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出生人口性别比研究(上)

中国出生人口性别比研究(上)
中国出生人口性别比研究(上)

中国出生人口性别比研究(上) 早在 1993 年 4 月 19 日,当"人民日报"首次报道了中国第三次人口普 查 1981 年全国 29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全年出生婴儿性别比为 10847 之 后,出生性别比的问题就引起了中国政府的高度重视。 有关出生性别比偏高问题的研究,也成了国内人口研究最为关注的一 个课题。 1986 年,在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的提议与倡导下,在各省、自治区、 直辖市计划生育委员会经过充分的调查与研究的基础上,与人口研究单位 联合召开了全国出生性别比专题研讨会,广泛、深入地分析与探讨了全国 及各地区出生性别比偏高成因及其相关问题,当时在国内这是前所未有, 在国际上也实属罕见。 迄今为止,有关出生性别比问题的研究成果,大多数都未突破 1986 年全国出生性别比专题研讨会对 1981 年出生性别比升高进行归因分析的 思维定势。 近期,一些西文学者及宣传媒体,对始于 80 年代初的中国出生人口 性别比逐年升高成因,所作出的种种猜测、质疑与分析基本是老调重弹。 之所以如此,主要因为至今仍未有令人置信的相关成果可以诠释,使 尚存疑点得以消除、尚存问题得以圆满答复所致。 美国密西根大学人口研究中心主任巴巴拉。

安德森教授和布赖恩。 西尔弗教授,针对有关中国 80 年代来出生性别比变动研究的近期成 果与结论,在 1994 年关于中国的生育与出生性别比专题研究报告中,明 确而坦率地指出虽然我们对中国的出生性别比升高进行了一些可能性解 释的探索,但要肯定地回答这一问题,只能期盼于今后的研究。 重新认识出生性别比的概念、理论及其值域问题所谓出生性别比,通 常是为了便于观察与比较所定义的每出生百名女婴相对的出生男婴数。 出生性别比对某一人口一定时期内出生的婴儿总数而言,可有人口出 生性别比;出生性别比对分孩次而言,可有分孩次出生性别比。 所谓某人口出生性别比,是指该人口某一时期通常为一年内出生的男 婴总数与女婴总数的比值,用每百名出生女婴数相对应的出生男婴数表示。 例如,某人口 1975 年的出生性别比为 105,则表明在 1975 年出生总 人口中,每出生 100 名女婴相对应的男婴出生数为 10520 世纪 50 年代中 期 1955 年 10 月,联合国在其出版的《用于总体估计的基本数据质量鉴定 方法》手册Ⅱ,Ⅱ认为"出生性别比偏向于男性。 一般来说,每出生 100 名女婴,其男婴出生数置于 102~107 之间。 "此分析明确认定了出生性别比的通常值域为 102~107 之间。 从此,出生性别比值下限不低于 102、上限不超过 107 的值域一直被 国际社会公认为通常理论值,其他值域则被视为异常。 1967 年美国优生协会出版的《优生季刊》第 14 卷第 2 期,刊登了印 度孟买大学经济系普拉文。 维萨里亚的"登记相对完整的国家及地区出生性别比"一文。

在该文给出的 80 个国家及地区出生性别比中,有 50 个置于 1040~ 1070, 低于 1040, 而置于 902~1039 的有 23 个, 高于 1070 而置于 1072~ 1170 的有 7 个。 1969 年美国的唐纳德· 博格在《人口统计原理》一书中指出,出生性 别比约为 105 或 106;1971 年肯尼恩。 坎梅耶在《人口入门》一书中指出,出生性别比高 102,但常为 105, 而生活条件差及艰难的地方,出生性别比低 102;1976 年亨利。 赖奥克等在《人口统计方法与材料》一书中指出,多数国家出生性别 比为 104~107;1981 年罗伯特。 加德纳在 《人口统计分析技术》 一书中指出, 出生性别比为 105~107; 1982 年,雪莉。 福期特。 哈特利在《人口比较》一书中指出,出生性别比为 103~106 总之, 众说不一。 由于出生性别比值域在 102~107 之间,涵盖了全球多数人口的出生 性别比囊括了绝大多数国家和地区,因而便成为对调查与登记数据进行质 量评估的重要参考以及出生性别比是否"正常"的判别标准。 然而,如果出生性别比低于 102 或高于 107,是否就可以断定其统计 质量低或出生性别比异常呢?仅凭此就武断地认定其统计质量低,并不可 取;仅凭此而不管其高出 107 多少或低于 102 多少就武断地认定其出生性 别比异常,也不可取。 因为影响出生性别比高于 107 或低于 102 的因素中,有些至今仍未被

人们所认识。 无论是从定性看还是从定量看,也无论是从定性与定量结合看,不少 矛盾现象的矛盾解释所导致的矛盾性结论,在客观上已说明了这一点。 绝大多数学者普遍认为,无论是从一定时空条件上的出生婴儿总数看, 还是从其分孩次出生看,男婴与女婴的出生概率虽有差异,但各自的出生 概率上基本相对稳定或略有微小波动的,其出生性别比通常波动在 102~ 107 之间。 1984 年瑞典人口学者斯滕。 约翰逊认为"如果只有那些生过第一孩是女孩的家庭才去再生育第二 孩的话,这种决定所生子女数量的做法是否会影响出生性别比?统计上的 回答是不会。 这是因为第一孩的性别不会影响第二孩的出生性别"。 此话断定了第二孩及其以上分孩次、分性别次序的母亲再育,完全与 再育前母亲生过的孩次、性别次序史无关,其实质是坚持男婴或女婴的出 生概率都是一个相对稳定的不变值,既不认为分孩次出生性别比随孩次升 高而升高为政党,也不认为分孩次出生性别比随孩次升高而降低为正常。 若"母亲生下第一个孩子的性别与再生第二个孩子的性别完全指的是 母亲"马瀛通 1993,1994,即以母亲再育前所历经的出生子女性别次序为 条件,这就形成了统计学上的条件概率,回答就不会是否定而是肯定。 本文作者认为,分孩次出生性别比升高的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是与分 孩次、分性别次序的母亲再育或控制再育所占比重不同密切相关,男婴与 女婴的出生概率分别与曾生子女先后出生性别次序不同的母亲再育所占

比重相关。 在论述出生性别比问题时,学者朴柴冰和楚兰湖-在 1995 年第 1 期的 《人口与发展论坛》,21,1,1995 中提出了三种水平的出生性别比失衡 其一是人口总体出生性别比水平;其二是分孩次出生性别比水平;其三是 家庭规模出生性别比水平。 对于前两种提法,无疑是正确的,而对于后一种提法,则值得商榷。 因为他们所指的家庭规模是家庭的现存活子女数,而现存活子女年龄 差异大,其出生的时间明显不同,不属于同期的时间范 畴,因而不能直接用来表征出生性别比的要领。 具体来说,若是在生有一个孩子的家庭中,多数生有一个女孩的家庭 因生了第二个孩子而变成了生有两个孩子的家庭,必然会导致生有一个男 孩的家庭所占一个孩子家庭的比重过大,其性别比无可置疑地要极端偏高。 可见,以不同家庭孩子数划分的家庭规模性别比的高低,绝不能用来 表征出生性别比的水平。 重新认识出生性别比与出生数量间的关系问题近年来,在全国性会议 材料、报刊、研究报告甚至学术刊物中,仅凭为数极其有限的一村、一乡 或一县的一年的出生婴儿数,就对所计算出的出生性别比冠以 "正常"或" 失调"的结论,已是屡见不鲜,这是问题其一。 从统计学讲,若观测的样本大到近 1000 万人,其误差趋近于零,这 也是无可质疑的。 1990 年中国第四次人口普查的 1 与 10 抽样,其样本人口都超过 1000 万,分别为 1100 万和 11000 万。

以 1 的普查样本获得的出生婴儿性别比为 1114,以 10 的普查样本获 得的出生婴儿性别比为 1115 北京大学人口所的学者对这种差异提出了质 疑,认为这是在研究出生性别比问题中出现的一个百思不得其解的问题。 这是问题其二。 在无极端因素直接干扰的条件下,出生性别比值的变动规律呈明显的 大数定律牲。 所谓大数定律,是指对大量随机现象中普遍存在的必然性与规律性的 抽象化总结。 其核心内容一是明确指出,小量的观察很难从统计指标数值中得出必 然的规律性的结论;二是十分肯定地认为,只有对所研究对象的随机现象 进行充分而大量的观察,才能得出反映研究对象在一定条件下的必然性与 规律性结论。 随着研究对象的观察单位数增加到足够量时,研究对象的规律才通过 误差很小的稳定性统计指标值反映出来。 出生性别比指标具有大数定律性质的这一显著特征,明确地说明了不 同的出生婴儿观察量所得出的出生性别比,在一定置信度上必有其相应的 置信区间观察出生性别比如同观察简单随机抽样结果一样,要保证计算出 的出生性别比在 95 置信度上的置信区间范围很小,就必须保证有足够的 相应观察样本规模,否则误差相当可观。 例如,检测一个人口某年的出生性别比为 1100 的 95 的置信度上,该 值的上下限误差不超过 04,若要保证在 95 的置信度上,该出生性别比准 确度要置于 10960~1104 之间,那么此需的出生样本观察量高达成 300 万

人;若要保证在 95 的置信度上,该值上下限误差不超过 18 即保证该出生 性别比准确度要置于 1086~1114 之间所需观察的出生样本量也要高达 10 万人。 上述涉及到的"足够量", 通常是指在 95 置信度上, 要保证所检测的一 个以随机原则获取的统计值,在其上下误差不超过一定的数值所需要的观 察样量。 若所观察的样本量越大,其检测的统计值的误差就越小;若所观察的 样量越小,其检测的统计值的误差就越大。 根据计算,1 普查抽样的样本出生性别比为 115362,其 95 置信度上 的出生性别比置区间为 114603~116127,即样本出生性别比 115362 的上 限误差为 0759, 下限误差为 0765; 10 普查抽样的样本出生性别比为 111649, 上限与下限的误差均为 0233 比 1 与 10 普查抽样计算的样本出生性别比及 其在 95 置信度上置信区间的范围,显而易见的是 1 普查抽样的样本出生 性别比在 95 置信度上置信区间的上限值 111649 排除在外。 因此,出现了一定意义上的矛盾现象。 如果没有意外的特殊情况,凭借抽样的一般理论,便可以断定以 1 普 查抽样计算的样本出生性别比对总体的代表性较差,其产生原因不外乎有 三种要么是抽样技术问题要么是质量控制问题;要么是抽样技术问题与控 制问题兼而有之。 需强调指出的是 1 普查抽样的基本单位是村与居委会而不是户。 根据抽样的基本常识可知,整群抽样本分布均匀性,其样本代表性较 差也较大。

这就是说,1 普查抽样的样本出生性别比较实际误差更大。 这一结论从某种意义上说,也是对 1 普查抽样资料用于出生性别比问 题研究的一种可靠性评估。 其结果表明使用 1 普查抽样资料进行出生性别比分析,因受制于抽样 资料可靠性的影响,必然要对其分析产生一定程度的偏差。 重新认识中国近期出生性别比异常升高主要是统计不实问题对于中 国 80 年代以来出生性别比升高的归因分析,国内外学术界虽在成因的主 次排序上不同,在成因的确认上不同、在出生性别比升高是否反映客观事 实上也不同,但有一点是共同的,即出生性别比大大高出 107 是一种反常 现象。 造成这种反常现象的原因可大致归结为若干数量的已出生女婴被瞒 报;若干数量的女性胎儿在性别鉴定后被人工流产;若干数量的女婴被溺 害;其他。 有的学者徐毅等 1991 认为, 距调查时间较近的年份出生性别比较高, 距调查时间较远的年份又"恢复正常"。 为此,中国出生性别比升高的主要原因,吸能是瞒报漏报女婴所致。 有的学者曾毅等 1993 认为,中国出生性别比升高的第一位原因是女 婴漏报;第二位原因是日益严重的孕期非法性别鉴定;另外,加上溺弃女 婴的陋习在少数地区仍然存在。 有的学者乔晓春 1992 认为,"我国人口普查得到的出生婴儿性别比, 反映的只是统计事实,对此问题的分析必然慎重,不能随意对其产生的原 因进行解释。

因为从数据本身还不足以发现原因"。 在对近期中国出生性别比趋偏高的多种成因估计中, "更倾向于这样 一种判断我国 1982 年普查有漏报, 而本次普查 1990 年普查漏报更为严重。 我国实际的出生婴儿性别比在近十几年来可能有所提高,但估计不大 可能超过 107 现实出生婴儿性别比偏高是’真实的提高’和’虚假的提高’二者 共同作用的结果"。 有的学者李伯华 1994 认为,1989 年全国城镇出生性别比;实际上最 高也不会超过 1077; 同期的全国农村最高也不会超过 1102 根据这一推论, 女婴的漏报、瞒报,至少使普查获得的 1989 年城镇与农村的出生性别比 分别提高了 36 和 42 进而得出城镇的出生性别比上升是种"假性上升",而 农村的出生性别比是"真性"与"假性"影响大致持平。 国家计生委在, 《关于防止出生婴儿性别比升高的意见》1994 中指出 "一些专家和有关部门认为,,80 年代以来出生婴儿性别比的统计数字偏 高的主要原因是瞒报、漏报出生女婴,在高出正常值的统计数字中大约有 二分之一至四分之三是瞒报、漏报女婴引起的"。 综上所述,如果把中国近期出生性别比升高的主要原因归咎于统计不 实,实际上中国近期出生性别比并非像统计结果所表征的那样,或者说客 观上中国近期出生性别比并非像统计结果所示的那么高。 如果统计不实是第一位原因,在扣除所谓 "在高出正常值的统计数字 中,大约有 12~34 是瞒报、漏报女婴引起的"这部分统计不实之后,中国 近期出生性别比的升幅肯定会大幅度降低。 众所周知,由于抽样调查的目的与

资料的来源、样本的大小、方法的选择以及调查登记的时间跨度长短 不同,往往使各次抽样调查的结果不尽一致。 因此, 国家计生委 1988 年 2‰人口生育节育抽样调查中的性别比, 与 其之前的 1987 年 1 人口抽样调查,以及与人之后的 1990 人口普查相比, 差异都很大。 鉴于从 70 年代起的男性死亡概率通常略高于女性死亡概率, 虽然 0~ 4 岁各个年龄在其出生时的实际出生性别比理应略高于登记所得的 0~4 岁 各个分年龄性别比,但是,登记所得的分年龄性别比通常仍可间接反映相 应年度人口出生性别比的大体水平。 如果把 0~4 岁各个分年龄性别比看作是历年出生性别比的大体水平, 1982 年人口普查的 0~4 岁各个分年龄性别比高出 107 的有 0 岁的 10763, 1 岁的 10783 和 2 岁的 10735 这表明中国人口出生性别比从 1980 年 0~2 岁各个年龄出生队列在 1987 年和 1990 年分别为 5 岁、 6 岁、 7 岁和 8 岁、 9 岁、10 随,其相应的性别比为 10797、10722、10878、10777、10743 根 据此间男性死亡概率略高于女姓死亡概率推断,其性别比理应呈一致性的 下降趋势; 但事实并非如此, 且都高于 107 这说明中国进入 80 年代以来, 出生性别比升高是不可否认的客观事实。 1987 年 0~4 岁的各个分年龄性别比分别为 10960、11156、11002、 10990 和 10872,这表明自 1983 年起,中国人口出生性别比在继续升高, 其相应出生队列在 1990 年人口普查时分别为 3 岁、4 岁、5 岁、6 岁和 7 岁, 性别比分别为 10912、 10847、 10865、 10864 和 10869 虽然 1987~1990 年该队列的分年龄性别比都有所降低,但 1989 年的 1 岁和蔼岁两个出生

队列的性别比下降 3 个百分点左右也是令人难以置信的。 然而,其对应的个年龄出生队列性别比都在 1085 及以上,这进一步 说明,1983~1987 年比 1980~1982 年的出生性别比又有了明显的升高。 出生性别比升高的趋势并没有在 1987 年止步,1990 年人口普查给出 的 1988~1990 年 0~2 岁的各个分年龄性别比分别为 11175、11159 和 11011,说明出生性别比在 1987 年之后仍继续攀升。 为此,可以认为 3 次调查用于性别比资料分析的数据质量是可靠的。 这就是说,3 次调查资料所得的有关反映中国近期出生性别比升高及 升高所达到的程度,基本上反映了客观的出生性别比,并将之归因为统计 不实及女婴瞒报、漏报则另当别论,因为那些零散的报道很难反映或不能 反映中国人口出生性别比的总体水平。 当然,认定这 3 次调查资料用来作出生性别比总体水平分析,其数据 质量是可靠的,但并不意味着这 3 次调查资料的数据不存在少量的分性别 出生瞒报、漏报、误报问题。 确切地说,该数据质量可靠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 所谓"相对"指的是其数据质量中的问题,对分析研究出生性别比总体 水平变动及其变动幅度的影响是次要的。 至于"距调查时间较近的年份出生性别比较高,距调查时间较远的年 代又恢复正常"之说,则纯属在队列分析中,既没有对使用资料进行质量 评估,也没有对两次不同时期调查资料的初始年代数据差异进行比较,因 此完全是误用资料之果。 详细分析请参见马瀛通著《出生性别比新理论与应用》一书。

重新认识出生性别比随孩次升高而升高等相关问题 1983 年在分析中 国 1‰人口生育抽样调查的 1981 年全国出生婴儿性别比时, 有的学者柳春 美,李竹就指出"以往的研究认为,一般情况下,妇女生育年龄越大,产 次越高,婴儿的出生性别比反而越低""随着胎次的升高,出生性别比反而 呈现上升的趋势,这个总是有待进一步深入调查研究"。 中外学者普遍认定以美国等若干西方国家的分孩次出生性别比随孩 次升高而下降为准则,来判别其他人口的分孩次出生性别比变动是否正常。 美国著名学者安斯雷。 寇尔据此在 1990 年提出"中国的分孩次出生性别比随孩次升高而升高 这一特征很难代表真实现象",进而提出两种可能性的归因一种是"溺婴的 传统做法重新出现,致使高孩女婴遗失比重升高";另一种是"超生的婴儿 中抱养所占比重甚高,抱养他人孩子的妇女在其生育史不申报抱养的孩子 "。 有的学者高凌 1993 认为,出生性别比随孩次的升高而升高的现象并 不是它的自然属性。 在分析中国近期总人口出生性别比与分孩次出生性别比随孩次升高 而升高时,不少学者认为这是由出生的第一、二孩比例上升、多孩比例下 降所引发。 不少学者还认为,中国近期分孩次出生性别比升高是随孩次与母亲生 育年龄增高而上升,据此推断中国近期总体出生性别比升高是第二孩及其 以上的出生性别比上升与母亲生育年龄推迟所致。 &;中国近期的第一孩出生性别比属正常范围,对此国内外学者都没有

异议。 二孩及以上出生性别比"异常"升高导致了中国总体出生性别比异常升 高,而二孩及以上出生性别比"异常"升高的原因,美国学者艾尔德 1990 却认为,"中国强制性计划生育造成的溺杀女婴的结果"。 与之观点近似的美国学者班久蒂 1992 认为,中国的人口普查与抽样 调查中报的存活男婴与女婴精神基本相同。 出生性别比升高的主要原因,是女婴死亡率不断升高。 澳大利亚学者赫尔 1990 认为,中国出生性别比升高的可能性解释有 三种其一是溺杀女婴;其二是产前鉴定;其三是漏报女婴。 中国城乡普遍实施计划生育始于 70 年代初,无论是从总人口出生性 别比还是从分孩次出生性别比看,70 年代出生人口性别比较 60 年代都略 有下降最高孩次除外,且 70 年代呈随孩次升高相应出生性别比也随之有 所升高的态势。 80 年代与 70 年代相比,除第一孩外,分孩次出生性别比都有大幅度 升高,而且总人口出生性别比也显著升高。 尤其是第二孩出生性别比较第一孩出生性别比竟高出 5 个百分点。 70 年代的中国出生人口性别比, 可以排除现代最先进又便捷的超仪鉴 定胎儿性别产生的影响。 至于其它胎儿性别鉴定方法,因技术原因与多方面的严格限定,则完 全可以忽略不计。 由于 70 年代的二孩次出生性别比受有女无儿家庭的再育比重升高的 影响,而只生有女孩子无男孩子的家庭再育,其相应出生性别比也升高。

因此,导致分孩次出生性别随孩次升高而升高。




对中国男女出生性别比的分析

从男女出生性别比看中国人的事情 中国每年都要出生近两千万人,每年的出生人数中男性应当服从伯努利分布B (n,p),实际上我们可以假设男性人口是X,P为男性出生性别比,每年出生人口为N那么恭喜我们得出 f(X)=(X/N-P)/(P*(1-P)/N)^0.5~N(0,1) 根据基因原则,P应该是0.5,当然由于很多自然原因的促成,对于0.5显然很不科学,借鉴中国七十年代的最高男女性别比得1.04/2.04,于是我们取P0=1.1/2.1(这个让人觉得离谱的数据,但是他远高于“正常”水平却还是说明我们中国人有多离谱)这个数字为自然条件下的男女性别出生比例。,、另外我们取N=1000000<中国每年出生人口实际值。取X=118/218(2012年的最新数据)。 假设 H0:P<=P0 H1: P> P0 这是右边检验问题。于是我们计算得f(X)=111>>3.9,真是离谱的数据,我已经找不出用什么置信度来使自己相信,假设H0是对的。那么假设H1是准确的,。 于是我们得出了我们的结论:我们的男女性别比不是在自然因素下诞生的。 1.当然实际上我继续提高自然条件下的P值,f(X)会是不错 的正态分布函数,随着食物中各种复杂物质的增多,男女性别比可能会增大(瞎猜的,貌似没这方面的数据支持这一观点)。 2.英王子的妻子Kate Catherine已经知道自己肚子里的孩子 是个女的了——一直好奇他们会打掉吗?貌似这事中国人做了不

少啊。男女出生性别比例这东西——叫医生们重业些好了,中国人的事还是从中国人上下手吧。120:100都出现过,傻子也知道自然因素下不会产生。 3.男性比例高是应该的,根据生命表都知道是为什么。但是太高真的不好,像我这种屌丝找老婆就不容易了。记得乌兹别克斯坦女性比例挺高的,嗨,这才是我应该向往的世界吧!

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汇报材料

关于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情况的汇报 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 (2012年5月日) 今天,..秘书长和..书记一行专程莅临..检查指导工作,这是对..人口与计生工作的鞭策和鼓舞。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向莅临我市检查指导工作的各位领导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下面,我将有关情况作一汇报。 一、前一段的主要工作 近两年来,..市委、市政府把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作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高位推动、部门联动、协作互动、宣传发动、引导带动、查案促动”,着力夯实基层基础,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有效遏制了出生人口性别比攀升势头。去年十月份以来,我市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27.4,与去年同期下降4.28个百分点。 1、开展大宣传,生育文明更加浓厚。坚持立体纵深抓宣传,逐步引导全社会树立科学文明生育理念。一是召开会议宣传。市、乡、村三级定期不定期召开专门会议,大力宣传整治“两非”的措施和成果,不断传递党委政府整治“两非”的态度和决心,始终保持整治“两非”的高压态势。二是利用媒介宣传。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介,全方位宣传打击“两非”法律法规,公告“两非”线

索举报重奖制度,宣传专项整治活动内容,曝光“两非”反面典型,形成整治“两非”的强大声势。在集镇、行政村和交通要道刷写打击“两非”墙体标语上千条,制作固定宣传牌380块,出动宣传车上百台次,张贴宣传公告万余份,发放印刷品20万份,建宣传栏422个,调动全社会力量支持整治行动。三是组织文艺宣传。以争创生育文明建设示范乡镇、示范村、示范户活动为抓手,不断深化婚育新风进万家行动,组织编排“生育讲文明,幸福进家门”主题文艺节目,赴各乡镇办事处巡回演出30余场,用通俗易懂、直观形象的节目,让群众潜移默化的接受生育新风的感染和熏陶,对群众转变生育观念产生了较好影响。 2、树立大导向,利益机制更加完善。一是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大力开展“四大关爱”、“春雨行动”、“金秋助学”、“计生圆梦”、“幸福家园推进计划”等一系列活动,近两年,市、乡两级共筹措“关爱女孩行动”专项资金140万元,救助上学难、看病难、就业难、缺信息、缺技术、缺资金、缺人手的“三难”、“四缺”农村女孩家庭1530户,救助资金130万元。二是开展结对帮扶行动。组织市直、乡直单位结对帮扶困难计生家庭,市直单位每年各帮扶3至5户,乡镇每年各帮扶20户,每户帮扶资金500元以上,全市每年帮扶困难计生家庭860个,帮扶资金近50万元。三是开展评选表彰行动。计生、教育、妇联、团委、广电等单位每年都

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现状

摘要:江苏省目前是全国人口性别结构失衡最严重的省份之一。自上个世纪80年代初以来,我省大多数市县的出生婴儿性别比一直居高不下,从1990年起,几乎每年出生的性别比都高于100,到2009年我省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19。45,虽比2008年有所下降,但形势仍不容乐观。如果一个国家人口的性别比长期处于偏高状态,不仅是一个重大的人口问题,也是一个重大的社会问题,严重影响着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因此,大多数学者认为我省出生性别比升高现象是一个严重的人口问题和社会问题,这绝不是耸人听闻。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问题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及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采取了多种举措进行综合治理,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要从根本上控制出生人口的性别比继续升高,还需要各级政府进行长期不懈的努力。 关健词:江苏省,性别比,现状,原因,对策 引言: 自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以来,我省大多数市县出生婴儿性别比出现偏高状况,特别是到2008年以后,性别比有突破120的迹象,为了控制这种现象的继续发生,国家制定了一系

列的措施努力控制出生性别结构,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态势没有得到根本改变,为了推进人口性别比的治理工作,有必要对我省目前出现的性别比偏高的原因进行分析。 一、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现状 我省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起始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初期,并逐渐呈上升趋势。根据有关资料,1982、1990和2000年分别为108。47、111.14和116。86,至2009年上升到119.45,成为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程度最大的人口省份。 从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演变过程看,从1980年起缓慢上升,苏南与苏北、经济发达地区与经济较为落后地区差异较小;进入九十年代后,上升速度加快,苏南与苏北、经济发达地区与经济欠发达地区差异扩大。到目前为止,全国出生人口性别比上升了11个百分点. 二、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空间分布特征 1、区域差异明显。我省经济发达的南、中部地区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这些地区也是我省人口稠密区,计划生育工作抓得较紧;我省北部地区等经济欠发达地区出生人口性别比虽超出了正常范围,得超出和范围较小。 2、出生人口性别比从苏南向苏北扩散。根据2000年我省人口普查的数据,有关学者将13出生的性别比按南、中、北行比较得出,北部、中部、南部渐次升高. 3、出生性别比偏高的城乡差异显著。具体表现为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地区主要集中在农村地区,根据有关资料,1990年,城市、镇和乡村出生人口性别比分别为108.9、112.1和111。7;到2005年,城市、镇和乡村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15。2、119。9和122.9.均有所上升。 4、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具有普遍性。依据2000年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将每个地市级行政区域作为一个单元,对全国344个地(市)人口性别比数据分析,发现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具有普遍性。其中有108个地(市)的出生人口性别比在120个以上,个别地市甚至高达150以上。 三、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社会特征及原因: 从家庭和生育人群的社会特征看,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呈现一定的规律性,这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认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问题. 另外,既然中国出生性别比是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出现异常偏高现象,必定与这个时代的中国社会、经济、文化和人口政策等变化有关,必定与这个时期的生育偏好、生育行为和生育结果的管理有关。在出生性别比异常偏高的地方,首先,有一定规模的男孩偏好

出生人口性别比宣传资料

出生人口性别比宣传资料 1、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终止妊娠 2、出生人口性别比是指妇女生育时活产婴儿的性别比,即100个活产女婴对应活产男婴的数量。正常值是102-107,即生100个女婴就要对应出生102-107个男婴。 3、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主要原因及危害是什么? 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原因复杂。就目前来讲,受重男轻女传统思想的影响,利用现代医学科技检测手段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然后选择性别,施行终止妊娠,是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直接原因。 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对社会造成的危害,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性犯罪增加。如果人在性发育成熟后始终得不到婚配,一些自控能力差的男性,在受到不良性刺激和诱惑之后,就可能出现强奸、轮奸等性犯罪行为。二是恶性事件频发。男女婚配年龄段的性别失衡,会使人们情绪烦躁、社会暴力行为多,争吵、斗殴、伤害事件也随之发生。若这种情况长期不能得到改变,就会影响社会稳定。三是影响社会精神文明程度。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导致青年男女比例失衡,是社会上很多丑恶现象滋生的温床,如同性恋、卖淫、非法姘居等。如果这些社会毒瘤不得到铲除将会阻碍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4、符合计划生育规定怀孕14周以上的妇女在哪些情形下可以终止妊娠 (1)胎儿患严重遗传性疾病; (2)胎儿有严重缺陷; (3)因患严重疾病,继续妊娠可能危及孕妇生命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孕妇健康; (4)省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其他情形。 符合前款(1)(2)(3)项情形之一终止妊娠的,还必须取得符合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或医疗保健机构出具的医学诊断结论和医学意见,三名以上医生签字,并由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的审批后方可终止妊娠。

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原因及对策研究

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原因及对策研究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加之计划生育国策的实施,我国人口数量正在稳固平稳的增加。但是,在数量增加的背景下,出现了性别比失衡的社会问题,严重危害了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不利于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本文通过对我国出生人口性别的现状进行分析,找出性别比失衡的原因,从原因入手进行对策概述,具体在更新原有计划生育政策、提高政府计划生育管理能力和转变性别歧视观念等方面进行解决问题。希望本文可以为广大计划生育工作部门提供一些思想指导和技术意见,为我国更好的迎合国际态势、发展和维护人权主义贡献力量。 标签:性别比失衡;计划生育政策;男女平等 0 引言 出生人口性别比例失衡程度是相对一定范围而言的,我国的性别比失衡具有持续时间久、分布地域不均的特点。针对这个现象,我国长期坚持的计划生育政策需要进行更新换代,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出台的“二孩政策”就是对原有政策的全新调整,通过完善工作流程、提高工作人员专业素养、转变社会落后风气、落实社保制度等途径加快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的解决。 1 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的具体现状和原因 1.1 人口出生性别比的现状 伴随社会不断发展,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已经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阻碍。从历年的统计数据来看,我国的出生性别比从80年代以来就有迅速升高的趋势:1982年的性别比为108.5,而到2004年性别比已经达到了121.2,虽然在这个危险的峰值之后数据有些回落,但是性别比通常是在103到107的范围内进行波动,随后十余年的数据皆大大超过这个范围。我国人口基数大,约占世界人口比例的五分之一,即使是小数据也同样会带来严重的社会问题。我国性别比失衡存在着空间地区分布不均、持续时间久、城乡差异大等特点,治理解决方式较为复杂多样,需要在统一领导下因地制宜采取措施。总体来看,我国的出生人口性别比例失衡问题较为严重,这不仅是一种文化现象,更反映了某些地区经济、制度的不完善。 1.2 人口出生性别比失衡的具体原因 造成我国多年来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有多重原因,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家庭传统文化思想的牵制。中国传统的父系社会极大的提高了家庭对男孩的期盼,大多数家庭认为生育男孩才是真正意义上的传宗接代,也只有男孩才有资格成为家庭的继承人;二是“两非”非医学需要技术的兴起。提前鉴定婴儿性别,选择进行人工流产是人口性别比严重失衡的重要原因,这些技术严重违背了

中国出生人口性别比研究(上)

中国出生人口性别比研究(上) 早在 1993 年 4 月 19 日,当"人民日报"首次报道了中国第三次人口普 查 1981 年全国 29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全年出生婴儿性别比为 10847 之 后,出生性别比的问题就引起了中国政府的高度重视。 有关出生性别比偏高问题的研究,也成了国内人口研究最为关注的一 个课题。 1986 年,在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的提议与倡导下,在各省、自治区、 直辖市计划生育委员会经过充分的调查与研究的基础上,与人口研究单位 联合召开了全国出生性别比专题研讨会,广泛、深入地分析与探讨了全国 及各地区出生性别比偏高成因及其相关问题,当时在国内这是前所未有, 在国际上也实属罕见。 迄今为止,有关出生性别比问题的研究成果,大多数都未突破 1986 年全国出生性别比专题研讨会对 1981 年出生性别比升高进行归因分析的 思维定势。 近期,一些西文学者及宣传媒体,对始于 80 年代初的中国出生人口 性别比逐年升高成因,所作出的种种猜测、质疑与分析基本是老调重弹。 之所以如此,主要因为至今仍未有令人置信的相关成果可以诠释,使 尚存疑点得以消除、尚存问题得以圆满答复所致。 美国密西根大学人口研究中心主任巴巴拉。

安德森教授和布赖恩。 西尔弗教授,针对有关中国 80 年代来出生性别比变动研究的近期成 果与结论,在 1994 年关于中国的生育与出生性别比专题研究报告中,明 确而坦率地指出虽然我们对中国的出生性别比升高进行了一些可能性解 释的探索,但要肯定地回答这一问题,只能期盼于今后的研究。 重新认识出生性别比的概念、理论及其值域问题所谓出生性别比,通 常是为了便于观察与比较所定义的每出生百名女婴相对的出生男婴数。 出生性别比对某一人口一定时期内出生的婴儿总数而言,可有人口出 生性别比;出生性别比对分孩次而言,可有分孩次出生性别比。 所谓某人口出生性别比,是指该人口某一时期通常为一年内出生的男 婴总数与女婴总数的比值,用每百名出生女婴数相对应的出生男婴数表示。 例如,某人口 1975 年的出生性别比为 105,则表明在 1975 年出生总 人口中,每出生 100 名女婴相对应的男婴出生数为 10520 世纪 50 年代中 期 1955 年 10 月,联合国在其出版的《用于总体估计的基本数据质量鉴定 方法》手册Ⅱ,Ⅱ认为"出生性别比偏向于男性。 一般来说,每出生 100 名女婴,其男婴出生数置于 102~107 之间。 "此分析明确认定了出生性别比的通常值域为 102~107 之间。 从此,出生性别比值下限不低于 102、上限不超过 107 的值域一直被 国际社会公认为通常理论值,其他值域则被视为异常。 1967 年美国优生协会出版的《优生季刊》第 14 卷第 2 期,刊登了印 度孟买大学经济系普拉文。 维萨里亚的"登记相对完整的国家及地区出生性别比"一文。

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总结

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总结 2009年10月以来,在上级人口计生局的业务指导下,在镇党委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全体计生干部共同努力,性别比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舆论氛围 1、认真组织学习中央《决定》和贵州省“两禁”条例,提高乡、村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对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的管理水平。 2、把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与“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关爱女孩行动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标语、宣传车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印刷大幅过路宣传标语60余幅,发放宣传材料1万余份到育龄妇女家中,以提高她们参与抵制“两非”的积极性。 二、健全组织,完善制度 镇人口计生、公安、卫生等相关部门多次召开联席办公会议,加强综合治理,形成监督制约长效机制。设立办公室,成立领导组,党政领导亲自抓,有关部门共同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 全镇计生系统和全镇各级医疗卫生单位,经常召开专题会议,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开展职业道德教育,规范医疗行为,并联合下发文件,制定了10项制度。 三、发挥利益导向作用,开展关爱女孩行动 宣传倡导尊重妇女、男女平等的社会新风尚,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提高妇女社会地位,树立“生男生女都一样,女儿也是传后人”的婚育观念。要求全社会都来关心女孩,关爱女孩,提高女孩的社会地位。落实独生子女奖励优惠优待政策,发放了“绿色通道卡”,特别是对独女户和双女结扎户,优先入学入托,减

免学杂费,优先安排人身保险。并利用“双节”对她们进行慰问。严励打击弃婴、溺婴行为。 四、严厉打击“两非”,净化生育环境 根据上级指示精神,镇党委、镇政府多次召开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专题会议,经过认真研究,结合我镇实际,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了多次集中打击“两非”专项治理活动。在全镇引起很大震动,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有效地遏制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势头。 我们着力开展了“三个一整顿”,突出“一个跟踪”。“三个一整顿”:一是集中整顿B超市场。由公安、人口计生、卫生等联合对全镇B超逐个登记进行备案,对B超操作人员逐人建立档案。二是集中整顿技术服务市场。对全镇技术服务机构和医疗保健机构进行清理,对全镇从事终止妊娠的医务人员建立个人档案和手术档案。三是集中整顿医药市场。对全镇药品批零企业,药品零售点进行登记,由卫生、人口计生、公安对全镇所有药店及性用品摊点进行清理,收缴违禁药品。一个跟踪,即孕情服务跟踪。乡、村干部建立责任制,对怀孕对象加强跟踪服务。 尽管我们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与上级部门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我们今后将继续努力工作,为全面建设和谐社会而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炉山镇综合治理性别比办公室 2010年9月26日

对中国近年人口性别结构简况的探析

对中国近年人口性别结构简况的探析 发表时间:2013-10-17T16:11:32.933Z 来源:《赤子》2013年8月下总第288期供稿作者:鲁倩倩 [导读] 我国出生性别比有明显的城乡和省际差异,城市和农村都偏高,但农村的偏高于城市,且出现偏高的时间早于城市。 鲁倩倩 (河北大学政法学院,河北保定 071000) 摘要:人口学一词是1885年法国人口学者顾拉特在其书中提出的,同时也提出了人口学的研究方法。依据人口的生物学特征划分,人口自然结构划分为性别结构和年龄结构,其中,人口性别结构反应了一定范围和时间内,人口总数中男女人数之间的一种比例关系,它反映了某国家或地区人口的性别结构是否合理或协调。人口的性别比例,不仅与恋爱、婚姻、家庭和人口的再生产有直接的关系,而且也与经济发展、社会结构和稳定等也有着密切的关系。 关键词:人口;性别结构;性别比;两性 中图分类号:C92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6035(2013)08-0000-01 一、概念 人口性别结构是指在一定时期内(通常为一年内),一个国家或地区的人口构成中,新出生的男性或女性各在其总人口中的比例。表达式是:性别结构=男性(或女性)/总人口。按国际常用标准,出生性别比的正常值域大致为103-107,这是世界各国长期经验统计的大数定律,任何明显偏离这个正常范围的均被看做是异常,即男女比例失衡。 二、出生性别比的一般特征 (一)全国平均的出生性别比偏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出生性别比偏高,尤其第四次人口普查以来,人口性别比偏高已愈发明显,已引起有关政府部门和学者的关注。1952年第一次全国人口普查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07:100,随后五次分别为105:100、106:100、111:100、117:100、118:100。据《中国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状况》白皮书公布的数字,我国目前男女出生性别比为119.86,远高出了正常范围。 (二)出生性别比偏高具有地域差异。 我国出生性别比有明显的城乡和省际差异,城市和农村都偏高,但农村的偏高于城市,且出现偏高的时间早于城市。东南沿海城市出生性别比偏高,中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和经济发达的大城市出生性别比较低,前者低是因为计划生育政策相对宽松,后者是因重男轻女的传统观念减淡。 (三)出生人口性别比随孩次升高而升高。 人们对第二胎的性别选择意识由弱增强,特别是一孩为女性的育龄夫妇,在孕育二胎时偏向男孩,而第三胎的出生性别比更是失衡严重,多数家庭因传统观念影响为生男孩而生育了多胎,这导致出生性别比随胎次的增加而递增。 三、出生性别比产生的原因 (一)传统文化观念的影响。 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是最大的原因。 “传宗接代”、“男尊女卑”“养儿防老”等价值观,尤其在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的农村,人们普遍认为男孩价值大于女孩,男子更有利于抵御风险、获得财富,对整个家庭有巨大的支撑作用,回报大于投入。男性创造的价值可以进行社会评价,女性创造的价值不参加市场交换。 (二)科学技术的发展及两非现象。 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尤其医学技术的发展,带来一些负面影响,利用医学技术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如B超和人流技术,使得女婴流产数量远远高于男婴,男性出生比例增加,男孩偏好意愿变为现实。 (三)女性受歧视的原因。 由于女性社会地位偏低,权益维护尚欠,资源获取机会不利、收入水平偏低、权益保障显弱,男女平等程度实现不够。种种对女性的歧视,使得男性优越的地位在生育性别选择方面有更大的凸显。 (四)出生的女婴漏报、瞒报等。 另一易忽略方面,有些家庭为生育男孩而生育多胎,为躲避政策惩罚,生育之后不上报、不为孩子“落户口”,这样,有关部门的数据中统计中会有部分女孩并没有被计入数据。虽然这种现象不是占很大比例,但确实存在。 四、出生性别比长久偏高的后果 (一)危机。 1.婚姻危机。 男女性别比的失衡,使数千万大龄男青年找不到配偶,从而成为一个特殊的单身男性社会群体,而且易造成对婚姻市场的挤压,使男性初婚年龄推迟、女性初婚年龄提前、夫妻年龄差异扩大。女性占据择偶的主动地位,形成女性婚姻市场,提高了婚姻成本。同时,也会对婚姻市场有地域挤压,引起婚姻危机。 2.道德危机 当有一批适龄的人员游离于正常的婚姻生活之外,会引发性交易、性犯罪问题,影响一夫一妻制家庭模式,破坏婚姻稳定性,导致离婚率上升、残损家庭增多。另外,因女性数量相对减少,女性商品化、买卖婚姻、拐卖妇女等现象将会出现,侵犯妇女和女童的权益,冲击伦理道德的基本秩序。 3.深层次危机----对经济及社会结构的影响。 由于传统的女性就业岗位男性不愿或很难进入,使男性就业岗位不足,这将使更多的男同胞面临更多压力,形成就业挤压。同时,人口结构的变化也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社会经济发展方向、各项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制定。性别比失衡将会带来社会结构和经济结构上的负面影响。 (二)从人口学理论方面,对人口结构的影响。 在相同的生育模式和死亡模式动态变化条件下,人口总量随出生性别比的升高而减少。长期的出生性别比失衡会造成总人口性别比失

中国的人口性别比分析及对策

中国的人口性别比分析及对策: 基于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 学院:国土资源学院2010级3班 姓名:金丽华 学号:201012140312 【摘要】:人口出生性别比,是指该人口某一时期(通常为一年)内出生的男婴总数与女婴总数的比值,用每百名出生女婴数相对应的出生男婴数表示。正常情况下,其值应保持在103—107之间。出生人口性别比是衡量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一项重要指标,是稳定低生育水平工作的重中之重。目前,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偏高已成为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已引起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本文对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分析,并提出较为可行的对策。 【关键词】:人口性别比原因政策建议 【正文】: 一、中国人口性别比现状分析 人口性别比是社会十分关心的问题,根据第六次人口普查的结果,我国男性人口占51.27%,女性人口占48.73%,总人口性别比为105.20.

据马建堂介绍,根据初步初步汇总情况,出生人口的性别比(以女孩为100)是118.06,这个数据比2000年人口普查时的116.86提高了 1.2个百分点,,但比2005的人口抽样调查的118.59下降了0.53个百分点,比2009年的人口抽样调查的119.45下降了1.39个百分点。2010年的人口性别比与2000年有了提高。但和2005,2009年的数据相比略微下降了一些。具体历年总人口性比情况如下图所示: 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人口性别比虽有所下降,但居高不下。 人类的可持续发展是以男女两性的平衡发展为前提条件。性别自然平衡是婚姻家庭的重要基础,也是社会和谐发展的前提条件。而现在情况是:男女性别比,城乡均出现异常,农村失调程度更为严重。而正常情况下,男女性别比应该保持在103至107之间。出生人口性别失调,给社会带来一些问题,影响科学发展,社会和谐。如:跨境非法婚姻,跨境强行拐卖妇女儿童,强迫妇女卖淫等社会问题。

出生人口性别比形势分析

理清思路强化措施 不断加大性别比偏高问题综合治理力度 近年来,我旗针对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做了大量工作,但治理效果一直不明显,出生人口性别比始终在高位徘徊。下面,根据卫生部门数据及相关报表的分析,对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现状、原因及治理的意见和措施做一个简要汇报。 一、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现状 根据卫生部门孕产妇统计报表数据,参考公安部门、人口计生部门统计数据,我旗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总体表现出如下几方面的特征: 一是整体偏高现象明显。根据卫生部门孕产妇保健情况调查表,2008至2010年,我旗出生人口性别比分别为126.69、128.54和134,三年年平均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29.74,始终在处于高位状态,并呈现出高位上升的趋势。 二是性别比随孩次递增。我旗出生人口性别比与大多数地区相似,均是孩次越高越不正常。根据计生部门统计数据,2008至2010年,我旗分孩次年均出生人口性别比:一孩为107.52;二孩为157.37;多孩为247.32。在一孩性别比处于正常值情况下,由于高孩次性别比严重偏高作用,使得我旗出生人口性别比呈现出连年偏高态势。这也充分表明,只有抓住关键孩次,才能

使我们的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三是性别比区域特征明显。根据卫生部门2010年数据,我旗与其它区县和外省交界的乡镇出生人口性别均较高。 四是非政策生育的性别比失衡严重。在非政策生育中存在着比较严重的性别选择行为,使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现象更加严重。根据计生部门2011年6月末数据,政策外生育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72.72%。这一方面说明了我旗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是政策内、外出生人口性别高位失调共同的积淀的结果。另一方面,我们必须认识到治理工作要在内外并重的同时,更加注重抑制非政策生育出生人口性别比的攀升势头。 二、出生人口性比偏高的原因分析 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是综合因素共同造成的结果。就我旗而言,导致性别比失衡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传统观念是导致性别比偏高的思想根源。近年来,我旗经济步入快速发展的轨道,但人口基数大、经济总是小、人均水平低的现状没有改变。受经济发展水平的限制,部分群众仍然沿袭着“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养儿防老”、“多子多福”等封建落后传统观念,千方百计的想法生育男孩。特别是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尚未健全情况下,养儿防老仍是家庭养老主要方式,依靠男丁来解决经济来源、生活照料、精神慰籍等养老问题,仍是农民首要考虑的问题,也是产生男孩偏好的根源。

浅析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的原因与对策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342041545.html, 浅析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的原因与对策 作者:朱小英 来源:《家庭文化》2015年第03期 经过多年的不懈努力,我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是,在深受各种因素的影响下,近几年来出现了出生婴儿性别比失衡的严重问题。这就必将影响到我们的和谐社会建设和人类的可持续发展。于是,出现人口性别比失衡的原因有多方面的,其中有着深刻的社会、经济、文化的背景。因此,本人拟对性别比失衡之问题,作一分析及相应对策。 一、主要原因 (一)在过去的很长一段时间内,各级党委和政府把主要的精力都放在了控制人口数量上,思想认识不到位,没能从全局的高度和可持续发展来统一认识。因而对出生人口性别比的问题重视不够,导致了在整治性别比失衡问题上的实际成效不够明显。 (二)由于深受旧的传统生育文化的影响,“重男轻女”的观念仍然比较严重。再加上由于农村的社会保障机制还不够健全,“养儿防老”的传统思想观念较难改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全社会人们的生育观念。 (三)在社会主义经济利益的趋势条件下和各级管理不到位的情况下,有一部分的医务人员,特别是一些社会上的个体行医者,冒险滥用现代科学技术的,非法手段屡禁不止,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胎儿性别以及人工终止妊娠。而我们面对这一行为仍然未得到有效的控制。 (四)当前,一些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活动,大多都是暗箱操作,这就增加了在调查处理当中难度较大。除在发生了医疗事故之时,不得不去报案或举报外,在一般情况下很难被发现,并在一定程度上调查取证难。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法律法规,对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者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行为中规定:“没收非法所得,处以不同数额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现行的刑法却没有相关的责任条款,法律法规尚有存在空白。 (六)由于各地财政状况不一,在计划生育工作中的经费投入不足,保障机制不健全。特别是对独女户,二女户的优惠政策不多,利益导向机制未能深入人心,这就难以调动广大群众自觉遵守计划生育的自觉性。 二、方法与对策

中国人口性别比

“中国人口性别比”:我们知道什么,还应该知道什么 刘成斌,风笑天 摘要:结合文献梳理,提出了人口性别比研究中存在的若干问题,并运用相关数据进行检验。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数据中既存在女性的漏报瞒报,也存在男性的漏报瞒报; 1949年以来中国总体人口性别比与出生人口性别比的关系不对应;婚姻挤压由于存在连续性,靠扩大婚龄差无法缓解;男孩偏好是个文化观念问题,更是个社会结构与制度问题;当前独生子女政策正面临考验;人口调查与数据分析中还存在值得认真面对的技术问题。 关键词:人口性别比;人口数据;人口政策;调查技术 The Retrospection and Reflection of Chinese Sexua l Ra tio a t Birth L IU Chengbin, FENG Xiaotian (Depa rtm ent of Sociology, N anjing University, N anjing 210093, Ch ina) Abstract: this paper unfolds several p roblems on the basis of research retrospection and gives the checkoutwith the mutual data. The outcome is as following: there is fail to report not only in female but also in male; there is no corresponding connection between Chinese total population sexual ratio and sexual ratio at birth according to the data of 1949 and from then on; to enlarge the difference ofmarriage age can′t put off the marriage unbalance; p reference of son is not only the p roblem of culture but also the fact of social structure; the policy of one kid is confrontedwith test; there is some technologieswhich we must cost to confront in investigation and census. Key words: sexual ratio; population data; population policy; technology of investigation 我国已经成为世界上出生性别比失衡最为严重、持续时间最长的国家。这一论断目前似乎已经成为共识,以《男性比女性多出3700万———治理“性别失衡”刻不容缓》、《性别比例失调警报升级》等为题目的报道覆盖各大媒体。报道中均有对视角具有冲击力的“数字说话”: 2005年我国出生性别比为118. 88,与正常值104 - 107有严重的偏离。江西、广东、海南、安徽、河南五省的出生性别比甚至超过130。“治理出生性别比失衡已经刻不容缓! 到2020年,中国处于婚龄的男性人数将比女性多出3000万到4000万,这意味着平均5个男性中将有一个找不到配偶”。但是经过一定的观察,笔者发现性别失衡是不是如此严重还有待证实。我们不排除性别比偏高,但在数据上是不是被“过高”估计或数据本身有问题。由于精力和经费的限制,笔者不可能进行大规模的社会调查,但依据纵向研究的方法,对已往数据进行推理则可以说明一定的问题。如果公认的三普、四普的数据在性别比方面尚存在较大的不足,那五普中的性别比数据就更值得谨慎对待。本文基于文献分析的视角,想就中国人口出生性别比问题的产生时间、产生的真伪、争论的核心内容做一下梳理,然后在运用最近三次人口普查数据的对比,鉴别有关问题,澄清一些认识。 1文献回顾:我们所知道的中国人口性别比 回顾中国人口出生性别比问题,已有文献的主要研究内容包括以下四点: (1)中国是否存在性别比偏高问题 就笔者能够找到的现有文献来讲,最早提出中国人口出生性别比问题的是康明村在1981年第2期的《人口研究》上发表的“对新疆石河子地区独生子女性别比例调查”, 1982年人口普查数据

出生人口性别比例严重失调将给社会带来严重负面影响

出生人口性别比例严重失调将给社会带来严重负面影响,其危害有如下十个方面。 一、严重制约着社会进步。一个社会的和谐发展,是依靠人类社会组织,社会秩序,自然协调,不断进步,和平共处,秩序发展。如果男女性别比例失调,这种和谐秩序将会出现混乱,社会进步将受到严重影响。 二、严重制约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社会经济的和谐发展是依靠按照男女合理分工,组织有序的生产,如果男女比例失调,将影响工业、农业、商业及其它产业的发展,特别是对工业、农业和服务业的影响和冲击尤为突出。工业方面:我国是以轻工业发展为主的国家,棉纺织业、手工业、加工业、小商品业这些劳动密集型产业大都需要女工,如果女性偏少,这些企业将面临严重的劳力不足而被迫破产。商业方面:我国服务行业已突飞猛进发展,女性偏少,也将受到影响。农业方面影响最为严重,我国是农业大国,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发展,农村大部分剩余劳力外出打工,几乎面临着种地者大都是老弱病残者,年轻劳力大量外流。男女比例失调,农村男孩找不到对象,成不了家,没有家庭为依靠,他们还能回农村种地吗?将来的耕地靠谁种?即便是有机械化,程度再高,总得有人操作吧,农村没有人种地,何谈农业发展。另一方面,我国是茶叶生产大国。茶叶生产是农业一大支柱,种茶、采茶需要大量的女工,没有女工,茶叶

生产将受到影响。再则,棉花种植也是关系国民经济、国防战略重要资源,拾棉花大都需要女工,没有女工,棉花种植也将受到影响。茶叶、棉花两大农业产业如果受到影响,那时国民经济将是怎样一种情况呢? 三、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大局。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会带来传统婚配一夫一妻制失调,危害家庭和谐,社会和谐。拐卖人口,性行为错乱,嫖娼卖淫,强奸犯罪等危害社会的丑恶现象将呈发发展趋势,给社会治安、社会稳定大局带来严重后果。 四、严重影响婚姻与家庭。我国是传统的男婚女嫁婚姻形式,如果男女性别比例失调,将出现男孩找对象难,男性单身汉集体群会出现;女孩找婆家易,将会导致买卖婚姻,娃娃亲、换亲、转亲和近亲结婚,甚至抢亲等旧俗复生,给社会、家庭、婚姻、伦理道理带来错乱。 五、严重影响社会就业有序发展。社会就业是按照男女合理分工来支配的,女工的岗位比如护理、手工业、棉纺织业和服务业,如果缺少供给将会失去平衡。男劳力过剩,社会无法提供相应的岗位,将会出现就业难现象。这对矛盾的存在直接影响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 六、传统养老方式将受到巨大冲击。我国养老方式几千年来一直是以家庭单位为主体,如男女性别比例失调,传统家庭模式受到影响,将出现大量“空巢”老人无依无靠,将

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原因及对策

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原因及对策 摘要: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升高,这一状况和趋势,会对未来人口发展、婚姻、家庭以及社会的和谐稳定产生较大的影响。因此,深入研究出生人口性别比有关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综合治理,是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标签: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对策 人口是影响一个国家和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维持人口结构平衡,特别是出生人口性别结构平衡,是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在人口控制和计划生育政策的强力干预下,我国人口再生产类型成功地实现了由“高出生、低死亡、高增长”到“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的历史性转变,已进入稳定的低生育水平阶段。但是,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升高,却成为日益突出的问题。 一、出生人口性别比的现状及特点 出生人口性别比又称为出生婴儿性别比或出生性别比,是指一定时期内(通常指一年)出生婴儿中男婴与女婴之比,一般以每100个女婴对应多少男婴来表示。出生性别比是决定人口性别结构的基础。从生物学意义上讲,出生性别比是个常数,即在没有外部因素干预生育行为的条件下,出生性别比应该是稳定在105左右的常数。1955年10月,联合国在其出版的《用于总体估计基本数据质量的鉴定方法》中明确指出:“出生性别比偏向于男性。一般来说,每出生100名女婴,其相应的男婴出生数为102~107。”①这一分析明确指出出生性别比的通常值域为102~107。此后,国际社会一般公认出生性别比的下限是102、上限是107,其他值域则被视为异常。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开始偏离正常范围,并持续升高。1982年人口普查出生性别比为108.5,1990年普查为114.1,到2000年第五次普查,我国人口出生性别比更是严重偏高到116.9,2006年全国人口抽样调查显示出生人口性别比仍居高不下,高达119.3②。中国出生人口性别比长期偏高已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与此同时,从地区的结构来看,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地域范围在不断扩大。1982年只有12个地区属于略有不正常,1990年不正常的地区扩大到24个,而到2000年,除了极个别的少数民族或边远地区(如西藏、新疆、青海)仍保持正常值,全国其他地区出生性别比都高出了正常范围。另外,从区域的结构来看,城乡出生人口性别比变动的方向是一致的,即由正常值持续升高至偏离正常值。城镇人口的出生性别比由1990年的110上升到2000年的116,同期乡村人口则由112上升到122③,大大偏离了105的正常水平。 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是一个错综复杂的问题,它受文化传统、生育政策、经济发展水平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同时,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也将给个人、家庭、社会带来诸多负面的累积效应。

出生人口性别比形势研究分析

出生人口性别比形势分析

作者: 日期:

理清思路强化措施 不断加大性别比偏高问题综合治理力度 近年来,我旗针对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做了大量工作,但治理效果一直不明显,出生人口性别比始终在高位徘徊。下面,根据卫生部门数据及相关报表的分析,对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现状、原因及治理的意见和措施做 一个简要汇报。 一、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现状 根据卫生部门孕产妇统计报表数据,参考公安部门、人口计 生部门统计数据,我旗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总体表现出如下几方面的特征: 一是整体偏高现象明显。根据卫生部门孕产妇保健情况调查 表,2008 至2010 年,我旗出生人口性别比分别为126.69、128.54和134,三年年平均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29.74,始终在 处于高位状态,并呈现出高位上升的趋势。 二是性别比随孩次递增。我旗出生人口性别比与大多数地区相似,均是孩次越高越不正常。根据计生部门统计数据,2008至2010年,我旗分孩次年均出生人口性别比:一孩为107.52 ;二孩为157.37 ;多孩为247.32。在一孩性别比处于正常值情况下,由于高孩次性别比严重偏高作用,使得我旗出生人口性别比

呈现出连年偏高态势。这也充分表明,只有抓住关键孩次,才能 使我们的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三是性别比区域特征明显。根据卫生部门2010年数据,我 旗与其它区县和外省交界的乡镇出生人口性别均较高。 四是非政策生育的性别比失衡严重。在非政策生育中存在着 比较严重的性别选择行为,使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现象更加严重。根据计生部门2011年6月末数据,政策外生育出生人口性别比为 172.72%。这一方面说明了我旗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是政策内、外出生人口性别高位失调共同的积淀的结果。另一方面,我们必须认识到治理工作要在内外并重的同时,更加注重抑制非 政策生育出生人口性别比的攀升势头。 二、出生人口性比偏高的原因分析 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是综合因素共同造成的结果。就我旗而言,导致性别比失衡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传统观念是导致性别比偏高的思想根源。近年来,我旗经济步入快速发展的轨道,但人口基数大、经济总是小、人均水 平低的现状没有改变。受经济发展水平的限制,部分群众仍然沿袭着“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养儿防老”、“多子多福”等封建落后传统观念,千方百计的想法生育男孩。特别是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尚未健全情况下,养儿防老仍是家庭养老主要方式,依靠男丁来解决经济来源、生活照料、精神慰籍等养老问题,仍是农

2019年出生人口性别比的调研分析

出生人口性别比的调研分析 保持人口性别结构平衡是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确保人口安全的重要内容,对于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重要意义。几年来,我旗针对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未能得到有效遏制。 一、性别比偏高的原因分析: 造成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的原因很多,近年来人们的生活有了很大改善,受传统文化观念的影响,“重男轻女”、“不孝有三,无后为大” 等思想虽然存在,但已不是性别比偏高的主要原因,以我们前旗而言,主要是因为在经济生活方面,仍以“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模式为主,农村中的年轻妇女和年老妇女获取资源的机会、收入水平、权益保障明显处于弱势。其次是精神上的需求,人老以后,最怕孤独,精神上的慰藉有时甚至比给老人以优厚的物质供养更为重要。而现在的婚姻习俗仍多的是女方嫁入男家,这样,女儿对父母的回报虽然暖心,可不仅受成家后的生活条件限制,对老人的照顾也没浸润到日常生活中,甚至老人有事的时候也不能及时的得到帮助。 发达的科技和个别医务人员法律意识淡漠、唯利是图,也为有重男轻女、生男偏好观念的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的行为提供了便利。如用B超鉴定胎儿性别,便捷、直观、保密、省钱,达到目的的简单易行和缺乏管理,使得选择性别比的行为愈演愈烈。

此外一些党政领导对综合治理出生性别比工作的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各相关部门间虽有明确的职责却缺少有效的协调配合。 二、综合治理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宣传方面:我旗在宣传工作上做了大量文章,下了大量力气,连续五年开展计划生育文化节、建设文化大院和文化长廊、刷新宣传标语,利用5.29、7.11和大集日等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集中宣传,免费发放有关婚育新风和关爱女孩的宣传单近万份。旗内各医疗机构和计生服务站全部设置禁止“两非”的警示牌。但宣传工作仍存在“热在旗县,凉在乡镇,冷在村屯”现象,群众受教育有一定局限性。人的观念最终决定着人的行为,而群众接受的宣传教育少,思想观念的转变自然缓慢。 (二)利益导向方面 近年来,**除足额及时的发放了各项奖励金,还特别制定和落实了有利于计划生育女孩户的优惠政策。一是建立“贫困女孩救助基金”,实施“关注女孩成才计划”。20**年捐资建立了“贫困女孩救助基金”。用于帮助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独女、双女户中的困难家庭发展经济、脱贫致富;帮助学龄女童重返校园,完成学业等。同时“关注女孩成才计划”奖金也由每人1000元提高到2000元。二是对中考考生实行加分政策。对考生和父母户籍均在我旗的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家庭的女孩或是双女家庭中父母一方已采取长效节育措施家庭的考生在总分中予以加3分的奖励政策。三是在落实各项优惠政策都对女孩户予以倾斜。新农合政策中对双女结扎户和独女户家庭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