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政府信息公开的意义

浅议政府信息公开的意义
浅议政府信息公开的意义

浅议政府信息公开的意义

[摘要]政府信息公开是建设民主法治社会的必然要求,是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举措,对于推进政府信息化建设、强化对政府的有效监督、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政府信息;信息公开;意义

一、政府信息公开概述

(一)信息

未来学家托夫勒曾把人类社会的发展过程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以农业经济为基础的农业社会;第二阶段是以工业经济为基础的工业社会;第三阶段是以信息经济为基础的信息社会。当今社会是一个信息社会,信息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成为社会发展的重要资源。由于信息的复杂性、广泛性,不同研究领域的学者从不同的角度作出不同的定义。微观信息经济学领域将其解释为传递中的知识差;《辞海》将其定义为:一音讯、消息,二通信系统传输和处理的对象。有学者认为人类通过感官或设备摄取信息,通过头脑或机器处理信息,通过科学研究和创造性思维产生新的信息,通过语言、文字、图形、电磁记录等交流信息,并根据积累的信息进一步认识和改造世界。因此,信息是主观与客观互相联系、互相作用的结果。笔者根据信息传输所依附的载体将信息定义为数据、信号、图像、音讯、文字等。

(二)政府信息

政府信息,通常是指政府机构依照法律规定行使行政权力,履行行政职责收集、获取、处置、利用、保存、发布、传播的所有信息。国外一些国家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法对信息定义的范围比较宽泛,包含了所有书写的、电子的和其他形式保存的内容。如韩国《公共机关信息公开法》规定:“信息是指公共机关在履行其义务的过程中起草、获得与管理的事项,它们以文书、图画、照片、胶卷、磁带、幻灯片以及由计算机所处理的媒介等予以记录。”泰国《官方信息法》规定:“信息是指传送事项、事实、数据、或者任何东西的材料,不论这种传送是通过这种材料本身还是通过其他任何方式,也不论是以文件、档案、报告、书籍、图表、地图、图画、照片、胶片、声像录音或者计算机保存的形式组织还是任何其他方式展示。”日本行政机关《信息公开法》规定:“行政文件是指行政机关的职员在职务活动中制作或获得的,供组织性使用的,且由该行政机关拥有的文书、图画以及电磁性记录(指以电子、磁气以及其他依人的知觉难以认识的方式制作的记录。”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条规定,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除了行政机关还包括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及提供社会公共服务过程中的公共企事业单位。

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一点思考

培 训 园 地 Informatization Construction pecial topics of training classes S 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一点思考 □全国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化培训班2008年第一期学员 孙如山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已于2008年5月1日正式施行,国务院办公厅又在最近颁发了《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各地各部门按照《条例》的规定和国办的要求,都陆续通过适当形式(主要是政府网站)推出了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公布了部分政府信息,受到社会普遍欢迎。 但是,政府信息公开进度的快慢、范围的大小、内容的多少、风格的板与活、服务的诚与虚以及管理机制制度等等,又很不平衡、因人各异,由此产生的政府内部意见和社会反应也不尽相同。这里举三例: ——资料显示,就是在全国省级政府中最先制订并实施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上海市,信息公开的空间也是有限的,2004年5月至该年底,8799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有1330件未能提供相关信息,而其中根据规定属于“免于公开范围的”为87件,仅占未提供信息总数的6.5%。 ——另据媒体报道,就在今年5月初,国内第一例针对政府信息不公开的起诉,已在湖南省汝城县由黄由俭等5人提出,引起了很大反响。 ——而笔者知道的一个兄弟地区情况则是,在最近政府信息公开中某部门主动公开的前5年“历史性”信息仅有简单的4条,招致群众的质疑而颇觉难堪。 在政府信息公开总体起步阶段,就此个案,既应理解公众的心情,也要体谅政府及其部门自有苦衷。但从长远考虑,为政府信息公开的进程、规模、内容、质量、水平及效能计,我们则应对其中反映出的问题加以足够重视和认真思考。 这就是,在今天政府信息“要不要公开”和“通过什么方式公开”已基本不成问题的情况下,对于“公开什么”和“公开到什么程度”的问题,必须作出明确求解。笔者就此谈点感想。 如何看待信息公开 上述问题的产生,其实并不奇怪,有着历史的、现实的、深刻的社会、文化以及心理方面的原因。笔者简单地从三方面分析: 以历史的眼光看,我国是一个农耕文化积淀、封建传统影响和计划经济色彩很重的国家,“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不公开是惯例,公开是例外”,曾经是我国政治生活的一大特点(当然不惟我国),不公开、不透明、不平等也在很长时期和很大程度上成为维护统治权威和显示领导艺术的重要依赖和法宝。 以现实的眼光看,改革开放特别是国门打开更大后,各类思潮冲撞激荡,各种文化渗透交融,各色人等往来交流,各种矛盾和问题层出交织,越来越多也越来越严峻的挑战和考验拍面而来,安全问题、稳定问题、和谐问题日益成为人们尤其是领导人不得不面对和思考的重要而紧迫的问题。 以技术的眼光看,传统的相对落后的装备与手段客观上限制了资讯的发达和信息的传播,而迅猛发展的以信息技术为代表的高新科技则创造了新的途径和载体,广泛而深刻地影响到政治、经济、军事和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以致一度时期包括目前阶段,不公开不行,而又快又多、又主动又具体地公开又有些不习惯、不适应、不放心以及难以驾御。这种事实几乎成为相当层级和范围的公务人员特别是领导同志较为普遍的顾虑也算正常的心态。需要经过一段时间,通过适当途径进行分析比较、深化思考、拓展思路、创设制度,才能求得利弊得失的权衡,最终释解顾虑、自觉公开。 如何处理公开和保密的关系 上述问题的核心,其实就是如何看待和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问题,更深层次则是如何看待和处理公共信息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和保护的问题。 从公开与保密的关系看,它们是既互相对立又相互联系的辨证的一对。一方面,信息公开越多,必然要求解密越多;相反,保密越多,也就必然公开信息越少——这中间有着一定的矛盾。而另一方面,公开与保密都是公共利益之所在,公开是为了促进政治民主、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保密是为 了维护国家安全和公众利益,根本目标是一致的。我们必须对大局和根本利益有一个清楚的认识,并在实践中有个准确的把握,才能真正处理好信息公开与保密的关系,既不因为高度强调保密而对信息公开横加限制,也不片面强调公开就

信息化建设实施方案

信息化建设实施方案 河东区 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信息技术已成为当代最具潜力的生产力,信息资源已成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资源,信息化水平也已成为一个地区和城市现代化程度的重要标志。作为社会信息化的一个主要组成部分,政务信息化建设必须进一步加快工作步伐。为明确政务信息化建设任务,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政务信息化工作,根据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信息化建设的总体目标 政务信息化建设的总体目标是:坚持“统筹兼顾、分布实施;统一平台、资源共享;统一管理、安全保密”的原则,以整合利用现有网络信息资源和不断完善系统服务功能为重点,尽快建成具有先进水平、能够与国内外信息高速公路接轨的信息基础设施,建成集信息开发、应用、建设、管理与服务一体化,全区上下贯通、左右联接、运转协调、便捷高效的比较完整的信息化体系,把河东区政务信息网络建设成为高档次和高水平的优秀区域性信息中心。 二、信息化建设的基本框架和主要任务 全区信息化建设的基本框架和主要任务是:建设一个中心,即河东区网络管理服务中心;实施四大工程,即河东区

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络建设工程、电子政务网络建设工程、数据库建设工程和网络经济工程。 建设一个中心 就是建设河东区网络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全区信息化的技术体制和标准选择,信息网络的总体设计,局域网站点设置和信息安全体系出口设置,为全区各种信息网络提供业务指导和技术服务,并对全区网络系统进行集中统一的监控和管理等。 实施四大工程 公众信息网络建设工程 河东区政务公众信息网于XX年8月份试运行,它不仅是我区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标志,也是区内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公众的公用信息平台。主要用于对外发布信息,介绍和宣传河东;公布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办事程序、工作要求、工作信息、服务承诺,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提高政府工作服务水平;公布公益事业、公用设施建设规划和使用管理情况以及其它公用信息,方便群众生产生活;逐步建设各类网上交易专业市场,如土地使用权、矿业权、林权、公用设施使用权拍卖市场等,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网上交易平台;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吸纳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河东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是我区信息资源的重要集散地,需要各级各部门的全力密切协作

政府法制信息化建设的现状和进展

政府法制信息化建设的现状和进展 国家行政学院电子政务研究中心专家委员会委员、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信息中心主任 孔祥清 一、政府法制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意义 政府法制工作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立和逐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保障。近年来,作为为政府法制工作服务的政府法制信息化建设取得了很大的进展,为提高政府法制工作效率和质量提供技术支持和信息保障,为社会提供政府法制信息服务。 (一)政府法制信息化建设是我国电子政务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首先,电子政务建设需要政府法制工作的支持。政务信息公开要以法律规定为依据,政务信息保密要由有关法律、法规予以规范,对互联网等媒体也要依法监管。其次,政府法制信息化工作是我国电子政务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任务是,从技术和信息等方面对政府法制工作提供支持,提高政府法制工作质量和效率,实现政府法制工作信息化。政府法制信息工作收集和生产的政府法制信息是政务信息的重要组成部分。电子政务建设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整合资源、服务应用。缺少政府法制信息的政务信息是不完整的,没有政府法制信息工作的电子政务建设也是不完整的。因此,在推进电子政务建设过程中要把政府法制信息化建设放在重要位置。 (二)政府法制信息化建设是提高政府法制工作水平的时代要求。政府法制信息工作就是要努力将信息技术应用到政府法制工作中,为政府法制工作提供信息和技术保障。政府立法工作过程包括制定立法工作计划、立法调研、起草、征求意见、定稿、审议、发布等环节。从形式上看,就是信息收集、处理、分析、管理、生产、发布的过程。法规发布后,还要跟踪研究社会反映。因此,要提高立法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就要求政府法制工作者提高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的水平,也要求政府法制信息工作为立法工作的各个环节提供相应的技术和信息支持。另外,实现政府法制监督、行政复议等工作的信息化,可以为实现法制统一、复议为民提供技术保证。通过推行电子政务,还可以实现政府法制工作的机关办公、公文管理、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固定资产、后勤管理等机关工作的信息化,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 政府法制信息的重要工作之一是开发政府法制信息资源、开展公共服务。法制信息资源是国民经济基础信息资源的重要组成。政府法制资源主要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信息。政府立法过程产生的有关信息,政府法制机构之间的工作交流、意见交换和情况通报等交流信息。初步计算每年产生的政府法制文字信息1G左右。管理好政府法制信息资源,发挥好其为政府立法工作和社会公共提供信息服务的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全国档案信息化建设实施纲要

全国档案信息化建设实施纲要 “十五”期间,全国档案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适应国家信息化建设和档案事业发展的要求,把档案信息化纳入国家信息化建设的总格局,以档案网络建设为基础,以档案信息资源建设为核心,以扩大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为目标,加快推进档案资源数字化、信息管理标准化、信息服务网络化的进程,促进档案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服务。 “十五”期间,全国档案信息化建设的目标和主要任务是:本着统筹规划、统一标准、分级建设、安全保密的原则,加快档案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的规范化管理,推动馆藏档案的数字化和数据库建设,在部分中心城市建设示范性数字档案馆,开展公众网上查询档案信息服务,加快推进档案信息化标准体系、安全保障体系和人才队伍建设。到“十五”末,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档案部门要努力建设并投入使用一批内部局域网,基本实现档案管理现代化和办公自动化;依托当地电子政务建设工程,建立为各级党政机关服务的档案目录信息中心,为逐步构建中国档案文献数据库创造条件;依托公众信息网,建立面向社会、服务公众的档案网站,逐步构建全国档案工作信息网。

一、档案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 1、继续推进运用计算机管理档案,提高各级各类档案馆、档案室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的应用程度,逐步提高档案信息化水平。到“十五”末,全国应用计算机管理档案的普及率,力争东部地区省级机关档案部门达到90%,县以上各级国家档案馆达到70%;中西部地区省级机关档案部门达到80%,县以上各级国家档案馆达到50%。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档案局馆都要建设和完善局域网,并且与当地政务网联通。到“十五”末,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主要中心城市档案局馆力争全部建立局域网;省以下档案局馆的局域网建设以北京市、天津市、江苏省为试点,80%的区县市档案局馆建立局域网并与当地政务网联通。 3、西部地区要把档案信息化建设纳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范畴,充分发挥后发优势,逐步推进西部地区档案部门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的应用,努力探索一条适合当地档案信息化建设的路子。 二、档案信息资源建设

全国法院政府信息公开十大案例

全国法院政府信息公开十大案例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案例1 余穗珠诉海南省三亚市国土环境资源局案 (一)基本案情 余穗珠在紧临三亚金冕混凝土有限公司海棠湾混凝土搅拌站旁种有30亩龙眼果树。为掌握搅拌站产生的烟尘对周围龙眼树开花结果的环境影响情况,于2013年6月8日请求三亚市国土环境资源局(以下简称三亚国土局)公开搅 拌站相关环境资料,包括:三土环资察函〔2011〕50号《关于建设项目环评 审批文件执法监察查验情况的函》、三土环资察函〔2011〕 23号《关于行政许可事项执法监察查验情况的函》、三土环资监〔2011〕 422号《关于三亚金冕混凝土有限公司海棠湾混凝土搅拌站项目环评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三亚金冕混凝土有限公司海棠湾混凝土搅拌站项目环评影响报告表》。7月4日,三亚国土局作出《政府信息部分公开告知书》,同意公开422号文,但认为 23号、50号文系该局内部事务形成的信息,不宜公开;《项目环评影响报告表》是企业文件资料,不属政府信息,也不予公开。原告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判令三亚国土局全部予以公开。 (二)裁判结果 海南省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请求公开之信息包括了政府环境信息和企业环境信息。对此,应遵循的原则是: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情形并确系申请人自身之生产、生活和科研特殊需要的,一般应予公开。本案原告申请公开的相关文件资料,是被告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当然属于政府信息。被告未能证明申请公开之信息存在法定不予公开的情形而答复不予公开,属于适用法律法规错误。据此,判决撤销被告《政府信息部分公开告知书》中关于不予公开部分的第二项答复内容,限其依法按程序进行审查后重新作出答复。 一审判决后,余穗珠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期间主动撤回上诉。 (三)典型意义 本案的典型意义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对外获取的信息也是政府信息。本案涉及两类信息,一是行政机关获取的企业环境信息;二是行政机关制作的具

政务公开的目的和意义

政务公开的目的和意义 信息所属:遵义正安县土坪镇石坪村1、政务公开的目的在于行使权力者接受监督和民众参与权力行使的过程 在现代法治国家,公开的原则几乎被适用于所有领域。无论是审务公开,还是检务公开,或者是警务公开,乃至村务公开、校务公开、厂务公开,等等,都有一个共同的目的,就是为了使行使权力者接受监督,使民众参与权力行使的过程。政务公开当然也不例外,它是现代国家实行民主监督和民主政治的一个重要的前提条件。实行政务公开,有利于维护私人的合法权益,吸收私人参与讨论和决定有关事项,强化民主监督。可以说,没有公开,就无从谈起监督;没有监督,权力就要被滥用,就要腐败。这是万古不易的经验。「13」在中国大陆,长期缺乏公开而有效的监督,被认为是吏治腐败、司法腐败等各种权力腐败不断蔓延滋长的深刻原因。「14」因此,人们在强调建立公开而有效的监督机制的过程中,更加注重政务公开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将其视为实现监督目的的最为有效的途径之一。 2、政务公开是方式、手段、途径,而决不是目的 如前所述,政务公开的目的在于为形成监督行政和参与型行政提供不可或缺的基础条件,因而其本身并不是目的。作为方式、手段、

途径的政务公开,一旦作为原则甚至制度确立下来,就能够发挥其确保监督、促进民主、限制权力滥用、保障权利实现的巨大作用。是否能够贯彻和实施公开的原则,并进一步确立公开机制,直接关系到一个国家各项工作是否能够顺利推行,各个领域的公正、公平和平等是否能够实现。鉴于目前各国反腐败斗争的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将公开的原则置于勤政廉政、反腐倡廉的机制建设中来理解的话,则更能够凸现出该原则的重大意义。 3、政务公开是民主建设的需要 在现代民主国家,国民主权或者人民主权成为国家的基本原理。在这种基本原理之下,作为主权的享有者,人民当然享有广泛的知情权。在政务公开层面的知情权,意味着私人有权知道有关行政事务的所有信息,而国家应最大限度地确认和保护私人知悉、获取相关信息的这种权利。确保私人相对于政府的知情权,政务公开是最为重要的民主形式之一。这种形式体现了开放政府、参与制民主等理念,为私人自治和参与行政提供了基础。私人对政府的了解程度以及参与行政的程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府公开化的程度。政府信息的全面公开,有助于私人对行使行政权的整个过程予以全面监督和客观评判,有助于激发私人积极参与行政的热情,从而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民主行政和互动型行政。民主社会的基本原理既然确认了人民作为主权者的地位,那么,私人不仅需要对事关自己利益的信息和决策知情,更需

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文献综述

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文献综述 摘要 在经济全球化和信息化的时代,瞬息万变的信息,已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决定因素。政府信息公开是公众了解政府行为的直接途径,也是公众监督政府行为的重要依据,其地位和作用不容忽视。近些年,政府信息公开成为许多专家学者讨论的热点问题,他们立足不同角度和不同领域,对我国政府信息公开进行了一系列的研究,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但是他们的研究或者过于视角过于狭窄、或者深度不够,为此本文通过对近些年来各大专家学者在政府信息公开领域的研究进行总结和分析,归纳他们各自的观点、创新之处以及不足之处。 关键词政府信息公开 正文 目前,政府信息公开已经成为各国建立透明政府的热点和趋势。我国当前推行的政务公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初级形式。一般的政府信息公开应该定位为政府机关的文件资料和会议活动。我国目前政府信息公开程度较低,偏重于保密;为社会提供信息的方式和渠道过少;程序方面缺乏保障和救济。正在推行中的政务公开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针对这种现状,我国在政府在信息公开方面首先应当在公民本位思想指导下摆正责任位置,之后在公民参与下,从修改现行的保密、档案法律入手建构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 一、基于与其他国家政府信息公开的比较研究 (一)综述 1、韩双(郑州大学信息管理系)在《中韩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比较》一文中对中韩在政府信息公开立法进程、主题界定、信息公开内容界定等方面进行了比较,指出(1)政府信息公开主体界定中方面:韩国信息公开的主体极为广泛,几乎所有的公共权力机关都应依照信息公开法的规定公开其保管的信息。而根据我国现有体制,海关、国税、金融等中央垂直系统以及工商、质检、国土、地税等省以下的垂直机关并不是地方政府的组成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地方政府对这

我国政务信息化发展对国民经济影响分析论文

我国政务信息化发展对国民经济影响分析论文 摘要:信息化是当今世界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趋势。大力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是覆盖现代化建设全局的战略举措。加快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化建设的进程,是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发展的迫切要求。通过对政务信息化内涵及政务信息化实现程度的分析,从政务信息化对政府行政环境、决策、绩效及政府创新的影响角度,指出了政务信息化对国民经济发展的巨大贡献。 关键词:政务信息化;电子政务;政府创新 1引言 随着社会信息化进程的加快,特别是互联网技术的普及应用,政务信息化成为当今信息化最重要的领域之一。信息化水平已成为衡量一个国家现代化和综合国力的重要标志。党的十六大提出“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的发展战略,从而形成了中国特色信息化的发展道路。推进电子政务,以政府信息化带动国家信息化,创造性地推进了信息化建设。目前,我国各地的政务信息化建设正在如火如荼地开展之中,并且从中央到地方对政务信息化建设的投入和推广力度也在不断加在。在这样一个大环境下,我们必须进一步加深对政务信息化内涵的认识,了解我国政务信息化的实现程度及其与发达国家之间的差距,认识到实现政务信息化与否对国民经济贡献的巨大影响。 2政务信息化的发展历程及现状分析 2.1我国政务信息化发展现状 我国政务信息化的发展经过了20多年的积累,所取得的成绩是值得肯定的,所面临的挑战也是十分严峻的。与发达国家政务信息化发展状况相比,总体为说,我国政务信息化建设仍处于初级阶段。 根据2002年7月国际著名咨询机构——埃森哲咨询公司对我国政务信息化进行的调查结果显示,我国政务信息化建设的总体成熟度为23%,尚处于平台建设的阶段,在该公司调查的24个国家(或地区)中居第20位。 根据2003年联合国对其成员国政务信息化发展状况进行的评测,按照“电子政府完备程度”指数排名我国名列第74位,在联合国191个成员国中位于中上游。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2020)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202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2019年12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国家政务信息化建设管理,推动政务信息系统跨部门跨层级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强化政务信息系统应用绩效考核,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6〕51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的国家政务信息系统主要包括: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实施的国家统一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国家重点业务信息系统、国家信息资源库、国家信息安全基础设施、国家电子政务基础设施(数据中心、机房等)、国家电子政务标准化体系以及相关支撑体系等符合《政务信息系统定义和范围》规定的系统。 第三条国家政务信息化建设管理应当坚持统筹规划、共建共享、业务协同、安全可靠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牵头编制国家政务信息化建设规划,对各部门审批的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进行备案管理。财政部负责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预算管理和政府采购管理。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审批、建设、运行和安全监管等相关工作,并按照“以统为主、统分结合、注重实效”的要求,加强对政务信息化项目的并联管理。 第五条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中央网信办、国务院办公厅、财政部建立国家政务信息化建设管理的协商机制,做好统筹协调,开展督促检查和评估评价,推广经验成果,形成工作合力。 第二章规划和审批管理 第六条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根据信息化发展规律和政务信息化建设特点,统筹考虑并充分论证各部门建设需求,编制国家政务信息化建设规划并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如内外部发展环境发生重大变化,适时组织评估论证,提出调整意见报国务院批准。各有关部门编制规划涉及政务信息化建设的,应当与国家政务信息化建设规划进行衔接。

浅谈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的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

浅谈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的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摘要]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有助于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提高依法行政 能力,对转变政府职能起着重要的促进作用。文章对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的现状作了初步分析,在找出不足的基础上,提出了对策。 [关键词]政府信息公开;现状;对策 一、政府信息公开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 (一)政府信息公开是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 目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框架初步建立。市场经济要求行政决策更加民主、透明。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有助于打破信息资源垄断,降低经济活动运行成本;有助于遏制腐败,维护市场竞争活动的公平、公正;有助于行政决策的科学民主,避免因决策失误导致在经济发展中付出巨大代价。 (二)政府信息公开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 服务型政府是集法治、透明、高效和低成本于一体的现代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有利于形成开放、透明的政府形象,杜绝“暗箱操作”和权力滥用行为;有利于消除官僚作风、促进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提高工作效率;有利于信息低成本、大范围传播,以简单高效的方式达到行政管理的目的。 (三)政府信息公开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的有效方式 政府信息公开是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推进社会主义民主的有效方式。一方面,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要求政府把决策变成集思广益的过程,从而做到趋利避害。另一方面,人民群众的民主意识提高,对政府信息有了更高的要求。政府信息公开有助于公众在深入了解、有效参与的基础上,正确行使自己当家作主的权利。 二、当前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的现状 (一)取得的成就 1.制度建设初见成效,信息公开有法可依 目前,中央各部委、31个省级政府均已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的管理制度。一些具体制度也在不断落实中,例如:我国已经初步建立了较为全面的法律、法规公告体系、新闻发布和发言人制度、重大事项听证制度等。此外,《政府信息

信息化建设个人工作总结范文

信息化建设个人工作总结范文 信息化建设个人工作总结内容3篇 工作总结可以全面地,系统地了解以往的工作情况,可以正确认识以往工作中的优缺点。信息化建设个人工作总结内容3篇是作者为大家准备的,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信息化建设个人工作总结内容【篇一】 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信息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局坚持以科学的发展观推进信息化建设,重点抓机制体制创新;坚持服务与管理并重推进电子政务,重点抓资源整合和信息公开;不断开拓创新,较好地实现了全县信息化工作又好又快的发展,开创了我局信息化新局面,现将一年来我局信息化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成绩 (一)电子政务建设发展势头强劲。 一是门户*站运行良好。今年,我局对*站的内容进行了多次更新,*站的应用能力、内容的覆盖面、可操作性都得到了提升。截止目前,*站共发布信息近百条,收到建言献策信息60多条,并全部办理了回复。二是我局党政*络内*平台建设稳步推进。目前,政府内*办公系统运行良好。三是电子政务应用系统建设得到加强。为了进一步深化电子政务应用,利用统一的*络平台和政府门户*站,全方位地向政府、企业、公众提供服务支撑,将服务的实现程度、服务质量、服务效率作为衡量电子政务成败与否的标准,以服务对象为中心,通过计算机、电话等多种载体,逐步将服务对上延伸到县委、县政府;对中延伸到部门和乡镇;拟对下实行借助互联*平台提供信息。构建电子政务服务体系。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顺利。 我局始终把信息公开作为建立“亲民”、“务实”、“高效”部门,提高行政活动透明度,保障公众知情权的一项重要举措,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的贯彻落实工作。一是完善相关制度,健全工作机制。我局明确了一名信息联络员,专

关于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思考

关于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思考 【摘要】政府信息公开法律系制度的完善是顺应时代潮流的必然趋势,而且也体现了一个国家的民主程度。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法律制度有了一定的发展,正在向开放的政府转变,但从总体上来看政府信息公开法律制度还存在很多问题,需要不断地探索与发展,在实践中逐步完善现有的法律制度,完善整个法律制度体系;需要政府工作人员尽快转变思想;还需要公众广泛,积极的参与推进。 【关键词】信息公开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 信息公开也称为政府信息公开或政府资讯公开。从行政法学的角度上来说,它指将行政权力运行的依据、过程和结果向相对人和公众公开,使相对人和公众知悉。在法律上,政府信息公开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以及规章授权和委托的组织,在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过程中,通过法定形式和程序,主动将政府信息向社会公众或依申请而向特定的个人或组织公开的制度。在现实中,信息公开有着丰富的内涵和广泛的外延,它是现代民主政治的应有之义,是我们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的属性。信息公开不仅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需要,同时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要;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是防治腐败,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的根本保障。 一、政府信息公开法律制度的重要意义 政府信息公开,在2004年国务院发布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中就被确定为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2008年5月1日实施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更将这一政策性的制度上升为政府的法定义务、公民的法定权利,这是我国民主法治建设的一个里程碑。 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政府信息公开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必须及时、准确地公开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利于推进依法行政进程,促进民主法治建设和民主施政,充分实现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有学者认为,政府信息公开法律制度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以及规章授权和委托的组织,在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过程中,通过法定形式和程序,主动或依申请将政府信息向社会公众或特定的个人或组织公开的制度。

政府信息化建设思路

政府信息化建设思路 我国政府信息化建设是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沿着“机关内部办公自动化――管理部门的电子化工程(如…金?字工程)――全面的政府上网工程(电子政务)”这一条线展开的,总共经历了“起步阶段(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设全国政府行政首脑机关办公决策服务系统的通知》为标志)、推进阶段(以金桥、金卡、金关工程为标志)、发展阶段(以政府上网工程为标志)、高速发展阶段(以一站两网四库十二金工程为标志)”四个过程,目前正处于以一站两网四库十二金工程为核心建设内容的高速发展阶段。 我国政府信息化建设目的和原则是建设一个“以公众为中心,以结果为导向和以市场为基础”的通过计算机及其网络来进行的政务活动、能够为大众提供更为快捷优质服务、使其运行变得更为合理和高效的虚拟电子政府。其系统建设完成后应能具体的体现出5E价值: 1、交流更通畅(Easy communication) 电子政务的建设为政府部门内部、政府部门之间以及政府与公众之间扩展了交流渠道,加强了交流工具,消除了时空限制,增加了通信带宽,使相互间的信息交换以至于思想交流更加容易与流畅。 2、行政更高效(Efficient corporation) 电子政务的建设必将促进政府的管理和流程的改革,使政府的组织结构更加合理、业务流程更加优化,进而大大提高政府部门的工作效能和效率,成为高效运行的政府 3、成本更节省(Effective cost-down) 对于政府而言,实行电子政务需要一定的投资,但是通过政府业务流程重组和电子化行政手段(降低

人员和时间成本)可以减少费用。从长远来看,电子政务必将为节省政府开支提供途径。对于社会来讲,一体化的虚拟政府管理可以为社会公众节省大量的时间和成本。 4、协作更延伸(Extensible cooperation) 电子政务及其网络的建设实现以网络为纽带、打破目前中国各地政府之间条块分割的局面、打破时空界限的政府部门内部及政府部门之间相互独立的壁垒,从而使信息的高度共享、应用操作统一协调、行政管理一致协同。同时,也延伸了政府管理与公众需求之间的相互协作和协调,实现快速反应、快速服务。 5、用户更满意(Enjoyable customer) 上述的各种作用最终都可归结为使得不管是政府部门内部用户,还是面向大众服务的外部用户,不管是决策性领导用户,还是办事员操作用户都可以得到丰富的信息资料及其服务;电子政务个性化服务体系的建立可以使得电子政务系统的每一个用户都可以按需要、按兴趣获得所需的各种优质服务。 通过我国政府信息化建设的实践和借鉴全球各国政府信息化建设的经验,政府信息化的建设应该是一个比较长期的过程,其基本建设思路是“以公众为取向”,从易到难、从独立到联合、从简单到复杂的一个过程,一般都经过“基础阶段、强化阶段、互动阶段、全面整合或无缝衔接阶段”这几个环节。 总体框架 “金蝶政府总体解决方案”,是金蝶软件基于自主产权的BOS开发平台和GMiS(Government Management Information System,政府管理信息系统)系统产品构架构建的面向政府财政及公共部门集中管理应用的解决方案。方案立足于财政财务业务的全面整合互通、信息的完整和集中、管理和监控的强化以及决策的辅助支持增强;实现政府及部门收、支、核算、决算信息的完整汇总聚合,消除业务应用的空间和独立系统阻隔;提高业务实时应用和汇总效率,实现管理和监控的双向互动,从而高度提升政府财政及部门财务集中管理和纵横监控能力,高度提升政府资金使用效率和透明度。

2010年度政府采购十大典型投诉处理案例

2010年度政府采购十大典型投诉处理案例 01 案例名称 浙江省某局航空摄影采购项目投诉 处理单位: 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处理时间: 2011年8月 基本案情:今年6月,浙江省某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组织了浙江省某局航空摄影采购项目的招标采购。因为对采购结果以及代理机构拒收质疑函行为的不满,两家竞标供应商北京四维远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和西安华测航摄遥感有限公司向浙江省财政厅提起投诉。投诉供应商认为,中标供应商与其他4家投标供应商相差100多万元的报价低于民航总局1994年颁布的《关于调整通用航空收费标准和办法的通知》中规定的标准,是低于成本价格的恶性竞争,而且中标供应商在公开报价文件里没有说明交货及安装日期也应属于未响应招标文件。 浙江省财政厅慎重审查了此次招标活动的相关材料,对各方提交的证据进行综合评定,认定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受理供应商质疑,但投诉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证据和行业标准均不足以判定中标供应商的报价低于成本,并且中标供应商已经在投标文件中对工期进度作出承诺,故对两投诉人的投诉请求不予支持。 案例启示:浙江省财政厅抓住了中标人的报价是否低于成本价这一关键问题,同时将中标供应商在公开报价文件里没有说明交货及安装日期是否属于未实质性响应等复杂情形逐一剖析,依法作出合理处理决定,给供应商恶意低价投标情形的判定提供了借鉴。

江苏省教育厅农村合格幼儿园建设工程户外活动器械采购项目投诉 处理单位: 江苏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处理时间: 2009年11月15日 基本案情:2009年9月8日,江苏省省级行政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组织了预算为1.09亿元的江苏省教育厅农村合格幼儿园建设工程户外活动器械项目公开招标。评标结果宣布后,按照招标文件约定,采购人应对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样品进行封存,而未中标供应商的样品则由其自行带走。但在此过程中,多家未中标供应商阻挠中标供应商拆除中标样品,造成现场秩序混乱,直至公安机关到场才控制住混乱局面。未中标的8家供应商随即提出质疑且对答复不满意,于10月13日投诉至江苏省财政厅。在受理投诉的过程中,江苏省财政厅进行了深入全面的调查,并于11月15日依法作出驳回投诉的处理决定。投诉人对投诉处理决定不服,于12月22日向财政部申请行政复议。财政部于2010年3月18日决定维持江苏省财政厅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 案例启示:本项目预算金额大、涉及范围广、投诉人数量多、对抗情绪强,给投诉处理工作增加了无形的压力和困难,甚至引发了一场幼儿玩具招标“风波”。但在整个工作过程中,监管部门严格依据调查后的客观事实和法律法规作出投诉处理决定,并采取相应措施加强项目各方当事人的沟通,将“风波”的影响降至最低直到完全平息,既维护了政府采购的严肃性,也为妥善处理供应商投诉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政务公开的目的意义

一、政务公开的目的和意义 (一)政务公开的目的在于接受监督 在现代法治国家,公开的原则几乎被适用于所有领域。无论是审务公开,还是检务公开,或者是警务公开,乃至村务公开、校务公开、厂务公开,等等,都有一个共同的目的,就是为了接受监督。政务公开当然也不例外,它是现代国家实行民主监督的一个重要的前提条件。实行政务公开,有利于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吸收人民群众参与讨论和决定有关事项,强化民主监督。可以说,没有公开,就无从谈起监督;没有监督,权力就要被滥用,就要腐败。这是万古不易的经验。在我国,长期缺乏公开而有效的监督,被认为是吏治腐败、司法腐败等各种权力腐败不断蔓延滋长的深刻原因。 (二)政务公开是方式、手段、途径,而决不是目的 作为方式、手段、途径的政务公开,一旦作为原则甚至制度确立下来,就能够发挥其确保监督、促进民主、限制权力滥用,保障权利实现的巨大作用。是否能够贯彻和实施公开的原则,并进一步确立公开机制,直接关系到一个国家各项工作是否能够顺利推行,各个领域的公正、公平和平等是否能够实现。鉴于目前各国反腐败斗争的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将公开的原则置于勤政廉政、反腐倡廉的机制建设中来理解的话,则更能够凸现出该原则的重大意义。 (三)政务公开是民主建设的需要 政务公开应该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简化行政手续,规范行政行为,方便群众办事,增强政务活动的透明度和行政权力运作的公开性,保证人民群众通过多种渠道和途径,参与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 (四)政务公开是现代行政法基本理念的必然要求 现代行政法是规制行政主体行为、保障相对人合法权益的规范和原则的总称。它是具体化了的宪法,承担着确保权力真正属于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使命。21世纪的行政法的基本理念应当是服务行政。从根本上说,政务公开的终极目的就是为人民服务,而为人民服务恰恰就是现代行政法的出发点和价值归宿。要确立服务行政的理念,就要提高行政的透明度,建立政务公开制度,使得行政主体的行为处于社会公众的有效监督之下,促使其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率,减少腐败。 (五)政务公开有利于提高行政效率,促进依法行政 实行政务公开,有利于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率,使行政机关的办事方式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 实行政务公开,有利于促进依法行政,促使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正确行使职权,按照法定程序办事,防止滥用权力,消除执法违法、徇私枉法等腐败现象。在国家行政机关及有关组织实行政务公开,是深入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从严治政,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政府的重要举措。 (六)政务公开是世界性的潮流,是世贸规则的要求 当今世界,经济贸易的发展、企业商机的发现、消费者权益的实现、政府公共服务质量的提高等都离不开及时获取准确信息。包括政务公开在内的信息公开和信息自由成为世贸规则的基本要求和各国政府规制改革的主导方向。信息公开是当代各国政府在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和教育等全面发展方面保障公民权的一项基本义务。公民对政府和公共部门拥有的公共信息享有知情权。为适应世贸规则关于信息公开和信息自由的要求,我国政府行政规制需要在程序和实体两方面进行大幅度改革。规制改革将成为我国政府行政改革面临的艰巨任务。

政务信息化建设调研报告-调研报告.doc

政务信息化建设调研报告-调研报告 一、调研时间及地点 时间:地点:心 二、调研目的 按照中央要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工作部署,以问题为导向,紧密结合总局主题教育实施方案确定的12个主题,紧密结合手头正在推进的工作,紧密结合“找差距、抓落实”,调研信息化人才队伍、 三、调研对象及内容 此次调研主要采取座谈调研方式,围绕管理机制、网站建设、网络安全运维、人才队伍建设四项内容交流经验做法,探讨难点和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政务信息化建设发展现状及经验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是以经济分析预测、信息化产业研究、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和大数据应用为特色的国家级决策咨询机构和国家电子政务公共服务平台。主要目前在职人员570余人;内设8个正局级职能部门,3个直属机构,4家全资或控股公司。信息中心公共技术服务部(国家电子政务外网管理中心办

公室)负责中心信息化建设,内设办公室、技术处、运维管理处、安全管理处、云平台管理处等六个处室,(100多人)在岗人员。 (一)信息化战略发展规划。一是综合管理部负责中心发展战略研究。二是中心信息化和产业发展部负责面向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上级部门开展信息化战略规划、顶层设计与制造业等产业的决策咨询。三是大数据发展部负责面向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上级部门开展大数据决策支持服务,组织开展大数据发展战略与总体规划,推动数据共享开放。各部内设相关处室具体负责信息化各领域规划发展。 (二)网站建设。建设任务。二是公共技术服务部(国家电子政务外网管理中心办公室)负责国家发展改革委政务信息化建设及技术支持,负责牵头协调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建设相关管理工作。经验做法:信优化,安全防护体系设计;三是采取基础设施+防护+认证平台形成统一安全防护平台。四是领导高 (三)网络安全及运维。个部门负责。一是信息与网络安全部(国家电子政务外网管理中心电子认证办公室)承担政务部门委托的信息安全高端咨询、安全等保测评及评估、技术支撑、专项服务及相关管理工作,开展信息系统和网络安全的相关理论和应用研究工作,协调指导国家经济信息系统地方节点的信息安全工作,承办国家电子政务外网管理中心电子认证办公室业务及相关管理工作。二是公共技术服务部负责政务外网、云计算平台等

政府信息公开对新闻活动的影响和意义

政府信息公开对新闻活动的影响和意义 2008年4月24日,新华社授权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根据规定,《条例》将于2008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规定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和程序:“行政机关应当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的,应当在其职责范围内发布准确的政府信息予以澄清。”这意味着报刊、广播、电视的政府报道与信息披露将有法可依。从此,中国的政务信息公开步入“有法可依”的时代。 《条例》发布后,新闻媒体纷纷予以重点报道与评述,可是,出发点都是从百姓的知情权角度出发,而很少有认识到这个规定其实更重要的意义在于对新闻传播业的繁荣发展提供了新的政策支持。大众传媒的核心是内容,而内容的重中之重是政府信息,因此,这一条例的受益者首先是新闻传播行业。 在我国,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人民有权知道国家权利是如何运作的。国家的每一个决定都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在关系自己切身利益的时候,我们需要的是一个操作透明的“阳光政府”。卢梭说过,绝对的权利导致绝对的腐败,对人民知情权的保护也是对政府实行监督的重要条件。 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出台之前,学术界关于这个问题的讨论已经沸沸扬扬,学者们结合中国发展的实际和发达国家的民主实践,从中国的实际提出问题,这就加速了条例的起草和颁布,条例出台后,各级政府也加快了政务信息化的步伐,各地建立了各种信息公开制度,使人民群众能够及时获得各种政府信息并畅所欲言,各级政府及时倾听人民心声,由是政府和人民的距离近了。 这是一个权利的时代,人们的民主法制意识逐步增强,尤其是在关乎公共利益的信息公开方面,公民的权利意识逐步觉醒;在关乎个人利益的信息方面,公民更是通过信访等方式努力争取。公民的知情权不再是一个只出现在课本和文件中的词汇。 这是一个民主的时代,民主不再停留在举举手表个态上,民主不再是被动的产物。民主不再是政府对人民的“施舍”,民主是政府对人民的义务。政府要做诚信负责的政府,对人民负责,接受人民的监督,这样就必须给人民提供一个透明的信息平台。 现在世界上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法律,目前世界上已经有50多个国家实施了信息公开法律。早在1766年,瑞典就制定了《出版自由法》,这是世界上最早的一部新闻出版自由法,它赋予了报刊转载公文的自由。 2001年中国加入WTO的游戏规则之一就是,中国政府要在几年之内实施信息公开制度,这不仅是对内公开的需要,也是对外公开的需要。既为国内媒体的发展提供条件,同时也为更多的海外媒体在中国的采访报道提供方便,这样可以使国外媒体接近真实的中国,接近真实的中国政府,消除“中国威胁论”的干扰,向世界展示一个和平发展的负责任的发展中的大国形象。 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的经济实力在改革开放后得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与经济体制改革相适应的是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信息公开法律的颁布标志着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化,更是紧跟世界潮流与国际接轨的表现。中西体制间的交流将有利于我国更好地吸收国际先进民主机制,加速民主化进程。 我国《宪法》规定了出版自由和国家发展新闻出版事业的义务,由《广播电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