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宰相制度的演变讲课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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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宰相制度的

演变

中国古代宰相制度的演变

在中国古代政治体制中,宰相制度居于核心地位,是连结政治制度各部分的中心环节。

魏晋至宋为调整期。两汉时期,由于君权与相权的矛盾迅速暴露,宰相制度很快便进入调整期。调整的核心是,皇权不断集中,相权不断被分割。但不同的君王有不同的特点和喜好,控制相权也就有不同的办法,因而宰相权力时而强化,时而又被弱化。第一次调整开始于汉武帝时期内外朝的设立,皇帝开始靠身边的心腹办事机构控制相权,但心腹办事机构日渐坐大后,又形成一个实际的行政中心,分割甚至取代了相权,最后形成了互相消长的内外朝。在进入调整期后,宰相制也屡有变化,最重要的是多相并存、三省出现。曹魏时,凡任录尚书事、尚书令及尚书仆射者,便成为宰相,执掌政柄,但这时的三公(太尉、司徒、司空)在名义上仍不失为宰相之号。至两晋时期,中书监、令便取代了宰相的职位。宋齐梁陈并相沿袭。这时所谓宰相,除录尚书事、尚书令、仆射及中书监、令外,还有侍中。北魏、北齐时,因魏晋以来的门下省逐渐发展起来,侍中权柄尤重。后周改制,以大冢宰为宰相,不久又置左右丞相。隋朝废三公,三省长官为相,称为“真宰相”。唐朝前期确立三省制,中后期为中书门下政事堂制。唐朝是宰相制度发展的一个重要阶段,其宰相机构之变化与宰相名称之多变均较复杂。三省制度是在魏晋南北朝和隋朝时期逐渐形成的,到唐朝才真正得以确立。在唐代的中枢机构中,真正握有实权的是尚书、中书、门下三省。尚书省是中央执行政务的总机构,下设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其长官称尚书令,左、右仆射为之副。中书省是秉承皇帝意旨掌管国家机要大事、发布政令的机构,其长官称中书令。门下省与中书省同掌机要,并负责审查诏令,签署章奏,有封驳之权,其长官称侍中。凡朝廷有军国大事,则中书出令(决策),门下封驳(审议),尚书受而行之(执行)。所以人们也简称尚书省是执行机构,中书省是决策机构,门下省是审议机构。又因尚书省下设有六部,故习称“三省六部制”。唐初右仆射加“知政事”身份,参加政事堂会议,也是宰相。中书令迁右仆射,不加“知政事”亦为宰相。李世民继位后,尚书省的左、右仆射与侍中、中书令均成为宰相。从贞观元年起,以他官预宰相事便经常出现。一是以资格较浅的官员加“参议朝政”、“参知机务”、“参知政事”、“专典机密”、“参议得失”等名号而预宰相事;二是给一些资格较老的元勋功臣加“平章事”或“同三品”名号,使其可以继续预闻宰相事务。宋朝正副宰相同设,多相并行,编制也不固定,目的是分散相权。北宋沿袭唐代后期制度,设置中书门下省。在北宋前期,中书门下的长官为正宰相,亦称“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副宰相称“参知政事”。后来参知政事与正宰相基本无差别,使正宰相事权更为分散。宋太宗后,一相四参或二相二参是常事。

元至清末为衰落期。因为宰相制度无论怎样调整,皇权与相权之间的矛盾都无法得到彻底解决,所以从元朝开始,宰相制度便进入衰亡期。金朝罢中书、门下两省,实行一省制,以尚书省总揽政务。元朝开始是一省多相制,后改为两省多相制,又以中书省取代尚书省。明朝从废丞相到实行内阁制,使中国传统社会的中央官制发生了最重要的变革。明洪武元年设左、右丞相,丞相之下设左丞、右丞、参知政事等职,为其属员。洪武十三年,朱元璋以擅权挠政为名,杀中书省丞相胡惟庸,废丞相,使六部直隶于皇帝。废除宰相制后,相权被分于六部,国柄则集于皇帝一身。明成祖时,在洪武年间设立殿阁的基础上正式设立内阁。阁臣权力虽比宰相权力小得多,但人们还是习惯把阁臣看成宰相。清朝从三院长官到内阁大学士,再到军机大臣、总理大臣、内阁政务大臣,宰相权力日趋淡化,皇帝集权则达到极点。而随着清王朝的灭亡,中国古代的宰相制也终于走到它的历史尽头。

宋朝宰辅制度探究

中国古代宰相制度,经历了“三公制”、“三省制”、“内阁制”之三个阶段变化,从两汉至隋唐,正处于前两个阶段的演变转化过程之中。司马光等曾简单回顾两汉魏晋南北朝的宰相制度发展历程,说:

西汉以丞相总百官,而九卿分治天下之事。光武中兴,身亲庶务,事归台阁,尚书始重,而西汉公卿稍已失职矣。及魏佐汉,初建魏国,置秘书令,典尚书奏事。文帝受禅,改秘书为中书,有令,有监,而亦不废尚书。然中书亲近,而尚书疏外矣。东晋以后,天子以侍中常在左右,多与之议政事,不专任中书,于是又有门下,而中书权始分矣。降及南北朝,大抵皆循此制。(《长编》卷431)

如果要透彻地理解两宋的宰相制度,就必须对这一段历史有个简单回顾。

1、宰相

中国古代,“宰相”仅仅是一个通称或俗称,除了辽代以外,“宰相”从来不是正式官名(辽国官职分南北院,有北宰相府、南宰相府,各有左右宰相)。所谓的“宰相”,是指历代辅佐皇帝处理国家政务、行使中央职权的官员,其职权特点是统领百官、总揽政务。“宰辅”则是指宰相和他的副手组成的一个核心领导机构。宰相副手的官称繁多,如西汉的“御史大夫”、宋代的“参知政事”等等,某些朝代将他们合称为“执政”。所以,“宰辅”也可称为“宰执”,都是指宰相和他的副手们。

2、三公制

西汉前期沿用秦制,以丞相、御史大夫、太尉为宰相,习惯上被称为三公。

丞相:又名相国,“掌丞天子,助理万机”(《汉书?百官公卿表》),事无不统,集政权、军权、财权于一身。《唐六典》卷一说:“秦变周法,天下之事皆决丞相府。……汉初因之。”置两员时分左右,以左丞相为首相。或更名为相国。秦始皇尊吕不韦,特置相国,故丞相与相国虽说是一官异名,然以相国为尊,如曹魏时司马师兄弟为相国即此意。汉文帝时周勃罢,以陈平为左丞相,后遂专置一相。

御史大夫:“掌副丞相”(《汉书?百官公卿表》)。丞相独置一员时,御史大夫其实就是次相。《汉书?朱博传》说汉高祖“置御史大夫,位次丞相,……总领百官。”

太尉:“掌武事”(《汉书?百官公卿表》),与丞相地位相等。西汉时丞相权力极大,武事亦属其职掌范围,故往往侵夺太尉的职权,架空太尉。所以,太尉一职经常空而不设。据《汉书》统计,汉初至武帝建元二年(前139),任太尉者只有五人,约有三分之二的时间空而不设。汉宣帝说:“太尉官罢久矣,丞相兼之,所以偃武修文也。”(《汉书?黄霸传》)以丞相兼管太尉职事,显然又体现了汉代统治者的治国思想。

上述“三公”是后人对其的一种归纳称呼,其中因太尉不常设,时人则将丞相与御史大夫合称为“二府”。

“三公”之称也是一种历史悠久的流行说法。战国以来以“三公”为辅佐天子的最高官吏,而具体所指又众说纷纭。西汉初期将负有宰相职责的丞相、御史大夫、太尉称之为“三

古代宰相制度的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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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宰相制度的演变中国政治制度史上的宰相制度, 有相当重要的地位。宰相之职主要表现在辅弼天子和参 决国家重大事务两个方面, 他统率朝廷百官, 总领全国的军政财等大权.中国政治制度中的宰相制度, 是一个联结政治制度整体结构各个部分的中心环节, 尤其是在联结皇帝制度与官僚制度两者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中国历史上的宰相及宰相制度, 对中国政治和政治制度的发展, 有着非常关键的影响。 一、中国古代宰相制度的演变 商代的太宰就是宰相的前身,太宰为百官之首,其职责是辅佐帝王治理国家,地位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相当于后来的承相之职,简称宰。 春秋站国时期,周天子力量削弱,伴随社会的大变革,各诸侯国已普遍设立相当于丞相的职位,建立起各自的宰相制度。 1.秦朝三公的设置——宰相制度正式确立 2.西汉“中朝”的建立——宰相制度的重大调整 3.唐朝三省制的完善——宰相制度的成熟 4.宋朝相权再分割——宰相制度的衰落 5.明初废丞相权分六部——宰相制度的废止 此后,为适应处理政务的需要,明成祖时,在洪武年间设立的殿阁的基础上正式设立内阁。内阁只是皇帝的侍从咨询机构,没有决策权。尽管人们还是习惯把阁臣看成宰相,但其权力与前代宰相不可同日而语,更谈不上制约皇权。

二、宰相制度演变的特点 中国宰相制度在几千年的演变中, 并不是杂乱无章, 而是有其内在发展规律的。 其一、不断压抑相权, 以加强皇权。隋唐以前的各朝,宰相位高权重, 甚至受到皇帝的尊重,特别是在魏晋南北朝时期, 门阀政治盛行, 相权往往能够与皇权相抗衡, 甚至皇帝有时都成为世家大族的傀儡, 由此可见宰相权力之大。但隋唐以后的历代, 随着封建制度的逐渐走向成熟, 相权开始逐步削落, 皇权逐渐强化。明太祖明令罢宰相, 想从根本上消除相权对皇权的隐患, 皇权得到空前强化。皇帝就这样通过各种方式侵夺相权, 加强皇权。宰相制度沿着相权的步步削落, 君权的逐渐强化这根主线发展演变。 其二、宰相在中国古代行政体制中不可缺少, 且宰相职位的设置由实位转向虚位。宰相职位, 尽管历代名称不尽相同, 但几乎始终存在, 以至于朱元璋明令废止, 仍未能禁绝, 充分说明这个职位在传统体系中并不是可有可无的。虽然处于位极人臣的宰相有可能拥权自重, 权倾主上, 导致皇权旁落, 但历朝历代又要设这个职位。因为一个国家的政务繁多复杂, 皇帝集立法、行政、司法于一身,不可能事事躬亲、事事独断, 这就必然要有一个机构为皇帝综理政务、出谋划策。这样, 宰相就自然而然的要产生并存在下去了, 这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 其三、宰相既实行分权, 又注重事权的相对集中。我国宰相制度在机构设置上, 除元明两代外, 其余各代一般都分设几个机构, 这样就形成了宰相机构的分权。分权虽能削落相权, 但分权也会造成职责不清、争功委过、行动不力。为了弥补分权的弊端, 实行事权相对集中的首长负责制就势在必然。因为事权相

(完整版)中国古代赋税制度的演化---归纳相当完整

中国古代的赋税制度 (1)赋税制度的沿革 ①春秋初税亩 从春秋末齐国管仲的“相地而衰征”、鲁国开始实行“初税亩”。规定不论公田(井田)和私田,一律按实际亩数征税。这是我国征收土地税的开始。它承认私田合法,这就承认了私田主人对土地的所有权。加速了井田制的瓦解。 ②秦汉赋税:编户制度 政府把农民编入户籍(称为编户),实行按编户征收租赋和征收徭役、兵役的制度。是国家征收赋税和征发徭役、兵役的依据。编户齐民是国家赋税的主要承担者,农民的负担有四项:田租(土地税)、算赋和口赋(人头税)、徭役、兵役。汉初统治者吸取秦亡教训,轻徭薄赋,但汉朝田租轻而人头税重。两汉赋税制的主要内容是“租”和“赋”两项。租是土地征收的税额,赋以丁计,包括算赋、口赋。算赋是对成年人征收的人头税,口赋是专对儿童征收的人头税。 影响:A汉代统治者轻徭薄赋,迅速恢复发展了社会生产;B加剧了土地兼并,引发了阶级矛盾和社会危机;C少地或无地的农民为逃避难以负担的赋役,或托庇豪门,加强了豪强地主的势力,或沦为流民,成为社会动荡不安的重要因素。D大量的编户齐民从政府的户籍中消失。加剧了国家的财政危机。 ③隋唐租庸调制 租庸调制开始实行于隋朝,唐朝进一步加以完善。 目的:缓和阶级矛盾,保证封建剥削,巩固封建统治 指导思想:轻徭薄赋 内容:租是田租(成年男子每年向官府交纳定量的谷物);调是人头税(交纳定量的绢或布);庸是纳绢代役(指服徭役的期限内,不去服役的也可以纳绢或布代役,隋有年龄限制,唐无年龄限制,保证了农民的生产时间)。 特征:“庸”保证了农民的生产时间,有利于农业生产的发展。 作用:A以庸代役,一方面农业生产时间较有保证,另一方面劳动者可以自由支配自己的时间,劳动积极性也相应提高。B农民负担相对减轻,有利于社会经济稳定发展。唐前期从“贞观之治”到“开元盛世”,历时一百年繁荣局面的出现,正是实行租庸调制和均田制的结果。同时也促使开垦荒地;C保障了政府赋税收入,巩固了府兵制。D由租调制到租庸调制的转变,标志着对劳役地租这种最落后的赋税形式的否定,有利于封建经济的发展。 ④唐中后期两税法。 原因:唐朝后期,由于土地兼并严重,政府手里无地可分,均田制遭到破坏,租庸调制也无法维持,国家财政收入减少。唐德宗即位后,宰相杨炎建议改革赋税制度。建中元年(780年)唐朝政府颁布两税令,实施两税法。 目的:政府为解决财政困难增加税收,改行两税法。 内容:A课税对象:由过去的主户扩大到客户,并对商人重新规定税率。客户纳税,反映了其地位由非法到合法的变化及其人身依附关系的相对减轻。 B征课内容:将各种名目的赋税统一并到户税和地税这两税中。 C课税标准:每户按资产交纳户税,按田亩交纳地税,取消租庸调和杂税、杂役。D征课时间:分为夏秋两季,相对集中并节省了征收时间。 F征课原则:“量出以制入。”两税法提出,国家根据财政支出确立每年全国总税额,然后摊派各地征收。这种量出为入的原则可以说是创我国预算原则之先。特点:以资产和土地的多少作为纳税标准,即以资产税取代自战国以来的人丁税。

中国古代宰相制度的设立与演变

中国古代宰相制度的设立与演变 阅读:2156 次我要评论(0) 收藏2011-7-3 9:32:46 分享到:0在中国古代政治体制中,宰相制度居于核心地位,是连结政治制度各部分的中心环节。从宰相制度的兴废看,其起源甚早,而且复杂多变。其演变大致可分为五个阶段,即萌芽期、创立期、鼎盛期、调整期、衰落期。 一、萌芽期:黄帝至西周时期 在史书中,这一时期已有宰相名称如“相”、“百揆”、“宰”的记载。这些职位实际已有辅助君王处理政务的职责,但尚未作为正式官称,所以也还谈不上建立宰相制度。 二、创立期:春秋至秦 这一时期,中国的社会政治经济发生了历史性的变化,因为政事繁多,国君一人难以应付,就出现了以宰相为首的朝官集团。为适应这种政治体制变化的需要,春秋战国时期各诸侯国已普遍设立相职,建立起各自的宰相制度。经过几百年的实践,到秦始皇统一天下时,完整成熟的宰相制度便水到渠成,正式创立,成为后世沿袭相承的定制。丞相作为官称,始于秦国,后来也被他国采用。由于春秋战国时期宰相制度的普遍实行,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在对政治制度进行改革时,便确立宰相“掌丞天子,助理万机”,使之成为正式官制。 三、鼎盛期:汉初至武帝时 在秦统一中国、实行丞相制度后,相权日强。到西汉初期,宰相的权力更是迅速膨胀,并很快达到鼎盛时期。丞相在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无所不管,与当时的皇权基本上处于平等状态。萧何、曹参等一批名相出现,在西汉的政治舞台上发挥着重要作用。但随之,相权和皇权之间的矛盾开始暴露出来。由于相权的膨胀使皇权受到威胁,皇帝便想办法制约相权,宰相也就很快迎来厄运。仅西汉初期到汉武帝时期的百余年间,相权虽然很大,但宰相被杀的也达30多人。而且在汉武帝之后,由于加强了皇权,抑制了相权,相权就再也没有翻过身来。可见,宰相制度的萌芽和创立时期虽然很长,但它的鼎盛时期却很短暂,不足百年。四、调整期:魏晋至宋 两汉时期,由于君权与相权的矛盾迅速暴露,宰相制度很快便进入调整期。调整的核心是,皇权不断集中,相权不断被分割。第一次调整开始于汉武帝时期内外朝的设立,皇帝开始靠身边的心腹办事机构控制相权,但心腹办事机构日渐坐大后,又形成一个实际的行政中心,分割甚至取代了相权,最后形成了互相消长的内外朝。 在进入调整期后,宰相制屡有变化,最重要的是多相并存、三省出现。曹魏时,凡任录尚书事、尚书令及尚书仆射者,便成为宰相,执掌政柄,这时的三公(太尉、司徒、司空)仅为名义上的宰相。至两晋时期,中书监、令便取代了宰相的职位,宋齐梁陈并相沿袭。北魏、北齐时,因魏晋以来的门下省逐渐发展起来,侍中权柄尤重。后周改制,以“大冢宰”为宰相,不久又置左右丞相。隋朝废三公,三省长官为相,称为“真宰相”。 唐朝前期确立三省制,中后期为中书门下政事堂制。唐朝是宰相制度发展的一个重要阶段,其宰相机构之变化与宰相名称之多变均较复杂。在唐代的中枢机构中,真正握有实权的是尚书、中书、门下三省。凡朝廷有军国大事,则中书出令(决策),门下封驳(审议),尚书受而行之(执行)。又因尚书省下设有六部,故习称“三省六部制”。唐初右仆射加“知政事”身份,参加政事堂会议,也是宰相。中书令迁右仆射,不加“知政事”亦为宰相。李世民继位后,尚书省的左、右仆射与侍中、中书令均成为宰相。宋朝正副宰相同设,多相并行,编制也不固定,目的是分散相权。北宋沿袭唐代后期制度,设置中书门下省。在北宋前期,中书门下的长官为正宰相,亦称“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副宰相称“参知政事”。后来参知政事与正宰相基本无差别,使正宰相事权更为分散。宋太宗后,一相四参或二相二参是常事。五、衰落期:元至清末

中国古代税收制度

中国古代税收制度 1

中国古代税收制度 中国古代长期实行以土地税(包括依附于土地的户税与丁税)为主,以商税(包括关税与市税)为辅的税收制度。这一税制,初步形成于西周及春秋战国时期;秦汉时期已渐趋完备;魏、晋、南北朝和隋唐时期,在均田的基础上不断改革完善。到了宋、元、明、清时期,随着均田制的破坏,土地兼并之风日盛,在不断清丈田亩、整理地籍的基础上,逐步实现地、户、丁税的合并征收,并加强商税和盐、茶、酒等货物税的征收制度,从而使商税与货物课税成为中国封建 末期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 先秦 <周礼·大宰>有”以九赋敛财贿”的记载。九赋即指邦中、四郊、邦甸、家削、邦县、邦都、关市、山泽、币余等九种赋税。春秋时期,随着奴隶制的崩溃,各诸侯国相继实行”履亩而税”的田赋制度。如齐国的”相地而衰征”,即根据土地的 好坏或远近分等级征收田赋;鲁国的初税亩,即不分公田、私田,均 按亩缴纳租税;楚国的”量入修赋”,即根据收入的多少征集军赋; 郑国的”作丘赋”,即按田亩征发军赋。公元前5世纪战国时期,各国为了应付战争支出需要,争相进行赋税制度的改革。例如秦国商 鞅变法,废除井田制,承认土地私有和买卖,按土地多少征收田赋,按人丁征户赋。鼓励耕织和分户,对耕织收入多的,免其徭役;一户有 两个以上成年男丁而不分家的,要加倍征收其赋税。这些改革,促进了社会生产的发展,增加了财政收入,为以后秦政权统一六国奠定了物质基础。 秦汉秦始皇三十一年(前216),颁布”使黔首自 实田”的法令,令所有地主和有田的农民自报所占有土地的数额,规定每顷土地缴纳饲草3石,禾秆2石。如隐报土地,少缴或不缴租税,要受到惩处。乡佐已向农民征收田租而不上报,也以隐匿田亩论处。除田赋外,秦王朝还征收包括户赋和口赋在内的人头税;并征用大批劳动力,如服役于郡县的”更卒”,服役于中都官的”正卒”, 以及屯戍边境的戍卒。人民赋税徭役负担沉重。 汉朝初期的赋税承袭秦制。但鉴于秦王朝灭亡的 教训,减低了田赋的税率,先规定十五税一,以后又减为三十税一。 除田赋外,还另有”算赋”、”口赋”、”更赋”等人头税。算赋 开始于汉高祖刘邦四年(前203)、民 15岁至56岁每人均出算赋钱, 120钱为一算,贾人及奴婢加倍,出二算。惠帝六年(前189)减 轻算赋三分之一。口赋是未成丁的人口税。汉武帝在位期间(前140~前87)用兵,国库匮乏,令民3岁至14岁,出口赋每人23钱。 2

中国古代的宰相制度学习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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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中国古代赋税制度的发展演变

浅析中国古代赋税制度的发展演变 10基地班王文东 摘要赋税作为中国古代国家管理经济的重要手段,是为维护国家机器运转由统治者强制征收的财政收入的一部分。在中国古代社会的漫长发展历程中,赋税制度的发展演变自始至终。研究我国古代社会的的赋税制度有利于更好地了解我国古代社会的土地政策和赋税政策之间的关系,也能更好地把握我国古代社会经济发展的规律,对我国现在的经济发展大有益处。在我写这篇论文之前,已经有大量关于我国古代赋税制度的研究,也得出了一些非常有价值的发现。他们主要是针对某一朝代的赋税制度做了比较详尽的分析和梳理,并就是与同时代的土地政策相结合分析。而我虽然写不出他们那样精深的理论,但当我拜读他们的作品之后,我通过归纳总结历朝历代的赋税制度找出了一些其中的规律,帮助大家能更好的了解我国古代的经济发展状况。 关键词赋税;赋税制度;古代经济; 引言:赋役是维护封建统治和剥削、掠夺人民的工具,是运用国家政权对农民进行超经济剥削的手段。封建财政管理的出发点和根本归宿点,就是如何保证赋役来源和加强对赋税的攫夺。本文开篇梳理了中国历朝历代的赋税制度,然后对这些赋税制度进行了进一步的归纳总结,最后得出了赋税制度中国古代经济发展中得几条规律。 一、我国古代赋税制度的演变 中国封建社会的赋税制度含义很广泛,一般包括:以人丁为依据的人头税,即丁税;以户为依据的财产税,即调;以田亩为依据的土地税,即田租;以成年男子为依据的徭役和兵役;其它苛捐杂税。 1、夏商周时期(奴隶社会): 主要是贡赋制,它是我国赋税制度的雏形。周王将土地分封给诸侯,各诸侯必须向周王交纳一定的财物作为贡赋。路史曾经记载“神农之时,民为赋,二十而一。”是中国有征收税收最早的传说。而西周时,土地为贵族所有,贵族将土地依井田制划分为公田与私田,公田的耕种收获为贵族所有,而私田的收获则可由耕种的庶民保留。 特征:我国赋税制度的雏形。 2、春秋战国的赋税制度 春秋战国时期,随着土地私有制的发展,各诸侯国先后进行了赋税制度改革。西元前685年,齐国的管仲主张“相地而衰征”,是东周时最早提出土地私有、对农业耕地实物征税的政策。左传“宣公十五年秋,初税亩。”则是史书中记载鲁国正式实施(西元前594年)对耕地征税的纪录。初税亩规定不论公田(井田)和私田,一律按实际亩数征税。这是我国征收土地税的开始。它承认私田合法,这就承

中国古代赋税制度的演变

老师,请详细介绍中国古代赋税制度的演变过程 答:一、中国古代主要赋税制度 1.夏商周时期:主要是贡赋制,它是我国赋税制度的雏形。周王将土地分封给诸侯,各诸侯必须向周王交纳一定的财物作为贡赋。 2.春秋时期:管仲的“相地而衰征”,它是根据土地多少和田质好坏征收赋税;公元前6世纪初,鲁国实行的“初税亩”开始按亩收税。 3.汉朝时期:编户齐民制度。被正式编入政府户籍的平民百姓称为编户齐民。编户齐民具有独立的身份,对封建国家的主要赋役负担有田租、人口税、更赋、徭役、兵役等,另外统治者还征收各种田亩附加税和征发杂税等。汉代的田租税较轻,但人口税和更赋很重。 4.魏晋南北朝时期:租调制。北魏孝文帝时开始实行,受田者每年必须向国家缴纳定量的租调和服徭役兵役等。 5.隋唐时期:(1)隋朝和唐朝前期实行租庸调制。“租”是成年男子每年向官府缴纳定量的谷物;“调”是缴纳定量的绢或布;服徭役的期限内,不去服徭的可以纳绢或布代役叫“庸”。隋朝的庸有年龄限制(50以上),唐朝的庸不再有年龄限制。它保证了农民的劳动时间,有利于农业生产。(2)唐朝后期实行“两税法”。主要按土地和财产的多少,一年分夏、秋两季征税,它开始改变了以人丁为主的收税标准,是我国赋税制度的一次重大改革。 6.北宋时期:募役法和方田均税法。募役法指政府向应服役而不愿服役的人户收取免役钱,雇人服役,不愿服役的官僚地主也要出钱,减轻了农民的差役负担,保证了生产时间。方田均税法指政府重新丈量土地,按土地多少和贫瘠收赋税,官僚地主不例外,增加了封建国家的田赋收入。 7.明朝时期:一条鞭法。把田赋、徭役和杂税合一,折成银两分摊在田亩上,按人丁和田亩多少收税。它适应了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农业商品化和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 8.清朝时期:地丁银。雍正帝时实行摊丁入亩,把丁税平均摊入田赋中,征收统一的地丁银。它废除了人头税,有利于当时人口的增长和社会经济的发展。 二、中国古代赋税制度的内容特征分类 1.以人丁为主征收标准的赋税制有编户齐民制度、租调制、租庸调制。 2.以土地和财产为主征收标准的赋税制有初税亩、两税法、方田均税法、一条鞭法、地丁银。 3.征收货币的赋税制度有募役法、一条鞭法、摊丁入亩。 三、中国古代赋税制度演变的趋势(或规律) 向国王纳贡到国家征收土地税,以初税亩为标志;收税标准由以人丁为主逐渐向以田亩为主过度,人头税在赋税中所占比例越来越来少,以两税法为标志;征税时间由不定时逐渐发展为基本定时,以两税法为标志;在征役上,农民由必须服一定时间的徭役和兵役发展为可以代役,以“庸”制为标志;赋税种类由繁到简,以一条鞭法为标志;赋税形式由实物地租向货币地租发展,以一条鞭法为标志;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对商品征收重税。 以上赋税制度演变规律主要反映了:随着历史的进步,封建国家对农民的人身控制松驰;用银两收税是封建社会后期商品经济发展和资本主义萌芽产生的反映;对商品收重税说明封建制度统治阻碍了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 四、中国古代赋税调整的几种情况 1.新王朝建立之初,经济凋敝或荒歉之年,减免纳税额。如汉高祖把田租降为十五税一。 2.在政府掌握大量无主土地而农民没有土地的情况下,政府授田给农民,规定授田者定额交纳租税。如租庸调制。 3.当政府直接控的农业人口少,影响政府收入时,政府规定按照土地财产的多少纳税,使土地多者多纳税。如两税法。 4.封建政府为掠夺更多的财富,增加农民的赋税。如明末加派的“三饷”。 五、中国古代赋税制度的作用 增加了政府的财政收入;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土地兼并,减轻了农民的负担,调动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农民依附关系松驰,为商品经济发展创造了必要条件,促进了明朝

浅析中国宰相制度的演变历程

浅析中国宰相制度的演变历程 相”的古义是指辅助君主掌管国事的最高官吏。“危二不持,显而不扶,则焉用彼相矣”【1】明白地说明了相的辅助之义。宰相,就是辅佐天子治国之人。宰相制度在我国历史悠久,影响深远,宰相在各个朝代中的地位和作用也不尽相同。以下将简要评析宰相制度在我国的演变历程: 在远古时期,虽无宰相这一职称,但已有类似官职的官员。如商朝的伊尹,周朝的周公等。这一时期,可称为宰相制度的萌芽时期。战国以后,各国相继设立丞相辅助国君,相成为专门官称,宰相制度开始逐渐发展起来。直到秦统一六国之后,宰相制度的发展才趋于成熟。自宋以后,由于君权的强化,相权不断受到压制,开始逐渐走向衰败,直至明朝被废除。 我国宰相制度发展过程的突出特点是君权和相权之间矛盾的不断升级。秦汉时期,丞相权力很大,史书中对当时丞相权力的描述是“丞相掌丞天子,助理万机。”【2】可见,宰相帮助君王处理万机,其权力涉及国家的方方面面,而且,君主对丞相相当敬重。担任丞相的人不仅会被授予爵位,还有封地的赏赐,即“凡无侯而拜相者,命相而后封之”【3】这一时期,君权和相权之间的矛盾不太突出,宰相权力不受君王的太大限制,可以放手做事,能够真正起到辅助君王的作用。宰相制度发展到后期,君主为了加强君权,不断削弱相权,其中唐朝的三省六部制最为典型,唐朝中央设中书、门下、尚书三省,分别负责决策、审议、执行,这样将相权一分为三,削弱了相权,保证了君权的独尊。从宋真宗时起,相权逐步得到了强化,皇权反而受到限制,这使君权和相权之间的矛盾进一步升级,但在我国古代社会君权是至高无上的,统治者为集中自己的权力,便对相权进一步压制,乃至废除。 宰相制度在我国持续两千多年的历史中,其发挥的作用也是不容忽视的。秦汉时期,宰相的职权很广,因此在国家事务中所起的作用也很大,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劝谏君主,可以对君主的权力进行监督,使君主明得失,做出对国家人民有利的决策;二是推荐官吏,为君主提供强大的决策、执行团队,保障行政效率;三是考察百官,即对白官政绩,可以保障官僚队伍的清正廉洁,巩固封建统治,防止吏治的腐败。另外,唐朝的三省六部制是我国古代政治制度的重大创造,也标志着封建政治制度的成熟。三省的设立将相权一分为三,削弱了相权,保证了君权的独尊;三省之间既有分工又有合作,有利于提高行政效率;三省形成的合议制,可以集思广益,在一定程度上避免或减少决策上的失误。 宰相制度尽管在历史上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但仍没有逃过灭亡的命运。其灭亡原因主要有以下三点:(一)根本原因是君权和相权之间矛盾的不断激化。在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下,加强君权是必然的当相权威胁到了君权,就势必将要走向灭亡;(二)相权的不断削弱。宰相,即辅助君王治理国家的人,他需要一定的权力来完成自己的职责,但是,君主专制下,君主不肯放松权力,反而不断削弱相权,使宰相难以施展其才能,宰相制度逐渐失去了其原本的意义,因此,宰相制度废除也是大势所趋。(三)统治者对宰相不信任。而欲取得统治者的信任,必须要对君权加以限制,相反,统治者不愿自己的权力受到限制,因此对宰相产生了不信任,也不会给予宰相很大的权力。相权和君权之间得不到配合,所以宰相制度逐渐衰落。 纵观历史,宰相制度的设立是相当矛盾的。一方面,君主是国家最高统帅,政

中国古代教育制度的发展

中国古代教育制度的发展 中国古代的学校教育制度《礼记·王制》载:“夏后氏养国老于东序,养庶老于西序。”《礼记·王制》载:“殷人养国老于右学,养庶老于左学。”殷人重祭祀,崇礼乐,所以特设“瞽宗”。 西周时期形成了较完备的教育制度。《古今图书集成》称:“周承四代之制,立四学于京师,辟雍居中(即成均),东郊在左(即东序),瞽宗在右(即右学),虞痒在国之西郊,其在侯国之都者曰颊宫,自乡遂而下,则庠序并设。”西周的学校可分为“国学”与“乡学”两种。“国学”是专为奴隶主贵族子弟设立的,按入学年龄和程度分为小学、大学两级,小学设在宫廷附近、大学设在近郊,天子与诸侯的大学名称各异。西周的大学优辟雍、大池、射庐、宣庸等不同名称,都是周天子率群臣及学生习射和作乐舞的地方。“乡学”是地方学校,《礼记·学记》又说:“家有塾,党有庠,术有序”,毛奇龄在《学校问》中说:“至于乡以下,则有四学”,“一曰乡校”,“一曰州序”,“一曰党庠”,“一曰家塾”。其中,西周学校的教师和管理制度在管理方面也建立了初步的规程:入学年龄及修业期限;考查和奖惩;视学制度和隆重的养老典礼,即席“乞言”、“合语”,即向耆老乞求善言,互议父子、君臣、长幼之道。 到了汉代武帝时期,官学教育制度兴起。制定了中央与地方的学制系统,其中官学分五级:中央有太学一级,在地方按行政系统分学、校、庠、序四级。汉代太学里设有博士,学和校置经师一人,庠和序置孝经师一人,担任教学工作。汉代太学很重视考试,它没有规定修

业年限,只要通过考试就可以毕业授官。汉代私学的学生求学,分著录弟子与及门授教两种。其学习分为小学阶段和专经阶段:小学阶段的私学又分为两段,第一段是蒙学,以识字为主;第二阶段主要学习《论语》、《孝经》,是专经前的准备阶段。 唐代盛行的是科举制度。每年仲冬,中央和地方官学通过校内考试挑选学业已成的学生报送至尚书省。其设科繁多,常设秀才、明经、进士、明法、明字、明算六科。考试的主要方法有帖经、墨义、口义、策问、诗赋五种。考试的方法多种多样,有的偏重思想,有的侧重文采,有的注重思想这些方法在考试中参互使用,即可以考查学生的书本知识掌握情况,又可以考查学生的思想、人品和才气。科举制度同时促进了学校教育的发展,也提高了学校的教育质量,又使我国的诗歌创作达到了顶峰。 到了宋朝书院制度的兴盛。北宋属四大书院最为出名,王应麟的《玉海》以白鹿洞、岳麓、应天府、嵩阳为四大书院。而马端临《文献通考》以白鹿洞、石鼓、应天府、岳麓为四大书院。还有茅山书院也很出名,是宋初大书院之一。书院的数量和规模大;书院活动内容充实:藏书、供祀、讲学。书院既是教学机构,同时又是学术研究机构,它重视学术交流,允许不同学派学者莅临讲学、辩理,讲学可以自由听讲、不受地域和门派限制,主要以学生自学为主,并多采取问难辩论的方式,师生关系比较融洽,感情相当深厚。 有人说中国古代教育是从孔子开始确定的,但我认为中国古代教育是经过先辈们一代一代的努力得来的,并非一家之功。中国古代教

浅析中国税收制度演变及启示

浅析中国税收制度演变及启示 经济084班前言:我国有四千多年的赋税发展史,古代先人积累了丰富的治税思想。中国税收原则从古至今的演变对税制的变革产生了重大影响,古代税收原则遵从“轻徭薄赋和公平税负”,随着历史的进一步发展,西方财政思想引入,为中国确立新的税收原则提供借鉴。新中国成立后,结合社会主义特点,在不同时期税收原则有不同特点。文章通过介绍中国税收原则从古至今的演变,得出了其对中国税制改革方向的启示。这些历史启示对于探寻建立健全和完善适应新时期发展的税收制度,对当代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民生的不断改善,社会稳定安康及国家政权稳固强盛,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税收税收原则税收制度税收改革 一.税收的产生 税收是一个古老的经济范畴。从人类发展的历史看,税收是与国家有本质联系的一个分配范畴。它是随着国家的形成而产生的。在国家产生的同时,也就出现了保证国家实现其职能的财政。税收是国家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公共权力,按照法律所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强制地、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方式。 二.我国税收的发展以及税收原则 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经济情况的变化,税收经历了一个从简单到复杂、从低级到高级的发展过程。税收作为一种经济现象,随着国家的发展而发展,形成了一部税收史。在这一部分,将通过税收原则的演变,叙述我国税收的发展。其中,税收原则,是政府征税所应遵循的基本准则。 1.古代:在我国古代的第一个奴隶制国家夏朝,最早出现的财政征收方式是“贡”,即臣属将物品进献给君王。当时,虽然臣属必须履行这一义务,但由于贡的数量,时间尚不确定,所以,“贡”只是税的雏形。而后出现的“赋”与“贡”不同。西周,征收军事物资称“赋”;征收土产物资称“税”。春秋后期,赋与税统一按田亩征收。"赋"远指军赋,即君主向臣属征集的军役和军用品。但事实上,国家征集的收入不仅限于军赋,还包括用于国家其他方面支出的产品。此外,国家对关口、集市、山地、水面等征集的收入也称"赋"。所以,"赋"已不仅指国家征集的军用品,而且具有了“税”的涵义。有历史典籍可查的对土地产物的直接征税,始于公元前594年(鲁宣公十五年)鲁国实行了"初税亩",按平均产量对土地征税.后来,"赋"和"税"就往往并用了,统称赋税。秦汉时,分别征收土地税、壮丁税和户口税。唐代以前,我国实行的是“以人丁为本”的税收制度。唐玄宗时,,为了弥补国家财政不足,在租庸调制以外,又将地税和户税定为常税。赋税制度开始由“以人丁为本”向“以资产为宗”过渡,开创了我国赋税改革的新思路。唐德宗时,实行两税法,确立了我国“以资产为宗”的赋税制度。 因此,西周、春秋战国、汉、唐这四个阶段的赋税制度体现“轻徭薄赋”和“税负公平”的原则。 2.近代:清末时期,内官场腐败,外强国入侵,中国处于内忧外患的两难境地。割地赔款、官员腐败需要征收大量的税收以保证支出,所以实行重税负原则。北洋政府时期期处于军阀割据时代,战乱频繁,政府并没有处理好计划中的财

中国古代教育制度

中国古代教育制度 原始社会大多由长者通过实际活动身教与口耳相传 大约在公元前3000年左右已有“图书文字”和“象形文字”了。有了文字自然会有专门传授和学习的机构,当时称为“成均”,这就是学校的最初萌芽。 到了夏代,则有了正式以教为主的学校,称为“校”。孟子说:“夏日校,教也。”到了商朝,称为“庠”,到周成为“序”。 “序”又分“东序”、“西序”,前者为大学,在国都王宫之东,是贵族及其子弟入学之地;后者为小学,在国都西郊,是平民学习之所。商代生产力日益发展,文化日趋进步,科学日渐发达,因之学校又有增加,称为“学”与“瞽宗”。“学”又有“左学”、“右学”之别,前者专为“国老”而创,后者专为“庶老”而设。国庶之界在于贵族与平民。“学”以明人伦为主,“瞽宗”以习乐为宗。 西周是奴隶社会鼎盛时期,学校组织比较完善。当时分为国学与乡学两种。国学专为贵族子弟而设,按学生入学年龄与教育程度分为大学、小学两级。乡学主要按照当时地方行政区域而定。因地方区域大小不同,亦有塾、庠、序、校之别。一般情况下,塾中优秀者,可升入乡学而学于庠、序、校;庠、序、校中的优秀者或升入国学而学于大学。国学为中央直属学校,乡学是地方学校。 春秋战国时代,官学逐渐为私学替代,出现新兴阶层“士”,秦始皇统一六国文字,提倡“以吏为师,以法为学”。 西汉私学重新恢复发展,汉武帝采纳董仲舒的主张,“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在长安兴建太学,置《诗》《书》《礼》《易》《春秋》五经博士为教官,招收博士弟子,年龄在18岁以上。 汉平常时,规定郡、国设学,县邑设校,乡聚设庠序。 校学设经师一人,庠、序置《孝经》师一人。 魏晋南北朝,晋武帝在太学外另设国子学。 唐时,京师设国子监,长官称国子监祭酒,学校六所,国子学,太学,四门学(以上专收贵族官僚子弟),律学,书学,算学。教师称博士。入学年龄在14岁以上,19岁以下(律学为18岁以上,25岁以下),地方有府学,州学,县学,设博士,

我国古代官僚制度及其演变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348156907.html, 我国古代官僚制度及其演变 作者:朱贤俊王伟伟卜艳萍 来源:《现代商贸工业》2013年第06期 摘要:公元前221年,秦王嬴政吞并六国,建立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国家,皇帝始成为国家元首。面对纷繁复杂的国家事务,皇帝需要一个庞大的官僚集团来辅佐政务。宰相作为官僚集团的首领,是皇帝的最高助手,是王者佐、社稷器。宰相制度作为中国官制制度的重要内容,在其两千多年的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诸多变化。系统研究中国宰相制度的流变过程及其流变规律,对于了解中国古代官僚制度及其演变十分必要。 关键词:宰相制度;三公制;三省制;内阁制;流变规律 中图分类号: C9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23198(2013)06004002 1 中国宰相制度的起源与宰相的职权 1.1 中国宰相制度的起源 宰原是掌管饮食的官吏,相是掌管礼仪事物的。相本来不是官名,春秋战国时期,“崔杼立景公而相之,庆封为左相”,相成为官名。春秋战国时期,国君为独掌大权而设置相来抵挡封建贵族专权,相逐渐独立并成为实际的政务官员,后来也就有了丞相、相国的称呼。公元前309年即秦武王二年秦国开始设置丞相,当时丞相有左右之分,但是在秦武王之后丞相只有一人来担任,后来丞相又改名为相国,地位更加尊崇,吕不韦就曾经获得此称号。汉承秦制,在汉高祖刘邦登基之后也设置丞相,在汉高祖十一年将其改名为相国,惠帝时丞相分左右,汉文帝时又改为一人,中国的宰相制度从此产生。 1.2 中国古代宰相的职权 在中国古代,宰相主要的职权包括:决策权、颁行政令权、参加朝政权、统领百官权、献意奏章权、谏诤皇帝权等。宰相上乘承天子,下辖百官,事无不总,是官僚集团的核心,是皇帝的最高助手。因此,《汉书·陈平传》这样描述宰相:“宰相者,上佐天子理阴阳,顺四时,下遂万物之宜,外填抚四夷诸侯,内亲附百姓,使卿大夫各得任其职也。” 2 中国宰相制度的流变

中国古代赋税制度的演变规律及其发展趋势

中国古代赋税制度的演变规律及其发展趋势 中国开放社会生产关系的突出特点是:开放地主土地私有制为主体,国家政权控制部分土地,小农土地私有制也占有一定比例。国家政权控制的土地,除皇族、贵族、功臣直接享用外,许多开放政权往往分给农民耕种。向他们征收赋税,以保证开放国家的财政收入,如北魏和隋唐实行的均田制。由于大部分土地是私有的,土地占有状况的变动较为激烈,其基本趋势是:地主官僚和贵族通过各种手段(经济的和强权的)兼并农民土地,甚至国有土地,控制了数量惊人的土地,出现了大批一无所有,无以为生的农民;开放国家控制的土地数量急剧减少,统治力量危机削弱。在这种情况下,开放统治的危机不可避免地爆发,广漠农民为反抗压迫,求得生存,揭竿而起。而开放国家由于统治力量削弱,在农民大起义风暴扫荡下,往往迅速溃灭。鉴于这种历史教训,新建立的开放政权的比较有远见的统治者,往往运用政权力量,对土地占 有状况进行调整。 调整的基本点在于:①确保国家控制一定数量的土地,以保证维护强健的国家机器所必需的赋税财政收入;②安定农民,使农民获得一定数量土地,以恢复生产,安定统治。但代表地主阶级的开放政权不可能从根本上抑制土地兼并,甚至在听任地主、官僚、贵族兼并土地的条件下,要他们按实际占有土地状况缴纳赋 税都难以做到。北宋王安石在这方面的努力(如募役法、方田均税法),由于大官僚大地主的反对,最后失败。明末张居正的一条鞭法,因大地主反对,实行好久就停止了。越到开放社会后期,国家政权对土地占 有状况的调整余地也就越小,开放制度的腐朽性也就日益加重。 中国古代赋税制度的内容特征分类: 以人丁为主要征收标准的赋税制:编户制度;租调制;租庸调制。 ②以土地和财产为主要征收标准的赋税制:初税亩;两税法;方田均税法;一条鞭法;地丁银。 ③征收货币的赋税制度:募役法;一条鞭法;摊丁入亩。

中国古代宰相制度的演变讲课讲稿

中国古代宰相制度的 演变

中国古代宰相制度的演变 在中国古代政治体制中,宰相制度居于核心地位,是连结政治制度各部分的中心环节。 魏晋至宋为调整期。两汉时期,由于君权与相权的矛盾迅速暴露,宰相制度很快便进入调整期。调整的核心是,皇权不断集中,相权不断被分割。但不同的君王有不同的特点和喜好,控制相权也就有不同的办法,因而宰相权力时而强化,时而又被弱化。第一次调整开始于汉武帝时期内外朝的设立,皇帝开始靠身边的心腹办事机构控制相权,但心腹办事机构日渐坐大后,又形成一个实际的行政中心,分割甚至取代了相权,最后形成了互相消长的内外朝。在进入调整期后,宰相制也屡有变化,最重要的是多相并存、三省出现。曹魏时,凡任录尚书事、尚书令及尚书仆射者,便成为宰相,执掌政柄,但这时的三公(太尉、司徒、司空)在名义上仍不失为宰相之号。至两晋时期,中书监、令便取代了宰相的职位。宋齐梁陈并相沿袭。这时所谓宰相,除录尚书事、尚书令、仆射及中书监、令外,还有侍中。北魏、北齐时,因魏晋以来的门下省逐渐发展起来,侍中权柄尤重。后周改制,以大冢宰为宰相,不久又置左右丞相。隋朝废三公,三省长官为相,称为“真宰相”。唐朝前期确立三省制,中后期为中书门下政事堂制。唐朝是宰相制度发展的一个重要阶段,其宰相机构之变化与宰相名称之多变均较复杂。三省制度是在魏晋南北朝和隋朝时期逐渐形成的,到唐朝才真正得以确立。在唐代的中枢机构中,真正握有实权的是尚书、中书、门下三省。尚书省是中央执行政务的总机构,下设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其长官称尚书令,左、右仆射为之副。中书省是秉承皇帝意旨掌管国家机要大事、发布政令的机构,其长官称中书令。门下省与中书省同掌机要,并负责审查诏令,签署章奏,有封驳之权,其长官称侍中。凡朝廷有军国大事,则中书出令(决策),门下封驳(审议),尚书受而行之(执行)。所以人们也简称尚书省是执行机构,中书省是决策机构,门下省是审议机构。又因尚书省下设有六部,故习称“三省六部制”。唐初右仆射加“知政事”身份,参加政事堂会议,也是宰相。中书令迁右仆射,不加“知政事”亦为宰相。李世民继位后,尚书省的左、右仆射与侍中、中书令均成为宰相。从贞观元年起,以他官预宰相事便经常出现。一是以资格较浅的官员加“参议朝政”、“参知机务”、“参知政事”、“专典机密”、“参议得失”等名号而预宰相事;二是给一些资格较老的元勋功臣加“平章事”或“同三品”名号,使其可以继续预闻宰相事务。宋朝正副宰相同设,多相并行,编制也不固定,目的是分散相权。北宋沿袭唐代后期制度,设置中书门下省。在北宋前期,中书门下的长官为正宰相,亦称“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副宰相称“参知政事”。后来参知政事与正宰相基本无差别,使正宰相事权更为分散。宋太宗后,一相四参或二相二参是常事。 元至清末为衰落期。因为宰相制度无论怎样调整,皇权与相权之间的矛盾都无法得到彻底解决,所以从元朝开始,宰相制度便进入衰亡期。金朝罢中书、门下两省,实行一省制,以尚书省总揽政务。元朝开始是一省多相制,后改为两省多相制,又以中书省取代尚书省。明朝从废丞相到实行内阁制,使中国传统社会的中央官制发生了最重要的变革。明洪武元年设左、右丞相,丞相之下设左丞、右丞、参知政事等职,为其属员。洪武十三年,朱元璋以擅权挠政为名,杀中书省丞相胡惟庸,废丞相,使六部直隶于皇帝。废除宰相制后,相权被分于六部,国柄则集于皇帝一身。明成祖时,在洪武年间设立殿阁的基础上正式设立内阁。阁臣权力虽比宰相权力小得多,但人们还是习惯把阁臣看成宰相。清朝从三院长官到内阁大学士,再到军机大臣、总理大臣、内阁政务大臣,宰相权力日趋淡化,皇帝集权则达到极点。而随着清王朝的灭亡,中国古代的宰相制也终于走到它的历史尽头。

中国古代教育(一)

中国古代教育(一) 一、单项选择题 1. 我国最早的学校教育形态出现在 A.夏朝 B.商朝 C.西周 D.春秋战国 答案:C [解答] 西周时期,就出现我国最早的学校形态“庠”、“序”。 2. 清代的国子监生实行 A.积分法 B.五等黜法 C.历事制度 D.二等黜法 答案:C [解答] 考查清代监生的管理制度。 3. 王阳明在儿童教育上提倡的原则是 A.“随人分限所及” B.反对“小大人” C.反对体罚儿童 D.主张和谐教育 答案:A [解答] 提倡“随人分限所及”,反对对儿童的迫害,应量力而行。

4. 传说五帝时代已有的大学称 A.辟雍 B.泮宫 C.成均 D.瞽宗 答案:C [解答] 传说五帝时代已有的大学称成均。 5. 《颜氏家训》的作者是 A.颜之推 B.颜渊 C.颜元 D.颜真卿 答案:A [解答] 颜之推的《颜氏家训》。 6. 标志着西周“学在官府”瓦解的是 A.官师分离 B.政教分离 C.私学兴起 D.官学消失 答案:C [解答] 私学兴起,官学统治地位开始瓦解,学在官府被打破。 7. 官学衰微,私学大兴,墨、儒两家的私学成为当时的显学是在 A.夏朝 B.商朝

D.春秋战国 答案:D [解答] 春秋战国时期,私学兴起,百家争鸣,儒、墨两家成为显学。 8. 明代以后,被规定为考科举的固定格式,不仅社会思想受到牵制,而且在形式上的创造性也被遏制的是 A.四书五经 B.八股文 C.神学 D.六艺 答案:B [解答] 明朝实行八股文,加强思想钳制,考生应注意这种考试方式。 9. “六艺”作为主要教学内容,最主要的是 A.礼 B.乐 C.诗 D.书 答案:A [解答] “六艺”作为主要教学内容,最主要的是礼。 10. 制度化教育诞生的标志是 A.文字的诞生 B.学校的出现 C.教师的出现 D.专门的教学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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