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长负责制校长权利制约论文

校长负责制校长权利制约论文
校长负责制校长权利制约论文

校长负责制与校长权利的制约

【摘要】近几年来,在我国学校管理体制中,校长权力的制约问题日益凸显。由于缺少相应的约束和监督机制,校长权利出现了一些“膨胀”的现象。要想使校长的权利正确行使,必须促进校长树立正确的道德观。建立相应的校长权力的制约机制,比如,建立校务公开制度、完善校长问责制和打破校长终身制,加强对各项法规的执行力的检查,并发挥其他力量的监督作用。

【关键词】校长负责制;校长权力;制约

校长是学校的最高行政负责人,校长处在学校的核心位置,校长权利的发挥决定着学校管理的效率,关系到学校长期发展。当前,我国中小学的管理中,校长权利的运用存在着一些问题,影响到了中小学校乃至整个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因此,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制约。

一、校长负责制

1.校长负责制的发展历程

目前,我国中小学实行的校内领导体制即为校长负责制。在经历多次变革后,这一领导体制最后被确立。最早提出“校长负责制”是在1952年政务院批准,由中央教育部颁布《中学暂行规程(草案)》和《小学暂行规程(草案)》,其中规定:“中小学实行校长负责制,设校长一人,负责领导全校工作,校长由政府委派,直接对人民政府负责。”在1985年,中共中央颁布的《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中再次提出:“有条件的学校,逐步实行校长负责制”,《决

校长培训计划

校长培训计划 篇一:校长培训计划06 东车寄小学 06-07学年校长培训工作计划 为了进一步提高校长的整体素质和管理水平,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根据《中小学校长培训规定》精神,结合我校校长培训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校长培训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国家教育政策法规为依据,以提升教育管理能力和办学水平为重点,以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中小学校长队伍为总体目标,更新培训理念,改革培训方式,健全培训制度,提高培训实效,积极构建适应我市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需要的中小学校长培训体系和运行机制,努力培养造就一支具有较高政治理论素养和开拓创新精神,掌握现代科学文化和管理知识,懂教育、善管理、作风优良、和谐发展的高素质、专业化的中小学教育管理干部队伍,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办学水平。 二、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 通过分类、分层、分岗实施培训,进一步提高校长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和学校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培养一支有较高马列主

义理论水平,掌握先进教育思想 和现代教育技术,能运用现代教育管理理论分析和解决学校改革发展中出现的实际问题,具有学校发展设计、规划能力和组织实施素质教育能力,勇于开拓创新、德才兼备的高素质、研究型、创新型的小学校长。 具体目标: 1、按照中小学校长岗位规范要求,按时对校长进行任职资格培训,确保校长持证上岗,适应学校领导岗位工作。 2、根据教育部《全国教育干部培训“十一五”规划》和《中小学校长培训规定》,按照省市“十一五”中小学校长培训实施细则的精神要求,对校长进行提高培训,使之成为符合现代教育发展要求的学校管理行家。 三、主要任务 1、按照中小学校长岗位规范要求,对校长进行以掌握履行岗位职责而必备的知识技能为主要内容的培训。培训时间累计不得少于300学时。培训方式为集中培训和分散培训相结合。 2、进行以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提高管理和研究能力和组织实施素质教育能力为主要内容的培训。本地特点,以主题培训为主要形式,做到专题学习与当前教育热点问题研讨相结合,理论学习与校长自主参与相结合。 3、后备干部培训。对有培养前途,拟提升担任校级领导干部的人员组织进行脱产与业余相结合的培训。 四、工作措施

5第二章《教育法律法规》-教师权利和义务

第二章《教育法律法规》-教师权利和义务 一、单项选择题 1.D【解析】教师的人身权包括生命权、健康权、人身自由权。 2.A【解析】教师为履行教育教学职责而必须具备的最基本的权利是教育教学权。 3.A【解析】该校长侵犯了教师的合法权益。 4.A【解析】教师有参加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列入计划的各种形式的进修和其他培训的权利。 5.C【解析】教师具有培训的权利,同时也有培训、终身学习的义务,但这应该是教师自主选择的,不应该在暑假期间强制执行。 6.D【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七条的规定:“教师享有下列权利: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从事科学研究、学士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7.A【解析】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是教师的工作职责,也是教师的法定义务。题干中没有涉及教师的权利问题。 8.B【解析】根据我国《宪法》《教育法》等教育法律的精神以及对教师职业道德的要求,教师应公平对待每位学生,无论其外在条件如何,都应予以关心、爱护与尊重。 9.D【解析】获取劳动报酬和享受福利待遇权是教师应享有的基本物质利益权利。 10.D【解析】A、B、C项的内容只属于教师义务,D项内容既是教师的权利,又是教师的义务。 11.C【解析】《教育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法律、法规;(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三)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四)以适当方式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五)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六)依法接受监督。” 12.B【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由此可见,只有具备上述三种情形之一,才可以给予教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学校不能以“生源锐减,教师严重超编”为由,强迫教师进行其义务之外的工作或解聘教师。 13.D【解析】学校和教师必须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严禁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14.C【解析】依法执教是对教师的教学工作的基本要求,因而主体是教师。 15.B【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八条规定,教师具有“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的义务。而“私拆学生信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体罚学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关于“进行有偿家教”,《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相关法律并未做禁止性规定,主要是职业道德问题。 16.D【解析】教师违法行为的主要法律责任包括行政、民事、刑事责任。 17.B【解析】依法执教的要求包括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依法执政

教师的权利与义务是什么

教师的权利与义务是什么?谈谈你对教师的感受 教师享有的下列权利: 一、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二、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五、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六、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六、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第九条为保障教师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和设备;二、提供必需的图书、资料及其他教育教学用品;三、对教师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中的创造性工作给以鼓励和帮助;四、支持教师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教师是举办教育事业的主要依靠力量,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如何,关系着我国教育事业的兴衰成败,从而也关系着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兴衰成败。明确教师的权利和义务是教师管理体制改革和民主化发展的需要,是保障教师法定社会地位和权益的需要,也是提高教师自身素质的需要。本文坚持以辩证唯物主义和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在有利于实现科教兴国战略、有利于提高国民素质、有利于调动广大教师积极性的价值观指导下,坚持研究方法与研究对象相适应的原则,以资料检索、解释论证、社会调查、案例研究等方法进行研究。 权利和义务是现代法律的核心问题。教师权利和义务概念的界定以一般法律权利和义务的理论为基础。教师的权利是指教师依法应当享有的各种权益;教师的义务是指教师依法应当承担的各种职责。教师所享有的法定权益和应当履行的法定职责体现了教师的社会地位。权利和义务之间是一种相互联系、不可互缺的关系。“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教师所享有的权益越多,所承担的职责就越重,意味着社会对教师的要求也就越高。 公民的权利义务有基本权利义务和非基本权利义务之分。职业权利和义务属于非基本权利和义务范畴。职业权利和义务以职权和职责为内容,不同职业具有不同的职权和职责,对每一种职业的从业人员要求不同,使其培养成本不同,从

校长培训工作总结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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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培训工作总结4篇 本学期是“xx”培训的最后一个学期,我市干训工作紧紧围绕教育局的中心工作,努力开展校长培训及校长活动,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效果,为“xx”培训画上圆满的句号。 一、举办各类培训班 (一)举办中小学校长后备干部培训班 本学期我们举办了为期三天的后备干部培训班,培训班以学校管理为主题,辅之以《纲要》解读、全教育会精神学习,学员们不仅在专业上有所收获,更在政治导向上有所明确。达到了培训的预期效果。该班培训学员80余人,为五常校长整体素质的提升奠定了基础。 (二)举办中小学校长专题培训班 12月21——22日,我们举办中小学校长专题培训班,该培训班以校园文化建设为主题,以突出特色办学为目标,对全市中小学素质教育发展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该培训班共培训学员260人。 二、继续开展校长办学风格展示活动 本学期举办校长办学风格展示一次。我们在上学期分片预赛的基础上,选出9名优胜选手参加本次全市展示,并将他们的稿件装订成册,发放到全市中小学校长手中。 这次活动必将对全市中小学教育改革和发展起到强劲的助推作用。全市中小学校长均参加了此次活动。 三、为巩固培训成果,组织校长外出考察 为进一步巩固培训成果,把学到的理论结合于实践。根据国家指导性教学计划,我们周密组织中小学校长外出考察。本学期分别组织中小学校长各10人赴南方考察,学到了许多外地课改经验,这些经验必将对我市课改进程起到推动作用。 第2 页共23 页

四、各培训班收尾工作有序进行 “xx”期间,我们举办小学校长提高培训班五个,这五个班的结业收尾工作正在进行之中。预计在下学期全面完成。 校长培训工作总结 校长培训工作总结 “一个好校长就是一所好学校”。作为学校发展的核心人物,校长角色的重要性已被广泛认同。为了进一步提高全县中小学校长的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以推动全县教育教学稳步持续健康发展,,我校3名校长付校长进行了以《校长与学校管理》、《教学支持与学校发展》、《校长成功案例》为主要内容的培训。由于认识明确,组织严密,措施得力,追求效益,至目前已较好的完成了培训工作。返校后,我们将这些先进理念和做法进行交流了学习,促进了对我校管理工作。 现将具体培训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主要表现 培训期间,严格按照有关要求,遵守纪律,按时出勤,认真听讲,坚持记有效率的笔记。充分利用课余时间阅读了《高绩效校长的10种特质》、《学校管理策略》等书籍,认真记录了读书笔记。结合学习所得,积极撰写了研讨论文——《浅谈通过“三步走”实现学校高效能管理》,并在培训班结业式上与全体学员进行了交流。参与考察了三所特色鲜明、成绩突出的初中学校,都给我们留下了深刻印象另外,我还积极向培训班的《学员简报》投稿。两篇文稿获得采用:一则简讯对参训校长严格要求等作法进行了宣传报道;二是撰写了《有感于儒学教育思想中关于“学”的方法》一文,与大家分享学习感悟,指出参与培训要学思并重、学而时习,得到大家的认可。 二、培训所得

中小学校长培训方案

中小学校长培训方案 一、培训目标 依托中国教育干部培训网的优质课程资源和科学严谨的教学教务管理,开展中小学校长远程培训工作。通过远程培训,促进中小学校长和中层干部的自主学习,全面提升中小学校长和学校中层干部的综合素质与能力,逐步构建“以校本培训为基础,远程培训为主要手段”的终身学习体系。 二、培训对象 全区中小学校长、副校长以及政教主任、教务主任等学校中层干部,各进修学校校长、副校长、培训部主任及学校中层干部。 三、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包括校长职业素质、校长能力建设、校长综合技能、中小学管理、中小学教学课程实务、公共管理课程、学习参考资料等七大版块20个栏目。 四、培训学习时间和方式 全区第三期中小学校长远程培训的时间是2010年4月1日至2011年4月1日。具体学习流程和学习方式如下:

第一,学员注册。学员凭借发给的学习卡上的编号和密码,登录大兴安岭教育研修网中的中国教育干部培训网大兴安岭培训中心平台,如实填写学籍卡,实名注册,建立学员学习档案。学员在启动之日起一周之内必须完成注册,否则取消学籍 第二,网上学习。培训课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两部分,各为24学时。学员4——8月份,每月必须按要求完成2个必修专题的学习,具体学习科目将在网上公布。个人选修课可随时添加学习课程,总学时长为24学时。 第三,完成作业。必修课设置5道命题作业,学员要认真学习课程后,独立思考作答,严禁抄袭和传播,须在10月份前完成并提交所有作业。学员学习选修专题后,要在大兴安岭教育论坛校长培训专栏实名注册,完成一篇学习心得。 第四,完成研修成果。在认真学习课程基础上,学员要结合本次培训学习和日常工作工作实践,撰写一篇“研修报告”,可以是论文、案例和学习总结,已公开发表的文章不得作为研修成果提交。2011年2月前完成研修成果并提交。 五、考核与结业 学员在完成24学时的必修课,24学时的个人选修课,5道作业题,一篇研修成果之后,可以获得由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和中国电视师范学院联合颁发的“中小学校长在职提高培训证书”,记入我区“十一五”中小学校长、教育行政干部培训档案,纳入对校长的考核,与校长评优、评聘、晋级挂钩。按照规定,每位校长

教师权利与义务法律

在相关法律法规中,对教师权利、权力和义务有明确规定的条款有哪些? 总的来说,在《教育法》,《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等很多的法律文献中,都有对教师的权利和义务做出明确的规定。一,在《教师法》中对教师的权利和义务规定有: 权利: (一)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二)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五)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六)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应当履行的义务有: (一)教师履行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的义务。遵守宪法和法律是每个公民的义务教师是学生的表率,教师如果不能遵纪守法,对学生的影响是很坏的。 (二)教师履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遵守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的义务。 (三)教师履行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

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的义务。 (四)教师履行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的义务。教师对学生的爱,是一种出自 崇高目的、充满科学精神、持久而又深厚的无私的爱。 (五)教师履行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的义务。 (六)教师履行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的义务。教育教学工作需要教师具有一定的思想政治觉悟和专业素养。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有关教师的权利和义务也有很多明确规定,由于很多玉教师法中的权利和义务重复,所以在教育法中着重讲变化的地方。 二,新《义务教育法》规定的教师义务 权利: 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建立正常晋级增薪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中小学教师和职业学校教师享受教龄津贴和其他津贴,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教师以及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到少数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应当予以补贴。

校长培训工作总结

校长培训工作总结 校长培训工作总结篇1 我区暑期校长培训于8月20日——23日四天时间在洛阳兄弟连进行。现将培训工作进行总结如下: 一、培训前期准备工作:于20xx年7月20日将《伊滨区校长暑期培训方案》及相关通知下发到各中心校及直属学校,明确此次培训的模式:校长的自我培训与提高。要求跟岗的小学校长及佃庄二中刘朝峰校长、寇店一中马红娟校长、李村一中孙利晓校长共22人,每人结合本校的课改工作,准备一份发言材料,并提前发送至指定邮箱。后,根据校长们的发言材料安排出具体的课程表,同时对吃饭及住宿也提前进行了分组安排,并发至各单位邮箱。 二、培训具体时间安排: 上午:早6:00起床、6:10——6:40早操 7:50签到完毕 8:00上课 11:50下课 下午:2:20签到完毕 2:30上课 6:00下课 晚上: 7:20签到完毕 7:30上课 9:30下课 备注:早上带操、晚上查寝 三、考勤记录:

(一)、请假人员: 1.连续请假四天人员:诸葛中心校校长郭继敏、佃庄中心校校长耿俊坡、诸葛下徐马小学校长张东辉、李村李东小学校长金国良、东庞村小学校长马俊国、寇店实验小学校长李丽平共6人。 2.请假3天人员:诸葛司马小学校长陈俊峰(8月21日——23日) 3.请假1天人员:庞村三中王朝峰校长、诸葛梁村小学校长文红艳(8月21日);庞村中心校校长刘志强、李村四中校长张长仁(8月22日);上徐马小学校长谢营超(8月23日),共5人。 4.请假半天人员:佃庄西大郊小学校长李小玲(母亲生病住院)诸葛一中校长周黎光、诸葛二中校长毛小琳、庞村一中校长武红伟(自己生病) (二)、迟到人员: 8月20日上午迟到:诸葛西吉小学校长曹宏超、康庄小学校长王伟峰、杨沟小学校长贾鸿飞。 8月21日上午迟到:李村李北小学校长王国强、石罢小学校长胡志明、南宋小学校长唐晓辉、魏村小学校长杨现伟、庞村辛庄小学校长田晓峰。 四、培训过程: (一)、严明纪律。专人负责考勤,每天三签到,对违

教师与教育法规经典案例分析

教师与教育法规经典案例分析 生命科学学院10级生物科学甲班郎伟10517025 教师与教育法规经典案例分析 在本学期的教师教育课程中,我们在后半学期学期学习了第一文库网《教师与教育法规》这门课,通过这么课程的学习,我们了解了比如:教育法基本原理,教师的权利与义务等知识,教育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教育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教育行为规范体系及其实施所形成的教育法律关系和教育法律 秩序的总和。狭义的教育法是指由国家的权力部门指定的教育法律。在我国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所制定的教育法律。而教师的权利与义务则告诉我们,教育教学自主权、学术自主权、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获取报酬权、参与教育管理权、培训进修权、申诉权都是教师应有的权利;遵纪守法义务、教育教学义务、政治思想品德教育义务、尊重学生人格义务、保护学生权利义务、提高自身思想业务水平的义务则为教师应当遵守的义务。学习了这些知识对于我们这些师范生来讲,为我们未来做老师有了很好的铺垫。在课堂上胡老师叫我们每个同学都准备一个经典教育学案例跟大家分享,通过学习各种案例我们对这门课有了更深一层的了解。以下是我选择的案例来和大家分享: 案例简介: xx年12月19日下午,某小学三年(1)班学生在学校音乐教室上音乐课。音乐老师丁某在弹琴的时候,坐在下面的王同学一直在说

话,丁老师开始“警告”王同学,上课不要再说话了,再说话就把嘴巴用胶带纸粘起来!但9岁的王同学没有听老师的话,又开始自言自语。这回丁老师火了,立刻站起来,走到王同学跟前,取出一段封箱胶带纸,粘在王同学嘴上,在场所有同学一下子哄堂大笑,而此刻的王同学却忽然大哭起来,但丁老师见状却没有理会,继续上课。就这样,王同学被封住嘴巴上完了大半截音乐课,在同学们的笑声中一路哭回了教室。 案情分析: 案例分析: 1、本案的教育法律关系主体为:丁老师、王同学、学校 2、这是一起由教师体罚学生造成的侵犯学生权益案,教师丁某违反了《教育法》、《义务 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规定,侵犯 了学生的受教育权和人身权。 《教育法》中规定:受教育者有权“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 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义务教育法》中规定:“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进行体罚、变相体罚或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教师法》中也有相似的规定。 由此可知,尽管学生王某上课说话,未能很好的履行学生的义务 方面,但作为老师应当依法采取积极地教育措施,而不应该采取法律禁止的行为侵害学生的权益。丁老师将学生的嘴巴封住,限制了学生

教师的权利和义务

简述教师的权利和义务 教师的权利和义务在我国的各部法律(《宪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及相关的条例)都有明确的规定。在享受权利和履行义务,教师首先要遵循我国宪法确定的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四项基本原则,这一首要的指导思想。 教师的权利,教师在法律上的权利分为两部分。 一是教师作为一般公民所享有的权利,公民的政治权利,宗教信 仰和自由,社会经济权利,文化教育权利等。 二是教师作为教育者的权利。在这里包括六项基本权利,如下: 1、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简称教育教学权。这是教师的最基本权利。但此项权利需注意,虽取得教师资 格,但尚未受聘或已被解聘的人员,此项权利的行使处于停顿状态,待任用时方能行使这一权利。 2、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发表意见。简称科学研究权。这是教师作为专业技术人员所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教师在行使此项权利时,要注意处理好教学与科研的关系,使之相辅相成,更好地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3、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简称管理学生权。这是与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主导地位相适应的一项基本权利。教师在行使管理学生权时,要注意加强对学生的各方面管理,将关心爱护学生与严格要求相结合,促进学生德、智、体

等方面全面发展。 4、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署假期的带薪休假。简称获得报酬待遇权。这是教师的基本物质保障权利。 5、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 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简称民主管理权。这是教师参与教育管理的民主权利。 6、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简称进修培训权。这是教师享有的继续教育的权利。 “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下面是教师的义务。同样在法律上分为两个部分。 一是教师作为公民应承担的义务。 二是教师作为教育者应承担的义务。教师的义务,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教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须履行的责任。包括六项基本义务, 如下: 1 、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2、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3、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品德教育,不仅是政治思想品德课教师的职责,也是每一位教师的基本义务。 4、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 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5、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

校长培训计划

东车寄小学 06-07学年校长培训工作计划 为了进一步提高校长的整体素质和管理水平,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根据《中小学校长培训规定》精神,结合我校校长培训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校长培训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国家教育政策法规为依据,以提升教育管理能力和办学水平为重点,以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中小学校长队伍为总体目标,更新培训理念,精品文档,超值下载 改革培训方式,健全培训制度,提高培训实效,积极构建适应我市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需要的中小学校长培训体系和运行机制,努力培养造就一支具有较高政治理论素养和开拓创新精神,掌握现代科学文化和管理知识,懂教育、善管理、作风优良、和谐发展的高素质、专业化的中小学教育管理干部队伍,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办学水平。 二、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 通过分类、分层、分岗实施培训,进一步提高校长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和学校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培养一支有较高马列主义理论水平,掌握先进教育思想和现代教育技术,能运用现代教育管理理论分析和解决学校改革发展中出现的实际问题,具有学校发展设计、规划能力和组织实施素质教育能力,勇于开拓创新、德才兼备的高素质、研究型、创新型的小学校长。 具体目标: 1、按照中小学校长岗位规范要求,按时对校长进行任职资格培训,确保校长持证上岗,适应学校领导岗位工作。 2、根据教育部《全国教育干部培训"十一五"规划》和《中小学校长培训规定》,按照省市"十一五"中小学校长培训实施细则的精神要求,对校长进行提高培训,使之成为符合现代教育发展要求的学校管理行家。 三、主要任务 1、按照中小学校长岗位规范要求,对校长进行以掌握履行岗位职责而必备的知识技能为主要内容的培训。培训时间累计不得少于300学时。培训方式为集中培训和分散培训相结合。 2、进行以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提高管理和研究能力和组织实施素质教育能力为主要内容的培训。本地特点,以主题培训为主要形式,做到专题学习与当前教育热点问题研讨相结合,理论学习与校长自主参与相结合。 3、后备干部培训。对有培养前途,拟提升担任校级领导干部的人员组织进行脱产与业余相结合的培训。 四、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2、健全机构,明确职责。 3、加强干训师资队伍建设。 4、贯彻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原则。 5、改革培训方式,加强培训的针对性。 6、加强考核与管理、任用结合,严格中小学校长培训登记制度。 2006年9月篇二:前西岗中心小学校长培训计划 前西岗中心小学校长培训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健全培训制度和提高培训质量为主线,以培养高素质、专业化的中小学校长群体为目标,通过分层次、分类别、多形式、重实效的培训,努力造就一支掌握现代科学文化和管理知识,具有较高综合素养的中小学校长队伍。

教师 学生的权利和义务

教师的权利和义务?关于教师的权利,我国《教育法》规定,教师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我国《教师法》对此作了具体规定。依据《教师法》规定,我国教师享有以下基本权利: 1、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简称教育教学权。这是教师的最基本权利。 2、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发表意见。简称科学研究权。 3、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简称管理学生权。 4、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署假期的带薪休假。 5、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简称民主管理权。 6、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简称进修培训权。 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贯彻国家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中心”的工作计划,完成“中心”布置的任务,履行教师职责,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艺术和科学教育,组织、指导学生开展有益的实践活动;(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能力、心理等方面健康发展; (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六)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我国教育的最终目的是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教师不仅要对学生传授科学文化知识技能,而且要注意对学生的思想观念的社会主义引导。主要包括:教师应将思想道德教育融入到教育教学过程中,培养学生具有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教师应当依据宪法所确定的四项基本原则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教师应当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民主法制等公民基本素质教育,为社会培养有责任心、有包容力和创造性的世界公民。 学生的权利和义务? 一、学生的权利 学生的权利是法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42条规定,受教育者享有下列权利:(1)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3)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4)对学校给

校长培训结业自我鉴定

校长培训结业自我鉴定 我非常珍惜这次拾领雁工程"培训学习机会,培训期间遵守纪律,认真做好听课记录,主动参与交流、考察活动,每天坚持写学习日记,自觉认真完成培训的各项活动和作业;能很好转换角色,虚心向授课教师学习、向同学学习、向跟岗学校的领导和老师学习;能很好解决工学矛盾,安心参加学习培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随便请假、不旷课。 通过学习培训,我的视野开阔了,观念转变了,理论水平提高了,思路清晰了,工作有了新的目标;通过学习培训,我发现了自身的不足,原先的一些疑惑有了满意的答案;通过学习培训,我结交了很多朋友和老师,丰富了自身的社会资本。 学习培训结束了,但同学之间的交流没结束,学习思考没结束,我相信这次培训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我,改变着我。 结业论文答辩的通知 各有关小学: 根据《湖里区第二期小学校长任职资格培训班培训方案》,定于2012年1月12日举行湖里区第二期小学校长任职资格培训班结业论文答辩。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时间 1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二、参加对象 小学校长任职资格培训班所有学员

三、答辩地点 湖里区教师进修学校(枋湖北二路431号) 四、注意事项 1.参训学员进一步修改结业论文,最迟于2012年1月4日前将论文电子稿发至电子邮箱hlpeixun@,文件标题注明组别和姓名; 2.参训学员1月12日全程参加活动; 3.参训学员1月12日参加答辩时将结业论文(纸质稿,一式五份)交给评委,并提交《结业论文鉴定表》(一式一份)。 附: 1.湖里区第二期小学校长任职资格培训班结业论文答辩方案 2.小学校长任职资格培训结业论文鉴定表。 虚心学习新理念知行合一为教育 -----福建省中小学教师(校长)远程研修培训学习自我鉴定 惠安四中李志峰 一、我的学习情况:作为一名高中英语教师,我非常荣幸能参加此次福建省中小学教师(校长)远程研修培训学习。在学习前,我认真地回顾我在学校教育教学实践中的一些困惑,把我工作中的问题带到学习上,认真听取专家的各个专题的专家讲座,积极与专家互动交流,和同行们研讨。短暂的学习,从专家的讲座到同行的交流,自己开阔了眼界,拓宽了思维,明确了使命。同时也深深体会到作为一名高中教师(副校长)自身要树立终身学习意识,努力提升专业领导能力,在自己的专业上能有精湛的专业知识,树立自己专业的威信,才能在专业上引领教师,才能不辜负教育对我的期

教师权利义务案例

第四章教师的权利和义务 1、教师的法律概念与法律地位各是怎样的?(思考题1)P56 ⑴、“教师”是指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 对教育法上教师的概念,要侧重从以下几个方面理解。一是、教师是了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这是教师地位的本质特征、是教师概念的内涵。①履行教育教学、教书、育人职责是教师的职业特征。只有直接承担教育教学工作职责的人,才具备教师的最基本的条件。②专业人员是教师的身份特征。教师是一种从事专门职业活动的专业人员。“专业人员”包括三层含义:一是教师要达到符合规定的相应学历;二是教师要具备相应专业知识;三是教师要符合与其职业相称的其他有关规定,二是、教师必须从教于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三是、教师具有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在法律上,教师具有两种身份(双项),一方面,他们是普通公民;另一方面,他们是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专业人员。①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产生并由教育法律规范所设定。②与教师职务和职责紧密相连。它具有两层含义:一是教师的权利义务始于其取得教师资格并在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任职,终于解聘。二是教师的权利和义务是其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要求和基本保证。③是一定社会物质生活条件能予以保证的。 ⑵、我国教师法律地位①教师的法律地位就是通过立法确立的教师的职业地位。《教师法》明确规定“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全社会都应当尊重教师。”“教师的平均工资应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从法律上来说,教师是一个专业人员,他承担着教书育人,提高民族素质的重要历史使命,应具有很高的社会地位。②、教师法律地位主要通过教师的权利与义务体现出来。教师的权利和义务从本质上确立了教师作为履行教育教学职责专业人员所特有的政治、经济地位和职业声望。①我国教师的政治地位通过其享有的政治权利体现并受有关法律的确认与保护。②我国教师的经济地位通过法律所规定的收入水平和其他物质待遇来体现。③《教师法》的颁布确立了教师的职业声望。教师的职业声望是教师职业的声誉和名望的总称。 2、教师的权利和义务分别是什么?请举例说明。(思考题2)P59 案例14:张某系某第一高中教师,在教育战线上奋斗了二十余载。由于他对工作认真负责,刻苦钻研业务,努力提高自己的教学科研水平,先后在教育报刊上发表论文若干篇,探讨教学方法的改进。其中某篇论文主张在根据学生的性格特点、学习基础上因人施教,教学工作要有针对性,而不能不顾对象,千人一面,千篇一律,生搬硬套,那样只会把工作搞砸,误人子弟。此文见报后,受到教育界同仁的一致好评,被评为教学论文二等奖。 张某本人不仅刻苦钻研理论,更重要的是他能把自己的科研成果付诸实践,他利用自己的心得体会,在班上因材施教,对症下药。张某某以自己的言传身教在学生中树立了崇高的威信。 由于张某在工作中取得了巨大的成绩,2005年他被评为县模范教师,获得县教育局颁发的荣誉证书和奖金500元。 2005年底,县教育局某位领导找到张某,想让他的侄子进入张某任教的毕业班,但由于该领导侄子的成绩较差,张某按照学校的规定婉转地拒绝了该领导的要求。 事隔不久,某县教育局突然收回张某某所获的模范教师称号,收回所得奖金,理由是教学模式老化,学生反映意见挺大,张某不配得模范教师称号。 张某得知此事后大为吃惊,立即找县教育局交涉,要求县教育局承认自己的教学科研能力,保护自己辛苦得到的荣誉称号。但县教育局不予理睬。张某所在学校议论纷纷,人们传说张某出了问题,要不怎么回被剥夺“模范教师”称号?张某为此精神恍惚,精神压力很大,以至住院月余,花去医疗费500余元。张某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称县教育局非法剥夺

新形势下中小学教师的义务与权利

新形势下中小学教师的义务与权利 上渡办事处中心学校肖本寿 内容摘要:一切管理活动,都是以人为主体的组织协调活动,对人的管理始终是管理的基本内容。因为在教育管理中,管理者是人,被管理者是人,通过管理形成的产品也是人。因此对人的管理,是教育管理的核心问题,而对人员权责的划分又是管理的一部分,它能使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本文论证了学校的教育人员管理中的“权”与“责”,较全面地阐述了教师的“权”与“责”。通过查阅书籍获得相关信息,为论文的写作提供了材料。学校要有秩序地发展下去,必须探索学校管理学的科学理论,掌握学校管理的 客观规律,不断地改革与创新。 关键词:教师,管理,责任,权利 对教育人员的管理,应该形成三个相互联系又各有区别的层次,即教育行政部门对校长和教师的管理;学校领导班子、教师集体中成员之间的相互管理;教师的自我管理。我在此仅对教育行政部门对校长和教师的管理中的“权”与“责”进行论述。教师在学校这个集体中都担任了一定的职位,我在这里论述的也仅是其职权和职责。 (一)、教师的职责 教师育人所担负的具体职责有哪些?对它的回答,在不同的社会和不同的时代是不同的。因为教师的具体职责受到两方面因素的制约。第一,不同社会的生产发展水平、不同社会的政治、经济制度和文化传统对育人的规格提出的要求不同,教师的具体职责也就

不同。二是,在不同的社会发展阶段上,人们对人的发展的认识水平不同,对育人任务理解不同,对教师职责的看法也就不一样。 例如在我国古代封建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低下,学校教育同生产劳动脱节,封建统治阶级办学,是为了培养和选拔封建统治人才,为其专制统治服务。育人的规格以劳心和劳力相分离为特征。因此,教师的职责就是培养劳心和劳力分离的人,把地主阶级的子弟教育成为有文化的统治者和剥削者。农民的子弟则被排除于学校大门之外。另一方面,当时对于儿童的认识,处在蒙昧状态,人们看不到也不承认儿童与成人的区别,儿童至多被看作成人的雏型,他不过是“比较小”、“比较弱”、“比较笨”的成人而已,甚至直接把儿童看作“小大人”。这样,既不了解儿童具有不同于成人的天性,也不承认儿童有自己的活动天地。在这种情况下,教师的职责不可能提出发展儿童个性的任务。在我国封建社会里,小学教师成为“塾师”或“蒙师”,师塾先生的职责,就是通过口耳相传,教学生呆读死记儒家经典,背诵封建伦理的教条。教师所用的机械灌输和强迫纪律的方法,像锁链束缚着儿童,使儿童的身心遭受严重摧残,与我们如今的教育理念相差甚远。 在我国古代,也有不乏有识见的思想家和教育家。唐朝文学家、教育家韩愈(768-824)在他的《师说》中说道,“古之学者必有师,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1]他的这一见解,深刻揭示出教师育人所包含的几个主要方面,即既要传授知识,又要培养品德,还要启发智慧。它给予我们认识教师职责以宝贵的启示。只不过韩愈心目中的教师是指“成人之师”,非“童子之师”,[2]这是他的认识

校长培训结业论文

参加青海省民族 欢迎阅读地区中小学校长 化隆县民族中学下一步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策略 化隆县民族中学喇春阁 青海省教育厅民教处、青海师大成教学院给大家提供这么一个交流、研讨、切磋和学习的平台,很及时,也是很有必要的。参加这次培训,使我受益匪浅,深受启发,充分理解了校长应具备的理论素养和能力素质。下面我将化隆县民族中学下一步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思路谈几点做法,不对之处敬请各位领导、专家、同仁批评指教。 一、主要目标和任务 (一)总体目标 2014年,我校发展总体目标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县教育工作会议部署和要求,在强化教学管理、提升教学质量、改善办学条件、校园文化建设、党团工会组织建设、民族团结创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安全稳定综合治理等方面取得新突破,努力推动民族教育内涵发展上取得新成效。 (二)工作任务 2014年,我校将积极贯彻全县教育系统提出的一个中心:坚持以教育教学为中心不动摇,不断创新方法,规范机制体制,改善办学条件,创办人民满意的民族教育。并结合县教育局统一要求与部署,根据校情,在巩固2013年的工作成果基础上,2014年学校工作具体注重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围绕“一个中心”:提升教学质量、维护校园稳定“双一”目标。 ——推行“两个改革”:一是进行课堂教学改革,以推进初中高效课堂改革带动高中课堂改革,提升教学质量;二是推进学生食堂改革,提升后勤服务质量。 ——重视“三支队伍建设”:一是领导班子建设;二是党员干部及教师队伍建设;三是团员、学生会及学生队伍建设。

——实现“四个创建”:一是加强值班维稳工作,创建稳定校园;二是加强师生思想教育工作,创建文明的校园;三是加强信息化教育,创建电化教学环境;四是通过食堂改革,创建放心食堂。 ——争取达到“六个提升”:一是加强“三风”建设,加大教师的培训力度,强化职业道德建设,提升教师队伍素养;二是巩固维稳成果,以制度管理人,提升学校管理水平;三是充分依靠教职员工,发挥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牢固树立“质量第一,质量是生命”的办学理念,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四是加强学生管理工作,提升学生文明行为习惯养成;五是以积极争取到的少年宫项目为契机,繁荣校园文化,提升打造特色校园水平;六是不断改善办学条件,争取项目和多方面的支持,提升学校整体形象。 二、工作重点及措施 (一)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提高师生思想政治水平。 1、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习总书记讲讲话精神统一思想、凝聚力量,推进党的十八大精神进教材进学校课堂、进师生头脑。全面加强领导班子、党员、教师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召开党员民主生活会,教育党员干部努力做到自重、自警、自省、自励,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党员的责任重于泰山,坚持育人为本,着力提升党员干部、教师队伍新形象,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教学全过程,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 2、加强学校党团组织建设,坚持党团建工作与教育工作相结合。将党建工作、政治思想教育和教学工作通盘考虑,全面部署,做到相互协调,互相渗透,有机结合。开展好“五个好”(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五个一”活动(宣传一个好事迹、探索一个好模式、开展一项好活动、培养一批好典型、建设一个好支部),大力营造立足岗位创先进、履职尽责挣优秀的良好氛围。加强团委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方法,规范活跃团队活动,做到有主题、有计划、有措施、有考核、有评价,努力将团员意识渗透到班集体中,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向心力,积极开展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教育,切实做好思想教育工作,以弘扬和传承中华优秀文化传统为立足点,将民族精神与时代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培养学生的爱国主义情感,引导学生形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最新教育法教师法案例

1、小陈在陕西乾县实验初级中学上初三,临近中考,学校搞了一次摸底考试,并划定了一个分数线,规定凡低于这个分数线的学生都将被班主任“劝退”,不能报名参加当年的中考。考试结果出来,小陈的名字赫然在被“劝退”之列。小陈的父亲曾找过班主任和学校领导,要求学校准许孩子报名,但被学校拒绝。“孩子才16岁,这么小就流向社会,今后可咋办呢?” 要求:案例中违反了《中华人华人民共国教育法》的哪些有关规定,并作出简要分析。 参考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9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第18条规定: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制度。各级人民政府采取各种措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学。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及有关社会组织和个人有义务使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并完成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案例中陕西乾县实验初级中学初三学生小陈属于义务教育阶段的在校生,学校应当依法保护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包括“劝退”的方式,来侵犯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另外,今后如果因为学生学习差就将学生“劝退”,也不符合“依法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第五条)、“保证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质量要求”(第三十五条)、以及使学生“品P 2、某校初中二年级学生费某平时纪律松散,经常迟到,上课与邻座讲话,经老师多次教育仍无改变。该生家长因忙于做生意,对子女疏于管教。班主任赵老师虽然多次与其父母联系但没有找到其父母。赵老师认为,如果继续让费某随班学习,会给其他同学带来不良影响,于是他三番五次找费某谈话,要其自动退学。费某在老师的压力下,加上本身又有厌学心理,便于2002年5月20日,未经家长同意,辍学回家。这位班主任老师做法是否合理?请加以分析。 参考答案: (1)停止学生上课的做法是不对的,侵犯了学生受教育的权利;教师要依法执教。 (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9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第18条规定: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制度。各级人民政府采取各种措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学。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及有关社会组织和个人有义务使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并完成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义务教育法》规定: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教师法》规定:教师应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德智体等全面的发展。 停止违反纪律的学生上课,应符合教育活动的价值要求,与对学生教育相一致,与学生违纪程度相适应,有充分客观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班主任老师不得随意不让学生上课,不能带有个人偏见和感情用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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