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品出门单(样表)

物品出门单(样表)

物品出门单

XXX保卫科:

兹有因故需要出门,请予通行。

XXXXXXX有限公司

2016-8-3

物品出门单

XXX保卫科:

兹有因故需要出门,请予通行。

XXXXXXX有限公司

2016-8-3

公司物品放行管理规定

文件名称:公司物品放行管理规定版本/次: 文件编号:日期: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物品的放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范围: 本公司所属物品、文件及供应商自带物品均适用之。 第三条定义:无 第四条权责: 4.1各部门主管:行使本部门物料、物品放行条之审核或签准权; 4.2总务课保安:严格按照作业程序作业,并对物品检查放行; 4.3 总经办负责在权限范围内物品放行条之签核及相关单据报表回收掌控; 第五条内容: 5.1公司物品放行管理原则:放行有依据,回厂有证据.即对于出厂的物品一定有出厂的证明资料 佐证;而回厂的物料也亦要有资料证明己回厂. 5.2个人物品行李放行管理 5.2.1个人物品行李放行的依据是:人事异动或请假单;

5.2.2请假、外宿人员需携带私人物品外出,须由单位文员到后勤文员处开立“行李放行条”, 后勤文员须予以确认“请假单”有否人资部主管核准或“外宿单”有否后勤部主管核 准。然后为该员开立“行李放行条”。“行李放行条”须有全体住宿人员签名,经舍监 签核后,在规定放行的时间内,保安室凭有效放行条检查放行; 5.2.3离职人员携带私人物品外出,根据“人事异动单”开“行李放行条”,须先到后勤部文 员处开具“行李放行条”后勤部文员须对该员在相关部门的交接手续的完成状况予以 确认,然后为该员开立“行李放行条”。“行李放行条”须有全体住宿人员签名,在规 定放行的时间内,经舍监签核后保安凭有效放行条检查放行, 检查保安并在行李放行 条签名备查。 5.2.4课级干部以上(含课长级)之“行李放行条”需行政部主管签核。 5.2.5请长假、长期外宿、离职人员须于下班时间将行李存放置于“请假、离职人员行李放 置处”,尔后不可再进入宿舍逗留,须在餐厅等待。在规定放行的时间内,值班保安凭

外出物品放行管理制度

Limited

Limited 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各种货、物、料进出厂门之稽核管制,并使之有所遵循,暂订此管理规定:2.适用范围 各种货、物、料进出厂门管制均适用之。 3.定义:无 4.权责 4.1 各部门放行条审核权责责任人:行使本部门物料、物品放行条之审核或签准权; 4.2 保安班:严格按照作业程序作业,并对物品检查放行。 5.作业内容 5.1成品出货 5.1.1 成品出货时,成品仓库人员要通知执勤保安员清点出货数量,保安员依《出货单》 或《送货单》所列货物、品番、数量进行清点是否准确。并稽核《放行条》是否 有相关权责人员签名,经查实无误后,保安员予以放行。 5.2 退料(货)(原材料、五金零配件、工具等): 5.2.1 退料(货)由原材仓开《退料单》,保安员负责稽核《退料单》所例物品品名、规 格、数量、退料单位等是否与实物一致,并稽核《放行条》是否有相关权责人员 签名,经查实无误后,保安员予以放行。 5.3 外加工 5.3.1 原物料类外协加工:原物料类外协加工分为原材料和半成品外协加工。 5.3.1.1各种原物料需外发加工时,由PMC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外协加工合同》,经 PMC主管确认签名后,交仓库依合同备料,保安员根据合同稽核《放行条》 是否有相关权责人员签名,经查实无误后,保安员予以放行。 5.3.2模具类外协加工 5.3.2.1 模具外加工由各申请单位主管填写《放行条》,由相关权责人核准;执勤保安员 凭《放行条》上所列项目稽核外加工厂商、模号、品名、数量是否准确及是否 有相关权责人员签名方可给予放行。 5.3.3机电设备类外协加工: 5.3.3.1后勤设备组对相关机械设备需做外协维修或各部门需对相关机械设备,零配件

公司物品出门管理规定

*-*****有限公司 物品出门管理规定 1.目的 为维护公司各类资产安全,避免个人在非允许条件下携带公司资产离开公司,提高保安人员检查效率,特制订本规定。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类资产出门的管理,公司员工及外来人员都必须遵守。 3.职责 3.1 经办人负责填写合乎要求的《物品出门条》,并留存《物品出门条》第一联。 3.2 经办部门负责人负责对物品名称、数量、物品类别、出门事由信息的准确性及合宜性进行审核。不符合准确性及合宜性要求的,一律不予审批。 3.3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对本部门物品的出入进行检查,办公区的物品外出由***审核批准,与生产有关的物品由车间负责人进行审核批准,审核批准后方可将相关物品带出公司。 3.4 当班保安员需要做好严格检查,所携带物品必须与《物品出门条》的填写内容相符,才可放行。 3.5 针对贵重物品及发货《车辆放行单》的外出,保安人员必须要保存相关材料,并交回公司(具体按照之前的方案执行)。 4.管理规定 4.1公司范围内各类资产出门,经办人须填写信息完整的《物品出门条》。 4.2《物品出门条》签字、审批基本步骤: 经办人完整填写部门、物品名称、数量、物品类别等相关信息。根据物品所属部门分别由行政部负责人(办公区物品)或生产部负责人(生产相关物品)签字确认。 当班安全员检查确认所携带物品与《物品出门条》上所注明信息一致,予以放行。

4.3保安员发现所携带物品与《物品出门条》上所注明的信息不相符(物品名称、数量等)或者《物品出门条》填写、审批不规范时,有权不予放行,其物品予以扣留。 5.处罚规定 发现违犯本制度的行为,给予当事人每次20元的处罚。 本规定从2013年5月1日开始实行。 附件:1、《物品出门条》 *-*****有限公司 2013年5月1日

公司物品放行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日期: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物品的放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范围: 本公司所属物品、文件及供应商自带物品均适用之。 第三条定义:无 第四条权责: 4.1各部门主管:行使本部门物料、物品放行条之审核或签准权; 4.2总务课保安:严格按照作业程序作业,并对物品检查放行; 4.3 总经办负责在权限范围内物品放行条之签核及相关单据报表回收掌控; 第五条内容: 5.1公司物品放行管理原则:放行有依据,回厂有证据.即对于出厂的物品一定有出厂的证明资料 佐证;而回厂的物料也亦要有资料证明己回厂. 5.2个人物品行李放行管理 5.2.1个人物品行李放行的依据是:人事异动或请假单; 5.2.2请假、外宿人员需携带私人物品外出,须由单位文员到后勤文员处开立“行李放行条”, 后勤文员须予以确认“请假单”有否人资部主管核准或“外宿单”有否后勤部主管核 准。然后为该员开立“行李放行条”。“行李放行条”须有全体住宿人员签名,经舍监 签核后,在规定放行的时间内,保安室凭有效放行条检查放行; 5.2.3离职人员携带私人物品外出,根据“人事异动单”开“行李放行条”,须先到后勤部文 员处开具“行李放行条”后勤部文员须对该员在相关部门的交接手续的完成状况予以 确认,然后为该员开立“行李放行条”。“行李放行条”须有全体住宿人员签名,在规 定放行的时间内,经舍监签核后保安凭有效放行条检查放行, 检查保安并在行李放行 条签名备查。 5.2.4课级干部以上(含课长级)之“行李放行条”需行政部主管签核。 5.2.5请长假、长期外宿、离职人员须于下班时间将行李存放置于“请假、离职人员行李放 置处”,尔后不可再进入宿舍逗留,须在餐厅等待。在规定放行的时间内,值班保安凭 有效放行条检查放行。 5.2.6邮寄包裹之行李放行与请假、离职行李放行相同,但后勤部应进行查询了解,确定无

物品放行管理制度

物品放行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保证公司产品、货物和财产安全,规范公司物品出门放行管理流程,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与定义 适用于公司各部门所有物品的出门管理,具体分为如下7类情况: 2.1设备、物料外发加工园区:将产品生产过程中的个别工序委托给其他公司(外协)代为加工。 2.2物料退货:外购货物或设备因各种原因退回给供应商或者外协加工厂家的产。 2.3机器设备、工具及固定资产维修:所有已处置的大小型设备、模具、工具的出园区。 2.4研发、采购样品:因销售或购料过程中需要携带的样品及其他货物。 2.5废品处置: 公司各种废旧物品外卖。 2.6个人物品:员工因请假、辞职、自离、邮寄等原因,需要带私人物品出园区。 2.7供应商自带货物:供应商自带货物进入公司园区后,需要再次出。 3、职责与权限 3.1物品需出园区时,由申请者填写《物品放行单》。 3.2各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本部门经办的公司物品放行的。 3.3行政人事部负责人:员工私人物品/公司办公设备等出园区核准权。 3.4分管领导/执行总经理:公司成品出货/半成品发外加工/原材料及采购物资的退货/设备等物品出园区的批准。 3.5保安:放行条的核对与放行。 4、物品出园区放行工作流程指引: 4.1成品出园区:需凭有效《出库单》及《物品放行条》经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批准后生效, 并注明及去往地点。

4.2外协加工:申请部门填写《物品放行条》,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分管领导审批,须注明放行物及数量及去往地点。 4.3产品退货: 申请部门填写《物品放行条》,采购负责人签字, 分管领导审批,并附经验收部门确认的《物料验收单》。 4.4设备、模具、工具、固定资产委外修理出园区:部门经办人填写《物品放行条》附《固定资产维修》, 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分管领导审批,须注明放行物品的名称及数量。 4.5样品及其他: 申请部门填写《物品放行条》,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分管领导审批,需注明放行物品的名称、数置及去往地点。 4.6废品处置:由废品所属部门填写《物品放行条》, 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分管领导审批,所有废品出园区放行条均需要行政人事部审核批准后,保安方可放行。行政人事部对所有出园区废品实施全权监控。 4.7员工个人物品出园区:员工因请假、辞职、自离、邮寄等原因,需要带私人物品出园区时员工个人填写《物品放行条》部门负责人签字,分管领导审批,行政人事部审批,须注明放行物品的名称及数量。 4.8客户或供应商自带物品进公司,接待部门人员有义务告知客人自觉到大门保安室登记: 保安亦需对来访客人询问是否有自带物品,并请其自觉填写《访客单》,注明所带物名称及数量,保安予以确认,以便出入放行,出门时应有接待者签名,保安才予以放行, 若出现客户未登记且带有应开具放行条的物品,则由接待部门当事人/部门负责人签名,方可准予放行。 4.9保安首先检查《物品放行条》填写是否规范,审批签字是否齐全,再依照单据上的物品名称规格、数量和件数进行核对,核对携物人(单位)身份,对其中任何一项不符合要求的拒绝放行,退回携物人重新办理出门手续。 4.10对于符合要求,物品与单据数量一致的,保安员予以放行,在放行单上写 上具体出门时间。 4.11保安应将《物品放行条》整理保存,次日交行政人事部归档保存备查。 5、其它事项 5.1所有货物出门时必须提交《物品放行条》,不得先出门后补单,特殊情况要事先电话征得赋有审批权限人员同意并由其通知行政人事部方可放行。

货物出门单管理规定

货物出门单管理规定 1、目的: 为防止公司产品、货物和财产流失,规范公司物品出门放行管理,进一步确保公司资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厂 3、定义: 物资是指公司内的生产成品、设备、工具、零配件、原材料、办公用品、废旧物品等一切有价值的物资。 4、审批程序: 4.1物资出厂由经办人填写物资清单,内容包括:物资名称、数量、 事由,如物资较多须另附物资清单,并由经办人签字; 4.2物资清单须经部门总监审核签字; 4.3大宗物资或公司明确规定的物资(如电池片、太阳能板等贵重物 资),必须经集团副总签字。 4.4安保科负责填写出门单并签字加盖出入专用章 5、出厂验证: 5.1物资出厂时经办人须将经审批同意后的物资出门单交门岗收发员 验证; 5.2门岗收发员对照物资出门条(物资清单)对出厂物资进行认真核 对,无误后方可放行,并做好相关记录,保存好出门单以备查验。

5.3如发现出门单手续不齐全或货物清单与实际物品不符等情况时, 门岗收发员有权拒绝放放行,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6、注意事项: 6.1放行单填写审批应在正常工作日8小时内完成,休日及夜间严禁 物资出厂,特殊情况须经有关领导同意方可。 6.2所有物资出门只允许从工厂西大门放行,严禁从其它门及围墙递 出。 7、违规处罚: 7.1对于物品放行单填写不规范、不完整在审批时及时发现的,由部 门主管对其绩效考核进行扣分。 7.2物品放行时门岗收发员发现携物人(单位)身份不符、物品与放 行单不符的,由上级主管领导对责任人进行通报和罚款处理。7.3对门岗收发员无放行单或放行单审批手续不全予以放行的,由主 管部门进行通报和罚款处理,情节严重、给公司带来重大损失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7.4对于填写放行单故意弄虚作假或无放行单而将物品带出门的,由 主管部门调查后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8、表格记录:(附件) 8.1货物出门单

出门条管理办法

出门条管理办法 为规范各项目部管理行为,统一模式,统一标准,根据公司有关规定,结合各项目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1、由公司负责制定出门条的样本,并向各项目部提供出门条样本的电子版。 2、出门条作为出门依据交经办人办理审批手续。 3、责任人在填写出门条时,要先检查核实出门物资的种类和数量,然后再填写出门条,以确保出门物资的种类和数量与出门条上填写的内容相符。 4、项目部物资出门,由项目部材料人员填写,项目经理审批。 5、开出门条时,要注意使出门物资(特别是租赁物资)的种类和数量相符。 6、出门条由项目经理审批结束后,交项目部加盖行政章。项目部在加盖行政章时,要对日期、编号、组别、内容摘要等进行逐项登记,登记时要用专册,以便有关部门监察和审计。 7、出门条必须随同出门物资一道,从起始地点一直到现场外围的最后一道护卫门岗。 8、护卫门岗在查看出门条时,一定要检查出门条内容的填写是否正确,一定要严格核对实际出门物资的种类和数量是否与出门条上记录的内容相符。一旦发现不符,坚决不予放行,如果发现放行处罚护卫门岗责任人100元/次,罚出门条填写责任人50元/次。 9、所有被放行物资的出门条,护卫门岗都要按出门时间做好记录并收集保存,按周交到各项目部行政章保管人员处,完善交接手续。 10、项目部行政章保管人员要按盖章顺序逐一核对保存。 11、开出门条者保留的存根,项目部行政章保管人员处保存的出门条和护卫门岗做的出门条记录,三者必须严格相符。谁出问题,谁受处罚。出门条和相关记录每差一次,罚相关责任人50元。 12、每天晚上11点钟以后,无论是否持有出门条,任何物资都不许出门,否则,罚护卫门岗责任人500元/次,情节或后果严重者,立即开除,并扣发全部工资(特殊情况需请示项目经理和护卫大队长)。 13、以上扣款,由财务部在责任人当月工资中扣除。

公司物品放行管理规定

公司物品放行管理 规定 1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物品的放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范围: 本公司所属物品、文件及供应商自带物品均适用之。 第三条定义:无 第四条权责: 4.1各部门主管:行使本部门物料、物品放行条之审核或签准权; 4.2总务课保安:严格按照作业程序作业,并对物品检查放行; 4.3 总经办负责在权限范围内物品放行条之签核及相关单据报表回收掌控; 第五条内容: 5.1公司物品放行管理原则:放行有依据,回厂有证据.即对于出厂的物品一定有出 厂的证明资料佐证;而回厂的物料也亦要有资料证明己回厂. 5.2个人物品行李放行管理 5.2.1个人物品行李放行的依据是:人事异动或请假单; 5.2.2请假、外宿人员需携带私人物品外出,须由单位文员到后勤文员处开立 “行李放行条”,后勤文员须予以确认“请假单”有否人资部主管核 准或“外宿单”有否后勤部主管核准。然后为该员开立“行李放行 条”。“行李放行条”须有全体住宿人员签名,经舍监签核后,在规 定放行的时间内,保安室凭有效放行条检查放行; 5.2.3离职人员携带私人物品外出,根据“人事异动单”开“行李放行条”, 须先到后勤部文员处开具“行李放行条”后勤部文员须对该员在相关

部门的交接手续的完成状况予以确认,然后为该员开立“行李放行 条”。“行李放行条”须有全体住宿人员签名,在规定放行的时间 内,经舍监签核后保安凭有效放行条检查放行, 检查保安并在行李放 行条签名备查。 5.2.4课级干部以上(含课长级)之“行李放行条”需行政部主管签核。 5.2.5请长假、长期外宿、离职人员须于下班时间将行李存放置于“请假、离 职人员行李放置处”,尔后不可再进入宿舍逗留,须在餐厅等待。在规定放行的时间内,值班保安凭有效放行条检查放行。 5.2.6邮寄包裹之行李放行与请假、离职行李放行相同,但后勤部应进行查询 了解,确定无异常后方可开立“行李放行条” 5.2.7若宿舍内有开“行李放行条”之人员,各住宿人员在下班后,应注意是否 有物品丢失,发现有丢失物品者应速报后勤部,后勤部将视情节暂 停人员及行李放行并予以调查处理; 5.2.8公司行李放行时间原则为下班后30分钟之后,即:早上7:20~8:00,中 午12:00~13:00,晚上18:00~19:00; 5.2.9个人物品带出厂区的应在门卫处登记。若有属于个人之鞋类管理书籍、 各种系统管理资料、生产流程、设计图片及相关软盘、光盘等物品放行的,在后勤部助理处开具“物品放行条”时,须详细列出品目清单,经本 部门主管审核(相关电脑软盘光盘等资料经资讯部检查签字) ,总经 理室行政助理核签准后。保安按照“物品放行”上清单逐一核对盘查无误后放行。 5.2.10若是属于公司之任何资料(划线版/工艺资料及其它资料),同样须在 放行条上列清单,拿实物给本部门主管审核,总经理室行政助理核准后 由保安严格核对放行。凡未履行以上手续者,保安拒绝放行,并追究当

公司物品出门管理规定范文3篇(最新篇)

公司物品出门管理规定范文3篇 公司物品出门管理规定范文3篇 物品出门制度是为保证办公区域各公司财物的安全管理,防止财物流失及出入秩序的有效管理而制定的。下面是公司物品出门管理细则,欢迎参阅。 公司物品出门管理规定范文1 1. 目的 为加强对出厂物资的管理,规范公司物资出厂手续,维护公司资产安全,保障企业经营活动正常开展,特制订本规定。 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权属于本公司的一切物品及所有权不属于本公司但存放于公司内的一切物品的出门管理,公司员工及外来人员都必须遵守。各种原材料、合同产品、外协件、退货物资、边角废料等均属于本规定的管理范围。 3. 出门物资分类 3.1 按出门性质分为不需返厂的物资出门和需返厂的物资出门2大类。 3.2 根据责任范围将各种出门物资分为A-S共11分类明细及代号详见附件一: 《物资分类及出门管理权限对照表》 4. 基本要求 4.1 《出门证》主管门卫主管门卫返厂。 7. 职责要求

7.1 综合管理部为《出门证》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物资出门证的印刷,发放,保管等日常管理工作。 7.2 经办人负责填写合乎要求的《出门证》,并留存一联,保存期限不得低于1年。 7.3 主管负责对物品名称、计量单位、数量、物品类别、出门事由等信息的准确性及合宜性进行审核。不符合准确性及合宜性要求的,一律不予审批。 7.4 门卫应严格进行《出门证》与出门物资的核对工作,严把物资出门关,发现证、物或数量不符、越权开具《出门证》、审批手续不符或《出门证》填写内容不全等现象,一律拒绝出厂,重大情况需及时上报。 7.5 凡出门物资公司门卫应保存一联《出门证》,并应对出门物资登记成帐,每月月初前5日将上月存根提交综合管理部存档。 7.6 综合管理部负责《出门证》的最终保存管理工作,保存期限不得低于2年,并负责监督健全出门证台帐,。 7.7 综合管理部要定期抽查、核实物资出门管理实施情况,严禁丢失、损坏出门证,确保出门存根、台帐和原始出门证相一致。 8. 考核规定 8.1 发现以下违反出门证管理规定的事项,一经查实,责任部门必须作出书面详细汇报,并将对责任人进行严格处罚: 造成经济损失的,将按每人承担经济损失的110进扣罚处理;如无经济损失,对每人每次进行50元的失职处分。 8. 1.1 超范围开具不属于本部门管辖范围的物资出门证。

物品放行单管理办法

物品放行单管理办法 ××××××有限公司 《物品放行单》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进出公司物品的管理,使物品的保管人和携带人认真履行职责,做到物品流动有序,防止遗忘、丢失等情况发生,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物品放行单》的印刷、发放和使用由总经理办公室统一管理。 二、《物品放行单》在印制时以部门为单位编顺序号(例:总办为TDM/ZB/0001-xxxx,经营部为TDM/JY/0001-xxxx)。 三、各使用部门按需要向总经理办公室领取《物品放行单》,并履行签收手续,注明领用单据的起终号码,每次最多限领1本,除第一次领用外,以后领用一律交旧领新。 四、各部门应当指定专人负责《物品放行单》的保管,并报总经理办公室备查。 五、因工作需要使用《物品放行单》时,由经手人到本部门保管人处填写《领用记录表》并签字领取,保管人按编号顺序发放。 六、《物品放行单》的使用范围:除交给客户的产品用《产成品出库单》出厂之外,其余物品出厂均需使用《物品放行单》,包括机器设备、机加工件、原料、生产和办公所用其它物品。 七、经手人负责将《物品放行单》填写完整,并按公司 相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后,办理物品放行手续;须由携带人携带物品离开公司的,经手人应当与携带人履行携带物品交接手续后,由携带人办理物品放行手续。 八、《物品放行单》审核人为各部门部长或副部长;批准人为总经理或受总经理委任的副总经理。

九、警卫室查验单、物相符后,由保安班长签字放行。保安班长不在岗时,由其指定的保安员签字放行,班长到岗后补签确认。警卫室保留第三联;同时代为保管第一联和第二联,并于次日早8:00时,将第一联和第二联交总经理办公室,由总经理办公室转交相关部门和人员。 十、经手人(或携带人)携带物品接受保安人员检查后,持第四联和携带物品送达指定收货人。收货人收货并在部门留存联签字(如需返回的,返回时需由警卫班长在第四联上签字确认)后,经手人(或由携带人转经手人)将第四联交回本部门保管人,保管人需在《领用记录表》上签收。 十一、批准人权限:成套的设备、机器、模具,500公斤以上的原料及价值2万元以上的物品出厂由总经理审批;其余物品出厂由爱总经理委托的副总经理审批。 十二、因填写错误等原因作废的《物品放行单》(必需保证四联完整)应当标明作废后、退回本部门保管人,并由保管人在领用记录表签收。 十三、总经理办公室、各部门保管人和经手人、携带人 对所持《物品放行单》负保管责任,丢失1份,赔偿100元,并根据情节给予行政处罚。 十四、每月1日各部门保管人将“部门留存联”交总经理办公室,由总经理办公室将警卫汇总交付的“警卫室留存联”与“部门留存联”进行核对,如发现丢失,或未按规定执行者,应当及时上报公司领导处理。 十五、本管理办法自20XX年XX月XX日起开始执行,同时启用新版《物品放行单》。 附:1、《物品放行单》样本 2、《物品放行单》领用记录表 20XX年XX月XX日

物品放行管理规定

物品放行管理规定 一、目的 制定详细的大厦物品放行管理规程,细化各部门工作职责,提高大厦物业服务质量,为大厦业户提供高效、安全的物品出入环境。 二、适用范围 大厦二次装修期间、日常所有物品的出入管理工作 三、职责物业部:负责放行条的办理以及相关放行事项的确认工作。安管部:负责放行条的核查以及物品的核对、放行工作。 四、具体规程 1、为规范物品放行管理工作,大厦一切移出物品需严格遵守大厦相关管理规定,办理大厦《物品放行条》方可放行(便携物品除外)。(1)、大厦业户办公单元以及单元访客出入,携带随身物品(单手可拿或双手可分开拿的物品,如手提包、文件夹等)可不出具放行条。若安管人员发现可疑,可向其要求出具放行条、核对无误后方可放行。(2)、获得分部总办领导许可的大厦业主、自用层领导,携带物品出入,可不出具放行条。(3)、大厦业户办公单元以及单元访客出入,移出非便携物品(第1项规定以外的物品,如纸箱、办公器材、装修材料等),需出具放行条,核对无误后,方可放行。全国注册建筑师、建造师考试备考资料历年真题考试心得模拟试题 2、业户单元以及相关人员移出物品,需办理一式三联《大厦放行条》,填写无误,交由经办人执单与物品一起出入。(1)、经办人填写《物品放行条》时,所有放行单元、个人以及物品信息等需详细填写,属于业户填写的位置不得空缺(物品栏除外)。放行物品一栏,未填满的表格需做划掉处理。(2)、经办人若在管理处现场办理放行条,建议其在填写物品数量一栏时,尽量填写大写数字,避免改动。放行条如有改动,旁需附上印鉴模式,放行条方可有效。(3)、业户单元若需使用自有《物品放行条》,需在收楼之时,与印鉴模式一同交由管理处存档。 3、二次装修期间,为保证大厦固有物资的移出,装修材料的放行,施工单位需与管理处工程部当日总值签字确认,放行条方可有效。其他物品放行按正常手续办理,无需总值确认。(1)、二次装修期间,入场工人随身所携带的材料、工具,在入场时交由安管部人员登记,当日移出时可按相关登记放行,无需出具放行条。(2)、放行条需工程部总值确认的移出物资仅限于装修材料,如大厦设施设备配件、大厦标准装修所用材料等。 4、物品放行时,安管人员需对放行条、物品进行严格审查,严格遵守大厦相关管理规定,提高警惕、认真细致、灵活机动以确保大厦业户物品放行的高效和安全。在检查中,如若发现可疑或不合格的物品、放行条需与经办人严格确认、或通知物业部相关人员与业户确认,给出放行意见。(1)、安管人员核查放行条时,放行条一式三联需完整无差,必填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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