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期末复习重点资料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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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志:

是基于劳动关系的内涵要点所引申出的可据已认定劳动关系或者辨别劳动关系与其他社会关系的标志。实践中可分为实质标志或者形式标志。

实质标志,是反映劳动关系的实质或核心的标志,劳动关系实质上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生产资料相结合的关系,即劳动者的劳动力由用人单位使用的关系。认定劳动关系的实质标志是,劳动力由他人使用,人身关系,劳动组织关系,组织从属性。例如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形式标志,是反映劳动关系形式特征的标志。形式标志有多种,如书面劳动合同,员工名册,工作证,工资支付,劳动者资格,用人单位资格等。

在劳动关系认定中,有形式标志的一般以形式标志认定,没有的或者不一致的则以实质标志认定。

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

劳务关系是指双方当事人依照约定由一方向另一方提供劳务并获得劳动报酬的关系。劳务合同是一种以劳动为标的物的合同类型,如承揽,建设承包,运输,保管等等。

劳动关系的客体是作为生产要素的劳动力,劳务关系的客体是作为产品的劳务,即运用劳动力等生产要素所生产的产品。

劳动关系属于生产要素组织关系,即用人单位组织劳动力与生产资料相结合的关系,劳务关系属于产品交换关系,劳务行为独立于劳务接受方生产系统之外。

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作为用人单位的劳动组织成员而与用人单位有组织上的从属关系,在劳务关系中,劳务提供方不是劳务接受方的成员,与劳务接受方无组织上的从属关系。

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有义务转让劳动力使用权,有权获得劳动力再生产条件,在劳务关系中劳务提供方有义务给付劳务行为的成果或使用价值,有权获得劳务费。

劳动者的基本权利:

劳动者同用人单位缔结劳动关系后,作为用人单位的职工,依据劳动法律规范,合同规定,享有劳动权利承担劳动义务。

参加劳动权:有权参与用人单位组织的劳动,请求安排工种,提供必要生产资料,拒绝强迫劳动。劳动报酬权:根据劳动数量质量获得报酬,男女同工同酬,最低工资保障工资支付保障和实际工资保障。

休息权:休息休养时间和待遇,法定最高工时,加班。

劳动卫生安全权:获得符合劳动安全卫生标准的劳动条件和接受劳动安全卫生教育,拒绝违章作业,可以紧急避险,体检,职业病和女工保护。

社会保险权:失业养老工伤等社会保险,并按规定缴费,尚失劳动力保险待遇。

劳动福利权:公共福利设施和集体福利设施,福利紧贴。

职业培训权:参加培训,按能力提升待遇。

团结权和职工民主管理权:加入工会,活动,民主管理。

劳动关系存续决定权:劳动关系的延续变更解除

请求保护权:发生劳动争议时调节仲裁诉讼。

劳动合同的特征:

诺成合同,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即成立,不要求提供劳动或支付报酬作为合同成立的前提。附合合同,意思表示的过程在实践中通常表现为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的合同主要条款附合表示同意,只要用人单位合同不违法则附合即是为法律允许。双务合同,双方都有义务,义务又是权利对应的代价,又是实现对方权利的保证。有偿合同,劳动者一方面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另一方面单位向劳动者支付报酬。

从属合同,劳动者在身份组织经济上从属于用人单位,完全纳入单位系统内。有限自由合同,政府和社会对劳动合同进行干预,契约自由受限制。最大诚信合同,依赖于双方的高度信任,亲自履行

不得代理继承。继续性合同,合同所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继续存在。不完全合同,对合同履行的不确定因素难以预料,合同条款多有弹性。关系性合同,功能在于启动和建立劳动关系,而不在于明确当事人权利义务。

必备条款:

用人单位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劳动者姓名住址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

合法原则:当事人在订立和履行中必须遵守法律,包括社会公德,不得违背公共利益,公序良俗。合乎法律中的强制性规范。订立合法,主体,意思表示,内容,程序。履行合法,时间质量数量。变更解除合法。终止合法,法定终止条件,法定后合同义务。

平等原则:当事人在合同关系中的法律地位平等,用人单位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劳动者,实质意义上的平等。订立中法律地位平等,履行中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变更,不履行都承担法律责任。

自愿原则:承认合同当事人的独立人格,意思自由为前提,强调合同订立与劳动关系的建立取决于当事人合意,是意思自治原则的体现。订立或不定,自主选择对方,决定合同内容,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变更和解除的自由。

诚实信用原则:违反先合同义务即构成缔约过失责任。不履行劳动合同使对方受到损害的自觉承担责任,用人单位保护劳动者的义务,劳动者尽忠的义务,更强调用人单位的义务。后合同义务,合同关系消灭后,以诚实信用原则应作为或不作为。

劳动合同成立和生效的区别:

合同成立即双方当事人完成合意,就合同内容协商一致,表明合同已存在。合同生效即发生当事人所预期的法律效果,合同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应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判断不同,合同成立与否是事实判断的问题,在于判断合同是否存在,合同有效与否是法律价值判断问题,在于判断合同是否符合法律精神和规定。

原则不同,成立适用意思自治原则,只具备意思表示一致即成立,生效意味着法律采取一定标准对缔约行为进行全面评价或干预,合法的合同才能生效。

要件不同,意思表示一致为要件,生效的要件包括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和不违反法律及社会公共利益。

消极后果不同,合同如果缺少成立要件而不成立可补正或履行使其成立,未补正有过错的一方承担缔约国失责任,对于已成立但无效的合同,有过失方不仅应承担民事责任而且还可能承担行政刑事责任。关系:

一般情况下合同成立即生效,特殊情况下合同生效要件多于成立要件,成立后需在合同生效要件完全具备时才生效。例如附条件或附期限的合同。

用人单位单方即时解除合同:

指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预告或支付劳动者工资就可随时通知辞退。特点:具备法定许可条件即可,限于试用不合格或有过错的情形,不支付经济补偿。

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劳动者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劳动者以欺诈胁迫或趁人之危方式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合同,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劳动法的立法指导思想:

立法指导思想是立法的主体据以进行立法活动的重要的理论根据,是为立法活动指明方向的理性认识。立法指导思想是观念化,抽象化的立法基本原则,我国的劳动立法指导思想应当是与我国一般法律的立法指导思想是一致的,即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

第一条: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得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

1,偏重保护劳动者。劳动法偏重于规定劳动者得权利和用人单位的义务,对劳动者是权利本位,对用人单位是义务本位。对劳动者的利益,劳动法强行性规范只准提高不准降低,对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关系有严格限制,严格监察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的行为等。

2,促进劳动力市场健康有序进行的价值取向。

3,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的价值取向。

劳动法律关系: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依据劳动法律规范所形成的实现劳动过程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劳动法主体:劳动法中法律关系的参与者,即享有和承担劳动法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的公民,组织,和机关。

用人单位:又称为用工单位,雇主或雇用人,指具有用人权利能力和用人行为能力,使用一名以上职工并向职工支付工资的单位。是劳动法律关系一方主体,也是劳动行政法律关系的劳动行政相对人和劳动服务法律关系的劳动服务接受方当事人。

劳动权利能力:指公民依法能够享有劳动权利和承担劳动义务的资格。表明公民依法可以成为哪些劳动权利的享有者和劳动义务的承担者。

劳务派遣:又称劳动派遣或劳动力派遣,指派遣单位按照用工单位或劳动力市场的需要招收劳动者并与之订立劳动合同,按照其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将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劳动,劳动过程有用工单位管理,待遇由用工单位支付给派遣单位,派遣单位支付给劳动者并办理社保缴费等义务,用工单位向派遣单位提供服务支持劳务费。

非全日制用工: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只提供非全日工时劳动的用工形式。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时间,指劳动者为履行劳动义务,在法定限度内应当从事劳动或工作的时间。工资:广义指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法定支付的各种形式的物质补偿,狭义仅指劳动报酬中的基本工资。休假:劳动者带薪休息,法定的劳动者得免于上班劳动并且有工资的保障的休息时间。是休息时间的重要组成部分。

工资制度中的三方权利:

劳动者。

工资取得权:劳动者在履行劳动给付义务,以及合法免除劳动给付义务及因可归责于单位的事由而不能履行的情况下,对用人单位有工资请求权和受领权。

工资支配权:对其取得的全部工资有权自由支配不受他人干预。

工资保障权:享有获得最低工资保障工资支付保障和实际工资保障。

用人单位。

依照本单位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决定本单位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主体:享有工资分配自主权是市场主体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必要条件。主体限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具有经济效益目标的用人单位,主要是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内容:工资分配方式确定权,自主选择基本工资制度,工资标准,工资形式及晋升降级薪资。工资水平确定权,按法定原则自主确定工资总额和平均工资水平。

行使:自主是法定范围的自主,严格遵守法律强行性规范。自主并不是完全由单位单方决定,应由职代会审议通过,或与工会代表协商一致才生效。

国家。

对保护劳动者工资权和维护制约企业工资分配自主权,实现工资分配的效率目标和公平目标都很必要。但是不得与市场调节机制相冲突。

对全社会工资的一般管理,政策法规,最低标准管理基金,协调城乡地区比例。

对企业工资的间接管理,总额进行动态宏观调控,指导完善和监督遵守政策法规。

对国家机关工资的直接管理:确定方案调整水平。

劳动法的作用:

劳动法作为以劳动关系为主要调整对象,以保护劳动者为主要宗旨的法律部门,对社会经济发展产生巨大作用。从生产力,市场经济,人权和社会安定这四个方面来认识劳动法的作用。

生产力:

1,保障劳动力市场配置机制,使劳动力在社会范围内的配置趋向高效,从而提升全社会的生产力水平。

2,保护劳动力扩大再生产持续进行,促进劳动力资源开发,,从而为生产力系统的运行和发展提供劳动力资源条件。

3,劳动法保护劳动者得物质利益和政治权利,调动劳动积极性,从而发挥劳动者在生产力系统中的能动作用。

4,保护劳动者安全和健康,要求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从而使劳动者在生产力系统的运行中正常发挥作用。

5,合力组织劳动过程,巩固劳动纪律,从而提高生产力系统的运行效率创造条件。

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发展生产力是根本任务,因此把发展生产力作为劳动法的立法目的。

市场经济(劳动力市场):

1,确认劳动者为劳动力所有者,使劳动者在劳动力市场上处于劳动力供方主体的法律地位。

2,要求劳动关系必须以合同的形式,为劳动力供需双方相互选择和劳动力作为生产要素在市场上自由流通提供法律条件。

3,统一劳动标准并建立全面社会保险制度,使劳动力在使用和流通过程中得到基本保障,使劳动力再生产不受劳动力供求状况变化和劳动力中断的影响正常进行,保障劳动力市场的正常供给。4,建立职工参与,集体谈判,调解,仲裁等劳动关系协调制度,提供预防和化解劳动关系当事人矛盾的机制。

要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加强劳动力发,培育和发展劳动力市场,从而形成完整的市场体系。

人权:

人权理论和人权保障运动的冲击,是劳动立法得以兴起和发展的重要原因之一,劳动立法是对人权理论的落实。作为劳动者保护法,是人权保障立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1,确认劳动力为劳动者所有,赋予劳动者在劳动法律关系中的主体地位,规定劳动者就业,获得报酬,休息休假,安全健康,获得社保,培训等权利,从而使人权有了实在的内容和具体的法律保障。

2,国际劳工立法也把劳动者权利的保护作为人权保障的重要内容规定在许多国际条约中。

社会安定:

劳动力关系的稳定和谐,对社会安定有着重大意义,劳动法以独有的协调劳动关系的功能来保障社会安定。在资本主义国家,劳动法得以产生发展的原因就是劳资矛盾的长期存在和不断加深。个资本主义国家都把劳动法作为干预劳资关系,缓和阶级矛盾,防止社会变革的手段。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决定了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具有根本利益上的一致,使我国劳动关系为实现社会安定局面奠定良好基础,但仍有影响社会安定的许多劳动领域因素,因此需要通过加强劳动立法和执法,促进就业,保护职工合法权益,及时解决劳动争议,制裁违法行为,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创造社会安定局面。

劳动法的基本原则:

劳动法的基本原则,是指集中体现劳动法的本质和基本精神,主导整个劳动法体系,为劳动法调整劳动领域的社会关系所应遵循的基本准则。它具有全面的涵盖性,高度的权威性和相当强的稳定性。1,劳动即是公民权利又是公民义务原则。劳动是公民权利即我国每个有劳动能力的公民都有从事劳动的平等权利。公民有就业权择业权,不论性别民族和财产都有权实现就业,获得劳动报酬;有

权依法选择适合的职业和单位;有权利用国家和社会的就业服务和保障以提高就业能力和机会。

用人单位必须尽可能提供多的就业岗位,平等录用,履行保护义务。国家必须为公民实现劳动权提供保障,确保全民均等的就业机会,通过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就业,并使公民劳动权不受侵犯。

2,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劳动法应当落实宪法对公民作为劳动者的基本权利的规定,使劳动者得合法权益受到全面平等优先和最基本的保护。全面保护即无论财产还是人身权益,法定还是约定权益,都受到劳动法的保护。平等保护即全体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都平等的受到保护。各劳动者在劳动法上地位一律平等,对特殊劳动者有特殊的保护,对一般保护的必要补充。优先保护即当劳动者权益与用人单位冲突时,优先保护劳动者权益。基本保护即劳动法保护劳动者人身安全健康,基本生活需要的基本利益。

3,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原则。社以市场经济本质追求劳动力资源的高效和公平配置,要求劳动法对劳动力资源的宏观和微观方面进行配置。宏观配置即社会劳动力在全社会范围内各个用人单位之间的配置。要求劳动法促成和发展劳动力市场,确立和完善以市场配置机制为主行政配置机制为辅的资源配置体制,维护劳动力市场运行秩序,从而为劳动力的供求平衡,有序流动和高效使用创造宏观条件。微观配置,即在用人单位内部对劳动者岗位实践和任务的安排,组成一个有机整体。一方面劳动法通过保护劳动者利益,来调动劳动者得积极性,增强劳动者素质,改善劳动者得劳动条件从而提高劳动效率;另一方面劳动法通过提高劳动效率,使劳动效率与劳动者利益挂钩,为增进劳动者利益创造条件。

五、单项选择题

1.一般认为,劳动法成为独立法律的时间是()

A.18世纪

B.19世纪上半叶

C.19世纪下半叶

D.20世纪初

2.国际劳工组织的最高权力机关为()

A.国际劳工局

B.国际劳工组织理事会

C.国际劳工大会

D.国际劳动法协会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适用于()

A.国家机关公务员

B.企业职工

C.部队军人

D.家庭保姆

4.劳动法律关系主体双方为()

A.劳动者与劳动行政部门

B.劳动者与用人单位

C.工会与企业行政

D.工会与劳动行政部门

5.能够产生劳动法律关系的法律事实 ( )

A.只能是主体双方的合法行为

B.只能是主体双方的违法行为

C.可以是主体双方的合法行为,也可以是违法行为

D.事件

6.公民的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产生时间是年满()

A.14周岁

B.16周岁

C.17周岁

D.18周岁

7.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中的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标准,应该()

A.参考集体合同中的标准

B.不需要考虑集体合同中的标准

C.相当于集体合同中的标准

D.不得低于集体合同中的标准

8.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书面通知劳动者的时间是提前()

A.20天

B.30天

C.40天

D.60天

9.根据我国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企业可以不实行定时工作制的人员有()

A.医务人员

B.推销人员

C.厨师

D.锅炉工

10.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享受带薪年休假的条件是连续工作满()

A.6个月

B.12个月

C.18个月

D.24个月

六、多项选择题

1.国际劳工组织的组织机构主要有()

A.国际劳工大会

B.国际劳工组织理事会

C.国际劳工局

D.国际劳动法协会

E.国际劳工联盟

2.无效劳动合同的确认权归()

A.上级劳动人事部门

B.本级劳动人事部门

C.劳动行政部门

D.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E.人民法院

3.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有()

A.劳动合同期限

B.工作内容

C.劳动纪律

D.社会保险

E.试用期

4.用人单位可以不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报酬的情形有()

A.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未按约定完成定额

B.企业支付给下岗人员的生活费

C.职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金

D.企业法给职工的生育津贴

5.工资等级制度的组成部分有()

A.工资标准

B.工资等级表

C.奖金标准

D.补贴标准

E.技术等级标准

6.一般情况下,工作日可分为()

A.集中工作日

B.标准工作日

C.缩短工作日

D.延长工作日

E.不定时工作日

7.我国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包括 ( )

A.矿山井下作业

B.森林伐木作业

C.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D.夜间作业

E.电信行业高处架线作业

8.我国就业前培训主要采取的形式有()

A.学徒培训

B.就业训练中心

C.学校培训

D.转业培训

E.专门培训

9.社会保险支付的法定依据是()

A.劳动能力丧失

B.劳动能力部分丧失

C.职工死亡

D.劳动能力暂时中断

E.劳动能力使用中断

10.我国法定节日包括()

A.元旦

B.春节

C.国际劳动节

D.中秋节

E.国庆节

四、案列分析题

1.某企业招用了一批合同制工人,其中有两名刚满15岁。劳动合同中约定,工人入厂时,需交

身份证以作抵押,合同期限5年,其中试用期为1年,在履行合同中,若发现不能胜任工作,企业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法定节日需照常工作,工资不变。每3个月发放一次工资。试分析:

(1)企业的招工行为中有哪些违反了劳动法的有关规定。

(2)劳动合同的内容有哪些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1)该企业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做职工,违反劳动法规定。

(2)企业的劳动合同中有下列违反劳动法规定的条款:①以身份证作抵押物,违反劳动法规定;

②劳动法规定试用期为6个月,该劳动合同规定试用期为1年,超过6个月,属于违反劳动法的有关规定。③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需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才可解除劳动合同,且必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④劳动法规定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该劳动合同规定法定节日需照常工作,但工资不变是违法的。⑤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发放,而不能三个月发一次。

、2.农民工徐延格自1995年2月底开始在北京肯德基有限公司打工。2004年5月肯德基贴出了一张公告,要求仓储员工要与时代桥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否则予以辞退。同年5月24日徐延格与时代桥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但仍在肯德基上班。2005年10月2日肯德基以违反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为

由将徐延格退回时代桥公司,10月

12日时代桥公司与徐延格解除劳动

关系。徐延格认为自己在肯德基连

续工作11年,应当是肯德基的员工,

要求肯德基按11年的工龄支付经济

补偿经。肯德基认为徐延格是时代

桥公司派遣的员工,与肯德基没有

劳动关系,不同意支付任何补偿。

试分析:

(1)徐延格应当怎么办?为什么?

(2)徐延格与时代桥公司的劳动合

同是否无效?为什么?

2.徐延格与时代桥公司的劳动合

同系受胁迫所签,属无效劳动合同。一是该合同的签订是出于“肯德基”的强迫,二是合同并没有实际履行,因此其不能产生劳动合同应有的效力,是无效的。

虽然徐延格与肯德基公司之间没有劳动合同,但非常明显已经建立了事实劳动关系。

根据法律规定,建立劳动关系的双方当事人应当签订劳动合同,以书面的形式确定权利义务。而事实劳动关系是没有劳动合同或者没有有效的劳动合同,劳动者却为用人单位提供了劳动,并从用人单位处获得劳动报酬的一种关系。事实劳动关系的确立需要具备几个要素:双方没有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为用人单位实际上提供了劳动,并接受单位的指示、服从单位管理、定期从单位获得相应的报酬。

劳动法重点整理

劳动法重点整理

劳动法 一、劳动的概念与特点 1概念: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劳动者为获取劳动报酬而从事的、履行劳动法律义务的社会劳动。 2特点: (1)主体为劳动法中的主体; (2)目的为获取劳动报酬; (3)性质为履行劳动法律义务的行为; (4)形式为社会劳动。 二、劳动关系的概念与特征(重点) 1概念: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为实现劳动过程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劳动关系的若干称谓:雇佣关系;劳资关系;劳工关系;劳使关系;产业关系 2特征: (1)主体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 (2)主体之间的关系具有从属性 (3)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4)兼有平等和不平等性质,但不平等性是劳动关系的主要特点; (5)内容以劳动力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人身属性和财产属性相结合; (6)兼有对抗性与非对抗性。 3类型: (1)所有制类型的劳动关系 (2)劳动者身份类型的劳动关系 (3)产业类型的劳动关系 (4)工作时间类型的劳动关系 (5)劳动合同方式的劳动关系 三、劳动法的概念、地位和劳动法的基本原则(重点) 1、劳动法的概念(广义和狭义之分): 调整劳动关系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2、特征 (1)公法与私法的结合; (2)保护法与管理法的结合; (3)协调法与标准法的结合; (4)实体法与程序法的结合。 3、性质 劳动法是兼有公法与私法双重性质的法律,属社会法范畴。 社会法(广义和狭义) 4、劳动法的体系(重点) (1)劳动法总则 (2)劳动关系协调法:劳动合同法、集体合同法、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法、职工民主管理法、劳动争议处理法 (3)劳动基准法:工时法、工资法、劳动保护法、劳动安全卫生法 (4)劳动保障法:促进就业法、职业培训法、社会保险法、劳动福利法、劳动监督法 5、劳动法的基本原则(重点) (1)倾斜保护劳动者原则 保护弱者;倾斜立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条: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劳动法知识点整理

劳动法 一、题型 (一)辨析题(单选)2*10 (二)名词解释5*4 (三)论述题10*1+20*1 (四)案例分析15*2 二、重点(按章节整理) 第一章: 一、我国劳动法的概念(《劳动法》中的是狭义的概念) (1)狭义劳动法的概念 狭义的劳动法,是指由国家最高权利机关颁布的,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关系的综合性法律。 (2)广义劳动法的概念 广义的劳动法,是指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劳动关系 (一)定义(《劳动法》中的是狭义的概念) 1、广义: 劳动关系,是指人们在从事劳动的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社会关系。 2、狭义(劳动法): 劳动关系,是指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社会关系。(二)特征(答论述和案例分析记得补充)

1、与劳动(过程)有直接联系。 2、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提供生产资料的用人单位 3、用人单位录用了劳动者,产生了隶属关系。 4、职业性、有偿性劳动而发生的关系。 (三)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答论述和案例分析记得补充) 1、主体不同 2、用工双方的关系不同 3、报酬支付形式不同 4、法律的适用不同 5、两者产生的依据不同 6、关系的稳定性不同 第三章: 一、劳动者的基本劳动权利 (一)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 (二)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三)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 (四)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五)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 (六)享有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七)享有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简单来说: 1、劳动权:(首要地位) 2、劳动报酬权包括:(1)报酬协商权(2)报酬请求权(3)报酬支配权。 3、劳动保护权——休息权 4、接受职业技能培训权 5、生活保障权 6、结社权:——与集体协商权 7、合法权益保护权 第四章: 一、劳动法律关系的含义 劳动法律关系,是指劳动法律规范在调整劳动关系过程中形成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二、劳动法律关系的特征:(答论述和案例分析记得补充) (一)主体双方具有平等性和隶属性 (二)以劳动关系和劳动法律法规为前提的社会关系 (三)是一种双务关系,即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既是权利主体又是义务主体,互为对价关系(四)以国家意志为主导、当事人意志为主体 三、劳动法律关系与劳动关系的联系与区别 (一)劳动法律关系与劳动关系的联系: 1、劳动关系是劳动法律关系产生的基础,劳动法法律关系是劳动关系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

自考 00167劳动法复习资料[1]

自考劳动法复习资料 1)劳动法:狭义的劳动法是指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1994年7月5日通过,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广义上的劳动法是指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2)劳动关系:劳动法中所称的劳动关系是指在实现社会劳动过程中,劳动者与所在单位(即用人单位)之间的社会劳动关系。劳动法所调整的这种劳动关系,也可以称之为狭义的社会劳动关系。 3)劳动法的体系:是指劳动法各项法律制度的结构体系。我国劳动法的体系由促进就业制度、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等一系列制度组成。 4)劳动法的基本原则:是制定劳动法制度和法律规范的指导思想,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某些关系的基本准则。劳动法的基本原则贯穿、体现在劳动法制度和法律规范之中。确立我国劳动法的基本原则应以我国宪法为基本依据。 5)劳动法律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律规范,在实际社会劳动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它是劳动关系在法律上的表现,是劳动关系为劳动法律规范调整的结果。 6)劳动法律关系的要素:是指构成各种劳动法律关系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任何一种劳动法律关系,都是由劳动法律关系主体、劳动法律关系内容和劳动法律关系客体这三个基本要素构成的。 7)劳动法律关系主体:是指在实现社会劳动过程中依照劳动法律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当事人。它是劳动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具有特定性。劳动法律关系主体是构成劳动法律关系的第一要素。 8)劳动权利能力:是指依法享有劳动权利和承担劳动义务的资格或能力。只有同时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劳动者,才能充当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 9)劳动行为能力:是指以自己的行为依法行使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的能力。只有同时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劳动者,才能充当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 10)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劳动法律关系主体双方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它是劳动法律关系的基本要素,是联结劳动法律关系主体与客体的媒介,也是劳动法律关系的核心和实质。 11)劳动法律关系客体:是劳动法律关系主体双方的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主体双方的权利义务必须共同指向同一对象,才能形成劳动法律关系。客体是构成劳动法律关系不可缺少的重要因素。劳动法律关系的客体只能是劳动者的劳动行为。可分为完成一定工作成果的行为和提供劳务活动的行为。 12)劳动法律事实:是指劳动法律规范规定的,能够引起劳动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情况。它是引起劳动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必要条件。分为行为和事件两大类。 13)行为:是劳动法律事实的一种。是指以行为人(包括单位)的意志为转移的法律事实。它是行为人根据劳动法律规范,按照自己的意志作出一定行为和不作出一定行为,或者要求他人作出一定行为和不作出一定行为,从而引起劳动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它可以分为合法行为和违法行为。 14)事件:是劳动法律事实的一种。是指不以行为人(包括单位)的意志为转移的法律事实。它虽然不以行为人的意志为转移,但是能够引起劳动法律关系的变更或消灭。事件包括自然现象,也包括劳动能力暂时或永久消失。 15)劳动法律关系的产生:是指劳动者同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律规范和劳动合同约定,明确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形成劳动法律关系。产生劳动法律关系的劳动法律事实,只能是劳动法律关系主体双方的合法行为,而不是违法行为。 16)劳动法律关系的变更:是指劳动者同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律规范,变更其原来确定的权利义务内容 17)劳动法律关系的消灭:是指劳动者同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律规范,终止其相互间的劳动权利义务关系。劳动法律关系的消灭,就是劳动权利义务关系的消灭。消灭劳动法律关系的劳动法律事实,包括行为人的合法行为和违法行为及事件。 18)劳动就业:是指具有劳动能力的公民在法定劳动年龄内从事某中有一定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社会职业。 19)劳动就业服务企业:是承担安置城镇失业人员任务,由国家和社会扶持,进行生产经营自救的股份合作制集体所有制经济组织。 20)职业介绍机构:即职业介绍所,是指依法设立的,从事职业介绍工作的专门机构。分为境内职业介绍机构和境外职业介绍机构两类。 21)劳动合同:亦称劳动契约,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为确立劳动关系,依法协商达成的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的法律形式。 22)劳动合同的订立: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为建立劳动关系,依法就双方的权利义务协商一致,设立劳动合同关系的行为。 23)正式工劳动合同:按劳动者是否在编,劳动合同可分为正式工劳动合同和临时工劳动合同。正式工劳动合同是正式职工劳动合同的简称,是指用人单位在编制定员内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适用于常年性工作岗位的职工。

《劳动法》期末考试试卷

《劳动法》学期末考试试卷 一、单项选择题 . 年英国议会通过的《学徒健康与道德法》是第一个 的法律,一般认为这是资产阶级 工厂立法 的开端。 限制工作日长度 .保护女工与童工 .确立社会保险制度 .提高劳动报酬 .国际劳工组织的最高权力机关为 。 国际劳工局 .国际劳工组织理事会 国际劳工大会 .国际劳动法协会 .劳动法律关系主体双方为 。 劳动者与劳动行政部门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 .工会与企业行政 工会与劳动行政部门 .根据我国劳动法律规定,劳动合同中的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标准,应该 。 参考集体合同中的标准 .不需要考虑集体合同中的标准 相当于集体合同中的标准 .不得低于集体合同中的标准 .我国《劳动法》规定, 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 的工资报酬 。 . % . % . % . % .我国《劳动法》规定,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 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第二级 .第三级 .第四级 .第五级 . 是实现职工全员培训的基本形式。

在岗业余培训 .离岗专门培训 就业前培训 就业后培训 .《劳动法》第 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可以 .应当 .必须 .能够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企业职工在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治疗的,给予 的医疗期。 . 至 个月 . 个月 至 个月 . 至 个月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授予全国劳动模范或劳动英雄称号的,应经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各部、委推荐,由 授予。 中央人民政府 .国家主席 .全国人大 .国务院 .国际劳工组织的最高权力机关为 。 .国际劳工局 .国际劳工组织理事会 .国际劳工大会 .国际劳动法协会 .依据《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在 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我国劳动法律规定的最低就业年龄是 周岁。 . . . .《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

劳动法期末考试知识点

主讲人:经济法学院徐志强博士 一、劳动法是个什么鬼? 1、劳动法是中国特色法律体系的七分之一的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 (1)部门法属性:调整对象、调整手段(国家干预与契约自治) (2)法域归属:属于社会法,社会本位与社会利益、社会法定义 (3)中国劳动法生成中的“私法公法化”与“公法私法化” 近代民法的三大原则的修正:职业保险义务 劳动基准、合同期限限制解雇保护 工伤无过错责任 2. 主要调整的是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关联的其他社会关系(也称附随劳动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劳动关系、生产关系、产业关系 (1)劳动法上的劳动的内涵? 六性:自由性(劳动教养)、为他性(自我雇佣)、从属性、职业性、有偿性、契约性(2)劳动法中的劳动力的特征 七性:人身不可分割性、形成的长期性、利用可重复性、不可回收、容易贬值、流动性差、需要持续供养、需求层次低、劳动力总是供大于求 3.劳动关系的生成基础 *生产关系的客观要求:劳动力与资本的分离,出现交换的“诱惑”与“冲动” *劳动力的天然从属性特质——进而形成劳动关系的从属性: 从属性体现在: (1)在人格上被雇主纳入劳动过程而受到支配,形成劳动力与劳动者人身的支配控制关系——人格从属性 (2)在经济上为了资本利益而劳动,自身的劳动力价值依赖于与资本的结合并获得对价——经济从属性 (3)在组织上纳入资本的组织体系——组织从属性 *劳动力的权利化——劳动力产权——劳动者最大的“财产权” 4.劳动关系的特征 *形式上的财产性,实质上的人身属性 (劳动力与劳动者合体性,名为劳动力的商品性交易,实际为劳动者的人身交易) *形式上的平等性,实质上的从属性 (缔结劳动关系后,劳动者将纳入到雇主的经营管理控制关系中) 5.附随劳动关系(前提+保障) *劳动市场服务关系:就业登记、职业介绍、就业培训 *劳动行政管理关系:劳动监察、劳动安全卫生设计、鉴定、教育、研究活动 *社会(职业)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社会费保险服务、工伤认定与劳动能力鉴定(基于资本对于人身的控制和生命延续对于资本的依赖,需要化解劳动风险) *劳动团体关系:组织工会、集体谈判、罢工 *劳动争议处理关系:调解、监察、仲裁、诉讼 二、劳动法是怎么产生的? *劳动者是高等动物,连低等动物都有保护法,劳动者也需要。 *需要——权益——法律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点汇总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点汇总 1、法的最基本属性是统治阶级的意志,不是共同意志; 2、社会主义法以国家意志形式体现了工人阶级领导下的广大人民的意志; 3、居住在我国的外国人,在某些问题上适用于他本国的法律; 4、《安全生产法》2002年6月29日公布,2002年11月1日起生效; 5、法具有国家强制性; 6、安全生产执法基本原则:合法、公正、公开,联合执法,惩戒与教育相结合,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7、在同一类问题上,特殊法优于一般法; 8、部门规章由国务院有关部委制定; 9、地方性法规由省人大及常委会制定; 10、《安全生产法》基本原则:人身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社会监督、综合治理; 11、《安全生产法》立法目的:加强管理、防止事故、保障安全、促进发展; 12、《安全生产法》调整范围:除香港、澳门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 13、《安全生产法》排除适用:已发现的,特殊法中未做出规定的问题; 14、“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我国安全生产管理的方针; 15、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16、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主要领导责任的决策人; 17、工会: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18、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19、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依照执业标准; 20、安全资金投入应以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 21、高危行业(无论有多少从业人员)应当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22、300人以上的非高危行业应当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23、300人以下的非高危行业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或委

劳动法期末模拟试题三

劳动法期末模拟试题三 一、单项选择(每小题1分,共10分) 1、国际劳工组织于()正式成立。 A1990年9月B1915年3月C1917年3月D1919年6月 2、我国劳动法采取()形式。 A内地为成文法,港澳台地区既有成文法,又有判例法 B判例法 C成文法为主,判例法为辅 D判例法为主,成文法为辅 3、劳动法基本原则的法律渊源是() A《工会法》B《合同法》C《劳动法》D《宪法》 4、我国《劳动法》第20条第2款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A5年B10年C15年D20年 5、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发球劳动者工资范畴的劳动收入是()。 A加班加点工作额外获得的劳动收入 B发表专业论文获得的稿费 C用人单位发放的生活困难补助费 D用人单位发放的劳保工作服和劳保手套 6、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因工作性和工作职责的限制,需要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小时。

A50 B45 C44 D40 7、对职工进行经济处罚,要求职工赔偿经济损失如需分期扣除的,每次扣除的金额一般不超阶级过职工本人月标准的() A10% B20% C25% D50% 8、养老保险基金的来源有三个基本渠道:国家财政补贴、用人单位(或雇主)和劳动者缴纳保险费,其中最主要的来源是() A用人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 B职工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 C国家统一拨付的财政补贴 D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的养老保险费 9、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担任。 A职工代表B工会代表C用人单位代表D劳动行政部门代表 10、按照争议发生的法律依据,劳动争议可以分为() A权利争议与利益争议B合同争议与法律争议C社会争议与经济争议D个人争议与集体争议 二、多项选择(每小题2分,共20分) 1、国际劳工组织的主要任务是() A统一各国劳动立法B统一各国劳工标准C制定和通过国际劳工公约D制定和通过国际劳工建议书E将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 2、在我国,《劳动法》和《工会法》均确认了()制度。 A集体罢工B集体合同C失业保险D集体协商E集体仲裁

劳动法期末考试复习重点

劳动法期末考试复习重点

劳动法的基本原则(简答) 一:劳动权平等原则。 1在就业促进法领域,劳动权平等原 则体现为平等就业。反对就业歧 视,劳动者 不因性别、年龄、种族、宗教信仰 等方面的不同而受到差别待遇 2在劳动基准法领域,劳动平等原则 体现为待遇均等。同工同酬体现 为:○1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应当与其 劳动给付相当。○2给付相同劳 动的劳动者之间,应该享有平等待 遇。 3在劳动保护法领域,劳动权平等原 则体现为劳动条件平等。○1劳动条 件应当根据具体的工作岗位来确 定○2针对特定的劳动者群体,其 劳动条件也应该采取不同的规定。二:劳动自由原则。 1在劳动合同法领域,劳动自由原则 体现为契约自由。 ○1劳动者的缔约自由

○2劳动者的辞职自由 2 在集体合同法领域,劳动自由原则 体现为结社自由与团体自治。 ○1结社权:积极结社权,即有 组建和参加的自由。消极结社 权,即有不参加和退出的自由。 ○2团体自治: A工会团体的人 格独立。相对独立于国家,独立于 雇主 B工会团体的行 动自治。工会 团体依法享 有依自身职 能采取维护 劳动者合法 权益的集体 行动自由 3 在劳动保护法领域,劳动自由原则 体现为禁止强迫劳动。劳动力的人 身属性决定了劳动的不可强迫性。三:倾斜保护原则。 1 在劳动合同法中,倾斜保护原则主

要体现为解雇保护。《劳动合同法》 中,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受到严 格的单方限制。 2 在劳动基准法中,倾斜保护原则主 要表现为基准法定。国家对于用人 单位基于强势地位可能的肆意行 为的限制,倾斜保护劳动者,以确 保劳动者的生存。 3 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倾斜保 护原则主要体现为对劳动者的救 济保障。 ○1劳动争议仲裁免费制度减少 了救济成本○2举证责任倒置○3 有限的一裁终局避免了用人单位 滥用诉讼权利而妨碍劳动者的权 利救济的实现 劳动基准法:是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和休息 休假、劳动安全卫生等劳动条件最 低标准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劳动法的地位:劳动法在整个法律体系中的位 置,包括部门法地位和法域地位两

劳动法期末考试复习资料

劳动法期末考试复习资料 理解概念: 1.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最低工资标准 3.标准工时 4.劳务派遣 5、劳动权 6、最低工资标 7、养老保险 8、劳动执法 1.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2.国家依法规定的,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的维持劳动者及平均供养人口基本生活需要的最低限额的劳动报酬。 3.指法定的,正常情况下一般劳动者从事劳动的时间。 4.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动者签订派遣合同,经派遣劳动者同意,派其到被派单位在其管理下从事其指派的劳动。 5、是宪法和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劳动者权利,是劳动者这一特定角色主体享有的,是一种利益、资格、能力、自由。 6、劳动者基于劳动关系,在法定工作时间提供劳动后,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最低劳动报酬。 7、国家法律规定,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或者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时,从国家或这会获得的物质帮助或补偿。 8、劳动行政部门按照劳动法律法规。 理解并简述: 1、延长工作时间的条件、限度及工资支付标准 2、解决劳动争议各种方式之间关系及法律效力 1.一般延长工时:条件限制:因生产经营需要;程序限制: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时间限制:一般每日超过1小时;(4分) 特殊情形延长工时条件限制: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条件下。时间限制:特殊情况下每日不超过3小时,每月不超过36小时。(2分) 工资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2分) 2.可以协商解决,但协商不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1分);也可以直接向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也不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1分);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2分);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在起诉前必须先经过仲裁程序。(2分)协商与调解达成协议的,双方当事人应当自觉履行,协议没有强制执行力;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劳动争议诉讼所产生的裁判,具有当然的强制执行力。(2分) 1、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的特征。 2、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存在哪些过错情况下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关系的当事人具有特定性,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2分);在实现劳动过程中所发生

劳动关系与劳动法期末复习笔记(整理精华版)

劳动关系与劳动法 期末复习整理笔记(含重点知识点考点及PPT截图) 一、劳动关系词源△ 1,狭义:是劳动者(雇员)与雇主(我国称用人单位)之间在劳动过程中所形成的社会经济关系的统称。 2,劳资关系:是劳动与资本之间的关系,劳方资方界限分明,关系中包含一致性与冲突性。 3,劳工关系:与中文劳动关系是同一词,强调劳动者,工会与雇主之间的互动过程,集体谈判过程。 4,劳雇关系:又称雇佣关系,强调受雇者与雇主之间的关系,重点在于权利义务结构。 5,劳使关系:劳动者与劳动力使用者之间的关系,强调其技术性意义,中性温和。源自日本。 6,产业关系:又称工业关系,狭义指劳资关系;广义产业及管理者与受雇者之间的所有关系,包括雇佣关系所有层面,以及相关的机构和社会、经济环境。源自美国。 考点1:劳动关系概念 指劳动者在运用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经济社会关系。 广义:劳动关系是指企业、经营管理者、职工及其职工组织(工会、职工代表大会等)之间在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形成的各种权、责、利关系。 ①企业与全体职工(包括经营管理者)之间的关系; ②企业与职工组织之间的关系; ③经营者与职工之间的关系; ④经营者与职工组织之间的关系; ⑥职工与职工组织之间的关系。 狭义:企业作为用人单位(雇主)与职工(雇员)及其组织之间依据劳动法律法规形成和调整的劳动法律关系。 ①(直接)目的:实现生产劳动过程。 ②主体:基本主体:劳动者;劳动力使用者 相关主体:政府(社会生产过程的组织协调者);工会(劳动者利益代表);雇主组织(利益代表)③(基本)性质:劳动关系的基本性质是社会经济关系。 二、劳动关系的本质(性质、实质)▲ 1本质:是管理方与劳动者个人及团体之间产生的、由双方利益引起的表现为合作、冲突、力量和权力关系的总和,它会受到一定社会的经济、技术、政策,法律制度和社会文化背景影响。 (简而言之,劳动关系的本质就是双方合作、冲突、力量和权力的相互交织。)△2 双方以集体协议或劳动合同的形式,甚至心理契约的形式,规定彼此的权利义务、是非曲直。 △3 劳动关系双方选择合作还是冲突,取决于双方的力量对比。 △4力量,是影响劳动关系结果的能力。分为劳动力市场的力量和双方对比关系的力量。 △5 劳动力市场力量,反映了工作的相对稀缺程度,由劳动者在劳动力市场供求中的稀缺性决定的。(劳动者技能越高,市场力量越强。) △6 双方对比关系的力量,是指劳动者进入就业组织后能够影响资方的程度,其中以退出、罢工、岗位三种力量最为重要。 退出:劳动者辞职给用人方带来的成本,如寻找和培训顶替辞职员工的费用。 罢工:劳动者停止工作给用人方带来的损失。 岗位:在岗员工不服从、不配合用人方的工作安排而带来的管理成本的增加。

00167劳动法

第一章劳动法概述 1、劳动法的概念及调整对象3、 国际劳动立法概况第二章劳 动法律关系 1、劳动法律关系概述3、劳动者 的基本义务第三章就业促进制 度 1、就业与就业促进 3、政府就业促进的主要措施第 四章劳动合同制度 劳动合同概述 2 劳务派遣和非全日制用工劳 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五章集体合同制度 1、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概述3、 集体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 终止4、工会第六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制度 1、工作时间制度 2 、休息休假制度 3、第三节延长工作时间 第七章工资基准与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1、、工资基准概述 2 、最低工资制度 3、工资保障制度 4 、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第八章劳动安全卫生基准制度 1、安全卫生基准概述3、劳动 卫生基准制度第九章社会保 险法 社会保险法概述医疗保险法 律制度失业保险法律制度 第十章劳动保障监察制度 1、劳动保障监察制度概述 2、劳动保障监察机构 3、劳动保障监察的实施第十一章第十二章 第一章 第一节劳动 法的概念及调 整对象 【名词】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狭义上的劳动法:是指国家最高立法机关颁布的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综合性法律。 【单选】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八次会议于1994年7月5日通过,自1995 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多选或简答】劳动法上的劳动必须具备的条件:A为法律的义务之履行B 为基于契约关系C为有偿的D为职业的E为在于从属的关系。 【多选】劳动法的渊源A宪法B法律C行政法规D部门规章E地方性法规和地方规章F国际劳工公约G规范性劳动法律H法规解释I其他 【简答】简述劳动法的功能? 1.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动劳动者的劳动积极性和创造性。 2.合理组织社会劳动,提高劳动生产率。 3.规范劳动力市场,完善市场运行的法律保障体系。 4.维护和发展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安定团结。 【单选】劳动法以劳动关系为主要调整对象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社会关系。 【名词】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 系。 【简答】简述劳动关系的特征? 1.劳动关系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一方是用人单位。 2.劳动关系必须产生于劳动 过程之中。3.劳动关系兼有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双重性质。4.劳动关系具有纵向 关系和横向关系相互交错的特征。5.劳动关系以劳动力的给付为主要内容。 【多选】劳动关系的种类: 1.以用人单位的性质为标准进行分类,可分为:A企业B个体经济组织C、国家 机关与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劳动关系。 2.以劳动关系是否具有涉外因素为标准进行分类,可分为:A国内劳动关系B涉外 劳动关系。 3.以劳动关系表现形式为标准进行分类,可分为:A标准劳动关系B非标准劳动 关系。 【单选】标准劳动关系是最典型的劳动关系,完全符合劳动关系的构成要件, 并适 用全部劳动基准和集体合同规定。 【多选】我国劳动法调整劳动关系的范围:A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组织B国家机 关C社会团体D律所E会计师事务所等劳动关系。 【多选】A农村劳动者B现役军人C家庭保姆D自然人用工等性质的劳动关系仍 不属于我国劳动法的调整范围。 【多选】与劳动关系密切的社会关系有:A劳动行政关系、B劳动服务关系、 C劳动团体关系、D处理劳动争议关系。 【简答】如何认定哪些社会关系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 1.是劳动关系产生的前提。 2.是劳动关系消灭后的直接后果。 3.是劳动关系产生、变更、消灭而附带的。 第二节劳动法的产生和发展 【单选】专门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起源于资本主义社会。 【单选】1802年英国议会通过〈〈学徒健康与道德法》,是资产阶级“工厂立法” 的开端,是现代意义劳动法产生的标志。 【单选】瑞士于1848年颁布了第一个限制成年人工作时间的法律。 【单选】新西兰1894年的最低工资法是世界上最低工资立法的开端。 【单选】社会保险成为劳动法的内容是从德国率先开始的。 【单选】新西兰1890年第一个开始对劳资纠纷实行强制仲裁。 【单选】劳动法典是社会主义国家劳动立法的基本形式,她开始于原苏联。 【单选】苏维埃政权于1918年通过了第一部《苏俄劳动法典》 【单选】中国产业工人是在19世纪中叶开始出现的。 【单选】1921年8月中国共产党成立了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作为公开领导中国工 人运动的总机关。成立地点选在上海这个中国产业中心,第一任总主任是张国焘。 【单选】1922年5月1日在广州召开了第一次全国劳动大会,通过了〈《八小 时工作制案》- 【单选】我国第一个劳动立法《暂行工厂规则》标志中国劳动法产生。 【单选】1930年由江西省行政委员会制定的〈〈赤色工会组织法》是最早的革 命根据地的劳动法规。 【单选】1931年11月在瑞金召开的中华苏维埃工农兵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 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劳动法》 【单选】1994年7月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八次会议通过了我国第一部劳动 法。 【单选】2007年我国通过的三部重要法律是2008年1月1日施行的《劳动合 同法》、2008年1月1日施行的〈〈就业促进法》、2008年5月1日施行的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简述】自由资本主义时期劳动立法的主要内容及特点? 内容:1.进一步缩短了劳动时间并扩大了适用范围。2.增加了改善劳动条件的一 些规定。3.出现了工资保障法律。4.有了承认工会组织合法地位的法律。 5.出现了社会保险法。 6.出现了解决劳资纠纷的法律。 特点:工厂立法的适用范围越来越广,内容越来越充实,但进程缓慢,不平衡, 对劳动法的实施缺少必要保障,实施效果并不理想。 【简述】当代西方市场经济国家劳动立法呈现出的特点? 1.劳资关系相对缓和。 2.劳资关系以社会保障体系为基础。 3.经济全球化对劳动 法的发展形成冲击和挑战。4.信息化造成结构性影响。 【简述】新中国成立以后劳动法制建设经历的阶段? 1.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的劳动立法。 2.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的劳动立法。 3.1957 年---1976年劳动立法的低谷时期。 4.改革开放以来劳动法律体系逐步形成时期。 第三节国际劳动立法概况 【单选】国际劳动立法思想开始于19世纪上半叶的欧洲。 【单选】首倡国际劳动法的思想家,主要是英国的空想社会主义者欧文和法国的 大卫.李格兰。 【单选】系统地提出国际劳动立法主张的是大卫.李格兰。 【单选】瑞士是最先同意制定国际劳动法的国家。 【单选】柏林会议是第一次由各国政府正式派代表讨论国际劳动立法的会议。 【单选】1900年,国际劳动法协会在法国巴黎正式成立。 【单选】世界上最早的国际劳动公约:《关于禁止工厂女工做夜工的公约》、 《关于使用白磷的公约》,标志着国际劳动立法的正式开始。 【单选】一战后产生的新的国际劳动立法机构是国际劳工组织。 【单选】1919年6月国际劳工组织正式宣告成立。1919年J0月在美国华盛顿 召开了第一届国际劳工大会。法国社会党人阿尔培特.多玛被任命为首任国际劳工 局长。 【单选】国际劳工组织是一个由各会员国组成的国际性的政府间组织。国际劳工 组织与其他国际组织不同的一个突出特点是“三方性原则”。 【多选】国际劳工组织的主要组织机构有A国际劳工大会(最高权力机关)、 B理事会(执行机构)、C国际劳工局(常设机构)。 【单选】国际劳工组织的劳动立法是国际劳动立法最主要的来源。国际劳工公约 和建议书是国际劳动立法的最主要形式。 【单选】2001年我国政府与外国政府签订的第一个双边社会保障协议是中德〈〈社 会保险协议》 【多选】核心劳动标准:A结社自由权、B集体谈判权、C平等就业权、D反对强 1、 3、 、劳动法的产生和发展 、劳动法基本原则 、劳动者的基本权利 、就业促进的权利义务主体 、劳动合同的订立、内容和效力、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集体合同的订立及内容 、劳动安全基准制度 、特殊劳动保护制度 1、 3、 、养老保险法律制度 、工伤保险法律制度 、生育保险法律制度 劳动法律责任劳动 争议处理制度 劳动法概述

自考劳动法考试背诵重点

自考劳动法考试背诵重点

劳动法考试背诵重点 题型:单选题20*1+多选题10*2+名词解释题4*3+简答题3*5+论述题1*15+案例分析题2*9 1.劳动法:包括宪法规定的基本劳动制度及劳动主体的权利义 务一系列子法、行政法规、规章及司法解释等。 2.劳动:契约上义务,从属的关系,职业有偿的劳动。 3.劳动法的渊源/劳动法的形式,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性规章;国际劳工公约;规范性劳动法律、法规解释。其他如特别行政区法律、国际惯例等。 4.劳动法5功能: ◆保护权益,调动积极性和创造性 ◆组织社会劳动,提高生产率 ◆规范市场,完善法律保障体系 ◆维护和发展稳定劳动关系,促定团结。 ◆推进社会进步。 5.劳动关系: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发生的 社会关系。5特征:主体;存在过程之中;兼有双重性质; 具有相互交错的特征;主要内容。 6.自由资本主义时期劳动立法的7个主要内容及特点:缩短了 劳动时间,扩大了适用范围;改善劳动条件;工资保障法律; 工会组织合法地位的法律;社会保险法;解决劳资纠纷的法律。 7.当代西方市场经济国家劳动法4特点:关系缓和。社会保障 体系为基础。经济全球化冲击和挑战。信息化结构性影响。 8.国际劳动立法的4形式:组织章程。公约和建议书。组织的 决议和会议结论。对国际劳动组织章程以及公约的解释和“判例法”。 9.国际劳动立法的4内容(核心劳动标准):自由结社与集体 谈判:废除强迫劳动:平等权:禁止使用童工 10.劳动法的基本原则:立法,指导思想和在调整劳动关系 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时应遵循的基 本准则。4条件: 贯穿始终,体现核心和灵魂;执法的基本准则,法律规范的最高效力;立法和约束劳动执法相对的稳定性;立法、法和执法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 11.劳动法的基本原则的5内容:维护合法权益;按劳分配;平 等竞争与公平保护;劳动行为自主与劳动基准制约相结合; 法律调节与“三方”对话相结合。 12.劳动法律关系:之间,在过程中,依据,形成的劳动权利与 劳动义务关系。5法律特征: ◆主体的特定性; ◆交错共存的特点 ◆内容双重意志 ◆客体特定的劳动行为和财物 ◆围绕劳动者的保护 13.劳动法律关系与劳动关系: 联系: ◆基础,表现形式,是现实劳动关系的法律外衣。 ◆反映劳动关系,产生积极的影响,运行与不断完善。 ◆所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是社会内容和法的形式的统一。 区别: ◆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参与,享受和承担当事人, ◆劳动者:法定年龄、劳动能力,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 自然人。 ◆用人单位:依法招用和管理劳动者,规定或的约定劳动条 件,劳动保护,劳动报酬劳动组织。 14.劳动者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4特点:统一的。不可 分割性。各种因素差别的限制。已经参加了某一种劳动法律 关系,一般就不能再参加另一种劳动法律关系。 15.劳动法律事实:法律规定,能够引起劳动法律关系产生、变 更或消灭的一切客观情况。 16.劳动者的8个基本权利: 就业权、劳动报酬权、休息权、职业安全权、接受职业技能 培训权、生活保障权、结社权与集体协商权、合法权益保护 权 17.劳动者的5个基本义务:履行劳动、提高技能、执行规范、 遵守纪律道德、其他义务。 18.劳动就业:劳动能力的、法定劳动年、自愿、劳动报酬或经 劳动关系劳动法律关系 生产关系的组成部分,经济范 畴 思想意志关系的组成部分,属于上层 建筑范畴 以劳动为前提,发生在现实社 会劳动过程之中 劳动法律规范的存在为前提,发生在 劳动法律规范调整劳动关系的范围内内容是劳动内容是法定的权利义务

电大2012秋期末考试劳动法单选分类

●不得安排哺乳未满(B.12个月)婴儿的女职工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A.1%)缴纳失业保险费。 ●从2006年1月1日起,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单位缴费不再划入个人账户, 其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B.8%)。 ●从教育目的上与职业教育相比,普通教育的特点是(A.基础性)。 ●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B.2年)。 ●当事人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持下达成的具有劳动权利义务内容的调解协议(A.具有劳动合同的 约束力)。 ●地方总工会(C.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定期健康检查费用由(A.用人单位承担)。 ●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A.1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 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规定的探望配偶的待遇。 ●非全日制用工的计酬方式主要是(B.按小时计酬)。 ●负有对职工广泛开展劳动安全卫生教育义务的主体是(A.用人单位)。 ●负责综合管理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和监督监察工作的部门是(B.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个体劳动合同的劳动标准和劳动条件(B.不能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 ●根据《残疾人就业条例》的规定,集中使用残疾人的用人单位中从事全日制工作的残疾人职工,应当 占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D.25%)以上。 ●根据《残疾人就业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 (B.1.5%)。 ●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我国目前实行的是(A.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 40小时) ●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因工作性质和工作职责的限制,需要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 职工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D.40小时)。 ●根据《劳动法》及《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劳动行政部门设置(C.劳动监察机构)。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A.1个月)。 ●根据《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之一是 (D.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女职工产前休假一般为(C.15)天。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规定,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A.1 年),且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即可领取失业保险金。 ●根据《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的规定,未成年工人须持证上岗,其证是指(A.未成年工登记证)。 ●根据法律规定,不可以招收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的单位是(B.边远地区企业)。 ●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较大死亡事故从死亡人数上看是指(B.3人以上10人以下)。 ●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特别重大死亡事故从死亡人数上看是指(D.30人以上)。 ●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一般死亡事故从死亡人数上看是指(A.3人以下)。 ●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重大死亡事故从死亡人数上看是指(C.10人以上30人以下)。 ●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规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C.3年)。 ●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规定,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

《劳动法》复习题及参考答案

《劳动法》复习题及参考答案 单项选择题 1.人们创造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有意识、有目的的活动是()。 A.工作 B.生活 C.劳动 D.生产 2.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A.任何一个民族,如果停止劳动不用说一年,就是几个星期,也要灭亡 B.没有劳动就没有人类,就没有社会的发展 C.劳动法的劳动,是指一切劳动 D.劳动法都是和劳动有关的法律 3.1944年在美国费城召开的国际劳工大会上通过了()。 A.《国际劳动宪章》 B.《关于禁止工厂女工夜间工作公约》 C.《费城宣言》 D.《关于禁止火柴制造中使用白(黄)磷会议》 4.历史上出现的最早的劳动法规,是1802年英国议会颁布的()。 A.《暂行工厂规则》 B.《学徒健康与道德法》。 C.《劳资关系法》 D.《劳工仲裁条例》 5.北洋政府于1923年公布了()。 A.《劳动立法原则》 B.《暂行工厂规则》 C.《劳动法案大纲》 D.《劳动立法大纲》 6.以下说法错误的有()。 A.劳动法的失效情况,可以是法律本身规定终止生效或某些特定条件出现时自然失效 B.劳动法的失效情况,可以是颁布新的法规后而原有法规失效 C.劳动法的失效情况,可以是旧法规长期闲置而无效 D.劳动法可以是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7.我国劳动法采()形式。 A.成文法 B.判例法 C.成文法为主,判例法为辅 D.判例法为辅,成文法为主 8.劳动法基本原则的法律渊源是()。 A.《工会法》 B.《合同法》 C.《劳动法》 D.《宪法》 9.我国劳动法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的未成年人。 A.14周岁 B.15周岁 C.16周岁 D.18周岁 10.用人单位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 A.健康检查 B.劳动补贴 C.设备更新 D.知识教育 11.劳动者所享有的福利包括社会福利和()。 A.国家福利 B.个人福利

2015年10月自考劳动法(00167)试题及答案解析[1]

2015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一命题考试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l分,共20分) 1.下列法律关系中适用劳动法调整的是 A.公司董事与公司的关系 B. 在某饭店从事社会实践实习的学生与饭店问的关系 C. 丁公司为其职工购房向银行提供担保而发生的关系 D.某律师事务所与其聘请的助理之问的关系 2.某建筑企业用工总量为2000人,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使用被派遣的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 A.100人 B.200人 C. 300人 D.500人 3.国际上最早的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立法规范是 A.英国《学徒健康与道德法》 B. 英国《工厂法》 C.美国《职业安全和卫生法》 D.日本《工人赔偿法》 4.下列关于劳动法律关系的表述,错误的是 A.劳动法律关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权利与劳动义务关系 B.劳动法律关系既包括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也包括劳动行政部门与劳动者、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 C.劳动法律关系既包括财产关系也包括人身关系 D.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双方既具有平等性也具有从属性 5. 按照争议标的的不同,劳动争议可以分为 A. 合同争议与法律争议 B.个人争议与集体争议 C. 社会争议与经济争议 D.权利争议与利益争议 6.商某于2012年9月27日到加隆酒店工作,任前厅部领班。2013年3月7日,加隆酒店将空白劳动合同交予商某签字后,将该合同送到天娇人力资源管理公司并加盖了天娇公司公章。2014年4月商某提出辞职,要求加隆酒店支付未订立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l l965.45元。关于本案,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劳动关系从用工之日起建立,所以加隆酒店与商某存在劳动关系 B.天娇人力资源管理公司与商某虽有书面合同,但商某与加隆酒店的劳动关系尚未解除,该合同无效 C.加隆酒店要求其员工与从事劳务派遣业务的天娇人力资源管理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因未反映商某的真实意思表示,属于可撤销的劳动合同 D.因未订立劳动合同支付二倍工资的起算时间是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 7.下列关于服务期的表述,正确的是 A.违反服务期约定,劳动者应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B.在约定服务期内,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能调整 C. 违反服务期约定,用人单位有权要求劳动者返还其所提供的全部培训费用 D.劳动合同期满,但约定的服务期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应当延续至服务期满 8.下列关于劳动合同终止的表述,错误的是 A.我国劳动合同终止不包括劳动合同解除 B.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终止后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C.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劳动合同终止 D. 劳动合同终止条件不能约定 9.下列关于集体劳动合同的表述,错误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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