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间有毒有害气体检测表

空间有毒有害气体检测表
空间有毒有害气体检测表

空间有毒有害气体检测

Company number:【0089WT-8898YT-W8CCB-BUUT-202108】

有限空间有毒有害气体检测表编号:检测地点:

注:1、作业前30分钟,应对有限空间内含氧量和有害物质浓度采样;

2、进入有限空间期间,气体环境可能发生变化时,应进行气体监测。气体监测宜优先选择连续监测方式,若采用间断性监测,间隔不应超过2h,如监测分析结果有明显变化,则应加大监测频率;

3、作业中断超过30分钟应重新进行监测分析,对可能释放有害物质的有限空间或在有限空间涂刷具有挥发性溶剂的涂料时,应连续监测分析,并采取强制通风措施。

机器人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有毒有害气体监测系统方案

机械人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有毒有害气体监 测系统方案 一、概述 在我国,石油、化工、煤炭、从事非常规、非连续作业的有限空间(如炉、塔、釜、槽车以及管道、烟道、隧道、下水道、沟、坑、井、池、涵洞、船舱、地下仓库、储藏室、地窖、谷仓等)等行业有

毒气体泄漏时有发生,这些灾难发生之前的预防与发生后,现场环境具有复杂性和危险性。为降低现场探测时对检测人员的伤害,并实现对事故现场的远程监控,深圳市圣凯安科技专门设计了基于机器人上用的有毒有害可燃气体传感器(SKA/NE-7)。SKA/NE-7可以在机械人在移动中实时传输实地检测的多种有毒有害气体,且机器人可以搭载高清相机实时视频画面检测,通过无线传输功能,能够将现场的数据实时传送给指挥中心。 在我国,石油、化工、煤炭、从事非常规、非连续作业的有限空间(如炉、塔、釜、槽车以及管道、烟道、隧道、下水道、沟、坑、井、池、涵洞、船舱、地下仓库、储藏室、地窖、谷仓等)等行业有毒气体泄漏时有发生,对人身安全的威胁也越来越大,这些灾难发生后,由于现场环境的复杂性和危险性,救援工作往往很难开展,也给救援队员的生命安全带来很大隐患。因此需要一种能够代替救援队员深入到危险区域并探测现场有用信息的监测机器人。目前工业应用领域的有害气体检测仪器大多是固定式或便携式的。使用固定式检测仪器,只能在安装点及其附近进行数据测量,检测范围小,局限性大;使用便携式检测仪器,仍需人员手持到现场进行操作。在石油、化工、煤炭、从事非常规、非连续作业的有限空间(如炉、塔、釜、槽车以及管道、烟道、隧道、下水道、沟、坑、井、池、涵洞、船舱、地下仓库、储藏室、地窖、谷仓等)等行业,生产车间在发生气体泄漏后,现场环境变得高危,不宜人员进入,而做出及时、正确的判断和决定又依赖于及时、准确的事故现场数据。还有一些本身就需在高危环境

有毒有害气体防治管理制度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4221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有毒有害气体防治管理制 度详细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有毒有害气体防治管理制度详细版 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1.0目的 为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防御和救援相结合的原则,为强对有毒有害气体的有效控制,最大限度地降低突发事件的危害程度,保障员工生命以及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2.0 适用范围 2.1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有毒有害气体的采购、运输、验收、储存、使用和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场所; 2.2 本公司所有有毒有害气体包括:一氧化碳气体、二氧化硫气体、硫化氢气体、氨气等气体。

3.0 职责 3.1 供应部负责对公司所用的有毒有害气体进行采购; 3.2 物资部负责对仓存有毒有害气体的保管; 3.3 安全部负责定期对物资部仓存和使用部门所使用的有毒有害气体进行检查和培训工作。 4.0 有毒有害气体的理化特性和中毒症状 4.1 一氧化碳气体 4.1.1特性:一氧化碳(carbon monoxide, CO)纯品为无色、无臭、无刺激性的气体。分子量28.01,密度0.967g/L,接近于空气密度。冰点为-207℃,沸点-190℃。在水中的溶解度甚低,但易溶于氨水。空气混合爆炸极限为12.5%~74%。 4.1.2长期接触一氧化碳气体对人体的神经系统和心血管系统有影响:

有毒有害气体监测与防护措施方案

YEGS二期输水工程KS段VI标 有毒有害气体监测与防护措施方案 批准: 审核: 编制: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YEGS二期输水工程KS段VI标项目经理部

目录 1.编制说明 (1) 1.1编制依据 (1) 1.2编制目的 (1) 1.3编制原则 (1) 2.工程概况 (1) 3.监测检测 (2) 3.1监测 (2) 3.2检测 (2) 3.2.1检测准备 (2) 3.2.2检测标准 (3) 3.2.3检测要求 (4) 3.2.2 检测安全技术措施 (4) 4.安全防护 (5) 4.1救护监护 (5) 4.2个体防护 (5) 5. 实施程序 (6) 5.1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 (6) 5.2学习和培训 (7) 6. 购置设备设施 (7)

有毒有害气体监测与防护措施方案 1.编制说明 1.1编制依据 (1)《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防护设施技术规范》(SL714-2015); (2)《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通用安全技术规程》(SL398-2007); (3)《水利工程地下建筑物开挖施工规范》(SL378-2007); (4)《喀VI标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 (5)《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2016年版)。 1.2编制目的 (1)通过对隧洞内作业环境空气中主要污染物进行定期或连续的监测,判断空气质量是否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或环境规划目标的要求,为空气质量状况评价提供依据。 (2)根据有害气体的含量高低、浓度大小,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 防止在隧洞施工过程中,有害气体超限带来危险,确保人身、机具和工程安全。 (3)检验技术措施效果,正确指导隧洞安全施工。 1.3编制原则 1.根据工期要求,抓住关键路线合理安排施工进度计划,搞好工序衔接,达到均衡生产。在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尽量缩短工期。 2.科学合理配置资源、充分运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施工设备,做到机械化、流水化和标准化作业。 3.加强安全质量管理,做到事先控制,杜绝质量事故,确保优质工程。 4.增强内部管理,降低工程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2.工程概况 KS隧洞线穿越福海县、富蕴县、青河县、奇台县。沿线有G216国道及S324、S228、S332省道位于工程区内。KS段VI标位于富蕴县境内。施工期已有进场道路连接至现有公路,对外交通运输以公路运输为主。 本合同主体工程项目为施工图纸所示的19.87km主洞段(包括TBM开挖洞段和钻爆法开挖洞段),具体划分如下:

有毒有害气体检查制度

有毒有害气体检查制度Prepared by/编制者:Reviewed by/审阅者:Authorized by/批准者: 朱吉平 ____________________ 杨宏峰 ____________________ 陈涛 ____________________ Date/日期:2011.2.10 Date/日期:2011.2.20 Date/日期:2011.3.1

修订记录 1 目的 为加强有毒有害气体检查,不断改善劳动环境和条件是确保职业卫生安全,保障职工生命财产的一项重要性工作,强化对有毒有害气体的排除、检测和防护工作,

特订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湖北柳树沟丁西磷矿有限公司范围内有毒有害气体的检查。 3 引用/应用标准 引用相关标准:《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导则》 引用法律法规:《适用有毒有害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4 职责 4.1安全环保科负责定期对有毒有害气体场所进行检查,并对涉及该场所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 4.2各生产单位负责对有毒有害气体进行日常检查和数据登记,并建立台账。 5 管理控制 5.1井下生产在采矿、工程爆破、凿岩的过程中要对粉尘、烟气每月进行一次测试,不断改善通风设施和条件,督促实行湿式作业和配带防护设施,不允许粉尘和气体超标。 5.2选厂、化验室的化学药剂要严格管理,保证车间通风,做好空气质量测试,发现气体超标要立即停产整改。 5.3建立健全职工健康档案,每年组织职工进一次体检,防止生产性粉尘和气体进入人体引起人体器官的病变。 5.4严禁将液化气等有毒气体带入井下。 5.5本制度的修改权、解释权属公司安全领导小组。

职业危害日常监测管理制度

职业危害日常监测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员工身体健康制订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施工生产单位。 2. 术语和定义 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工作及其他职业活动中,因接触职业危害因素而引起的,并列入国家公布的职业病范围的疾病。 职业危害----是指存在于工作场所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相伴随,对从事该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造成健康损害或者影响的各种危害。 职业禁忌症----是指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遭受职业危害和易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从事作业过程中,可能导致对他人健康构成危险的特殊生理或病理状态。 有害作业----是指在施工生产环境和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影响身体健康的因素(包括化学因素、物理因素和生物因素等)。 3. 职责 (1)工会负责对职业病防治实行民主管理和群众监督。 (2)安全监督部门负责职业危害因素的辨识、评价、制定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开展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负责职业病的统计、报告和档案管理工作 (3)劳动人事部门负责对职业病患者调换工作岗位,安排休养。 (4)各施工生产单位负责职业病防治措施的实施,对职业病防治设备进行经常检查、维护和定期检测,保持正常运转,并按规定发给员工符合质量要求的个人卫生防护用品和保健食品。 (5)劳动者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和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享有获得职业病预防、保健、治疗和康复的权利。 4. 一般规定 (1)各级安全部门、工会组织、各施工生产单位应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和经常性的职业安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2)各施工生产单位和部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对从事有害作业的人员进行上岗前和每年一次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及时将检查结果告知劳动者本人,对从事有害作业的合同制工人、农民合同工应当在解除合同前进行职业病健康检查。 (3)各单位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员工从事与禁忌相关的有害作业。 (4)施工生产单位应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中毒和职业病的有害作业场所,配备医疗急救药品和急救设施。 (5)严格管理有毒物品、放射源或其他对人体有害的化学物品,并在醒目位置设置安全标志。 (6)各级安全部门应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定期对有毒气体、粉尘、噪声等有害因素进行检测,并送检测结果。 (7)各施工生产单位必须采取综合的防治措施,采用先进技术、先进工艺、先进设备和无毒材料,控制、消除职业危害和生产单位的生产成本。 5. 职业病管理

职业病危害日常监测及检测评价管理制度

职业病危害日常监测及检测、评价管理制度 一、生产粉尘日常监测 (一)总粉尘: 1.作业场所的粉尘浓度,井下每月测定2次,地面每月测定1次; 2.粉尘分散度,每6个月测定一次。 (二)呼吸性粉尘: 1.工班个体呼吸性粉尘监测,采、掘工作面每3个月测定1次,其他工作面或作业场所每6个月测定1次。每个采样工种分2个班次连续采样,1个班次内至少采集2个有效样品,先后采集的有效样品不得少于4个; 2.定点呼吸性粉尘监测每月测定1次。 (三)粉尘中游离SiO2含量,每6个月测定1次,在变更工作面时也必须测 定1次;各接尘作业场所每次测定的有效样品数不得少于3个。 (四)每次测尘结果必须认真做好记录,并将测定结果上报区技术主管审阅,区技术主管对粉尘浓度超过规定的地点,及时采取降尘措施,进行处理。 (五)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总粉尘、呼吸性粉尘)浓度应符合表《煤矿安全规程》要求。 (六)测定粉尘浓度时,均应把测尘点布置在尘源的回风侧,粉尘扩散较为均匀的人工呼吸带内。对于井上、下不同作业场所测尘点的选择和布置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

二、有毒有害气体及温度、湿度的日常监测 (一)每月根据矿井生产部署的工作安排,由通风区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编制矿井瓦斯检查计划,内容包括瓦斯检查地点、检查次数、巡回检查路线、巡回检查时间、检查人员的安排等,由矿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二)瓦检员必须具有一定的煤矿实践经验,掌握一定的通风瓦斯知识和技能,经专门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并要定期培训,考核考试不合格者不能上岗。 (三)瓦检员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同时备有长度大于1.5米的胶管、温度计等。矿长、总工程师、采掘与通风区队长、工程技术人员、放炮员、流动电钳工、班长、安全监测工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 (四)瓦检员必须严格按瓦斯检查计划的要求执行。每次检查的结果必须认真准确地记入瓦斯检查手册和瓦检牌板上,并通知现场作业人员,瓦斯浓度超过规定时,瓦检员有权责令现场人员停业作业,将人员撤到安全地点,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五)瓦检员不得空班、漏检、少检、假检、脱岗、睡岗,并做到井下记录牌板、检查手册、瓦斯台账“三对口”。 (六)瓦检员必须严格执行井下手对手交接班制度。 (七)瓦检员必须同时检查一氧化碳及其它有毒有害气体浓度、温度、湿度等变化情况。

有毒有害气体检测管理制度

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对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系统的管理,及时发现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防止人员中毒、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 2、适用范围 公司涉及有毒有害、可燃气体的车间及相关管理部门。 3、职责 3.1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报警系统所在生产车间是仪器日常使用管理的责任单位。负责管理仪器及被监测系统(控制点)的正常运行,保管和看护好安全设施;对日常泄漏点及时检查,对报警后泄漏点处理负责,对轴流风机保养、维护、备用更换负责。 3.2安全生产部是组织协调并监督处理的责任单位。接到报告后要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到现场检查处理,监督检查并负责具体落实。 3.3安全生产部及动力设备部是仪器技术业务管理的责任部门。对仪器的准确性、可靠性负责,对仪器、线路及附属设备防爆有监管检查责任。定期和不定期校验,建立校验检查档案,确保仪器可靠准确,每周对仪器巡检不少于一次,并在仪器室填写巡检记录,负责定期对岗位人员、维修人员进行技术培训。 3.4安全生产部是仪器使用和被检测点(系统)的检查监管责任部门。每天检查一次,并对仪器是否正常使用和正常维检,被检测点是否处于可控状态行使监管权和考核权。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报警仪暂时停止运行,拆除维修必须报安全生产部审批后方可进行。

3.5相关岗位现场操作人员必须懂得固定式探测器和便携式报警器的性能、会操作使用,并及时记录、反馈和处理各种报警事件。 4、内容 4.1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系统设置要求 (1)在线的报警器完好率应达到100%。 (2)报警器设置的地点、数量、方式,执行《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设计规范》有关规定。 4.2选择报警器应满足以下要求 (1)功能、结构、性能和质量符合国家法定要求。 (2)取得国家法定计量单位颁发的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 (3)取得国家指定的防爆检验部门发放的防爆合格证,并达到安装现场所要求的防爆等级。 (4)受其它气体的干扰小,受温度、湿度影响小。 (5)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规范要求。 4.3报警器安装现场所应注意事项 (1)被测气体的密度不同,室内探头的安装位置也应不同。被测气体密度小于空气密度时,探头应安装在距屋顶30cm外,方向向下;反之,探头应安装在距地面30cm处,方向向上。 (2)露天探头的安装可根据被测气体的密度而选择安装高度浼特别注意的,一点式探头应安装在下风侧。 (3)周围环境(雨水、清扫水)及有毒有害、可燃气体对检测 元件的影响。

可燃气体、有毒气体监测管理制度

可燃气体、有毒气体监测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生产场所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浓度监测与管理,最大限度降低职业危害以及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公司员工的健康和安全、公司财产不受损失,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罐区、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场所等各类气体浓度检测及固定式报警仪的使用、维护保养、校验及管理。3职责 3.1本制度由安全环保部制定,各部门严格依照本制度执行。 3.2安全环保部负责使用移动式检测仪对甲醇罐内、甲醚罐区可燃气体检测。 3.3仪控部负责现场固定式检测报警装置的建档、校验、检查和维护保养等。 3.4各使用部门负责区域范围内现场固定式监测报警装置的监督管理。 3.5各部门的移动式可燃、有毒气体检测仪器,由安全环保部登记建档,各使用单位自行维护保养。 3.6质检部负责对各部门所送气样按要求分析,并及时反馈结果。 3.7甲醇罐所在单位负责定期对罐内介质取样、送检,并将检测结果报安全环保部存档。 4规定要求 4.1罐区的可燃气体浓度检测 4.1.1甲醇罐区可燃气体浓度检测 (1)甲醇罐区的可燃气体浓度检测采用移动式检测仪自动检测和采样人工分析相结合的方式,安全环保部负责用检测仪自动检测,质检部负责对各部门所送气样按要求分析,特殊情况可由车间进行检测。 (2)罐区可燃气浓度检测频率为:4月-10月为每周二

取样分析、检测1次, 11月-3月为每月中旬1取样分析、检测次。雷雨天气时应增加检测次数。 (3)检测结果超标时,安全环保部应及时与储罐所在单位联系,所在单位应及时查找原因、与制氮机组联系、对充氮阀进行调整,做好充氮保护等安全措施。 4.1.2甲醚罐区可燃气体浓度监测。甲醚罐区的可燃气体浓度检测由安全环保部负责,安全环保部对甲醚罐可燃气浓度每半月进行一次检测,检测结果超标时,及时与灌装车间联系,灌装车间查找原因,并及时做好对泄漏的阀门进行更换等措施。 4.1.3安全环保部需要对罐区可燃气取样分析时,质检部负责分析并及时反馈结果。 4.2生产现场固定式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维护与管理 4.2.1仪控部负责生产现场固定式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的校验、维护工作。 (1)报警仪的定期检定按照《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检定规程》要求执行。 (2)仪控部应对生产场所各检测报警仪定期校验,校验周期为每季度进行1次,将校验结果记录存档,并报安全环保部备案。 (3)校验所用标准气体、校验仪器应符合计量检定规程要求,校验人员应取得计量检定员证书。 (4)仪控部人员应每天对各岗位气体检测报警仪进行检查,发现报警仪不能正常工作时,应立即进行维修处理。对暂时不能处理的,应说明原因,将具体情况告知所在生产部室、安全环保部。 (5)仪控部应根据检测报警仪使用情况及时提出报警仪的更新计划、拆除、停用意见等,报安全环保部。 (6)仪控部应指定专人负责检测报警仪的校验、维护工作,检查报警仪运行的技术性能状态,健全档案资料。

有毒有害气体的安全防范和应急措施(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有毒有害气体的安全防范和应急措施(正式) Deploy The Objectives, Requirements And Methods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7843-57 有毒有害气体的安全防范和应急措 施(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进行具体、周密的部署,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一、硫化氢的理化特性 二、硫化氢的毒害特点 三、立足预防,严格监控 四、应急施救,以人为本 硫化氢危害的安全防范和应急措施硫化氢和溶于水和乙醇,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温能引导起燃烧爆炸。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增大,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硫化氢是许多工业生产中的副产物。目前,有70多种职业有机会接触硫化氢,这些职业包括采矿、石油开采与提炼、皮革制造、橡胶合成、煤气制取、人造纤维、造纸、染料、印染、制糖、食品加工等。此外,有机物腐败场地也有硫化氢产生,因此,清理垃圾、阴沟、粪池、菜窖时,也

会接触硫化氢。一、硫化氢的理化特性硫化氢:Hydrogen sulfide,分子式H2S,为无色、有“臭皮蛋”气味的有毒气体,分子量34.08,熔点:-82.9℃,沸点:-61.8℃,相对密度(空气 1):1.19,饱和蒸汽压:2026.5kpa(25.5℃),临界温度:100.4℃,临界压力:9.01Mpa,爆炸下限:4.3%,爆炸上限:45.5%,引燃温度:260℃,最小点火能:0.077mj,最大爆炸压力:0.49Mpa,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温能引起燃烧爆炸。与浓硝酸、发烟硝酸或其它强氧化剂剧烈反应,发生爆炸。硫化氢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至相当远的地方,遇明火迅速引着回燃。另外,它易溶于水,易溶于甲醇、乙醇类和石油溶剂以及原油中。二、硫化氢的毒害特点硫化氢是强烈的神经毒物,侵入人体的主要途径是吸入,而且经人体的黏膜吸收比皮肤吸收造成的中毒来的更快。硫化氢对黏膜的局部刺激作用是由接触湿润黏膜后分解形成的硫化钠以及本身的酸性所引起。由于人的中枢神经对缺氧最敏感,因而首先受到损害的就是人的

有毒有害气体防治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有毒有害气体防治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10186有毒有害气体防治制度 Toxic and harmful gas prevention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1.0目的 为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防御和救援相结合的原则,为强对有毒有害气体的有效控制,最大限度地降低突发事件的危害程度,保障员工生命以及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2.0适用范围 2.1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有毒有害气体的采购、运输、验收、储存、使用和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场所; 2.2本公司所有有毒有害气体包括:一氧化碳气体、二氧化硫气体、硫化氢气体、氨气等气体。 3.0职责 3.1供应部负责对公司所用的有毒有害气体进行采购; 3.2物资部负责对仓存有毒有害气体的保管;

3.3安全部负责定期对物资部仓存和使用部门所使用的有毒有害气体进行检查和培训工作。 4.0有毒有害气体的理化特性和中毒症状 4.1一氧化碳气体 4.1.1特性:一氧化碳(carbonmonoxide,CO)纯品为无色、无臭、无刺激性的气体。分子量28.01,密度0.967g/L,接近于空气密度。冰点为-207℃,沸点-190℃。在水中的溶解度甚低,但易溶于氨水。空气混合爆炸极限为12.5%~74%。 4.1.2长期接触一氧化碳气体对人体的神经系统和心血管系统有影响: 神经系统:头晕、头痛、耳鸣、乏力、睡眠障碍、记忆力减退等脑衰弱综合征的症状比较多见,神经行为学测试可发现异常,多于脱离CO接触后即可恢复。 心血管系统:通过调查资料,结合动物实验研究,提示在低浓度CO的长期作用下,心血管系统有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4.1.3中毒症状:接触CO后如出现头痛、头昏、心悸、恶心等症状,于吸入新鲜空气后症状即可迅速消失者,属一般接触反应。

有毒有害气体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有毒有害气体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一、目的范围 为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管理方针,防止有毒有害气体中毒、窒息、等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经营场所有毒有害气体的安全防护管理。 二、管理职责 生产车间负责有毒有害气体安全防护的日常管理考核;生产工序及相关岗位严格按照有毒、有害气体预防措施组织实施;生技部负责有毒有害气体防护的技术指导;安环部负责有毒有害气体安全防护管理的监督检查。 三、防护范围 1.有毒有害气体是指有毒并对身体有害的气体。通常分为刺激性气体和窒息性气体两类。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有毒有害气体主要是在生产反应过程中可能存在飘散的二氧化硫和砷化氢以及煤气站和闪焙存在的一氧化碳气体。 2.公司有毒有害气体危害主要存在以下作业过程或环境。 1) 浸出原料浆化罐投料反应作业; 2) 中酸浸及一二净做罐操作; 3) 闪焙和煤气站工序涉及煤气操作作业区; 4) 质检中心原料检验及工艺试验环节; 5) 其他反应类临时作业(一净辅料、水处理剂添加等)。 3.浸出原料浆化岗位,煤气站操作岗位,闪焙巡检岗位为公司有毒有害气体防护重点岗位;浸出原料浆化罐区以及闪焙煅烧区域是防护重要部位。 四、防护措施 1.警示标识。生产区域存在有毒有害气体危害的岗位必须现场悬挂职业健康危害告知卡,说明可能存在的危害,应采取的防护措施,正确的防护方法;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牌,警示提醒。 2.岗位培训。生产车间各工序及质检部对涉及有毒有害气体岗位员工上岗前应进

行岗前安全培训教育,掌握各种急救器具的使用方法及急救知识。对重点岗位操作工应定期开展岗中安全教育培训,并进行考核。 3.现场通风。生产操作及质检中心化验区域不得设置为封闭区间,各工序主要操作场所靠河堤窗户应打开保持通风;浸出工序反应操作集中区域及质检中心应安装风机等辅助设施加强通风置换;进行正常做罐生产和相关化验时,浸出净化工序及化验室配置的酸雾处理设施必须按照要求启动操作。 4.劳保穿戴。公司按照各岗位工艺操作特点和工作环境安全防护要求配置不同的劳动保护用品;生产车间应建立发放台账按期配发,各岗位尤其是重点岗位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过程要求规范穿戴,切实做好防护。 5.空气监测。有毒有害气体重要防护部位和重点岗位实施监测预防,排除风险。 1) 煤气站操作室安装设置一氧化碳固定报警器一台,对煤气站操作室和煤气管线重点部位进行实时监测;闪焙操作间安装设置一氧化碳固定报警器一台,对室内煤气管线进行实时监测。 2) 煤气站和闪焙工序结合固定报警器监测,另行配置手持式报警器各一台,定期由操作工对工作环境或危险作业场所空气进行检测,及时发现、排除隐患。 3) 浸出工序配置手持砷化氢报警器一台,由浸出带班长在每罐投料作业前对原料区域作业环境空气进行检测,在确定安全后方可通知岗位进行操作。 4) 配置的安全检测器具由所在工序负责保管维护,工序班长为保管责任人;应妥善保管正常使用,出现故障及时排除;因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坏需照价赔偿。 5) 监测应做好原始记录,认真填写检测数值;闪焙和煤气站固定监测每班数据记录不少于1次;手持检测不少于1次;浸出原料区每罐投料前必须检测,二楼操作区域检测每班不少于1次。 6) 闪焙及煤气站安装的固定式一氧化碳报警装置均设置为上限报警,一旦出现报警应立即撤离现场人员,采取应急措施并报告车间,组织相关人员排查泄露原因,进行消除,待隐患排除,现场煤气限值恢复安全浓度后方可恢复正常操作。 7) 生产车间建立固定式和便携式报警器具台账。定期检查工序保管使用情况。 6.应急救援。在生产操作过程中,出现有毒有害气体飘散,造成身体不适,应迅速脱离现场,到通风处采取相应措施,情况严重的应报告相关部门,及时送医治疗。 有毒有害气体飘散时应首先确保人员健康,同时加强现场通风,采取措施消除气源产生,划出警戒范围,严禁人员进入;情况严重的及时启动响应应急救援预案。

有毒有害气体环境风险预警体系建设技术导则

附件2 有毒有害气体环境风险预警体系建设技术导则 (征求意见稿) 前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落实企事业单位环境风险预警的主体责任,提高环境风险预警能力,规范和指导有毒有害气体环境风险预警体系(以下简称预警体系)的建设行为,制定本导则。 本导则规定了环境风险评估、预警站网建设、预警平台建设、配套制度建设等预警体系建设的技术要求。 预警体系建设应坚持因地制宜、实用可靠原则,满足经济合理、技术先进、快速响应的要求。

1.适用范围 本导则适用于涉及有毒有害气体生产、使用、储存等的企事业单位,及所在化工园区管理机构开展的环境风险预警体系的建设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导则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导则。 GB3095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836.1爆炸性环境第1部分:设备通用要求 GB12358作业场所环境气体检测报警仪通用技术要求 GB/T18664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 GB50493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 GBZ2工业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GBZ/T223工作场所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设置规范 HG/T20507自动化仪表选型设计规范 HG/T23006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技术条件及检验方法 HJ2.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 HJ/T55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 HJ169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HJ/T193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范 HJ212污染物在线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 HJ460环境信息网络建设规范

有毒有害气体日常监测管理制度

瑞丰矿业有限公司 有毒有害气体日常监测管理制度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矿井必须建立对瓦斯、二氧化碳和其他有毒有害气体检查制度”的规定和《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试行)》“氮氧化物至少每3个月监测1次、硫化氢至少每月监测1次、碳氧化物至少每3个月监测1次,煤层有自燃倾向的,根据需要随时监测。”的要求,为了及时了解、掌握有毒有害气体的变化情况和矿井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妥善处理,防患于未然,确保矿井长治久安,特制定本制度: 一、监测的有毒有害气体项目共有11项,具体测定地点、测定周期,测量单位规定如下: (一)一氧化碳(CO): 测定地点:采掘工作面及回风、采面上隅角、采空区密闭内 测定周期:采空区密闭内每周/次,上隅角每班/次,其他地点每季度/次 仪器型号:CYT25/1000型多参数气体测定仪 测量单位:通风队 (二)二氧化氮(NO2): 测定地点:采掘工作面及回风、采面上隅角 测定周期:每季度/次 仪器型号:CD4(B)型多参数气体测定仪 测量单位:通风队

(三)二氧化硫(SO2): 测定地点:采掘工作面及回风、采面上隅角测定周期:每季度/次 仪器型号:CD4(B)型型多参数气体测定仪 测量单位:通风队 (四)硫化氢(H2S): 测定地点:采掘工作面及回风、采面上隅角测定周期:每月/次 仪器型号:CD4(B)型型多参数气体测定仪 测量单位:通风队 (五)氨气(NH3): 测定地点:采掘工作面及回风、采面上隅角测定周期:每周/次 仪器型号: 测量单位:通风队 (六)氧气(O2): 测定地点:采空区密闭内、采面上隅角 测定周期:密闭内每周/次、其他地点每班/次仪器型号:CYT25/1000型多参数气体测定仪测量单位:通风队 (七)二氧化碳(CO2):

隧道有害气体检测管理制度介绍

隧道有害气体监测管理制度 各架子队: 为了防止和两条隧道在施工过程中,有害气体超限带来危险。避免因有害气体含量高,对施工人员身体健康、隧道工程安全造成毁灭性灾害。切实保护人身、机具和工程安全。特制订隧道有害气体检测及通风管理制度,望各单位认真执行: 一、监测内容 瓦斯是隧道施工中,从煤层、岩层和隧道围岩中逸出的各种有害气体(其中主要成份是俗称沼气的甲烷、二氧化碳、一氧化碳、氮、重烃及其化合物,包括乙烷、丙烷、丁烷等气体)的总称。是大量植物沉积埋藏在地下深处,在缺氧情况下经地层高温高压的作用下在进入煤的变质碳化过程中产生的气体。 瓦斯通常在碳质岩内或者附近发现,尤其在煤层、页岩和含油层以及其他产生瓦斯的岩石上的多孔地层,另外在泥炭、有机粉砂和有机体在潮湿环境下腐烂的地方也会有瓦斯存在。瓦斯可以沿断层、节理或者多孔岩石横向通过相当一段距离。如果被覆盖的不渗水地层限制,瓦斯会在湖和水下累积。 瓦斯通常以气压袋形式存在,当气压袋被刺破(如钻眼)后,由于稳定的渗入、严重散发或者突然涌入,在开挖区域将有瓦斯出现:伴随一定煤层中的地质扰动,瓦斯也会以强烈爆发的形式(通常含有大量煤尘)产生。溶在地下水中的瓦斯气体进入隧道后,气体会从水

中释放出来,进入隧道空气中。 根据隧道、和隧道有害气体的实际情况,瓦斯(4)、一氧化碳()、二氧化碳(2)、硫化氢()作为主要监测对象,而把一些含量低、浓度小的有害气体作为辅助监控对象。 二、人员配置 各隧道工区成立以架子队队长为组长的隧道施工有害气体管理小组,指定专人负责现场的有害气体管理工作,强化对施工现场的监管。 各工区至少配备2人进行全天24小时的有害气体监测。(建议各工区领工员或技术员),分白班与夜班。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明确,保证有害气体监测的及时性及精确度。一发生情况直接,撤离作业人员并向有害气体管理组领导汇报。 隧道作业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应该接受相应的瓦斯隧道安全施工基本安全知识培训。制定并落实隧道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用火安全制度,不得在隧道内抽烟、携带火种等,加强用电安全管理,提供电力安全防范等级。项目部安质部应定期(每周一次)和不定期对隧道安全施工进行检查,及时处理暴露的安全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隧道施工任务安全顺利完成。 三、气体监测与分析 1、监测频率及位置 因本隧道为非瓦斯隧道,因此监测频率较瓦斯隧道少,(但考虑不同断面偶尔出现煤矸石的状况),故在围岩变化时必须进行监测,

隧道有毒有害气体检测设备功能与监测专项方案

迪庆州维西(塔城)至德钦公路改建工程茨中隧道工程 隧道有害气体检测设备及监测 专项方案 编制: 复核: 审核: 施工单位:核工业华东建设工程集团公司迪庆州维西(塔城) 至德钦公路改建工程茨中隧道工程 项目经理部 二0一五年五月十二日

目录 一、工程概述................................................................................ - 2 - 二、编制依据................................................................................ - 2 - 三、监测目的及内容 ...................................................................... - 3 - 四、生产过程中常见的有毒、有害气体.............................................. - 4 - 五、隧道中的有毒、有害气体极限浓度参数........................................ - 6 - 六、仪器的功能及使用说明............................................................. - 7 - 五、有害气体监测管理 ................................................................. - 24 - 六、监测及数据整理分析 .............................................................. - 24 - 七、有害气体综合治理 ................................................................. - 27 - 八、具体要求.............................................................................. - 29 -

可燃气体、有毒气体监测管理制度

可燃气体、有毒气体监测管理制度 编号:-ABB-32 1目的 为了加强生产场所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浓度监测与管理,最大限度降低职业危害以及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公司员工的健康和安全、公司财产不受损失,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罐区、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场所等各类气体浓度检测及固定式报警仪的使用、维护保养、校验及管理。3职责 3.1本制度由安全环保部制定,各部门严格依照本制度执行。 3.2安全环保部负责使用移动式检测仪对甲醇罐内、甲醚罐区可燃气体检测。 3.3仪控部负责现场固定式检测报警装置的建档、校验、检查和维护保养等。 3.4各使用部门负责区域范围内现场固定式监测报警装置的监督管理。 3.5各部门的移动式可燃、有毒气体检测仪器,由安全环保部登记建档,各使用单位自行维护保养。 3.6质检部负责对各部门所送气样按要求分析,并及时反馈结果。 3.7甲醇罐所在单位负责定期对罐内介质取样、送检,并将检测结果报安全环保部存档。 4规定要求 4.1罐区的可燃气体浓度检测 4.1.1甲醇罐区可燃气体浓度检测 (1)甲醇罐区的可燃气体浓度检测采用移动式检测仪自动检测和采样人工分析相结合的方式,安全环保部负责用检测仪自动检测,质检部负责对各部门所送气样按要求分析,特殊情况可由车间进行检测。

(2)罐区可燃气浓度检测频率为:4月-10月为每周二取样分析、检测1次, 11月-3月为每月中旬1取样分析、检测次。雷雨天气时应增加检测次数。 (3)检测结果超标时,安全环保部应及时与储罐所在单位联系,所在单位应及时查找原因、与制氮机组联系、对充氮阀进行调整,做好充氮保护等安全措施。 4.1.2甲醚罐区可燃气体浓度监测。甲醚罐区的可燃气体浓度检测由安全环保部负责,安全环保部对甲醚罐可燃气浓度每半月进行一次检测,检测结果超标时,及时与灌装车间联系,灌装车间查找原因,并及时做好对泄漏的阀门进行更换等措施。 4.1.3安全环保部需要对罐区可燃气取样分析时,质检部负责分析并及时反馈结果。 4.2生产现场固定式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维护与管理 4.2.1仪控部负责生产现场固定式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的校验、维护工作。 (1)报警仪的定期检定按照《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检定规程》要求执行。 (2)仪控部应对生产场所各检测报警仪定期校验,校验周期为每季度进行1次,将校验结果记录存档,并报安全环保部备案。 (3)校验所用标准气体、校验仪器应符合计量检定规程要求,校验人员应取得计量检定员证书。 (4)仪控部人员应每天对各岗位气体检测报警仪进行检查,发现报警仪不能正常工作时,应立即进行维修处理。对暂时不能处理的,应说明原因,将具体情况告知所在生产部室、安全环保部。 (5)仪控部应根据检测报警仪使用情况及时提出报警仪的更新计划、拆除、停用意见等,报安全环保部。 (6)仪控部应指定专人负责检测报警仪的校验、维护

矿井有毒有害气体检测制度

矿井有毒有害气体检测 制度 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

矿井有毒有害气体检测制度 为保证采掘工作面安全生产,预防工作面产生的有毒有害气体对人体的危害,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特制定以下制度。 1、加强对瓦斯检查工的安全管理,要求每班必须有专职瓦斯检查工对井下综采面、采空区、揭空巷道附近、钻孔内、空区等地点有毒有害气体进行检测。 2、瓦斯检查工必须携带光干涉瓦斯检测仪、光干涉瓦斯报警仪、便携式一氧化碳检测仪、便携式硫化氢检测仪对有害气体进行检测,要求每班应至少对瓦斯、一氧化碳、硫化氢检查三次。井下有毒有害气体浓度不超过下列规定: 一氧化碳CO:最大允许浓度% 硫化氢H2S:最大允许浓度% 瓦斯CH4:最大允许浓度% 3、掘进巷道揭空期间,作业前必须由瓦斯检查工检查瓦斯、有毒有害气体情况,确定无异常后方可进行作业,检查时必须由回风口向工作面逐步进行检查。 4、掘进巷道揭空时,必须由瓦斯检查工、班组长、安全检查工三人同时在场对有毒有害气体进行检查,而且三人应保持3m的距离,不得盲目进入,对空区有害气体浓度检查时,人员必须站在工作面内,采用探杖深入空区取样。

5、揭空前,若探眼与空区相连,瓦斯检查工应使用探杖检测空区有害气体浓度,探明情况。 6、一旦发现出现有毒有害气体浓度超限,瓦斯检查员要立即向调度室、通风科、通风维修队、矿长通风助理、总工程师及值班领导汇报,作业地点人员应立即撤出危险区,并立即进行通风,直至达到《煤矿安全规程》允许浓度方可进行作业,通风维修队技术队长要立即组织分析事故、查明原因,预防事故扩大 7、瓦斯检查工每次检测结果必须上报,并要记录在案,记录数据应与井上台账一致,次日早调度会议向通风科、矿长通风助理、总工程师及分管领导进行汇报。

矿井有毒有害气体检测制度

矿井有毒有害气体检测制度 为保证采掘工作面安全生产,预防工作面产生的有毒有害气体对人体的危害,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特制定以下制度。 1、加强对瓦斯检查工的安全管理,要求每班必须有专职瓦斯检查工对井下综采面、采空区、揭空巷道附近、钻孔内、空区等地点有毒有害气体进行检测。 2、瓦斯检查工必须携带光干涉瓦斯检测仪、光干涉瓦斯报警仪、便携式一氧化碳检测仪、便携式硫化氢检测仪对有害气体进行检测,要求每班应至少对瓦斯、一氧化碳、硫化氢检查三次。井下有毒有害气体浓度不超过下列规定: 一氧化碳CO:最大允许浓度0.0024% 硫化氢H2S:最大允许浓度0.00066% 瓦斯CH4:最大允许浓度0.8% 3、掘进巷道揭空期间,作业前必须由瓦斯检查工检查瓦斯、有毒有害气体情况,确定无异常后方可进行作业,检查时必须由回风口向工作面逐步进行检查。 4、掘进巷道揭空时,必须由瓦斯检查工、班组长、安全检查工三人同时在场对有毒有害气体进行检查,而且三人应保持3m的距离,不得盲目进入,对空区有害气体浓度检查时,人员必须站在工作面内,采用探杖深入空区取样。 5、揭空前,若探眼与空区相连,瓦斯检查工应使用探杖检测空区有害气体浓度,探明情况。

6、一旦发现出现有毒有害气体浓度超限,瓦斯检查员要立即向调度室、通风科、通风维修队、矿长通风助理、总工程师及值班领导汇报,作业地点人员应立即撤出危险区,并立即进行通风,直至达到《煤矿安全规程》允许浓度方可进行作业,通风维修队技术队长要立即组织分析事故、查明原因,预防事故扩大 7、瓦斯检查工每次检测结果必须上报,并要记录在案,记录数据应与井上台账一致,次日早调度会议向通风科、矿长通风助理、总工程师及分管领导进行汇报。

井下有毒有害气体监测制度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82882 井下有毒有害气体监测制度标准范 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井下有毒有害气体监测制度标准范 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为了保护职工的安全和健康,减少或杜绝职业中毒事故,特制定本检查规定。 井下空气及有毒有害气体要求 井下空气要求 井下采掘工作面进风流中的空气成分(按体积计算),氧气不得低于20﹪,二氧化碳不得高于0.5﹪ 井下有毒有害气体浓度要求 井下作业地点(无柴油设备的矿井),有毒有害气体的浓度不得超过下列规定:

一氧化碳Co:最大允许浓度30mg/m3; 氧化氮(换算成NO2)NOX最大允许浓度:5mg/m3; 二氧化硫SO2:最大允许浓度:15mg/m3; 硫化氢H2S:最大允许浓度:10mg/m3. 施工作业检测 在有自燃倾向或火灾危险(矿岩含硫量超过10~15%)的矿区施工作业前,各施工队必须配齐便携式有毒气体检测仪器。作业时每班至少应对一氧化碳、二氧化硫浓度检测一次。发现超标,人员应立即撤离危险区,并进行通风,直至达到上述允许浓度值以下,才能进行作业。 在已经发生自热,且有自燃趋势的矿区作业时,各施工队必须用自备的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对相关的作业点,每班至少进行三次检测,并保证通风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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