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百日行动的实施方案安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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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百日行动的实施方案安

委会

顺义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文件

顺安发〔〕7号签发人:林向阳

关于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百日行动的实施方案

为切实消除顺义区燃气领域内各类安全隐患,有效遏制各类燃气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城市安全运行、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市区两级人民政府要求,顺义区政府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百日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经过本次百日安全排查治理行动,要摸清燃气使用情况的底数,实现入户巡查率达到100%,对隐患部位逐一排查,无一遗漏,彻底排除安全隐患,达到零事故发生;要建立长效机制,将燃气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到各企业、属地及职能部门日常工作中常抓不懈;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有效提高居民及公服用户的安全防范意识;动员居民及公服用户开展日常隐患自查,提高遇险自救的能力;规范公服用户特别是餐饮业使

用瓶装压缩天然气供气方式,打击燃气违法违规活动,规范市场秩序。

二、主要任务

(一)各燃气供应企业集中开展入户巡检工作。

入户巡检对象包括居民用户及公服用户。各燃气供应企业要在5月9日至5月31日期间,集中开展对以前(含)通气的户内老旧管网及燃气设备设施巡检工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程要求,重点检查户内管道管件、连接软管、计量器具,以及灶具、热水器等使用燃气的设备设施安装及使用情况,检查户内装修对燃气设施的影响,并进行漏气检测等,巡检入户率达到100%。

对排查出的漏点、老化及非标连接软管,室内硬质管线锈蚀、损坏,超期服役计量器具等隐患时,各燃气供应企业要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对不符合规范安装、改装设备设施、装修密闭包封设备设施、使用土暖气、使用不合格燃气设备等安全隐患进行登记造册,并书面告知燃气用户,提出消隐建议。同时将发现的问题逐一登记造册,并书面报请属地部门帮助协调和督促居民进行整改。

(二) 各燃气供应企业开展对户外燃气设备设施隐患排查整改和自查工作。

户外燃气设备设施检查重点包括:以上带网设施,自管户管网设施,液化气、煤气置换天然气区域管网设施的运行状况。各燃气供应企业要建立燃气管网设备设施基础台账,清晰掌握燃气设施的规模、建设

年代、产权归属、运行状况、安全状况和管理责任等内容信息。对发现的漏气等即发性隐患,按应急预案流程进行处理;完成地下管线结构性隐患、占压燃气设施、违章建设导致的安全距离不足、老化和超期服役管线等隐患的登记造册工作,能够立即整改的给予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应落实相关严密防范措施。力争在底前,全面完成全区所有燃气管网设施的普查、登记造册、隐患与风险防范等工作;对梳理出的隐患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在底前分批次完成各项隐患的整改。

各燃气供应企业要重视自查工作,重点检查安全生产制度、用户安全管理制度、安全巡检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等内业资料的制定和落实情况,同时要对消防灭火器具是否到期未检、报警装置是否运行正常、钢瓶是否合格、瓶库区是否整洁是否存在火灾隐患、场站周边是否存在可燃物,气质质量是否符合规定等外业进行检查。

(三)各属地及各职能单位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燃气供应、销售和使用行动工作。

打击非法违法燃气行为重点查处对象包括:未取得经营许可或不按许可条件从事经营活动的;销售伪劣燃气器具,供应燃气气质不符合国家标准及北京市规定的;擅自拆改燃气设施,违规使用燃气的;使用非专用车辆运输燃气,末按规定进行车辆、容器检验的;专用运输车辆司机和押运员未经培训,安全设备配备不齐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各类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涉及公共安全的,高限惩处,决不姑息;对可能导致重大公共安全事故的,立即关停,并移交相关执法部门

处理。

(四)各行业、属地部门及相关单位集中开展居民用户安全使用燃气宣传活动。

为使燃气安全的宣传工作制度化、持久化,定于每月7日为燃气安全宣传日,持续开展“燃气企业进社区”等全区性燃气安全主题活动,各相关单位结合6月份安全生产月,做好燃气安全主题活动。

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平面媒体、手机短信、社区宣传栏等媒体载体的作用,加大燃气安全宣传力度;编制实用易懂、易引起市民重视的燃气使用常识及安全宣传材料,企业入户巡检、入户查袭、居民购气时进行发放;将燃气安全宣传纳入街道(乡镇)、社区,以及共青团、少先队日常宣传工作,经过企业宣传、社区带动、小手拉大手等活动,全面提高居民用户重视燃气安全使用的热情,鼓励居民用户主动与企业沟通燃气使用问题,形成供气企业与燃气用户安全互动。

(五) 各部门充分利用百日行动契机,总结经验,固化工作机制。

各部门针对管理交叉和管理空白等体制问题,要理清部门职责和管理边界,细化管理内容,做到管理范围全覆盖。

建立属地长效检查机制。属地政府、街道办、企业、社区互动建立起燃气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各镇政府、街道办、区燃气公司、各燃气企业、社区派人参加,形成固定网络,将燃气安全检查纳入社区管理和服务内容。

建立联合检查机制。对于无证无照经营单位由工商部门牵头进行查

处工作;对于消防设施不合格由消防部门牵头进行查处;对于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由安监部门牵头进行查处。各部门提出整改意见并下发整改通知。

建立自管户检查机制。对于自管户,由管理单位进行日常安全检查,供气单位提供技术等方面支持,属地要对自管户进行监管。

建立公服用户检查机制。对于燃气公服用户,由供气单位进行日常安全检查,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定期抽查,各职能部门配合。

建立燃气企业新增用户审核备案机制。供气企业在对新增公服用户提供供气服务前,要上报供气方案,建立供气单位公服用户档案,经过接入审核,掌握用气单位是否符合三证要求,调控总体气源分配。

建立工作网络、信息共享机制。各属地政府、街道办、燃气供应企业、行业部门、职能部门等单位要确定百日行动主要负责人及专门联系人员,形成工作团队,根据检查工作需要及时与相关部门取得联系,并及时将百日行动相关信息汇总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工作步骤

百日行动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5月4日至5月13日,各相关单位根据此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各自单位特点,制定方案,并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

(二)检查和整改阶段。5月14日至6月30日,各燃气供应企业开展对各自辖区内燃气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各属地政府、街道办、经济功能开发区开展对各自辖区燃气使用单位的安全隐患的排查整

治工作;各重点行业部门开展对各辖区内燃气供用单位的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各职能部门依照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信息开展相关执法查处工作。各相关单位按照实施阶段中排查出的燃气安全隐患进行监督整改工作,超出职责范围的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由联合检查小组进行相关查处工作。各百日行动成员单位于5月31日前将各自检查记录及信息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总结阶段。7月1日至7月31日,各相关单位针对百日行动中发现的隐患进行复查,确保隐患消除,不留遗症,并于7月29日前将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百日行动工作总结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组织领导

区政府成立顺义区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百日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主管副区长赵贵恒

副组长:区市政管委主任李国新

区安监局局长高士虎

执行副组长:区市政管委副主任赵志齐

区安监局副局长申志勇

成员: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燃气办

办公室主任:赵志齐(兼) 81492857

联系人:赵宇鹏韩旭 81492857 81492869

成员单位:区宣传部、区文明办、共青团、区住建委、区商务委、区文委、区教委、区安监局、区民政局、区外事旅游局、区工商局、区交通局、区质监局、区卫生局、区城管大队、区体育局、区消防支队、区交通支队、各街道办事处、各镇政府、各经济功能开发区、区燃气公司、各燃气企业

同时,由区安监局、市政市容委共同牵头,区工商分局、质监局、消防支队、城管大队参加,组成区联合执法小组。主要任务是对不按照规定整改的单位进行相关查处工作。

五、职责分工

(一)各燃气供应企业:负责对本企业燃气设施及服务范围内燃气用户设施等进行全面检查。安排专业人员到居民家中检查燃气设施是否符合安全使用要求,对老化软管进行更换,告知居民灶具等设施是否需进行维修更换并提供相关资料;配合各职能部门对使用燃气的公服用户进行检查宣传工作;与社区、属地建立联动机制,设立社区服务站;对居民进行燃气安全宣传,发放燃气安全使用手册;各燃气企业对查出的隐患登记造册,并立即整改,暂时无法解决的隐患要列出整改方案。

(二)各属地镇、街道办、经济功能开发区:负责对各自辖区内燃气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自行组织对辖区内公服单位的燃气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并上报‘无证无照’燃气经营

商贩和安全隐患;对违规使用燃气的公服用户及隐患单位进行监督整改,如遇特殊情况解决不了的,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由联合执法小组进行相关查处工作;配合区燃气公司做好入户检查及宣传工作,配合各职能部门做好辖区内燃气企业的检查执法工作;组织安排辖区内安全宣传工作。

负责对‘自管户’小区进行日常监督检查,与区燃气公司建立联席机制,建立‘自管户’管理台账,对不具备管理资质的单位上报行业管理部门及安监局。

(三)各职能部门职责

区住建委:按照分管行业牵头对在施工地单位依法依规使用液化气情况逐一现场核查,主要检查钢瓶使用情况,辅助设备设施是否按要求安装,发现问题要立即整改;要求施工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必须掌握地下管线详细资料,并在施工中履行安全监管职责;配合其它单位进行百日行动检查工作。

区外事旅游局:负责对宾馆饭店、旅游景区等本行业内使用燃气行为及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查,摸清底数建立台账。重点查处违规采用压缩天然气供气方式,发现问题要立即整改,并及时向属地部门送达检查台账;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立即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由联合执法小组进行相关查处工作;配合其它单位进行百日行动检查工作。

区商务委:负责对餐饮企业等本行业内使用燃气行为及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查,摸清底数建立台账。重点查处违规采用压缩天然气供气方

式,发现违规使用瓶组压缩天然气的,组织属地镇政府、街道办、城管大队、消防支队等部门进行联合查处,并及时向属地部门送达检查台账;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立即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由联合执法小组进行相关查处工作;配合其它单位进行百日行动检查工作。

区教委:负责对中、小学校、幼儿园等本行业内使用燃气行为及设施设备进行全面安全检查,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发现问题要立即整改,并及时向属地部门送达检查台账;配合其它单位进行百日行动检查工作。

区卫生局:负责对医疗卫生机构等本行业内使用燃气行为及设施设备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发现问题要立即整改,并及时向属地部门送达检查台账;配合其它单位进行百日行动检查工作。

区文委:负责对图书馆、网吧等本行业内各单位使用燃气行为及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查,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发现问题要立即整改,并及时向属地部门送达检查台账;配合其它单位进行百日行动检查工作。

区体育局:负责对体育场馆等本行业内使用燃气行为及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查,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发现问题要立即整改,并及时向属地部门送达检查台账;配合其它单位进行百日行动检查工作。

区民政局:负责对托老所、养老院、精神病院等本行业内使用燃气行为及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查,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并及时向属地部门送达检查台账;配合其它单位进行百日行动检查工作。

区安监局及区市政市容委:负责统筹组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百日行动。协调各单位开展本次专项检查工作,制定方案,做好信息汇总及报送;牵头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活动,对于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由安监局牵头进行查处。市政市容委负责对各燃气供应企业开展入户巡检、设施普查和消隐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属地、其它行业等部门进行业务指导;负责组织燃气安全宣传活动及宣传材料编制工作;负责与相关市级主管部门建立联系机制,彻底打击外埠非法燃气企业。

区质监局:负责指导属地镇政府、街道办、行业主管部门对液化气钢瓶、设施设备质量等方面的检查工作,对违反规定充装不合格钢瓶的企业进行查处。

区工商局:负责检查燃气经营主体的主体资格,配合查处燃气无照经营、非法经营行为,并做好相关工商执法工作。

区交通局:负责对违规运送液化气钢瓶等运输车辆进行执法检查,对违规行为立即查处;配合其它单位进行百日行动检查工作。

区城管大队:积极汇同相关职能部门、属地镇政府、街道办、各功能区,依法对燃气供应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负责对无照经营、走街串村游商依法进行查处。

区消防支队:负责指导属地镇政府、街道办、各功能区、行业主管部门对消防方面的检查工作,负责对违规违法的燃气设施建设用房和消防设施不合格的进行查处。

区公安交通支队: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对违规运输车辆进行执法检查

工作。

区宣传部:负责经过广播、电视、报纸、社区宣传栏、电子屏幕等手段开展宣传工作。

区精神文明办、共青团:负责动员相关社会资源开展宣传活动。

六、工作要求

(一)建立协作、配合机制。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分管行业成立隐患联合查处小组,对查出的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区联合执法小组进行查处,成员单位负责督促落实。区隐患联合执法小组由安监局、市政市容委共同牵头,各部门积极配合,各行其责,杜绝部门随行走过场,对隐患现象必须出具意见。

(二)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燃气安全是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公共安全和我区稳定的大事,各部门、各企业、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百日行动,要将“安全第一”落实到实处,落实到每个街道、乡镇和百姓中;要严格落实‘一把手’责任制,逐级抓好工作落实,加强部门、单位之间沟通协调,加强监督检查,及时研究解决问题,积极主动完成好本部门工作任务,加强信息沟通,确保安全管理工作取得实效,确保不漏查。

(三)加大投入,务求实效。燃气行业安全管理工作涉及执法检查、消隐整改、宣传教育、技术改造等各个领域,每个领域都需要开展大量工作,各部门、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安全管理工作,加强业务研究,狠抓安全精细化管理。各企事业单位在安全管理和隐患整改中,要

加大安全管理的资金投入,要保证整改资金到位。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部门、各企业、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充分依靠街道、乡镇政府,经过各类媒体载体、燃气企业和社区平台,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安全使用燃气的常识和规定,提高全社会对燃气安全使用的重视程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努力赢得广大居民的理解和支持,全力激发居民参与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百日行动及以后的长效管理机制建设,在全社会创造良好的燃气安全使用氛围。

(五)信息报送及抽查

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工作内容展开全面普查,每周五下午5点前将一周检查情况汇总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附件二)。报送内容要有检查数量、出动人数、车辆、整改情况、图片等信息。区联合执法小组将不定期对各属地镇政府、街道办等相关单位进行抽查。

附件一:当前我已区备案燃气企业情况

附件二:百日行动检查情况汇总表

参考资料一:对燃气经营单位检查要求

参考资料二:对公服用户检查要求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八日

要求:在百日行动期间,各类表格、信息、照片、台账电子版等均发送至百日行动专用邮箱:;纸质(盖章)版本发送至传真:81492857

(联系人:赵宇鹏韩旭;办公电话:81492857、81492869;移动电话:、;邮箱:)

主题词:燃气△隐患排查△安全方案

顺义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5月28日印发

附件一:

我区已备案燃气企业分布情况

1.北京市顺义区燃气公司(仁和地区平各庄现代厂南)

2.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液化气分公司(仁和地区杜各庄村东)

3.北京市仁和利群气体有限公司(仁和镇陶家坟村南)

4.北京市顺义宏达液化气公司第一换气站(仁和地区双兴南区6号楼北侧)

5.北京市嘉泰同蕾液化石油气站(仁和地区杨家营村委会南100米)

6.北京市顺忠和液化石油气有限责任公司(仁和地区平各庄村西侧)

7.北京晨光燃气有限公司东方太阳城供气站(河南村王家场村(太阳城一期A区社区服务中心))

8.北京顺义宏达液化石油气公司(牛栏山镇北孙各庄村大龙路2号)

9.北京市益顺民液化石油气有限责任公司(牛山环岛西侧100米处)

10.北京德意民液化石油气站(牛栏山镇牛富路26号)

15

2020年4月19日

11.北京市珠宝路液化气站(牛栏山镇先进村委会东北侧200米)

12.北京世纪大地燃气有限公司牛山供气站(牛栏山镇藤艺路北侧开发区内牛汇北五街)

13.北京天顺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张镇政府南)

14.北京市顺畅娜液化石油气站(张镇后王会村西)

15.北京市顺义新龙液化石油气供应站(南法信地区西海洪村)

16.北京市塘帆液化石油气站(大孙各庄镇西辛庄村)

17.北京保健源液化气站(大孙各庄镇大孙各庄村)

18.北京石园液化石油气站(木林镇大韩庄村委会米)

19.北京朝傲液化气供应站(李遂镇李庄村委会东侧500米)

20.北京万民乐液化石油气供应站(南彩镇柳行村西)

21.北京顺义万源液化石油气供应站(南彩镇南彩村委会东侧100米)

22.北京顺德利液化石油气供应站(南彩镇河北村)

23.北京市万利顺液化石油气供应站(潮白河东俸伯村西)

24.北京市世纪云飞液化石油气站(杨镇地区田家营村南)

16

2020年4月19日

25.北京市沙岭液化石油气供应站(北京市杨镇地区沙岭村南)

26.北京利方液化石油气供应站(杨镇顺平路北侧)

27.北京鑫源液化气站(杨镇于庄村)

28.北京绿源达清洁燃料有限公司杨镇站(杨镇顺鑫佳宇小区西南)

29.北京双阳佳乐燃气有限公司(杨镇地区双阳南区)

30.北京正旺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北小营镇西吾吉村南)

31.北京晨光燃气有限公司水色时光站(北小营镇水色时光别墅区)

32.北京市板桥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赵全营镇河庄营道口东)

33.北京后桑园液化气站(赵全营镇后桑园村)

34.北京全营鑫顺液化气站(赵全营忻州营村北1000米)

35.北京家乐石油液化气有限公司(北务镇郭家务村)

36.北京市中燃兴液化气销售有限公司(北务镇马庄村木燕路南3号)

37.北京市中燃发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北务镇马庄村木燕路南2号)

38.北京万隆兴达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李桥镇后桥村)

17

2020年4月19日

39.中油翔科科技有限公司顺义燃气分公司(李桥镇半壁店村西(樱花园三区))

40.北京荣升达源燃气有限公司顺义站(李桥镇樱花园三区)

41.北京晨光燃气有限公司馨港庄园供气站(李桥镇馨港庄园)

42.北京佳力昇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高丽营镇二村西)

43.北京市顺义宏达液化石油气公司丽喜花园压缩天然气站(高丽营镇丽喜花园对面)

44.北京世纪大地燃气有限公司万万树站(高丽营镇万万树别墅区)

45.北京市东马液化气有限公司(高丽营镇东马各庄村北)

46.北京大龙裕祥花园液化石油气供应站(后沙峪地区裕祥花园1号楼南侧平房)

47.北京市顺义新龙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第二分站(后沙峪火神营村北)

48.北京同顺同兴液化气站(后沙峪镇沙峪村)

49.北京空港华燊燃气有限公司(天竺空港工业区B区)

18

2020年4月19日

19 2020年4月19日

附件二:

顺义区燃气安全隐患排查百日行动情况统计表

(各燃气供应企业)

填报单位:上报时间:月日

企业安全隐患整改方案

企业安全隐患整改 方案

企业安全隐患整改方案 方案一:企业安全隐患整改方案 近来,我公司坚决落实各级领导指示精神,在各项目部深入扎实开展了安全隐患大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制订防范措施,保证工项目安全稳定。 公司领导高度重视工厂安全稳定工作,对排查工作进行了认真研究。这次安全隐患大排查结合各项目部实际情况,对工地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进行排查,对排查中出现的重大安全隐患特提出以下整改方案。 一、整改措施针对本次安全隐患排查的问题,特提出以下整改措施: 1、规范临边洞口及出入口的防护。重视戴安全帽和高处作业系安全带;按规定使用合格的安全密目立网、安全帽和安全带。 2、规范脚手架搭设。纠正架体与建筑结构固定的作法,设置首步固定;对架体进行立面全封闭,防止坠落伤人,保证行人的安全。

3、施工场地通道不堆物,保持畅通;工地上不准流动吸烟;材料按场布图规定场所堆物,并挂好标识排,注明规格、品种、名称;建筑垃圾分类堆放,做好标识;危险物品进库,妥善保管。 4、作好安全标志,以图象为主要特征的图形符号或文字构成的标志,用以表示特定的安全信息。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部位、设备和设施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设置在明显位置,便于识别,来提醒路人注意安全。 5、施工现场周边要设置围挡设施,实行封闭管理,悬挂张贴醒目的标志或者告示,阻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6、施工现场实施符合文明施工的规定,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生产设施符合安全要求和卫生标准。 二、整改责任 项目部经理对隐患治理工作负主要责任,负责全面安排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对消除重大安全隐患工作进行领导、监督和协调,负责对消除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所需资金的安排。 项目部副经理负责组织人员,整改方案措施的安排落实,负责整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环保事故隐患管理办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环保事故隐患管理办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安全环保事故隐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和环境安全隐患(以下简称安全环保事故隐患)管理,建立安全环保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预防和减少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等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机关、专业分公司及其直属企 3

事业单位和全资子公司(以下统称所属企业)的安全环保事故隐患管理。 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的控股公司经过法定程序实施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是指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它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或者导致事故后果扩大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环境安全隐患,是指不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管理制度等规定,或者因其它因素可能直接或者间接导致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管理上的缺陷或者危险状态。 安全环保事故隐患按照整改难易及可能造成后果的严重性,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 4

较小,发现后能够及时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或者监控运行,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本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四条集团公司安全环保事故隐患管理工作实行集团公司、专业分公司和所属企业分级负责体制。在集团公司统一领导下,专业分公司负责组织协调本专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所属企业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的责任主体,负责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第五条集团公司安全环保事故隐患管理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一)环保优先、安全第一、综合治理; (二)直线责任、属地管理、全员参与; 5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2016年修订版)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已经2010年10月19日国务院第12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3月1日起施行。 总理温家宝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九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镇燃气管理,保障燃气供应,防止和减少燃气安全事故,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维护燃气经营者和燃气用户的合法权益,促进燃气事业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城镇燃气发展规划与应急保障、燃气经营与服务、燃气使用、燃气设施保护、燃气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的生产和进口,城市门站以外的天然气管道输送,燃气作为工业生产原料的使用,沼气、秸秆气的生产和使用,不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燃气,是指作为燃料使用并符合一定要求的气体燃料,包括天然气(含煤层气)、液化石油气和人工煤气等。 第三条 燃气工作应当坚持统筹规划、保障安全、确保供应、规范服务、节能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燃气工作的领导,并将燃气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第五条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燃气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燃气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燃气管理工作。 第六条 国家鼓励、支持燃气科学技术研究,推广使用安全、节能、高效、环保的燃气新技术、新工艺

和新产品。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燃气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宣传普及燃气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提高全民的燃气安全意识。 第二章燃气发展规划与应急保障 第八条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以及能源规划,结合全国燃气资源总量平衡情况,组织编制全国燃气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能源规划以及上一级燃气发展规划,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的燃气发展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备案。 第九条 燃气发展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燃气气源、燃气种类、燃气供应方式和规模、燃气设施布局和建设时序、燃气设施建设用地、燃气设施保护范围、燃气供应保障措施和安全保障措施等。 第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燃气发展规划的要求,加大对燃气设施建设的投入,并鼓励社会资金投资建设燃气设施。 第十一条 进行新区建设、旧区改造,应当按照城乡规划和燃气发展规划配套建设燃气设施或者预留燃气设施建设用地。 对燃气发展规划范围内的燃气设施建设工程,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依法核发选址意见书时,应当就燃气设施建设是否符合燃气发展规划征求燃气管理部门的意见;不需要核发选址意见书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依法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时,应当就燃气设施建设是否符合燃气发展规划征求燃气管理部门的意见。 燃气设施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组织竣工验收,并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竣工验收情况报燃气管理部门备案。

XX企业安全隐患整改报告

XX企业安全隐患整改报告 落实安全隐患整改主体责任,积极整改安全隐患。下面是语文迷小编整理的XX企业安全隐患整改报告,欢迎大家阅读! 【XX企业安全隐患整改报告1】自去年11月开展煤矿隐患排查治理行动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安监局、四川煤监局的有力指导下,全市上下深刻领会和把握国家总局、省局关于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新任务、新要求,始终坚持把煤矿隐患排查治理行动作为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全局性、基础性重要工作紧抓不放,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克服临时性思想,杜绝短期性行为,于实处用力,在知行合一上下功夫,不断推动全市煤矿隐患排查理行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煤矿基本情况。我市现保留矿井31处(不含川煤集团威远煤矿)。按区域划分,xx县23处,xx县6处,xx县2处。按矿井性质划分,生产矿井 26处,建设矿井5处。按瓦斯等级划分,高瓦斯矿井13处,瓦斯矿井18处。按水患等级划分,极复杂水患矿井7处,复杂水患矿井13处,中等水患矿井11 处。按生产能力划分,15万吨以上矿井5处,10-15万吨矿井10处, 6-9万吨矿井13处,6万吨矿井3处。

(二)安全生产情况。1-5月,我市发生煤矿生产安全事故1起,同比下降50%;死亡1人,同比下降50%。死亡人数占省控指标8人的%,低于省控目标进度个百分点。目前,我市有21处煤矿恢复生产、建设,10处煤矿停产停工。 (三)行动开展情况。截止目前,我市已基本完成煤矿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共排查煤矿企业31处(另排查关闭矿井5处),排查隐患1493条。共复查煤矿21处(xx县10处煤矿长期停产停工,无法进行有效复查),已整改隐患1291条。 二、工作特点 (一)力求组织保障“实”,真正把行动“抓上手” 坚持在组织保障上“上心”。一是强化组织。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多次在有关重要会议上专门强调煤矿安全,提出明确要求。市、县政府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及时成立领导机构、及时制定行动方案。市政府分管领导亲自率队检查督导,及 时了解情况,指导工作。贯彻落实省安委会《关于迅速扭转煤矿安全生产被动局面的紧急通知》(省安委[XX]6号)精神,及时调整市领导定点联系产煤县、县领导定点包矿领导和职责(内安委[XX]11号),围绕市包县7项、县包矿8项任务,及时对联系产煤县和所包煤矿进行督导检查。二是强化保障。市、县政府及时为煤矿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大开绿灯”。市政府杨松柏市长亲自过问,安排60万元隐患排查治

安全隐患整改方案

安全隐患整改方案 篇一:企业安全隐患整改方案 企业安全隐患整改方案 方案一:企业安全隐患整改方案 近来,我公司坚决落实各级领导指示精神,在各项目部深入扎实开展了安全隐患大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制订防范措施,保证工项目安全稳定。 公司领导高度重视工厂安全稳定工作,对排查工作进行了认真研究。这次安全隐患大排查结合各项目部实际情况,对工地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进行排查,对排查中出现的重大安全隐患特提出以下整改方案。 一、整改措施 针对本次安全隐患排查的问题,特提出以下整改措施: 1、规范临边洞口及出入口的防护。重视戴安全帽和高处作业系安全带;按规定使用合格的安全密目立网、安全帽和安全带。 2、规范脚手架搭设。纠正架体与建筑结构固定的作法,设置首步固定;对架体进行立面全封闭,防止坠落伤人,保证行人的安全。 3、施工场地通道不堆物,保持畅通;工地上不准流动吸烟;材料按场布图规定场所堆物,并挂好标识排,注明规格、品种、名称;建筑垃圾分类堆放,做好标识;危险物品进库,妥善保管。

4、作好安全标志,以图象为主要特征的图形符号或文字构成 的标志,用以表达特定的安全信息。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部位、 设备和设施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设置在明显位置,便于识别,来提醒路人注意安全。 5、施工现场周边要设置围挡设施,实行封闭管理,悬挂张贴 醒目的标志或者告示,阻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6、施工现场实施符合文明施工的规定,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生产设施符合安全要求和卫生标准。 二、整改责任 项目部经理对隐患治理工作负主要责任,负责全面安排安全 隐患治理工作,对消除重大安全隐患工作进行领导、监督和协调,负责对消除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所需资金的安排。项目部副经理负 责组织人员,整改方案措施的安排落实,负责整改所需的人力、 物力的调节。 负责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的责任人,负责对重大安全隐患在整 改期限内组织人员进行监督检查,整改完毕负责组织人员进行验收。 三、整改资金 1.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资金应当按照项目计取、确保需要、企 业统筹、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财务应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资金纳入公司财务安全费用计划,保证专款专用,并督促其合理 使用。

2016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全文(最新版本)

2016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全文(最新版本)精品文档 2016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全文(最新版本) 近年来,我国燃气事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燃气的普及应用为优化能源结构,改善环境质量,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燃气行业也面临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的制定是加强燃气管理工作的前提,燃气应急保障措施是燃气供应安全的重要保障。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镇燃气管理,保障燃气供应,防止和减少燃气安全事故,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维护燃气经营者和燃气用户的合法权益,促进燃气事业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城镇燃气发展规划与应急保障、燃气经营与服务、燃气使用、燃气设施保护、燃气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的生产和进口,城市门站以外的天然气管道输送,燃气作为工业生产原料的使用,沼气、秸秆气的生产和使用,不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燃气,是指作为燃料使用并符合一定要求的气体燃料,包括天然气(含煤层气)、液化石油气和人工煤气 1 / 20 精品文档 等。 第三条

燃气工作应当坚持统筹规划、保障安全、确保供应、规范服务、节能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燃气工作的领导,并将燃气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第五条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燃气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燃气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燃气管理工作。 第六条 国家鼓励、支持燃气科学技术研究,推广使用安全、节能、高效、环保的燃气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燃气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宣传普及燃气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提高全民的燃气安全意识。 第八条 2 / 20 精品文档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以及能源规划,结合全国燃气资源总量平衡情况,组织编制全国燃气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能源规划以及上一级燃气发展规划,组

公司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实施方案(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实施方案(正式) Deploy The Objectives, Requirements And Methods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3651-30 公司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实施方 案(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进行具体、周密的部署,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为全面提高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坚决遏制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按照山东省国资委下发《山东省国资委关于贯彻落实鲁政办字【2015】204文件的通知》的要求,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门站内部及管线部分展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目标 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主题,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活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职责,强化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完善安全管理措施,切实提高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在活动中,及时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解决安全管理中存在

化工企业隐患排查工作方案示范文本

化工企业隐患排查工作方 案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化工企业隐患排查工作方案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解决方案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目的: 1.1、为保证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的实现,保证安全标 准化的有效实施,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生命 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2、范围: 2.1、本公司所有生产储存场所、安全装置、电气装置 等。 3、职责: 3.1、公司生产质量总监负责审批隐患整改报告,保证 资金投入。 3.2、公司安全员参与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的管理,整 理隐患整改报告,监督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3.3、财务部门负责隐患整改资金的保障。 3.4、各部门对有关的检查和隐患整改签收,并对检查和隐患整改结果负责。 4、检查依据: 4.1、有关标准、规程、规范和规定。 4.2、本公司制度、规范、规定、等相关文件。 4.3 、通过系统评价分析确定的危险部位及防范措施。 5、检查形式和内容: 5.1、综合检查(包括节假日检查): 5.1.1、公司级安全检查每年不少于四次,由公司级领导负责组织实施; 5.1.2、车间级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由部门负责人组织实施; 5.2 、专业检查: 5.2.1、专业检查每年不少于两次,由公司级领导负责

最新整理燃气安全隐患分级标准管理.docx

最新整理燃气安全隐患分级标准管理 1 目的为规范民用户、工商业用户户内燃气安全隐患的管理,加强户内燃气设施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保证用户安全用气,特制定本标准。 2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民用户、工商业用户户内燃气安全隐患的级别、分类、整改及跟进等内容。 3 规范性引用文件 3.1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3.2 《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全管理规则》3.3 《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3. 4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3. 5 《郑州市燃气管理条例》3. 6 《郑州市燃气管理条例实施细则》4 职责4.1 安全技术部负责公司户内燃气安全隐患管理的指导和监督工作;负责对隐患用户向上级部门进行备案工作;监督本标准的落实;组织对该标准进行修订和完善。5 管理内容及要求5.1.隐患级别定义5.1.1 一级隐患非常严重的安全隐患,具有可能导致户内燃气设施发生危及用户及周围邻居生命财产安全的泄漏,以及引起中毒、火灾、爆炸等事故或违反国家规范明令禁止条例款的,需马上做出整改的隐患。5.1.2 二级隐患严重的安全隐患,具有可预见的危险,需现场给客户整改建议,如未能即时改善,需再次联系客户跟进,督促用户整改。 5.1.3 三级隐患一般的安全隐患,具有潜在的危险,一定时间内不易造成危险,需现场给客户整改建议,督促用户整改。5.2 用户盗用气非法手段使用天然气(用户有破坏计量装置或者从计量装置之前的燃气管道上直接取气等行为),发现之后,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5.2.1 隐患分级、项目描述、整改要求隐患级别序号隐患项目隐患描述整改(或督促整改)工作要求一级1漏气灶前球阀(含)逆气流方向的燃气管道、计量表具、管件等公司免费维修维护部位漏气(外漏及灶前阀内漏)。1、漏气处理不过夜;2、若不能立即维修,现场实施软封堵;3、安检员对用户进行安全宣传教育,拍照存档,做好记录并用户签字确认;4、维修后全面检漏,确认无漏气隐患,用户在派工单上签字确认。灶前球阀(不含)顺气流方向的用户设施,如燃气具及阀门、胶管等配件需用户承担整改费用的漏气。1、漏气处理不过夜;2、若不能立即维修,现场实施软封堵;3、若用户不愿支付费用,可进行自修,安检员对用户进行安全宣传教育,拍照存档,做好记录并用户签字确认;4、定期督促用户整改,做好督促记录;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行政处罚裁量标准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行政处罚裁量标准 一、违反《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行政处罚 处罚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反本条例规定,燃气经营者不按照燃气经营许可证的规定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3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燃气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法行为情形和处罚标准: 1.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 (1)轻微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经营燃气20吨以下的。 处罚标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5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2)一般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经营燃气20吨以上50吨以下的。 处罚标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1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3)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经营燃气50吨以上的;或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 处罚标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3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2.燃气经营者不按照燃气经营许可证的规定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 (1)轻微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不按照燃气经营许可证的规定经营燃气20吨以下的。 处罚标准:责令限期改正,处3万元以上8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2)一般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不按照燃气经营许可证的规定经营燃气20吨以上50吨以下的。 处罚标准:责令限期改正,处8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3)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不按照燃气经营许可证的规定经营燃气50吨以上的;或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 处罚标准:责令限期改正,处1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燃气经营许可证。 二、违反《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的行政处罚

安全整改措施

安全整改措施 安全整改措施安全整改措施(一):企业安全隐患整改方案 近来,我公司坚决落实各级领导指示精神,在各项目部深入扎实开展了安全隐患大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制订防范措施,保证工项目安全稳定。 公司领导高度重视工厂安全稳定工作,对排查工作进行了认真研究。这次安全隐患大排查结合各项目部实际状况,对工地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进行排查,对排查中出现的重大安全隐患特提出以下整改方案。 一、整改措施 针对本次安全隐患排查的问题,特提出以下整改措施: 1、规范临边洞口及出入口的防护。重视戴安全帽和高处作业系安全带;按规定使用合格的安全密目立网、安全帽和安全带。 2、规范脚手架搭设。纠正架体与建筑结构固定的作法,设置首步固定;对架体进行立面全封闭,防止坠落伤人,保证行人的安全。 3、施工场地通道不堆物,持续畅通;工地上不准流动吸烟;材料按场布图规定场所堆物,并挂好标识排,注明规格、品种、名称;建筑垃圾分类堆放,做好标识;危险物品进库,妥善保管。 4、作好安全标志,以图象为主要特征的图形符号或文字构成

的标志,用以表达特定的安全信息。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部位、设备和设施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设置在明显位置,便于识别,来提醒路人注意安全。 5、施工现场周边要设置围挡设施,实行封闭管理,悬挂张贴醒目的标志或者告示,阻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6、施工现场实施贴合礼貌施工的规定,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生产设施贴合安全要求和卫生标准。 二、整改职责 项目部经理对隐患治理工作负主要职责,负责全面安排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对消除重大安全隐患工作进行领导、监督和协调,负责对消除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所需资金的安排。 项目部副经理负责组织人员,整改方案措施的安排落实,负责整改所需的人力、物力的调节。 负责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的职责人,负责对重大安全隐患在整改期限内组织人员进行监督检查,整改完毕负责组织人员进行验收。 三、整改资金 1。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资金应当按照 项目计取、确保需要、企业统筹、规范使用 的原则进行管理。财务应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资金纳入公司财务安全费用计划,保证专款专用,并督促其合理使用。 2。安全隐患或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和其他

燃气安全隐患分级标准管理

燃气安全隐患分级管理标准 1目的 为规范民用户、工商业用户户内燃气安全隐患的管理,加强户内燃气设施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保证用户安全用气,特制定本标准。 2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民用户、工商业用户户内燃气安全隐患的级别、分类、整改及跟进等内容。 3规范性引用文件 3.1《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12 3.2《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全管理规则》 3.3《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3.4《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3.5《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 4职责 4.1安全技术部 负责公司户内燃气安全隐患管理的指导和监督工作;负责对隐患用户向上级部门进行备案工作;监督本标准的落实;组织对该标准进行修订和完善。 5管理内容及要求 5.1.隐患级别定义 5.1.1 —级隐患 非常严重的安全隐患,具有可能导致户内燃气设施发生危及用户及周围邻居生命财产安全的泄漏,以及引起中毒、火灾、爆炸等事故或违反国家规范明令禁止条例款的,需马上做出整改的隐患。 5.1.2 二级隐患 严重的安全隐患,具有可预见的危险,需现场给客户整改建议,如未能即时改善,需再次联系客户跟进,督促用户整改。 5.1.3 三级隐患 一般的安全隐患,具有潜在的危险,一定时间内不易造成危险,需现场给客户整改建议, 督促用户整改。 5.2用户盗用气 非法手段使用天然气(用户有破坏计量装置或者从计量装置之前的燃气管道上直接取气等行为),发现之后,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5.2.1 隐患分级、项目描述、整改要求

5.3隐患整改要求 5.3.1用户管理单位应对发现的所有隐患分类、分级建立台账,做好隐患整改督促监控工作, 台账应定期更新,保证其准确性。 532 对于安检所有发现的各级隐患,应现场向用户进行有效告知,给整改意见,督促用户整改。 5.3.3 对于需用户整改,且无法立即整改的各级隐患,应在安检完毕7个自然日内在用户明 显处张贴督促隐患整改告知书,拍照存档,督促用户整改。 5.3.4 一级隐患处理 (1)漏气隐患处理或者维修不过夜。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2016年修订)国务院令 第666号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2016年修订)国务院令第666号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2016年修订) 国务院令第666号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2016年修订) 第十七条燃气经营者应当向燃气用户持续、稳定、安全供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燃气,指导燃气用户安全用气、节约用气,并对燃气设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燃气经营者应当公示业务流程、服务承诺、收费标准和服务热线等信息,并按照国家燃气服务标准提供服务。 第四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燃气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燃气经营许可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拒绝向市政燃气管网覆盖范围内符合用气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供气的; (二)倒卖、抵押、出租、出借、转让、涂改燃气经营许可证的; (三)未履行必要告知义务擅自停止供气、调整供气量,或者未经审批擅自停业或者歇业的; (四)向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用于

经营的燃气的; (五)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储存燃气的; (六)要求燃气用户购买其指定的产品或者接受其提供的服务; (七)燃气经营者未向燃气用户持续、稳定、安全供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燃气,或者未对燃气用户的燃气设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2010年10月19日国务院第129次常务会议通过2010年11月19日公布自2011年3月1日起施行根据2016年2月6日发布的国务院令第666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已经2016年1月13日国务院第11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总理李克强 2016年2月6日 六十二、删去《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三款。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镇燃气管理,保障燃气供应,防止

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目的和内容 为了建立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公司内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相关工作。 3 定义 3.1事故隐患的含义 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3.2事故隐患的分类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分为一、二、三级 1)一级重大事故隐患 一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后果特别严重,需全部停产停业整治,且整改难度很大的事故隐患。 2)二级重大事故隐患 二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且整改难度很大,需全部停产停业,经过一段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3)三级重大事故隐患

三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且整改难度较大,需局部停产停业,经过一段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 4 职责 主要负责人负责全厂隐患自查带头工作,并签发全厂性隐患整改通知单;各部门车间接到《隐患整改通知单》后,负责进行整改并且对隐患的整改进行全程跟踪监控;并填写《隐患整改回执单》报告上一级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负责对全厂性隐患整改情况的验收。 车间领导负责生产车间隐患自查工作;并签发车间级隐患整改通知单;各车间成员接到《隐患整改通知单》后,负责进行整改并且对隐患的整改进行全程跟踪监控;并填写《隐患整改回执单》报告上一级主管部门;车间领导负责对生产车间隐患整改情况的验收。 隐患排查专家组负责专家隐患排查工作:并签发隐患整改通知单;各部门车间接到《隐患整改通知单》后,负责进行整改并且对隐患的整改进行全程跟踪监控;并填写《隐患整改回执单》报告上一级主管部门;隐患排查专家组对隐患整改情况的验收。 安全部编制安全检查计划,管理各项安全检查表。 定期评审修改安全检查表。 主要负责人负责隐患治理专项资金的审批工作,由财务部门负责隐患治理专项资金的使用登记工作。 5 工作要点 5.1隐患自查 企业开展全厂性隐患自查每月不少于1次;生产车间开展隐患自查每周不少于1次;班组(工段)每天或每班应检查各岗位、工艺设备和安全防护设施完好情况,是否存在事故隐患。企业主要领导和各分管领导应亲自参加全厂性检查活动,并随机抽查车间、班组隐患自查情况,对发现的重要情况应及时研究整改;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和安全员应深入车间班组,督促、规范和指导隐患排查工作。 5.2重点部位“九必查” 企业在隐患排查中应突出重点,做到“九必查”: 1)重要生产车间、原料和产品库区、企业供电、供水、供汽、供风等部位的安全运行状况必查; 2)工艺技术管理、“工艺变更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必查;

公司安全隐患整改方案模板DOC

XX煤矿 安全隐患整改方案 编制: 审查: 批准: 日期:X年X月X日

XX煤矿 安全隐患整改方案 (模板) XX单位于X年X月X日对我矿进行了安全执法检查。检查组通过查阅资料及现场检查,查出安全隐患XX条,并下发了执法文书(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我矿接到执法文书(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后,X月X日由矿长XXX主持召开了安全、生产、技术、机电、财务等相关部门(科室)和连队负责人参加的安全隐患整改专项会,按照“五定”原则制定整改方案如下: 一、煤矿成立安全隐患整改领导小组和安全隐患整改验收小组 (一)安全隐患整改领导小组 组长:XXX(矿长) 副组长:XXX(安全副矿长)、总工程师 成员:其他矿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科室)、连队负责人 安全隐患整改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组长全面负责安全隐患整改工作的总体安排、指挥及协调工作。 2.安全副矿长负责安全隐患整改的现场指挥,并跟踪检查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总工程师负责指导并落实安全隐患整改方案的编制、执行情况,跟踪解决安全隐患整改过程

中的技术问题。 3.领导小组成员根据职责分管范围,负责安全隐患整改方案的具体实施和日常监督检查。 4.安全隐患整改期间,领导小组成员要积极深入现场,主动了解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安全隐患整改验收领导小组 组长:XXX(安全副矿长) 副组长:XXX(总工程师) 成员:安全、生产、技术部门(科室)负责人 安全隐患整改验收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组长是安全隐患整改验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对整改验收工作进行安排布置和协调。 2.副组长对组长负责,配合组长做好安全隐患验收工作,具体负责安全隐患验收标准的确定,并向相关人员进行贯彻。 3.验收小组成员必须熟悉掌握验收标准,规范验收程序,严把整改质量关。 4.验收小组成员必须积极深入作业现场,加强整改过程的监督检查,发现质量问题有权责令停止作业,并对整改负责人提出具体的整改要求。 5.验收小组成员负责分管整改项目检查验收工作,对整改不合格的必须重新进行整改,直到整改合格为止。

城镇燃气安全管理条例

城镇燃气安全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立法宗旨)为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管理,维护燃气市场秩序,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城市规划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条理适用于城镇燃气的规划设计、工程建设、设施保护、生产经营、应用管理、燃气燃烧器具管理以及安全监管等活动。 第三条(主管部门和职责分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对全国城镇燃气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城镇燃气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市、县人民政府负责城镇燃气工作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燃气主管部门)对本区域内的城镇燃气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法律、法规和各自的职责规定,协同做好与城镇燃气安全监督管理有关的工作。 第四条(安全管理的原则)城镇燃气安全管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循保障稳定和安全供应,保障设施完好、运行安全,节能高效的原则。 第五条(安全经营许可制度)国家对城镇燃气实行安全经营许可制度,对从事城镇燃气的生产、储存、输配、充装、销售等活动(以下简称燃气经营活动),依照本条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颁发《城镇燃气安全经营许可证》。 对从事燃气工程设计、施工、监理以及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活动的,实行资质管理。 第六条(安全管理科学技术研究和科技进步)国家鼓励城镇燃气安全科学技术研究,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城镇燃气安全管理水平;对在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二章规划与建设 第七条(规划编制)市、县人民政府燃气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和修订城镇燃气专项规划,报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后实施。 城镇燃气专项规划的内容主要包括:气源种类、用气规模、供气形式、调峰手段、管线布局、厂站设置等。 第八条(建设)新建、改建、扩建燃气工程,应当符合燃气专项规划。 城镇新区建设、旧区改建和新建、改建、扩建大型建设项目,应当按照燃气专项规划,配套建设相应的燃气设施;规划的燃气设施配套建设用地,未经法定程序调整规划,不得改变用途。 在上诉两款的工程立项、规划设计审批时,应征得同级燃气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条(工程设计和施工)从事燃气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活动的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等级。 燃气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活动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技术规范、标准。 燃气工程竣工后应依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组织验收、移交工程竣工资料。 第三章经营管理 第十一条(安全经营许可证)从事城镇燃气经营活动的企业应当取得《城镇燃气安全经营许可证》并在规定的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未取得《城镇燃气安全经营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燃气经营活动。

【最新】城市燃气管理办法

城市燃气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 第62号 《城市燃气管理办法》已于1997年12月18日经第八次部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 部长侯捷 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城市燃气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燃气管理,维护燃气供应企业和用户的合法权益,规范燃气市场,保障社会公共安全,提高环境质量,促进燃气事业的发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城市燃气的规划、建设、经营、器具的生产、销售和燃气的使用及安全管理。第三条城市燃气的发展应当实行统一规划、配套建设、因地制宜、合理利用能源、建设和管理并重的原则。第四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市燃气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燃气管理工作。第五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城市燃气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技术,提高城市燃气的科学技术水平。 编辑本段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燃气管理,维护燃气供应企业和用户的合法权益,规范燃气市场,保障社会公共安全,提高环境质量,促进燃气事业的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城市燃气的规划、建设、经营、器具的生产、销售和燃气的使用及安全管理。 第三条城市燃气的发展应当实行统一规划、配套建设、因地制宜、合理利用能源、建设和管理并重的原则。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市燃气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燃气管理工作。 第五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城市燃气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技术,提高城市燃气的科学技术水平。 编辑本段第二章规划和建设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规划、城建等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本地区燃气发展规划。

化工企业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编号:SM-ZD-16339 化工企业隐患排查工作方 案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化工企业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简介:该方案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合理化地制定计划,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明确执行目标,工作内容,执行方式,执行进度,从而使整体计划目标统一,行动协调,过程有条不紊。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目的: 1.1、为保证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的实现,保证安全标准化的有效实施,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2、范围: 2.1、本公司所有生产储存场所、安全装置、电气装置等。 3、职责: 3.1、公司生产质量总监负责审批隐患整改报告,保证资金投入。 3.2、公司安全员参与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的管理,整理隐患整改报告,监督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3.3、财务部门负责隐患整改资金的保障。 3.4、各部门对有关的检查和隐患整改签收,并对检查和隐患整改结果负责。

4、检查依据: 4.1、有关标准、规程、规范和规定。 4.2、本公司制度、规范、规定、等相关文件。 4.3 、通过系统评价分析确定的危险部位及防范措施。 5、检查形式和内容: 5.1、综合检查(包括节假日检查): 5.1.1、公司级安全检查每年不少于四次,由公司级领导负责组织实施; 5.1.2、车间级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由部门负责人组织实施; 5.2 、专业检查: 5.2.1、专业检查每年不少于两次,由公司级领导负责组织实施; 5.2.2、行政部负责安全装置、电气装置等专业检查; 5.2.3、行政部负责消防、防尘噪声、安全、保卫等专业检查; 5.3、季节性检查: 5.3.1 、行政部负责进行防汛防台、防雷电、防火防爆等

整改方案

整改方案 篇一:整改方案范本 XX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安全隐患整改方案 编制:X X X 审查:X X X 批准:X X X 编制单位:XX煤业有限公司XXX部(科) 编制日期:二O一三年三月三十日 XX煤业有限公司 安全隐患整改方案 2020年3月30日,XXXXXXXX对我矿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了全面的检查,经现场检查,共查出隐患6条,建议2条。我矿对本次所查出的隐患高度重视,于当天晚上19:00分在矿会议室组织召开了安全隐患专项整改会议,成立了专项隐患整改治理领导小组,按照“五定五落实”(落实措施、落实责任、落实资金、落实时限、落实预案)的原则和有关规定要求逐条进行整改,为安全、科学、合理、认真地搞好本次安全隐患整改落实工作,按照会议精神编制本整改方案。 一、落实整改责任,成立组织机构 1、设立安全隐患整改领导小组 组长:***(负责隐患落实整改工作的安排布置、全面指挥及组织协调管理工作) 副组长:***(负责整改工作期间的现场指挥、跟踪、随时抽查跟进隐患整改落实进度情况) 副组长:***(负责审核安全隐患整改方案和协助组长解决整改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难题) 成员:*** *** *** *** *** *** *** ****(具体负责各项整改工

作的实施和安全检查。深入现场,根据自身职责分管范围进行隐患整改跟进,力争按质、按量、按时完成整改任务)。 安全隐患整改领导小组职责: (1)对编制的整改方案认真进行会审,并提出会审意见。 (2)对整改方案提出的各项安全措施是否可行,遗漏补充,负责整改工作安全。 (3)制定隐患整改表,对隐患整改进度进行跟踪检查。 (4)严格执行“编号登记、复查销号”的整改制度。 (5)整改领导小组成员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层层落实责任。 (6)对各项整改项目,责任人必须到现场指挥、督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7)在隐患整改过程中,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时,由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召开领导小组全体工作人员会议,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措施。 (8)按整改方案进行整改,安全措施不到位决不允许施工。 (9)做好整改期间各项记录。在规定期限内对所有隐患督查整改落实到位。 2、设立安全隐患整改、复查验收领导小组组长:***(矿长) 副组长:***(安全矿长) *** (总工程师) 成员:*** *** *** *** *** *** ***安全隐患整改、复查验收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所有整改项目复查验收工作,对整改不合格的必须重新进行整改,直到合格为止。 (2)制定各项整改项目验收标准,严格按标准进行验收。 (3)对整改期间“三违”现象进行督查,对各类违章、违纪行为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4)狠抓整改工程质量,对各项整改工程质量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对整改工作失职人员进行严肃查处。 (6)对整改各项安全检查记录进行检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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