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保安员应对医疗纠纷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医院保安员应对医疗纠纷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医院保安员应对医疗纠纷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医院保安员应对医疗纠纷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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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保安员应对医疗纠纷事件应急处理预案为全面贯彻落实医疗机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增强医院保安员应对突发医疗纠纷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减少此类事件给医院造成的损失和危害,构建安全、稳定的医疗环境,保障医护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在医疗纠纷引发群体性事件处置时发现患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保安员应及时向保卫科及院领导报告,保卫科将立即在职责范围内处置,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有关情况:

1、在院内寻衅滋事的;

2、故意损坏公共财物的;

3、侮辱、威胁、恐吓、殴打医务人员的;

4、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的;

5、占据办公、诊疗场所、抢夺医疗文书或医疗物品,扰乱医疗机构秩序的;

6、在医疗机构内设灵堂、堵塞通道及大门,扰乱医疗机构秩序的;

7、发现患者和家属有在院内自杀、自残倾向;

8、其他扰乱医疗机构秩序的恶意行为。

二、具体处理程序:

所有岗位的保安员,当接到医护人员通知或保安巡视中发现在院内有医疗纠纷事件发生时:

1、首先要保持冷静,问清楚发生纠纷事件的具体位置(如:住院楼某层某房间)。

2、立即向保安班组长汇报,由保安班长负责向院上级领导汇报并立即通知附近岗位的保安员迅速到达事件现场,通知完毕后也立即赶赴现场。

3、到达现场保安员应保持冷静,注意礼貌用语防止激化矛盾,驱散无关人员,维持好现场秩序,密切注意现场情况变化,及时了解事件具体原因,掌握说话分寸,积极协调劝阻争吵,努力平息事态。

4、努力控制现场事态恶化,如事态无法控制,应及时上报院领导并拨打报警电话,根据情况采取录像、拍照等措施,保留好现场证据。

5、纠纷事件如报警,保安员必须在现场等待警察到来,积极配合警察工作,等事情解决完毕方能离开现场。在等待警方到达现场期间,保安员必须严密观察纠纷人员动向,防止伤害医务人员、破坏公共财产等现象的发生。

6、等事件完毕后,必须做好此事件的相关记录。

7、严格执行医院保密制度、勿向无关人员和媒体机构透露纠纷情况等。

保安员在处理纠纷过程中,必须明确自身职责,遵守纪律。过程中只能保护,不能打人。

三、如纠纷无法当天解决,为防止在事件解决期间继续发生突发情况,特制定以下工作规定:

1、在纠纷发生期间所有保安员无特殊情况禁止外出,全天24小时备勤,接到通知后必须尽快赶到现场。

2、院全体保安员(包括内保及外保)必须统一接受院内调配,增强院内人员密集场所、重要安全防护区域的巡视力度,尤其是门诊大厅、挂号室及收费处等场所。

3、院内保安员安全巡视次数日间不能低于每小时一次,夜间不能低于每两小时一次,并有巡视记录。

4、所有安保负责人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保证联系畅通。

5、治安监控室保安员必须加强纠纷事件所在区域的监控力度,发现可疑动向立即上报保安班长采取措施,如不能立即联系到负责人可以直接调配保安员前去查看。

6、公司医疗部门安保负责人必须定期对院所有保安员进行教育培训,尤其是处理突发事件及自身防范等方面的培训。

万州区蓝盾保安服务公司

重大突发医疗纠纷事件应急预案范文(精选3篇)

重大突发医疗纠纷事件应急预案范文(精选 3篇) 重大突发医疗纠纷事件应急预案1 一、调解方式 1、医患双方自行调解 双方对医疗事故的赔偿责任达成一致协商意见的,可签定书面的调解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医疗事故的概况,以及双方协商确认的赔偿金额等内容,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2、请求卫生行政部门主持调解 已确认为医疗事故的,双方当事人可请求卫生行政部门就医疗赔偿问题进行调解。调解时,双方当事人根据自愿、合法的原则,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计算赔偿金。经调解,如达成一致意见的,双方签订调解协议书,双方应按调解书的内容履行义务。如调解不成,后一方反悔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再调解。 二、调解步骤 1、和解 所谓和解是没有第三方介入,双方当事人自己协商谈判,对各自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的处分。可分是诉讼前或诉讼中和解。如果是诉讼中和解的,应由原告申请撤诉,经法院裁定撤诉后结束诉讼,双方当事人再达成和解协议。由于和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所以对双方的约束力很弱。实际生活中,当事人和解后反悔而诉讼的比较常见。在这种情

况下,虽然原告不丧失起诉权,但通常丧失了胜诉权,因为除非和解协议符合《合同法》规定的无效合同或可撤销合同的法定情节,人民法院一般会认定和解协议合法有效,予以维持。 2、调解 调解是指在卫生行政机关、第三方法人或自然人,或着在法院的主持下,对当事人之间的医疗纠纷进行裁决的活动,分为诉讼外调解和诉讼中调解。诉讼外调解除仲裁机构制作的调解书对当事人有约束力外,其他机构或个人主持下达成调节协议而形成的调解书,均无约束力。当事人反悔,可向人民法院起诉,情况与和解相似。诉讼中调解则是发生在诉讼过程中,在法院主持下进行的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并签收调解书的,调解书即生效,双方不能上诉,诉讼结束,调解书具有执行力。 3、诉讼 民事诉讼是在案件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与下经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查明事实、适用法律,对医疗纠纷进行裁决的活动。因为医疗纠纷案件的事实查证和责任认定通常需要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司法鉴定,个别案例还需要尸体解剖检验,而这些工作都是一审时需要完成的,所以一审至关重要。一审判决不利,二审或再审的难度极大。 医疗事故索赔和解的处理程序 一、医疗事故索赔申请需要准备的材料: 1、索赔申请书

医院安全保卫应急预案

医院安全保卫应急预案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医院安全保卫应急预案 1、医疗纠纷人员闹事时: 当医疗纠纷人员到医院领导办公室、医务科等科室闹事时,值勤人员应及时上前制止劝阻并与保卫科联系,组织相关人员妥善处理有关问题,防止事态扩大。 2、巡逻中遇犯罪分子实施犯罪活动时: 遇有犯罪分子正在实施犯罪活动时应迅速制止,并将其扭送保卫科或报110,力量不足时可动员现场职工或通知备勤人员,途中要提高警惕,防止其行凶或逃路同时应积极采取抢救、补救、排除险情等措施,尽量避免或减轻损失,并作好现场保护工作。 3、发生盗窃事件时: 保安应迅速向保卫科或公安机关报案,并向公司报告,主动维护好现场,不准无关人员进入现场,积极向公安机关、保卫科提供情况,协助破案。将抓获的现行犯罪嫌疑人员及时向保卫科或公安机关汇报,或拨打110报警电话请求派员处理。 4、发生突发事件时: 医疗纠纷事态扩大聚众滋事或因交通事故或社会上人员斗殴后外伤事件,患者和陪同人员双方发生过激事态、群打群殴事件至医务人员无法正常治疗或危害医务人员安

全等事件时,保安人员要及时上前制止、劝导并报院领导、总值班、保卫科,必要时报110并向公司报告,协助公安机关维护医院秩序。 5、发生火警时: 发现火警时,保安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要根据火情大小,利用消防用具积极采取扑救,火情大的要迅速报119向消防部门讲明发生火警的单位、地点、着火的是何物品,并派人在路口引导消防车辆进入现场,明确介绍火警情况和水源情况。二要积极扑救迅速切断与灭火无关的电源。关掉燃气开关,将易燃易爆物品撤离火灾现场,积极有效的使用灭火器材,努力扑灭初期火险。三要注意保护好现场,维护好火场秩序,防止坏人趁火打劫,并积极参加抢救工作。四要积极向消防部门和保卫科提供情况,协助有关部门查找火灾的原因,研究改进防火安全措施。

医疗纠纷、事故防范及应急处置预案

医疗纠纷、事故防及应急预案 一、防预案 (一)总则 1、各临床医技及相关科室必须围绕医疗质量保障工作建立并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2、各种抢救器材平时要处于备用状态,每周检查或维修,届时可随时投入使用。根据资源共享、特殊急救设备共用的原则,医务科、护理部有权根据临床急救需要进行使用调配。 3、从全局出发,科室之间,医护之间,临床医技之间,门诊与急诊之间,门急诊与病房之间应相互配合;严禁在患者面前诽谤他人,抬高自不符合医疗道德的行为。 4、任何情况下,进修及实习医师均不得独立参加各种会诊。 5、加强对下列重点病人的关注与沟通: ①低收入阶层的患者。 ②自费患者。 ③在与医务人员接触中已有不满情绪者。 ④预计手术等治疗措施效果不佳者。 ⑤对治疗期望值过高者。 ⑥在给患者家属交待病情中表示难以理解者。 ⑦发生院感染者。 ⑧病情复杂、各种信息表明可能发生医患纠纷者。 ⑨住院押金预交不足者。 ⑩已经产生医疗欠费者。 ⑾需要用贵重药品或材料者。 ⑿交通事故及其他纠纷的患者。 ⒀特需病人或经他人介绍者。 6、对于已经出现医患纠纷苗头,科主任必须亲自过问和决定进一步的诊治措施,及时组织科讨论,安排专人接待病人及家属,其它人员不得随意解释病情。

7、各项实验辅助检查必须有严格的针对性,合理安排各项检查的程序及顺序。重视对于疾病的转归及预后有重要指导意义的各项检查,认真分析检查结果。 8、合理使用药物,严格执行《省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指导原则》。 9、重视院感染的预防和控制工作,充分发挥各科室院感染监控小组的作用,对于已经发生的院感染要及时报告,不得隐瞒,服从专业人员的技术指导。 10、输血前必须进行HIV、HCV、HBsAg、梅毒血清抗体等检查,输血后血袋各科保管24小时后方可销毁。 11、各种有创检查及手术治疗等必须提前化验HbsAg、HCV—Ab、HIV—Ab。 12、各科室抢救设备必须存放在固定区域,并保证随时可用,严防失盗。临床及医技科室在接到急诊检查申请后必须尽快安排,并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出具报告。值班及主管医师应及时追问结果。 13、药剂科保证药品质量,保证抢救药品及时到位。 (二)病历书写: 严格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华人民执业医师法》、《病历书写基本规》的要求进行书写,严禁涂改、伪造、隐匿和销毁病历。 1、住院病历 ①首页必须按照卫生部有关规定及我院的实施细则进行填写。各科室质控医师以及病历质控护士必须及时检查病历质量。 ②科室主任对病历终未质量负责。上级医师对病房的运行病历质量负责。 ③住院病历必须在24小时完成,首次病程记录必须在入院8小时完成。 ④上级医师的首次查房记录应当于患者入院48小时完成。上级医师的日常查房记录要求:危重患者每天、病重病人至少3天、病情稳定病人5天必须有上级医师查房记录,对诊断不清、治疗不顺利的疑难危重病人,必须有科主任查房记录。

医院突发重大事件、医疗纠纷,秩序引发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医疗纠纷引发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 预案 根据医患纠纷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情况,实行三级处理制度,分级实施控制措施,动态管理,以达到最有效的预防、处置效果。(一)三级预警处理:医患纠纷群体性事件初起,参与人员在10人以下,状况平稳,矛盾尚未激化时。主要由医院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织医务科、保卫科及当事科室人员和东城派出所民警、医患纠纷调解中心人员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处置工作。要正确区分不同性质的矛盾,努力化解矛盾,防止矛盾激化;要采取因人施策的办法宣传法律政策,讲明道理,教育疏导,积极采取调解措施,以达到平息事态的目的. (二)二级预警处理:经耐心解释、教育疏导无效,矛盾进一步激化,患方大吵大闹,参与人员在10人以上、20人以内,但未发生严重影响扰乱医院日常工作秩序和社会公共秩序事件。医院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积极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及科室人员参与调解,视事态发展情况及时向市卫生局报告,由市卫生局向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小组汇报,根据组长指示,通知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到场参与协调处置。 (三)一级预警处理:参与人员在20人以上并有过激行为,损坏公物,威胁到相关人员的人身、生命安全的,或患方组织人员多次到医院闹事,经劝解无效,扰乱医院正常工作秩序和

社会公共秩序的,市卫生局应及时向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小组汇报,根据组长指示,通知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到场处置,同时通知当事人所在地的领导到场参与处置,并及时将情况向市处置医患纠纷引发群体性事件领导小组汇报。各有关部门应在市处置医患纠纷引发群体性事件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根据各自分工迅速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做好工作,对当事人进行劝导教育,讲明法律法规,劝其自行解散,防止事态恶化,并引导事人到第三方的调解;对事件中起组织、策划作用或严重扰乱医院诊疗秩序,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医疗纠纷及应急处理预案

医疗纠纷防范及应急处理预案第一节医疗纠纷防范预案 一、总则 1、临床、医技科室必须围绕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工作建立、完善并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2、临床各科各种抢救器械设备要处于备用状态,可随时投入使用。根据资源共享、特殊急救设备共用的原则,医务科有权根据临床急救需要进行调配。 3、全体医务人员要有大局意识科室之间、医护之间、临床医技之间、门诊与病房之间应相互配合。 4、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严禁推诿病人。 5、禁止在诊疗过程中、手术中谈论无关或不利于医疗过程的话题。 6、严禁在患者及其家属面前谈论同行之间对诊疗的不同意见严禁诽谤他人抬高自己等不符合医疗道德的行为。 二、加强对下列重点病人的关注与沟通 1、在与医务人员接触中已有不满情绪者。 2、交代病情过程中表示难以理解者情绪偏激者。 3、患者本人对治疗期望值过高者。预计手术等治疗效果不佳或预后难以预料者。 4、病情复杂可能发生纠纷者。

5、住院预交金不足者。已经产生医疗欠费者。需使用贵重自费药品或材料者。 6、发生院内感染者。 7、患者或家属具有一定医学知识者。 8、经他人介绍者。 9、低收入阶层的患者、自费患者。 10、孤寡老人或虽有子女但家庭不和睦者。 11、由于责任事故有可能推诿责任者。 三、工作要求 1、已经出现的医患纠纷苗头科室主任必须亲自过问和参与决定下一步的诊治措施。主任本人或安排专人接待病人及家属其它人员不得随意解释病情。 2、治疗过程中必须向患者或家属讲明预计医疗费用要留有充分的余地,并且要履行知情同意由患者签字意识障碍或病情危重者由家属签字认可。 3、各项检查必须具有严格的针对性,合理安排各项检查的程序及顺序。重视对于疾病的转归及预后有重要指导意义的各项检查及化验包括阳性结果及有鉴别诊断意义的阴性结果应认真分析所有资料需妥善保管。 4、合理使用药物注意药物的配伍禁忌和毒副作用。严禁滥用抗生素。 5、重视院内感染的预防和控制工作,充分发挥各科院内

群体性医疗纠纷应急预案流程演练样本

xx医院内一科 群体性医疗纠纷应急处理预案演练 一、目的: 为预防突发医疗纠纷, 保障医疗安全, 进一步加强医疗质量管理,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关于医疗纠纷处理的规定》以及《xxx医院群体性医疗纠纷应急处理预案》, 结合医院实际, 开展一场医疗纠纷应急处理演练。 时间: 201x年 x月xx日15点 地点: xxx医院内一科 二、组织机构: 1、领导小组: 组长: ( 总指挥) xxx 副组长: ( 副总指挥) xxx、 xx、 xxx、 xx 2、参加人员: xx副院长、 xx医务科主任、医疗纠纷指挥部下设的各小组成员、内一科全科人员等30余人参加本次演练。 一、演练内容: 1.场景: ( 1) 患者情况: 一65岁老年男性患者, 因重复胸闷1天, 前往大川乡卫生院就诊, 大川乡卫生院门诊医师建议到茅箭区人民医院就诊。故前来茅箭区人民医院急诊内科就诊并收住内一科, 到达内一科后, 值班医护人员及时查看患者, 询问病史提示既往有双下肢静脉曲张病史, 查体: 生命体征正常, 双肺呼吸音清晰, 心界不大, 心率78次/分, 各瓣膜未闻及杂音, 腹部平坦柔软, 肝脾

不大, 四肢活动, 左侧小腿膝关节以下轻度凹陷性浮肿; 行心电 图未见明显异常, 给予急诊行电解质、心肌酶、肌钙蛋白、血常规、凝血四项、血气分析检查等, 非吸氧状态下测床旁血氧饱和度为89%, 吸氧后为93%。初步诊断考虑为: ①胸闷原因待查: 冠心病、急性冠脉综合征可能? 肺栓塞可能? ②双下肢静脉曲张; ③左下肢静脉血栓形成可能; ( 2) 患者入院后处理: 入院后给予一级护理、病危、绝对卧床休息, 抬高左侧小腿, 开放静脉通路、吸氧、床旁心电监护, 给予抗凝、抗血小板、调脂、稳定斑块、扩张冠脉、改进心血管预后等治疗; ( 3) 患者入院后告知: 向患者家属告知以上病情后, 给予签署病重通知书、签署抗凝治疗知情同意书; 同时因为患者的病情较重, 需要行急诊头颅、胸部螺旋CT检查、双下肢静脉彩超等检查, 故签署急诊特殊检查知情同意, 家属签字表示拒绝, 要求病情好转 后再行螺旋CT检查等检查; ( 4) CPR抢救: 患者入院后进行上述处理治疗一天后( 晚21时--入院32小时) , 患者突然意识丧失、心跳骤停、大动脉搏动消失、四肢冰冷, 立即给与心肺复苏、气管插管等临床抢救, 同时上报科主任, 抢救半小时后, 患者神志依然未恢复、心音未闻及、大动脉搏动未触及、心电图呈一条直线、瞳孔散大固定, 宣布临床死亡。( 5) 抢救完毕后沟通:

突发医疗纠纷应急处置预案

乾县人民医院 突发医疗纠纷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为防范和处理重大医疗纠纷事件,规范医疗纠纷处置程序,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维护正常医疗秩序和社会稳定,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处置原则 (一)依法管理,以人为本。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保障正常的医疗工作秩序,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院领导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和科室遵循“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密切配合,形成联动机制。 (三)快速反应,科学处置。一旦突发重大医疗纠纷事件,各有关科室要快速反应,采取果断措施,及时处置,确保医患双方的权益。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院发生的重大突发医疗纠纷。所谓的重大突发医疗纠纷是指医患双方在医疗活动中,对医疗过程和结果在认识上产生意见、分歧及争议,患者及其家属不通过正常途径解决,发生危害医院财产和医务人员、患者人身安全及严重破坏医疗秩序的行为,甚至引发社会治安事件或群体性事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形式:(一)停尸闹丧,拒绝将尸体移送太平间或殡仪馆,在医院内挂横幅、设灵堂、烧纸钱、放鞭炮、散发传单等。

(二)聚众占据医疗机构诊疗、办公场所,干扰医疗机构正常秩序的。 (三)故意损坏或窃取医疗机构财产、设备和病历、档案等重要资料的。 (四)阻碍医师依法执业,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医务人员或者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干扰医务人员正常生活,情节严重的。 (五)聚众闹事3人(含)以上。 (六)患者或其家属有自杀、自残倾向,或危害他人人身安全。 (七)有其它严重影响医疗秩序的行为,经劝说无效的。 三、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成立重大突发医疗纠纷事件应急处置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张谦 副组长:田苍通师庆璋张发思颜靖涛李英珊 组员:王俊歧薛刚袁俊龙祝小虎邢会芹聂德刚马志鉴李苏涛梁建勋刘玺敏 工作职责: 应急小组:根据需要,决定是否启动本应急处置预案,协调各方面(包括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公安司法部门、维稳部门、新闻媒体等)的应急处置工作;积极开展政策宣传和教育疏导工作,正确引导医患双方依法妥善解决医疗纠纷;组织院内相关医学专家和法律顾问对有关医学问题和医疗纠纷进行讨论并提出专家意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事件处置进展情况。

医疗纠纷及应急处理预案(1)知识分享

医疗纠纷防范及应急处理预案 第一节医疗纠纷防范预案 一、总则 1、临床、医技科室必须围绕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工作建立、完善并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2、临床各科各种抢救器械设备要处于备用状态,可随时投入使用。根据资源共享、特殊急救设备共用的原则,医务科有权根据临床急救需要进行调配。 3、全体医务人员要有大局意识科室之间、医护之间、临床医技之间、门诊与病房之间应相互配合。 4、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严禁推诿病人。 5、禁止在诊疗过程中、手术中谈论无关或不利于医疗过程的话题。 6、严禁在患者及其家属面前谈论同行之间对诊疗的不同意见严禁诽谤他人抬高自己等不符合医疗道德的行为。 二、加强对下列重点病人的关注与沟通 1、在与医务人员接触中已有不满情绪者。 2、交代病情过程中表示难以理解者情绪偏激者。 3、患者本人对治疗期望值过高者。预计手术等治疗效果不佳或预后难以预料者。 4、病情复杂可能发生纠纷者。 5、住院预交金不足者。已经产生医疗欠费者。需使用贵重

自费药品或材料者。 6、发生院内感染者。 7、患者或家属具有一定医学知识者。 8、经他人介绍者。 9、低收入阶层的患者、自费患者。 10、孤寡老人或虽有子女但家庭不和睦者。 11、由于责任事故有可能推诿责任者。 三、工作要求 1、已经出现的医患纠纷苗头科室主任必须亲自过问和参与决定下一步的诊治措施。主任本人或安排专人接待病人及家属其它人员不得随意解释病情。 2、治疗过程中必须向患者或家属讲明预计医疗费用要留有充分的余地,并且要履行知情同意由患者签字意识障碍或病情危重者由家属签字认可。 3、各项检查必须具有严格的针对性,合理安排各项检查的程序及顺序。重视对于疾病的转归及预后有重要指导意义的各项检查及化验包括阳性结果及有鉴别诊断意义的阴性结果应认真分析所有资料需妥善保管。 4、合理使用药物注意药物的配伍禁忌和毒副作用。严禁滥用抗生素。 5、重视院内感染的预防和控制工作,充分发挥各科院内感染监控小组的作用,对于已经发生的院内感染及时报卡,不得隐

医院医疗纠纷事件应急预案

文档序号:XXYY-ZWK-001 文档编号:ZWK-20XX-001 XXX医院 医疗纠纷事件应急预案 编制科室:知丁 日期:年月日

医疗纠纷事件应急预案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维护医院正常医疗工作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的正常就医环境,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妥善处置医患纠纷,缓解医患矛盾,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根据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院投诉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医患纠纷处置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重大医疗纠纷是指在我院就医过程中,医患双方对疾病治疗效果及其原因的认定存在较大分歧,患者及其家属对治疗工作极不满意,强烈要求追究我院及其医务人员的责任,或者提出较大赔偿损失的医患纠纷。 1.4启动预案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启动重大突发医疗纠纷事件应急预案。 1)出现患方在医院内寻衅滋事。 2)故意损坏或抢夺公私财产;侮辱、威胁、恐吓、殴打医务人员。 3)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

4)非法占据医院办公、诊疗场所。 5)在医院内外拉横幅、设灵堂、张贴大字报、堵塞交通。 6)抢夺尸体或拒不将尸体移放太平间或殡仪馆,经劝说无效的;抢夺患者或他人医疗文件或与医疗纠纷相关的医疗证物(如药品、卫生材料和医疗器械等),经劝说无效的。 7)纠结5人以上扰乱医院正常医疗秩序的医患纠纷事件。 8)患者或家属有自杀、自残倾向,或危害到其他患者(家属)人身安全。 1.5处置原则 (一)依法管理,以人为本。坚持依法管理,保障正常的医疗工作秩序,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院领导的统一领导下,遵循“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密切配合,形成联动机制。 (三)快速反应,科学处置。一旦突发医疗纠纷事件,各相关科室要迅速反应,采取果断措施,及时处置。 2.应急机制 2.1应急机构 组长:xxx xxx 副组长:xxx xxx xxx xxx xxx xxx

医院医疗纠纷应急处置预案

医疗纠纷应急处置预案 一、总则 1.编制目的:正确处理医疗纠纷,有效控制和打击“医闹”,维护患者的合理诉求和保护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机构正常工作秩序,保障医疗安全,建立和谐的医患关系,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由于医疗纠纷导致的群体性事件。 2.编制依据:依据我国《侵权责任法》;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卫生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业医师法》;卫生部、公安部(维护医疗机构正常的医疗秩序)通告。 3.事件定义:医疗纠纷是指患者及家属就医疗机构对患者进行诊治过程中的最终医疗结果不能接受,由此而产生的纠纷。“医闹”是指患者及其亲属,或社会其他无关人员为达到某种目的,有组织、有预谋的利用医疗纠纷和当事人的过激情绪,人为制造群体事件,激化医患矛盾,扩大事态,用极端手段要挟医院,以图从中谋利的非法行为。本预案涉及医疗纠纷(包含医闹)是指患方拒不依照正常程序、不通过正常渠道解决矛盾,以各种非正常行为严重影响医疗机构正常医疗秩序,甚至非法组织、策划、煽动、纠集社会闲散人员或患者亲属在医疗机构内寻衅滋事的各种非法行为。 4.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人为利用医疗纠纷,以获取不正当利益为目的,以极端手段自发或被无关人员有预谋利用和煽动医患双方对抗情绪,导致纠纷矛盾升级,影响医疗机构正常工作秩序,造成恶劣影响和不良后果,甚至可能形成群体性事件的“医闹”行为。 5.工作原则:有效预防,分级负责,妥善处理,化解矛盾,防止激化,正当防卫,快速平息,由警察协助打击主要闹事人员。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1.组织机构:成立医院处置医疗纠纷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作为负责处置医疗纠纷应急指挥机构。

最新医疗纠纷应急处理预案

医疗纠纷应急处理预案 一、适用范围 凡从事医疗活动的科室。 二、概念定义 1.医疗纠纷:是指医务人员在医院医疗活动中医患双方发生的争执。 2.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3.医疗隐患: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行为。 4.医疗意外:是指由于患者病情或特殊体质不可抗力而发生难以预料和无法防范的后果。 三、组织领导及职责 医院成立医疗纠纷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医务科,各科室由医疗质量管理小组负责本科室医疗纠纷的防范和处理工作。 (一)医疗纠纷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1.组成 组长:。。。(副院长) 副组长:。。。(副院长) 组员:。。(医务科科长、内科主任) 。(外科主任)

。(妇产科主任) 。(急诊科主任) 。(护理部主任) 。(药剂科主任) 。(办公室主任) 。(门诊部护士长) 。(后勤小组组长) 2.职责 (1)对全院医疗纠纷的防范处理工作统一决策和部署。 (2)审核通过医疗纠纷防范及处理预案、制度、规定和处罚措施。 (3)指导检查医疗纠纷防范和处理的具体工作。 医疗纠纷防范和处理日常工作由医务科负责,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1)组织落实医疗纠纷防范及处理预案。 (2)实行医疗安全隐患报告制度,督促检查指导科室对医疗安全隐患的自查和整改工作。 (3)接待患者及家属的投诉,协调处理医疗纠纷。 (4)指导科室对医疗文书的完善、整理收集、保管工作,避免在医疗事故争议鉴定或法院应诉时举证不能的情况发生。 (5)负责医疗纠纷发生后对医疗文书的封存工作。 (6)协助科室和相关部门做好与医疗纠纷相关的药液、血液、注射器、药物等现场实物封存工作。

重大医疗安全突发事件处置应急预案

重大医疗安全突发事件 处置应急预案 第一条医疗纠纷是指因患者或其家属对医务人员或医院的医疗服务不满意,与院方发生的争执。 医疗事故是指医院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第二条医院应加强对全院职工进行医疗安全教育,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学习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提高医疗安全意识,减少医疗纠纷,杜绝医疗事故。 第三条医务人员在医院各项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特别是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诊疗护理规范、常规,依法执业,恪守职业道德。行政、后勤各部门必须认真履行职责,为医疗活动提供安全、可靠的保障。 第四条医务人员应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服务意识,加强医患沟通,认真履行告知义务,及时将患者的病情、治疗措施、用药等情况告知患者或家属,在进行各种有创造作前,必须依据有关规定充分告知其并发症及相关风险并签 定相应协议书

第五条医务人员应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因病施治,病史询问仔细,查体细致认真,禁止使用患者自购医用材料、药品;严格按照《河北省病历病例书写基本规范》书写病历,记录认真、详实。 第六条医院不定期召开医疗纠纷(事故)防范讨论会,以总结经验教训,减少医疗纠纷(事故)的发生。医院医疗技术委员会依照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技术操作规范、常规,运用医学科学原理和专业知识,对医院医疗纠纷(事故)进行讨论、分析、鉴定。各科室应对发生的医疗纠纷(事故)进行讨论、分析、总结和该进。发生医疗纠纷(事故)的科室在处理后一个月内,应召开专题会分析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及整改措施并报医院有关部门。 第七条医护人员在医疗工作中发现患者及家属对医疗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诊疗、护理、服务态度等)存在异议,或医疗工作存在某些缺陷,以及某些领域特定情况,有可能演变为医疗纠纷时,必须发出医疗纠纷预警。 第八条根据医疗纠纷隐患的严重程度、演变成纠纷的可能性、预计经科室内解释协调可解决程度、若演变成医疗纠纷将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医疗纠纷预警分为三个级别: (一)三级预警。指医疗纠纷隐患的程度较轻,有演变成纠纷的可能性,预计经科室内解释协调问题可以解决,若演变成医疗纠纷有可能造成不良后果。 (二)二级预警。指医疗纠纷隐患的严重程度较重,预计经科室内解释协调有可能得到解决,若演变成医疗纠纷将造成一定的不良后

医院医疗纠纷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制度

医疗纠纷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制度 为了应对和及时处置医疗纠纷突发事件,保障我院医疗安全,根据《侵权责任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我院《医疗风险差错、事故防范及应急预案》、《医疗纠纷接受与处理程序》、《医院内部沟通管理程序》、《与患者沟通管理程序》等有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经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制定本应急处置预案及制度。 本预案所指医疗纠纷突发事件是指在医疗过程中,医患双方对疾病治疗效果及其原因等在认识上存在分歧引发争议,患者或其家属不依照法定程序解决纠纷,而是采取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手段和行为,可能或已经影响正常医疗工作秩序的事件。 一、根据事件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将突发医疗纠纷事件分为一般性医疗纠纷突发事件、重大医疗纠纷突发事件和特大医疗纠纷突发事件。 (一)纠集5人以下到医院,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一般性突发医疗纠纷事件: 1、医疗纠纷发生后,患者及其家属不依照法定程序处置的; 2、纠集人员扰乱病区及医院正常医疗、工作秩序的; 3、侮辱、威胁、恐吓医院工作人员,或非法限制医院工作人员人身自由的; 4、故意毁坏公共财物的;

5、在医院内拉横幅,封堵大门影响人员及车辆出入的。 (二)纠集6-10人到医院,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重大医疗纠纷突发事件: 1、患者死亡后,家属不按规定时间将尸体送至太平间的; 2、纠集人员占据医院机关、诊疗区域等,扰乱正常的医疗、工作秩序,在医院内挂横幅、设灵堂、烧纸钱、放鞭炮的; 3、故意毁坏公共财物,非法限制工作人员人身自由的; 4、纠集人员封堵医院大门,影响车辆及人员正常出入的; 5、患者或其家属有自杀、自残倾向,或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 (三) 纠集11人以上到医院,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特大医疗纠纷突发事件: 1、患者死亡后,家属不按规定时间将尸体送至太平间的; 2、纠集人员占据医院机关、诊疗区域等,扰乱正常的医疗、工作秩序,在医院内挂横幅、设灵堂、烧纸钱、放鞭炮的; 3、纠集人员封堵医院大门,影响车辆及人员正常出入的; 4、故意毁坏公共财物,非法限制工作人员人身自由的; 5、患者或其家属有自杀、自残倾向,或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应急处置原则 (一)依法管理,以人为本。坚持依法管理,保障医院的工作秩序,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应急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各

突发医疗纠纷事件应急处理预案1

卫生院突发医疗纠纷事件应急处理预案为了正确处理医疗纠纷,保障医务人员和患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工作秩序,最大限度地减少医疗差错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制定本应急处理预案。一、防范预案 (一)各临床、医技及相关科室必须围绕“医疗质量第一、医疗安全第一”的宗旨,完善医疗质量保障工作,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二)医务人员在医疗执业活动中应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诊疗护理常规和医疗服务规范。树立爱岗敬业精神,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患者提供安全、有效、经济的医疗服务。 (三)医院要加强“三基”训练,严格操作规程,加强日常检查及考核,严格按规章制度执行并定期进行分析整改。对出现的明显差错及事故隐患,要认真处理,不得拖延、阻挠、包庇、弄虚作假。 (四)各种抢救设备要处于良好状态,保证随时投入使用。 (五)从维护全局出发,科室之间、医护之间、临床医技之间应相互配合;严禁诽谤他人和其他科室,抬高自己等不符合医疗道德的行为。

(六)任何情况下,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医师(护士)资格证或未经注册的医师(护士)不得独立值班接诊病人。 (七)医务人员应主动加强医患沟通,随时将病人的病情及诊疗情况告知病人或家属,因患恶性肿瘤疾病等不宜告知患者本人的,应告知其家属,危重病情的告知必须存被告知对象的签字,因患病或其他原因,无法正确表述自己意思的患者,可以告知患者的监护人或其他近亲家属,但患者无法表达自己意思的情况应做好充分的记录,对于必须紧急采取高风险的抢救性医疗措施的患者,患者本人无法进行意思表达或未成年人,且无家属或无法联系的,医院在进行抢救措施的同时,应请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各种医疗记录和有关资料要完整准确。 (八)加强对下列重点患者的关注与沟通: 1、低收入阶层的患者; 2、孤寡老人或虽有子女,但家庭不和睦者; 3、在与医务人员接触中已有不满情绪者; 4、预计手术等治疗效果不佳者; 5、本人对治疗期望值过高者; 6、对交代病情中表示难以理解的; 7、有发生院内感染征兆或已发生院内感染者; 8、病情复杂,各种信息表明可能产生纠纷者; 9、住院预交金不足者; 10、已经产生医疗欠费者;

重大突发医疗纠纷事件应急预案

重大突发医疗纠纷事件应急预案 一、为维护医院正常医疗工作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的正常就医环境,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妥善处置医患纠纷,缓解医患矛盾,根据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院投诉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医患纠纷处置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重大医疗纠纷是指在我院就医过程中,医患双方对疾病治疗效果及其原因的认定存在较大分歧,患者及其家属对治疗工作极不满意,强烈要求追究我院及其医务人员的责任,或者提出较大赔偿损失的医患纠纷。 三、启动预案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启动重大突发医疗纠纷事件应急预案。 1、出现患方在医院内寻衅滋事。 2、故意损坏或抢夺公私财物;侮辱、威胁、恐吓、殴打医务人员。 3、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 4、非法占据医院办公、诊疗场所。 5、在医院内外拉横幅、设灵堂、张贴大字报、堵塞交通。 6、抢夺尸体或拒不将尸体移放太平间或殡仪馆,经劝说无效的;抢夺患者或他人医疗文件及与医患纠纷相关的医疗证物(如药品、卫生材料和医疗器械等),经劝说无效的。 7、纠集5 人以上扰乱医院正常医疗秩序的医患纠纷事件。 8、患者或其家属有自杀、自残倾向,或危害到其他患者(家属)人身安全。 四、处置原则(一)依法管理,以人为本。坚持依法管理,保障正常的医疗工作秩序,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院领导的统一领导下,遵循“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密切配合,形成联动机制。(三)快速反应,科学处置。一旦突发医疗纠纷事件,各相关科室要快速反应,采取果断措施,及时处置。 五、应急机制 (一)应急机构成立由院长任组长,副院长为副组长,医务处、护理部、、保卫科、院办、党办、门诊、纠纷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重大医疗纠纷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负责重大医疗纠纷事件应急指挥、协调、调查和处理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医务处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职责分工应急领导小组:协调各科室的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事件处置进展情况。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需要,建议院领导是否启动本应急处置预案,负责院领导交办的具体应急事宜。 六、应急处置预案 1、疑似重大医疗纠纷事件发生后,纠纷当事科室负责人须立即向医院医务处报告,并提供事件详实情况,不得隐瞒事实真相。 2、医务处根据情况建议应急领导小组是否启动预案。 3、医院院长统筹指挥重大医疗纠纷处理,分管院领导具体安排纠纷处理,协调各科室工作联动。 4、医务处、护理部负责接待患方相关人员,了解患方诉求,介绍和解释处置医疗纠纷的法定程序;对现场的病历、药品等物证进行存留;负责事件的调查、取证工作,组织医院专家委员会对医患纠纷的成因进行分析,明确医院在事件中是否存在过错,判断医院责任大小,为下一步处置提供依据。必要时向卫生行政部门回报并请求帮助。 5、党办负责在隐蔽处就医患双方言行摄像取证,与新闻媒体沟通,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协调。 6、保卫科在第一时间内到达现场,组织保安布置位置,维护医疗工作秩序;事态难以控制应及时联系华西警务室或拨打110,必要时请求省公安厅治安二处或三处出动防暴警力。全力保护院领导、医护人员、其他患者及其家属和医院财产的安全。 7、其他科室工作人员应组织患方违法行为,保护其他患者不受伤害七、应急响应终止医疗纠纷处置结束,纠集的人员撤离现场,医疗、工作秩序恢复正常,由应急小组宣布应急响应终止。

重大医疗纠纷应急处理预案

重大医疗纠纷应急处置预案 为维护医院正常医疗工作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的正常就医环境,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妥善处理医患纠纷,缓解医患矛盾,根据卫生部,国家中医管理局《医院投诉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医患纠纷处置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重大医疗纠纷是指我院的就医过程中,医患双方对疾病治疗效果及其原因的认定存在较大分歧,患者及其家属对治疗工作极不满意,强烈要求追究我院及医务人员的责任,或者提出较大赔偿损失的医患纠纷。 二、启动预案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启用重大突发医疗纠纷事件应急预案。 1、出现患方在医院寻衅滋事。 2、故意损坏或抢夺公私财物;侮辱、威胁、恐吓、殴打医务人员。 3、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 4、非法占据医院办公、诊疗场所。 5、在医院内外拉横幅、设灵堂、张贴大字报、阻塞交通。 6、抢夺尸体或拒不将尸体移放太平间或殡仪馆,经劝说无效的。 7、纠集5人以上扰乱医院正常医疗秩序的医患纠纷事件。 8、患者或其家属有自杀、自残倾向,或危害到其他患者(家属)人身安全。 三、处置原则 1、依法管理,以人为本,坚持依法管理,保障正常的医疗工作秩序,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 权益。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院领导的统一领导下,遵循“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级 负责,分块结合,密切配合,形成联动机制。 3、快速反应,科学处置,一旦发生医疗纠纷事件,各相关科室要快速响应,采取果断措施, 及时处置。 四、应急机制 1、应急机构 成立由院长任组长,副院长为副组长,医务处、护理部、保卫科、院办、党办、医疗纠纷调解办、应急办负责人为成员的重大医疗纠纷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负责重大医疗纠纷事件应急指挥、协调、调查和处理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义务处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2、责任分工 应急领导下载:协调各科室的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事件处置进展情况。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需要,建议院领导是否启动本应急处置预案,负责院领导交办的具体应急事宜。 五、应急处置预案 1、疑似重大医疗纠纷事件发生后,纠纷当事科室负责人须立即向医院医务科、医疗纠纷调 解办、护理部、保卫科报告,并提供事件详实情况,不得隐瞒事实真相。 2、医务处根据情况建议应急领导小组是否启动预案。 3、医院院长统筹指挥重大医疗纠纷处理,分管院领导集体安排纠纷处理,协调各科室工作 联动。

医疗纠纷处理应急预案

医疗纠纷处理预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有效准确、依法妥善处理医疗纠纷,保护患者、医院及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医疗安全,维护医疗秩序,创建平安医院,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依据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宁波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暂行办法》(宁波市政府令第153号)和《宁波市北仑区重大医疗纠纷处置应急预案》(仑政办[2009]70号)等法律、法规、文件精神,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所称医疗纠纷,是指医患双方对医院的医疗、护理行为和结果及其原因、责任在认识上产生分歧而引发的争议。 第三条医疗纠纷处置,应当遵循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及时便民、依法妥善的原则,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 医疗纠纷处置应当严格执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宁波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暂行方法》和《宁波市医疗责任保险工作若干规定》《宁波市北仑区重大医疗纠纷处置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 第四条建立健全医务人员违法违规行为公示和责任追究、医疗质量监控和评价、医患沟通和安全责任等制度。同时,设立医疗纠纷患方接待场所,指定专人接受患方咨询和投诉。 第五条落实安全责任制,完善安全防范措施,在门(急)诊大厅、收费(挂号)处、药房(库)、各住院病区和贵重设备、危险物品存放处,以及易发生聚众闹事的场所安装报警、电视监控等安防设备或配备相应设施。 第六条医院各相关职能部门职责;

办公室负责医疗纠纷处置的组织协调工作。 医务科负责医疗纠纷的接待、调查、答复、处理和报告。 保卫部门负责医疗纠纷场所的安全保卫工作。 总务科负责医疗纠纷处置的后勤保障工作。 其它相关部门和科室应当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第七条医院制定医疗纠纷预防及处置培训制度和计划,鼓励各科室采用各种方式进行培训。医院行政工作人员、医护人员应当接受医疗纠纷预防及处置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基础知识培训和考核,考试成绩与年度考核挂钩。新分配医务人员考试合格才能上岗。 医院加强医疗纠纷处置专职人员培训,定期组织培训学习和考察调研,提高医疗纠纷处置的能力和水平。 第二章医疗纠纷分类、分级 第八条根据患方的人数、情绪、态度、行为以及医疗不良结果的程度,将医疗纠纷分为普通医疗纠纷和重大医疗纠纷两类,其中重大医疗纠纷分四级:普通医疗纠纷:患方质疑医务人员诊疗行为的正确性和有效性;患者及家属要求复印病历;拒绝在重危病人通知单、手术知情同意书等材料上签字;患者及家属向科室讨要说法等,经判定可能发生医疗纠纷的情况。 重大医疗纠纷:是指医患双方在医疗活动中,对医疗过程和结果在认识上产生意见、分歧及争议,由于医患双方其中一方的原因,造成不能通过正常途径解决,发生危害医院财产和医务人员、患者人身安全及严重破坏医疗秩序的行为,甚至引发社会治安事件或群体性事件,按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四级。

医院医疗纠纷应急处置预案

医院医疗纠纷应急处置预案 第一条为依法妥善处置医疗纠纷,保护患者、医院及医护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医疗安全维护医疗次序,构建调和医患关系,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绍兴市医疗纠纷预防和调解处理办法》,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所称医疗纠纷,是指医患双方对医院的医疗、护理行为和结果及其原因、责任在认识伤产生分歧而引发的争议。 第三条医疗纠纷的处置,应当遵循实事求是、公正公平、及时便民、依法妥善的原则,做到事实清楚、定性确凿、责任明确、处理恰当。 第四条医院设立医疗纠纷患方接待场所,配备专(兼)职人员接受患方的咨询和投诉。 第五条成立医疗纠纷处置领导小组负责医疗纠纷的处理,医院办公室、医务科、门诊部负责医疗服务投诉和纠纷的接待,并进行必要的调查、答复、处理和报告;其他相关部门和科室应当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第六条根据患方的人数、情绪、态度、行为以及医疗不良结果的程度,将医疗纠纷风险分为三级。 一级风险:患方质疑医护人员诊疗行为的真确性和有效性;患者及家属要求复印病例;患者及其家属向科室讨要说法等,经判定可能发生医疗纠纷的情形。 二级风险:患方来院投诉人数少于10人,患方对医疗机构的诊疗过程提出质疑,占据医疗机构诊疗、办公场所,干扰正常医疗次序;对医务人员人身安全构成威胁;经解释失效,影响其他病人诊疗的等情形。 三级风险:患方来投诉的人数超过10人,聚众占据医疗机构诊疗、办公场所,危机干扰医院工作;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医务人员或者侵犯医务人员人身自由、干扰医务人员正常生活的;患方在医院内实施打、砸、抢等行为,造成财物损坏等情形。

第七条发生一级以上风险医疗纠纷,当事医务人员应当立即向科室主任或护士长报告。 科主任或护士长应当立即到位,及时了解情况,同时向医务科(非上班时间和节假日向行政总值班)报告,必要时医务科工作人员赶赴纠纷现场处置纠纷。 第八条发生二级以上风险医疗纠纷,医务科接到科室主任或护士长报告后,应当立即向分管院长汇报,同时赶赴现场组织调查。非上班时间和节假日发生医疗纠纷,行政总值班在接到科室报告后应尽快到位,需医务科协调处理的,应通知医务科工作人员及时到位。第九条发生三级风险医疗纠纷,医务科应同时向医院主要领导报告,同时向110或当地公安机关报警(情况紧急时,医务人员或医务科工作人员直接报警),掌握基本情况后,向主管卫生行政部门书面报告。 第十条发生巨大医疗过失行为的(导致可能为二级以上医疗事故和3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的,以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医务科应当向医院主要领导报告,并在12小时内向主管卫生行政部门书面报告。 第十一条发生医疗纠纷后,医院应当立即启动本预案,采取下列应急控制措施,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一)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和纠纷风险级别处置要求及时赶赴现场。 (二)医务科工作人员应当立即进行初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实向医院领导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组织相关医务人员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害,防止损害扩大。接待患方人员,向家属通报和解释相关情况。 (三)在医患双方共同在场的情况下,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封存和启封现场实物及相关病历资料。 (四)患者在医院内死亡的,按规定将尸体移放殡仪馆。医患双方不能确定死因或对死因有异议的,建议患方按规定尸检。

医疗纠纷应急处理预案

医疗纠纷应急处理预案 一、适用X围 凡从事医疗活动的科室。 二、概念定义 1.医疗纠纷:是指医务人员在医院医疗活动中医患双方发生的争执。 2.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X、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3.医疗隐患: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X、常规的行为。 4.医疗意外:是指由于患者病情或特殊体质不可抗力而发生难以预料和无法防X的后果。 三、组织领导及职责 医院成立医疗纠纷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医务科,各科室由医疗质量管理小组负责本科室医疗纠纷的防X和处理工作。(一)医疗纠纷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1.组成 组长:。。。(副院长) 副组长:。。。(副院长) 组员:。。(医务科科长、内科主任) 。(外科主任)

。(妇产科主任) 。(急诊科主任) 。(护理部主任) 。(药剂科主任) 。(办公室主任) 。(门诊部护士长) 。(后勤小组组长) 2.职责 (1)对全院医疗纠纷的防X处理工作统一决策和部署。 (2)审核通过医疗纠纷防X及处理预案、制度、规定和处罚措施。 (3)指导检查医疗纠纷防X和处理的具体工作。 医疗纠纷防X和处理日常工作由医务科负责,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1)组织落实医疗纠纷防X及处理预案。 (2)实行医疗安全隐患报告制度,督促检查指导科室对医疗安全隐患的自查和整改工作。 (3)接待患者及家属的投诉,协调处理医疗纠纷。 (4)指导科室对医疗文书的完善、整理收集、保管工作,避免在医疗事故争议鉴定或法院应诉时举证不能的情况发生。 (5)负责医疗纠纷发生后对医疗文书的封存工作。 (6)协助科室和相关部门做好与医疗纠纷相关的药液、血液、注射器、药物等现场实物封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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