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标准产业分类法

国际标准产业分类法
国际标准产业分类法

1).农业、狩猎业、林业和渔业

2).矿业和采石业

3).制造业

1.食品、饮料、烟草

2.纺织、服装、制革

3.木材与木制品

4.造纸与纸制品、印刷与出版

5.化工产品和药品、石油加工、煤炭加工、塑料制品、橡胶制品

6.非金属矿产品(除石油、煤炭加工产品以外的)

7.冶金工业

8.金属制品、机械和工业设备

?除机械和工业设备以外的金属制品

?电气机械以外的机械

?电机、电器及供电设备

?运输工具

o造船及修理

o铁路机车与车辆

o汽车;

o摩托车与自行车

o航空工业

o其他运输工具

?不包括在以上行业的科学仪器、测试仪器、控制仪器、感

光和光学器材。

9.其他制造业。

4).电力、煤气、供水业;

5).建筑业;

6).批发与零售业、餐馆与旅店业;

7).运输业、仓储业和邮电通信业;

8).金融业、不动产业、保险业及商业性服务业;

9).社会团体、社会及个人的服务;

10).不能分类的其他活动。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_T4754-2011)

附件1: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 4754-2011)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全社会经济活动的分类与代码。 本标准适用于在统计、计划、财政、税收、工商等国家宏观管理中,对经济活动的分类,并用于信息处理和信息交换。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行业 industry 行业(或产业)是指从事相同性质的经济活动的所有单位的集合。 2.2 主要活动 principal activity 当一个单位对外从事两种以上的经济活动时,占其单位增加值份额最大的一种活动称为主要活动。如果无法用增加值确定单位的主要活动,可依据销售收入、营业收入或从业人员确定主要活动。 与主要活动相对应的是次要活动和辅助活动。次要活动是指一个单位对外从事的所有经济活动中,除主要活动以外的经济活动。辅助活动是指一个单位的全部活动中,不对外提供产品和劳务的活动。辅助活动是为保证本单位主要活动和次要活动正常运转而进行的一种内部活动。 2.3 单位 unit 本标准中的单位是指有效地开展各种经济活动的实体,是划分国民经济行业的载体。 2.4 产业活动单位 establishment 产业活动单位是法人单位的附属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 ——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经济活动; ——相对独立地组织生产、经营或业务活动; ——能够掌握收入和支出等资料。 2.5 法人单位 corporate unit 具备下列条件的单位为法人单位: ——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独立拥有和使用(或授权使用)资产,承担负债,有权与其他单位签定合同;

ICS分类号(国际标准分类法)

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for Standards (ICS) 编码英文名称中文名称 01GENERALITIES. TERMINOLOGY. STANDARDIZATION. DOCUMENTATION综合、术语学、标准化、文献 01.020Terminology (principles and coordination)术语学(原则和协调配合) 01.040Vocabularies词汇 01.040.01Generalities. Terminology. Standardization. Documentation (Vocabularies)综合、术语学、标准化、文献 (词汇)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与管理、行政、运输 (词汇)01.040.03Sociology. Services. Company organization and management. Administration. Transport (Vocabularies) 01.040.07Mathematics. Natural sciences (Vocabularies)数学、自然科学 (词汇) 01.040.11Health care technology (Vocabularies)医药卫生技术(词汇) 01.040.13Environment and health protection. Safety (Vocabularies)环保、保健与安全 (词汇) 01.040.17Metrology and measurement. Physical phenomena (Vocabularies)计量学和测量、物理现象 (词汇) 01.040.19Testing (Vocabularies)试验 (词汇) 01.040.21Mechanical systems and components for general use (Vocabularies)机械系统和通用件 (词汇) 01.040.23Fluid systems and components for general use (Vocabularies)流体系统和通用件 (词汇) 01.040.25Manufacturing engineering (Vocabularies)机械制造 (词汇) 01.040.27Energy and heat transfer engineering (Vocabularies)能源和热传导工程 (词汇) 01.040.29Electrical engineering (Vocabularies)电气工程 (词汇) 01.040.31Electronics (Vocabularies)电子学 (词汇) 01.040.33Telecommunications. Audio and video engineering (Vocabularies)电信、音频和视频技术 (词汇) 01.040.35Information technology. Office machines (Vocabularies)信息技术、办公机械设备 (词汇) 01.040.37Image technology (Vocabularies)成像技术 (词汇) 01.040.39Precision mechanics. Jewelry (Vocabularies)精密机械、珠宝 (词汇) 01.040.43Road vehicle engineering (Vocabularies)道路车辆工程 (词汇) 01.040.45Railway engineering (Vocabularies)铁路工程 (词汇) 01.040.47Shipbuilding and marine structures (Vocabularies)造船和海上建筑物 (词汇) 01.040.49Aircraft and space vehicle engineering (Vocabularies)航空器和航天器技术 (词汇) 01.040.53Materials handling equipment (Vocabularies)材料储运设备 (词汇)

行业分类标准

行业分类标准 根据现行统计指标体系的要求,需照国家统计局行业划分标准进行区别归类。 1.农林牧渔业:指对各种农作物的种植活动、林木的培育和种植、木材和 竹材的采运、为获得各种畜禽产品而从事的饲养活动、海洋和内陆水域养殖和捕捞活动及对农、林、牧、渔业生产活动进行的各种支持性服务活动等。含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农林牧渔服务业五个次级行业。 关键词:种植、培育、养殖、饲养、捕捞、畜牧等。 2.采矿业:指对固体(如煤和矿物)、液体(如原油)或气体(如天然气)等自然产生的矿物的采掘。包括地下或地上采掘、矿井的运行,在矿址或矿址附近从事的旨在加工原材料的所有辅助性工作,以及使原料得以销售所需的准备工作。含煤炭开采和洗选业、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黑色金属矿采选业、非金属矿采选业、其他矿采业六个次级行业。 关键词:开采、选矿、钻探等。 3.制造业:指经物理变化或化学变化后成为了新的产品,包括动力机械制造、手工制作以及产品的批发销售、零售等活动。含农副食品加工业、纺织业、家具、医药橡胶、塑料制造等31个次级行业。只要经物理变化或化学变化后成为了新的产品,不论是动力机械制造,还是手工制作;也不论产品是批发销售,还是零售,均视为制造。

关键词:厂、加工、制造、印刷、修理等。 4.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是指利用自然资源,进行电力、热能、燃气和水的生产、供应及污水的净化、处理等活动。含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燃气生产和供应业、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三个次级行业。 关键词:发电、供电、供热、燃气、自来水、污水处理等。 5.建筑业: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建筑物内的各种设备的安装、装饰,工程准备、施工设备服务等活动。含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建筑安装业、建筑装饰业、其他建筑业四个次级行业。 关键词:建筑、施工、架线、安装、装饰、装修等。 6.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指铁路、公路、水上、航空、管道运输、城市公共交通、装卸搬运,货物仓储、以仓储为主的物流配送,国家邮政局系统提供的邮政服务等活动。含铁路运输等九个次级行业。原交通运输、仓储和邮电通信业忠,通信业归入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其余全部归入本行业。 关键词:物流、运输、客运、公路管理、公交、出租车、轮渡、港口、航空、 机场、装卸、搬运、配送、快递、邮政等。 7.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指通过电缆、光缆、无线电波、互联网等传输的通信、信息、电信服务和广播电视传输服务,计算机系统和软件服务等活动。含电信和其他信息传输服务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三个次级行业。

职业分类与代码

职业分类与代码国务院第六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目次 1范围 (1) 2术语和定义 (1) 3 职业分类原则 (1) 4 职业分类及编码方法 (1) 5 使用说明 (1) 6 职业分类与代码及说明 (2) 表1 职业分类与代码表 (2) 表2 职业分类与代码说明 (14) Ⅰ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职业分类与代码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我国职业的分类结构、类别、代码及说明。 本标准适用于按职业分类的各种普查、调查统计及行政管理和国内外信息交流等。 2 术语和定义 2.1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职业occupation 从业人员为获取主要生活来源所从事的社会性工作的类别。 3职业分类原则 3.1按从业人口本人所从事工作性质的同一性进行分类。 4职业分类及编码方法 4.1职业分类 划分为大类、中类、小类三层。其中大类8个,中类65个,小类410个。 8个大类的排列顺序及名称如下: 第一大类: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业、事业单位负责人 第二大类: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大类: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 第四大类;商业、服务业人员 第五大类:农、林、牧、渔、水利业生产人员 第六大类: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及有关人员 第七大类:军人(人口普查不涉及) 第八大类:不便分类的其他从业人员 4.2 代码结构 第一位表示大类;第二位表示中类;第三位表示小类。大类和中类之间用短线“-”隔开,以示区别。 4.3编码方法 第一大类用O表示;第二大类用1/2表示,占1、2两个数字;第六大类用6/7/8/9表示,占用6、7、8、9四个数字;第八大类用999表示;其余各大类均占用一个数字。 5 使用说明 5.1 同时从事一种以上职业的人员,以劳动时间较长的为其职业;如不能确定时间长短者,以经济收入较多的为其职业。在同一工作场所,从事一种以上职业的人员,以其技术性较高的工作为职业。 5.2 学徒工应按其所学习和从事的工作种类进行划分。 5.3 具有各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同时担任行政负责人的,按行政职务归类。 1

国际标准分类法

国际标准分类法(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forStandards,简称ICS)是由 国际标准化组织编制的标准文献分类法。它主要用于国际标准、区域标准和国 家标准以及相关标准化文献的分类、编目、订购与建库,从而促进国际标准、区 域标准、国家标准以及其他标准化文献在世界范围的传播。 ICS代码英文名称中文名称 01 GENERALITIES. TERMINOLOGY. STANDARDIZATION. DOCUMENTATION 综合、术语学、标准化、文献 Terminology (principles and coordination) 术语学(原则和协 调配合) Vocabularies 词汇 Generalities. Terminology. Standardization. Documentation (Vocabularies) 综合、术语学、标准化、文献 (词汇) Sociology. Services. Company organization and management. Administration. Transport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与管理、行政、 运输 (词汇) Mathematics. Natural sciences (Vocabularies) 数学、自然科学 (词汇) Health care technology (Vocabularies) 医药卫生技术(词汇) Environment and health protection. Safety (Vocabularies) 环保、 保健与安全 (词汇) Metrology and measurement. Physical phenomena (Vocabularies) 计量学和测量、物理现象 (词汇) Testing (Vocabularies) 试验 (词汇) Mechanical systems and components for general use (Vocabularies) 机械系统和通用件 (词汇) Fluid systems and components for general use (Vocabularies) 流 体系统和通用件 (词汇) Manufacturing engineering (Vocabularies) 机械制造 (词汇) Energy and heat transfer engineering (Vocabularies) 能源和热 传导工程 (词汇) Electrical engineering (Vocabularies) 电气工程 (词汇) Electronics (Vocabularies) 电子学 (词汇) Telecommunications. Audio and video engineering (Vocabularies) 电信、音频和视频技术 (词汇) Information technology. Office machines (Vocabularies) 信息技 术、办公机械设备 (词汇) Image technology (Vocabularies) 成像技术 (词汇) Precision mechanics. Jewelry (Vocabularies) 精密机械、珠宝 (词汇) Road vehicle engineering (Vocabularies) 道路车辆工程 (词汇)

国际标准分类号xxxxxxx

国际标准分类号:XX.XXX.XX 中国标准分类号:A00/09 团体标准 T/AOPA 000X—2019 职业教育无人机应用技术 第4部分实训室 Application Technology of UAV in Vocational Education Part 4 Training Room (征求意见稿) 2019-XX-XX发布2019-XX-XX实施 中国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发布 目录 前言 引言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技术要求 (4) 5.质量保证 (10) 6.认证 (10) 7.信用管理 (18)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Aircraft Owners and Pilots Association of China,以下简称AOPA)制定、发布、解释并组织实施。聞創沟燴鐺險爱氇谴净祸測。 本标准起草单位: 本标准起草人: 引言 无人机产业作为中国在国际上为数不多的龙头产业,发展十分迅猛,尤其是民用无人机产业未来将会是通用航空领域一个重要的板块。而由于无人机产业人才缺口大,不少职业院校为满足高速增长的产业人才需求,都开设了无人机专业,引入了无人机教学用具对人才进行培养,教育部也正式批复了高职阶段的“无人机应用技术”专业(专业代码560610)。残骛楼諍锩瀨濟溆塹籟婭骒。 为了让拟开设“无人机应用技术”专业的职业院校有所参考,同时规范无人机职业教育实训室的认证工作,特制定本标准。酽锕极額閉镇桧猪訣锥顧荭。 1 / 13

职业教育无人机应用技术实训室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教育无人机应用技术专业实训室中相关术语和定义,对教学设备的特点和设计生产要求,以及配套的认证程序和应遵守的原则、流程进行了规范。彈贸摄尔霁毙攬砖卤庑诒尔。 本标准适用于无人机职业教育教学设备的认证活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无人机教学场所 指由院校或企事业单位建立的用于无人机技术及相关应用领域知识传授及人才培养的教学活动场所。其面向对象是全年龄段的在校或非在校人员。謀荞抟箧飆鐸怼类蒋薔點鉍。 3.2 无人机职业教育实训室 无人机职业教育实训室,是相对于无人机青少年科普教育教学实验室、无人机普通高等教育教学实验室和无人机商业培训教学场所,以及以理论知识传授为主的教学场所而言的。指专门针对职业教育定位、适应职业教育的教学模式并且高度近似企事业用人单位工作环境的一类以无人机相关实际操作训练为主的教学场所。其所对应的教学内容包括:无人机飞行、无人机组装与调试、无人机故障检测与维修、无人机行业应用以及无人机创新开发等。本标准的无人机职业教育实训室,根据需要有时简称“实训室”。厦礴恳蹒骈時盡继價骚卺癩。 3.3 无人机企业工作环境 无人机企业工作环境指的是设计、生产、销售及应用商用无人机设备的企事业单位中,相关岗位员工真实的工作场景。例如无人机企事业单位中的研发基地、生产车间、售后中心、销售中心、行政办公及外场作业的相关工作岗位的环境。一般包含办公会用品、工作设施、工艺装备、工作软件、辅助工具、管理系统、岗位手册等与工作内容相关的全部要素。茕桢广鳓鯡选块网羈泪镀齐。3.4无人机模拟飞行实训室 无人机模拟飞行实训室,是指无基础飞行知识的学员进行无人机实际操作飞行训练之前,针对操作基本要求、操作基本方法、操作熟练度等方面,通过计算机及其配套的训练软件进行基础实操训练的实训室。鹅娅尽損鹌惨歷茏鴛賴縈诘。 3.5无人机飞行实操实训室 无人机飞行实操实训室,是指学员在掌握了基本的操作要求与操作方法,同时具备一定的操作熟练度的情况下,使用真实的无人机教学设备,进一步增加操作熟练程度和飞行科目训练的实训室。籟丛妈羥为贍偾蛏练淨槠挞。 3.6无人机装调检修实训室 无人机装调检修实训室,是指让学员认识与了解无人机内部构造、组装过程、调试过程,同时使用常见机械和电子检测仪器对无人机常见故障进行检测并完成故障排除维修的实训室。預頌圣鉉儐歲龈讶骅籴買闥。 3.7 无人机行业应用实训室 无人机行业应用实训室,是指高度近似某一类无人机应用企业(如无人机农业植保企业、无人机影视航拍企业或无人机航空测绘企业等)内部工作环境的实训室。渗釤呛俨匀谔鱉调硯錦鋇絨。 3.8无人机工程创新实训室 无人机工程创新实训室,是指针对无人机内部硬件设计制造及控制软件技术,以及无人机行业应 1 / 13

国家统计局-行业分类标准47347

[1]农、林、牧、渔业 [01]农业 [02]林业 [03]畜牧业 [04]渔业 [05]农、林、牧、渔服务业 [2]采矿业 [06]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07]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08]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09]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10]非金属矿采选业 [11]其他采矿业 [3]制造业 [13]农副食品加工业 [14]食品制造业 [15]饮料制造业 [16]烟草制品业 [17]纺织业 [18]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 [19]皮革、毛皮、羽毛(绒)及其制品业 [20]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21]家具制造业 [22]造纸及纸制品业 [23]印刷业和记录媒介的复 制 [24]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业 [25]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 料加工业 [26]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 造业 [27]医药制造业 [28]化学纤维制造业 [29]橡胶制品业 [30]塑料制品业 [31]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32]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 工业 [33]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 工业 [34]金属制品业 [35]通用设备制造业 [36]专用设备制造业 [37]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39]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40]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 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41]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 用机械制造业 [42]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 [43]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 收加工业 [4]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 供应业 [44]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 应业 [45]煤气生产和供应业 [46]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5]建筑业 [47]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 [48]建筑安装业 [49]建筑装饰业 [50]其他建筑业 [6]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 [51]铁路运输业 [52]道路运输业 [53]城市公共交通业 [54]水上运输业 [55]航空运输业 [56]管道运输业 [57]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 务业 [58]仓储业 [59]邮政业 [7]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 软件业 [60]电信和其他信息传输服 务业 [61]计算机服务业 [62]软件业 [8]批发和零售业 [63]批发业 [65]零售业 [9]住宿和餐饮业 [66]住宿业 [67]餐饮业 [10]金融业 [68]银行业 [69]证券业 [70]保险业 [71]其他金融活动 [11]房地产业 [72]房地产业 [1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73]租赁业 [74]商务服务业 [13]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 地质勘查业 [75]研究与试验发展 [76]专业技术服务业 [77]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 [78]地质勘查业 [14]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 管理业 [79]水利管理业 [80]环境管理业 [81]公共设施管理业 [15]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82]居民服务业 [83]其他服务业 [16]教育 [84]教育 [17]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 福利业 [85]卫生 [86]社会保障业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国际标准产业分类》对照表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国际标准产业分类》对照表(一)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 — 2002) 国际标准产业分类(ISIC/Rev.3) A 农、林、牧、渔业 01 农业 011 谷物及其他作物的种植 0111 谷物的种植0112 薯类的种植0113 油料的种植0114 豆类的种植0115 棉花的种植0116 麻类的种植0117 糖料的种植0118 烟草的种植0119 其他作物的种植0111 谷物及其他未列明作物的种植 0111 谷物及其他未列明作物的种植 0111 谷物及其他未列明作物的种植 0111 谷物及其他未列明作物的种植 0111 谷物及其他未列明作物的种植 0111 谷物及其他未列明作物的种植 0111 谷物及其他未列明作物的种植 0111 谷物及其他未列明作物的种植 0111 谷物及其他未列明作物的种植 012 蔬菜、园艺作物的种植 0121 蔬菜的种植 0122 花卉的种植 0123 其他园艺作物的种植0112 蔬菜、园艺特产及苗圃产品的种植 0112 蔬菜、园艺特产及苗圃产品的种植 0112 蔬菜、园艺特产及苗圃产品的种植 013 水果、坚果、饮料和香料作物的种植 0131 水果、坚果的种植 0132 茶及其他饮料作物的种植0133 香料作物的种植 0140 中药材的种植0113 水果、坚果、饮料和香料作物的种植 0113 水果、坚果、饮料和香料作物的种植 0113 水果、坚果、饮料和香料作物的种植

0111 谷物及其他未列明作物的种 植 02 林业 021 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育种和育苗 造林 林木的抚育和管理0200 林业、伐木业和有关的活动0200 林业、伐木业和有关的活动0200 林业、伐木业和有关的活动 022 木材和竹材的采运 0221 木材的采运0222 竹材的采运0230 林产品的采集0200 林业、伐木业和有关的活动0200 林业、伐木业和有关的活动0200 林业、伐木业和有关的活动 03 畜牧业 0310 牲畜的饲养0320 猪的饲养 0330 家禽的饲养0340 狩猎和捕捉动物0390 其他畜牧业0121 牛、绵羊、山羊、马、驴、骡和驴骡的饲养;乳品加工 0122 其他家畜的饲养;未另列明的畜产品的生产 0122 其他家畜的饲养;未另列明的畜产品的生产 0150 狩猎、捕捉和猎物的繁殖,包括有关的服务活动 0122 其他家畜的饲养;未另列明的畜产品的生产 0130 "其他家畜的饲养;未另列明的畜产品的生产;农作物的种植与家畜的饲养相结合(农牧混合)" 04 渔业 041 海洋渔业 0411 海水养殖0412 海洋捕捞0500 渔业、鱼苗站和养鱼场业务;与渔业有关的服务活动0500 渔业、鱼苗站和养鱼场业务;与渔业有关的服务活动 042 内陆渔业 0421 内陆养殖0422 内陆捕捞0500 渔业、鱼苗站和养鱼场业务;与渔业有关的服务活动0500 渔业、鱼苗站和养鱼场业务;与渔业有关的服务活动 05 农、林、牧、渔服务业 051 农业服务业 0511 灌溉服务0140 农业和畜牧业服务活动,但

证监会行业分类方法

证监会行业分类: 大类:A 农、林、牧、渔业 B 采掘业 C 制造业 D 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E 建筑业 F 交通运输、仓储业 J 房地产业 H 批发和零售贸易 I 金融、保险业 G 信息技术业 K 社会服务业 L 传播与文化产业 M 综合类 A 农、林、牧、渔业 A01 农业 A0101 种植业 A0199 其他农业 A03 林业 A05 畜牧业 A0501 牲畜饲养放牧业 A0505 家禽饲养业 A0599 其他畜牧业 A07 渔业 A0701 海洋渔业 A0705 淡水渔业 A09 农、林、牧、渔服务业 A0901 农业服务业 A0905 林业服务业 A0915 畜牧兽医服务业 A0920 渔业服务业 A0999 其他农、林、牧、渔服务业 B 采掘业 B01 煤炭采选业 B0101 煤炭开采业 B0105 煤炭洗选业 B03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B0301 天然原油开采业 B0305 天然气开采业 B0310 油页岩洗选业 B05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B0501 铁矿采选业 B0599 其他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B07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B0701 重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B0715 轻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B0730 贵金属矿采选业 B0740 稀有稀土金属矿采选业 B09 非金属矿采选业 B0901 土砂石开采业 B0911 化学矿开采业 B0921 采盐业 B0999 其他非金属矿开采业 B49 其他矿采选业 B50 采掘服务业 B5001 煤炭采选服务业 B5003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服务业 B5005 黑色金属矿采选服务业 B5007 有色金属矿采选服务业 B5009 非金属矿采选服务业 B5099 其他矿采选服务业 C 制造业 C0 食品、饮料 C01 食品加工业 C0101 粮食及饲料加工业 C0111 植物油加工业 C0115 制糖业 C0120 屠宰及肉类蛋类加工业 C0125 水产品加工业 C0130 盐加工业 C0199 其他加工业 C03 食品制造业 C0301 糕点、糖果制造业 C0310 乳制品制造业 C0320 罐头食品制造业 C0330 发酵制造业 C0340 调味品制造业 C0399 其他食品制造业 C05 饮料制造业 C0501 酒精及饮料酒制造业 C0510 软饮料制造业 C0520 制茶业 C0599 其他饮料制造业 C1 纺织、服装、皮毛

2.行业分类标准

行业分类标准 一.行业分类的主要依据 (一)以管理为目的的行业分类 为了对产业活动进行有效管理,人们从不同的角度对产业进行了不同的分类,如三次产业分类法、联合国标准产业分类法、我国的国民经济产业分类法等。这些分类方法一般是适应宏观经济管理的需要,分类对象是国民经济活动总体,分类体系中包括一些非经营性行业,分类原则是按照产品的统一性,根据产业的技术特点来进行分类的。 (二)以投资为目的的行业分类 自从股票市场诞生并获得迅速发展以后,股票投资便成为一种越来越重要的社会需求,编制股价指数和进行行业分类就成为了必然的需要。从证券投资的角度来说,一般的投资者只关心他们定的证券投资能否保值增值,因此证券市场的产业分类要重点反应产业的盈利前景,分类后各行业收益差别显著,对投资者进行投资活动具有意义。 二.国内外主要行业分类标准 (一)国外主要行业分类标准 1. MSCI和S&P的全球行业分类标准(Global Industry Classification Standard,GICS) 1999年8月2日,MSCI和标准普尔联合发布了新的全球行业分类标准GICS,该标准10个经济部门(Economic Sector),23个行业(Industry Group),59个行业(Industry),122个子行业(Sub-Industry)构成,共分为4个级别。对于每一个具体的公司,根据GICS和公司的主要商业活动,都可以把它归于一个确定的子行业,以及相应的经济部门、行业组和行业,在每一个级别上,一个公司只能属于一个类别。 MSCI和标准普尔指出,GICS对公司进行分类的依据主要是销售收入,其次为利润和市场。其目的是为了加强全球范围内金融从业者的投资研究和资产管理工作。

证监会行业分类

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 (2012年修订) 为规范上市公司行业分类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证券期货市场统计管理办法》、《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制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以下简称《指引》)。 本《指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01年中国证监会公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同时废止。 1.分类对象与适用范围 《指引》以在中国境内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上市公司为基本分类对象。 《指引》适用于证券期货监管系统对上市公司行业分类信息进行统计、评价、分析及其他相关工作。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各证券期货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以及其他相关机构,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统计数据所涉及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应符合《指引》的规定。 市场机构基于投资分析目的所使用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可参照《指引》规定的行业类别,但非强制适用。 2.分类原则与方法 以上市公司营业收入等财务数据为主要分类标准和依据,所采用财务数据为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已公开披露的合并报表数据。 当上市公司某类业务的营业收入比重大于或等于50%,则将其划入该业务相对应的行业。 当上市公司没有一类业务的营业收入比重大于或等于50%,但某类业务的收入和利润均在所有业务中最高,而且均占到公司总收入和总利润的30%以上(包含本数),则该公司归属该业务对应的行业

类别。 不能按照上述分类方法确定行业归属的,由上市公司行业分类专家委员会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判断公司行业归属;归属不明确的,划为综合类。 3. 编码方法 本《指引》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 T4754-2011),将上市公司的经济活动分为门类、大类两级。与此对应,门类代码用一位拉丁字母表示,即用字母A、B、C……依次代表不同门类;大类代码用两位阿拉伯数字表示,从01开始按顺序依次编码。 4. 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中国证监会统筹指导上市公司行业分类工作,负责制定、修改和完善《指引》,对《指引》及相关制度进行解释,对外发布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结果。 中国上市公司协会负责按照《指引》组织对上市公司进行行业分类,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结果,并向证券交易所、中证指数公司等相关机构通报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结果。 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建立上市公司行业分类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由有关部委、证券期货监管系统和证券经营机构的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负责就上市公司行业分类制度的修订提出意见和建议;依据专业判断,确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结果。 5. 沟通反馈机制 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应当建立与上市公司的日常沟通机制,就行业类别划分及变更情况征求上市公司意见;上市公司提出不同意见的,应提请专家委员会讨论作出最终判断。 6. 行业分类流程 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按季度进行。每年3月20日、6月10日、9月20日和12月20日为当季行业分类工作起始日;原则上应于季度末完成当季上市公司行业分类工作。 行业分类包括初次分类和定期调整。 初次分类是对新上市公司的行业分类,依据公司《招股说明书》进行。公司上市首日在每季度行业分类工作起始日(不含当日)之前

国际国内标准分类及编号

国际国内标准分类及编号

国内标准分类及编号 ?国家标准GB ?化工HG ?机械JB ?核工业EJ ?电力DL ?石油SY ?船舶CB ?纺织FZ ?林业LY ?煤炭MT ?农业NY ?轻工QB ?汽车QC ?航天QJ ?电子SJ ?水利 ?商检SN ?铁道TB ?通信YD ?民用航空MH ?水产SC

?石化SH ?商业SB ?交通JT ?城建CJ ?地方标准DB ?环境保护HJ ?卫生WS ?烟草YC ?医药YY ?质监CCGF ?安全标准AQ ?包装标准BB ?CECS标准?地质矿产DZ ?公共安全GA ?建材标准JC ?建工标准JG ?计量标准JJ ?粮食标准LS ?冶金标准YB ?邮政标准YZ ?国军标GJB

?航空标准HB ?特种设备TSG ?有色金属YS ?海洋标准HY ?稀土标准XB ?体育标准TY ?金融标准JR ?文化行业WH ?档案标准DA ?物资标准WB ?新闻出版CY ?气象标准QX ?海关标准HS ?海军军标HJB ?外经贸WM ?广播电视GY ?劳动安全LD ?土地管理TD ?旅游标准LB ?民政标准MZ ?教育行业JY ?测绘标准CH

?兵工民品WJ ?能源标准NB ?宝山钢铁BQB ?中石油CNPC ?鞍山钢铁ASB ?深圳地方SZ ?专业标准ZB ?中文版标准 国外标准分类 ?英国标准BS ?德国标准DIN ?日本标准JIS ?美国ASME ?国际电工IEEE ?石油学会API ?国际标准ISO ?美国UL ?澳大利亚AS ?美国汽车SAE ?美国焊接AWS ?美国腐蚀NACE ?美国阀门MSS

《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2)的通知》

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 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2)的通知 国统字…2012?63号 国务院各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各调查总队: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要求,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文化产业统计工作,规范文化及相关产业的口径、范围,我局在与中共中央宣传部及国务院有关部门共同研究的基础上,修订完成《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2)》。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国家统计局 二○一二年七月二日

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2) 一、目的和作用 (一)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精神,建立科学可行的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制度,制定本分类。 (二)本分类为界定我国文化及相关单位的生产活动提供依据,为当前的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文化宏观管理提供参考,为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提供统一的定义和范围。 二、定义和范围 (一)定义 本分类规定的文化及相关产业是指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产品和文化相关产品的生产活动的集合。 (二)范围 根据以上定义,我国文化及相关产业的范围包括: 1.以文化为核心内容,为直接满足人们的精神需要而进行的创作、制造、传播、展示等文化产品(包括货物和服务)的生产活动; 2.为实现文化产品生产所必需的辅助生产活动; 3.作为文化产品实物载体或制作(使用、传播、展示)工具的文化用品的生产活动(包括制造和销售); 4.为实现文化产品生产所需专用设备的生产活动(包括制造和销售)。

三、分类原则 (一)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为基础 本分类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为基础,根据文化及相关单位生产活动的特点,将行业分类中相关的类别重新组合,是《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派生分类。 (二)兼顾部门管理需要和可操作性 根据我国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的实际,本分类在考虑文化生产活动特点的同时,兼顾政府部门管理的需要;立足于现行的统计制度和方法,充分考虑分类的可操作性。 (三)与国际分类标准相衔接 本分类借鉴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文化统计框架—2009》的分类方法,在定义和覆盖范围上可与其衔接。 四、分类方法 本分类依据上述分类原则,将文化及相关产业分为五层。 第一层包括文化产品的生产、文化相关产品的生产两部分,用“第一部分”、“第二部分”表示; 第二层根据管理需要和文化生产活动的自身特点分为10个大类,用“一”、“二”……“十”表示; 第三层依照文化生产活动的相近性分为50个中类,在每个大类下分别用“(一)”、“(二)”、“(三)”……表示; 第四层共有120个小类,是文化及相关产业的具体活动类别,直接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相对应行业小类的名称和代码表示。对于含有部分文化生产活动的小类,在其

国际标准行业分类-2016

国际标准行业分类 (ISIC Rev 4.0) 2016.9 A—农、牧、林、渔业 01—作物和牲畜生产、狩猎和相关服务 02—林业与伐木业 03—渔业与水产业 B—采矿和采石 05—煤炭和褐煤的开采 06—石油及天然气的开采 07—金属矿的开采 08—其他采矿和采石 09—开采辅助服务 C—制造业 10—食品制造 11—饮料制造 12—烟草制品制造 13—纺织品制造 14—服装制造 15—皮革和相关产品制造 16—木材、木材制品及软木制品的制造(家具除外)、草编制品及编织材料物品制造

17—纸和纸制品制造 18—记录媒介物的印刷及复制 19—焦炭和精炼石油产品制造 20—化学品及化学制品制造 21—基本医药产品和医药制剂制造22—橡胶和塑料制品制造 23—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24—基本金属制造 25—机械设备除外的金属制品制造26—计算机、电子产品和光学产品制造27—电力设备制造 28—未另分类的机械和设备制造29—汽车、挂车和半挂车制造 30—其他运输设备制造 31—家具制造 32—其他制造业 33—机械和设备的修理和安装 D—电、煤气、蒸气和空调供应35—电、煤气、蒸气和空调供应 E—供水;污水处理、废物管理和补救36—集水、水处理与水供应 37—污水处理

38—废物的收集、处理和处置;材料回收 39—补救和其他废物管理服务 F—建筑业 41—楼宇建筑 42—土木工程 43—特殊建筑 G——批发和零售业;汽车和摩托车修理 45—批发和零售业;汽车和摩托车修理 46—汽车和摩托车外的批发贸易 47—汽车和摩托车外的零售贸易 H—运输与存储 49—陆路运输与管道运输 50—水上运输 51—航空运输 52—储存和运输辅助 53—邮政和邮递 I—食宿服务 55—住宿 56—食品和饮料供应服务 J—信息和通信 58—出版 59—电影、录像和电视节目制作、录音及音乐作品出版

国家统计局网站所公布的20个行业分类标准.doc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4754 —2011〔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大类码中类码小类码行业名称 17 纺织业 171 棉纺织及印染精加工 1711 棉纺纱加工 1712 棉织造加工 1713 棉印染精加工 172 毛纺织及染整精加工 1721 毛条和毛纱线加工 1722 毛织造加工 1723 毛染整精加工 173 麻纺织及染整精加工 1731 麻纤维纺前加工和纺纱 1732 麻织造加工 1733 麻染整精加工 174 丝绢纺织及印染精加工 1741 缫丝加工 1742 绢纺和丝织加工 1743 丝印染精加工 175 化纤织造及印染精加工 1751 化纤织造加工 1752 化纤织物染整精加工 176 针织或钩针编织物及其制品制造 1761 针织或钩针编织物织造 1762 针织或钩针编织物印染精加工 1763 针织或钩针编织品制造 177 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 1771 床上用品制造 1772 毛巾类制品制造

1773 窗帘、布艺类产品制造 1779 其他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 178 非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 1781 非织造布制造 1782 绳、索、缆的制造 1783 纺织带和帘子布制造 1784 篷、帆布制造 1789 其他非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18 纺织服装、服饰业 181 1810 机织服装制造 182 1820 针织或钩针编织服装制造 183 1830 服饰制造 28 化学纤维制造业 281 纤维素纤维原料及纤维制造 2811 化纤浆粕制造 2812 人造纤维(纤维素纤维)制造282 合成纤维制造 2821 锦纶纤维制造 2822 涤纶纤维制造 2823 腈纶纤维制造 2824 维纶纤维制造 2825 丙纶纤维制造 2826 氨纶纤维制造 2829 其他合成纤维制造 35 专用设备制造业 3551 纺织专用设备制造

国际标准及各国职业分类的更新

国际标准及各国职业分类的更新 [摘要] 本文介绍了近年来国际标准职业分类及美国、加拿大、新加坡等国家职业分类体系的更新概况,总结并分析了其发展趋势:各国与国际标准接轨、分类日趋细化 以及强调技能等级,为我国2010年8月开始启动的国家职业分类大典修订工作提 供借鉴。 [关键词] 职业分类; 更新概况; 发展趋势 2010年8月12日,我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统计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做好国家职业分类大典修订工作的通知》,通知中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自1999年颁布以来,对于开展劳动力需求预测和规划,引导职业教育培训,进行职业介绍和就业指导,加强人力资源管理,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都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科学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的调整,我国的社会职业构成发生了较大变化,现行《大典》已不能适应人力资源开发、信息统计、人口普查、职业教育培训、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等工作的实际需要,需进行修订完善[1]。 《国际标准职业分类2008》颁布至今,世界各主要国家的职业分类体系相继随之更新。我国关于修订国家职业分类大典的决定,既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也是顺应国际潮流、与世界接轨的要求。修订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之中,我们有必要总结国际标准及各主要国家职业分类体系的更新特点和发展趋势,为我国的修订工作提供借鉴。 一、国际标准及各国职业分类更新概况 1. 国际标准职业分类 国际标准职业分类(International Standard Classification of Occupations,简称ISCO)是国际劳工组织(ILO)为给各国提供统一准则而制定的职业分类标准。早在1923年的第一届国际劳工统计学家会议上人们就讨论了制定职业分类国际标准的需要。致1949年,这一项目正式启动。1958年《国际标准职业分类》初版发行,之后又经1968年、1988年、2008年三次修订,形成目前的最新版本《国际标准职业分类(2008)》(简称ISCO - 08)。 1958年《国际标准职业分类》第一版上就指出,ISCO的主要目的有三点:(1)为了便于各国统计数据间的比较;(2)指导各国政府进行国家职业分类体系的修订;(3)为在国际背景下辨识某些特殊的地域性职业提供途径。几十年来,ISCO确已成为世界各国制定和修订职业分类体系的蓝本,也为促进国际间相关领域的交流做出了贡献[2]。 ISCO将职业区分为大类(major group) 、小类(minor group) 和细类( unit group) ,自ISCO - 88起,又在大类和小类之间增加了中类( sub - major group) ,使分类更加细致完整。ISCO 的前两版ISCO - 58和ISCO - 68对职业进行分类所依据的基本标准是该职业所要完成的工作类型(type of work performed),这其中暗含着完成该工作所须具备的技能。到了ISCO - 88和ISCO - 08,技能水平(skill level)和技能的专业程度(skill specialization)作为划分标准被明确提出来并得到了进一步的强调。 ISCO目前的最新版本是ISCO - 08,它通过于2007年12月国际劳工组织召开的国际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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