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春节期间开展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活动通知

2017年春节期间开展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

活动通知

6 2017年春节期间开展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活动通知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市直各党(工)委、总支、支部:关心爱护党员,特别是关怀帮扶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是我党的优良传统,也是体现党内关怀帮扶,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的具体体现。现结合我市实际,就2017年春节期间开展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慰问对象及时间安排

慰问对象:生活困难党员、建国前老党员。

慰问时间:2017年春节前

二、慰问形式、标准及名额

在市委常委,市人大、政协主要领导带头入户慰问基础上,基层党委代市委开展普遍走访慰问活动。慰问标准:建国前老党员500元/人,生活困难党员200元/人。慰问名额为:建国前老党员108名,生活困难党员500名。

三、具体要求

1、基层党委要对所辖党组织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进行认真摸底,掌握实情,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确定慰问对象,确保慰问对象符合条件要求。基层党组织对慰问对象在上报前要在一定范围予以公示,确保真实性、可靠性。对基层党支部上报的慰问对象上级党委要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在此基础上市委组织部要进行审查。本次慰问所需资金由市委组织部从市管党费中列支,各级党组织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落实配套资金,确保在春节前发给慰问对象,并做到专款专用。

2、各单位要把春节前开展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活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从严做好、做实。与当前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用走访慰问活动的实际效果来检验“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成效。借此良机,在广大党员干部中要深入开展革命传统和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继承和发扬老党员优良传统作风,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要注重政治教育,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导他们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省委和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从而形成推动发展的强大合力。在走访慰问的同时,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送温暖、献爱心活动,真心实意为困难群众办实事、解难事。要加强舆论引导,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宣传报道走访慰问有关情况,从而营造关心帮助生活困难、尊重爱护老党员和老干部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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