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规范标准)宁夏农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试行)

(技术规范标准)宁夏农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试行)
(技术规范标准)宁夏农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试行)

宁夏农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试行)

宁夏交通厅

二○○七年一月

前言

为规范我区农村公路建设,加强技术管理,进一步贯彻落实交通部《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根据《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及相关规范,结合我区近年来农村公路建设实际情况,编制了《宁夏农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试行)》,对现行标准规范中有关的技术规定针对农村公路做了进一步的细化,并对《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及相关规范的条款进行了补充。

农村公路的功能和作用,应是直接服务于农民生活、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公路,主要服务对象为农用车及非机动车辆。本标准中的农村公路包括县道、乡(镇)道和村道。

结合我区农村公路的实际情况,本标准将农村公路分为县道和乡(村)道两个等级。县道和乡道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当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中等级公路建设标准建设,亦可结合实际情况根据本标准建设。

本标准共九章,分别是:1 总则、2技术标准、3路线、4路基、5路面、6排水工程、7桥涵、8、平面交叉9、交通安全设施。

目录

1 总则 (1)

2 技术标准 (2)

3 路线 (6)

4 路基 (12)

5 路面 (15)

6 排水工程 (17)

7 桥涵 (19)

8 平面交叉 (21)

9 交通安全设施 (23)

1总则

1.1 为指导农村公路建设,保证建设质量,提高投资效益,实现可

持续发展,促进农村社会经济发展,制定本标准。

1.2 本标准所称农村公路,包括县道、乡道和村道,适用于宁夏回

族自治区境内农村公路的新建和改建工程。

本标准根据《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等有关标准规范,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编制。

1.3 农村公路建设应遵循“统筹规划、分级负责、因地制宜、经

济实用、注重环保、确保质量”的原则。

农村公路改造,应充分利用旧路资源,着重提高路面等级,完善防护排水设施,增强晴雨通行能力。

农村公路建设应尽量减少对沿线生态环境的影响,应结合绿化或采取相应工程措施,协调、改善同沿线自然景观的配合,提高公路环境质量。

农村公路改造后,行车条件改善,行车速度提高,应充分重视运营安全。

2技术标准

2.1 农村公路控制要素的选择,应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灵活多样,

避免片面追求“高标准、高指标”,可分期建设。

2.2 农村公路一般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JTG B01-2003《公

路工程技术标准》中规定的三、四级公路标准。

交通量小,受地形、地质等自然条件和经济条件限制时,可采用本技术标准。但应满足中型客、货车(12米长×2.5米宽)通行的基本要求。

2.3 各级农村公路设计速度如表2.3。

县道设计速度宜采用30km/h;在混合交通量大、平面交叉间距较小的路段,设计速度宜采用20km/h;对于地形地质等自然条件复杂的山区,设计速度宜采用15km/h。

2.4 车道宽度应符合表2.4的规定。

2.5 路肩宽度应符合表2.5的规定。

2.6 各级农村公路路基宽度应符合表2.6的规定。

2.7 农村公路标准等级可参照表2.7执行。

表2.7 农村公路技术标准推荐表

平纵面指标低及冬季冰雪灾害严重路段,宜适当加宽路基,以达到改善行车条件、有利安全的目的。地形地质极为复杂的路段,在保证行车安全和交通基本要求的情况下,可适当减窄路基宽度。

路基宽度小于等于4.5m时,应设置错车道。设置错车道路段的路基宽度应不小于6.5m,有效长度一般不小于20m。

通客运班车的农村公路,应按照“路站运一体化”要求,站点位置的路基路面应适当加宽,并设置固定客运班车站点及标志。

2.8 农村公路应根据公路功能、路网规划、交通量来确定技术标准。

三级公路的设计交通量按15年预测,四级公路、县道、乡(村)道公路的设计交通量可按10年预测。

2.9 农村公路建设中的“通畅”工程,原则上按三级、四级公路标

准对旧路进行改建;“通达”工程原则上按三级、四级公路标准进行建设。

2.10 通过村镇路段的农村公路,应与小城镇建设相结合;应加强公

路用地建筑红线控制,严格控制非法建筑,不得占用公路作为集贸市场,以保证公路畅通和行车(人)安全。

2.11农村公路用地范围为公路路堤两侧排水沟外边缘(无排水沟时为

路堤或护坡道坡脚)以外0.5-1.0m,或路堑坡顶截水沟外边缘(无截水沟时为坡顶)以外1m的土地。

在风沙、雪害等特殊地质地带及设置防护设施时,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用地范围。

2.12 农村公路建筑限界应符合图2.12的规定:

图2.12

图中:

W—行车道宽度;H —净空高度;

L—侧向宽度;H1—边部净高;

E—建筑限界顶角宽度:H2—人行道高度;

当L≤1m时,E=L;R —人行道宽度;

当L>1m时,E=1m; B —净空宽度

各部分取值如表2.12:

2.13 农村公路交叉设计应考虑地形、通视条件和交通环境等因素,

确保行车(人)安全。有路面公路与无路面公路交叉时,无路面公路距交叉口一定范围内应铺路面,以保持路面整洁。

2.14农村公路建设提倡沿线绿化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改善行车环

境。绿化应满足行车视距要求,保证行车安全。

3路线

3.1 路线设计应结合沿线的地形、地质、水文条件,根据使用功能、

工程投资和社会环境等因素,进行路线方案比选及技术经济论证,综合考虑平、纵、横要素,灵活、合理选用技术指标,保持线形连续、均衡,满足行车安全需要。

3.2 路线选线应尽量少拆房屋、少动迁公用事业管线,注意保护自

然生态环境和文物古迹,方便农民出行,服务城镇化。

3.3 应注意尽量利用老路、原有桥梁和隧道,避免大改大调、避免

诱发新的地质病害;尽量避免穿越滑坡、泥石流、软土、沼泽、断层等地质不良地段和沙漠。

3.4 农村公路不可片面追求高指标,在保证车辆运行安全的前提下,

宜采用中低指标以节省工程造价。

3.5 应高度重视长陡纵坡的设计,由于重车上坡速度慢,影响路段

通行能力,对路面破坏力大,下坡速度快,容易造成刹车失效发生危险。因此,有条件时,应改善纵坡或根据有关规范设置爬车道和避险车道。

3.6 利用老路改造提高等级而局部裁弯取直后,废弃的旧路应进行

复垦以节约土地资源。

3.7 农村公路的停车视距,会车视距与超车视距应符合表3.7规定。

双车道公路应间隔设置具有超车视距的路段;积雪冰冻地区的停车视距宜适当加长。

3.8 圆曲线最小半径应符合表3.8的规定。

3.9 三级公路的直线与小于表3.8所列不设超高半径值的圆曲线相衔

接处,应设置回旋线。回旋线参数及其长度应根据线形设计以及对安全、视觉、景观等的要求,选用较大的数值。四级公路、县乡村公路的直线与小于表3.8所列不设超高半径的圆曲线相衔接处,可不设回旋线,用超高、加宽缓和段径相连接。

3.10 圆曲线半径小于表3.8规定的不设超高圆曲线最小半径时,应在

曲线上设置超高。超高的横坡度应根据设计速度、圆曲线半径、自然条件等情况确定。农村公路圆曲线最大超高值,一般地区为8%,积雪冰冻地区为6%。

3.11 圆曲线半径小于或等于250m时,应设置加宽,公路路面加宽值

规定如表3.10。

3.12 四级公路、县乡村公路的超高、加宽过渡段长度应分别按超高

和加宽的有关规定计算,取其较长者,但最短应符合渐变率为1:15且不小于10m的要求。

3.13 三级公路、四级公路及县乡村公路在自然展线无法争取需要的

距离以克服高差,或因地形、地质条件所限不能采取自然展线时,可采用回头曲线。

两相邻回头曲线之间的距离,设计速度为30km/h、20km/h、15km/h时,应分别不小于150m、100m、75m。

回头曲线各部分的技术指标可按表3.13取用。

3.14 最大纵坡应符合表3.14规定

公路改建中,设计速度为30km/h、20km/h的利用原有公路的路段,经技术论证,最大纵坡值可增加1%;设计速度为15km/h 时,最大纵坡可增加2%。

海拔2000m以上或积雪冰冻地区最大纵坡不应大于8%。

3.15三级公路、四级公路越岭路线上坡(或下坡)路段,相对高差

200~500m 时平均纵坡不应大于5.5%;相对高差大于500m时,平均纵坡不应大于5%,且任意连续3km路段的平均纵坡不应大于5.5%。

县乡村公路越岭路线连续上坡(或下坡)路段平均纵坡大于6%时,应在不长于2km处,设较平缓的缓和坡段,缓和坡段不应大于3%,长度不小于40m。

3.16 农村公路最小坡长按表3.16执行。

3.17 农村公路不同纵坡的最大坡长按表3.16执行。

表3.17 不同纵坡最大坡长

3.18 最大合成坡度值按表3.18执行。

当陡坡与小半径圆曲线相重叠时,宜采用较小的合成坡度。积雪冰冻地区及自然横坡较陡峻的傍山路段,其合成坡度必须小于8%。

3.19 公路纵坡变更处应设置竖曲线,竖曲线宜采用圆曲线,其竖曲

线最小半径与竖曲线长度规定如表3.19。

4路基

4.1 路基应根据使用功能、技术等级和交通量情况,结合沿线地形、

地质、路用材料和施工方法等进行路基综合设计,重视排水、防护及取(弃)土设计,防止水土流失和堵塞河道。

4.2 通过特殊地质、水文条件的路段,必须查明其规模及其对公路

的危害程度,结合当地实践经验,采取综合治理措施,增强公路防灾抗灾能力。

4.3 路基设计一般按照填挖平衡的原则,当出现大量弃方或借方时,

应配合农田水利建设和自然环境等进行综合设计。

4.4 路基设计洪水频率按表4.4采用。

4.5 农村公路路基高度的设计,应使路肩边缘高出路基两侧地面积

水高度,同时要考虑地下水、毛细水和冰冻的作用,不致影响路基的强度和稳定性。沿河及受水浸淹的路基边缘标高,应高出表4.4规定设计洪水频率的计算水位加壅水高、波浪侵袭高和

0.5m的安全高度。

4.6水文地质条件不良地段的路基最小填土高度,应考虑路基土的性

质、土体干湿状态、冰冻作用,并结合地形及排水条件确定,不应小于路床处于干燥、中湿状态的临界高度。当路基设计标高受限制难以达到最小填土高度时,应采取其它措施(如设隔离层、排水层等)以保证路基稳定。

4.7 路堤基底应清理和压实。基底强度、稳定性不足时、应进行处理,

以保证路基稳定,减少工后沉降。

4.8 路基压实度应符合表4.7规定

②特殊干旱或潮湿地区的路基压实度,表列数值可适当降低。

4.9 路基填筑宜采用水稳性好的材料,严格控制路基压实,满足强

度和稳定性要求。路基强度、稳定性和压实度达不到要求的路段不得铺筑沥青或水泥路面。

4.10 个别不宜修筑沥青路面的路段,当采用砂石或砖块、片(块)石、

水泥混凝土预制块等联锁块路面时,路基压实度可适当降低。

4.11因缺乏压实机械及未做分层碾压导致路基压实度不足的填方路

段,应暂缓施工路面工程或采取简易路面过渡,待路基自然沉降稳定后再铺筑新路面。

4.12 路基边坡坡率应灵活自然,因地制宜、顺势而为,不宜采用单

一坡度,减少人工痕迹,以便经过几年生态恢复,边坡外形与周围环境融为一体。

4.13 应尽量将边坡放缓,配套自然适宜的边沟型式与原地貌融为一

体形成缓冲带,以美化环境、提高行车安全性。

4.14 路基防护应针对不稳定的高边坡、易受冲刷的沿河路段等特点,

采用设置挡土墙、护坡、护岸等工程防护或与种植灌木等植物

防护相结合的综合防护措施,防治路基病害,保证路基稳定。

4.15 岩土结构稳定,满足安全要求的前提下,应选择刚性结构与柔性结

构相结合,多层防护与生态植被防护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边坡治理。

4.16 路基绿化要因地制宜,与道路沿线的环境相适应,不过多增加

养护工作量。绿化要以草灌为主,乔灌结合,散植与丛植相结合,树种要利用当地物种,以保证成活。

4.17 公路两侧取土虽施工方便、成本低,但对沿线地表生态及景观

破坏严重,造成的损失长时间难以恢复,原则上应予禁止。集中取土场,应选择荒地或小山包、山川河谷地貌易恢复的位置,且完工后应恢复原地貌。废方弃土,可用于回填修补人工工程导致的地表创面,恢复原地貌。弃土应集中堆弃并进行必要的地表绿化美化,与原地貌保持一致。

4.18 充分重视腐质土的保护,公路建设时应将公路占地或取弃土场

部分的地表草皮和腐质土铲除集中堆放,以备将来地表回填,恢复植被。

5路面

5.1 路面设计应遵循因地制宜、合理选材、方便施工、利于养护的

原则,比选路面结构方案。

5.2 为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尽量选用便于机械化、工厂化、规模化

的结构方案。

5.3 农村公路路面,可根据交通量发展的需要,一次建成或分期修

建。对于分期修建的路面工程,应通过技术经济论证,合理设计结构层次和厚度,使前期工程能在后期充分利用。

5.4 农村公路路面面层类型可按表5.4选用:

5.5 路面面层类型应根据当地自然条件、地产材料和工程投资等情

况确定。有条件的情况下,四级及四级以上标准的农村公路,宜选用沥青混凝土、沥青碎石、沥青贯入、沥青表面处治等沥青类或水泥混凝土面层结构,以提高行车舒适性;季节性的宽浅河流路段可修建过水路面;通过村镇的路段一般应采用水泥或沥青路面;对于陡坡、急弯或冬季积雪的路段,可采用具有振荡警示作用且抗滑性能良好的砌块类路面。

5.6 农村公路路面结构层厚度不应小于表5.6规定的厚度值。

表5.6 各类路面结构层最小厚度值

6排水工程

6.1 农村公路应设置必要的排水设施,并与沿线桥涵形成通畅的排水

系统,并注意保护环境。在满足排水要求的条件下,排水工程应尽量做到宽、浅,有条件地段设置在视线之外,提高行车安全和景观效果。环境敏感路段,如沿溪线、跨水库桥梁等排水系统应自成体系。

6.2 对于汇水面积较大的挖方路基边沟、与之相接的填方路基排水

沟、沿街路段、设置有内挡结构的挖方路基内侧等段,视情况可选用矩形边沟加盖板的型式,使路基视野增宽,并能防止车轮卡陷和边坡碎落堵塞,有较好的安全和视觉效果。

从安全和景观角度,浅碟式排水沟(边沟)或放缓边坡漫流排水型式对于地形平坦、纵坡平缓的低填、浅挖路段适应性较好,排水沟(边沟)可与原地面舒缓自然衔接,克服沿路基边缘设置规则的深排水沟所带来的行车安全隐患,同时形成流畅优美的视觉效果。

农村公路一般路段可设置土边沟、草边沟,冲刷严重的路段设置硬化边沟。通过村镇路段的边沟可采用暗排型式,或采用干砌片(卵)石、浆砌片(卵)石、钢筋混凝土预制槽(块)等明排型式。

6.3 特殊水文地质条件路段的路基排水工程,应结合当地实际情况

进行专项设计,采取综合治理措施。

6.4 农村公路路基一般多为低填浅挖,寒冷冰冻地区地表水和地下

水较丰富的路段,应采取防、拦、引、排,适当提高路基高度、

小交通量农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农村公路: 关于农村公路的概念有不同的说法,国家有关部门对农村公路有如下定义:农村公路一般是指通乡(镇)、通行政村的公路。通乡(镇)公路是指县城通达乡(镇)以及连接乡(镇)与乡(镇)之间的公路。通行政村公路是指由乡(镇)通达行政村的公路。也有部门认为“就我国的现状而言,农村公路就是指县乡公路和通村公路。”还有一些省市根据本地的农村公路现状给农村公路下了不同的定义,不少地区将街道办事处辖区内的通村公路也归为农村公路类。一般属于四级公路,单车道加若干错车道。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是为规范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促进农村公路可持续健康发展而制定的法规,2015年11月3日,《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由交通运输部第20次部务会议通过,2015年11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2号公布,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政策全文: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促进农村公路可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和国务院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农村公路是指纳入农村公路规划,并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修建的县道、乡道、村道及其所属设施,包括经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认定并纳入统计年报里程的农村公路。公路包括公路桥梁、隧道和渡口。 县道是指除国道、省道以外的县际间公路以及连接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与乡级人民政府所在地和主要商品生产、集散地的公路。 乡道是指除县道及县道以上等级公路以外的乡际间公路以及连接乡级人民政府所在地与建制村的公路。 村道是指除乡道及乡道以上等级公路以外的连接建制村与建制村、建制村与自然村、建制村与外部的公路,但不包括村内街巷和农田间的机耕道。 县道、乡道和村道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农村公路规划的审批权限在规划中予以确定,其命名和编号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第三条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应当遵循以县为主、分级负责、群众参与、保障畅通的原则,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保持路基、边坡稳定,路面、构造物完好,保证农村公路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第四条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履行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主体责任,建立符合本地实际的农村公路管理体制,落实县、乡(镇)、建制村农村公路养护工作机构和人员,完善养护管理资金财政预算保障机制。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目次 5 桥涵 5.0.1一般规定 1桥梁应根据公路功能、等级、通行能力及抗洪防灾要求,结合水文、地质、通航、 环境等条件进行综合设计。 2特大、大桥桥位应选择河道顺直稳定、河床地质良好、河槽能通过大部分设计流 量的河段,不宜选择在断层、岩溶、滑坡、泥石流等不良地质地带。 3桥梁设计应遵循安全、适用、经济、美观和有利环保的原则,并考虑因地制宜、 便于施工、就地取材和养护等因素。 4桥涵的设置应结合农田基本建设考虑排灌的需要。 5特殊大桥宜进行景观设计;上跨高速公路、一级公路的桥梁,应与自然环境和景 观相协调。 6桥梁结构应考虑桥面铺装进行综合设计。桥面铺装应有完善的桥面防水、排水 系统。 7采用标准化跨径的桥涵宜采用装配式结构,机械化和工厂化施工。 5.0.2桥涵分类规定如表5.0.2。 5.0.2桥涵分类 注:①单孔跨径系指标准跨径, ②梁式桥、板式桥的多孔跨径总长为多孔标准跨径的总长;拱式桥为两岸桥台内 起拱线间的距离,其他形式桥梁为桥面系车道长度; ③管涵及箱涵不论管径或跨径大小、孔数多少,均称为涵洞; ④标准跨径:梁式桥、板式桥以两桥墩中线间距离或桥墩中线与台背前缘间距为 准;拱式桥和涵洞以净跨径为准。

5.0.3桥梁全长:有桥台的桥梁应为两岸桥台侧墙或八字墙尾端间的距离;无桥台的桥梁应为桥面系长度。 桥涵的跨径小于或等于50m时,宜采用标准化跨径。 桥涵标准化跨径规定如下: 0.75m、1.0m、1.25m、1.5m、2.0m、2.5m、3.0m、4.0m、5.0m、6.0m、 8.0m、10m、13m、16m、20m、25m、30m、35m、40m、45m、50m。 5.0.4 桥涵设计洪水频率应符合表5.0.4规定。 l二级公路的特大桥以及三级、四级公路的大桥,在水势猛急、河床易于冲刷的情 况下,可提高一级设计洪水频率验算基础冲刷深度。 2 沿河纵向高架桥和桥头引道的设计洪水频率应符合本标准第4.0.2条路基设计洪 水频率的规定。 5.0.5 桥面净空应符合本标准第2.0.7条公路建筑限界的规定,并应符合以下要求: 1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的特殊大桥为整体式上部结构时,其中央分隔带和路肩的 宽度可适当减小,但减窄后的宽度不应小于本标准表3.0.4和表3.0.5—1规定的“最 小值”。 2桥上设置的各种管线等设施不得侵入公路建筑限界。 5.0.6桥下净空应符合以下规定: 1通航或流放木筏的河流,桥下净空应符合通航标准及流放木筏的要求。 2跨线桥桥下净空,应符合被交叉公路、铁路、其他道路等建筑限界的规定。 3桥下净空还应考虑排洪、流冰、漂流物、冰塞以及河床冲淤等情况。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条文

1 总则 1.0.1 制定本标准是为统一公路工程技术标准。为突出与简化主要技术指标,本次修订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以下简称《标准》,以前历次发布的《标准》则用附注年号方式表示,如《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J001—97)用《标准》(97)表示,下同]中只列出同控制公路工程建设规模和技术标准有关的技术指标,其他相关技术指标均移至相应设计规范。 1.0.2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工程和改(扩)建工程,并对改建工程中的利用现有公路路段的技术指标、维持通车路段的服务水平等作了规定。 由于城市道路、厂矿道路等专用公路的功能、使用任务等各不相同,所以不包括在本标准的适用范围之内。 1.0.3 1. 公路分级 本次修订对公路等级强调功能、路网规划与交通量,还注入了服务水平、通行能力等概念,并贯穿始终。 一级公路按“供汽车分向、分车道行驶”定义。根据我国现况,存在两种功能,当作为集散公路时,纵横向干扰较大,为保证供汽车分道、分向行驶,可设慢车道供非汽车交通行驶,作为干线公路时,为保证运行速度、交通安全和服务水平,应根据需要采取控制出入措施。 二级公路为“供汽车行驶的双车道公路”,为保证汽车的行驶速度和交通安全,在混合交通量大的路段,可设置慢车道供非汽车交通行驶。 三、四级公路为“主要供汽车行驶的双车道公路”,是指主要技术指标按供汽车行驶的要求设计,但同时也允许拖拉机、畜力车、人力车等非汽车交通使用车道,其混合交通特征明显,设计速度应在40km/h以下。 以上规定都隐含着公路的功能,因此,应将确定公路等级与相关章节的内容联系起来理解,如等级选用、设计速度、路基宽度、路线交叉以及交通工程设施(控制出入)等都与选定公路的功能有关。 2. 各级公路的服务水平 用于公路规划和设计的各级公路服务水平规定如表1-1、表1-2和表1-3。 表1-1高速公路服务水平分级 注:V/C是在理想条件下,最大服务交通量与基本通行能力之比,基本通行能力是四级服务水平上半部的最大交通量。 表1-2 一级公路服务水平分级

农村公路建设标准

农村公路建设标准指导意见 1 总则 2 控制要素 3 路线 4 路基路面 5 桥涵 6 路线交叉 7 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8 村镇路段 附录1 新建及改建农村公路路面典型结构 1 总则为加强我省农村公路建设的技术指导,确保建设质量,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 —2003),结合农村公路建设实际,特制定《农村公路建设标准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本《指导意见》所指的农村公路,是指通乡(镇)、通行政村的公路。通乡(镇)公路是指县城通达乡(镇),以及连接乡(镇)与乡(镇)之间的公路;通行政村公路是指由乡(镇)通达行政村的公路。 农村公路一般应当在原有道路基础上进行建设,着重提高路面等级,完善防护排水设施,增强晴雨通车能力。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合理利用 土地资源,结合村镇综合整治,改善农村的交通和生产生活环境。农村公路建设应优先考虑危桥、险涵的改造。

注:适应的交通量是指对应等级的公路在预测年限所能适应的各种车辆折合成小客车的年平均昼夜交通量。 农村公路中未达到《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规定的等级标准的路段不应纳入等级公路统计。 农村公路设计交通量的预测应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 2003)的有关规定,其中四级公路的设计交通量推荐按10年预测。 农村公路建设要贯彻环境保护,充分利用旧路资源的原则,尽量减少占地,保护基本农田;工程设计要合理选用具体技术指标,尤其是路线平、纵、横设计,在满足交通要求的情况下,尽量选用中、低值。农村公路应与 其周围环境相协调,满足公路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在对农村公路进行建设的 过程中,应将对公路沿线环境的破坏减少到最低程度。 2控制要素

乡村公路标准

吉林省乡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适应我省乡村公路的规划和发展需要,加快我省乡村公路的建设,特制定本标准。 第1.0.2条乡村公路为通行人、兽力车、农用机械、农用车和少量汽车,主要是为乡村内部经济、文化、行政服务和乡村与外部联系的公路。一般为乡、村通往邻近乡、村、集镇和衔接公路支、干线的短途运输线。 第1.0.3条本标准适用于我省新、改建四级标准以上乡村公路中级以上路面,满足晴雨通车要求。 第1.0.4条执行本标准时,应根据当地自然、地理条件,并考虑近期发展规划,采用适当的技术指标,既要节省工程造价,又能发挥公路的使用效益,并使将来提高公路技术等级时,原有工程能得到最大的利用。 第1.0.5条标准中各项指标,主要参照每小时20公里的行车速度计算,并结合我省乡村各类运输工具构成和地形条件选定的。 第1.0.6条本标准适用于按各种车辆折合成中型载重汽车的年平均昼夜交通量为200辆以下。 主要技术指标 表1.0.5

第二章路线 第2.0.1条路线设计的基本要求 路线设计应合理利用地形,正确运用标准,公路的平、纵、横三方面进行综合设计,做到平面顺适、纵坡均衡、横面合理,在条件许可时,应尽量选用较高的技术指标。 路线设计要统筹兼顾,维护生态平衡,注重环境保护,注意与当地环境和景观相协调,并少占农田少拆房屋,不损坏历史文物。线路选择要方便群众,便利群众,通过沿线村镇和较大居民点时,应遵循“靠村不进村,便民不扰民”的原则,尽量不径直穿过。 第2.0.2条行车道宽度 行车道宽度,一般至少为3.5米单车道,当条件允许和经过较大村镇时,应采用6米双车道。 第2.0.3条路肩 与行车道连接部分应设路肩。路肩宽度为0.5米或1.5米。 第2.0.4条错车道 当采用4.5米单车道路基时,应要适当的距离内高,设置错车道。错车道的设置应根据路线地形条件和会车视距的需要设置,每公里设置错车道不应少于二处。错车道应设在有利地点,最好能使驾驶员看到相邻两错车道驶来的车辆。错车道布置如图2.0.4.。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规范

公路工程技术规范标准 1总则 1.0.1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和改建公路。 新建公路,必须按本标准执行。 改建公路,当利用现有公路的局部路段受条件限制时,对本标准规定的个别技术指标,经过技术经济比较,可作合理变动;对于改线路段,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1.0.2公路分级 公路根据使用任务、功能和适用的交通量分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三级公路、四级公路五个等级。 高速公路为专供汽车分向、分车道行驶并全部控制出入的干线公路。 四车道高速公路一般能适应按各种汽车折合成小客车的远景设计年限年平均昼夜交通量为25000~55000辆; 六车道高速公路一般能适应按各种汽车折合成小客车的远景设计年限年平均昼夜交通量为45000~80000辆; 八车道高速公路一般能适应按各种汽车折合成小客车的远景设计年限年平均昼夜交通量为60000~100000辆。 其它公路为除高速公路以外的干线公路、集散公路、地方公路,分四个等级。 一级公路为供汽车分向、分车道行驶的公路,一般能适应按各种汽车折合成小客车的远景设计年限年平均昼夜交通量为15000~30000辆。

二级公路一般能适应按各种车辆折合成中型载重汽车的远景设计年限年平均昼夜交通量为3000~7500辆。 三级公路一般能适应按各种车辆折合成中型载重汽车的远景设计年限年平均昼夜交通量为1000~4000辆。 四级公路一般能适应按各种车辆折合成中型载重汽车的远景设计年限年平均昼夜交通量为:双车道1500车以下;单车道200辆以下。 1.0.3公路等级的选用 公路等级应根据公路网的规划,从全局出发,按照公路的使用任务、功能和远景交通量综合确定。 一条公路,可根据交通量等情况分段采用不同的车道数或不同的公路等级。 各级公路远景设计年限: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为20年;二级公路为15年;三级公路为10年;四级公路一般为1 0年,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对于不符合本标准规定的已有公路,应根据需要与可能的原则,按照公路网发展规划,有计划地进行改建,提高通行能力及使用质量,以达到相关等级公路标准的规定。 采用分期修建和公路,必须进行总体设计,使前其工程在后期仍能充分利用。 1.0.4环境保护 公路建设必须重视环境保护。修建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以及其它有特殊要求的公路时,应做出环境影响评价及环境保护设计。 2一般规定 2.0.1设计车辆 公路设计所采用的各种设计车辆外廓尺寸,应符合表2.0.1的规定。 表2.0.1设计车辆外廓尺寸(单位:m)

乡村道路施工方案

施工方案 本施工方案是在根据各种施工规范和多年的施工经验以及人员、施工机具、装备等情况编制而成。 一、编制原则: (1)严格按照09002质量体系标准对本工程进行质量管理,科学组织施工,以高标准的工序质量来保证全部工程的施工质量,确保质量目标的实现,坚持以先进的施工设备保证先进的施工工艺,以先进的施工工艺保证施工质量,从根本上确保质量目标的实现。 (2)确保工期的原则 根据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工期编制本工程的施工计划,并以此为前提配备施工队伍、机械设备、劳动力、材料等,确保工期目标的实现。优化资源配置,满足施工工期的要求,科学组织施工,合理安排施工进度,确保工期,均衡生产。 (3)优化施工方案的原则 严格遵照业主招标文件中的要求,结合本标段的实际情况,优化施工方案。积极推进技术与管理创新,确保工程质量,采取网络技术组织措施和管理措施降低工程造价。 (4)均衡生产,突出重点的原则 根据本标段工程的特点,在合理安排工期,搞好工序衔接的前提下,突出施工重点,在施工组织上优先安排,在现场管理、施工技术和物

资材料供应方面重点保障,其他工程采取均衡施工的原则,科学组织施工。 (5)因地制宜灵活机动的原则 针对该标段的工程特点,从实际出发,采取相应的施工措施,合理组织施工,优化施工队伍的配置,延长工作时间,保持高峰施工状态,临时工程、临时设施的设置尽量利用既有设施和规划用地,尽量与永久性工程相结合,减少施工投入,尽量兼顾当地群众利益。 (6)专业化施工原则 各分项工程均投入专业化队伍施工,以确保工期和质量。 (7)确保施工安全的原则 制定切实可行的技术方案和工艺安全措施,定人定岗定职责,确保施工安全和人身安全,做到万无一失。 二、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原平市京原居委会道路改造工程,由原平市二轻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主要工程数量包括:厚C25水泥混凝土路面平方米,行车速度为40公里/小时,路基宽米,路面宽米三、施工准备: 接到施工业主通知后,我方立即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详细的调查核对,对沿线工程及现场情况、原材料价格等进行了细致研究,对施工环境和地理位置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和认识,确定了施工队伍和机械设备,并对施工场地、临时道路、临时工程及生活用水、用电及临时用地等都做了相应的安排,并对原材料的收购采集地点也做了详细安排,确保人员、设备、材料在开工前及时就位。具体安排如下: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规范标准

公路工程技术规范标准 1 总则 1.0.1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和改建公路。 新建公路,必须按本标准执行。 改建公路,当利用现有公路的局部路段受条件限制时,对本标准规定的个别技术指标,经过技术经济比较,可作合理变动;对于改线路段,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1.0.2 公路分级 公路根据使用任务、功能和适用的交通量分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三级公路、四级公路五个等级。高速公路为专供汽车分向、分车道行驶并全部控制出入的干线公路。 四车道高速公路一般能适应按各种汽车折合成小客车的远景设计年限年平均昼夜交通量为25000 ~55000 辆; 六车道高速公路一般能适应按各种汽车折合成小客车的远景设计年限年平均昼夜交通量为45000 ~80000 辆; 八车道高速公路一般能适应按各种汽车折合成小客车的远景设计年限年平均昼夜交通量为60000 ~100000 辆。 其它公路为除高速公路以外的干线公路、集散公路、地方公路,分四个等级。 一级公路为供汽车分向、分车道行驶的公路,一般能适应按各种汽车折合成小客车的远景设计年限年平均昼夜交通量 为15000 ~30000 辆。 二级公路一般能适应按各种车辆折合成中型载重汽车的远景设计年限年平均昼夜交通量为3000 ~7500 辆。 三级公路一般能适应按各种车辆折合成中型载重汽车的远景设计年限年平均昼夜交通量为1000 ~4000 辆。 四级公路一般能适应按各种车辆折合成中型载重汽车的远景设计年限年平均昼夜交通量为:双车道1500 车以下;单车道200 辆以下。 1.0.3 公路等级的选用 公路等级应根据公路网的规划,从全局出发,按照公路的使用任务、功能和远景交通量综合确定。一条公路,可根据交通量等情况分段采

农村公路建设技术标准及质量管理

农村公路建设技术标准及质量管理 农村公路是公路路网重要组成部分,是路网的基础,同国省干线公路相比,农村公路同群众利益更加贴近,管好农村公路,特别是管好农村公路工程建设,不仅是一项建设任务,更是体现党的群众路线,改善党群关系的政治任务。 一、农村公路建设技术标准 农村公路建设是指县道,乡道和村道公路的新建和改建工程,由于受地形、地质等自然条件和农村经济条件的限制,其技术标准无法达到等级公路的技术标准,因此,交通部、省交通厅及市交通局根据实际情况专门针对农村公路建设技术标准进行了调查,即对技术要求进行了降低。 一)、路基工程 (1)路基宽度:单车道路基宽度不小于4.5m(村道),双车道路基宽度不小于6.5 m(乡道),村道工程特别艰巨地段报交通局同意后路基宽度可采用3.5 m。 (2)错车道:村道建设中单车道路基必须设置错车道,错车道长度不小于10 m,错车道处路基宽度不小于6.5 m,可结合地形(哪个设得起就在那儿设),交通大小(交通量大的错车道设密一些,小的设稀一些),通视条件的(双方来车能否及时反应)综合考虑设置。(3)水沟:水沟按“五五八”(即沟底50cm宽,沟高50cm,沟顶高80cm)土水沟。(4)涵洞:分两类:一类分为排水涵洞,根据地形和路基排水状态设置;一类为灌溉涵洞,充分考虑农田灌溉需要设置。涵洞要在规划设计时充分考虑并设置齐全,因为水泥砼施工完成后无法再增设。 (5)防护工程:针对路基不稳,路基宽度不够等地段,可考虑采用挡土墙(即堡坎)、护坡等防护措施,防护工程顶宽应不小于60 cm,背坡按1/4放坡。 二)、路面工程 (1)总体要求:路面结构必须有基层和面层,并具有良好的稳定性和足够的强度。 (2)村道通达工程修建泥结碎石路面,同时必须设置基层,基层可采用片拳石基层,基层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 新条文应用要点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新条文应用要点新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已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为便于设计人员全面把握新标准及其变化,技术质量部组织召开了新标准应用研讨会,现将2014版标准中新条文应用要点总结如下: 1、公路建设中对环境保护新增“保护优先”原则()。 2、高速公路、一、二级公路和有特殊要求的公路建设项目应做环境影响评价和水土保持方案评价()。 3、为节约工程建设资源,公路改扩建项目应充分利用公路废旧材料(;)。 4、明确高速公路分离式断面可采用分幅分期修建()。 5、公路改扩建的时机应根据实际服务水平论证确定;沙漠、戈壁、草原等小交通量地区的高速公路分离式断面路段利用现有二级公路改建为一幅时,其设计洪水频率可维持原标准不变,设计速度不宜大于80Km/h ()。 6、在非机动车、行人密集路段可根据具体情况设置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 7、二级及以上干线公路应在设计时进行交通安全评价()。 8、公路设计车辆外廓尺寸加大(),相应圆曲线加宽值等应进行调整。 9、公路限制速度作为公路设计的一个重要环节,应根据设计速度、运行速度及路侧干扰与环境等因素综合论证确定()。

10、中央分隔带宽度应根据公路项目中央分隔带功能定位和项目区域建设条件确定,不再指定推荐值();为满足大型货车临时停靠要求,硬路肩宽度有所变化();取消对路基总宽度的指标规定(),只规定公路路基断面中各部分宽度,以便因地制宜选用横断面布置形式和宽度。 11、连续长、陡下坡路段,应结合交通安全评价论证设置避险车道()。 12、为加强安全性,互通式立交、服务区、停车区、公共汽车停靠站等各类出、入口应满足识别视距要求(),设计中需进行视距验算。 13、取消原标准中最小坡长限制及关于长、陡纵坡中间设置缓和坡段的规定(新标准);要求对于连续长、陡纵坡路段应进行安全性评价()。 14、明确提出应进行路基表土综合利用方案设计(),公路改扩建项目应对路面材料再生循环利用进行论证(),以充分利用资源。 15、公路改扩建项目应加强路基、路面拼接设计()。 16、城市周边地区的公路路基设计洪水频率应结合城市防洪标准,考虑救灾通道、排洪、泄洪需求综合确定()。 17、对特重与极重交通荷载等级条件,提高了路基下路床和路堤部分等位置的路基压实度标准(),以适应重载交通不断发展的变化趋势。 18、重载交通条件下可灵活选择路面设计轴载标准,采用分向、分道方式进行路面结构设计()。

江苏省农村公路建设标准指导意见

江苏省农村公路建设标准指导意见

江苏省农村公路建设标准指导意见 征求意见稿 江苏省交通厅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 二○○四年六月

目录 1 总则 2 控制要素 3 路线 4 路基路面 5 桥涵 6 路线交叉 7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8村镇路段 附录1 新建及改建农村公路路面典型结构

1 总则 1.0.1 为加强我省农村公路建设的技术指导,确保建设质量,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结合江苏省农村公路建设实际,特制定《江苏省农村公路建设标准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1.0.2 本《指导意见》所指的农村公路,是指通乡(镇)、通行政村 的公路。通乡(镇)公路是指县城通达乡(镇),以及连接乡 (镇)与乡(镇)之间的公路;通行政村公路是指由乡(镇) 通达行政村的公路。 1.0.3 农村公路一般应当在原有道路基础上进行建设,着重提高路面等级,完善防护排水设施,增强晴雨通车能力。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结合村镇综合整治,改善农村的交通和生产生活环境。农村公路建设应优先考虑危桥、险涵的改造。1.0.4 农村公路建设标准原则上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 -2003)执行。各地应根据各地区公路网的规划以及经济发 展状况,按照公路的使用功能和远景交通量综合确定农村公 路的等级。一般采用二级、三级和四级公路三个技术等级。 县城通达乡(镇)公路采用二级或二级以上公路;连接乡(镇) 与乡(镇)的公路采用三级或三级以上公路;乡(镇)通达 行政村的公路采用四级或四级以上公路。表1.0.4列出农村 公路的一般适宜等级。 表1.0.4 农村公路的等级及适应情况

(技术规范标准)宁夏农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试行)

宁夏农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试行) 宁夏交通厅 二○○七年一月

前言 为规范我区农村公路建设,加强技术管理,进一步贯彻落实交通部《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根据《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及相关规范,结合我区近年来农村公路建设实际情况,编制了《宁夏农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试行)》,对现行标准规范中有关的技术规定针对农村公路做了进一步的细化,并对《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及相关规范的条款进行了补充。 农村公路的功能和作用,应是直接服务于农民生活、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公路,主要服务对象为农用车及非机动车辆。本标准中的农村公路包括县道、乡(镇)道和村道。 结合我区农村公路的实际情况,本标准将农村公路分为县道和乡(村)道两个等级。县道和乡道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当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中等级公路建设标准建设,亦可结合实际情况根据本标准建设。 本标准共九章,分别是:1 总则、2技术标准、3路线、4路基、5路面、6排水工程、7桥涵、8、平面交叉9、交通安全设施。

目录 1 总则 (1) 2 技术标准 (2) 3 路线 (6) 4 路基 (12) 5 路面 (15) 6 排水工程 (17) 7 桥涵 (19) 8 平面交叉 (21) 9 交通安全设施 (23)

1总则 1.1 为指导农村公路建设,保证建设质量,提高投资效益,实现可 持续发展,促进农村社会经济发展,制定本标准。 1.2 本标准所称农村公路,包括县道、乡道和村道,适用于宁夏回 族自治区境内农村公路的新建和改建工程。 本标准根据《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等有关标准规范,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编制。 1.3 农村公路建设应遵循“统筹规划、分级负责、因地制宜、经 济实用、注重环保、确保质量”的原则。 农村公路改造,应充分利用旧路资源,着重提高路面等级,完善防护排水设施,增强晴雨通行能力。 农村公路建设应尽量减少对沿线生态环境的影响,应结合绿化或采取相应工程措施,协调、改善同沿线自然景观的配合,提高公路环境质量。 农村公路改造后,行车条件改善,行车速度提高,应充分重视运营安全。

实用文库汇编之陕西省交通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农村公路技术标准》的通知

*作者:座殿角* 作品编号48877446331144215458 创作日期:2020年12月20日 实用文库汇编之陕西省交通厅 文件 陕西省交通厅关于 印发《陕西省农村公路技术标准》的通知 陕交发[2005]143号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交通局,厅直有关单位:《陕西省农村公路技术标准》经2005年5月23日厅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自2005年7月1日起施行。请各单位将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反馈省厅科教处。 陕西省交通厅(章)

二○○五年六月三日

前言 为了认真贯彻国务院、交通部关于加快农村公路建设的战略部署,适应全省农村公路发展的需要,切实、有效加强对全省农村公路建设的技术指导,陕西省交通厅安排由省公路勘察设计院承担,有关单位参加,对我省农村公路建设技术标准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并编制了《陕西省农村公路技术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编制工作以交通部《关于印发农村公路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交公路发[2004]372号)和《陕西省农村公路发展纲要》为指导,紧密结合我省地域、地形、地质条件、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农村交通运输需求及农村公路现状等实际,同时,还借鉴了部分省(区)的经验。 《公路法》将公路按照行政等级划分为国道、省道、县道、乡道和专用道路。依据《公路法》的这一原则,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本《标准》对农村公路界定如下:农村公路按行政等级划分为县道、乡道和村道。

县道:是指连接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与乡(镇)级人民政府所在地、主要商品生产和集散地的公路,以及不属于国、省道的县际间公路。 乡道:是指连接乡(镇)级人民政府所在地与建制村的公路,以及不属于县道的乡(镇)际间、乡(镇)与外部连接的公路。 村道:是指为农村居民生产、生活服务,连接建制村和居民点,不属于县道、乡道的公路。 本《标准》原则确定,我省县道一般宜采用二、三级公路技术标准,乡道一般宜采用三、四级公路技术标准,村道一般宜采用四级或四级以下公路技术标准。本《标准》是为解决我省村道允许采用四级以下技术标准而制定的,在《标准》中称为外延级。 外延级公路技术标准是在现行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03)的基础上编制的,并且充分考虑了与部颁标准中四级公路技术标准的衔接。 四级及四级以上农村公路技术标准仍采用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03)。

四级乡村公路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乡村公路水泥砼路面工程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xxxx年xx月

一·编制依据及原则 (一)编制依据 1、乡村公路水泥砼路面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第一册) 2、现行城市道路设计规,公路工程施工技术规程及相应的质量检验评标准。 3、本单位拥有的科技成果、管理水平、技术设备力量,多年积累的公路施 工经验用施工现场及周围环境的调查所掌握有关资料。 (二)编制原则 1、单位工程合格率100%。 2、遵循招标文件各项条款要求,严格按照设计标准,现行施工规和质量检 验评定标准,正确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合格。 3、根据工期要求,抓住关键线路,合理安排施工进度,搞好工序衔接,达 到均衡生产,在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尽量缩短工期。 4、坚持实事的原则,在制定施工方案中,充分发挥我队专业化、机械化的 施工优势,借鉴以往类似工程施工经验,坚持科学管理、精心施工,确保高速度、高质量、高效益地完成本合同段的建设。 5、科学合理配置资源,做到机械化作业、流水作业和标准化作业,合理配 备劳动力资源,加强部管理,降低工程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6、在满足业主各种要求的前提下,确保实现进度、质量、安全的预期目标。二·工程概况及主要工程数量

(一)工程简介: 本合同项目为乡村水泥砼路面工程,工程地点位于白廷线公路段(39K +800――48K+100)。工程围:全长8.3KM,设计技术标准为山岭重丘四级公路,路基宽5.5M,路面宽4.5M,水泥砼路面。。 本工程的设计指标为:公路路线等级采用部颁四级公路标准,设计行车速度20 公里/小时,桥涵设计荷载为汽-15,挂-80。设计交通等级为轻型,设计年限为20 年。 (二)场地工程地质、水文条件: 本合同段工程位于乡村公路段,为原村X143道泥结路面。 (三)气候条件 本合同段施工地区属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温暖潮湿,每年4-9月为汛期,降水量占全年的70∽77%。台风影响发生在5月中旬到11月中旬,7月中旬到9月中旬为盛行期。 (四)设计标准 1、道路等级:公路路线等级采用部颁四级公路标准 2、计算行车速度:V=20km/h;桥涵设计荷载为汽-15,挂-80。 3、最大纵坡≤10%,最小纵坡0.3%; 4、路面交叉:平面交叉; 5、路面类型:混凝土水泥路面 (五)工程承包围及主要工程数量 本项目承包围为公路道路工程,包括平整场地、临时电力线路、路基挖方、路基填方、挡土墙、C30水泥砼面板、培土路肩、手摆片石层、石盖板

乡村道路设计规范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乡村道路设计规范 篇一:重庆农村公路标准1 此规范性文件已经登记审查,符合《重庆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审查登记办法》的规定,现予以公布。 渝文审[20xx]25号 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关于 印发《重庆市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渝交委法20xx24号 各区县(自治县)交通局(委),委属有关单位: 为加强和规范重庆市农村公路建设管理,促进农村公路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交通运输部《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十二五”期间我市农村公路建设目标、重点及新要求,按照以提高农村公路科学发展水平为主题,服务“五个重庆”为主线,以实施通畅工程为主要内容,提高行政村通畅率、通客车率比例为主攻方向,大力提高农村公路安全质量水平,实现农村公路持续发展的指导思想。我委对《重庆市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渝交委法20xx20号)进行了修订,现将

修订后的《重庆市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印发你们,望遵照执行。 本《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审查登记(登记号:渝文审20xx25号),自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后施行,原《重庆市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渝交委法20xx20号)同时废止。 附件:《重庆市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日 主题词:交通农村公路管理办法△通知 抄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法制办。送: 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办公室20xx年5月20日印发 附件: 重庆市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 于20xx年5月12日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审查通过(渝文审20xx25 号),原《重庆市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渝交委法20xx20号)同时废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以提高农村公路科学发展水平为主题,服务“五个重庆”为主线,以实施通畅工程为主要内容,提高行政村通畅率、通客车率为主攻方向,大力提高农村公路安全质量

精编【技术规范标准】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技术规范标准】公路工程 技术标准 xxxx年xx月xx日 xxxxxxxx集团企业有限公司 Please enter your company's name and contentv

关于发布《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O TG BO1-2003)的公告 第1号 现发布《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自2004年3月1日起施行,原《公路工 程技术标准》( JTJ 001-97)同时废止。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仃G BO1-2003)由交通部公路司和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公路工程委员会共同编制。标准的管理权和解释权归交通部,日常解释及管理工作由交 通部公路司负责。 请各有关单位在实践中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及时将发现的问题和修改意见函告部公路司(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邮政编码:100736;联系电话:010一65292718),以便 修订时参考。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 -00四年一月二十九日 月」舀 为适应公路建设的可持续发展,交通部以厅公路发「2002136号文决定对1998年I 月 I日实施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J 001-97)进行修订。修汀r.作由交通部公路司和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公路工程委员会负责,且得到了各省(市、自治区)交通厅的支持和配合。

(标准》的修汀工作全面总结了1997年以来我国公路建设的经验,在12项关键技术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充分借鉴和吸收了国外的相关标准和先进技术〕修订后的《标准》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公路的功能和相应的技术指标,突出体现了公路工程建设中安全、环保以及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和建设理念,科学、实用、易于掌握,对加快我国公路建设步伐,促进公路交通事业健康、协调、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标准》修订后分为九章,分别是:1总则、2控制要素、3路线、4路基路面、5桥涵,6汽 车及人群荷载、7隧道、8路线交叉、9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本次修订的公路分级仍为高速公路、一级、二级、三级、四级等五个等级,但纳人了公路功能、通行能力、服务水平等内 容;将“小客车”定为各级公路交通量换算和通行能力分析的标准车型;调整了各级公路的 设计速度、路基压实度值、特大和大桥的分类、中和短隧道的分类;对公路交叉设计的主要技术指标、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的分级和安全指标以及设施配置等进行了修汀;在设计和 管理思想上引人了运行速度和安全性评价的概念。 请各有关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将发现的问题和意见,函告交通部公路司(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I1号,邮编:100736,电话:010一65292718,E-mail:shc @ https://www.360docs.net/doc/2a3788018.html,),以便下 次修订时参考〕 主编单位:交通部公路司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公路工程委员会 主要起草人:杨盛福(顾问) 陈永耀成平周荣贵葛起华黄颂昌

新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2015年起施行

新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2015年起施 行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2a3788018.html, 2014-11-20 09:05 来源:交通运输部网站 【字体:大中小】打印本页 分享 经过将近4年的努力,《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简称“新标准”)已于2014年9月30日正式签发,并将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现行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简称“03版标准”)自2004年3月1日施行以来,适应了当时和其后一个时期社会、经济发展和公路建设的需要,对指导全国公路工程建设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近几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和公路事业的快速发展,全国各地在公路建设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形成了许多新的科研成果和新的技术。“新标准”在“03版标准”9章107个条文的基础上,调整为10章135个条文,主要在12 个方面进行了修订和完善,以满足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公路建设和管理的需要。 1.理念转变:公路功能决定技术等级的选用 一直以来,在确定公路技术等级的诸多考虑因素中,由于交通量是唯一可以明确量化的指标,各地往往都以交通量作为技术等级选用的决定性要素,造成路网等级结构不合理,功能与需要脱节。 “新标准”打破了传统观念,明确公路功能作为确定技术等级和主要技术指标的主要依据。要求在公路建设时,首先要根据项目的地区特点、交通特性、路网结构,分析拟建项目在路网中的地位和作用,明确公路功能及类别;然后以功能为主,结合交通量、地形条件选用技术等级;再以技术等级为主,结合地形条件选用设计速度,并由设计速度控制路线平纵设计;最后,根据公路功能、等级、设计速度,结合交通量、地形条件、通行能力等因素综合考虑选用车道数、横断面各组成部分的尺寸、各类构造物的技术指标或参数、各类设施的配置水平等。这项调整将对路网结构的形成产生深远影响。 2.显著提升:调整设计车辆和车辆折算系数 大型化是载重车辆发展的方向之一,依据《公路设计车型与车辆折算系数研究》的最新研究成果,“新标准”细化了设计车辆类型,增加了设计车辆总体尺寸。在“03版标准”的基础上,新增大型客车、铰接客车两种车型,车辆类型由三类调增至五类;最大总长铰接列车为18.1米,较“03版标准”增长4.1米,最大总宽由2.5米增至2.55米。 另外,针对近年来各地普遍反映车辆折算系数偏小的问题,“新标准”将大型车折算系数由2.0增至2.5,新增的汽车列车折算系数为4.0。该项调整将提高公路的经济评价水平,提前最佳投资时机,延迟升级改造时机。 3.着眼基础:服务水平分级进一步细化优化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详]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和改建公路。 新建公路,必须严格按本标准进行建设。 改建公路,当利用现有公路的局部路段受条件限制时,对标准规定的个别技术指标,经过技术经济比较,可作合理的变动;对于改线路段,应遵守本标准的规定。 第1.0.2条公路分级 公路根据交通量及其使用任务、性质分为以下五个等级: 高速公路,一般能适应的年平均昼夜汽车交通量为25,000辆以上,为具有特别重要的政治、经济意义,专供汽车分道高速行驶并全部控制出入的公路。 一级公路,一般能适应的年平均昼夜汽车交通量为5,000-25,000辆,为连接重要政治、经济中心,通往重点工矿区,可供汽车分道行驶并部分控制出入、部分立体交叉的公路。 二级公路,一般能适应按各种车辆折合成载重汽车的年平均昼夜交通量为2,000-5,000辆,为连接政治、经济中心或大工矿区等地的干线公路,或运输任务繁忙的城郊公路。 三级公路,一般能适应按各种车辆折合成载重汽车的年平均昼夜交通量为2,000辆以下,为沟通县及县以上城市的一般干线公路。 四级公路,一般能适应按各种车辆折合成载重汽车的年平均昼夜交通量为200辆以下,为沟通县、社、队等支线公路。 第1.0.3条公路等级的选用 公路等级的选用,应根据公路网的规划,从全局出发,适当考虑远景发展的交通量,结合公路的使用任务、性质综合确定。 对于现有不符合等级的公路,应根据发展规划,有计划地改善线形,改建危桥,改渡为桥,加铺路面,增建交通安全设施、交通管理设施、防护设施、停车设施等,使其逐步提高使用质量和通过能力,以达到规定的等级标准。 采用分期修建的公路,应使前期工程在后期仍能充分利用。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二)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2.0.1条设计车辆 公路设计所采用的各种设计车辆的基本外廓尺寸,一般规定如表2.0.1.设计车辆外廓尺寸 表2.0.1(见附件1) 注:自行车的外廓尺寸为宽0.75米、高2.00米。 第2.0.2条计算行车速度 各级公路的计算行车速度,一般规定如表2.0.2.(见附件2) 按不同计算行车速度设计的路段长度不宜过短,一般情况下,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不小于20公里;二级公路不小于15公里;三级公路不小于10公里;四级公路不小于5公里。 各级公路通过不同地形地区需要改变计算行车速度时,应设过渡段。 计算行车速度变更点的位置,应选择在驾驶人员能够明显判断情况发生变化的地点,如村镇、车站、交叉道口或地形、地物变更等处,并应设置相应的标志。

吉林省乡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第一章总 第1.0.1条为适应我省乡村公路的规划和发展需要,加快我省农村公路的建设,特制定 第1.0.2条乡村公路为通行人、兽力车、农用机械、农用车和少量汽车,主要是为乡村内部经济、文化、行政服务和乡村与外部联系的公路。一般为乡、村通往邻近乡村、集镇和 第1.0.3条本标准适用于我省新、改建四级标准以上乡村公路中级以上路面,满足晴雨 第1.0.4条执行本标准时,应根据当地自然、地理条件,并考虑近期发展规划,采用适当的技术指标,既要节省工程造价,又能发挥公路的使用效益,并使将来提高公路技术等级 第1.0.5条标准中各项指标,主要参照每小时20公里的行车速度计算。 主要技术指标表1.0.5 第1.0.6条本标准适用于按各种车辆折合成中型载重汽车的年平均昼夜交通量为1500辆以下。 第二章路 第2.0.1条 路线设计应合理利用地形,正确运用标准,公路的平、纵、横三方面进行综合设计,做 路线设计要统筹兼顾,维护生态平衡,注重环境保护,注意与当地环境和景观相协调,并少占农田少拆房屋,不损坏历史文物。通过沿线村镇和较大居民点时,应遵循“靠村不进 第2.0.2条 第2.0.3条

第2.0.4条错车道 当采用4.5米单车道路基时,应在适当的距离内,设置错车道。错车道的设置应根据路线地形条件和会车视距的需要设置,每公里设置错车道不应少于二处。错车道应设在有利地点,最好能使驾驶员看到相邻两错车道驶来的车辆。错车道布置如图2.0. 图2.0.4(尺寸单位:m) 第2.0.5条 道路在平曲线上和竖曲线上的停车视距,应不小于计算行车速度相应数值,会车视距不 第2.0.6条 平曲线极限最小半径规定为15m。在地形较好,工程量增加不大的地段,应尽量采用较大的曲线半径,以提高道路的使用质量。为保证行车安全,位于平地或下坡的长直线的尽 第2.0.7条 当平曲线半径小于150m时,应在曲线上设置超高,最大超高横坡度不应超过6%, 第2.0.8条 平曲线半径等于或小于60m时,应在曲线内侧加宽,加宽值如表2.0.8。双车道 平曲线加宽值表2.0.8 当平曲线需设置超高和进行加宽时,应在平曲线两端各设置一段缓和段,其长度不应小于10m,行车道的超高和加宽均应在缓和段起点开始设 第2.0.10条 当路线受高差控制需采用回头曲线时,应避免在同一坡面上布设较多的回头曲线。回头曲线的各项极限指标如表2.0. 回头曲线极限指标表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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