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教师和备案制合同制教师的区别有哪些

在江苏大大小小的教师招聘公告中,除了大家比较关注、常见的编制教师招聘之外,还有一些非编制教师招聘,如备案制、年金制、员额制、政府购买劳务派遣教师招聘等等。备案制等用人方式在南京、苏州、常州几个地区比较常见,员额制主要在常州经开区,苏州相城、吴中区等地的教师招聘多实行年金制。政府购买劳务派遣多见于连云港、徐州等地区的教师招聘。

很多人会对事业编制教师和备案制、年金制等非编制教师招聘的区别会有一定的疑问,尤其是招聘条件和待遇两方面。接下来就和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这些问题。

1、招聘条件方面

相较于事业编制教师招聘,备案制等编外教师招聘的报考条件要宽松一些。比如南京江北新区的事业编制教师招聘通常会限制考生的毕业年届数等,但是备案制教师招聘没有该要求。

再比如劳务派遣制教师,以连云港东海县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劳务派遣教师为例,对学历要求往往较为宽松,2020年的招聘条件中的学历指国民教育序列学历,没有硬性要求一定要是全日制学历,且小学教师岗位仅要求专科学历。

而在东海县2020年编制教师招聘公告中则提到:招聘条件中的学历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历,且只有幼儿园教师岗位要求考生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其余岗位要求考生要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但是,也有特殊之处,比如苏州。在之前梳理苏州考情时我们曾提到,苏州不是每个地方的教师招聘都有编制,比如相城区、吴中区,这些地区很少有事业编制教师招聘,用人方式多为年金制或备案制,但在报考条件上并没有那么宽松,会对招聘对象、户籍等有一定的要求和限制。

2、薪资待遇

教师的收入由多方面构成,包括基本工资、教龄工资、绩效工资、职称工资、各项津贴等。谈到考事业编制教师的原因,很多人也都会说因为编制内稳定、薪资、福利待遇有保障,且落实相对较为齐全。

但是提到编制外教师,很多人都觉得没有编制那么安稳,且非编制没有安全感,待遇方面与编制教师也有一定差距。那么编制外教师的待遇究竟如何呢?来看看常州、南京等地的备案制、员额制教师的待遇:其实从2019和2020年招聘公告中对待遇的描述可以看到,南京江北新区备案制教师的待遇已经有所提升:2020年在2019年的基础上增加了以下几项待遇:享有住房补贴,其基数参照同类事业编制人员标准。在职期还享受补充医疗待遇、体检待遇和子女医疗待遇。

再来看看常州各地备案制/聘用制/员额制教师招聘中对待遇方面的描述,可以看到武进区的备案制、经开区幼儿的员额制教师招聘公告中都提到相关待遇参照同类事业编制人员水平执行。新北区和经开区的小学编外教师招聘则在职称评定、评优评先、培训进修、假期等方面与同类事业编制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以下是常州各类备案聘用制、员额制教师招聘公告中对待遇方面的描述。

1、武进区

备案聘用教师是指公办中小学因教育教学需要,由区教育主管部门统一招录、实行备案

管理的非事业编制身份教师。备案聘用教师待遇参照同类事业编制人员实际收入情况确定,具体以劳动合同为准。备案聘用教师与同类事业编制人员享有同等的职称评定、评优评先、培训进修、假期、工会福利等待遇。

2、天宁区

录用的聘用制教师采用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间的薪资报酬按照社会化用工待遇执行,具体以劳动合同为准,参加城镇职工企业养老保险。退休后享受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纳入社会化管理,享有职称评定、评优评先、培训进修等待遇。

3、钟楼区

录用的聘用教师采用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间的薪资报酬按照社会化用工待遇,具体以劳动合同为准,参加城镇职工企业养老保险。退休后享受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纳入社会化管理,享有职称评定、评优评先、培训进修等待遇。

4、新北区

实行编外合同管理,由人力资源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参照企业人员标准参加社会保险,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在职期间享有与同类事业编制人员同等的职称评定、评优评先、培训、进修等待遇。

5、经开(中小学)

员额制教师是指公办中小学因教育教学需要,由教育主管部门统一招录、实行备案管理的非事业编制身份教师。员额制教师与同类事业编制人员享有同等的职称评定、评优评先、培训进修、假期、工会福利、上下班交通补贴等待遇。

6、经开(幼儿)

录用的员额制教师采用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间的薪资报酬参照幼儿园同类事业编制人员水平执行,参加城镇职工企业养老保险,按规定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退休后享受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苏州吴江区的备案制教师招聘公告中也提到:备案制教师在职期间薪资报酬比照事业同类编制人员执行。

再来看一下年金制,以苏州相城区年金制教师招聘为例,其公告中提到:招聘人员纳入年金制教师管理,薪资报酬、住房公积金等参照事业同类编制人员执行。

相较于以上提到的年金制、备案制等用人方式,政府购买服务劳务派遣教师的招聘的薪资水平要相对低一些。以2020年连云港政府购买服务劳务派遣教师招聘为例,比如东海县招聘的政府购买服务劳务派遣教师为非在编教师,实行“政府购买服务、劳务公司派遣、用人单位使用和管理”的合同管理模式。

不过有的地区同时也建立了待遇逐年增长机制,比如连云港的连云区、徐州的新沂、睢宁县等地区。

因为资格条件等方面的限制无法报考事业编制教师招聘的考生,也可以考虑备案制等编外教师招聘。

教师待遇正逐步改善!前段时间教育部发布相关通知: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水平不低于公务员——今年底以前必须完成。近日,义乌教师年终奖9万多又登上热搜。

江苏等多地关于教育工作相关文件中也提到要改善教师待遇,比如徐州就在其2020年教育重点工作任务重提到:切实落实教师待遇,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可以看到,教师的待遇正在逐步改善。在朝着这条路上努力的小伙伴们继续加油吧,希望大家实现自己的教师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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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文教育教师招聘考试课程针对重要要点,贴近应试,面授与视频结合,学员可灵活安排听课时间

★省内数万人通过苏文教育培训考上教师,近三年来南京教师招聘考试苏文学员每年考上人数都在500人以上。

关于调整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

关于调整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 登陆方式的通知 市委各部委办局,市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直属单位,各市、区委编办和镇江新区编办: 根据《网络安全法》有关要求,为了进一步提高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实名制管理系统”)的安全性,我办将对实名制管理系统登陆方式进行调整。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关于调整系统登陆方式的说明 1.实名制管理系统将调整为用户名、密码加手机验证方式进行登陆。 2.每个单位需明确一名管理员,用户名将绑定该管理员手机号码。登陆时系统将向预绑定的手机号发送验证码,输入验证码后方可登陆。 3.系统调整完毕后,所有单位的密码都将重置,初始密码将通过短信息发送至预绑定手机号。 4.系统调整完毕后,请所有用户登陆系统并按照系统要求修改密码。 二、收集和报送管理员手机号码

1.市直各部门及各事业单位确定本单位管理员,并将管理员手机号报送至市委编办与用户名进行绑定。 2.各市、区部门及事业单位管理员手机号码由各市、区委编办按照要求统一收集并管理。 3.如管理员因工作变动发生变化,市直部门应将新管理员手机号码报送至市委编办进行修改,市直事业单位应通过主管部门将新管理员手机号码报送至市委编办进行修改。各市、区部门和事业单位报送至各市、区委编办进行修改。 三、报送要求 各部门请于1月22日前将本部门和所属事业单位管理员手机号收集整理后报送,需同时报送书面表格和电子表格,书面表格由主管部门盖章确认后送至市委编办,电子表格通过邮箱或qq报送。 地址:镇江市南徐大道68号市政府1号楼1834房间 邮箱: qq群号:8 联系电话:05 附件:《实名制系统管理员反馈表》 中共镇江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月17日

和医院签合同,一定弄明白--人事代理、事业编制、合同制,区别。

所谓的编内包括2类--事业编制和人事代理编制 总体来说这两类(事业编制,人事代理编制)人员在工资、保险、福利待遇上并没有本质的区别!但两类人员在身份上有本质的区别: 事业单位行政编制,档案在人事组织部存放; 事业单位的老职工是是事业编制,档案在人事局或人事科存放; 事业单位的新近人员(必须是人事部门与事业单位主管部分共同组织的公考招考进入的有些单位硕士按引进人才可以免考)也是事业编制,但只是占有编制,但编制不具体到某个人,其档案在人事局主管的人才交流中心托管,实行人事代理。 除了上面两种还又第三种那就是事业单位自己招聘的人员(即:没有通过人事部分、与单位主管部分的批准)无编制,虽然也与单位签订合同,但仅仅充其量也就是劳动合同而已(后面我还会提到)。 因为现在正值事业单位改革,全国各地情况不尽一致。总体趋势是事业单位实行岗位管理、定编不定人!采用灵活的用人机制!切实调动人员的积极性。新近人员都只是占编制、属于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但都无编制!因为以后的编制是单位的,不是个人的! 所以现在江浙沪一带的编制其实一般是第二种情况!就是人事代理编制,对于医院这个编制是有的!对于个人只是占用这个编制,但是不占有!就是所这个编并不是你的!其实具体到个人还是没编! 按照现在的发展势头人事代理编制想转成事业编制是基本不可能的! 前两种如果是应届生需要用到派遣证!那么对于应届生如果你的就业协议有医院,卫生局,人事局和学校的章的话,至少可以保证你是一个编内人员了,如果你的档案寄往单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说明你是人事代理编制(一般都是这样),如果寄往人事局,那么你是事业编制(基本很少),如果你没有人事局和卫生局的章而只有医院和学校的章那么很可能应该就是我下面要讲的第三类人员! 第三类合同制,是医院不用经过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要人签订合同,可以不要档案!签订的只是劳动合同!在江浙的很多(机会95%以上)医院此类人员的工资奖金和在编相同即同工同酬(当然有些医院连这点也做不到的),但5险1金的缴纳不同会少一些或没有,单位其他福利也少或没有!想走就走,单位也可以随时解聘只有多付给你一个月工资!按照现在的发展势头此类人员想转成上述两种也是基本不可能的! 所以大家在找工作时对于编内编外一定要问清! 而编内的两种更具有迷惑性,一般应届生都搞不清编内还分两种!招聘单位一般会利用这一点,只说编制而不说是那类编制,现在事业编制非常难弄(不管你是博士还是教授---进来没事业编制在想转非常难---毕竟不是一个部门的事),一般的编制也都是人事代理编制! 可以看出来三类人员第一类编内最吃香,但是这类编很难搞到(和学历职称往往没关系,和关系往往有很多关系,哈哈!)而第二类编内往往有学历职称者可以获得,那么没有学历职称者只能占有第三类编外了! 虽然这次两会提到打破编制,实行全员聘用,把医生变为自由人,但是在执行起来个人认为存在莫大的困难,既得利益者很难把现有的利益让出来,而且特别是这类人往往都身居高层时,不过国家既然重视了,肯定会变,最终会让大家都满意,这点我对zf还是有信心的,但是变革应该是一个长期反复曲折的过程,特别是大的变革!所以,我建议大家现在找工作时还是按现有人事制度进行职业规划,不要考虑太远,以后的事有点远!而你的青春去不是那么多!三思后行!派遣证就管那么一年!希望大家用好!

合同制聘用人员工资待遇规定

合同制聘用人员工资待 遇规定 -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

合同制聘用人员工资待遇规定 生效日期:2008年1月1日修订日期:2011年8月6日 为规范医院劳动用工制度,加强医院合同制职工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医院聘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山东大学第二医院劳动用工管理暂行办法》(山大二院院字〔2007〕39号)等文件精神,以及山东省、济南市和山东大学有关劳动用工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合同制人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等,以下工资指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按照同工同酬的原则据实发放。 一、试用期待遇 持有相关执业资格证书者试用期月基本工资760元。 二、聘用期待遇 医院聘用的合同制人员试用期满取得相关执业资格证书,经医院考核合格后执行聘用期待遇。 (一)专业技术岗位 1.工资待遇 医院聘用的专业技术(护理、医技、药剂)人员试用期满,经医院考核合格后执行下列工资标准:

资标准,具体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人事部和院领导共同商定。 2.奖金待遇 实行成本核算的科室聘用的合同制人员工作满一年以上,考核合格者可享受奖金待遇。科室在发放奖金时可根据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科室实际情况和聘用制人员的工作表现制定本科室的奖金分配办法。医院财务部门在计算发放奖金总人数时,工作满一年以上的聘用制人员按的系数计入科室人员总数,以后每满一年增加的系数(最高系数到为止)。 3.取得后学历聘用制人员的增资办法: 通过成人高考或自学考试等方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正规学历后,从取得后学历的下月起工资标准增加50元。 (二)管理辅助岗位和技术工人岗位 医院聘用的在管理辅助岗位和技术工人岗位工作的人员,根据岗位性质和技术等级执行800—1200元的工资标准,特殊岗位工资标准另行制定;计财部、挂号室等窗口服务人员执行底薪加提成的工资标准。具体岗位职数、工资标准由用工单位、主管部门、人事部商定,上报院务会批准后执行。

浅析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

---------------------------------------------------------------范文最新推荐------------------------------------------------------ 浅析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 为切实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 2007年7月5日,州委办、州政府办下发了《关于在全州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通知》(州办发[2007]20号)。一年多来,我办按照《通知》精神,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州编办的耐心指导下,精心组织实施,积极有效推进,工作取得了预期的效果。一、基本情况(一)机构情况按照州办发[2007]20号文件精神,我县应该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机构有558个,编制6976名。其中党政群机关45个,编制584名;公检法司系统40个,编制368名;乡镇街道办和财政所36个,编制352名;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43个,编制365名;财政供养的事业单位349个,编制4821名;自收自支事业单位45个,编制486名。(二)工作步骤我县的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按照州编办统一部署的时间要求,分三步进行:一是在行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实行,于2007年底完成;二是在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实行,从2019年1月开始到2019年6月底完成;三是在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实行,从2019年7月开始到2019年9月底完成。(三)工作进度截止2019年9月底,我县应完成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558个机构,已完成558个,完成率100%。其中:要求2007年底完成的164个行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要求2019年6月底前完成的349个财政供养事业单位以及要求在2019年9月底前完成的45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都已在规定时间内100完成。wWW.BaSk.o二、 1/ 8

2020教师编制合同制备案制区别

2020教师编制合同制备案制区别 带大家了解了编内与非编教师的区别,除此之外,在准备参加教师招聘考试之前,这些聘用形式和区别你更要了解清楚,不要考上了还不知道自己是什么身份~ 首先,来了解下事业单位属性和类别: 一、事业单位属性: 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类别: (1)事业编制:事业编制是指为国家创造或改善生产条件、增进社会福利,满足人民文化、教育、卫生等需要,其经费一般由国家事业费开支的单位所使用的人员编制。 (2)事业单位聘用制:以合同的形式确定事业单位与职工基本人事关系的一种用人制度,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单位的身份属性通过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确定。 (3)备案制:我国境内所有用人单位招用依法形成劳动关系的职工,都应到登记注册地的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用人单位新招用职工或与职工续订劳动合同的,应自招用或续订劳动合同之日起30日内进行劳动用工备案。针对卫生类事业单位备案制招聘,通俗讲是单位保留其事业单位的性质,实行定岗不定人的原则。 (4)合同制:企业、事业单位通过签订合同招收的短期性工人。合同一般采取书面形式,内容包括时限、任务及共同遵守的各项义务等。 (5)人事代理:人事代理是指由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中心,按照国家有关人事政策法规要求,接受单位或个人委托,在其服务项目范围内,为多种所有制经济尤其是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及各类人才提供人事档案管理、职称评定、社会养老保险金收缴、出国政审等全方位服务,是实现人员使用与人事关系管理分离的一项人事改革新举措。 (6)劳务派遣:劳务派遣又称人力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雇员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

劳动合同与聘用合同的区别(完整版)

合同编号:YT-FS-7531-35 劳动合同与聘用合同的区 别(完整版) Clarify Each Clause Under The Cooperation Framework, And Formulate It According To The Agreement Reached By The Parties Through Consensus, Which Is Legally Binding On The Parties. 互惠互利共同繁荣 Mutual Benefit And Common Prosperity

劳动合同与聘用合同的区别(完整 版) 备注:该合同书文本主要阐明合作框架下每个条款,并根据当事人一致协商达成协议,同时也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而制定。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法律锦囊:劳动合同与聘用合同有何不同 由于劳动合同与聘用合同二者所适用的法律及政策法规依据不同,聘用合同的规定集中体现在《北京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及其相关规章中,而劳动合同的规定集中体现在《劳动合同法》中。因此具体比较起来二者的不同点主要体现在: 一、二者的适用对象不同 对于劳动合同,其适用对象主要体现在《劳动合同法》第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

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对于聘用合同,其适用对象主要体现在《办法》第2条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是指事业单位与受聘人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通过签订聘用合同,确定聘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人事管理制度。 二、二者的用工招聘方式不同 劳动合同的签订没有严格的程序性要求。根据《劳动合同法》第7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第8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而聘用合同关系的建立,有着严格的招聘程序要

开展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经验材料

开展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经验 材料 为切实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2007年7月5日,州委办、州政府办下发了《关于在全州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通知》。一年多来,我办按照《通知》精神,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州编办的耐心指导下,精心组织实施,积极有效推进,工作取得了预期的效果。 一、基本情况 机构情况 按照州办发[2007]20号文件精神,我县应该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机构有558个,编制6976名。其中党政群机关45个,编制584名;公检法司系统40个,编制368名;乡镇街道办和财政所36个,编制352名;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43个,编制365名;财政供养的事业单位349个,编制4821名;自

收自支事业单位45个,编制486名。 工作步骤 我县的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按照州编办统一部署的时间要求,分三步进行:一是在行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实行,于2007年底完成;二是在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实行,从2008年1月开始到2008年6月底完成;三是在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实行,从2008年7月开始到2008年9月底完成。 工作进度 截止2008年9月底,我县应完成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558个机构,已完成558个,完成率100%。其中:要求2007年底完成的164个行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要求2008年6月底前完成的349个财政供养事业单位以及要求在2008年9月底前完成的45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都已在规定时间内100完成。 二、主要作法 提前调查摸底,认真制定方案

完成,2007年上半年,我们对全县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开展了一次的调查摸底。清理了”在编不在岗”、“混编混岗”人员,清退了单位自聘人员和临时人员,全面掌握了全县行政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员底子。州办发〔2007〕20号文件下发后,我们在深入学习的基础上,结合本县实际工作需要制作了“编制实名制审批表”、“人员花名册”、“编制实名制公示榜”等一系列表格,并拿出了实施方案,明确了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登记程序、实施方法和步骤。登记程序为:单位填写初表——编办审核通过——填写公示榜张贴公示——公示无异议——填写《机构编制管理证》。实施方法为:先易后难,分步实施。即:先抓没有超编单位,后抓超编不多单位,再抓超编严重单位。实施步骤为:按州办发〔2007〕20号文件要求,分三个阶段实施,每一阶段要求提前1个月完成。 成立领导小组,全面宣传发动

编制教师和备案制合同制教师的区别有哪些

在江苏大大小小的教师招聘公告中,除了大家比较关注、常见的编制教师招聘之外,还有一些非编制教师招聘,如备案制、年金制、员额制、政府购买劳务派遣教师招聘等等。备案制等用人方式在南京、苏州、常州几个地区比较常见,员额制主要在常州经开区,苏州相城、吴中区等地的教师招聘多实行年金制。政府购买劳务派遣多见于连云港、徐州等地区的教师招聘。 很多人会对事业编制教师和备案制、年金制等非编制教师招聘的区别会有一定的疑问,尤其是招聘条件和待遇两方面。接下来就和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这些问题。 1、招聘条件方面 相较于事业编制教师招聘,备案制等编外教师招聘的报考条件要宽松一些。比如南京江北新区的事业编制教师招聘通常会限制考生的毕业年届数等,但是备案制教师招聘没有该要求。

再比如劳务派遣制教师,以连云港东海县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劳务派遣教师为例,对学历要求往往较为宽松,2020年的招聘条件中的学历指国民教育序列学历,没有硬性要求一定要是全日制学历,且小学教师岗位仅要求专科学历。 而在东海县2020年编制教师招聘公告中则提到:招聘条件中的学历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历,且只有幼儿园教师岗位要求考生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其余岗位要求考生要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但是,也有特殊之处,比如苏州。在之前梳理苏州考情时我们曾提到,苏州不是每个地方的教师招聘都有编制,比如相城区、吴中区,这些地区很少有事业编制教师招聘,用人方式多为年金制或备案制,但在报考条件上并没有那么宽松,会对招聘对象、户籍等有一定的要求和限制。 2、薪资待遇 教师的收入由多方面构成,包括基本工资、教龄工资、绩效工资、职称工资、各项津贴等。谈到考事业编制教师的原因,很多人也都会说因为编制内稳定、薪资、福利待遇有保障,且落实相对较为齐全。 但是提到编制外教师,很多人都觉得没有编制那么安稳,且非编制没有安全感,待遇方面与编制教师也有一定差距。那么编制外教师的待遇究竟如何呢?来看看常州、南京等地的备案制、员额制教师的待遇:其实从2019和2020年招聘公告中对待遇的描述可以看到,南京江北新区备案制教师的待遇已经有所提升:2020年在2019年的基础上增加了以下几项待遇:享有住房补贴,其基数参照同类事业编制人员标准。在职期还享受补充医疗待遇、体检待遇和子女医疗待遇。 再来看看常州各地备案制/聘用制/员额制教师招聘中对待遇方面的描述,可以看到武进区的备案制、经开区幼儿的员额制教师招聘公告中都提到相关待遇参照同类事业编制人员水平执行。新北区和经开区的小学编外教师招聘则在职称评定、评优评先、培训进修、假期等方面与同类事业编制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以下是常州各类备案聘用制、员额制教师招聘公告中对待遇方面的描述。 1、武进区 备案聘用教师是指公办中小学因教育教学需要,由区教育主管部门统一招录、实行备案

聘用制与合同制各是什么意思

聘用制与合同制各是什么意思聘用制是以合同的形式确定事业单位与职工基本人事关系的一种用人制度,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单位的身份属性通过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事业单位传统的用人制度是职工一旦被调入或分配到其单位,就终身成为该单位的职工。聘用制就是要将传统的用人制度改革成为合同契约式的用人制度;聘任制是事业单位内部具体工作岗位的管理制度,是相对委任制而言的。受聘人拟任工作岗位或职务一般通过竞争取得,确定的形式可以签定聘任合同,也可以签订聘约,或颁发聘书,也可以签订目标责任书。在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中,对某一职工既要通过聘用制确定基本人事关系,又要通过聘任明确具体岗位职务。聘任制是企业自身的用人制度. 人事代理制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产生的一种新的人事管理方式,即人事代理机构(指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法规要求,接受用人单位或个人委托代理有关人事管理与人员使用分离。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只受双方签定的聘用合同的约束。用人单位有充分的用人自主权,而劳动者则享有充分的择业自主权和流动的权利,真正实现了“单位人”到“社会人”的转变。 从以上可以看出,这其实是两个不能完全并列的制度,

区别一,本质不同,聘任制是企业自身的用人制度,而人事代理制是社会人事管理制度;区别二,主体不同,聘任制的主体是企业与劳动者,而人事代理制的主体包括人事代理机构、企业与劳动者;区别三,协调对象不同,聘用制协调的是劳动关系,而人事代理制协调的是人事关系;区别四,主管部门不同,聘用制是主管部门是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而人事代理制的主管部门是人事部门。 合同制工人 contract worker 企业、事业单位通过签订合同招收的短期性工人。合同一般采取书面形式,内容包括时限、任务及共同遵守的各项义务等。1986年中国用工制度改革以后招收的各类工人一般都是合同工。1986年7 月12日,国务院发布《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和《国营企业招用工人暂行规定》,指出企业在国家劳动工资计划指标内招用常年性工作岗位上的工人,除国家另有特别规定者外,统一实行劳动合同制。企业招用合同工采取公开招收、自愿报名、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的原则。合同工与所在单位固定工享有同等的劳动、工作、学习、参加企业民主管理、获得政治荣誉和物质鼓励等权利。国家对劳动合同制工人退休养老实行社会保险制度。退休养老基金由企业和劳动合同制工人缴纳,退休养老金不敷使用时,国家给予适当补助。

聘用工和合同工的区别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聘用工和合同工的区别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聘用工和合同工的区别 篇一:合同工与劳务工的标准区另U 合同工与劳务工的标准区另U 现在对用工形式有很多说法,什么合同工、劳务工、协 保等,他们标准的划分是怎样的,请见下: 目前,根据不同的从业形态可以分为: 1. 按现行劳动法律调整的标准劳动关系; 2.按民事法律 调整的民事劳务关系;3.不能按上述二种法律进行调整的其他用工关系,其中国家公务人员、现役军人等可以由其他专项法律调整,我们将其中一部分目前尚无相应法律调整的,称作特殊劳动关系。 1. 标准劳动关系: 标准劳动关系的主要特征为用工主体双方符合劳动法 律规定的构成条件,劳动者劳动过程具有完整的被管理支配 的从属性,双方的劳动权利义务调整完整适用劳动法律规范, 也可称为劳动法律关系。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范下的全日制劳动合同和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用工属此类。 2. 民事劳务关系:

民事劳务关系的主要特征为主体双方符合民事法律规定的平等主体构成条件, 以最终劳动成果为协议标的,劳动者劳动过程不具有被管理支配的从属性,劳动报酬体现为购买给付。从事居间、行纪、承揽加工等情况属此类。 3. 特殊劳动关系: 特殊劳动关系的主要特征为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较完整地接受了使 用单位的管理支配,但或因劳动者主体不符合现行劳动法律规定的构成条件,或因劳动者在使用单位从事劳动的同时与另一用人单位存有各种形态的劳动合同关系。目前,用人单位使用下列人员构成特殊劳动关系: 1.协议保留社会 保险关系人员;2.企业按政策实行内部退养人员; 3.企业 按政策实行停薪留职人员; 4.各类专业劳务公司输出的本 市或外来从业人员;5.退休人员;6.未经批准使用的外来从业人员。 篇二:聘用制和合同制,人事代理和合同工的区别 聘用制和合同制,人事代理和合同工的区别 编制人员和非编制人员,而且这两种人员都是聘用制的。 不存在什么“固定工,合同工”。所谓编制人员就是具有国家(人事部门)正式编制的工作人员,其基本工资和地方性补助都是财政拨款的,现在要进入编制都要经 过公开招考的。 非编制人员就是事业单位自行聘用的(包括临时工),就像企业聘用一样,不由财政拨款。 聘用制是以合同的形式确定事业单位与职工基本人事关系的一种用人制度,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单位的身份属性通过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事业单位传统的用人制度是职工一旦被调入或分配到其单位,就终身成为该单位的职工。

合同制聘用人员工资待遇规定

合同制聘用人员工资待遇规定 生效日期:2008年1月1日修订日期:2011年8月6日 为规范医院劳动用工制度,加强医院合同制职工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医院聘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山东大学第二医院劳动用工管理暂行办法》(山大二院院字〔2007〕39号)等文件精神,以及山东省、济南市和山东大学有关劳动用工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合同制人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等,以下工资指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按照同工同酬的原则据实发放。 一、试用期待遇 持有相关执业资格证书者试用期月基本工资760元。 二、聘用期待遇 医院聘用的合同制人员试用期满取得相关执业资格证书,经医院考核合格后执行聘用期待遇。 (一)专业技术岗位 1.工资待遇 医院聘用的专业技术(护理、医技、药剂)人员试用期满,经医院考核合格后执行下列工资标准: 标准,具体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人事部和院领导共同商定。

2.奖金待遇 实行成本核算的科室聘用的合同制人员工作满一年以上,考核合格者可享受奖金待遇。科室在发放奖金时可根据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科室实际情况和聘用制人员的工作表现制定本科室的奖金分配办法。医院财务部门在计算发放奖金总人数时,工作满一年以上的聘用制人员按0.2的系数计入科室人员总数,以后每满一年增加0.1的系数(最高系数到0.8为止)。 3.取得后学历聘用制人员的增资办法: 通过成人高考或自学考试等方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正规学历后,从取得后学历的下月起工资标准增加50元。 (二)管理辅助岗位和技术工人岗位 医院聘用的在管理辅助岗位和技术工人岗位工作的人员,根据岗位性质和技术等级执行800—1200元的工资标准,特殊岗位工资标准另行制定;计财部、挂号室等窗口服务人员执行底薪加提成的工资标准。具体岗位职数、工资标准由用工单位、主管部门、人事部商定,上报院务会批准后执行。

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

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构编制基础管理,管住管好机构编制,严格控制行政成本,建立健全机构编制部门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和制约机制,根据国务院《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臵和编制管理条例》等机构编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我区本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民主党派和工商联、人民团体机关,镇街机关,以及各级事业单位。 第三条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是机构编制部门执行机构编制管理法律法规、落实机构编制管理方针政策采取的一种核准使用、全程管理的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其由《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信息库》(即《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息库》)、机构编制和人员名实对应(具体机构设臵与按规定审批的机构相一致、实有人员与批准使用的编制和领导职数相对应)制度、机构编制核准使用制度以及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信息公示制度构成。 第四条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内容包括机构编制和实有 —1—

人员。 机构编制情况主要包括:机构名称、性质、规格、隶属关系、内设机构、领导职数、主要职责(任务)、编制类型、编制数量、经费渠道、批准文号等。 实有人员情况主要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所属机构、所占编制类型、职务、参加工作时间、出入编时间及原因等。 第五条《信息库》记载机构编制、人员等核定情况和实有情况,机构编制部门负责该信息库的建设,各单位初始录入的实有人员经审核后登记入库,之后的人员增减都必须通过该系统确认。《机关、事业单位使用编制通知单》(以下简称《编制通知单》)是调入或新增人员的“凭证”,是办结组织人事手续、办理人员经费拨款和社会保险等的依据,凡机关、事业单位调入或新增人员必须到机构编制部门办理《编制通知单》。 第六条机构编制部门综合协调实名制管理工作,具体负责建立和维护《信息库》,核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使用;办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出入编手续,审核财政统发工资人员名单;组织指导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信息公示;对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机构编制部门不定期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对机构编制实名制—2—

公务员、事业编、政府购岗、合同工、临时工有何区别

公务员、事业编、政府购岗、合同工、临时工有何区别 相信到现在很多人依然搞不懂这几种社会身份到底有啥区别。今天我就带领大家认识下他们的不同之处! 1:公务员 在中国,公务员是指那些纳入国家行政编制,依法履行公职,代表国家行使权力,由国家承担起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也就是说,公务员才具有一定的权利。他们的工资有:基本工资、级别工资、职务工资、地方津贴和特殊岗位津贴组成。实际上也就是两大块,我们通常说的国标和省标。也就是国家制定的和地方制定的部分。国标包括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及基本工资。省标含有工作津贴和生活津贴! 2:事业单位编制 官方的说法,政府为了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一些社会组织。说白了,它是服务于政府的。所以,你有时会发现在一个事业单位里。除了领导其他的同事似乎都是事业编。 事业编的工资分为三类: 1 全额补款:也称全供事业单位。工资是有国家预算拨款。通常是死工资。它适用于一些收入不稳定或者没有的单位,如科研机关、卫生单位、学校,工商管理单位等。 教师编制就是这种了,想考教师的看准了! 2 差额拨款:按照差额比例,财政承担部分,单位承担部分。如医院,所以医院的医生一般收入都不会太低。在一个城市绝对是高收入群体。 3 自立事业单位:国家不给钱,自支自收的单位。如煤矿,铁路等。这类事业单位通常要么饿死,要么富得流油! 3:政府购岗 政府为了规划事业单位用人行为,对事业缺编进行招录聘用,有政府统一组织,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并有政府核发相应经费补助。他的工资低于事业编,其实质也就是与政府签订劳务合同,单位为你缴纳各项社会保险。服务期一般2到3年,之后自动失业! 4:合同工

中小学教师工资标准表

中小学教师工资标准表(含10%) 岗位工资 薪级工资绩效 工资 边远 补贴 地 方 补 贴 补 贴 教龄 职称岗位 工资 标准 薪 级 工资 标准 薪 级 工资 标准 薪 级 工资标 准 薪 级 工资标 准 薪 级 工资标 准 工资 标准 工资 标准 工 资 标 准 工 资 标 准 工资 标准 高级六级1144 1 88 14 301 27 675 40 1171 53 1892 2180 160 137 70 5-10年 6 七级1023 2 101 15 325 28 708 41 1220 54 1964 10-15 年 8 中级八级 858 3 113 16 349 29 741 42 1270 55 2035 1850 130 131 70 16-20 年 10 九级 803 4 125 17 376 30 774 43 1319 56 2112 20年以 上 13 十级 748 5 138 18 402 31 809 44 1369 57 2189 初级十一 级 682 6 151 19 431 32 844 45 1418 58 2266 1400 105 127 70 十二 级 649 7 167 20 459 33 879 46 1468 59 2343 员级十三 级 605 8 182 21 488 34 918 47 1523 60 2420 1400 105 127 70 9 200 22 519 35 956 48 1578 61 2508 10 217 23 549 36 995 49 1633 62 2596 11 237 24 580 37 1039 50 1688 63 2684 12 257 25 611 38 1083 51 1749 64 2772 13 279 26 642 39 1127 52

机构编制实名制主要指标解释

机构编制实名制主要指标解释 《机构编制实名制主要指标解释》中的指标指在《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中单位、人员基本信息指标。相关表格从天祝政府网下https://www.360docs.net/doc/2f16119396.html,下载。 一、行政机构编制实名制指标 行政机构编制实名制指标分为两类: 一类指标:描述机关本身及其他综合情况的指标。 二类指标:内设/下设机构中涉及到的指标。 一类指标 1.机构名称:由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正式批准的机构全称。 2.机构编号:由县编委办按省编办要求统一编写。 3.第二/第三名称:指一个机构多块牌子机构(挂牌、保留印章等)的其他名称,以及实行合署办公机构的其他名称。 4.系统类别:包括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民主党派、群众团体、检察院、法院、经济实体、其他。 5.机构级别:由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的单位级别(包括正部级、副部级、正厅级、副厅级、正处级、副处级、正科级、副科级、正股级、副股级、未定级)。 6.机构性质:行政机构性质类别的划分按系统数据分为党政群机关和政法机关。 7.批准文号: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机构成立的正式批准文号或

“三定方案”批准文号。 8.机构类别:指单位的类型,为选择型指标,按照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的机构改革方案,由填报者在所列的机构类型中进行选择。 (1)组成部门: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门。 (2)特设机构:根据要求特设的政府直属机构。(县上没有特设机构)(2)直属机构:是指机构限额内,除组成部门和直属特设机构外的其他主管各项专门业务的机构,如县委政研室、县委农办、老干局。 (3)部门管理机构:是指批准的机构改革方案中,由工作/组成部门或直属机构管理的相对独立设置的机构。 (4)议事协调机构(办事机构):是指批准的机构改革方案中,为完成某些综合、协调、咨询性等工作而成立的委员会、领导小组及下设的相对独立的、实体性办事机构,如安委办、绿委办等。 (5)临时机构:指为完成某项临时性任务而设立的机构。 (6)垂直管理机构:是指在机构编制方面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的机构(包括工商行政管理、地方税务、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等)。 (7)驻外办事处:是指政府派驻外地的(行政)办事机构。 (8)其他机构。 9.隶属单位:指行政管辖系统的隶属关系层次. 10.组织机构代码:由组织机构代码登记主管部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机构赋予一个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法定代码标识。 11.机构编码:各级党派机关、人民团体及其他机构的代码。

聘用制和合同制

聘用制和合同制 篇一:,人事代理和合同工的区别 ,人事代理和合同工的区别 编制人员和非编制人员,而且这两种人员都是聘用制的。不存在什么“固定工,合同工”。所谓编制人员就是具有国家(人事部门)正式编制的工作人员,其基本工资和地方性补助都是财政拨款的,现在要进入编制都要经过公开招考的。非编制人员就是事业单位自行聘用的(包括临时工),就像企业聘用一样,不由财政拨款。 聘用制是以合同的形式确定事业单位与职工基本人事关系的一种用人制度,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单位的身份属性通过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事业单位传统的用人制度是职工一旦被调入或分配到其单位,就终身成为该单位的职工。聘用制就是要将传统的用人制度改革成为合同契约式的用人制度;聘任制是事业单位内部具体工作岗位的管理制度,是相对委任制而言的。受聘人拟任工作岗位或职务一般通过竞争取得,确定的形式可以签定聘任合同,也可以签订聘约,或颁发聘书,也可以签订目标责任书。在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中,对某一职工既要通过聘用制确定基本人事关系,又要通过聘任明确具体岗位职务。聘任制是企业自身的用人制度.

人事代理制 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产生的一种新的人事管理方式,即人事代理机构(指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法规要求,接受用人单位或个人委托代理有关人事管理与人员使用分离。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只受双方签定的聘用合同的约束。用人单位有充分的用人自主权,而劳动者则享有充分的择业自主权和流动的权利,真正实现了“单位人”到“社会人”的转变。从以上可以看出,这其实是两个不能完全并列的制度,区别一,本质不同,聘任制是企业自身的用人制度,而人事代理制是社会人事管理制度;区别二,主体不同,聘任制的主体是企业与劳动者,而人事代理制的主体包括人事代理机构、企业与劳动者;区别三,协调对象不同,聘用制协调的是劳动关系,而人事代理制协调的是人事关系;区别四,主管部门不同,聘用制是主管部门是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而人事代理制的主管部门是人事部门。 合同制工人 企业、事业单位通过签订合同招收的短期性工人。合同一般采取书面形式,内容包括时限、任务及共同遵守的各项义务等。1986年中国用工制度改革以后招收的各类工人一般都是合同工。1986年7 月12日,国务院发布《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和《国营企业招用工人暂行规定》,

2017教师工资标准一览表

2017教师工资标准一览表 2017教师工资标准一览表发布时间:2016-12-12 编辑:j; 手机版教师工资一直是社会上关注的热点,那么2017年教师的工资有什么改革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2017教师工资标准一览表,欢迎参考!温馨提醒:2017年的相关内容暂未公布,先沿用2016年的资讯。人社部副部长胡晓义表示,国务院已经下发了调整公务员基本工资、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工资、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费的三个方案。具体来看,本次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工资普涨,重点是向基层倾斜。像公务员中最低级别的办事员,基本工资标准提至1320元;事业单位中最低级别的工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分别由610元、630元、3150元,提升至1280元、1320元、6940元。中小学教师、医院护士的基本工资标准提高10%。此外,不同级别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退休费也都有提高。教师希望涨薪的诉求具有合理性从现实需要看,广大教师希望涨薪的诉求具有合理性,该涨。但是条例规定的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只是一个大的原则性规定,要真正让教师薪酬见涨还需要耐心等待。在当下,用半梦半醒来形容也许是比较恰当的——我国教师群体的薪酬不高,地区差异和城乡差异较大,且不少地区教师的薪酬并未达到《教

师法》(1994年1月1日起施行)明文规定的“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譬如,资料显示,北京市在“十一五”之前,教师的工资水平还没有达到当地公务员平均水平,其他地区就更不用说了。因此,广大教师希望涨薪是一种合理的诉求,也一个最抵近现实生活需要的梦想。教师薪酬制度是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结构体系中的一部分从制度变革看,教师薪酬制度只是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结构体系中的 一部分,教育部不可能单独就教师是否涨薪作出规定,人社部也不可能专门为教师涨薪作出单独变革。总的看,对教师是否涨薪的问题,我们应当结合事业单位改革的总趋势来看,要看得复杂一些才更符合现实。因为即便是事业单位涨薪,也需要一个复杂的统筹论证和设计过程,需要综合考虑不同属性的事业单位的改革方向、路径、薪酬结构及其差异、福利差异等等综合因素。而且,事业单位薪酬制度改革还会和整体社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紧密结合起来,有序地公平地进行和完善。因此,作为教师,还必须理性地醒着等待涨薪的梦想落地开花。教师工资套改标准表为了切实解决乡村教师目前所面临的种种问题,国务院办公厅于今年6月1日颁布了《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以下简称《计划》)。《计划》中提到“全面落实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依法依规落实乡村教师工

教师聘任制和合同制的区别

聘用合同是广义上劳动合同的一种特殊形式,具有劳动合同的基本特征,其基本制度与劳动合同相一致。但是,由于事业单位的特点以及目前国家对事业单位的管理在一些方面仍有别于企业,所以又与狭义劳动合同(企业劳动合同)有一定的区别,主要有以下方面: 1、适用范围不同。狭义劳动合同适用的主体为企业,聘用合同适用的范围主要为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是近年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产物,聘用合同制度的内容反映了事业单位的用人制度通过订立劳动合同以实现其物质产品的生产。事业单位则是从事非生产经营活动的组织,通过订立聘用合同实现的劳动成果主要表现为精神产品和知识产品。企业的生产活动以营利为目的,事业单位从事的服务活动属于社会公益事业,在实现其经济效益的同时,必须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 2、政府干预的程度不同。目前事业单位仍在改革当中,作为聘用合同一方当事人的用人单位尚不是完全意义上的独立的市场主体,这一点与企业已在改革中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也有所区别。国家在一些重要方面对事业单位仍实行宏观管理,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1)编制管理。目前由国家核拨经费的事业单位仍实行严格的编制管理;(2)经费管理。建国后,事业单位一直承袭行政机关的管理方式,经费全部由国家核拨。80年代后,事业单位相继进行财政、人事等领域的改革后,形成全额、差额拨款、自收自支几种类型的事业单位。90年代后期,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拨款改为定额补助的形式。但事实上,事业单位的经费仍有国家全额补助、差额补助等形式。如教育系统的中小学,基本是由国家全额拨款的。这些单位尽管对新录用人员通过聘用合同的形式,但其招生计划、教学计划及教师的工资福利等都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的。(3)工资制度。事业单位向聘用人员支付的工资报酬,主要是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支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分别实行不同类型的工资制度,如专业技术人员职务等级工资制、专业技术人员职务岗位工资制、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分别实行不同类型的工资制度,如专业技术人员职务等级工资制、专业技术人员职务岗位工资制、艺术结构工资制、体育津贴奖金等、以及人员等级工资制。在近年的改革中,许多事业单位加大了岗位工资的比例,但其工资的刚性程度远大于企业,这也是由事业单位的公益性和改革的渐进性决定的。因此,事业单位与聘用人员订立聘用合同的内容不仅反映该事业单位的意志,也应当体现国家宏观管理的内容。 3、管理监督部门不同。按照国务院各部门的职能分工,目前,事业单位和企业分别由国务院人事部和劳动保障部对其进行宏观政策指导和监督。这一体制有利于分工负责,也产生一些弊端。聘用合同实施过程中,有关部门的宏观政策协调、工作协调以及对具体执行政策的区别与衔接的把握,对于从整体上推进事业单位和企业的改革,维护社会稳定是十分重要的。 4、聘用合同的具体制度体现事业单位的性质和特点。聘用合同是按照国家规定订立的合同,双方当事人订立、变更、解除合同,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聘用合同的具体制度反映事业单位内部组织结构与管理制度与企业的区别。例如关于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程序的规定,明确规定聘用人员要经过公布空缺岗位及职责、聘用条件、工资待遇、由聘用组织进行考试或考核、事业单位负责人集体讨论审定等程序;关于事业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随时解除聘用合同、以及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条件;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的条件等制度都体现了事业单位用人制度的特点,与劳动合同的具体制度有所区别。综上所述,聘用合同制度作为事业单位用人制度改革的基本形式,标志着我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由完全的行政管理方式向契约管理方式的转型。随着聘用合同制度的推行,必将激发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积极性,以迎接我国加入WTO后世界人才竞争的挑战。同时,也应当看到目前试行中的聘用合同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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