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拿地有潜规则 自爆地王身后官商间利益

开发商拿地有潜规则 自爆地王身后官商间利益
开发商拿地有潜规则 自爆地王身后官商间利益

开发商拿地有潜规则自爆地王身后官商间利益来源:2009年08月16日08:51 阳光房产网

没有人知道开发商在拍地现场频频举牌之前,在忙着什么。

而王石的言论似乎在暗示着什么:“现在不行贿成了过街的老鼠,行贿反而成了英雄了。”在这句评论背后,土地出让招拍挂的光天化日之下隐藏的不能说的潜规则,浮出水面。

据《华夏时报》记者了解,土地拍卖过程中,灰色交易普遍存在,而地王现象背后更是存在弄虚作假、地方政府与开发商利益分成的真相。

“没有一个公司不行贿”

2008年8月3日,金地集团通过挂牌方式以6.85亿元获得西安曲江新区住宅地块,总建面积约32万平米,折合楼面地价约2100元/平米,这也是金地2008年唯一拿下的一块地。

该地块便是金地前期投入所得的回报。金地一高层告诉《华夏时报》记者,金地先是斥资几个亿,给西安市政府建了一个人工湖,西安再将这人工湖周边的所有土地内定给金地,让其盖别墅,售价1万以上。当时万科、中海等其他开发商愿意出更高的价格,也没有得到。

“参与一级开发,有合同和协议,政府没钱还,拿地做补偿,也不违背法律的。”一业内人士告诉记者。

“前期有这种情况,但现在不会再有了,别的开发商也一样可以去拿,这种现象也很普遍。”金地总裁张华纲对记者表示,金地在西安有优势拿地,就是因为预付款比其他开发商付的多。“金地在西安和政府关系搞得非常好。”上述金地高层也毫不避讳这一点。

实际上,金地在西安的拿地模式,和碧桂园“协议”拿地、“零地价”拿地模式类似。碧桂园以“别墅+五星级酒店+大型购物商场”的形式进驻博得当地政府好感后,以较低价格拿地,已成为行业内公开的秘密。

而对于王石关于万科“不行贿”的言论,业内同行也有异议。“万科不行贿是指不直接行贿,通常的方式是请代理机构做,比如让民营企业去搞前期关系,扫除障碍将土地变成熟地后,万科再介入,一起合作开发,或者是直接出钱给民营企业,拿来熟地。”深圳一中型房企负责在珠三角拿地的人士对记者说,如今拿地,没有一个公司不搞潜规则的。不搞关系,基本上很难拿到好地。万科不直接行贿,所以拿的地都比较贵,而且都是偏远郊区。

潜规则作假细节曝光

一位在深圳某大型房地产上市公司负责找地的人士告诉记者,目前拿地主要是通过三种方式,第一是招拍挂;第二是收购方式,包括收购项目公司,或者直接并购土地;第三种是在一级市场跟政府合作开发。

据这位负责拿地的人士介绍,除了招拍挂环节是公开透明的之外,并购是两个公司正常的商业行为,第三种则是猫腻最多的,而不了解内幕的人根本想象不出应该如何操作。

据记者了解,第三种方式是源于很多地方政府没钱搞建设,以招商引资的名义,让企业先出资搞市政工程配套设施建设,或是吸引大的开发商进驻,政府再拿地给开发商作为回报。

“双方会提前签好协议,约定一个土地保底价,假如拍卖的保底价是4000元/平米,但最后实际拍卖价格是7000元的话,如果仍是该开发商拍得土地,政府便将3000元差价归还,若由其他开发商拍得,这3000元的差价,便按比例分成,多数情况是政府与开发商四六或三七,甚至五五分的。”上述人士说。

让人想不通的是,如果是必须走招拍挂的程序,何以阻止其他参与者不出高价呢?

另一家中型开发商专门负责在珠三角拿地的人士告诉记者,政府会尽可能去劝退来报名参加拍卖的其他开发商。“前期没做贡献,就不要来抢地了,如果实在无法阻止外来者,最后被别的开发商买走的话,便按上述比例来分成。”

“那种超额分成是有前提条件的,就是开发商一般是参与前期一期开发的。”上述上市公司拿地的人士给记者算了一下账,底价是4000元,最后别人拍走的价如果是10000元/平米,按三七分成的话,开发商得4200元/平米,这样,对该开发商来说,前期的土地成本就只有5800元/平米,其他开发商要抢,明显不划算。

而对于地王现象,上述拿地负责人向记者透露了不为人知的地王内幕:“有些地王是假的,参与前期开发的开发商去拿地,都会提前跟政府协商签好协议的,外界看到的成交价并非开发商的实际拿地价。”他表示,

如果是别的开发商拍走的话,多出部分便按比例分成,如果是自家高价拍下来的话,政府再私下返回多余部分给开发商。

钻法律空隙合谋抬高房价

潜规则拿地,是开发商不愿言说的秘密。

“没有明文规定禁止的就是合法的。”英联国际不动产董事长郭建波否认了“潜规则拿地”这一说法,他认为,这只是法律真空地带,政府需要招商引资,即使定向招拍挂,也是情有可原,而开发商需要利益最大化,双方一拍即合。

据记者了解,这种情况在二、三线城市尤其严重,政府和开发商都在钻法律的空隙。一线城市地方财政对土地的依赖相对较低,但二、三线城市一方面需要房地产来带动发展,最重要的是能直接增加政府土地收入。

据记者了解,土地拍卖款,主要用于两部分,一是市政配套费占绝大部分,给地方政府,其中包括区政府和

市政府,区政府占大头。二是土地出让金占小部分,具体比例各城市不同,上交国家和地方财政。土地拍卖款是很多地方政府的主要财政收入来源。

“一般的成熟地段,政府不愁卖不出,就更愿意走正当的招拍挂程序,但在一些新兴城市,或者是不成熟的地方,政府就想先请来大的开发商,商议好底价,然后对外拍卖出高价,再要开发商盖高端楼盘和别墅,合谋抬

高当地房价,达到双赢。”上述上市公司拿地人士告诉记者,政府抬高地价后,再公开拍卖其他的地,真正想的是赚后面的钱。

可以借鉴的例子是,南京2008年将土地款做了调整,由区政府上交到市政府,结果直接导致区政府卖地的热情大幅下降。

上述中型开发商拿地的人士告诉记者,他们拿地一般前期都是需要跟政府去沟通的,看似一块简单的空地,背后有很多复杂的程序要走。“卖土地本身不值钱,但程序就值钱。”他直言不讳地告诉记者,一块好的地,想要拿下来,各个环节都要拿钱去收买,只有把前期的工作做好后,才能畅通无阻。当然不排除大型上市公司,会走看似正规的程序,但是大部分都是靠关系拿地。

整个房地产链条中,存在的灰色空间以及法律真空地带,无疑在考验着政府的执政水平。

来源:华夏时报|编辑:陈芳

东莞基准地价昨日正式公布

2010年02月10日00:59 来源:东莞日报

市区住宅用地地面均价:3363元/平米,楼面地价均价:1676元/平米

采集了全市近5万个样本,测算范围遍布全市32个镇街以及松山湖、虎门港,历时3年重新定价的东莞市基准地价已经市政府批准,在昨日正式出台并向社会公布。市民可登录https://www.360docs.net/doc/323737463.html,/,点击首页中间的专题专栏-基准地价栏目,查询到全市各个片区的基准地价。

数据:住宅用地地面单价均价最高在市区,为3363元/平方米,楼面地价达1676元/平方米;商业用地均价长安4487元/平方米领先,而最高点6050元/平方米则出现在虎门;工业用地方面,无论均价还是最高价,市区都拔得头筹。

涨幅:以2006年东莞的商业用地基准地价为标准,新的基准地价增长幅度较大。其中,全市商业用地基准地价均价增长了26.1%,全市住宅用地基准地价均价上升了38.94%,全市工业用地基准地价均价上升幅度也超过了24.23%。

住宅用地均价三年涨38.94%

据悉,此前我市执行的基准地价,是依据2005年底的市场情况制定,部分地区的现行基准地价已与市场价脱节。因此,市国土资源局联合市财政局、规划局、物价局等相关部门,委托深圳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制定了新的基准地价。本次基准地价评估基准日为2009年1月1日。

编制单位深圳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以2006年东莞的商业用地基准地价为标准,新的基准地价增长幅度较大。其中,全市住宅用地基准地价均价上升了38.94%。

商业地最高价为6050元/平方米

据悉,新公布的基准地价分为商业用地、住宅用地地面单价、楼面地价和工业用地地面单价、楼面地价五大类别。

住宅用地地面单价和楼面地价均为市区最高。其中,地面单价均价最高为3363元/平方米,地面单价最高价点为4240元/平方米,楼面地价均价最高达1376元/平方米,均出现在市区。而最低地面单价均价在望牛墩,为1031元/平方米,望牛墩的楼面地价516元/平方米也是全市最低的。

商业用地方面,级别均价以长安镇的4487元/平方米领先,而最高价点6050元/平方米则出现在虎门。平均水平商业用地价格最低的是沙田镇,为1065元/平方米,而最低价点1022元/平方米则出现在洪梅。

警惕这八种政治上的“两面人”

警惕这八种政治上的“两面人” 警惕这八种政治上的“两面人” 近几年落马的腐败官员中,不乏形形色色的“两面人”, 他们“当面一套,背后一套”。今天小编选摘这篇剖析“两面人”脸谱的文章,与大家共同自警自省:我们都要做一个对党忠诚、个人干净、勇于担当的明白人、老实人。 1.表面信仰马列,背后迷信“大师” 这类领导干部在台上讲马列主义、讲“三个自信”头头是道,实际上思想阵地早已被封建迷信所占领。有的整天要求别人相信党、相信组织,自己遇到问题第一反应却是找“大师”;有的动用公款给机关大楼布置“风水局”,搞各种“靠山石”“风 水球”;有的让老板掏钱,高薪聘请“大师”贴身指点。他们把马列主义当作“装饰品”,用来武装嘴巴、装点门面。他们把 自己的升迁归因于大师、风水、祖坟,完全忘记了组织的教育培养和同志们的关心支持。其实,他们对“神明”和“大师” 的敬仰,背后包藏的是一颗忐忑不安的贪欲之心。 例如,有干部在被“双规”期间,认为组织上对其调查是 佛语说的“人生无常”,是一次磨难,最终可以“涅槃重生”。甚

至把自己“落马”的原因归结为祖坟出了问题,写信让家里人 赶紧请“大师”化解;又让妻子将供奉的舍利子赶快送给别人,说“自己德行不够,供奉不了”。这简直是滑天下之大稽。 2.表面勤勤恳恳,背后吃喝享乐 这类领导干部把自己“装扮”得非常敬业,经常加班加点,废寝忘食,甚至夜里开会,口口声声为了工作顾不上家,但是前脚刚离开办公室,后脚就去了情人的“温柔乡”或高档会 所吃喝玩乐。不少“落马”领导干部在其忏悔书中,真实还原 了自己的“两面人”脸谱:在台上人前时,兢兢业业、小心谨慎,待人谦虚、友善、真诚;台下人后时,和私人企业家的老板称兄道弟,吃喝玩乐、来者不拒。 例如,曾有干部在民主生活会上,谈到自己下派地方8年期间超负荷工作,腰都累出了病,家里80多岁的父母生 病都没有时间照顾,说到动情处还落了泪。乍一听确实挺感人的。但是后来一查,他这几年多次使用假证件带着情人出境出国旅游、购物,忙得乐不思蜀,哪里还有时间照顾老人?! 3.表面谋划发展,背后官商勾结 这类领导干部也确实能干事,甚至口碑还不错,可是他们在为公的同时也没有忘记谋私,所谓能干能腐,边干边贪。有的以上项目为幌子,在发展经济中夹带“私货”,在规划批 地中先为“自家人”划好地盘,在工程建设中为“兄弟”的企业插

北宋榷茶制度下官府与商人的关系(1)

北宋榷茶制度下官府与商人的关系(1) 北宋在东南地区和川陕地区都先后实行过榷茶制度,其中东南实行至仁宗嘉祐四年之前,川陕开始于神宗熙宁七年之后。北宋榷茶制度的基本特征是:官府首先严密控制茶叶生产,几乎完全垄断了茶叶资源,然后高价把茶叶批发给商人,再由商人转向各地销售。官府和商人构成了茶叶流通领域里的两大经营主体,双方围绕茶利的瓜分,结成了既相互利用又相互斗争的关系。本文试就此做集中剖析。 一、北宋榷茶制度与官、商共利争利关系的结成 北宋前期,宋政府在淮南、江南东西、两浙、荆湖南北、福建七路地区实行的榷茶制度有交引法和贴射法两种。 所谓交引法:1.在淮南的蕲、黄、庐、舒、寿、光六州,官府设置十三个山场负责茶叶购销,六州产茶之民每年既要向官府输纳名曰“茶租”的岁课,还要以茶折税,余下的茶叶亦得全部卖给山场,官府给他们的报酬是预支的所谓“本钱”。2.在淮南之外的其他六路,官府也设置了很多山场,但并不向园户预付“本钱”,而是在园户输租折税后,“余则官悉市而敛之”,官府再把茶叶分别运送到设在江陵府、真州、海州、汉阳军、无为军、蕲口的六榷货务。3.商人贩茶,必须先到京师榷货务交纳现钱或金帛实物,换得提货凭证性质的“交引”,再到六榷货务十三山场兑取茶叶,转向

各地售卖;也可直接到六务十三场入纳钱帛,“计直予茶如京师”[1]。4.自太宗雍熙年间始,宋朝在西北大量驻军,“切于馈饷,多令商入刍粮塞下,……授以要券,谓之交引。至京师给以缗钱,又移文江淮荆湖给以茶及颗末盐。”[2]这样,一手控制茶叶资源,一手换得入中粮草,中间“以茶引走商贾”[3],成了北宋交引法的主要运作方式。5.国家颁布了一系列严酷的律条禁止园户隐匿茶叶及商人私贩,如“民敢藏匿而不送官及私鬻者,没入之,计其直论罪”[4]。又因福建生产的腊茶质优价高,故“腊茶之禁尤严于他茶,犯者其罚倍”[5]。 所谓贴射法:1.官府不再预给园户“本钱”征购茶叶,允许商人与园户自相交易。2.官府原先卖茶获得的“净利”,由商人贴纳。例如舒州罗源场中等茶,官府原给园户本钱25文/斤收购,卖时56文/斤,净利为31文/斤,现在商人从园户处买茶后,必须运到山场按斤数向官府贴纳净利后方可出外贩卖。3.官府“给券为验,以防私售”,此券便是贸易许可证[6]。 贴射法在东南榷茶期间只短时间地代替交引法穿插实行了几次,有地域有限,大多只行于淮南,所以北宋东南榷茶制度以交引法为主。 熙宁七年,宋政府基于同西北少数民族进行茶马贸易的需要,又开始在川陕榷茶:1.官府陆续在成都府、利州、梓

从沈一石看大明王朝的官商关系

从沈一石看大明王朝的官商关系 中国几千年来“官本位”的思想之所以长盛不衰,是因为“官员”手中的权力是一种垄断性资源,这种资源可以用来与商人进行交易 给我们讲了一个天才商人辉煌时的故事。一代丝绸巨商沈一石,在生意场上和政治斗争的旋涡里,练就了一身本领,他运筹帷幄,决胜千里,来往于官场、商场、情场,如鱼得水,游刃有余。尽显一时之风光。古语说得好,得胜于斯,必败于斯,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 在沈一石身上,我们看到了商人的智慧、商人的狂妄、商人的霸道、商人的无奈,以及商人在官场斗争中的最后下场。沈一石的命运无不与那个时代的政治和经济制度息息相关。 “当官”不成直接“发财” 皇粮从法理上是皇帝的私有财产,要侵犯私有产权从来就不大容易。由于皇粮有限,造成官场资源稀缺,官位的稀缺凸显了封建社会官职的高贵。这种高贵对于多数谋求当官的人来说,除了光宗耀祖之外,还与发财联系在一起。于是,当官成为一举两得、名利双收的事。 在中国漫长的封建社会,“当官”与“发财”紧密相关。这可以用经济学来解释:皇帝们既没有能力靠一己之力或一家之力打理江山,又必须找一个说得过去的理由统治江山,所以,不得

不报出一个有诱惑力的市场价格,以便吸引普天下的“职业经理人”。 对于许许多多有理想、有抱负却又由于各种原因当不到官的人来说,既然“当官”是和“发财”联在一起的,那么,在当不到官的情况下,直接去“发财”也是一条捷径。有一首打油诗说得好:“老天下雪不下雨,下雪之后变成雨,下雪变雨多费事,不如现在就下雨。”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爱财之心,人皆有之,只是“道”不同而已。皇帝能够“忽悠”天下人才为己所用的一个绝招,就是为广大读书人提供取财之“正道”??当官。倘若没有机会走上当官的“正道”,尽管是一大不幸,但如果能退而求其次,通过经商来实现发财的愿望,也是挺好的。在从商的路上,中国并不缺乏人才。 背靠官府好做生意 沈一石是中国皇权专制制度下的典型商人。他很有商业嗅觉,也很有管理能力;他很会算账,也很懂官场潜规则。别看他挥金如土、花天酒地,但不忘在官员面前穿上粗布衣服,以示贫贱;他自己喝凉白开,把最好的茶递给官人喝。在以挣钱为唯一目标的前提下,他什么事都想得出来,什么事都做得出来。他敢在官人身上花钱,敢在女人身上花钱。在他看来,凭他的智慧和经济实力,在浙江省就没有什么搞不定的事。这一点他的确做到了。

晋商的官商勾结史

口述梁小民整理本刊记者王雨佳 晋商是中国历史上最著名的商帮。 历经五百年的辉煌,晋商在明清两代如鱼得水,一步步走向巅峰;而清朝灭亡之后,晋商迅速没落。回顾晋商的兴衰史,无论其发家致富和最后的衰落,都离不开“官商勾结”。 盐业制度改革,晋商败给徽商 山西人经商的历史很早,“晋商”作为一个商帮,是在明代初年形成的。晋商的形成是因为山西商人得到明朝政府的特许,经营盐业贸易,由此发展起来。 明朝初建,蒙古人不断侵犯北部边疆,明政府就在北部边疆建立了八个军区。其中,最重要的军区就在山西大同一带,当年驻兵的人数有80多万,战马就有30多万匹。如此庞大的军队,最需要的就是粮草。 明代初年,交通不便,粮食运输非常困难。有一个山西官员上书给朱元璋,提出了一个建议:让政府以盐业经营权为奖励,让民间商人把粮草运到北部边疆,解决北部军队的粮食问题。具体方案是:让民间商人把粮草运到北部边疆的军区,然后,按照交粮草的数量发给商人“盐引”。盐引是当时进行盐业贸易的凭证,用盐引就可以到采盐地去换成盐,再拿着盐到指定的地区进行零售。这项制度在明代初期叫“开中制”,在漫长的封建社会中,盐一直是由政府垄断经营的,而盐赋之利,约占天下流动财富的一半,利润丰厚。 由于山西南部有盐池,卖盐、取盐都非常方便。同时,那里也是主要的粮食产区。山西商人早就有做粮食贸易的传统,因此,山西人借着明政府奖励盐引的机会,迅速地壮大起来,形成了晋商。 到了明代中期,晋商的盐业经营遇到了困难。因为,盐业制度由“开中制”改为了“折色制”。“开中制”是把粮食运到北部去换成盐引才能做盐的买卖;而“折色制”又将盐业经营权给了另一批商人,商人在内地就可以拿钱买盐,然后运到各地去卖。这时候,盐商就分为内商和边商,留在边疆运粮食换盐引的叫边商,在内地用钱换盐的叫内商。 这时候的内商其实就是徽商,徽商就是这个时期兴起的。明政府之所以把盐业制度由“开中制”改为了“折色制”,是因为当时的徽商长袖善舞,在吟诗作对、歌舞游戏之间,得了官府的欢心。政府就把盐业贸易的经营权交给了徽商,徽商通过官商结合迅速致富。徽商的一斤盐卖到三钱银子,相当于160斤大米的价格。 内地的盐业贸易被徽商垄断,渐渐超越了晋商。然而,由于后来得到王崇古和张四维这两个大官的支持,晋商又慢慢找到了新的机会。这两个朝廷官员积极支持朝廷开放贸易,允许中国人和蒙古、俄国等其他国家做贸易。晋商的盐业贸易受困之后,逐渐转向对外贸易,也有了长足发展。 事实上,王家和张家就是明代最有名的晋商。王崇古中了进士以后,当过兵部侍郎,还当过大同总督,王崇古的弟弟就是做盐业生意的。张家的张四维,是在张居正当内阁首辅的时候进入内阁的,是大学士。他弟弟的生意做得也很大。张王两家又有亲戚关系,王崇古的姐姐

官商交结的体制漏洞及治理之道

官商交结的体制漏洞及治理之道 模糊的官商关系极易偏私化 2015-03-09 16:59 来源:人民论坛 2015年03上 作者:储建国 核心提示:地方官员的治理行为常常徘徊在“可能出问题”的边缘,胆子大的会往出问题的方向多走一两步,而这一两步对于商人来说则含金量十足。前者可以定义为官商合作,后者则可以定义为官商勾结。当前“官商合作”中哪些属于不合规的勾结成份,“官商勾结”中哪些属于合规“合作”成份,在当前政经关系的治理理念和制度中,还没有得到有效说明。那种模糊的官商关系在现实中极容易偏私化地运作,结果把官商关系的正规化部分也拉到偏私的方向,从而加剧了这个领域的腐败程度。 在当前反腐败运动中,“官商勾结”已成为正式用语。然而,要对它下个准确的定义,还不太容易。一方面,要把它与法定的行贿受贿关系区别开来,它是一种在法律上比行贿受贿更模糊的关系;其次,要把它与正常的政商合作关系区别开来,后者是为了实现某种治理目标,并且受到法律的保护。不过,官商勾结又总是发生在似乎正常的政商合作之

中,而行贿受贿又通常是开发和维持这种关系所必不可少的手段。因此,只能勉强地下个定义:所谓官商勾结,就是官员与商人之间,在资源分配、商业经营等活动中,以法律之外或法律不及的手段形成的利益交换关系,使得既有或潜在的公共利益受损,或者不正当地流向私人或特殊群体。 这里需要强调两点:一是官商勾结的手段,有的是违反现有法律的,有的只是钻了现有法律的漏洞,只能说是法律不及;二是官商勾结多是化公为私的行为,这里的“公”部分是既有的公共利益如土地等,部分是潜在的公共利益如未来的市场等,化公为私的过程要具有“不正当”的性质,包括法定和非法定的不正当。 官商勾结的前提:官员的治理目标和商人的营利目标相互需要。官商勾结现象的存在有两个相互联系又相互独立的前提:一是商人的营利目标需要通过官员的治理行为来实现,二是官员的治理目标需要通过商人的营利行为来实现。 关于第一个前提,商人更容易体认到。尽管在商人的贱买贵卖活动中,似乎看不出官员治理行为的必经环节,但是商人买卖的东西,需要通过治理来定权;商人买卖的场所,需要通过治理来保护;商人买卖的资格,也需要通过治理来授予。因此,买卖天下的中国商人,很早就认识到治理天下的官员对于自己的重要性。被称为“商圣”的吕不韦不仅认识到官员在买卖活动中的价值,把在异国作人质的子楚视为

晋商和徽商成功的最关键不在勤劳,而在于官商勾结

晋商和徽商成功的最关键不在勤劳,而在于官商勾结 明清盐业专卖下的官商勾结,先后成就了富甲天下的晋商和徽商。“成也官,败也官”,明末开中制改变,晋商被迫退出盐业;而在清末废除盐商垄断特权后,徽商就无可奈何地走向了衰落。经常有人说,晋商和徽商的成功是由于“勤劳”和“诚信”。勤劳是中华民族之美德,连斯密、伏尔泰这样的洋人也赞扬过,诚信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一部分,诚信的故事也车载斗量,为什么其他人不成功呢?晋商和徽商成功的原因很多,当然要包括山西人的诚信和徽州人的“徽骆驼”精神,但最关键还在于官商结合。山西人和徽州人是在盐业专卖的制度下靠与官府的勾结而成功的。盐业专卖在明代演变为开中制。明初,蒙元势力在北部边疆成为心腹大患,明政府在从辽东到甘肃的九个边防重镇驻有80万军队,后勤保障成了大问题,于是,利用所控制的盐业专卖权,让商人把粮食等物资运到边疆,以换取盐引(领取和销售盐的凭证),到指定盐场领取食盐,再到指定地区销售。这就是开中制。最初,任何人都可以通过开中制从事盐业贸易,并没有什么资格限制,为了防止官员腐败,还禁止达官贵人参与其中。但盐业是一个利润极高的行业,官员就利用其特权垄断了这个行业。晋商和徽商正是在这一过程中发展起来的。晋商起源于盐,并不是山西人多地少,人民勤劳走上了经商

之道,而是有可以交易的食盐而走上了经商之道。晋商从南部起家,正在于这里有运城的池盐。但是如果不是借助于官府的势力,在盐业专卖制之下也只能受尽官府盘剥小打小闹,或者成为私盐贩子。小打小闹和走私违法都不可能造就这一个大晋帮。晋商的真正起家靠的是官。也就是说,晋商是通过官商勾结来挖到第一桶金,完成原始积累的。晋商第一代富商大多有官场背景。最典型的大概是蒲州(今永济县)的张王两家了。王家经商从明代的王瑶和王现兄弟开始。这兄弟二人转辗全国许多地方,但也只是小有成就。王氏的真正大富是从事盐业,靠的是权力。王瑶的三子王崇古为嘉靖二十年(1541年)进士,历任刑部主事、陕西按察使、河 南布政使、右副都御史、兵部右侍郎、宣大总督。其兄王崇义借这个有利条件成为当时富甲一方的大盐商。王崇古的大姐嫁给侨居蒲州的大盐商沈廷珍之子沈江,二姐则嫁给了张允龄,张家也是蒲州大家,以盐业起家。张允龄的儿子是在明万历年间入内阁任首辅的张四维,换言之,王崇古为张四维之娘舅。张四维之弟张四教亦为大盐商,在河东与长芦两个盐区有相当大的垄断权。这两家联姻,又与其他富商李氏、范氏、兵部尚书杨溥、内阁大臣马自强家联姻。其权势与财富为海内少有,别人无可奈何。明代河东巡盐御史郜永春曾状告张王两家垄断盐业暴富的罪行,要求“治罪崇古,而罢四维”。但张王两家势力如此之大,最后不了了之。当然,

清末企业官商关系实例考证及启示

清末企业官商关系实例考证及启示 在清末主流企业创办形式由官督商办、官商合办向商办的转变的背景下,张謇创办的大生纱厂却由当初的商办流变成绅领商办,其深层原因在于,在官本位社会,民间资本与政府的关系具有矛盾的双面:政府在财政压力下希望民间资本的扩张,另一方面又惧怕民间资本的扩张;而民间资本一方面排斥政府的控制,另一方面依赖于官资源的支持。本文通过考证清末企业组织形式中的官商关系以及大生的组织变化,旨在说明,健康的官商关系是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前提,形成这一共识对当前推动民营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创业创办形式官商关系大生纱厂民营经济 我国近代著名实业家张謇是一个特殊实业家:他是近代几个”状元实业家”之一,也是为数不多的身处官商之间的人物之一。1897年,张謇本着“愿成一分一毫有用之事,不愿居八命九命可耻之官”的“素志”,辞官回家办实业,却并没有完全脱离政界。张謇几番辞官又复任,尽管每次都有复杂的原因,但有理由认为他热衷于这种角色,他在经商创业中有意利用了“官”资源。本文通过对张謇创业及其背景的历史追溯,探索一个现实问题:在官本位的社会背景下,强势政府对民间创业具有什么样的影响,什么样的官商关系才是民营经济成长所必需的。 清末企业创办组织形式的演变 一般认为,以1895年为界,民间资本的生存环境与组织形式在1895前后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在1895年之前即便在采矿纺织等商人颇感兴趣逐利其中的行业,主要是官办企业或官控企业,而在1895年后至1911年间,国人投资开设的资本在1万银元以上的厂矿约500个,其中官办的有45个,官督商办的3个,官商合办的31个,其余400个都是商办。 甲午战争前,官督商办和官商合办成为民间资本创业的主流形式。首先,清政府的经济政策与当时习俗使然。一方面,晚清政府对于民间独资办厂是禁止的;另一方面,当时的热门投资比如开矿经常被认为破坏风水。这客观上导致了民间资本成长对政府的信赖性。其次,“官督商办”与“官商合办”是洋务派所主张的,而在1895年以前,洋务派支配了清政府的政策。再次,正如郑观应所说,官督商办成为企业主流形式是一种清政府财力衰退与民间资本博弈的结果。事实表明,官办企业存在效率劣势,商办企业的发展部分地缓解了清政府的财政困境,“全恃官力,则巨费难筹,兼集商资则众擎易举”。但是官府同时认为民间财力的增长不利于统治,相比之下,官督商办的好处在于:“商招股以兴工,不得有心

“仇富仇官”现象折射群众痛恨官商勾结贪贿腐化

“仇富仇官”现象折射群众痛恨 官商勾结贪贿腐化 仇官仇富倾向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障碍,必须查找根源、提高认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预防和消除。 当前,“仇富仇官”倾向的主要现实表现为:一是公开讥讽泄私愤。这是一种非常情绪化的表现,面对富有者和为官者,心怀妒忌和憎恨却又无可奈何,于是以谩骂、讥讽为手段,达到宣泄情绪、平衡心态的目的。此类表现者胆子不够大,不会走极端,却常意气用事,不择场合,影响较广。二是暗做手脚搞破坏。一些人“红眼病”严重,见不得别人比自己好。还有一些人酷爱搬弄是非,毁人名誉,诬告造谣事件时有发生。三是不理不睬划鸿沟。有些人视富有者与为官者为异类,看不惯。在交际中,自觉与富有者和为官者划定鸿沟,不理不睬,不相往来。四是破罐破摔混日子。破罐破摔者往往自认为世界是别人的,好日子是别人的,与己无干、无涉、无缘,于是仇富仇官、破罐破摔。他们要是犯浑使蛮,则无所畏惧,其破坏力最强,风险性最高,危险性最大,是社会稳定和谐的隐患,也是化解、治理、转化的重点。

公平正义是人们心理平衡的前提,是社会和谐的基石。当前人们“仇富仇官”倾向形成的重要原因,一方面是社会财富的不公平分配和官员的腐败,以及滋生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土壤大量存在。如社会财富与官位取得的非正当性,为富不仁、做官负民。近年来,官商勾结危害一方的案例仍时有发生,这更加剧了仇富仇官心态。另一方面长期的“大锅饭”式的平均主义思想,让少数群众“红眼病”严重,连正常的差距也看不惯,只看到别人成功风光的一面而看不到别人长期奋斗的艰辛,仇富仇官心态遂得以形成。第三,社会保障水平不高、两极分化拉大也是导致仇富仇官心态的现实原因。 要预防及根除仇富仇官倾向,需要准确抓住社会主要矛盾,调整经济社会发展关系,加大社会发展比重,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自身岗位职责,、切实将中央民生政策监督检查落实到位,切实维护执纪执法的公正公平,切实加大对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以反腐败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精品范文-关于近代民族企业中的官商关系探析

xx年X月X日精品范文-关于近代民族企业中的官商关系探析 关于近代民族正如任恒俊先生所评的那样“拨转中国近代新式机器缫丝生产机捩的陈启沅和他的继昌隆缫丝厂,迈出的第一步竟然得不到当地官府的保护、支持。但是,比陈氏开办早的近代机器生产的工厂,如李鸿章创办的江南制造局、金陵机器局、左宗棠创办的福州船政局、崇厚创办的天津机器局,地方当局却没有哪个敢去为难。他们都是经过朝廷批准的官办企业,李、左、崇诸人权重势大,像南海知县那样的七品芝麻官纵然看不惯,也只能腹诽,岂能造次?在中国企业的发展史上为什么会出现如此的现象呢?其实在英国、美国、日本等国的企业发展史上也同样存在大量的官督现象,企业开始发展时,也是官办、官督商办等,我们的企业发展的命运却与他们的企业发展命运截然不同。“我们治中国经济史,须不忘记其乃在在全部文化体系中来作此表现。若专从经济看经济,则至少不足了解中国的经济发展史”,经济决定着文化,但是,文化反过来又深深制约着经济的发展方式,自古以来,我国古代有悠久的历史文化,这种悠久的文化对近代民族资本主义的诞生与发展也有巨大的推动作用。但是,不能否认在我国传统文化中没有公司科学经营思想的底蕴,而且传统文化中也具有许多非现代性因素足以阻碍着我们的企业的发展,其中官本位思想的文化沉疴就缚束人们的行为方式,“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学而优则仕”,正如王亚南在《中国官僚政治研究》中分析“中国古典官僚政治形态”时指出的那样:它有三个“性格”即延续性、包容性、贯彻性,“一是延续性——指那是指中国官僚政治延续期间的悠久,它几乎悠久到同中国传统文化史相始终。二是包容性——那是指中国官僚政治所包摄范围的广阔,即官僚政治的活动,同中国各种社会文化现象如伦理、宗教……等等方面,发生了异常密切而协调的关系。三是贯彻性——那是指中国官僚政治的支配作用有深入的影响,中国人的思想活动乃至他们的整个人生观,都拘囚锢蔽在官僚政治所设定的樊笼中”,在这种文化背景之下,近代我国企业的产生、发展也是在政府主导下的一种制度变迁与创新的过程,而不是如西方国家的早期工业化,是一个完全由民间自发创业的过程,这种制度变迁中的政府介入就容易导致产生政企不分,官府的权力处于一种超然的地位,在企业组织形式、资本筹集、经营管理、盈利分配等各方面都表现强烈的“官本位”思想,因而有关企业制度的思想主张就相应的缺乏资本主义自由企业精神。 三 启新洋灰公司是近代企业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企业,它的发展史充分说明了官势力在近代企业发展史上的双重作用。一方面,在近代中国传统的社会里,国内有封建势力的阻挠,国外有西方列强的经济压迫,在夹缝中生存的近代企业只有靠官势力企业才能开办,另一方面,近代企业对官势力的无休止的报效、捐税、勒索等又限制了企业本身作为市场主体的作用,使近代企业的发展活力受到了伤害,也最终断送了近代企业的发展命运。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今天,官势力几乎在企业发展中还无处不在,官商企业还是最大的盈利模式之一,每一个企业的倒闭背后几乎都有官势力的背影,官督对企业的发展并不是一件坏事,“我们可以谴责清政府及其官僚对近代工商业之发展未起到应有的作用,但不能认为政府参与工商业一定起坏作用,更不能认为官督商办、官商合办等形式也是错误的,这种指责是脱离了现实的时代条件来考虑问题”,问题是官督一直下去是不是坏事呢?正如xx说“官僚监护制度对于工业来说无疑是死路一条”,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今天企业发展中官势力现在的仍然存在,从根本上说我国传统文化中的官本位思想的延续和发展,只有大力发展和繁荣先进文化,改变官本位思想文化的存在的环境,才能从根本上发展的我们的企业,也才能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论洋务运动时期官督商办中的官商关系》文献综述

《论洋务运动时期官督商办中的官商关系》文献综述 摘要:官督商办是晚清洋务运动的特有产物,在整个中国的经济史中占有 重要的地位,因此长期受到学术界的关注。尤在近二十年来,学界对官督商办 的研究取得了丰硕成果,为当今世界经济体制改革提供了有益的参鉴。而在官 督商办的产生发展过程中,一直存在着多种矛盾,官商关系就是其中尤为重要 且不可逃避的一对重要矛盾。有鉴于此,本文对近二十年大陆有关官督商办中 官商关系的研究加以总结和概述,从而对进一步的研究提供帮助和依据。 关键词:官督商办;洋务运动;文献综述 晚清时期,国内政局动荡,民族危机不断加深,为扭转江河日下的局面, 以李鸿章为代表的洋务派掀起了一场规模空前的洋务运动。洋务运动大致分为 两个阶段,60年代以自强为主,为了应对战争的需要,这一时期的洋务运动的 重点在于训练新式军队和建设军工企业。到79年代则又提出了求富的口号,主张以兴办民用工业为主,并采用官督商办的企业经营方式。所谓“官督商办”,根据李鸿章在筹备第一个官督商办企业――轮船招商局时所做的说明,即指 “由官总其大纲,察其利弊”,而听商“自立条议”,即后来他所说的“商为 承办”,也就是企业的资本由商人筹集;同时,“官为维持”,也就是由官为 企业的经营提供商机。因为商出资本,所以可以“自立条议”,因为官有权势,所以可以“总其大纲”。由此可以看出,在官督商办的企业机制中,官商关系 是一对非常重要的关系,它伴随着官督商办企业的产生而产生,在企业的发展 过程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官商关系和谐进步,则有利于企业和国家经济的 发展进步,反之,则会走向失败,最终解体。因此,研究官商关系便显得尤为 重要,从官商关系中,我们可以探寻出企业产生发展的过程,为我们做进一步 的研究提供更多更好的线索和依据。 一、国内关于洋务运动官督商办企业中的官商关系研究的状况 从学界过去的研究成果中不难发现,大多学者对“商办”持同情的态度, 而对官督的研究则较为薄弱。事实上,官与商是官督商办企业中缺一不可的矛 盾体,因而官商关系深刻影响着企业的发展。在翻查资料后,我发现学界对官 督商办中的官商关系有以下一些观点: 朱荫贵在《从1885年盛宣怀入主招商局看晚清新式工商企业中的官商关系》一文中,通过招商局的例子,分析了官督商办企业中的官商关系。他指出,在 官督商办的框架中招商局经历了“商事商办”到“商事官办”的转变,体现了 官对商的不信任,这个问题同时也是导致中国早期工业化障碍重重的根本原因 之一。 朱英认为“官”代表封建政府利益,企图通过“总其大纲”的方式掌握企 业的控制权,并逐步将其引向官僚资本主义的方向;与之相对,商则代表民族 资产阶级的利益,力图把企业引上民族资本主义方向。官督商办的矛盾正来源 于此,二者因利益而结合,双方都未形成共同的发展目标。这种矛盾如同一把 双刃剑,一方面在一定的程度上促进旧式商人不断向近代企业进行投资,从而 推动了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的发生与发展;但另一方面,企业的支配权掌握正在 官的手里,他们为维护自身利益,客观上限制了商的成长与活动,无法避免地 又阻碍了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 张忠民则对政府在兴办企业中的作用进行研究,他指出虽然在官督商办初

开发商拿地有潜规则 自爆地王身后官商间利益

开发商拿地有潜规则自爆地王身后官商间利益来源:2009年08月16日08:51 阳光房产网 没有人知道开发商在拍地现场频频举牌之前,在忙着什么。 而王石的言论似乎在暗示着什么:“现在不行贿成了过街的老鼠,行贿反而成了英雄了。”在这句评论背后,土地出让招拍挂的光天化日之下隐藏的不能说的潜规则,浮出水面。 据《华夏时报》记者了解,土地拍卖过程中,灰色交易普遍存在,而地王现象背后更是存在弄虚作假、地方政府与开发商利益分成的真相。 “没有一个公司不行贿” 2008年8月3日,金地集团通过挂牌方式以6.85亿元获得西安曲江新区住宅地块,总建面积约32万平米,折合楼面地价约2100元/平米,这也是金地2008年唯一拿下的一块地。 该地块便是金地前期投入所得的回报。金地一高层告诉《华夏时报》记者,金地先是斥资几个亿,给西安市政府建了一个人工湖,西安再将这人工湖周边的所有土地内定给金地,让其盖别墅,售价1万以上。当时万科、中海等其他开发商愿意出更高的价格,也没有得到。 “参与一级开发,有合同和协议,政府没钱还,拿地做补偿,也不违背法律的。”一业内人士告诉记者。 “前期有这种情况,但现在不会再有了,别的开发商也一样可以去拿,这种现象也很普遍。”金地总裁张华纲对记者表示,金地在西安有优势拿地,就是因为预付款比其他开发商付的多。“金地在西安和政府关系搞得非常好。”上述金地高层也毫不避讳这一点。 实际上,金地在西安的拿地模式,和碧桂园“协议”拿地、“零地价”拿地模式类似。碧桂园以“别墅+五星级酒店+大型购物商场”的形式进驻博得当地政府好感后,以较低价格拿地,已成为行业内公开的秘密。 而对于王石关于万科“不行贿”的言论,业内同行也有异议。“万科不行贿是指不直接行贿,通常的方式是请代理机构做,比如让民营企业去搞前期关系,扫除障碍将土地变成熟地后,万科再介入,一起合作开发,或者是直接出钱给民营企业,拿来熟地。”深圳一中型房企负责在珠三角拿地的人士对记者说,如今拿地,没有一个公司不搞潜规则的。不搞关系,基本上很难拿到好地。万科不直接行贿,所以拿的地都比较贵,而且都是偏远郊区。 潜规则作假细节曝光 一位在深圳某大型房地产上市公司负责找地的人士告诉记者,目前拿地主要是通过三种方式,第一是招拍挂;第二是收购方式,包括收购项目公司,或者直接并购土地;第三种是在一级市场跟政府合作开发。 据这位负责拿地的人士介绍,除了招拍挂环节是公开透明的之外,并购是两个公司正常的商业行为,第三种则是猫腻最多的,而不了解内幕的人根本想象不出应该如何操作。 据记者了解,第三种方式是源于很多地方政府没钱搞建设,以招商引资的名义,让企业先出资搞市政工程配套设施建设,或是吸引大的开发商进驻,政府再拿地给开发商作为回报。 “双方会提前签好协议,约定一个土地保底价,假如拍卖的保底价是4000元/平米,但最后实际拍卖价格是7000元的话,如果仍是该开发商拍得土地,政府便将3000元差价归还,若由其他开发商拍得,这3000元的差价,便按比例分成,多数情况是政府与开发商四六或三七,甚至五五分的。”上述人士说。 让人想不通的是,如果是必须走招拍挂的程序,何以阻止其他参与者不出高价呢? 另一家中型开发商专门负责在珠三角拿地的人士告诉记者,政府会尽可能去劝退来报名参加拍卖的其他开发商。“前期没做贡献,就不要来抢地了,如果实在无法阻止外来者,最后被别的开发商买走的话,便按上述比例来分成。” “那种超额分成是有前提条件的,就是开发商一般是参与前期一期开发的。”上述上市公司拿地的人士给记者算了一下账,底价是4000元,最后别人拍走的价如果是10000元/平米,按三七分成的话,开发商得4200元/平米,这样,对该开发商来说,前期的土地成本就只有5800元/平米,其他开发商要抢,明显不划算。 而对于地王现象,上述拿地负责人向记者透露了不为人知的地王内幕:“有些地王是假的,参与前期开发的开发商去拿地,都会提前跟政府协商签好协议的,外界看到的成交价并非开发商的实际拿地价。”他表示,

企业道德沦丧 上存版

中国改革伟大进程中的企业道德沦丧 关键词:中国企业企业道德道德沦丧腐败价值观 滔滔江潮,风云莫测,群雄竞帆,只争一时。 当代世界风云变幻,各国为求发展,可谓各出奇招,特别是商业领域,各国企业在激烈的竞争中挣扎求存,占据市场份额。然而,在激烈的竞争中,总有些参与者不遵守游戏规则,使用不正当甚至非法的手段击败对手,壮大自己。细观这样一个大环境下的中国,坠入道德沦丧之深渊的企业比比皆是,并且引起了市场的巨大反响。这不得不引起我们的深刻思考:究竟道德沦丧该归咎与谁?中国企业的路该怎样走下去? 一、中国企业的曲折发展 可以说,1978年到2008年的30年是中国经济崛起的主要时期。中国经济社会,从严扫“资本主义的尾巴”到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几代中央领导人,抓准时间,不断探索。历经30年风雨,终于摸出一条适合中国的经济发展道路。而在这之前,国民又经历了多少,无从计数。 回归商界,改革初期的中国,百废俱兴,国营企业虽然经过整合,但经营管理权集于政府,政企不分的现象很严重,其发展仍然过于缓慢;民营企业虽然早已出现,但由于这种因素,不成大气;由于当时的中国还没有真正打开国门,外资进入中国困难重重。而当中央政府为经济大局头痛不已的时候,民间已有一些“春江水暖鸭先知”的人们。他们站在这浑浊的时代拐点上,以一种长远的目光,看到了中国商业未来的曙光。正是民间涌现的这些志存高远,或者说是被这个时代逼出来的小人物,造就了日后中国商业的繁荣昌盛,当然,也不免掺杂着一些负面影响。 二、影响中国企业发展的因素 权利由集中到下放1978年以前的中国经济是怎样的呢?一个很好的比喻是:全国的企业就像一个个车间,国务院总理相当于厂长,计划委员会则是一个调度室,计划点菜,财政拨款,银行数钱。显然这是一条严密的计划生态链,它在一个高度集中、全面封闭的体系内运行[1]。中央对企业的控制到了一个让企业窒息的地步。1984年3月24日,福建省55位厂长的呼吁书《请给我们松绑》掀起了全国扩大企业经营者权力的风潮并得到政府的政策支持。 不可否认政府的决定做得对了,并且抓准了时机。农村的改革正进行得如火如荼,城市的改革亦步亦趋。体制的改革影响重大,所以是必须的,也应当是谨慎的。当时,珠海、深圳等特区的发展势头良好,其他有一定商业基础的沿海地区蠢蠢欲动。在这个时候国务院推行《关于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若干决定》和《厂长经理责任制》,是顺应民心,也是顺应时代潮流。这样一个决定,为日后的自由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提供了一个空间。 利润的诱惑中国商业自改革开始就诞生过无数个奇迹:出身低微的人成了身拥百万资产的企业家;游走海外的人回归国门,出资回报家乡;贫困小区摇身一变成了经济巨头。虽说生在社会主义国家,但人们对金钱的追求从未停止过。企业对利润的追求更甚于此。社会发展着,人们对物质生活的欲望也在一步步扩大。企业本身就是为了追求利润而存在的,且不论一个企业的始创人建立企业的因由,如果这个企业能够立足于激烈的竞争中,它绝对离不开对利润的追求,因为这是驱使它们不断向前的原始动力。

权钱交易、利益输送是危害和破坏政治生态的大毒瘤

权钱交易、利益输送是危害和破坏政治生态的大毒瘤 十八大以来,中央重拳反腐,近百只“老虎”被打,成千上万只“苍蝇”折翅。梳理相关案件可以发现,矿产资源、土地出让、工程建设等是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高发领域。 比如,日前,“稀土重县”——江西安远县原县委书记邝光华因犯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7年。据办案人员透露,安远县非法开采稀土混乱局面背后,有一条清晰的官场黑色腐败链:非法矿主大肆行贿寻求“保护伞”——监管干部逐级“进贡”谋求“安全感”——官商勾结、抱团腐败形成“利益板块”。 土地出让、拆迁,也是权力寻租的温床。有报道称,从南京市原市长季建业的腐败历程看,他每到一个地方任职都会大拆大建,名义上是“民心工程”,实质上给他自身创造了大量的腐败机会。 而有“亿元贪腐处长”之称的杭州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原副局长张新,也正是因为在土地与房产项目上的腐败,而断送了仕途。张新安排相熟的商人出面接项目,而自己成为“影子开发商”,幕后操纵,通过非法手段谋取巨额利润。2014年9月16日,法院判决,张新受贿1.24亿余元,贪

污1000多万元,滥用职权导致国家数千万元损失,被一审判处死缓。 交通建设领域也不乏官商勾结的案例。2014年6月27日,湖南省交通厅原厅长冯伟林,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冯伟林在湖南省交通厅任职期间,为刘某、唐某承揽土建业务21亿元,并在多条高速公路工程的招投标中,为数十家公司及个人牟取巨额利益。不仅冯伟林,湖南省交通厅原党组书记、副厅长陈明宪,以及原副厅长邹和平、李晓希等4名厅级干部和16名处级干部,都纷纷插手高速公路建设,常常出现同一个工程项目几个人都打招呼的情况,甚至闹出因分配不均领导之间互相告状的闹剧。 几乎每一个落马官员,都多多少少与不良或不法商人有关。他们有的是多年合作的“老朋友”,有的是各有所图的“好亲戚”,有的是“互帮互助”的老乡,有的是“趣味相投”的共同爱好者。他们勾肩搭背,通过各种途径、手段进行着权钱交易、利益输送,成为危害和破坏政治生态的一大毒瘤。

中国历史上的“官商”

中国历史上得“官商” 中国历史上得“官商” 李宝柱 在我国历史上,官员个人凭借政治特权与经济垄断而经商(简称为“官商”)得现象,衍续了两千多年。这一悠远得历史现象,赖以存在得根源就是什么?它与商品经济发展得关系如何?考察一下这些问题,认识“官商”得本质、特点及其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得危害,就是有一定意义得。 历史上得“官商”与封建特权息息相关 历史上得官商,自两汉迄于明、清,始终就是与封建特权息息相关得。官僚经商全就是凭借其封建特权,概莫能外。 早在西汉前期,汉文帝曾将蜀郡铜山铁矿收益权赐给宠臣邓通。汉武帝时曾一度取消了这种特权,下令严厉禁止官员经商,在她去世后,霍光当政,官僚经商得特权又东山再起。霍光之子霍禹即率先经商,私营屠宰业并兼售酒业。至元帝时,诸曹侍中以上近臣,多私自贩卖。成帝时,丞相张禹就就是个内殖货财得大官僚兼大商人。 东汉时期,对官僚经商从未加以限制。政府官员仍享有经商特权,追逐商利之风在官场极为盛行。降及两晋南北朝,官僚经商仍属合法。东晋以后,又赋予其免税特权。因此,官员于商利所在,更就是趋之若鹜。上至“公侯之尊,莫不殖园圃之田,而收市井之利”,余者“渐冉相仿,莫以为耻”。

唐、宋以至明、清,历朝虽曾屡颁官僚经商得禁令,但都很不彻底。例如:唐朝因官僚经商积重难返,遂下令一律依百姓例差科,实际上就是默许其合法性;明初,所禁经商者仅就是四品以上得大官;清初,亦只禁地方官“恃势贸易”。在通常情况下,官僚经商实际就是一种特许得权利。 纵观我国封建社会历史,可以瞧出,官商所以绵延不绝,主要就是靠了历代朝廷赐予或默许得封建特权。 官商之所以根深蒂固,又在于它常与皇权串通一气。历史上皇帝、皇族、外戚直接利用皇权经商者,也大有人在。 南朝宋孝武帝诸皇子、公主、后妃皆置邸舍,追逐什一之利。北魏太武帝时,太子拓跋晃亦贩酤市廛,与民争利。北齐后主亦曾置穷儿之市,躬自交易。唐朝诸王、公主置邸店贩鬻者,亦颇为不少。明朝武宗朱厚照则更为典型。正德年间,她于京师繁华之处强拆民居建店,或以官店改易,或强夺权贵之店,作为皇店。这些皇店拿着皇帝得敕书,打着皇帝得招牌,拦截商贾,横敛多科,肆行勒索,而莫敢谁何。 皇帝、太子、公主、后妃及宗室诸王纷纷经商,对官僚经商形成一种世风起了推波助澜得作用,使官商如虎添翼,益发有恃无恐,正所谓“上有好者,下必甚焉”。 历代得官商,也正就是倚仗着以皇权为后盾得封建特权,几 乎垄断了所有最能赚钱得行当。汉代得辜榷,即独揽某项生意得专利,只有达官贵人才能拥有;开设邸店,搞囤积居奇,自南

明代官商生态初探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题目明代官商生态初探 学院历史文化学院民族学院专业历史学(师范) 年级2012级 学号222012313010012 姓名罗建波 指导教师陈宝良 成绩 2016年4月10日

目录 摘要 (1) Abstract (1) 第1章导论 (2) 第2章明代畸形官商生态背景 (4) 第3章畸形官商生态下的商业经营 (5) 第4章几种畸形官商生态的模式 (8) 第5章明代畸形官商生态的历史困局 (15) 参考文献 (18) 致谢 (19)

明代官商生态初探 罗建波 西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民族学院,重庆 400715 摘要:俗语有云“富贵险中求”,然而在中国古代环境中,“富贵官中求”在商业实践中比“险中求”成本更小,收益更高,存在更为普遍,推究其源在于畸形的官商生态。本文以明代畸形官商生态为切入点,重点探讨官员与商人的不正当交往的原因、几种畸形的官商生态模式以及此种交往对商业发展的限制等内容,力求揭示明朝商业大发展下商业发展的历史困境。 关键词:明朝官商生态畸形形态弊端 A study on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officials and businessmen in the Ming Dynasty LUO Jianbo School of History ,Culture and Ethnology, Southwest China University, Chongqing 400715. China Abstract: Chinese environment," rich executives seeking "in commercial practice" risk seeking for less cost than the, higher income, there is more common and philosophically the source lies in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ancient Chinese deformity of officials and businessmen. In this paper, the relationship of the Ming Dynasty unfair between officials and businessmen as the starting point, focusing on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Ming Dynasty unfair between officials and businessmen,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Ming Dynasty several unfair officials and businessmen and this kind of communication on the development of commercial influence, and strive to reveal relationship unfair between officials and businessmen in the background of the Ming Dynasty commercial development of commercial development restrictions.. Key words:Ming Dynasty;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officials and businessmen ; malformation;Imalpractice

中国历史上的“官商”

中国历史上的“官商” 中国历史上的“官商” 李宝柱 在我国历史上,官员个人凭借政治特权和经济垄断而经商(简称为“官商”)的现象,衍续了两千多年。这一悠远的历史现象,赖以存在的根源是什么?它与商品经济发展的关系如何?考察一下这些问题,认识“官商”的本质、特点及其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危害,是有一定意义的。 历史上的“官商”与封建特权息息相关 历史上的官商,自两汉迄于明、清,始终是与封建特权息息相关的。官僚经商全是凭借其封建特权,概莫能外。 早在西汉前期,汉文帝曾将蜀郡铜山铁矿收益权赐给宠臣邓通。汉武帝时曾一度取消了这种特权,下令严厉禁止官员经商,在他去世后,霍光当政,官僚经商的特权又东山再起。霍光之子霍禹即率先经商,私营屠宰业并兼售酒业。至元帝时,诸曹侍中以上近臣,多私自贩卖。成帝时,丞相张禹就是个内殖货财的大官僚兼大商人。 东汉时期,对官僚经商从未加以限制。政府官员仍享有经商特权,追逐商利之风在官场极为盛行。降及两晋南北朝,官僚经商仍属合法。东晋以后,又赋予其免税特权。因此,

官员于商利所在,更是趋之若鹜。上至“公侯之尊,莫不殖园圃之田,而收市井之利”,余者“渐冉相仿,莫以为耻”。唐、宋以至明、清,历朝虽曾屡颁官僚经商的禁令,但都很不彻底。例如:唐朝因官僚经商积重难返,遂下令一律依百姓例差科,实际上是默许其合法性;明初,所禁经商者仅是四品以上的大官;清初,亦只禁地方官“恃势贸易”。在通常情况下,官僚经商实际是一种特许的权利。 纵观我国封建社会历史,可以看出,官商所以绵延不绝,主要是靠了历代朝廷赐予或默许的封建特权。 官商之所以根深蒂固,又在于它常与皇权串通一气。历史上皇帝、皇族、外戚直接利用皇权经商者,也大有人在。 南朝宋孝武帝诸皇子、公主、后妃皆置邸舍,追逐什一之利。北魏太武帝时,太子拓跋晃亦贩酤市廛,与民争利。北齐后主亦曾置穷儿之市,躬自交易。唐朝诸王、公主置邸店贩鬻者,亦颇为不少。明朝武宗朱厚照则更为典型。正德年间,他于京师繁华之处强拆民居建店,或以官店改易,或强夺权贵之店,作为皇店。这些皇店拿着皇帝的敕书,打着皇帝的招牌,拦截商贾,横敛多科,肆行勒索,而莫敢谁何。 皇帝、太子、公主、后妃及宗室诸王纷纷经商,对官僚经商形成一种世风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使官商如虎添翼,益发有恃无恐,正所谓“上有好者,下必甚焉”。 历代的官商,也正是倚仗着以皇权为后盾的封建特权,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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