二类媒体200元/篇;省级一类媒体50元/篇、二类媒体30元/篇;市级一类媒体30元/篇、二类媒体10元/篇。

(2)互联网:中央级网站60元/篇,国家级网站30元/篇,省级网站15元/篇,市级网站5元/篇。

(3)公安内网:部局信息网50元/篇,部局子网30元/篇;总队信息网30元/篇,总队子网20元/篇。

若稿件同时被多家媒体录用,按实际上稿数实施奖励。

外聘文员的稿费奖励,可参照此奖励标准。

5、年度奖励:

(1)对完成年度宣传任务,积分排名第一的个人实施800元奖励。

二、惩处标准

(一)凡是连续3个月未能完成内网上稿任务的,将取消个人年终评功评奖资格。

(二)因宣传报道失实、抄袭导致损坏部队形象或造成不良后果的,一经发现,将按权限追究发稿人责任。

(三)因抄袭稿件被支队或以上单位通报的,大队将取消该个人年终评功评奖资格。

(四)经济处罚:

所扣钱款纳入大队宣传报道奖励基金。

1、个人(指:大队警官)每月未完成任务的,少1篇扣50元,外聘文员扣10元。

2、宣传报道失实、抄袭,每发现1篇扣100元,扣除个人报道积分80分。

第五条宣传报道积分计分标准

一、关于新闻媒体稿件

(一)中央级新闻媒体300分/篇;

(二)国家级新闻媒体一类150分/篇,二类100分/篇;

(三)省级新闻媒体一类80分/篇,二类60分/篇;

(四)地市级新闻媒体一类30分/篇,二类20分/篇。

二、关于互联网稿件

(一)中央级网络60分/篇;

(二)国家级网络30分/篇;

(三)省级网络20分/篇;

(四)市级网络10分/篇。

三、关于公安内网稿件

(一)部局信息网30分/篇,部局其他子网25分/篇;

(二)总队信息网20分/篇,总队其他子网15分/篇。

第六条媒介级别划分:

一、关于新闻媒体

(一)中央级:《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解放军报》、《新华每日电讯》、《求是》、《瞭望》、《半月谈》、《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国新闻社、中国国际广播电台等。

(二)国家级:一类指《人民日报》(华东版)、《法制日报》、《工人日报》、《农民日报》、《中国青年报》、中国教育电视台、《人民公安报》(含《消防周刊》)、《人民武警报》、《民主与法制》、《人民画报》;二类指《中国消防》、《中国安全生产报》、《中国警务报道》、《科技日报》、《中国妇女报》、《大众摄影》等。

(三)省级:一类指《江西日报》、江西人民广播电台、江西电视台、《江西画报》;二类指江西教育电视台、《新法制报》、《信息日报》、《江南都市报》、《都市消费报》、《经济晚报》、《江西消防》外刊等。

(四)市级:一类指《赣南日报》、赣州电视台一套,二类指市电视台其他频道、市广播电台、赣州晚报等其他公开发行的报刊杂志。

二、关于互联网

(一)中央级:中央政府网、人民网、新华网、中新网、中国网等;

(二)国家级:中国警察网、中华网、新浪网、搜狐、网易、雅虎、中国消防在线等;

(三)省级:中国江西网、大江网、今视网、江西消防网等;

(四)市级:市级政府网、市级主流媒体网等。

三、关于公安内网

(一)部局信息网:中国公安信息网、中国消防信息网等;部局子网:部局政工网、纪检网、心理健康网、规划网等。

(二)省级内网:省公安厅网、江西消防信息网等;总队子网:总队政工网、纪检网、三年规划信息网、司令部网等。

第七条用稿统计

一、一般稿件统计

(一)采用稿件统计按月计算,以刊、播时间为准。连载的作品,以全部刊、播完毕时间计算(连载作品不分割计算)。

(二)2000字以上的稿件,每一篇折合2篇计算;6000字以上的稿件,每一篇折合3篇计算;新闻、艺术照片每幅按1篇文稿计算。

(三)省级以上电视台、电台专题节目,每一部可折抵2条计算。

(四)上述稿件的折算均按同级标准计算,不涉及大队事实的新闻稿件均不作统计。

二、特殊稿件统计

(一)两人以上联合署名发表的作品,按人数平均折计。

(二)头版头条稿件的,中央级按4篇计算,国家级按3篇计算,省级按2篇计算,市级按1.5篇计算。

(三)照片被用作题(配)图的,按所占文字版面字数计算篇数。

(四)同一作品被多家不同级媒体采用,按实际上稿数计算篇数。

三、稿件统计依据

(一)报刊上发表的文字稿、照片,必须持载有该作品的原件、复印件或用稿通知单。

(二)广播电视上发表的稿件,必须提供用稿通知单或稿费单等有效凭证。

(三)网络上发表的文字稿、照片,必须附上稿件链接地址。

若稿件无相关凭证,将不纳入统计范围。

第八条每年12月10日前,中队指导员按本规定的要求将上年度用稿情况,报大队查实后,上报支队相关部门。符合记功条件的,大队上报依据和申请。

第九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钟宝镇新闻宣传稿件奖励办法

钟宝镇新闻宣传稿件奖励办法 为了充分调动我镇各方面积极性,进一步加大我镇对外宣传报道工作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份围,提高钟宝镇对外知名度,推动全镇各项工作不断深入开展,经党委研究,制定《钟宝镇新闻宣传稿件奖励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促进本镇多出报道、出好报道,扩大宣传影响,提高宣传实效为目标,进一步明确宣传报道奖励的目标、标准、范围及条件,规范奖励行为,发挥奖励作用,以更好地宣传政策法规,展示工作成效,树立政府形象,营造舆论氛围,推动我镇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提高认识,明确宣传重点 动员全体同志积极撰写文章,向新闻单位提供高质量、高水平的新闻稿件,只要具有报送、传递和交流价值的均属宣传报道的内容,内容应积极向上,应

充分利用各种体裁,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地把全局工作情况宣传报道出去,重点宣传报道我镇各行业好的经验和做法以及好人好事等,稿件篇幅不限。 三、奖励标准 1、在国家级报纸刊登的稿件每篇奖励300元;在国家级网站发表的稿件(含消息、通讯)每篇奖励200元。 2、在陕西省级报纸刊登稿件每篇奖励200元;省级新闻媒体网站上发表稿件(含消息、通讯),每条奖励100元。 3、在安康市级报纸刊登稿件每篇奖励100元;市级新闻媒体网站上发表稿件(含消息、通讯),每篇奖励50元。 4、在镇坪县级新闻媒体上发表稿件(含消息、通讯),每篇奖励30元。 5、在电视台新闻联播中播放新闻稿件的县级奖励50元、市级奖励100、省级奖励200,、中央和国家级奖励500元 四、综合奖励

对工作积极、发表稿件工作突出的个人给予奖励。具体标准为:在国家级平面新闻媒体发表2篇以上,省级5篇以上,市级8篇以上的奖励500元;在省级新闻媒体发表稿件3篇以上、市级5篇以上,县级10篇以上的奖励200元。 五、奖励条件 1、稿件的主要作者必须是本镇职工干部群众; 2、稿件必须正面反映本镇工作,主要内容反映我镇工作及开拓创新的新做法、新成就,反映本镇勤政为民、廉洁高效的学习型、服务型机关形象,反映本镇干部职工积极进取、尽职工作的精神面貌; 3、稿件必须被各类公开发行的报刊、各级政务网站或党政系统内部资料采用。 六、奖励办法 1、一篇稿件署多人名字均按一篇计算,其奖励款按作者人数平均分配。 2、稿件被多家媒体采用的,以最高级别媒体计算奖励,不重复计奖。 3、新闻宣传稿件奖励于年终统一结算,撰稿人凭

新闻宣传报道工作制度

XXXX新闻宣传报道工作制度 为加强新闻宣传报道工作,实现新闻宣传工作的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形成全员参与、多方协作、上下联动、各负其责的大宣传格局。及时反应和我大队工作部署和工作动态,提高我大队的社会影响力,树立良好的消防部队形象,根据上级新闻宣传报道相关管理规定,结合我大队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宣传工作原则: 1、必须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2、坚持新闻的党性原则,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 3、遵循客观、准确、及时、实事求是的原则。 4、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保密规定,严防失实报道和泄密事件发生。 二、宣传的主要内容 1、学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的宣传报道。 2、及时报道大、中队在会议部署、防火监督、宣传培训、灭火救援、社会救助、重大活动、参与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以及党建和部队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动态。 3、及时宣传和报道各项工作中的创新、闪光点和优秀

成果、先进经验、典型事例。 4、弘扬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 5、其他可以宣传报道的事项。 三、宣传管理 1、责任分工 为了真正形成全员参与、多方协作、上下联动、各负其责的宣传格局,现将稿件进行量化管理,落实到个人: A、宣传报道工作坚持大队党委领导制,党委书记负总责。 B、大、中队其他干部每人每月必须在支队级以上媒体完成3篇稿件(以被录用为准)。 C、大、中队各明确一名宣传报道通讯员,总体负责大、中队内宣、外宣的每月任务完成情况。 2、稿件计算 稿件作者署名为1人被录用的,按1篇计算;署名为2人的,按0.5篇计算。 3、审核程序 A、大队通讯员负责对一般稿件的修改和初审工作。 B、重要稿件、对敏感问题和突发事件的报道,在经大队通讯员修改、初审后,必须报经大队党委书记、大队长审核后,才能对外发布。 4、大队通讯员职责

产品质量奖惩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持续提高本公司全体员工的质量意识,使本公司各类质量问题处理做到有据可依,对相关质量责任人的处罚做到公平、公正,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 全质办:负责公司全面质量管理,内、外部质量问题防止再发生措施的验证,检查发现的不符合项的追踪落实。质保部:负责公司内所有产品质量的管理及全体专职检验人员的管理,内部、外部质量事故调查、处理及跟踪落实。 操作者:对自己加工的产品质量负责,在生产过程中进行自检、互检,做到上不清、下不接。 全检工序操作者:对自己检查的产品质量负责,按作业指导书挑选出漏加工、漏装配、外观不良等缺陷产品。专职检验人员:负责现场加工产品的质量检查和质量判定,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及时处理并跟踪结果,监督操作者严格按工艺要求操作。 三、内容 (一)、与工艺纪律相关的奖惩 (1)作业指导书 生产现场无作业指导书处罚操作者20元/次; 生产现场的作业指导书与实际加工产品不相符处罚操作者10元/次; 实际加工方式与作业指导书不一致处罚操作者10元/项,并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损失; (2) 首检 未交首检就进行批量加工处罚操作者30元/次,并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损失; 操作者首件自检合格后,可进行批量加工,如检验复检不合格,处罚10元/项,如果出现产品报废,所有损失由操作者承担;检验在规定时间内确认首件,超过规定时间,首件未确认,处罚30元/次,超过时间段后出现的产品报废损失由检验与操作者共同承担 几个操作者(几道工序)共用一个产品作首检,写在一张首检记录单上,按20元/次处罚相关操作者 首检记录不填处罚操作者30元/次;首检记录与工艺卡片要求不一致,缺项、错项处罚操作者10元/项(一个尺寸) 对缺项、错项的首检记录进行了的确认,处罚检验30元/次 首检确认后产品未按要求保留、流转,处罚操作者10元/次 对因首检问题被罚款5次者,待岗1月,并从学工开始重新试用。

组织系统新闻宣传工作考核奖励办法

组织系统新闻宣传工作考核奖励办法 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组织系统新闻宣传工作考核奖励办法 201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重要之年,也是我县实施“四区”战略、推进“四园”建设的关键之年、更是加快进位赶超、打造名副其实“***之乡”的攻坚之年。根据省、市委组织部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县组织系统新闻宣传工作,扩大组织工作的影响力,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现提出如下奖励办法:一、总体要求 组织系统宣传工作是组织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组织部门的一项经常性、基础性工作。各级党组织要不断深化思想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牢牢把握组织系统新闻宣传工作的正确方向,紧紧围绕县委工作大局和组织工作的中心任务,积极宣传组织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新举措、新经验、新成效,

为深入推进“四区”、“四园”建设,实施“产业兴县、文化立县、生态美县、民生稳县、党建强县”五大工程,打造名副其实“***之乡”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工作目标及评分标准 在党建和组织工作宣传上,要不断加大在中央、省、市级各类新闻宣传媒体组稿、上稿力度,确保我县组织工作在报刊有文字、电台有声音、电视台有影像。工作目标:各基层党委全年完成新闻宣传基本任务分为100分;党委信息员和部机关每名干部每月至少报送2条组工信息,部机关干部全年完成组工信息积分25分以上,各党委全年完成组工信息5分以上。 评分标准 新闻宣传计分标准: 1、党建、干部、人才工作经验材料或做法在《人民日报》、《新华社每日电讯》、《求是》、《党建研究》、《中国组织人事报》等中央级媒体,《江西日报》、《当代江西》、《江西组工通讯》等省级媒体(含

机械厂质量奖惩管理制度

质量奖惩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了贯彻各项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提高全体员工的质量意识,保证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行。公司将围绕质量目标及其分解指标,对给厂产品质量提高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圆满完成质量目标的人员给予奖励;对达不到质量目标的、违反质量体系相关规定及质量事故的相关责任人员给予必要的处罚。 二.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对产品或服务质量有直接影响的活动与人员。 三.职责 3.1对生产员工的质量奖惩,由质检部提出,经质检部主管批准后实施; 3.2对车间主管级员工的奖惩,由部门领导批准后实施; 3.3对部门领导的奖惩由公司领导提出; 3.4公司负责监督本办法的执行。 四.主要内容 4.1 质量奖惩原则 4.1.1公司设立年度质量奖用于奖励生产一线的员工。 4.1.2及时发现质量事故的隐患,并向有关部门汇报或采取措施避免重大质量事故发生的人员,综合考虑避免损失的大小、是否属职责范围等因素给予10-1000元的奖励。 4.1.3对于为厂质量水平的提高或为避免重大质量事故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可评为厂的质量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并给予特别奖励。

4.1.4各级管理人员应严格行使相应的质量职责。因工作失职造成质量事故及公司财产损失的,对直接、主要责任人员按照本规定相关条款处理。 4.1.5对造成严重损失或累次出现质量事故的有关责任者根据损失大小、主观和客观的原因,给予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与质量处罚可同时进行。 4.2 车间员工质量考核办法 4.2.1各车间生产工人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确保生产过程的质量。对违规操作的人员给予5-50元的处罚,如因此造成产品不合格,追加不合格品处罚,并视情况可以给予行政处罚; 4.2.2同一工序多人或小组操作,奖惩责任不能区分到个人时,由成员平均分摊或小组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协调分摊。 4.2.3对生产过程中故意以次充好,弄虚做假者,不按权限规定私下处理,或故意隐瞒质量问题等情况,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并处罚5元;第二次给予全厂通报批评并处罚10元。 4.2.4操作人员有责任及时将发现的质量问题向上级反映,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4.2.5自检互检,生产员工按照操作规程作业,操作前检查物料、操作完检查产品是否合格。不合格品自检时发现告知车间检验员并即刻按要求纠正,扣罚按照质量奖惩规定的1/3计算,如未造成经济损失可免于处罚;未发现,流到下一道工序,互检时发现,则按照质量奖惩规定全额处罚。每一位生产员工都有责任检验前面工序的产品质量,根据操作规程,互检未能及时发现上一工序的质量问

新闻宣传报道奖励办法

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规章制度发布通知 (2014版第129号) 《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新闻宣传报道奖励管理办法》已于2014年11月4日通过公司制度建设领导组审批,现予发布,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签发人:郭守国 2014年11月4日 规章制度控制表 制度 名称 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新闻宣传报道奖励办法 版本起草人部门 主任 制度建设 办公室 分管领导 审核 签发人 是否 修订 签发 日期 下次评 审日期 2014 李兴华王悦刚全体成员王超郭守国-

此 次 制 订 的 主 要 目 的 解释 政工部 部门 实施 及完 新闻宣传管理善执 行人

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新闻宣传报道奖励办法 (政工【2014】第33号) 1 目的 加强和规范新闻宣传工作, 进一步调动员工积极性,增强责任感,不断提高文字写作能力,促进企业文化建设,维护企业良好形象。 2 适用范围 公司本部及所属各单位。 3 定义 新闻宣传工作:是指以公司名义,按照相关制度要求,通过新闻媒体宣传企业形象的新闻宣传报道活动。 稿件:是指员工署个人真实姓名发布在正式刊物或媒体的有关公司工作的作品。员工发表个人与工作无关的摄影或文学作品,不在本办法奖励范围内。 稿件等级划分:发表在报刊、媒体头版的为甲类;发表在主要版面的为乙类;发表在副刊等其它版面的为丙类。

4 职责 政工部 4.1.1 负责公司本部的新闻宣传奖励工作,并督导基层单位做好此项工作。 4.1.2 负责刊登稿件的审核、存档、筛选、统计等,定期统计核发奖励和稿酬 各单位党委(总支) 负责本单位的新闻宣传奖励工作。 指派专人负责新闻宣传稿件汇总、统计、报送工作。 5 管理内容和程序 奖励标准 5.1.1 国家级报刊(媒体) 体裁 等级 备注单位甲(元)乙(元)丙(元) 消息、评论篇800 500 300 短讯、标题新闻篇300 200 100 通讯、深度报道 篇1000 800 500 5500字以上,再长根据字数酌情奖励 新闻照片幅300 200 100 5.1.2 省级、行业报刊(媒体)

企业质量管理奖惩制度

湖南太阳龙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质量管理奖惩制度 1目的和适用范围 为表彰严格履行质量职责,为质量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惩罚对质量不负责任的违规行为提供依据。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质量职能部门、车间在从事产品设计、生产至售后服务全过程的质量奖惩活动及外协供方质量行为、结果的奖惩。 2引用标准 湖南太阳龙科技有限公司《质量管理制度》 3职责 3.1品保管理中心负责本制度实施的归口管理和制度的修订、报审。 3.2研发技术管理中心,生产管理中心是实施本制度的协助部门,负责为各种奖罚提供客观数据和理论依据,并参与查实、确认及验证活动。 3.3财务管理中心负责质量经济效益和质量经济损失的核算。 3.4人资行政中心负责在工资中对责任部门的奖罚金实施结算。 3.5公司质量管理委员会是本制度的仲裁机构。 4程序 4.1奖励 4.1.1对获得国家级、省部级质量管理奖的先进个人,给予奖励,获省部级奖励1000元,获国家级奖励2000元。 4.1.2对公司质量管理和质量工作做出贡献者,可根据事迹和项目效益,经质量管理委员会确认,给予一次性奖励500~1000元。 4.1.3工程技术人员积极钻研技术业务,发现设计上的质量问题(非发现者的责任),及时提出修改,经证实和确认,视质量提高的程度和经济效益的大小,给予奖励100~500元。 4.1.4在提高产品可靠性活动中,质量改进(质量攻关)能按期完成,效果达到预定目标,经过验证卓有成效和评审确认的项目,给予奖励200~1000元。 4.1.5发现工艺、工装、设备存在问题(非发现者的责任),能及时报告或采取纠正措施,避免了质量事故的发生,经查实,给予奖励50~300元。 4.1.6工作认真负责,为提高产品质量做出突出贡献,当年工作没有出现过废品的一线生产工人由车间推荐,经评选为“质量信得过个人”,给予奖励100~500元,以资鼓励。

质量管理考核及奖惩管理办法

中交云南嵩昆高速公路项目 质量管理考核及奖惩管理办法 (修订版) 中国交建云南嵩昆高速公路项目路桥技术分部 2016年3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考核办法及评分标准 (1) 第三章质量奖惩管理办法 (2) 第一节总则 (2) 第二节工程质量管理目标及方针 (3) 第三节过程控制中的奖惩 (4) 第四节奖惩程序 (4) 第五节附件 (5)

质量管理考核及奖惩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加强嵩昆高速公路施工质量,进一步提高中国交建云南嵩昆高速公路项目路桥技术分部工程质量精细化管理水平,根据国家、部颁技术标准、规范、规程以及批准的设计文件和合同文件及《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办法》、《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土建工程)(JTG F80/1-2004)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交建云南嵩昆高速公路项目路桥技术分部综合考核评比活动。 第三条工程质量监督综合考核评比活动依据: (一)公路工程建设的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 (二)公路工程建设的有关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 (三)项目的批复文件、设计文件和合同文件; (四)交通运输部《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技术指南》; (五)《云南省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实施要点》。 第四条工程质量监督综合检查评比活动应坚持严肃、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考核办法及评分标准 第五条考核内容及评分方法

质量监督综合考核评分由质量管理行为,工程实体质量评分,原材料及试验管理等四部分内容构成,质量监督综合考核评分为100分,考核分数按附件一《质量管理部月度综合考评表》所列内容及标准进行计算,各项分值为整数值。考评分数低于75分的、考核期内发生一般重大质量事故的,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质量管理月度综合考核总分=(质量管理行为评分+工程实体质量评分+原材料+试验管理)/2 第六条质量管理月度综合考核评分纳入分部月度综合考,考评,权值占15%。 第三章质量奖惩管理办法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增处强全员质量意识、明确质量责任,提高嵩昆高速公路中交路桥技术有限公司的社会信誉和经济效益,为业主提供精品工程和满意服务,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根据“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05〕4号)、交通运输部《关于落实公路工程质量责任制的若干意见》(交公路发〔2008〕116号)、交

宣传报道及信息报送工作方案

宣传报道及信息报送工作方案 安城管字〔2013〕7号 关于印发《区城管局宣传报道及信息报送 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股室: 现将《区城管局宣传报道及信息报送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八日 安源区城市管理局办公室2013年2月28日印发 区城管局宣传报道及信息报送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信息及宣传报道工作,健全完善信息报送制度,及时、准确、全面地收集上报信息,整合宣传资源,扩大宣传影响,更好地发挥信息的参考与决策作用,创造有利于城管事业发展的良好舆论环境,助推城管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 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和创建工作目标,围绕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主要任务,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宣传区城管局工作职能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正面宣传为主,动态报道城管执法工作开展情况,客观反映城管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为做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提升我局城市管理信息、宣传报道水平,确保工作信息及时、全面、准确报道,不断提高信息宣传报道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信息宣传报道的工作质量。确保年度内各类、各级别的信息报道、报送年度不少于24条、发表不少于15条。 三、组织领导 局成立宣传报道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李利萍同志任组长,副局长赖金卫、兰凡怡、廖清华任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副局长廖清华具体负责宣传报道工作的组织、

协调、督查、落实。局机关各股室应设置1名通讯员,负责信息采集、报备等工作,信息的具体草拟、报送等工作由办公室罗东负责。 四、宣传及信息报道内容 宣传的主要内容 (一)城市管理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包括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江西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以及《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法律法规。 (二)重点工作现场跟踪报道,注意发现工作中的难点和亮点,注重宣传的时效性、连续性、跟踪性和系统性,确保宣传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我局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处罚依据、标准、流程,城管执法职能职责、办事程序、服务承诺。 (四)城管执法典型案例介绍。 (五)我局在城管执法过程中出现的好人好事和能够有效提升城管执法队伍形象的典型事例。 (六)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城市管理工作咨询。 信息报送的主要内容 我局城市管理工作中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 实情况;城市管理工作动态,阶段性城市管理工作进展情况,

质量管理奖惩制度

质量管理奖惩制度

质量管理制度 RC/ZP—01 A/1 为贯彻公司以质量保证促生产效率的中心思想,号召各部门、车间重视产品质量,提高各岗位员工质量意识,完善公司质量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责任,特规定此制度。制度以增强大家工作责任心,提高大家工作积极性为前题;责任明确,奖惩分明的为主题,希望各部门、车间共同遵守。 一、定义: 1.产品问题等级:在加工和检验过程中因错检、漏检、误判等原因造成不合格品出厂或转序,根据该产品缺陷可探测度大小及可预见性多少分为三个等级。 A类:很容易被发现(较低级、明显)而又属于重要尺寸或关键项目的、或者以前有类似问题发生而又已经被告知需加以特别注意的问题又重复 出现的,因漏检、错检发生的不合格。 B类:以前没有类似问题发生且该问题不易被发现,但现有检测手段、检验设备可检测出来而因误检、误判造成不合格的。 C类:现有的检验手段、检验设备不能检验出来的问题或不可预见的问题及因设计等原因造成的不合格 二、责任追究 1.批量事故不合格品超出班产量50%(暂定)为批量事故 1.1在冲压、旋压、机加、数控、焊接加工过程中发现的零件批不合格 序事故发 生因素 类别 责任划分 补充规定车间 主任 操作 工 检验 员 生产 部主 管 品保 部 主管 1 未经检验 员首件确 认,而产 生批不合 格 A类-30元 -30 元/// 1.检验人员视批量大 小定,如超出2小时加 工量,追究检验员巡检 责任20元/次; 2.如产品造成报废的, 按废品率规定进行赔 偿,员工赔偿80%, 车间主任赔偿20% B类 -20 元 -20 元/ / / C类/ / / 2 经检验人 员首件确 认,而产 生批不合 格 A类 -20 元 -10 元 -30 元/ / 属低级问题 时追究 B类/ / --20 元-50 元 -50 元

宣传工作考核奖励办法

宣传工作考核奖励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和改进区政协宣传工作,根据区政协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对象为:区政协各组成单位,区政协各专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委员,区政协通讯员。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范围为:在《人民政协报》、《重庆日报》、《重庆市政协报》、重庆电视台、《綦江日报》、綦江电视台、《綦江政协》等各级报刊上发表反映政协统战工作的宣传稿件。 第四条:区政协的宣传工作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严格新闻纪律。凡属个人署名发表的,作品人对作品负责。以单位名义对外发表的,单位负责人对发表作品负责。重大事项的宣传报道必须经主席或者分管副主席同意。 第五条:区政协信息联络中心负责草拟宣传工作计划,分解落实宣传任务,检查、督促、考核、兑现有关政策,表彰奖励先进,向主席会提出关于宣传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同时,组织建立全区政协宣传通讯员队伍,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培训。区政协各委、办要积极协助完成宣传工作,并负责组织、撰写与委、办工作密切相关的宣传稿件。 第六条:凡宣传报道下列事项,都属于区政协的宣传工作。在《人民政协报》、《重庆日报》、《重庆政协报》、《綦江日报》上发表有关区政协的消息、通讯、图片、理论文章、新闻特写;在区政协办公室主办的《綦江政协》上刊发稿件;在市政协办公厅主办的《市政

协周况》上刊发稿件;举办与政协相关的展览、墙报和宣传咨询活动;对区政协工作有实际宣传效果的其它形式。 第七条:宣传工作的基本任务为:区政协各组成单位,区政协各专委会每年至少报送10篇新闻通讯(《重庆政协报》采用3篇),区政协办公室每年至少报送20篇新闻通讯(《重庆政协报》采用9篇),区政协通讯员每年至少报送10篇新闻通讯(《重庆政协报》采用1篇)。 第八条:宣传工作的考核标准为:完成基本任务100分;在区级媒体上刊发的稿件加2分/篇;在省、市级媒体上刊发的稿件加10分/篇;在国家媒体上刊发的稿件加20分/篇;同一稿件只记最高分;联名撰写的稿件,不重复计算件数,按比例计分;宣传内容不涉及大统战,原则上不计分。考核总分作为评选区政协新闻宣传先进单位的主要依据。 第九条:区政协对宣传工作实行奖励。在《綦江政协》刊发的稿件奖励20元/篇;在《綦江日报》、綦江电视台刊发的稿件,奖励原稿酬的2倍;在《重庆政协报》、《重庆日报》、重庆电视台刊发的稿件,奖励原稿酬的4倍,头版稿件另奖励200元/篇,头版头条稿件另奖励500元/篇;在《人民政协报》刊发的稿件,奖励原稿酬的6倍,头版稿件另奖励500元/篇,头版头条稿件另外奖励1000元/篇;入围区级及以上的理论文章,奖励300元/千字;市政协周况采用100元/条;同一稿件按最高标准奖励。

关于进一步加强宣传报道工作的通知

和确定各公司宣传报道通讯员的通知 集团所属各公司: 为了适应新形势下集团发展的需求,进一步加强宣传报道工作,弘扬金豆人的奉献精神,展示职工蓬勃向上的精神风貌,促进集团不断发展,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立宣传报道组 组长: 常务副组长: 组员:各分公司通讯管理员 根据各公司经理提名,负责本公司的宣传报道管理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对宣传报道工作的领导 宣传报道工作是集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认真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对于激发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调动工作积极性,发挥工作创造性,增强单位凝聚力、战斗力、向心力,提升广大职工的整体荣誉感,推动各项工作快速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公司要充分认识宣传报道工作的正面引导和激励作用,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对宣传工作的领导,明确宣传工作的任务和责任人,集团将把宣传报道工作作为各公司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把宣传报道工作纳入平时管理考核之中,与日常工作一起部署安排、一起督促检查、一起考核奖惩。

二、突出工作重点,大力加强宣传报道工作力度 各公司要准确把握全局总体工作,围绕集团发展形势大力开展宣传工作,同时,要突出重点工作部署、重要工作安排、阶段性、突击性、临时性工作,大力宣传工作任务、工作动态、工作成绩和工作经验;要及时和善于跟踪工作热点、发现工作亮点、关注工作重点、聚焦工作难点,大力宣传工作中的新思路、新举措、新进展、新成效,为集团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加强组织协调,全面提高宣传报道工作总体水平 各公司要进一步调整思路、转变观念、整合资源,将宣传报道工作由少数同志负责向全员参与转变,由单一宣传模式向多种宣传形式并举转变,由单纯的信息传递向深度报道转变,采取主动策划撰稿、指导通讯员组稿、向通讯员约稿、动员职工写稿、与新闻媒体记者联合发稿等措施,积极策划,精心组织。凡有宣传报道价值的重要工作、重要活动、重要会议等,都应及时积极主动和新闻媒体联系,通知本单位的宣传报道骨干,并提供采写稿件的便利条件。 四、完善制度措施,积极促进宣传报道工作上台阶 (一)组建宣传队伍。各公司须挑选工作认真、责任心强、有一定文字水平的同志为通讯员,组建集团宣传报道队伍,并保持相对稳定。各公司各推荐1名通讯员于3月20日前上报项目发展部。各通讯员负责及时做好各自重要工作动态的宣传报道工作,积极开展宣传报道活

最新最全新闻宣传报道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稿)

最新最全河北广通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新闻宣传报道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明确新闻宣传报道工作职责,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氛围, 促进集团公司文化建设工作,把新闻宣传报道工作推向正规化、制度化、科 学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各职能部门、成员单位及其所属 项目部(实施细则见附件一)。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三条经集团公司党委决定成立新闻宣传报道管理工作编委会,组成 人员如下: ( 编委会组成人员名单见附件二 ) 主任:总公司董事长助理; 副主任:集团党委副书记 机关党支部书记; 主编 / 副编:行政综合部相关人员组成,主编不在岗时由副编负责编稿; 主审 / 副审:行政综合部相关人员组成,主审不在岗时由副审负责审稿; 成员:集团各职能部门、各成员单位新闻宣传通讯员组成,负责将稿件 进行初审、整理和上报编委会。 第三章职责 第四条集团行政综合部是政务宣传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 责是: 1

(一)负责筛选、加工、整理集团各部门及各成员单位上报 的信息,完善集团公司微信公众号、月刊、集团网站、 OA办公平台等宣传载体 的建设和日常管理; (二)负责集团、总公司宣传册、宣传片的制作工作; (三)负责集团新闻发布、媒体采访接待和其他对外宣传工 作; (四)负责集团新闻宣传资料库的建设和管理; 第五条党群工作部是党务、企业文化宣传工作归口管理部门,其主 要工作职责: (一)负责集团党务宣传栏的出刊和管理; (二)负责集团对外党务宣传工作; 第七条宣传报道通讯员的主要职责: (一)具体承担本单位和部门新闻宣传报道稿件初审及组织报送工 作;新闻报道员每周以信息专报的形式向集团行政综合部报送高质量有价 值的信息。 (二)具体负责建立和管理本单位和部门新闻宣传工作报道 资料库(图片、视频等应按文稿的重要性每季度上报行政综合部); (三)协助参与集团微信公众号、月刊、集团网站、 OA办公平台、宣传册、宣传片等宣传载体采编及宣传工作。 第四章稿件收集 第六条新闻宣传报道工作实行层级管理,集团新闻宣传工 作编委会负责收集集团各职能部门及下属各成员单位的新闻宣传稿件,下 属各成员单位新闻通讯员收集本单位及其所属项目部的新闻宣传稿件。集 团公司各职能部门和各成员单位配备专(兼) 2

宣传报道工作管理办法

公司宣传报道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改进、规范公司新闻宣传工作,内聚人心,外塑形象,根据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新闻宣传工作是指以公司名义,通过公司网站、新闻媒体等渠道进行宣传报道的活动。 第三条新闻宣传工作坚持以团结鼓劲、正面宣传为主导,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全面、准确、及时”的原则,紧密围绕集团公司中心工作,向全体员工和社会各界大力宣传集团公司发展进程中的方针政策、重大举措、成功经验和卓越成就,弘扬企业精神,传播企业文化,为集团公司的发展大局服务,促进集团公司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第二章新闻宣传工作管理 第四条集团公司新闻宣传工作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国家级、省市县级领导参加集团公司的相关活动,视察、检查集团公司以及有关重要批示的宣传报道; (二)集团公司领导参加公司相关活动的宣传报道; (三)集团公司的发展战略、重要会议、项目建设情况及集团公司领导重要讲话、重要文章的宣传报道; (四)集团公司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企业文化建设和先进集体、个人的典型经验及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

(五)对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新闻宣传工作的指导; (六)集团公司生产经营、产品研发、技术创新等方面的宣传报道。 第五条集团公司的新闻宣传工作要坚持“归口管理,统一发布”的基本原则,建立健全新闻宣传和信息发布管理制度,强化内部管理,建立完善责任制。 第六条集团公司的新闻宣传工作由集团公司党委统一领导,党群工作部具体负责并对公司新闻宣传工作实行归口管理、业务指导、协调服务。 第七条党群工作部每年度要按照集团公司整体工作安排制定新闻宣传计划,每季度根据阶段重点工作提出宣传要点和要求,集团公司各部、中心、分(子)公司要根据本部门或本单位具体情况制定新闻宣传计划,促进宣传工作的开展。 第八条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要自觉与集团公司党委、集团公司保持一致,坚持实事求是,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严格遵守新闻宣传工作纪律和保密规定。对未经批准擅自接受新闻媒体采访或者违反保密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第三章通讯员管理 第九条集团公司各部、中心、分(子)公司要指定兼职通讯员,负责向党群工作部定期采集、报送本单位的新闻信息。 第十条党群工作部定期组织召开通讯员座谈会,总结宣传

公司质量奖惩管理制度--2018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质量管理,完善质量责任制,规范质量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从而提高公司的信誉和声誉,实现公司的质量方针和目标,为客户提供更满意的产品和服务,特制定本规定。 二、范围 适用公司内所有产质量量(包括公司质量活动的服务质量、过程质量管理的所有部门及人员以及对外分包工序件的质量管理) 三、权责 1、总经理:负责所有产品质量事故奖惩的最终批准。 2、质量部: 2.1负责一般质量问题的处理。 2.2负责所有产品质量事故的判定和质量事故处理的拟定,组织召开质量会议、质量改进、异常评审、改进及纠正措施执行及效果跟踪验证。 3、其他部门:质量改进及质量异常的呈报、纠正预防措施的执行并责任部门填写《预防/纠正措表》报质量部门 四、质量事故定义 凡设计、工艺、生产制造(运输、储存)、检验和原材料采购等过程中,因以下原因造成成品批报废、成批返修或降价处理、退货、索赔,对用户造成不好影响或影响生产计划和质量指标完成的称为质量事故。

a、生产作业流程、工艺错误; b、生产指挥错误; c、违反工艺纪律; d、操作不认真负责; e、检验员漏检错检; f、人为导致设备故障、仪表仪器失准; g、材料混杂或发错; h、运输保管不善; i、管理不善或弄虚作假,以次充好。 五、质量事故等级 1、轻微质量异常 产品在制程中发生质量异常,数量不超过10件/批次,返工或报废金额小于100元的质量问题;不合格数量≧10为一般质量异常,不合格数量≦10≧5称为单个不合格,单批≧5,全部不合格也为一般质量异常。 2、一般质量异常 指产品未出厂,下工序发现上工序造成返工或报废的质量问题;不合格率大于20%,(返工数量大于3件小于10件/批次;损失金额大于100元、小于1000元)。或出厂后发现不良被客户让步接收,未造成返工或退货的质量问题。 3、重大质量事故

新闻宣传报道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稿)

新闻宣传报道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稿)

河北广通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新闻宣传报道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明确新闻宣传报道工作职责,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氛围,促进集团公司文化建设工作,把新闻宣传报道工作推向正规化、制度化、科学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各职能部门、成员单位及其所属项目部(实施细则见附件一)。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三条经集团公司党委决定成立新闻宣传报道管理工作 编委会,组成人员如下:(编委会组成人员名单见附件二) 主任:总公司董事长助理; 副主任:集团党委副书记 机关党支部书记; 主编/副编:行政综合部相关人员组成,主编不在岗时由副编负责编稿; 主审/副审:行政综合部相关人员组成,主审不在岗时由副审负责审稿; 成员:集团各职能部门、各成员单位新闻宣传通讯员组成,负责将稿件进行初审、整理和上报编委会。 第三章职责 第四条集团行政综合部是政务宣传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筛选、加工、整理集团各部门及各成员单位上报的信息,完善集团公司微信公众号、月刊、集团网站、OA办公平台等宣传载体的建设和日常管理; (二)负责集团、总公司宣传册、宣传片的制作工作; (三)负责集团新闻发布、媒体采访接待和其他对外宣传工作; (四)负责集团新闻宣传资料库的建设和管理; 第五条党群工作部是党务、企业文化宣传工作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工作职责: (一)负责集团党务宣传栏的出刊和管理; (二)负责集团对外党务宣传工作; 第七条宣传报道通讯员的主要职责: (一)具体承担本单位和部门新闻宣传报道稿件初审及组织报送工作;新闻报道员每周以信息专报的形式向集团行政综合部报送高质量有价值的信息。 (二)具体负责建立和管理本单位和部门新闻宣传工作报道资料库(图片、视频等应按文稿的重要性每季度上报行政综合部); (三)协助参与集团微信公众号、月刊、集团网站、OA办公平台、宣传册、宣传片等宣传载体采编及宣传工作。 第四章稿件收集 第六条新闻宣传报道工作实行层级管理,集团新闻宣传工作编委会负责收集集团各职能部门及下属各成员单位的新闻宣传稿件,下属各成员单位新闻通讯员收集本单位及其所属项目部的新闻宣传稿件。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和各成员单位配备专(兼)

做好宣传报道工作的经验材料

做好宣传报道工作的经验材料宣传报道工作是一个对外直接反应收费站各项工作开展情况的窗口,是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阵地,同时更是提高收费站知名度的有效途径。 就当前收费站的宣传报道情况来看,大多报道的主题内容都是围绕各站开展的各项工作和活动,主要体现当下的政治学习任务,政策性较强的文件精神,上级工作指导思路等,各站根据本站实际情况将贯彻落实情况利用报道形式进行及时反馈。所有上级下发的文件第一时间都由站办公室接收和处理,根据文件精神进行制定相关方案,措施,计划,实施,总结。办公室对各个阶段的主题学习,以及文件精神相对掌握和分析的比较透彻,譬如,开展“两学一做”,“一问责八清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严三实”等主题活动,包括各站“自选动作”开展的各种讲座、培训,演练,以及各种会议部署等都站在站核心高度就本站实际进行及时报道,从而确保信息渠道的针对性、时效性和畅通性。有效避免了画地为牢,闭门造车,只知埋头干活,不知抬头看路现象。 随着我处对宣传报道工作的愈加重视,绝大多数收费站都将宣传报道工作层层量化分解到各科室、班组,把软任务变成了硬指标,严格考核制度,制定宣传报道奖励办法,确

实起到了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作用,有力地调动了职工写稿的积极性。尽管如此,由于收费人员的写作水平参差不齐,随之也产生了诸多弊端,如,为完任务而完任务,质量不够数量凑,从而假空大现象层出不穷,或是只保任务缺少数量,由于只保任务的完成,却忽略掉了发生在身边有价值的素材,造成了报道背景和时效性的错失。因此,进一步提高职工对宣传报道的认识度,增强宣传报道工作的责任意识,树立“新闻点就在身边”的思想,坚持多学,勤写,常练,从根本上提升对宣传报道工作的热情,不要把宣传报道工作视作一种压力,要把宣传报道工作看作是开拓视野、陶冶情操、愉悦身心的一个平台,才能更为有效的保证宣传报道工作的良性循环。 由于工作环境不同,反映工作的角度也就不同。作为一线收费员,对于上级政治性和理论性较强的东西相对了解较少,应根据自身所处环境和工作特性进行就地取材。作为收费班长应站在班组建设,收费现场、经验交流、好人好事等角度去发掘素材;作为收费员可表达个人感想,感情抒发,反映身边的小事等等。能够有效反映本站的核心管理政绩,加强二线行管人员的综合素质尤为重要,办公室是站里各项工作起草的启动机构,具有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喉舌作用,在此环节下功夫,方能保证站政务信息的有效畅通。工

公司质量管理奖惩制度

质量管理奖惩制度及考核细则 江苏鑫成药业有限公司 质量管理奖惩制度(试行)

一、总则 为了加强对公司药品经营的管理,顺利开展药品质量管理工作,考查各级质量管理组织质量管理的效果,质量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考核内容 1、(上岗培训)办公室负责组织人员上岗培训和考核,并建立培训档案; 2、(继续教育)办公室负责组织管理质量、购进、验收、养护、仓储、销售、运输等岗位的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应建立档案; 3、(健康检查)办公室组织质量管理、验收、养护、仓储等直接接触药品岗位的人员进行岗前及年度常规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验收、养护岗位的人员还应进行色觉和视力项目的检查; 4、(管理制度内容)质量管理部负责起草及修订质量管理制度,其内容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5、(质量职责内容)质量领导小组负责起草及修订质量职责; 6、(工作程序内容)质量领导小组负责起草及修订工作程序; 7、(建立质量记录)各部门应根据质量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建立质量管理记录; 8、(设施设备检查)办公室负责对所用设施和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查、维修、保养、清洁,并建立档案; 9、(确认供货方合法资质)采购供应部负责供货单位的合法资质及购进品种的合法性的初审,未经确认不得购进; 10、(合格供货方数据库)质量管理机构负责对合格供货单位及购进品种录入计算机信息数据库,并按期审核、更新有关内容; 11、(首营企业审核)质量管理部负责对首营企业应进行合法资质和质量保证能力的审核; 12、(首营品种审核)质量管理部负责对首营品种(含新规格、新包装等)的审核; 13、(销售人员审核)质量管理部负责对到本企业进行业务联系的供货单位销售人员,应进行合法资格的核实; 14、(质量保证协议内容)采购供应部负责与供货单位签订质量保证协议: 15、(购进票据和记录)采购供应部负责索取购进药品的票据,并按规定建立购进记录,负责购进记录的管理; 16、(质量评价)质量管理部与采购供应部共同负责定期对经营品种的质量情况进行评价,

新闻宣传报道奖励办法

良江镇新闻宣传报道奖励办法 各村委(社区)、各镇直单位: 为了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新闻工作者和业余写作爱好者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加大良江镇对外宣传力度,掀起对外宣传的新高潮,打好对外宣传的主动仗,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大外宣格局,全方位推介良江经济和社会发展取得的各项成就,唱响“爱我良江、建我良江、知我良江、助我良江”的主旋律,提高良江的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镇党委、镇政府中心工作,推进“农业稳市、产业富民、工业强镇”的工作目标,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正面宣传,打好对外宣传主动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着重树立新典型、新形象,为建设富

裕、文明、和谐的新良江改造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工作要求 新闻宣传报道坚持团结、稳定、鼓劲和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实事求是、客观真实地反映全镇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等方面工作的情况、典型经验。 三、奖励范围 凡在《人民日报》、《求是》、《经济日报》、《光明日报》、新华网、《广西日报》、《当代广西》、《来宾日报》、《兴宾新闻》、广西电视台、来宾市党建网、来宾电视台、兴宾党建网、兴宾OA网正面宣传、专题报道良江的新闻作品(包括文字、图片、音像等)、专报信息、论文的,即进行奖励。 四、奖励标准 1、对在区委组织部《组工信息》、来宾市党建网、兴宾党建网、兴宾OA网上正面宣传良江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信息,每条奖励30元;凡在区委办、区政府、《兴宾新闻》等主流刊物采用的调研文章(论文),每篇奖励200元。 2、对在《来宾日报》、来宾电视台发表有关我镇新闻稿件的撰稿人进行奖励,稿每篇奖励50元,头版稿每篇奖励100元,头条稿每篇奖励200元。市级党报党刊5倍。 3、对在《广西日报》、《当代广西》、广西电视台发表有关我镇新闻稿件的撰稿人进行奖励,普通稿每篇奖励100元,头版稿每篇奖励200元,头条稿每篇奖励400元。自治区级

工程质量奖惩管理办法

工程质量奖惩管理办法 前言 我国加入WTO后,我们公路施工企业面临着新的挑战,如何能赢得竞争优势,加强公路工程质量,杜绝质量事故的发生,将是我们工程处的当务之急。为了配合我国入世的大气候,根据部颁JTG F80/1-2004《公路工程检验评定标准》和上市公司《工程质量奖惩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建立健全企业质量管理体系 一、成立以周长军处长为主任,以主管施工生产及工程质量技术的副处长卢立军、姜英杰、张永军和工程技术科相关人员的质量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设在工程技术科,由姜英杰总工程师任主任,陶耀华任副主任。 二、基层单位成立由项目经理为组长、主管工程的副经理和总工为副组长,及工程办主任、质检办主任、工长组成的基层单位质量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本项目所承担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实施。 三、工程处质量管理委员会在机关管理费中列出10万元作为质量奖励基金,奖金由质量管理委员会计发。罚款由质量管理委员会收缴并统筹使用。 第二条奖励办法 一、处质量管理委员会的上半年下半年两次检查评比中,总分列第一名的基层单位,奖励5万元,第二名3万元,

第三名2万元。奖金由各项目经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配。 二、质量管理委员会在年末召开工程质量总结表彰大会,对质量管理工作突出的单位给予表彰奖励。 三、基层单位施工项目、凡获得省(部)级以上质量奖的单位,按颁奖单位下发的文件精神执行。 四、对获奖单位的质量管理者和获奖个人,在干部任用,提拔和晋升职称方面优先考虑。 第三条处罚办法 处罚分为质量事故和质量检查处罚两种。 一、质量事故的划分。 因质量不符合规定标准或设计要求,致使工程遭受损毁或产生不可弥补的缺陷,影响结构安全和降低使用功能,以及由于质量不符合规定而造成的返工、处理等都属于质量事故。质量事故分为一般质量事故、严重质量事故、重大质量事故和恶性质量事故。 (一)、一般质量事故,属下列情况之一者: 1、由于不遵守操作规范、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分项、分部或单位工程检验评分低于85分)。 2、涂改、伪造原始记录、造成不合格工序转序的。 3、一次返工经济损失在一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 4、被业主或监理工程师停工的。 5、保修期内的竣工工程维修或被业主扣除的保修费在工程造价的0.5%-1%之间的,且不超过10万元,如超过1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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