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量隔离管理规定

能量隔离管理规定

Energy Isolation and Lock out/Tag out Management Regulation

1 目的

为强化能量隔离管理,防止能量意外释放造成的人员伤害、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

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船舶及海工建造过程中现场的可能会有能量意外释放的各类生

产活动。

3 定义和术语

3.1 能量:可能造成人员伤害、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的物料或设备所蕴含的能量。本

规定中的能量主要指电能、机械能(移动设备、转动设备)、热能(机械或设备、

化学反应)、势能(压力、弹簧力、重力)、化学能(毒性、腐蚀性、可燃性)、辐

射能(电离辐射、核辐射)等。

3.2 隔离:将阀件、电气开关、蓄能配件等设定在合适的位置或借助特定的设施,使

设备不能运转或能量不能释放;或以能量源为对象,使用警戒线设置一定范围的

安全禁区,防止无关人员误入而造成伤害。

3.3 隔离的形式:①机械隔离:从动力源、气体源头或液体源头物理断开。②电气隔

离:将电路或设备部件从所有的输电源头安全可靠地分离开来。如,控制开关断

开后上锁贴标签。③禁区隔离:使用警戒线对危险能量区域设置安全警戒区域,

并规定禁区范围内安全要求,防止无关人员误入或能量意外释放造成事故发生。

4 涉及岗位

4.1 公司领导

4.2 安全环境监督部经理(副经理)

4.3 其他各部门经理(主任)、副经理(副主任)、工程主管

4.5 安全主管、安全监督员及相关车间人员

5 职责

5.1 车间负责对现场危险能量辨识和选择合适的隔离方法,实施能量隔离、标识与测

试。

5.2 安全环境监督部负责现场隔离措施设置与移除的监督。

6 管理和操作流程

6.1 为避免设备设施或系统区域内蓄积危险能量或物料的意外释放,对所有危险能量

和物料的隔离设施均应进行能量隔离、上锁挂标签并测试隔离效果;对一些无法

实现机械隔离或上锁的危险能量,使用警戒线设置安全禁区。

6.2 隔离或控制能量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6.2.1 移除管线,同时加装盲板闷堵。

6.2.2 切断电源或对电容器放电。

6.2.3 关闭控制开关或控制阀,同时上锁并挂标签。

6.2.4 退出物料,关闭阀门。

6.2.5 辐射隔离,距离间隔。

6.2.6 锚固、锁闭或阻塞。

6.3 装拆盲板应注意以下几点:

6.3.1 装拆盲板工作应由机电车间安排专人负责,对使用的盲板统一编号,做好记录。

6.3.2 负责盲板装拆的人员应相对稳定,谁装谁拆。

6.3.3 装拆盲板的作业人员,要进行安全教育,落实安全技术措施。

6.3.4 装拆盲板要考虑防泄漏、防火、防中毒、防滑等措施。

6.3.5 拆除法兰螺栓时要以对角方位缓慢松开,防止管道内余压或残余物料喷出;加盲

板的位置应在来料阀的后部法兰处,盲板两侧均应加垫片,并用螺栓紧固。

6.3.6 盲板及垫片应具有一定的强度,其材质、厚度要符合技术设计要求,盲板应留有

把柄,并于明显处挂牌标记。

6.4 对控制开关或者控制阀上锁必须和“危险!禁止操作!”标签同时使用,电气作业

同时执行国家相关电力作业规程。

6.5 安全锁具及标签的管理

6.5.1 安全锁具的钥匙由车间安全工/作业长和安全主管/安监员各保留一把,另项目上

应留一把备用钥匙交专人管理。

6.5.2 在交接班时,应做好安全锁钥匙的交接。

6.5.3 防爆区域使用的安全锁应符合防爆要求。

6.5.4 “危险!禁止操作!”标签除了用于能量隔离点外,不得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6.5.5 “危险!禁止操作”标签应由车间安全工/作业长写清楚上锁理由、人员及时间并

挂在隔离点或安全锁上。

6.5.6 现场检查发现“危险!禁止操作”标签信息不清晰时,车间安全工/作业长应及时

更换和重新填写信息。

6.6 能量隔离实施步骤

6.6.1 辨识与隔离

6.6.1.1 现场工程主管人员应辨识作业过程中所有能量的来源及类型,编制“能量隔离清

单”由安全主管审核后张贴在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看板上。

6.6.1.2 施工班组根据“能量隔离清单”上的要求,选择相匹配的断开、隔离设施。

6.6.1.3 车间安全工、作业长根据能量隔离清单,对已完成隔离的隔离点选择合适的锁具,

填写“危险!禁止操作!”标签,对所有隔离点上锁、挂标签,对无法上锁的,可

以只挂标签。

6.6.1.4 对于无法实施机械、电气隔离的危险能量,则可以设置禁区隔离。禁区的设置参

考以下要求:

表一:防护设施与外电线路之间的最小安全距离

表二:常用禁区的设置

6.6.2 测试

6.6.2.1 有条件进行测试时,工程主管应组织作业人员在场时对设备进行测试(如按下启

动按钮或开关,确认设备不再运转)。测试时,应排除联锁装置或其他会妨碍验证

有效性的因素。测试完成后,测试人员应在“能量隔离清单”上签字确认。

6.6.2.2 如果确认隔离无效,应由项目组考虑采取相应措施确保作业安全。

6.6.2.3 在工作进行中临时启动设备的操作(如试运行、试验、试送电等),恢复作业前,

工程主管需要再次对能量隔离进行确认、测试,重新填写能量隔离清单,双方确

认签字。

6.7 隔离的解除

6.7.1 作业已全部完成,经工程主管与安全主管同意后,车间安全工/作业长解锁并取走

标签,由原隔离措施设置班组解除隔离。

6.7.2 当作业部位处于应急状态下需解锁时,可以使用备用钥匙解锁;无法取得备用钥

匙时,经项目经理同意后,可以采用其他安全的方式解锁。解锁应确保人员和设

施的安全。解锁应及时通知上锁、挂标签的相关人员。

6.7.3 禁区的解除须经安全环境监督部现场管理人员同意后拆除。

6.7.4 隔离措施被解除后,车间安全工/作业长应对照“能量隔离清单”逐项检查确认。

6.8 下列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参照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6.8.1 作业过程中,应进行能量源隔离而未实施隔离的。

6.8.2 非测试阶段,操作已经上锁的阀门和开关。

6.8.3 未经授权擅自解锁和拆除标签。

6.8.4 私配、持有多余的备份钥匙。

6.8.5 隔离措施解除后,相关人员未做检查确认的。

6.9 审核、偏离、培训

各生产、服务车间应将本规定纳入日常体系管理中,必要时可组织专项审核;发

生的偏离,应报安全环境监督部,安全环境监督部制定相应的纠正和预防措施。

各生产、服务车间应组织培训,相关员工都应接受培训。

7 记录管理

8 附件

“危险!禁止操作”标签式样(正反面)

9 附表

能量隔离清单

10 前相关流程

11 后相关流程

12 相关文件

COSCO-SYGQ-CR(AJ)-032-01

(Rev2.0 12.07.01)

能量隔离清单

编写人:年月日批准人:年月日测试人:年月日

“危险!禁止操作”标签式样(正反面)

能源隔离管理规定

能源隔离管理规定精选 文档 TTMS system office room 【TTMS16H-TTMS2A-TTMS8Q8-

能量隔离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能量隔离管理,防止能量意外释放造成的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唐山万丰兴化工产品有限公司以及为其服务的承包商。 第三条本规定规范了作业前能量隔离的方法、程序及管理要求。 第四条名词解释 (一)能量:可能造成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工艺物料或设备所含有的能量。本规定中的能量主要指电能、机械能(移动设备、转动设备)、热能(机械或设备、化学反应)、势能(压力、弹簧力、重力)、化学能(毒性、腐蚀性、可燃性)、辐射能等。 (二)隔离:将阀件、电气开关、蓄能配件等设定在合适的位置或借助特定的设施使设备不能运转或能量不能释放。 (三)安全锁:用来锁住能量隔离设施的安全器具。按使用功能分为两类: 1.个人锁:只供个人专用的安全锁; 2.集体锁:现场共用的安全锁,并包含有锁箱。集体锁为同花锁,是一把钥匙可以开多把锁的组锁。 (四)锁具:保证能够上锁的辅助设施。如:锁扣、阀门锁套、链条等。 (五)“危险!禁止操作”标签:标明何人、何时上锁及理由并置于安全锁或隔离点上的标签。 (六)测试:验证系统或设备隔离的有效性。

第二章职责 第五条生产技术部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规定。并负责培训、监督和考核。 第六条维修车间、甲醇车间、空分车间及公用工程车间执行本能量隔离管理实施细则,对本规定提出改进建议。 第三章管理要求 第一节基本要求 第八条为避免设备设施或系统区域内蓄积危险能量或物料的意外释放,对所有危险能量和物料的隔离设施均应进行能量隔离、上锁挂标签并测试隔离效果。 第九条隔离或控制能量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一)移除管线,加盲板。 (二)双切断阀门,打开双阀之间的导淋。 (三)切断电源或对电容器放电。 (四)退出物料,关闭阀门。 (五)辐射隔离,距离间隔。 (六)锚固、锁闭或阻塞。 第十条抽加盲板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抽加盲板工作应由专人负责,按盲板图进行作业,统一编号,作好记录。 (二)负责盲板抽加的人员要相对稳定,谁加谁抽。 (三)抽加盲板的作业人员,要进行安全教育,落实安全技术措施。 (四)抽加盲板要考虑防泄漏、防火、防中毒、防滑、防坠落等措施。

能量隔离管理规定

能量隔离管理规定 日期:2022年5月1日 1. 引言 能量隔离是指对设备、系统或设施施加安全隔离措施以防止能量传递的过程。为了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遵循能量隔离管理规定是至关重要的。本文档旨在规范能量隔离的管理,确保工作场所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2. 能量隔离的定义 能量隔离是指在进行维修、检修、清洁、调试或其他工作时,通过切断能量源并施加标识、锁定和标签,以确保工作区域没有能量传递的状态。 3. 能量隔离的目的 能量隔离的主要目的是保护工作人员免受意外能量释放的伤害。通过正确实施能量隔离管理规定,可以降低工作场所事故的风险,减少人员伤害和设备损坏。 4. 能量隔离的原则 4.1 认识能量源 在进行能量隔离之前,必须充分了解和认识能量源,包括电器、气体、化学品、机械设备等。了解能量源的特性、工作原理和潜在风险,有助于有效地进行能量隔离。

4.2 切断能量源 切断能量源是能量隔离的第一步。根据不同的能量源类型,采取相应的切断措施,如关闭电气开关、关闭气阀、断开电源等。 4.3 施加标识、锁定和标签 在切断能量源后,需要施加标识、锁定和标签,以警示其 他人员不得重新开启能量源。标识和标签应明确、易于辨认,并在特定位置进行标注。锁定设备可以防止他人误操作,确保能量隔离的有效性。 4.4 检查能量隔离状态 在进行工作之前,必须对能量隔离状态进行检查。确保能 量源已切断,并检查锁定和标识是否有效。只有确认能量隔离状态正确无误后,才能进行后续工作。 5. 能量隔离的程序 5.1 能量隔离前的准备工作 在进行能量隔离之前,必须进行适当的准备工作。包括准 备隔离设备、整理工作区域、确认工作人员和权限等。确保所有必要的准备工作完成后,方可进行能量隔离操作。 5.2 能量隔离操作步骤 以下为常见能量隔离操作的步骤: 1.判断能量源类型,制定相应的能量隔离计划。 2.关闭能量源,切断电源或关闭阀门等。 3.施加标识、锁定和标签,使用明确且易识别的方法。 4.检查能量隔离状态,确保能量源已切断且隔离有效。 5.向相关人员通报能量隔离操作完成情况。

能量隔离管理规定

能量隔离管理规定 Energy Isolation and Lock out/Tag out Management Regulation

1 目的 为强化能量隔离管理,防止能量意外释放造成的人员伤害、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 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船舶及海工建造过程中现场的可能会有能量意外释放的各类生 产活动。 3 定义和术语 3.1 能量:可能造成人员伤害、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的物料或设备所蕴含的能量。本 规定中的能量主要指电能、机械能(移动设备、转动设备)、热能(机械或设备、 化学反应)、势能(压力、弹簧力、重力)、化学能(毒性、腐蚀性、可燃性)、辐 射能(电离辐射、核辐射)等。 3.2 隔离:将阀件、电气开关、蓄能配件等设定在合适的位置或借助特定的设施,使 设备不能运转或能量不能释放;或以能量源为对象,使用警戒线设置一定范围的 安全禁区,防止无关人员误入而造成伤害。 3.3 隔离的形式:①机械隔离:从动力源、气体源头或液体源头物理断开。②电气隔 离:将电路或设备部件从所有的输电源头安全可靠地分离开来。如,控制开关断 开后上锁贴标签。③禁区隔离:使用警戒线对危险能量区域设置安全警戒区域, 并规定禁区范围内安全要求,防止无关人员误入或能量意外释放造成事故发生。 4 涉及岗位 4.1 公司领导 4.2 安全环境监督部经理(副经理) 4.3 其他各部门经理(主任)、副经理(副主任)、工程主管 4.5 安全主管、安全监督员及相关车间人员 5 职责 5.1 车间负责对现场危险能量辨识和选择合适的隔离方法,实施能量隔离、标识与测 试。 5.2 安全环境监督部负责现场隔离措施设置与移除的监督。 6 管理和操作流程 6.1 为避免设备设施或系统区域内蓄积危险能量或物料的意外释放,对所有危险能量 和物料的隔离设施均应进行能量隔离、上锁挂标签并测试隔离效果;对一些无法 实现机械隔离或上锁的危险能量,使用警戒线设置安全禁区。 6.2 隔离或控制能量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6.2.1 移除管线,同时加装盲板闷堵。

能量隔离管理规定

能量隔离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能量隔离管理,防止能量意外释放造成的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区队、科室。 第三条本规定规范了作业前能量隔离的方法、程序及管理要求。 第四条名词解释 (一)能量:可能造成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工艺物料或设备所含有的能量。本规定中的能量主要指电能、机械能(移动设备、转动设备)、热能(机械或设备、化学反应)、势能(压力、弹簧力、重力)、化学能(毒性、腐蚀性、可燃性)、辐射能等。 (二)隔离:将阀件、电气开关、蓄能配件等设定在合适的位置或借助特定的设施使设备不能运转或能量不能释放。 (三)安全锁:用来锁住能量隔离设施的安全器具。按使用功能分为两类: 1. 个人锁:只供个人专用的安全锁; 2. 集体锁:现场共用的安全锁,并包含有锁箱。是一把钥匙可以开多把锁的组锁。 (四)锁具:保证能够上锁的辅助设施。如:锁扣、阀门锁套、链条等。 (五)“危险!禁止操作”标签:标明何人、何时上锁及理由并置于安全锁或隔离点上的标签。

(六)测试:验证系统或设备隔离的有效性。 第二章管理要求 第一节基本要求 第五条为避免设备设施或系统区域内蓄积危险能量或物料的意外释放,对所有危险能量和物料的隔离设施均应进行能量隔离、上锁挂标签并测试隔离效果。 第六条各区队、科室要建立能量隔离设施[包括盲板(实心法兰盘或管堵)、安全锁]台账,明确拆/加人、时间、地点。 第七条隔离或控制能量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下内容: (一)移除管线,加盲板。 (二)切断电源或对电容器放电。 (三)退出物料,关闭阀门。 (四)辐射隔离,距离间隔。 (五)锚固、锁闭或阻塞。 第八条抽加盲板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抽加盲板工作应由专人负责,统一编号,作好记录。 (二)负责盲板抽加的人员要相对稳定,原则上谁加谁抽,人员变动要做好交接。 (三)抽加盲板的作业人员,要进行安全教育,落实安全技术措施。 (四)抽加盲板要考虑防泄漏、防火、防中毒、防滑、防坠落等措施。 (五)拆除法兰螺栓时要以对角方位缓慢松开,防止管道内余压或

能量隔离管理规定

能量隔离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能量隔离管理,防止能量意外释放造成的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所属的炼油化工企业(以下简称炼化企业)以及为其服务的承包商。 第三条本规定规范了作业前能量隔离的方法、程序及管理要求。 第四条名词解释 (一)能量:可能造成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工艺物料或设备所含有的能量。本规定中的能量主要指电能、机械能(移动设备、转动设备)、热能(机械或设备、化学反应)、势能(压力、弹簧力、重力)、化学能(毒性、腐蚀性、可燃性)、辐射能等。 (二)隔离:将阀件、电气开关、蓄能配件等设定在合适的位置或借助特定的设施使设备不能运转或能量不能释放。 (三)安全锁:用来锁住能量隔离设施的安全器具。按使用功能分为两类: 1. 个人锁:只供个人专用的安全锁; 2. 集体锁:现场共用的安全锁,并包含有锁箱。集体锁为同花锁,是一把钥匙可以开多把锁的组锁。 (四)锁具:保证能够上锁的辅助设施。如:锁扣、阀门锁套、链条等。 (五)“危险!禁止操作”标签:标明何人、何时上锁及理由并置于安全锁或隔离点上的标签。

(六)测试:验证系统或设备隔离的有效性。 第二章职责 第五条炼油与化工分公司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规定。 第六条炼化企业根据本规定制定、管理和维护本单位的能量隔离管理实施细则,企业相关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本规定的执行,并培训、监督和考核。 第七条企业基层单位执行本单位能量隔离管理实施细则,对本规定提出改进建议。 第三章管理要求 第一节基本要求 第八条为避免设备设施或系统区域内蓄积危险能量或物料的意外释放,对所有危险能量和物料的隔离设施均应进行能量隔离、上锁挂标签并测试隔离效果。 第九条隔离或控制能量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一)移除管线,加盲板。 (二)双切断阀门,打开双阀之间的导淋。 (三)切断电源或对电容器放电。 (四)退出物料,关闭阀门。 (五)辐射隔离,距离间隔。 (六)锚固、锁闭或阻塞。 第十条抽加盲板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抽加盲板工作应由专人负责,按盲板图进行作业,统一编号,

能量隔离管理规程

为加强公司检维修作业的安全管理,规范和指 导公司能量隔离操作流程,消除在机械、设备、工艺上进行作业时由于危(wei)险能量的意外释放所引起的事故风险,保证作业人员在进行与设备有关工作时的人身安全,提升 安全管理绩效。特制定本规程。 1.在机械、设备、工艺上进行作业任务前,上锁挂牌验证是控制危(wei)险能量源并达到零能态的主要且首选方法。 2.需要对机械、设备、工艺的防护或者安全装置进行移除或者旁路; 3.人员在机械、设备、工艺上进行作业任务时可能暴露在危(wei)险能量中; 4.涉及人员包括员工、合同方、第三方; 5.不合用于:使用插拔型连接设备,原料开采过程中爆炸性能量已经释放,挪移设备班前检查,加油或者其它经由风险评估确定的类似作业,只能在设备通电或者开机状态 下才干进行的作业等。

电源、机械能、水压、气压、化学能、热源或 者其他可能造成人员伤害的能量。 指一旦意外释放就可导致人员伤害 或者财产损失的任何能量。 是指机械、设备与危(wei)险能量源彻底分 离,并且残留能量已经消散或者受到限制的状态。 是指在关断机器设备之 后仍然保留其中的能量 (如储气罐内的压缩空气)。 是指某项工作活动,包括:搭设、安装、建 造、调试、修理、调整、检查、疏通、装配、排除故障、试验、清洁、拆卸、废除、维修、保养或者其他类似的与机械、设备、生产过程相关的工作等。 含有员工姓名及个人信息的普通挂锁(包括 标有电话号码、部门、工种的标识牌),一人叁套并由员工个人保管。 集中上锁箱里刻有“公用”字样的普通挂锁、 空开锁具、多孔锁、异形锁具、警示牌等。 含有合同方姓名及个人信息的普通挂锁(包 括标有电话号码、部门、工种的标识牌),供合同方人员使用,每人叁套。

能源隔离管理制度

能源隔离管理制度 目录 前言 (1) 1.总则 (1) 2.职责 (2) 3.管理要求 (2) 3.1.基本要求 (2) 3.2.能量隔离的步骤 (4) 3.3.上锁挂牌的形式 (6) 3.4.锁具要求 (6) 3.5.解锁要求 (7) 3.6.锁具、钥匙及警示标牌的管理 (7) 3.7.警示牌管理 (7) 3.8.其他管理要求 (7) 3.9.其他要求 (8) 4.审核、偏离、培训和沟通 (9) 5.附则 (9) 前言 在安装、检修、维护、清洁设备或设施时,为防止因设备意外启动、运转或能源的释放造成伤害,隔离并锁定电能、热能、势能、化学能、机械能等能量源,防止事故事件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能量隔离管理,防止能量意外释放造成的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所属的炼油化工企业(以下简称工业企业)以及为其服务的承包商。 第三条本规定规范了作业前能量隔离的方法、程序及管理要求。 第四条名词解释 (一)能量:可能造成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工艺物料或设备所含有的能量。本

规定中的能量主要指电能、机械能(移动设备、转动设备)、热能(机械或设备、化学反应)、势能(压力、弹簧力、重力)、化学能(毒性、腐蚀性、可燃性)、辐射能等。 (二)隔离:将阀件、电气开关、蓄能配件等设定在合适的位置或借助特定的设施使设备不能运转或能量不能释放。 (三)安全锁:用来锁住能量隔离设施的安全器具。按使用功能分为两类: 1.个人锁:只供个人专用的安全锁; 2.集体锁:现场共用的安全锁,并包含有锁箱。集体锁为同花锁,是一把钥匙可以开多把锁的组锁。 (四)锁具:保证能够上锁的辅助设施。如:锁扣、阀门锁套、链条等。 (五)“危险!禁止操作"标签:标明何人、何时上锁及理由并置于安全锁或隔离点上的标签。 (六)测试:验证系统或设备隔离的有效性。 2.职责 第五条公司安全部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规定。 第六条工业企业根据本规定制定、管理和维护本单位的能量隔离管理实施细则,企业相关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本规定的执行,并培训、监督和考核。 第七条企业基层单位执行本单位能量隔离管理实施细则,对本规定提出改进建议。 3.管理要求 3.1.基本要求 第八条为避免设备设施或系统区域内蓄积危险能量或物料的意外释放,对所有危险能量和物料的隔离设施均应进行能量隔离、上锁挂标签并测试隔离效果。 第九条隔离或控制能量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一)移除管线,加盲板。 (二)双切断阀门,打开双阀之间的导淋。

能源隔离管理规定

能源隔离、挂牌上锁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能源隔离是指针对设备保养和维修时,防范因意外激活、意外启动或意外释放储存能量,给员工、第三方人员造成伤害,以及设备损坏而采取的方法。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及第三方人员。 第三条名词解释 (一)受影响人员:在能源隔离的情况下,对设备进行清扫、保养或者维修的人员,或者处于清扫、保养或维修区域内的人员。 (二)被授权人员:为了对设备进行保养维修,负责履行挂牌/上锁程序的人员,受影响人员和被授权人员可以是同一个人。 (三)屏障:是一个实体障碍物,比如临时设置的栏杆、警戒带、锥形物或者金属架等,目的是警告和限制靠近危险区域。屏障是临时的,不用作永久性的防护。 (四)带能量:已连在能源上,或者是含有残存或存储的能量,含机械能、重力或弹性势能,电容存储的电能等。 (五)能量隔离装置:是一种用来阻止能量传输或释放的机械装置,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装置:手动断路器、断路开关;不能独立运行的电路中,隔离电路电源的手动开关;滑动的大门、移动的挡板、管路阀门(不含煤气)、盲板、挡块;以及类似的用于阻止或隔离能源的装置。能量隔离装置不包括按钮,控制开关,或其它控制线路的装置。煤气介质管路的能量隔离装置必须是符合《煤气隔断装置安全技术规

范AQ2048-2012》所定义的隔断装置。 (六)能量源:电能、机械能、液压能、气动能、化学能、热能、势能、放射能、或其它能(电离辐射或非电离辐射、蒸汽等)或潜在能(储存或残存的能量)的源头。 (七)标记:是做记号的一种方式,用于防止混淆外观相近或者位置临近的不同组件,设备或区域。 (八)上锁装置:指用来将能量隔离装置保持在安全状态的装置,防止意外激活能量源、意外启动或意外释放存储的能源。(包含设备组锁,链条锁、断路器锁等锁具) (九)个人生命锁:是指受影响人员持有并用于执行能源隔离程序规定的锁具,每人一把、具有唯一性。 (十)锁箱(移动锁箱):能源隔离后控制设备组锁钥匙的特殊用具。同时,也是个人生命锁的集中上锁点。 (十一)能源隔离信息板:设备组锁指定存放处、受影响人员集中上锁点、程序文件获取、标牌获取、能源图表指示、被授权人员信息及所用程序信息公示处。 (十二)标牌:随生命锁或设备组锁同时使用的,具有程序规定相关信息的标牌。红色标牌为设备停机维修牌,黄色标牌为设备停机停用牌,白色标牌为个人生命牌(含常驻维护单位人员),蓝色标牌为第三方人员个人生命牌。 (十三)隔离点标识:识别隔离点的标签。 (十四)挂牌:挂牌是指将开关、杆、阀门或其它能量隔离装置放在

能量隔离管理规定(正式稿)

能量隔离管理规定(正式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能量隔离管理,防止生产设备设施检维修期间能量意外释放造成的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哈尔滨石化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及为其服务的承包商。 第三条本规定规范了作业前能量隔离的方法、程序及管理要求。第四条名词解释 (一)能量:可能造成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工艺物料或设备所含有的能量。本规定中的能量主要指电能、机械能(移动设备、转动设备)、热能(机械或设备、化学反应)、势能(压力、弹簧力、重力)、化学能(毒性、腐蚀性、可燃性)、辐射能等。 (二)隔离:将阀件、电气开关、蓄能配件等设定在合适的位置或借助特定的设施使设备不能运转或能量不能释放。 (三)安全锁:用来锁住能量隔离设施的安全器具。按使用功能分为两类: 1.个人锁:只供个人专用的安全锁; 2.集体锁:现场共用的安全锁,并包含有锁箱。集体锁为同花锁,是一把钥匙可以开多把锁的组锁。 (四)锁具:保证能够上锁的辅助设施。如:锁扣、阀门锁套、链条等。

(六)测试:验证系统或设备隔离的有效性。 第二章职责 第五条质量安全环保处是能量隔离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制定、 管理和维护本规定; 第六条安全监督中心负责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 第七条人事处负责组织本规定的培训工作。 第八条各基层单位负责执行本规定,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改进建议。 第三章管理要求第一节基本要求 第十条隔离或控制能量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移除管线,加盲板。 (二)双切断阀门,打开双阀之间的导淋。(三)切断电源或对电容 器放电。(四)退出物料,关闭阀门。(五)辐射隔离,距离间隔。(六)锚固、锁闭或阻塞。 (二)在跨班作业时,应做好个人锁的交接。(三)防爆区域使用的 安全锁应符合防爆要求。(四)集体锁应集中保管,存放于便于取用的场所。 第二节能量隔离的步骤 第十七条辨识与隔离 (二)根据能量的性质及隔离方式选择相匹配的断开、隔离设施。管线、设备的隔离执行《管线/设备打开管理规定》;电气隔离执行相关标 准与规定。

能量隔离管理规程

能量隔离管理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检维修作业的安全管理,规范和指导公司能量隔离操作流程,消除在机械、设备、工艺上进行作业时由于危险能量的意外释放所引起的事故风险,保证作业人员在进行与设备有关工作时的人身安全,提升安全管理绩效。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能量隔离适用范围: 1.在机械、设备、工艺上进行作业任务前,上锁挂牌验证是控制危险能量源并达到零能态的主要且首选方法。 2.需要对机械、设备、工艺的防护或安全装置进行移除或旁路; 3.人员在机械、设备、工艺上进行作业任务时可能暴露在危险能量中; 4.涉及人员包括员工、合同方、第三方; 5.不适用于:使用插拔型连接设备,原料开采过程中爆炸性能量已经释放,移动设备班前检查,加油或其它经由风险评估确定的类似作业,只能在设备通电或开机状态下才能进行的作业等。

第三条能量隔离基本术语: 能量源:电源、机械能、水压、气压、化学能、热源或其他可能造成人员伤害的能量。 危险能量:指一旦意外释放就可导致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的任何能量。 零能态:是指机械、设备与危险能量源完全分离,并且残留能量已经消散或受到限制的状态。 残留的(或储存的)能量:是指在关断机器设备之后仍然保留其中的能量(如储气罐内的压缩空气)。 作业任务:是指某项工作活动,包括:搭设、安装、建造、调试、修理、调整、检查、疏通、装配、排除故障、试验、清洁、拆卸、废除、维修、保养或者其他类似的与机械、设备、生产过程相关的工作等。 个人锁具:含有员工姓名及个人信息的普通挂锁(包括标有电话号码、部门、工种的标识牌),一人叁套并由员工个人保管。 公用锁具:集中上锁箱里刻有“公用”字样的普通挂锁、空开锁具、多孔锁、异形锁具、警示牌等。 外包锁具:含有合同方姓名及个人信息的普通挂锁(包括标有电话号码、部门、工种的标识牌),供合同方人员使用,每人叁套。

能量隔离安全管理实施细则(13页)

能量隔离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能量隔离管理,防止能量意外释放造成的人 员伤害或财产损失,依据**公司《能量隔离管理规定(试行)》特制定本细则。 其次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各单位及为公司服务的承包商。 第三条本细则规范了作业前能量隔离的方法、程序及管理要求。 第四条名词解释 (一)能量:可能造成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工艺物料或设备所含有的能量。本规定中的能量主要指电能、机械能(移动设备、转动设备)、热能(机械或设备、化学反应)、势能(压力、弹簧力、重力)、化学能(毒性、腐蚀性、可燃性)、辐射能等。 (二)隔离:将阀件、电气开关、蓄能配件等设定在适合的位置或借助特定的设施使设备不能运转或能量不能释放。 (三)安全锁:用来锁住能量隔离设施的安全器具。按使用功能分为两类:

1. 个人锁:只供个人专用的安全锁; 2. 集体锁:现场共用的安全锁,并包含有锁箱。集体锁为同花锁,是一把钥匙可以开多把锁的组锁。 (四)锁具:保证能够上锁的辅助设施。如:锁扣、阀门锁套、链条等。 (五)“危险!阻止操作〞标签:标明何人、何时上锁及理由并置于安全锁或隔离点上的标签。 (六)测试:验证系统或设备隔离的有效性。 其次章管理职责及范围 第五条机动设备处负责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细则;负责本处室组织的检维修、工程施工中机械能、热能(机械或设备)、势能(弹簧力、重力)、辐射能能量隔离的管理、监视 和考核。 第六条科技信息处负责生产装置内热能(介质携带及化学 反应)、势能(压力)、化学能能量隔离的管理、监视和考核。 第七条生产运行处负责生产装置外部系统热能(介质携带及化学反应)、势能(压力)、化学能能量隔离、电气运行系 统电能能量隔离的管理、监视和考核;负责与公司相关的外部 能量隔离的协调管理。 第八条质量安全环保处对本细则的执行实施监视和考核。

能量隔离管理规定(修改后)

能量隔离管理规定(修改后)

能量隔离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能量隔离管理,防止能量意外释放造成的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区队、科室。 第三条本规定规范了作业前能量隔离的方法、程序及管理要求。 第四条名词解释 (一)能量:可能造成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工艺物料或设备所含有的能量。本规定中的能量主要指电能、机械能(移动设备、转动设备)、热能(机械或设备、化学反应)、势能(压力、弹簧力、重力)、化学能(毒性、腐蚀性、可燃性)、辐射能等。 (二)隔离:将阀件、电气开关、蓄能配件等设定在合适的位置或借助特定的设施使设备不能运转或能量不能释放。 (三)安全锁:用来锁住能量隔离设施的安全器具。按使用功能分为两类: 1. 个人锁:只供个人专用的安全锁; 2. 集体锁:现场共用的安全锁,并包含有锁箱。是一把钥匙可以开多把锁的组锁。 (四)锁具:保证能够上锁的辅助设施。如:锁扣、阀门锁套、链

条等。 (五)“危险!禁止操作”标签:标明何人、何时上锁及理由并置于安全锁或隔离点上的标签。 (六)测试:验证系统或设备隔离的有效性。 第二章管理要求 第一节基本要求 第五条为避免设备设施或系统区域内蓄积危险能量或物料的意外释放,对所有危险能量和物料的隔离设施均应进行能量隔离、上锁挂标签并测试隔离效果。 第六条各区队、科室要建立能量隔离设施[包括盲板(实心法兰盘或管堵)、安全锁]台账,明确拆/加人、时间、地点。 第七条隔离或控制能量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下内容: (一)移除管线,加盲板。 (二)切断电源或对电容器放电。 (三)退出物料,关闭阀门。 (四)辐射隔离,距离间隔。 (五)锚固、锁闭或阻塞。 第八条抽加盲板应注意以下几点:

能量隔离管理规定

能量隔离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能量隔离管理,防止能量意外释放造成的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所属的炼油化工企业〔以下简称炼化企业〕以与为其服务的承包商。 第三条本规定规范了作业前能量隔离的方法、程序与管理要求。 第四条名词解释 〔一〕能量:可能造成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工艺物料或设备所含有的能量。本规定中的能量主要指电能、机械能〔移动设备、转动设备〕、热能〔机械或设备、化学反应〕、势能〔压力、弹簧力、重力〕、化学能〔毒性、腐蚀性、可燃性〕、辐射能等。 〔二〕隔离:将阀件、电气开关、蓄能配件等设定在合适的位置或借助特定的设施使设备不能运转或能量不能释放。 〔三〕安全锁:用来锁住能量隔离设施的安全器具。按使用功能分为两类: 1. 个人锁:只供个人专用的安全锁; 2. 集体锁:现场共用的安全锁,并包含有锁箱。集体锁为同花锁,是一把钥匙可以开多把锁的组锁。 〔四〕锁具:保证能够上锁的辅助设施。如:锁扣、阀门锁套、链条等。 〔五〕"危险!禁止操作"标签:标明何人、何时上锁与理由并置于安全锁或隔离点上的标签。

〔六〕测试:验证系统或设备隔离的有效性。 第二章职责 第五条炼油与化工分公司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规定。 第六条炼化企业根据本规定制定、管理和维护本单位的能量隔离管理实施细则,企业相关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本规定的执行,并培训、监督和考核。 第七条企业基层单位执行本单位能量隔离管理实施细则,对本规定提 出改进建议。 第三章管理要求 第一节基本要求 第八条为避免设备设施或系统区域内蓄积危险能量或物料的意外释放,对所有危险能量和物料的隔离设施均应进行能量隔离、上锁挂标签并测试隔离效果。 第九条隔离或控制能量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一〕移除管线,加盲板。 〔二〕双切断阀门,打开双阀之间的导淋。 〔三〕切断电源或对电容器放电。 〔四〕退出物料,关闭阀门。 〔五〕辐射隔离,距离间隔。 〔六〕锚固、锁闭或阻塞。 第十条抽加盲板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抽加盲板工作应由专人负责,按盲板图进行作业,统一编号,作 好记录。

能量隔离管理办法

能量隔离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依据股份公司《关于印发十六项健康安全环保(HSE)管理规定的通知》中《能量隔离管理规定》制定。 第二条本办法规范了作业前能量隔离的方法、程序及管理要求。 第三条名词解释 (一)能量:可能造成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工艺物料或设备所含有的能量。本办法中的能量主要指电能、机械能(移动设备、转动设备)、热能(机械或设备、化学反应)、势能(压力、弹簧力、重力)、化学能(毒性、腐蚀性、可燃性)、辐射能等。 (二)隔离:将阀件、电气开关、蓄能配件等设定在合适的位置或借助特定的设施使设备不能运转或能量不能释放。 (三)安全锁:用来锁住能量隔离设施的安全器具。按使用功能分为两类: 1.个人锁:只供个人专用的安全锁。 2.集体锁:现场共用的安全锁,并包含有锁箱。集体锁为同花锁,是一把钥匙可以开多把锁的组锁。 (四)锁具:保证能够上锁的辅助设施。如:锁扣、

阀门锁套、链条等。 (五)“危险!禁止操作”标签:标明何人、何时上锁及理由并置于安全锁或隔离点上的标签。 (六)测试:验证系统或设备隔离的有效性。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单位以及为其服务的承包商。 第二章职责 第五条生产运行处是公司能量隔离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其职责是: (一)负责制定、管理和维护本办法; (二)负责生产工艺、设备设施能量隔离综合管理; (三)组织审查能量隔离实施方案,督促能量隔离执行。 第六条安全环保处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装置能量隔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七条计划经营处负责安全锁、锁具和标签等能源隔离器具供应商的确定。 第八条商务部负责安全锁、锁具和标签等能源隔离器具供应商的采购管理。 第九条设备检修部是作业方能量隔离主管部门,其职责是: (一)负责作业方盲板、安全锁、锁具及标签的配备和管理; (二)负责作业方能量隔离人员的培训管理。

企业能量隔离管理规定

1.总则 1.1.为防范检维修、装置开停工过程中危险能量与物料意外释放所导致的事故(事件),落实最基本隔离及防护措施,强化盲板抽堵、电气施工等作业安全保障,制定本规定。 1.2.本规定适用于总部相关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股份公司各分(子)公司。 1.3.定义 1.3.1.危险能量不加控制,可能造成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电能、机械能、化学能、热能或任何其它形式的能量。 1.3. 2.能量隔离将阀门、电气开关等设定在合适的位置或借助特定的设施使设备停止运转或危险能量和物料不能释放的措施。主要包括电气隔离和机械隔离等方式。 1.3.3.隔离装置防止危险能量和物料发生传递或释放的机械装置。如,电路隔离开关、断开电源、阀门、盲板(或法兰盖)和丝堵等装置或者用于阻塞、隔离能量的类似装置。 1.3.4.隔离点进行能量隔离的隔离装置所在位置。 1.3.5.锁具提供上锁条件的辅助设施,如锁扣、阀门锁套、链条、特制锁具等。 1.3.6.上锁安全锁和锁具配合使用,用于锁定各种电气开关、阀门等能量隔离装置,防止误操作,保证能量隔离有效。 1.3.7.挂牌在隔离点,对已被隔离能量的设备或系统使用警示牌,进行安全警示。 1.4.基本原则 1.4.1.按照“谁的业务谁负责”的原则,实施能量隔离。 1.4. 2.作业区域内所有危险能量和物料均应实施有效隔离,并对具备条件的隔离装置上锁挂牌。 1.4.3.安全锁和钥匙应有唯一对应的编号。原则上,一把锁只能配备一把钥匙。 1.4.4.安全锁和钥匙应由生产单位专人负责,统一管理。禁止私自配钥匙。 1.4.5.采用“单点双锁”(每个隔离装置由生产单位和施工单位分别上锁)的方式上锁挂牌。 1.4.6.交接班应交接现场上锁情况和钥匙使用等情况。 2.组织管理与职责 2.1.集团公司安全监管部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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