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人民警察职务分类框架的构想

监狱人民警察职务分类框架的构想
监狱人民警察职务分类框架的构想

监狱人民警察职务分类框架的构想

监狱人民警察职务分类框架的构想

[摘要] 监狱人民警察职务分类问题研究已成为当前监狱学界及监狱管理高层的一个热门话题。目前在理论界也形成一些基本学说或流派,但总起来说与监狱体制改革的方向衔接不够紧密;与监狱主体职能发挥的衔接不够紧密,因此从理论层面来探讨监狱人民警察职务分类更具现实意义。笔者提出将监狱人民警察分为授予警衔的人民警察和不授

警衔的文职警察(也称文职干部),并从理性层面作一剖析,提出监狱人民警察职务分类的基本框架。

[关键词] 职务分类;授予警衔的人民警察;文职警察

目前就我国监狱系统来看,对监狱人民警察的职务分类还是处于比较粗放的状况,基本上按照国家公务员的基本分类方式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从其岗位性质来分大致可分为政治工作类、监管改造类、生产劳动管理类、行政后勤类四大类。监狱学术界与理论界对监狱人民警察的分类提出了“三分类”、“四分类”“五分类”等几种基本分类方法,这些分类应当说有其合理性、适应性的一面,但也不可避免地否

认其不适应的一面。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与监狱的主体职能不相协调;二是监狱体制改革的改革方向不协调。本人在研究国外监狱工作人员分类以及总结我国监狱人民警

察现实分类不足基础上,着眼于监狱人民警察队伍的长远发展,以监狱职能纯化为视角来审视和提出监狱人民警察职务分类的基本构想,与各位专家学者共同探讨。

一、构建监狱人民警察职务分类框架的基本原则

监狱机关人民警察实施科学的分类和职务序列,要有利于监狱职能的法治化,有利于监狱行刑工作的科学化,有利于提高监狱行刑的效能,与公务员法、人民警察法以及相关条例相呼应为总体要求,具体要遵循以下若干原则。

(一)坚持职务分类的合法性原则。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以及与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分类制度紧密衔接。但这种合法性不是机械的照抄照搬,而是要在理论层面上要有所创新、有所突破,以此来推动监狱立法进程。当前,《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正式颁布,也给监狱人民警察的职务分类提供了新的分类思路。

(二)坚持继承与借鉴的原则。既要符合中国国情,有社会主义中国的特色,继承中国历史监狱警察(古称狱吏等)分类的有益养份,又应借鉴并吸收世界各国的有益经验,与国际行刑趋势相衔接。我们要不断审视监狱人民警察职务分

类的现状,找准当前民警职务分类制度的瓶颈,寻求突围的出口。

(三)体现中国监狱的工作性质和职能特点的原则。职务分类必须要建立在职业特点的基础上才能最大的发挥效能,也就是说这是职务分类的根本,离开了职业特点搞职务分类将会成为无本之木、无源之水。如以前的专业技术分类常常与社会上一般专业技术等同,至今尚未建立有监狱警务技术特色的专业技术人员分类。这是必须引起我们足够关注和重视的。

(四)坚持操作性与实效性相结合的原则。职务分类不仅要便于考核、晋升、转任和称呼、对应,促进队伍建设,提高工作效能。而且还要有效地保障监狱机关人民警察的合法利益,改善执法环境,提高行刑效率。

二、监狱人民警察职务分类框架的基本设想

监狱人民警察分类模式,目前理论界和实际部门都在作积极探索,已形成了一些有份量的课题报告,但是至今未涉及到监狱文职警察制度领域。目前监狱人民警察都是授予警衔的警察,但现实生活中有不少监狱人民警察从事的岗位并非与警察职能密切相关的岗位,如子弟学校的警察、委派到监狱企业中的警察、从事对外医务的警察、从事纯技术专业工作的监狱人民警察以及虽与行刑改造工作关系密切但不

利于专业人员“下沉”的矫正工作人员等,会给工作带来不便

和一些负面影响,为了避免一些现实问题,笔者根据我国军队军官制度与文职干部制度的分类得到启示,提出对监狱人民警察进行科学分类,将监狱人民警察可分为授予警衔的人民警察和不授予警衔的人民警察(也即称文职警察),这样

使监狱人民警察的分类会更合理、更科学,也与世界上一些国家监狱工作人员的分类相衔接,这种分类制度对我国监狱人民警察分类制度必将具有深远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基于上述认识,笔者将监狱人民警察分为两大类四小类。

两大类是将监狱人民警察职务按是否授衔分为授予警

察衔的监狱人民警察和实行非授予警衔的文职警察两大类。

(一)授予警衔的监狱人民警察

1、组织管理类(也称担任领导职务的警官职务)

监狱机关履行警务领导、指挥职责的人民警察实行警官职务序列。现任副分监区长(含)以上领导职务的民警列入警官职务系列。

警官职务具体还可分为:

(1)监狱机关领导成员和内设综合管理机构的警官。警官职务设12级,由高到低为:部级正职;部级副职;厅局

级正职;厅局级副职;省监狱局分局正职;省监狱局分局副职;监狱正职;监狱副职;监区正职;监区副职;分监区正职;分监区副职。

监狱工作实践中,具体职务名称比较复杂,如党委书记、纪

委书记、政治部(处)主任、办公室主任、工会主席〈主任〉、医院院长、所长等职务具体名称较多,难以一一列举,总体上按公务员相对应的领导职务序列确定。

(2)监狱机关内设执法勤务机构警官。执法勤务机构警官职务由高至低为(8级):总队长、副总队长、支队长、副支队长、大队长、副大队长、中队长、副中队长。

2、行政执法类(也称担任非领导职务的警员职务)

监狱机关履行刑罚执行职责的人民警察实行警员职务序列。现任非领导职务的民警列入警员职务系列。其对应关系具体由中央一级公务员综合管理部门制定。

具体也可分为监狱机关及其内设综合管理机构警员和监狱机关内设执法勤务机构警员两类。

(1)监狱机关及其内设综合管理机构警员职务由高至低为(8级):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

(2)监狱机关内设执法勤务机构警员职务由高至低为(7级,这是参照《公安组织管理条例》有关执法勤务机构条款设立,监狱与公安警察具有相似性。):一级警长、二级警长、三级警长、四级警长、一级警员、二级警员、三级警员。

行政执法类又可细分为以下10类具体岗位:

(1)刑罚执行工作人员;

(2)狱政管理工作人员;

(3)行刑监督工作人员;

(4)考核管理工作人员;

(5)防暴特警保卫工作人员;

(6)罪犯娱乐卫生管理人员;

(7)会见物品检查人员;

(8)罪犯教育管理人员;

(9)罪犯生产现场管理人员;

(10)其他负责具体执法勤务的人员。

(二)非授予警衔的文职警察(也称文职干部)

1、基本分类:

可分为监狱警务技术类和普通行政文职人员类。

监狱机关从事警务技术工作的人民警察实行警务技术职务

序列。监狱机关在从事狱内行动技术(刑事侦查技术)、矫正教育技术、习艺指导技术、罪犯医疗鉴定与治疗等警务技术工作的人民警察实行警务技术职务序列。可细分为4小类:(1)狱内侦查专业技术职位序列:行动技术官职位(简称行动官)。

(2)监狱矫正教育技术职位序列:矫正教育官职位(简称矫正官)。

(3)监狱罪犯习艺技术教育序列:习艺指导官职位(简称习艺官)。

(4)监狱罪犯医疗技术职位序列:医疗技术官职位(简

称狱医官)。

普通行政文职人员类还可细分为8小类:

(1)秘书人员;

(2)档案管理人员;

(3)计算机操作管理人员;

(4)行政后勤管理人员;

(5)监狱理论研究人员;

(6)各种岗位助理人员;

(7)普通专业岗位人员;

(8)其他一般文职干部。

2、实施非授予警衔文职干部的依据

(1)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为监狱实施文职警察制度提供了法律依据。《公务员法》将公务员职务分为综合管理类、行政执法类、专业技术类等三大类,其中专业技术类就属于文职干部的性质,实施不同的管理模式,有利于充分调动这类人员的积极性,有利于专业技术人员“下沉”基层,留住人才,对不同层

次的人员都有自身的发展平台。

(2)国际借鉴:西方监狱文职人员的实施,为我国实施

监狱文职警察制度提供了国际依据。这里仅列举部分世界发达国家的监狱工作人员分类模式。一是欧洲委员会的分类模式,将监狱工作人员分为5种类型:1.管理人员;2.监管人

员;3.治疗人员,包括医疗人员、“心理学家”、“社会工作者”、“教师”等;;4.负责劳动车间或者职业培训的人员;5.行政人员。同时,在一些欧洲国家的监狱中,除了专职工作人员之外,还有一些兼职工作人员。这些兼职工作人员包括医生、教师、外看守等。二是日本将监狱工作人员分为8类:1、

医务工作者;2、文化教师;3、职业技术教师;4、心理学家;5、精神病学家;6、社会工作者;7、个案管理者;8、牧师。三是美国将监狱人作人员分为的分类模式不同的学者有不同的观点。哈罗德·威廉森将监狱工作人员分为4大类:1.监管和监视人员;2.辅助人员;3.治疗人员;4.管理和行政人员。诺曼·卡尔森也将监狱工作人员分为4大类:1.矫正管理人员;2.监管与安全人员;3.治疗人员;4.辅助人员;5.

矫正志愿人员。弗兰克·施马莱格将监狱工作人员分为6大类:1.行政人员;2.办事人员;3.治疗和教育人员;4.监管人员;

5.服务与维护人员;

6.志愿人员。中是英国将监狱工作人员

分为3大类:(1)穿制服官员(即看守人员);(2)行政人员;(3)专业人员,主要包括心理学家、教师、护士、医生和牧师等等。五是法国将监狱工作人员分为6类:(1)监狱官员;(2)行政人员;(3)咨询员;(4)技术人员;(5)社会工作者;(6)管理人员。

从以上主要西方国家监狱工作人员分类来看,主要有三个基本特点:一是分类精细化;二是分类专业化;三是分类

多元化。其中很重要的一点他们都将监狱文职官员作为一个重要的分类类别。文职官员有的是公务员但不是警察,有的仅是辅助人员不具有公务员警察身分等等。

(3)历史参考:中国古代有文官与武官之分。虽然在中国封建社会的历史上,有相当一段历史时期,行政、司法不分,但文官与武官两大系列基本沿袭下来,作为一种制度长期存在。随着警察体制改革的深入,警察中人事文职工作的人员越来越多,目前这种单一的分类模式远远不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因此,对历史需要借鉴,但必须在继承是“扬弃”。

(4)现实依据:现有的大量监狱专业技术人才的队伍结构,为实施文职警察制度提供了现实依据。2006年底,浙江省省属监狱系统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共有4381名,其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121人、中级专业技术人员1301、初级专业技术人员2959名,占监狱警察的总数40.66%。当然这中间有部分是直接人事罪犯管理工作和领导工作,但绝大部分是从事文职工作的。这部分民警又恰恰是监狱工作发展的技术人才,他们的晋升渠道比较单一,并且专业技术职称与工资等待遇脱钩后,一定程度上挫伤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实施文职干部制度,有利于发挥这部分人的作用,稳定监狱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为专家治监积聚良好人才基础。

3、监狱文职干部的性质与特点

(1)性质:监狱文职警察是被任命为初级以上专业技术

职务或者办事员级以上职务,不授予警衔的监狱人民警察,是国家公务员队伍的组成部分。根据文职人员的特点,设置不同的晋升职务渠道,使之职业生涯有较大的发展平台和职业发展空间,最大程序地激发其主观能动性。

(2)分类:文职警察按照工作性质分为(警务)专业技术文职警察(初级专业技术警察、中级专业技术警察、高级专业技术警察)和非(警务)专业技术文职警察(也指普通行政文职人员)。

(3)运作:

——立法推进

一是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将监狱人民警察两大类型通过基本法形式加以确认。二是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确立监狱文职警察的法律地位。三是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文职警察条例》,具体规范监狱文职官员的性质、来源、条件、管理等基本要求,为推行监狱文职官员制度实施提供法律、法规依据。

——行政推进

一是司法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公务员管理部门许可下

开展监狱文职警察的调研工作。二是开展试点工作。在司法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开展监狱文职警察的试点工作。通过试点,不断总结经验。

——学术推进

一是举办监狱文职警察制度专题研讨会,开展学术争鸣,形成学术氛围,寻求学术和理论上的成熟。二是监狱理论界要重视对监狱文职警察制度的研究,形成系列成果。

当然,监狱人民警察职务分类是个很复杂、但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关键是先从理念上有这种意识,其次从立法层面上加强保障。对于监狱人民警察的职务分类,尽管在理论上可以各种分类模式,但在实践中只能存在一种模式,并且这种模式必须通过法律、法规的形式加以确认,以明示这种职务分类的法律地位。同时,还有厘清各种职务分类的职责、权利义务关系,管理权限,利益分配等,只有强化保障,才能确保职务分类的正确实施。

《监狱和劳动教养机关人民警察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学习

《监狱和劳动教养机关人民警察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学习心得 近日,单位组织了对《监狱和劳动教养机关人民警察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的学习工作。在对《规定》的学习过程中,使我在纪律的要求与工作态度上有了新的认识。 首先,人民警察来自于人民,有自己的纪律。如果违反了纪律同样会受到处罚,在纪律与法律面前是人人平等的。如果违反了纪律、法律,就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接受相关处罚。 为此,我应当认真、仔细的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知道哪些是允许的,那些是违反纪律的,哪些是违反法律的。只有明确了自己的行为界限,才能做到不踩线,不越界。用纪律的条款约束自己,做一名合格的人民警察。 其次,我们应当正确的认识到,我们是罪犯的管理者,同时也是服务者。罪犯也有人格尊严,他们正在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但是他们也需要人格上的尊重。 为此,我应从尊重人格的角度出发对罪犯进行管理。工作中做到不体罚罪犯,不侮辱罪犯,不指使他人虐待罪犯。遇到问题,以按照规定处理为原则,不在工作中加入个人感情色彩,采取对罪犯一视同仁的态度。 在工作中,应当积极观察罪犯的思想动向,帮助罪犯进行改造。同时也要在生活上对罪犯进行关心,如果发生疾病等情况及时采取治疗措施。这样可以使罪犯从心理上更愿意接受改造,从而利于管理工作的进行。 再次,公安干警的最大任务是将服刑人员管理好,坚决杜绝脱逃事件的发生。 这项工作需要罪犯在服刑期间,向其讲解脱逃的后果,从思想上杜绝服刑人员脱逃思想的产生。并鼓励服刑人员的举报行为,对举报人员按照规定给予奖励,使得服刑人员不敢脱逃。从自身来讲,要做好日常的巡视、管理工作,思想上绝对不能麻痹大意,各项规章制度要严格执行,绝对不能产生半点疏忽。作息时间要严格执行,劳动工具要严格按照规定发放与回收,对于可能产生安全威胁的用具艰巨没收。从硬件上杜绝脱逃事件的发生。 通过对《规定》的学习,使我从思想上得到了足够认识,从行动上有了规范指南。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严格按照《规定》办事,严格要求自己,做一名合格的人民警察。

客户分类和分级管理制度

客户分类和分级管理制度 为准确把握客户的价值贡献,做好客户的开发与管理工作,在遵循公司的销售管理制度下制定本制度,供部门人员参考学习。本部门根据客户的具体情况,通过对客户经营性质和业务合作方式等不同,将本部门客户分门别类进行管理,另外根据对业务合作量、应收款情况、经营信誉等方面结合考评,将客户类别中重要等划分A、B、C三个等级。 客户按照经营方式的不同,分为:建筑工程公司、贸易公司、运营中心、建筑工程方零售(商场、店铺、工厂、办公楼等)四类客户群体,(销售合同 模板) 建筑工程公司,指建筑公司和装修公司,有间断持续性订单的合作方。 客户开发:通过公司资源或个人业务开展进行开发,与建筑工程公司达成共识并签订战略合作协议,让我司成为供应商的一类客户群体。 运营中心,通过公司前期的努力开发并签订合作合同长期合作的客户群体,享受公司商品货物的特供单价,以便更好的拓展业务。 贸易公司:主要就是商品的买与卖,没有生产商品,贸易公司最重要的是信息和业务渠道。通过业务人员努力开发的客户,属长期合作对象,部分享受公司商品的特供单价,具体根据合作的紧密度而定。 工程方零售:是单个项目工程合作,由终端店方直接采购,此类单一般为小型的店铺、办公室等; 以上对象是本部门的主要客户群体。 职责:

针对本部门客户群体分级指标的评定和确认,主要是通过各业务人员对接的客户进行分类管理与服务、维护与提升工作;业务人员要切实做好客户管理工作与基本文件定时定点的记录与确认,以便更好的开展业务工作。 业务人员要求制作的表格: 《客户信息表》; 《客户单价系数确认表》; 《客户资信等级评故表》; 《客户出货回款信息表》; 《内部跟单流程看板》; 请部门各业务人员切实际的抓好自己所管理的客户,由公司项目经理不定的询问 与检查, 未按时更新以上表格信息的,部门活动基金捐款20元/次; 信息录入不正确的或马虎应付的,部门活动基金捐款10元/次; 大项目中心 2013年02月19日

监狱民警职业道德修养分析

新形势下监狱民警职业道德建设的思考 中华文化是以人为中心的文化,以人为主体的文化,以人伦为核心的文化。虽然中国也有自己特有的宗教和神,但是人和人的关系, 远比人和神的关系重要。人文精神有一层重要涵义,就是重视人的节操和修养,注重人之所以成为人的那些道德素质。十八大以来,我们 国家主张“依法治国,以德治国”,这里的德,就是指人之所以成为 人的道德素质。中国人最独特的道德文化标识,也是衍生最广,渗透 的最密,莫过于“君子”一词。“君子所以异于禽兽,以有仁义之性也”,程颐把君子放到人之为人的底线,认为人与禽兽的区别就在于“仁”,这里的“仁”就是仁义道德。我们常说,“君子以厚德载物”,意思就是只有具有厚重稳固的道德为基座,才能够承载万物。可见“德”是立身之本,为政之基,成事之要。不同的职业有不同的道德 要求,例如医生的职业道德是救死扶伤、悬壶济世;教师的职业道德 是教书育人、传道授业。而监狱人民警察作为一项职业,尤其是中国 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下的监狱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具有更加丰富的内涵。 监狱人民警察作为管理监狱的主体,不仅担负着惩罚监管罪犯的重要 任务,而且还肩负着将罪犯教育、改造成为守法公民的重要职能因此,提高监狱人民警察职业道德修养,建设一支具有较高思想道德素质的 监狱人民警察队伍,对于做好新时期的监狱管理工作,实现把监狱建成现代化文明监狱的宏伟目标,维护国家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宁,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随着时代的发展,民警的思想政治工作的难度不断加大,曾经行之有效的老办法、老思路,难以发挥最佳效果,这就要求我们在新形

势下,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创新为用,牢牢把握民警思想的“风向标”,善于思考、敢于创新、勇于突破,才能探索出一条更加适应新形势下 的监狱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建设的新思路,为创建现代监狱,服务改革发展大局作出应有贡献。 一、监狱人民警察职业道德的主要内容 监狱人民警察职业道德是指监狱人民警察从事监狱管理活动时 所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主要包括遵守宪法和法律,严守纪律,忠于 职守,秉公执法,清正廉洁等五方面的内容。 1.遵守宪法和法律。“君子怀刑”,朱熹对“怀刑”的解释是“畏法”,就是敬畏法律,进一步讲,就是要遵守法律。遵守宪法和 法律,是监狱人民警察具有较高思想道德素质的重要内容和表现,是秉公执法的必然要求,也是监狱执法活动的基本原则。遵守宪法和法律的具体要求是“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即凡是宪法 和法律规定禁止做的事项,坚决不做;凡是宪法和法律规定必须做到 的事项,必须带头做好;勇于负责、敢于担当,坚决杜绝懒作为、不 作为、乱作为。监狱人民警察只有模范地带头遵守宪法,在执法活动 中才更有权威,更有说服力,正所谓己正才能正人。 2.严守纪律。严守纪律,对于进一步加强监狱人民警察队伍建设,提高干警的综合素质,推进监狱事业的发展,维护国家政治稳定 和社会安宁,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更为重要的现实意义。监狱人民警察纪律是根据监狱警察职业特点而制定、并要求全体监狱人民警察在职业活动中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主要包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这些是监狱人

几种常见职务犯罪原因

几种常见职务犯罪原因 【摘要】职务犯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工作人员利用已有职权,贪污、贿赂、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破坏国家对公务活动的规章规范,依照刑法应当处以行政处罚的犯罪,包括《刑法》规定的“贪污贿赂罪”、“渎职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 一、财会人员职务犯罪的原因 1、财务制度不健全,内部监管不严。从查处的财会人员职务犯罪情况来看,很多发案单位的财务制度杂乱无章,管理混乱。有的发案单位尽管制定了详细的财务制度,但形同虚设,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未严格进行财会检查、稽核,使财会人员犯罪如“探囊取物”,即使出现了财会人员职务犯罪也不能及时发现。此外,还有许多单位领导对下属财会人员失去监管,从办理的多起财会人员职务犯罪案来看,很多单位领导对本单位财会人员职务犯罪起初并不知情,有的还颇感意外,至使这些财会人员职务犯罪愈演愈烈。 2、新《会计法》的宣传和贯彻力度不够。从开始实施的新《会计法》对会计职业、会计工作和会计质量提出了更严格的法律要求,对会计管理设计了详尽的制度规则,对违反后的责任也作了严格的规定,但《会计法》的贯彻落实并不尽如人意,宣传不到位,不仅不少单位的直接管理人员、业务人员不了解、不熟悉条文的规定,就连一些会计人员也不甚了解或未深入学习,执行也不到位,一些单位法律意识淡薄,对《会计法》的落实监督检查不力,对内部出现的一些违反《会计法》的事件也未严格进行处罚,有的单位出于种种原因甚至在发现犯罪后企图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隐瞒犯罪事实,使财会人员职务犯罪得不到及时的查处。

看守所岗位职责

看守所岗位职责 一、所领导带班岗位职责 1、所领导带班期间对监区工作负总责,必须坚守岗位,吃住在监区,不准随意离开监区。 2、带班所领导必须对各岗位民警工作,特别是夜间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工作制度和监管纪律的行为,要立即予以纠正,对当事民警予以批评、告诫,并做好考核记录。 3、对重点人员、新入所人员以及思想不稳定的人员进行谈话教育,稳定思想情绪,掌握狱情动态,并了解民警执法、管理等情况。熟知重点人员的基本情况、诉讼进程、思想动态以及所在监室等情况。 4、对生产劳动进行安全检查,包括生产工具的领取、使用、保管及生产质量、生产时间、劳动强度的控制等。 5、负责组织对在押人员进行法律、形势、监规、行为规范、劳动、生活卫生、人生前途等集体教育、并将每次受教育人数、时间做好记录。 6、对发现有牢头狱霸现象或牢头狱霸行为的,以及吵监闹狱、打架斗殴、绝食、患病等异常情况,要及时、妥善地予以处置。

7、负责交接班工作,组织民警认真清点人员,检查安全设施,并将值班期间发生的异常情况及处置情况及时记录交接,并向相关领导反馈。 二、综合岗位职责 1、严格按照工作流程开展各项工作。 2、认真查验法律文书,严格按规定办理收押、换押、临时出所、投牢、释放等手续。 3、对办案机关提审的要核对工作证、提讯及诉讼环节是否相符,对律师会见的要根据诉讼环节查验律师证、介绍信、委托书及准予会见的法律文书,办理相关手续,并填写提讯、会见登记。提审、会见完毕,应对在押人员进行人身及体表检查,做好详细记录,杜绝违禁物品流入监区。 4、负责对新收押人员进行监规、行为规范的教育,告知应尽的义务和享有的权利。 5、掌握各诉讼环节法定办案期限的规定,掌握在押人员的诉讼环节和羁押期限,做好换押、催办、超期羁押报告等工作。 6、及时准确登记或输入在押人员的相关信息,为其他岗位民警提供共享服务。 7、负责对在押人员亲属所送财物接收、检查、登记、转交,做到仔细、认真;对在押人员亲属要态度和蔼,认真解

监狱系统职务犯罪情况分析郭晓红

监狱系统职务犯罪情况分析以番禺区检察院查处的监狱系统职务犯罪为切 入点 郭晓虹 摘要近年来,监狱系统职务犯罪呈现出多发和高发趋势,本文从番禺区检察院近年查处的监狱系统职务犯罪案件的特点、发生的原因分析入手,探讨预防监狱系统职务犯罪的途径和方法,有助于预防监狱系统领域职务犯罪,努力从源头上遏制倩败现象和职务犯罪。 关键词黑箱操作减刑假释工种分配 作者简介:郭晓虹,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检察院。 近几年,番禺区检察院立案查处了番禺区监狱系统案件4件4人,违规违纪3件3人。在办案中发现,监狱系统的制度漏洞极易引发贪腐行为,若不加以防范将造成严重后果。本文试从近年来查办的监狱系统职务犯罪案件的特点、原因分析,对如何预防监狱系统职务犯罪提出建议。 一、监狱系统职务犯罪的特点 1.减刑制度“黑箱操作”。根据《监狱法》的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其中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减刑制度体现的是法律对于犯罪人实行的“宽严相济”、“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政策,这本来有利于犯罪分子的积极改造,促使他们接受教育,遵守监规,早日回归社会。无奈这

种减刑制度被某些有心人“黑箱操作”,将原本子虚乌有的发明创造,硬生生捏造出来作为减刑的手段。如该院经办的一件番禺区监狱案件,某监区负责考核、奖惩管理的副监区长和负责全面工作的监区长,为某经济犯递交的凭空捏造的汽车后视镜方面的发明创造专利证明材料上签上“情况属实”并加盖监区的公章,从而为该经济犯创造了减刑的机会。 2.假释申报猫腻多。根据《监狱法》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可以假释。”假释制度是为了促进犯罪分子的行为得到矫正,消除犯罪分子的恶性,达到让其回归社会的目的。但刻板的书面审查制度、人为因素较大的考核评分制度,使得徇私舞弊假释司法腐败案件屡见不鲜。如该院查办了违法违规的监狱腐败案件中,副监区长陈某利用分管考核、减刑、假释的职务便利,帮助服刑人员通过假释申报,并从中收取服刑人员家属的贿赂。 3.安排劳动岗位无监督。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罪犯劳动时间为一星期6天,每天劳动8小时,平均每周劳动时间不超过48小时,未成年犯的劳动时间减半。”在一视同仁的劳动时间内,不同的工种却有着根本的差别,因此的监狱里面的工种分配就有“轻工”一说,某些犯罪分子为了谋得一份“轻工”,不惜用重金开路为自己谋得一份轻松如意的工作。如该院查办的案件中,在安排劳动岗位监区长说了算的制度中,监区长为服刑人员安排轻松的劳动岗位从中收取服刑人员家属的贿赂,

风险分级管控管理制度

风险评价分级管控作业管理制度 1. 目的 对本公司范围内存在的危险源进行辨识、评价与评价,制定风险控制措施,并对其实施控 制,以减少或避免不期望的事件发生,保证安全生产。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的生产活动、服务过程中的风险评价与控制。 3. 职责 3.1 总经理职责 3.1.1 总经理是“两个体系”建设第一负责人;总经理负责本公司危险源辨识、评价和风险控制的组织领导工作,负责建立风险评价分级管控小组,负责批准重大的风险清单。 3.1.2 成立“两个体系”创建领导小组,明确各级组织、人员职责; 3.1.3 要求各级组织成立本部门“两个体系”创建机构; 3.1.4 审核、签发风险管控、隐患排查管理制度; 3.1.5 对“两个体系”建设提供人力、资金支持; 3.1.6 定期召开会议、组织检查“两个体系”创建进度; 3.1.7 定期开会研究“两个体系”创建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组织解决; 3.1.8 组织相关人员对重大风险进行审核; 3.1.9 组织重大隐患治理。 3.2 安环部职责

定较大及重大的风险,提出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方案,并对全公司的危险源的控制进行监督。 3.2.2 协助总经理检查、部署、落实“两个体系”开展工作; 3.2.3 负责具体制定、修订风险管控、隐患排查管理制度; 3.2.4 负责制定“两个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3.2.5 负责确定风险分级管控的辨识、评估、分级方法的确定; 3.2.6 负责指导、培训各基层风险管控人员,掌握有关要求、方法; 3.2.7 负责考核“两个体系”进度及质量要求; 3.2.8 负责“两个体系” 有关资料、表格、台账、清单的汇总、审核、反馈; 3.2.9 负责各部门风险类型、管控措施、管控分级上报资料的审核、反馈; 3.2.10 定期向“两个体系”领导小组汇报创建情况; 3.2.11 汇总较大以上风险,对公司较大以上危险点定制风险告知牌; 3.2.12 负责重大风险管控措施的完善; 3.2.13 负责重大隐患治理方案的制定; 3.2.14 及时完成“两个体系”领导小组部署的其他工作。 3.3 车间职责 3.3.1 协助分管经理,检查、部署、落实本车间“两个体系”开展工作; 3.3.2 负责确定本车间“两个体系”创建人员名单; 3.3.3 负责培训本车间风险管控人员,掌握有关要求、方法; 3.3.4 负责考核本车间“两个体系”进度及质量要求; 3.3.5 负责本车间“两个体系”有关资料: 设备设施清单、作业活动清单、风险评级和分级等表格、台账、清单的汇总、审核、反馈;

当代监狱人民警察的核心价值观

李瑞书精神与当代监狱人民警察的核心价值观 广东省武江监狱陈瑜 加入时间:2010-12-17 9:57:11 来源:admin 访问量:1873 李瑞书是新的历史时期监狱人民警察队伍中的一个光辉典范。他的生命, 仅仅走过40个年头,却把人生二分之一的时间奉献给了监狱事业。他一生为人低调、爱岗敬业、廉洁奉公、无私奉献、信念坚定,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做到了生命不息、工作不停、奉献不止,为监狱工作,奉献自己全部的心血。他虽然匆匆地走了,但他留下的精神财富却永驻人间,他对工作、对人生、对岗位的坚守成为了我们监狱人民警察的一道伟大的标杆。 李瑞书同志先进事迹的突出特点,凝聚成了一种新的时代精神,其本质特征就是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奉献。李瑞书精神集中回答了在监狱事业发展过程中,每一名监狱人民警察应该具有的精神状态和价值追求问题,满足了党和人民对监狱人民警察的期盼,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当代监狱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的生动体现,值得认真研究、倡导和发扬。 监狱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的内涵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这一概念,其基本内容包括马克思主义的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社会主义荣辱观等。监狱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属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价值观的基本范畴,是监狱人民警察价值体系中最基础、最稳定、最本质的部分,它反映了监狱工作发展的内在要求,起着规范执法行为、稳定监管秩序、提供精神动力的作用,是科学发展推动监狱工作的精神源泉。 所谓监狱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是指监狱人民警察对自身存在意义、价值追求的根本看法和态度。它是监狱人民警察在长期的执法实践中形成并信仰的对于各种价值关系的基本观点和理论,是监狱人民警察生活工作的基本思维模式和行为模式,也是处理各种问题和矛盾的基本态度和准则,它决定着监狱人民警察行为的目标和方向,是监狱人民警察的精神旗帜和生命之魂。笔者认为,它至少应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内涵: 政治坚定:这是监狱人民警察的基本准则,也是警察核心价值观的“灵魂”; 忠于职守:这是监狱人民警察的基石,也是完成工作任务的前提; 秉公执法:这是对监狱人民警察的基本要求,也是求得公平和法律之上的尊崇; 积极进取:这是监狱人民警察的精神面貌体现,也是党和人民的期盼所在; 廉洁奉公:这是监狱人民警察职业本质属性的规定,也是最基本的思想道德要求; 乐于奉献:这是对监狱人民警察性质的诠释,也是对人民警察社会责任的必然要求; 监狱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是一个动态的体系,其内容必将随着时代的变化而进一步发展和丰富。 李瑞书精神的内涵和特质

监狱系统人民警察职务犯罪原因探析

监狱系统人民警察职务犯罪原因探析 本文阐述了监狱系统职务犯罪的特点,分析了其产生原因。指出监狱系统职务犯罪原因在于监狱自身的封闭性以及立法的不完善;受外部环境的不良影响和产生心理失衡;也有少数监狱人民警察执法意识薄弱、素质低下的原因。因此, 建议相关部门采取相应的防范对策。 标签:监狱系统;警察;职务犯罪;特点;原因 监狱是国家刑罚执行机关,监狱人民警察则是刑罚执行的主体,但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部分监狱人民警察的思想发生了蜕变,近年来,通过新闻媒体的相关报道就可以发现监狱系统是职务犯罪案件的多发易发领域,监狱警察违纪违法和职务犯罪现象突出,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2009年10月内蒙古呼市二监四名重刑犯杀害一名狱警后暴力脱逃,震动全国。案发后,该监狱原监狱长被免职,后因涉嫌玩忽职守罪被检察机关逮捕并提起公诉。6名监狱领导班子成员中4人受到停职检查处理,接受进一步调查。由此可见,在认真研究监狱警察职务犯罪问题的现状、正确研判违纪违法行为特点、深入分析职务犯罪内在 原因的基础上,进而建立长效的预防监督机制尤为重要。 一、监狱系统职务犯罪的特点 1、易发性 监狱作为刑罚执行机关,对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具有申报权和决定权,而且这种权力处于“大墙”之内,外人很难知晓其运作的过程和实际执行情况。同时,服刑罪犯及其家属也希望罪犯在监狱这个特殊的环境中享受特别的待遇。常见的是通过监狱人民警察违法获取减刑、假释、保外就医以及劳动改造中的特殊照顾,从而拉拢、贿赂监狱人民警察。上海青浦监狱原副监狱长、政委翁黎明在职期间,违规为服刑罪犯变更劳逸岗位、办理离监探亲和减刑、假释,并因此得到服刑罪犯原公司领导的回馈,从中获利100余万元,由此可见,在这 种情况下,二者一旦结合,监狱系统职务犯罪就会呈现易发、多发态势。 2、群体作案比较突出,窝案、串案多 随着管理和监督机制的逐步完善以及刑罚执行工作的分工越来越具体、明细,考核权、审批权的分离;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决策权与管理权分散,一人作案一般存在难度。为了达到特殊的目的,个别监狱人民警察主动寻求利益共同体相互利用、协作,靠利益均沾的办法实现所谓个人权力的最大化,犯罪呈现团伙化、群体化倾向。某省监狱腐败窝案中,以原党委书记、监狱长为首,包括原副监狱长、副政委、设备供应科科长、运销科长、财务科长、监区长等在内的14名涉案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上下勾结、相互串通,在监狱对外采购物资、生产经营等活动中,为供货商、经销商在清结货款、供货等方面提供便利,分别或共同收

监狱人民警察职业生涯规划

职业生涯规划 著名画家安东尼·范戴克曾说过:“生命是一支箭。因此,你必须知道瞄准什么目标和如何运弓,然后把弓弦拉足,让箭飞射出去!”恰在宝贵的青春年华,我们要为自己的职业生涯做好规划,点一盏明灯,照亮前进的道路。付诸于努力,脚踏实地,一步一脚印,在人生的画卷中绘出不一样的精彩。 一、360°评价 领导、同事:积极主动、踏实肯干、有责任心,但为人处事经验不足。 家人、亲戚:有爱心、有孝心、有上进心,但有时性格倔强。 朋友、同学:人缘好、热心、真诚、宽于待人、热爱体育运动,但易情绪化,容易感情用事。 自我分析评价:本人性格开朗乐观,富有幽默感,人际关系较好,适应能力较强,工作踏实认真,责任心强,严于律己,宽于待人。这些优点必将促使我迅速融入工作环境,快速进入工作角色,适应工作节奏。不足:比较率性,会有些情绪化,经验欠缺。经过大学毕业两年的锻炼磨砺,本人基本能够及时调节心态,虚心接受批评,慢慢积累为人处世经验。相信能在大家的批评指正中成长,更好地完成各项工作,做一个工作与生活和谐发展的有心人。 二、自我SWOT分析

三、目标规划 经过了半年多的监狱管理工作,个人认为作为一名监狱人民警察,职业生涯的发展路径有3条主线:1、改造线,致力于罪犯狱政管理工作;2、生产线,组织和管理罪犯劳动生产活动;3、行政线,机关、监区办公室从事相关文书管理工作。结合个人的特点特长和兴趣爱好,个人比较偏向于往行政线或生产线发展。原因有以下三点:(1)大学时担任过学生会干部和班长,长期在学院办公室协助辅导员老师工作,能胜任一般行政事务工作;(2)毕业后进入到清远联通

工作了一年,负责市场营销策划方案的撰写和组织营销活动等相关工作,积累到一定的文书工作经验,提高了组织能力;(3)大学所学专业是工商管理,修过相关的生产管理课程。在生产线发展可以做到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将所学知识学以致用。 短期目标:通过3-5年的踏实工作,基本掌握管理罪犯的基本技能,能独当一面开展相关工作,并考取心理咨询师等职业证书,助力工作开展。 中期目标:继续钻研深造,提高学历,完成在职研究生的读书计划,提高法律素养,攻克司法考试难关,慢慢走上领导岗位。 长期目标:通过孜孜不倦的工作与学习,探索出更有效管理罪犯的新模式新方法,成为罪犯心理咨询和法律咨询领域的精英干警。 四、实现路径 美国总统肯尼迪曾经说过:“最大的危险就是无所行动”。制定了职业生涯规划,下一步就是要向着目标付诸于行动。只有行动,才能让梦想照进现实。 1、加强学习,注重实践。 监狱人民警察除了要有良好的心态和精神面貌外,还应该具有过硬的相关专业知识,包括理论和实操知识,尤其是监狱工作的实务知识。这需要我们刻苦学习,知法懂法依法执法,同时将所学理论知识与实际实践相结合,充分提升我们的执法能力、管理能力、教育能力。除了要掌握书本上的理论知识和技能,作为新干警,更应该向经验丰富的老干警学习和讨教,多听多看,在实际工作中不断摸索、学习、

基层警察职务犯罪原因与对策探讨

基层警察职务犯罪原因与对策探讨 人民警察是国家和人民利益的捍卫者.然而警察职务犯罪却使其地位日益动摇,尤其是基层警察职务犯罪对国家的长治久安造成严重的威胁,从原因入手,分析了基层警察职务犯罪的复杂性,最后针对性的提出了对基层警察职务犯罪较全面的预防和打击措施。警察是时代的楷模,为维护人民警察的形象,进一步提高警察的执法能力和公信力,就必须深入研究警察职务犯罪的成因和对策,从根本上预防和控制警察职务犯罪。 标签: 基层警察;职务犯罪;原因;对策 1 警察职务犯罪的概述 警察职务犯罪,是指人民警察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滥用职权或者放弃职权、玩忽职守,危害国家机关正常运行及其公正、廉洁、高效的信誉,致使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实践中常见的警察职务犯罪主要有贪污贿赂犯罪和刑讯逼供等滥用职权的犯罪。 警察是国家的执法者,因其具有专业的侦查犯罪水平和较强的反侦查意识,所以,警察职务犯罪的隐蔽性比一般犯罪更高,危害较大。 2 基层警察职务犯罪的原因探讨 2.1 基层警察职务犯罪的宏观原因 警察职务犯罪作为职务犯罪的一种,其原因与职务犯罪存在着共性。综合来看,可以分为以下几个层面: (1)立法和制度层面。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特别注重法制建设。尤其是近几年来,我国的立法步伐 进一步加快,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并形成了相对比较完善的法制规模。尽管如此,我国法律制度仍存在诸多的不足和弊端。主要体现在: 首先,在刑法立法上,我国对职务犯罪的处罚一直较宽松,这也在一定程度上放纵了职务犯罪。 其次,为预防职务犯罪,我国建立了各种法律监督制度、纪检监察制度和信访制度等等,虽然这些制度对预防职务犯罪起到了一定作用,但还存在着种种缺陷。譬如,较多部门的设立仅仅成为空设,实际运行起来则较为困难。反过来又

监狱人民警察权力的限制

在不同学术语境,权力地内涵是复杂而多元地. 但不管怎么变换视角解读,在权力是一种“力量”这一基本特性上还是能达成共识地. 借助权力这种“力量”,某种特定地预期局面和结果即可以或可能产生. 监狱警察权力属于这样地“力量”,是监狱警察为实现国家意志,组织管理囚犯在实现刑罚执行目标过程中对囚犯理念、行为地影响力和控制力. 或者说监狱警察权力是监狱警察凭借一定地政治(法律)强制手段,在监狱有序地结构中,对监狱刑罚权力地一种支配力和控制力,是职位、职权、责任和服务地内在统一. 法律赋予监狱人民警察一项重要地权力是改造罪犯,执行刑罚.这就使得监狱在执行职务活动时拥有了改造话语权.问题在于改造话语地一元独霸态势对监狱警察权力行使地实质形成了遮蔽. 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遮蔽了监狱警察权力不断扩张地问题. “监狱是权力最赤裸裸地、最肆无忌弹地表现出来地地方. ”当下没有人否定监狱警察改造权力地合法性、权威性,但在监狱地安全和稳定是改造工作地基础和前提地共识下,“安全为天”同样成了监狱地权威话语.在维护监狱秩序稳定地“金钟罩”下,公权力场域掺杂进私权力场域地利益考量,便使监狱警察权力地这种持续扩张失去了正当性,暴露出更多地“肆意”与“恶”. 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遮蔽了监狱警察权力私人化地问题. 监狱警察权力实际上是由若干自然个体生命具体行使地,所拥有地一切合法权力和权威也就与掌权者地自身利益及其相关集团地利益混在一起,即“政府本身不应有自己地私利,但操作并组成政府地人却有自身地利益. 而且他们会借助政府地强制力来实现自身地利益”.借助改造话语地权威,监狱警察权力在一定程度、一定范围内被异化为私人权力,这就是“权力寻租”. 监狱行刑实践中地调换工种、计分考核、减刑假释等权力领域就存在这样地“权力寻租”问题,后果是警察滥权渎职,走向腐败,侵犯囚犯合法权益,消解刑罚地权威.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监狱警察权力地遮蔽问题带来诸多悖论,正所谓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 为监狱安全和稳定而一味持续扩张地监狱警察权力,因为警察权力地过度行使,最终引起地可能是囚犯地强力反弹,诱发重特大案件,破坏监狱地安全和稳定这样地改造罪犯地基础和前提.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首先,必须建构监狱警察权力伦理,尽量避免权力边界模糊和弹性状态地出现,以正义地、刚性地、细化地法律、法规制约监狱警察权力地扩张与收缩. 而规范地、可预见地、可考核地法规制度是监狱警察在行使职权时地职业伦理底线,禁止逾越. 用制度制约行刑权力,规范警察地职务行为,既能防止滥权,又能防止权力冲动,实现权力伦理地价值诉求. 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其次要健全监狱执法监督体系.在坚持人大和检察院等专门机关地法律监督地同时,整合监督机关内部监督资源和强化社会监督,以期达到健全监狱执法监督体系地目标.当前要做好健全监狱执法监督体系工作,我们应当采取以下措施.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一)实行监狱执法部门分权制约,创新自我监督.一是要改变对罪犯地重要执法环节地管理、审核、呈报全都由一个部门负责,权力过于集中地状况,通过实行权力分解地办法,对监狱执法部门进行分权制衡.二是要强化上级管理机关对下级监狱机关、上级业务部门对下级业务部门地层级监督.上级管理机关和上级业务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进一步完善监狱执法工作程序,对监狱机关地执法活动和民警地执法行为,尤其是各方热点关注地罪犯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刑罚执行工作,必须制定明确而具体地程序规定.三是要强化法制部门执法监督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执法监督制度,对罪犯减刑、假释、保外就医、行政奖惩等地办理工作,在不弱化原有业务部门层级监督地情况下,增加监狱法制部门地审核监督环节,实行分权制约.四是要压缩基层民警在执法行为上地“自由裁量空间”.当前,在监狱对罪犯改造情况地考核、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条件认定等执法环节上,存在着“自由裁量”范围过宽和标准过于原则笼统等问题.要切实解决这一执法环节程序不严密、不规范地问题,必须对源头性、基础性工作加强监督管理.要细化执法考核办法,合理确定执法“自由裁量”范围,建立健全对第一手考核结论地监督制度.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二)整合监狱机关内部监督资源,形成监督合力.一是要通过规章制度建设,明确执法主体、执法范围,缩小执法者个人自由裁量空间,规范执法监督地内容、范围、形式、程序以及监督部门地职责权限.二是要强化纪检、监察部门在监狱执法监督体系中地主导地位.纪检、监察部门地纪律监督要实行关口前移,切实改变发生了严重违法违纪问题才去查处地状况,做到对严重违法违纪问题地严肃查处与对违反执法工作纪律、工作程序等问题地查处齐头并进,更好地发挥应有地监督作用.三是要积极配合审计等专门监督部门地工作,自觉接受审计等专门监督部门地监督规定.对拒不履行监督决定地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员,要严肃追究法律责任.审计等监督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依法独立开展专门监督.四是要重点加强法制部门建设.推行对罪犯减刑、假释等环节增加法制部门地审核监督程序,强化执法监督机制.加强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地监督.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应当依法报送备案.对报送备案地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法

企业分类管理制度

企业分类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认证监管有效性,构建良好的认证认可秩序,切实做到对企业实行分类管理和分类监管,特制定本制度。一、企业分类的依据 1、企业产品质量抽查情况; 2、企业遵守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的情况; 3、企业产品特点; 4、企业的管理水平和设备水平; 5、投诉、举报情况; 6、企业获证情况; 7、其他部门对该企业的信用评价。二、企业分类及标准根据上述分类依据把企业分为A、B、C、D四类。 A类企业: 1、企业积极主动申请并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体系运行有效,顺利通过年度监督审核; 2、产品质量长期稳定合格,连续2年以上监督抽查合格; 3、连续2年以上无因违反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行为被处罚; 4、企业建立了完善的计量保障体系、标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且有效运行; 5、获得国家、省级名牌产品或国家免检产品的生产企业; 6、连续2年以上没有被投诉、举报的或投诉、举报不属实的。 B类企业: 1、企业申请并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体系运行基本有效,通过年度监督审核; 2、产品质量较稳定,产品质量连续2年以上无严重质量问题; 3、连续2年以上无因违反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的行为被处罚; 4、企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计量保证体系、标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且能较为有效运行; 5、连续2年以上没有被投诉、举报的或投诉、举报不属实的。 C类企业: 1、企业存在无证生产的现象,经督促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或在年度监督审核中存在严重问题; 2、产品质量基本稳定,连续1年以上监督抽查合格; 3、连续1年以上无因严重违反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的行为被处罚; 4、企业基本建立了计量保证体系、标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且能够组织运行; 5、连续1年以上没有被投诉、举报或投诉、举报不属实的; 6、生产涉及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产品,并且容易引起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企业; 7、开业投产时间在1年内的企业。 D类企业:除上述企业外的其余企业归入D类企业。主要特征是:企业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水平低,生产工艺落后,产品质量不稳定;经常被投诉、举报或违反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被处罚;屡罚屡犯,整改不力。三、企业分类每年进行一次,一般在当年的元月份完成。四、企业分类由所在辖区监管小组提出初步意见,报局监管领导小组确认。五、企业分类情况应记入企业档案。

第四章 警察的职责和权力

一、课题: 第四章警察的职责和权力 二、教学时间:2课时 三、教学目的: 了解警察权的含义、特点、要素,了解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职权,掌握监狱、劳教工作人民警察的职权规范,懂得正确行使人民警察职权,肩负起保护人民,打击犯罪的神圣使命。 四、教学重点、难点: 难点是对警察权的理解;权力与权利的区别;职责与权力的关系。重点是了解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刑罚执行权与行政处罚权,掌握监狱劳动教养机关人民警察的职责和权力的内容。 五、教学方法与手段 归纳、启发、互动、理论教授与案例分析教学相结合 六、教学过程设计: 1、案例论证法条; 2、当讲授公安人民警察行政处罚权时,较详细地给学生介绍 2006年3月1日的《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一节人民警察的职责 一、人民警察职责的含义 人民警察职责是指国家依法规定的警察工作范围和应尽的责任。 (一)警察职责是由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具有法律的严肃性 (二)警察职责是由警察任务决定的,是警察任务的具体化

(三)警察职责确立了人民警察在法律上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二、人民警察职责的种类 (一)专政职责 (二)民主职责 (三)司法护法性职责 (四)xx行政性职责 (五)武装暴力性职责 (六)社区服务性职责 (七)紧急处置性职责 三、人民警察职责的内容 第二节人民警察的权力 一、警察权 (一)警察权的含义 所谓警察权,是指有关国家机关对警察行为的立法权、司法权、行政管理权,以及警察机关及其警察依法所拥有的各项权力的总称。 (二)警察权的特征 1、特殊的国家权力性 2、手段的特殊强制性 3、警察权本质的人民性 二、警察权力 (一)警察权力的含义

警察职务犯罪的生成机制及遏制理论

警察职务犯罪的生成机制及遏制理论 潘嘉 警察职务犯罪,是警察实施的与其职务有关的犯罪行为的总称,具体包括警察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谋取经济利益,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破坏国家对警察职务活动的管理职能,依照刑法规定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各种犯罪行为。就其本质而言,警察职务犯罪是警察职权运作过程中的异化现象。与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相比,警察职务犯罪除具有一般职务犯罪特征之外,还具有政治上的敏感性、犯罪手段隐蔽性极高的特征。 警察职务犯罪的行为方式多种多样,但它们的相同点都是与警察职务相关联,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警察在执行职务行为中利用职务便利实施的犯罪行为,它是警察职务犯罪的主要方式。对此,刑法采取两种立法模式:一种为明定式,即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刑法条文中给以明确规定,如警察所犯的贪污罪、受贿罪、非法拘禁罪等等。另一种是隐含式,即刑法虽然没有明确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但要实施这些犯罪,警察也必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如包庇毒品犯罪分子、为地方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等犯罪行为。二是警察在执行职务行为中,滥用职权(即超越职权范围或者违反职权行使程序)实施的犯罪行为,如警察所实施的刑讯逼供罪、暴力取证罪等。三是警察在执行职务行为中,应履行法定义务且能够履行而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义务而构成的犯罪行为。前者如警察所实施的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等,后者如警察所实施的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等。①行为方式的多样性导致警察职务犯罪的范围宽泛,大致涉及刑法中的29个罪名。②尽管每一宗警察职务犯罪的发生都有其具体原因、促成条件和环境,但只有认清其犯罪原因的共性才有助于从整体上把握警察职务犯罪,进一步设计预防对策。下面我试用雷克利斯的遏制理论探寻警察职务犯罪这一类犯罪发生的共同原因。 当代美国犯罪学家雷克利斯于20世纪60年代提出的“犯罪遏制理论”(containment theory),着重用社会控制的强弱来解释犯罪行为产生的原因,并吸收了关于犯罪原因的心理学观点和社会学观点的优点,推动了对促成个体犯罪的内部人格力量以及塑造个人动机和人格的社会文化力量的分析。有学者认为,“雷克利斯提出的遏制理论模式就是心理控制模式的代表。”③他认为犯罪是个人内在的控制能力和社会中存在的外部控制因素缺乏的结果,是对推动和引诱个人进行犯罪的驱力(drive)和拉力(pull)缺乏遏制(检查和控制)引起的。④为了介绍此理论,他引入了四个概念:外部压力或拉力(outer pressure or pull)、外部遏制(externalcontainment )、内部遏制(inner containment) ,内部推力(innerpush)。这一理论的核心是外部压力或拉力和内部推力促使人产生越轨行为和犯罪行为,而外部遏制和内部遏制则阻止、中和、抵抗个人产生越轨行为和犯罪行为。当外部压力或拉力和内部推力比外部遏制和内部遏制强大时,个人就会产生越轨及犯罪行为。雷克利斯强调,最重要的外部遏制因素是期待个人遵从群体中占优势的行为准则的社会压力,最重要的内部遏制因素是一个象绝缘体那样起作用的、排斥违法犯罪行为的概念。⑥本人认为,目前我国的警察职务犯罪也可以看作是上述四种力量博弈,外部压力或拉力和内部推力最终战胜外部遏制和内部遏制的结果。 警察面临的外部压力或拉力是那些迫使或引诱警察进行犯罪行为的外部力量。由于社会的变迁、交往的增多以及利益关系的多元化,参与这种外部力量的势力越来越多,警察面临的来自家庭、单位、社会的压力及诱惑力也越来越大。大致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一)导致警察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相对贫困的制度缺陷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人类社会是一个不断地从新的不平等走向平等的过程,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带动的社会进程,本质上是一场社会平等化进程的序曲,这种平等化进程也就是社会现代化的演进。根据亨廷顿的观点,“现代性产生稳定性,而现代化却产生不稳定性。” ⑥由于我国正处于现代化进程中,这种不稳定性带来制度上的缺失反映在警察群体就是利益分配的不公平。由于从事国家公务,警察被剥夺了进行营利性经济行为的权利,但国家给予

看守所领导带班岗位职责说课材料

看守所领导带班岗位职责 (一)带班所领导要24小时在监区值班,掌握狱情动态,负责处理带班期间监区内日常事务。 (二)组织集体交接班。认真清点人员,点评值班期间工作情况,对发生的异常情况及处置情况进行记录交接,并向相关领导反馈。 (三)定时查岗,监督检查值班民警履行岗位职责(每天至少早晚各一次),对违反工作制度和监管纪律的行为,要及时予以纠正,对当事民警予以批评、告诫,并做好考核记录。要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达,确保看守所安全。 (四)加强对重点部位的巡查和对重点人员的管理教育,熟知和掌握重大风险在押人员的情况,及时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对需要严管、禁闭、加戴械具的在押人员履行审批手续。 (五)晚上就寝前,组织民警对监区、设施进行检查。 (六)对值班期间的工作情况进行记载,对发生事故或紧急事件时协调驻所武警进行突发事件处置,并及时报告上级。

内勤岗位职责 内勤是担负所内综合性业务的工作人员,主要的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法律规定,认真做好在押人员出入所登记,办好各项法律手续; 二、准确掌握在押人员的羁押时限,对到达和超过法定期限的按照有关规定,及时通知办案单位或报告检察官; 三、建立管理在押人员档案,对每个在押人员在羁押期间形成的收押释放凭证,收押登记表、财务保管收据、医疗诊断等一切材料全部归档; 四、切实掌握在押人员人数、认真做好日、月、季的统计,按规定时间及时上报; 五、办理提请改变强制措施、保外就医的报告和通知保外就医等项手续; 六、认真登记,及时转递在押人员上诉、申诉材料; 七、做好所内文书处理、工作记事、情况积累、材料整理; 八、接待来信来访、来所外调等事项; 九、完成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监狱人民警察职务分类框架的构想

监狱人民警察职务分类框架的构想 监狱人民警察职务分类框架的构想 [摘要] 监狱人民警察职务分类问题研究已成为当前监狱学界及监狱管理高层的一个热门话题。目前在理论界也形成一些基本学说或流派,但总起来说与监狱体制改革的方向衔接不够紧密;与监狱主体职能发挥的衔接不够紧密,因此从理论层面来探讨监狱人民警察职务分类更具现实意义。笔者提出将监狱人民警察分为授予警衔的人民警察和不授 警衔的文职警察(也称文职干部),并从理性层面作一剖析,提出监狱人民警察职务分类的基本框架。 [关键词] 职务分类;授予警衔的人民警察;文职警察 目前就我国监狱系统来看,对监狱人民警察的职务分类还是处于比较粗放的状况,基本上按照国家公务员的基本分类方式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从其岗位性质来分大致可分为政治工作类、监管改造类、生产劳动管理类、行政后勤类四大类。监狱学术界与理论界对监狱人民警察的分类提出了“三分类”、“四分类”“五分类”等几种基本分类方法,这些分类应当说有其合理性、适应性的一面,但也不可避免地否

认其不适应的一面。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与监狱的主体职能不相协调;二是监狱体制改革的改革方向不协调。本人在研究国外监狱工作人员分类以及总结我国监狱人民警 察现实分类不足基础上,着眼于监狱人民警察队伍的长远发展,以监狱职能纯化为视角来审视和提出监狱人民警察职务分类的基本构想,与各位专家学者共同探讨。 一、构建监狱人民警察职务分类框架的基本原则 监狱机关人民警察实施科学的分类和职务序列,要有利于监狱职能的法治化,有利于监狱行刑工作的科学化,有利于提高监狱行刑的效能,与公务员法、人民警察法以及相关条例相呼应为总体要求,具体要遵循以下若干原则。 (一)坚持职务分类的合法性原则。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以及与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分类制度紧密衔接。但这种合法性不是机械的照抄照搬,而是要在理论层面上要有所创新、有所突破,以此来推动监狱立法进程。当前,《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正式颁布,也给监狱人民警察的职务分类提供了新的分类思路。 (二)坚持继承与借鉴的原则。既要符合中国国情,有社会主义中国的特色,继承中国历史监狱警察(古称狱吏等)分类的有益养份,又应借鉴并吸收世界各国的有益经验,与国际行刑趋势相衔接。我们要不断审视监狱人民警察职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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