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学习笔记表格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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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经济法章节重点总结

第二章公司法律制度 1.本章是经济法部分的重点章,平均分值在15分左右,并且经常考查主观题。 2.本章重点在于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组织机构和股权(份)转让。 3.本章理解难度并不大,但需要过数字关,知识较为零散,需要学员在不断对比归纳后做到准确记忆。 考点一公司类型 考点二公司法人财产权 1.对外投资: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 2.★担保能力的限制: 3.上市公司担保:需要股东大会决议 (1)单笔担保额超过净资产10%的担保; (2)在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 (3)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4)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5)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考点三公司的设立要求 1.★设立条件:

【补充】股东人数较少或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设1名执行董事(可兼任经理),不设立董事会;可设1-2名监事,不设立监事会。 2.★出资方式: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3.非货币出资: (1)应当评估作价:未作价,去作价;价不足,不认定。 【注意】出资后因市场或其他客观因素导致资产减值,不能认定未履行。 (2)以划拨或以设定权利负担的土地使用权出资:合理期间内办理土地变更手续或解除权利负担。 (3)★已交付使用,未办理权属变更:未变更,给机会,变更后,交付算。 (4)已办理权属变更,但未交付使用:可主张实际交付后享有。 4.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注意】高级管理人员包括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 5.★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 考点四出资责任 1.未尽出资义务的责任 (1)★首次出资: 【必背法条】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发起人与被告股东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的发起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被告股东追偿。 (2)增资:未尽忠实和勤勉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担相应的责任 2.★抽逃出资:验资后又转出;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出资转出;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 3.其他后果: (1)抽逃、未尽出资义务:股东权利受到相应受限。 (2)有限公司:未履行出资义务或抽逃全部出资+催告→股东会决议除名 (3)股份公司:未按期缴纳+催缴→另行募集+赔偿 (4)★出资义务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必背法条】公司债权人的债权未过诉讼时效期间,依照规定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的股东承担赔偿责任,被告股东以出资义务或者返还出资义务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4.设立阶段的合同责任: (1)★以发起人名义订立:公司确认或实际成为主体+相对人要求公司承担→公司承担 (2)以设立中公司名义订立:有证据为发起人利益+相对人恶意→发起人承担

2018年中级经济法考试重点(预测)

每章会分为重点与次重点。 一、今年考试形式 今年考试为机考,考试时间为2个半小时, 机考:对界面有所熟悉,对快捷方式熟练掌握。 二、主观题命题方向 1.综合题方向:增值税综合题概率比较高。 2.简答题方向:合同法、票据法、公司法、合伙企业。 三、答题时间分布 客观题:1小时~1小时15分 主观题:45分钟~1小时 最后半小时检查。 四、最后阶段如何复习 最后阶段建议学员多看多背考点串讲、考前串讲班讲义。 五、考前做题 建议学员练一下模拟题,把之前做错的题多加关注。个别部分主观题需要加强练习,比如票据法、增值税主观题特别注意。 六、主客观题答题 主观题:意思到位会得分,关键词、核心内容要尽量答出来。 客观题:不用太犹豫。 七、各章讲解 第一章 出题预测:考查客观题,分值8-9分 ◆重点: 1.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在撤销前已经生效;法院、仲裁机关不告不理;知道起1年内行使;一经撤销,自行为开始时无效。 2.表见代理:结合例子考查界定 客观上存在使相对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空白合同书或曾被授予代理权)+相对人善意→代理有效,合同有效,被代理人负责 3.仲裁协议:效力界定 (1)仲裁协议具有独立性,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 (2)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一方请求仲裁,另一方请求法院,由法院裁定。 (3)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按首席仲裁员的意见。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4.仲裁适用范围:与人身有关的、行政争议不适用仲裁。劳动争议、农村土地承包不适用《仲裁法》。 5.诉讼管辖:均被监禁、特殊地域管辖 (1)若双方被监禁,被告原住所地法院管辖 (2)特殊地域管辖

2018年中级经济法重点题二

2018年中级经济法重点题二 单选题 1、张某欲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公司法》规定,其注册资本最低为() A.10万元 B.5万元 C.3万元 D.15万元 单选题 2、某项商业银行贷款,借款人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肯定造成较大损失的应属于贷款种类中的()类。 A.关注 B.次级 C.可疑 D.损失 单选题 3、《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的比例()。 A.不得低于75% B.不得高于75% C.不得低于25% D.不得高于25% 多选题 4、张某拟于2008年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张扬文化用品有限公司,故向律师进行咨询,律师的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你成立张扬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万元,出资应当一次足额缴纳。” B.“张扬有限公司成立后,你便不能再行投资设立新的有限责任公司了。”C.“你必须在张扬有限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是自然人独资。”

D.“虽然是有限责任公司。但是你仍然可能面临对张扬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风险。” 单选题 5、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下列属于免税收入的是______。 A.国债转让收入 B.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C.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组织的收入 D.企业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多选题 6、会计准则主要规定了会计核算的()等。 A.一般原则 B.会计要素 C.财务报告 D.道德标准 简答题 7、甲公司是一家股份制有限责任公司,所得税税率为25%,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盈余公积按净利润的15%提取,其中法定盈余公积的提取比例为10%,法定公益金为5%。甲公司每年实现税前会计利润800万元。每年的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为4月16日,所得税汇算清缴日为3月11日。 (1)甲公司2003年9月1日赊销商品一批给丙公司,该商品的账面成本为2800万元,售价为3000万元,增值税税率为17%,消费税税率为10%,丙公司因资金困难无法按时偿付此债权,双方约定执行债务重组,有关条款如下: ①甲公司豁免丙公司20万元的债务。 ②以丙公司生产的A设备来抵债,该商品账面成本为1800万元,公允售价为2000万元,增值税税率为17%,甲公司取得后作为固定资产使用,设备于2003年12月1日办妥了财产转移手续。 ③余款约定延期两年支付,如果2005年丙公司的营业利润达到200万元,则丙公司需追加偿付30万元。

2018年《经济法基础》真题及答案

2018年《经济法基础》真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2017年7月1日,李某到甲公司工作,按月领取工资3000元。同年9月1日,甲公司与李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已知: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800元,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500元。因未及时与李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甲公司应向其补偿的工资数额为( )。 A、7000元 B、1800元 C、3500元 D、3000元 【答案】D 【解析】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1日。 2、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但竞业限制不得超过一定年限。该期限为( )。 A、1年 B、2年 C、3年 D、5年 【答案】B 【解析】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2年。 3、甲贸易公司位于市区,实际占地面积为5000平方米,其中办公区占地4000平方米,生活区占地1000平方米。甲贸易公司还有一个位于农村的仓库,实际占地面积为1500平方米。已知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税率每平方米税额为5元,计算甲贸易公司全年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 A、5000×5=25000元 B、(5000+1500)×5=32500元 C、(4000+1500)×5=27500元 D、4000×5=20000元 【答案】A 【解析】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国家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对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其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生产、办公及生活区)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税额计算征收的一种税。征税范围不包括农村。 4、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支付工具中,可以透支的是( )。 A、储值卡 B、信用卡 C、储蓄卡 D、预付卡 【答案】B 【解析】信用卡可以透支。 5、2017年12月甲啤酒厂生成150吨啤酒,销售100吨,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30万元、增值税税额5.1万元。甲啤酒厂当月销售啤酒消费税计税依据为( )。 A、35.1万元 B、30万元

2018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章节练习题及答案十四含答案

2018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章节练习题及答案十四含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关于增值税电子发票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增值税电子发票可以是专用发票也可以是普通发票 B、增值税电子发票是电子版的,不可以自行打印版式文件 C、增值税电子发票的发票代码是11位 D、发票号码是8位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增值税电子发票是普通发票,选项A错误。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开票方和受票方需要纸质发票的,可以自行打印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版式文件,选项B错误。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发票代码为12位,选项C错误。

【该题针对“电子发票”知识点进行考核】 2、某管道运输公司位于“营改增”试点地区,主要从事天然气输送服务,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2年12月该公司向客户运输天气共取得不含税收入3000万元,同时随同天然气输送向客户收取管道维护费50万元,当月发生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150万元。那么,该公司12月可申请办理即征即退的增值税为()万元。 A、334.95 B、184.95 C、91.35 D、93.6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管道运输服务,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2012年12月发生的销项税额为3000×11%+50/(1+11%)×11%=330+4.95=334.95(万元)

当期可低扣的进项税额为150万元,应纳税额为334.95—150=184.95(万元) 当期实际税负为184.95/[3000+50/(1+11%)]=6.07%,超过了3%的标准。 该管道运输公司2012年12月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为[3000+50/(1+11%)]×3%=91.35(万元) 可申请办理即征即退的增值税为184.95—91.35=93.6(万元) 【该题针对“试点税收优惠中即征即退”知识点进行考核】 3、北京市甲运输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9月取得国内客运收入188万元,支付其他企业各类材料费和燃料费当月取得专用发票上注明增值税款为5万元。假设该企业上月无进项税额留抵,甲公司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为()。 A、22万元 B、18万元

2018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简单练习_1

2018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简单练习 各科成绩的提高是同学们提高总体学习成绩的重要途径,大家一定要在平时的练习中不断积累,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搜索整理的中级会计考试训练题,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更多精彩内容请及时关注我们应届毕业生考试网! 商业银行存款业务规则 多项选择题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权依法对个人储蓄存款采取查询、冻结和扣划措施的有( )。 A.人民法院 B.税务机关 C.人民检察院 D.海关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选项C:只是有权查询和冻结个人储蓄存款。 单项选择题 根据商业银行法律制度的规定,未到期的个人定期储蓄存款,全部提前支取的计息规则是( )。 A.按存款存入日挂牌公告的定期存款利率计息 B.按存款存入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C.按存款支取日挂牌公告的定期存款利率计息 D.按存款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个人储蓄存款,未到期的定期储蓄存款,全部提前支取的,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证券发行 多项选择题 关于上市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法定的发行条件,下列说法符合法定发行条件的有( )。 A、最近3年公司运行良好 B、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 C、最近3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 D、最近3年没有重大违法行为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上市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2)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3)最近3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4)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单项选择题 2012年3月某股份有限公司成功发行了3年期公司债券3600万元,1年期公司债券2400万元;该公司截至2013年9月30日的净资产额为24000万元,计划于2014年10月再次发行公司债券。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本次发行的债券数额不得超过( )万元。 A.9600 B.6000 C.3600

2018年《中级经济法》预习知识点: 追索权_毙考题

2018年《中级经济法》预习知识点: 追索权   【内容导航】 1.行使追索权的条件 2.持票人不能出示相关证明的情况 3.发出追索通知的时间 4.追索金额 5.追索对象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中级会计师经济法科目第四章金融法律制度 第四单元商业汇票【知识点】追索权 票据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一般情况下,持票人应首先行使付款请求权(第一次权利),得不到付款时,才可以行使追索权(第二次权利)。持票人不先行使付款请求权而先行使追索权遭到拒绝而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1.行使追索权的条件 (1)到期追索权 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行使追索权。 (2)期前追索权 ①被拒绝承兑(包括承兑附条件); ②承兑人或者付款人死亡、逃匿; ③承兑人或者付款人被宣告破产或者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 2.如果持票人不能出示相关证明(如退票理由书、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文件)的,将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但“承兑人或者付款人”仍应当对持票人承担责任。 3.发出追索通知的时间 持票人未按照规定期限(3日)发出追索通知的,持票人仍可以行使追索权。因延期通知给其前手或者出票人造成损失的,由其承担该损失的赔偿责任,但所赔偿的金额以汇票金额为限。 表4-5 具体情形 法律后果 未按照规定期限提示承兑 丧失对“出票人”以外的前手的追索权 未按照规定期限提示付款 丧失对“出票人、承兑人”以外的前手的追索权 未取得拒绝证明 丧失对“出票人、承兑人”以外的前手的追索权 未按照规定期限发出追索通知 仍可以行使追索权 4.追索金额 (1)首次追索权的追索金额 ①被拒绝付款的汇票金额; ②汇票金额从到期日或者提示付款日起至清偿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计算的利息; ③取得有关拒绝证明和发出通知书的费用。

2018中级经济法考试真题及解析

2018中级《经济法》考试真题及解析 一、单选题 1.3 月 1 日,甲公司经理赵某在产品洽谈会上遇见钱某,钱某告知赵某其所在公司欲出售一批钢材,赵某要求钱某给甲公司发一份要约。3 月 2 日,钱某用快递给甲公司发出要约,收件人为赵某,3 月 3 日快递被送往甲公司传达室,3 月 5 日赵某出差归来,传达室将快递送给赵某,3 月 6 日赵某拆阅快递内容。该要约生效的时间是() A.3 月 6 日 B.3 月 2 日 C.3 月 5 日 D.3 月 3 日 【答案】D 【解析】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3 月 3 日为到达时间。 2.甲会计事务所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 年 5 月甲会计事务所提供鉴证咨询服务取得收入 500 万元(不含增值税,适用税率 6%);出租 2016 年 10 月购入的不动产,当月取得现金收入 200 万元(不含增值税,适用税率 11%),已知:甲事务所对不同类别的销售额分别核算。甲事务所当月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为()万元 A.77 B.42 C.67 D.52 【答案】D 【解析】增值税销项税额=500*6%+200*11%=52万元

3.2018 年 2 月,甲公司从国外进口一批货物,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为 60 万元,已知:该批货物的进口关税税率为 10%,增值税率为 17%,甲公司进口该批货物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万元 A.11.22 B.8.7 C.10.2 D.9.18 【答案】A 【解析】增值税税额=60*(1+10%)*17%=11.22万元 4.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 17%,甲公司主要从事服装的生产与销售。2018年 3 月发生如下业务:销售 1000 套新款服装,市值为每套 200 元(不含增值税),将该款服装 300 套用于员工福利,该款服装成本为每套140元,成本利润率为10%。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甲公司当月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为()元 A.34034 B.44200 C.34000 D.41854 【答案】B 【解析】(1)自产的服装用于职工福利,视同销售。需要确认销项税额;(2)甲服装厂当月增值税销项税额=(1000+300)*200*17%=44200(万元) 【知识点】增值税当期销项税额的确定 5.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职权的是()A.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B.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C.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D.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2018年中级《经济法》高频考点:收入总额_毙考题

2018年中级《经济法》高频考点:收入总额 1.收入的确认条件 (1)商品销售合同已经签订,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相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2)企业已对售出的商品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实施有效控制; (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4)已发生或将发生的销售方的成本能够可靠地核算。 2.销售货物收入 (1)收入时间的确认 ①销售商品采用托收承付方式的,在“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收入; 【注意】“①”规定与第六章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2”的规定有所区别。严格上来说办妥托收手续的前提是发出货物并有发货单作为凭证,但命题专家往往严格按照教材说法命题,因此在回答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题目,选项中如没有“发出货物”而只说“办妥托收手续”应判断为错误;回答所得税收入确认时间的题目,选项中只说“办妥托收手续”应判断为正确。 ②销售商品采用预收款方式的,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③销售商品需要安装和检验的,在购买方接受商品以及安装和检验完毕时确认收入;如果安装程序比较简单,可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④销售商品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的,在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 ⑤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

⑥企业受托加工制造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以及从事建筑、安装、装配工程业务或者提供其他劳务等,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的,按照纳税年度内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认收入的实现。 ⑦采取产品分成方式取得收入的,按照企业“分得产品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其收入额按照产品的公允价值确定。 (2)收入金额的确认 ①售后回购 销售的商品按售价确认收入,回购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 【提示】有证据表明不符合销售收入确认条件的,如以销售商品方式进行融资,收到的款项应确认为负债,回购价格大于原售价的,差额应在回购期间确认为利息费用。 ②以旧换新 销售的商品应当按照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确认收入,回收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 ③商业折扣(折扣在前,销售在后) 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④现金折扣(销售在前,折扣在后) 按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作为财务费用扣除。 ⑤销售折让、销售退回

【必背知识点】2018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公司解散的清算

https://www.360docs.net/doc/3516202785.html, 【必背知识点】2018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公司解散的清算 2018年中级会计师考试预计在9月份开考,离考试还有一段时间,但是考生要好好备考,争取一次性通过考试!小编整理了一些中级会计考试的相关资料,希望对备考生有所帮助!最后祝愿所有考生都能顺利通过考试! 考点:公司解散的清算 1.公司解散是否需要清算? (1)不需要清算——债权债务有人承继 因合并、分立而解散的公司,因其债权债务由合并、分立后继续存续的公司承继,不需要清算。 (2)应当清算——公司债权债务无人承继 公司解散,债权债务无人承继的,应当清算。 2.清算组 (1)自行清算 ①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②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 ③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2)指定清算 ①有下列情形之一,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进行清算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A)公司解散逾期(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 (B)虽然成立清算组但故意拖延清算的; (C)违法清算可能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股东利益的。 ②人民法院受理公司清算案件,指定的清算组成员可以从下列人员或者机构中产生: (A)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B)依法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

https://www.360docs.net/doc/3516202785.html, (C)依法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中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 3.公司在清算期间的主体资格和行为能力 (1)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2)清算组在公司清算期间代表公司进行一系列民事活动,全权处理公司经济事务和民事诉讼活动。 4.清算工作程序 (1)登记债权 ①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而非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②债权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申报债权,在公司清算程序终结前补充申报的,清算组应予登记。债权人补充申报的债权,可以在公司尚未分配的财产中依法清偿。公司清算程序终结,是指清算报告经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完毕。 ③清算组未按照规定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导致债权人未及时申报债权而未获清偿,清算组成员对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清理公司财产,制定清算方案 ①清算方案应当报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清算组执行未经确认的清算方案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公司、股东或者债权人有权要求清算组成员承担赔偿责任。 ②公司解散时,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包括到期应缴未缴的出资,以及依法分期缴纳尚未届满缴纳期限的出资)均应作为清算财产。 ③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④人民法院指定的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时,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制订有关债务清偿方案。债务清偿方案经全体债权人确认且不损害其他利害关系人利益的,人民法院可依清算组的申请裁定予以认可。

【2018年中级经济法】第六章 增值税法律制度(背诵版)

2018年中级经济法 第六章增值税法律制度背诵版 【考点一】增值税的概念 1.增值税是以商品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货物和劳务税。 2.增值税优点 (1)中性税种; (2)道道课征,税不重征; (3)增值税税负在商品流转的各个环节合理分配。 【考点二】增值税的类型 区分增值税的类型标志:扣除项目中对外购固定资产的处理方式不同。 【考点三】一般和小规模纳税人分类 【解释】年应税销售额: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免税销售额”。 【提示】自2015年3月30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实行登记制。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除外。

【考点四】增值税的征收范围 一、销售货物 (一)一般规定17% 销售货物17%: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 (二)视同销售货物 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 【例】:甲企业将价值100万元的货物委托乙商场代销,乙商场将该批货物以110万元的价格对外售出,同时收取10万元手续费。代销完成后,开具代销清单,以100万元价格与甲企业结算,同时收取手续费。代销和委托代销都视同销售货物,有增值额都应缴增值税。 【评析】代销和委托代销紧密相连,从经济交易顺序看,甲企业委托代销在前,乙商场代销在后;从纳税顺序上看,乙商场代销行为首先视同销售,委托方甲企业收到清单或货款后也视同销售。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例:A店将货物转移到本市的B店,不视同销售。 【解释1】限于不同机构之间发生,属于同一个企业内部。企业间的货物移送正常纳税。【解释2】强调相关机构必须在不同县市,反言之,同一县市发生的机构间货物移送不征税。 【解释3】强调货物移送以后,必须用于销售。 4.将自产、委托加工(无外购)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7.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2018年《中级经济法》预习知识点(二十一)

2018年《中级经济法》预习知识点(二十一) 【知识点】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1.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解释1】纳税人外购的固定资产,既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也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例如,某饼干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外购的机器设备既用于生产饼干,又用于修缮职工食堂,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解释2】如果购进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和不动产“专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否则,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解释3】用于劳动保护方面的购进货物,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解释4】外购办公用品和办公设备,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2.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解释】居民日常服务包括市容市政管理、家政、婚庆、养老、殡葬、照料和护理、救助救济、美容美发、按摩、桑拿、氧吧、足疗、沐浴、洗染、摄影扩印等服务。

3.非正常损失 (1)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2)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3)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4)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解释1】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解释2】货物的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以及被执法部门依法没收或者强令自行销毁的货物。 【解释3】(1)因“管理不善”造成的非正常损失,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2)因“不可抗力”造成的非正常损失,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4.运费的处理 (1)用于“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2018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重点整理:票据法律制度

https://www.360docs.net/doc/3516202785.html, 2018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重点整理:票据法律制度 2018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预计在9月份,考生要决定备考,就要争取一次性通过考试!小编整理了一些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相关资料,希望对备考生有所帮助!最后祝愿所有考生都能顺利通过考试! 票据法律制度 考点1:票据的种类(P216、226) 暂无,考试一般不涉及。 考点2:票据关系、票据基础关系与票据法上的非票据关系(P217) 1.票据的签发、取得和转让(票据关系),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票据基础关系)。 2.票据关系一经形成,就与基础关系相分离,基础关系是否存在,是否有效,对票据关系都不起影响作用。 3.票据关系因一定原因失效,亦不影响基础关系的效力。 4.持票人因超过票据权利时效或者因票据记载事项欠缺而丧失票据权利的,仍享有民事权利,可以请求出票人或者承兑人返还其与未支付的票据金额相当的利益。(票据法上的非票据关系) 考点3:票据上的签章(P219) 1.如何正确签章? (1)自然人的签章 ①自然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为该自然人的签名或盖章。 ②自然人在票据上的签名为该当事人的本名(合法身份证件上的姓名)。 (2)单位的签章 ①单位在票据上的签章,应为该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或者公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②银行汇票的出票人在票据上的签章和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人的签章,应为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使用的该银行汇票专用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https://www.360docs.net/doc/3516202785.html, ③商业汇票的出票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为该法人的财务专用章或者公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④银行本票的出票人在票据上的签章,应为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使用的该银行本票专用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⑤支票的出票人和商业承兑汇票的承兑人在票据上的签章,应为其预留银行的签章。 2.签章不符合规定的后果 ①出票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规定的,票据无效。 ②承兑人、保证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规定的,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票据上签章的,其签章无效,但不影响其他符合规定签章的效力。 ③背书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规定的,其签章无效,但不影响其前手符合规定签章的效力。

2018年中级经济法教材主要变化

2018年中级经济法教材主要变化 1.第1章 (1)对“经济法主体”的有关内容进行大幅删减; (2)根据《民法总则》对多处考点进行了全面更新:“经济法主体的民事行为能力”“民事法律行为”“代理权的滥用”“代理关系的终止”和“诉讼时效制度”; (3)新增“公民的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的概念”,删除“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地域管辖”。 2.第2章 (1)新增“电子营业执照”。 (2)新增《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的有关规定,主要变动点为: ①新增“股东代表诉讼中诉讼当事人的列置、诉讼利益的归属和诉讼费用的负担”“不开股东会直接作出决定的特殊情形”“公司决议的效力”“股东知情权”和“股东分红权”; ②重大调整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 3.第3章:2018年本章教材没有变化 4.第4章 (1)删除“商业银行法律制度”; (2)新增“不托管的私募基金的财产安全保障和纠纷解决机制”。 5.第5章 (1)删除“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和“居间合同”; (2)对若干考点进行了小幅修订、增补:“格式条款”“要约”“合同的成立”“涉及第三人的合同履行”和“法定抵销”等。 6.第6章 (1)将传统增值税业务与营改增业务合并、整合,对本章内容进行了重新编写; (2)重大调整了“增值税税率”“购进农产品进项税额的抵扣”;

(3)删除“不征收增值税的特殊项目”; (4)小幅修订、增补了“属于境内销售的情形”“进项税额抵扣期限”等,不予赘述。 7.第7章 (1)根据最新的税法规定,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扣除”“公益性捐赠的扣除”“小型微利企业的税收优惠”“技术先进型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科技型中小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和“企业取得境外所得时的抵免”等内容进行了更新; (2)删除“企业享受安置残疾职工工资100%加计扣除应具备的条件”“创业投资企业的界定和投资期限的计算”“鼓励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等过于细化或者仅在特定范围内适用的税收政策,在此不予赘述。 8.第8章 (1)删除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财政监督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法律制度”; (2)新增“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转让国有企业产权时转让价格确定的特殊规定”; (3)政府采购法律制度中,新增“采购人员的回避”“因特殊情况不进行公开招标的条件”,对“质疑供应商的投诉”进行了调整。

2018年度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试题及答案解析一

2018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试题及答案(一) 单项选择题(本类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每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多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 1 [单选题] 下列有关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说法正确的是( )。 A.上市公司一年内购买重大资产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的20%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B.上市公司可以不设独立董事 C.上市公司应当设立董事会秘书,主要职责在于对控股股东及其选任的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与公司进行关联交易等进行监督 D.对于关联董事会议,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

本题考核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根据规定,上市公司一年内购买重大资产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的“30%”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上市公司应当设立独立董事和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主要负责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权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2 [单选题] 根据商业银行法律制度的规定,单位定期存款到期不取,逾期部分支取的计息规则是( )。 A.按存款存人日挂牌公告的定期存款利率计息 B.按存款存人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C.按存款支取日挂牌公告的定期存款利率计息 D.按存款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 本题考核单位存款业务规则。单位定期存款到期不取,逾期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目的活期

2020年中级经济法重点50题含答案

2020年中级经济法重点50题含答案 单选题 1、我国《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A股、债券交易的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元人民币。 A.0.01 B.0.1 C.1 D.5 答案:A [解析] 在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方面,《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A股、债券交易和债券买断式回购交易的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人民币,基金、权证交易为0.001元人民币,B股交易为0.001美元,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为0.005元人民币。 单选题 2、依据《商业银行法》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商业银行的工作人员不得在任何组织中兼职 B.商业银行的高级管理人员及信贷业务人员不能从本银行取得贷款 C.商业银行合并分立解散需要报经中国人民银行的批准 D.因经济犯罪被判处刑罚的,不能担任商业银行的高级管理人员 答案:D

[解析] 根据《商业银行法》第52条规定可知,A项认为商业银行工作人员不得在任何组织中兼职是错误的;根据《商业银行法》第40条规定可知,关系人不可取得信用贷款,但可取得担保贷款,故B项错误。根据《商业银行法》第69条规定,C项错误。根据《商业银行法》第27条规定,D项正确,当选。 单选题 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下列收入中不予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是()。 A.经财政部核准不上缴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 B.举办培训班取得的培训费收入 C.社会各界的捐赠收入 D.社会团体取得的各级政府资助 答案:B 暂无解析 单选题 4、()是一种在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可变的基金运作方式。 A.指数型基金 B.LOF基金 C.开放式基金 D.ETF基金 答案:D [解析] ETF是英文Exchange Traded Funds的简称,常被译为“交易所交易基金”,上海证券交易所则将其定名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结合了封闭式基金与开放式基金的运

中级经济法真题2018年(2)含答案

中级经济法真题2018年(2) 一、单项选择题 (每小题的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 1. 根据仲裁法律制度的规定,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依法应撤销情形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一定期间内,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该期间为______。 A.10日 B.15日 C.6个月 D.2年 答案:C [解答] 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依法应撤销情形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裁决。 2. 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情形中,人民法院可以受理的是______。 A.再审申请被驳回后再次提出申请的 B.对再审判决提出申请的 C.对再审裁定提出申请的 D.在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6个月内提出申请的 答案:D

[解答] 当事人申请再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①再审申请被驳回后再次提出申请的;②对再审判决、裁定提出申请的;③在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不予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或者抗诉决定后又提出申请的。在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6个月内提出申请的,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3. 下列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具体方式的表述中,不符合民事诉讼法律制度规定的是______。 A.双方当事人可以就开庭方式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B.人民法院可以电话传唤双方当事人 C.审理案件时由审判员独任审判 D.已经按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在开庭后可以转为简易程序审理 答案:D [解答] 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双方可就开庭方式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由人民法院决定是否准许;人民法院可以采取捎口信、电话、短信、传真、电子邮件等简便方式传唤双方当事人、通知证人和送达裁判文书以外的诉讼文书;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由审判员独任审判,书记员担任记录。选项D,已经按照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在开庭后不得转为简易程序审理。 4. 下列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方式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______。 A.以商誉作价出资 B.以劳务作价出资

2020年中级经济法必背考点(考点背诵版本)

目录 第一部分打稳基本盘........................................................................................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1记要约邀请VS要约VS承诺【客观题且频率较高1分】 . (3) 第2记代位权VS撤销权【客观题、主观题且高频考点3分】 (5) 第3记保证【客观题、主观题且高频考点4分】 (8) 第4记抵押VS质押【客观题、主观题且高频考点6分】 (10) 第5记留置权【客观题、主观题且高频考点2分】 (13) 第6记定金【客观题、主观题1分】 (14) 第7记担保并存的处理【客观题、主观题且高频考点2分】 (16) 第8记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VS债务转让【客观题1分】 (17) 第9记合同的法定解除事由【客观题、主观题且低频考点2分】 (18) 第10记租赁合同【客观题、主观题且高频考点3分】 (19) 第11记融资租赁合同【客观题、主观题且高频考点3分】 (22) 第12记借款利息的约定【客观题、主观题且高频考点3分】 (23) 第13记仲裁制度【客观题、主观题且高频考点2分】 (25) 第14记公司设立【客观题且高频考点2分】 (27) 第15记公司出资【客观题、主观题且高频考点5分】 (29) 第16记公司机构设置与职权【客观题、主观题且高频考点3分】 (33) 第17记公司机构会议与决议【客观题、主观题且高频考点3分】 (36) 第18记董监高任职资格和义务【客观题、主观题且高频考点2分】 (39) 第19记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客观题、主观题且高频考点2分】 (41) 第20记股权代持【客观题、主观题且高频考点2分】 (42)

2018年度《中级经济法》试题试卷

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级经济法》(考生回忆版)一、单项选择题(本类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每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多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请使用计算机鼠标在计算机答题界面上点击试题答案备选项前的按钮“○”作答)1.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行为中,不属于可撤销法律行为的是()。 A.李某误以为赵某的镀金表为纯金表而花高价购买 B.陈某受王某胁迫与其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C.刘某超越代理权以甲公司的名义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 D.孙某受蔡某欺诈与其签订买卖合同 2.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有关诉讼时效制度,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A.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B.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 C.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D.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3.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一定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该期限为()。 A.10日 B.15日 C.20日 D.30日 4.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创立大会应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出席,方可举行 B.创立大会仅由发起人组成

C.发起人应当在创立大会召开10日前,将会议日期通知各认股人或予以公告 D.发起人应当在股款缴足之日起30日内主持召开创立大会 5.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职权的是()。 A.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B.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C.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D.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6.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经理的聘任和解聘方式是()。 A.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B.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聘任,由监事会解聘 C.由监事会聘任或解聘 D.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聘任或解聘 7.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发起人的人数应为2人以上200人以下 B.发起人只能是中国公民 C.发起人只能是自然人 D.发起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8.李某是甲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甲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因借款需要请求甲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甲公司遂召开股东大会对此事项进行表决。下列关于甲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李某不可以参加表决,该项决议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过半数通过 B.李某不可以参加表决,该项决议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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