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11-501-2016 北京地区建筑地基基础勘察设计规范

DBJ11-501-2016  北京地区建筑地基基础勘察设计规范
DBJ11-501-2016  北京地区建筑地基基础勘察设计规范

1 总则

1.0.1为了在地基勘察和地基基础设计中贯彻执行国家技术经济政策,做到技术先进、安全适用、经济合理、确保质量、保护环境、提高效益,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北京地区建筑物(含构筑物)的地基勘察和地基基础设计。

1.0.3各项工程建设在设计和施工之前,必须按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地基勘察。工作中应广泛搜集、分析、利用已有资料和建筑经验,针对工程特点、任务要求和岩土工程条件,切实做到精心勘察,提出完整可靠、评价正确的勘察报告。勘察工作应包括参与地基基础方案实施的过程。

1.0.4地基基础设计应坚持因地制宜、就地取材、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和提高效益的原则。设计时应依据勘察成果,结合结构特点、使用要求,综合考虑施工条件、材料情况、场地环境和工程造价等因素,切实做到精心设计,以保证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1.0.5 本规范中未列入的内容,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语和符号

2.1 术语

2.1.1 地基subgrade,foundation soils支承基础的土体或岩体。

2.1.2 基础foundation,footing 将结构所承受的各种作用传递到地基上的结构组成部分。

2.1.3 地基勘察geotechnical investigation of foundation

施工图设计阶段所需的岩土工程勘察(即详细勘察),其目的是解决地基基础方案有关实际问题。

2.1.4 地基承载力标准值standard value of subgrade bearing capacity

在测试、试验的基础上,对应荷载效应为标准组合并按照变形控制的地基设计原则所确定的地基承载力值。

2.1.5抗浮设防水位groundwater level for prevention of up-floating抗浮评价计算所需要的、保证抗浮设防安全和经济合理的场地地下水设计水位。

2.1.6新近沉积土recently deposited soil

第四纪全新世(Q4)中、晚期形成的土,一般呈欠压密状态、强度低、常含有人类文化活动产物(如砖瓦片、木炭渣、陶瓷片等物)和较多的有机质与螺壳、蚌壳等。

2.1.7勘探点exploratory point 进行钻探(钻探成孔)和挖掘探槽、探井,以及进行原位测试、现场试验的点位。

2.1.8控制性勘探孔control borehole

为查明地基岩土物理力学性质而布置的钻孔,钻孔深度应满足软弱下卧层验算和地基变形计算的要求,并在钻孔内进行取土、原位测试或其他试验。

2.1.9 一般性勘探孔detective borehole为查明地基岩土层的空间分布而布置的钻孔,钻孔深度应满足查明软弱下卧层分布和

地基变形深度范围主要地基岩土层分布规律的要求,通常只进行地层鉴别,必要时可在钻孔内进行取土、原位测试或其他试验。

2.1.10协同作用分析interaction analysis

根据静力平衡和变形协调条件,采用经过验证的地基土本构模型和基础与上部结构模型,建立和求解反映整个系统相互作用的方程,用以计算变形和内力。

2.1.11地基变形允许值allowable settlement 为保证建筑物正常使用而确定的地基变形控制值。

2.1.12扩展基础spread footing 将上部结构传来的荷载,通过向侧边扩展起到压力扩散作用的墙、柱下条形基础或柱下

独立基础。

2.1.13无筋扩展基础non-reinforced spread footing

由砖、毛石、混凝土或毛石混凝土、灰土等材料组成的,基础边线在基础刚性扩散角之内,不需配置钢筋的墙、柱下条形基础或柱下独立基础。

2.1.14配筋扩展基础reinforced spread footing

由混凝土材料组成的,基础边线在基础刚性扩散角之外且需要配置钢筋的墙、柱下条形基础或柱下独立基础。

2.1.15沉降后浇带post-cast strip for settlement controlling

为了减少基础之间的差异沉降对基础及上部结构的影响而设置的施工后期进行混凝土浇筑的施工预留带。

2.1.16土岩混合地基soil-rock combined subgrade 在主要受力层范围内,由土和岩石组成的地基。

2.1.17现场检验in-situ inspection 在现场采用一定手段,对勘察成果或设计、施工措施的效果进行核查。

2.1.18现场监测in-situ monitoring

在现场对岩土性状和地下水的变化、岩土体和结构物的应力、位移进行系统监视和观测。

2.2 符

A —— 基础底面(或压板)面积;

A P —— 桩端面积; a —— 压缩系数; b —— 基础底面宽度; b 0—— 基础顶面的砌体宽度或柱

脚宽度;

C c —— 压缩指数; C N —— 有效覆盖压力校正系数;

c —— 粘聚力;

c u —— 十字板剪切强度; D r ——砂土的相对密实度; D p ——地基变形计算深度

d —— ①基础埋置深度;

②桩身直径;

d ext —

外墙基础埋置深度; d int —

— 内墙基础埋置深度;

E a —

— 主动土压力;

E rs —

— 回弹再压缩模量;

E s —

— 压缩模量;

s E —

压缩模量当量值;

e —— 孔隙比;

F —— 上部结构传至基础顶面的竖向力; F s —

①抗滑稳定安全系数;

②抗倾覆稳定安全系数; f a —— 深宽修正后的地基承载力标准值; f aE —

— 调整后的地基抗震承载力;

f ka —

— 地基承载力标准值;

f rk —

岩石饱和单轴抗压强度标准值;

f u —— 地基承载力极限值; G k —

①基础自重与基础上的土重之和;

②桩基础承台自重及承台上的土重之和;

H —— 作用于基础底面的水平推力; H g —

— 自室外地面算起的建筑物高度;

H 0—

— 基础高度;

h 0—

有效高度;

I L —— 液性指数;

I LE —

液化指数;

I P——塑性指数;K a——主动土压力系数;

k0.08——

压板面积为50cm×50cm的载荷试验,当沉降量为1cm时的附加压力(简称下沉1cm时的附加压力);

k

——实际基础沉降量为1cm时的附加压力;

b

M——作用于基础底面的力矩;M c——倾覆力矩;M R——抗滑力矩;M s——滑动力矩;M xk——相应于荷载效应标准组合时,作用于承台底面通过桩群重心的x轴的力矩;

M yk——相应于荷载效应标准组合时,作用于承台底面通过桩群重心的y轴的力矩;m——面积置换率;N——标准贯入试验锤击数;N'——标准贯入试验锤击数校正值;

N10——轻型圆锥动力触探试验锤击数;N63.5——重型圆锥

动力触探试验锤击数;N'63.5——重型圆锥动力触探试验锤击

数修正值;

N cr——液化判别标准贯入试验锤击数临界值;N0——液化判别标准贯入试验锤击数基准值;p k——相应于荷载效应标准组合时,基础底面处的平均压力值;p0——①相应于荷载准永久组合时,基础底面处的附加压力;

②标准宽度基础的附加压力;p0j——对应于荷载效应准永久组合时,桩端平面处的附加压力;p cr——平板载荷试验1gp ?1gs 曲线的折点压力;

p j —— 相应于荷载效应基本组合时,基础底面地基土单位面积净反力设计值(不含基础自重及其上土重); p z —— 土的自重压力; p cz —— 软弱下卧层顶面处土重压力; p kmax —— 相应于荷载

效应标准组合时,基础底面边缘处昀

大压力值; p s —— 比贯入阻力; q p —

— 桩端阻力标准值; q s —— 桩侧阻

力标准值; R H —— 单桩水平承载力

标准值; R V —— 单桩竖向承载力标

准值; S r ——土的饱和度; s ——

地基昀终沉降量; s ′ —— 施工期间(主体结构完工阶段)平均沉降

量; s c —— ①按分层总和法计算的地基沉降量;

②按分层总和法计算的桩基沉降量; s max —— 长期昀大沉降量;

u p —— 桩身横截面周长; v p —— 压缩(纵波)波速; v s —— 剪切(横波)波速; v se —— 等效剪切波速; W u —— 土中有机质含量; w —— 土的天然含水量; w L —— 液限; w P —— 塑限;

α —— ①地基附加应力系数;

②地震影响系数;

? α —— 地基平均附加应力系数; β —— ①地基不均匀系数界限值;

②桩间土承载力折减系数; βs —— 后注浆侧阻力增强系数;

βp —— 后注浆端阻力增强系数;

γ —— 土的重力密度(重度);

δ —— 变异系数;

η —— 桩端阻修正系数;

ηb —— 基础宽度的承载力修正系数;

ηd —— 基础深度的承载力修正系数; λc —— 压实系数;

t λ —— 时间下沉系数; ν —— 泊松比;

ρ —— 土的密度;

σ 3 —— 基础底面以下平均初始有效侧向应

力;

v σ ′ —— 有效覆盖压力; τe —— 粘性土和粉土的等效抗剪强度; φ —— 内摩擦角;

ψps —— 桩基沉降计算经验系数;

ψp —— 大直径桩端阻尺寸效应系数;

ψs 、ψ Z —

沉降计算经验系数; ψsi —— 大直径桩侧阻尺寸效应系数;

3 基本规定

3.0.1根据地基复杂程度、建筑物规模和功能特征以及由于地基问题可能造成建筑物破坏或

的程度,将地基基础设计分为三个设计等级,设计时可按表 3.0.1选用。表 3.0.1 地基基础设计等级

位应进行相应基坑、基槽的现场检验。

3.0.3 所有建筑的地基均应进行地基承载力验算;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一级的建筑物或荷载条件复

杂及对地基变形有较高要求的其他建筑,应进行地基变形验算;当地下水位较高,建筑存在上浮

可能时,应进行抗浮验算;建造在斜坡上或边坡附近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尚应验算其稳定性。

3.0.4 按地基承载力确定基础底面积和埋深或按单桩承载力确定桩数时,传至基础底面或承台底面

的荷载效应应采用荷载效应标准组合,相应的抗力应采用地基承载力标准值或单桩承载力标准

值。

3.0.5 验算地基变形及桩基变形时,传至基础底面或承台底面的荷载效应应采用正常使用极限状态

下荷载效应的准永久组合,相应限值应为地基变形允许值。

3.0.6 计算挡土墙土压力、地基或斜坡稳定及滑坡推力时,应采用荷载效应的基本组合,但其分项

系数和组合系数均为1.0。

3.0.7 计算基础构件的承载力时,应采用荷载效应的基本组合,并采用相应的分项系数。其中,永

久荷载效应控制的基本组合可取荷载效应标准组合值乘以1.30的系数。

3.0.8地基基础的勘察设计,应注意岩土的不均匀性,注意测定参数与原型性状之间的差异,

以及岩土随时间、环境和施工而发生的变化。岩土的主要物理力学参数,应按工程地质单元逐层

统计其平均值、标准差和变异系数,统计方法应按本规范第6章执行。

3.0.9 结构设计使用年限、结构重要性系数应按有关规范的规定采用。除次要建筑或临时性建筑外,结构重要性系数不应小于 1.0。

3.0.10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建筑物沉降长期观测,必要时尚应进行岩土体位移观测,

并以观测数据检验设计和控制安全施工:1 一级建筑物及可能产生较大差异沉降的建筑物;2 可能受深基础开挖影响的邻近工程;3重要的边坡工程和建在斜坡上的建筑物;4因加层、接建、堆载、施工降水等原因,可能产生较大附加沉降的建筑物;5采用处于开发、研究阶段的地基基础新技术、新工艺的工程。

3.0.11对于尚缺乏实践经验的地基基础设计方案,设计前应进行现场试验。

3.0.12工程需要时,应在专项工作的基础上,根据建筑基础埋置深度、场地岩土工程条件、地下水位变化历史和对建筑使用期间地下水位变化幅度的预测提供抗浮设计水位的建议。抗浮水位对结构安全和工程造价有重大影响时,宜提出进行专门的勘察工作的建议。

4.0.1作为建筑地基的岩土可分为岩石、天然土和人工填土。

4.0.2岩石可按下列因素分类和分级:1按成因分为沉积岩、岩浆岩和变质岩。2按岩石的饱和单轴抗压强度标准值f rk根据表4.0.2-1可分为坚硬岩、较硬岩、较软

4地基岩土的分类和定名

软岩。现场工作中可按附录 A 表 A.0.1的规定进行定性划分。表4.0.2-1 岩石坚硬程度的划分

3按岩石的风化程度分为未风化岩石、微风化岩石、中等风化岩石、强风化岩石和全风化岩石;岩石的

风化程度分类见表4.0.2-2。表4.0.2-2 岩石按风化程度分类

4按软化系数分为不软化岩石和软化岩石。当软化系数等于或小于 0.75时,应定为软化岩石;

当软化系数大于 0.75时,应定为不软化岩石。

4.0.3岩体的完整程度根据完整性指数可按表 4.0.3进行分类;结构类型可按本规范附录

A 表 A.0.2进行分类;岩石质量指标( RQD )可按附录 A 中表 A.0.3进行分类。表4.0.3 岩体完整程

度分类

4.0.4 岩体基本质量等级可根据岩石的坚硬程度和岩体的完整程度按表 4.0.4进行分类。表4.0.4 岩

体基本质量等级分类

4.0.5岩石的描述应包括地质年代、地质名称、风化程度、颜色、主要矿物、结构、构造和4.岩石质量指标(

1)一般沉积土第四纪全新世( Q 4)早期及其以前形成的土。

RQD )程度;对岩浆岩和变质岩应着重描述矿物结晶大小和结晶程度。岩体的描述应包括结构面、结构体、岩层厚度和结构类型。描述要求应符合《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的规定。 4.0.6天然土按下列因素分类定名: 1按沉积年代分为:一般沉积土和新近沉积土 坚硬程度

坚硬岩 较硬岩 较软岩 软岩 极软岩 饱和单轴抗压强度标准值 f rk (MPa )

>60 60f rk 30

30f rk 15

15f rk 5

5 注: 1 当无法取得饱和单轴抗压强度数据时,可用点荷载试验强度换算,换算方法按国家标准《工程岩体分级标准》

(GB50218)执行; 2 当岩体完整程度为极破碎时,可不进行坚硬程度分类。

风化程度 野外特征

风化程度参数指标 波速比 K v 风化系数 K f 未风化 岩质新鲜,偶见风化痕迹

0.9~1.0 0.9~1.0

微风化

结构和构造基本未变,仅节理面有铁锰质渲染或矿物略有变色,有少量风化

裂隙

0.8~0.9 0.8~0.9

中等风化

1 组织结构部分破坏,矿物成分基本未变,沿节理面出现次生矿物,风化裂

隙发育; 2 岩体被节理、裂隙分割成块状( 200~500mm ),硬质岩锤击声脆,且不易击碎;软质岩锤击易碎; 3 用镐难挖掘,用岩芯钻方可钻进

0.6~0.8 0.4~0.8 强风化

1组织结构已大部分破坏,矿物成分已显著变化; 2 岩体被节理、裂隙分割

成碎石状( 20~200mm ),碎石用手可以折断; 3用镐可以挖掘,用干钻

不易钻进

0.4~0.6 <0.4 全风化

1结构已基本破坏,但尚可辨认; 2岩石已风化成坚硬或密实土状,可用镐挖,干钻可钻进; 3 须机械普遍刨松方能铲挖满载

0.2~0.4

残积土 组织结构全部破坏,已风化成土状,锹镐易挖掘,干钻易钻进,具可塑性

<0.2 — 注:1 波速比 K v 为风化岩石与新鲜岩石压缩波速之比; 2 风化系数 K f 为风化岩石与新鲜岩石饱和单轴抗压强度之比; 3 岩石风化程度,除按表列野外特征和定量指标划分外,也可根据经验划分; 4 花岗岩类岩石,可采用实测标准贯入试验击数划

分,N 50为强风化; 50 N 30为全风化; N <30为残积土; 5 泥岩和半成岩,可不进行风化程度划分。

完整程度 完整 较完整 较破碎 破碎 极破碎

完整性指数 >0.75 0.75~0.55 0.55~0.35 0.35~0.15

<0.15 注:完整性指数为岩体压缩波速度与岩块压缩波速度之比的平方。选定岩体和岩块测定波速时,应注意其代表性。

完整程度坚硬程度

完整 较完整 较破碎 破碎 极破碎 坚硬岩 I Ⅱ Ⅲ Ⅳ V 较硬岩 Ⅱ Ⅲ Ⅳ Ⅳ V 较软岩 Ⅲ Ⅳ Ⅳ V V 软岩 Ⅳ Ⅳ V V V 极软岩 V

V

V

V

V

2)新近沉积土第四纪全新世(Q 4)中、晚期形成的土,一般呈欠压密状态、强度低、常含有人类文化活动产物(如砖瓦片、木炭渣、陶瓷片等物)和较多的有机质、螺壳、蚌壳等。

2按地质成因分为洪积土、冲积土、淤积土、残积土、坡积土、冰积土、风

积土等。 3按土中的有机质含量根据表 4.0.6-1分为无机土、有机质土、泥炭质土和泥炭。表 4.0.6-1 土按有机质含量分类

4按颗粒级配或塑性指数分为碎石土、砂土、粉土和粘性土。

1)碎石土粒径大于 2mm 颗粒的质量超过总质量 50%的土,并按表 4.0.6-2进一步分类。

表 4.0.6-2 碎石土的分类

2)砂土粒径大于 2mm 颗粒的质量不超过总质量 50%、粒径大于 0.075mm 颗粒的质

%的土,并按表 4.0.6-3进一步分类。表 4.0.6-3 砂土的分类

3)粉土粒径大于 0.075mm 颗粒的质量不超过总质量 50%,且塑性指数 I P 小于或等 于 10的土,并按表 4.0.6-4进一步分类。表 4.0.6-4 粉土的分类

大于10的土,并按表4.0.6-5进一步分类;

4)粘性土塑性指数I

P

表 4.0.6-5粘性土分类

5土按其特殊性质分为湿陷性土、膨胀土、软土(包括淤泥和淤泥质土)、混合土和污染

土。

)湿陷性土室内压缩试验在200kPa压力下附加湿陷量与土样原高度之比等于或大于0.015的土或野外浸水载荷试验在200kPa压力下附加湿陷量与承压板宽度之比等于或大于0.023的土。

)膨胀土含有大量的亲水粘土矿物成分,在环境湿度变化的条件下产生较大胀缩变形,变形受约束时产生较大应力的土。

)软土在静水或缓慢的流水环境中沉积,经生物化学作用形成的土。粉土或粘性土的孔隙

比大(e

1),天然含水量高(w>w L)、土的压缩性高(E s<4MPa)、强度低(c u<30kPa)。当天然孔隙比大于或等于1.5时称为淤泥,天然孔隙比小于1.5而大于或等于 1.0时称为淤泥质土。

)混合土由细粒土和粗粒土混杂且缺乏中间粒径的土。混合土主要由粘粒、粉粒、砾粒和漂砾粒组成,成因主要为洪积、坡积,冰水沉积和残积。当碎石土中粒径小于0.075mm的细粒土质量超过总质量的25%时,应定名为粗粒混合土;当粉土或粘性土中粒径大于2mm的粗粒土质量超过总质量的25%时,应定名为细粒混合土。

)污染土由于致污物质侵入改变了物理力学性状的土。污染土的定名,可在原分类名称前冠以“污染”两字。致污物质主要有酸、碱、煤焦油等。

4.0.7 人工填土是由人类活动堆填而成,一般均匀性差、强度低、压缩性高,常具湿陷性,据其组成成分又可分为:素填土、杂填土和炉灰。

1素填土由一种或数种岩土材料组成,常含有少量砖瓦片及其他人为产物。工程定名时前面冠以主要成分,如碎石素填土、粉土素填土、粉质粘土素填土、粘质粉土素填土、粘土素填土等。

2杂填土含有大量建筑垃圾,工业废料或生活垃圾等杂物的填土。以建筑垃圾为

主要成分时称为房渣土。以生活垃圾为主要成分时称为生活垃圾土。3炉灰煤及煤土

混合物经过燃烧而成的无机物质,又可分为:炉灰和变质炉灰。

)炉灰无凝聚性,一般堆积年代不久,颜色为褐红色或黑灰色。

)变质炉灰堆积年代较久的炉灰经风化变质而成,稍具粘性,手捻呈粉末、变软。

4.0.8土的密实度和饱和度可按下列规定划分。 碎石土的密实度可根据重型圆锥动力触探锤击数按

表 4.0.8-1确定。表中的

'

N

63.5

是实测重型圆锥动力触探击数 N 63.5按附录 B 中 B.0.2条的规定进行修正后得到的击数。密实度

的定性描述可按附录 B 表 B.0.1的规定进行鉴别。

'

表 4.0.8-1 碎石土密实度按 N 63.5分类

2土的密实度应根据标准贯入试验锤击数实测值 N 划分为密实、中密、稍密和松散,并应符合表 4.0.8-2的规定。

表 4.0.8-2 砂土的密实度分类

3粉土的密实度应根据孔隙比 e 划分为密实、中密和稍密;其湿度应根据含水量 w 划分为稍湿、湿、很湿。密实度和湿度的划分应分别符合表 4.0.8-3和表 4.0.8-4的规定。

表4.0.8-3

表4.0.8-4湿度分类

4

类应符合表 5的规定。表4.0.8-5粘性土的湿度分类

5粘性土的状态分类应符合表 4.0.8-6的规定。14

表 4.0.8-6粘性土的状态分类

6

应符合表

的规定:表 4.0.8-

7土的压缩性分类

5 地下水

5.1 一般规定

5.1.1岩土工程勘察应根据场地特点和工程要求,通过搜集资料和勘察工作,查明下列水文地质条

件,提出相应的工程建议:

1地下水的类型和赋存状态;

2主要含水层的分布和岩性特征;

3区域性气候资料,如年降水量、蒸发量及其变化规律和对地下水的影响;

4地下水的补给排泄条件、地表水与地下水的补排关系及其对地下水位的影响;

5勘察时的地下水位、近3~5年昀高地下水位,并宜提出历年昀高地下水位、水位

变化趋势和主要影响因素;6当场区存在对工程有影响的多层地下水时,应分别查明每层地下水的类型、水位和

年变化规律,以及地下水分布特征对地基评价和基础施工可能造成的影响;7当地下水可能对基坑开挖造成影响时,应对地下水控制措施提出建议;8当地下水位可能高于基础埋深时,应

提出建筑设防水位建议;当可能存在基础抗浮

问题时,应提出与建筑抗浮有关的建议;9查明场区是否存在对地下水和地表水的污染源及其可能的

污染程度,提出相应工程措施的建议。

1.2当场地水文地质条件复杂,且对地基评价、基础抗浮和施工中地下水的控制有重大影响

时,宜进行专门的水文地质勘察。

专门的水文地质勘察除应按照5.1.1条执行外,尚应符合下列要求:1查明含水层和隔水层的埋藏条件,地下水类型、流向、水位、水质及其变化幅度,当场地存在对工程有影响的多层地下水时,应分层量测地下水位,并查明互相之间的补给关系;2查明场地地质条件对地下水赋存和渗流状态的影响;必要时应设置观测孔,或在不

同深度处埋设孔隙水压力计,量测压力水头随深度的变化;3通过现场试验,测定地层渗透系数等水文地质参数;4进行定量分析计算,提出场区建筑抗渗设防水位、建筑抗浮设防水位和

地下室外墙

水压力分布的建议值;5进行建筑抗浮问题分析时,应分析场区地下水位的动态和影响动态的各种因素,并

预测各因素对场区未来地下水位变化的影响;6提出基坑开挖施工中地下水控制方案的建议。应注意

昀大程度地减少抽取地下水资源,避免地下水污染。

5.1.4对缺乏地下水位长期监测资料的地区,在高层建筑或重大工程的初步勘察时,宜设置长期观

测孔,对有关层位的地下水进行长期观测。

5.2 地下水位的量测与水样的采取

5.2.1 地下水位的量测应符合下列规定:1 遇地下水时应量测水位;2 稳定水位应在初见水位后

经一定的稳定时间后量测; 3 对工程有影响的多层含水层的水位量测,应采取止水措施,将被测含水层与其他含水层隔开。

5.2.2 初见水位和稳定水位可在钻孔、探井或测压管内量测,稳定水位距初见水位量测的时间间隔

按地层的渗透性确定,对砂土和碎石土不得少于0.5h,对粉土和粘性土不得少于8h,并宜在勘察结束后统一量测稳定水位。量测读数至厘米,精度不得低于±2cm。

5.2.3 在有地下水位长期观测资料的地区进行岩土工程勘察时,应根据多年观测成果提供地下水位

动态规律。当无地下水位长期观测资料时,应设立地下水位观测孔,取得的水位动态资料。

5.2.4历年昀高地下水位和近3~5年昀高地下水位应根据地下水位长期观测资料提供。当缺少长期

观测资料时,可根据实地调查的水井水位等资料分析确定。

5.2.5 孔隙水压力的测定应符合下列规定:1测试点应根据地质条件和分析需要布置;2 测压计的

安装和埋设应符合有关安装技术规定;3测定方法可按本规范附录C表C.0.2确定;4 测试数据应及时分析整理,出现异常时应分析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

5.2.6水试样的采取和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1水试样应能代表天然条件下的水质情况;2水试样

的采取和试验项目应符合《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的规定;3水试样应及时试验,清洁水放置时间不宜超过72小时,稍受污染的水不宜超过48

小时,受污染的水不宜超过12小时。

5.3 水文地质参数的测定

5.3.1水文地质参数的测试方法应符合本规范附录C.0.1的规定。

5.3.2需要时应对影响基础设计、施工的各含水层进行水文地质试验;水文地质试验数量可根据场

区大小和地质复杂程度确定。

5.3.3量测地下水流向可用几何法,量测点不应少于呈三角形分布的3个点。测点间距按岩土的渗透

性、水力梯度和地形坡度确定。应同时量测各孔(井)水位,确定地下水的流向。地下水流速的测定可采用指示剂法或水力梯度法。

5.3.4抽水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1抽水试验方法可按表5.3.4选用;2抽水试验宜三次降深,昀大

降深应接近工程设计所需的地下水位降深的标高;3水位量测应采用同一方法和仪器,读数对抽水孔为厘米,对观测孔为毫米; 4 当涌水量与时间关系曲线和动水位与时间的关系曲线在一定范围内波动,而没有持

续上升和下降时,可认为已经稳定;5抽水

结束后应量测恢复水位。

表 5.3.4 抽水试验方法和应用范围

5.3.5渗水试验和注水试验可在试坑或钻孔中进行。粘性土宜采用试坑双环法;对砂土和粉土可采

用试坑单环法;对试验深度较大时可采用钻孔法。

5.3.6压水试验应根据工程要求,结合工程地质测绘和钻探资料,确定试验孔位,按岩层的渗透特

性划分试验段,按需要确定试验的起始压力、昀大压力和压力级数。应及时绘制压力与压入水量的关系曲线,

计算试验段的Array透水率,确定

p-Q曲线的类

型。

5.3.7水文地质参数计算应根据不同试验方法选择正确的计算公式。

5.4 地下水作用评价

5.4.1地基勘察应评价地下水的作用和影响,并提出预防措施的建议。

5.4.2 地下水力学作用的评价应包括下列内容:1考虑地下水对建筑物的上浮作用时,应按设计水

位计算浮力。有渗流时,地下水的

水头和作用宜通过渗流计算进行分析评价。对节理不发育的岩体有经验或实测数据时,浮力

可根据经验或实测数据确定。2验算边坡稳定时,应考虑地下水对边坡稳定的不利影响。 3 在地下水位下降的影响范围内,应考虑地面沉降及其对工程的影响;当地下水位上升时,应考虑可能引起的承载力降低和附加的浮托力;必要时应提出预防措施。 4 验算支挡结构物的稳定时,应评价静水压力及渗透力对支挡结构物的作用。5对基坑工程和边坡工程,应

根据其具体条件评价地下水产生流土、管涌和突涌的可能性。6在地下水位下开挖基坑时,

应根据岩土的渗透性、地下水补给条件,分析评价降水

或隔水措施对基坑稳定和临近工程的影响。

5.4.3 地下水物理、化学作用的评价应包括下列内容:1 对地下水位以下的工程结构,应评价地下水对

混凝土、金属材料的腐蚀性,评价方法按《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执行。

2对软质岩石、强风化岩石、残积土、湿陷性土和膨胀岩土,应评价地下水的聚集和散失对岩土体产生的软化、崩解、湿陷、胀缩和潜蚀等有害作用。

5.5 地下水的控制评价

5.5.1地基勘察应评价地下水对基坑工程及其周边环境的影响,并根据基坑深度、基坑支护方法、

含水层岩性和地层组合关系、地下水资源和环境要求,建议适宜的地下水控制方法。

5.5.2 地下水控制方法应优先选择对地下水资源影响小的帷幕截水、自渗降水、回灌等方法。

5.5.3采用帷幕截水方法时,应评价截水帷幕的深度和可能存在的风险。

5.5.4采用自渗降水方法时,应评价上层水导入下层水对下层水水环境的影响,并按评价结果考虑

方法的取舍。

5.5.5采用回灌方法时,应评价同层回灌或异层回灌的可能性。采用同层回灌时,回灌井与抽水井

的距离可根据含水层的渗透性计算确定,一般不少于6m。对于渗透性高的土,井距宜适当增加。

采用异层回灌时,应评价不同含水层水质混合后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

5.5.6 当限于现场条件和工程要求,需要采用抽降方式控制地下水位时,应进行详细分析,必要时

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不致因降水引起的沉降对临近建筑和地下设施造成危害。

5.5.7对地下水采取施工降水措施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施工时地下水位应保持在基坑底面以下

0.5~1.5m;2 降水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土颗粒的流失;

3防止深层承压水引起的流土、管涌和突涌,必要时应降低基坑下的承压水头;4评价抽水造成的地下水资源损失量,必要时提出地下水的综合控制方案和建议。

6 地基勘察

6.1 一般规定

6.1.1 建筑地基勘察是指建筑总平面确定后的施工图设计阶段勘察(即详细勘察)。可行性研究勘

察和初步勘察应符合《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的规定。

6.1.2 建筑地基勘察前应详细了解设计意图,全面搜集和研究建筑场地及其邻近地段已有的

勘察报告和工程经验。并取得下列资料:1 比例尺不小于1:2000的现状地形图及拟建建筑物平面位置图。2拟建场地的红线资料、建筑物坐标、高度、层数、有无地下室、结构类型可能采用

的基础类型、尺寸、埋置深度、荷载条件、建筑物±0.00设计标高,以及对地基基础设计、施工的特殊要求等。3拟建场地的历史沿革以及地下管线、电缆、地下构筑物等的分布情况和水准基点的位置、高程、坐标等。4搜集拟建场地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和地震背景资料。

6.1.3 建筑地基勘察应符合下列要求:1 查明不良地质作用及其分布范围、发展趋势、危害程

度,提出治理方案建议;2 查明建筑场地地层的结构、成因年代、各岩土层的物理力学性

质,并对地基的均匀

性和承载力作出评价。 3 对于第3.0.3条规定的需要进行变形验算的建筑,应提供计算参数,预测建筑物的变形特征。

4满足第5.1.1条规定的对地下水的勘察要求。5 提出经济合理、技术可靠的地基基础方案建议,分析评价设计、施工、运营中应注

意的问题。6 对场地地震效应进行评价。7岩石地基的勘察应查明岩石的地质年代、名称、风化程度及其空间分布特征,岩体

结构面类型、性质、组合特征和发育程度,评价岩体基本质量等级,如存在断裂构造时,应评价断裂构造对工程的影响。8当工程需要时尚应解决下列问题:

1)提供深基坑开挖的边坡稳定计算参数和支护方案的建议,论证基坑开挖对周围已有建筑

和地下设施的影响;

)提供基坑施工中地下水控制方案的建议,论证基坑施工降水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山区地基的边坡,当进行开挖时,提供边坡开挖的坡角。

6.1.4建筑场地按地形地貌、地层结构和地下水位等因素的变化情况和复杂程度分为三类:1简单场地

地形平坦,地基岩土均匀良好,成因单一,地下水位较低,对工程无明显影响,无特殊性岩土;

2中等复杂场地地形基本平坦,地基岩土比较软弱且不均匀,地下水位较高,对建筑物有一定影响,局部分布有特殊性岩土;

3复杂场地地形高差很大,地基岩土成因复杂,土质软弱且显著不均匀,地下水位高,对工程有重大影响,分布有特殊性岩土。

6.2 勘探工作布置

6.2.1 勘探点间距和数量应根据建筑物特点和场地岩土工程条件综合确定,并符合下列规

定:

1勘探点间距宜按建筑场地的复杂程度确定:

简单场地30~50m;

中等复杂场地15~30m;

复杂场地10~15m。

2勘探点宜沿主要承重的墙、柱轴线、核心筒布置。在荷载和建筑体型突变部位宜适当布置勘探点。

3控制性勘探点的数量应按地基岩土的复杂程度确定,宜占勘探点总数的1/3~l/2,每幢重要的建筑物不应少于2个。

4对高重心的独立构筑物,如烟囱、水塔等,勘探点不宜少于3个,其中控制性勘探点不宜少于2个。

5单幢高层建筑的勘探点不应少于4个,且至少有2个控制性勘探点,统建小区中的密集高层建筑群应保证每幢高层建筑至少有1个控制性勘探点。在地层变化复杂和埋藏有古河道的地区,勘探点应适当加密。

6同一建筑物范围内的主要地基持力层或有影响的下卧层起伏变化较大时,应补点查清其起伏变化情况,达到相邻勘探点的层顶高差不大于1m或补点至间距10m。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最新版本

1 总则 1.0.1 为了在地基基础设计中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确保质量、保护环境,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包括构筑物)的地基基础设计。对于湿陷性黄土、多年冻土、膨胀土以及在地震和机械振动荷载作用下的地基基础设计,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应专业标准的规定。 1.0.3 地基基础设计,应坚持因地制宜、就地取材、保护环境和节约资源的原则;根据岩土工程勘察资料,综合考虑结构类型、材料情况与施工条件等因素,精心设计。1.0.4 建筑地基基础的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和符号 2.1 术语 2.1.1 地基Subgrade, Foundation soils 支承基础的土体或岩体。 2.1.2 基础Foundation 将结构所承受的各种作用传递到地基上的结构组成部分。 2.1.3 地基承载力特征值Characteristic value of subgrade bearing capacity 由载荷试验测定的地基土压力变形曲线线性变形段内规定的变形所对应的压力值,其最大值为比例界限值。 2.1.4 重力密度(重度)Gravity density, Unit weight 单位体积岩土体所承受的重力,为岩土体的密度与重力加速度的乘积。2.1.5 岩体结构面Rock discontinuity structural plane 岩体内开裂的和易开裂的面,如层面、节理、断层、片理等,又称不连续构造面。2.1.6 标准冻结深度Standard frost penetration 在地面平坦、裸露、城市之外的空旷场地中不少于10年的实测最大冻结深度的平均值。 2.1.7 地基变形允许值Allowable subsoil deformation 为保证建筑物正常使用而确定的变形控制值。 2.1.8 土岩组合地基Soil-rock composite subgrade 在建筑地基的主要受力层范围内,有下卧基岩表面坡度较大的地基;或石芽密布并有出露的地基;或大块孤石或个别石芽出露的地基。 2.1.9 地基处理Ground treatment, Ground improvement 为提高地基强度,或改善其变形性质或渗透性质而采取的工程措施。 2.1.10 复合地基Composite subgrade,Composite foundation 部分土体被增强或被置换,而形成的由地基土和增强体共同承担荷载的人工地基。 2.1.11 扩展基础Spread foundation 为扩散上部结构传来的荷载,使作用在基底的压应力满足地基承载力的设计要求,且基础内部的应力满足材料强度的设计要求,通过向侧边扩展一定底面积的基础。2.1.12 无筋扩展基础Non-reinforced spread foundation 由砖、毛石、混凝土或毛石混凝土、灰土和三合土等材料组成的,且不需配置钢筋的墙下条形基础或柱下独立基础。 2.1.13 桩基础Pile foundation

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 B50007-2011【28条】3.0.2 根据建筑物地基基础设计等级及长期荷载作用下地基变形对上部结构的影响程度,地基基础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所有建筑物的地基计算均应满足承载力计算的有关规定; 2 设计等级为甲级、乙级的建筑物,均应按地基变形设计; 3 设计等级为丙级的建筑物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作变形验算: 1) 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小于130kPa ,且体型复杂的建筑; 2) 在基础上及其附近有地面堆载或相邻基础荷载差异较大,可能引起地基产生过大的不均匀沉降时; 3) 软弱地基上的建筑物存在偏心荷载时; 4) 相邻建筑距离近,可能发生倾斜时; 地基内有厚度较大或厚薄不均的填土,其自重固结未完成时。 4 对经常受水平荷载作用的高层建筑、高耸结构和挡土墙等,以及建造在斜坡上或边坡附近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尚应验算其稳定性;

5 基坑工程应进行稳定性验算; 6 建筑地下室或地下构筑物存在上浮问题时,尚应进行抗浮验算。 3.0.5 地基基础设计时,所采用的作用效应与相应的抗力限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按地基承载力确定基础底面积及埋深或按单桩承载力确定桩数时,传至基础或承台底面上的作用效应应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下作用的标准组合;相应的抗力应采用地基承载力特征值或单桩承载力特征值; 2 计算地基变形时,传至基础底面上的作用效应应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下作用的准永久组合,不应计入风荷载和地震作用。相应的限值应为地基变形允许值; 3 计算挡土墙、地基或滑坡稳定以及基础抗浮稳定时,作用效应应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下作用的基本组合,但其分项系数均为1.0。 4 在确定基础或桩基承台高度、支挡结构截面、计算基础或支挡结构内力、确定配筋和验算材料强度时,上部结构传来的作用效应和相应的基底反力、挡土墙土压力以及滑坡推力,应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下作用的基本组合,采用相应的分项系数。当需要验算基础裂缝宽度时,应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作用的标准组合; 5 基础设计安全等级、结构设计使用年限、结构重要性系数应按有关规范的规定采用,但结构重要性系数(γo) 不应小于1.0 。

最新建筑施工规范大全

最新建筑施工规范大全 1地基与基础 规范名称规范编号变更情况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有效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有效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有效 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GB50086-2001有效 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02有效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有效 高层建筑箱形与筏形基础技术规范JGJ6-99有效 湿险炷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50025-2004有效 湿陷姓黄土地区建筑基坑工程安全技 术规程JGJ167-2009有效 膨胀土地区建筑技术规范GBJ112-87有效 膨胀土地区建筑技术规范GBJ112-87有效 既有建筑地基基础加固技术规范JGJ123-2000有效 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8有效 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34-2004有效 2主体结构

规范名称 钢筋混凝土升板结构技术规范 大体积混凝土施工规范 装配式大板居住建筑设计和施工规程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轻骨料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 冷拔钢丝预应力混凝土构件设计与施工规程 无粘结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冷轧带肋钢筋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钢筋焊接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冷轧扭钢筋混凝土构件技术规程型钢混凝土组合结构技术规程混凝土结构后锚固技术规程混凝土异形柱结构技术规程多孔砖砌体结构技术规范(2002年版) 高层民用建筑钢结构技术规程 网架结构设计与施工规程 网壳结构技术规程 古建筑木结构维护与加固技术规范烟囱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规范编号变更情况GBJ130-90有效GB50496-2009有效JGJ1-91有效JGJ3-2002有效 JGJ12-2006 有效被JGJ19- 2010 JGJ19-92 替换JGJ92-2004有效JGJ95-2003有效JGJ114-2003有效JGJ115-2006有效JGJ138-2001有效JGJ145-2004有效JGJ149-2006有效JGJ137-2001有效JGJ99-98有效 JGJ7-91有效JGJ61-2003有效GB50165-92有效GB50078-2008有效

地基基础设计规范2011

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1 总则 1.0.1 为了在地基基础设计中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确保质量、保护环境,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包括构筑物)的地基基础设计。对于湿陷性黄土、多年冻土、膨胀土以及在地震和机械振动荷载作用下的地基基础设计,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应专业标准的规定。 1.0.3 地基基础设计,应坚持因地制宜、就地取材、保护环境和节约资源的原则;根据岩土工程勘察资料,综合考虑结构类型、材料情况与施工条件等因素,精心设计。 1.0.4 建筑地基基础的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和符号 2.1 术语 2.1.1 地基 Subgrade, Foundation soils 支承基础的土体或岩体。 2.1.2 基础 Foundation 将结构所承受的各种作用传递到地基上的结构组成部分。 2.1.3 地基承载力特征值 Characteristic value of subgrade bearing capacity 由载荷试验测定的地基土压力变形曲线线性变形段内规定的变形所对应的压力值,其最大值为比例界限值。 2.1.4 重力密度(重度) Gravity density, Unit weight 单位体积岩土体所承受的重力,为岩土体的密度与重力加速度的乘积。 2.1.5 岩体结构面 Rock discontinuity structural plane 岩体内开裂的和易开裂的面,如层面、节理、断层、片理等,又称不连续构造面。2.1.6 标准冻结深度 Standard frost penetration 在地面平坦、裸露、城市之外的空旷场地中不少于10年的实测最大冻结深度的平均值。 2.1.7 地基变形允许值 Allowable subsoil deformation 为保证建筑物正常使用而确定的变形控制值。 2.1.8 土岩组合地基 Soil-rock composite subgrade 在建筑地基的主要受力层范围内,有下卧基岩表面坡度较大的地基;或石芽密布并有出露的地基;或大块孤石或个别石芽出露的地基。 2.1.9 地基处理 Ground treatment, Ground improvement 为提高地基强度,或改善其变形性质或渗透性质而采取的工程措施。 2.1.10 复合地基 Composite subgrade,Composite foundation 部分土体被增强或被置换,而形成的由地基土和增强体共同承担荷载的人工地基。 2.1.11 扩展基础 Spread foundation 为扩散上部结构传来的荷载,使作用在基底的压应力满足地基承载力的设计要求,且基础内部的应力满足材料强度的设计要求,通过向侧边扩展一定底面积的基础。2.1.12 无筋扩展基础 Non-reinforced spread foundation 由砖、毛石、混凝土或毛石混凝土、灰土和三合土等材料组成的,且不需配置钢筋的墙下条形基础或柱下独立基础。

建筑地基基础施工规范试题

建筑地基基础施工 规范试题 共 100分 1、强夯置换墩材料宜采用级配良好 的块石、碎石、矿渣等质地坚硬、性能稳定 的粗颗 粒材料,粒径大于 300mm 的颗粒含量不宜大于全重 的。 A 30% B 35% C 40% 2 或以每 10000m 的加固面积为一检测 2、水平排水体砂料按施工 分区进行检测单元划分, 单元,每一检测单元 的砂料检测数量应不少于组; A 2组 B 3组 C 4组 3、真空预压法 的施工 检测应符合抽真空期间真空管内真空度应大于 于 KPa 。 KPa ,膜下真空度宜大 A 80 4、基础混凝土浇筑完后,外露表面应在 A 6 5、筏形与箱形基础后浇带和施工 缝 的施工 应符合基础垂直施工 缝应留设在平行于平板式基 90 B 70 80 C 90 80 h 内覆盖并保湿养护。 B 12 C 24 础短边 的任何位置且不应留设在柱角范围; 范围内。 梁板式基础垂直施工 缝应留设在次梁跨度中间 的 A 1/2 6、混凝土预制桩 的混凝土强度达到后方可起吊,达到后方可运输。 A 70% B 70% C 80% 100% B 1/3 C 1/4 100% 95% 7、采用机械啮合接头接桩应符合当地基土或地下水对管桩有中等以上腐蚀作用时,端板应 涂厚度 mm 的防腐涂料。 A 3 B 4 C 5 8、冲击成孔施工 应符合成孔施工 过程中应按每钻进更换钻头验孔 A 3m-4m B 3m-5m C 4m-5m 9、多支盘灌注桩成孔施工 应符合挤扩盘过程中及支盘成型器提升过程中, 应及时补充泥浆, 保持液面稳定。分支、成盘完成后,将支盘成型器吊出,将稀泥浆注入孔内置换浓泥浆至泥 浆比重为。 A 1.05-1.10 B 1.10-1.15 C 1.15-1.20 10、竖向排水体施工 应符合砂井 的砂料宜用中砂或粗砂, 含泥量应小于,砂井 的实际灌砂量 不得小于计算值 的。 A 、4% 93% 11塑料排水带接长时,应采用滤膜内芯板平搭接 的连接方式,搭接长度应 C 等于 12、振冲孔平面位置 的容许偏差应不大于倍桩径,垂直度偏差不应大于 B 0.2 C 0.3 13、高压喷射注浆施工 前应根据设计要求进行工 艺性试,数量不少于根。 B 3% 95% C 5% 95% 200mm 。 A 大于 B 小于 1%; A 0.1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技术要求

江蘇省宜興市青少年活動中心項目 建築地基基礎工程技術要求 一般地基基礎工程规范 目录 页数1.1 桩工程 1 1.2 静压预应力管桩 6 1.3锤击预制桩8 1.4 预制预应力混凝土桩11 1.5 预应力混凝土施工12 1.6 预制混凝土施工16 1.7 土方开挖18

1.1 桩工程 1.1.1施工单位责任 施工单位应负责施工安全,并采取所有予防措施防止相邻建筑物、道路及周围地面的沉降及损害。施工单位应在一定的间隔时间内观察相邻建筑物及周围地面,并应立即将可能引起事故的损害迹象或裂缝汇报给甲方及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可以采用静压桩,但必须在投标时提交静压桩方案。 施工单位在桩基础未开工前,先要委托具有测量资质的单位对有可能受桩工程施工影响的建筑物进行测量,并提出检测报告给业主,以确定当前建筑物的现状。 在甲方及设计单位指导下,施工单位应给相邻建筑物以支撑,并且在施工邻近建筑物的桩时,采取措施代替支撑。 施工单位应进行以上工程,并承担处理损害的所有相关费用及赔偿。1.1.2 对公共设施的损害 应注意不要损坏地下水管、煤气管、地下电缆或其它所有地下设施。若损坏了公共措施,应立即报告甲方及设计单位,所有处理损害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在图上注明的公共设施只供参考,若该类公共设施偏离了位置及发现有另外的公共设施,应即时通知甲方及设计单位。 1.1.3地盘地质勘查报告 由甲方及设计单位提供的地质勘探报告及钻孔记录已尽量反映可能遇到的地质情况,施工单位应对整个地盘的地质报告、钻孔资料、可能的地质变化作出自己的见解。 1.1.4施工单位的现场考察 建议施工单位认真考察地盘并且彻底了解地盘的位置,一般情况,交通情况,临建位置装邻的限制等等,及其它引起注意或影响施工的情况。 1.1.5桩的尺寸及承载力 桩的尺寸应注在设计图上,桩应能承受荷载表上的荷载而没有过分的下陷,能承受由质检站进行的荷载试验。 1.1.6材料 混凝土桩的材料应符合混凝土施工规范的要求,如《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管桩施工技术规程》YBJ235-91及《预应力混凝土管桩》03SG409等。 1.1.7放线 施工单位应提供所有必须工具、线、钉,按桩位布置图及设计单位提供的更详细资料放线,虽然甲方及设计单位可以验线,但保证桩以要求的角度在正确位置上是施工单位的责任。 若发现设计图上尺寸与实际尺寸不符合,施工单位应报告给设计单位,甲方及设计单位会解决矛盾之处,没有设计单位或他的代表的同意,施工单位不应改变桩位。 当桩位偏差超过允许值或偏心距不能由简单的桩群更改解决,设计单位可以补桩,施工单位应承担该部分所引致的所有相关费用。 1.1.8桩位误差 尽可能准确地垂直向下或朝设计角度进行打桩,除非另有误差注明在设计图上,桩设计的垂直度的偏差不应大于0.5%,及以桩位布置图上的桩

重庆市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重庆市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第一节、术语 地基 subgrade,foundation soils 承受建筑物基础传来的各种作用的岩土体。 基础 foundation 将结构所随的各种作用传递到地基上的结构组成部分。 土岩组合地基 soil-rock composite subgrade 由土与岩石(或大块弧石)组成的地基 填土地基 fill-foundation soil 由人工填土组成的地基洞穴地基foundation with cavern 地基受力层范围内存在着洞穴的地基 地基承载力特征值 characteristic value of subgrade bearing capacity 具有一定安全储备的地基承载能力代表值 扩展基础 spread foundation 底部截面扩大的基础。分为无筋扩展基础和有筋扩展基础两类 刚性下卧层 rigid sub-layer 相对上方持力层而言其压缩模量或变形模量很大的土层或岩层 桩基础 pile foun dati on 由柱或桩与连接于桩顶的承台所组成的基础 嵌岩桩 rock-socketed piles 端部嵌入基岩不小于1倍桩径的桩 基坑支护结构 support ing of foun dati on pit

为保持基坑稳定、控制基坑变形而兴建的结构 第二节、基本规定 1、根据地基基础损坏造成建筑物破坏后果(危及人的生命,造成的经济损失、社会环境影响及修复的可能性)的严重性,将建筑物分为三个安全等级,按表3.0.2选用。 2、岩土的分类及工程特性指标应由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提供。 岩体分类有:1.岩石根据坚硬程度分为坚硬岩、较硬岩、较软岩、软岩及极软岩。 2.岩石根据风化程度分为强风化、中等风化、和微风化。 3、岩层根据单层厚度分为巨厚层(H>1.0)、厚层(1.0>H>0.5)、中厚层(0.5>H>0.1)和薄层(H<0.1) 4、按岩体结构类型分为整体状结构、块状结构、层状结构、碎裂结构、和散体结构。 5、按岩体裂隙发育程度分为不发育、较发育、发育。 6、按岩体完整程度分为完整、较完整、较不完整、不完整、和极不完整。 7、粒径大于2mm勺颗粒含量超过全重的50%勺土应定名为碎石土。

《建筑地基基础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练习题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2-2002 一、单选题: 1、《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为()。 A地方标准B行业标准C国家标准D企业标准 2、本规范中的黑体字条文为(),必须严格执行。 A一般性条文B强制性条文 3、本规范不包括()的内容。 A基坑工程B桩基础C土方工程D爆破工程 4、本规范适用于()的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A公路B水利C建筑工程D矿井巷道 5、建筑地基基础工程的(子分部)、分项工程划分是按()执行的。 A《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B《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C《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D《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 6、混凝土基础子分部工程的混凝土分项工程主要按()进行验收。 A《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 B《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 C《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 D《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 7、地基基础设计、基坑支护及降水方案、地基验槽,都以()为依据。

A相邻建筑物B地质勘查资料C工程附近管线和其他公共设施D相邻构筑物8、不能加入灰土地基的材料有()。 A粉质粘土B水泥C膨胀土D石灰 9、轻型打夯机施工的灰土分层铺设的厚度一般不大于()。 A 250mm B 350mm C 450mm D 1米 10、灰土地基施工应采用()。 A最大含水量B最小含水量C最优含水量D天然含水量 11、能测高差和角度,又能测距离的仪器是( )。 A水准仪B经纬仪C全站仪D激光测距仪 12、用水准仪检查预压载荷是通过检查堆载的()实现的。 A容重B宽度C高度D粗细 13、饱和软土地基预压沉降固结关键在于()。 A堆载B真空泵C密封D排水 14、真空预压利用的是()。 A水的重力B大气压力C土的重力D机械力 15、标准大气压强约等于()高的水的压强。 A10mm B10cm C1米D10米 16、不加填料振冲加密适用于处理()。 A粉质粘土B杂填土C含泥量不大于10%的中粗砂D粘性土 17、振冲加密施工中,桩体的密实度主要靠观察()来控制。 A桩体直径B填料C振冲器头D密实电流 18、灰土挤密桩尤其适用于处理地下水位以上的()。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篇一: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的通知 建标[20xx]46号 根据我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1997]108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007—20xx,自20xx年4月1日起施行。其中,3.0.2、3.0.4、5.1.3、5.3.1、5.3.4、5.3.10、6.1.1、6.3.1、6.4.1、7.2.7、 7.2.8、8.2.7、8.4.5、8.4.7、8.4.9、8.4.13、8.5.9、8.5.10、 8.5.18、8.5.19、9.1.3、9.1.6、9.2.8、10.1.1、10.1.6、10.1.8、10.2.9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j7—89于20xx年12月31日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xx年2月20日

第1章总则 第1.0.1条为了在地基基础设计中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确保质量,保护环境.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地基基础设计,必须坚持因地制宜,说地取材,保护环境和节约资源的原则;根据岩土工程勘察资料,综合 考虑结构类型,材料情况与施工条件等因素,精心设计. 第1.0.3条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包括构筑物)的地基基础设计.对于湿陷性黄土,多年冻土,膨胀土以及在地震和机械振动荷载作用下的地基基础设计,尚应符合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1.0.4条采用本规范设计时,荷载取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的规定;基础的计算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50010和>gb50003的规定.当基础处于侵蚀性环境或受温度影响时,尚应符合国家且行的有关强性规范的规定,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第2章术语和符号 2.1术语 第2.1.1条地基subgradefoundationsoils为支承基础的土体或岩体. 第2.1.2条基础foundation 将结构所承受的各种作用传递到地基上的结构组成部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1.doc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1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91) 第九章深层搅拌桩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9.1.1条深层搅拌法适于处理淤泥、淤泥质土、粉土和含水量较高且地基承载力标准值不大于120KPa 的粘性土等地基。当用于处理泥炭土或地下水具有侵蚀性时,宜通过试验确定其适用性,冬季施工时应注意负温对处理效果的影响。 第9.1.2条工程地质勘察应查明填土层的厚度和组成,软土层的分布范围、含水量和有机质含量,地下水的侵蚀性质等。 第9.1.3条深层搅拌设计前必须进行室内加固试验,针对现场地基土的性质,选择合适的固化剂及外掺剂,为设计提供各种配比的强度参数。加固土强度标准值宜取90d龄期试块的无侧限抗压强度。 第二节设计 第9.2.1条深层搅拌法处理软土的固化剂可选用水泥,也可选用其它有效的固化材料。固化剂的掺入量宜为被加固土重的7%~15%。外掺剂可根据工程需要选用具有早强、缓凝、减水、节约水泥等性能的材料,但应避免污染环境。 第9.2.2条搅拌桩复合地基承载力标准值应通过现场复合地

基荷载试验确定,也可按下式计算: f sp,k=m·R kd/A p+ β·(1-m)f s,k(9.2.2-1) 式中 f sp,k——复合地基的承载力标准值; m——面积置换率; A p——桩的截面积; f s,k——桩间天然地基土承载力标准值; β——桩间土承载力折减系数,当桩端土为软土时,可取0.5~1.0, 当桩端土为硬土时,可取0.1~0.4,当不考虑桩间土的作用时,可取0; Rkd ——单桩竖向承载力标准值,应通过现场单桩荷载试验确定。 单桩竖向承载力标准值也可按下列二式计算,取其中较小值: Rkd =ηfcu,kAp (9.2.2-2) Rkd=qsUpl + αApqp (9.2.2-3) 式中 fcu,k ——与搅拌桩身加固土配比相同的室内加固土试块

GB 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11 【28条】 根据建筑物地基基础设计等级及长期荷载作用下地基变形对上部结构的影响程度,地基基础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所有建筑物的地基计算均应满足承载力计算的有关规定; 2 设计等级为甲级、乙级的建筑物,均应按地基变形设计; 3 设计等级为丙级的建筑物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作变形验算: 1) 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小于130kPa ,且体型复杂的建筑; 2) 在基础上及其附近有地面堆载或相邻基础荷载差异较大,可能引起地基产生过大的不均匀沉降时; 3) 软弱地基上的建筑物存在偏心荷载时; 4) 相邻建筑距离近,可能发生倾斜时; 地基内有厚度较大或厚薄不均的填土,其自重固结未完成时。 4 对经常受水平荷载作用的高层建筑、高耸结构和挡土墙等,以及建造在斜坡上或边坡附近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尚应验算其稳定性; 5 基坑工程应进行稳定性验算; 6 建筑地下室或地下构筑物存在上浮问题时,尚应进行抗浮验算。 地基基础设计时,所采用的作用效应与相应的抗力限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按地基承载力确定基础底面积及埋深或按单桩承载力确定桩数时,传至基础或承台底面上的作用效应应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下作用的标准组合;相应的抗力应采用地基承载力特征值或单桩承载力特征值; 2 计算地基变形时,传至基础底面上的作用效应应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下作用的准永久组合,不应计入风荷载和地震作用。相应的限值应为地基变形允许值; 3 计算挡土墙、地基或滑坡稳定以及基础抗浮稳定时,作用效应应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下作用的基本组合,但其分项系数均为。 4 在确定基础或桩基承台高度、支挡结构截面、计算基础或支挡结构内力、确定配筋和验算材料强度时,上部结构传来的作用效应和相应的基底反力、挡土墙土压力以及滑坡推力,应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下作用的基本组合,采用相应的分项系数。当需要验算基础裂缝宽度时,应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作用的标准组合; 5 基础设计安全等级、结构设计使用年限、结构重要性系数应按有关规范的规定采用,但结构重要性系数(γo) 不应小于。 高层建筑基础的埋置深度应满足地基承载力、变形和稳定性要求。位于岩石地基上的高层建筑,其基础埋深应满足抗滑稳定性要求。

建筑地基基础施工规范试题

建筑地基基础施工规范试题共100分 1、强夯置换墩材料宜采用级配良好的块石、碎石、矿渣等质地坚硬、性能稳定的粗颗粒材料,粒径大于300mm的颗粒含量不宜大于全重的。 A 30% B 35% C 40% 2、水平排水体砂料按施工分区进行检测单元划分,或以每10000m2的加固面积为一检测单元,每一检测单元的砂料检测数量应不少于组; A 2组 B 3组 C 4组 3、真空预压法的施工检测应符合抽真空期间真空管内真空度应大于KPa,膜下真空度宜大于KPa。 A 80 90 B 70 80 C 90 80 4、基础混凝土浇筑完后,外露表面应在h内覆盖并保湿养护。 A 6 B 12 C 24 5、筏形与箱形基础后浇带和施工缝的施工应符合基础垂直施工缝应留设在平行于平板式基础短边的任何位置且不应留设在柱角范围;梁板式基础垂直施工缝应留设在次梁跨度中间的范围内。 A 1/2 B 1/3 C 1/4 6、混凝土预制桩的混凝土强度达到后方可起吊,达到后方可运输。 A 70% 100% B 70% 95% C 80% 100% 7、采用机械啮合接头接桩应符合当地基土或地下水对管桩有中等以上腐蚀作用时,端板应涂厚度mm的防腐涂料。 A 3 B 4 C 5 8、冲击成孔施工应符合成孔施工过程中应按每钻进更换钻头验孔 A 3m-4m B 3m-5m C 4m-5m 9、多支盘灌注桩成孔施工应符合挤扩盘过程中及支盘成型器提升过程中,应及时补充泥浆,保持液面稳定。分支、成盘完成后,将支盘成型器吊出,将稀泥浆注入孔内置换浓泥浆至泥浆比重为。 A 1.05-1.10 B 1.10-1.15 C 1.15-1.20 10、竖向排水体施工应符合砂井的砂料宜用中砂或粗砂,含泥量应小于,砂井的实际灌砂量不得小于计算值的。 A、4% 93% B 3% 95% C 5% 95% 11 塑料排水带接长时,应采用滤膜内芯板平搭接的连接方式,搭接长度应200mm。 A 大于 B 小于 C 等于 12、振冲孔平面位置的容许偏差应不大于倍桩径,垂直度偏差不应大于1%; A 0.1 B 0.2 C 0.3 13、高压喷射注浆施工前应根据设计要求进行工艺性试,数量不少于根。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第3.0.1条根据地基复杂程度,建筑物规模和功能特征以及由于地基问题可能造成建筑物破坏或影响正常使作的程度,将地基基础设计分为三个设计等级,设计时应根据具体情况,按表3.0.1 选用。 地基基础设计等级表3.0.1 第3.0.3条地基基础设计前应进行岩土工程勘察,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应提供下列资料: 1)有无影响建筑场地稳定性的不良地质条件及其危害程度; 2)建筑物范围内的地层结构及其均匀性,以及各岩土层的物理力学性质; 3)地下水埋藏情况,类型和水位变化幅度及规律,以及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 4)在抗震设防区应划分场地土类型和场地类别,并对饱和砂土及粉土进行液化判别; 5)对可供采用的地基基础设计方案进行论证分析,提出经济合理的设计方案建议;提供与设计要求 相对应的地基承载力及变形计算参数,并对设计与施工应注意的问题提出建议; 6)当工程需要时,尚应提供: (1)深基坑开挖的边坡稳定计算和支护设计所需的岩土技术参数,论证其对周围已有建筑物和地下 设施的影响; (2)基抗施工降水的有关技术参数及施工降水方法的建议; (3)提供用于计算地下水浮力的设计水位。 2.地基评价宜采用钻探取样,室内土工试验,触探,并结合其它原位测试方法进行。设计等级为 甲级的建筑物应提供载荷试验指标,抗剪强度指标,变形参数指标和触探资料, 乙级的建筑物应提供抗剪强度指标,变形参数指标和触探资料; 丙级的建筑物应提供触探及必要的钻探和土工试验资料。 3.建筑物地基均应进行施工验槽。如地基条件与原勘察报告不符时,应进行施工勘察。 第4.2.1条土的工程特性指标应包括强度指标、压缩性指标以及静力触探探头阻力,标准贯入试验锤击数、载荷试验承载力等其他特性指标。 第4.2.2条地基土工程特性指标的代表值应分别为标准值、平均值及特征值。 抗剪强度指标应取标准值, 压缩性指标应取平均值, 载荷试验承载力应取特征值。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修编桩基础条文 8.5桩基础 8.5.1本节包括混凝土预制桩和混凝土灌注桩低桩承台基础。竖向受压桩按桩身竖向受力情况可分为摩擦型桩和端承型桩。摩擦型桩的桩顶竖向荷载主要由桩侧阻力承受;端承型桩的桩顶竖向荷载主要由桩端阻力承受。 8.5.2桩和桩基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要求: 1摩擦型桩的中心距不宜小于桩身直径的3倍;扩底灌注桩的中心距不宜小于扩底直径的1.5倍,当扩底直径大于2m时,桩端净距不宜小于1m。在确定桩距时尚应考虑施工工艺中挤土等效应对邻近桩的影响。 2扩底灌注桩的扩底直径,不应大于桩身直径的3倍。 3桩底进入持力层的深度,根据地质条件、荷载及施工工艺确定,宜为桩身直径的1~3倍。在确定桩底进入持力层深度时,尚应考虑特殊土、岩溶以及震陷液化等影响。嵌岩灌注桩周边嵌入完整和较完整的未风化、微风化、中风化硬质岩体的最小深度,不宜小于0.5m。 4布置桩位时宜使桩基承载力合力点与竖向永久荷载合力作用点重合。 5桩身混凝土强度应经计算确定。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时,二类环境及三类、四类、五类微腐蚀环境中预制桩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30,预应力桩不应低于C40;二a类环境中灌注桩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5,二b类环境及三类、四类、五类微腐蚀环境中不应低于C30。 在强、中、弱腐蚀环境中的桩,桩身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应符合《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GB50046的有关规定。 设计使用年限为100年的桩,桩身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宜适当提高。 6桩身混凝土的材料、最小水泥用量、水灰比、抗渗等级等应符合《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GB50046及《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GB 的有关规定。 7桩的主筋配置应经计算确定并考虑基坑土回弹的影响。预制桩的最小配筋率不宜小于0.8%,预应力桩不宜小于0.5%;灌注桩最小配筋率不宜小于0.2%~0.65%(小直径桩取大值)。 根据桩的工作性状,桩顶以下4~5倍桩身直径及桩侧液化土层范围内,箍筋宜适当加强加密。 8配筋长度: 1)受水平荷载和弯矩较大的桩,配筋长度应通过计算确定。 2)桩基承台下存在淤泥、淤泥质土或液化土层时,配筋长度应穿过淤泥、淤泥质土层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74908

For personal use only in study and research; not for commercial use 1 总则 1.0.1 为了在地基基础设计中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确保质量、保护环境,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包括构筑物)的地基基础设计。对于湿陷性黄土、多年冻土、膨胀土以及在地震和机械振动荷载作用下的地基基础设计,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应专业标准的规定。 1.0.3 地基基础设计,应坚持因地制宜、就地取材、保护环境和节约资源的原则;根据岩土工程勘察资料,综合考虑结构类型、材料情况与施工条件等因素,精心设计。1.0.4 建筑地基基础的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和符号 2.1 术语 2.1.1 地基Subgrade, Foundation soils 支承基础的土体或岩体。 2.1.2 基础Foundation 将结构所承受的各种作用传递到地基上的结构组成部分。 2.1.3 地基承载力特征值Characteristic value of subgrade bearing capacity 由载荷试验测定的地基土压力变形曲线线性变形段内规定的变形所对应的压力值,其最大值为比例界限值。 2.1.4 重力密度(重度)Gravity density, Unit weight 单位体积岩土体所承受的重力,为岩土体的密度与重力加速度的乘积。 2.1.5 岩体结构面Rock discontinuity structural plane 岩体内开裂的和易开裂的面,如层面、节理、断层、片理等,又称不连续构造面。2.1.6 标准冻结深度Standard frost penetration 在地面平坦、裸露、城市之外的空旷场地中不少于10年的实测最大冻结深度的平均值。 2.1.7 地基变形允许值Allowable subsoil deformation 为保证建筑物正常使用而确定的变形控制值。 2.1.8 土岩组合地基Soil-rock composite subgrade 在建筑地基的主要受力层范围内,有下卧基岩表面坡度较大的地基;或石芽密布并有出露的地基;或大块孤石或个别石芽出露的地基。 2.1.9 地基处理Ground treatment, Ground improvement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DBJ50 -125-2011

备案号:J11845-2011 DBJ 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 DBJ/T50-125- 2011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Code for acceptance of construction quality of building foundation engineering (征求意见稿) 2011-05-31发布 2011-08-01实施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

关于发布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通知 渝建发…2011?80号 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建设管理局、北部新区建设管理局、高新区建设局、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现批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为我市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编号为:DBJ50 -125-2011,自2011年8月1日起实施。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第3.0.3、4.2.8、4.3.8、5.2.11、5.2.14、5.2.15条为强制性条文,并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查与备案(备案号为:J11845-2011),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和强制性条文的解释,重庆市土木建筑学会负责技术解释。 二〇一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1

前言 本规范是新编标准,系根据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渝建[2005]158号文由重庆市土木建筑学会会同后勤工程学院等单位编制而成。 本规范制定的原则是:遵循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的精神;吸收重庆市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方面的科研成果和施工质量验收经验;着力解决重庆市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中带共性的问题;体现重庆市的地方特色;注重规范的系统性和可操作性。 在编制过程中,调查总结了重庆市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实践经验,并以各种方式广泛征求了有关施工、监理、质监、检测、勘察、设计、科研、教学单位的意见,经反复讨论修改形成现稿。 本规范共有七章六个附录,制定的主要内容如下: 1.把验槽定义为对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中开挖到位的坑、槽、孔、坡所在岩土体地质性状是否与勘察设计文件相符进行确认的活动。用包括一般规定、浅基础施工验槽、桩基础施工验槽、人工地基施工验槽和基坑处理施工验槽五节的专章对验槽作出系统规定。 2.要求用岩石单轴抗压强度和岩体完整程度双因素查验浅基础岩石地基承载力并作出具体规定。 3.要求对各种基础的岩溶地基和由红粘土与下伏碳酸盐岩层组成的土岩组合地基,应采用勘探手段检查坑槽孔底下是否存在土洞或溶洞。 4.提出了重庆地区常用的放坡、锚杆挡墙、悬臂桩、锚拉桩、重力式挡墙等岩石基坑和土质基坑处理结构施工质量验收要求。 5.在多个方面明确区分人工挖孔灌注桩和机械成孔灌注桩对灌注桩施工质量验收进行规定。不将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列入要求用静荷载试验方法进行承载力检验的情形。不将地基基础设计等级是否为甲级列为桩身质量抽检数量的决定因素。 6.给出了属于验收试验性质的土基、岩基、单桩静载荷试验规则。 7.给出了岩土体强度及承载力测试指标代表值确定规则。 本规范由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由重庆市土木建筑学会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本规范执行过程中,希望各单位注意收集资料,总结经验,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后勤工程学院(邮编:400014;地址: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联系电话:138********;联系人:方玉树)。 2

工业与民用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工业与民用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TJ 7-74 (试行) 主编单位: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建筑科学研究院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 试行日期:1 9 7 4 年11 月1 日 通知 (74)建发设字第217号 根据一九七一年全国设计革命会议的要求,由我委建筑科学研究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工业与民用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TJ7-74为全国通用设计规范,自一九七四年十一月一日起开始试行。 鉴于我国各地地质和气候条件差异较大,并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广大群众的革新创造不断涌现,各省市、自治区及各有关部在试行中,必要时可根据本规范结合当地的具体情况,制订补充规定,并送我委备案。 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 一九七四年五月四日 编制说明 本规范是根据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71)建革函字第150号通知,由我院会同有关勘察、设计、施工、科研以及高等院校等单位共同编制而成。 在编制本规范过程中,贯彻国地制宜、就地取材的原则;实行技术人员、工人、干部三结合,进行了比较广泛的调查研究和必要的科学试验,总结了我国二十多年来的实践,吸取了地基基础方面的科研成果,并征求了全国有半单位的意见,最后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七章二十四节和十一个附录。主要内容有总则、地基土的分类及容许承载力、基础埋置深度、地基计算、山区地基、办弱地基和基础等。 在试行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及有关资料寄交我院,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国家建委建筑科学研究院 一九七四年四月

A--桩身的横截面面积 a1-2--压缩系数 B--基础底面宽度 C--平均附加系数 c--内聚力 D--基础埋置深度 d--基底下容许残留冻土层厚度 Es--压缩模量 e--天然孔隙比 F--基础底面面积 H--基础高度 h--自基础底面起算的房屋高度 IL--液性指数 Ip--塑性指数 K--安全系数 L--桩身长度 l--房屋长度或沉降缝分隔的单元长度M--作用于基础底面的力矩 mB--基础宽度的承载力修正系数mD--基础埋深的承载力修正系数 ms--沉降计算经验系数 mt--采暖对冻深的影响系数 N--基础顶面的垂直荷载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特征值”的说明

一、原因 与钢、混凝土、砌体等材料相比,土属于大变形材料,当荷载增加时,随着地基变形的相应增长,地基承载力也在逐渐加在,很难界定出下一个真正的“极限值”,而根据现有的理论及经验的承载力计算公式,可以得出不同的值。因此,地基极限承载力的确定,实际上没有一个通用的界定标准,也没有一个适用于一切土类的计算公式,主要依赖根据工程经验所定下的界限和相应的安全系数加以调整,考虑一个满足工程的要求的地基承载力值。它不仅与土质、土层埋藏顺序有关,而且与基础底面的形状、大小、埋深、上部结构对变形的适应程度、地下水位的升降、地区经验的差别等等有关,不能作为土的工程特性指标。 另一方面,建筑物的正常使用应满足其功能要求,常常是承载力还有潜力可挖,而变形已达到可超过正常使用的限值,也就是变表控制了承载力。 因此,根据传统习惯,地基设计所用的承载力通常是在保证地基稳定的前提下,使建筑物的变形不超过其允许值的地基承载力,即允诺承

载力,其安全系数已包括在内。无论对于天然地基或桩基础的设计,原则均是如此。 随着《建筑结构设计统一标准》(GBJ68-84)施行,要求抗力计算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采用相应于极限值的“标准值”,并将过去的总安全系数一分为二,由荷载分项系数和抗力分项系数分担,这给传统上根据经验积累、采用允许值的地基设计带来了困扰。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J7-89)以承力的允许值作为标准值,以深宽修正后的承载力值作为设计值,引起的问题是,抗力的设计值大于标准值,与《建筑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2001)规定不符,因此本次规范进行了修订。 二、对策 《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2001)鉴于地基设计的特殊性,将上一版“应遵守本标准的规定”修改为“宜遵守本标准规定的原则”,并加强了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研究。而《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也完善了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表达式,认可了地基设计中承载力计算可采用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荷载效应标准组合。 “特征值”一词,用以表示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计算时采用的地基承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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