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 住宿场所

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  住宿场所
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  住宿场所

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住宿场所

1 范围

GB XXXX 的本部分规定了住宿场所的平面布局、相关卫生设施设计的卫生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宾馆、饭店、旅店、招待所等的设计及评价。度假村等其他住宿场所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XXXX 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

GB XXXX.1 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第1部分:总则

GB/T 17218 饮用水化学处理剂卫生安全性评价

GB/T 17219 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

GB 50325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暗室 darkroom

无自然采光的房间。

3.2

窗地面积比值 ratio of window area to floor area

窗户的有效透光面积与该室内的地表面积之比。

4 基本要求

在住宿场所建设项目设计时,应符合GB XXXX.1《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第1部分:总则》的要求,应对各场所进行合理的平面布局及相关设施的设置,设计良好的空气质量、微小气候、采光、照明、噪声等室内环境参数,使其达到GB XXXX《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中相应的卫生要求,防止住宿场所内可能产生的健康影响因素对住宿旅客的身体健康产生危害。

5 设计卫生要求

5.1 场所设置与布局

5.1.1 合理布置主体建筑与辅助建筑的位置。避免各种设备所产生的噪声和废气干扰客房区和邻近建筑。

5.1.2 住宿场所应设置与其规模相适应的消毒间、储藏间,并设有员工工作间、更衣室等。

5.1.3 不带卫生间的住宿场所应设置公用卫生间、公用盥洗室和淋浴设施等。

5.1.4 采用分质供水的住宿场所内的净水机房宜选择地势干燥、环境洁净的场所,相邻场地无中水、污水处理设施和垃圾、污物堆放;净水机房上方不应设置厕所、浴室、盥洗间、厨房、污水处理间等;不得有与制水无关的管道通过净水机房。

5.2 客房

5.2.1 客房区域与其他公共设施(厨房、餐厅、小商品部等)要分开设置,并保持适当距离。

5.2.2 客房宜有较好的朝向,窗地面积比值(即自然采光系数)以1/5~1/8为宜,不应将暗室作为客房。

5.2.3 客房内床位数不宜多于4床。

5.2.4 无空调的普通旅店、招待所人均面积不低于4m2/人,有空调的旅店、招待所人均面积不低于7m2/人。

5.2.5 带有集中空调的客房居住部分净高度不应低于2.4m,非集中空调客房居住部分净高度不应低于2.6m。

5.2.6 客房的隔墙及楼板应符合隔声规范的要求。

5.2.7 客房的送风和排风管道应采取消声处理措施,设置相当于毗邻客房间隔墙隔声量的消声装置。

5.2.8 客房内部装饰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装饰装修后的室内环境满足GB XXXX《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和GB 50325的相应卫生要求。

5.2.9 客房沿交通干道或停车场布置时,应采取降噪措施,如采用密闭窗(用于带有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客房),也可利用阳台或外廊进行隔声降噪处理。

5.2.10 客房卫生间应设有浴盆或淋浴、水冲式便器、洗脸盆及独立排风设施。

5.2.11 客房应有机械通风装置,不设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客房应设置直接对外开启的外窗。

5.2.12 确保客房内温度、相对湿度、风速、照度、噪声、新风量等设计参数符合GB XXXX《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的要求。

5.3 清洗消毒专间

5.3.1 应配备茶具、面盆、脚盆、拖鞋等非一次性公共用具的专用消毒间及已消毒用具的存放专区。

5.3.2 清洗消毒间地面与墙面应使用防水、防霉、可洗刷的材料,墙裙高度不得低于1.5m,地面坡度不小于2%,并设有机械通风装置。

5.3.3 采用化学法消毒饮具的住宿场所,消毒间内应有清洗消毒浸泡水池且标示明显。消毒间内至少应设有3个饮具专用清洗消毒池,并有相应的消毒剂配比容器。同时应配备已消毒饮具(茶杯、口杯、酒杯等)专用存放保洁设施,其结构应密闭并易于清洁。使用物理消毒的,消毒间内应有清洗水池,消毒柜能正常使用。

5.3.4 各类水池应使用不锈钢或陶瓷等防渗水、不易积垢、易于清洗的材料制成,并设置标识。

5.4 储藏间

5.4.1 如按星级宾馆、饭店建造,应有专用储藏间(布草间),清洁物品与污染物品应分类存放。5.4.2 储藏间(布草间)内应设置物品存放柜或货架,并应有良好的通风设施及防鼠、防潮、防虫、防蟑螂等预防控制病媒生物设施。

5.5 公用盥洗室和淋浴设施

公用盥洗室和淋浴设施应分设男、女区域,按照设计接待人数,盥洗室每8人~15人设1只淋浴喷头,淋浴室每10人~25人设1只淋浴喷头。

5.6 采光照明

住宿场所的客房内应配置可满足住宿人阅读要求的照明设施。

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卫生设施情况

本文由【】搜集整理。免费提供海量教学资料、行业资料、范文模板、应用文书、考试学习和社会经济等 word文档 范本()字第号上海市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名称上海××沐浴休闲有限公司 地址××区××路××号 电话×××××××× 邮编×××××× 填表日期××××年××月××日 上海市卫生局制

填写申请书须知 1.填写申请书一律使用钢笔; 2.第1-6页由申请人填写; 3.第7页由受理机关填写; 4.在公共场所示意图中须标明面积、用途、卫生设施以及有关设备位置; 5.经济类型统一按《经济类型分类与代码》(GB/T12402-2000)填写,具体类型包括内资【国有全资、集体全资、股份合作、联营、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私有、其他内资】、港澳台投资【内地和港澳台合资、内地和港澳台合作、港澳台独资、港澳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港澳台投资】、国外投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资、国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国外投资】、其他。 6. 空调系统按空气处理设备的设置情况分类 集中式空调系统:将空气处理设备和风机集中在一定区域(如空调机房)内,由风机通过风管把处理后的空气输送到需要空调的区域的空调系统。 半集中式空调系统(也称混合式空调系统):除了设有集中的空调机房外,还有分散在空调房间内的空气处理末端设备(如风机盘管、诱导器等)处理那些未经集中处理的室内空气的空调系统。 局部式空调系统(也称独立式或分散式空调系统):如柜式空调机组、窗式空调器和分体式空调机组等。 申请人须提供下列资料 1.法定代表人、业主或负责人资格及身份证明;

2.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办理时需提供); 3.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个体户名称预先查询单; 4.主要卫生指标监测(检验)报告; 5.从业人员(包括临时工)的名单及健康合格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 6.建筑设计的卫生审核资料和经营场所的示意图; 7.生产经营场地平面图、生产工艺流程图及卫生防护设施图; 8.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租房协议; 9.文广局娱乐经营许可证[涉及KTV(含歌舞厅)、游艺厅、棋牌室等文 化娱乐场所需文广局许可前置的需提供]; 10.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审批意见或听证意见书(涉及美容、美发、沐 浴、足浴等服务业项目的,原则需提供); 11.经营场所基本情况表; 12.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或卫生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申请人承诺 本申请人承诺本申请表中申报的内容及提供的资料均真实、合法。如有不实之处,本申请人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申请人签章: ××× ××××年××月××日

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考核试题

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考核试题 姓名单位工种培训时间 一、选择题(请将答案前的字母填写到对应题目横线空格处,每题只选一个答案,每题5分,共50分) 1.公共场所从业人员患哪些疾病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A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皮肤病B感冒C胆囊炎、胰腺炎D胃炎 2.公共场所供客人使用的水杯、茶具等公用用具应定期消毒,其频度为() A.一日一消毒 B.一客一消毒 C.一周一消毒 D.脏了就消毒 3.人工游泳池中,游离性余氯含氯应保持在() A.0.3-0.5mg/L B.0.5-0.7 mg/L C.0.7-0.9 mg/L D.1.0-1.5 mg/L 4.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要求多久体检一次() A.半年一次 B.一年一次 C.两年一次 D.三年一次 5.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有效期为()年;每()年复核一次。 A.三;一 B.四;两 C.五;两 D.两;四 6.公共场所从业人员经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取得()后,方可上岗。 A.健康合格证明 B.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 C. 健康合格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 D.上岗证 7.歌舞厅在营业期间不能使用()。

A. 白炽灯 B. 紫外线灯 C.滑石粉 D. B和C 8.《公共场所管理条例》规定公共场所开业经营必须具备的条件是() A.有足够的服务人员 B.有足够的资金 C. 持有卫生许可证 D. 地处繁华地段 9.目前《公共场所管理条例》对公共场所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有() A. 警告和罚款 B. 停业整顿 C. 吊销卫生许可证 D.以上都是 10.消毒的方法有() A物理消毒法B物理消毒法和化学消毒法C化学消毒法D微波消毒法 二、判断题(正确的打“√”,错误的打“×”,请将答案填写在题目前的“()”内,每题5分,共50分) ()1.《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公 共场所卫生标准》是公共场所卫生管理的执法依据。 ()2.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开放式冷却塔每年清洗不少于一次,并做好 清洗记录。 ()3.临时工可以在公共场所单位先试用一周,表现好再去办健康证明。 ()4.公共浴室和游泳场馆要有禁止性病和传染性皮肤病的顾客洗浴、游 泳的明显标志。 ()5.理发、美容理发店应配备供皮肤病顾客使用的专用工具。 ()6.旅店业的床上用品对长住旅客应做到一月一换。

(完整版)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一、公共场所的法人代表(负责人)是其经营场所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二、公共场所从业人员须进行健康检查(每年一次)、接受卫生知识培训,取得健康合格证明且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要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操作时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 三、公共场所室内空气质量、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顾客用品用具及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等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要求;反复使用的公共用品用具一客一换一消毒。 四、公共场所经营者须根据规模、项目设置清洁、消毒、保洁、盥洗等设施设备和公共卫生间,并保持正常运行。 五、公共场所消毒间须独立密闭设置,要配备足够数量的消毒设施和消毒设备,且运转正常;消毒程序符合要求,消毒记录及时规范。 六、公共场所须配备安全、有效的预防控制蚊、蝇、蟑螂、鼠和其他病媒生物的设施设备及废弃物存放专用设施设备。 七、公共场所经营者采购洗化用品、消毒产品等公共卫生用品时须索取检验合格证明和其他相关资料,并建立台账。 八、公共场所经营者须制定公共场所危害事故应急预案(方案),发生危害健康事故的应当立即处置,并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九、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室内须有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有专(兼)职人员对吸烟者进行劝阻。 十、公共场所经营者须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公共场所信誉度等级及卫生检测结果。

公共场所卫生“五四”制 一、四加强即加强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加强自身卫生管理;加强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加强与监督部门之间的联系。 二、四统一即统一在公共场所内正面悬挂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统一在公共场所内正面悬挂量化分级公示牌;统一在公共场所内正面悬挂卫生管理制度;统一配发一套卫生管理档案盒(内有制度、各类公共用品清洗消毒操作规范等九项内容)。 三、四建立即建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和卫生档案制度;建立洗化用品、消毒产品等索证制度;建立台帐登记制度;建立化妆品、消毒产品等进货入库检查验收制度。 四、四及时即公共场所环境要及时清扫;公共用品、用具要及时消毒;客用物品要及时更换(一客一换)并做好记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及时报告。 五、四做到即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必须做到配备一名专职或兼职卫生管理员;做到每月开展一次卫生管理自查,并做好登记;做到从业人员定期健康查体、定期培训,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穿戴整洁工作服帽;做到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必须设置独立的密闭消毒间,并配备足够数量的消毒设施和消毒设备,消毒程序符合卫生要求,消毒设施设备运转正常。

公共场所卫生设施清单(DOC)

公共场所卫生设施清单 制作“卫生设施平面布局图”时,可以参照 “卫生设施清单”。 住宿场所卫生设施 1、醒目处设置卫生监督信息公示栏,大堂、电梯、楼梯口及客房等公共区域有醒目禁烟标志 2、客房的空调、窗户、防蚊、蝇、蟑螂和防鼠害的设施,卫生间的洗漱池、浴盆和抽水马桶。 3、消毒间 (1)物理法:有上下水,配备操作台、去污池、远红外高温消毒柜,并分别有明显标志; (2)化学法:有上下水,配备操作台、去污池、药物消毒池或桶、清洗池,并分别有明显标志;消毒水池应使用不锈钢或陶瓷等防透水材料制成,容量满足清洗需要。 配有拖鞋、脸盆、脚盆的住宿场所,消毒间内应有拖鞋、脸盆、脚盆专用清洗消毒池及已消毒用具(拖鞋、脸盆、脚盆等)存放专区。 星级宾馆及A级单位必须配备高温消毒设备并能正常运转。4、饮具专用保洁柜 5、布草间 清洁客房的工具和清洁卫生间的工具应有明显标识区分

6、专用洗衣房或采用社会化洗涤服务。洗衣房应分设工作人员出入口、待洗棉织品入口及洁净棉织品出口,并避开主要客流通道。 洗衣房应依次分设棉织品分拣区、清洗干燥区、整烫折叠区、存放区、发放区。棉织品分拣、清洗、干燥、修补、熨平、分类、暂存、发放等工序应做到洁污分开,防止交叉污染。 公共用品如需外洗的,应选择清洗消毒条件合格的承洗单位,作好物品送洗与接收记录,并索要承洗单位物品清洗消毒记录。 7、集中空调系统具备下列设施:1并有应急关闭回风和新风的装置;2.控制空调系统分区域运行的装置;3.空气净化消毒装置;4.供风管系统清洗、消毒用的可开闭窗口或便于拆卸的风口。

美容美发场所卫生设施 1、醒目处设置卫生监督信息公示栏,内容包括卫生许可证、信誉度等级、卫生监督监测、自身检测或卫生评价报告、健康证等; 2、禁烟标识 3、经营面积50㎡以上设立专用密闭消毒间;经营面积50㎡以下设清洗、消毒专区。 1.物理法:有上下水,配备操作台、去污池、远红外高温消毒柜,并分别有明显标志; 2.化学法:有上下水,配备操作台、去污池、药物消毒池或桶、清洗池,并分别有明显标志。 4、有空气消毒设施(此30W紫外线灯管10平方一支,悬挂正中,高度﹤2.5米)。 5、饮具、公共用品分别设立专用保洁柜;设立密闭的棉织品等布草保洁柜且有明显标识 6、美容、美发在分别独立的工作间(区)内操作,配备从业人员更衣室或更衣柜 7、传染病顾客专用工具:配备供患头癣等皮肤传染病顾客使用的专用工具,单独存放且标识明显 8、集中空调系统备下列设施:1有应急关闭回风和新风的装置;2.控制空调系统分区域运行的装置;3.空气净化消毒装置;4.供风管系统清洗、消毒用的可开闭窗口或便于拆卸的风口; 1、消毒柜, 2、清洗池, 3、更衣柜, 4、保洁柜, 5、通风口, 6、禁烟标志与警示牌 7、空调、 8、垃圾桶, 9、

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培训材料

. 公共场所卫生要求(培训材料)

目录 1. 公共场所的概念、分类及其环境特征 (2) 2. 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 (4) 3. 公共场所卫生要求 (5) 4.几类公共场所的基本条件和卫生要求 (6)

一、公共场所的概念、分类及其环境特征 (一)公共场所概念 公共场所是供公众从事社会生活的各种场所,是提供公众进行工作、学习、经济、文化、社交、娱乐、体育、参观、医疗、卫生、休息、旅游和满足部分生活需求所使用的一切公用建筑物、场所及其设施的总称。 (二)公共场所的分类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共有7类28种: 1、住宿、交际场所8种:宾馆、饭店、旅店、招待所、车马店、咖啡店、酒吧、茶座。 2、洗浴、美容场所3种:公共浴室(含足浴)、理发店、美容店。 3、文化、娱乐场所5种: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 4、体育、游乐场所3种: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公园。 5、文化、交流场所4种: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 6、购物场所2种:商场(店)、书店。 7、就诊、交通场所3种:候诊室、候车(机、船)室、公共交通工具(飞机、轮船客舱、火车、客车车厢)。 (三)公共场所的环境特征

由于公共场所在一定的空间接纳和聚集的人群数量比较大,人群流动和交换比较快,且进出公共场所的人群组成比较复杂,不仅仅文化程度不同,而且生活方式和生活习惯也有很大差别,其环境特征概括起来有以下几点: 1、人群密集,流动性大,以混杂各种污染源,造成疾病特别是传染病的传播。 2、设备及物品供人群重复使用,易造成沾污和疾病的传播。 3、从业人员的卫生水平低,卫生制度不健全。 4、建筑和布局不合理。 这些环境特征不仅影响公共场所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还关系到一般人群的身心健康。因此,做好公共场所卫生工作,对预防和控制疾病,保护盒增进健康有重要作用。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目录 1、餐饮业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卫生管理制度 2、证照管理制度 3、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卫生知识培训考核及个人卫生制度 4、公共用品用具购买、验收、储存制度 5、公共用品用具清洗消毒保洁制度 6、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制度 7、健康危害事故与传染病报告制度 8、预防控制传染病传播应急预案与健康危害事故应急预案 9、公共场所卫生档案管理制度 10、卫生设施维护保养制度、 11、卫生检查制度 12、餐饮业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六病”调离制度

餐饮业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卫生管理制度 一、餐饮业公共场所经营单位需取得有效卫生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应置于醒目处。 二、应设立卫生管理部门或配备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管理档案,做好自查和换洗、消毒等工作记录。 三、从业人员每年应进行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持有效合格的健康证明、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从业人员操作时穿戴整齐干净的工作服,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四、应保持公共场所空气流通,保证空气质量符合国家卫生标准;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应符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卫生管理办法》和相关卫生规范的要求。 五、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设置醒目的禁烟警语和标志,有专兼职人员对吸烟者进行劝阻。 六、按规范设置专用消毒间、储藏间等功能间,配备清洗消毒和保洁设施,并有明显标识。 七、供顾客使用的用品用具应保证卫生安全,可以反复使用的用品用具应一客一换,并按照卫生标准清洗、消毒、保洁。 八、保持场所内外环境整洁,墙壁、地面、屋顶、空调滤网无积尘无蛛网;有防蝇、蚊、蟑螂和防鼠害的设施。 九、卫生用品(消毒剂)应按规定索取检验合格证明和其他相关资料。 十、生活饮用水水质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二次供水取得有效卫生许可证,储水池每年清洗消毒。

酒店、旅业治安管理制度、突发实况应急、卫生管理、旅客须知

酒店、旅业治安管理制度、突发实况应急、卫生管理、 旅客须知 酒店治安管理制度 (一)住宿登记制度。旅客住宿必须登记。旅馆应当注定专人负责登记工作。登记时,应当查验旅客的身份证件,有旅客按规定项目填写《住宿登记表》。 对外国人和华侨、港澳台同胞,应当查验护照或有关证件,填写《境外人员力士住宿登记表》。没有有效证件或签证的,必须及时报告公安部门或有关部门。 旅客住宿登记表应按日按月装订成册备查。旅馆应当实时将住宿旅客的登记信息资料录入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 1、登记凭证。国内旅客住宿,应凭《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及《军官证》、《警官证》、《军官离、退休证》、《士兵证》等军人证件进行登记住宿。确无以上证件的,可以凭有照片的《户籍证明》、《机动车驾驶证》等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外国人、华侨及港澳台同胞可凭《护照》、《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等有效证件进行登记。 2、登记内容。住宿旅客应如实填写本人姓名、户籍地址、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旅客工作人员在查验核对无误后,应当在登记表中注明旅客入住时间、房间号码。并在一小时内将住宿人员的上述信息及照片信息(无照片的,可以不录)录入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指登记信息不惜录入并传输到信息系统后台数据

库):旅客退房时,旅馆应当及时将旅客退房时间录入系统 3、会议及团队住宿登记。举办会议的,旅馆可以凭会议举办单位统一提供的参会人员名单安排住宿,参会人员的身份信息可以不录入旅馆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但应当将相关单位提供的参会人员名单、会议用房数量、时间等内容统一留存备查。旅游团队的住宿登记,旅馆可以凭旅行社统一提供的人员名单、身份证号码进行登记和录入,照片信息可以不输入。 4、未成年人及其他无证人员住宿。未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成年人要求住宿的,旅馆应通知其道旅馆所在地派出所开具身份证明后,方可登记安排住宿。未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要求住宿,如有随行成年人一同的,以成年人提供的身份信息进行登记,并立即报告当地派出所进行身份核对。旅馆接待未携带有效深翻证件的人员住宿,未按以上规定操作的,均属于未按规定登记,公安机关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二)实行全天24小时值班住宿。旅馆门卫值班人员应当掌握进出人员情况,必要时可以要求来访者厨师身份证件或询问其被访者的姓名、住宿房间号码,旅馆其他值班人员应当按照值班制度的规定履行巡查职责,维护住宿人员的合法权益和旅馆的正常秩序。客房钥匙由值班人员负责管理的,应当凭住宿证对号开启房门。 (三)财务保管制度。旅馆应该设立旅客行李物品保管室,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工作,实行财务保管的登记、交接和领取制度,注意查询、发现可疑及危险物品。现金应当单独存放入保险柜(箱)。 (四)报告制度。发现违法犯罪嫌疑人员、形迹可疑人员、违禁物品以及发生刑事、治安案件,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部门,并采取曹氏保护现场。不得知情不报或纵容、隐瞒、包庇。

住宿场所卫生管理台账

建德市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台帐 ---住宿场所篇 (年)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卫生管理员: 建德市卫生监督所监制

(电子版下载:登陆建德市卫生局网(https://www.360docs.net/doc/387113004.html,)\下载专区\建德市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工作常用信息汇总) 2

目录 一、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二、卫生管理机构或组织 三、卫生管理制度 四、卫生管理实施档案 五、卫生部门要求归档的相关材料:卫生许可材料、卫生监督意见书、产品样品或非产品样品采样记录、责令改正通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会议通知、文件等。 3

一、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卫生部令第80号)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已于2011年2月14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部长陈竺 二○一一年三月十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守有关卫生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相关的卫生标准、规范,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宣传,预防传染病和保障公众健康,为顾客提供良好的卫生环境。 第三条卫生部主管全国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国境口岸及出入境交通工具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铁路部门所属的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对管辖范围内的车站、等候室、铁路客车以及主要为本系统职工服务的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需要,建立健全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队伍和公共场所卫生监测体系,制定公共场所卫生监督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鼓励和支持公共场所行业组织开展行业自律教育,引导公共场所经营者依法经营,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宣传、普及公共场所卫生知识。 第六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违反本细则的行为,有权举报。接到举报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并按照规定予以答复。 第二章卫生管理 4

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宣传手册

一、公共场所的概念 1、什么是公共场所? 它是一类由人工建成的供公共使用的活动空问这里所指的“公众”是不分年龄、性别,不分职业、民族、不分国籍、不分人际 的从属关系的流动人群。这里所指的“活动空问”,是根据人们社会活动的需要,按不同的服务功能,南具有一定维护结构的建筑物组成。这种建筑物可以是封闭式的,也可以是开放式的或露天的。这种活动空问的共同特点是:在一定的日寸限内,可同日寸容纳不同数量的人从事社会交际活动、文化娱乐活动和旅游活动。所以,做好公共场所的卫生工作,有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公共场所卫生状况的 好坏,是衡量一个国家、一个地区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之一。 2、公共场所的种类 我国公共场所的种类很多,根据国务院1987年4月月1日发布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一下简称《条例》的规定,能依法进行卫生监督的公共场所共有7类28种: (1)、住宿与交际场所:有8种,分别为宾馆、旅店、招待所。 (2)、洗浴与美容场所:有3种,分别为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 (3)、文化娱乐场所:有5种,分别为影剧院、录像厅、游艺厅、舞厅、音乐厅; (4)、体育场所:游泳场(馆);

(5)、文化交流场所:有4种,分别为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 (6)、购物场所:有2种,分别为商场、书店; (7)、就诊场所与交通场所:有3种,分别为候诊室、候车(机、船)窒、公共交通T具(指飞机、轮船客舱、火车客运车厢)。 二、公共用具的种类 公共用具是指在公共场所中,各种供客人反复使用的物品、用品、用具的总称。是客人和从业人员经常重复接触的用具,是传播疾病的重要媒介。按公共场所的服务功能可分以下几类: 1、住宿与娱乐场所的公共用具 (1)卧具:包括被罩、被单、床单、枕套、枕巾、毛毯。 (2)洗漱用具:口杯、梳子、浴盆、浴巾、毛巾、脚巾、淋浴喷头、拖鞋、脸盆、脚盆。 (3)恭桶座垫及水箱开关。 (4)茶杯、酒杯、饮料杯。 (5)附属设施的用具(如床头柜的各种开关、电话、暖水瓶等)。 2、洗足浴与美容场所的公共用具 (1)理发美容业:大小围巾、毛巾、刀、剪、推子、梳子、胡刷、背刀布、烫发用具、美容用具。 (2)公共浴池、桑拿浴业:床单、浴巾、而巾、桑那衣裤、茶具、存衣柜、坐凳、盆塘、池塘、搓脚石、拖鞋、修脚工具。 (3)3、文体娱乐场所的公共用具:包括保龄球、台球、球杆、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样本

公 共 场 所 卫 生 管 理 制 度 证照管理制度 1、证照: 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健康相关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或备案文件( 复印件) 等 2、单位负责人领取证照, 把已领取的证照由单位编号并复印后存档, 以备核查。 3、领取的证、照要妥善保管, 规范使用, 不准涂改。不准转

借不相关的人、单位使用, 不准利用证照从事违法活动。若有用证、照从事违规、违法活动者将给予当事人以经济处罚, 并收缴全部非法所得。造成严重后果者, 按照有关程序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4、各种证、照丢失后要及时登报声明作废, 一切费用由当事人负责。 5、对单位的各种证、照复印件也要加强管理。有关人员需带证、照复印件时, 必须加盖红色印章并签上持件人姓名, 加盖”再复印无效”方印字样。否则均视为无效证件。 6、发现伪造单位证、照应及时举报给当地主管部门, 由单位配合有关部门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并给予举报人一定的奖励。 7、本制度即日起执行。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卫生知识培训考核及个人卫生制度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卫生知识培训考核制度 1、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到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体检单位进行

体检和相关卫生知识培训, 获得有效的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2、发现五病患者及时调离本岗位。 3、从业人员体检、培训合格证明应随身携带, 以备检查。 4、从业人员有良好的卫生习惯。 5、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有效期一年。 6、此证不得转借、涂改。 个人卫生制度 1、每年一次对从业人员健康体检, 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 方可上岗。 2、工作前必须更衣、洗手、消毒。 3、工作时不留长指甲、不戴手表饰物等, 头发不外露。 4、不在工作时吸烟, 不随地吐痰。 5、入厕不穿工作服, 入厕后需重新洗手、消毒。 6、讲究个人卫生, 客服不良卫生习惯, 杜绝操作时擤鼻涕、挖耳朵等现象。 7、定期接受卫生知识培训并参加考核。

住宿业卫生管理组织和卫生管理制度

(温馨提示:请根据具体情况提交相关的卫生管理组织和 制度,按自有类别和岗位分别制定,仅供参考) . 卫生管理组织(1) 一、卫生管理领导小组的组成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卫生管理领导小组的职责 遵守国家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严格执行各项卫生管理的规章制度,督促单位从业人员定期预防性 健康检查,认真做好从业人员的卫生知识培训;强学资学习网提供考研资料

化 监督检查,保证卫生管理制度和措施的落实 单位名称: 宾馆、旅店卫生管理制度(1) 、申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亮证经营,按时复核。1 、保持内部环境整洁,室内无积尘,地面无果皮、痰2 迹和垃圾。 、建立卫生管理网络和卫生管理档案,有卫生负责人。 3 、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考核,4 学资学习网提供考研资料----

持健康证和培训合格证上岗,证件集中保管。、设置公共用具清洗消毒间,配置清洗消毒设施,消5 毒间做到环境整洁,物品摆放整齐有序,污染物品和清洁物品分开存放,标识明显,消毒间内不存放个人物品和与消毒无关物品。 、床单等卧具实行一客一换,长、被套、枕套(巾)6 住客床上用品至少一周一换。 、公用茶具每日清洗消毒。茶具表面保持光洁、无污7 垢、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 、客房内卫生间的洗漱池、浴盆、座便器每日清洗消8 毒,清扫工具分开,做到无交叉污染。无卫生间的客房,每个床位配备标识明显的脸盆和脚盆。脸盆、脚盆和拖鞋做到一客一换,用后及时清洗和消毒。 、公共卫生间做到每日清扫、消毒、并保持无积水、9 无蝇蛆、无异味。 、有防蝇、蚊、蟑螂和防鼠害的设施,经常检查设10 施使用情况。 、对旅客废弃的衣物进行登记,统一销毁。11 、做好饮用水卫生管理,店内自备水源和二次供水12 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二次供水蓄水池有卫生防护措施,蓄水池容器内的涂料符合输水管材卫生要求,做到定期清洗消毒。

住宿场所清洁消毒卫生管理指引

住宿场所清洁消毒卫生管理指引 为加强住宿场所的清洁消毒卫生管理,防止传染性疾病在宾馆、旅店、招待所等住宿场所中传播,制定以下卫生管理指引: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各类宾馆、旅店、招待所等住宿场所。疫情期间,应按主管部门的要求暂停或恢复营业。 二、一般管理制度 (一)制定预防性消毒管理制度,安排专人负责,每次消毒都应有详细的记录。 (二)人员管理 1.加强行业卫生知识及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安排专人进行消毒操作规程和疫情防控措施的培训,提升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 2.从业人员应持有健康合格证明。 3.从业人员每日上岗前、下班后要做好自身清洁消毒。工作时应穿清洁工作服,保持个人卫生。疫情期间,应佩戴口罩,勤洗手。 4.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规定,建立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制度。疫情期间,应隔离观察的人员隔离观察期未满、无隔离观察解除告知书的,不得上岗。 5.建立职工健康档案,定期组织职工体检。疫情期间每日开展体温检测

和健康状况询问,并做好相应登记和报告。 6.疫情期间,加强顾客和来访人员管理,要求佩戴口罩,并做好体温检测及健康状况登记。建议使用“健康码”进行健康核验。发现顾客、来访人员存在发热、干咳等症状时,协助其及时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医。 7.合理使用电梯,限制每次乘坐电梯的人数,乘梯时相互之间注意保持适当距离。尽量减少乘坐厢式电梯,低楼层推荐走安全通道。 (三)经常性卫生要求 1.保持室内外环境整洁,地面无废弃物。 2.加强室内换气通风。疫情期间,符合要求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可继续运行,并应根据空调系统及建筑物的特点,采取相应的清洁消毒措施。 3.地面应每日清洁消毒。 4.公用茶具,毛巾、拖鞋,脸(脚)盆,被套、枕套(巾)、床单等卧具应一客一换一消毒。 5.洗漱盆、浴盆、抽水马桶等卫生洁具应每日消毒。 6.下水管道、空气处理装置水封、卫生间地漏以及空气机组凝结水排水管等的U型管应当定期检查,缺水时及时补水,避免不同楼层空气掺混。 7.公共卫生间设置座式便器的应提供一次性衬垫。公共洗手间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保持环境卫生清洁,及时清理垃圾。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规定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规定 The manuscript was revised on the evening of 2021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一、公共场所的法人代表(负责人)是其经营场所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二、公共场所从业人员须进行健康检查(每年一次)、接受卫生知识培训,取得健康合格证明且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要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操作时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 三、公共场所室内空气质量、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顾客用品用具及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等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要求;反复使用的公共用品用具一客一换一消毒。 四、公共场所经营者须根据规模、项目设置清洁、消毒、保洁、盥洗等设施设备和公共卫生间,并保持正常运行。 五、公共场所消毒间须独立密闭设置,要配备足够数量的消毒设施和消毒设备,且运转正常;消毒程序符合要求,消毒记录及时规范。 六、公共场所须配备安全、有效的预防控制蚊、蝇、蟑螂、鼠和其他病媒生物的设施设备及废弃物存放专用设施设备。 七、公共场所经营者采购洗化用品、消毒产品等公共卫生用品时须索取检验合格证明和其他相关资料,并建立台账。 八、公共场所经营者须制定公共场所危害事故应急预案(方案),发生危害健康事故的应当立即处置,并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九、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室内须有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有专(兼)职人员对吸烟者进行劝阻。 十、公共场所经营者须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公共场所信誉度等级及卫生检测结果。

公共场所卫生“五四”制 一、四加强即加强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加强自身卫生管理;加强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加强与监督部门之间的联系。 二、四统一即统一在公共场所内正面悬挂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统一在公共场所内正面悬挂量化分级公示牌;统一在公共场所内正面悬挂卫生管理制度;统一配发一套卫生管理档案盒(内有制度、各类公共用品清洗消毒操作规范等九项内容)。 三、四建立即建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和卫生档案制度;建立洗化用品、消毒产品等索证制度;建立台帐登记制度;建立化妆品、消毒产品等进货入库检查验收制度。 四、四及时即公共场所环境要及时清扫;公共用品、用具要及时消毒;客用物品要及时更换(一客一换)并做好记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及时报告。 五、四做到即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必须做到配备一名专职或兼职卫生管理员;做到每月开展一次卫生管理自查,并做好登记;做到从业人员定期健康查体、定期培训,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穿戴整洁工作服帽;做到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必须设置独立的密闭消毒间,并配备足够数量的消毒设施和消毒设备,消毒程序符合卫生要求,消毒设施设备运转正常。

住宿卫生管理制度

开县御金洲大酒店有限公司住宿卫生管理制度

公共场所卫生突发事件 应急处理及报告制度 当公共场所发生突发公共场所卫生事件时,如: 1、在传染病流行期间,要加强室内外环境的保洁,客房做到通风换气,加强环境卫生及客房的空气消毒; 2、传染病流行期间,对于在我店就住的客人发现不明原因发烧; 一、发生以上突发事件时,应及时通知部门负责人及相关的管理人员到现场,根据现场情况做简单有效的应急处理后,要在最短的时间内做出相应的应急解决措施; 二、在24小时内由酒店具体分管负责人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三、配合当地卫生部门做好事后处理工作。

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和个人需防止危害健康事故的发生,如发生健康危害事故启动紧急应急预案。加强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报告和疫情报告。做好突发危害事件的报告,最大限度的控制健康危害事故的发生,经营单位负责人及卫生负责人,是事故报告责任人,其他人员也有义务报告。(一)报告范围: 1.微小气候或空气质量不符合卫生标准所致的虚脱休克; 2.生活饮水遭受污染或饮水污染所致的介水传染性疾病流行和中毒; 3.公共用具、用水和卫生设施遭受污染所致传染性疾病、皮肤病; 4.意外事故处致的一氧化碳、氨气、氯气、消毒杀虫剂等中(二)发生死亡或同时发生3名以上(含3名)受害病人时,事故报告责任人要在发生事故24小时之内,电话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不明原因的疾病时,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

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及通风清扫制度 1、严格按客房清扫程序、卫生间清扫消毒程序做好日常的卫生保洁工作。 2、各岗点对照所排列出的周计划卫生、月计划卫生、季度计划卫生定期认真的完成任务。 3、定期对客用服务设施进行消毒,如电话机等。 4、每周必须对卫生间的排气扇进行清洁消毒。 5、每月对空调过滤网进行清洁消毒。 6、如遇空气传播性疾病爆发流行时,空调通风系统应每周清洁消毒一次。

公共场所卫生设计规范 美容美发场所

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美容美发场所 1 范围 GB XXXX的本部分规定了美容美发场所的平面布局、相关卫生设施设计的卫生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美容店、理(美)发店的设计及评价。其他美容美发场所参照执行。 本部分不适用于医疗美容场所。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XXXX 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 GB XXXX.1 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第1部分:总则 3 基本要求 在美容美发场所建设项目设计时,应符合GB XXXX.1《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第1部分:总则》的要求,应对各场所进行合理的平面布局及相关设施的设置,设计恰当的空气质量、微小气候、采光、照明等室内环境参数,使其达到GB XXXX 《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中相应的卫生要求,防止美容美发场所建设项目内可能产生的健康影响因素对理发、美容顾客的身体健康产生危害。 4 设计卫生要求 4.1 场所设置与布局 4.1.1 美容美发场所应当设置在室内,并有良好的通风和采光。美容场所经营面积应不小于30m2,美发场所经营面积应不小于10m2。 4.1.2 美容美发场所的地面、墙面、天花板应当使用无毒、无异味、防水、不易积垢的材料铺设,并且平整、无裂缝、易于清扫。 4.1.3 兼有美容和美发服务的场所,美容、美发操作区域应当分隔设置。经营面积在50m2以上的美发场所,应当设有单独的染发、烫发间;经营面积小于50m2的美发场所,应当设有烫、染工作间(区),烫、染工作间(区)应有机械通风设施,并设置强制排风设施。 4.1.4 美容美发场所应当设置公共用品用具消毒设施,美容场所和经营面积在50m2以上的美发场所,应当设立单独的清洗消毒间,专间专用;50m2以下的美发场所应设置清洗消毒区,并设置消毒设备。4.1.5 美容美发场所应当设置从业人员更衣间或更衣柜,根据需要设置顾客更衣间或更衣柜。美发场所应当设置流水式洗发设施,且洗发设施和座位比不小于1:5。 4.1.6 确保美容美发场所内温度、相对湿度、风速、噪声、新风量等设计参数符合GB XXXX 《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的要求。 4.2 清洗消毒间 4.2.1 清洗消毒间面积应不小于3m2,有给排水设施,通风和采光良好,地面、墙壁防透水,易于清扫。墙裙用瓷砖等防水材料贴面,高度不低于1.5m。配备操作台、清洗、消毒、保洁和空气消毒设施。 1

公共场所卫生基础知识

第一章公共场所卫生基础知识 一、公共场所卫生知识 1、公共场所的概念: 即供公众使用的具有围护结构的场所。包括:(1)人工的生活环境;(2)从业人员的劳动环境; 2、公共场所包括哪些? (1)宾馆、饭馆、旅店、招待所、停车场、咖啡馆、酒吧、茶座; (2)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厅等; (3)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等; (4)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公园; (5)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 (6)商场(店)、书店; (7)候诊室、候车室、公共交通工具; 3、公共场所的特点: (1)人员集中,流动性大; (2)场内设备和物品容易受到污染; (3)公共场所容易传播疾病。 4、公共场所卫生工作应从哪几方面入手? (1)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 (2)建立卫生管理机构; (3)建立呵实行定期监测制度 二、消毒与控虫 1、公共场所消毒常用的物理方法有哪几种? (1)煮沸消毒: (2)湿热消毒,主要利用蒸汽的热力进行消毒; (3)紫外线消毒; 2、公共场所四害指哪几害? 指蚊子、苍蝇、跳蚤、老鼠,是公共场所呵人类生活环境中重要生物性污染物,对人体健康有危害。 3、公共场所蚊虫的防治方法有几种? (1)改善环境; (2)物理防治。如:捕杀、火烧、煮沸等; (3)化学防治,通过触杀、熏杀、胃毒的方式使昆虫死亡; (4)生物防治。利用防治对象的天敌或致病微生物捕杀害虫。 第二章公共场所卫生要求 一、公共场所的基本卫生要求 1、公共场所应达到的温度:15-35℃。 2、公共用具有哪些卫生要求: (1)控制污染源;

(2)妥善保管用品用具; (3)严格消毒工作; (4)湿式清扫; (5)认真执行卫生标准; (6)从业人员要搞好个人卫生; 3、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应该达到的基本卫生要求: (1)通过室内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清洁; (2)通过自然采光和合理装置照明设备,使采光照明达到卫生要求; (3)环境整洁安静; (4)卫生设施完好,符合卫生要求,运转正常; (5)公共用品用具清洗消毒。 4、公共用具的最主要污染有: (1)顾客对公共用具的直接接触; (2)通过从业人员的直接、间接接触; (3)空气中的灰尘。 二、旅店业卫生要求: 1、旅店业应达到那些卫生要求: (1)应有健全的卫生制度; (2)环境整洁美观,地面无果皮、痰迹和垃圾; (3)客房内卫生间的洗漱池、浴盆和抽水马桶应每日清洗消毒符合国家标准; (4)各类旅店应有防蚊、蝇、蟑螂和防鼠的设施,并经常检查设施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改进; (5)店内自备水源与二次供水水质应符合国家标准; (6)有集中空调装置的宾馆、饭店、旅店等,应符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的要求。 2、旅店业公共用品用具应达到的卫生要求: (1)旅店被套、枕套(巾)床单等卧具应一客一换,长住旅客的床上卧具至少一周一换; (2)毛巾和旅客的床上卧具细菌检测符合卫生标准; (3)公共茶具应每日清洗消毒,清洁的茶具必须符合卫生标准; (4)脸(脚)盆、浴盆、坐垫、拖鞋不得检测出致病菌。 3、旅店的公共卫生间的卫生要求: 要求做到:每日清扫、消毒,做到并保持无积水、无积粪、无蚊蝇、无异味。 4、旅店房内卫生间的卫生要求: 要求做到:有通风设施,抽水马桶、浴盆、洗漱池每日清洗消毒。 三、图书馆、博物馆、展览馆、美术馆卫生要求 1、图书馆、博物馆、展览馆美术馆内照明度的要求: 人工照明应光线均匀、柔和、不炫目、照度充足。室内照度不得低于100Lx。 2、主管部门应采取哪些措施进行卫生管理? (1)应建立健全职工健康档案,定期检查身体; (2)凡有法定禁忌症这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3)应合理进行室内外环境清洁,严禁随地吐痰和室内吸烟,专人负责室内通风换气和空调系统的管理;

(完整版)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汇编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汇编 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创建”基本要求 一、亮证经营: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在显著位置集中悬挂有效卫生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原件;杜绝无证从事公共场所经营行为存在。A级住宿和游泳场所等量化分级等级牌应摆放在接待服务前台。醒目处设置卫生监督信息公示栏,内容包括卫生许可证、信誉度等级、卫生监督监测、自身检测或卫生评价报告、健康证等,公共区域有醒目禁烟警语、标志。 二、持证上岗:公共场所经营单位从业人员佩戴合格的健康证明和培训合格证明上岗,复印件应放在经营场所服务台备查。 三、制度上墙:在前厅或相应的区域悬挂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前厅悬挂“五病”调离制度及卫生管理制度)。 四、“五病”调离:有每年“五病”调离检出及调离情况记录本,详细记录“五病”检出和调离情况。记录要保存三年。 五、消毒间要求:消毒间设有符合消毒规范的水池、消毒桶、消毒柜等设施,去污池、消毒池、清洗池或消毒容器应标识明确;消毒池或容器液位线清晰;洗涤剂、消毒药、消毒药量杯(自设容器有标识及刻度)配备到位。 六、公共用品消毒:公共用品用具消毒制度上墙(消毒间或消毒区域),每日填写消毒记录单,记录所有需要消毒的公共用品用具当天消毒的数量。

七、公共用品外送消毒:有消毒单位资质证明、洗消协议合同、每次接收数量和抽查记录。 八、环境及个人卫生:保持内外环境和设备设施整洁,保持从 业人员良好个人卫生状况。 九、管理档案:建立公共场所从业单位卫生管理档案(各项制度、记录本单、监督意见书、内部卫生管理检查、卫生整改落实情况、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情况等整理入档)。 十、室内公共场所应全面禁烟,并有明显的禁烟标识。 公共场所从业人员“五病”调离制度 一、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健康档 案管理制度。 二、新参加工作的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必须事先进行健康检查, 取得健康合格证明,持证(明)上岗,并按规定定期体检。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甲型病毒性、戊型病毒 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渗出性或接触性皮肤病患者必 须立即调离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岗位,治愈后方可恢复原工作。 四、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应做到从业人员“五病”调离率100%, 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上报调离情况和应对措施。 五、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应建立“五病”调离人员登记本,做 好“五病”调离记录,无调离的,每年“零”记录,记录本保存三年。 六、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对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健康状况管理应 做到专人负责,统筹管理。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规定汇编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规 定汇编 Revised on November 25, 2020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汇编 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创建”基本要求 一、亮证经营: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在显着位置集中悬挂有效卫生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原件;杜绝无证从事公共场所经营行为存在。A级住宿和游泳场所等量化分级等级牌应摆放在接待服务前台。醒目处设置卫生监督信息公示栏,内容包括卫生许可证、信誉度等级、卫生监督监测、自身检测或卫生评价报告、健康证等,公共区域有醒目禁烟警语、标志。 二、持证上岗:公共场所经营单位从业人员佩戴合格的健康证明和培训合格证明上岗,复印件应放在经营场所服务台备查。 三、制度上墙:在前厅或相应的区域悬挂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前厅悬挂“五病”调离制度及卫生管理制度)。 四、“五病”调离:有每年“五病”调离检出及调离情况记录本,详细记录“五病”检出和调离情况。记录要保存三年。 五、消毒间要求:消毒间设有符合消毒规范的水池、消毒桶、消毒柜等设施,去污池、消毒池、清洗池或消毒容器应标识明确;消毒池或容器液位线清晰;洗涤剂、消毒药、消毒药量杯(自设容器有标识及刻度)配备到位。

六、公共用品消毒:公共用品用具消毒制度上墙(消毒间或消毒区域),每日填写消毒记录单,记录所有需要消毒的公共用品用具当天消毒的数量。 七、公共用品外送消毒:有消毒单位资质证明、洗消协议合同、每次接收数量和抽查记录。 八、环境及个人卫生:保持内外环境和设备设施整洁,保持从业人员良好个人卫生状况。 九、管理档案:建立公共场所从业单位卫生管理档案(各项制度、记录本单、监督意见书、内部卫生管理检查、卫生整改落实情况、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情况等整理入档)。 十、室内公共场所应全面禁烟,并有明显的禁烟标识。 公共场所从业人员“五病”调离制度 一、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二、新参加工作的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必须事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持证(明)上岗,并按规定定期体检。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甲型病毒性、戊型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渗出性或接触性皮肤病患者必须立即调离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岗位,治愈后方可恢复原工作。 四、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应做到从业人员“五病”调离率100%,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上报调离情况和应对措施。 五、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应建立“五病”调离人员登记本,做好“五病”调离记录,无调离的,每年“零”记录,记录本保存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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