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测量规范

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测量规范
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测量规范

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测量规范

为加强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管理,规范和指导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测量工作,特制定本规范。

一、适用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界址坐标、用岛区块面积、用岛面积、建筑物和设施占岛面积、建筑面积和高度等测量基本要求。

二、相关定义

(一)海岛

四面环海水并在高潮时高于水面的自然形成的陆地区域。

(二)无居民海岛

不属于居民户籍管理的住址登记地的海岛。

(三)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

持续开发利用特定无居民海岛或无居民海岛上特定区域的排他性用岛活动。

(四)用岛类型

根据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的主要方式划分的基本类型。

注:用岛类型包括填海连岛、土石开采、房屋建设、仓储建筑、港口码头、工业建设、道路广场、基础设施、景观建筑、游览设施、观光旅游、园林草地、人工水域、种养殖业和林业用岛。

(五)用岛区块

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范围内按不同用岛类型划分的若干区域。

(六)界址点

用于界定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范围及其内部用岛区块界线的拐点,包括用岛范围顶点和用岛区块顶点。

(七)用岛区块面积

用岛区块的自然表面形态面积。

(八)用岛面积

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范围内的自然表面形态面积,等于各用岛区块面积之和。

(九)海岛投影面面积

海岛海岸线围成区域的水平投影面面积。

(十)占岛面积

建筑物和设施外缘线围成区域的水平投影面面积。

三、总体要求

(一)测量目的

为无居民海岛管理部门、开发利用单位或个人提供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界址坐标、用岛区块面积和用岛面积,以及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范围内建筑物和设施的占岛面积、建筑面积和高度等数据。

(二)测量内容

1.界址点坐标测量,包括用岛范围顶点坐标和用岛区块顶

点坐标的测量;

2.用岛区块面积和用岛面积计算;

3.建筑物和设施占岛面积、建筑面积计算,建筑物和设施高度测量;

4.土石采挖量、岸滩和植被减少面积、海岛海岸线改变长度计算。

(三)测量基准

坐标系统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CGCS2000)。

(四)测量精度

1.界址点坐标的点位中误差不超过±0.5 m。

2.建筑物和设施边长中误差不超过±(0.1m +D×10-5),高度中误差不超过±(0.1m +D×10-3)。

注:D是指建筑物和设施边长或者高度,单位: m。

(五)测量成果

1.测量成果内容。测量成果包括测量工作报告、测量成果表及图件。

2.测量工作报告。测量工作报告应包括无居民海岛位置、自然地理条件、用岛范围概况等;仪器设备、测量基准、测量方法、测量精度分析等;数据处理方案、所采用的软件、投影方式等以及测量成果。

3.测量成果表。测量成果表记录经处理和检验后的测量成果数据,包括界址点坐标、用岛面积、用岛区块面积、建筑物和设施占岛面积、建筑面积和高度等(格式见附录A)。

4.测量成果图件

测量成果图件包括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的位置图、分类型界址图、建筑物和设施布置图。

(1)位置图

位置图表示无居民海岛在海区中的位置及用岛范围在无居民海岛上的位置。应包括基础地理要素、海岛海岸线和用岛范围、用岛范围顶点编号及坐标。

对于同一个用岛项目,用岛范围顶点编号以西北点为起点,按顺时针顺序从(1)开始,连续顺编。

(2)分类型界址图

分类型界址图表示用岛范围内所有用岛区块分布。应包括用岛范围、用岛范围顶点、用岛区块顶点及其坐标、用岛区块编号、界址线。

对于同一个用岛项目,用岛区块编号按从北到南、从西到东顺序,从1开始,连续顺编。

对于同一个用岛项目,用岛区块顶点编号以用岛区块为单元,以各用岛区块的西北点为起点,按顺时针顺序连续顺编。其中用岛区块1的顶点编号从用岛范围顶点编号后连续顺编;用岛区块2的顶点编号从用岛区块1的顶点编号后连续顺编,依次类推。用岛区块顶点编号与用岛范围顶点或相邻用岛区块顶点重合的,不重复编号。

(3)建筑物和设施布置图

建筑物和设施布置图表示用岛范围内建筑物和设施的分布。

应包括建筑物和设施的名称、编号、分布位置和占岛面积。

对于同一个用岛项目,建筑物和设施编号由用岛区块编号与建筑物和设施代码两部分组成,用“—”连接。同一个用岛区块内部建筑物和设施代码按从北到南、从西到东顺序,从1开始,连续顺编。

图件投影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以与用岛范围中心相近的0.5°整数倍经线为中央经线。

图件应有四至坐标、比例尺、方向、投影方式、中央经线、测量单位及测量人员等说明内容。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的位置图、分类型界址图、建筑物和设施布置图的样式分别见附录B、C、D。有关图例按照附录E要求执行。图件输出采用A4幅面,对于图面内容复杂且表示不清楚的区域应增加分幅。

(六)测量仪器及要求

1.测量仪器。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测量可使用GPS、测距仪、经纬仪、全站仪、钢尺等仪器设备。

2.测量仪器要求

(1)测量仪器的性能指标应能满足规定的测量精度要求。

(2)测量仪器应按国家规定进行计量检定或校准,检定或校准合格后的测量仪器方能应用于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测量工作中。

(七)测量单位和人员

1.测量单位。承担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测量任务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测绘资质证书,并且应在规定的有效期内。

2.测量人员。测量人员应熟悉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管理的有关规定。对于违反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管理要求的测量任务,测量人员有责任提出修改意见。测量任务委托方不同意修改的,测量人员应拒绝测量。

(八)周边海域测量

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涉及周边海域的,周边海域按照海域使用测量的有关规定和技术规范执行。

四、测量方案

在现场施测前,应收集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具体方案或开发利用现状、地形图、DEM数据等有关资料,在此基础上制定测量方案。测量方案包括测量内容、测点布设方案、测量方法、解算方法、测量仪器设备配置、测量人员等主要内容。

五、界址点测量

(一)用岛范围界定

用岛申请过程中,用岛范围以规划开发利用的范围为界,其中已有图件含有精确坐标的,可以通过图件确定规划开发利用范围;已有图件不含精确坐标的,应进行实测。

无居民海岛经批准开发利用后,应对实际开发利用范围进行勘测核查。

(二)界址点选取与界桩设置

用岛范围及其内部用岛区块边界自然形态明显转变的拐点应作为界址点。

局部用岛的,除海岛海岸线部分,用岛范围顶点应经海岛审

批部门和用岛申请人现场确认后设置混凝土或钢质界桩。

(三)施测

一般采用GPS定位法、解析交会法和极坐标定位法进行施测。施测具体要求参照GB/T18314-2009、GB 17501-1998执行。

(四)数据处理

外业测量资料,应及时整理并加入各项必要的改正,检查合格后方可计算。

根据检查合格后的实测数据,确定界址点的点位坐标。

坐标采用大地坐标(***°**′**.**″)形式表示,保留秒后小数点两位数字。

六、建筑物和设施测量

(一)建筑物和设施高度测量

1.高度认定

(1)对于平面屋顶的建筑物和设施,应测量屋顶楼面到室外地坪的相对高度。

(2)对于坡屋面或其它曲面屋顶的建筑物和设施,应测量屋顶最高点至室外地坪的相对高度。

2.高度测量方法

可采用实地垂线丈量法、光电测距法、三角高程法、前方交会法等方法测量建筑物和设施高度。

高度单位为米,结果取小数点后1位。

(二)建筑物和设施边长测量

采用实地丈量法、光电测距法等方法测量建筑物和设施外缘

线投影的边长。

边长单位为米,结果取小数点后1位。 七、面积、体积和长度计算 (一)用岛面积和用岛区块面积计算

通过构建数字高程模型,计算用岛区块面积和用岛面积。 1.数字高程模型构建

含工程建设或者土石开采的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项目,构建比例尺不小于1:5000的数字高程模型,其他的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项目,构建比例尺不小于1:10000的数字高程模型。格网尺寸、高程精度和接边精度按GB/T 17941-2008执行。

构建数字高程模型应当优先选用大比例尺数据。 2.用岛区块面积计算

将用岛范围与数字高程模型准确叠置,利用计算机图形处理系统计算用岛范围自然表面形态面积和各用岛区块自然表面形态面积。

各用岛区块面积通过下面公式计算:

式中,S 为用岛区块面积;

K M 为

DEM 计算的用岛区块自然表面形态面积; M 为

DEM 计算的用岛范围自然表面形态面积;

KZ M 为

DEM 计算的用岛范围内所有用岛区块自然表面

形态面积的和。

KZ

K M M

M S ?

=

其中,DEM计算的用岛范围的自然表面形态面积小于用岛范围水平投影面积的,用岛区块面积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用岛范围涉及海岛海岸线的部分,以海岸线为用岛范围边界。海岛海岸线通过实际测量或者有效图件提取获得,测量精度不低于构建的数字高程模型精度。

面积单位为公顷,结果保留4位小数。

3.用岛面积计算

各用岛区块的面积相加,获得用岛面积。

(二)海岛投影面面积计算

海岛投影面面积根据海岛海岸线围成区域的水平投影面,采用平面解析法计算得到。

面积单位为公顷,结果保留4位小数。

(三)建筑物和设施占岛面积计算

建筑物和设施占岛面积根据建筑物和设施外缘线围成区域的水平投影面,采用几何图形计算方法计算得到。

面积单位为平方米,结果取整数。

(四)建筑物建筑面积计算

参照GB / T 50353-2005中“3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要求执行。

面积单位为平方米,结果取整数。

(五)其他数值计算

1.岛体体积和土石采挖量计算

利用“七(一)1.数字高程模型构建”构建的数字高程模型,与岛体、土石采挖范围准确叠置,计算岛体体积、土石采挖量。

涵洞式或坑道式采挖,按实际土石采挖量计算。

岛体体积和土石采挖量单位为立方米,结果取整数。

2.岸滩和植被面积及减少面积计算

岸滩和植被(含乔木、灌木、草地三种类型)面积、减少范围应当现场实测获取。面积较大不能实测获取的,利用“七(一)1.数字高程模型构建”构建的数字高程模型,与岸滩和植被覆盖范围、减少范围准确叠置,分别计算岸滩和植被覆盖的自然表面形态面积、减少范围自然表面形态面积。

面积单位为平方米,结果取整数。

3.海岛海岸线长度及改变长度计算

海岛海岸线(含自然岸线和人工岸线两种类型)长度及改变长度应当依据现场实测数据计算。确实不能实测的,按照“七(一)2.用岛区块面积计算”要求图上获取。

长度单位为米,结果取整数。

八、其他

(一)归档

承担测量的单位应对测量资料和成果进行归档。

(二)引用文件及要求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GB 17501-1998 海洋工程地形测量规范

GB/T 17941-2008 数字测绘成果质量要求

GB/T 50353-2005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GB/T 18314-2009 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

附录A 测量成果表

A-1界址点坐标测量成果表

A-2分类型用岛面积测量成果表

A-3 建筑物和设施测量成果表

A-4 其他数值计算成果表

测量人:审核人:

附录B 位置图

附录C 分类型界址图

附录D 建筑物和设施布置图

附录E 图例

抄送:局属有关单位。

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具体方案编制办法

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具体方案编制办法 沿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海洋厅(局),局属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指导和规范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具体方案的编制工作,保护无居民海岛及其周边海域生态系统,促进海岛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现将《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具体方案编制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海洋局 二O一O年十月二十日 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具体方案编制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规定,开发利用无居民海岛的单位和个人,在向海洋主管部门提出用岛申请的同时,必须一并提交《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具体方案》。《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具体方案》是申请审批开发利用无居民海岛的法定文件,也是各级政府审批开发利用无居民海岛项目的主要依据。单位和个人开发利用无居民海岛应当严格按照经批准的《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具体方案》实施开发利用活动。任何不按照《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具体方案》实施的开发利用活动,一律视为违法用岛行为,中国海监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具体方案》由开发利用无居民海岛的单位和个人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资质单位由国家海洋局认定),《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具体方案》的编制单位同时提交该方案的《项目论证报告》。《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具体方案》的编写内容及要点如下: 一、无居民海岛的基本情况 在《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具体方案》中,要对申请开发利用的无居民海岛下列基本情况进行说明: 1.海岛的明确地理坐标位置(附图); 2.海岛的面积及自然形态情况; 3.海岛的自然资源及生态系统情况; 4.海岛周边海域的生态及水文情况; 5.海岛及海岛周边海域的开发利用情况; 6.开发利用区域地形地貌及生态情况。 二、开发项目的基本情况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模板及操作规范_New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模板及操作规范

附录A A.1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收件编号 收件人单位:□平方米□公日期 申请登记事由 土地所有权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宅基地使用权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 林地使用权 海域使用权 无居民海岛使用权 房屋所有权 构筑物所有权 森林、林木所有权 森林、林木使用权 抵押权 地役权 其他 首次登记 转移登记 变更登记 注销登记 更正登记 异议登记 预告登记 查封登记 其他 申 请 人情 登记申请人权利人姓名 (名称) 身份证件种 类 证 件号

通讯地址邮编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联系 电话 代理人姓名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名 称 登记申请人义务人姓名 (名称) 身份证件种 类 证件号 通讯地址邮编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联系 电话 代理人姓名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名 称 不坐落

动 产情况不动产单元 号 不动 产类 型面积 用 途原不动产权 属证书号 用海 类型构筑物类型 林 种 抵押情况 被担保债权数额 (最高债权数额) 债务履行期限 (债权确定期间)在建建筑物抵押范围 地役权情况需役地坐 落 需役地不动产单元号 登记原因及证明登记原因 登记原因 证明文件 1. 2. 3. 4. 5. 6.

申请证书版式 □单一版 □集成版 申请分别持证 □是 □否 备注 本申请人对填写的上述内容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申请人愿承担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章):申请人(签章):代理人(签章):代理人(签章):年月日年月日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使用和填写说明 一、使用说明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主要内容包括登记收件情

厦门市无居民海岛保护与利用规划文本

厦门市无居民海岛保护与利用规划 文本 国家海洋局第三海洋研究所 2004年2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无居民海岛功能与定位 (2) 第三章无居民海岛资源环境保护规划 (4) 第四章无居民海岛开发与利用规划 (5) 第五章无居民海岛绿化规划 (7) 第六章无居民海岛景观规划 (8) 第七章无居民海岛旅游规划 (10) 第八章规划实施与保证 (13) 第九章附则 (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厦门市无居民海岛保护与利用规划是厦门市无居民海岛保护与利用的指导性文件,从事无居民海岛保护与利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执行本规划。 第二条编制厦门市无居民海岛的控制性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均应符合本规划的基本要求。 第三条规划编制的依据: 1、《关于加强无居民海岛及其周围海域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家 海洋局 2001年) 2、《无居民海岛保护与利用管理规定》(国家海洋局 2003年7月1 日) 3、2001年6月18日厦门市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加强厦门海域无居民 海岛管理的通告》 4、2002年11月1日厦门市人民政府第104号令颁布,2003年1月1 日起施行的《厦门市无居民海岛保护与利用管理办法》 5、2000年11月经国务院批复的《厦门市城市总体规划》 6、厦门市海洋与渔业局2003年完成修编的《厦门市海洋功能区划》 7、厦门市人民政府1997年10月第65号令《厦门市中华白海豚保护 规定》 8、2000年4月4日国办发[2000]3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布新建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通知》 9、厦门市环境保护局1998年10月修订《厦门市环境功能区划》 10、厦门市港务局2001年《厦门湾港口总体布局规划》 第四条规划目的 根据厦门市城市总体规划和海洋功能区划及国家有关无居民海岛的管理规定,明确无居民海岛保护与利用规划在海湾型城市建设与社会经济发展中的地位与作用,合理保护和利用无居民岛屿资源,通过本规划,促

我国著名海岛旅游开发现状

我国著名海岛旅游开发现状 我国的海岸线绵长,岛屿众多,陆地海岸线长18000公里,全部海岸线长达32000多公里。在我国海岛资源中,有人居住的海岛共433个,季节性利用的海岛达1000多个。著名的海岛有辽东半岛东南的长山群岛,大连附近的蛇岛,兴城附近的菊花岛,山东的刘公岛,江苏的车牛山岛,浙江的舟山岛、普陀岛,福建的马祖列岛、金门岛、鼓浪屿、澎湖列岛,香港诸岛,广东的海陵岛,广西的斜阳岛,海南岛等。这些岛屿当中许多由于其独特的景观资源而成为著名的旅游胜地。我国的海岛旅游资源具有以下五个特点。 1、岛屿类型众多 由于地壳运动和地质成因的不同,海岛所呈现的地貌类型的差异也比较大。这些岛屿的自然景观特色迥异,不单具有很好的观光旅游价值,有的还具有重要的科学研究价值。 2、人文资源多种多样 我国南北诸岛在长期的历史演化进程中,虽然这些海岛与大陆被海洋分隔,但长期以来人们没有忘记开发和建设海岛。不少海岛保存着名胜古迹,如厦门的鼓浪屿、浙江的普陀岛、威海刘公岛、广东虎门威远岛等。 3、自然景色奇异 海岛自然景色的奇异突出表现在地貌景观上,因为长期受海浪的冲蚀和风蚀作用,一些海岛的礁石千姿百态,对远离海洋的内陆旅游者具有很大的吸引力;一些海岛上的沙滩绵延数公里,是理想的海水浴场和沙滩浴场;许多海岛因分布着极其珍稀的生物而具有极高的科学价值;有些海岛还频频出现壮观的“海市蜃楼”奇景,为世人所仰盼。 4、神话传说妙趣横生 海岛的形成有特定的地质条件和不同于大陆的自然环境,使得千百年来人们对海洋总是充满神秘感和尊崇感,因而流传着无数美妙动人的神话传说,这也成为吸引旅游者的重要因素。 由此可见,我国的海岛资源具备良好的开发条件,蕴藏着巨大的发展潜力。 (一)海南岛 海南岛位于我国最南端,濒临南海,面积约33 900平方公里。在我国辽阔

无居民海岛等别划分

附件:1.无居民海岛等别划分 一等: 上海:宝山区浦东新区 山东:青岛市(市北区市南区四方区) 福建:厦门市(湖里区思明区) 广东:广州市(番禺区黄埔区萝岗区南沙区) 深圳市(宝安区福田区龙岗区南山区盐田区) 二等: 上海:奉贤区金山区 天津:滨海新区 辽宁:大连市(沙河口区西岗区中山区) 山东:青岛市(城阳区黄岛区崂山区李沧区) 浙江:宁波市(海曙区江北区江东区)温州市(龙湾区鹿城区) 福建:泉州市丰泽区厦门市(海沧区集美区) 广东:东莞市汕头市(潮阳区澄海区濠江区金平区龙湖区) 中山市珠海市(斗门区金湾区香洲区) 三等: 上海:崇明县 辽宁:大连市甘井子区营口市鲅鱼圈区 河北:秦皇岛市(北戴河区海港区) 山东:即墨市胶州市胶南市龙口市蓬莱市日照市(东港区岚山区) 荣成市威海市环翠区烟台市(福山区莱山区芝罘区) 浙江:宁波市(北仑区鄞州区镇海区) 台州市(椒江区路桥区)舟山市定海区福建:福清市福州市马尾区晋江市泉州市(洛江区泉港区) 石狮市厦门市(同安区翔安区) 广东:惠东县惠州市惠阳区江门市新会区茂名市茂港区汕头市潮南区湛江市(赤坎区麻章区坡头区霞山区) 海南:海口市(龙华区美兰区秀英区) 三亚市 四等: 辽宁:长海县大连市(金州区旅顺口区)葫芦岛市(连山区龙港区)绥中县瓦房店市兴城市营口市(西市区老边区) 河北:秦皇岛市山海关区 山东:莱州市乳山市文登市烟台市牟平区

江苏:连云港市连云区 浙江:慈溪市海盐县平湖市嵊泗县温岭市玉环县余姚市乐清市舟山市普陀区 福建:长乐市惠安县龙海市南安市 广东:恩平市南澳县汕尾市城区台山市阳江市江城区 广西:北海市(海城区银海区) 五等: 辽宁:东港市盖州市普兰店市庄河市 河北:抚宁县滦南县唐海县唐山市丰南区乐亭县 山东:长岛县东营市(东营区河口区)海阳市莱阳市潍坊市寒亭区招远市江苏:大丰市东台市海安县海门市启东市如东县南通市通州区 浙江:岱山县洞头县奉化市临海市宁海县瑞安市三门县象山县 福建:连江县罗源县平潭县莆田市(城厢区涵江区荔城区秀屿区) 漳浦县广东:电白县海丰县惠来县揭东县雷州市廉江市陆丰市饶平县遂溪县吴川市徐闻县阳东县阳西县 广西:北海市铁山港区防城港市(防城区港口区)钦州市钦南区 海南:澄迈县儋州市琼海市文昌市 六等: 辽宁:大洼县凌海市盘山县 河北:昌黎县海兴县黄骅市 山东:昌邑市广饶县垦利县利津县寿光市无棣县沾化县 江苏:滨海县赣榆县灌云县射阳县响水县 浙江:苍南县平阳县 福建:东山县福安市福鼎市宁德市蕉城区霞浦县仙游县云霄县诏安县广西:东兴市合浦县 海南:昌江县东方市临高县陵水县万宁市乐东县 我国管辖的其他区域的海岛

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测量规范

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测量规范 为加强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管理,规范和指导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测量工作,特制定本规范。 一、适用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界址坐标、用岛区块面积、用岛面积、建筑物和设施占岛面积、建筑面积和高度等测量基本要求。 二、相关定义 (一)海岛 四面环海水并在高潮时高于水面的自然形成的陆地区域。 (二)无居民海岛 不属于居民户籍管理的住址登记地的海岛。 (三)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 持续开发利用特定无居民海岛或无居民海岛上特定区域的排他性用岛活动。 (四)用岛类型 根据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的主要方式划分的基本类型。 注:用岛类型包括填海连岛、土石开采、房屋建设、仓储建筑、港口码头、工业建设、道路广场、基础设施、景观建筑、游览设施、观光旅游、园林草地、人工水域、种养殖业和林业用岛。 (五)用岛区块

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范围内按不同用岛类型划分的若干区域。 (六)界址点 用于界定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范围及其内部用岛区块界线的拐点,包括用岛范围顶点和用岛区块顶点。 (七)用岛区块面积 用岛区块的自然表面形态面积。 (八)用岛面积 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范围内的自然表面形态面积,等于各用岛区块面积之和。 (九)海岛投影面面积 海岛海岸线围成区域的水平投影面面积。 (十)占岛面积 建筑物和设施外缘线围成区域的水平投影面面积。 三、总体要求 (一)测量目的 为无居民海岛管理部门、开发利用单位或个人提供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界址坐标、用岛区块面积和用岛面积,以及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范围内建筑物和设施的占岛面积、建筑面积和高度等数据。 (二)测量内容 1.界址点坐标测量,包括用岛范围顶点坐标和用岛区块顶

浙江省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管理办法(2019修正)

浙江省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管理办法 (2013年3月18日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12号公布根据2017年9月22日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57号公布的《关于修改〈浙江省农业废弃物处理与利用促进办法〉等10件省政府规章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8年12月29日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74号公布的《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浙江省国家安全技术保卫办法〉等14件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9年8月2日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78号公布的《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浙江省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等5件 规章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第一条为了合理开发和有序利用海岛自然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对依法确定为可利用无居民海岛(以下简称无居民海岛)实施开发利用及其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无居民海岛的开发利用应当遵循科学规划、保护优先、合理开发、永续利用的原则。 第四条沿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无居民海岛的开发利用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的管理,保护海岛及其周边海域的生态环境,确保无居民海岛的合理开发与可持续利用。 第五条县级以上海洋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和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全国海岛保护规划和省海洋功能区划、省海岛保护规划逐岛组织编制无居民海岛保护和利用规划,并与其他规划相衔接。 无居民海岛的开发利用应当以省海岛保护规划、无居民海岛保护和利用规划为依据。 第七条无居民海岛保护和利用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海岛的地形、地貌和需要保护的自然资源及景观; (二)海岛的用途;

无居民海岛等别划分

附件1: 无居民海岛等别划分 一等: 上海:宝山区浦东新区 山东:青岛市(市北区市南区四方区) 福建:厦门市(湖里区思明区) 广东:广州市(番禺区黄埔区萝岗区南沙区)深圳市(宝安区福田区龙岗区南山区盐田区) 二等: 上海:奉贤区金山区 天津:滨海新区 辽宁:大连市(沙河口区西岗区中山区) 山东:青岛市(城阳区黄岛区崂山区李沧区) 浙江:宁波市(海曙区江北区江东区)温州市(龙湾区鹿城区) 福建:泉州市丰泽区厦门市(海沧区集美区) 广东:东莞市汕头市(潮阳区澄海区濠江区金平区龙湖区)中山市珠海市(斗门区金湾区香洲区) 三等: 上海:崇明县

辽宁:大连市甘井子区营口市鲅鱼圈区 河北:秦皇岛市(北戴河区海港区) 山东:即墨市胶州市胶南市龙口市蓬莱市日照市(东港区岚山区)荣成市威海市环翠区烟台市(福山区莱山区芝罘区) 浙江:宁波市(北仑区鄞州区镇海区)台州市(椒江区路桥区)舟山市定海区 福建:福清市福州市马尾区晋江市泉州市(洛江区泉港区)石狮市厦门市(同安区翔安区) 广东:惠东县惠州市惠阳区江门市新会区茂名市茂港区汕头市潮南区湛江市(赤坎区麻章区坡头区霞山区) 海南:海口市(龙华区美兰区秀英区)三亚市 四等: 辽宁:长海县大连市(金州区旅顺口区)葫芦岛市(连山区龙港区)绥中县瓦房店市兴城市营口市(西市区老边区) 河北:秦皇岛市山海关区 山东:莱州市乳山市文登市烟台市牟平区 江苏:连云港市连云区 浙江:慈溪市海盐县平湖市嵊泗县温岭市玉环县余姚市乐清市舟山市普陀区 福建:长乐市惠安县龙海市南安市 广东:恩平市南澳县汕尾市城区台山市阳江市江城区

广西:北海市(海城区银海区) 五等: 辽宁:东港市盖州市普兰店市庄河市 河北:抚宁县滦南县唐海县唐山市丰南区乐亭县 山东:长岛县东营市(东营区河口区)海阳市莱阳市潍坊市寒亭区招远市 江苏:大丰市东台市海安县海门市启东市如东县南通市通州区 浙江:岱山县洞头县奉化市临海市宁海县瑞安市三门县象山县 福建:连江县罗源县平潭县莆田市(城厢区涵江区荔城区秀屿区)漳浦县 广东:电白县海丰县惠来县揭东县雷州市廉江市陆丰市饶平县遂溪县吴川市徐闻县阳东县阳西县广西:北海市铁山港区防城港市(防城区港口区)钦州市钦南区 海南:澄迈县儋州市琼海市文昌市 六等: 辽宁:大洼县凌海市盘山县 河北:昌黎县海兴县黄骅市 山东:昌邑市广饶县垦利县利津县寿光市无棣县沾化县

AA省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审批办法

AA省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审批办法 第一条为全面加强AA省无居民海岛保护,规范AA省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审查批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国家海洋局《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审批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AA省行政区域内,根据国家《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审批办法》第五条规定,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的申请、审查和批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遵循科学规划、保护优先、合理开发、永续利用的原则,全面落实国家和AA省海洋生态文明建设要求,鼓励绿色环保、低碳节能、集约节约的生态海岛开发利用模式。 第四条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审批依据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审批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 (二)省和市、县、自治县总体规划; (三)国家和AA省相关产业政策; (四)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管理技术标准和规范。 第五条单位或个人申请开发利用无居民海岛,应向省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一)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申请书; (二)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具体方案; (三)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项目论证报告。 第六条编制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具体方案应明确以下内容: (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划、技术标准和规范,合理确定用岛面积、用岛方式和布局、开发强度等,集约节约利用海岛资源; (二)合理确定建筑物、设施的建设总量、高度以及与海岸线的距离,并使其海岛保护措施,建立海岛生态环境监测站(点),防止开发利用中废与周围植被和景观相协调; (三)防止废水、废气、废渣、粉尘、放射性物质等对海岛及其周边海域生态系统造成破坏。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海域)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单位:□平方米□公顷(□亩)、万元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使用和填写说明 一、使用说明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主要内容包括登记收件情况、申请登记事由、申请人情况、不动产情况、抵押情况、地役权情况、登记原因及其证明情况、申请的证书版式及持证情况、不动产登记情况。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为示范表格,各地可参照使用,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从便民利民和方便管理出发,进行适当调整。 二、填写说明 【收件编号、时间】填写登记收件的编号和时间。 【收件人】填写登记收件人的姓名。 【登记申请事由】用勾选的方式,选择申请登记的权利或事项及登记的类型。 【权利人、义务人姓名(名称)】填写权利人和义务人身份证件上的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件种类、证件号】填写申请人身份证件的种类及编号。境内自然人一般为《居民身份证》,无《居民身份证》的,可以为《户口簿》《军官证》《士官证》;法人或其他组织一般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港澳同胞的为《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同胞回乡证》;台湾同胞的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外籍人的身份证件为《护照》和中国政府主管机关签发的居留证件。 【通讯地址、邮编】填写规范的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申请人为法人单位的,填写法定代表人姓名;为非法人单位的,填写负责人姓名。 【代理人姓名】填写代权利人申请登记的代理人姓名。 【代理机构名称】代理人为专业登记代理机构的,填写其所属的代理机构名称,否则不填。 【联系电话】填写登记申请人或者登记代理人的联系电话。 【坐落】填写宗地、宗海所在地的地理位置名称。涉及地上房屋的,填写有关部门依法确定的房屋坐落,一般包括街道名称、门牌号、幢号、楼层号、房号等。 【不动产单元号】填写不动产单元的编号。 【不动产类型】填写土地、海域、无居民海岛、房屋、建筑物、构筑物或者森林、林木等。 【面积】填写不动产单元的面积。涉及宗地、宗海及房屋、构筑物的,分别填写宗地、宗海及房屋、构筑物的面积。 【用途】填写不动产单元的用途。涉及宗地、宗海及房屋、构筑物的,分别填写宗地、宗海及房屋、构筑物的用途。 【原不动产权属证书号】填写原来的不动产权证书或者登记证明的编号。

山东省无居民海岛使用审批管理办法

山东省无居民海岛使用审批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无居民海岛使用管理,规范无居民海岛使用申请审批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国家海洋局《无居民海岛使用申请审批试行办法》等法律规范,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无居民海岛的开发利用应当遵循科学规划、保护优先、合理开发、永续利用的原则。 第三条省政府审批权限内,非经营性开发利用无居民海岛活动审批(含部分用岛,下同)适用本办法。有两个及两个以上使用意向的无居民海岛除外。 第四条对于地方人民政府已批准并公布其保护和利用规划的无居民海岛,单位和个人可向当地海洋主管部门提出用岛申请。 第五条县级海洋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无居民海岛使用申请的受理。县级未设立海洋主管部门的,由市级海洋主管部门受理。 第六条单位和个人(以下称申请人)申请使用无居民海岛,应当向受理机关提供下列材料(一式五份): (一)无居民海岛使用申请书; (二)无居民海岛使用坐标图;

(三)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具体方案; (四)无居民海岛使用项目论证报告; (五)相关资信证明材料; (六)存在利益相关者的,应当提交解决协议。 第七条开发利用无居民海岛项目涉及使用海岛周边海域的,用海活动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海域使用手续。 第八条受理机关受理无居民海岛使用申请时,应当对用岛申请是否属受理范围、申请材料是否符合要求进行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出具书面受理凭证。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受理机关对申请材料应当进行下列审查和实地核实: (一)申请使用的无居民海岛位置、面积是否准确。 (二)项目用岛是否符合海岛保护规划、无居民海岛保护和利用规划。 (三)项目实施是否影响国家海洋权益、国防安全和海上航行安全; (四)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具体方案、无居民海岛使用项目论证报告编制是否符合相关技术要求; (五)申请使用的海岛是否已经设置无居民海岛使用权或计划设置其他无居民海岛使用权; (六)申请使用的海岛是否存在使用权纠纷及其解决情况;

海岛旅游开发之我见

海岛旅游开发之我见 海岛旅游,是以特定的海岛地域空间为依托,凭借岛上特有的自然和人文旅游资源,以满足游客需要,同时促进海岛社区经济、文化和社会全面健康发展为目标的旅游活动。海岛旅游在理论上可以包括海滨、海面、海底、海空各种空间的活动。海岛旅游包含在海洋旅游中,是海洋旅游的重要组成部分。海岛旅游以其休闲、神秘和冒险等特殊性,越来越受到人们的欢迎,逐渐成为近几年的旅游热点,关于海岛旅游开发的研究也随之增多。 目前中国海岛旅游的共同特点是:自然景观资源突出,历史人文景观独特,区位条件良好;旅游形式主要以观光旅游为主,配有海鲜风味大餐及简单的海上游乐项目。与东南亚的马尔代夫、韩国的济州岛等国际旅游胜地相比,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 主要体现在:①海岛旅游形式单一,以观光旅游为主,休闲度假体验式旅游发展缓慢 ②海岛基础设施落后,规模小,相关配套设施不足,没有形成强 大的市场号召力 ③海岛开发企业大多规模小,产品创新速度慢,企业效益不高 海岛旅游资源的特点 海岛旅游资源一般分为自然和人文两类。 海岛自然旅游资源有如下特点: (1)具有宜人的气候,海岛一般以温带海洋性气候为主。冬暖夏凉,气候宜人,光照充足,海洋性气候有利于度假旅游。 (2)与大陆隔绝,使岛上的旅游者从心理上有脱离世俗的按觉,对那些想彻底摆脱日常失误缠身的人具有极大的新引力 (3)四S旅游资源,sun,sand,sea和Seafood 是当今世界上主要的旅游资源,具有广阔的市场,海浪,沙滩,礁石,蓝天,白帆等构成一幅幅魅力的图画,日光浴有益于健康的医学结论更是吸引游客 (4)清新的空气,海岛由于脱离陆地,工业相对落后,空气没有污染,清新的空气加上含量高的负氧离子,对疗养需求的游客具有很大吸引力 (5)岛上的植物也是一种重要的旅游资源

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项目论证报告编写要求的通知

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项目论证报告编写 要求的通知 【法规类别】海洋资源 【发文字号】国海规范[2017]5号 【发布部门】国家海洋局 【发布日期】2017.03.09 【实施日期】2017.03.0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项目论证报告编写要求的通知 (国海规范〔2017〕5号) 沿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海洋厅(局),局属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海岛保护法》和《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审批办法》,指导和规范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项目论证报告的编写,我局组织编制了《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项目论证报告编写要求》,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关于印发〈无居民海岛使用项目论证报告编写大纲〉的通知》(国海岛字〔2011〕164号)同时废止。 国家海洋局 2017年3月9日

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项目论证报告编写要求 一、总体要求 (一)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项目论证报告(简称论证报告)是通过对用岛必要性和开发利用具体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研究,提出该项目是否可行,为开发利用审查批准提供科学依据。论证报告应在自然资源和生态系统本底调查基础上,按照保护优先、合理开发、永续利用、集约节约、绿色低碳的原则,依法、依规、科学、客观、公正地编制。 (二)论证报告重点论证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的必要性、开发利用具体方案的合理性、对海岛及其周边海域生态系统的影响;对海岛植被、自然岸线、岸滩、珍稀濒危与特有物种及其生境、自然景观和历史、人文遗迹等保护措施的可行性、有效性等内容。(三)论证报告应注重从源头上预防项目用岛对海岛生态系统造成破坏,突出对生态海岛开发利用模式的引导作用。对不符合各级海岛保护规划、海洋生态红线及其他政策、技术标准规范等要求的,或存在重大环境、生态制约因素、生态影响不可接受、生态保护方案不满足海岛生态保护要求的,应提出项目用岛不可行的结论。 (四)论证报告对项目用岛面积、用岛方式、用岛类型、主要施工方式和生产工艺没有体现生态海岛开发利用模式要求的,应提出改进优化的建议。 二、论证报告编写大纲及要求 (一)概述 1.论证工作由来 简要介绍论证任务的来源及论证报告编制工作的相关背景情况。 2.论证依据

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出让最低价标准

附件3:无居民xx使用权出让最低价标准单位: 元/公顷·年无居民离岸距离 xx(km)≤ 0.3﹥ 0.3,≤2﹥2,≤8﹥8,≤25﹥25等别用岛类型 填海连岛用岛00土石开采用岛0房屋建设用岛006000仓储建筑用岛7港口码头用岛8000 工业建设用岛000 道路广场用岛6000 一等基础设施用岛5500 景观建筑用岛100 游览设施用岛11000 观光旅游用岛3000 园林草地用岛4000 人工水域用岛4500 种养殖业用岛2000 林业用岛3000 332000 016783填海连岛用岛土石开采用岛007500房屋建设用岛仓储建筑用岛500 二等62588港口码头用岛6000

工业建设用岛750 道路广场用岛4500 基础设施用岛4125 景观建筑用岛7500 游览设施用岛8250 观光旅游用岛2250 园林草地用岛3000 人工水域用岛3375 种养殖业用岛1500 林业用岛500 2563填海连岛用岛土石开采用岛房屋建设用岛仓储建筑用岛11600 港口码头用岛9280 工业建设用岛10440 道路广场用岛3480 三等基础设施用岛3190 景观建筑用岛5800 游览设施用岛6380 观光旅游用岛1740 园林草地用岛2320 人工水域用岛2610 种养殖业用岛1160

林业用岛800 967 290填海连岛用岛008400土石开采用岛房屋建设用岛0020仓储建筑用岛8400 港口码头用岛6720 工业建设用岛7560 道路广场用岛2520 四等基础设施用岛2310 景观建筑用岛4200 游览设施用岛4620 观光旅游用岛1260 园林草地用岛1680 人工水域用岛1890 种养殖业用岛 林业用岛840 200 35填海连岛用岛土石开采用岛0房屋建设用岛000 仓储建筑用岛5000 港口码头用岛4000 工业建设用岛4500 道路广场用岛1500

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审批办法 国海发〔2016〕25号

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审批办法》的通知国海发〔2016〕25号 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为加强对无居民海岛的保护与管理,进一步规范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审查批准工作,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审批办法》,请遵照执行。 附件: 《无居民xx开发利用审批办法》 国家海洋局 2016年12月26日附件 无居民xx开发利用审批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无居民海岛保护与管理,规范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审查批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属无居民海岛从事开发利用活动的申请、审查和批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遵循科学规划、保护优先、合理开发、永续利用的原则,全面落实海洋生态文明建设要求,鼓励绿色环保、低碳节能、集约节约的生态海岛开发利用模式。 第四条无居民xx开发利用审批依据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及有关法律法规; (二)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海岛保护规划、海洋功能区划等有关法定规划和区划;

(三)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管理技术标准和规范。 第五条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国务院审批: (一)涉及利用领海基点所在xx; (二)涉及利用国防用途xx; (三)涉及利用国家级海洋自然保护区内海岛; (四)填海连岛或造成海岛自然属性消失的; (五)导致海岛自然地形、地貌严重改变或造成海岛岛体消失的; (六)国务院规定的其他用岛。 上述规定以外的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涉及维护领土主权、海洋权益、国防建设等重大利益的用岛,还应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申请审批 第六条单位和个人在申请开发利用无居民海岛时,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一)无居民xx开发利用xx; (二)无居民xx开发利用具体方案; (三)无居民xx开发利用项目论证报告。 第七条编制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具体方案应明确以下内容: (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划、技术标准和规范,合理确定用岛面积、用岛方式和布局、开发强度等,集约节约利用海岛资源; (二)合理确定建筑物、设施的建设总量、高度以及与海岸线的距离,并使其与周围植被和景观相协调;

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审查申请书

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审查申请书

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审查申请书填写说明 【申请人姓名(名称)】填写申请人身份证件上的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件种类、证件号】填写申请人身份证件的种类及编号。境内自然人一般为《居民身份证》,无《居民身份证》的,可以为《户口簿》《军官证》《士官证》;法人或其他组织一般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港澳同胞的为《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同胞回乡证》;台湾同胞的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外籍人的身份证件为《护照》和中国政府主管机关签发的居留证件。 【通讯地址】填写规范的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申请人为法人单位的,填写法定代表人姓名;为非法人单位的,填写负责人姓名。 【代理人姓名】填写代申请人办理权籍调查事项的代理人姓名。 【代理机构名称】代理人为专业登记代理机构的,填写其所属的代理机构名称,否则不填。 【联系电话】填写登记申请人或者代理人的联系电话。 【审查事项】用勾选的方式,选择申请权籍调查成果审查的具体事项。 【坐落】填写宗地、宗海所在地的地理位置名称。涉及地上房屋的,填写有关部门依法确定的房屋坐落,一般包括街道名称、门牌号、幢号、楼层号、房号等。 【不动产类型】填写土地、海域、无居民海岛、房屋、建筑物、构筑物或者森林、林木等。 【不动产单元号】填写不动产单元的编号,用于初始登记的此项不用填写。 【面积】填写不动产单元的面积。涉及宗地、宗海及房屋、构筑物的,分别填写宗地、宗海及房屋、构筑物的面积。 【用途】填写不动产单元的用途。涉及宗地、宗海及房屋、构筑物的,分别填写宗地、宗海及房屋、构筑物的用途。 【原不动产权属证书号】填写原来的不动产权证书或者登记证明的编号。 【备注】可以填写登记申请人在申请中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国外海岛旅游开发经验对我国海岛旅游开发的启示

海岛旅游开发经验对我国海岛旅游开发的启示 海岛是海陆的岛桥, 海洋开发的基地。海岛旅游资源丰富, 开发潜力巨大, 是海洋旅游开发的前沿和海洋旅游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外, 一些滨海旅游发达的国家, 海岛旅游发展迅速, 如, 马尔 代夫群岛、泰国的普吉岛、印度尼西亚的巴厘岛、韩国的济州岛、日本的冲绳列岛、西班牙的巴利阿里及加那利群岛、中美洲的加勒比群岛和美国的夏威夷群岛等都已开发成为深受游客欢迎的旅游度假地。我国有大、小岛屿7 000多个, 总面积754万平方千米, 占国土总面积的08%, 中国自20世纪70年代中期, 一些海岛得到大规模开发, 海南岛、普陀岛等一些岛屿已成为最受欢迎的旅游目的地之一。近几年, 海岛地区接待游客人数每年以高达20% ~ 30% 的速度递增, 海岛旅游已成为许多海岛县的支柱产业。尽管如此, 由于我国海岛旅游起步较晚, 受旅游开发政策、资金、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和消费需求等多方面因素制约, 与世界海岛旅游开发较早的国家尚有很大差距, 丰 富的海岛旅游资源未得到充分合理利用, 有些海岛至今仍处在原始 状态, 旅游开发尚处在资源驱动阶段。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 , 国外的经验能给我国海岛旅游开发提供 有益的启示。 1国外海岛旅游开发的成功经验 11有完善的发展规划 海岛旅游开发, 要强调规划先行, 拥有完善的规划, 将有利于 海岛旅游业的快速、高效发展。例如, 坐落在印度洋上的群岛国家! ! ! 马尔代夫, 由26组自然环礁、1 190个珊瑚岛组成, 其中199个岛屿有人居住, 991 个荒岛, 以海岛旅游闻名于世, 旅游业也成为其三大 经济支柱之一。马尔代夫海岛旅游业的成功, 首先得益于其有完善的发展规划。马尔代夫在海岛开发过程中特别重视海岛规划, 规划是政府的职能, 规划的设计充分考虑单一岛屿的整体性及与其他海岛的

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具体方案编制办法》的通知

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具体方案编制办 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海洋资源 【发文字号】国海岛字[2010]644号 【失效依据】国家海洋局公告2016年第8号(总第32号)――关于废止《国家海洋局关于成立国家无居民海岛使用项目第二届专家评审委员会的通知》等4个文件的公告 【发布部门】国家海洋局 【发布日期】2010.10.20 【实施日期】2010.10.20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具体方案编制办法》的通知 (国海岛字[2010]644号) 沿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海洋厅(局),局属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指导和规范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具体方案的编制工作,保护无居民海岛及其周边海域生态系统,促进海岛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现将《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具体方案编制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海洋局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日

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具体方案编制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规定,开发利用无居民海岛的单位和个人,在向海洋主管部门提出用岛申请的同时,必须一并提交《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具体方案》。《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具体方案》是申请审批开发利用无居民海岛的法定文件,也是各级政府审批开发利用无居民海岛项目的主要依据。单位和个人开发利用无居民海岛应当严格按照经批准的《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具体方案》实施开发利用活动。任何不按照《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具体方案》实施的开发利用活动,一律视为违法用岛行为,中国海监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具体方案》由开发利用无居民海岛的单位和个人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资质单位由国家海洋局认定),《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具体方案》的编制单位同时提交该方案的《项目论证报告》。《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具体方案》的编写内容及要点如下:

浅析无人海岛的开发现状及发展矛盾_以舟山地区为例

浅析无人海岛的开发现状及发展矛盾—— — 以舟山地区为例 陈韧洪禾胡爽胡玥昕孙思孙亚芸吴荷迁许欣涛朱建其 (浙江工商大学旅游与城市管理学院,浙江杭州310018) 前言 发展海洋事业在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建设中占有重要地位,无人海岛的开发则是发展海洋事业的重要内容。我国海岛资源丰富,但由于自然、经济、社会等多种因素的限制,无人海岛大部分属于闲置状态,同时,已开发无人海岛也普遍存在各种发展矛盾。因此,探索研究无人海岛可持续发展方案,发挥其在海洋经济建设中的作用,是一项急迫而又重要的任务。以浙江省舟山群岛为例,分析无人海岛开发现状,总结其发展中凸显的矛盾并提出解决措施。 1待开发无人岛现状 无人海岛是指无人常年居住或季节性有人居住的海岛。现今沿海地区的发展逐年加快,人们对海岛资源的认识也逐步加深,开发面积较大、人口较集中的少数岛屿的热情已经渐渐冷却,人们开始把目光转向开发相对较小的无人海岛。由于这些无人海岛地处边远孤立的环境,而且相对较为分散和狭小,再加上生态环境较脆弱,开发难度大等客观因素,使得开发无人海岛面临全新的难题。而长期以来开发过程中管理疏漏、资源使用不当的现象也造成部分岛屿生态系统严重破坏。因此,要使无人海岛的开发工作得到长足的发展,首先要对无人海岛有一个全面的认识。 1.1我国无人海岛的分布情况。我国无人海岛占全国海岛总数的94%,其总面积仅为海岛总面积的2%左右。浙江省是我国无人海岛数量最多的省份,紧随其后的依次是福建、广东、广西、山东、海南、辽宁、台湾、河北、江苏、上海、天津。 1.2舟山地区无人岛的现状。 1.2.1数量及分布状况。舟山群岛是我国唯一以群岛组成的地级市,共有大小岛屿1390个。可见,以舟山地区为例研究无人海岛的开发现状和创新发展对浙江省乃至全国无人海岛的研究意义都十分重大。 据了解,在舟山众多的岛屿中,除98个较大的岛屿有人居住外,其他均为无人海岛。其分布状况如下:定海区100个,占7.8%;普陀区423个,占32.7%;岱山县388个,占30.0%;嵊泗县381个,占29.5%。这些无人海岛主要位于长江口以南、杭州湾以东的浙江省北部海域,占全市岛屿总数的93.4%。另外,舟山的无人岛屿面积(包括滩涂)共64.7km2,占全市陆地面积的4.5%。 无人海岛面积普遍偏小,其中面积在10~ 100hm2之间的有107个,在1~10hm2之间的有317个,在0.5~1hm2之间的有150个,在0.1hm2以下的有243个。 1.2.2分类。无人海岛的分类方式不尽相同,根据不同的划分标准和划分目的有不同的划分。本文根据无人海岛的性质、特点以及研究目的,将无 人海岛分为原生型和后天迁出型两种。原生型无 人海岛指长期以来一直无人居住的岛屿,后天迁 出型无人海岛指原来有人居住,后因各种原因迁 出后成为无人海岛,又称为居民迁出岛。 近年来,舟山市政府开始实施“大岛建,小岛 迁”的战略,对15个出于水、电、医疗等设施的相 对落后及交通不便等原因的原住人小岛而实行了 整岛迁移。这些岛屿与其他无人岛相比面积一般 较大,自然条件也相对优越。现今,定海区的刺山、 松山,岱山县的官山等另一批有人居住的岛屿正 在陆续迁移,这批无人岛(或将来的无人岛)普遍 具有较高的开发利用价值,可优先考虑其作为开 发对象。 1.2.3地理环境及资源特点。 (1)地理环境。在舟山群岛中,大多数的无人 海岛分布在大岛周围及水深小于20米的近岸海 域,属于大陆和海洋的过渡地带,具有海陆过渡性 的气候、地质、水文、土壤、植被等特征:a.海陆过渡 性气候十分明显,其特点表现为:冬暖夏凉、四季 分明、温变和缓、温度适中、空气湿润、灾害天气 (大风、热带气旋、海雾、干旱)多。b.地面水特征:由 于无人海岛面积普遍较小,集水情况不好,因此大 部分无人岛淡水资源不足,少数无人海岛可以通 过打井汲取地下水质状况较好的水。c.地形特征: 大部分无人海岛由山体构成,岛上地形崎岖,山地 多,平地少。这种情况在原生型无人岛上表现较为 明显。d.植被特征:大部分无人岛海拔不超过100 米,常有旱情发生,淡水资源缺乏。所以岛上裸岩 比例大,植被较少,品种单一,主要为马尾松;但在 后天迁出型无人岛上,植被条件较好,有茅草松 树、灌木等植物生长,但是这类岛屿占岛屿总数的 比例较小。 (2)自然及人文资源。无人海岛的资源包括优 良的港口条件、众多的岩石、丰富多彩的海洋自然 生物资源,以及海岛历史古迹、纯朴的民俗风情 等。 a.海洋生物资源丰富。舟山海域有众多的滩涂 和浅海,适宜各种生物养殖。舟山海域西北部由于 长江、钱塘江等大江大河携带大量有机物入海,为 海洋生物提供大量饵料;配合其浓厚的海洋风情 和渔家文化,可用于开发以休闲度假渔业、渔家民 俗风情体验、渔家文化展示为内容的海洋休闲渔 业项目。b.海面及港口资源突出。舟山群岛海面开 阔,深水岸线资源丰富,是全国少有的深水港区 域。可利用其港口资源优势发展游泳、帆船、冲浪、 潜水等海上休闲体育项目。同时,也可以因地制 宜,建成海上中转基地。c.风能、各种海洋能资源丰 富。舟山地区风量大、风速高,其风能具有巨大的 发展前景,可以充分发展风力发电项目或其它利 用形式。d.海洋历史悠久,民俗风情独特,宗教文化 神秘,节庆文化赋有魅力。部分基础设施较完备的 迁移出型的岛屿自然环境优越、风景独特,可用于 建造海洋文化园区。e.鸟类资源众多且地貌景观丰 富。利用这些资源可开发科考探险等特色项目,充 分迎合当前探险旅游项目升温的趋势。f.矿产资 源:舟山群岛以基岩丘陵为主,主要由火山岩、侵 入岩组成。无人岛上广布侏罗纪火山岩。这些矿产 资源不仅是理想的建筑材料,更具有巨大的科研 和美学价值。可用于开展科普知识宣传以及旅游 项目的开发。 2开发背景及可行性分析 2.1目的与意义。无人海岛是我国海洋事业实 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地,是我国重要的自然资 源财富,其发展情况对我国社会、经济、政治有不 可忽视的影响。总结已开发无人海岛的发展矛盾 并提出合理的解决措施,对无人海岛的可持续发 展以及自然资源的合理配置有着至关重要的作 用。 2.2相关政策导向及要求。在2003年我国颁 布的《无居民海岛保护与利用管理规定》中规定: 允许个人或机构履行申请审批程序后开发利用无 人岛,租用期最长为50年。由于舟山是一个群岛 城市,任何海岛的开发对城市建设有着深远影响, 所以,在国家政策法规的基础上,舟山市政府本着 加强无人海岛管理、保护海岛生态环境以及促进 无人海岛合理利用的原则,对开发商提出更多要 求:(1)海岛开发方案必须是高水平、长远的可持 续发展的方案。(2)根据每个海岛的特性和自然资 源环境的不同,海岛开发要做得精,忌讳重复建 设。(3)开发商切忌在岛上就地取材。(4)经营开发 无人岛是大投资、长期性并且回报慢,切忌小打小 闹。 2.3本地劳动力资源。以房产所有权、闲暇时 间、就业意向、预期收入为主要内容,笔者所在调 研团队对无人海岛留守居民及周边居民进行了访 谈,结果显示: 岛上房屋的房产权归当地渔农民持有,受访 的大部分渔农民愿意以房屋入股形式,支持无人海 岛的发展。留守居民及周边渔农民的闲暇时间集中 在11月份,预期收入为5万/年。同时,留守居民要 求在无人岛发展过程中切实保护他们的权益,这也 应是无人海岛发展进程中必须遵循的原则。 3已开发无人岛现状及矛盾 3.1开发类型 3.1.1海洋观光旅游业。在已实施的无人岛开 发项目中,观光旅游类所占比重最高。利用无人岛 环境幽静、山林奇景、鸟语花香的特点,成功开发 出如五峙山鸟岛、普陀后门山、嵊泗小山岛等旅游 景点。 3.1.2休闲度假酒店。舟山凤凰岛雷迪森假日 摘要:分析待开发无人海岛现状、开发背景及可行性;对比已开发无人岛现状及其发展矛盾,提出相对应的解决措施,为今后我国无人海岛的发展提供参考。 关键词:无人海岛;开发;现状;矛盾;措施 改革与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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