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版《网络交易管理办法》解读

2014版《网络交易管理办法》解读
2014版《网络交易管理办法》解读

2014版《网络交易管理办法》解读

《网络交易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将于2014年3月15日起施行。《办法》规定,网络商品经营者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定作的、鲜活易腐的、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和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除外。《办法》规定,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从事网络商品交易的自然人,应当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开展经营活动,并向第三方交易平台提交其姓名、地址、有效身份证明、有效联系方式等真实身份信息。具备登记注册条件的,依法办理工商登记。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依法取得有关许可。

《办法》指出,网络商品经营者向消费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经营地址、联系方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支付形式、退换货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信息,采取安全保障措施确保交易安全可靠,并按照承诺提供商品或者服务。

网络商品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保证商品或者服务的完整性,不得将商品或者服务不合理拆分出售,不得确定最低消费标准或者另行收取不合理的费用。

《办法》要求,网络商品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

服务单据;征得消费者同意的,可以以电子化形式出具。电子化的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可以作为处理消费投诉的依据。

《办法》强调,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收集、使用消费者或者经营者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或者经营者信息,应当公开其收集、使用规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收集、使用信息。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及其工作人员对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或者经营者商业秘密的数据信息必须严格

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丢失。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信息泄露、丢失的情况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

此外,《办法》特别规定,网络商品经营者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办法》规定,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网络商品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网络商品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

约定。

为保障网络交易安全,便于追究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办法坚持了个人网上开店的“实名制”原则。要求从事网络商品交易的自然人,应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开展经营活动,并向第三方交易平台提交其姓名、地址、有效身份证明、有效联系方式等真实身份信息。具备登记注册条件的,还要依法办理工商登记。

其次,办法明确规定了网上交易过程中经营者应遵守的基本义务,如应向消费者提供经营地址、联系方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支付形式、退换货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信息;应采取安全保障措施确保交易安全可靠;应保证商品或者服务的完整性,不得将商品或者服务不合理拆分出售;应向消费者出具发票等购货凭证或服务单据等。

在售后服务方面,办法规定,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网络商品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7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当然,消费者定做的、鲜活易腐的、在线下载或消费者拆封的数字化商品、报纸和期刊等除外,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并承担退回商品的运费。

针对目前网购过程中存在的一些典型侵权行为,办法也相应规定,经营者不得确定最低消费标准或另行收取不合理的费用,不得作虚假宣传和虚假表示,不得使用“霸王条款”排除或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免除经营者责任,不得泄露、出售或非法向他人提供消费者个人信息,不得未经消费者同意向其发送商业性电子信息等。

2014定额解释总汇编(一)

第一章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解释汇编 1、《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以下简称“省计价办法”)规定了安全文明施工费计费标准,实际施工中是否可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调整? 安全文明施工费包括“三通一平”后的文明措施、安全措施、临时设施费和环境保护费。“省计价办法”强制性条文第65条规定“措施项目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必须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因此,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或投标报价以及办理竣工结算时,其安全文明施工费均应按照“省计价办法”规定的费率标准计取,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2、招标人提供(简称“甲供”)的材料(包括半成品、成品)是否应计税费? 甲供材料费应计税费。 3、招标人在工程报建时代缴的规费是否计入工程造价中? 代缴的规费应计入工程造价,可在财务结算中扣除。 4、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建筑行业劳保基金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湘建建〔2015〕6号)调整了“社会保险费”(含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名称与计费标准,“省计价办法”中的“规费”费率标准如何调整? “省计价办法”规费表中的“其他规费”改名为“住房公积金”,费率标准由16.7%调整为6.0%; “省计价办法”规费表M2.4.1条改名为“劳保基金”,包括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等五项费用;劳保基金按费率标准3.5%计取,且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5、单独发包的装饰装修工程及安装工程安全文明费率按什么标准执行? 对单独发包的装饰装修工程(不分粗装修与二次装修)及安装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标准为装饰装修工程10.70%(原标准14.27%的75%)、安装工程10.32%(原标准13.76%的75%)。 6、“省计价办法”所指的“纳税地点”是指建筑施工企业机构所在地还是指

网络交易管理规定完整版

网络交易管理规定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网络交易管理办法 《网络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是为规范网络及有关服务行为,保护消费者和的合法权益,促进持续健康发展,依据《》、《》、《》、《》、《》、《》、《》、《》和《》等法律、法规。《办法》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工商总局”)局务会审议通过,于2014年1月26日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0号文件发布,自2014年3月15日起施行,同时废止2010年5月31日发布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49号《》[1]。 《办法》要求,网络商品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且无需说明理由;鲜活易腐、定作等四类商品除外。消费者的网购“后悔权”将在法律和部门规章层面都获得。[2] 目录 1. 1 2. 2 1.? 2.? 3.? 4.? 5. 3 1.? 2.? 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0号 《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已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3月15日起施行。[3] 局长 2014年1月26日[4] 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网络交易管理办法 (2014年1月26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0号公布)

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网络及有关服务,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网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依据《》、《》、《》、《》、《》、《》、《》和《》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网络交易管理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网络商品交易,是指通过互联网(含移动互联网)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 本办法所称有关服务,是指为网络商品交易提供第三方交易平台、宣传推广、信用评价、、物流、快递、网络接入、、虚拟空间租用、网站网页设计制作等营利性服务。 第四条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商业道德和公序良俗。 第五条鼓励支持网络商品、有关服务经营者创新经营模式,提升服务水平,推动网络经济发展。 第六条鼓励支持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成立行业组织,建立行业公约,推动行业信用建设,加强行业自律,促进行业规范发展。[2] 第二章网络商品经营者和有关服务经营者的义务 【第二章第一节一般性规定】 第七条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 从事网络的,应当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开展经营活动,并向提交其姓名、地址、有效身份证明、有效联系方式等真实身份信息。具备登记注册条件的,依法办理工商登记。 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依法取得有关许可。 第八条已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体工商户,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应当在其网站首页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面醒目位置公开营业执照登载的信息或者其营业执照的电子链接标识。 第九条网上交易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法律、法规禁止交易的商品或者服务,经营者不得在网上进行交易。 第十条网络商品经营者向消费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不得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网络商品经营者向消费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经营地址、联系方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支付形式、退换货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信息,采取安全保障措施确保交易安全可靠,并按照承诺提供商品或者服务。

版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解释汇编

版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湖南省建设工程 消耗量标准解释汇编 TTA standardization office【TTA 5AB- TTAK 08- TTA 2C】

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关于印发2014版《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 量标准》解释汇编的通知 湘建价建〔2015〕48号 各市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各有关建设、施工、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了完善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我站调查收集了2014版《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意见,组织有关专业人员研究讨论,编写了相关解释,并召开专家评审会进行审查,根据评审会专家意见对解释条文进行修改补充完善,汇集成2014版《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解释汇编(见附件,以下简称:解释汇编)。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解释汇编与2014版《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配套,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以前的有关解释与本解释有出入的以本解释汇编为准。 尚未办理工程结算的,予以调整;已办理工程结算的不予调整。 附件:2014版《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解释汇编 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5年12月21日

附件: 2014版《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装饰装修、市政工程、安装工程、园林与绿化》最新解释汇编 目录 第一章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解释汇编 第一章附表计价办法附录勘误表 第二章建筑工程消耗量标准解释 第一节关于总说明建筑面积的解释 第二节岩土工程部分解释 第三节结构工程部分解释 第四节措施项目解释 第五节防水、保温、室外等其他解释 第二章附表建筑工程勘误表 第三章装饰装修工程解释汇编 第三章附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勘误表 第四章市政工程解释汇编 第四章附表市政工程勘误表 第五章安装工程解释汇编 第一节关于“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解释 第二节关于“第二册电器设备安装工程”解释 第三节关于“第六册工业管道工程”解释 第四节关于“第八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解释 第五节关于“第九册空调部分”解释 第六节关于“第十册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解释

篮球对 规则及解读

第1条球场和比赛用球 比赛应在拥有一个球篮的三对三篮球场地上进行。标准的三对三篮球场地面积应为15米(宽)×11米(长)。场地须具有一个标准篮球场尺寸的区域,包括一条罚球线(5.80米)、一条2分球线(6.75米),以及球篮正下方的一个“无撞人半圆区”。 可以使用传统篮球场的半个比赛场地。 所有级别比赛统一使用6号球。 [解读]可以看到,三对三比赛使用的场地就是一般的篮球场,但是长度比标准半场要短3米。 第2条球队 每支球队应由4名队员组成(其中3名为场上队员,1名为替补队员)。 [解读]对于这条规则FIBA并没有要求基层比赛严格执行。 第4条比赛的开始 4.2 双方球队以掷硬币的方式决定拥有第1次球权。获胜一方可以选择拥有比赛开始时的球权或拥有可能进行的决胜期开始时的球权。 [解读] 开球不用跳球,直接掷硬币了。 第5条得分 5.1 每次在圆弧线以内区域出手中篮,计1分。 5.2 每次在圆弧线以外区域出手中篮,计2分。 5.3 每次罚球出手中篮,计1分。 [解读] 最大的区别在这里!三分线内的投篮和罚球得一分,三分线外出手,得两分!这是为了鼓励外线攻击,避免半场比赛常见的囤积内线。 第6条比赛时间/胜者 6.1 一节常规的比赛时间为10分钟,在死球状态下和罚球期间应停止计时钟。在双方之间完成一次传递球后,进攻队员获得防守队的传球时,应重新开动计时钟。 [解读]比赛时间(净时)为10分钟。 6.2 然而,球队如果在常规比赛时间结束之前率先得到21分或以上则获胜。该规则仅适用于常规的比赛时间(而不适用于可能发生的决胜期)。 [解读]但是只要一方得到21分,比赛就提前结束。 6.3 如果比赛时间结束时比分相等,则应进行决胜期比赛。决胜期开始前,应有1分钟的休息时间。决胜期中率先取得2分的球队获胜。 [解读]加时赛类似于突然死亡法。 备注:在没有比赛计时钟的情况下,由组委会决定比赛的时长。国际篮联建议采取与比赛时长一致的得分限制(10分钟/10分;15分钟/15分;21分钟/21分)。[解读]如果没有比赛计时钟,那么组委会决定比赛时长(毛时)。然后21分的得分上限,FIBA建议改为和时长一致。 第7条犯规/罚球 7.1 某队全队犯规发生6次后,该队处于全队犯规处罚状态。为避免疑义,对应规则第15条,队员不因个人犯规的次数被逐出场外。 [解读]犯规的区别也比较大,累计6犯开始进入全队犯规处罚状态(除进攻犯规、双方犯规外的犯规都要罚球),但是没有犯满毕业一说。 7.2 对在圆弧线以内做投篮动作的队员犯规,应判给1次罚球。 对在圆弧线以外做投篮动作的队员犯规,应判给2次罚球。

网络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

网络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网络药品经营监督管理,规范网络药品经营行为,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网络药品经营,包括网络药品销售活动、网络药品交易平台服务,以及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主管全国网络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工作。 设区的市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网络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从事网络药品销售活动,应当具备药品经营资质,应当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网上网下一致”的原则进行监督管理。 第五条从事网络药品经营活动,应当诚实守信,依法经营,保障药品质量安全。 第六条网络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应当推进诚信体系建设,推动部门协作,鼓励举报违法行为,充分发挥行业协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等机构的作用,促进社会共治。 第二章网络药品销售管理 第七条网络药品销售者应当是取得药品生产、经营资质的药

品生产、批发、零售连锁企业。其他企业、机构及个人不得从事网络药品销售。 第八条网络药品销售范围不得超出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范围。 网络药品销售者为药品生产、批发企业的,不得向个人消费者销售药品。 网络药品销售者为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的,不得通过网络销售处方药、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等。 第九条网络药品销售者除符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以及网络交易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企业管理实际需要的应用软件、网络安全措施和相关数据库,能够保证业务开展要求; (二)建立网络药品销售安全管理制度,实现药品销售全程可追溯、可核查; (三)建立保障药品质量与安全的配送管理制度; (四)建立投诉举报处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制度; (五)建立网上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监测报告制度; 销售对象为个人消费者的,还应当建立在线药学服务制度,配备执业药师,指导合理用药。 第十条拟从事网络药品销售的,应当将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社会信用代码、网站名称或网络客户端应用程序名、网络域名、《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编号等信息向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备案,并取得备案凭证。备案要求由各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另行制定。 第十一条网络药品销售者应当在网站首页或者经营活动的主页面醒目位臵清晰展示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备案凭证和企业联系方式,并将展示的证书信息链接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对应的数据查询页面。证书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更新网站 —2—

2014湖南定额解释总汇编

定额解释汇编 第一章计价办法 1.《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以下简称《省计价办法》)规定了安全文明施工费计费标准,实际施工中是否可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调整? 安全文明施工费包括"三通一平"后的文明措施、安全措施、临时设施费和环境保护费。《省计价办法》强制性条文第65条规定"措施项目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必须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因此,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或投标报价以及办理竣工结算时,其安全文明施工费均应按照"省计价办法"规定的费率标准计取,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2.招标人提供(以下简称"甲供")的材料(包括半成品、成品)是否应计税费? 甲供材料费应计税费。 3.招标人在工程报建时代缴的规费是否计入工程造价中? 代缴的规费应计人工程造价,可在财务结算中扣除。 4.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建筑行业劳保基金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湘建建[2015] 6号)调整了"社会保险费" (含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名称与计费标准,《省计价办法》中的"规费"费率标准如何调整? 《省计价办法》规费表中的"其他规费"改名为"住房公积金",费率标准由16.7%调整为6.0%。 《省计价办法》规费表M2.4.1条改名为"劳保基金",包括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五项费用;劳保基金费率标准按3.5%计取,且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5.《省计价办法》所指的"纳税地点"是指建筑施工企业机构所在地还是指工程所在地? 依据《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向工程所在地主管税

务机关申报纳税。 6.《省计价办法》第89条规定其他项目包括暂列金额,是否有误? 有误,《省计价办法》第89条规定修改为不包括暂列金额。 7.结合现行法律规章修改,如何修改"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费用标准"的M.4.6说明(说明内容为专业工程暂估价不应超过分部分项工程费的15%,且施工合同估算价不得超过100万元)? 依据原《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施工合同估算金额不得超过100万元"。现该办法经修订,其中第十一条修改为:“本办法第六条至第十条规定招标范围内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必须进行招标的规模标准按国家的规定执行。”取消了"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一百万元人民币以内的"的规定。 依据上述规定,《省计价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与说明M.4.6条修改为"专业工程暂估价不应超过分部分项工程费的15%"。 8.计时工的工资单价是否可按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计算?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是与执行《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中的人工工日数量配套使用,不适用计时工(点工)的工资单价。计时工(点工)的工资单价由发包方与承包方根据市场行情及实际支付情况双方协商确定。 9.如何计取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是指冬雨季施工时,为确保施工安全及工程质量所提供的防寒、防雨等施工条件的人工、材料增加费用,不包括构配件中使用材料:如砼中掺用外加剂。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在施工措施项目费中列项。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费和措施费(除安装工程外)的1.60‰计取。 10.建筑内外装饰按什么标准计取安全生产责任险? 建筑外墙装饰按照建筑主体工程标准计取安全生产责任险;但高在24m 以下(不含24m)的建筑物及构筑物室内装饰按建筑装饰工程(低风险)标准计取安全生产责任险。 11. 市政道路工程的临时设施费如何计算?

篮球规则变化解读

目录

2014篮球规则变化解读 前言:篮球规则的演进 近年来国际篮联一直致力于推广篮球运动,提升篮球运动的影响力,今年学习足球世界杯的模式已经将男篮世锦赛变为男篮世界杯,同时进一步修改规则并意图全世界使用同一套篮球规则。有人说新规则就是学NBA,国际篮联的规则也不是单方面向NBA靠拢。比如为了顾及进行,2008年NBA将后场控制球过半场的时间由原先的10秒改为国际通行的8秒。 今年2月,国际篮联中央局在西班牙巴塞罗那举行的中央局会议通过了国际篮联技术委员会提交的2014年篮球规则。 篮球规则两年一小改,四年一大改。继2010年国际篮联修改限制区形状、3

分线距离、增设无撞人半圆区之后,2014年又是对篮球规则的重要改动。 2014年5月,国际篮联正式公布了2014年篮球规则,并宣布新的篮球规则于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 一、扩大了无撞人半圆区(大约半米) 无撞人半圆区的线是无撞人半圆区的一部分(原先不是),防守队员一脚或双脚触及无撞人半圆区就是在无撞人半圆区(原先要求双脚完全在无撞人半圆区内才是队员在无撞人半圆区内)。相当于扩大了无撞人半圆区两个运动员的鞋长度(大约半米)。 二、球队 允许使用0、00和1~99的号码(原先只允许使用4~15号) 新号码的手势图见规则,与原手势的区别在于16~19号的打法。分两个节拍与20以上的号码打法统一起来,但原10~15号打法不变。 三、增设一种特殊情况可以允许替换 罚球之间出现队员受伤(流血、开放性伤口),受伤队员允许被替换,这包括: 1.罚球队员本身的替换;

2.非罚球队员的替换。 以上两种替换,对方队可请求同等数量的替换。 四、比赛休息期间 明确比赛计时钟信号响同时出现犯规带来罚球时,比赛休息期间从罚球结束之后开始。 (意味着罚球期间如果出现诸如技术犯规、取消比赛资格犯规都按照比赛中处理?和在休息期间出现有区别吗?) 五、一节的开始和结束(举例) 明确关于少于5人比赛的一点实际问题处理要点。 比赛开始没有5名队员不能开始比赛,但下半时开始时因为各种原因,一方不足5人参数,比赛应该继续,且能有5人参赛的队应始终场上保持5人。 六、球中篮和它的分值 中蓝的分值、对投篮动作返回的罚球数量,按球出手位置决定。 1.在3分投篮区投篮球离手,球在上升过程中被2分投篮区的对方队员封盖触及 球,球如中篮算3分。如不中且宣判对投篮队员的犯规,则罚球3次。 2.在2分投篮区投篮球离手,球在上升过程中被3分投篮区的对方队员封盖触及 球,球如中篮算2分。如不中且宣判对投篮队员的犯规,则罚球2次。 3.强调是投入对方球篮。如:3分区域出手投对方球篮,如果是在自己的3分区

《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出台 七天无理由但不是无条件

2月1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出台《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办法》里对于店铺实名制、消费者七日内退货、禁止刷评价,以虚构交易提升商业信誉等都做了具体的规范。《办法》将于今年3月15日与去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新修订消保法同步实施,是对新消法的补充和细化。 淘宝网力保消费者权益 作为中国最大的电子商务平台,淘宝网对此表示,为确保更好的保障消费者购物权益,展现淘宝卖家优质的服务能力,包括天猫、淘宝在内的淘系交易平台此前已经就上述管理条例做出相应的规定和具体执行。今年1月,淘宝网发布公告,将执行已达6年的7天无理由退换货服务升级为退货承诺交易约定,卖家最长可设置15天退货,进一步提高消保级别。淘宝网工作人员表示,包括七天无理由退换货各种消保措施,其实早已在淘宝、天猫实行了很长时间,例如假一赔三、品质承诺、发货时间等,消费者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有多种选择。淘宝网希望通过各种尝试,来促进这个网络最大零售市场的良性发展。 年后,淘宝网再度发布公告升级淘宝卖家身份认证,同时对《淘宝规则》中认证内容进行补充:市场管理情形中新增淘宝认证部分,同时在创建店铺条件中补充淘宝身份认证要求。另外,淘宝网从2月21日起发布开店认证优化项目,对于新用户,在认证时均需要填写联系地址及手机(手机需要短信验证)采取多种手段对用户身份真实性进行核实,包括针对实际情况要就补充资料或进行电话核实。 对于消费者关心的隐私和信息保护,淘宝网工作人员解释,淘宝网在用户数据的产生和存储上都做了细致、严格的规定,并有相关隐私政策、规则及其有内部制度确保其正常运转。同时,淘宝网充分考虑到对消费者隐私的保护,采取了很多技术手段,比如创建数据时必须进行安全级别界定;对敏感数据也制定了不同等级保护措施。 无理由并非无条件 就《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的出台,记者采访了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吴景明教授,他告诉记者,对于新消法,无论是从事网络交易的商家还是在网上购物的消费者,都要有一个正确的理解和认识,才能良性地促进我国网购和电子商务的健康、快速发展。 吴景明教授参加了新消法的立法过程,他认为,由于此次法律修订涉及非现场购物(包括网络购物、电视购物、电话购物等在内)这个全新的领域,出于立法公平性的原则,在条款制定上也表现出相当的谨慎态度。他以七日无理由退货举例,对于商品做了严格的界限,无理由并非无条件,条款限定了退货商品的范围和种类:消费者定作的、鲜活易腐的、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等数类商品不能退货。退货商品要看性质和交易时双方的约定,例如内衣裤之类的贴身衣物等商品也不适用于退货。除此之外,还有兜底条款,比如商品必须在保持完好的情况下才能退货。 对于卖家所关注的退货邮费问题,吴景明指出,在卖家没有过错的情况下,往返邮费都应该由消费者承担,这也是为了避免消费者滥用权利。 《办法》直指网络购物引发争议 即将执行的《网络交易管理办法》让很多网络商户大呼不公平,为什么很多线下实体店都做不到无理由退货,而要求网络卖家来履行这个承诺?如果要对网络购物实施如何严格的规定,那么对线下实体店是不是也应该一视同仁? 淘宝店主谢女士认为,她特别担心有消费者会因为管理办法的出台而陷入盲目的选择,觉得“反正能退货,先买来试一试”,买件衣服穿几天再退,这对商家是很不公平的。而淘宝卖家jiaen9999说,有恶意消费者退回来的货根本不是自己店的商品,而卖家却要深陷不执行七天无理由退货的尴尬中而委曲受罚,这样的情况谁来管。 全国人大常委会常务委员许为钢曾表示,七日之内,不谈理由,只要想退货就可以退货,这样不太合适。虽然充分体现了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但是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经营者

山东工商系统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工作规范

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 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工作规范(试行) (征求意见稿) 为加强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现代化建设,促进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工作扎实深入开展,建立规范有序的网络商品交易秩序,推动全省网络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范。 一、组织领导 (一)保障措施。各级工商机关要高度重视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工作,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强化人员、经费、物资等保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规章制度,将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工作列入对辖区单位年度工作考核和评先树优的重要内容。 (二)职责分工。各级工商机关相关机构既要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又要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市场管理机构(网络监管机构)负责辖区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工作的组织协调;其他相关职能机构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相关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工作的指导、推进和落实;基层工商所具体负责辖区网络经营主体的建档、巡查和指导,监督落实有关管理措施,查处有关网络违法违章经营行为。 (三)人员配备。各级工商机关和基层工商所应分别至

少配备一名熟悉市场监管业务和信息化技术的专职或兼职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工作人员,并制定网络商品交易监管机构和监管人员的具体工作职责。 (四)工作部署。每年度制定下发工作方案,对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工作进行部署。实施重点突破和典型引路,积极开展监管工作试点,培育辖区工商机关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工作和网络经营主体先进典型,组织开展现场观摩和经验交流活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以点带面,推动工作全面展开。 (五)设备配置。各级工商机关和基层工商所要分别配备至少一台性能较好的网络商品交易监管专用计算机,并开通互联网(或安装无线上网卡),同时配备打印机、传真机、照相机等相关器材,还要适应查处网络商品交易案件的需要,根据本地条件购置相应电子证据取证设备,以保障网络经营主体搜索建档、巡查监管、执法办案等工作的高效开展。 (六)督促检查。各级工商机关要经常基层一线,对辖区单位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工作开展深入调研,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及时了解工作进展情况,解决实际困难,促进各项工作措施落实。 (七)部门协作。各级工商机要加强与辖区公安、通信管理、联通、移动、电信、铁通、网络技术服务企业等部门、单位的联系和协作,及时沟通相关信息,积极争取支持配合,提高监管效能。 二、学习宣传 (八)业务学习。采取集中授课、以会代训、以案说法、集体讨论、经验交流、实地观摩等多种形式,以电子商务基

2014消耗量解释汇编.

计价办法解释汇编 1.《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以下简称《省计价办法》)规定了安全文明施工费计费标准,实际施工中是否可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调整? 安全文明施工费包括"三通一平"后的文明措施、安全措施、临时设施费和环境保护费。《省计价办法》强制性条文第65条规定"措施项目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必须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因此,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或投标报价以及办理竣工结算时,其安全文明施工费均应按照"省计价办法"规定的费率标准计取,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2.招标人提供(以下简称"甲供")的材料(包括半成品、成品)是否应计税费? 甲供材料费应计税费。 3.招标人在工程报建时代缴的规费是否计入工程造价中? 代缴的规费应计人工程造价,可在财务结算中扣除。 4.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建筑行业劳保基金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湘建建[2015] 6号)调整了"社会保险费" (含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名称与计费标准,《省计价办法》中的"规费"费率标准如何调整? 《省计价办法》规费表中的"其他规费"改名为"住房公积金",费率标准由16.7%调整为6.0%。 《省计价办法》规费表M2.4.1条改名为"劳保基金",包括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五项费用;劳保基金费率标准按3.5%计取,且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5.《省计价办法》所指的"纳税地点"是指建筑施工企业机构所在地还是指工程所在地? 依据《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向工程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6.《省计价办法》第89条规定其他项目包括暂列金额,是否有误? 有误,《省计价办法》第89条规定修改为不包括暂列金额。 7.结合现行法律规章修改,如何修改"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费用标准"

(完整版)篮球竞赛规则

篮 球 竞 赛 规 则
体育教研室崔利成

第一章 篮球
根据《江苏省海门中学 2014-2015 学年第二学期工作报告》精神,我们要在 高质量实施国家课程的同时,大力强化教学改革力度,着力丰富我校的校本课程 资源,激励更多教师研发和开设校本课程,构建由学术性课程、拓展性课程、价 值性课程和技能性课程组成的富有我校特色的校本课程体系。
第一节 篮球运动概述
一、篮球运动的起源、发展与演变 篮球运动是在 1891 年由美国马萨诸塞州斯普林菲尔德(旧译春田)市基督 教青年会训练学校体育教师詹姆士?奈史密斯博士所创造的。因这项游戏起初使 用的是桃篮和球,所以取名为“篮球”。并在 1892 年制定了原始的 13 条比赛规 则 ,1893 年篮球运动传入法国,1894 年出入我国天津,1901 年传入日本和波 斯(现在的伊朗),1904 年,美国青年会男子篮球队,在第三届奥运会进行了篮 球表演赛。1932 年在瑞士的日瓦内成立了国际业余篮球联合会(FIBA),成员国 从最初八个国家发展到现在的 178 个国家。1936 年第十一届奥运会将男子篮球 列入正式比赛项目。1950 年和 1953 年分别举行了第一届世界男、女篮球锦标赛。 1976 年第二十一届奥运会又增加了女子篮球比赛项目。 随着篮球运动的不断发展,竞赛规则也日趋完善。1984 年又对场地设备、 违例和犯规等方面作了修改。扩大了球场面积,又原来的 26 米×14 米扩大为 28 ×15 米、增设三分投篮区,全队 8 次犯规改为 7 次,修改了球回后场的概念… 等。 二、篮球运动的特点与价值 (一)特点: 空间对抗性 多变、综合性 健身、增智性 启示、教育性 集体、协同性 职业、商业性 (二)价值 篮球运动的技术动作是各种各样的跑、跳、投、掷等基本技能所组成。因此, 从事篮球运动对人的集体有综合性的影响,能增进健康,促进力量、速度、耐力、 灵敏性等身体多方面素质的全面发展,对提高内脏器官的功能,提高神经中枢的 灵活性,以及协调、支配各器官的能力,也有一定的作用。篮球运动竞赛富有兴 趣性,具有较大的吸引力,参赛者不受年龄、性别的限制,他能达到增强体制、 促进健康的目的,对丰富人们的业余文化生活和建设精神文明起到一定的积极作 用。 三、中国篮球运动简况 (一)旧中国的篮球运动
1894 年,篮球运动传入我国,由美国人莱会理博士(中国名字叫李昂)

网络交易管理办法

网络交易管理办法 编辑锁定 《网络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是为规范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网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依据《合同法》、《侵权责任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商标法》、《广告法》、《食品安全法》和《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制定。《办法》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工商总局”)局务会审议通过,于2014年1月26日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0号文件发布,自2014年3月15日起施行,同时废止2010年5月31日发布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49号《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1]。 《办法》要求,网络商品经营者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鲜活易腐、定作等四类商品除外。消费者的网购“后悔权”将在法律和部门规章层面都获得支持。[2] 部门规章 目录 1.1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0号 2.2 网络交易管理办法 1.? 第一章总则 2.? 第三章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

3.? 第四章法律责任 4.? 第五章附则 5.3 《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1.? 《办法》的出台背景 2.? 《办法》的具体政策 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0号 编辑 《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已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3月15日起施行。[3] 局长张茅 2014年1月26日[4] 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网络交易管理办法 编辑 (2014年1月26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0号公布) 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网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反

浅谈网络交易监管的难点和对策

浅谈网络交易监管的难点和对策 杨璟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电子商务逐渐走进寻常百姓生活,网络交易成为企业推销产品和服务的新方法,也是拉动社会经济调整发展的新引擎。网络交易在给人们的生活带来更加便利的同时,但也伴生出违法广告、无照经营、虚假宣传等违法经营行为,损害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一、当前网络交易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 1、市场主体参差不齐。网络交易的特点决定了市场主体既可以是持证领照的企业或个体户,也可以是无证无照的自然人。以开办网店实施无照经营、超过营业执照核准经营范围进行经营、个人独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冒用有限责任公司名义开办网站进行违法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擅自改变公司名称进行经营等违法经营活动屡见不鲜。 2、违规经营屡见不鲜。针对网络交易具有虚拟性、跨时空、交易数据易修改删除等特点,少数不法经营者利用互联网对其商品或服务的情况、经营资质、规模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或者在网络上宣传或销售商标侵权商品、将他人注册商标用于网站的装饰装潢、将他人驰名商标恶意注册成网络域名,既欺诈了消费者,又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 3、经销商品良莠不齐。因为无法看到实物,消费者在网络交易中通常是以“图片+文字”来对商品进行认知。于是,少数网络经营者就对“三无”商品改头换面,通过图片和文字的美化诱使消

费者进行交易。一旦成交,再以假冒伪劣商品寄付给消费者。更有甚者,有的经营者竟然在网络上经营农药、兽药等违禁商品。 二、网络交易监管的难点 1、经营主体难以确认。首先,《网络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网店主要向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实名信息登记,但未要求店主必须取得《营业执照》,导致市场主体身份复杂,经济户口难以建立。其次,网店经营者有其一定的隐蔽性,大多在自宅内经营,一般的巡查监管很难发现其真实情况,给监管人员实地采集经济户口带来一定的难度。最后,由于互联网的便捷性,网店经营随意性也很强,朝开夕关的网店也不在少数,这对保证经济户口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和时效性带来困难。 2、违法行为难以取证。很多网络卖家并没有实体店铺,经营地址的不确定性,网络交易双方身份的不明确性,外地消费者举证相对困难,这都给监管人员调查取证带来一定的难度。与普通的物证、书证的单一性相比,电子证据具有无形性、多样性等特征,并且容易被篡改、破坏或毁灭,收集和固定的难度较高。破解电子证据提取和应用难题,不仅决定着能否对网络市场实现有效监管,也直接影响着网络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3、监管执法力量薄弱。当前基层内部精通计算机、网络技术的人才不多,不少科室和分局几乎没有这方面的人才。特别市场合同监管人员,一般都由临退休的老同志担任。在我们东台局中,15名市场合同监管人员中,50岁以上的占11名,达%。老同志实践经验强,电脑操作技能差,且接受新知识、新方式的能力弱,大部分只能简单的录入,有些甚至对互联网、电子商务一窍不通,对于新型、高度市场化的网络监管来说,则显得有些力不从心。而需要

安装解释汇编问题汇总(0901)

安装工程2014计价办法及消耗量标准解释 计价办法问题解释 1、投标时,因施工方案等因素,计算的子目工程量及套用的子目可能会与上限值不一样,这样就导致材料暂估单价表中暂估材料数量与招标时发出的不一样,是否可以调整? 解释:投标时应按招标文件及答疑纪要相关要求计取。工程结算时可按实调整。 2、单独的室外各项安装工程是否计算脚手架搭拆费(因室外工程不需要脚手架)? 解释:脚手架搭拆费属综合系数,一般情况下不论是否发生都应按规定计取。但单独承包的室外安装工程,确实未使用脚手架的,可不计取该项费用。 3、安全生产责任险分为低风险0.19%、一般风险0.21%、高风险0.23%三种,工程招投标或结算应如何选择? 解释: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安装工程安全生产责任险等级划分的通知》(湘建价安[2015]16号)有关规定,安装工程安全生产责任险等级划分如下: (1)高风险工程包括:10KV变配电设备及线路安装工程(不包括10KV以下变配电设备及线路安装工程); (2)低风险工程包括:电梯安装工程、消防设备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 (3)除以上1、2条规定的范围之外均的均属于一般风险工程。 4、在施工中架设围挡,除了计取安全文明施工费,还可以另外计取围挡费用吗? 解释:围挡费用已包含在安全文明施工费中,但如果实际使用的围挡费用超过安全文明施工费的20%,则超过部分允许调整。 5、2014消耗量标准交底资料第201页:六、㈠、2.CRT彩色显示装置安装执十册《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相应定额,但2008年版《全国安装工程预算定额》解释汇编第77页是执行第十二册。如何执行为准? 解释:依据不同的工程性质,选择不同的定额。属于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工程的,使用第十二册定额,属于仪器仪表安装工程的,使用第十册定额。 6、某些项目在土建定额中和安装定额中都有相同子目,或者在安装定额的不同册有相同子目,但是基价相差较大,应如何区别套用。 解释:按工程性质分别执行不同专业工程消耗量标准或安装工程消耗量标准相应分册相关子目。

篮球规则之时间规则

篮球规则之时间规则 篮球规则之时间规则包括:3秒规则、8秒规则、24秒规则、30秒规则。篮球规则之3秒规则包括:进攻3秒规则和防守3秒规则 进攻3秒的规则 某队控球时,进攻队员不得在罚球线远边和端线并向场外延伸4英尺[想象]之间的罚球区域内

停留超过3秒。 允许在此区域内不到3秒的队员在世界范围内秒结束时做投篮动作。在这种情况下,当他以连续运动奔向球篮时,3秒计算不继续。如果连续运动停止,先前的3秒计算继续。 进攻队在前场控球之前,3秒计算不开始。罚球:失去球。将球判给对方在罚球线延长部分的边线处掷球入界

防守3秒的规则 当进攻队在前场控球时,计算开始。 任何位于16英尺区域或端线向外延伸4英尺的区域内的防守队员,必须在3秒内积极地防守对方球员。积极地防守意味着在进攻队员臂长之内并处在防守位置中。 任何防守队员可看守任何进攻队员。防守队员可夹击进攻队员。 z3b4e 瑞丰国际 https://www.360docs.net/doc/3415897209.html,

防守3秒计算中止,当:(1)出现投篮尝试;(2)丧失球队控球;(3)防守队员正在积极地防守一名对方球员;(4)防守队员完全离开16英尺范围。 ?如果防守队员正防守一名持球球员,他可落位于16英尺区域内。这个防守队员不需要处在积极的防守(手臂距离)位置。如果另一防守队员积极地防守持球球员,最初的防守队员必须积极的防守一名对方球员或退出16英尺范围。一旦进攻球

员传球,防守队员必须积极地防守一名对方球员或退出16英尺区域。罚球:判罚一次技术犯规。进攻队在罚球线延长部分保留占有球。24秒应保持比赛中断时的相同时间或复位到14秒。篮球规则之8秒 每当一名队员在他的后场获得控制活球后,他的队必须在8秒钟内使球进入它的前场。该队的前场包括对方的球篮、篮板的界内部分以及由对方球篮后面的端线、两条边线和距对方球篮最近的中线 z3b4e 瑞丰国际 https://www.360docs.net/doc/3415897209.html,

篮球规则变化解读

篮球规则变化解读 前言:篮球规则的演进 近年来国际篮联一直致力于推广篮球运动,提升篮球运动的影响力,今年学习足球世界杯的模式已经将男篮世锦赛变为男篮世界杯,同时进一步修改规则并意图全世界使用同一套篮球规则。有人说新规则就是学NBA,国际篮联的规则也不是单方面向NBA靠拢。 比如为了顾及进行,2008年NBA将后场控制球过半场的时间由原先的10秒改为国际通行的8秒。 今年2月,国际篮联中央局在西班牙巴塞罗那举行的中央局会议通过了国际篮联技术委员会提交的2014年篮球规则。 篮球规则两年一小改,四年一大改。继2010年国际篮联修改限制区形状、3分线距离、增设无撞人半圆区之后,2014年又是对篮球规则的重要改动。 2014年5月,国际篮联正式公布了2014年篮球规则,并宣布新的篮球规则于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 一、扩大了无撞人半圆区(大约半米) 无撞人半圆区的线是无撞人半圆区的一部分(原先不是),防守队员一脚或双脚触及无撞人半圆区就是在无撞人半圆区(原先要求双脚完全在无撞人半圆区内才是队员在无撞人半圆区内)。相当于扩大了无撞人半圆区两个运动员的鞋长度(大约半米)。 二、球队 允许使用0、00和1~99的号码(原先只允许使用4~15号) 新号码的手势图见规则,与原手势的区别在于16~19号的打法。分两个节拍与20以上的号码打法统一起来,但原10~15号打法不变。 三、增设一种特殊情况可以允许替换 罚球之间出现队员受伤(流血、开放性伤口),受伤队员允许被替换,这包括:

1.罚球队员本身的替换; 2.非罚球队员的替换。 以上两种替换,对方队可请求同等数量的替换。 四、比赛休息期间 明确比赛计时钟信号响同时出现犯规带来罚球时,比赛休息期间从罚球结束之后开始。 (意味着罚球期间如果出现诸如技术犯规、取消比赛资格犯规都按照比赛中处理?和在休息期间出现有区别吗?) 五、一节的开始和结束(举例) 明确关于少于5人比赛的一点实际问题处理要点。 比赛开始没有5名队员不能开始比赛,但下半时开始时因为各种原因,一方不足5人参数,比赛应该继续,且能有5人参赛的队应始终场上保持5人。 六、球中篮和它的分值 中蓝的分值、对投篮动作返回的罚球数量,按球出手位置决定。 1.在3分投篮区投篮球离手,球在上升过程中被2分投篮区的对方队员封盖触及球,球 如中篮算3分。如不中且宣判对投篮队员的犯规,则罚球3次。 2.在2分投篮区投篮球离手,球在上升过程中被3分投篮区的对方队员封盖触及球,球 如中篮算2分。如不中且宣判对投篮队员的犯规,则罚球2次。 3.强调是投入对方球篮。如:3分区域出手投对方球篮,如果是在自己的3分区域误入 本方球篮,登记在对方队长头上,算2分。 七、明确了临场几种情况应判罚争球 1.持球挑起传球或投篮,被对方封盖且双方都一直有一手或双手握在球上,视为空中形 成争球,应宣判为争球; 2.双方在空中紧握住球,落地后一方落在界外,视为空中形成争球,应宣判为争球; 3.一方队员持球从在自己的前场跳起,在空中被对方封盖且双方一直有一手或双手握在 球上,然后落在了自己的后场,视为空中形成争球,应宣判为争球。 4.一方队员持球向球篮做投篮得分尝试的连续动作,对方一直有一手或双手握在球上, 导致该队员出现走步,应视为争球在先,宣判为争球。 八、暂停 增加对下半时的最后2分钟每队暂停数量的限制。

网络销售管理办法

网络交易管理办法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 第60号 《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已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3月15日起施行。 局长张茅 2014年1月26日 网络交易管理办法 (2014年1月26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0号公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网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合同法》、《商标法》、《广告法》、《侵权责任法》和《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网络商品交易,是指通过互联网(含移动互联网)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 本办法所称有关服务,是指为网络商品交易提供第三方交易平台、宣传推广、信用评价、支付结算、物流、快递、网络接入、服务器托管、虚拟空间租用、网站网页设计制作等营利性服务。

第四条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商业道德和公序良俗。 第五条鼓励支持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创新经营模式,提升服务水平,推动网络经济发展。 第六条鼓励支持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成立行业组织,建立行业公约,推动行业信用建设,加强行业自律,促进行业规范发展。 第二章网络商品经营者和有关服务经营者的义务 第一节一般性规定 第七条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 从事网络商品交易的自然人,应当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开展经营活动,并向第三方交易平台提交其姓名、地址、有效身份证明、有效联系方式等真实身份信息。具备登记注册条件的,依法办理工商登记。 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依法取得有关许可。 第八条已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体工商户,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应当在其网站首页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面醒目位置公开营业执照登载的信息或者其营业执照的电子链接标识。 第九条网上交易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法律、法规禁止交易的商品或者服务,经营者不得在网上进行交易。 第十条网络商品经营者向消费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不得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网络商品经营者向消费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经营地址、联系方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支付形式、退换货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信息,采取安全保障措施确保交易安全可靠,并按照承诺提供商品或者服务。 第十二条网络商品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保证商品或者服务的完整性,不得将商品或者服务不合理拆分出售,不得确定最低消费标准或者另行收取不合理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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