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休息休假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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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休息休假管理制度

------------------------------------------------------------------------------------------------------------------------------- ------------- 贵州毅鑫恒博贸易有限公司 员工休息休假管理制度 第一条:公司按照劳动法和国家法律规定,为员工提供节假日和公休假日。 (一)法定节假日:1元旦;2清明节;3劳动节;4端午节;5中秋节;6 国庆节;7春节;(无法及时休息的过后补休处理) (二)有关规定: 1、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确定每一法定假日的放假天数。用生产工作占用员工法定节假日和公休假日,按照劳动法规定给予员工薪水补贴。 2、法定假若适逢星期日,须连续计算,不另加补。 第二条:员工请假分下列七种 (一)事假:一次不得超过3天,每年积计以15天为限。 (二)病假:病假一次超过3天者应具备医院证明,病假每年积计30天为限。 (三)婚假;员工结婚假为5天。 ---------------------------------------------------------精品文档---------------------------------------------------------

------------------------------------------------------------------------------------------------------------------------------- ------------- (四)产假:女方可请假90天;小产10天(遇法定假日计算在内)。 (五)丧假: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丧亡可请丧假: 本地员工为3天,外籍(大陆)员工为6天。 (六)工伤假:是指员工因工发生事故伤害,治疗和休养所需要的时间。员工因工遭受事故伤害,由本人并所在部门报公司办公室,办公室根据医院证明和劳动保障部门认定书,给予工伤假。 (七)年薪休假:是指员工为本公司服务或工作时间达到三年以上而给予 的奖励性休假。 1、工龄1年以上的优秀员工,可享有年薪休假5天;每增加一年追加1天,最多不超过15天,员工年休假可用于冲抵事假。 参考贵州省规定,员工在本公司连续服务三年以上五年以下者,全年给予 5天年薪休假。服务满五年(不含五年)至七年以上者为7天,满十年未满二 十年者以上者为10天,此后每增加一年,其年功假增加一天。最多以15天为限。 ---------------------------------------------------------精品文档---------------------------------------------------------

各种假期汇总表

休假的类别及标准待遇 序号类别资格条件标准 待遇 说明文件依据 基本 工资 奖金 福利 1 年休假连续工作满1年,累计 工作满1年不满10年 5天/年,在本单位工作天数折 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 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100% 100% 不含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法定休假日、 休息日)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休假假期。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 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职工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度内又出现上述情况,不享受下一年 度年休假。 《职工带薪年休假 条例》、 《企业职工带薪年 休假实施办法》 累计工作满10年,不 满20年 10天/年,在本单位工作天数 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 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100% 累计工作满20年及以 上 15天/年,在本单位工作天数 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 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100% 2 探 亲 假 探配 偶 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 和全民所有制企业(国 有企业)、事业单位工 作的已婚职工 30天/年100% 100% 工作满一年 一是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 待遇; 二是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 望父母的待遇。“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是指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 夜和休息半个白天。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 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需要指出的是,探亲假不包括探望岳父母、 公婆和兄弟姐妹。新婚后与配偶分居两地的从第二年即可开始享受探亲 假。此外,学徒、见习生、实习生在学习、见习、实习期间不能享受探亲 假。 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职 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 过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含公休和法定节假日 《国务院关于职工 探亲待遇的规定》探父 母 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 和全民所有制企业(国 有企业)、事业单位工 作的未婚职工 20天/年或45天/两年100% 100% 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 和全民所有制企业(国 有企业)、事业单位工 作的已婚职工 20天/4年100% 3 婚假法定年龄结婚3天100% 100% 含公休、法定假日;国营企业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以根据(80)劳总薪字29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休息休假与考勤管理规定

休息休假与考勤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1.1 目的 为保障员工休息休假,利于员工身心健康,规范出勤管理,维护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根据相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1.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股份公司总部、下属二级事业单位及独立公司(以下简称“二级单元”)和三级分、子公司及控股公司(以下简称“三级公司”)。二级单元及三级公司合称“下属公司”,股份公司与下属公司合称“公司”。本规定适用于后勤管理人员,生产一线及销售一线员工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休息休假 2.1 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 2.1.1 各单位应按国家规定安排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休假,提前安排好生产计划,对客户做必要通知。 2.1.2 因特殊原因节假日安排生产的,公司负责人需提前三日填报《员工节假日加班申请表》,报人力资源机构、负责人审批,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按相关规定执行节假日待遇。 2.2 事假 2.2.1 每次事假一般不超过3天,员工本人应填请假单。 2.2.2 事假期间无薪酬福利待遇。 2.2.3 未履行事假审批手续或未被批准而缺勤的按旷工论。 2.3 病假 2.3.1病假需填写病假单;病假2天及以上的,提交有效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后可享受病假工资待遇。 2.3.2 因急诊不能填病假单,应电话向主管请假,并在24小时内由本人或他人持急诊证明补办请假手续。 未履行病假手续或未被批准而缺勤的按旷工处理。2.3.3 2.3.4 事假和病假审批权限: ①请假≤3天,报直接上级批准,HRBP备案; ②请假﹥3天≤7天的,报单位负责人、HRBP审批; ③请假﹥7天≤30天的,除按上款审批外,还需二级单元负责人审批,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④请假﹥30天的,除按上款审批外,还需人力资源部及股份公司负责人审批; 以上适用于二级单元及分子公司员工,总部人员请假由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部审批。 2.4 婚假 2.4.1 符合国家法定结婚条件的,婚假3天;晚婚的,按当地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享受晚婚假。2.4.2 婚假应在结婚证书签发后12个月内一次性连续休完,超过时限不再享受该假期。 2.5 产假 2.5.1 产检假:女员工怀孕第1-8个月内,每月可享受半天假期;怀孕9个月及以上,每月可享受1天假期。产检假凭医院证明,工资福利不变。 2.5.2 女员工合法生育可享受98天产假,经出具医院证明,难产(剖腹产)者,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一胎,增加产假15天。符合晚育的,参照当地计划生育条例执行。 2.5.3 女员工流产的,若妊娠三个月内的,可休15天;3-4个月的,可休30天;4个月以上的,

员工休息休假期间及工资待遇规定

甘肃金盾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员工休假及休假期间工资待遇规定 为了进一步统一、明确公司员工各类休假的审批程序、休假期限、休假工资待遇以 及相关的事后责任、处理办法等,规范公司对员工休假的管理,结合国家相关法规和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工伤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员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 工伤治疗的,从发生工伤之日或检查确诊为职业病当日起,进入停工留薪期,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期间工资按本人工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发放。 2、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停工留薪期可以适当 延长,但延长最多不超过12个月。由公司工伤管理人力资源主管部门联系省市相关部门进行工伤等级鉴定事宜。 3、员工工伤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停工留薪期待遇,按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4、工伤员工与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公司按规定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 伤残就业补助金。 二、法定节假日、公休假公司正式员工发全薪工资。 三、事假 1、员工休事假全年不能超过30天,否则公司将解除其劳动合同。 2、员工休事假超过25天时,从原岗位调离,员工关系转入人力资源部,员工休完假 后在规定期限内的重新安排工作岗位,超过规定期限的,解除其劳动合同。 3、员工休事假按休假天数扣减工资,当月实得工资=基本工资÷天×休假天数-本人 应承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当实发工资不够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时,补足社会保险 费用,实发工资扣完为零 4、。临时性请假须在请假结束后当天补交假条,逾期没有补交者按旷工执行。 四、病假 1、员工因病、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进行治疗的,必须经过县(区)级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诊断并发给病理诊断书及建议休假期限,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2、本公司工龄不满2年者,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已满2年不满4年者,按本人工 资的70%计发;已满4年不满6年者,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已满6年不满8年者,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已满8年及8年以上者100%计发工资。 3、员工休病假,门诊治疗最多休假1个月,住院治疗最多休假3个月,超过3个月时,

工作时间及休息休假管理规定

**煤业集团**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工作时间及休息休假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工作秩序,保障员工权益,规范工时、考勤、休假等管理,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管理制度,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基本规定 第三条公司实行八小时工作制。因工作需要临时安排加班的,适时安排补休、串休。 第四条员工可享受国家法定节日假、探亲假、婚丧假、产假、节育手术假和带薪年休假等休假。 第五条员工休事假、病假、探亲假、婚丧假、产假、节育手术假、哺乳假等,应先履行请假手续。 第六条员工请假,先在《请假条》上据实填写请假种类、时间、事由等事项,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按照本规定第七条规定的权限报请审批,批准后方可休假。未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自行休假者视同旷工。 第七条员工请假按下列管理权限报批: (一)公司一般员工一次性请假3天(含3天)以内的,由部门(含车间、科室,下同)负责人批准;一次性请假3天以上30天以下的,由部门、主管部门审核签字后,单位主管领导批准; (二)管理人员请假或离开公司外出办事按以下程序请假或报告: 1、公司党政副职同时向本单位党政主要领导请假或报告; 2、公司机关部门正职向公司党政主要领导请假或报告;副职经正职同意后,向公司分管领导请假或报告。 (三)请假获得批准的,在综合办公室进行登记,并且出具《员工请假证明书》;综合办公室登记后员工应将《员工请假条》送交本部门核算员,作为考勤依据。 第八条员工结束假期的,应及时返本单位办理销假手续,假期期满确实需要续假的,须按本规定的审批权限再次报批。 假期届满逾期不上班又未办理续假手续或续假未获批准的,自逾期当日起视同旷工。 第三章考勤管理 第九条公司各单位实行统一的考勤制度。考勤周期与工资发放周期相一致。 第十条员工考勤应使用公司统一考勤表逐日进行。考勤内容包括地面出勤、地面夜班、探亲假、病假、产假、婚丧假、事假、工伤假、年休假、迟到、早退、旷工、公休等各项记录。 第十一条各部门对本部门工作人员进行考勤。 第十二条每个考勤周期结束后,将汇总的考勤表告知员工本人签字认可,经部门负责人、主管科室、主管领导审签后报综合办公室。 部门考勤表作为计算工资的依据,一定要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涂改,否则视为无效考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本部门负责。 第四章带薪年休假 第十三条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员工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年休假具体标准为:员工累计工作时间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满20年以上的,年休假15天。 年休假天数根据员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员工在同一单位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

银行员工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模版

银行员工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行员工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等规定,结合我行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二条工作时间 (一)全行员工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40小时的工作制度。保卫及特殊岗位工作人员休息日和上下班时间,按《银行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细则》、《劳动合同书》的相关约定及有关规定执行。 (二)正在哺乳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员工,在每日工作时间内有两次哺乳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 第三条休息休假 (一)本行应保证员工每周内法定休息时间,以及法定节假日休息时间。 (二)年休假 1.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2.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员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3.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不跨年度安排,每年12月20日前一律休完。 4.单位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员工休年休假的,经员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员工休年休假。对员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如果员工提出调休的,应按照1天调1天的对等原则首先考虑给员工安排调休;如果员工放弃休假的,应当按照该员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三)探亲假 员工在本行工作满一年,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1.员工探亲假期 (1)员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 (2)未婚员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员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

各类假期假的若干规定(1-10页)

xxxxxxx…2011?35号 xxxxxxxxxxxx各类假期若干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中心人事、劳动工资管理,严格考勤制度,规范各类假期请销假制度及相关工资福利待遇,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结合中心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考勤制度 (一)、中心实行指纹打卡制,凡工作人员一律进行考勤。上下班统一由本人进行打卡,由综合科负责监督,严格执行管理制度,据实统计按月公布出勤结果。出差、病假、事假、休假等,都要如实反映,由综合科指定专人负责日常考勤,并于每月5日以前将上月的出、缺勤情况及请(休)假单、打卡记录汇总到考勤表上作为月、年度考核和工资分配的重要依据。 (二)、工作人员因公外出,必须在外出告示牌上注明情况;科室人员需要集体外出,须留1人值班;工作人员因病、因事请假,须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并及时交综合科备案,否则以旷工论处;工作人员离岗期间,应按AB岗制度进行替岗工作,科室人员不能同时离开,确有急事,需由分管领导指定临时顶岗人员;

班子领导请假或外出,除按区委、区政府有关规定办理,还须通知综合科。 (三)、考勤结果与月度、年度考核挂钩,作为年终奖金兑现的重要依据之一。 (四)、工作人员按区里统一规定的时间上、下班,违者作迟到、早退或旷工处理。综合科将进行不定期抽查,对违反者,将给予批评教育或在单位内部通报,并视情扣发年终奖金,情节严重的年终考核中评定为“不合格”档次。 (五)、工作人员有下述情况之一者,按旷工处理: 1、无特殊情况未办理请假手续不上班的; 2、事先未办理请假手续事后再打招呼休假的; 3、已提出申请但尚未批准前就自行休假的; 4、虽按时上、下班,但中途无故离岗外出的; 旷工期间停发工资,连续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予以辞退。 二、假期种类及有关规定 (一)、假期种类为年休假、婚假、生育假(产假、哺乳假等)、丧假、探亲假、病假、事假、工伤假等。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其余各类假期的时间均包括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 (二)、年休假的规定。 1、凡参加工作满一年的工作人员均可享受年休假。工作年限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工作年限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工作年限满20年,年休假15天。(依据:《职工

休息休假标准对照表

休息休假标准对照表 项目标 准补充说明文件依 据 休息日每周 2天 每周工作40小时,每月工作天数20.83天, 工作时间166.64小时 《关于职工全年 月平均工作时间 和工资折算问题 的通知》(劳社部 发[2008]3号) 节假日每年11天元旦1天、春节3天、清明节1天、五一节1 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国庆节3天, 妇女节:妇女放假半天 关于修改《全国年 节及纪念日放假 办法》(国务院令 第513号) 属于全国人民的假日,如适星期六、星期日, 应次日补假 医疗期病假连 续 工 龄 十 年 以 下 本单位工龄5 年以下 3个月按6个月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企业职工患病或 非因工负伤医疗 期规定(劳部发 [1994]479号)第 三条、第四条5年以上6个月按12个月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十 年 以 上 5年以下6个月按12个月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5-10年9个月按15个月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10-15年12个月按18个月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15-20年18个月按24个月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20年以上24个月按30个月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婚假 一般3天男22周岁,女20周岁结婚 中华人民共和 国婚姻法 关于职工探亲 假待遇的规定(国发 [1981]36号) 女职工保护规 定(国务院令第9号) 《江苏省人口 与计划生育条例》晚婚10天男25周岁,女23周岁结婚 丧假1-3天父母、岳父母、公婆死亡 探亲假 配偶30天包括法定假日,不包括路程假 父母20天未婚职工每年一次,已婚职工四年一次 产假 一般90天其中:产前假15天,产后假75天晚育90+30天晚育的延长30天产假 难产105天难道增加15天 多胞胎90+15天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陪护假晚育10天女年满24周岁初次生育或年满23周岁结婚后 怀孕的初次生育 《江苏省人口 与计划生育条例》 年休假 1-10年5天1、连续工作12个月以上享受年休假 2、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 职工带薪年休假 条例(国务院令第10-20年10天

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管理制度杨树整理

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管理制度杨树整 理

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一章工作时间 第一条公司实行“5天8小时”工作制。 1、公司每周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每天工作时间为上午 8:00~11:30, 下午12:30~17:00。 2、生产系统根据生产实际情况合理安排计件工作时间,以 “5天8小时” 工时制员工能完成“劳动定额”为标准。 3、驻外办事处根据销售工作的实际情况,在“5天8小时”范 围内合理安 排工作时间。 第二条公司实行指纹签到制度。 1、公司本部员工一律指纹签到,正常出勤每天签到2次。 2、驻外办事处以办事处时钟为准,员工根据工作计划安排每天 是否到办事处报到。 第二章国家法定节假日

第三条公司实行国家法定节假日。 1、阳历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2、春节(农历新年),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 三); 3、妇女节(3月8日),女员工放假半天; 4、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节当日); 5、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6、青年节(5月4日),放假半天; 7、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节当日); 8、仲秋节,放假1天(农历仲秋节当日); 9、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 第四条少数民族习惯的节日,公司根据通化市人民政府及驻外办事处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放假日期安排少数民族员工休 假。 各办事处主任须于当地人民政府发布年度放假通知一周内或临时性放假通知第二日上报办公室。 第五条全体员工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 部分员工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 第六条公司根据每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当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

最新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管理制度

最新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管理制度

四川XX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管理制度(修订) 为规范公司管理,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现行劳动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四川XX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章工作时间规定 第一条公司规定每周周一至周五5天为工作日,每天工作时间为:夏季(当年4月~9月)9:00~12:00、13:00~17:30;冬季(当年10月~次年3月)9:00~12:00、13:00~17:00。 第二条每周星期六、星期日为职工周休日。公司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需加班的,能够灵活安排职工周休日,但加班必须执行,加班员工能够予以调休。 第三条对突发性工作,由于工作量较大,在正常工作时间内不能按时完成的;或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发生突发性事件,须立即予以处理的;或超过岗位职责以外的工作情况的,视为公司安排的加班。由于职工的工作任务未完成,自行延长工作时间的,不属于加班。对于加班,公司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职工支付加班工资报酬或安排补休。 第四条因工作确需安排上述加班的,应由部门负责人填写

“加班申请单”并报公司总经理审批或确认,并将“加班申请单”报综合办备案。 第二章请假休假规定 第六条事假 (一)事假指职工有正当理由且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经批准在工作时间离岗处理个人或家庭私事而请假(以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名义开标,每次计半天事假)。 (二)职工请事假应事先写好请假条,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岗位。职工请事假1天以内由部门领导批准,1天以上由总经理批准。公司部门领导及除总经理以外的管理层领导请事假由总经理批准。总经理请事假由董事长批准。 (三)职工因紧急事情无法上班和办理请假手续的,须于当天上班两小时内,委托她人或打电话报告领导,事后按规定补办请假手续。如有欺骗行为,将按旷工处理,情节严重者,予以解聘,并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四)请事假天数原则上每次最长不得超过3天,全年累计不得超过15天,特殊情况应报总经理批准。零星事假当月累计达4小时的按半天计算。 第七条病假 (一)病假指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进行医疗时的休假。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计算,执行国家现行

员工休息休假及请假管理办法

员工休息休假及请假管理办法 1 目的 确定员工休息休假规定,规范员工请假管理,明晰各级准假权限,维护生产经营秩序。 2 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员工休息休假和请假管理。 3 引用文件 本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4 职责 4.1 总经理办公室人力资源管理专员负责本办法制定、修订和废止的起草和组织实施,并监督管理; 4.2 计划统计室负责对本办法的执行; 4.3 各级准假权限人不得越权准假; 4.4 全体员工严格按本管理办法规定休息休假和请假; 4.5 总经理负责本管理办法制定、修订和废止的审核与批准。 5 员工休息休假 5.1 月休和节假日休息规定 5.1.1 各管理部门办公室人员 ⑴每月可轮休4天; 不扣工资; ⑵逢“五一”国际劳动节休假一天、国庆节休假3天; ⑶办公室人员月休应按月休息,原则上不得跨月合并休息。一般情况下,各办公室每个工作日都应有人上班处理日常事务,不得断人(即一个办公室内的所有人员不得集中在同一天休息),节假日如生产系统不放假,各办公室应按棑人员值班; 5.1.2 生产系统员工的休息休假,根据市场需求、及限产等因素考虑,由生产技术部报总经理批准按棑休息; 5.1.3 逢春节将视公司生产任务和技改工程进展等具体情况,放7—10天假; 5.2 员工休假规定 5.2.1 事假: 员工如有特殊事项需临时离职离工的,办妥请假手续,经准假人核准,可请事假。 5.2.2 病假: 员工因病必须住院治疗或根据医嘱需离岗休养的,须凭富阳市市级定点医院或公司指定医院的病历和病休证明,办妥请假手续,经准假人核准,可请病假。 5.2.3 工伤假: 员工因工受伤后需送往医院救治或根据医嘱需离岗休养治疗的,须凭富阳市级定点医院或公司指定医院的病历和病休证明, 办妥请假手续, 经准假权人核准,可请工伤假。 5.2.4 婚假: (1) 员工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2年及2年以上者,可享有婚假,具体假期规定如下: (2) 员工本人结婚可请婚假5天; (3) 员工子女结婚员工可请假2天; (4) 员工兄弟姐妹结婚员工可请假1天。 5.2.5 慰唁假: 员工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2年及2年以上者, 可享有慰唁假,具体假期规定如下:

员工手册之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时间是最珍贵的成本,我们希望伙伴能够有效安排自己的工作时间,同时也能更好的平衡工作与生活,快乐工作,精彩生活! 一、工作时间 1、管理岗位伙伴 (1)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30; (2)休息日:每月第二、四周为双休,其余周为单休; 2、生产车间/门店/后勤支持伙伴 (1)生产车间伙伴适用轮班制,具体工作时间参照生产排班安排而定; (2)可莎蜜兒门店伙伴适用轮班制,具体工作时间视各门店营业时间及排班计划而定;(3)波仕敦门店伙伴具体工作时间视各大卖场营业时间而定; (4)后勤支持伙伴的工作时间具体参照部门排班计划要求。 (5)休息日:生产车间/门店/后勤支持部门的排班计划以保障伙伴每周至少休息一天为前提。 3、因实际情况,需要调整工作时间与休息日的,将提前告知伙伴们。 二、加班 1、管理岗位 (1)因工作需要计划加班的,请事先填写《加班单》,交直接上级签批确认后,并于加班前交至人事行政部考勤管理人员处备案; (2)因突发或临时性工作需要加班的,请在加班后首个工作日将直接上级签批的《加班单》交至人事行政部考勤管理人员处备案; (3)非法定节假日加班出勤的天数,可以在同一季度内安排调休,季度内未调休的,将在该季度最后一个月工资中核算季度加班工资。 2、可莎蜜兒门店、波仕敦门店和生产车间伙伴,加班出勤当月予以核算加班工资; 3、各部门根据生产、营运工作需要安排法定节假日排班,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公司按相关规定核算加班工资,不再另行安排调休。 三、工作时间纪律 工作纪律是取得工作成果的保障,而遵守工作时间纪律是基础,我们承诺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1、定义 (1)迟到:超过规定上班时间未到岗的,视为迟到; (2)早退:未到规定下班时间,擅自提前下班的,视为早退; (3)旷工:未经请假无故不上班或假满未续假擅自不到岗的,视为旷工。

江苏省各类休假给假天数与给薪依据汇总

江苏省各类休假给假天数与给薪依据汇总 1、写在前面的话:即使同在江苏省,各市的执行也不尽相同,仅供参考! 2、劳动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保障性规定)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法律法规(奖励性规定)不能混淆。 事假 天数:不定(部分企业通过规章制度制定最高事假天数,实践中也得到支持,但是值得注意的是,一旦企业批准事假,就不得以超过规定天数给与旷工处理) 给薪:可不给薪 给薪依据:《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六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不予支付其期间的工资:(一)在事假期间的; 疾病或非工受伤医疗期 天数: 3个月、6个月、9个月、12个月、24个月(特殊情形的可延长) 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受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第四条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原劳动部关于贯彻《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5]236号) 二、关于特殊疾病的医疗期问题 根据目前的实际情况,对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的职工,在24个月内尚不能痊愈的,经企业和劳动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 给薪:根据合同约定或用人单位的薪资制度,但不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 给薪依据:《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七条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劳动,且在国家规定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资分配制度的规定以及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 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各地不同,上海、浙江都相应标准要高些) 甲类传染病假 天数:不定(视医学观察结果,比如SARS) 给薪:视同出勤给薪(不扣薪) 给薪依据:《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八条对依法被列为甲类传染病或者采取甲类传染病控制措施的疑似病人或者其密切接触者,经隔离观察排除是病人或者疑似病人的,其隔离观察期间,用人单位应当视同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其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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