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1:残疾人集中托养服务协议书

附1:

残疾人集中托养协议书Array

合同书编号:号

甲方名称:(以下简称甲方),入住人姓名:(以下简称乙方),乙方经济担保人姓名:(以下简称丙方),乙方所在区残联合会:(以下简称丁方)托养期限:自年月日起

至年月日止本合同签约各方,就本合同书中所描述的项目内容,以

及相关的法律问题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

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的有关规定,经各方友好协商,就

乙方入住甲方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由签约各方共同遵守。

一、基本规范

(1)甲方是经过丁方指定的残疾人机构托养服务定点机构,为丁方区域内残疾人提供集中托养服务。

(2)乙经过丁方批准,确定为机构托养服务对象,在乙方和丙双方已了解甲方提供托养服务的基本情况后,自愿向甲方提出申请入住托养。

(3)丁方为乙方提供托养服务补贴,补贴金补贴到甲方,用于乙方托养费用的减免。

(4)丙方是乙方入住在甲方托养的经济担保人,并承担乙方的经济担保责任和监护责任,丙方承担除去丁方补贴后的乙方托养费用。

(5)乙方入住甲方栋房号床号,

(6)本合同托养期限最低不少于三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或合同终止。

二、各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权利:

(1)根据有关规定制定适合本托养中心的实际规章制度。

(2)按照有关收费标准,甲方根据乙方的日常生活行为、及自理能力来确定护理级别,制定收费标准、如因乙方身体状况发生变化或由于物价调整等因素变更费用,则另行协商。

(3)在乙方未按约定日期支付各项费用(丙方也未代其交付)的情况下,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的权利,所收费用一律不退,并行使追付乙方己欠费用的权利。

(4)严禁乙方自带各种危险物品入住甲方,丙方应做好监护责任,如造成后果由丙方负责。

(5)甲方发现乙方出现病情,经医疗机构确认患有传染病、精神病等不适宜继续入住托养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自行出院,或由丙方接出到专科医疗机构治疗。否则,造成后果由丙方负全部责任。

甲方义务:

(1)甲方应竭诚向乙方提供住宿、膳食、娱乐、护理和康复保健服务。

(2)乙方在托养期间要求外出就诊或留医时,甲方应予必要的协助。

(3)乙方于托养期内死亡(寿终、病故、突发性死亡),甲方应按规定通知丙方,如丙方不能如约而到,甲方应通知殡仪馆,费用由丙方自负。

(4)乙方入住甲方时因使用药物而引起的各种后果,甲方不承担一切责任。

(5)乙方于托养期内,非因甲方过错致伤、致残,甲方不承担责任,乙方因突发意外或疾病需送医院急救时,甲方应协助乙方送到医院急救,费用由乙方或丙方负责。

(6)及时向丙方通告乙方的有关状况。

(7)尽量满足乙方提出的要求。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使用甲方提供栋;号房;号床位及有关现有的设施,(限乙方本人使用)到合同解除或寿终止。

(2)乙方有权享受甲方提供的住宿、善食、娱乐、护理和现有康复、保健等服务。

(3)乙方入住托养期间可以外出。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规定办理好有关出入手续入住。

(2)遵守甲方制定的管理规章制度、遵纪守法,否则,责任自务。

(3)及时偿还甲方为乙方垫付的各项医疗费用以及为其处理其他有关事务发生的费用。

(4)乙方在托养期内,应将贵重物品交丙方保存,或登记后,交甲方代管,否则,出现遗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丙方是乙方入住在甲方托养的经济担保人,对乙方自合同签定后该支付的所有费用负连带保证偿付责任,应按时按约向甲方支付各种费用。

(2)丙方有对甲方提供服务进行监督的权利,在甲方没有按照约定对乙方进行托养服务时,丙方有向丁方反映的权利。

(3)丙方有义务在变更联系电话和住址时通知甲方和丁方。

丁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丁方是本区域内残疾人机构托养服务的实施主体,负责对乙方的资格进行审核,负责确定甲方的服务资格。

(2)丁方负责监督指导甲方对乙方的托养服务。

(3)丁方有义务按照乙方享受的托养服务补贴金额提供给甲方,作为乙方托养服务费的减免。

(4)丁方有权利解除甲方的服务资格,有权利取消乙方的集中托养服务对象资格。

三、协议终止或解除

(1)本协议到期,丁方不同意乙方继续托养的或丙方不续约的,自动终止。

(2)托养人死亡或经甲、丁双方确认托养人不适合托养的,本协议终止。

(3)如果有下列行为丙、丁方可解除本协议:

A、甲方虐待乙方。

B、甲方未能履行约定义务。

四、本合同对四方共有同等效力,各方应切实履行,如有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

五、本合同一式四份,各方分执一份,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名称:

代表人签名:

地址:

联系电话:

签定日期:年月日

乙方姓名:性别年龄岁

身份证号:

实际居住地址:

联系电话:

丙方姓名:性别与乙方关系身份证号:

实际居住地址:

联系电话:

签定日期:年月日

丁方名称:(盖章)

办公地址:

签定日期:年月日

暑期社会实践残疾人托养中心志愿服务活动新闻稿

艺海志协暑期社会实践新闻稿 “艺海情深”关爱残疾人 目前我国已有6000多万残疾人,残疾人的生活、教育、就业等问题越来越受到国家和社会的高度重视。为此,值暑假之际,6月19日,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院艺海志愿者协会“艺海情深”志愿服务团来到南京市玄武区红山街道残疾人托养中心,为那里的残疾人儿童和老人送去了关爱、温暖与问候。 6月19日上午八点,集合整齐的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院的20多位志愿者们集体坐车出发了。他们的目的地是南京市玄武区红山街道残疾人托养中心。这些志愿者们要利用放假时间,发挥自己艺术专业所长,结合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去帮助红山街道残疾人托养中心里的儿童和老人做康复练习,并和他们一起游戏和进行一系列的绘画教学活动。 此次关爱残疾人活动得到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院院团委的支持和广大同学的积极响应,活动开始前做了充分的筹备工作,准备了许多教学材料和一些礼物。志愿者到达托养中心时受到了中心里老人和孩子们的欢迎,敬老院负责人首先详细介绍了托养中心的具体运作情况、孩子和老人的身体状况和相关志愿活动展开时的注意事项。志愿者们向托养中心赠送了一些画材作为礼物,之后活动正式展。志愿者们被氛围若干个组,各有分工。有的到康复室里陪一些孩子做康复联系,这些孩子们都是先天性原因导致的智障,与志愿者们很难沟通交流,但志愿者们都很耐心陪他们做练习。有的到活动室里,陪一些残疾老人和孩子做一些简单的游戏,陪他们聊天,说笑话。有的志愿者们是要组织进行绘画的辅导,志愿者们一对一的和老人或孩子一起画画,聊天,鼓励他们。“看到他们脸上那灿烂的笑容,见到他们如此的自信、开心,我们很欣慰,很激动,即使他们生活在“异样”的世界里,他们同样享受着本应有的快乐”一位志愿者这样说道。 此次志愿服务活动体现了大学生“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发扬了“理解、尊重、关心、帮助”的助残精神,把扶持残疾人,关注残疾人落实到了实处。活动结束后,所有学生表示他们将会继续地关注这群特殊的儿童和老人,让他们能够感受到正常人的温暖。据悉,近期志愿者还将通过海报、新闻宣传及微博等方式来呼吁大家关注残疾人,以拳拳之心为残疾儿童老人撑起一片晴朗的天空,共同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 6月19日

2018昆明残疾人机构托养服务项目

2018年度昆明市残疾人机构托养服务项目 申报指南 为着力改善残疾人特别是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的生活状况,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机制和服务体系,根据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十三五”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计划》的通知,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18年度昆明市残疾人机构托养服务项目申报指南》。 一、服务宗旨 旨在通过建立公开透明的网络申报平台、专家评审,引导和鼓励助残社会组织为广大残疾人提供个性化、特需化、专业化服务,并通过项目带动和辐射,促进助残社会组织发展创新,提升其服务残疾人的能力和专业水平。 二、管理机构 市、县两级残疾人联合会为托养项目购买服务的主体及项目的管理机构。县级残联承担本辖区内符合条件托养对象的认定工作,对托养机构的服务及托养服务协议的履行情况进行日常的管理和监督,并积极配合第三方机构对托养项目的检查、评估及结题验收工作。 三、服务内容及方式 (一)服务内容 为符合条件的托养对象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和护理、生活自理能力训练、社会适应能力辅导、职业康复和劳动技能训练、辅助性就业服务、支持性就业服务和运动功能训练等方面社会服务,如:生活照料、居家送餐、家政服务、康复护 - 1 -

理、康体训练、精神慰藉、文化娱乐、教育辅导、紧急救援等。 (二)服务方式 1.机构集中托养,含寄宿托养、日间照料。 2.机构上门服务。 四、机构托养服务对象范围 1.属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或符合当地政府规定标准的困难残疾人。 2.拥有昆明市户籍,持有昆明市残联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的智力、精神和重度(一、二级)肢体残疾人,处于就业年龄(16—59周岁),且无业。 五、补助标准 由项目管理机构对服务机构以现金方式进行补助,托养补助资金由省、市、县三级财政资金组成,补助标准分为三个档次(①.1500元/人/年,为省级单一资金补助标准; ②.3000元/人/年,为省、市两级资金叠加补助标准;③.4500元/人/年,为省、市、县三级资金叠加补助标准)。托养机构应根据能提供的服务内容、服务时间、服务次数、服务质量与县(市)区残联协商确定补助档次后再按照拟申报的补助档次进行申报。 六、承接(托养)项目机构要求 1.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以及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 - 2 -

残疾人托养中心工作总结(参考优选)

株洲市三湘福星园残疾人托养中心 2016年工作总结 2016年,株洲市三湘福星园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托养中心)在市、区残联领导的关怀和指导下,在全体托养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始终奉行“托养一个人、解放一家人、造福一方人”的宗旨,积极做好托养中心各项工作,一年来我们扎扎实实,勤勤恳恳为托养残疾人服务,为我市、区残疾人事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得到了托养人员及其家属的充分肯定和赞扬,现将今年来的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学习培训、提高综合素质 托养中心始终坚持“一切为了残疾人,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的工作思路。不断完善托养中心规范制度和相关的监督、激励机制,强化素质教育,不断提升托养工作人员的技能和服务水平,营造温馨的家园氛围,自觉为托养中心的发展出谋划策。严格要求自已以“托养人员最大满意”为追求目标,在工作中踏踏实实,热情服务,爱岗敬业,办事高效,让托养人员与家属感到可亲、可信。同时,为方便服务对象的监督,要求每位工作人员对待托养人员要“和蔼可亲、

微笑服务”。在学习培训中不断提高自已的综合素质,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加强工作人员之间团队协作能力等都起到了积极而有效的作用。 二、采取多种形式,丰富娱乐生活 为了全方位配合开展对托养人员的情感化、人性化方面的服务,我们在坚持从实际出发的基础上积极创造条件,通过各种形式举办文化娱乐活动,如:打麻将、打扑克、包饺子、唱歌等.以不断丰富托养人员的精神文化生活。并尽可能动员鼓励托养人员参与互动互乐,以提高生活质量和身体素质;同时与社会民间组织、社工团体积极联系,争取更多的志愿者队伍加入进来,与托养人员进行有意义的义务互助互动的公益性活动,以此增加托养人员与社会沟通的机会,今年共有 28 场次来中心慰问演出和公益活动,激发了托养人员热爱生活、找回自我、重塑自我的信念。 三、提高安全防范,确保生命财产安全 托养中心现有28名托养对象,其中寄宿20名,日间照料8名,他们分别是智障、精神和肢体不便的残疾人朋友。所以,安全工作是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对于托养中心安全防范工作一直坚持做到如下几点:

残疾人托养机构建设汇总情况

残疾人托养中心护理制度 1、为保证托养人员的身体健康和正常生活秩序,根据托养人员特殊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托养中心、室内外环境与设施定期消毒,托养人员员被褥一周晾晒一次,床上用品一周清洗消毒一次。 3、每日早晨起床后,检查托养人员身体情况,如有发病症状,要及时对症治疗,做好跟踪观察与治疗记录。 4、托养人员因病需送医院就诊的,应先送托养人员到医院检查,然后通知其家属。 5、定期检查托养人员指甲等个人卫生情况,做相应处理,注意饮食卫生,杜绝托养人员喝生水的情况发生。 6、每日定期测量血压等身体生理指标,做好记录。 7、时刻观察记录托养人员精神情况。

残疾人托养中心节约用水用电制度 为培养托养人员们对于节约用水、电的意识,特制定以下制度。 1、中心内人人都要节约用水、用电。 2、室内无人时关闭电扇、电源。 3、白天、夜晚室内无人时,要关上照明灯。 4、要及时关上水龙头,杜绝常流水现象。 5、洗浴后要及时关闭喷头,节约热水。 6、对大小便无自理能力的由值班护理人员陪护控制, 不允许空冲马桶。 7、食堂内要掌握重复用水技巧。 8、洗涮时不准直接用水龙头洗漱,用脸盆接够为止。

托养中心考勤制度 1、中心实行严格的考勤制度,工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岗,无 特殊情况一般不准请假。 2、严格请销假手续,除正常放假外,工作人员请假须填写 《请假审批表》。工作人员请假1天以内由中心负责人批准,超过1天须经市残联领导批准。中心负责人请假须经市残联领导批准,请假时间结束要及时销假。3、对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岗者,一律按旷 工处理,并给与一定的经济处罚,一年内旷工累计超过3天者,予以辞退。

残疾人托养服务

残疾人托养服务 一、单选题 1 .对于( )而言,他们的托养和护理需求同温饱需求一样是他们最基本的生活需求。 A. 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 B. 智力、盲残、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 C. 五种残疾类别中的重度残疾人 D. 所有残疾人 【您的答案】:C 【正确答案】:A 2 .2008年中央7号文件提出:“要依托社区开展为重度残疾人、智力残疾人、精神残疾人、老年残疾人等提供( )、( )、技能培养、文化娱乐、体育健身、等公益性、综合性服务项目,推广( )经验。 A. 生活照料、康复养护、阳光之家 B. 日间照料、康复养护、阳光家园 C. 居家托养、日间照料、温馨家园 D. 集中托养、康复养护、阳光之家 【您的答案】:B 【正确答案】:A 3 .不属于“阳光家园计划”资助的机构是( ) A. 养老院 B. 阳光工场

C. 阳光之家 D. 社区残疾人日间照料站 【您的答案】:A 【正确答案】:A 二、多选题 1 .符合居家托养残疾人家庭申请条件的是( ) A. 长期需要专人照料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 B. 达到就业年龄,但处于失业状态,长期需要专人照料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 C.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持有社区、委员会开具的贫困证明,需要专人照料的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重度残疾人家庭 D. 与单位形成挂靠关系的需要专人照料的重度残疾人家庭【您的答案】:ABC 【正确答案】:BC 2 .“阳光家园计划”中,居家托养服务的资助( ) A. 2012年前,标准应不低于500元/人年。 B. 2012年起,标准应不低600元/人年。 C.“阳光家园计划”具体资助标准由省级残联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参考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分配因素,结合本地残 疾人托养服务实际工作研究确定。 D. “居家托养服务”具体资助标准由本地残联结合工作实际,自行研究确定。

《残疾人托养服务基本规范方案(试行)》

《残疾人托养服务基本规范(试行)》 前言 为加强残疾人托养机构服务规范化管理,提升残疾人托养服务水平,促进残疾人托养服务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关于加快发展残疾人托养服务的意见》以及《残疾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的有关要求,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包括:一、总则,二、术语,三、机构托养服务规范,四、居家托养服务规范,五、服务管理,六、服务质量考核及评价。 本规范主要起草单位:中国残联教育就业部。 一、总则 (一)本规范所指的残疾人托养服务,是指为符合条件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和护理、生活

自理能力训练、社会适应能力辅导、职业康复和劳动技能训练、运动功能训练等方面的社会服务。 (二)本规范第(一)款中所指的符合条件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是指: 1处于就业年龄段、有托养服务需求的智力残疾人; 2处于就业年龄段、有托养服务需求且通过专业医疗机构精神科医师风险评估适宜托养的精神残疾人; 3处于就业年龄段、有托养服务需求的重度肢体残疾人(包括同时存在智力残疾或精神残疾的多重残疾人)。 (三)本规范的宗旨是通过专业化托养服务,帮助残疾人提高生活自理能力、社会适应能力和价值创造能力,改善残疾人生存发展条件,促进残疾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四)本规范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内为残疾人提供寄宿托养、日间照料及居家托养等服务的各类机构或组织。 (五)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除应符合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管理服务标准及要求。

残疾人托养服务档案

机构名称: 残疾人托养服务档案 (年度) 扬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制

目录 1、托养须知 (1) 2、入托流程图 (2) 3、入托人员申请表 (3) 4、托养人员基本情况调查表 (4) 5、托养人员基本能力评估表 (5) 6、托养人员健康状况表 (6) 7、托养人员低保证明或低收入困难证明 (7) 8、托养协议书 (8) 9、托养人员年度托养服务个训月计划表 (14) 10、托养人员托养服务个训记录表 (15) 11、托养人员托养服务个训阶段评估与总结 (16) 12、托养人员年度康复服务个训月计划表 (17) 13、托养人员康复服务记录表 (18) 14、托养人员康复训练阶段性评估与总结 (19) 15、托养人员工(农)疗记录 (20)

托养须知 1、具有本辖区的户籍,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年龄在16至60周岁以内的智力、肢体残疾和病情稳定的精神残疾人,且家庭无人照顾或照顾有困难的由监护人提出申请,征得监护人同意,体检后确认无传染性疾病,由托养机构审核并签订托养协议,方可入托。 2、托养分日间照料和全托,日间照料人员早来晚走,由亲属或监护人负责接送;全托人员在协议托养期间在机构托养生活,被托养人亲属或监护人如需探视或临时接回家,可提前向机构提出申请。 3、入托后能服从安排,参加机构所组织的多种活动,并能自觉接受康复训练,需服药的能按医生要求自觉服药。 4、在托养机构托养期间发病和生病的,由工作人员联系监护人送医院接受治疗或回家休息,并按规定由监护人承担相关的住院费用及医药费。 5、途中的交通安全由本人和监护人负责。 6、托养人员在机构内参加劳动和工(农)疗项目,按其工作量发放劳动报酬。 7、遵守托养机构的各项规章制度,互相关心,互相帮助。

无锡老年人托养中心残疾人托养中心

无锡市老年人托养中心、残疾人托养中心 餐饮服务外包招标技术要求 一、项目概况 (一)餐厅功能布局 无锡市老年人托养中心、残疾人托养中心位于新吴区锡兴路199南山慈善家园内,餐厅位于2号楼的一楼,共设4个餐厅。其中大餐厅一个(建筑面积474平方米,300个就餐位),中餐厅一个(建筑面积184平方米,150个就餐位),包厢二个(建筑面积72平方米,25个就餐位),整个餐厅能满足1200人用餐。2019年预计单餐用餐人数可达500人。 (二)餐饮运行模式 1、投标采用单包管理的餐饮运行管理模式。招标方负责食品原材料采购、核价及成本核算;中标方提供服务人员及技术服务,负责菜点工艺流程实施与管理,按招标方要求提供托养护理区餐饮分餐配送和食堂环境清扫,(协助招标方做好成本控制)。招标方按合同约定支付餐饮公司人员成本及管理费用。 招标方如因临时团餐需求需新增其他运行管理模式的,投标方应积极配合,费用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2、确定人员配比。工作人员与就餐人数原则上每100人比例为1:12—1:16,根据开放楼层数和实际需要,报招标方同意后确定,其中管理人员数不能超过工作人员总数的11%。 (三)餐饮供应方式 1、针对不同需求,分别提供工作用餐、托养对象(老人、

残疾人)用餐、特殊用餐、营养餐和中餐厅接待用餐。 2、大餐厅每天供应早、中、晚三餐,全年开餐。中餐厅及包厢根据招标方要求开餐。 3、早餐供应粥、点心、鸡蛋等,粥、2-3种小菜常翻样,点心一周不重样。中晚餐供应一大荤,一小荤,二素一汤及饭、面食、粗粮等。营养餐根据需要提供。 4、供应品种:套餐类、自助类、风味小吃类、面食类、面点类、饮料类、小炒类(小餐厅)。 二、招标方提供中标方的经营条件 (一)招标方提供中标方厨房设施设备、排风设备、排污设备、餐桌、桌椅、水、电、气等设备设施的无偿使用权。 (二)招标方提供中标方项目经理办公室(值班室)1间,员工更衣室1间、食品仓库1间、杂物仓库1间的无偿使用权。 三、投标风险及履约保证金 (一)中标方需交纳履约保证金1万元,食品卫生保险金1万元,用工风险金1万元,以上保险金须缴纳现金。(签订合同之日) (二)履约保证金使用:用于中标方违反《食品卫生法》、违反招标方管理规定、合同期内擅自分包或转包、由于工作失误给托养对象造成损失的补偿。在合同期内未有违规、违法、违约的,合同期满时履约保证金将无息如数退还。 四、服务要求 (一)投标方应是一支“精干、高效、专业、敬业、健康”的餐饮服务团队,有能力为招标方提供安全、优质、高效、满意

附1:残疾人集中托养服务协议书

附1: 残疾人集中托养协议书Array 合同书编号:号 甲方名称:(以下简称甲方),入住人姓名:(以下简称乙方),乙方经济担保人姓名:(以下简称丙方),乙方所在区残联合会:(以下简称丁方)托养期限:自年月日起 至年月日止本合同签约各方,就本合同书中所描述的项目内容,以 及相关的法律问题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 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的有关规定,经各方友好协商,就

乙方入住甲方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由签约各方共同遵守。 一、基本规范 (1)甲方是经过丁方指定的残疾人机构托养服务定点机构,为丁方区域内残疾人提供集中托养服务。 (2)乙经过丁方批准,确定为机构托养服务对象,在乙方和丙双方已了解甲方提供托养服务的基本情况后,自愿向甲方提出申请入住托养。 (3)丁方为乙方提供托养服务补贴,补贴金补贴到甲方,用于乙方托养费用的减免。 (4)丙方是乙方入住在甲方托养的经济担保人,并承担乙方的经济担保责任和监护责任,丙方承担除去丁方补贴后的乙方托养费用。 (5)乙方入住甲方栋房号床号, (6)本合同托养期限最低不少于三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或合同终止。 二、各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权利: (1)根据有关规定制定适合本托养中心的实际规章制度。

(2)按照有关收费标准,甲方根据乙方的日常生活行为、及自理能力来确定护理级别,制定收费标准、如因乙方身体状况发生变化或由于物价调整等因素变更费用,则另行协商。 (3)在乙方未按约定日期支付各项费用(丙方也未代其交付)的情况下,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的权利,所收费用一律不退,并行使追付乙方己欠费用的权利。 (4)严禁乙方自带各种危险物品入住甲方,丙方应做好监护责任,如造成后果由丙方负责。 (5)甲方发现乙方出现病情,经医疗机构确认患有传染病、精神病等不适宜继续入住托养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自行出院,或由丙方接出到专科医疗机构治疗。否则,造成后果由丙方负全部责任。 甲方义务: (1)甲方应竭诚向乙方提供住宿、膳食、娱乐、护理和康复保健服务。 (2)乙方在托养期间要求外出就诊或留医时,甲方应予必要的协助。 (3)乙方于托养期内死亡(寿终、病故、突发性死亡),甲方应按规定通知丙方,如丙方不能如约而到,甲方应通知殡仪馆,费用由丙方自负。 (4)乙方入住甲方时因使用药物而引起的各种后果,甲方不承担一切责任。

青岛市市北区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规范

青岛市市北区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规范 (2010年9月18日) 1总则 1.1为加强残疾人托养机构规范化管理,规范残疾人托养服务,维护残疾人权益,促进残疾人托养工作健康发展,参照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范。 1.2本规范适用于为残疾人提供安养、托管、居家服务的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 1.3残疾人托养机构的宗旨是:以科学的知识和技能维护残疾人基本权益,坚持以人为本,不断满足残疾人托养服务需求,为残疾人提供生活照料、护理、康复训练、康复、特殊教育、职业技能训练、出行辅助、庇护性就业以及心理辅导等服务。改善残疾人的生存状况,保障残疾人的生存权和发展权,减轻残疾人家庭负担,促进社会稳定和谐。 1.4本规范所列各种条款均为基本要求。 1.5残疾人托养机构除应符合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安养机构建设 2.1新建机构 2.1.1机构定位。新建机构是指由各级政府或社会力量投资新建设的专门用于残疾人托养服务的机构,或原机构新改造、扩建,并在原有床位基础上新增残疾人托养床位100个以上的机构。 2.1.2 建设条件、标准:手续完备。经当地区市级残联考察同意,政府部门批准、规划、立项。其中,属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的机构,其土地、房产须具备合法的所有权;各级政府投资建设的机构,其土地、房产须具备合法的所有权或具有20年以上的合法有效的租赁合同(协议);机构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不低于100个床位。 2. 2 依托社会资源开办机构 2.2.1机构定位。指由各级政府或社会力量依托现有正在运营的敬(养)老院、医院、养护院等社会资源,开办的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包括机构改造、扩建,新增残疾人托养床位不足100个的。 2.2.2 建设条件、标准:有开展残疾人托养(安养或安养加托管)的专业能力和相应的资质,社会声誉好,有爱心和奉献精神;安养或安养加托管残疾人不低于50人,其中符合补贴条件的特困残疾人不低于30人。 2. 3 建筑和基础设施(以上两种机构均应达到) 2.3.1建筑配套。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建筑应当根据残疾人的生活需要进行设计,室内地面应选用平整、防滑材料,台阶、楼梯、扶手、卫生间、户外活动场所等设计要考虑供养对象生活安全和无障碍的需要,并且不得采用易燃、易碎、化纤及散发有害有毒气味的建筑、装饰材料。 2.3.2 达到民用建筑建设标准以及消防安全防震等规范要求;必须达到残疾人无障碍设施建设规范要求。 2.3.3 居住用房使用面积每间不小于10㎡,合居型居室每张床位的使用面积不小于5㎡。 2.3.4 根据残疾人的实际需要配备居室设施,应配设单人床、床头柜、床头铃、衣

残疾人托养服务两篇

残疾人托养服务两篇 篇一:残疾人家庭居家托养服务 困难群体帮扶项目 项目名称 特殊困难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中心 项目地点 XX市XX区 帮扶对象 重度残疾、一户多残、老残一体等特殊困难残疾人家庭 项目概况 实施托养工程已被列入《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20XX年-20XX 年)》,同时《纲要》明确规定:鼓励发展残疾人居家服务。 长期以来,“照看一个人,致贫一家人,拖累一群人。”这是重度残疾、一户多残、老残一体等特殊困难残疾人家庭生活的真实写照,这一特困群体不仅难以平等充分地参与社会生活,给家庭和社会也带来很大的负担。为解决这部分特困群体的基本生活保障、身体康复、医疗护理、心理健康等问题,减轻残疾人家庭负担,促进社会稳定和谐,我们应坚持政府引导,动员社会参与,把托养服务工作纳入政府加强社会建设事业大局,积极构建以政府为主导、社区为依托、专业服务机构为骨干、家庭邻里为基础的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

由于集中托养机构从硬件设施建设到托养残疾人的吃、住、管,各方面人力财力投入是相当惊人的,而采取居家托养这种方式,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组织的个性化专业服务用以照料残疾人,成本就低得多,同时能有效支持和增强家庭和社区对残疾人照料的积极性,符合科学发展观和我区工作实际,真正做到“托养一人,解放一家,和谐一方”。 一、项目名称 特殊困难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中心项目。 二、项目内容 (一)项目目标 1、总体目标: 初步建立由政府部门牵头,以社区为依托,以社会服务组织、志愿者、家庭邻里等为载体的居家托养服务网络。 2、具体目标: 全区特殊困难残疾人的托养服务需求得到满足。 (二)项目产出 1、通过社会服务组织送服务上门、志愿者服务、家庭及邻里支持等多种形式相结合,为全区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一户多残、老残一体等特殊困难残疾人及其家庭提供康复训练、生活能力训练、精神慰藉、心理辅导等专业性服务,以及饮食起居、清洁卫生、生活护理等日常生活服务。 2、为服务对象及其家庭建立专门服务档案,保证一户一册并实行动态管理,每次提供服务的具体信息须详尽记录于服务档案。 3、组织建立一支稳定的志愿者服务队伍,吸纳一批具有心理咨询、康复、护理、

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个性化服务方案(投标文件核心)

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方案 一、整体思路 (一)服务对象 16-60周岁,有托养服务需求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 (二)服务范围 包括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和护理、生活自理能力训练、社会适能力辅导、职业康复和劳动技能训练、运动功能训练等方面社会服务。 (三)服务流程 1、签订协议 (1)签订协议前,为居家托养残疾人或其监护人提供有效的信息咨询和反馈。 (2)与服务对象或其家属、监护人签订具有法律效力、权责清晰的居家托养服务协议,一般一年一签。 (3)协议应该明确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时间、收费标准、收费方式及双方义务等必要事项。 (4)机构按协议提供相应的服务,妥善保管服务对象的个人信息,尊重和保护服务对象的个人隐私。 2、能力评估 由康复医师、康复治疗师、护士组成康复小组,通过对残疾人及其监护人进行询问,充分了解残疾人的病史、生活习惯、家庭情况、患病(致残)过程、治疗经过、康复经历、现在功能残存情况、日常生活活动能力、心理状态及有无并发症等方面的情况,对残疾人的各项功能的恢复能力进行评估,并做好详细记录。 3、计划制定 康复小组根据残疾人的实际情况制定康复计划,具体实施方案包括: 服务的具体内容; 服务方式; 操作规程、规范; 服务过程需要的设施设备及相关工具;

特殊情况的处理。 4、制定个别化居家托养方案 (1)工作人员需详细了解居家托养残疾人的具体情况,包括家庭情况,残疾类型和等级等,由市残联审批、区残联审核托养服务对象的资格。 (2)工作人员对居家托养残疾人及其潜在需求建档,并充分考虑托养对象及其家属或监护人的居家托养需求,制定适合托养对象的个别化服务方案,托养方案得到托养对象家属或其监护人的认可, 5、提供服务 残疾人所需各项服务均可通过呼叫中心、QQ群、微信群等服务平台向机构发起服务请求;服务机构收到残疾人服务请求后,由信息管理人员联系相关专业服务人员,以网络、短信和电话方式,传递服务信息,讲服务派至残疾人家庭;服务结束,由残疾人或其监护人填写服务完成情况单并签字为据,以示服务完成,服务机构定期安排人员回访,及时掌握派出人员的服务质量, 签约养老护理员按照康复方案、约定服务的内容和具体要求,结合残疾人的具体情况,及时提供相的服务,并做好服务过程各项记录。 若出现突发情况(例如,残疾人跌倒、心绞痛发作、昏迷、抽搐等),养老护理员迅速与120取得联系,并告知其亲属或监护人;同时采取适当的现场处置措施,及时向服务机构进行汇报,并协助后续处理。 6、服务结束 签约服务期满或因其他原因结束服务时,养老护理员主动与残疾人、居家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或接任的养老护理员做好交接工作,并征求残疾人意见。交接记录及客户意见及时提交居家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留存。 7、定期服务回访 根据协议和残疾人实际情况,定期提供服务过程中托养服务满意度和服务质量跟踪随访,并在随访记录表上做好记录。 (四)服务内容 1、生活照料和护理 (1)承担或协助服务对象整理家庭环境卫生。 (2)承担或协助服务对象整理个人卫生。

2020年托养服务工作汇报

2020年托养服务工作汇报 2020年度,新密市为民残疾人康乐院在各级残联领导的关怀和指导下,严格按照河南省残联《关于印发<河南省残疾人人托养服务工作“十三五”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残联〔2016〕121号)文件要求,同时围绕《新密市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协议书》内容要求,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在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为我市残疾人事业出了积极的贡献。 我院始终坚持“一切为了残疾人,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的工作思路,不断完善规范制度和相关的监督、激励机制,强化素质教育,不断提升工作人员的工作技能和服务水平,营造温馨的家园氛围,自觉为康乐院的发展出谋划策;始终信奉和坚持以“托养人员最大受益、最大满意”为追求目标,在工作中踏踏实实,热情服务,爱岗敬业,安全高效,让托养人员与家属感到可亲、可信。同时,为方便服务对象的监督,要求每位工作人员对待托养人员要“和蔼可亲、微笑服务”。在学习培训中不断提高自已的综合素质,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加强工作人员之间团队协作能力等都起到了积极而有效的作用。 为了全方位配合开展对托养人员的情感化、人性化方面的服务,我们在坚持从实际出发的基础上积极创造条件,通

过各种形式举办文化娱乐活动,如:跳广场舞、打麻将、打扑克、拔河比赛、唱歌等。以不断丰富托养人员的精神文化生活,并尽可能动员鼓励托养人员参与互动互乐,以提高生活质量和身体素质。 截至九月底,我院共接收由各乡镇残联推荐、且符合“阳光家园”计划托养条件的机构全日制托养人员共计125人(多重6人,精神71人,肢体23人,智力25人)。按照《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及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规范》GB/T 37516—2019标准,我们始终奉行“托养一个人、解放一家人、造福一方人”的宗旨,一年来我们扎扎实实,勤勤恳恳为这些托养残疾人提供了基本生活照料和护理、生活自理能力训练、社会适应能力训练等服务,现已全部服务到位,同时得到了托养人员及其家属的充分肯定和赞扬。 新冠疫情发生以来,我院按照残联厅函〔2020〕18号《中残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人托养、就业等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河南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养老服务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河南省残联《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人康复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新密市防控办〔2020〕113号《关于印发《加强养老福利机构疫情防控安全有序恢复秩序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密市防控办〔2020〕12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常态

南京市残疾人托养中心(宁馨阳光家园)简介

南京市残疾人托养中心(宁馨阳光家园)简介 南京市残疾人托养中心(宁馨阳光家园)位于建邺路66号,2011年兴建,总面积5035.18平方米。中心是一所公益性的市级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被列入南京市政府“2010年度十大重点民生工程项目”,也是中国残联“阳光家园”示范基地——“宁馨阳光家园”。 市残疾人托养中心由南京宁馨阳光家园服务中心负责运营管理,是公办民营形式的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主要开展残疾人托养服务、庇护性劳动、辅助性就业、职场援助等业务。中心分为生活护理、康复理疗、社会适应能力训练、职业技能培训、庇护性劳动、辅助性就业和文体活动等区域,内设生活训练室、心理咨询室、图书阅览室、荣誉室、手工制作室及多功能培训室,可同时为200多名智力残疾、病情稳定的轻度精神残疾及重度残疾人提供托养内容全面化、护理训练个性化、服务体系规范化的系统服务。 在市残联的正确领导下,市残疾人托养中心坚持“倾注爱心、热诚服务”的宗旨,积极探索实践服务与保障相结合、培训与劳动相结合、托养服务与庇护就业相结合的南京模式,努力打造一个爱心、和谐、文明、环境优美的残疾人温馨家园! ——中心愿景:让残障人士享有完整的、有意义、有价值的人生。 ——中心使命:以生涯发展和衔接教育为核心,提供多元化专业服务,提升孤独症及残障人士生活品质。 ——中心核心价值观:倾注爱心,热忱服务。凝心聚力,开拓创新。自强不息,止于至善。 ——中心服务目标:立足实践,创新服务,提升残障人士生活能力,享受教育、劳动、就业、社交、娱乐的快乐;积极发动,广泛宣传,引导公众为残疾人士创造平

等参与的社会环境;追求卓越,持续改进,发挥非营利性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的示范效应。 ——中心服务内容: 1、生活照料(包括日间照料及住宿服务、卫生保洁、膳食服务) 2、护理服务(包括基本护理、特殊对象护理) 3、康复服务(包括基本康复服务、心理康复服务) 4、医疗保健(日常卫生保健服务、服药代管) 5、技能培训(包括生活自理能力培训、劳动技能培训、职业技能与辅助性就业培训) 6、精神慰藉(包括家庭联谊、心理援助、户外游玩等) 7、其他服务创新与拓展(坚持残健融合理念,依托政府及社会各界逐步拓展)

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实施计划精品工作计划

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实施计划 一、机构建设 区残联设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为具有法人资格的民办非企业机构。负责全区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管理。 街道设残疾人托养服务分中心,具体负责本辖区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的管理和运作。社区设残疾人托养服务站,主要配合街道残疾人托养服务分中心开展工作,对服务情况进行跟踪、反馈。 二、服务内容 各街道残疾人托养服务分中心根据本街道的具体情况和残疾人的实际需求,采取日间、全日制、居家、庇护性就业等托养服务方式,对符合条件、有托养需求的残疾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训练、精神慰藉、娱乐和简单劳动技能训练等服务。 日间残疾人托养服务是指各街道在精神病工疗站基础上,建立日间托养服务机构,在正常工作日期间提供托养服务。日间残疾人托养服务

机构运行模式和工疗站基本一致。服务对象为需要生活照料而日间家庭无人照料,并符合关条件的残疾人。 全日制残疾人托养服务是指提供24小时全天候服务。区层面,在“爱晚亭”敬老院内单设残疾人托养服务区,采取“购买服务”方式运行。有条件的街道可以在敬老院内单设残疾人托养服务区,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亲属(老年人)无法或无亲属照料的重度残疾人提供全日制托养服务。 居家残疾人托养服务是指以街道原有的居家养老服务资源、政府或社会办的居家养老服务机构为依托,为符合托养条件仍留在家中的重度残疾人,提供家政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医疗保健等托养服务。 庇护性残疾人就业托养服务是指建立残疾人庇护工场,为尚有部分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安排力所能及的生产劳动,使他们获得劳动报酬,为他们缴纳社会保险,解决他们的生存和养老问题。

三、托养服务对象和条件 ㈠残疾人全日制、居家托养服务对象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在16―60周岁,具有本区常住户口,持有市残联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2.1―2级智力残疾人、1―2级病情较为稳定的精神残疾人、1―2级肢体残疾人; 3.生活不能自理(长期卧床或适应行为严重障碍),需要他人(含亲友)或托养机构长期、完全照料; 4.属于低保或低保边缘家庭。 ㈡残疾人日间、庇护性就业托养服务对象的条件分别按日间、庇护性就业托养服务机构规定的条件执行。 四、补贴标准 残疾人托养服务护理费补贴分为对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护理费补贴、低保与低保边缘残疾人家庭托养服务护理补贴两类。 对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护理费补贴:凡户籍在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按照实际接受托养服务

25.残疾人托养服务

残疾人专职委员培训教程 残疾人托养服务 主讲 张瑶 中国残联教就部社会保障处

第一节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的背景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我国残疾人事业得到空前发展,残疾人状况明显改善。但受多种因素影响,长期以来,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这些残疾程度重、残疾类别特殊的残疾人,由于其生活自理能力和独立行为方面的欠缺,在康复、教育、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面临着比其他残疾人更为突出的问题,深层次的需求长期难以得到应有的重视和关注,成为残疾人民生改善方面的“短板”。他们人数众多、接受有针对性的康复服务少、文盲率高、就业机会缺乏的情况普遍存在;危害自身和他人的极端情况时有发生;家庭在抚养或赡养、长期看护、治疗与康复、精神压力等各方面的付出,已大大超出一般家庭所应承担的义务。应该说,对于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而言,托养和护理的需求同温饱需求一样是他们最基本的生活需求,这项工作必须开展起来。 近年来,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亲属通过多种渠道向

各级政府、残联反映,强烈希望通过政府和社会解决其生活照料和养护托管的问题,社会方方面面,特别是基层组织,也纷纷呼吁帮助解决托养问题,认为这是政府应当为他们提供的特殊保障、是对残疾人家庭的解放、是促进社会稳定的一项有效措施。 中国残联经过多番调研和研讨,于2007年7月在广州召开了全国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会议,广州是托养服务工作起步较早的城市。这是首次托养服务方面的全国会议,对全国开展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当时除了各省残联的有关领导,还特别邀请了部分省会城市的政府领导参加会议,正式将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提上各级政府和残联的工作日程,先在一些条件较好的城市进行试点。 由于没有太多可借鉴的经验,地方各级财政也暂时没有托养专项经费支出,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在起步之初遭遇了一定的困难,但党中央和国务院及时对这项工作予以了大力支持和关注,2007年10月和2008年8月,胡锦涛总书记亲自视察了上海市残疾人“阳光之家”和北京市残疾人“温馨家园”,了解残疾人进行生活技能学习和康复训练的情况;

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实施意见

姓名:XXX 部门: XX部YOUR LOGO Your company name 2 0 X X 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实施意见

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实施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快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建设,完成省政府XX年重点助残实事项目,根据省残联、省财政厅制定的《XX-XX年省残疾人托养机构建设实施方案》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今年底前,实现市、镇(区、园)残疾人集中托养机构全覆盖。即:建成一所市级残疾人集中托养机构,各镇(区、园)建成一所镇级残疾人托养机构。同时,鼓励社会力量在镇(区、园)和社区兴办以日间照料为主的民办残疾人托养机构。 二、建设标准 1、服务场所固定,机构拥有房产或机构承租房协议约定在3年以上。 2、托养机构区域相对独立封闭,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设有残疾人教育、文体活动、医疗康复、手工劳动等场所,环境优美且符合无障碍要求;食堂、宿舍等场所符合卫生标准。 3、托养服务对象不少于15人,并按不低于4:1配备服务和工作人员。 4、在醒目位置悬挂托养机构标牌。 5、组织机构、工作制度、管理制度齐全并公布上墙。 第 2 页共 5 页

6、有合法的营运证书。 三、托养服务对象 托养机构接受的托养服务对象一般为16-60周岁的智力残疾人、病情较为稳定的轻度精神残疾人以及生活不能自理或自理困难的重度肢 体残疾人。 四、托养服务内容 对智力残疾人和轻度精神残疾人主要提供生活照料、教育培训、健康指导、简单生产劳动、文体活动等方面的服务。 对重度肢体残疾人主要提供生活照料、健康教育、康复和生活自理能力训练等服务。 五、托养形式 根据残疾人残疾状况及家庭意愿,可开展全托或日托服务。 六、经费拔付 市以奖代补形式拔付资金5万元用于开办建设,运行经费省、市、镇、个人共同承担,具体比例待后确定。 七、申请审批程序 由有托养需求的残疾人或其监护人向所居住的村(社区)提出申请,填写《市残疾人托养服务资助申请审批表》(附件1),经村(社区)评议后报镇(区、园)残联初审,填写《享受托养服务资助残疾人花名册》随《申请审批表》报市残联审批。 托养人员确定后,托养服务机构要与托养对象或其监护人签订《托 第 3 页共 5 页

残疾人托养服务档案 2

园友入托申请表 申请时间:

泰兴市残疾人托养中心园友健康服务档案 填表日期: 填表人:

托养协议书 入住号: 甲方(托养机构):泰兴市残疾人托养中心地址:泰兴市河失镇城黄东路57号 联系电话:87366811 乙方(监护人):与托养对象关系:工作单位:联系电话: 家庭住址: (亲属):与托养对象关系: 工作单位:联系电话: 家庭住址: 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自愿将送由甲方托养培训,依据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制度和残联文件等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根据托养对象的身体状况、年龄、生活自理能力及有关规定标准确定和变更托养形式并提供相应的生活照料、职业康复训练和技能培训,同时按规定向乙方收取与托养形式及培训项目相应的费用; 2、甲方有权变更托养对象托养形式,根据托养对象实际情况调整其在中心的生活、职业康复训练和技能培训方案,并自变更之日起24小时内通知乙方; 3、乙方从应交费之日起,拖欠费用超过壹个月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4、如托养对象患病需去医院治疗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如乙方不予配合,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特殊情况,甲方有权紧急处置;甲方不承担托养对象在外治疗期间的医疗费和护工费及其他一切费用; 5、乙方无故中断托养对象托养超过两个月的,除甲方认可的原因的外,视为乙方单方解除本协议; 6、在托养对象托养期间,如发现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1)托养对象患有传染性疾病及精神疾病且病情不稳的; (2)有暴力倾向的; (3)无视甲方规章制度,不服从甲方管理,违反规章制度屡教不改的; (4)甲方现有条件无法继续为托养对象提供适合的托养培训服务的。 上述情形发生后,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将托养对象接离中心。 7、甲方按约定向托养对象提供相应形式的托养服务,但不承担监护人之法定义务。 8.甲方对托养对象在托养期间参加工疗活动和其它劳动的,视劳动产生的价值按月度结算,给予劳动所得。 第二条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必须携带被托养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身份证、如实填写《泰兴市残疾人托养服务申请表》,并向甲方提供其真实无误的住址、电话等联系方式,以方便甲方

全市残联工作会议汇报材料

全市残联工作会议汇报材料 渭城区残疾人联合会 理事长赵明柱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此参加全市残联工作会议,这是在建设国际化大都市,进一步加快残疾人工作科学发展,全面落实“十二五”期间残疾人事业再创佳绩的一年,也是全市残疾人工作的一次总结、交流、学习和工作汇报会。在此,我将渭城区2011年残疾人工作向各位领导和兄弟县区做以汇报。 2011年,我区残疾人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市残联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我区残疾人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特别是在残疾人托养服务、康复、就业培训、教育、基层基础设施以及三个体系建设等领域取得了一些实效和经验。今天,我重点就这几方面的工作与兄弟县区进行交流,共同分享、共同进步。 一、拓思路、优服务,打造绿色托养家园。 渭城区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是严格按照中省残联《阳光家园计划——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和市政府《关于咸阳市县级托养服务中心建设工作意见》的要求,进行规划和管理。 一是我区残疾人现状。渭城区现辖1镇9办,38个社区

居委会和130个行政村,总人口42.99万;辖区内共有残疾人28741名,占总人口的7.07%,其中有需求康复服务的残疾人11177人,符合托养条件的残疾人1572名。 二是按照上级建设托养服务机构的要求,采取项目招标,工程垫付,政府采购的形式,本着节约、实用的原则,在周陵办石村(原夕阳红托老院)的基础上,对原有设施进行扩建、改建、维修和更换,形成一个具有园林式四合院风格的托养服务中心。同时中心设立会议室、康复室、图书室、医疗保健室、活动室、值班室、餐厅、工疗场、农疗场、鱼塘等区域以及结合手工艺编制部、盲人按摩部、园艺培训部在内的三个公寓,大小房屋32间,床位65个,内部设施齐全。 三是设立机构,制定规划。渭城区残疾人托养中心,隶属区残疾人联合会管理,副科级建制,全额事业单位,编制3人,现共有管理服务人员15名,配备了功能训练器械,有严格的管理制度、康复计划和人员档案等。 四是根据托养中心建设标准,我区制订了《渭城区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实施方案》及《渭城区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5年发展规划》。我们在建设当初就实行一次规划到位,分期实施建设,在3年内拟建一座集托养、敬老、培训、康复、加工为一体,同时可容纳300个托养床位的综合性大楼;为进一步落实市残联提出的关于“以按照办培训班的理念和模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