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国际贸易中绿色壁垒之应对

最新国际贸易中绿色壁垒之应对
最新国际贸易中绿色壁垒之应对

国际贸易中绿色壁垒

之应对

国际贸易中绿色壁垒之应对

(作者:___________单位: ___________邮码: ___________)

[摘要] 近些年,随着国际贸易的日益加强和全球环境的逐步恶化,集贸易保护和环境保护于一身的绿色壁垒应运而生且发展迅速。而我国在国际贸易中也频频遭受了来自国外的绿色壁垒障碍,损失重大。如何应对国外的绿色贸易壁垒,同时构建我们自己合理的绿色壁垒正是摆在我们面前一个新的难题。

[关键词] 绿色壁垒国际贸易保护环境保护

1947年《关贸总协议》第20条中将“保障人民、动植物的生命健康所必须的措施”和“有效保护可能用竭的天然资源的有关措施”列为对自由贸易原则的一般例外的规定。因此,集环境保护与贸易保护于一身的绿色壁垒应运而生,并逐渐发展成为各国尤其是发达国家实行贸易保护的最重要的贸易壁垒。

一、绿色壁垒的界定

绿色壁垒是绿色贸易壁垒的简称,又称环境壁垒,生态壁垒。对于绿色壁垒的概念,理论界存在着多种不同的表述方法。比如说:“它是指在国际贸易中,进口国政府以保护有限资源、生态环境、人类和动植物健康为名,以限制进口保护贸易为根本目的,通过立法,制定繁杂的环保公约、法律、法规和标准、标志等对商品进行的准入限制原则”;“绿色壁垒是指现代国际贸易中商品进口国以保护环境、保护人类及动植物的健康与安全为名,通过制定复杂、苛刻的环境保护标准,限制或阻止外国商品进入本国市场的一种市场准入制度”等等。从这些概念中我们可以得知绿色壁垒其出发点是为了保护本国的贸易,“绿色”仅是表面形式,是为了迎合现代社会中人民对环保和健康的更高要求以及规避相关国际贸易规则的限制,其实质是一种更新、更隐蔽、更有效的国际贸易壁垒形式。在现代社会中,它比传统贸易壁垒更能适应新的社会发展形势,符合国际贸易规则要求,迎合广大消费者心理需要,因此绿色壁垒也就逐渐成为取消关税壁垒后各国采取的最主要的一种国际贸易保护手段。

基于此,笔者认为所谓绿色壁垒应是指进口国政府以保护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以及人类和动植物的健康为名,以限制进口保护贸易为根本目的,通过颁布复杂多样的环保法规、条例,建立严格的环境技术标准,制定繁琐的检验、审批程序等方式对进口产品设置的贸易障碍。

当然由于各个制定国立法技术的不同、具体规定内容的差异以及操作方式和程序设置上的区别而造成符合或违背国际贸易基本准则两种后果,因而被区分为合理与不合理两种形式,但其限制进口,保护本国贸易的本质是无可置疑的。

至于合不合理,笔者认为关键是一个度的把握,因为在国际贸易过程中各国为了保护环境和消费者人身和财产安全必然会采取一些措施规范进口行为,这些措施虽然客观上也会造成限制某些产品进口,但根本目的不同。这些标准和技术规范是国际贸易中必需的,也是符合贸易基本原则的。

二、在国际贸易中我国应对绿色壁垒应采取的对策

近些年来,我国在国际贸易中频频遭受了来自国外的绿色壁垒障碍,出口严重受损。而由于我国绿色标准的门槛过低,又导致国外高污染、高能耗的企业和产品长驱直入。绿色壁垒的冲击使我们清醒地意识到,在国际贸易中加强环境管理是世界贸易发展的趋势。

所以我们应在充分认识绿色壁垒二重性的前提条件下,一方面突破国外的绿色壁垒,保护我国的出口贸易,另一方面通过合理利用绿色壁垒,保护生态环境、人和其他动植物的健康,保护国内的民族产业。

1.跨越国外绿色壁垒的应对措施

在突破国外绿色壁垒方面我们可采取以下法律应对措施:

(1)坚持共同但有差别的责任原则加强贸易谈判

绿色壁垒的背后隐藏着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利益的冲突,加之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存在着技术、资金的差距,而这种差距又是发达国家以前对其他国家殖民掠夺造成其环境破坏恶果的延伸和继续。所以,在环境保护上,我们应秉承共同但有差别的责任原则,由发达国家承担更多的责任,对于在国际贸易中设置绿色壁垒也应给予其他发展中国家一个过渡期。我们应秉承这一原则加强与发达国家的贸易谈判,突破壁垒。

(2)根据透明度原则的要求,建立“绿色贸易信息网”

WTO的透明度原则要求成员方所实施的与国际贸易有关的法令、条例、司法判决、行政决定都必须予以公布,以使各国政府及贸易商熟悉它们。因此,我国应该认识到这一点,根据透明度原则的要求,由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建立一个“绿色贸易信息网”,收集各国与绿色壁垒有关的信息,为我国应对绿色壁垒提供最及时、最准确、最完整的有效信息。

(3)认真研究有关绿色壁垒的经典案例,善于灵活运用WTO 争端解决机制

认真、深入研究有关绿色壁垒的经典案例,总结别国的经验教训,充分运用非歧视原则与发展中国家的特殊优惠待遇以及谈判机制,主动申请斡旋、调解和调停程序,尽量把涉及我国的绿色壁垒纠纷案压制在磋商阶段解决,使我们的损失最小化。善于灵活

运用WTO争端解决机制,培养熟悉WTO实体规则和争端解决机制的专业律师。

(4)根据WTO的规则完善我国现有的环境经贸法律法规,促进与国际的接轨,积极推动我国绿色贸易的发展

①将我国签署的国际公约具体化、法律化

近几年来我国虽签署了十几项与贸易直接相关的环境公约,但是,有的公约在国内没有直接的法律、法规加以具体化,即使有的公约有相关的法律、法规支撑,但很多是停留在行政立法的层次上,其立法层次也有待提高。

②进一步完善现有法律的不足

我国有些法律规定和WTO的原则有出入且相关法律没有很好衔接,有待进一步的完善现有的一些法律规定。

③加紧制定相关配套法律法规,健全我国相关法律体系

当然,应对绿色壁垒仅靠我国现有的几部法律法规肯定还远远不够,它需要完善的相关法律法规的配套,需要一整套涵盖产品本身及其生产、包装、检疫等全过程的完整绿色壁垒法律体系。

(5)推广环境认证,完善绿色税收制度,积极推动我国绿色贸易的发展

建立完善的环境标志制度,加强与其他国家环境标志的相互认证。完善绿色税收制度。借鉴国外成功经验,开征污染物排放税、环境服务税、污染产品税、生态环境税等税种,利用绿色税收

手段调节企业的环境保护行为。补贴实行清洁生产的污染控制和自然保护措施,以此促进企业改进生产方式,研制环保产品,提升企业国际竞争力,跨越国外绿色壁垒。

2.我国合理利用绿色壁垒的应对措施

另一方面,我国在积极应对国外不合理的绿色壁垒的同时,还应合理利用符合国际贸易基本原则的绿色标准,以保护我国的生态环境、人和其他动植物的健康,保护国内的民族产业。

(1)加快我国的环境标准建设,构筑起我国自己的绿色环境标准

现在,发达国家往往利用发展中国家环境标准建设相对落后或不完善的情况,将其产品和一些在本国受到禁止的污染项目推向发展中国家。对于这种情况,我国以往因缺乏相应的绿色壁垒的保护而每每吃亏。因此,我国应当建立起自己的绿色保障系统,防止我国的产品和一些弱势民族产业遭受发达国家的打击。

(2)对现有的贸易和环境政策进行必要的调整,把环境保护问题纳入国家的投资政策和贸易政策体系

我国在对外开放、引进外资的同时,也应着眼于长远利益,注重环境因素,对我国目前尚无相应环境标准适用的进口商品和引进项目,应要求贸易对象国适用其本国标准,防止污染向我国国内转移。严禁在审批时简化甚至取消有关环保的审批程序、任意降低环保标准、免征排污费等行为,将重污染项目、设备、产品拒

国际贸易术语中英文

外销员辅导物流货运费英文术语大全 海运费 ocean freight 集卡运费、短驳费 Drayage 订舱费 booking charge 报关费 customs clearance fee 操作劳务费 labour fee or handling charge 商检换单费 exchange fee for CIP 换单费 D/O fee 拆箱费 De-vanning charge 港杂费 port sur-charge 电放费 B/L surrender fee 冲关费 emergent declearation change 海关查验费 customs inspection fee 待时费 waiting charge 仓储费 storage fee 改单费 amendment charge 拼箱服务费 LCL service charge 动、植检疫费 animal & plant quarantine fee 移动式其重机费 mobile crane charge 进出库费 warehouse in/out charge 提箱费 container stuffing charge 滞期费 demurrage charge 滞箱费 container detention charge 卡车运费 cartage fee 商检费 commodity inspection fee 转运费 transportation charge 污箱费 container dirtyness change 坏箱费用 container damage charge 清洁箱费 container clearance charge 分拨费 dispatch charge 车上交货 FOT ( free on track ) 电汇手续费 T/T fee 转境费/过境费 I/E bonded charge 空运方面的专用术语 空运费 air freight 机场费 air terminal charge 空运提单费 airway bill fee FSC (燃油附加费) fuel surcharge SCC(安全附加费) security sur-charge 抽单费 D/O fee 上海港常用术语 内装箱费 container loading charge(including inland drayage) 疏港费 port congestion charge 他港常用术语

六种常见国际贸易术语汇总

四种常见国际贸易术语 一、FOB Free On Board(……named port of shipment)--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是指卖方在指定的装运港将货物装船超过船舷后,履行其交货义务。这意味着买方必须从那时起承担一切费用以及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它要求卖方办理货物出口结关手续。 按照《2000年通则》,FOB合同买卖双方的主要义务如下: 卖方主要义务: 1.负责按港口惯常方式在合同规定的日期或期间内,在指定装运港,将符合合同的货物交至买方指定的船上,并给予买方充分的通知。 2.负责办理货物出口手续,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他核准书。 3.负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为止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4.负责提供商业发票和证明货物已交至船上的通常单据。如果买卖双方约定使用电子通讯,上述发票和单据可被具有同等效力的电子信息所替代。 买方主要义务: 1.负责技合同规定支付价款。 2.负责租船或订舱,支付运费,并给予卖方关于船名、装部地点和要求交货时间的充分通知。 3.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进口许可证或其他核准书,并办理货物进口以及必要时经由另一国过境运输的一切海关手续。 4.负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后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5.收取按合同规定支付的货物,接受有关单据。 使用FOB术语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不能把FOB术语称之为"离岸价"。 2."船舷为界"主要是针对风险的划分而言的,如果把它作为划分买卖双方承担的责任和费用的界限就不十分确切了。

3.船货衔接问题。 4.装船费用问题(FOB变形)。按FOB术语成交,可以选用适当的FOB 术语变形,即FOB术语之后加列各种附加条件,用以明确有关装船费用的负担。常用的FOB变形有以下几种: (1)FOB Liner Terms-FOB班轮条件,指有关装船费用按班轮条件办理,即由负责签订运输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即买方)支付。 (2)FOB Under Tackle-FOB吊钩下交货,指卖方仅负责将货物交到买方指定船只的吊钩所及之处,有关装船的各项费用均由买方负责。 (3)FOBS(FOB Stowed)一FOB包括理舱,指卖方负责将货物装人船舱支付包括理舱费在内的装船费用。 (4)FOBT(-FOB Trimmed)一FOB包括平舱,指卖方负责将货物装入船舱,并支付包括平船费在内的装船费用。 (5)FOBST(FOB Stowed andTrimmed )-FOB包括理舱、平舱,指卖方负责将货物装上船,并支付包括理既费和平舱费在内的装船费用。 FOB变形不改变交货地点和买卖双方划分风险的界限。 5.应当注意《2000年通则》与《1 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对FOB贸易术语的不同解释。 二、CFR Cost and Fright(…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是指卖方必须支付成本费和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港所需的运费,但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以及货物装船后发生事件所产生的任何额外费用,自货物于装运港越过船舷时起即从卖方转由买方承担。 按照《2000年通则》,CFR合同买卖双方的主要义务如下: 卖方主要义务: 1.负责在合同规定的日期或期间内,在装运港将符合合同的货物交至运往指定目的港的船上,并给予买方充分的通知。 2.负责办理货物出口手续,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他核准书。 3、负责租船定舱,并支付至目的港的正常运费。 4.负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为止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最新13种常见的国际贸易术语汇总

13种常见的国际贸易 术语

13种常见的贸易术语 (一)工厂交货(EXW) 本术语英文为"EX Works(... named place)",即"工厂交货(......指定地点)"。 它指卖方负有在其所在地即车间、工厂、仓库等把备妥的货物交付给买方的 责任,但通常不负责将货物装上买方准备的车辆上或办理货物结关。买方承担 自卖方的所在地将货物运至预期的目的地的全部费用和风险。 优缺点: 对于卖方的优势:在exw条件下成交卖方承当责任最小,工作内容最少。买方 必须承当在卖方所在地受领货物的全部费用和风险。 劣势:一般来说买方是不会提出这种贸易方式的。 买卖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A 卖方义务 B 买方义务 A1 提供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 卖方必须提供符合销售合同规定的货物和商业发票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以及合同可能要求的、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其他任何凭证。 B1 支付价款 买方必须按照销售合同规定支付价款。 A2 许可证、其他许可和手续 应买方要求并由其承当风险和费用,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卖方必须给予买方一切协助,以帮助买方取得为货物出口所需的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许可。 B2 许可证、其他许可和手续

买方必须自担风险和费用,取得任何出口和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许可,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并办理货物出口的一切海关手续。 A3 运输合同与保险合同 a)运输合同 无义务。 b)保险合同 无义务。 B3 运输合同与保险合同 a)运输合同 无义务。 b)保险合同 无义务。 A4 交货 卖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或期限,或如果未约定日期或期限,按照交付此类货物的惯常时间,在指定的地点将未置于任何运输车辆上的货物交给买方处置。若在指定的地点内未约定具体交货点,或有若干个交货点可使用,则卖方可在交货地点中选择最适合其目的的交货点。 B4 受领货物 买方必须在卖方按照A4和A7/B7规定交货时受领货物。 A5 风险转移 除B5规定者外,卖方必须承当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直至已经按照A4规定交货为止。 B5 风险转移 买方必须按照下述规定承当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自按照A4规定交货之时起;及由于买方未能按照B7规定通知卖方,则自约定的交货日期或交货期限届满之日起,但以该项货物已正式划归合同项下,即清楚地划出或以其他方式确定为合同项下之货物为限。 A6 费用划分 除B6规定者外,卖方必须负担与货物有关的一切费用,直到已经按照A4规定交货为止。

13种国际贸易术语解释

13种国际贸易术语解释 一、E组 1:EXW---工厂交货(---指定地点)。是指卖方将货物从工厂(或仓库)交付给买方,除非另有规定,卖方不负责将货物装上买方安排的车或船上,也不办理出口报关手续。买方负担自卖方工厂交付后至最终目的地的一切费用和风险。如买方不能直接或间接的办理货物出口报关手续时,则不宜采用此贸易方式。EXW是卖方责任最小的贸易术语。 二、F组 2:FCA ,即货交承运人(……指定地点)。此术语是指卖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内在指定地点将货物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监管,并负担货物交由承运人监管前的一切费用和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 需要说明的是,交货地点选择对于在该地点装货和卸货的义务会产生影响。若卖方在其所在地交货,则卖方应负责装货;若卖方在任何其他地点交货,卖方不负责卸货,即使货物在卖方的运输工具上,尚未卸货,卖方只要将货物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或其他人或由卖方选定的承运人或其他人处置时,交货即算完成。当卖方将货物交给承运人照管,并办理了出口结关手续,就算履行了其交货义务。3:FA S---装运港船边交货(---指定装运港)。是指卖方将货物运至指定装运港的船边或驳船内交货,并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办理货物出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买方承担自装运港船边(或驳船)起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4:FOB-装运港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 该术语规定卖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在指定的装运港将货物交至买方指定的船上,并负担货物越过船舷以前为止的一切费用和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 三、C组 5:CFR ( -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是指卖方必须自阿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在装运港将货物交至运往指定目的港的船上,负担货物越过船舷以前为止的一切费用和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并负责租船订舱,支付至目的港的正常运费。 6:CIF---成本加保险费、运费(---指定目的港)。 是指卖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在装运港将货物交至运往指定目的港的船上,负担货物越过船舷以前为止的一切费用和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并办理货运保险,支付保险费,以及负责租船订舱,支付从装运港到目的港的正常运费。 7:CPT运费付至(---指定目的地)。是指卖方支付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的运费,在货物被交由承运人保管时,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以及由于在货物交给承运人后发生的事件而引起的额外费用,即从卖方转移至买方。 8:CIP-运费保险费付至(---指定目的地)。是指卖方支付货物运至目的地的运费,并对货物在运输途中灭失或损坏的买方风险取得货物保险,订立保险合同,支付保险费用,在货物被交由承运人保管时,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以及由于在货物交给承运人后发生的事件而引起的额外费用,即从卖方转移至买方 四:D组 9:DAF边境交货(---指定地点)。 是指卖方将货物运至买方指定的边境地点,将仍处于交货的运输工具上尚未卸下的货物交付买方,并办妥货物出口清关手续,承担将货物运抵边境上的指定地点所需的一切费用和风险,此地点为毗邻边境的海关前,包括出口国在内的任何国家边境(含过境国)。进口清关手续则由买方办理。 10:DES-目的港船上交货(---指定目的港)。是指卖方将货物运至买方指定目的港的船上,并交给买方,但不办理进口清关手续,卖方负担将货物运抵指定卸货港为止的一切费用和风险,买方负担货物从船上开始卸货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11:DEQ-目的港码头交货(---指定目的港)。是指将货物交付给买方,但不办理货物进口清关手续,卖方负担将货物运抵卸货港并卸至码头为止的一切费用与风险。买方则负担随后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12:DDQ进口国未完税交货(---指定目的地)。 是指卖方将货物运至进口国指定的目的地交付给买方,不办理进口手续,也不从交货的运输工具上将货物卸下,即完成交货。卖方应该承担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为止的一切费用与风险,不包括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在目的地进口应缴纳的任何“税费”(包括办理海关手续的责任和风险,以及交纳手续费、关税、税款和其他费用)。买方必须承担此项“税费”和因其未能及时办理货物进口清关手续而引起的费用和风险。 13:DDP -进口国完税后交货(---指定目的地)。是指卖方将货物运至进口国指定地点,将在交货运输工具上尚未卸下的货物交付给买方,卖方负责办理进口报关手续,交付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在目的地应缴纳的任何进口“税费”。卖方负担将货物交付给买方前的一切费用和风险。如卖方无法直接或间接的取得进口许可证时不宜采用该术语。DDP是卖方责任最大的贸易术语。 E、F、C、D四组13种术语的解释 1、对EXW术语的解释(发货合同) 即工厂交货(……指定地点)。是指卖方在其所在地(如工场、工厂或仓库等)将备妥的货物交付买方,以履行其交货义务。

(国际贸易)绿色贸易

(国际贸易)绿色贸易

全球绿色贸易壁垒和我国对外贸易发展对策 国际贸易理论认为,国际贸易是经济增长的发动机。随着全球环保运动的高涨,国际贸易和环境生态保护之间的关系日益为人们所重视,且由此催生出名为解决环境外部性问题,实为国际贸易保护主义壁垒手段的环境贸易措施——绿色贸易壁垒。由于国际贸易中的环境贸易措施大多以发达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准、技术发展水平等为参照标准而制定,势必对作为发展中国家的中国的对外贸易发展产生深远影响。研究全球绿色贸易壁垒,以及我国对外贸易发展因应之策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壹、绿色贸易壁垒的背景 随着世界经济的迅猛发展,带来了诸如资源短缺、环境污染、臭氧层被破坏、全球气候变暖、生态失衡等壹系列世界性环境恶化问题,特别是涉及全球环境的臭氧层耗竭和生物多样性缺失,以及环境污染对食物链的危害等,使人类认识到环境污染、自然生态系统失衡,最终将危及人类自身的生存和发展。同时,由于环境所具有的外部性特点,使得某壹地区的环境破坏产生的污染,可通过空气、河流、贸易以及人员的流动而造成地区性和全球性环境外部性问题。因此,自1970年代以来,全球聚焦环境生态保护,且演化为当代全球绿色浪潮,主要表当下:——国际性组织高度重视。1950年代之前,涉及环境保护的国际公约才6个,目前已制定签署了180多个,其中20多个含有贸易条款。这些成就的获得,得力于联合国、联合国贸发会议、联合国环境规划署、GATT/WTO、经济合作和发展组织等国际性组织的推动。联合国于1972年6月于瑞典首均斯德哥尔摩召开第壹届环境大会,发表了著名的《人类环境宣言》,从此拉开了全球环境合作的序幕。1992年6月联合国于巴西里约热内卢召开的世界环境和发展大会有全世界178个国家的118位国家首脑和万余名政府官员参加。会议通过了《21世纪

国际贸易术语

国际贸易术语 EXW------工厂交货(……指定地点)FCA------交至承运人(……指定地点) FAS------船边交货(……指定装运港) FOB------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 CFR------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 CIF------成本、保险加运费付至(……指定目的港) CPT------运费付至(……指定目的港) CIP------运费、保险费付至(……指定目的地) DAF------边境交货(……指定地点)

DES------目的港船上交货(……指定目的港) DEQ------目的港码头交货(……指定目的港)DDU------未完税交货(……指定目的地) DDP------完税后交货(……指定目的地)C.W.O (Cash With Order)随订单付现 C.O.D (Cash On Delivery) 交货付现 C.A.D (Cash Against Documents )凭单付现P.O.D (pay on delivery) 货到付款 M/T (Mail transfer) 信汇 D/D (Demand Draft)票汇 T/T (Telegraphic Transfer) 电汇 D/P (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付款交单

D/A (Documents against Acceptance) 承兑交单 D/P (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 at Sight)即期付款交单 D/P (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 after Sight) 远期付款交单clean Bill for Collection 光票托收 Documentary Bill for Collection跟单托收 wharfage 码头费 landing charges 卸货费 customs duty 关税 port dues 港口税

最新国际贸易中绿色壁垒之应对

国际贸易中绿色壁垒 之应对

国际贸易中绿色壁垒之应对 (作者:___________单位: ___________邮码: ___________) [摘要] 近些年,随着国际贸易的日益加强和全球环境的逐步恶化,集贸易保护和环境保护于一身的绿色壁垒应运而生且发展迅速。而我国在国际贸易中也频频遭受了来自国外的绿色壁垒障碍,损失重大。如何应对国外的绿色贸易壁垒,同时构建我们自己合理的绿色壁垒正是摆在我们面前一个新的难题。 [关键词] 绿色壁垒国际贸易保护环境保护 1947年《关贸总协议》第20条中将“保障人民、动植物的生命健康所必须的措施”和“有效保护可能用竭的天然资源的有关措施”列为对自由贸易原则的一般例外的规定。因此,集环境保护与贸易保护于一身的绿色壁垒应运而生,并逐渐发展成为各国尤其是发达国家实行贸易保护的最重要的贸易壁垒。 一、绿色壁垒的界定

绿色壁垒是绿色贸易壁垒的简称,又称环境壁垒,生态壁垒。对于绿色壁垒的概念,理论界存在着多种不同的表述方法。比如说:“它是指在国际贸易中,进口国政府以保护有限资源、生态环境、人类和动植物健康为名,以限制进口保护贸易为根本目的,通过立法,制定繁杂的环保公约、法律、法规和标准、标志等对商品进行的准入限制原则”;“绿色壁垒是指现代国际贸易中商品进口国以保护环境、保护人类及动植物的健康与安全为名,通过制定复杂、苛刻的环境保护标准,限制或阻止外国商品进入本国市场的一种市场准入制度”等等。从这些概念中我们可以得知绿色壁垒其出发点是为了保护本国的贸易,“绿色”仅是表面形式,是为了迎合现代社会中人民对环保和健康的更高要求以及规避相关国际贸易规则的限制,其实质是一种更新、更隐蔽、更有效的国际贸易壁垒形式。在现代社会中,它比传统贸易壁垒更能适应新的社会发展形势,符合国际贸易规则要求,迎合广大消费者心理需要,因此绿色壁垒也就逐渐成为取消关税壁垒后各国采取的最主要的一种国际贸易保护手段。 基于此,笔者认为所谓绿色壁垒应是指进口国政府以保护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以及人类和动植物的健康为名,以限制进口保护贸易为根本目的,通过颁布复杂多样的环保法规、条例,建立严格的环境技术标准,制定繁琐的检验、审批程序等方式对进口产品设置的贸易障碍。

国际贸易术语(中英文对照)

分析证书certificate of analysis 一致性证书certificate of conformity 质量证书certificate of quality 测试报告test report 产品性能报告product performance report 产品规格型号报告product specification report 工艺数据报告process data report 首样测试报告first sample test report 价格/销售目录price /sales catalogue 参与方信息party information 农产品加工厂证书mill certificate 家产品加工厂证书post receipt 邮政收据post receipt 重量证书weight certificate 重量单weight list 证书ceitificate 价值与原产地综合证书combined certificate of value and origin 移动声明A.TR.1movement certificate A.TR.1 数量证书certificate of quantity 质量数据报文quality data message 查询query 查询回复response to query 订购单purchase order 制造说明manufacturing instructions 领料单stores requisition 产品售价单invoicing data sheet 包装说明packing instruction 内部运输单internal transport order 统计及其他管理用内部单证statistical and oter administrative internal docu-ments 直接支付估价申请direct payment valuation request 直接支付估价单direct payment valuation 临时支付估价单rpovisional payment valuation 支付估价单payment valuation 数量估价单quantity valuation request 数量估价申请quantity valuation request 合同数量单contract bill of quantities-BOQ 不祭价投标数量单unpriced tender BOQ 标价投标数量单priced tender BOQ 询价单enquiry 临时支付申请interim application for payment 支付协议agreement to pay 意向书letter of intent 订单order 总订单blanket order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EXW、FCA、CPT、CIP、DAT、DAP、DDP 国际贸易术语2010主要变化: 1. 术语分类的调整:由原来的EFCD 四组分为适用于两类: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和水运 2、贸易术语的数量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EXW、FCA、CPT、CIP、DAT、DAP、DDP 国际贸易术语2010主要变化: 1. 术语分类的调整: 由原来的EFCD 四组分为适用于两类: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和水运 2、贸易术语的数量由原来的13种变为11种。《通则2010》的分类新版 本改变了《通则2000》将13个贸易术语分为EFCD四组的做法,而将11种术语 分成了如下截然不同的两类: 第一组: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的术语七种:EXW、FCA、CPT、CIP、DAT、DAP、 DDP。 EXW(ex works)工厂交货 FCA(free carrier)货交承运人 CPT(carriage paid to)运费付至目的地 CIP(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运费/保险费付至目的地 DAT(delivered at terminal)目的地或目的港的集散站交货 DAP(delivered at place)目的地交货 DDP(delivered duty paid)完税后交货

第二组:适用于水上运输方式的术语四种: FAS、FOB、CFR、CIF。 FAS(free alongside ship)装运港船边交货 FOB(free on board)装运港船上交货 CFR(cost and freight)成本加运费 CIF(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成本、保险费加运费 3、删除INCOTERMS2000中四个D组贸易术语,即DDU (Delivered Duty Unpaid)、DAF (Delivered At Frontier)、 DES (Delivered Ex Ship)、 DEQ (Delivered Ex Quay),只保留了INCOTERMS2000D组中的DDP( Delivered Duty Paid )。 4、新增加两种D组贸易术语,即DAT ( Delivered At Terminal )与DAP (Delivered At Place )。 5、E组、F组、C组的贸易术语基本没有变化。 如何应用国际贸易术语2010通则 DAT(delivered at terminal)目的地或目的港的集散站交货 类似于取代了的DEQ术语,指卖方在指定的目的地或目的港的集散站卸货后将货物交给买方处置即完成交货,术语所指目的地包括港口。卖方应承担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地或目的港的集散站的一切风险和费用(除进口费用外)。本术语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或多式联运。 DAP(delivered at place)目的地交货

论国际贸易中绿色壁垒的影响和对策

目录 一、绿色壁垒概述 (2) (一)绿色壁垒的定义 (2) (二)绿色壁垒的表现形式 (3) (三)绿色壁垒的特点 (3) 1、绿色壁垒的合理性 (3) 2.绿色壁垒的合法性 (4) 3、绿色壁垒的广泛性 (4) 4、绿色壁垒的歧视性 (4) 5、保护方式的隐蔽性 (4) (四)绿色壁垒兴起的原因 (5) 1、环境保护成为全球关注的焦点 (5) 2、各国在技术水平、环保标准和相关资金投入的差异,是绿色贸易壁垒产生的客观 原因 (5) 3、关贸总协定与世贸组织为绿色壁垒滋长提供条件 (5) 二、绿色壁垒对我国出口的影响 (6) (一)我国出口产品屡受绿色贸易壁垒的原因分析 (6) 1、国际方面 (6) 2、国内方面 (6) (二)、绿色贸壁垒对我国的负面影响 (7) (三)绿色壁垒对我国的正面影响 (7) 三、冲破绿色壁垒的对策 (8) (一)政府方面 (8) (二)、企业方面 (9) 四、参考文献 (9)

论国际贸易中绿色壁垒的影响及对策 摘要:随着社会的进步,生态环境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已经成为当今人类社 会的重大问题。由于人们环保意识的增强,绿色环保成为人们在国际贸易中关注的问题,绿色壁垒已经成为贸易壁垒的重要组成部分,许多国家把它作为限制出口的手段,绿色壁垒日益成为我国出口商品发展的障碍。 关键词:绿色壁垒、我国、影响、措施 Abstract: Along with society's progress, the ecological environment and economic society's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already became now human society's major issue. As a result of the people environmental consciousness's enhancement, the green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became the people in the international trade the matter of concern, the green barrier already became the trade protectionism the important component, many countries took it the limit export the method, the green barrier become our country day by day the export commodity development the barrier. key word: Green barrier, our country, influence, measure 一、绿色壁垒概述 (一)绿色壁垒的定义 绿色贸易壁垒也称绿色壁垒,产生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后期,九十年代开始兴起。它是指在国际贸易活动中,进口国以保护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和和人类健康为由,通过制定严格的环保技术标准或采用绿色环境标志、绿色包装制度、绿色卫生检疫制度和绿色补贴制度等,使得外国产品无法进口或进口时受到一定限制,从而达到保护本国产品和市场的贸易保护措施。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文完整版)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 2010) 目录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文版INCOTERMS 2010 (2011年1月第二版) 引言 适用于任何单一运输方式或多种运输方式的术语 EXW (EX works) 工厂交货 FCA (Free Carrier) 货交承运人 CPT (Carriage Paid To) 运费付至 CIP (Carriage and lnsurance Paid to) 运费、保险费付至 DAT (Delivered At Terminal) 运输终端交货 DAP (Delivered At Place) 目的地交货

DDP (Delivered Duty Paid) 完税后交货 适用于海运和内河水运的术语 FAS (Free Along Side) 船边交货 FOB (Free On Board) 船上交货 CFR (Cost and Freight) 成本加运费 CIF (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 成本、保险加运费 EXW (EX Works工厂交货) 该术语可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也可适用于多种运输方式。它适合国内贸易,而FCA一般则更适合国际贸易。 “工厂交货”是指当卖方在其所在地或其它指定地点(如工厂、车间或仓库等)将货物交由买方处置时,即完成交货。卖方不需将货物装上任何前来接收货物的运输工具,需要清关时,卖方也无需办理出口清关手续。 特别建议双方在指定交货地范围内尽可能明确具体交货地点,因为在货物到达交货地点之前的所有费用和风险都由卖方承担。买方则需承担自此指定交货地的约定地点(如有的话)收取货物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和风险。 EXW(工厂交货)术语代表卖方最低义务,使用时需注意以下问题: a) 卖方对买方没有装货的义务,即使实际上卖方也许更方便这样做。如果卖方装货,也是由买方承担相关风险和费用。当卖方更方便装货物时,FCA一般更合适,因为该术语要求卖方承担装货义务,以及与此相关的风险和费用。 b) 以EXW为基础购买出口产品的买方需要注意,卖方只有在买方要求时,才有义务协助办理出口,即卖方无义务安排出口通关。因此,在买方不能直接或间接地办理出口清关手续时,不建议使用该术语。 c) 买方仅有限度地承担向卖方提供货物出口相关信息的责任。但是,卖方则可能出于缴税或申报等目的,需要这方面的信息。 买卖双方义务

国际贸易中的绿色贸易壁垒知识讲解

国际贸易中的绿色贸 易壁垒

浅谈国际贸易中的绿色贸易壁垒 随着国际贸易的快速发展,各个国家都采取了对自己国家的贸易保护措施,当下绿色贸易壁垒已经比较常见。绿色壁垒的涵义在理论界有多种界定,普遍被认可的一种观点是,绿色壁垒具体是指一国以保护有限资源、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为名,通过制定苛刻的环境保护标准来限制国外商品的进口。这里的环境保护标准可以是相关的条例法规,也可以是较高的技术限制,或者是繁琐的海关检验、审批程序等。 一、绿色壁垒的形式 绿色壁垒的形式多种多样,且极富变化性,有关国家可根据本国经济结构、产业特征或是国际经济面临的突发性事件来制定具有针对性的绿色壁垒以保护本国贸易。绿色壁垒主要有以下几种: 1、绿色包装和标签规定。许多国家对在本国市场销售的商品的包装进行规定,包括包装材质、包装方式、包装上的文字说明,另外还有绿色标签条例。进口商品需要符合这些规定才能进口,但这些规定无疑会增加进口商品成本,削弱其竞争力。关于这方面有举世闻名的美国和墨西哥的金枪鱼案件,1990年美国对于墨西哥出口的金枪鱼要求有绿色标签,理由是墨西哥捕捞金枪鱼的方式有可能伤及海豚。下令禁止进口墨西哥的金枪鱼及其制品。事实上,美国这种做法是毫无根据的且有些霸道,如果美国的这种做法能成立的话,那么任何国家就都能随便找一个理由、立一

个法限制其他国家商品进口,国际贸易秩序也就乱了套。所以绿色技术标准实际上是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实施贸易保护主义的一个幌子。这方面我们在下文对恶意绿色壁垒的分析中阐述。另外美国从1999年开始禁止中国将未经处理的木质包装输往美国,他们认为未经薰蒸处理的木质包装会将天牛带到美国危害森林。许多国家对包装上的文字说明也有要求,如法国要求进口商品包装的说明文字必须是法文,他们认为法语是世界上最高贵的语言。所谓的绿色标签规定是进口商品的“绿色通行证”,它是一种印刷在商品或其包装上的图形或标志,是由进口国的相关管理部门按严格环境标准审批并颁发给制造商的,如果进口商品上无此标志则不予进口,德国的“蓝色天使”、印度的“生态标志制度”等都广为各国知晓。 2、绿色关税与市场准入。这是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为保护环境对一些污染环境、影响生态的进口商品征收高额的进口附加税,或者限制、禁止其产品的进口,甚至对其进行贸易制裁的做法。比如美国就对石油销售征收环境进口附加税,使进口石油比国内同类产品每桶多缴纳几美分的附加税。这种做法对保护国内环境能够起到一定的作用,它使生产商在控制成本的驱使下尽可能地少用进口产品。 3、绿色卫生检验制度。随着口蹄疫、h1n1病毒等一些全球性疾病的蔓延和贸易战的加剧,许多国家越来越重视进口商品的卫生检验,一些国家借口卫生检验来限制商品的进口。这些国家要求

六种常见国际贸易术语汇总

六种常见国际贸易术语汇 总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四种常见国际贸易术语 一、FOB Free On Board(…… named port of shipment)--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是指卖方在指定的装运港将货物装船超过船舷后,履行其交货义务。这意味着买方必须从那时起承担一切费用以及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它要求卖方办理货物出口结关手续。 按照《 2000年通则》, FOB合同买卖双方的主要义务如下: 卖方主要义务: 1.负责按港口惯常方式在合同规定的日期或期间内,在指定装运港,将符合合同的货物交至买方指定的船上,并给予买方充分的通知。 2.负责办理货物出口手续,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他核准书。 3.负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为止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4.负责提供商业发票和证明货物已交至船上的通常单据。如果买卖双方约定使用电子通讯,上述发票和单据可被具有同等效力的电子信息所替代。 买方主要义务: 1.负责技合同规定支付价款。 2.负责租船或订舱,支付运费,并给予卖方关于船名、装部地点和要求交货时间的充分通知。 3.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进口许可证或其他核准书,并办理货物进口以及必要时经由另一国过境运输的一切海关手续。 4.负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后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5.收取按合同规定支付的货物,接受有关单据。 使用FOB术语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不能把FOB术语称之为"离岸价"。 2."船舷为界"主要是针对风险的划分而言的,如果把它作为划分买卖双方承担的责任和费用的界限就不十分确切了。 3.船货衔接问题。 4.装船费用问题(FOB变形)。按FOB术语成交,可以选用适当的

绿色国际贸易与绿色国际贸易壁垒

绿色国际贸易与绿色国际贸易壁垒 本文从网络收集而来,上传到平台为了帮到更多的人,如果您需要使用本文档,请点击下载按钮下载本文档(有偿下载),另外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可持续性的国际贸易,又称绿色国际贸易,其核心是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绿色国际贸易的实现依赖于下列条件:(1)当事国的贸易同自然资源拥有量之间的平衡;(2)出口资源的收入转化为其他形式资本的程度;(3)以国际价格进行贸易的程度,这种国际价格反映的是出口国资源耗损的真实社会成本[1]。近年来,由于绿色国际贸易的发展对发展中国家形成的压力日益增加,国内的研究对绿色国际贸易壁垒给予了较多的关注,但出现了“一边倒”的倾向,即把有关环境方面的贸易条件一概视为贸易壁垒。我们认为,绿色贸易与绿色壁垒是有区别的,分清这种区别,才能找到恰当的应对策略。 一、“绿化”GATT的论争 关贸总协定(GATT)作为协调世界经济贸易关系的三大国际组织之一,曾对世界上100多个国家和地区以及占世界贸易总量85%的贸易额发挥着影响。GATT制定的基本原则,如非歧视原则、关税保护原则、公平贸易原则、贸易壁垒递减原则、互惠原

则等对指导世界贸易运行,消减各国之间贸易壁垒和非关税壁垒,解决各缔约国之间贸易纠纷,发挥了重要作用。由于GATT签署的时候(1947年),环境问题还不具有国际性,所以,环境问题只是被作为例外的特例在第20条(GATT关于自由贸易“一般特例”)中有不太明确的规定:第20条(b)允许把那些“必要的保护人类、动物或地球上生物的生命或健康”的措施作为特例看待;第20条(g)则允许把“与保护不可更新资源有关的措施(如果这些措施同国内生产或消费限制相结合能够奏效的话)”作为特例看待。随着国际环境问题重要性的不断加强,GATT在处理与环境有关的国际贸易争端中显得越来越乏力。与此相应,要求“绿化”GATT的呼声日益高涨。对GATT的批评主要集中在国际贸易政策与环境资源保护的关系上,具体反映在以下三个方面: 1.自由贸易对环境的影响 GATT的基础是实行自由市场经济基础上的自由贸易体制。从自由贸易对环境的影响看,环境可能从以下五个方面承受了自由贸易的后果[1][2]:(1)自由贸易会增加经济活动,而经济活动的增加会消耗更多的资源和能源,占用更多的耕地,产生更多的污染,但在技术进步条件下,经济增长对环境的负面影响未必

国际贸易中的绿色壁垒及其对策98+

国际贸易中的环境贸易壁垒及其对策 摘要:通过介绍国际贸易中环境贸易壁垒的主要内容和形式,剖析环境贸易壁垒的基本特点,从静态和动态两个侧面分析了这种新兴的技术性壁垒对我国出口贸易多方面的影响。然后再从可持续发展的目的出发,提出了我国出口行业应对环境贸易壁垒的一系列策略与措施。 关键词:环境贸易壁垒中国对策 前言 随着经济一体化进程的迅速推进,WTO多个回合的谈判使得长期以来作为主要贸易壁垒的高额关税逐渐退出历史舞台,代之而起的是环境贸易壁垒。环境贸易壁垒,已经并将继续对我国出口贸易的发展乃至我国入世战略的实施形成重大的负面影响。因此,认真研究环境贸易壁垒的基本内容和特点,分析贸易壁垒对我国出口贸易的影响,适时提出可操作的应对措施,成为当前一项亟待加以研究和探讨的课题。 1.环境贸易壁垒的主要内容和形式 1.1环境贸易壁垒的主要内容 环境贸易壁垒也称绿色贸易壁垒,指一些国家和国际组织通过制定环境标准和法规,对可能形成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的一些国际贸易活动加以管制,从而对自由贸易形成障碍的一种非关税贸易措施。主要包括如下内容: 1.1.1环境标准和法规 指一些国家凭借其经济和技术条件的垄断优势,通过立法手段,对环境中污染物水平及其排放源的限量阈值制定苛刻的强制性技术标准,通过行使境外管辖权来限制外国商品的进入;国际上为保护环境而制定的环境公约中的有关条款也常常形成对一些国际贸易活

动的限制。如欧盟近年全面启动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机制,要求进入其成员国的产品达到其规定的环境技术标准等。 1.1.2环境标志制度 环境标志是一种经权威机构认定的图形,它表明该产品不但质量符合环境标准,而且其生产、使用、消费、回收的过程也符合环保要求。环境标志既是全球绿色消费浪潮的产物,又反过来引导绿色消费。它在西方国家消费人群中影响很大,调查表明,84%的荷兰人、89%的美国人、90%的德国人在购物时会考虑消费品是否具有绿色标志,有人甚至愿意多花10%的费用来购买绿色产品。发展中国家由于自身条件的限制,要开展环境标志的国际认证存在着较大的困难,因而其出口的不少商品往往在国际市场上处于很不平等的竞争地位。 1.1.3成本内在化要求与绿色补贴限制 成本内在化要求生产者将环境退化及其治理的费用计入产品成本,而发展中国家由于环境标准较低,暂时无力承担治理污染的所有费用,因而被认为给予了其出口商品以隐含的补贴。另一方面,发展中国家的政府有时为了扶持民族工业的成长,对环保产业或外贸企业给予一定的环境补贴。而西方国家认为无论是隐含或公开的补贴均违反了世界组织的有关原则,需要实施贸易制裁。美国就曾以环保补贴为由,对来自巴西的人造胶鞋和来自加拿大的速冻猪肉提出过反补贴诉讼。 1.1.4包装的环保要求 包装对环境的负面影响主要是由于包装材料及其所形成的废弃物和包装容器结构而引起,如PVC塑料,难以自然降解,焚烧处理时又污染环境。为此,许多国家颁布了不少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如英国制定了包装材料重新使用的计划,要求2000年前使包装废弃物的50%-75%重新使用。由于这些规定是按照西方国家国内资源禀赋、消费偏好等因素

国际贸易术语对照表

---------------------------------------------------------------最新资料推荐------------------------------------------------------ 国际贸易术语对照表 国际贸易术语术语 E 组(发货术语) F组(主运费未付术语)(装运合同) FOB CFR C 组(主运费已付术语)(装运合同)CIP DAF CPT CIF FAS FCA EXW 术语译名工厂交货货交承运人装运港船边交货装运港船上交货成本加运费成本加保险费加运费运费付至运费、保险费付至边境交货目的港船上交货目的港码头交货未完税交货完税交货后随地点指定地点指定地点指定装运港指定装运港指定目的港指定目的港指定目的地指定目的地指定地点交货地点卖方所在地出口国内地、港口装运港装运港装运港装运港出口国内地、港口出口国内地、港口两国过境指定地点目的港口运输方式各种(包括多式联运)各种(包括多式联运)海运和内河运输海运和内河运输海运和内河运输海运和内河运输各种(包括多式联运)各种(包括多式联运)各种(包括多式联运)海运和内河指定目的港运输及多式联运海运和内河指定目的港目的港口运输及多式联运指定目的地指定目的地进口国内进口国内各种(包括多式联运)各种(包括多式联运)风险转移界限买方处置货物后承运人处置货物后货交船边后货物越过船舷货物越过船舷货物越过船舷承运人处置货物后承运人处置货物后买方处置货物后卖方在船上交货后卖方在码头交货后买方处置货物后买方处置货物后DES D 组(到达术语) DEQDDU DDP(一)FOB (Free On 1/ 6

有关国际贸易术语的国际贸易惯例

有关国际贸易术语的国际贸易惯例 1.《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主要说明CIF贸易术语 2.《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主要说明6种FOB贸易术语 3.《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简称INCOTERMS2000 常用国际贸易术语解释 一FOB Free On Board(…named port of shipment),装运港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 (一)关于买卖双方义务和运输方式的规定 1.货物的交付 卖方在合同中约定的时间和装运港,将合同规定的货物交到买方指派的船上,完成交货,并及时通知买方。 2.风险的转移 货物在装运港装船时,货物越过船舷之前的风险由卖方承担,货物越过船舷之后的风险转移给买方承担。 3.通关手续的办理 (1)卖方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准证件,并且办理货物出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 (2)买方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准证件,并且办理货物进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 (二)使用FOB术语应注意的问题 1. “船舷为界”的确切含义 以装运港船舷作为买卖双方所承担风险的界限是FOB、CIF、CFR同其它贸易术语的重要区别之一。 “船舷为界”表明货物在装上船之前的风险,包括在装船时货物跌落码头或海中所造成的损失,均 由卖方承担。货物上船之后,包 括在运输过程中所发生的损坏 或灭失,则由买方承担。 “船舷为界”只是风险划分的界 限,不是责任和费用的界限 2. FOB的变形:FOB术语后加列 附加条件 FOB Liner Terms(班轮条件) FOB Under Tackle(吊钩下交货) FOB并理舱(FOB stowed, FOBS) FOB并平舱(FOB trimmed, FOBT) FOB理舱并平舱(FOB stowed& trimmed, FOBST ) 二CIF 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 成本加保险费,运 费……指定目的港 (一)关于买卖双方义务和运输 方式的规定 1.货物的交付 卖方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和装运 港,将合同规定的货物交到卖方 自己所派船只的船上,完成交 货。 2.风险的转移 货物在装运港装船时,货物越过 船舷之前的风险由卖方承担,货 物越过船舷之后风险转移给买 方承担。 (二)采用CIF术语成交时,应 注意的问题 1.CIF变形: 1)CIF Liner Terms(班轮条件)。 卸货费用按班轮做法来办,就是 说,买方不负担卸货费,而由卖 方或船方负担。 2)CIF Landed(卸至岸上) 卖方负责承担将货物卸到码头 上的各项有关费用,包括驳船费 和码头费。 3)CIF Ex Ship‘s Hold(舱底交 货) 货物运达目的港后,自船舱底起 吊直至卸到码头的卸货费用,均 由买方负担。 4)CIF Ex—Tackle(吊钩交货) 卖方负担将货物从舱底吊至船 边卸离吊钩为止的费用。 CIF的变形只是为了说明卸货费 用的负担问题,并不改变CIF的 交货地点和风险划分的界限。 2.象征性交货问题 象征性交货:指卖方只要按期在 约定地点完成装运,并向买方提 交合同规定的,包括物权凭证在 内的有关单据,就算完成了交货 义务,而无需保证到货 实际交货:指卖方要在规定的时 间和地点将符合合同规定的货 物提交给买方或其指定的人,不 能以交单代替交货。 CIF是一种典型的象征性交货。 三CFR 即成本加运费,是指卖方须负担 货物至指定目的港为止所需的 费用及运费,但货物灭失或毁损 的风险及货物在船上交付后由 于事故而生的任何额外费用,则 自货物在装船港越过船舷时起, 由卖方移转予买方负担。 [CFR价=FOB价+运费 CIF价=FOB价+运费+保险 CIF价= CFR价/【1+(1-投保加 成)×保险费率)】 注意事项 1.卖方应及时发出装船通知 按CFR条件成交时,由卖方安排 运输,由买方办理货运保险。如 卖方不及时发出装船通知,则买 方就无法及时办理货运保险,甚 至有可能出现漏保货运险的情 况。因此,卖方装船后务必及时 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否则,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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