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管理规范

医疗废物管理规范
医疗废物管理规范

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规范管理要求

(一)医疗废物的分类和收集

医疗废物分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和化学性废物五类。

1.分类收集方法见《河北省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目录》(附表1)

2.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将医疗废物分置于符合HJ421-2008《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的包装物或者容器内,并使用医疗废物专用警示标识。

3.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它缺陷。

4.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5.医疗废物桶在非使用状态时应加盖放置。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满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6.应根据临床需要选择核实大小的利器盒。治疗车上应配备利器盒,并置于方便使用处(宜挂在治疗车边上),治

疗过程中产生的锐器即刻放入利器盒,不应二次分拣。

7.使用后的一次性植入物(如骨科体内植入性固定器械)及介入导管、一次性活检钳等应按照感染性废物收集,不需要毁形处理。

8.产妇分娩后医疗机构胎盘的处理,根据卫政法发〔2005〕123号规定:产妇分娩后胎盘应当归产妇所有。产妇放弃或者捐献胎盘的,可以由医疗机构进行处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胎盘。

9.对于死胎和死婴的处置,按照医疗机构新生儿安全管理制度(试行)医疗机构应当与产妇或者其他监护人沟通确认,并加强管理;严禁按医疗废物处理死胎、死婴。

10.青霉素、头孢类抗菌药物的小药瓶不属于医疗废物;对于未被患者血液、体液和排泄物等污染的输液瓶(袋),应当在其与输液管连接处去除输液管后单独集中回收、存放,亦不按照医疗废物处理。这两类废物均可以交给有资质的回收公司处置,回收后不用于原用途、用于其他用途时不应危害人体健康。去除后的输液管、针头等应当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处理,严禁混入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及其他生活垃圾中。

11.输液涉及使用细胞毒性药物(如肿瘤化疗药物等)的输液瓶(袋),应当按照药物性医疗废物处理。

12.输液涉及使用麻醉类药品、精神类药品、易制毒药品

和放射性药品的输液瓶(袋)及废弃的上述药品,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标准处理。

13.非感染性患者使用的尿不湿、纸尿裤、卫生巾、卫生纸、B超耦合剂擦拭纸等接触患者完整皮肤的用品等不属于医疗废物。

14.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及采取隔离措施的其他患者产生的医疗废物及输液瓶(袋)应当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密封。按照感染性废物处理。

15.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容器外表面应当有警示标识,在每个包装物、容器上应当系中文标签,中文标签的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

16.不具备集中处置医疗废物条件的农村地区,医疗卫生机构应按照当地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自行就地处置其产生的医疗废物。自行处置医疗废物的,应当符合以下基本要求:①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具和容易致人损伤的医疗废物应当消毒并作毁形处理;②能够焚烧的,应当及时焚烧;③不能焚烧的,应当消毒后集中填埋。

(二)医疗废物的交接登记

1.交接登记包括:科室与回收人员的交接登记、暂存点与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的交接登记。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

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2.传染病产妇的胎盘、产妇放弃或者捐献的胎盘,作为病理性废物处置。应建立胎盘处理登记本,交接实现可追溯。

3.建立死婴、死胎交接登记本,医疗机构应保存与家属或殡仪馆的交接记录,实现可追溯。

(三)医疗废物的院内转运

1.科室产生的医疗废物应置于医务人员视野范围之内,避免泄露、流失。

2.运送人员每天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运送至内部指定的暂时贮存地点。

3.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前,应当检查包装物或者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送至暂时贮存地点。

4.运送医疗废物应当使用防渗漏、防遗撒、无锐利边角、易于装卸和清洁的专用运送工具。

5.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应当防止造成包装物或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的流失、泄露和扩散,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

6.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应当对运送工具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

(四)医疗废物的院内暂存

1.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设备,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

2.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应当达到以下要求:

(1)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人员活动区和生活垃圾存放场所,方便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及运送工具、车辆的出入;

(2)有严密的封闭措施,设专(兼)职人员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

(3)有防鼠、防蚊蝇、防蟑螂的安全措施;

(4)防止渗漏和雨水冲刷;

(5)易于清洁和消毒;

(6)避免阳光直射;

(7)设有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和“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

3.暂时贮存病理性废物,应当具备低温贮存或者防腐条件。

4.医疗废物转交处置中心后,应当对暂时贮存地点、设施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

5.禁止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转让、买卖医疗废物。禁止在非收集、非暂时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和生活垃圾。

附表1.河北省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分类目录

1、专用的垃圾桶、加盖,垃圾袋,锐器盒(大小根据门诊

量而定)、转运箱。用前检查是否破损、渗漏。

2、每天清理医疗废物后对垃圾桶进行消毒(84)

3、所用的包装物或容器在3/4满时有效封口

4、青霉素、头孢类抗菌药物的小药瓶不属于医疗废物;对于未被患者血液、体液和排泄物等污染的输液瓶(袋),应当在其与输液管连接处去除输液管后单独集中回收、存放,亦不按照医疗废物处理。这两类废物均可以交给有资质的回收公司处置。

去除后的输液管、针头等应当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处理,严禁混入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及其他生活垃圾中。

5、输液涉及使用细胞毒性药物(如肿瘤化疗药物等)的输液瓶(袋),应当按照药物性医疗废物处理。

6、输液涉及使用麻醉类药品、精神类药品、易制毒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的输液瓶(袋)及废弃的上述药品,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标准处理。

7、非感染性患者使用的尿不湿、纸尿裤、卫生巾、卫生纸、B超耦合剂擦拭纸等接触患者完整皮肤的用品等不属于医疗废物。

8、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及采取隔离措施

的其他患者产生的医疗废物及输液瓶(袋)应当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密封。按照感染性废物处理。

9、门诊所产生的医疗废物应置于医务人员视野范围之内,避免泄露、流失。运送前检查封口。

10、有检验设备的门诊,采血针,试管,试剂的处置,所产生废水的处理。

11、儿科所用的灌肠管,雾化所用的一次性面罩、妇科检查所用的一次性器具及所产生的垃圾均为感染性废物,按要求收集后交由专业机构处置。

12、锐器盒--注射器针头、采血针、输液器针头、玻璃安瓿瓶。

黄色医疗垃圾专用袋----去除针头后的注射器,输液器,试管,棉签、一次性口罩、输液贴等感染性医疗废物。

黑色垃圾袋---包装盒、说明书、输液器注射器的袋子,液体瓶、代,青霉素头孢类药物、疫苗的包装小瓶。

严禁生活垃圾与医疗废物混放!

严禁医疗废物买卖!!

严禁私自处理!!!

医疗废弃物管理办法

医疗废弃物管理办法 (一)医疗卫生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为医疗废物管理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二)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制定与医疗废物安全处置有关的规章制度和在发生意外事故时的应急预案;明确责任部门和监督部门;设置专(兼)职人员,负责检查、督促、落实本单位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防止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行为发生。 1.后勤部门为医疗废物管理主管责任部门,负责医疗废物回收及运送人员及其职业防护的管理;负责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登记、交接等工作流程的管理;负责组织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时的紧急处理工作。 2.医院感染管理科为医疗废物管理监督和指导部门,负责制定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分类收集清单和流程并监督执行;负责全院医疗废物处置的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参与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时的紧急处理工作,负责监督指导现场的规范处理和医务人员的职业防护。 3.护理部门为医疗废物管理监督执行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各临床科室执行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暂时贮存、交接登记制度的落实情况;参与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时的紧急处理工作。科室负责人负责本科室医务人员医疗

废物管理知识培训、防护用品配备和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规范使用收集容器)、交接登记等制度的落实。 4.医务、科研等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医技部门和相关科研实验室的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规范使用收集容器)、交接登记等制度的落实。参与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时的紧急处理工作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废物分类目录》、《HJ421-2008 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进行分类、收集、登记、转运和暂存。本规定根据医疗废物管理中的常见问题,在国家规范的基础上提出以下管理要求。 (一)医疗废物的分类和收集 1.分类收集方法见《湖北省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清单》(见附表1)。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将医疗废物分置于符合HJ421-2008《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的包装物或者容器内。 2.医疗废物桶:放置于感染性废物和病理性废物产生地且方 便收集的地方。⑴除了在处置室、换药室等常规放置医疗废物桶外,治疗室(仅限于治疗室内产生的医疗废物)、多重耐药菌感染患者床旁、感染性疾病科病室应放置医疗废物桶。 ⑵医疗废物桶在非使用状态时应加盖放置。

医疗废物管理系统规章制度2017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2017 依照国务院《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卫生部《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以及有关医疗废物处理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一、医疗废物管理责任人医疗废物处理坚持属地管理原则,行政第一把手为责任区域的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 二、医疗废物的监督管理 1、严格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 2、医疗废物运送,坚持服务流程,严防遗撒。 3、收集医疗废物人员做好个人防护。 4、医疗废物暂存处设施、管理达标。 5、医疗废物交接手续齐备。 6、院感办对全院医疗废物处置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7、医疗废物暂存处贮存时间不得超过2天。 三、医疗废物管理措施 1、医疗废物暂存处的医疗废物桶必须有盖。 2、各临床科室要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分类目录》的要求分类处置产生的医疗废物。对于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各种输液瓶、输液软袋、各种抗生素的废弃瓶、小药瓶及塑料外包装;非传染性疾病病人的尿不湿、卫生巾、一次性尿垫等物品,不属于感染性废物,可作为生活废物放入黑色垃圾袋。感染性疾病病人所产生废物均按医疗废物处置。 3、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容器的3/4时,必须及时更换。产生医疗废物的科室负责废物袋的封扎和标识。医疗废物袋标识清楚、包装袋上须注明科室、日期、重量,封口符合要求,医疗废物要与生活垃圾分开收集、密闭运输。 4、产生医疗废物的临床科室必须由护士与运送收集医疗废物的人员每天进行交接登记,填写《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册》并双人签字,资料保存至少3年。 5、运送医疗废物的人员要有防护措施,将分类分装的医疗废物按指定路线运送到医院的暂存场所。对用后的医疗废物运送工具及时清洁和消毒。 6、医疗废物暂存处应防潮、防湿、防四害、防渗漏。

上海市医疗废物卫生管理规范

上海市医疗废物卫生管理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市医疗废物卫生管理,明确医疗废物卫生管理有关工作要求,防止因医疗废物处置不当引起疾病发生、传播和环境污染,保障人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废物分类目录》、《上海市医疗废物处理环境污染防治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本市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采供血机构(以下统称医疗卫生机构)和取得医疗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以下简称集中处置单位)。 第三条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其相关废物的管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第二章医疗卫生机构的管理职责 第四条医疗卫生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医疗废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医疗废物的卫生安全履行管理职责。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内部处置流程所涉及各部门的负责人是医疗废物管理的部门责任人,对本部门医疗废物的卫生安全履行管理职责。 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转运、暂时贮存及处置过程等工作的专(兼)职工作人员或管理人员对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置和管理履行相应的职责。 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对本岗位产生的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置履行相应的职责。 第五条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血液中心应当设置医疗废物管理监控部门,承担本单位医疗废物处置管理的监控职责。 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县)采供血机构和一级医疗机构、民办医疗机构、护理院(站)中设有20张以上(含20张)床位的,应当设置专职人员承担本单位医疗废物处置管理的监控职责。

(最新)医疗废物分类及处理

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医疗卫生机构收治的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 二医疗废物的分类: (1)感染性废物:指携带病原微生物具有引发感染性疾病传播的医疗废物。此类废物不再浸泡,一律装入黄色袋中,放置于固定地点暂存。 1)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包括 A.棉球、棉签、引流棉条、纱布及其他各种敷料。 B .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及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一次性输血器、一次性输液器、一次性注射器、输血袋、输液袋、一次性吸氧管、一次性雾化吸入器、一次性吸痰管、一次性尿管、引流管、胃管、止痛泵等。 C.废弃的被服、布单、病号服及其它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 2)医疗机构收治的隔离传染病病人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废物及生活垃圾。 (2)病理性废物:指从人体上切除下来的物质和医学实验动物尸体等。此类废物要求低温冷藏后,装入黄色袋,储存至固定地点。1)手术及其他诊疗过程中直接切除下来的人体组织、脏器、胚胎、

2)医学实验动物的组织、尸体。 3)病理切片、废弃的人体组织、病理腊块。 (3)损失性废物:指能够扎伤或者割伤人体的废弃的锐器。此类废物要求单独硬质包装物(黄色)包装,防止刺穿、误伤工作人员。1)所有的针头、缝合针。 2)各类刀、锯,包括:解剖刀、手术刀、备皮刀、手术锯等。 3)载玻片、玻璃试管、玻璃安瓿等。 (4)药物性废物:过期、淘汰、变质或者污染的废弃的药品。此类废物装入褐色包装袋内。 1)废弃的一般性药品:如抗生素、OTC类药品等。 2)废弃的细胞毒性药物和遗传毒性药物:包括:A.致癌性药物B可疑致癌性药物C免疫抑制剂 3)他用后的药物小瓶 (5)化学性废物:指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易爆性的废弃的化学物品。此类废物装入褐色包装袋内。 1)废弃的消毒剂,主要是戊二醛、过氧乙酸等。 2)医学影像室、实验室废弃的试剂、胶片冲洗液等。 3)化学性废物中批量的废化学试剂、废消毒剂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置。 4)批量的含有汞的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报废时,应当交给专门机构处置。

卫生院医疗废物管理规定

XXX卫生院医疗废物管理规定 为规范和加强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有效预防病原微生物的扩散和传播造成二次污染,依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本规定所称的医疗废物,是指医院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它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病毒性以及其它危害性的废物。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医疗废物指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 第三条:医院收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垃圾均作为医疗废物处理。 第四条:医院废弃的麻醉、精神、毒性等药品由药学部统一交药监局处理,废弃的放射性药品由使用科室登记后上缴办公室统一放置于废物库,放置10个半衰期后经环保部门监测允许,可作一般医疗废物处理。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有另行规定的,按规定标准执行。

第五条:各科室必须重视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严格执行管理制度并落实责任人。科室组长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医院相关科室必须加强对医疗废物的管理和监控工作。院办负责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的制订,组织实施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临时贮存和外运处置工作,总体协调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时的紧急处理和追查工作,及时分析和处理医疗废物管理中的其它问题。并负责对医疗废物管理工作进行监控,指导、检查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组织因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而造成医院感染或人员伤害时的紧急处理以及指导被污染现场的消毒处理工作。组织有关医疗废物消毒处理和个人防护的培训工作,指导、监督医疗废物管理中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工作。护理组及其它科室按规定执行医疗废物管理中的收集、运送、消毒工作及其它相关责任制的具体落实。院办加强检查工作,严禁外来人员收买垃圾和废品,查处医疗废物流失、盗窃等事件。 第七条:各科室对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必须按

医疗废物分类及处理流程

《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将医疗废物分为5类: 一?感染性废物是指携带病原微生物具有引发感染性疾病传播危险的医疗废物,包括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垃圾等;感染性废物包括: 1、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包括:棉球、棉签、引流棉条、 纱布及其他各种敷料;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及一次性医疗器械;废弃的被服;其他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 2、医疗机构收治的隔离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 3、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 4、各种废弃的医学标本。 5、废弃的血液、血清。 6、使用后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及一次性医疗器械视为感染性废物 二?病理性废物是指在诊疗过程中产生的人体废弃物和医学试验动物尸体,包括手术中产生的废弃人体组织、病理切片后废弃的人体组织、病理腊块等; 三?损伤性废物是指能够刺伤或割伤人体的废弃的医用锐器,包括医用针、解剖刀、手术刀、玻璃试管等; 四?药物性废物是指过期、淘汰、变质或被污染的废弃药品,包括废弃的一般性药品,,废弃的细胞毒性药物和遗传毒性药物等; 五?化学性废物是指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易爆性的废弃化学物品,如废弃的化学试剂、化学消毒剂、汞血压计、汞温度计等 医疗废物处理流程 一、医务人员按<<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 二、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将医疗废物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容器内,但包装物和容 器应符合<< 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 三、医务人员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包装物或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 渗液和其它缺陷? 四、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封 口紧实?严密. 五、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或容器外表面应当有警示标记并附中文标签,标 签内容包括医疗废物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类别。 六、放入包装物或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任意取出。 七、医疗废物管理专职人员每天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按照 规定的路线运送至院内临时贮存室。运送过程中应防止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应当对运送工具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 八、医疗废物管理专职人员每天对产生地点的医疗废物进行过称.登记,登记内 容包括来源.种类.重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经办人。 九、临时贮存室的医疗废物由专职人员交由县卫生局.县环保局指定的专门人员

农村医疗废物管理规范

附件1: 农村医疗废物卫生管理规范 一、乡镇卫生院医疗废物卫生管理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我省农村地区乡镇卫生院、一级医院、门诊部等医疗机构。 (一)管理职责 1. 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医疗废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医疗废物的卫生安全履行管理职责。 2.设置专(兼)职人员承担本单位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并履行相应的职责;医务人员对本岗位产生的医疗废物履行相应的职责。 3.建立医疗废物登记、收集、转运、暂时贮存、规范化处置、一次性医疗用品台账管理等工作制度。 4.配备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处理所需设施、工具等;为从事医疗废物处理工作的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 5.不得接受非本医疗卫生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严禁转让、买卖医疗废物。 6.乡镇卫生院要督促本乡镇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等规范开展医疗废物处置工作,并加强管理。

(二)医疗废物管理 ——医疗废物处理流程

——医疗废物的收集、暂存、转运、处置要求 1.收集 各医疗岗位每次医疗活动产生的医疗废物由本岗位医务人员负责移送到本科室设置的医疗废物收集点(收集点应当相对独立且易于管理),置放于专用包装物或容器内。 损伤性医疗废物及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应予毁形后消毒浸泡处理;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其相关废物的管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医疗废物达到专用包装袋或容器的3/4时,应当将专用包装袋或容器严密封口,若包装袋或容器有破损或渗漏,应及时更换。不得在医疗废物中混有生活垃圾。医疗废物每次清运后,对医疗废物收集点和使用的设施进行消毒和清洗。 2. 暂存和转运 承担本单位医疗废物处理工作的专(兼)职人员负责将各部门每天收集的医疗废物转运到本单位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箱(桶)内并进行登记(附表2),48小时内将暂时贮存箱(桶)内的医疗垃圾按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转运到指定的处置地点。 医疗废物转运应当使用专用工具(包括运送车和盛器),时间和路线应当相对固定;转运路线应当以人流物流最少或

医疗垃圾解决方案

一、系统背景 医疗垃圾属于危险废弃品,含有大量有害病原体、有毒有害的化学污染物及放射性污染物等有害物质,因而具有极大的危险性,我国早已将其列为头号危险垃圾。针对医疗垃圾,我国卫生部明确规定过,医院里的医疗垃圾必须封闭储存、定点存放、专人运输,医疗垃圾必须进行焚烧处理,以确保杀菌和避免环境污染,不允许以任何形式回收和再利用。医疗垃圾的处置及医疗、城建、环保、科研等多个部门,需要各个环节加强协作,加大监管。 以RFID技术结合GPS技术、GPRS技术实现可视化医疗垃圾运输管理和实时定位为基础的高速、高效的信息网络平台和EDI等为骨干技术的医疗垃圾RFID监控系统,将为环保部门实现医疗垃圾处理过程的全程监管提供了基础的信息支持和保障。 医疗垃圾RFID跟踪处理系统实现整个医疗垃圾全程监管力度,提高医疗垃圾的信息管理能力,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的生命健康安全。系统的设计目标为: 1)有效杜绝医疗垃圾的非法流失; 2)使用RFID电子标签将医疗垃圾的收集、运输、销毁过程实现电子化控制; 3)对医疗垃圾的各种数据进行采集分析,得出各种精确数据; 4)分析实时采集到的数据、实施危险时间报警机制。 二、系统概要 各医疗部门每天产生大量医疗危险废弃品,从医疗单位将废弃品装箱到车辆运输到中转站称重,再由中转站车辆送达医疗废弃品焚烧中心,24小时内完成。在整个过程中,监管部门对医疗废弃品的完全处置进行监控,保证医疗单位废弃的医疗危险品无遗漏处置或杜绝被有再利用的可能。目前,由医疗单位将废弃品装箱,车辆运输到中转站后批量(多个箱)称重,再由车辆送达焚烧中心称重后处理。装箱无封口,称重没有细分到箱,采用传统纸质单据,无计算机应用系统支撑管理,监管延时。 系统基本要求如下: 1)搭建医疗垃圾RFID跟踪处理系统、焚烧中心子系统、监管子系统; 2)对医疗废品箱安装电子标签,在使用废品箱时将重量、单位、时间、所属医疗企业等信息写入箱附带的电子标签内; 3)在医疗单位取废品时携带便携设备和便携电子秤将重量和所属医疗单位等信息写入箱附带标签,在焚烧中心设置固定或便携式读写器,自动、远距离对电子标签读出、写入信息功能,并且对重量不符医疗废品箱进行报警。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实用版

YF-ED-J2384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实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实用版 提示:该管理制度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对医疗废物的 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疗废物对人体健康和 环境产生危害,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对医疗 废物进行管理。 第三条卫生部对全国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 废物管理工作实施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实施监督。 第二章医疗卫生机构对医疗废物的管理职责 第四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 第五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并落实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要求、有关人员的工作职责及发生医疗卫生机构内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内容包括: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管理制度 1.各科室医疗废物的收集桶,应使用有盖容器,并按分类贴有标识。如:“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 2.医疗废物应按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分类收集,不能混合收集。 3.住院部病房由护士长负责,门诊、辅助科室应指定科室专人负责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 4.损伤性废物应直接放入利器收集盒;其它医疗废物放入黄色垃圾袋。 5.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认真检查黄色垃圾袋或者容器,确保无破损。 6.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黄色垃圾袋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黄色垃圾袋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 密。 7.运出科室的医疗废物应按照规定进行检查,发现密封不严、容器破损等情况应立即重新封装并做相应的消毒处理。 8.严禁使用没有医疗废物标识的包装容器。黄色垃圾袋、利器盒外表面应有标识,标识的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

9.医疗废物储存时间不得超过48小时。严禁将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混放。 10.放入黄色垃圾袋或者利器盒内的医疗废物不得取出。 11.不得将破损的医疗废物包装容器作为普通生活垃圾遗弃。破损后的包装容器应与医疗废物一同处置。 12.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13.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包括生活垃圾)应当使用双层黄色垃圾袋,并及时密封; 14.医疗废物的收集桶应每日清扫,定期消毒,保持环境整齐。 15.医疗废物每日收集并存储在存储间。 16.医疗废物每日存储要有登记,记录内容包括产生医疗废物的科室、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以及交接双方签字。记录应保留三年。

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对医疗废物的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疗废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产生危害,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管理。 第三条卫生部对全国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实施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实施监督。 第二章医疗卫生机构对医疗废物的管理职责 第四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 第五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并落实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要求、有关人员的工作职责及发生医疗卫生机构内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内容包括: (一)医疗卫生机构内医疗废物各产生地点对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和工作要求; (二)医疗卫生机构内医疗废物的产生地点、暂时贮存地点的工作制度及从产生地点运送至暂时贮存地点的工作要求; (三)医疗废物在医疗卫生机构内部运送及将医疗废物交由医疗 1 废物处置单位的有关交接、登记的规定;

(四) 医疗废物管理过程中的特殊操作程序及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紧急处理措施; (五)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过程中有关工作人员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 第六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设置负责医疗废物管理的监控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履行以下职责: (一) 负责指导、检查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应当 者3人在48小时医疗卫生机构发生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1人以上死亡或以上健康损害,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应当在24小时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机构分类收集、运送与暂时贮存 第十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对医疗废物实施分类管理。 2 第十一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及时分类收集医疗废物: (一)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将医疗废物分置于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的包装物或者容器医疗卫生机构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第十四条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 第十五条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容器外表面应当有警示标识,在每个包装物、容器上应当系中文标签,中文标签的运送人员每天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

医疗废物焚烧处理系统

医疗废物焚烧处理系统 设计方案 编制单位:江苏优瑞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电话:05 传真:05

目录 1.工程概述 ........................................................................................ 3 2.废弃物性质 .................................................................................... 4 3.设计基础 ........................................................................................ 4 3.1.设计编写依据.......................................................................................................................... 4 3.2.项目内容.................................................................................................................................. 6 3.3.设计及供货服务范围.............................................................................................................. 6 3.4.烟气排放标准.......................................................................................................................... 7 3.5.焚烧炉排气筒高度标准 .......................................................................................................... 8 3.6.焚烧炉技术性能指标.............................................................................................................. 8 3.7.公用工程条件.......................................................................................................................... 8 3.8.设备运行指标.......................................................................................................................... 9 3.9.焚烧炉环境保护指标.............................................................................................................. 9 3.10.自动控制及安全操作指标 .................................................................................................. 10 4.焚烧炉装置概要........................................................................ 10 4.1.回转窑进、出料系统.......................................................................................................... 10 4.2.燃烧系统.............................................................................................................................. 10 4.3.尾气处理系统...................................................................................................................... 11 4.4.送风、排风系统.................................................................................................................. 11 4.5.其它辅助设备...................................................................................................................... 11 5.焚烧工艺流程说明.................................................................... 11 5.1.工艺流程介绍...................................................................................................................... 11 5.2.工艺流程框图...................................................................................................................... 14 6.设备特点 .................................................................................... 15 6.1.进料系统.............................................................................................................................. 15 6.2.组合式回转窑本体.............................................................................................................. 15 6.3.点火燃烧器.......................................................................................................................... 17 6.4.二次燃烧室.......................................................................................................................... 17 6.5.余热锅炉.............................................................................................................................. 18 6.6.半干式急冷吸收塔.............................................................................................................. 20 6.7.文丘里反应器...................................................................................................................... 21 6.8.布袋除尘系统...................................................................................................................... 21 6.9.排风机.................................................................................................................................. 23 6.10.喷淋洗涤塔.......................................................................................................................... 23 6.11.控制系统.............................................................................................................................. 23

医疗废物地分类与管理

医疗废物的分类与管理 一、医疗废物的定义: 医疗废物是指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教学、 科研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 性等的废物。 二、医疗废物分类 (一)感染性废物:携带病原微生物具有引发感染性疾病传 播危险的医疗废物。包括: 1、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包括:--—棉球、棉签、引流棉条、纱布及其他各种敷料;——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 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及一次性医疗器械;--—废弃的被服;——其他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 2、医疗机构收治的隔离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 活垃圾。 3、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 4、各种废弃的医学标本。 5、废弃的血液、血清。 6、使用后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及一次性医疗器械视为感染性废 物。 (二)损伤性废物:能够刺伤或者割伤人体的废弃的医用锐 器。包括:

1、医用针头、缝合针。 2、各类医用锐器,包括:解剖刀、手术刀、备皮刀、手术锯等。 3、载玻片、玻璃试管、玻璃安瓿等。 (三)病理性废物:诊疗过程中产生的人体废物和医学实验 动物尸体等。包括: 1.手术及其他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的人体组织、器官等。 2.医学实验动物的组织、尸体。 3.病理切片后废弃的人体组织、病理腊块等。 (四)药物性废物: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的废弃的 药品。 包括: 1、废弃的一般性药品,如:抗生素、非处方类药品等。 2、废弃的细胞毒性药物和遗传毒性药物,包括:——致癌性药物,如硫唑嘌呤、苯丁酸氮芥、萘氮芥、环孢霉素、环磷酰胺、苯丙胺 酸氮芥、司莫司汀、三苯氧氨、硫替派等;——可疑致癌性药物,如:顺铂、丝裂霉素、阿霉素、苯巴比妥等;——免疫抑制剂。 3、废弃的疫苗、血液制品等。 (五)化学性废物: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易爆性的废弃 的化学物品。包括: 1.医学影像室、实验室废弃的化学试剂。无危害的化学废物 如糖、氨基酸、一些有机或无机盐。有危害的化学废物包括

医疗废物管理检查标准(仅供参考)

单位名称:检查时间:检查人员:检查项目管理组织 管理制度检查内容存在问题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设置医疗废物监控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 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度;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制度;医疗废物工作流程和要求;医疗废物登记交接制度;医疗废物内部运送制度;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制度;人员培训制度;职业安全防护制度;工作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医疗废物应急方案。 医疗废物在产生科室进行分类收集;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应当有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的示意图或者文字说明;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应当有明明的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每个包装物、容器上应当有中文标签,中文标签的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密封;医疗废物达盛装的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时,应当封口紧实、周密。 医疗废物产生科室、暂时贮存点应当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医疗废物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运送至医疗卫生机构内部指定的暂时贮存地点;运送医疗废物应当使用防渗漏、防遗撒、无明锐边角、易于装卸和纯洁的专用运送工具;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应当对运送工具及时进行纯洁和消毒;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前,应当检查包装物或者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 医疗废物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暂时贮存时间不得超过2天;暂时贮存病理性废物,应当具备低温贮存或物者防腐条件;医疗废物转交出去后,应当对暂时贮存地点、设施及时进行纯洁和消毒处理。

医疗废物相关制度

医疗废物管 理规定 目录 1、医院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 2、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⑴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工作制度 ⑵医疗废物内部运送工作制度 ⑶医疗废物交接登记、转移联单工作制度 ⑷医疗废物职业安全防护工作制度 ⑸医疗废物暂存场所管理工作制度 ⑹医疗废物管理培训制度 ⑺医疗废物处理过程中应发生事故报告制度 ⑻一次性使用注射器、输液(血)器回收制度 3、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应急方案 4、医疗废物运送时间及路线图 5、锐器伤后处置方法 6、医疗废物分类目录 医院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 一、医院医疗废物管理组织 第一责任人: 医院医疗废物管理责任人: 实施管理部门责任人: 病区: 门诊: 防保科:

检验科: 二、医院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 1、认真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和本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2、分管院长领导分管部门,按要求对本院医疗废物实施管理,组织处理医疗废物意外事故。 3、护理部(组)、医务科和防保科负责对医疗废物产地实施管理,督促医护人员按要求分别放置医疗废物,协助组织相关培训。 4、后勤负责对医疗废物内部运送和暂存地实施管理,提供医疗废物包装箱、容器、警示标签和有关设施,负责医疗废物交接工作,保存好相关资料备查,协助组织相关培训。 5、负责感染人要制定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制度,检查指导相关工作,对医疗废物实施管理进行监督检查,与相关部门共同组织人员培训。 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一、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工作制度 1、按照《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医疗废物分置于黄色塑料容器内,并认真检查有无破损。 2、医疗废物按照医疗废物分类进行收集不能混装。 3、隔离传染病人生活垃圾归在感染性废物中,并用双层黄色塑料袋密封。 4、在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及容器外表面贴有警示标识和标签(标签上注明: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类别及备注)。 5、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物及时消毒后运送。 二、医疗废物内部运送工作制度 1、运送人员在转运前检查包装或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口虽否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送至暂时贮存地。 2、运送人员每天在上午:8:30-9:00,下午4:30-5:00用专用工具医疗废物运送至集中暂存地点。 3、运送医疗废物要防止渗漏、遗撒,运送人员做好自我防护。 4、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对运送工具进行清洁和消毒。 三、医疗废物交接登记、转移联单工作制度 1、护理部(组)保存与市环保局签定的处理医疗废物合约和收集处

医疗废物的分类与管理

医疗废物得分类与管理 一、医疗废物得定义: 医疗废物就是指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教学、科研以及其她相关活动中产生得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等得废物。 二、医疗废物分类 (一)感染性废物:携带病原微生物具有引发感染性疾病传播危险得医疗废物。包括: (二)损伤性废物:能够刺伤或者割伤人体得废弃得医用锐器。包括:

(三)病理性废物:诊疗过程中产生得人体废物与医学实验动物尸体等、包括: 1、手术及其她诊疗过程中产生得废弃得人体组织、器官等。2。医学实验动物得组织、尸体、 3。病理切片后废弃得人体组织、病理腊块等、 (四)药物性废物: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得废弃得药品。包括: (五)化学性废物: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易爆性得废弃得化学物品。包括: 1、医学影像室、实验室废弃得化学试剂。无危害得化学废物如糖、氨基酸、一些有机或无机盐。有危害得化学废物包括有毒、具有腐蚀性(酸碱等)、易燃易爆等物质。在医院产

生得常见有害化学废物-甲醛;洗相用得化学品-定影液与显影液中含有氢醌、银、戊二醛、醋酸、米吐尔等;溶剂-如氯仿、三氯乙烯、三氯甲烷、氟里昂及其它溶剂(乙醇、异丙醇、甲醇、丙酮及硝基丙酮等);其它化学废物包括消毒剂、清洁剂及废油清洗剂等。 2。废弃得汞血压计、汞温度计。 附:下列物品不属于医疗废物 (一)一次性医疗用品得外包装如输液器、注射器与输液袋等得外包装不属于医疗废物。 (二)使用后得输液瓶不属于医疗废物。使用后得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得,不属于医疗废物,不必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但这类废物回收利用时不能用于原用途,用于其她用途时应符合不危害人 体健康得原则、 (三)废弃紫外线灯管不就是医疗废物,可以按照普通垃圾进行处理 三、分类收集、运送与暂时贮存流程 (一)应当按照要求,及时分类收集医疗废物。 1、根据医疗废物得类别,将医疗废物分置于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得标准与警示标识得规定》得包装物或者容器内。 2。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

医疗废物分类及处理

一定义: 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医 疗卫生机构收治的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 二医疗废物的分类: (1)感染性废物:指携带病原微生物具有引发感染性疾病传播的医 疗废物。此类废物不再浸泡,一律装入黄色袋中,放置于固定地点 暂存。 1)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包括 A.棉球、棉签、引流棉条、纱布及其他各种敷料。 B .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及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一次性输血器、一次性输液器、一次性注射器、输血袋、输液袋、一次性吸氧管、 一次性雾化吸入器、一次性吸痰管、一次性尿管、引流管、胃管、止痛泵等。 C.废弃的被服、布单、病号服及其它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

2)医疗机构收治的隔离传染病病人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废物及生活垃圾。 (2)病理性废物:指从人体上切除下来的物质和医学实验动物尸体等。此类废物要求低温冷藏后,装入黄色袋,储存至固定地点。 1)手术及其他诊疗过程中直接切除下来的人体组织、脏器、胚胎、残肢等。 2)医学实验动物的组织、尸体。 3)病理切片、废弃的人体组织、病理腊块。 (3)损失性废物:指能够扎伤或者割伤人体的废弃的锐器。此类废物要求单独硬质包装物(黄色)包装,防止刺穿、误伤工作人员。 1)所有的针头、缝合针。 2)各类刀、锯,包括:解剖刀、手术刀、备皮刀、手术锯等。 3)载玻片、玻璃试管、玻璃安瓿等。 (4)药物性废物:过期、淘汰、变质或者污染的废弃的药品。此类废物装入褐色包装袋内。 1)废弃的一般性药品:如抗生素、OTC类药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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