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校警管理规定

校校警管理规定
校校警管理规定

桑树台中心校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陈立辉

为了加强和规范学校校警管理,明确工作职责,确保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创建平安和谐校园。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规范校警纪律要求

①值班校警形象要求:穿着整洁警服,佩戴校警证件。

②校警礼仪要求:举止文明、动作规范、语言客气、态度和蔼

③校警工作原则:细心、文明、勤恳、机警、守纪。

④校警工作态度: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热情服务、严谨细致、尽职尽责。

二、严格规范校门关的管理

1、实行8小时校警值班制度。

不擅自离岗、串岗,绝不允许出现缺岗、误岗、脱岗现象。因有事须提前请假,待主管领导批准后,请假才有效,否则在值班当旷工处理。

2、严格遵守学校规定的时间关、开校门。

在学生上学、放学时间必须敞开大门。其他时间课余时间一律锁门,不得随意敞开大门。特殊情况灵活处理。

3、规范校门钥匙的管理。

校门钥匙一律由校警室和学校领导统一管理,任何人不准私自配备。否则,一切损失由当事人负责。

4、严格外来人员出入管理

①未经学校允许,校外人员不得随意进出校园。禁止可疑人员、社会闲杂人员进入校园。

②凡外来人员要求进入校园,校警必须问清来访事由及对象,及时与有关人员电话联系,经查实征得同意,在门卫室登记,填写“外来人员登记表”,才允许进校。外来人员一时没有联系上被访人,可在门卫室或指定地方等候。校警应切实负起登记责任,不得以口头询问代替登记。

③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必须遵守学校有关规章制度,保证学校教育教学有序进行。

④不经同意,谢绝任何单位和个人进入校园推销、宣传产品、收购物品。

⑤不允许非本校或与本校无关人员(包括小孩)进校闲逛、打球。

⑥没有相关部门负责人的通知,禁止送货人员、校内临时日工、施工人员、维修人员进入校园,相关部门必须向校警提供有关人员的车辆类型、车牌号、人数。进入校园的车辆要慢速安全行驶,禁鸣,在规定的位置停放,不能乱停乱放。

5、严格规范车辆管理。

①外来人员车辆必须按指定位置停放。自行车、摩托车、电动车、轿车等停放在学校的指定位置。

②外来四轮车辆进出校园,校警要观察车内情况,并提醒车主在校园内慢速安全行驶、禁鸣,并按指定位置停放。发现车内有异常要提出检查。违者暂不许离校,经报告学校领导批准后才放行。

③学生上、放学时,接送学生的家长及车辆不得进入校园,车辆一律按指定地点有序停放,不得停放在校门出入通道。

④为了学生的人身安全,在生课外集体活动期间,禁止任何车辆进出校门。

⑤禁止在校学生骑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进入学校。

⑥重大活动(如家长会、新生报到、开学和学期结束、教学教研活动、校庆活动等)另外作统一规定。

6、严格学生进出校门管理

①为了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学生进出校门必须一律佩戴红领巾。

②上课时间,禁止学生外出。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离开校园的,必须向班主任请假,方可出校门,如未经许可,私自出校门,则一切后果自负。

③学生在非正常时间(过早、迟到)进出校门,校警必须问清情况,做好记录,及时向政教处报告。

④学生翻越围墙进出学校,或不听校警劝阻强行冲出校门,一律按违纪进行处分,且一切后果自负。

7、严格校门秩序管理

①在上学放学人流高峰期,校警必须协同带班领导站在校门的两侧,维护秩序,提醒学生注意安全,引导学生站队靠右行走。发现学生违反道路交通法规,要立即教育学生。(不能骂学生和体罚学生)。

②严禁任何人骑自行车出入校门,学生必须经路口推车过马路。

③禁止在学校门口乱停放车辆,上学、放学期间,确保校门畅通。校警的车辆也必须停放在指定的位置。

④严禁在校门前及附近设流动摊点贩卖物品,严禁在校内、校门周围墙壁、电杆上张贴广告、宣传单。

⑤无关人员不得在校警室逗留、闲聊、嬉笑、打闹、借故刁难、纠缠校警。

⑥外来人员、车辆若不服从校警的管理,校警必须立即向学校主管领导反映,若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可打110报警处理。

8、严格物品出入校门管理

①执行物品进出校门查验制度,凡是携带可疑或大宗物品,必须凭有关部门证明或请示相关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才放行。

②严禁外来人员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险品进入校园;

③为了避免产生不必要的误会,教职工携带贵重物品进出校门要主动向校警说清楚情况。学生和外来人员携带贵重物品出校门要查问,了解清楚情况,记录备查。

④关注学生进出校门的神态和提包、背包,禁止学生携带管制刀具进出校园。

⑤没有有效证明,拒绝学生及外来人员推着锁住的自行车出校门。

9、严格校门卫生内务管理

①室内外物品整齐有序,不乱堆乱放。

②保持校警室、校门附近的环境卫生,不得乱倒垃圾、乱扔烟头。值早班的校警要搞好校警室、校门附近的清洁卫生。发现有垃圾,值班校警有责任督促所属班级学生及时清洁。

③有责任教育外来人员不得随意扔垃圾。

三、严格执行值班巡逻制度

①实行校警值班巡逻制度,凡值班者,必须对学校治安保卫工作全面负责。

②加强教学区巡查,每天早午晚按时开关学校大门。

③校警加强校园巡查,特别是上课期间、午休、课外活动、教师下班后这四个时间段里。校警要轮流到教学区、运动区巡逻,及时制止、处理校内一切纠纷,防止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发现陌生人、可疑人员要进行查问,及时处置,重要情况要向主管领导汇报。

④值班校警负责管辖区域范围内的学生活动。

⑤校警多在校门值班,密切关注校门附近的动态,不得在值班室内坐着闲聊、看报、上网和做私事。

桑树台中心校

2011-3

论述警官证识别的八个有效方案 Microsoft Word 文档

论述警官证识别的八个有效方案现在,假证泛滥,有很多不法之徒拿着假警官证招摇撞骗。结合平时工作中接触到的假证和一些经验之谈,作者来谈谈真假警官证的识别的方法和步骤,希望能够起到一些参考作用,对您有所帮助。 2013年新式警官证是新中国公安史上首次在全国公安机关统一配发使用人民警察身份证件,同时旧证件停止使用。现行证件,是全中国统一的,也是唯一的,由证卡、外皮、胸卡套、挂绳等组成,证卡的主要标识为:材质PVC(高温、高压热合压膜),规格60mm×90mm×1.5mm,警徽、通用字符、防伪标志、持证人基本情况和公安厅级以上机关警官证专用章。持证人基本情况包括:持证人数码照片、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警衔、警号、身份证号码等。警官证包括两种: 一是现役警官身份的证明,由武警部队主管部门发放管理。作用等同身份证,是武警警官表明身份的有效证明。一般都注明姓名、出生年月、所在部队、武警警衔等,上有照片并加盖所属单位公章。武警干部(文职干部除外)叫做“武警警官”,他们的证件是武警警官证,上面写的是“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警官证”。同样的,武警衔级和军衔相同,但是名称是“武警警衔”。武警序列一共是八个警种,分别是:武警总部直属的内卫部队、武警总部和国家相关部委共

同管理的专业警种部队(交通、水电、黄金、森林)、列入武警序列由公安部领导的公安现役部队(边防、消防、警卫)。所有警种的干部证件都是武警警官证。 一是人民警察证,作用等同身份证,是人民警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明。正面有持证人着常服免冠的寸照并注明持证人姓名、[某省]某市公安局[某分局]、警号;背面则注明持证人姓名、性别、血型、出生日期、职务、警衔、有效日期等,底边并著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监制”字样,并注明。这里我们重点讲述后者。 当然,在警察执勤的时候,亮证可能只有一瞬间,马上辨别出真伪也许做不到,现在介绍一些有关警察及警察证件的常识来讲述真假警官证件识别要点。 1.假警官证警徽和“人民警察证”压版粗糙而且比较浅,而真的则比较精细也比较深。假警官证警徽不够立体,呈“凸”形,而且颜色暗淡,“公安”二字线条较细;真警官证警徽呈立体整体突出,而且颜色鲜亮。 2.字体,真证字体是和身份证字体一样的,而且颜色浓重,有些假证假到连字体都不对(如假警官证内卡2),一眼就看出来了;真证内卡制作材质精良,线条清晰颜色分明,而假证制作粗糙,线条模糊颜色也暗淡。真证的制作工艺与二代身份证接近,大家可以多观察自己的身份证的字体、颜色和制作工艺,那么假证就没那么容易蒙骗您了。

关于对“3C”认证标志使用和管理的有关规定

关于对“3C”认证标志使用和管理的有关规 定 为了加强对“3C”认证标志的准确使用及有效管理,特制订有关规定如下: 一、“3C”认证标志的使用范围: 公司获得认证的产品,使用国家统一印制的标准规格认证标志。 二、“3C”认证标志的管理 1.“3C”认证标志的购置,由生产制造部按生产计划向质量管理部报缺,质量管理部按规定到国家指定的机构购置认证标志标签。 2.“3C”认证标志购进后,按贵重物资管理办法由质量管理部指定专人验收登账,然后入银库保管。 3.“3C”认证标志必须与产品合格证同时领用和使用,由生产车间填写领料单,经产品质量检验员校核,报质量管理部负责人签字后办理领用手续,并在台帐上签字。 4.产品检验员在产品例行检验合格后,将认证标志交包装人员,并监督其加施在规定位置上。 5.质量管理部对每批“3C”认证标志的签发、使用必须如实做好记录、建立台帐,产品入库数量与标志领用数量按批次必须相符,并按规定存档。

6.凡由协作单位加工的产品总成件,由本公司产品检验员例行检验合格后发放“3C”认证标志,并现场监督其加施在规定位置上。 三、违规的处罚 1.对标志的保存、领用及使用不得有遗失或遗留张贴,否则对责任部门或责任人按100元/张给予扣罚。 2.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转让认证标志,一经发现,给予扣罚50000万元的处罚,情节严重的则追究法律责任。 3.未经批准而擅自领用认证标志的个人、部门,一经发现,给予罚款3000元/次的处罚,并扣所在部门当月经济责任制考核分30分;情节严重给予警告、记过、开除或辞退的处理。 4.凡违规后受处罚个人或部门,均由质量管理部提出处罚意见报公司主要领导审批后执行。 四、本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正式实施。

校警工作岗位职责

城关中学校警工作岗位职责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提高安全保卫工作实效,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确保师生及学校财产安全,特制定如下校警工作职责: 1.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不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按班时做好交接班手续,包括工作用品、出入校园的人员情况记载等。(早7:00 到校,10:00学校没有工作任务时可离校,当班校警放学前10分钟必须到校,星期日下午校警必须按6点到校。) 2.学生有特殊原因外出的,校警必须查验学生所持有的请假条后,方可放行,无请假条的学生一律不准外出。外来人员进学校办事必须登记,不登记的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3.闲杂人员一律不准入内,更不准在校内游玩、叫卖、捡破烂;,家长进校时需填写会客登记表,上课时间不得会见学生。 4.非学校教职工车辆未经允许不得出入,教职工骑自行车必须临门下车,摩托车、自行车必须在指定位置停放。 5.校警人员应坚守岗位,值班时间,特别是早餐、中餐、晚餐、课外活动、上下学、晚自习这六个时间段里,要求必须着装警服,出勤巡逻,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更不得擅离职守。 6.校警人员应按规定准时进行巡逻,发现陌生人在校内活动,要进行查问,及时处置,重要情况要及时向领导汇报,及时制止、处理校内一切纠纷,防止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第七节课及第二节晚自习

下后,要加强校园及教学楼周围、大厕所的巡逻,早餐警时间,协班校警到餐厅组织学生。 7.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严禁上班时间、会客,从事下棋、打牌等娱乐活动,不允许学校老师或闲散人员到值班室闲聊。 8.学生上学放学时间必须定时在校门口巡逻,确保校门口交通秩序的疏导,确保学生进出有序。晚自习下后,及时到十字路督促护送学生按时回家,巡逻时一定要着装警服,佩戴器械,及时处置突发事件。 9.协助两饭间男女生寝室管理员做好寝室的安全防范工作。在学生放假期间,做好护校工作。 10.负责对学校发生的打架、斗殴、偷盗、抢劫、赌博等违纪现象的调查工作并将结果汇报政教处。 11.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教给学生各项安全知识,加强与班主任的合作,处理好日常校内出现的各种安全问题。 12.负责搞好校门周围环境卫生及综合治理工作。 13.做好学校临时交办的相关工作。 考核:校警工作由当周值周领导和政教处共同考枋,若有缺岗或工作失误的,除纳入当周考核外,由政教处做好记录,纳入期末相关考核。

中学校产管理的原则

中学校产管理的原则 中学学校校产管理的原则 学校财产管理是总务管理的重要组织部分,管理原则如下: 一、讲求实效,厉行节约 建造、购置财产物资,必须讲求实际效果,充分考虑我们的国情和经济能力。在校舍建设和教学设备的配备方面,既要满足国家规划面积定额和教学大纲的要求,又要反对不顾实际需要和可能,单纯追求高标准、讲排场和摆阔气的倾向。既要注意数量,也要注意保证质量。克服和防止只管买、不管用,只求价格便宜,不问质量好坏,不管使用效果的片面观点。使建造、购置的各种财产物资,具有适用、耐用、经济实惠的等特点。 在财产物资管理工作中,要着眼于用,着眼于服务,使物尽其用。充发挥为教学服务、为师生员工生活服务,为学校生产经营服务。必须明确,管理是手段,应用是目的。如果将一座房子或一台设备一直锁起来,不让用,那是极大的浪费。 在财产物资的管理中,要克服重钱轻物的错误倾向,克服重建设,轻管理的错误倾向。加强日常科学管理,合理存放、科学保养、维护、修旧利废、综合使用、节约代用,使财产物资的管理达到讲求实效、厉行节约的目的。 二、健全制度,家底清楚 在财产物资管理工作中,要做到家底清楚,必须健全核算制度和管理制度。如果做不到这一点,势必导致管理混乱,家底不清,结果是一笔糊涂账。给侵占公物者以可乘之机,给学校工作带来困难,给学校财产物资造成不应有的损失。因此,必须建立必要的管理制度和完善的账务核算制度。财产物资账目是财产物资数量和价值的集中反映,只有健全财产账目,才能做到底清楚。学校的财产物资种类繁多,规格复杂,性能各异,存放分散,为了便于管理,财产物资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和使用部门,都要调协必要的账卡,详细记录财产物资的增添、领用、调拨、报损、报废、变价及其种类、名称、规格、数量、价值、性能、用途、存入地点、保管人等。为做到心中有数,家底清楚,还要经常清查、盘点、核对。如有盘盈、盘亏,应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进行处理。并相应调整账卡记录,使财产物资的管理,做到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实相符,家底清楚。 三、加强维修,注意保养 在财产物资管理中,一项重要内容是做好对财产物资的维修、维护和保养工作。重视并做好这项工作,不仅可以延长校舍、设备的使用年限,提高利用率,而且,还可以节约学校的经费支出。对于校舍,要经常检查,不断进行维修,确保校舍的安全完好。对于设备,要加强维护、保养,定期检查、校验、检修,充分发挥使用效能。对于有些价值昂贵、精密度高的仪器设备,还要建立技术管理制度,以提高设备的完好率和利用率。 四、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考题(50题)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考题(50题)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 1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违纪,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由( )按照管理权限依法给予处 分。 aa//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 bb//上级公安机关或者上级监察机关 cc//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及监察机关 dd//上级公安机关或同级政府监察机关,,a.. 2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违纪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 )。 aa//刑事责任 bb//法律责任 cc//纪律责任 dd//民事责任,,a.. 3有下列( )行为之一的,给予开除处分。 aa//违反规定吊销、暂扣证照或者责令停业整顿的 bb//违反规定查封、扣押、冻结、没收财物的 cc//违反规定设定罚款项目或者实施罚款的 dd//参与、包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活动的,,d.. 4实施或者授意、唆使、强迫他人实施刑讯逼供的,给予( )处分。 aa//警告 bb//记过 cc//撤职 dd//开除,,c.. 5对依法应当办理的受理案件、立案、撤销案件、提请逮捕、移送起诉等事项,无正当理由不予办理,情节严重的,给予( )处分。 aa//警告 bb//记过 cc//撤职 dd//开除,,d.. 6以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的名义收取钱物,不出具任何票据的,给予()处分。aa//警告 bb//记过 cc//撤职 dd//开除,,d.. 7不按规定着装,严重损害人民警察形象,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处分。 aa//警告 bb//记过 cc//撤职 dd//开除,,a.. 8工作时间饮酒或者在公共场所酗酒滋事,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处分。 aa//警告 bb//记过

cc//撤职 dd//开除,,d.. 9违反规定使用公安信息网的,给予()处分。 aa//警告 bb//记过 cc//撤职 dd//开除,,a.. 10《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自()起施行。 aa//2010年5月1日 bb//2010年4月21日 cc//2010年7月1日 dd//2010年6月1日,,d.. 11违反警车管理使用规定或者违反规定使用警灯、警报器情节较重的,给予( )。 aa//警告处分 bb//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 cc//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dd//记过处分,,b.. 12《纪律条令》设定了()具体违纪行为及其适用的处分。 aa//70 bb//72 cc//78 dd//76,,d.. 13监察机关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经派出它的监察机关批准,可以调查下一级()的违纪案件。 aa//公安机关领导人员 bb//监察机关派驻同级公安机关 cc//监察机构管辖围 dd//所辖各级监察机关派驻公安机关,,a.. 14下列()行为哪些可以不给予开除处分。 aa//向犯罪嫌疑人通风报信的 bb//私放他人出入境的 cc//散步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 dd//违反规定滞留境外不归的,,c.. 15以下行为应当从重处分的是()。 aa//指派在押人员看管在押人员的 bb//违反规定为在押人员办理保外就医 cc//擅自安排在押人员与亲友会见 dd//有以上规定并从中谋利的,,d.. 16以下行为中可以记大过的是()。 aa//有体罚、虐待犯罪嫌疑人的情节较轻的行为 bb//实施或者授意、唆使、强迫他人实施刑讯逼供的 cc//以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的名义收取钱物、不出具任何票据的 dd//酒后驾驶机动车,造成严重后果的,,a.. 17违反公务用枪管理使用规定的,依照()给予处分。

认证标志的保管和使用控制程序

质量体系文件 认证标志的保管和使用控制程序 发行部门:仓库 文件编号:YXD-QP-01 版本:A0 编制: 审核: 批准: 2010年01月 22日发布 2010年02月01日实施

一、目的:

为配合国家对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的统一监督管理,维护客户及广大消费者相关利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企业的自身特点,特制定此办法。 二、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厂已通过产品认证的所有产品的认证标志之使用管理。 三、定义: “CCC”:中国强制性认证的英文缩写。 四、权责: 工程部:负责认证标志之使用方式及使用说明的制定。 负责向相关国家机构提交申请。 货仓:负责认证标志的储存和保管、发放。 生产部:负责认证标志按规定要求使用、标贴。 品管部:负责监督认证标志的粘贴及正确使用方式等。 五、程序内容: 5.1认证标志的申请、制作和发放。 5.1.1工程部根据本厂实际需要,确定“CCC”标志的使用形态方式,并依据国家颁发《强制性产品认 证标志管理办法》的各项要求,向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认监委)指定机 构(以下简称:指定的机构)提出申请。 5.1.2申请时须持申请书和认证证书的副本向指定机构申请使用认证标志. 5.1.3若委托他人申请使用认证标志的,受委托人必须持申请人的委托书、申请书和认让证书的副本 向指定机构申请使用认证标志。以上向指定机构申请后,经认监委审批后,方可自行制作或 向国家指定机构购买。 5.1.4申请使用认证标志,应积极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统一印制的标准规格认证标志的工本费或者模 压、印刷认证标志的监督管理费。 5.1.5统一印制的标准规格认证标志由指定的机构发放. 5.1.6认证标志的申请具体参见附件:CQC国家颁发的《“印刷/模压标志申请书”填写指南及要求》 和《关于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印刷、模压等使用方案的标准程序》 5.1.7认证标志制作:获证产品可根据本厂实际采用印刷、模压、模制、丝印、喷漆、雕刻、烙印、 打戳等方式<以上各种方式以下简称印刷、模压> 5.1.8若本工厂自行印刷/模压CCC标志,必须按《关于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印刷、模压等使用标准 程序》中第4项要求向申请机构提出印刷/模压设计方案。

新盈中学校警管理制度及量化细则

新盈中学校警管理制度及量化细则 为了加强和规范学校校警管理,明确工作职责,确保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创建平安和谐校园。根据学校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及量化细则。 一、校警室资料管理 1、各位校警的档案 2、全校师生花名册 3、各种登记造册材料的存放 二、校警工作管理制度 (一)规范校警纪律要求 ①值班校警形象要求:穿着整洁警服,佩戴校警证件。 ②校警礼仪要求:举止文明、动作规范、语言客气、态度和蔼 ③校警工作原则:细心、文明、勤恳、机警、守纪。 ④校警工作态度: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热情服务、严谨细致、尽职尽责。 (二)严格规范校门关的管理 1、实行24小时全天候校警值班制度。 不擅自离岗、串岗,绝不允许出现缺岗、误岗、脱岗现象。因有事须提前请假,待领导批准后,请假才有效,否则在值班当旷工处理。 2、严格遵守学校规定的时间关、开校门。 在上放学人流高峰期(早上6:00—6:25,中午:11:45—12:10,下午:2:30—3:00, 4:25—4:50,晚上:7:00—7:30 ,8:30—9:00)必须敞开大门,关锁小门。其他时间开小门,不得随意敞开大门。特殊情况灵活处理。 3、规范校门钥匙的管理。 校门钥匙一律由校警室和学校领导统一管理,任何人不准私自配备。否则,一切损失由当事人负责。 4、严格外来人员出入管理 ①未经学校允许,校外人员不得随意进出校园。禁止可疑人员、社会闲杂人员进入校园。 ②凡外来人员要求进入校园,校警必须问清来访事由及对象,及时与有关人员电话联系,经查实征得同意,来访者凭身份证或有关证件在校警处登记,填写“来访登记表”,才允许进校,凭“会见人”签字出校。外来人员一时没有联系上被访人,可在校警室内或指定地方等候。校警应切实负起登记责任,不得以口头询问代替登记。

中小学学校管理规章制度

中小学学校管理规章制度 教务处主任职责 1、提出各个学期课程设置、课时计划、方案,经校长审定后组织落实 2、编排各个学期课程表、作息时间表及各种教学活动表。 3、做好教材、资料的订购与发行。 4、指导各级部各学科备课组工作。定期检查教师的备课、作业批改,组织好各类公开课。 5、组织好各类考务活动。 6、管理好学生学籍,做好学生的转学、休学、退学工作。 7、抓好实验室建设、图书阅览室的工作。 8、组织教师文化业务进修活动,注重培养青年教师。 9、负责教师的业务考核工作,管理业务档案。 10、协调各级部教学工作、抓好音体美的教学。 11、搞好办公室的卫生工作。 12、教务处副主任协助主任按时完成校长交办的各项工作。 政教处主任职责 1、根据学校工作要求,制订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工作计划,组织政教处工作人员及班主任实施落实。

2、协助校长领导班主任工作,审查班主任工作计划,定期布置班主任工作,对班主任工作进行督促、考核、评定,定期组织班主任学习和经验交流,并做好总结工作,组织安排好班会、校会活动。 3、负责纪律、卫生的检查评比,做好卫生室的管理工作。 4、负责管理对学生的奖惩。组织好对“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先进集体的评选和表扬,对违反纪律的学生执行纪律处分。 5、负责对学生干部的培养、教育,配合团委指导学生会的工作。 6、配合教务处做好毕业生工作。 7、定期召开学生代表座谈会和家长代表座谈会,定期向校长汇报学生情况和班主任工作情况。 8、搞好办公室卫生工作。 9、副主任协助主任按时完成校长交办的各项工作。 总务处主任职责 1、根据双向选择的原则,对总务处所属人员实施聘任、安排、分配。 2、制定总务处工作计划和管理体制。 3、管理校产,负责学校基建、维修和校产保管,对校产要登记造册,定期检查。

四川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证使用管理实施细则

四川省公安机关 人民警察证使用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规范和保障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证使用管理规定》,结合全省公安机关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人民警察证是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身份和依法执行 职务的凭证和标志。全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在依法执行职务时,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应当随身携带人民警察证,主动出示证件表明人民警察身份。 第三条人民警察证发放范围为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在编、在职并已经评授警衔的职业制人民警察。 新录用尚处于试用期的人民警察,以及调任、转任或军转安臵到公安机关尚未定职、授衔的人员暂不发放人民警察证,由市(州)以上公安机关为上述人员制发全省统一式样的四川省公安机关《工作证》。 第四条人民警察证由专用皮夹和内卡组成,须内容齐全且同时使用方可有效。 第五条人民警察证内卡由省公安厅统一制作和发放,省公安厅政治部负责人民警察证的审核、审批、发放和管理,省公安厅居民身份证制证中心负责人民警察证内卡的制作工作。省公安厅装备财务处负责人民警察证制发经费的保障。

各级公安机关政工部门负责本单位人民警察证的使用管理工作。 第六条人民警察证的日常申办实行随时申报随时办理。县、市两级公安机关政工部门应分别在5个工作日和7个工作日内将符合办证条件人员的材料逐级上报省公安厅政治部审核,省公安厅居民身份证制证中心严格按照省公安厅政治部提供的审批材料统一制证。证件的核发工作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 省公安厅机关民警申办人民警察证,由民警所属单位的政工部门向省公安厅政治部人事处申报办理。 第七条公安机关新录用以及转任、调任或军队安臵并已评授警衔的人民警察,应当申领人民警察证。人民警察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换发人民警察证内卡: (一)人民警察在各级公安机关工作调动; (二)人民警察职务调整变动; (三)人民警察警号变动; (四)人民警察证有效期满或原有证件损坏; (五)人民警察证被盗、遗失; (六)其他情况变动确需换发的。 换发的人民警察证有效期自换发之日起5年内有效。其中,距退休时间不足5年的,人民警察证有效期为换发年月起至退休年月止。

曹叵集中学警校联动机制

曹叵集中学警校联动机制 曹叵集中学 2019.02

曹叵集中学警校联动机制 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维护和保障青少年的生命安全,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严厉打击校园欺凌事件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社会共同肩负的责任,也是增强青少年法制意识的基础性工程,根据公安部门和教育部落实、推进的“警校共建”有关文件的精神,确保我校师生安全,共同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的良好秩序,保证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正常开展,着力营造教育发展的良好环境,构筑平安和谐校园,曹叵集中学与高老家派出所共同成立了“警校共建办公室”。为了进一步把“警校共建”的各项任务和措施落到实处,全面推动交通安全教育、交通秩序整治、校园治安整治等工作进入校园,增强学生法制观念,提高安全意识,确保校园及周边安全,秩序良好,为广大师生营造一个和谐、通畅、安全的教育环境,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警校共建部门联动机制成员单位职责任务 (一)、总职责 1、通报学校及周边的社会治安状况及交通隐患。 2、协商解决突出治安问题的具体措施。 3、交流维护学校及周边治安、安排阶段性工作。 4、研究制定开展联合集中整治行动方案,抓好整治工作。 5、研究制定学校及周边治安工作制度、措施等长效机制建设。 6、定期召开协调会议,研究解决警校共建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二)、学校职责任务 1、认真贯彻落实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切实保障师生人身、

财产安全。 2、加强对校园的安全管理和治安管理,落实保卫机构,建立完善门卫值班和巡查制度,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工作,切实减少侵犯师生的案件发生。 3、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德育教育、进一步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法律意识和遵纪守法的理念;教育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切实做好“问题学生”的教育管理和帮教工作。 (三)、公安、交警部门职责任务 1、刑侦部门对发生在校园及周边地区,涉及学校和师生的刑事案件要成立专案组,实行专案专人责任制,快侦快破、严厉打击。 2、牵头协调相关部门对校园及周边存在的治安问题开展整治,开展法制、安全教育。 3、加大对学校重点时段、易发案路段的巡逻力度,实行错时错位工作责任制,对涉及校园及周边发生的各类案件要快速出警,果断处置。 4、指导、督促学校建立健全保卫机构,落实相关制度,定期培训学校保卫人员。指导学校进一步开展校园内部治安防范隐患自查工作,并督促其整改。 5、开展消防宣传进学校活动,每三个月至少组织一次消防监督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进一步完善消防宣传教育保障机制,增强师生消防安全意识。

中学学校资产管理制度

资产管理制度 2014-09-01发布2014-09-01实施起草部门:财务部 起草人:白金成

德兴中学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学校资产的管理.维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使用效益保障教学的顺利进行.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的资产是折本校山有、使用的,枉法律上确认为学校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和。包括学校购置的资产:学校举办者投入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和其他经法律确认为学校所有的资产。其表现形式为:流动资产、固定资产、长期投资、尤形资产和其他资产。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格在500元以上(含500元),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巾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主要分为房屋及建筑物、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家具用具和植物等;低值耐用品,是指单位价格在200元以上(古200元)而低于500元的,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物品。 第三条学校资产管理工作在校长领导下,由资产管理处实行归口管理。其主要任务是: l、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2、明晰产权关系,实施产权管理; 3、保障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推动资产的合理配置和节约、有效的使用; 其主要职责是:

l、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学校产权完整的职责: 2、根据职责制度并组织实施学校资产管理的具体制度,办法: 3、负责校内各学位资产占用和使用方向的管理: 4、负责全校物资采购与报废等计划的综合平衡、计划变更与实施、参入基建招投标与竣工验收: 5、负责学校资产的清查、登记、统计报告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6、负责学校资产的帐、卡管理,做到帐卡、帐帐、帐实三相符,防止资产流失; 办理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条分级管理机构与管理范围 学校资产实行统一领导、归口分级管理和管用结合的原则,实行三级管理制。 资产管理处为学校一级管理机构,负责学校资产的统一登记汇总,在主管校长领导下负责规划、协调、管理学校资产。 学校各相关部门为二级管理机构,安排专职或兼职资产管理员,按分管权限做好每年计划的申报与落实,并进行日常管理。即对实物资产分类编号,设专门帐、卡予以登记,对人型、贵重、精密仪器专用设备按单件(台)建立技术档案。对各类资产的存量,增减变动分布等情况,及时,准确如实进行登记。做到家底清楚,帐帐相符,帐卡相符,帐实相符,防止资产流失。还要加强流动资产的管理,对利料、低值易耗品的帐、物管理。各分管仓库每半年向资产管理部门报一次库存情况。学校各相关部门归口管理各类专用资产。分别是:后勤管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条令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条令 本条令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2001年11月26日颁布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条令》同时废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制定本条令。 第二条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是提高队伍战斗力的根本途径,在队伍建设中居于先导性、基础性和战略性地位。各级公安机关应当加强人民警察训练工作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实战化建设,向训练要素质、要警力、要战斗力。 第三条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坚持贯彻党和国家的干部教育培训方针、政策,坚持从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实际需要出发,坚持为公安中心工作服务,坚持为公安实战服务。 第四条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的目的是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增强履行职责的能力,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公安队伍。 第五条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有接受训练的权利和义务。各级公安机关应当保证人民警察定期接受训练,引导和帮助人民警察自学自练。人民警察应当遵守训练规章制度,完成规定的训练任务。 第六条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应当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第七条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包括入警训练、晋升训练、专业训练和发展训练。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八条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实行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分级管理,分类实施。 第九条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实行领导责任制,各级公安机关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第十条公安机关政工部门是训练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规划、组织、指导、管理、实施训练工作。 第十一条公安机关警种、部门在政工部门的管理、指导下,负责规划、组织、实施本系统专业训练和发展训练。 第十二条公安机关法制部门负责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和组织、参与执法培训工作。 第十三条公安机关装备财务部门负责训练经费、装备保障。 第十四条公安院校和公安机关训练基地承担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任务。 第十五条公安部主管全国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工作,负责制定训练规章、规划、标准,组织编发各级各类训练大纲、教材,推进训练信息化建设,指导、监督、检查、协调、评估训练工作,部署、组织全国性的训练和考试考核,并承担以下训练任务: (一)从非公安系统调入的省级公安机关副职以上领导职务、市县两级公安机关正职领导职务人员的入警训练; (二)晋升省级公安机关副职以上领导职务、省级公安机关内设机构正职领导职务、市县两级公安机关正职领导职务人民警察的职务晋升训练,晋升三级警监以上警衔人民警察的警衔晋升训练; (三)省级公安机关副职以上领导职务、省级公安机关内设机构正职领导职务、市级公安机关正职领导职务人民警察和部分业务骨干的专业训练; (四)公安部机关及直属单位人民警察的入警训练、晋升训练、专业训练; (五)适应形势任务需要实施的发展训练。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证使用管理规定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证使用管理规定 【法规类别】警察警衔警械 【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81号 【修改依据】本篇法规已被修订,新法规名称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证使用管理规定》(发布日期:2008年2月28日实施日期:2008年2月28日) 【发布部门】公安部 【发布日期】2005.12.06 【实施日期】2006.06.01 【时效性】已被修改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 (第81号)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证使用管理规定》已经2005年11月7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 过,现予发布,自2006年6月1日起施行。 公安部部长*** 二00五年十二月六日附件: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证使用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规范和保障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国各级公安机关,铁路、交通、民航、林业公安机关和海关缉私部门及其人民警察。 第三条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使用统一的人民警察证。 第四条人民警察证是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身份和依法执行职务的凭证和标志。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在依法执行职务时,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应当随身携带人民警察证,主动出示并表明人民警察身份。 第五条人民警察证发放范围为公安机关在编、在职并已经评授警衔的职业制人民警察。 严禁向非发放范围人员发放人民警察证。 第六条人民警察证由专用皮夹和内卡组成,须内容齐全且同时使用方可有效。

人民警察证皮夹为竖式黑色皮质,外部正面镂刻警徽图案、“人民警察证”字样,背面镂刻英文“CHINA POLICE”字样;内部上端镶嵌警徽一枚和“公安”两字,下端放置内卡。

认证标志使用管理规定

技术研发部 认证标志使用 管理规定 编制: 审核: 批准: 发布日期:实施日期:

1 目的 1.1 为规范公司取得的产品认证标志和体系认证标志的正确使用,确保所有认证标志的使用符合规定要求,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 2.1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取得的所有产品认证标志和体系认证标志。 3 职责与权限 3.1 技术研发部负责编写及修改认证标志管理制度文件。企划部负责对公司所有外来认证标志的使用进行管控, 3.2 企划部、总经理工作部、质量管理部负责合理使用认证标志。 3.3 其他部门使用标志时必须到企划部报备后方可使用。 4 认证标示的使用 4.1 公司获得的认证标志 4.1.1 产品认证标志,即TUV认证标志、CQC认证标志、CE认证标志、CCC认证标志及后续UL认证等; 4.1.2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标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标志。 4.2 认证标志的使用。 4.2.1 公司所取得的“CE”、“TUV”、“CQC”及“CCC”认证标志在公司的各种宣传品上、产品标签、包装箱、公司产品宣传册、公司网站等可以使用。 4.2.2 “CE”认证标志必须加施在产品标签或包装箱的显著位置。 4.2.3 “CCC”认证标志的使用必须遵守《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 4.3 认证标志尺寸要求 4.3.1 使用产品质量认证标志时,具体的规格、尺寸和形式按所需比例缩放,但必须保持标志的完整、清晰可见及不得变形。 4.3.2 使用产品质量认证标志时,各标示LOGO之间间距视标识尺寸而定。必须保持标志的完整、清晰可见及不得变形。 4.3.3 各种标志LOGO的颜色必须按照认证机构标准颜色执行,若需要复印标示LOGO时,则不具备完整法律效应,标示为复印件只能具备参考价值。 4.4 标志使用的监督 企划部对公司的认证标志进行专项管理,定期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校校警管理规定

桑树台中心校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陈立辉 为了加强和规范学校校警管理,明确工作职责,确保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创建平安和谐校园。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规范校警纪律要求 ①值班校警形象要求:穿着整洁警服,佩戴校警证件。 ②校警礼仪要求:举止文明、动作规范、语言客气、态度和蔼 ③校警工作原则:细心、文明、勤恳、机警、守纪。 ④校警工作态度: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热情服务、严谨细致、尽职尽责。 二、严格规范校门关的管理 1、实行8小时校警值班制度。 不擅自离岗、串岗,绝不允许出现缺岗、误岗、脱岗现象。因有事须提前请假,待主管领导批准后,请假才有效,否则在值班当旷工处理。 2、严格遵守学校规定的时间关、开校门。 在学生上学、放学时间必须敞开大门。其他时间课余时间一律锁门,不得随意敞开大门。特殊情况灵活处理。 3、规范校门钥匙的管理。

校门钥匙一律由校警室和学校领导统一管理,任何人不准私自配备。否则,一切损失由当事人负责。 4、严格外来人员出入管理 ①未经学校允许,校外人员不得随意进出校园。禁止可疑人员、社会闲杂人员进入校园。 ②凡外来人员要求进入校园,校警必须问清来访事由及对象,及时与有关人员电话联系,经查实征得同意,在门卫室登记,填写“外来人员登记表”,才允许进校。外来人员一时没有联系上被访人,可在门卫室或指定地方等候。校警应切实负起登记责任,不得以口头询问代替登记。 ③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必须遵守学校有关规章制度,保证学校教育教学有序进行。 ④不经同意,谢绝任何单位和个人进入校园推销、宣传产品、收购物品。 ⑤不允许非本校或与本校无关人员(包括小孩)进校闲逛、打球。 ⑥没有相关部门负责人的通知,禁止送货人员、校内临时日工、施工人员、维修人员进入校园,相关部门必须向校警提供有关人员的车辆类型、车牌号、人数。进入校园的车辆要慢速安全行驶,禁鸣,在规定的位置停放,不能乱停乱放。 5、严格规范车辆管理。 ①外来人员车辆必须按指定位置停放。自行车、摩托车、电动车、轿车等停放在学校的指定位置。

新中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新中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的管理,确保学校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根据《德阳市旌阳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中小学校财务制度》和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国有资产是指学校占有、使用的在法律上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和。包括国家拨给的资产,学校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运用国有资产创收形成的、以及接受捐赠和其他经济法律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 第三条、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明晰产权关系;实施产权管理;保障资产的安全与完整;推动资产的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学校资产管理,要逐步向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方向发展。 第四条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产权登记、界定;资产的使用、处置、 评估、统计报告和监督;完成上级安排和各项国有资产清理、统计等。 第二章管理机构、人员及职责 第五条、学校设置专门管理机构。学校资产管理机构在校长领导下,代表学校行使对资产的管理权。学校资产管理机构组成如下: 学校总务室:为学校资产管理机构。 财务室:由会计蒋华青负责管理房屋和建筑物、一般设备、其他固定资产;实验设备 管理人员:由黄国成负责管理专用设备; 、图书管理人员:由刘玉珍负责管理图书。 、电教管理人员:由李建负责管理电教设备。 6、远程教育设备管理人员:由杨华明负责管理远程教育电教设备; 7 音、体、美、卫设备:由体育教师曾道林负责管理。

第六条、学校资产管理机构和管理单位要选派责任心强、政策水平高、懂经济、会管理的人员承担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并应保证队伍的相对稳定。 第七条、学校资产管理机构和具体负责管理人员的主要职责是: 、学校资产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是: 1、根据上级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具体办法和制度; 、负责资产的帐、卡监督管理;、负责资产清查、登记、统计报告及日常监督检查;、 负责办理资产调拨、转让、报损报废等报批手续; 、合理配置资产,参与设备、材料采购,验收入库,维护保管和基建竣工验收等日常管理工作; 6 、价值在固定资产标准以下各类物资的管理,建立帐卡,履行核销、验收、登记入帐手续; 、向上级主管部门负责按要求报告工作。 、具体负责管理人员的主要职责是: 、负责财产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财产的登记、造册、保管工作;、负责每年对所管 理的财产的清查、统计、报告及日常监督检查;、参与财产的采购、验收入库维护保管等 工作;、负责《固定财产登记卡》的登记、保管、履行核销等工作。 第三章资产的日常管理 第八条、学校资产管理人员应建立健全资产的日常监督管理制度,将责任落实到有关部门和个人。各级资产管理部门和使用单位,也应建立资产管理、使用、维护、安全保障制度。按照管理、使用、保管、维护系统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建立专人负责制度,加强资产购建、入帐登记、保管、调拨、报损报废、维护、检查工作。 第九条、学校资产购置、调入、建制、赠送、盘盈、调出、转让、报废、盘亏、核销等增减变化,必须履行规定的手续,经校资产管理部门登记入帐。学校财务对全校资产管理和使用保管部门有检查监督权。 第十条、学校财务设总分类帐,实行数量、金额控制;各管理人员按管理的资产类别和使用单

公安机关接处警工作规范

公安机关接处警工作规范 第一章基本要求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安机关接处警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安部110接处警工作规则》和安徽省公安厅有关接处警的工作规定,结合公安工作的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全市公安机关接受群众的报警求助、出警、处警,适用本规范。 第三条受理群众报警、救助应当做到: (一)对报警人到公安机关报警、求助的,应当向报警人表明接警人单位和姓名;对电话报警的,应主动向报警人表明:“您好,这里是××(市、县)指挥中心或××(市、县公安局××科、所、队),我是ХХ号接警员或ХХХ,请讲”,接受报警应当态度和蔼,语言文明; (二)询问报警人或者接听报警电话时,接警人应当主动引导报警人讲明案(事)件主要情况(时间、地点、主要情节)及本人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 (三)对有疑问的报警或者报警人未说准警情即挂断电话的,应当及时回拨报警人电话,进一步核实情况,回拨电话无人接听,警情地明确的,应当立即派人到现场核实; (四)属于求助报警的,应当问明具体内容,对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的一般性报警求助,应当根据报警者心情和态度给予恰当的答复和安慰; (五)对于投诉的,应当问明投诉人基本情况及投诉内容,同时,告知投诉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六)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应当立即向领导报告并按指令出警。 第四条接警民警应按规定将接警情况及时、准确、完整地在统一接处警平台中登记、存储,确保报警内容的原始性。 第五条除咨询和无效的报警外,接警民警应及时为报警人开具《报警回执单》,作为查询警情办理进展情况的依据。 电话报警的,接警民警应告知报警人有权到警情管辖公安机关开具《报警回执单》。 第六条接到出警指令后,各单位、个人必须无条件先期处置,查证确系无权管辖的案(事)件,应当主动移送有管辖权的单位受理。 第七条处警民警不少于两人,其中一名民警为主办民警,较大警情必须有科、所、队以上领导带队。

公安部盘查规范试题(60题)

公安部盘查规范试题(60题) 单选 盘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在执行勤务过程中,为维护公共安全,()违法犯罪活动而依法采取的盘问、检查等行为。 aa//预防、控制、打击 bb//预防、发现、打击 cc//预防、发现、控制,,c.. 盘查一般由()名以上民警进行,并明确警戒和盘查任务分工。 aa//2 bb//3 cc//4 dd//5,,a.. 盘查可疑人员时,应当与被盘查人保持适当距离,尽量让其() aa//背对开阔场地 bb//面对开阔场地 cc//面对狭窄场地,,a.. 对有一定危险性的违法犯罪嫌疑人,先将其(),确认无危险后方可实施盘问。 aa//控制 bb//检查 cc//控制并进行检查,,c.. 当盘查警力不足以有效控制被盘查人时,应当(),立即报告,请求支援。 aa//解除控制状态 bb//维持控制状态 cc//维持讯问状态 dd//解除讯问状态,,b.. 对经过盘问,确认有违法犯罪行为或者嫌疑不能排除的,应当先对被盘查人依法进行(),并进一步检查其携带物品。 aa//人身检查 bb//控制 cc//口头讯问,,a.. 对经过盘问,确认有违法犯罪行为或者嫌疑不能排除的,应当先对被盘查人依法进行人身检查,并进一步检查其携带物品。,,rr.. 对可疑人员进行人身检查时,如有无凶器、武器和爆炸物品,则应当当场予以(),必要时,可以先依法使用约束性警械,然后进行检查。 aa//收缴 bb//扣押 cc//没收,,b.. 检查卡点应当根据任务需要配置警力,每个卡点一般不得少于()人。 aa//4 bb//3 cc//2 dd//1,,a.. 执行重要设卡堵截任务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卡点前方设置(),并在前方适当距离内设置(),

CQC产品认证标志的保管和使用管理规定

XX有限公司 CQC产品认证标志管理规定 B/1版 编号:QSS/JZQ01-03-2003 管理类别: 分发号: 发布日期:2013年5月26日 实施日期:2013年5月26日

1. 目的 规范使用CQC产品认证标志。 2. 范围 适用于公司生产的经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认证合格的产品。 3. 职责 质量部为CQC产品认证标志的归口管理部门。 4. 工作程序 4.1标志使用的申请 使用CQC标志必须向CQC办公室提出申请,经CQC办公室批准后才可以使用。 4.2 标志的使用 4.2.1 在证书有效期内,可在获证产品及其外包装上使用标志。 4.2.2 使用标志的产品符合认证要求。 4.2.3 只在证书所限定的产品上加贴标志。 4.2.4 建立对标志的使用情况记录。 4.2.5 接受CQC对标志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4.2.6 标志的使用符合CQC/CP010-2002 CQC产品认证标志管理办法 4.3 禁止使用认证标志的情况: 4.3.1 CQC暂停使用认证证书的产品,在暂停期间,该产品应停止使用认证标志。 4.3.2 CQC撤消、注销认证证书的产品。 4.3.3 认证产品的更改未经确认或公司的质量保证能力发生重大变化未经确认。4.3.4 不合格的产品。 4.4 标志的变更管理 4.4.1已通过CQC产品认证的产品中出现关键性能、安装尺寸或结构发生更改必须向CQC申报并获得书面批准后才能实施。 4.4.2 当CQC认证证书上的信息发生变更时必须向CQC申报并获得书面的批准。 5. 引用标准

CQC/CP010-2002 CQC产品认证标志管理办法6..附加说明 编制: 审核: 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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