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用语用字规范化管理制度

学校用语用字规范化管理制度
学校用语用字规范化管理制度

学校用语用字规范化管理制度

(一)校园内自觉使用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校园用语。

1.教学中必须坚持使用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教学用语。

2.各种集会上的发言必须使用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会议用语。

3.学校各类文体活动和校园广播必须使用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宣传广播用语。

4.校园内的各种交流、交际活动必须自觉使用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校园交际用语。

5.教师要学习和掌握语言知识,加强语言基本功训练,必须达到《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的普通话等级标准。

6.学生能说比较标准的普通话,同学之间、师生之间、与来宾之间交流,使用文明礼貌用语。

7.教导处、总务处定期检查和评价师生校园用语。

(二)校园用字要规范,禁止使用不规范汉字。

1.校名、标语、名称牌、标志牌、奖状、奖旗等各种标牌等,不能使用繁体字、异体字和错别字,用字要规范。

2.宣传栏、宣传材料、指示牌等,不能使用繁体字、异体字和错别字,用字要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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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学校举办的各种会议和文体活动的会标、标语、海报和通知等,用字必须规范。

4.公文、黑板报、教案、试卷等用字要规范。

5.教师板书、批改作业、书写评语等用字必须规范。

6.学生能认识并正确书写所学的规范汉字。

教师持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制度

《教育法》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进行教学,应当推广使用全国通用的普

通话和规范字。”《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以普通话作为工作语言的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和影视话剧演员、教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普通话水平,应当分别达到国家规定的等级标准;对尚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普通话等级标准的,分情况进行培训。国务院国发〔1992〕63号文件要求:“用普通话进行教学是合格教师的一项必备条件,应当成为评估教学质量、评选优秀教师评聘教师职务的一个内容。”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确定: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向认定机构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我校实行教师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制度:

一、新进教师普通话达不到国家规定标准的,不予录用。

具体要求:语文教师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的教师均需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教学辅助人员达三级甲等及以上。

二、教师在校园内必须讲普通话,在课堂上不讲普通话者不准上岗。

三、实行普通话水平考核与教师聘用挂钩,教师中凡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普通话等级并取得证书的,不得申报职称。

四、一线教师必须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推普活动,并将此作为评优评先的基本条件。

本制度即日起生效。

对教师普通话水平的具体要求

一、普通话是以汉语文授课的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学语言,掌握并使用一定水平的普通话是合格教师一项必备的条件和职业素质。对应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未获得相应等级证书的教师,视为业务不合格,不得晋升高一级教师职务,更不得评为

优秀教师。

二、根据国家三部委的要求,对194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教师要进行普通话等级测试,教师必须达到二级或二级以上水平。根据我省教师测试工作试点的实际情况,实现要求拟分两步走。现阶段的测试对象为:195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中小学、幼儿园、职业中学和中、高等师范院校(含教师进修学校、教育学院)教师。1946年1月1日以后至1954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教师的测试工作开始时间由各市(地)教委、语委决定,但最迟不得迟于2002年。非师范类的高等院校应积极创造条件,在中青年教师中开展测试试点工作。

三、对教师普通话水平等级要求:

1.师范院校、职业中学等教授普通话口语课或语音课的教师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一级乙等及其以上。

2.语文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及其以上(现阶段仅对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教师有此项要求)。其他各科教师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及其以上。

3.对外汉语教学教师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其以上。

4.教学辅助人员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三级甲等及其以上。

对1946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人员不再做硬性等级规定,但他们在教学和教育活动中必须坚持使用普通话。

校园用语用字规范要求

一、学校用语用字规范

1.会议用语:学校领导、师生在学校各类会议(或参加外单位会议)主持、发言时应使用普通话。

2.宣传用语:校园广播电视播音应使用普通话,学校领导、师生在接受媒体采访

时应使用普通话。

3.活动用语:学校各类集会活动、教研活动主持、讲话、发言等应使用普通话。

4.校园用字:校园公共场所用字,如名称牌、标志牌、标语牌、橱窗、板报等,其中若有手书的繁体字、异体字且无法更正的,可以保留,但必须在醒目位置配放规范字幅牌。

5.宣传用字:如会标、标语、对联、电子屏幕、校园文件等印刷物使用规范汉字。

6.其他用字:如学校各类印章、自制匾牌、领导教师名片等用字使用规范汉字。

二、教师用语用字规范

1.教学用语:教师在会议、集体活动和课堂教学中应使用普通话,汉语拼音使用必须符合《汉语拼音方案》及1988年7月10日颁布的《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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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作用语:师生交谈、接待家长、接打电话、因公对外接待等应使用普通话。

3.生活用语:提倡教师在校园日常生活及社会、家庭学习、使用和推广普通话。

4.教学用字:如教师板书、教案(讲义)、学生作业、试卷、评语等用字规范。

5.撰稿用字:教师在刊物上发表文章、撰写论文、计划、总结等用字规范。

注:1.使用由国家标准的印刷体不得出现字形不规范的情况(目前,计算机软件中只有黑体、宋体、仿宋体、楷体等四种字体的字形是规范的,其他字体都有可能存在不规范现象)。2.美术字、变体字不得增减笔画、改换部件或产生歧义。3.数字和标点符号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有关部门制定的规范。

三、学生用语用字规范

1.课堂用语:学生在课堂活动中应使用普通话,汉语拼音使用必须符合《汉语拼音方案》及1988年7月10日颁布的《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国家标准)。

2.校园用语:师生交谈、生生交谈、参加校内外实践活动、大型集会应使用普通话。

3.生活用语:提倡学生在社会、家庭学习、使用和推广普通话。7

4.作业书写:如学生课堂、家庭作业、检测试卷、文字作品等用字。

5.辨认识字:能辨认识字范围内的不规范字,并能主动向学校和有关部门汇报;能主动辨认影视屏幕图书报刊和商业活动中的不规范字;能在计算机上查找语言文字网站及用规范文字发送语言文字邮件。

教育教学评估语言文字规范化的要求和评价指标

为了进一步宣传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办法》,落实国家对学校语言文字的基础作用,奠定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基础,增强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意识,提升我校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全面推进我校素质教育,扩大语言文字工作的社会影响,根据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活动的意见》和山阳县教体局《关于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活动的通知》(山政教体发﹝2011)486号),制定出我

校在教育教学管理及教学评估中对语言文字规范化的明确要求和评价指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工作贯彻执行。

一、目的意义

普通话和规范汉字是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正确使用规范语言文字是国家对每个公民的基本要求。学校承担着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教育普及任务。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是学生学好其他课程的基础,也是学生全面发展和终身发展的基矗充分发挥语文教学的主渠道作用,辅质以其他教育教学环节的密切配合,使学生获得扎实的语文知识,具有良好的语言文字应用能力以及养成规范使用语言文字的意识与习惯,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青少年人文素养,培养造就创新人才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新世纪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目标的重要举措。

学校把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纳入常规管理、学生培养目标9

和课程标准、教师基本技能训练和考核中,并渗透到德智体美和社会实践等各项教育活动中。通过创建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对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提升师生的语言素质、文字应用能力和文明意识,推动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目标任务

学校要求全体师生以普通话和规范字作为教育教学的基本用语用字,使普通话成为校园语言,使全体师生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普遍增强,应用能力普遍提高。

三、基本要求

1、学校领导班子对贯彻语言文字工作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认识明确,宣传到位。使语言文字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2、重视校园用字管理。

(1)教师的教学论文(设计)、教案、板书、学生的作业、校园内的标牌、标

语等用字、标点符号都必须规范。

(2)公文、印章、自编教材讲义、教学设计以及标牌、橱窗、校办报刊、墙报、黑板报等用字规范。

3、重视校园用语管理

(1)学校的会议、宣传及其他公共活动以普通话为基本用语。

(2)教师与领导、教师之间,教师与学生之间在校园内必须讲普通话,让普通话不仅成为教师的教学语言,也要成为教师的校园语言。

(3)学生与学生之间在校园内统一说普通话,让普通话不仅成10

为学生的课堂语言,更要成为学生的校园语言。

4、把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宣传教育经常化融入学校文化建设,通过形式多样、富有实效的活动,增强师生对文字的热爱,提高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应用水平,提升自身文化素质和校园文明形象。

5、引导师生积极参与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每年9月的第三周)等社会宣传活动,各班要营造说普通话写规范字和氛围,把学生使用规范的语言文字能力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内容。

四、具体措施

(一)大力推广普通话

1、健全网络,抓好组织管理。

①在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建立以“领导为龙头,教师为轴心,学生为基幢的“三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组织体系,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行政领导到班主任到学生”一条龙的语言文字工作网络。

②在各班设2名“推普员”。

2、营造氛围,加大宣传力度。

①要利用升旗仪式、宣传栏、班会、板报、广播等形式和途径进行“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的宣传。

②要重视“推普周”工作,培养学生养成说普通话的习惯。

③要利用学校的宣传阵地建立“双推”工作标语,增强师生“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的意识。

④要在校园醒目位置设置“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等永久性标语11

牌。

⑤学校的公文、印章、标牌、自编教材、讲义、试卷、网络和教学软件、橱窗、墙报等使用的汉字以及教师板书、批改作业以及书写评语等都要符合规范要求,要成为文字规范的标本。

⑥要将“双推”活动渗透到每个班级,规范班级的宣传布置,为学生创设一个优良的规范的语言文字环境。

3、落实管理,强化监督检查。

①认真按照“三纳入一渗透”(把提高师生规范意识和语言文字应用能力的要求纳入培养目标和课程标准之中,纳入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校本课程体系之中,纳入学校工作日程和常规管理;渗透到德育、智育、美育和社会实践等教育活动之中)的要求,将用语用字目标管理切实融入学校的教育教学、常规管理的全过程之中。

②坚持把语言文字达标作为教师业务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教师评优评先晋级和学生评优的重要条件,把学生使用规范语言文字能力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内容,并将其作为班级量化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量化积分。对于在校园生活中不讲普通话、说脏话等行为,值周员要扣除班级积分1-5分,同时对于学生不认真书写汉字、字迹潦草等也要扣除班级积分。

4、强化培训,提高普及程度。

①学校定期安排骨干教师参加培训,再由他们对其他教师的语言文字运用能力进行校本培训。

凡是195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教职工,必须参加普通话培训12

和测试,并取得相应的等级证书。其中,语文教师的普通话水平要达到二级甲等以上;非语文教师要达到二级乙等和职员要达到三级甲等以上。不达标或未参加培训测试的教职工,首先参加培训,然后再进行测试。学校鼓励教职工参加更高等级的普通话培训和测试。2013年8月底以前,全体语文教师都必须参加拔高培训,鼓励普通话基础好的其他学科教师参加拔高培训,确保我校适龄教师100%参加培训、测试并达标。

②使普通话真正成为校园语言。学校的所有集体活动、各种集会、公务活动、学生的课外活动,教师之间、师生之间、学生之间的各种交流沟通,全部使用普通话。并通过教师和学生向社会、家庭辐射渗透,带动影响社会、家庭普通话的普及与提高。

③积极组织学生的普通话口语实践活动。活动组织力求内容丰富、形式多样,趣味性强、活泼生动,以培养学生普通话口语能力和兴趣。开展“推普周”宣传活动。(每年9月份第三周为全国推普周)

5、多层次、多方位、多形式开展各种活动,为师生使用普通话创造良好环境。

①对教师定期举办讲座、培训、测试,组织教师参加朗诵、演讲、竞赛、师生联谊活动,不断提高教师普通话水平;

②发现和培养校内各类大型活动的节目主持人,提高节目主持人使用普通话的水平,增强其示范性。

③把普通话训练列入校园广播内容,宣传讲普通话的目的意义,介绍推广普通话的法律法规和有关使用普通话的小常识、小资料,讲

解普通话发音中的难点问题,进行普通话朗读示范。

④组织学生广泛开展朗读、演讲、竞赛、文艺等活动,在活动中训练学生使用普通话的水平。

⑤语文教研组和各班要在每学期制定语言文字规范化创建工作计划,落实各项活动,把创建工作落实到每位教师和学生。各班也要结合学校的创建方案,制定出本班的实施意见,并认真贯彻执行。

(二)大力推行规范汉字

推行规范汉字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职责,对正确传承汉字文化和实现顺畅交流都有着重要的意义,全体师生在书面表达中都要使用规范汉字。

1、要求全体师生在工作、学习、生活中规范使用汉字、标点符号、汉语拼音等,都要执行《现代汉语通用字表》、《简化字总表》、《标点符号用法》、《汉语拼音方案》和《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学生必须正确掌握常用规范汉字,不写繁体字、异体字,减少错别字。

2、要求教师教案、板书、试卷、作业批改、评语书写等书面表达,都要使用规范汉字;学校牌匾、印章、公文、标语、指示牌、板报、校报、宣传材料、网站用字,都要使用规范汉字。

3、禁止使用不规范字和繁体字(如已经淘汰的异形字和旧字形;已经废止的《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中的简化字;生造的简体字;错别字等)。

4、教师在教学中要注重培养学生正确分辨其识字范围内的规范字和不规范字的能力,训练学生正确书写汉字,要注意及时纠正学生

不规范用字现象;语文教师要积极组织学生开展书信、作文、书法等竞赛活动,提高学生使用规范汉字的水平。

5、班主任和语文教师要指导学生搞好班级文化建设,办好班级黑板报,充分发

挥班级文化在推行规范汉字方面的作用。

6、净化环境,规范园内用字。全面检查全校的公文材料、印章、名称牌、标志牌、指示牌、标语、宣传栏等用字是否规范并建立健全长期检查机制。全面检查各班教室、教师课上(板书)、课下(备课)及其他印刷物、自制教学软件、网络等用字是否规范并建立健全长期检查机制。确保园内用语用字规范化。

7、开展“啄木鸟行动”,鼓励学生对学校、社区街名、广告牌、车体墙体广告、店铺牌匾、指示牌、公共设施标志牌、说明性文字和影视作品等用字中存在的错别字、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缺损字等拍摄、记录下来,进行专项纠错。(三)认真准备,迎接达标评估

为确保评估顺利通过,根据《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检查评估标准》,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应按照方案要求,明确目标任务,认真履行职责,互相支持配合,努力推进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

1、营造宣传氛围。学校布置专栏,各班出黑板报专刊,张贴宣传标语,团委、学校广播室负责在全校范围内营造“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的宣传氛围。

2、要多层次、多方位,开展各种活动。在教师中组织各类书法

比赛、朗诵会、演讲赛等活动;在学生中组织演讲、辩论、书法等比赛活动;通过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活动掀起“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的热潮。

3、建立健全档案资料。由教导处牵头,将学校关于语言文字工作的方案、计划、活动记录以及总结材料,各处室(组)的各种活动资料,教师普通话培训、检查、监督等资料,广泛收集,分类整理存档。

4、做好自评工作。各部门要逐条对照检查我校语言文字相关工作的达标情况,对尚未达到标准的项目,要及时纠正、完善,并按评估标准写出自评报告。

5、要从校园环境、教育教学、师生要求等方面出发,制定校园语言文字宣传、

监督、奖惩等一系列有利于推进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的制度。

五、评价指标

1、将教师在教学中使用普通话和规范字情况作为其业务考核、职务晋升、评优评先的条件,促进教师普通话水平全面达标并不断提高,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普通话和规范字成为教育教学基本用语用字。

2、将普通话作为教学用语和校园语言。全校师生员工在教学活动和日常交往中必须使用普通话和规范字。各班级、处室必须按规定落实。

3、规范校园用字。凡学校公文、校报及教研简讯、小报等,教师的教育教学论文(设计)、教案、板书,学生的作业,校园内的标

牌、标语,学校网站的用字、标点符号都必须规范。学校将专门组织人员对校园内的用语用字进行督导和纠察,对不规范用语用字的个人要责令其整改。

4、采取有效的措施,确保方案提出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学校定期检查、评估各年级、处室工作的完成情况,并将情况通报全校。对于在创建过程中工作突出的集体或个人学校予以表彰奖励,对于思想不重视、工作消极的通报批评并限期改正。雨滴穿石,不是靠蛮力,而是靠持之以恒。——拉蒂默

xxxx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相关制度汇编(1—5)

××××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相关制度汇编(1—5) ××××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制度 为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创建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推动学校普及普通话和汉字规范化工作的深入开展,促进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我校制订本制度。 一、组织管理 1.把语言文字工作列入学校议事日程。由教学副校长分管、教务处主抓,成立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学校工作计划和总结中均有语言文字工作内容。 2. 健全制度,认真落实。有语言文字规范化制度,保证语言文字工作的活动经费,语言文字规范化列入教学检查,并有改进措施。 3.语言文字工作与教育教学工作结合。将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纳入教育教学要求,课堂教学中教师和学生必须用普通话进行学习交流;在进行教育督导、检查评估时,师生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作为课堂教学评估的重要条件之一。 4.语言文字工作与教职工业务考核工作结合。教师在考核、评优、聘任、晋升时,语言文字规范化必须符合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要求。 二、规范用语 1.积极参加普通话培训,逐步提高普通话水平。全体师生要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普通话培训,教师普通话水平等级均达到二乙及以上,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等级要达到二甲及以上。 2.把普通话作为教学语言和工作语言。校内所有人之间的交流都必须使用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校园语言。 3.坚持说普通话。每位师生在校外要坚持说普通话,并积极参加校外的普通话实践活动,为提高全民的普通话水平出一份力。 三、规范用字 1.掌握汉字规范标准。专任教师掌握汉字规范标准,语文教师熟练掌握汉字规范标准。能辨认识字范围内的规范字的学生

达90%以上,能正确书写所学的规范字(字形、笔画、笔顺正确,并有一定的速度)的学生达90%以上,作业、答卷用字规范。 2.使用规范字。非语文专任教师板书、教案、批改作业和编制试卷的用字要规范,语文教师板书、教案、批改作业和编制试卷用字必须规范。学生除书法创作需要之外,在任何时候、任何场合都必须使用规范字。 3.汉字应用能力。全体教师和高段学生能辨别影视屏幕、图书报刊和商业活动中的不规范字(常用字范围内),能在计算机上正确输入汉字,能查找语言文字网站,发送规范的汉语言文字邮件。 4.校园内用字规范。铭牌、标志牌用字规范,电子屏幕、电化教学用字、校园网、板报、宣传栏等必须使用规范字。 5.学校公文、公章等用字规范。 四、加大宣传 1.营造良好的语言文字宣传环境。有经常性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阵地,如校园广播、板报和永久性、醒目的语言文字宣传标语等。 2.开展“推普”宣传活动。每年一度的“推普周”有活动计划、总结,积极开展各项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活动。举办诗歌朗诵会、故事会、演讲比赛等项活动,提高学生的普通话水平;举行中学生“优秀作业展览”、“写字比赛”、“征文比赛”、“编报”等活动,强化书写规范意识,努力提高书写质量;积极组织学生参加规范用字社会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的规范用字意识和社会实践能力。 3.开展语言文字教科研活动。开展有关语言文字规范化的教学改革或研究实验,组织师生进行社会用语用字调查、社会咨询服务等。 ××××学校 20××.08.30

小学校园用语用字规范化管理制度

小学校园用语用字规范化管理制度 篇一:通榆明德小学校园用语用字规范化管理制度 通榆明德小学校园用语用字规范化管理制度 一、校园用语要求 1、师生在校园内自觉使用普通话,会在同学之间、师生之间、与来宾之间使用文明礼用语,禁止说粗话、高声喧哗,使普通话成为校园用语。 2、坚持普通话教学,课堂上教师讲课、学生回答问题必须使用普通话,对外电话联络必须使用普通话。 3、学校领导、教师、学生在集会上必须使用普通话。 4、教研活动加强基本功训练,使用普通话。 5、教师必须达到《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的普通话等级标准,教导处定期进行教师普通话培训及检测、达标验收工作。 6、学生能说比较标准的普通话。 二、校园用字要求 1、校名、标语、名称牌、标志牌、颁发的奖状等各种标牌用字符合要求。 2、宣传栏、宣传材料、指示牌不能使用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用字规范、杜绝错别字。 3、学校举办的各种会议和文体活动的会标、标语、请柬等用字,必须达到规范要求。 4、公文、校刊、讲义、教案、试卷、用字规范。 5、板书用字符合要求。 6、批改作业、书写评语用字符合要求。 篇二:2013.8学校用语用字规范化管理制度 学校用语用字规范化管理制度 胡集中心小学 20XX年8月 校园用语用字规范化制度 语言文字是人类的重要交际工具。当今世界不同的国家、地区之

间交往日益频繁,语言文字作为交际工具,重要性更为明显。我国的 语言文字具有悠久、灿烂的历史,在现阶段更应发扬光大,达到口头 语言表达标准、流畅、优美,文字书写正确、规范、端正。为此我们 要求全校师生发扬我校语言文字工作的光荣传统,进一步推广普通 话,实现校园用字规范化,使语言文字工作成为我校工作的一大特色。 一、力求语言表达标准化 1.加强并改进汉语拼音教学,充分发挥汉语拼音在识字和学习普 通话方面的积极作用。 2.要求师生必须在课内课外教说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我校的校 园用语。在学好母语的同时,还要加强日常生活英语口语的训练,为 培养下一代的竞争人材打好语言基础。 3.“双推”教学要分年级提出不同要求,各科教学都要贯彻国家 关于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使这项工作在自己的教学领域中卓有 成效。 4.利用课外活动时间开展多种形式的“双推”竞争和“双语”表 演,分级定期进行评比。每学年举行一次普通话朗读比赛或讲故事比 赛。 二、要求文字书写规范化 1.教学板书用字和学生作业用字都要写得正确、端正、整洁、规 范、行款规范。 2.低年级作业用铅笔书写,中年部逐步过渡到用钢笔书写,高年 部用钢笔或圆珠笔书写。 3.上好写字指导课,要教学生学会写钢笔字,学会正确的执笔方法和写字姿势,把字写得正确、端正、整洁,有一定速度。 4.要求学生学习写毛笔字,学会正确的执笔、运笔的方法和写字姿势,培养学生写毛笔字的能力。 5.教师要起示范作用,各科作业批语的字要写得规范工整。 6.学校的一切标语、挂牌和所印刷的各种资料都要使用规范汉字。

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管理制度汇编

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管理制度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和《淮南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开展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活动的通知》的精神,提高学校推广普通话、规范语言文字工作水平,提升学校文化品位,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学校用语用字规范化管理制度 (一)校园内自觉使用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校园用语。 1.教学中必须坚持使用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教学用语。 2.各种集会上的发言必须使用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会议用语。 3.学校各类文体活动和校园广播必须使用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宣传广播用语。 4.校园内的各种交流、交际活动必须自觉使用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校园交际用语。 5.教师要学习和掌握语言知识,加强语言基本功训练,必须达到《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的普通话等级标准。 6.学生能说比较标准的普通话,同学之间、师生之间、与来宾之间交流,使用文明礼貌用语。 7.学校要定期检查和评价师生校园用语。 (二)校园用字要规范,禁止使用不规范汉字。 1.校名、标语、名称牌、标志牌、奖状、奖旗等各种标牌等,不能使用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和错别字,用字要规范。

2.宣传栏、宣传材料、指示牌等,不能使用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和错别字,用字要规范。 3.学校举办的各种会议和文体活动的会标、标语和通知等,用字必须规范。 4.公文、黑板报、教案、试卷等用字要规范。 5.教师板书、批改作业、书写评语等用字必须规范。 6.学生能认识并正确书写所学的规范汉字。 二、学校用语用字规范化监督检查制度 (一)学校用语用字规范化监督检查,采取平时监督检查和集中检查相结合的办法。 (二)学校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教师的语言文字监督检查。 (三)各班主任对其所负责的班级学生用语用字情况负有监督检查责任。 (四)学校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除平时加强对各部门用语用字情况的监督检查外,每学期组织一、两次对校园用语用字情况的集中检查,也可根据需要,组织专项检查或抽查。 (五)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六)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检查的结果与文明班级的评选挂钩,与教师评聘、升级、评优和业绩考核挂钩。 (七)学校每年对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和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进行表彰和奖励。 三、学校语言文字学习宣传制度 (一)以语文课为主、其他各学科为辅,在课堂上落实语言文字

2014规范校园用语用字工作总结

格尔木市第七中学2014年 语言文字工作总结 推广普通话对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都具有重要意义。推广普通话是科技信息时代的迫切要求,是市场经济迅猛发展的有利保障,所以我们必须全民动员、人人参与,从孩子抓起,从自身做起,使用国家通用的普通话。让普通话为市场经济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发展服务,进一步促进各民族、各地区的经济文化交流和发展。 从我校开展创建语言文字示范校以来,学校不断加大宣传力度,以扎实有效的教育教学活动,全面推动校园语言文字规范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其主要作法是: 1.提高认识,健全组织,加强语言文字工作的综合管理。 2.强化宣传,营造氛围,提高校园用语用字规范意识。 3.搭建平台,完善措施,深化语言文字工作成效。 4.融入教学,融入生活,形成语言文字工作的长效机制。 通过这次活动,我校在规范用字方面有以下的总结: 学校工作以教学为主,是教育工作的基本部分。教学则是教师和学生的共同活动。因此,教师在备课、讲课、作业批改、课外辅导、家访和成绩考核等一系列活动中起着主导作用,应切实负责履行自己的管理职能,在工作中坚持使用规范用语、规范用字,推广普通话,形成全校上下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局面。 学校坚持利用各种渠道和方式,大力宣传语言文字规范化。

设立了固定宣传栏,固定宣传标语,在学校楼道、会议室、多功能教室等公共场所及所有教师办公室设有“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等警示标语和永久性宣传站牌。利用黑板报阵地定期出语言文字专刊,深入宣传。 通过活动,在教学中,教师要按时上课,准时下课。要互相听课,认真评课,虚心学习,做好笔记。并改进了以下的方面:教学中要克服“讲解错、书写错、操作错”的“三错”现象。 教师在课堂上一定要使用普通话进行教学,同时,注意语言的规范和书写的规范。并注意倾听学生的回答,及时纠正学生在表达方面的错误,注意学生语言的完整性、尤其是在语言规范方面的错误,一定要及时指出让其该正,使学生养成良好的规范用语用字习惯。 作业批改是教学检查的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它对学生理解教材,巩固知识,训练思维,培养独立思考和应用知识的能力都有积极的作用。教师要科学地布置作业,努力减轻学生课外作业重负担。老师对作业批改要及时,不得积压作业。批改书写要规范、明确,注意点评,点评用语要规范,并及时督促学生改正或重做作业,真正发挥作业批改的作用。 普通话是沟通的工具,规范字是文明的标志。作为培养人才的摇篮,学校推广普通话,使用规范字,义不容辞,任重道远。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开展这项活动,正视问题,改进工作,进一步抓好校园用语用字规范化工作,并逐渐延伸到每一个学生家庭,

学校用语用字规范化管理制度

学校用语用字规范化管理制度 (一)校园内自觉使用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校园用语。 1.教学中必须坚持使用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教学用语。 2.各种集会上的发言必须使用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会议用语。 3.学校各类文体活动和校园广播必须使用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宣传广播用语。 4.校园内的各种交流、交际活动必须自觉使用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校园交际用语。 5.教师要学习和掌握语言知识,加强语言基本功训练,必须达到《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的普通话等级标准。 6.学生能说比较标准的普通话,同学之间、师生之间、与来宾之间交流,使用文明礼貌用语。 7.教导处、总务处定期检查和评价师生校园用语。 (二)校园用字要规范,禁止使用不规范汉字。 1.校名、标语、名称牌、标志牌、奖状、奖旗等各种标牌等,不能使用繁体字、异体字和错别字,用字要规范。 2.宣传栏、宣传材料、指示牌等,不能使用繁体字、异体字和错别字,用字要规范。 2 3.学校举办的各种会议和文体活动的会标、标语、海报和通知等,用字必须规范。 4.公文、黑板报、教案、试卷等用字要规范。 5.教师板书、批改作业、书写评语等用字必须规范。 6.学生能认识并正确书写所学的规范汉字。

教师持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制度 《教育法》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进行教学,应当推广使用全国通用的普

通话和规范字。”《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以普通话作为工作语言的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和影视话剧演员、教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普通话水平,应当分别达到国家规定的等级标准;对尚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普通话等级标准的,分情况进行培训。国务院国发〔1992〕63号文件要求:“用普通话进行教学是合格教师的一项必备条件,应当成为评估教学质量、评选优秀教师评聘教师职务的一个内容。”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确定: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向认定机构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我校实行教师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制度: 一、新进教师普通话达不到国家规定标准的,不予录用。 具体要求:语文教师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的教师均需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教学辅助人员达三级甲等及以上。 二、教师在校园内必须讲普通话,在课堂上不讲普通话者不准上岗。 三、实行普通话水平考核与教师聘用挂钩,教师中凡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普通话等级并取得证书的,不得申报职称。 四、一线教师必须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推普活动,并将此作为评优评先的基本条件。 本制度即日起生效。 对教师普通话水平的具体要求 一、普通话是以汉语文授课的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学语言,掌握并使用一定水平的普通话是合格教师一项必备的条件和职业素质。对应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未获得相应等级证书的教师,视为业务不合格,不得晋升高一级教师职务,更不得评为

长寿路学校校园用语用字规范要求

长寿路学校校园用语用字规范要求一.学校用语用字规范 1.会议用语:学校领导、师生在学校各类会议(或参加外单位会议)主持、发言时应使用普通话。 2.宣传用语:校园广播电视播音应使用普通话,学校领导、师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应使用普通话。 3.活动用语:学校各类集会活动、教研活动主持、讲话、发言等应使用普通话。 4.校园用字:校园公共场所用字,如名称牌、标志牌、标语牌、橱窗、板报等,其中若有手书的繁体字、异体字且无法更正的,可以保留,但必须在醒目位置配放规范字幅牌。 5.宣传用字:如会标、标语、对联、电子屏幕、校园文件等印刷物使用规范汉字。 6.其他用字:如学校各类印章、自制匾牌、领导教师名片等用字使用规范汉字。 二.教师用语用字规范 1.教学用语:教师在会议、集体活动和课堂教学中应使用普通话,汉语拼音使用必须符合《汉语拼音方案》及1988年7月10日颁布的《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国家标准)。 2.工作用语:师生交谈、接待家长、接打电话、因公对外接待等应使用普通话。 3.生活用语:提倡教师在校园日常生活及社会、家庭学习、使

用和推广普通话。 4.教学用字:如教师板书、教案(讲义)、学生作业、试卷、评语等用字规范。 5.撰稿用字:教师在刊物上发表文章、撰写论文、计划、总结等用字规范。 注:1.使用由国家标准的印刷体不得出现字形不规范的情况(目前,计算机软件中只有黑体、宋体、仿宋体、楷体等四种字体的字形是规范的,其他字体都有可能存在不规范现象)。2.美术字、变体字不得增减笔画、改换部件或产生歧义。3.数字和标点符号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有关部门制定的规范。 三.学生用语用字规范 1.课堂用语:学生在课堂活动中应使用普通话,汉语拼音使用必须符合《汉语拼音方案》及1988年7月10日颁布的《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国家标准)。 2.校园用语:师生交谈、生生交谈、参加校内外实践活动、大型集会应使用普通话。 3.生活用语:提倡学生在社会、家庭学习、使用和推广普通话。 4.作业书写:如学生课堂、家庭作业、检测试卷、文字作品等用字。 5.辨认识字:能辨认识字范围内的不规范字,并能主动向学校和有关部门汇报;能主动辨认影视屏幕图书报刊和商业活动中的不规范字;能在计算机上查找语言文字网站及用规范文字发送语言文字邮件。

2014.小学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管理制度

小学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管理制度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和《珠海市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开展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活动的通知》的精神,提高学校推广普通话、规范语言文字工作水平,提升学校文化品位,争创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我校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学校用语用字规范化管理制度 (一)校园内自觉使用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校园用语。 1.教学中必须坚持使用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教学用语。 2.各种集会上的发言必须使用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会议用语。 3.学校各类文体活动和校园广播必须使用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宣传广播用语。 4.校园内的各种交流、交际活动必须自觉使用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校园交际用语。 5.教师要学习和掌握语言知识,加强语言基本功训练,必须达到《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的普通话等级标准。 6.学生能说比较标准的普通话,同学之间、师生之间、与来宾之间交流,使用文明礼貌用语。 7.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教务处定期检查和评价师生校园用语。 (二)校园用字要规范,禁止使用不规范汉字。 1.校名、标语、名称牌、标志牌、奖状、奖旗等各种标牌等,不能使用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和错别字,用字要规范。 2.宣传栏、宣传材料、指示牌等,不能使用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和错别字,用字要规范。 3.学校举办的各种会议和文体活动的会标、标语和通知等,用字必须规范。 4.公文、黑板报、教案、试卷等用字要规范。 5.教师板书、批改作业、书写评语等用字必须规范。 6.学生能认识并正确书写所学的规范汉字。 二、学校用语用字规范化监督检查制度 (一)学校用语用字规范化监督检查,采取平时监督检查和集中检查相结合的办法。 (二)语言文字办公室、教务处负责教师的语言文字监督检查,教导处、政教处负责学生规范用语用字情况的监督检查。

语言文字使用规范化管理制度

语言文字使用规范化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关于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活动的通知》的内容和精神,自觉维护祖国语言的纯洁和健康,推进校园语言文化建设,加强师生的素质修养。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订该语言文字使用规范化管理制度。 一、推广普通话工作制度 1.成立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由教学副校长分管并具体组织落实,各班配备三名推普员,加强推普工作的监督。 2.全校教师必须认真学习和掌握语言知识,积极推广普通话自觉使用“四用语”(课堂用语、会议用语、宣传广播用语、校园交际用语。) 3.定期组织全体教职工进行普通话水平等级考核,考核结果列入教师年度工作考核内容。 4.普通话水平测试列入学生素质考核一项内容,每学年进行一次普通话水平测试(口试、笔试),不达标的不得参加三好生评选。 5.学校每学期有计划的安排各种形式的推普活动,在校内形成一个以讲普通话的良好风气。 6.推普工作列入先进教研组和“文明班级”考评条件。二、语言制度

1.普通话规范制度 (1)热爱祖国语言文字。 (2)说标准普通话,不夹带方言,不转变语音、语调。 (3)学生在校园内说普通话,课堂发言,课下交流时使用普通话。 (4)提倡学生在家庭和社会上也要说普通话。 2.规范字使用制度 (1)作业书写规范,减少错别字。(不使用简化字、繁体字) (2)学习笔记中使用规范字。 (3)小报及宣传刊物中使用规范字。(不使用简化字、繁体字) (4)自主检查家长在回条或签字中的用字,督促家长使用规范字。(不使用简化字、繁体 字) 三、语言文字工作奖惩制度 1.要求教师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标准,即:语文老师二级甲等87分,其他非语文老师二级乙等80分。未达标教师,原则上不聘用。 2.教师要积极参与普通话培训和测试,不断提高自身规范用语水平,使我校全体在岗教师普通话达国标率100%,并

校园用语用字自查校园环D境

关于X 小学开展校园用语用字规范性自查活动的通知为了进一步提高校园规范化用语用字水平,增强教师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提高学生的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做好我校迎接XX 镇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达标乡镇创建的准备工作,我校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一次校园用语用字规范性自查活动。本次活动针对校园用语用字是否符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和标准》,主要对本校公共场所的设施用字(包括标牌、橱窗、指示牌、海报、条幅等文字部分)进行自查,并填报《校园用语用字规范性自查情况登记表》。请各教研组、学习组、年段、班级积极配合行动,顺利完成各项检查整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4年4 月21 日——2014年4月25 日 二、检查范围 主要检查学校内的宣传栏、海报栏、公告栏、海报、黑板报等以及教室内的各类标牌用字。 三、检查方式由校园用语用字检查监督小组(“啄木鸟”小组)主要负责检查并做好登记,各年级、班级配合活动,检查结束后检查情况将以文件形式予以通报。 小学年4 月21日 2014 XX

店口镇第二中心小学校园用语用字规范性自查记录表 店口镇第二中心小学校园用语用字规范性自查记录表

店口镇第二中心小学校园用语用字规范性自查记录表

店口镇第二中心小学校园用语用字规范性自查记录表

关于店口镇第二中心小学开展校园用语用字规范性 自查活动的结果通报 为了进一步提高校园规范化用语用字水平,增强教师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提高学生的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做好我校迎接店口镇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达标乡镇创建的准备工作,我校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14

校园用语用字规范师生语言文字规范

校园用语、用字规范、师生语言文字规范 《传承国学经典彰显办学特色》 推广普通话的主阵地是课堂教学,语文教学无疑肩负着比其他学科更重的责任。“博观而约取,厚积而薄发”。早期阅读、背诵大量优美的经典,渗透到血液,深入到骨髓中的不仅是语言层面的感悟与表达,还有中华民族优秀的人文精神和人文情怀。 鉴于上述认识,我们学校自2011年起打造语文课改特色,开始把经典诵读引进校园,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彩的诵读经典诗文活动,着力提高小学生的文学功底,陶冶小学生的道德情操,改变小学生的行为习惯。让经典的阳光照耀拔节的生命,让孩子的语言和精神携手走向丰妙,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在这里焕发出勃勃生机,逐渐成为我校的办学特色。 一、涵泳工夫兴味长——诵读特色形成 (一)立足校情发展特色 我们农村学生大部分父母因打工挣钱,对孩子缺乏正确的关爱、管教和引导,孩子自我约束管理能力差,都存在不良的行为习惯,比如对父母不尊敬,不爱做家务,缺乏礼貌,甚至有撒谎的坏习惯。 为了改变家长教育孩子的观念和孩子的行为习惯,我校以中华文化经典诵读活动为载体,通过活动来增强孩子的人文知识的积累,提升他们的思想道德水准,同时在他们纯洁的心灵中培植下了爱心、诚心、孝心,通过学习《弟子规》、《论语》之后,他们懂得了“父母呼,应勿缓。父母命,行勿懒。父母教,须敬听”,也懂得了“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懂得了“君子莫大乎与人为善”…… (二)立足课堂研究,形成课堂特色 我们以课堂为圆心,向课外扩展,形成一个“文化场”。各年级组深入研究教材,寻找具有传统文化色彩的典型文本,进行重锤敲打,在组内研讨、上课,然后推选优秀课在全校交流。于是,一道道以现代手段展示传统文化的语文“盛宴”呈现在我们面前:袁向春老师执教《但愿人长久》,勾勒了中秋月圆之夜的美景,带领学生在反复吟诵中体会苏轼兄弟的手足情深和对离别之人的美好祝愿;尧菊香

学校用语用字规范化管理制度

后屯小学校园用语用字规范化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国家语委、国家教委《关于普及普通话的通知》以及省语委、省教育厅关于贯彻《通知》的意见,我们要求全校师生发扬我校语言文字工作的光荣传统,进一步推广普通话,实现校园用字规范化,使语言文字工作成为我校工作的一大特色。为此我校制定了校园用语用字监督监测及督促整改制度: 一、力求语言表达标准化 1.加强并改进汉语拼音教学,充分发挥汉语拼音在识字和学习普通话方面的积极作用。 2.要求师生必须在课内课外教说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我校的校园用语。在学好母语的同时,还要加强日常生活英语口语的训练,为培养下一代的竞争人材打好语言基础。 3.“双推”教学要分年级提出不同要求,各科教学都要贯彻国家关于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使这项工作在自己的教学领域中卓有成效。 4.利用课外活动时间开展多种形式的“双推”竞争和“双语”表演,分级定期进行评比。每学年举行一次普通话朗读比赛或讲故事比赛。 二、要求文字书写规范化 1.教学板书用字和学生作业用字都要写得正确、端正、整洁、规范、行款规范。 2.低年级作业用铅笔书写,中年部逐步过渡到用钢笔书写,高年

部用钢笔或圆珠笔书写。 3.上好写字指导课,要教学生学会写钢笔字,学会正确的执笔方法和写字姿势,把字写得正确、端正、整洁,有一定速度。 4.要求学生学习写毛笔字,学会正确的执笔、运笔的方法和写字姿势,培养学生写毛笔字的能力。 5.教师要起示范作用,各科作业批语的字要写得规范工整。 6.学校的一切标语、挂牌和所印刷的各种资料都要使用规范汉字。 7.语文科组定期组织规范文字书写比赛,并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规范汉字书写比赛,促进我校文字规范化工作。 三、学校设立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亲自担任组长,教学副校长具体组织落实,建立和明确“学校——教导处——年段教研组——语文教师(班主任)——学生监督”五级管理网络机制,层层把关落实,确保责任到人。学校每年召开会议研究语言文字工作。 四、在学生和家长中设立“学校规范用字监督岗”,由学校组织培训,明确责任,落实监管要求,每年由学校组织进行有效监督的总结表彰,根据实绩评出“规范用字优秀监督岗”、“推普优秀个人”。 五、学校每年通过听课、学生调查等方式检查运用普通话和书写规范字进行教学的落实情况。结合教育教学活动有效开展活动。 十、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鉴定语言文字工作范围内的教学事故,对普通话不能按要求达标、使用不规范的语言文字进行教育教学的相关责任人及时教育处理。

规范用语用字管理制度

校园规范用语用字管理制度 一、校园内自觉使用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校园用语。 1.教学中必须坚持使用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教学用语。 2.各种集会上的发言必须使用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会议用语。 3.在各类教研活动中坚持使用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教研用语。 4.学校文体活动、校园广播中必须使用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宣传广播用语。 5.校园内的各种交流、交际活动必须自觉使用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校园交际用语。 6.教师要学习和掌握语言知识,加强语言基本功训练,达到《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的普通话等级标准,并取得等级证书。 7.学生能说比较标准的普通话。同学之间、师生之间、与来宾之间使用文明礼貌用语。 8语言文字规范化领导小组定期检查,评价师生校园用语。 二、校园用字要规范,杜绝使用不规范汉字。 1.校名、标语、名称牌、标志牌、颁发的奖状等各种标牌用字符合要求。 2.宣传栏、宣传材料、指示牌不能使用繁体字、异体字、错别字,用字规范。 3.学校举行的各种会议和文体活动的会标、标语、通知等,用字必须规范。 4.公文、黑板报、教案、试卷等用字要规范。 5.教师板书、批改作业、书写评语用字符合要求。 6.学生能认识并正确书写所学的规范汉字。 三、学校用语用字规范化监督检查制度 1、学校用语用字规范化监督检查,采取平时监督检查和集中检

查相结合的办法。 2、学生工作组负责学生规范用语用字情况的监督检查。 3、督查组以及各教研组长对其所负责的年级、教研组和班级用语用字情况监督检查。 4、学校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除平时加强对各部门用语用字情况的监督检查外,每学期组织一至两次对校园用语用字情况的集中检查,也可根据需要,组织专项检查或抽查。 5、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6、学校每年对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和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进行表彰和奖励。 四、学校语言文字学习宣传制度 1、以语文课为主、其他各学科为辅,在课堂上落实语言文字规范化教学,在各学科教学过程中渗透语言文字规范化教育。 2、对学生进行必要的语言文字规范化、语言文字政策法规等教育,并对学生进行语言文字规范化基本功训练。 3、校园内有规范语言文字的墙牌、标语或提示语。 4、学校、年级和班级均设置语言文字规范化监督员。 5、通过团组织活动、班会、升旗仪式等各种渠道大力宣传语言文字规范化的知识、意义及有关政策法规。 五、教师语言文字工作规范 1、除外语教学中的外语部分外,所有教师工作、教学用语必须使用普通话;全体教师在上班时间必须使用普通话。 2、教师在板书、作业批改和其它教育教学活动中,一律使用国家规定的规范汉字,不得出现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和错别字。 3、教师要主动对学生进行规范用语、用字的教育,对于学生不规范的用语用字的现象要及时指出并帮助改正。 4、班主任教师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以语言文字规范化为主题的实践活动或主题班会,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学校的语言文字宣传活动。

学校用语用字规范化管理制度

学校用语用字规范化管理制度(一)校园内自觉使用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校园用语。1.教学中必须坚持使用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教学用语。2.各种集会上的发言必须使用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会议用语。3.学校各类文体活 动和校园广播必须使用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宣传广播用语4.校园内的各种交流、交际活动必须自觉使用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校园交际用语。 5.教师要学习和掌握语言知识,加强语言基本功训练,必须达到《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的普通话等级标准。 6.学生能说比较标准的普通话,同学之间、师生之间、与来宾之间交流,使用文明礼貌用语。 7.教导处、总务处定期检查和评价师生校园用语。(二)校园用字要规范,禁止使用不规范汉字。1.校名、标语、名称牌、标志牌、奖状、奖旗等各种标牌等,不能使用繁体字、异体字和错别字,用字要规范。 2.宣传栏、宣传材料、指示牌等,不能使用繁体字、异体字和错别字,用字要规范。 2 3.学校举办的各种会议和文体活动的会标、标语、海报和通知等,用字必须规范。 4.公文、黑板报、教案、试卷等用字要规范。5.教师板书、批改作业、书写评语等 用字必须规范。 6.学生能认识并正确书写所学的规范汉字

教师持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制度《教育法》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进行教学,应当推广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字。”《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以普通话作为工作语言的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和影视话剧演员、教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普通话水平,应当分别达到国家规定的等级标准;对尚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普通话等级标准的,分情况进行培训。国务院国发〔1992〕63 号文件要求:“用普通话进行教学是合格教师的一项必备条件,应当成为评估教学质量、评选优秀教师评聘教师职务的一个内容。”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确定: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向认定机构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我校实行教师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制度: 一、新进教师普通话达不到国家规定标准的,不予录用。具体要求:语文教师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的教师均需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教学辅助人员达三级甲等及以上。 二、教师在校园内必须讲普通话,在课堂上不讲普通话者不准上岗。 三、实行普通话水平考核与教师聘用挂钩,教师中凡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普通话等级并取得证书的,不得申报职称。 四、一线教师必须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推普活动,并将此作为评优评先的基本条件。 本制度即日起生效。

校园用语用字规范方案检查记录文稿表

北洋中心小学- 学年度第学期校园用语用字规范检查情况记录表

检查时间检查班级负责人 检查范围检查内容检查结果改正说明 教学用语 课堂教学中师生使用 普通话情况全部使用普通话()基本做到() 方言多于普通话() 会议用语 学校领导、师生在学校 各类会议(或参加外单位会 议)主持、发言时使用普通 话情况 全部使用普通话() 基本做到() 方言多于普通话() 宣传用语 校园广播、电视播音, 学校领导、师生在接受媒体 采访时使用普通话情况 全部使用普通话() 基本做到() 方言多于普通话() 活动用语 学校各类集会活动、教 研活动主持、讲话、发言等 使用普通话情况 全部使用普通话() 基本做到() 方言多于普通话() 工作用语 师生谈话、教师工作交 流、因公对外接待、接(打) 电话等使用普通话情况 全部使用普通话() 基本做到() 方言多于普通话() 经检查,教师交流和 打(接)电话等时有使用 方言的现象,应提倡使用 普通话。 生活用语 师生在校园日常生活 及社会、家庭学习、使用和 推广普通话情况 全部使用普通话() 基本做到() 方言多于普通话() 个别学生在校园中 有讲方言现象,应及时改 正。

注:此表由学校教导部门负责填写,每学期不定期检查2次,并如实填写,并督促不规范的及时整改。 检查人(签名): 北洋中心小学- 学年度第学期 班级用语用字及汉语拼音使用规范情况登记表

检查班级负责人 不规范类别用语场合情况 简介用字处所 字例 日期年月日 整改情况 (打√)1.达到整改要求()2.未达到整改要求() 规范要求1.不得出现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和错别字; 2.手书的繁体字、异体字允许保留,但必须在醒目的位置配放规范字副牌; 3.汉语拼音、外文不得单独使用,要求书写正确,与汉字并用,并将汉字置于主要位置; 4.使用已有国家标准的印刷体不得出现字形不规范的情况,美术字、变体字不得增减笔画、改换部件或产生歧义; 5.数码、标点要使用正确。

C31思源校园用语用字规范要求

泗县思源实验学校校园用语用字规范标准 一、学校用语用字规范 1.会议用语:学校领导、师生在学校各类会议(或参加外单位会议)主持、发言时应使用普通话。 2.宣传用语:校园广播电视播音应使用普通话,学校领导、师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应使用普通话。 3.活动用语:学校各类集会活动、教研活动主持、讲话、发言等应使用普通话。 4.校园用字:校园公共场所用字,如名称牌、标志牌、标语牌、橱窗、板报等,其中若有手书的繁体字、异体字且无法更正的,可以保留,但必须在醒目位置配放规范字幅牌。 5.宣传用字:如会标、标语、对联、电子屏幕、校园文件等印刷物使用规范汉字。 6.其他用字:如学校各类印章、自制匾牌、领导教师名片等用字使用规范汉字。 二、教师用语用字规范 1.教学用语:教师在会议、集体活动和课堂教学中应使用普通话,汉语拼音使用必须符合《汉语拼音方案》及《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 2.工作用语:师生交谈、接待家长、接打电话、因公对外接待等应使用普通话。 3.生活用语:提倡教师在校园日常生活及社会、家庭学习、使用和推广普通话。 4.教学用字:如教师板书、教案(讲义)、学生作业、试卷、评语等用字规范。 5.撰稿用字:教师在刊物上发表文章、撰写论文、计划、总结等用字规范。

三、学生用语用字规范 1.课堂用语:学生在课堂活动中应使用普通话,汉语拼音使用必须符合《汉语拼音方案》及《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 2.校园用语:师生交谈、生生交谈、参加校内外实践活动、大型集会应使用普通话。 3.生活用语:提倡学生在社会、家庭学习、使用和推广普通话。 4.作业书写:如学生课堂、家庭作业、检测试卷、文字作品等用字。 5.辨认识字:能辨认识字范围内的不规范字,并能主动向学校和有关部门汇报;能主动辨认影视屏幕图书报刊和商业活动中的不规范字;能在计算机上查找语言文字网站及用规范文字发送语言文字邮件。

语言文字工作管理制度汇编

杨大城子镇中心校语言文字工作 管 理 制

度 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管理制度 一、学校用语用字规范化管理制度 (一)校园内自觉使用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校园用语。 1.教学中必须坚持使用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教学用语。 2.各种集会上的发言必须使用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会议用语。 3.学校各类文体活动和校园广播必须使用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宣传广播用语。 4.校园内的各种交流、交际活动必须自觉使用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校园交际用语。 5.教师要学习和掌握语言知识,加强语言基本功训练,必须达到《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的普通话等级标准。 6.学生能说比较标准的普通话,同学之间、师生之间、与来宾之间交流,使用文明礼貌用语。 7.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教务处、政教处定期检查和评价师生校园用语。 (二)校园用字要规范,禁止使用不规范汉字。 1.校名、标语、名称牌、标志牌、奖状、奖旗等各种标牌等,不能使用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和错别字,用字要规范。

2.宣传栏、宣传材料、指示牌等,不能使用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和错别字,用字要规范。 3.学校举办的各种会议和文体活动的会标、标语和通知等,用字必须规范。 4.公文、黑板报、教案、试卷等用字要规范。 5.教师板书、批改作业、书写评语等用字必须规范。 6.学生能认识并正确书写所学的规范汉字。 二、学校用语用字规范化监督检查制度 (一)学校用语用字规范化监督检查,采取平时监督检查和集中检查相结合的办法。 (二)语言文字办公室、教务处负责教师的语言文字监督检查,教务处、政教处负责学生规范用语用字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各年级组长、各教研组长和各班主任对其所负责处室、年级、教研组和班级用语用字情况负有监督检查责任。 (四)学校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除平时加强对各部门用语用字情况的监督检查外,每学期组织一至两次对校园用语用字情况的集中检查,也可根据需要,组织专项检查或抽查。 (五)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六)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检查的结果与先进教研组、文明班级的评选挂钩,与教师评聘、升级、评优和业绩考核挂钩。 (七)学校每年对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和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进行表彰和奖励。 三、学校语言文字学习宣传制度 (一)以语文课为主、其他各学科为辅,在课堂上落实语言文字规范化教学,在各学

校园网络用语用字规范要求

校园网络用语用字规范要求 校园网络用语用字是语言文字规范化的一个重要方面。全校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江苏省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增强师生对祖国语言文字的热爱,提高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语文应用水平,认真检查和规范本部门、本单位网站或网页的用语用字。具体要求如下: 一、必须使用规范汉字 严禁使用国家已简化的繁体字(艺术作品除外)、已废止的简化字、已淘汰的异体字、已更改的生僻字和已淘汰的旧字形,不写错别字,尤其要避免以下情形: 1.将规范的简化字误作繁体字加以回避。如将“重叠”误写为“重迭”,“天翻地覆”误写为“天翻地复”,“好像”误写为“好象”,“啰嗦”误写为“罗嗦”。 2.使用别字。网络文字不能直接手书,出现的错字都是使用不当的字,即“别字”,如“潦草”误写为“了草”。另外,网络用字多采用拼音输入法,加之输入者对字词的意义不能准确区分,所以同音别字出现较多。如“厉”与“励”、“克”与“刻”、“象”与“像”、“燥”与“躁”、“竟”与“竞”、“坐”与“座”、“览”与“揽”等屡屡用错,出现了“再接再励”、“帮扶对像”、“讲坐”、“学情院情总揽”等错误用法。 二、正确使用标点符号 标点符号使用遵循国家颁发的《标点符号用法》,需要特别注意的是: (一)句号的正确使用 一般在中文标点输入的状态下输入,为“。”,为空心圆圈。句号还有一种形式,即一个小圆点“ .”,一般在科技文献中使用,可在英文标点输入状态下输入。 (二)序号后标点的正确使用 1.“第一”、“第二”,“首先”、“其次”等后面应用逗号。 2.“一”、“二”、“三”等后面应用顿号。 3.“1”、“2”、“3”和“A”、“B”、“C”等后面应用齐线墨点(.)。

教育教学用语用字规定

坑东学校 教育教学用语用字规定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内容和精神,自觉维护祖国语言的纯洁和健康,推进校园语言文化建设,加强师生的素质修养。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订坑东学校语言文字教育教学用语用字各项规定。 一、推广普通话工作制度 1.成立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由教导处分管并具体组织落实,加强推普工作的监督。 2.全校教师必须认真学习和掌握语言知识,积极推广普通话自觉使用“四用语”(课堂用语、会议用语、宣传广播用语、校园交际用语。) 3.定期加强和开展对全体教师进行语言文字方面的培训和督查。 4.学校每学期有计划的安排各种形式的推普活动,在校内形成一个讲普通话的良好风气。 二、语言制度 1.普通话规范制度 (1)热爱祖国语言文字。 (2)说标准普通话,不夹带方言,不转变语音、语调。(3)学生在校园内说普通话,课堂发言,课下交流时使用普通话。

(4)提倡学生在家庭和社会上也要说普通话。 2.规范字使用制度 (1)作业书写规范,减少错别字。 (2)学习笔记中使用规范字。 (3)校报及宣传刊物中使用规范字。 (4)自主检查家长在回条或签字中的用字,督促家长使用规范字。 三、语言文字工作奖惩制度 1.要求教师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标准,即:语文老师二级甲等87分,其他非语文老师二级乙等80分。未达标教师,原则上不聘用。 2.教师要积极参与普通话培训和测试,不断提高自身规范用语水平,并把语言文字规范的要求纳入到教师业务考核和教学基本功能力考核中。 3.充分发挥语文课在普及普通话,用字规范化中的主渠道作用。语文教学要重视提高学生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语言文字应用能力。 4.加大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力度,并面向社会做好宣传,特别要精心组织并开展好每年一度的推普宣传周活动。 5.加强学校普及普通话,用字规范化工作的检查,并将这项工作纳入教育质量评价体系中。 6.全校教职工要自觉遵守规定,在教学(上课、辅导)、接

语言文字工作管理制度汇编

语言文字工作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我校把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学校管理常规,将学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纳入学生素质教育体系。实现我校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依法治校、依法执教,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用语用字规范化管理制度 (一)校园内自觉使用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校园用语。 1.教学中必须坚持使用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教学用语。 2.各种集会上的发言必须使用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会议用语。 3.学校各类文体活动和校园广播必须使用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宣传广播用语。4.校园内的各种交流、交际活动必须自觉使用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校园交际用语。 5.教师要学习和掌握语言知识,加强语言基本功训练,必须达到《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的普通话等级标准。 6.学生能说比较标准的普通话,同学之间、师生之间、与来宾之间交流,使用文明礼貌用语。 7.教务处定期检查和评价师生校园用语。 (二)校园用字要规范,禁止使用不规范汉字。 1.校名、标语、名称牌、标志牌、奖状、奖旗等各种标牌等,不能使用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和错别字,用字要规范。 2.宣传栏、宣传材料、指示牌等,不能使用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和错别字,用字要规范。

3.学校举办的各种会议和文体活动的会标、标语、海报和通知等,用字必须规范。 4.公文、黑板报、教案、试卷等用字要规范。 5.教师板书、批改作业、书写评语等用字必须规范。 6.学生能认识并正确书写所学的规范汉 二、学校用语用字规范化监督检查制度 (一)学校用语用字规范化监督检查,采取平时监督检查和集中检查相结合的办法。 (二)教导处负责教师的语言文字监督检查、学生规范用语用字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各班主任对其所负责处室、年级、班级用语用字情况负有监督检查责任。 (四)学校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除平时加强对各部门用语用字情况的监督检查外,每学期组织一至两次对校园用语用字情况的集中检查,也可根据需要,组织专项检查或抽查。 (五)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六)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检查的结果与文明班级的评选挂钩。 (七)学校每年对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和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进行表彰和奖励。 三、学校语言文字学习宣传制度 (一)以语文课为主、其他各学科为辅,在课堂上落实语言文字规范化教学,在各学科教学过程中渗透语言文字规范化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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