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

利用HIS开展ADR 监测

利用医院信息系统(hospital information system,HIS)开展ADR 监测是提高药品安全性监测与评价工作质量和效果的有效途径。各大医院目前使用的医院信息系统通常有电子病案系统、药物管理系统、门诊系统、病房系统、药房收费系统、医疗设备管理系统等等,有的还与医学影像存档及通信系统PACS、实验室信息系统LIS、放射信息系统RIS 等相连,构成医院电子化信息系统。

江西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余超等2016年发表在《中国药物警戒》上的调研研究表明,对黑龙江、上海、重庆、甘肃、云南、江西6 个省份的34 家三级医院的进行需求调研,76.47%(26/34)的医院主要以手工方式上报ADR 报告,且未建院内ADR 监测系统。85.29% 的院内HIS 系统可进行二次开发。

1.将合理用药监测系统与HIS 挂接,监测医嘱及处方中的不良反应,对医生处方时不合理用药起到提醒作用,从而使临床用药做到安全、有效、经济;

2.基于HIS 建立肝酶升高药品不良反应自动监测系统,对发生肝功能损害的住院患者进行监测,监测、分析肝酶升高与ADR 之间的关联性;

3.将中药不良反应监测集成到HIS 中,将多种不良反应预警算法集成到分析当中,能够生成更加智能化的预警报告,有利于提早发现药品的不良反应;

4.基于HIS 建立药物警戒体系,监测药物购入到患者使用及用药后ADR 上报的全过程,显著提高了不良反应监测效果,并有效减少了由药品质量问题和不合理用药带来的危害等。

ADR主动监测程序

近年来,各个国家都在积极开展ADR监测工作,以此保证公众用药安全,减少药害事故的发生。但是,上报的ADR数量却远远低于实际发生的ADR数量(国际医学科学组织委员会推荐数量),导致药品ADR信息不能完全反馈到ADR监测中心,评价中心无法对药品ADR进行准确的评价,造成同样的不良反应会继续发生在患者身上。为减少ADR的漏报、不报现象,在自愿上报和强制上报的基础上,美国、加拿大、德国、澳大利亚等国积极开展了ADR自动监测的研究,取得较好的效果。

安徽省立医院药剂科耿魁魁等报道了构建医疗机构药品不良反应(ADR)主动监测体系,基于医院信息系统(HIS)、利用信息提取技术,设计开发ADR主动监测程序,主动监测临床发生的不良反应,第一时间反馈到ADR监测组,及

时上报和做出应对措施,提高了ADR上报率和报告的准确性、完整性,发现许多"新的"不良反应。同时,对ADR进行实时监控和及时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药品引起的危害。

医疗机构ADR主动监测程序的应用改变了自愿上报的被动局面,扩大了ADR监测面积,使国家ADR监测网络得到延伸和细化,提高了ADR监测的效果和综合利用价值。ADR主动监测代表着今后ADR监测技术的发展方向,对于我国这样一个高药品安全性风险的人口大国来说,在提高药物警戒水平、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方面有着急迫的需求和重要的意义。

ADR主动监测程序方法:

医院信息系统包含了患者诊疗过程中的所有信息,因此,只要患者发生不良反应,在HIS中就会有相应的记录,包括病程录、查房记录、手术记录和患者的检查指标。对于这些记录使用“信息提取技术”,设定不良反应术语关键词(高热、皮疹、静脉炎等),对HIS中所有的诊疗记录进行搜索,一旦出现不良反应的有关术语,如果这些词语和原患疾病没有必然的联系,则往往提示可能出现了ADR,对疑似ADR患者诊疗信息和检查指标进行病历分析,就可确定是否为药品不良反应。ADR监测组利用此技术即可对患者所有的诊疗信息进行实时监测,主动发现可疑ADR,及时作出处理。监测组可设定查询起止时间、住院病区、不良反应术语进行查询和病历导出,就可以对此期间发生不良反应的患者进行动态监测。优势在于:1.提高上报率;2.发掘更多“新的”ADR;实3.现动态监控和处置

开展药物警戒方法

开展药物警戒方法是多样的,目前较为常用的有:志愿报告体系、定点监测、处方事件监测、病例对照研究等。(1)志愿报告体系。志愿报告体系(或自发报告体系)是药物警戒工作的基本方法,在全球范围内的ADR 监测中被广泛使用。它主要依靠医务人员或志愿者向各级药物警戒中心报告不良事件或反应;但存在漏报的现象。(2)定点监测。定点监测是一种主动监测方法。它通过在定点监测单位检查病史或与医务人员及患者接触的方式来保障数据的精确与完整,因此可以获取被动监测中无法得到的数据。定点监测存在的缺点主要为选择偏倚、费用较高和病例数少。(3)处方事件监测。处方事件监测是根据处方或其它医疗材料获取患者信息,继而在既定时间内向医务人员或患者发出跟踪问卷,从而获取患者转归材料。应答率低、数据分散及患者隐私泄露是这个方法的主要不足。(4)病例对照研究。从已有的数据库或资料中获取确定病例(或事件),再从病例同源的人群中挑选非病例(或事件)进行对照。对照组中暴露的患病率代

表人群源暴露的患病率,欲研究ADR 与药物的关系或确定ADR 的危险因素时,这个方法较为理想。但此方法依旧存在选择偏倚和信息可靠性低的问题。

自发报告系统所采集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信息的内容和方式等药品不良反应

监测工作的核心技术环节。发达国家自上世纪60 年代就建立了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在利用自发报告系统采集信息方面积累了大量的经验。自发报告系统在收集药品不良反应信息的内容以及方式在不良反应报告表及其填写说明中能够体现,报告表的填写说明通常包括报告内容、报告原则、报告范围、报告方式以及报告内容的保密原则等方面。

比较上述组织和国家的药物警戒信息利用现状,发现我国药物警戒信息利用存在以下不足::

①在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系统方面,中国的报告质量控制与国际先进水平存在差距;同时由于缺少强制性报告制度,来自药品生产企业的报告比例较低;还有用于标准化编码的不良反应术语集不健全,未能与国际水平接轨。

② 在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方面,国际上已经形成了比较成熟的信号挖掘方法,而中国在信号挖掘处理上还处于探索研究阶段。

③ 以美国FDA 为代表的药物警戒前沿领域已经建立了基于多数据库整合应用的药品不良反应主动监测体系,这也是全球药物警戒工作的发展方向。

在借鉴国外先进的监管信息化体系设计与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药物警戒信息利用现状,对我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系统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给出以下建议。

1.完善我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系统药品不良反应数据库是实施药物警戒的基础,目前WHO、欧盟和美国等都已经建立了类似的数据库,而且对于上报的形式、上报时限、上报格式方面都进行了详细的规定,这样收集到的药品不良反应信息会非常全面,且确保收集到的报告具有完备性,可以尽量杜绝漏报和重复报告,而我国目前采用的自愿报告体系很大程度上存在漏报和误报现象。

此外,国际先进组织都是采用来自药品生产企业的强制报告和来自医疗机构、用药者的自愿报告两部分组成,但是我国目前大多数报告属于自愿报告,药品生产企业报告不到7%,这也是导致我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存在缺陷的主要原因。所以,我们应该借鉴国际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系统的制度与建设,加强对强制报告的要求与惩罚,完善我国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使其能更广泛和全面地收集到准确的药品不良反应信息,为药品安全监管提供有力支撑。

2.引入国际先进的药品不良反应信号检测方法随着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数量的不断增加,用适当的方法分析这样的海量数据就成了一个新的问题。国外很早就在药品不良反应信号检测中引入数据挖掘方法,常用的方法有频数法与经验性贝叶斯方法,而且已经应用得很成熟。我国药物ADR 监测系统于2012 年1月1 日上线,系统采用PRR、ROR、MHRA、BCPNN 四种方法检测数据库。由于采用各种方法检测生成的原始信号过多,数据分析任务繁重,信号检测工作受到巨大阻力。我国可以借鉴UMC 的工作模式(包括系统检测、自动筛选、内部人工评价、外部专家评估),先通过系统检测和设置筛选条件将原始信号过滤,再进行内部人工评价和外部专家评价;或者寻求灵敏度及特异度较好的方法组合。与国际接轨,修改不良反应的概念和专业术语,完善药品安全监测的顶层设计,进一步优化药品安全监测的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并在现有检测方法的基础上进行升级,对药品不良反应数据库中的巨大信息量进行高效率的信息分析与信号检测,可以大大提高信号检出速度,这样就能及时发现处在潜伏或萌芽时期的风险信号,同时实现自动预警。

3.开展药品不良反应主动监测并不是所有的不良事件都能通过报告系统进

入到数据库,有些安全性问题由于报告少或没有被报告,就无法应用数据挖掘方法来发现。而且数据挖掘方法常常会产生大量的假阳性“信号”,常使我们无法有效地应用所掌握的资源加以追踪。正是由于药品不良反应被动监测中的这些缺陷,美国于2007年开展“哨点计划”与OMOP 项目,开始实施主动监测,大幅扩大了药品不良反应信息的数据来源并提升了分析能力。所以我国在应用数据挖掘方法进行药品不良反应被动监测的同时,也应该学习美国FDA 的主动监测体系,将各医疗机构的电子健康病历、各医保报销数据库、药品监管数据库以及人口统计学数据库进行统一与标准化,转化为通用数据模型,实现多数据库的整合应用,进行药品不良反应主动监测。

4.从立法上引入药物警戒的概念,丰富药品安全监测的内涵,使药品安全监测工作覆盖药品的整个生命周期。建立药物警戒质量受权人制度,要求药品生产企业设立药物警戒质量受权人,负责建立和维护企业的药物警戒体系,监测药品的总体安全,并对任何可能出现的药品安全问题进行监控,作为政府主管部门的单线联系人,随时报告药物警戒状况。将设立药物警戒受权人作为药品生产许可准入的必须具备的条件之一,建立起监管部门与监管相对人之间的联系机制,促进药品生产企业提高药品安全保障水平,落实药品安全监测责任。

中药不良反应信息系统的设计

随着我国中医药事业的发展,中药的不良反应也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人们迫切地想通过某种途径方便快捷的获取中药的不良反应信息,以便采取相应的对策。江西中医药大学罗山水等在对中药不良反应原因、表现和预防方法等的科学研究的基础上进行开发了中药不良反应信息系统,提高了用户对中药不良反应的正确认识,改变了以前错误的传统观念,指导用户合理的用药,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和避免了中药不良反应的发生,为用户提供了一个方便快捷的不良反应信息获取渠道。另外,通过对用户不良反应反馈信息的收集和整理,对新的不良反应信息的发现和监测具有一定的意义。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小结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小结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小结 2011年,在市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局和省ADR监测中心的指导帮助下,我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有了进一步的提升。 一、ADR监测工作责任落实到位。一是加强对相关处室和各县(市)局的年终考核,定期不定期对各县(市)对照目标完成情况和序时进度进行通报。二是完善全市ADR监测网络。继续完善包括全市药品生产企业、重点药品经营企业、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和疾控中心、部分乡镇卫生院和街道卫生服务中心在内的全市ADR监测网络,ADR在线呈报点较2010年增长近一倍。三是加强与卫生部门的联系。确保ADR监测工作开展情况在医疗机构年度考核目标中所占的分值,并与卫生部门联合召开全市工作会议,总结经验、树立先进、明确目标,推动全市ADR监

测工作不断深入开展。 二、圆满完成年度工作目标。2011年全市共上报ADR报告3288份,折合每百万人口711.53份;上报新的、严重的报告810份,同比增长67.36%;在线呈报单位增加149家,同比增长90.85%,各项指标均超过了省局年初制 定的考核目标。 三、强化对基层单位的督查和调研。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和“三服务”等工作,对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ADR监测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察和走访,及时掌握各单位ADR监测工作的开展情况,指导其进一步完善机构领导、提高工作条件、提升监测水平,受到基层单位的普遍好评。 四、加强ADR监测专业技术培训。全年共开展ADR监测专业技术培训四次,采取专题培 训、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等形式,内容包括新版《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药品不良反

应报告表规范填写手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综合知识、新版ADR在线呈报系统操作等,参培人员达2000余人次。此外,结合日常监管工作,深入各监测单位指导200余次,全年组织监测人员外出培训三次。通过培训,有力提高了我市ADR监测人员的整体业务水平。 五、积极开展报表质量审评工作。根据全省统一部署,举办了泰州2011年药品不良反应/ 事件病例报告质量审评会。会前认真制定审评方案、科学抽取审评样本,邀请我市长期从事ADR 监测的人员参与审评,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审评结果的客观性,审评工作取得预期效果,并为我市今后ADR监测工作的开展积累了经验。 六、初步开展重点品种监测。2011年开展了对苏中药业生脉注射液和扬子江药业盐酸左 氧氟沙星氯化钠注射液两个品种的重点监测。在高风险品种处方工艺核查、基本药物监管、中药注射剂标准提高等工作的基础上,努力收集相关

医院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小组机构及工作职责

北京积水潭医院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小组机构及工作职责 一.机构 1.药物不良反应监测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田伟 副组长:李海贝、甄健存 成员:宋金兰、夏国光、兰宇、李静、张威 相关科室专家 联系电话:58516688-6532 联系人:李静 2.各科室不良反应监测员:各科大组长及护士长 二.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小组任务 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小组任务是对我院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工作进行业务技术指导,收集、整理、分类、保管与评价不良反应病例报告资料,反馈不良反应信息,并在药品安全性方面负责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咨询。 三.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小组工作职责 1.向本院医护人员宣传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重要意义并解释有关问题。 2.密切关注本院药品不良反应动向,并督促医护人员认真填写不良反应报告 表。特别注意新药不良反应的发生,不论轻、重度,只要认为可疑都应及

时报告。 3.负责指导和督促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员的工作。 4.不定期对本院严重或疑难药物不良反应病例进行因果关系评价。因果关系 评价会聘请相关科室专家参加。 四.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员工作职责 1.负责本科室药品不良反应病历的收集工作。 2.督促主管医生/护士正确填写不良反应报表。报告表中各项应无漏项,合格 后送交药剂科临床药学室。 3.应本着“可疑就报”的原则,及时向临床药学室通报本科室药品不良反应 情况,每年每个科室向临床药学室报告本科室药物不良反应报告表≥10份。 若有漏报,按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给予处罚。 五.药物不良反应专家组工作职责 1.负责评价本院收集的不良反应病例。 2.对药物不良反应工作进行业务、技术指导。 六.临床药学组工作职责 1.负责医院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 2.负责收集、整理、分类、保管、评价上报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 3.负责药品不良反应信息交流与反馈工作。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总结

★★★资料分享大全-分享无极限★★★ 提高认识强化督导 努力促进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再上新台阶 ##县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协调领导小组 各位领导: 今年以来,我县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卫生局的正确领导和帮助支持下,不断加大措施、健全组织、完善制度、强化督导,促进了监测工作的顺利开展,取得了一定成绩,为做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做出了积极努力。我们的具体做法是: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充分发挥行政管理部门的组织协调作用。 我县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起步较晚,监测中心成立时间较短暂,2004年才真正将ADR 监测工作纳入管理渠道。由于对开展这项工作的目的意义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制度不健全,致使监测工作一直发展缓慢,成效不大。今年8月份市局召开全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专题会议之后,我们通过认真学习会议精神,不断提高了对做好ADR监测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并从中找出了过去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差距。 为积极推动全县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健康、快速发展,县食品药品监管局与县卫生局不断加强工作上的相互沟通和协调,做到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并一起研究制定措施,深入贯彻落实全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会议精神,真正发挥行政主管部门的组织协调作用,积极提高号召力、切实加大督导力,形成上下有合力,从而使我县ADR监测工作有了新的、较大的起步。 二、健全组织,完善制度,为做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我们根据市局和市ADR监测中心的工作部署和领导要求,为确保全县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健康顺利开展,通过不断加强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设施投入,促进了全县ADR监测工作正常运转。在具体工作中,坚持做到“四个确保”: 一是加快监测网络建设,确保各级重视,层层有人抓。为更好地适应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需要,我们在驻城建立了8个县级监测站,分别由驻城6个医疗机构、医药公司和仁和堂连锁有限公司组成,在12个乡镇卫生院建立了乡级监测点,同时要求在各村级医疗机构也建立监测点。县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人员分别由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卫生局负责同志及有关人员组成,各监测站、点也分别配备了一名负责同志和业务人员具体抓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县、乡、村****监测网络初步形成,并将不断得到完善。 二是不断健全制度,确保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运转有序。县食品药品监管局与县卫生局联合制定下发了《##县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实施方案》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工作保密制度》等规范性文件,各监测站、点也分别制定了相关工作制度。县卫生局还把做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纳入了对所辖各个医疗机构年终工作目标考核的主要内容,县食品药品监管局也把该项工作列入了自己的工作管理考核目标重点抓,共同促进了全县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发展轨道。 三是改善办公条件,确保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报送准确及时。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在办公经费非常紧张的情况下,仍拿出部分资金为监测中心新购置电脑一台,用于监测报告的汇总、上报等工作。同时在日常工作中,对用于监测工作的车辆,局办公室优先派车,保证工作人员对新的或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情况进行及时调查、核实,及时上报,保证对一般药品不良反应情况按时上报。 四是加强教育培训,确保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大力开展。针对我县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

药品不良反应考核和管理制度

药品不良反应考核和管理制度 一、各科室不良反应监测员:各科组长及护士长 二、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小组任务 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小组任务是对我院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工作进行业务技术指导,收集、整理、分类、保管与评价不良反应病例报告资料,反馈不良反应信息,并在药品安全性方面负责向药品监测管理部门咨询。三、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小组工作职责 1、向本院医护人员宣传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重要意义并解释有关问题。 2、密切关注本院药品不良反应动向,并督促医护人员认真填写不良反应报告表,特别注意新药不良反应的发生,不论轻、重度,只要认为可疑都应及时报告。 3、负责指导和督促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员的工作。 4、不定期对本院严重或疑难药物不良反应病例进行因果关系评价,因果关系评价会聘请相关科室专家参加。 三、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员工作职责 1、负责本科室药品不良反应病历的收集工作。 2、督促主管医生护士正确填写不良反应报告表,报告表中各项应无漏项,合格后送交药剂科。 3、应本着“可疑就报”的原则,及时向药剂科通报本科室药品不良反应情况,每年每个科室向药剂科报告本科室药物不良反应报告表≧10份,若有漏报,按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给予处罚。

四、药物不良反应专家组工作职责1、负责评价本院收集的不良反应病例。2、对药物不良反应工作进行业务、技术指导。 五、药剂科工作职责 1、负责医院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 2、负责收集、整理、分类、保管、评价上报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 3、负责药品不良反应信息交流与反馈工作。 4、不定期向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及院ADR监测小组通报全院ADR发生情况及报告表收集情况,对ADR发生频度高的药品、对导致严重或致死性ADR 的药品,应尽量寻找原因,并提出减少或避免发生ADR的应对措施,必要时与厂家联系。 六、有关“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部分内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04年3月4日发布) 1、第三章是有关于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规定 (1)第十三条、发现可能与用药有关的不良反应应详细记录、调查、分析、评价、处理,并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每季度集中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其中新的或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应于发现之日起15日内报告,死亡病例须及时报告。 (2)第十五条、新药监测期内的药品应报告该药品发生的所有不良反应;新药监测期已满的药品,报告该药品引起的新的和严重的不良反应。 (3)第十六条、进口药品自首次获准进口之日起5年内,报告该进口药品发生的所有不良反应;满5年的,报告该进口药品发生的新的和严重的不良反应。2、第五章是关于处罚的规定第二十七条 (一)无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二)

关于药品不良反应上报的通知

关于各门店上报药品不良反应相关事项的通知 司属各门店: 新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已于2010年12月13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按照规定的要求,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应当主动收集药品不良反应,获知或者发现药品不良反应后应当详细记录、分析和处理,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见附表)并报告(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设区的市级、县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的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详细内容见质量信息22)。 现各地县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将各企业上报《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的份数纳入到对企业的日常监督考核之中,并在次年由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将各地主管部门上报的情况向全省进行通报,所以,各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非常重视此项工作,并将上报药品不良反应的考核指标下达到了各相关企业,根据各地市、县药监部门的规定,现特对各门店作如下要求: (一)本月15号之前,由各门店负责人或质量管理员填报1~2份《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销售5000元/天以上的门店报二份),株洲分公司的门店报质量部凌艳,长沙分公司的门店报质量部孟丽; (二)信息来源: 1、本门店所经营的药品,顾客使用后出现了药品说明书上所标明的或未标明的副作用,投诉到本门店的药品不良反应。 2、他门店或医疗机构所经营的药品,顾客使用后出现了一些副作用,到门店诉说的药品不良反应; 3、发现身边的亲朋好友用药后,出现或疑为的药品不良反应; (三)填报表格已更新,请用新表(见附表): (四)考核:请各门店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并组织门店的员工进行学习,该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为门店店长(柜长),请各门店按期限完成,按时上报药品不良反应表格到指定的工作人员,对未上报《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的直营门店,不享受当月质量管理员的奖励;加盟店和创业店质量部将按照50元/份的标准对门店实行考核。 特此通知! 质量部 2011-10-31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知识培训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知识培训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知识培训 一、病例报告属性分类 二、病例报告的质量评估标准 三、上报病例报告注意事项 四、出现下列情况,可以看成是可疑的严重的病例报告 五、过敏性休克的临床特点 六、过敏性休克的判断标准 七、病例报告中,“严重过敏样反应”判定标准 一、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属性分类 一般、严重的、新的一般、新的严重四种 新的不良反应是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所批准的药品说明书中未载明的不良反应,也可理解为在药品不良反应、禁忌、注意事项等项目下记载内容均没有提及的表现(如药品不良反应名称项下未列出的不良反应表现:肝功能异常肝坏死);也不包括仅在文献报道提及的不良反应。 药品严重不良反应事件:指因使用药品引起以下损害情形之一的反应。引起死亡;致癌、致畸、致出生缺陷;对生命有危险并能够异致人体永久的或显著的伤残;对器官功能产生永久损伤。导致住院或住院时间延长。 新的不良反应和严重不良反应事件,均需有国家药品监督权威机构认定 二、病例报告的质量评估标 准 评价的总体原则 依据《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第十四条,核查《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填报内容是否符合真实、完整、准确的要求。 二、药品不良反应病例报告质量评估指导意见 为了提高药品不良反应病例报告质量,促进监测工作规范开展,充分发挥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的科学预警作用,依据《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制定药品不良反应病例报告质量评估标准。 评估标准:依据报表各项信息在不良反应关联性评价中所起的作用,将相关信息给予不同的权重比,赋予分值来体现,总分分。 具体将审核项目分为为三大类,即病例报告真实性、规范性、完整性,按照《药品不良反应病例报告质量评估表》进行考查,不合格者扣除相应分值。 二、药品不良反应病例报告质量评估指导意见 真实性(分)为否决项。通过对患者基本信息、报告来源、报告单位信息及其他相关信息的

医院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实施办法

医院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实施办法 为加强药品安全监管,促进临床安全用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有关定义: (一)药品不良反应,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有害反应。 (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是指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现、报告、评价和控制的过程。 (三)严重药品不良反应,是指因使用药品引起以下损害情形之一的反应: 1.导致死亡; 2.危及生命; 3.致癌、致畸、致出生缺陷; 4.导致显著的或者永久的人体伤残或者器官功能的损伤; 5.导致住院或者住院时间延长; 6.导致其他重要医学事件,如不进行治疗可能出现上述所列情况的。 (四)新的药品不良反应,是指药品说明书中未载明的不良反应。说明书中已有描述,但不良反应发生的性质、程度、后果或者频率与说明书描述不一致或者更严重的,按照新的药品不良反应处理。

(五)药品群体不良事件,是指同一药品在使用过程中,在相对集中的时间、区域内,对一定数量人群的身体健康或者生命安全造成损害或者威胁,需要予以紧急处置的事件。同一药品:指同一生产企业生产的同一药品名称、同一剂型、同一规格的药品。 二、成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领导小组,负本办法的监督、实施药学部负责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收集、整理、评价、上报等具体工作。 三、国家实行药品不良反应逐级、定期报告制度。各级医师、药师、护士均有责任和义务上报发现的不良反应。 四、药学部应指定专人负责药品不良反应的收集上报工作,各病区应设置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员,发现可疑不良反应/事件应详细调查分析,认真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 五、上报药品不良反应通过以下两种途径: (一)直接登录我院自动化办公系统(0A系统),进行网上填报提交。 (二)在各药房领取纸质《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填写完毕及时交回至药房。上述两种填报方式均要求填写内容详细、真实不得缺项漏项,并在病历中有记录。 六、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内容和统计资料是加强药品安全监管、指导合理用药的重要参考,不作为医疗事故的依据。为避免医疗纠纷医务人员应对有关资料保密。 七、根据主管部门有关要求,各病区每月至少上报一例药品不良

医院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小组机构及工作职责

医院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小组机构及工作职责 一、机构 1、药物不良反应监测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相关科室专家: 联系电话: 联系人: 2、各科室不良反应监测员:各科大组长及护士长 二、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小组任务 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小组任务是对我院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工作进行业务技术指导,收集、整理、分类、保管与评价不良反应病例报告资料,反馈不良反应信息,并在药品安全性方面负责向药品监测管理部门咨询。 三、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小组工作职责 1、向本院医护人员宣传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重要意义并解释有关问题。 2、密切关注本院药品不良反应动向,并督促医护人员认真填写不良反应报告表,特别注意新药不良反应的发生,不论轻、重度,只要认为可疑都应及时报告。

3、负责指导和督促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员的工作。 4、不定期对本院严重或疑难药物不良反应病例进行因果关系评价,因果关系评价会聘请相关科室专家参加。 四、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员工作职责 1、负责本科室药品不良反应病历的收集工作。 2、督促主管医生护士正确填写不良反应报告表,报告表中各项应无漏项,合格后送交药剂科临床药学室。 3、应本着“可疑就报”的原则,及时向临床药学室通报本科室药品不良反应情况,每年每个科室向临床药学室报告本科室药物不良反应报告表≧10份,若有漏报,按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给予处罚。 五、药物不良反应专家组工作职责 1、负责评价本院收集的不良反应病例。 2、对药物不良反应工作进行业务、技术指导。 六、临床药学组工作职责 1、负责医院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 2、负责收集、整理、分类、保管、评价上报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 3、负责药品不良反应信息交流与反馈工作。

药品质量投诉与不良反应报告制度

目的:建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的有关制度。 适应范围:产品不良反应的监测、报告。 责任:销售部、质管部相关人员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销售部、质管部负责人承担监督检查的责任。 内容: 1.不良反应应分为一般不良反应与严重不良反应两种。其中严重不良反 应是指直接危害患者生命或造成死亡的不良反应。 2.药品不良反应的投诉,由质管部专人负责处理。 3.一般不良反应的报告程序。 3.1接到用户不良反应投诉后,处理人及时填写不良反应记录登记台帐,并向质管部部长报告。 3.2处理人须向用户索要样品(必要时专程取样),核对和确认样品,确认是本企业产品且在有效期内或企业负责期内。 3.3向用户调查与该批产品有关的内容,如患者的性别、年龄、健康情况、用药病因、病史、给药剂量、合并用药、过敏史、临床不良反应表现等。 3.4检查生产记录、留样等情况,并对样品进行检查,确认问题可能产生的原因。 3.5处理人及时收集调查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后,报主管负责人,主管负责人根据调查资料做出决定,或召开有关人员参加专题会,进一步分析研究调查内容,提出处理方法,做出结论,报请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4.严重不良反应的监测程序

4.1接到用户严重不良反应投诉或有关部门已经发现有证据表明某种产品可能危及严重或伤害用户时,必须立即向质管部长报告。由质管部长及时向厂长主管领导及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口头汇报。 4.2成立紧急处理小组,由质管部门负责人任组长,小组成员包括公司主管领导、质管部、销售部、生产部负责人等,并开展如下几项工作。·走访用户,按规定取样,必要时封样,向用户了解情况,询问用药、 情况,索要致使发生不良反应的药品实物或包装,所有调查、取证、全部记录在案不得遗漏。 ·审查生产、留样观察及原辅料记录,并立即对留样样品进行全项检查。·经确认属于公司产品质量问题,须对产品进行紧急回收。 4.3紧急回收决定下达后,立即按有关退货及收回制度执行。 4.4确认为药品不良反应后,由紧急处理小组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批准后实施。 4.5调查处理结束后,须写出书面报告,经公司领导审阅后,上报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5. 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处理的相关资料由质管部存档保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制度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制度 一、日常工作管理 1、药剂科设置专人兼职负责药物不良反应报告表的收集、分析、整理、上报工作。各临床科室设置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员协助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 2、医院工作人员在工作中遇到的任何药品不良反应事件,妥善处理后必须于两个工作日内上报药剂科。 3、医院工作人员在工作中遇到的紧急、严重、罕见的药品不良反应事件,妥善处理后必须于24小时内及时上报药剂科。 4、药剂科对普通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须及时进行网络上报。 5、药剂科对紧急、严重、罕见的药品不良反应事件,在收到报告后,立即电话上报。 二、病例分析评价 1、药剂科应及时对全院药品不良反应发生情况进行通报。 2、疑难病例可提交药品不良反应工作小组研究讨论。 3、药品不良反应小组成员及时回顾,评价所报药品不良反应或药物相互作用,如有重要发现及时通知主管医生。 4、药剂科对全院收集的药品不良反应案例,定期进行分析、评价,写出分析评价记录,通过简报、药讯等方式及时向临床公示、反馈。 三、防止漏报 1、药品不良反应上报原则:可疑就报!

2、护士、医生或药师等一旦发现可疑的药物不良反应,应立即采取措施报告病人的主管医生或其它相关小组、部门。 3、药剂科在收到药物不良反应报告后,应在24小时内前往科室调查,详细记录,分析因果,填写“药物不良反应报告表”。 4、药师跟踪随访所报告的不良反应,记录不良反应的治疗及预后情况。 四、考核制度 1、药剂科应加强临床药师查房工作,注意医护患沟通,发现不良反应及时记录、上报。 2、临床各科室应充分重视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任一工作人员发现可能与用药有关的不良反应,应及时报告药剂科。 3、罚则: (1)以上规定如有违反,每次扣罚责任医师、护士、药学人员30元。 (2)对严重不良反应有意隐瞒不报者每次扣罚100元,必要时暂停医师对该类药物处方权6-12个月。 海安海北医院如有侵权请联系告知删除,感谢你们的配合!

医院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制度

天衢卫生院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制度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为了加强药品管理,做好药品的安全监测工作,保证病人用药的有效和安全,建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制度。 2、医院设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领导小组,由业务副院长任组长,医务科长、药剂科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临床和药剂人员组成。由医务科负责宣传、组织和实施,药剂科负责分析、处理和保存报告档案。 3、医院建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各科室负责人作为本科室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联络员,负责本科室药品不良反应信息掌握,及时督促和帮助临床医生认真地填写并上报《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保持与药剂科的密切联系。药剂科具体承办对临床上报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进行收集整理、分析鉴别,向临床医师提供药品不良反应处理意见,医务科负责汇总本院药品不良反应资料,通过网络向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信息网络报告,另外负责转发上级下发的药品不良反应信息材料。 4、药剂科内设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分析小组,药师接到临床医师填写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后,必须立即到病人床前询问情况、查阅病历,与医师一起共同进行因果关系评价,提出对药品不良反应的处理意见。填报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由药剂科专人负责存档。 5、医务科和药剂科负责提供对本院全体医务人员进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咨询指导,组织临床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中的问题进行讨论、解答。对某些药物在使用中可能出现严重药品不良反应的信息及时提供给临床医师以便做好防范措

施。 6、药品不良反应,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有害反应。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范围:⑴有危及生命,致残直至丧失劳动能力或死亡的不良反应。⑵新药使用后发生的各种不良反应。⑶疑为药品所致的突变、癌变、畸形。⑷各种类型的过敏反应。⑸非麻醉药品产生的药物依赖性。⑹疑为药品间相互作用导致的不良反应。⑺其它一切意外的不良反应。“可疑即报”是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的普遍报告原则。 7、发现或者获知新的、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应当在15日内报告,其中死亡病例须立即报告;其他药品不良反应应当在30日内报告。有随访信息的,应当及时报告。除一般的病例外,其余病例报告时均要求向医务科呈报药品说明书和病例摘要,死亡病例还需呈报死亡小结。 8、医护人员获知或者发现药品群体不良事件后,应当立即报告医院药剂科和医务科,经分析确认后由医务科通过电话或者传真等方式报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必要时可以越级报告;同时填写《药品群体不良事件基本信息表》(见附表2),对每一病例还应当及时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通过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信息网络报告。 9、医院发现药品群体不良事件后应当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积极救治患者,迅速开展临床调查,分析事件发生的原因,暂停药品的使用等紧急措施。 10、医务科、药剂科应当对本院收集到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资料进行分析和评价,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和防止药品不良反应的重复发生。 11、药品不良反应上报程序: 患者主诉或护士发现药品不良反应(或疑似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经治医师

药品不良反应填写规范标准

药品不良反应病例报告填写录入规 (试行) 总则 1.目的:为了规报表填写录入,提高报表质量,加快上报效率,提取有效预警信号,综合我院日常报表填写录入存在的问题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填报要求,特制定本规。 2.依据:《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和《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暂行规定》。第二章基本要求 3.《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的填报容应真实、完整、准确,符合规定时限。 新的、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应当在15日报告,其中死亡病例须立即报告;其他药品不良反应应当在30日报告。有随访信息的,应当及时报告。(此为上报监测中心时限) 4.药品不良反应名称填写应准确、完整。新的药品不良反应要认真核对说明书。 5.所有的不良反应要核对是否有并用药品。 6.不良反应过程描述及处理情况应详细规填写,如有并用药品,则应包含并用药品使用情况。 7.药品信息项下的怀疑和并用药品的药品通用名称、药品生产企业名称、药品生产批号应真实、完整、准确。生产批号应认真核对,必要时进行核实。有并用药品的,药品信息项不能缺少并用药品信息。 8.审核员在收到报告表之后,要对报告表进行认真审核,如发现生产企业名称相同、不良反应表现类似、不良反应发生时间和地点比较集中、药品名称和批号相同等聚集性特点的报告,应密切关注,及时进行核实,报告医院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办公室,由医院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办公室报告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上报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第三章一般信息 9.报告类别:新的□严重□一般□ 分一般的、严重的、新的一般、新的严重四类。 (1)一般的:是指药品说明书中载明的不良反应; (2)严重的:是指药品说明书中载明且符合严重药品不良反应判定5条标准之一的; ①引起死亡;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 一:为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的监督管理,保障人体用药安全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是指药品不良反应的检出、评价和预防。 三:国家实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应设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专业机构,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应当报告发现的可疑药品不良反应。 四: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全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辖区内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 五:本办法适用于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专业机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 六:国家鼓励和保护报告药品不良反应的单位和个人。 七: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卫生部负责制订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方针、政策,并监督、组织实施。

八: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设立国家药品不良反应专家咨询委员会。 九: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负责全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技术工作,指导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的业务工作。其主要任务是: (一):承担全国药品不良反应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评价等管理工作,并按规定上报。 (二):承办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信息网络的建设、运转和维护。 (三):组织国家药品不良反应专家咨询委员会工作。 (四):组织药品不良反应教育、培训,编辑、出版药品不良反应信息刊物。 (五):组织药品不良反应监测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六):组织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方法的研究。 (七):承担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的其它工作。 十: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卫生厅(局)根据本办法制订本地区的实施办法,并监督、组织实施。 十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设立药品不良反应专家咨询委员会。 十二: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的人员应当由药学、医学及相关专业的技术人员组成。

药品不良反应总结

药品不良反应工作总结 2017年我院不断加大措施、健全组织、完善制度、强化督导,促进了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顺利开展,取得了一些成绩,为做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作出了积极努力,现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任务 为了加强对我院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工作顺利的开展,经我院院务会决定成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领导小组,小组由院长张广海担任组长,小组办公室设在本院,以此负责全院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报工作。我院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年初就联合召开了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将目标任务层层分解,切实做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数据的分析评价以及药品不良反应的宣传培训和信息的收集、上报工作,推动监测报告工作广泛、深入、扎实的展开。 二、健全组织,完善制度。 我院根据上级部门对药品不良反应的工作部署和领导要求,为确保我院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健康顺利开展,通过不断加强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人员培训等三项措施,促进了全院监测工作正常运转,具体如下: 一是建立健全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的体制和工作机制,成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领导小组,建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点;明确我院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联络员,具体负责本院与上级不良反应检测中心的联系沟通工作,实行实时督报制度,各科室在规定日期集中报送监测信息,杜绝漏报、瞒报、不报现象。 二是建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信息员库,各信息员要做到反馈灵敏、报告及时,形成层层有人管、层层有人抓的良好

局面,使我院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及监测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是加强培训,我院派负责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信息收集工作的同志多次参加了市药监局组织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培训会议,同时又多次组织我院工作人员在全院大会上学习药不良反应的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明确了开展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是医务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通过这些有效措施,提高了他们的认识,丰富了专业知识,增强了对做好监测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心。 截止2017年12月,我院共上报不良反应检测病例3例,3例都是药品不良反应,完成了2017年的任务,同时,对各个监测点的信息上报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未发生一起漏报、瞒报、迟报现象,上报率达100%,做到了准确、科学、及时,而且不断提高了监测报告的质量和水平。 三、但还存在一定的问题: 1、对事件报告的“关联性”评价不够规范,可能和不可能等关联性评价混淆不清。 2、医学术语匮乏,在事件报告的描述中不会运用相关的医学术语去描述临床症状。 3、责任心不强。在事件报告表中,有些厂家的药品商品名和通用名是相同的,或者在商品名称的填写处填写成通用名 四、对药品不良反应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改进措施如下: 1、加强培训科室医务人员对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监测的概 念,能准确定义不良反应事件,防止漏报。 2、对于科室隐瞒不报的药品不良反应事件,加大处罚力度,避免造成不良后果,一旦发生药品不良反应,须引起科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总结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总结 在市药监局和市卫生局的正确领导下,在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的关心指导下,我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有了进一步的提升。 一、ADR监测组织机构不断健全。一是部分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顺利通过编办批准。通过相关市(县)药监部门的积极争取,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相继获得当地编办的批准,明确了编制和职能。二是辖区内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进一步完善。全市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批发经营企业、药品零售连锁企业、一级以上医疗机构和疾病控制部门均设立了ADR监测机构并指定专人负责。全年共有400多家药品产、供、用单位通过国家ADR监测系统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报告。 二、工作责任落实到位。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开展ADR监测工作均提出明确规定,对致死病例和群体事件的调查、疫苗不良反应监测、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ADR信息管理等工作分别提出具体要求。二是加强对各市(区)的目标考核,定期对各(市)区和重点监测单位对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通报。此外,加强与卫生部门联系,确保ADR监测工作开展情况在医疗机构年度考核目标中所占的分值。三是与卫生部门联合召开全市工作会议,总结经验、明确目标,对先进单位予以表彰,对落后单位进行通报,推动全市ADR监测工作不断深入开展。 三、圆满完成年度工作目标。各项指标均超过了省局年初制定的考核目标。全年开展两次报告质量审评活动。

四、加强ADR监测专业技术培训。全年我市各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共开展ADR监测专业技术培训十余次,采取专题培训、会议交流、现场操作等形式,内容包括新版《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新版ADR在线呈报系统操作、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等,参培人员达2000余人次,有力提高了我市ADR 监测人员的整体业务水平。 五、扎实开展监测品种数据反馈工作。按照省中心要求,结合重点品种监测工作,组织我市16家药品生产企业开展了对各自品种09-11年发生的共41617例药品不良反应进行了分析评价。经分析,上述不良反应共涉及我市150多个品种。通过这项工作,相关药品生产企业对自身品种在市场上的安全性情况有了更加深入、全面的了解,促使企业更加重视ADR监测工作,自觉根据市场反馈情况加强药品安全性研究和工艺优化。 六、积极开展严重和群体病例的调查工作。2012年我市各级药监部门共收到致死药品不良事件报告两件,均按要求进行了现场调查和分析评价,并完成报告及时上报省局和省中心。此外,根据省局要求,完成了注射用头孢曲松钠、驱白布朗片、注射用顺铂在我市群体不良事件的调查工作。 七、认真开展药物滥用监测工作。这里的药物滥用,是指成瘾人群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的依赖性滥用。各级药监部门主动与公安部门联系,建立了包括全市拘留所、自愿戒毒机构在内的药物滥用监测网络,形成联合工作机制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小组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小组 一、组织机构 药品不良反应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或意外的有害反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国家药品食品监督管理局与卫生部与2004年4月4日联合颁布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为了加强药品管理,做好上市后的药品安全检测工作。保证病人用药的有效和安全,在本中心成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小组(ADR),本小组直属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委员会领导,全面负责本意远的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工作,组织机构如下: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不良反应报告员:** 二、管理制度 1、本院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小组在主管院长领导下,在市药监局和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的指导下,组织开展对本中心药品药品不良反应基恩厕工作及药物警戒工作。 2、实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由医、药、护共同监测。醉倒可疑即报,不隐瞒、不漏报。各级医务人员在日常医疗护理工作中,一经发现药品不良反应后应立即上报,按规定填写统一的《药品不良

反应/时间报告表》,填报内容应真实、完整、准确。 3、医院建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在医院各药品使用相关科室设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员,负责本科室药品不良反应信息掌握,及时认真地填写并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保持与药剂科的密切联系,并尽可能保留药物原始凭证。 4、有医务科负责,组织对本院药品不良反应和不了时间段有关知识进行教育培训,向院内医务人员及病人提供用药安全性方面的咨询与服务。使医务人员不断加深了解ADR监察工作的重要性,认识到报告监察工作人人有责,使每一个医务人员按规定及时报告所发现的药品不良反应。 5、药剂科委员负责收集、整理、分析本院药品不良反应和不良事件的报告,另外负责转发、执行上级ADR监察机构下发的文件。 6、药剂委员负责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复印、存档、上报。 7、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范围:1)临床试验阶段的新药和上市5年以内的药品,报告由其引起的所有可疑的不良反应;2)上市5年以上的药品,报告由其引起的严重、罕见和新的不良反应;3)鼓励报告其它所有可疑的药品不良反应。 8、药品不良反应实行逐级、定期报告制度,严重、罕见和新的不良反应病例,须用有效方式在15个工作日内向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 二、报告流程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及上报制度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及报告制度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院药品不良反应(Adverse Drug reactions,ADR)监测工作,减少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促进临床合理用药,提高药物治疗水平,确保医疗、护理质量和医疗安全,特制定中心医院分院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制度。 (一)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有关药品不良反应的条款,进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对所发生的药品不良反应按规定上报泰安市药监局药品不良反应办公室。 (二)上市五年以内的药品,报告该药品引起的所有可疑不良反应。 (三)上市五年以上的药品,主要报告该药品引起的严重、罕见或新的不良反应。 (四)发现严重、罕见或新的不良反应病例和在外单位使用药物发生不良反应后来本院就诊的病例,应先经医护人员诊治和处理,并及时向北京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 (五)指派专人下临床宣传、收集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使临床医生不断增强药品不良反应的报告意识,一旦发现药品不良反应,临床药师及时与临床科室医生取得联系,协助处理并提供相关信息。 (六)对所收集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进行补充和完善(查病例、询问医生、追访患者),以保证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质量。 (七)按规定,一般药品不良反应的报告,每季度向泰安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一次 (八)对药品不良反应率发生较高的药品,积极采取行动——如报告科主任并与厂家等相关单位取得联系,采取相应措施。

(九)对己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药物如需进行紧急封存,封存后分析原因或送上级检测机构进行分析、检测。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十)贯彻执行上级领导机构的精神(山东省药品不良监测中心(ADR)、泰安市ADR中心等),对来自ADR监测信息网以及各方面的信息通过药讯或其他方式进行交流,使全院医务人员深入了解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重要性,全面提高临床用药的安全性。 (十一)定期向院药事管理委员会通报,对新药,或某阶段某类药品出现较多的药品不良反应进行总结,提醒临床关注。 附件: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程序 1.各科室一旦发现需要报告的药品不良反应,应详细填写《可疑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并立即报告医院药品不良反应管理小组或药械科。 2.药剂科指定人员参与调查,并把《可疑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填报完整后,交与药械科集中保管。 3.对于普通的药品不良反应,集中由药械科于每季度第四周的周末向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办公室报告。对于严重、罕见的或新的药品不良反应病例,必须用快速的方式在24小时内报告,其中死亡病例必须在12小时内报告。对严重的不良反应也可“越级”直接向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

2019年药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工作汇报材料

20XX年药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工作汇报材 料 药械不良反应/ 事件监测工作汇报材料今年以来,县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共上报药品不良反应病例报告71 例(其中新的、严重的报告数5 份;医疗机构报告数69 份),上报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病例报告11 份。 一、主要做法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为积极推动全县药品不良反应/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的健康、快速发展,县市场监管局与县卫生局不断加强工作上的相互沟通和协调,做到相互支持、互相配合,联合印发了《18 年医疗机构药品不良反应/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计划》,切实加大督导,要求各监测单位按照要求,积极采取措施,切实完成病例报告工作。二是健全组织,完善制度。为确保全县药品不良反应/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的健康顺利开展,县局不断加强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设施投入,坚持做到“三个确保”:一是加快监测网络建设,确保各级重视,层层有人抓。为更好地适应监测工作的需要,已注册网络直报基层用户的医疗机构277 家,实现了村级医疗机构全覆盖(其中村级医疗机构256 家,乡镇卫生院14家,县级医院4 家,民营医院3 家),药械经营企业77 家。县、乡、村三级监测网络初步形成,并将不断得到完善。县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挂牌在县市场监督检验所。二是不断健全制度,确保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运转有序。县市场监管局与县卫生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和监测工作的通知》,各监测站、点也分别制定了相关工作制度。县卫生局还专门下发文件把做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纳入了对医疗机构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的主要内容,县市场监管局

也把该项工作列入了自己的工作管理考核目标重点抓,共同促进了全县药 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发展轨道。三是加强教育培训,确保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大力开展。针对我县基层直报用户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时间短、经验不足、认识有差距等实际现状,我们利用县卫生局召开基层医疗机构工作会议的机会,加强了对基层直报用户的教育培训。今年,我们还准备联合县卫生局对乡镇卫生院、县级医院、民营医院开展一次专业培训工作。通过这些有效措施,不断提高他们的认识,丰富专业知识,增强对做好监测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心。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1、病例报告的数量未达到要求。按照上级的要求,我县药品不良反应病例上报数应不少于550 例,器械不良事件病例上报数不少于55 例。目前已上报的报告数严重偏低,离年度报告数要求相差甚远。 2、新的、严重的报告比率较低。按照上级要求,新的、严重的报告比率要达20%以上。目前的报告比率才达7.0%。 3、少数医疗机构对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存有偏见,认识上存有差距,重视程度不够,主动性、积极性不高,有的把发生药品不良反应现象与 使用假劣药品混为一谈,怕影响本单位声誉,造成瞒报、 漏报、迟报现象是有发生 4、病例报告的质量不高。 药品病例报告主要表现在:一是规范性方面,主要问题是报告时限的要求、用药原因与原患疾病的混淆、不良反应名称和批准文号不规范、不完整。二是完整性方面,主要问题是不良反应过程描述及处理情况太过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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