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学期末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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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行为与社会环境》期末论文

题目:基于生态系统模式视角下浅谈家庭

与人的行为之间的影响

指导教师:李晓芳

学生姓名:张锦滨学号:20153320143

专业:社会工作专业

院(系):公共管理学院

完成时间:2017年6月10 日

2017年6 月10日

目录(黑体四号)

中文摘要 (3)

Abstract (3)

正文 (4)

一、家庭的涵义与类型以及家庭生命周期的划分 (4)

(一)家庭的涵义 (4)

(二)家庭的类型 (4)

(三)家庭生命周期的划分 (5)

二、家庭在各个生命周期对人的主要功能的表现 (6)

(一)处于形成期的家庭对人的主要功能表现 (6)

(二)处于成长期的家庭对人的主要功能表现 (6)

(三)处于成熟期的家庭对人的主要功能表现 (7)

(四)处于衰老期的家庭对人的主要功能表现 (7)

三、个体对家庭的影响 (8)

(一)个体影响家庭的形成 (8)

(二)个体影响家庭的结构 (8)

(三)个体影响家庭的文化 (9)

四、建立和谐家庭的对策 (9)

(一)发挥良性家庭文化的作用 (9)

(二)建立有效的家庭沟通系统 (10)

(三)加强对家庭中的每一个体功能的认识 (10)

参考文献 (11)

基于生态系统模式视角下浅谈家庭与人的行为之间的影响

摘要:家庭作为社会最基本的存在单位,是人类最基本最重要的制度和群体形式。家庭不仅对生活在其中的个体产生重要的影响,同时也在深刻的影响着社会的发展。家庭、社会与个体之间存在相互密切的联系。本文基于生态系统模式的思考方法,以核心家庭作为研究对象,通过探讨家庭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以及相互影响,在家庭形成,成长,成熟和衰老等生命周期中人的行为的表现,同时对社会中存在的特殊家庭和病态的家庭结构模式进行分析,试图探索如何在新型社会中完善家庭结构,增强家庭的功能性,实现人与家庭与社会三者之间的和谐发展。

关键词:家庭家庭生命周期人类的行为生态系统模式

Abstract: Family as the existence of the most basic unit of society, is the most fundamental and most important form of system and the community .Family is not only for living in one of the important impact on the individual, but also a profound impact on the development of the society .Family, society and individual are closely related to each other .Model based on the ecological system thinking method to the nuclear family as the research object, through the family and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people and influence each other, in family formation, growth, maturation and aging life cycle, such as the performance of human behavior, and exists in the society of the special family and morbid family structure model were analyzed, and tries to explore how to improve the family in the new social structure, enhance the functional sex of the family, to realize the harmonious development between and among people and family and society.

Key words:family family life cycle Human behavior Ecosystem model

人是在社会中生存而离不开社会。作为一个人,我们身上体现着鲜明的社会性,我们的性别,行为规范都是社会所赋予的。所以有人会说,是社会让我们与其他动物区别开来成为真正的人。而人最早地意识到自己的社会性应该是在家庭这个摇篮中。家庭作为社会的最基本元素,不仅承载着人的各种生理和心理的活动需求,同时也在不断塑造人的社会性。家庭与人的关系密不可分,我们一生下来就在家庭这个环境中生存,当然这里不讨论比如狼孩等个别一生下来就不被社会“熏陶”的“人”。可见家庭对人的影响是在人出生后就开始伴随并不断强化。而家庭随着个体的发展也在不断地发展,每个发展阶段的家庭对人的功能也是不同的,同时不同的家庭结构也影响着人的发展。

本文以家庭作为人的活动载体,用生态系统模式的思维方法,通过家庭与个人的相互影响,重点论述家庭在不同生命周期对人所产生的影响以及人对家庭的反作用,试图探讨更为合理的、和谐的家庭与人的关系。

一、家庭的涵义与类型以及家庭生命周期的划分

(一)家庭的涵义

在生活中,我们常常会与其他人聊到家庭。我们出生在什么样的家庭,家里有父亲,母亲等家庭成员,等我们长大了还会通过结婚等方式组成新的家庭并且可能将会有小宝宝,这也许就是我们所了解的家庭。那么学者们又是怎样定义“家庭”这个概念呢?

社会学家侧重从社会关系的角度来界定家庭。美国社会学家 E.W.伯吉斯和H.J.洛克在家庭一书中提出“家庭是被婚姻、血缘或收养的纽带联合起来的人的群体,个人以其作为父母、夫妻或兄弟姐妹的社会身份的相互作用和交往,创造一个共同的文化”[1]。也有学者如伊恩·罗伯逊这样定义:“家庭是一个有家世、婚姻或收养关系联系在一起的人组成的比较持久的群体,这些人共同生活组成了一个经济单位”。[2]

社会工作强调从人与社会系统的关系及发挥的功能的角度出发来界定家庭。杜瓦尔给家庭下的定义是:“通过婚姻、生育、领养来连接纽而形成的互动单元,其中心意图是创造和维护一种共同文化,以促进各个成员的生理发展、精神成长、情感培育和社会化”。[3]瑞斯给出一个更具普遍性的观点,该观点把家庭看作是“以亲属关系建构起来的小型群体,起关键功能是养育性社会化”。哈特曼和莱尔德认为,当“两个或者更多的人创造出一个亲密的、被他们自己视为家庭的环境,在这一环境中创造出大体上共享的生活空间、承诺,以及创造出各种各样的通常被认为是家庭生活组成部分的角色和功能”时,家庭就诞生了[4]。贝尔斯基就把家庭视为一个社会系统,其中家庭要大于他的部分之和。[5]父母会影响子女,子女也会影响父母各方面以及婚姻关系。

无论是社会学家所强调的社会关系还是社会工作强调的人与社会系统的关系及发挥的功能的角度来界定“家庭”这一概念,我们可以从中得出以下结论:首先,家庭的形成纽带是通过婚姻、血缘或者收养等方式;其次,家庭不仅是一个社会群体互动单位,同时还是一个经济单位;再次,家庭成员之间是相互影响,相互促进,并会形成共同家庭文化;最后,家庭的重要特征是它的社会性。综上所述:我们将“家庭”定义为:指在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或收养关系基础上产生的,家庭成员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的社会单元,其具有经济创造和社会化功能。

(二)家庭的类型

按照家庭的规模划分,家庭可以分为小家庭和大家庭。小家庭是指平均每户四口或者四口一下的家庭;大家庭是指平均每户四口以上的家庭。

按照家庭成员的完整情况划分,家庭可以分为完整型家庭和残缺型家庭。完整型家庭是指一般由父、母、子女三种人组成的家庭;残缺家庭一般指丧偶、离婚、丧子或者无子家庭。

按照家庭结构可以把家庭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核心家庭:指由一对夫妻及其子女组成,并且共同居住在同一屋檐下的家庭。与之相对的就是extendedfamily(大家庭)。核心家庭中的子女,无论是亲生的还是收养的,在数量上并无限制。本文主要讨论的家庭与个人的影响也是基于核心家庭进行探讨的。

美国人类学家G.P.默多克首先提出了核心家庭概念。他在《社会结构》 (1949)一书中认为,从亲属关系着眼可把人类家庭分为核心家庭、复婚家庭、扩大家庭等三种基本单位,其中核心家庭是其他几种家庭形式赖以扩大的基本单位。[7]

核心家庭这一概念被人类学、社会学广泛使用。

(2)主干家庭:主干家庭,又称直系家庭。父母和一个已婚子女或未婚兄弟姐妹生活在一起所组成的家庭模式。也包括父或母和一对已婚子女及其孩子所组成的家庭,一对夫妇同其未婚兄弟姐妹所组成的家庭。

(3)联合家庭:联合家庭是有血缘关系的两个或多个性别相同的人及其配偶和子女所组成的家庭,或者两个以上同辈兄弟姐妹结婚后所组成的家庭。和扩大家庭一样,联合家庭从未成为普遍的家庭模式。

(4)其他家庭:指除上述三种家庭类型以外的各种家庭,如有鳏寡孤独产生的单生家庭,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与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组成的隔代家庭,因丧偶或者未婚生育而形成的只有父母一方与未婚子女组成的单亲家庭,等等。

(三)家庭生命周期的划分

家庭生命周期概念最初是美国人类学学者P·C·格利克于1947年首先提出来的[8]。家庭生命周期是用来描绘多数家庭从结婚、子女出生到子女独立与终老凋谢的全过程。家庭人数的变化是划分家庭生命周期不同阶段最重要的标志。一般来说,家庭生命周期可分为形成期、成长期、成熟期、衰老期。

家庭形成期:指从结婚到新生儿诞生时期,一般为1~5年。这一阶段家庭成员的角色在转变和不断强化中,成员数量也在进一步增加,家庭初具规模。所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婚后家庭生活的磨合和生育问题。但是这一阶段家庭在成员角色扮演和家庭规模上的状态较不稳定。

家庭成长期:指从小孩出生直到上大学,一般为18~25年。在这一阶段里,家庭成员在数量上不再增加,但成员的年龄上更加成熟,家庭处于一个相对稳定状态。而这时期夫妻间情感也可能会出现问题。根据列文森的成人发展八阶段理论中,处于这时期的成人生活结构开始出现问题,通常在生活的意义、方向和生活价值方面出现危机,忽视自身的某些方面(才能、期望、抱负)的表达。[9]

家庭成熟期:指子女参加工作到家长退休为止这段时期,一般为15年左右。这一阶段里自身的工作能力、工作经验、经济状况都达到高峰状态,子女已完全自立,新的生活结构形成,将承担新的任务。

家庭衰老期:指退休以后。这一时期的主要内容是安度晚年,开始思考人生,回忆自己的生命旅程,在较大程度上达到圆满。

二、家庭在各个生命周期对人的主要功能的表现

(一)处于形成期的家庭对人的主要功能表现

在这一时期,男女通过婚姻而形成家庭,并有了自己的宝宝。形成期的家庭对成员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两点

1、角色的转变与适应:家庭中的男女从单身状态到已婚状态,从原先的家庭中脱离,并形成新的家庭,同是也将会成为父母这一角色。这些过程将会让处于其中的家庭成员不断的探索自己要扮演的角色,并不断的强化角色最终适应不同的角色。如果家庭成员无法适应这些改变,那么将会产生家庭危机。

2、承担更多的责任:一个家庭的产生,需要每一个家庭成员共同承担起责任,才能把家庭经营好。处在这个时期的个体开始承担作为丈夫、妻子;父亲、母亲的责任。而更好的承担这些责任将会促进家庭在下一个阶段的发展,刺激家庭成员的功能性和家庭的同一性,使家庭形成良性的家庭文化。

(二)处于成长期的家庭对人的主要功能表现

处在成长期的家庭,其结构趋于稳定,个体对自己扮演的角色有了深入的了解,承担起了相应的责任。这一时期家庭成员在事业和学业上的提升空间较大,夫妻需要处理好家庭与事业的关系,同时父母对子女的学业也十分重视。而这一时期的家庭对人的主要功能主要表现为以下三点:

1、家庭对个体提供持续的经济和情感的支持:在这一时期,家庭的经济功能显得十分重要,因为这一时期家庭的经济支出量相对较大且时间也较长,家庭的经济状况相对良好有利于家庭的稳定并促进家庭成员的发展;在这一时期家庭已基本稳定,家庭成员将会成为主要的情感交流对象,提供情感上的支持;夫妻间表现为相互提供支持,子女对父母表现出依恋的情感。

2、家庭将会刺激成员的功能性:在这一阶段,家庭成员在在事业和学业上有巨大的提升空间。家庭的负担和责任感在一定程度上会刺激家庭成员的财富生产能力,使其在事业上得到更大发展。家庭作为个体坚实的依靠,会让生活在其中的成员获得更多的动力,从而不断完善自我。而父母对子女的重视会帮助子女在学业上提高其学习成绩,并会从各方面不断充实子女,使其学习、接触更多的知识和技能,为他们在今后的生存竞争中储备更多的筹码。

3、家庭文化将会影响子女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塑造:在这一时期,生活在家庭里的孩子开始初步形成自己的判断能力,其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开始形成。而父母的行为以及处事的方式对子女会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更抽象地概括,家庭成员所营造的家庭文化对子女的三观塑造的影响是巨大的。家庭背景,父母的文化程度、婚姻观念等所形成的家庭氛围会内化为子女的一种特性,

还在意识或者潜意识层面对子女的行为产生影响。这一点也深刻体现出环境对个体行为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三)处于成熟期的家庭对人的主要功能表现

家庭成熟期指的是从子女参加工作到家长退休为止这段时期,一般为15年左右。这一阶段里自身的工作能力、工作经验、经济状况都达到高峰状态,子女已完全自立,新的生活结构形成,将承担新的任务。这一时期,子女渐渐独立,家庭开始朝多元方向发展。子女将通过婚姻建立新的家庭。家庭对成员的影响主要有以下功能:

1、在经济上,这一阶段家庭的财富生产将达到最高的状态,夫妻在事业上的成就将达到巅峰,子女也将有自己的职业,经济上的独立使其对家庭经济的依赖程度进一步减弱。

2、在情感上,家庭为夫妻双方提供持续的情感支持,此时的夫妻婚姻关系已经更加巩固,亲缘关系更加密切。但由于子女的相对独立,家庭对子女的情感支持比以往时期的效果来的更加小。此时的子女在外已经形成自己的朋友圈,有自己的情感伙伴,并开始寻找恋爱婚姻的对象。这一阶段家庭朝多中心化发展,同时也存在分离的趋势。

3、在家庭文化方面,此时子女也将成为家庭文化的塑造者。家庭氛围和所属文化不在由夫妻双方控制和占据主导地位。家庭更具民主性,子女参与家庭的决策意愿和能力更强,机会也变得更多。

4、在家庭系统的凝聚力方面,父母会明显因为子女的独立和离开而感到孤独,此时会出现家庭空巢的情况,家庭成员不再像以往一样,相聚的时间有所减少,成员间存在分离的趋势。

(四)处于衰老期的家庭对人的主要功能表现

家庭衰老期是指老一辈退休以后,这一时期的主要内容是安度晚年,开始思考人生,回忆自己的生命旅程,在较大程度上达到圆满。这一阶段家庭成员数量明显减少,子女已成立自己的新的家庭,家庭成员主要是夫妻双方。此时的家庭随着成员的老去而逐渐消亡。家庭将成为成员的一个文化象征,成为与子女建立起的家庭的一个沟通纽带。对于家庭中的成员来说,此时的家庭会成为他们安度晚年的一个场所,为其提供物质和情感上的依靠。成员的社交也将会由事业逐步转向与家庭有关的方面。这一阶段,成员还要面临疾病和死亡的威胁,家庭无疑将会成为他们最直接,有效的依靠。

三、个体对家庭的影响

在过去的20余年里,社会工作者越来越多地应用生态系统的方法。生态系统的观点是一种意义更广、更加抽象的概念。这种框架能够帮助人们从整体上把握个体,着力关注每个个体与其生活的社会环境各个方面的相互作用。生态系统的方法重视个人内部因素与外部环境因素,强调人及其物质环境,社会环境之间的机能失调,并把治疗和变革结合起来。人被看作是与环境中的所有因素相互作用而适应环境并不断发展的。生态系统方法不把人当作是对环境的被动的反应者,而是动态的、相互作用的系统中的因素之一。生态系统方法试图改善人与环境之间的相互作用,使人的需要与人处的环境之间更好地协调互动。

唯物辩证法认为系统是由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的诸要素构成的统一整体。系统的基本特征是整体性、有序性和内部结构优化趋向。家庭就是一个系统,而其中生活的人就是家庭中的要素。个人的功能及其变化会影响家庭整体的功能,家庭中关键的人物的功能及其变化甚至对家庭整体的功能起到决定作用。

人生活在家庭中,家庭影响着人的行为,那么作为家庭系统中的关键要素,人一定会影响到家庭。接下来我想通过个体影响家庭的形成、家庭的结构和家庭的文化三个方面,结合生态系统模式[10]的思维方式来阐述个体对家庭的影响。

(一)个体影响家庭的形成

家庭是基于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收养关系而形成的,而主导家庭形成的因素就是由人操控着。首先个人通过选择婚姻对象,收养对象,与婚姻对象、收养对象以及具有血缘关系的对象共同形成家庭;其次,家庭形成的时间也与个人有着直接的关系。每个人的婚姻价值观、受教育水平将会影响其成立家庭的行为。同时我们发现女性独立的程度和受教育水平越高,其通过婚姻关系形成家庭的时间也会有所推迟;最后,家庭的稳定,家庭形成后被打破的概率也与家庭成员有关。家庭是由其中生活的个体相互影响、相互作用而共同推动其发展。夫妻婚姻关系、婚姻质量,家庭的生活水平共同作用着人对家庭的维护力。当这些因素朝消极方向发展,那么家庭破裂的趋势将会大大提高。

(二)个体影响家庭的结构

个体不仅影响到家庭的形成,在家庭的构成方面来看,个体对家庭结构的构成也有着重要的影响,我们从家庭的性别结构,家庭成员数量,家庭成员年龄的分布以及家庭中的次系统这四个方面来论述个体对家庭结构的影响。

从家庭的性别结构来看,个体的一些观念会在生育环节中直接影响到对子女性别的选择。对于一些传统观念根深蒂固,重男轻女的家庭,他们更希望出生的是男孩子,因此会通过医疗科技手段对胎儿的性别进行筛选,如果通过技术手段确认胎儿是女性,则可能会通过其他手段进行堕胎,若胎儿为男性则可以顺利

生育下来。而对于特殊结构的家庭,例如同性恋家庭,单亲家庭,丁克家庭等,他们的家庭结构的形成也是人为的影响过程,个体通过选择婚姻对象,是否生育子女来确定家庭的结构。

从家庭成员的数量来看,一个家庭通常是由一对夫妻及其子女构成核心,对于核心家庭来说,夫妻的生育观念会对子女的数量有着明显的影响。家庭的经济状况,夫妻的年龄、健康状况对生育子女的数量会有一定影响。而从人为制定的政策层面,例如“独生子女”政策以及“二孩政策”这些对于一个家庭子女的数量控制有着重要性影响。

从家庭成员的年龄分布结构来看,夫妻间的年龄差距,子女与父母的年龄差距,子女之间的年龄差距,其操控权主要还是由父母把握的。从大部分晚婚晚育的家庭中我们发现,夫妻受教育水平越高,其与子女的年龄差异也越大。经济地位相对较高的男性,对女性在年龄选择上的主动权更大,相比于较为贫困的男性而言,经济地位较高的男性可以找到年龄更小的女性作为结婚对象。

从家庭的次系统来看,家庭成员有时对于个别成员关系更加密切,从而形成家庭的次系统。在病态的家庭结构尤为明显。病态家庭中的联合与对抗就是当家庭成员之间出现相互冲突的现象时,有些成员就会形成同盟,与其他成员对抗。所以个体影响家庭中的次系统的形成。

(三)个体影响家庭的文化

文化是基于人的生活经验的美的模型塑造,是人类能够可靠获得某种美的途径。可以说是源于人类生活,服务于人的生活。对家庭文化来说,家庭成员就是其创造者,家庭成员影响家庭文化的内涵、文化的方向、文化的对人持续影响的力量。

四、建立和谐家庭的对策

(一)发挥良性家庭文化的作用

我们知道文化影响人的交往方式和交往行为,影响人的实践活动,认识活动和思维方式。在家庭中,家庭文化对家庭成员的影响是潜移默化、深远持久的。良性的家庭文化能够丰富家庭成员的,影响成员间沟通和交流。家庭文化会增强家庭成员对家庭归属感和凝聚力。所以,在构建和谐的家庭中,我们需要关注到家庭文化的重要性。

(二)建立有效的家庭沟通系统

沟通是人与人之间、人与群体之间思想与感情的传递和反馈的过程,以求思想达成一致和情感的通畅。家庭作为一个群体生活的场所,沟通在成员间的交流中的作用十分重要。建立有效的家庭沟通系统,不仅是一个预防机制,能够通过沟通,来预防、化解家庭中的矛盾。同时沟通还是成员情感传递的纽带,通过沟通,成员能够获得家庭的支持,进而产生与家庭较高的依赖。因此沟通对建立和谐家庭有着重要意义。

(三)加强对家庭中的每一个体功能的认识

在生态系统模式中,我们知道整体和部分是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整体的性能状态及其变化会影响到部分的性能状态及其变化。部分也制约着整体,甚至在一定条件下关键部分性能会对整体的性能状态起到决定作用。将每一位家庭成员的自身功能性最大程度的发挥出来这对家庭整体的功能性在一定程度上具有促进作用。当一个家庭的功能性被发挥出来,家庭足够强大,在经济和情感方面给予每个成员更多的支持,这会在建立和谐家庭的过程中起到促进作用。

参考文献:

[1] 彭华民、杨心恒主编:《社会学概论》,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年版,第143页。

[2] 美伊恩·罗伯逊:《社会学》(下册),黄育馥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1年版,第455页。

[3] E.M.Duvall, family Development(4th ed.),Philadelphia: Lippincott,1971

[4] I.R. Reiss, Family Systems in America (3rd ed.), New York: Holt, Rinehart & Winston, 1980.

[5] A. Hartman & J. Laird, Family-centered Social Work Practice , New York: Free Press,1983.

[6] J. Belsky, Early Human Experience: A family Perspective, Developmental psychology, vol.17,p3,1981

[7] 美国人类学家G.P.默多克《社会结构》 1949

[8] 美国人类学学者P·C·格利克《家庭人口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4年,第84页-第8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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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试题 1.甲公司需装修办公大楼,乙公司与之洽商,提出预算:装修工程需要100万元报酬,粉刷 材料需要100万元。甲公司认可了乙公司的预算。乙公司又提出:只要100万元的报酬; 自己仓库里的粉刷材料无偿赠送。甲公司欣然允诺,与乙公司签订合同。但装修工程完工后,甲公司一分不给,乙公司索要未果。在甲、乙签订合同前,乙曾欠丙公司货款200万元,现乙公司无力偿还。试问:丙公司可以采取哪些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利益?试用2000——3000字论文对案例中所涉及的合同法问题作一阐释。 答:经分析,丙公司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方式维护自己的利益。 (1).丙公司可以在乙公司双方同意的情况下,发生债权转移。即甲公司 现在欠丙公司的钱,而不欠乙公司。 (2).因乙公司现在欠丙公司的钱,乙公司无力偿还,如果合同到期,丙公司可以告乙公司要求法院对乙公司强制执行。 其中此案件中涉及到合同法中的债权转移问题: 债务人对债权人承担有归还债务的义务,无论债权人是谁,除非债权人本人同意,否则债务人不能免除这种义务。这与尽义务的对象无关,只是关乎结果。所以,债权人之间转让债权,不必征得债务人同意,但情理上应该予以告诉。 (3).所以本案中在债权转移是要经过丙乙双方的同意,并且情理上可以将此事告知甲公司。 下面根据所学知识,结合此案件分析,就合同法中的有关债权转移的相关 知识 一债权转让 债权是对于特定之人,请求为特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之权利,即(债权人)对于他方(债务人),有请求其为一定行为之权利,而他方负有为之之义务。 [1]债权转让是指债权人将其债权移转于债务人法律特征如下:第一、债权 转让是指在不改变原债权内容的前提下,由原债权人将权利转让给第三人。 出让权利的主体是债权人;第二、债权转让的内容是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 的债权权利;第三、债权转让以外的第三人,此时债权人即为出让人,第 三人为受让人。其中,受让的主体是特定权利义务关系之外的第三人。而 权利相对义务的承载主体是原债务人;第四、债权转让成立,原债权债务 人的权利义务关系解除,而受让人作为新债权人与原债务人的权利义务关 系成立并生效,债务人对受让人履行债务。 (4)所以丙公司与乙公司要注意债权转让的相关细则。因此,丙乙公司要通知甲公司关于债权转让的事。 另外,还有对于我国法律规定的债权转让的认识 (一)对债权转让“生效”的认识 《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 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1 关于何时生效及生效的要件 债权转让的生效时间是指转让合同成立后,合同权利从何时开始由债权人移转于受让人。根据我国《合同法》第80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生效力。”对此规定,有人理解为我国《合同法》对债权转让采用…通知到达生效?原则,也就是对已成立的债权转让协议,债权人未将债权转让的事实通知债务人的,因缺乏法定的生效要件而未生效。也有观点认为,根据法条的字面意思,规定的是“未经通知,对债务人不生效力”,而不是转让合同不生效。这两种理解,即对债务人生效和使转让合同生效,两者产生的法律效果是完全不同的。 合同是否成立,取决于当事人的主观意志,体现的是双方自愿的原则。债权转让协议的当事人,只有债权人(转让人)与受让人,债务人并没有参与订立,其非此合同的当事人。所以,当债权转让的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该合同即成立并生效。而且,通观各国立法及民法理论(德国、法国等),几乎均主张债权之转让,依当事人之间的让与契约或者相应的原因关系,即生债权移转之效力,其间不存在履行行为,但非经通知债务人,对债务人不生效力。对于债权转让协议 第 1 页共2 页

中外民俗文化论文

中外饮食文化的差异 中华民族历来是一个讲究吃的民族,无论从饮食的广度和深度上,都是首屈一指的:也真是基于这样的历史条件,中国的饮食文化源远流长,独树一帜,形成了与西方饮食文化风格迥异的自成体系的文化带。 饮食文化分为饮文化和食文化。在饮文化中,中西方文化有着较大的相似性。例如,中国人喜欢喝酒,并且可以通过酒的力量作成一些在意志正常的时候不敢或者不能做的事。比如朱元璋对他的功臣石守信等人的“杯酒释兵权”,还有李白的诗仙称号也是因为他“斗酒诗百篇”。西方人也崇尚酒文化,强调酒神精神,他们渴望一种自我、本我超我的融合。酒吧文化应该是他们酒文化的突出表现,工作闲暇之余,放松自己的精神,在科学技术高度发展而人性文化在逐渐落败的现代社会,未尝不是人际交流的大平台。中西饮文化中都将各自的饮食文化向精神的层面发展。但是又存在不同:中国人强调的是饮的实践,强调实践后的狂迷状态,而西方人更注重的是狂迷本身,他们往往靠理性思维来获得这一精神享受。因此可以说,中国的文化更趋于感性,而西方更趋于理性。 作为食文化,中西方的饮食方式有很大不同,这种差异对民族性格也有影响。在中国,任何一个宴席,不管是什么目的,都只会有一种形式,就是大家团团围坐,共享一席。筵席要用圆桌,这就从形式上造成了一种团结、礼貌、共趣的气氛。美味佳肴放在一桌人的中心,它既是一桌人欣赏、品尝的对象,又是一桌人感情交流的媒介物。人们相互敬酒、相互让菜、劝菜,在美好的事物面前,体现了人们之间相互尊重、礼让的美德。虽然从卫生的角度看,这种饮食方式有明显的不足之处,但它符合我们民族“大团圆”的普遍心态,反映了中国古典哲学中“和”这个范畴对后代思想的影响,便于集体的情感交流,因而至今难以改革。 西式饮宴上,食品和酒尽管非常重要,但实际上那是作为陪衬。宴会的核心在于交谊,通过与邻座客人之间的交谈,达到交谊的目的。如果将宴会的交谊性与舞蹈相类比,那么可以说,中式宴席好比是集体舞,而西式宴会好比是男女的交谊舞。 由此可见,中式宴会和西式宴会交谊的目的都很明显,只不过中式宴会更多地体现在全席的交谊,而西式宴会多体现于相邻宾客之间的交谊。与中国饮食方式的差异更为明显的是西方流行的自助餐。此法是:将所有食物一一陈列出来,大家各取所需,不必固定在位子上吃,走动自由,这种方式便于个人之间的情感交流,不必将所有的话摆在桌面上,也表现了西方人对个性、对自我的尊重。但各吃各的,互不相扰,缺少了一些中国人聊欢共乐的情调。在中国,粮食,既米饭,面条往往比菜占的比重大。一般中国的菜指的是蔬菜,肉食,而这些只有在节日里才可尝尝鲜。这是在日常的生活中,转化到文化这个层面上,菜其实应该是大于饭的地位的,中国讲究“民以食为天”,所以中国的菜系就分的很细,有川菜,粤菜,湘菜等等,中国人在吃上是很叫真的,于是在做菜上做了大量的工作,于是中国菜形成了原料涉及范围广,品种多、样式丰富的特点。中国能跻身世界四大菜系,也是有理由的。而西方的食文化就没有这么厚的传统,他们的食

教育人类学研究

(二)欧洲哲学教育人类学的定义与主要研究内容 1.哲学教育人类学的学科定义 台湾詹栋梁在其《教育人类学理论》一书中,列举了5位德国学者关于教育人类学的定义。 ①(1)陆特的教育人类学定义德国哥廷根大学教授陆特在其所著的《教育人类学》中将教育人类学定义为:“教育人类学是探讨由人的本质到人的心灵与精神改变的一门学问。” ①詹栋梁:《教育人类学理论》,39—46页,台北,台湾五南图书出版公司,1988。 滕星著.教育人类学的理论与实践:本土经验与学科建构.民族出版 (2)哈曼的教育人类学定义 德国慕尼黑大学教授哈曼(BrunoHamann)在其所著的《教育人类学——理论、模式、结构导论》一书中,提出的教育人类学定义是:“教育人类学提出人类学问题,在教育科学范围内加以解释,一方面解释教育的现象和教育行为的建立,一方面解释对人的要求的正确观点。” (3)胡希克的教育人类学定义德国埃森大学教育人类学系教授胡希克(RollBernhandHusch—ke)在其《从人类学批判到行为人类学——科学理论和规范批判的思考》的论文中,提出教育人类学的定义为:“教育人类学所探讨的不再是根据那些成人或儿童所具有的本质,而是根据那些教师或儿童所需所愿来探讨。也就是扬弃人的本质,找寻了解人的行为。” (4)布尔诺的教育人类学定义德国梯宾根大学教授布尔诺(OttoFriedrichBoHnow)在其《教育人类学即普遍教育学的整体核心》一书中,将教育人类学定义为:“教育人类学是经验的人类学,是不同的邻近科学的原则,其结果的综合把握。” (5)萧艾尔的教育人类学定义德国汉堡大学教授萧艾尔(HansScheuerl)在《教育人类学》一书中,将教育人类学定义为:“教育人类学探讨的是人的生活之路,从儿童开始就针对他的学习能力与教育的需要性的生活之路提出探讨,并长时期地给予教育的帮助。”詹栋梁认为:“上述5位教育人类学家对于教育人类学所下的定义,是从不同的角度和观点而下的,有其代表性。例如陆特的定义偏重在哲学方面,布尔诺则偏重在经验方面,哈曼偏重在现象学方面,胡希克则偏重在心理方面,而萧艾尔是偏重在精神科学的教育学方面。”詹氏认为,无论从哪一方面去为教育人类学下定义,都离不开人与教育之间所存在的关系。 在总结了上述5位教育人类学家的定义后,詹氏为教育人类学的定义提出了他的观点:“教育人类学是从教育的个别现象研究所获得的概念,对人进行综合性了解,并根据教育的事实性不同的观点而建立以人为主的教育学,其理论探讨人的知、情、意,利用人的本质作用与教育条件,促使人的改变与人的形成,而达到研究的目的。”2.哲学教育人类学研究的主要内容陆特认为,教育人类学有4个主要内容需要加以研究:即A.人的可塑性,B.遗传的作用,C.人的成熟,D.教育的目的与方法;梅尔兹(FritzMarz)在其教育人类学专著《教育学的问题——教育人类学》中提出的教育人类学研究内容有:A.人的学习的需要性,B.人的教育的需要性,C.人的学习能力,D.人的可教育性;戴波拉夫在其所写的《在教育学的范围中的教育人类学的问题与课题》一文中提出了教育人类学研究的主要内容为:A.人的生长——教育与生物学的关系,B.人的成熟——成熟即学习,C.人的学习——学习改变人的本质,D.人的适应——人的社会适应;加纳在其《教育人类学导论》一书中提出了教育人类学研究的7个内容,即A.人的身体生长,B.人的情绪发展,C.人的知识来源,D.人的沟通工具——语言,E.人的社会适应能力养成,F.人的历史文化,G.人的宗教信仰与道德培养;布尔诺提出了4个主要内容:A.人的情绪本质,B.人的本质与现象,C.人的希望,D.人的道德。詹栋梁将上述5位教育人类学家提出的教育人类学主要研究内容归纳为两个方面即:人的教育可能性与人的教育的需要性。综上所述,欧洲德奥

文化人类学论文:文化人类学与社会工作的异同

文化人类学论文:文化人类学与社会工作的异同 摘要:文化人类学与社会工作的关系密切,它们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两个社科群。系统研究二者关系对于更好的把握这两门学科有着重要意义。 关键词:文化人类学;社会工作;差异;共通 中图分类号:c912.4 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 1002-2589 (2011) 14-0065-03 人类学(anthropology)是研究人类的体质和社会文化的学科。这个名称是由希腊语中表示"人"的"anthropos"和表示"知识"、"学问"的"logos"合成的,意思是"研究人类的学问"。人类学根据其研究的领域分两大部分:体质人类学和文化人类学。涉及到人类的来源、形成、演变、人种等人体方面的部分称为体质人类学。"文化人类学"是相对于"体质人类学"而言的,是研究人所创造的一切文化现象。"它研究人类所创造的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的起源、特点及其发展变化的规律,对不同人类群体文化的相似性和相异性作出解释,应用人类学的理论方法研究和解决现代人类社会有关的实际问题"。 社会工作是由social work翻译而来,源于西方,"是指一种有关促进个人与社会福利的措施,乃至包括各种教育、卫生、保险及其他公益事业"。西方有关社会工作一词

的使用,住往是与社会服务、社会福利、公共福利相通的。作为一种助人的活动,其目的是帮助那些在社会生活中遇到各种困难和问题的人,创造和谐的成长环境,以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 文化人类学是以人类的文化为主要研究对象,而人类总是拥有文化并永远生存于社会之中;人、社会、文化融为一体。因此,文化人类学和社会工作经常面临相同的课题。并且学者们常把文化人类学称为社会人类学,或把社会人类学视为文化人类学的一个分支。社会工作在文化人类学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具体观察到的人的行为来研究现代社会中的人及文化。"人类学研究的目的却永远是描述全部的人的行为和解释各种文化之间的异同。"因此,它不仅对世界上处在不同社会阶段的人类的行为进行研究,而且也分析研究当代社会中人的行为和社会文化现象的内在原因。在这一点上社会工作与文化人类学接轨。当然二者的紧密联系并不能掩盖它们本身的特色与独到之处,尽管二者都密切关注并研究,但研究视角却不尽相同,比如社会文化人类学一般侧重研究文化传统及其内容,而社会工作侧重研究行为和社会的相互作用。基于此,有必要对二者进行全面把握,既看到二者在产生背景、研究对象和范围及研究方法方面的差异,又不能忽视二者的共同之处。

人类学期末论文

《人类行为与社会环境》期末论文 题目:基于生态系统模式视角下浅谈家庭 与人的行为之间的影响 指导教师:李晓芳 学生姓名:张锦滨学号:20153320143 专业:社会工作专业 院(系):公共管理学院 完成时间:2017年6月10 日 2017年6 月10日

目录(黑体四号) 中文摘要 (3) Abstract (3) 正文 (4) 一、家庭的涵义与类型以及家庭生命周期的划分 (4) (一)家庭的涵义 (4) (二)家庭的类型 (4) (三)家庭生命周期的划分 (5) 二、家庭在各个生命周期对人的主要功能的表现 (6) (一)处于形成期的家庭对人的主要功能表现 (6) (二)处于成长期的家庭对人的主要功能表现 (6) (三)处于成熟期的家庭对人的主要功能表现 (7) (四)处于衰老期的家庭对人的主要功能表现 (7) 三、个体对家庭的影响 (8) (一)个体影响家庭的形成 (8) (二)个体影响家庭的结构 (8) (三)个体影响家庭的文化 (9) 四、建立和谐家庭的对策 (9) (一)发挥良性家庭文化的作用 (9) (二)建立有效的家庭沟通系统 (10) (三)加强对家庭中的每一个体功能的认识 (10) 参考文献 (11)

基于生态系统模式视角下浅谈家庭与人的行为之间的影响 摘要:家庭作为社会最基本的存在单位,是人类最基本最重要的制度和群体形式。家庭不仅对生活在其中的个体产生重要的影响,同时也在深刻的影响着社会的发展。家庭、社会与个体之间存在相互密切的联系。本文基于生态系统模式的思考方法,以核心家庭作为研究对象,通过探讨家庭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以及相互影响,在家庭形成,成长,成熟和衰老等生命周期中人的行为的表现,同时对社会中存在的特殊家庭和病态的家庭结构模式进行分析,试图探索如何在新型社会中完善家庭结构,增强家庭的功能性,实现人与家庭与社会三者之间的和谐发展。 关键词:家庭家庭生命周期人类的行为生态系统模式 Abstract: Family as the existence of the most basic unit of society, is the most fundamental and most important form of system and the community .Family is not only for living in one of the important impact on the individual, but also a profound impact on the development of the society .Family, society and individual are closely related to each other .Model based on the ecological system thinking method to the nuclear family as the research object, through the family and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people and influence each other, in family formation, growth, maturation and aging life cycle, such as the performance of human behavior, and exists in the society of the special family and morbid family structure model were analyzed, and tries to explore how to improve the family in the new social structure, enhance the functional sex of the family, to realize the harmonious development between and among people and family and society. Key words:family family life cycle Human behavior Ecosystem model 人是在社会中生存而离不开社会。作为一个人,我们身上体现着鲜明的社会性,我们的性别,行为规范都是社会所赋予的。所以有人会说,是社会让我们与其他动物区别开来成为真正的人。而人最早地意识到自己的社会性应该是在家庭这个摇篮中。家庭作为社会的最基本元素,不仅承载着人的各种生理和心理的活动需求,同时也在不断塑造人的社会性。家庭与人的关系密不可分,我们一生下来就在家庭这个环境中生存,当然这里不讨论比如狼孩等个别一生下来就不被社会“熏陶”的“人”。可见家庭对人的影响是在人出生后就开始伴随并不断强化。而家庭随着个体的发展也在不断地发展,每个发展阶段的家庭对人的功能也是不同的,同时不同的家庭结构也影响着人的发展。 本文以家庭作为人的活动载体,用生态系统模式的思维方法,通过家庭与个人的相互影响,重点论述家庭在不同生命周期对人所产生的影响以及人对家庭的反作用,试图探讨更为合理的、和谐的家庭与人的关系。

《教育人类学》读后感

教育让人更完美 ——《教育人类学》读后感 南京市江宁区陶吴小学刘庆录 《教育人类学》是德国教育学家博尔诺夫所写。这本书是德国文化教育学派的经典著作之一。通过学习,我知道了德国文化教育学派是关注精神科学的价值与独特性,倡导教育关注文化,关注人类精神生活的一个教育学学派。这一教育学派在20世纪分别经历了狄尔泰的开创,斯普朗格的文化教育学,李特的陶冶教育学,福利特纳的解释学、教育学和博尔诺夫的人类教育学阶段。 在博尔诺夫的《教育人类学》中,他所提出的许多观点值得我们去思考,去探究。其中的观点就有人的可教育性,教育与人的关系,非连续性教育等。 通过学习,我对博尔诺夫提出的人的可教育性观点感受颇深。博尔诺夫认为,“我们需要把人作为一种可以教育并需要教育的生物来理解”,从这儿我们不难看出,人是一种生物,但我们这种生物与别的生物不一样。这种不一样主要表现在人是“可以教育”的生物和人是“需要教育”的生物。人可以教育,人需要教育,很明确地指出了我们人与别的生物的不同之处,别的生物不可以教育,而人是可以教育的。中国有一个成语叫“对牛弹琴”,在这儿我们可以套用一下,我们对牛进行弹琴(教育),牛又能听懂些什么?而对人进行弹琴(教育),人就会理解弹琴的人所表达的情感,感受琴声所表达的意蕴,并且还能仿而学之,自己去弹琴,去表达自己内心的情感。从博尔诺夫的“人需要教育”我们还可以理解到,我们人只有在不断的教育中才会不断地得以发展,才会通过教育来弥补我们自身的不足之处。正如博尔诺夫认为,“正是由于要通过较高的能力来弥补现存的缺陷这种必要性,人成了‘不断求新的生物’,成了虽不完美,但因此而能不断使自己完美起来的生物。”博尔诺夫在书中说:人天生是“有缺陷的生物”,但我们需要看到这正是缺陷和完美在人身上的体现。人正因为有缺陷,才需要去教育,才需要去发展,去克服人身上所涉及的不足,人才会完美起来。 人怎样才能发展的更好更完美呢?博尔诺夫提出了“终身教育的必要性”:“人原则上是并且始终是需要教育的,因此人在整个一生中始终在向更新的阶段发展,始终在产生新的学习任务。”从这儿联系我们的工作来看,我们的身份是教师,作为一名教师,我们要想教好书,育好人,绝不能满足于自己以前所学的

文化人类学论文

关于藏族婚姻制度的学习 关于当今世界存在的一妻多夫制,即藏族的一妻多夫婚俗无论从文化影响上、还是在数量上都最为引人注目。 对于任何一种生命,其生物特性及其所处的自然环境共同决定了其生存方式。是一些因素导致该物种中不同种群生存方式的不同,因为同一物种中不同种群的生物特性是基本相同的。 一妻多夫制 一般观点认为,“所有亲属和婚姻系统中都有一个明确其乱伦禁忌的基本核心”,这对构建一个社会结构模式是非常重要的。以达尔文主义的表达方式,作为一种“哺乳动物”和“灵长类动物” ,人类是最不倾向于多夫制度的物种之一。从这种观点出发,人类多夫制之特别稀少就不奇怪了。 一妻多夫制的起源 关于一妻多夫制的起源,有两种矛盾的观点。恩格斯很早就提出“群婚残余论”,他指出:印度-西藏的多夫制,也同样是个例外。有学者提出假设,西藏及其周边的一妻多夫制、印度南部及斯里兰卡的一妻多夫制,很可能源于古代印度。有学者认为“在某种自然环境和社会历史条件下, 作为一种适应,一妻多夫制能够产生出来而不依赖于历史的延续。” 从逻辑上讲,以下三条是不争的公理: 一、多夫多妻制(群婚)允许并且可能产生一夫多妻、一妻多夫、一夫一妻现象; 二、一夫多妻制允许并且可能产生一夫一妻现象; 三、一妻多夫制允许并且可能产生一夫一妻现象。这样我们就可以发

现,这四种婚姻制度之间的关系:始于原始混乱的性关系(多夫多 妻),终于一夫一妻;在特定条件下所发生的特殊变化,一妻多夫既可能是原始群婚残余,也可能是从一夫一妻转化过来的。 由于藏族历史上没有实行过严格的一夫一妻制,所以藏族的一妻多夫可能源于:原始群婚残余使得一妻多夫一直存在,特定的历史条件(生存环境、经济制度)促使一夫一妻部分地转化成一妻多夫。 藏族婚姻 藏族实行严格的血缘外婚制。凡父系血亲的男女,绝对禁止通婚和婚外两性关系,否则要遭受严厉的惩处。姨表、姑舅表之间也禁止通婚。一夫一妻制是藏族的基本婚姻形式,但也有古老婚俗的残存。藏族婚俗演进状态的痕迹显著。 多偶制与单偶制并存的婚制 藏族的青年男女,多通过婚前的情侣和着桑关系建立感情,然后缔结婚姻关系。但是,正式结婚有的是以当事人的意志为主,有的则以父母的意志为主。以父母意志为主的婚姻,有的是拒绝当事人的要求,由父母为其另选配偶;有的父母通过媒人说合,缔结秦晋之好。不管通过何种途径结婚,藏族各地一般遵循以下原则:禁止近亲联姻,讲究门当户对,索取彩礼等是结婚的必要条件。婚礼选择吉日良辰举行,由男方请喇嘛占卜决 定。结婚仪式隆重、热烈,男女双方要在佛 像前磕头才算婚姻成立。 多偶制与单偶制并存,是藏族婚姻的另一大特点。多偶制婚,包括一夫多妻和一妻多夫两种。多偶婚家庭占家庭户的比例不大,而且各地也有差

合同法论文

一、继续履行 1、继续履行的概念。继续履行也称强制实际履行,是指违约方根据对方当事人的请求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的合同责任形式。其特征为: (1)继续履行是一种独立的合同责任形式,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合同履行。具体表现在:继续履行以违约为前提;继续履行体现了法的强制;继续履行不依于其他责任形式。 (2)继续履行的内容表现为按合同约定的标的履行义务,这一点与一般履行并无不同。 (3)继续履行以对方当事人(守约方)请求为条件,法院不得径行判决。 2、继续履行的适用。继续履行的适用,因债务性质不同而不同: 金钱债务:无条件适用继续履行。金钱债务只存在迟延履行,不存在履行不能,因此,应无条件适用继续履行的责任形式。 非金钱债务:有条件适用继续履行。对非金钱债务,原则上可以请求继续履行,但下列情形除外: (1)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履行不能); (2)债务的标的不适用强制履行或者强制履行费用过高; (3)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如季节性物品之供应)。 二、采取补救措施 采取补救措施作为一种独立的合同责任形式,是指矫正合同不适当履行(质量不合同)、使履行缺陷得以消除的具体措施。 关于采取补救措施的具体方式,我国相关法律作了如下规定: 1、合同法第11北条规定为: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 2、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4条规定为: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赔偿损失; 3、产品质量法第40条规定为:修理、更换、退货。 应注意以下几点: 1、采取补救措施的适用以合同对质量不合格的合同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而依合同法第6北条仍不能确定合同责任为前提。

教育人类学与其他相关学科的关系

教育人类学与其他相关学科的关系 教育人类学综合运用了诸多学科的研究成果、方法、手段,同这些学科有许多联系或交叉现象,但又有根本的区别。明确这种联系和区别,不仅有益于我们发展自身学科,又能吸收其他学科的成果和进行学科间的合作。这种关系一般表现为两个维度,一是与各种人类学的关系,主要为哲学教育人类学所关注;一是与各种教育科学的关系,多为文化教育人类学所关心。 1.哲学教育人类学视域 哲学教育人类学认为,教育人类学与其他相关人类学关系密切,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与哲学人类学的关系 哲学人类学是教育人类学的基础,它通过抽象概括的形式来建立关于人的理论,从而形成“人的图像”:健康的、发展的、能力强的有社会适应性的人。它为教育人类学提供了理论基础,教育人类学就是根据这种人的图像,探讨如何在教育中形成和发展这一图像的具体措施、形式和不同民族及制度之间的差异。 (2)与神学人类学的关系 神学人类学企图建立人与神的关系,认为教会与神学有教育性,用十诫等规则来模塑人的精神,因而在许多方面与教育人类学的作用

一致,但前者是寻找对上帝的虔诚和来世幸福,后者是人对实际的把握。神学人类学对教育的贡献是提供一种有力的劝告和如何探讨“启示”,其中最重要的是人能通过努力使自身从原罪中得到拯救。 (3)与心理人类学的关系 心理人类学研究人的心理问题,对教育人类学也提供了重要的根据,例如,人性研究;从社会生活的内涵和规范来研究精神的意义与教育的唤醒力量;人的心理改变中教育的直接和间接作用。教育人类学借助这一研究,建立人的学习理论。 (4)与社会人类学的关系 两者都研究社会发展和人的形成,有诸多共通之处,至少有三种意义:一是对社会现状有新的发现、接受或拒绝,注重实际化;二是研究社会的教育功能和教育的社会功能;三是社会变迁中的教育与人的发展对社会变迁的作用。 2.文化教育人类学视域 文化教育人类学较关心与其他教育学科的关系,一般认为与下列学科关系最大。 (1)与教育社会学的关系

人类学研究方法

《人类学研究方法》 论文 题目:朝鲜族传统婚礼习俗 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专业:社会学2012级 姓名:尹哲锋 学号: 2114164058 2015年12月

摘要:从朝鲜半岛迁徙过来的朝鲜族,在迁入中国的一百多年中,其传统婚礼经历了几个历史发展阶段,新郎、新娘的婚礼呈现出本民族的独自特点。受外来文化与现代文明的影响,朝鲜族婚礼兼具时代气息和民族特色。 关键词:朝鲜族;传统婚礼;服饰;民族文化 文化是一个民族的重要标志。每个民族都以独特的文化特征显示其独有的行为方式和思维方式,同时不同的行为方式和思维方式所创造出的文化也以各种途径和方式在一个民族中不断传承。从人类学的角度讲,婚礼表达着一个民族的人生价值观,传递其对婚姻的基本看法和态度。婚礼不仅是人生礼仪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一个民族特殊且重要的社会文化现象,有着丰富的文化蕴涵。 民族传统婚礼服饰是融合民族特性、文化特性、美学特性、现实需求性为一体的综合艺术创造。我们进行民族传统婚礼的研究,对弘扬民族文化、传承民族传统、认识民族心理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朝鲜族传统婚礼仪式 朝鲜族男女的联姻中间需要一个“媒人”。首先,男方家要让媒人到女方家“看善”,这一点与汉族的“相亲”相似。如满意,小伙子即正式向姑娘求婚。女方家答应了这门亲事,男方家就要往女方家送“四柱”。“四柱”就是在一张纸上写好小伙子的姓名和星辰宿象(出生的年、月、日、时)。女方要拿姑娘的“四柱”与之对“穹合”。所谓“穹合”,就是指男女的生辰八字是否相顺而不相克。如果相合,女方就托媒人通知男方,说两个人的“穹合”相对。这时,男方可以确定举行婚礼的日期并将彩礼送到女方家,一般要有“青缎”、“红缎”等。 结婚仪式在新娘家举行。新郎一行人手捧用红布包着的木雕大雁来到新娘家后,新娘家用木盆把木雁接过去,然后把新郎让进客房--“舍廊房”,新郎在此戴上纱帽,系上冠带,新娘头戴“簇头里”、身着“汉衫”然后双双走进“樵礼厅”举行结婚仪式。结束后,新郎便开始“赏大桌”,即品尝佳肴,由新娘家的客人和自家的亲戚们陪同。行过樵礼仪式后,双方便正式结为夫妻。 过去,朝鲜族婚俗沿用中国古代的六礼习俗,非常传统复杂,礼仪繁多,随着时代的变迁,逐渐得以简化,现在主要有纳彩、纳币和迎亲3个程序。 纳彩,就是定婚,男方家向女方家提亲时要送礼物。纳币,是男方家给女方送去青缎、红缎等彩礼。迎亲,即新郎迎娶新娘,正式举行婚礼,也最为隆重。 朝鲜族婚礼有奠雁礼、交拜礼、房合礼、席宴礼等。新郎去新娘家迎亲,要带上用木头做的大雁,象征新婚夫妇像大雁一样忠贞爱情,永不分离。新娘家会为新郎办丰盛的喜宴。新郎坐在案前,须先喝3杯酒。喜案上最为醒目的是煮熟的整鸡,鸡嘴上衔着通红的辣椒。民间传说红为阳,可以驱邪避鬼,也隐喻早生贵子。在饭碗里要埋上3只鸡蛋,新郎吃一半,新娘吃一半,寄寓生儿育女、生活美满的良好

合同法论文

法律学院民商法1342 吴厚琰 学号:1320171202 论合同法的相关问题 前言 20世纪以来,社会经济结构发生了巨变,科学技术突飞猛进,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不断深化发展,合同法作为调整各类交易关系的法律,作为维系一定社会商品经济活动的纽带,对市场起着极大的支撑作用,也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而不断演化和发展,正从从形式主义走向实质主义。 社会的变迁终究是要导致法律的发展,而法律,归根结底不过是一定社会经济条件的产物和反映,对合同自由的限制、进一步强化对消费者的保护、诚信原则,不断完善合同法的实质性问题等已成为合同法的一项重要任务,已为越来越多的国家所接受和奉行。 关键词 合同法原则效力违约发展 一、关于合同法的概念 在合同法理论上,合同也称契约,其本质是一种合意或协议,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而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交易关系的法律,主要规范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转让、终止、违反合同的责任等问题,由此可见,我国合同法适用于平等主体之间订立的各种合同关 系,而不仅仅是债权合同关系。 二、我国合同法的发展历程 我国合同法的发展主要经历了三大历程: 1、1950-1956年。.1950年9月27日,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颁布了我国第一个合同法规,即《机关、国营企业、合作社签订合同契约暂行办法》,由此引出的中央部委颁布的大大小小合同法规达到40多个。 2、1961-1965年.1952年12月1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布《关于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严格执行经济合同的通知》,同一时期,还颁布了许多合同法规,对合同的签订、履行作了具体的规定,进一步加强了对合同的管理。 3、1978年以后。国家加进了对合同的立法工作,颁布了一系列的法规,但都是以单行法规的形式存在的,缺乏一些协调性和照应性。知道1981年12月13日第五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合同法才有了比较完整的体系,1993年9月2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决定》,合同法逐步走向成熟。

教育人类学的学科领域

教育人类学的学科领域 学科的研究领域是限定和表现学科目的的重要标志。教育人类学产生于教育与人类学这两个有广泛渗透性学科的联姻,这就注定了它有着一个面对教育所有领域的复杂广泛的学科领域。这就使许多研究者常常无法招架,很难真正把握,也推迟了学科成熟的时间。目前,教育人类学仍属发展性的,各种派别、团体、个人把握其研究都有限,又由于学术观点不同,因此不同领域各有千秋,纷繁多样。有人对美国几本权威的教育人类学文献目录和杂志作随机抽样调查,其研究所涉及领域不下十来个方面,这里归纳为十个方面。 1.教育与人的生成 通过人的本质这一根本问题来考察教育如何使人变成人,成为不同于一般动物的社会人,考察教育与人的存在、与人性的关系,与人的特性以及人的自我定义的关系,阐述教育与人之间的内在必然联系性、人类的可塑性、可受教育性及对教育的需要性和意向性等教育的本质功能。 2.教育与人类演进 在探讨文化进化论等人类学流派基础上,从宏观上研究教育与人类的关系,研究教育与人类起源、与社会发展的关系。考察教育在不同历史时期对人类、对社会发展的不同作用的特点和演变,以及在不同社会制度中,不同民族文化背景中的差异,从而形成一种历史的整

体教育观点,重新定义教育的作用和地位,揭示教育影响人发展的根本机制,提出现代教育的模式和未来教育的合理设想。 3.教育与文化变迁 一方面研究文化变迁与教育的相互关系,教育对文化整合的作用;另一方面研究教育的文化功能,揭示教育与文化是如何在相互作用中影响人的发展的。(1)教育人类学把教育作为文化的一部分,是一个赋予文化以生命的高级文化体,文化与教育是互为条件的。(2)研究不同民族文化对教育的作用,以及这种不同文化功能对人的影响,考察其功能及原理,比较其差异,提供各民族、各地区最佳的教育选择和设计行之有效的普及科学的教育战略目标。(3)同时,教育人类学还应研究教育文化功能的演变,教育与个人发展中的文化不连续性问题,以及不同文化背景中个性发展与教育的关系。 4.儿童学习人类学研究 (1)研究人与动物在生物学意义上的区别,研究儿童的体质和智力发展在何种程度上复演了生物的进化史,研究儿童各种才能发展的关键期及其教育策略。(2)研究学习差异,即不同民族儿童的学习,个体与群体的学习,广义与狭义的学习,多子女与独生子女的学习,家庭、学校与社会的学习,性别学习等差异。(3)研究儿童的生物性能力、认识模式、心理倾向、大脑学习机制以及一切潜在的遗传程式

人类学导论论文

《人类学导论》期末论文 关于独身子女下一代跟谁姓的问题 从八十年代初以来,计划生育的国策已经实行了30余年。如今,第一代的独身子女们绝大多数已经为人父或为人母,80后的一代也都开始面临着成家立业与繁衍后代。在这一系列过程中,越来越多的社会问题开始出现甚至变得严重化,比如独身子女父母的养老问题,“421”家庭模式的严重负担,人口老龄化等等。其中,有关独身子女的下一代该跟谁姓的问题近年来也开始成为社会关注的问题。 先讲一个自己家人的例子。我的一个表姐,家是南方的,跟男朋友恋爱两年多,准备结婚了。他们两人都是独生子女,不嫁也不娶,两个人就一起住在工作的城市,双方父母都在老家。男方家没有能力买房,便由我表姐家买房,男方买车。但表姐的父亲就提出了一个条件,就是以后表姐的孩子要跟他姓。我表姐夫是北方人,家里也比较传统,觉得孩子当然要跟父亲姓,甚至扯到了尊严问题。就这样双方一直僵持不下,婚事也被耽搁了。其实,这并不是一个个例,在中国社会,这类问题越来越多的出现,已经严重影响到了婚姻质量和家庭和睦。从网上了解到,一些小夫妻闹离婚对簿公堂,居然就是为了子女的姓氏问题。 婚姻法规定,子女姓氏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但在中国,子女随父姓,在一定程度上已经是传统。在传统观念里,家族的传承需要通过姓氏这一种形式,以前家里的子女多,还可以通过“协调”、“互补”来使男女双方家长满意,至少每个家庭都能有孩子来继承自己的姓氏。可是随着越来越多独生子女当上父母,孩子又只有一个,这个问题解决起来就不容易了。可是,是不是说我们就一定要遵从传统,让小孩随父姓呢?前段时间看了一个新闻,说在美国找到一个叫鲁滨逊的成吉思汗后裔,方法是通过Y染色体的对比。这让我想到了我原来的一个男同学,他很小时父母便离异,被母亲带大,于是便随其母亲姓。当时我觉得这是不可理喻的行为,但有人就说姓氏最早就是母系传承的,况且现在强调男女平等,跟谁姓都一样,更何况从生物遗传学角度来讲,父母的细胞核信息是等量地传给子女,而且细胞质是由母亲传给子女,而父亲的细胞质几乎不能传给子女,也就是说从母亲那里得到的遗传信息更多,所以子女更有理由跟母亲姓。当然这是支

经济法与合同法课程论文

经 济 法 与 合 同 法 课程论文 系别:土木工程 班级:建工0703 姓名:

经济法与合同法课程论文 本学期选了赵老师的经济法与合同法,受益匪浅、老师讲的很认真很细心。为我以后的生活、学习、工作都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会让我受益终生。下面本人浅谈一下合同法的学习心得. 合同法作为调整交易关系、维护交易秩序的法律,是市场经济最基本的法律规则。自1981年我国《经济合同法》颁布以来,立法机关先后制定了《涉外经济合同法》和《技术合同法》,从而形成"三足鼎立"的合同立法局面。围绕这三个合同法律,国务院及各部委又先后制定了一大批合同条例及规章,1986年《民法通则》的制定,标志着我国债和合同立法在走向完善过程中迈出了坚实的一步。然而,由于现行"三足鼎立"的合同立法,彼此间存在着内容重复、不协调甚至相互矛盾的现象,尤其是缺乏规范合同关系的一些最基本的规则和制度。因此,我国合同立法还极不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发展和法治建设的需要,有鉴于此,立法机关决定制定一部统一的合同法,使"三足鼎立"的合同立法趋于统一和完善。 一、关于合同的概念 合同概念的探讨是统一合同法的制订首先应解决的课题。讨论合同的概念并不在于单纯获得某种学理上和逻辑上的满足,而主要在于明确统一合同法的规范对象和内容。换言之,鉴于合同已广泛用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和各个领域,我国需要首先考虑统一合同法中的合同概念是什么?它应当包括哪些合同、规范哪些合同关系? 目前,我国理论界和实务界对合同的概念在适用范围上存在三种不同的观点:一是广义的合同概念。此种观点认为,合同是指以确定各种权利与义务为内容的协议。换言之,只要是当事人之间达成的确定权利义务的协议均为合同,不管它涉及哪个法律部门和何种法律关系。因此,合同除应包括民法中的合同外,还包括行政法上的行政合同、劳动法上的劳动合同、国际法上的国家合同等。二是狭义的合同概念。此种观点认为,合同专指民法上的合同,"合同(契约)是当事人之间确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意思表示一致的法律行为"。因此,凡是以确定民事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协议可称为合同。至于行政法、劳动法、国际法等法律中的合同,虽然名为合同,但和民事合同应该作严格区分。三是最狭义的合同概念,此种观点认为,《民法通则》第85条关于"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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