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档案管理办法

审计档案管理办法
审计档案管理办法

内部审计档案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公司内部审计档案的管理工作,保证内部审计档案的质量,发挥内部审计档案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及《公司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内部审计档案是指审计部在各项审计活动中形成和取得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纸质文档、图表及电子形态的信息等记录资料,及以实物形态存在的实物证据。以电子形态存在的审计档案需刻录光盘和硬盘分开备份存放。

审计部负责人负责对公司内部审计档案的监督和管理,并指定专(兼)职档案管理员,对内部审计文件的立卷、归档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负责审计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借阅和移交工作。

审计档案立卷、归档、保管具体规定如下:

一、应归入审计档案的文件和材料

(一)、审计项目立项书、审计通知书、审计决定及公司、部门领导的审批意见,以及审计建议书和移送处理书等审计业务资料;

(二)、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被审计单位的书面意见和审计项目组的书面说明,审计取证、审计工作底稿及相关资料;

(三)、审计方案、审计发现整改计划表的整改情况、后续审计及审计结果执行情况的报告、领导批示和记录;

(四)、与审计项目有关的访谈记录、会议记录;

(五)、其他按规定应归入审计档案的文件和材料。

二、审计卷宗内的文件和材料的排列

(一)、审计卷宗内的文件和材料的排列

审计卷宗内的文件和材料按结论性文件资料、证明性文件资料、立项性文件资料、其他备查文件资料顺序进行排列。

顺序一:结论性文件资料

采用逆审计程序并结合文件材料的重要程度进行排列

1、最后发出的审计报告

2、审计决定或审计意见书

3、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或审计意见书的执行情况

4、审计事项的报告及公司领导的批复、批示,及审计结果的实施

5、被审计单位或人员对审计报告的书面意见

6、有关本项目的通报、处理意见

7、移送处理意见书

顺序二:证明性文件资料

按与审计方案所列审计事项或会计报表科目对应的顺序排列

1、审计证实问题汇总记录

2、审计证实问题分项记录

3、其他审计工作底稿及审计证据

顺序三:立项性文件资料

按文件资料形成的时间顺序,并结合文件资料的重要程度进行排列

1、公司领导对审计项目立项的审批

2、审计通知书

3、本项目的审计方案

顺序四:其他备查文件资料

按文件资料形成的时间顺序,并结合文件资料的重要程度进行排列

1、公司有关审计工作的规章制度、工作计划等文件

2、其他与审计有关的档案

(二)、每份或每组文件的排列规则

1、正件在前,附件在后

2、定稿在前,修改稿在后

3、批示在前,请示在后

4、重要文件在前,次要文件在后

5、汇总性文件在前,基础性文件在后

三、审计档案立卷

审计档案应按项目立卷,一个项目的文件资料立一卷,不得把两个以上项目的文件资料归为一卷。跨年度的审计事项存在于审计结束的年度。

审计项目终结后,审计项目负责人对审计项目形成的全部文件资料按立卷顺

序进行归类整理、鉴别和筛选,对确定立卷归档的文件材料,应当检查有关程序、签批等是否完备,不符合要求的应当予以补救。审计项目负责人应将立卷的审计档案移交审计部档案管理员。

审计部档案管理员应对接收的审计档案全面认真检查,凡有不符合归档要求的应当由立卷人进行补救或返工。对于符合要求的审计档案,应装好档案盒,编好档案编号、项目名称、登记备查表等。

四、档案的保管、借(查)阅

审计档案装订成册后,按照规定标注保管年限和密级,登记后专柜保管。应长期保存,涉密档案应做好加密保管措施。

公司外部借(查)阅审计档案的,应当经审计部负责人和公司管理层或审计委员会批准。

公司内部借(查)阅审计档案的,应当经借阅部门负责人、审计部负责人批准,必要时需经公司管理层或审计委员会批准。

办理借(查)阅审计档案,应当履行相关手续;借(查)阅档案者应当对档案的保密、安全和完整负责。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4?对集团及成员企业的年度经营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确认。 5?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拟定集团内部审计制度并在审批通过后组织实施。 6 ?总结、交流内部审计工作经验,组织内部审计理论研讨,培训内部审计人员。 7?拟定审计档案管理制度,报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审核、审批后执行。 8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审计计划和审计报告,按时完成交办的审计任务。 第8条审计部的主要权限。 1 ?有权要求集团及成员企业按时报送财务收支计划、资金计划、财务预算和决算等有关文件和资料。 2?有权检查、审核集团及成员企业的会计账目、凭证、账薄、业务记录、报表和其他有关文件资料,检查资金、资产管理情况,检测财务会计电算化软件。 3?有权参加集团及成员企业重大的经营管理等有关方面的会议。 4.有权参与集团及其成员企业重大经济合同的签订、重大投资项目及重大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和效益性调研过程。 5.就审计中的有关事项及审查中发现的问题有权召开调查会,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调查并索取证明材料。 6.有权提岀制止、纠正违反集团制度规定的财务收支等事项的意见。对被审计单位严重损失浪费的现象,有权提岀限期采取措施,改进工作,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建议。 7?对阻挠、拒绝审计和弄虚作假、破坏审计工作的被审计单位及有关人员,按有关规定,提请集团有关领导批准后,有权采取查封有关账册、冻结资财等临时措施,并有权提岀追究被审计单位和有关人员责任的建议。 8有权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集团有关财经制度的行为提岀处理意见。 9.对审计中发现的、须查处的重大或紧急事项,有权直接向董事会报告。 第3章内部审计人员队伍建设 第9条审计部应根据企业发展的规模、审计的范围和审计工作的经常化、专业化的要求及需要配备适当数量的专职或兼职会计师、经济师、工程师等业务骨干组成集团内部审计队伍。 第10条审计人员应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保守秘密;审计人员不得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泄露秘密。审计人员在审计工作中取得的财务收支资料不得用于与审计工作无关的目的。 第11条当遇有重大、复杂审计项目任务时,要求计划、财务、技术等部门的有关人员与审计人员共同参与并组成专项审计组。必要时,经有关领导批准可聘请外部人员或借助社会审计机构进行专题审计或专案审计。 第12条审计人员按本制度规定行使审计职权,被审计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刁难或打击报复。对审计

审计局档案管理制度word版

审计局档案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机关文书档案和违纪人员档案的管理,保证机关档案的安全和合 理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机关文书档案是机关重要的机密材料,涉档人员应牢固树立保密保卫意识,确保机关档案的安全。 (二)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擅自转移、分散和销毁档案;不得擅自提供档案或向他人泄露档案内容;不得擅自将无关人员带入档案室。 b5E2RGbC APklfH YJ6cEU qPAsth vQVFNq wK3w9l bpXh3I TFLbTL biyTdm vcyAbl HU2UOv ErzK0e X9MRyO vkWatv RDwH1X MAeBz8GZ。 (三)保持存档地段的清洁,严禁在档案柜旁存放不利安全的物品,严禁在档案室吸烟。经常检查防盗、防火、防潮、防蛀设施,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采 取补救措施。p1EanqFDPwH97T YYioVM LhgXsH62GIu3yZxXq9T5C3MQ atakR5lNPVd7KGIFjD X62DB8m0x8vP9Hv qMZxLaBn GeCMpc JrdLZ6FOx。 (四)查阅借用档案,必须经分管领导同意。外单位查阅档案,须经主要领导批准并填写《查阅档案申请表》,同时由查阅档案单位负责人和本机关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查阅。查档人员只能查阅经同意查阅的档案材料,不得在 档案材料上圈画、涂改,不得拆换、抽取、增添档案材料,未经批准不得复制、抄录和拍照档案材料。本机关档案一般不外借,特殊情况经过批准后可以借用,但必须严格手续,加强管理,借阅单位必须妥善保存,不得转借、毁损,借用 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月。DXDiTa9E3d4X06Yd vAcE5J Xrr8He sMbHzf2oIYBL iPuZrh zuQpvj6YdTZb RLsUch1mnK4A vxZqlf fYZazd o3gRBB18ow6Q joCdX4。 (五)机关档案管理由办公室负责。文书档案管理按照县档案主管部门的要求办理,原则上时限在10年以上的文书档案应移送县档案馆保存。机关各室立 卷归档的文书档案,除需要移送机关档案室统一管理的外,其余的档案由各室 自行保存。RTCrpUDGiTqL SiYsIN swpcEW qziqdP SkAuwP ZNjrYB d7I5YE PIFOm0eFfG1Q Bcss16anM9sV t1xOYx dkBEBu93XAgR AjLtQM9K5C。

审计档案管理办法

审计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审计档案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机关审计档案管理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审计档案是指内部审计人员在开展审计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等不同形式(包括纸质、磁质、光盘等)的历史记录。审计档案是单位档案的组成部分。 第三条审计档案管理是指对审计档案进行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保管、利用和移交等工作。审计档案管理工作接受上级内部审计部门和档案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单位内部审计人员和档案管理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开展审计档案管理工作。 第四条审计项目文件材料应当真实、完整、有效、规范,并做到遵循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材料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别不同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 第五条审计档案由审计组负责收集、整理、立卷,经审计组长审核后移交给派出单位的审计部门。 单位内部审计人员负责审计档案的归档、保管、利用和移交等工作。 第六条审计档案采取按照"年度(终结年度)-审计项目(问题)-保管期限"的方法立卷。 第七条审计文件材料归档范围: (一)结论类文件材料,主要包括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征求意见

书、被审计单位或人员对审计报告的反馈意见及审计业务会议记录、纪要、复核意见书、审计组的书面说明等审计报告形成过程中的文件材料、审计决定书、审计移送处理书及相关文件材料等; (二)证明类文件材料,主要包括被审计单位或人员承诺书、审计工作记录、审计工作底稿及相应的审计取证单、审计证据(如财务资料、经济合同、协议、会议记录、纪要、政府采购及招投标材料等)等; (三)立项类文件材料,主要包括上级审计部门的指令性文件、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举报材料及领导批示、审计实施方案及相关材料、审计通知书和授权审计通知等; (四)备查类文件材料,是指除上述材料外,其他需要归档的文件材料。 第八条审计档案按结论类文件材料、证明类文件材料、立项类文件材料、备查类文件材料四个单元顺序排列的规则立卷。 (一)结论类文件材料按照逆审计程序并结合文件材料的重要程度的方法进行排列; (二)证明类文件材料按照文件索引号对分项目审计工作底稿、审计工作记录、审计证据等进行排列; (三)立项类文件材料按照文件材料形成的时间顺序,并结合文件材料的重要程度进行排列; (四)备查类文件材料按照文件材料形成的时间顺序,并结合文件材料的重要程度进行排列。

工业大学审计工作档案管理规定

工业大学审计工作档案 管理规定 Document serial number【NL89WT-NY98YT-NC8CB-NNUUT-NUT108】

哈尔滨工业大学审计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根据国家教委发布的《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准则》第七章“档案准则”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审计档案内容 (一)审计提请书、审计通知书、审计意见书、审计决定及部门、单位领导的审批意见和部门、单位下达的行文,以及审计建议书和移交处理书等审计公文。 (二)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被审计单位书面意见和审计组的书面说明、审计证据、审计查证核实及其他审计底稿。 (三)审计工作方案、检查审计意见书的落实情况和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的记录。 (四)有关审计项目的请示、报告、批示和会议记录。 (五)与审计项目有关的群众来信来访记录。 (六)其他按规定应纳入审计档案的文件和材料。 第二条审计档案应按项目立卷,一个审计项目可立一个或几个卷,不得将几个审计项目合并立卷。 跨年度的审计项目,应当在项目审计终结的年度立卷。 第三条审计案卷内每份或每组文件材料之间排列规则按“档案准则”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规定进行。 第四条建立审计档案实行谁审计谁立卷、审结卷成定期归档的责任制度。每个审计项目一经确定,审计组长即指定审计档案的立卷责任人。审计项目一经实施,审计人员即应及时收集和整理所分工项目文件和材料。审计终结时,立卷责任人应对本审计项目形成的全部文件和材料进行收集、整理、鉴别和取舍,并按立卷的规则和方法进行组卷,经审计组长取舍后,依照有关规定进行案卷的编目和装订,并按规定移交档案管理部门保管。 第五条借阅审计档案,一般应限定在本部门、本单位审计机构内部,凡外单位需借阅审计档案或要出具审计档案证明的,应当经审计机构主要负责人批准。

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内部审计监督,使审计工作制度化、法制化,根据国家审计法规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二条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方案有: 1.设立审计部,配置若干专职人员; 2.附属财务部,设专职审计人员; 3.不设机构、专职人员,聘请外部兼职审计人员。 公司根据发展规划,逐步形成多层次、多功能的审计监督体系。 第三条内审人员应具有一定的政治素质、审计专业职称、专业知识和审计经验。 第四条内审人员必须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公司应对审计人员工作进行奖励和处罚。 第五条内审人员按审计程序开展工作,对审计事项应予保密,未经批准不得公开。 第六条内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任何部门、个人不得阻挠和打击报复。

第三章审计对象、范围和依据 第七条内部审计的对象: 1.公司各职能部门、员工; 2.公司全资子公司、分公司、控股公司; 3.公司参股企业的派驻人员; 4.总经理认为需要检查的其他事项和人员。第八条内部审计范围: 1.与财务收支有关的经济活动; 2.财务计划的执行和决算; 3.公司资产的使用、管理及保值增值情况; 4.基建工程预、决算的真实合法性; 5.国家财经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6.公司领导离任的经济责任; 7.管理活动、行政活动; 8.其他认定事项。 第九条内部审计依据: 1.国家法律、法规、政策; 2.公司规章制度; 3.公司经营方针、计划、目标; 4.其他有关标准。

第四章审计种类和方式 第十条公司内部审计包括: 1.财务收支审计。对被审单位财务收入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监督检查。 2.专案审计。对被审单位及人员违反公司经济纪律问题进行审计查处。 3.专项审计。包括: (1)管理审计。对被审单位管理活动的效率性进行审计。(2)效益审计。在财务收支审主计基础上,对其经济活动效益性、合理性进行审计。 (3)任期审计。对被审单位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履行职责情况进行审计。 (4)审计调查。对公司普遍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题调查。 第十一条公司内部审计方式有: 1.报送(送达)审计。 被审单位接到审计通知书,应在指定时间将有关材料送审计机构接受审计检查。 2.就地审计。 审计人员到被审单位进行审计,后者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 第五章内部审计和内容

审计局档案管理自查工作报告

审计局档案管理自查工作报告 20**年我局档案管理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及县档案局的指导和帮助下,在局各股室密切配合下,通过档案人员的努力,较好地完成了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 作及各项制度的建设和落实工作。根据《根据宝委督发(20**)2号《关于认真 做好20**年度目标考核工作的通知》及县档案局《县档案局关于印发20**年度档案工作考核细则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我局20**年度档案管理工作自查如下:一、加强领导,细化管理 (一)建立了档案工作领导小组。我局建立了档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办公室主任及各股室为成员,把档案工作 列入了单位年度和中长期工作计划或规划,组织有关人员学习了《档案法》、 《档案法实施办法》等档案法律法规,积极配合县档案局的工作,支持档案人员 参相关档案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班,提高本单位档案人员业务水平和业务技能。(二)档案管理。一是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县审计局档案管理制度》,将档案管理工作纳入全年重点工作内。二是编制了档案分类大 纲和方案。编制了案卷目录、案卷文件目录、归档文件目标、业务档案总目录、 分类目录、会计档案目录、声像档案目录等检萦工具。三是编制了各种门类档案 保管期限表,严格执行了档案鉴定、销毁制度,档案管理基本情况统计比较齐全,并按规定及时上报。四是档案管理现代化建设已引起局领导的高度重视,并列入 了局机关的工作计划。 (三)加强档案业务建设、提高服务水平。根据上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县级档案局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了齐全、完整、符合规范的全宗卷;制定了科 学的档案分类方案或分类大纲,并能严格执行;确定了本单位文件材料的归档范 围和不归档范围,制定了各门类的保管期限表,档案保管期限划分准确各门类档 案经过系统化整理,按规定实行了本单位集中立卷或部门立卷制度。近十年的档案、文件中没有用铅笔、圆珠笔等书写的不符合档案保护技术要求的字迹。收集、保管了与单位主要业务有联系的资料齐全、完整、并进行规范整理。成立了档案 鉴定领导小组,并按有关规定和规章定期进行档案鉴定工作。档案和资料柜、架 排放符合规定要求,编制了档案、资料存放示意图。档案和资料收进、移出有严 格的登记、审批手续。建立了档案库房温、湿度纪录,库房温、湿度达到国家规 定标准。对近五年内保管的档案、资料进行过全面清查,对存在的问题有处理意 见和处理结果。档案保管安全,有“八防”措施。档案统计内容全面,统计数字准确。严格执行《档案法》与有关规章制度,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二、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和利用

内部审计档案管理制度

XXX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档案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审计档案管理,保证审计档案的规范、科学与完整,充分发挥审计档案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结合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内部审计档案是指审计部门在各项审计活动中形成和取得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及电子形态的信息等记录资料,以实物形态存在的实物证据。 第三条 审计档案管理工作,是指审计部门建立审计档案所进行的收集、鉴定、整理、保管及利用和移交等活动。 第四条 审计档案应长期保存。 第五条 审计档案一般不对外借阅,必须借阅者,须经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批准。 第二章 归 档 第六条 在内部审计活动中形成的文件、记录和反映内部审计监督、评价、签证等业务活动的取证材料,包括签报、批件、定稿、复印件、审计调查记录、审计工作底稿等重要原始凭证,均应收集齐全,立卷归档,具体立卷归档的范围是: 一、年初审计计划和上级领导交办的审计项目、审计调查等。 二、上级领导对审计项目的批示、指示。 三、审计通知书、委派通知书。 四、审计报告及审定该报告的会议记录、纪要等。 五、审计证据,审计调查材料,审计工作底稿。 六、审计结论和审计处理决定及讨论该审计结论和审计处理决定的会议记录、纪要。

七、被审计单位或下属二级单位经理对审计报告的意见。 八、审计案件移送书。 九、与审计有关的其他材料。 十、国家审计、社会审计的审计报告,审计结论,审计处理决定,审计通知书。 第七条 为保证审计档案的完整、系统和便于利用,对立卷的归档文件材料要进行严格的挑选,重点是取证及其他有关材料,要以审计报告、审计结论和处理决定所列的问题为中心整理材料,一般不得将审计监督和行政管理两类文件材料混合立卷。 第八条 对确定立卷归档的文件材料,应检查其有关程序、签批、认定手续是否完备,对不符合要求的应予以补充完善。 第三章 立 卷 第九条 审计档案应当按项目立卷,一个项目的文件材料立一卷,不得把两个以上项目的文件材料归为一卷。跨年度的审计事项存放于审计结束的年度。 第十条 卷内文件应按正件在前,原文在后;复印件在前,原件在后;批复在前,请示在后;重要文件的定稿在前,修改文件在后的顺序排列。 第四章 装 订 第十一条 内部审计档案按国家审计署有关的立卷归档程序,采取逆向归档方法: 一、卷内目录: 第一部:审计报告、审计结论、审计处理决定。 第二部:取证材料。 第三部:审计通知书、委派通知书。 二、立卷的所有文件材料应逐页在右上角编写阿拉伯数码。 第十二条 国家审计、社会审计的审计报告、审计结论、审计处理决定及审计通知书应归为一卷。

审计局保密制度(最新版)

审计局保密制度(最新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有关保密工作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下面是小编为您精心整理的关于审计局保密制度全文内容仅供大家参考 一、密件、内部文件及保密纸管理制度 (一)局机关密件的收发、登记、保管、传阅、清退、归档、销毁等工作均由局办公室负责密件的领取、清退必须专人、专程局领导开会带回的密件会后应及时交办公室登记、保管并由办公室负责处理 (二)严禁擅自复制密件确因工作需要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有关要求经局领导审批后方可复制并履行登记手续 (三)密件的销毁工作由办公室组织实施其他科室或个人不得销毁、丢弃更不得当废品出售密件的销毁须到县保密局指定地点监销并实行二人以上监销制度 (四)内部公文处理的每个环节都要严格履行手续做到收发有登记传递有记录借阅有手续防止泄密和丢失 (五)各科室传阅和存留的文件及审计业务材料必须有专人保管下班后或人离办公室必须锁入橱内或抽屉内不准散扔或堆在桌面上 (六)加强审计业务资料的保密工作就地审计时审计人员应切实保管好审计文书资料做到公文包不离手笔记本电脑不离人保证审计过程中审计资料的安全完整报送审计时应切实保管好被审计单位报

送的所有资料下班时应将所有审计文书资料整理好锁入抽屉或档案柜内审计过程中形成的资料应严格按照审计作业流程传递不得外传 (七)工作中形成的草稿及其他需要销毁的资料都应投入碎纸机内粉碎销毁 二、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 (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不得利用计算机从事危害国家利益泄露国家秘密等违法犯罪活动 (二)不得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妨碍社会治安的信息和淫秽色情信息;不得在计算机上进行游戏型和赌博型操作;不得非法侵入他人计算机信息网络;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增加、删除、修改、干扰影响计算机信息系统正常运行;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增加、删除、修改、复制等;不得非法窃取计算机信息系统中信息资源;不得未经授权查阅他人电子邮箱;不得冒用他人名义发送电子邮件;不得故意干扰计算机信息网络畅通从事其它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活动 (三)确定专人管理微机管理人员应按照计算机安全管理行业技术规范要求定期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运行情况进行检查测试排除各种安全隐患;同时将检查情况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 (四)凡带有保密性质的信息需要通过互联网进行传递的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身份认证制度各科室人员应对本科室审计数据进行备份

化工企业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编号:SM-ZD-88276 化工企业内部审计管理办 法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化工企业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 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 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保障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充分行使职权,发挥内部审计在改善经营管理、纠错防弊、提高经济效益、加强廉政建设、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防范风险方面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审计署、安徽省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集团公司的内部审计,是独立监督和评价本单位及所属单位、部门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的行为,其目的是促进企业加强经营管理和实现经营目标。 第三条集团公司审计法务部在集团公司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副职的领导下具体依法独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第四条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接受母公司内审部门及上级审计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审计机构和人员

档案管理自检自查报告

档案管理自检自查报告 档案管理自检自查报告 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在档案管理中发挥了较好的作用,接下来是为大家精心收集的档案管理自检自查报告,供大家参考借鉴。 档案管理自检自查报告(一) 一、加强对档案工作领导和宣传 1、进一步健全组织,加强领导。局党组始终重视档案工作,把档案工作当作一件大事来抓,进一步充实档案管理领导小组。副局长分管档案工作,分管领导不断加强对档案工作的指导督查,形成了工作有布置、有要求、有检查的齐抓共管良好局面。 2、召开机关干部学习《档案法》工作宣传会,组织档案员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国家档案局八号令,做到依法治档,编制了《安庆市地震局机关文件归档范围与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并于今年四月份邀请市档案局相关领导前来指导档案工作,使档案工作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二、档案的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在办公室紧张和经费困难的情况下,我局克服困难,加大投入,新购置了一台空调,对照档案规范管理要求做到了防火、防虫、防盗、防潮、防鼠、防强光、防霉变等,保证了档案的安全存放。 三、档案制度建设情况 在原有档案管理工作的基础上,我们进一步完善了档案管理工作的各项规章。按照《档案法》的规定,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档案管理制度,在档案管理中发挥了较好的作用。

四、规范档案建设情况 1、根据《机关档案工作建设规范》,完成了局机关各类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 2、加强管理,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我们建立了严格的档案管理制度,分管领导对档案定期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档案管理人员经常检查案卷,目前未发现霉变、虫蛀现象,确保了档案的安全。正确处理好档案安全保管和方便利用的关系,既保证档案不丢失、不损坏,又保证了档案信息不失密、不泄密。 五、档案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今后努力的方向 得益于上级的重视和市档案局工作人员的正确指导,我局的档案管理工作得到了进一步规范,但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受客观条件和单位经费不足的制约,办公面积不足,所有档案实行集中管理有难度。二是受地震局人员短缺等实际情况的制约,兼职档案员的学习培训方面还有欠缺,档案员的知识结构不够全面,尚不能适应档案工作的需要,影响档案工作的深入开展。 针对以上的不足,我局将在今后的档案管理工作中切实加以改进。一是克服人员短缺的困难,集中精力整理好历年的档案。二是进一步加强档案管理培训力度,重点学习档案管理、利用和档案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知识,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的档案意识和做好档案工作的自觉性,提高档案利用效率。三是进一步提高档案管理工作设备水平,要随着档案工作的不断发展,克服财力、物力的不足,加大档案管理设备的投入力度。 总之,在改进不足的基础上,全局上下将共同努力,使我局档案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轨道,以发挥档案工作在保障民生、改善民生、服务民生方面的基础性作用。 为认真做好档案工作,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坚持贯彻执行《档案法》,进一步健全了机构设施,规范了档案室建设,落实了工作制度,强化了工作管理,并积极组织镇专兼职档案员参加县级培训,从而使我镇档案管理工作的水平进一

审计档案归档规定

审计档案归档规定 The following text is amended on 12 November 2020.

(一)第一单元结论类文件材料,采用逆审计程序并结合文件材料的重要程度排列。 1.上级机关(领导)对该审计项目的批示(或批示情况说明)。 2.审计报告及送达回证。 3.审计决定及送达回证。 4.法制部门对审计报告、审计决定的审理意见。 5.对被审计单位反馈意见采纳情况的说明。 6.被审计单位的反馈意见。 7.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含征求意见稿)。 8.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代拟稿及业务部门复核意见。 9.审计移送处理书(含移送附件)及送达回证。 10.法制部门对审计移送处理书的审理意见。 11.审计处罚决定书及送达回证。 12.审计听证报告和审计听证记录。 13.审计业务会议纪要、决定、记录。 14.对结论类文件材料的重要管理事项记录(例如,讨论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 (二)第二单元证明类文件材料,按与审计实施方案所列审计事项对应的顺序排列。 1.被审计单位承诺书。 2.审计工作底稿汇总表。 3.审计工作底稿、审计取证单及相应的审计证据。 4.审计移送问题的审计工作底稿及相应的审计证据。 5.有关举报问题的核实材料。 6.对证明类文件材料的重要管理事项记录(例如,讨论审计中的具体问题)。 (三)第三单元立项类文件材料,按形成材料时间结合材料重要程度排列。 1.对本项目的调查了解记录(审前所做调查)。 2.审计实施方案。 3.调整审计实施方案。 4.审计通知书及送达回证。 5.上级机关的指令性文件或授权审计通知书。 6.上级领导交办项目的交办单或批示。 7.对本项目立项有关的群众来信或举报材料。 8.对立项类文件材料的重要管理事项记录(例如,讨论审计实施方案和审计重点等)。 (四)第四单元备查类文件材料,按形成材料时间的顺序排列。 1.审计过程中形成的重要审计情况等信息。 2.协助查询单位账户、个人存款通知书。 3.封存通知书。 4.其他与该项目联系紧密且不属于结论类、证明类、立项类的文件材料(例如,采取边控措施等材料)。 5.聘请外部审计人员的相关材料。 6.被审计单位的整改及相关材料。 7.移送受理、反馈查处结果等材料。 8.证明审计人员遵循准则的材料。 9.其他备查类重要管理事项记录(例如,延伸审计的请示等)。 第七条审计档案卷内每份或每组文件的排列规则: (一)正件在前,附件在后。 (二)定稿在前,修改稿在后(重要文件的历次修改稿,依倒序排列)。 (三)批复在前,请示在后。 (四)批示在前,报告在后。 (五)重要文件在前,次要文件在后。 (六)汇总性文件在前,原始性文件在后。

内部审计管理办法(修订)

内部审计管理办法(修订) 一、目的 为了满足公司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监督职能,为生产经营服务,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总则 (一)、为了进一步完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提升企业管理水平,依据国家有关审计政策、法规,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作为公司审计工作的基本依据。 (二)、根据国家颁发的有关方针、政策、财务法规、《企业会计制度》、国际会计准则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审计部代表公司,对公司(包括投资的公司、承包租赁的企业)及各部门的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独立审计,对公司安排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审计监察,以达到堵塞漏洞、完善制度、改善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 三、工作任务和职能 (一)、任务 确保公司形成的重大方针、政策、决议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和财经纪律在公司的正确贯彻执行;保护公司资产完整,完善企业管理制度,从而为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服务。 (二)、职能 1、根据公司的决议和安排,对公司及所属单位的资金、财产的完整

安全进行监督审计。 2、对公司的财务收支、投资和经费的情况,经济合同的执行以及经济效益进行审计监督。 3、对各事业部核算情况进行审计,对核算的真实性、有效性、准确性、合法性进行审计监督。 4、对公司各部门的经营责任的审计评议,对公司管理人员(部长级以上,含部长级)的离任经济责任进行审计。 5、对公司基建工程项目的概(预)算的执行、建设成本的真实性和经济效益进行审计。 6、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有效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对严重违反公司规定,侵占公司资产,严重损失浪费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进行专案审计。 8、贯彻执行公司的管理制度;参与公司有关的规章制度制定。 9、接受公司内外举报,并对举报事宜进行审计。 10、接受公司委托,对专项事宜进行审计。 11、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对公司进行审计。 12、办理总裁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督察职能 1、对公司既定政策及重大战略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察。 2、对经营管理、成本控制等有关制度遵守情况及绩效进行督察。 3、公司交办的其他督察事项。 四、机构

审计局绩效管理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审计行为,提升审计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充分调动全体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推动各项审计工作争先进位,根据区委、区政府加强机关部门绩效管理要求,结合我局具体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局各科在职工作人员。 二、考核原则 公正、公平、公开; 责权利相统一; 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标准; 适当量化、科学可比; 奖勤罚懒、奖优罚劣。 三、计分方法 考核得分由基本分和加扣分组成,基本分100分,扣分不保底,加分不封顶。 四、考核内容及计分标准 全年绩效管理考核基本分由共性工作目标分值40分、个性工作目标分值60分组成。具体计分标准为: 共性工作 1.完成年度信息、宣传基本分20分,具体按照局信息宣传工作规定进行考核计分。 2.档案立卷归档和管理符合规定得5分。 3.遵守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得5分,有违规现象按规定扣分。 4.参加局组织的各项中心活动得5分,有违规现象按规定扣分。 5.按时完成领导交办其它各项工作任务的得5分,无特殊情况未按时完成的每次扣1分。 个性工作 1.行社科、财金科、农环科、经审科审计人员 完成全年审计项目任务并担任2次以上主审的得40分,少完成一个项目扣5分,少担任一次主审扣3分。 审计程序合法,审计取证充分,运用法律法规准确,出具各类审计文书无差错得15分,有一处差错扣分。 配合综合科按时、准确填报审计统计台账及撰写统计分析得5分;配合不到位的每次扣1分。 2.固投科审计人员 有计划地按时完成政府工程审计项目得20分,少完成1个扣分; 本科独立完成不少于3个工程决算审计得10分; 加强对审计项目的质量的审核把关,出具的工程决算审计结论性文书无差错得10分; 及时安排政府工程的现场跟踪审核,把好审签关得3分,如因安排不及时造成影响的,每次扣分,不严格把关结果出现差错每次扣1分; 做好工程审计人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得4分,若工程审计中发生违纪违规现象的不得分; 坚持依法审计、文明审计做好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的沟通协调工作得4分,如因工作不到位导致有关人员在网上发帖或人民来信等,经调查属实的,每发生一次投诉扣1分; 有序安排好标底审核工作得2分; 协助做好审计统计工作得2分;

审计监察档案管理办法

审计监察档案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了规范审计监察档案管理,保证审计档案的规范、机密、科学与完整,根据我公司内部审计监察管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开展的离任审计、行销监察审计、专项审计、项目审计、以及其他审计监察所形成的审计监察档案。 3.术语与定义 本办法所称审计监察档案是指审计监察部门在实施审计监察过程中收集和编制的与审计监察业务相关的具有保存价值的纸质以及电子文件(电子文件包括收集和编制的文档、视频文件、图形文件等。)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审计监察报告(正文)、领导批示、被审计部门提供的资料、审计工作底稿、审计通知书、审计工作方案、整改方案及计划、审计监察证据材料等。 4.原则 审计监察档案建立实行审计监察主审负责制。审计监察档案应遵照“谁审计监察谁立卷、审结卷成、上报归档”的原则,各项目的立卷责任人为主审人员。 5.档案整理排列规范 5.1审计监察档案按每个审计项目进行整理、立卷。卷内文件材料按三个部分按顺序排列:结论性文件材料、立项性文件材料、证明性文件材料。 5.2审计监察案卷内的每份或者每组文件之间的排列规则是: 5.2.1正件在前,附件在后; 5.2.2批示在前,报告在后; 5.2.3重要文件在前,次要文件在后; 5.2.4汇总性文件在前,基础性文件在后。 5.3电子档案材料的排列顺序与纸质档案相同,审计监察项目终结后,主审责任人对审计项目形成的全部电子文件资料按立卷方法和规则进行归类整理建档,一个项目一个文件夹,包含:

5.3.1审计报告终稿; 5.3.2被审计部门交换意见的审计底稿; 5.3.3书面证明材料; 5.3.4电子资料,包括审计记录的电子表格和Word文档、取证资料等。 5.4凡在审计工作中形成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通知、审计报告等审计工作文件,以及被审计部门提供的审计承诺书、审计意见反馈书等,不管有无电子文件,均必须建立纸质文件档案。 5.5审计监察文件材料按审计项目立卷,一个大型审计项目可立一个卷或者若干卷,但不得将几个审计项目合并立为一个卷。跨年度的审计项目,在项目审计终结的年度立卷。 六、案卷编目注意事项: 6.1以卷为单位,主审对卷内文件材料逐页在文件材料的正面右上角(双面文件背面在左上角)顺序编写页码,也可用办公软件自动设置打印页码。 6.2主审人员在案卷封面张贴审计档案相关信息并签名,涉及视频、音频等无法纸质化的,档案中注明相关电子文件存放PC地址。 6.3主审人员应当在审计监察报告下发后7个工作日之内将审计监察资料归档。档案保管员要确保审计档案的完整、安全,电子档案要做好备份。 6.4档案保管人员(主审人员)对档案必须及时登记,并形成年度档案名录。 七、借阅、销毁规定: 7.1非审计监察人员、监察事件相关人,因工作需要需查阅的,由审计监察部门负责人审批,主审人员做好借阅登记记录,借阅人不得将审计监察资料外泄。 7.2纸质档案销毁由审计监察部门提出,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销毁。 八.附则 8.1审计监察档案保存年限为5年。 8.2本制度自2018年5月21日起实行。 8.3本办法由审计监察部负责解释。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档案管理办法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档案管理办法(财政部、国家档案局2016年1月11日发布 2016年7月1日起施行财会〔2016〕 1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档案管理,保障审计档案的真实、完整、有 效和安全,充分发挥审计档案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及有关规定,制定 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审计档案,适用 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审计档案,是指会计师事务所按照法律法规和执业准则要 求形成的审计工作底稿和具有保存价值、应当归档管理的各种形式和载体的其他历 史记录。 第四条审计档案应当由会计师事务所总所及其分所分别集中管理,接受所在 地省级财政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第五条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或法定代表人对审计档案工作负领导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明确一名负责人(合伙人、股东等)分管审计档案工作,该 负责人对审计档案工作负分管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设立专门岗位或指定专人具体管理审计档案并承担审计档 案管理的直接责任。审计档案管理人员应当接受档案管理业务培训,具备良好的职

业道德和专业技能。 第六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结合自身经营管理实际,建立健全审计档案管理制度,采用可靠的防护技术和措施,确保审计档案妥善保管和有效利用。 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境外发行证券与上市审计业务的,应当严格遵守境外发行证券与上市保密和档案管理相关规定。 第二章归档、保管与利用 第七条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执业准则的要求,及时将审计业务资料按审计项目整理立卷。 审计档案管理人员应当对接收的审计档案及时进行检查、分类、编号、入库保管,并编制索引目录或建立其他检索工具。 第八条会计师事务所不得任意删改已经归档的审计档案。按照法律法规和执业准则规定可以对审计档案作出变动的,应当履行必要的程序,并保持完整的变动记录。 第九条会计师事务所自行保管审计档案的,应当配置专用、安全的审计档案保管场所,并配备必要的设施和设备。 会计师事务所可以向所在地国家综合档案馆寄存审计档案,或委托依法设立、管理规范的档案中介服务机构(以下简称中介机构)代为保管。 第十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执业准则的规定,结合审计业务性质和审计风险评估情况等因素合理确定审计档案的保管期限,最低不得少于十年。 第十一条审计档案管理人员应当定期对审计档案进行检查和清点,发现损毁、

内部审计责任追究管理办法

QB 北京市烟草专卖局(公司)标准 QG/BY.SJ007(A)-2011 内部审计责任追究管理办法

前言 为规范北京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内部审计的审计责任追究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企业内部审计项目管理的标准体系,制订本标准。 本标准根据《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国家局《烟草行业加强内部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的实施意见》和《烟草行业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等有关文件,结合市局(公司)内部审计集中化管理的实际制订。 本标准规定了审计过错责任的处理原则、审计过错责任的划分、审计过错责任的内容和审计过错责任的免除等的具体内容和要求,用于规范内部审计的审计过错责任管理工作。 本标准由北京市烟草专卖局(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审计处(审计中心)归口。 本标准起草部门:审计处(审计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笑伟、张龙飞、宋薇。 本标准2011年5月4日首次发布。 本标准2011年5月5日实施。 本标准于2014年12月首次修订,主要是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草行业内部审计监督的意见》(国烟审[2014]133号)、《烟草行业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国烟审[2014]93号)、《烟草行业工程审计操作指南》(国烟审[2013]473号)等有关文件,结合市局(公司)内部审计管理的实际修订,进一步强化审计责任追究的管理,提升审计工作水平。 本次修订人为刘玉双、许云智。

内部审计责任追究管理办法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北京市烟草专卖局(公司)(以下简称“本局(公司)”)内部审计的审计责任追究管理程序的工作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本局(公司)内部审计项目管理工作,是内部审计人员独立实施的审计项目工作标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2.1 《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审计署4号令) 2.2 《烟草行业加强内部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的实施意见》(国烟财[2005]533号) 2.3 《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草行业内部审计监督的意见》(国烟审[2014]133号) 2.4 《烟草行业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国烟审[2014]93号) 2.5 《烟草行业工程投资项目内部审计管理办法》(国烟审[2009]485号) 2.6 《烟草行业工程审计操作指南》(国烟审[2013]473号)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审计责任:对一个合格的审计人员应该发现的问题或风险没有发现或者没有报告的要追究审计责任;如果审计人员因报告不及时或者隐瞒不报,要承担审计责任;对不顾客观事实,进行曲解或者歪曲的,要承担审计责任。 4 管理职责 北京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审计过错管理实行分级负责制,按照《内部审计项目管理程序》及三级文件规定的职责和权限范围,由有关人员分别承担。对于出现的审计过错,主管领导承担领导责任;审计处(审计中心)负责人承担管理责任;具体责任人员按照责任划分承担直接责任。 5 管理内容和要求 5.1 审计责任追究原则 审计责任追究应当坚持实事求是、权责统一、有错必究、处罚与过错相适应、教育与惩处相结合、依法有序的原则。 5.2 审计过错责任的内容 5.2.1 具体审计人员应承担的责任 5.2.1.1 审前调查有关记录、审计日记、审计工作底稿或审计证据严重失实或故意隐匿、篡改、毁弃审计证据的; 5.2.1.2 重要审计事项未收集审计证据,或者审计证据不足以支持审计结论造成严重后果的; 5.2.1.3 未按照规定职权或规定程序实施审计导致重大问题未发现造成损害严重后果的或发 现违法违纪问题不如实反映的; 5.2.1.4 泄露审计过程中知悉的行业秘密、被审计单位的商业秘密和审计工作秘密,造成严重影响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5.2.2 审计组长应承担的责任 5.2.2.1 审计实施方案编制、调整或执行不当,造成重大违规问题应查出而未能查出的; 5.2.2.2 审计组长在复核过程中未能发现审计日记、审计工作底稿的严重失实问题的、或对违法违纪等重大问题不如实反映的;

审计档案归档 规定

(一)第一单元结论类文件材料,采用逆审计程序并结合文件材料的重要程度排列。 1.上级机关(领导)对该审计项目的批示(或批示情况说明)。 2.审计报告及送达回证。 3.审计决定及送达回证。 4.法制部门对审计报告、审计决定的审理意见。 5.对被审计单位反馈意见采纳情况的说明。 6.被审计单位的反馈意见。 7.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含征求意见稿)。 8.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代拟稿及业务部门复核意见。 9.审计移送处理书(含移送附件)及送达回证。 10.法制部门对审计移送处理书的审理意见。 11.审计处罚决定书及送达回证。 12.审计听证报告和审计听证记录。 13.审计业务会议纪要、决定、记录。 14.对结论类文件材料的重要管理事项记录(例如,讨论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 (二)第二单元证明类文件材料,按与审计实施方案所列审计事项对应的顺序排列。 1.被审计单位承诺书。 2.审计工作底稿汇总表。 3.审计工作底稿、审计取证单及相应的审计证据。 4.审计移送问题的审计工作底稿及相应的审计证据。 5.有关举报问题的核实材料。 6.对证明类文件材料的重要管理事项记录(例如,讨论审计中的具体问题)。 (三)第三单元立项类文件材料,按形成材料时间结合材料重要程度排列。 1.对本项目的调查了解记录(审前所做调查)。 2.审计实施方案。 3.调整审计实施方案。 4.审计通知书及送达回证。 5.上级机关的指令性文件或授权审计通知书。 6.上级领导交办项目的交办单或批示。 7.对本项目立项有关的群众来信或举报材料。 8.对立项类文件材料的重要管理事项记录(例如,讨论审计实施方案和审计重点等)。 (四)第四单元备查类文件材料,按形成材料时间的顺序排列。 1.审计过程中形成的重要审计情况等信息。 2.协助查询单位账户、个人存款通知书。 3.封存通知书。 4.其他与该项目联系紧密且不属于结论类、证明类、立项类的文件材料(例如,采取边控措施等材料)。 5.聘请外部审计人员的相关材料。 6.被审计单位的整改及相关材料。 7.移送受理、反馈查处结果等材料。 8.证明审计人员遵循准则的材料。 9.其他备查类重要管理事项记录(例如,延伸审计的请示等)。 第七条审计档案卷内每份或每组文件的排列规则: (一)正件在前,附件在后。 (二)定稿在前,修改稿在后(重要文件的历次修改稿,依倒序排列)。 (三)批复在前,请示在后。 (四)批示在前,报告在后。 (五)重要文件在前,次要文件在后。 (六)汇总性文件在前,原始性文件在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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