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授权审批制度【精品财务管理制度】

合同授权审批制度【精品财务管

理制度】

第1章总则

第1条为明确企业合同审批权限,规范企业合同订立行为,加强对合同使用的监督,防范和降低因合同的签订给企业带来的风险, 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规范企业合同的拟定、审批及签章工作,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第2章适用范围

第3条本制度所称合同指企业与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合同或协议。

第4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所有的书面合同审批,包括冠以合同、合约、协议、契约、意向书等名称的规范性文件的审批。

第5条本制度中所称部门指代表企业洽谈、签订合同的各业务、职能部门。

第6条本制度中所称业务经办人是合同谈判、签订及履行的第一责任人,并有责任保证合同最终文本与经各级审批后的合同文本在条款内容上的一致性。

第18条本制度由企业法务部制定并负责解释。第19条本制度报总裁办公室审议批准后生效。

第20条本制度自XXXX年XX月XX0实施。

01、合同签订审核管理制度

合同签订审核流转管理制度 一、合同依据合同主办部门应在本部门职责范围和权限内根据公司生产经营计划订立合 同。 二、资信调查合同主办部门应当审查拟签约对象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及履约能力等,进行综合分析论证,合理选择签约对象,必要时可提请相关部门予以协助。 三、文本选择签订合同时,应首选使用法律部颁布的合同示范文本;其次,使用对方在法律事务部颁布的合同示范文本基础上修改形成的合同文本;再次,使用双方共同拟订的文本;第四,使用对方合同文本。 四、合同会签及审批 1、合同主办部门根据合同的性质、种类、关联程度等确定合同会签部门,会签部门一 般包括业务关联部门、企管法律部门、副总经理、总经理等。 2、合同会签的表现形式为《合同审核流转单》。各会签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对相关条款进行审查,在《合同审核流转单》上发表会签意见后报公司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批示,后经企管法律部审核转总经理批示。 3、会签部门有不同意见的,合同主办部门应主动与会签单位协商,取得一致意见;无法取得一致意见的,列出各方的理据,按规定权限报批。 4、合同签署前,文本必须经过企管法律事物处审核。法律事务部门出具法律意见书作为表达修改意见的形式,法律意见书由法律事务部门相关负责人签发。 五、合同编号合同文本经过法律审核后,企管部对合同进行登记编号。 六、合同签署除法定代表人外,签约人应当持有授权委托书,在授权委托范围内签订合 同。 签约人在没有获得授权委托书前,不得对外签订合同,否则将追究其各项责任,包括法律责任。 七、合同盖章 1、合同签署后,公章管理部门加盖公司公章。盖章时,经办部门须同时出示《合

同审核流转单》和相应授权委托书。 2、合同超过一页的应加盖骑缝章。 八、合同终结 合同履行完毕后,合同主办部门应向企管部申请办理销号手续,实行合同全过程的闭环管理。 九、合同台账和报表 合同主办部门及企管法律部门均应建立合同管理台账。合同管理台账的主要内容应该包括:合同编号、合同名称、标的名称、合同类别、合同金额、履行期限、我方承办部门、我方签约代表、对方名称、对方签约代表、合同文本份数、招标议标及谈判情况、合同审查情况、签订日期、签订地点、履行情况、终结情况、备注 附:合同审核流转单

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完整版)

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一、合同管理总则 1、目的和依据 为加强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预防、减少和及时解决合同纠纷,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政府部门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所属各单位与各法人单位、其他经济组织、自然人或相互之间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等,包括但不限于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运输合同、资产转让合同、仓储合同、服务合同、保险合同等。 3、合同管理原则 合同管理必须遵循依法办事,预防为主,层层把关,跟踪监督,及时调处,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原则。 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合同,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参照有关政策。 4、保守商业秘密 管理、参与合同工作的一切有关人员,应当为公司保守商业秘密。 二、合同管理职责 1、企业合同管理部门(法务部)的主要合同管理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条例,依法保护本企业的合法权益。 2)、制定、修订本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办法,组织实施合同管理工作。 3)、审查合同,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现。 4)、协助合同承办人员依法签订合同,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与签订。 5)、做好合同统计、归档、保管工作。 6)、监督、检查本公司合同签订、履行情况。

7)、宣传合同法和有关法规,培训合同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采购人员。 8)、依法处理本公司的合同纠纷。 9)、制止公司或个人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 10)、按期统计、汇总本公司合同签订、履行以及合同纠纷处理情况并向公司领导汇报。 2、供销部门的主要职责 1)、依法签订、变更、解除本部门的合同。 2)、严格审查本部门所签订的合同,重大合同提交有关方面会审。 3)、对所签合同,认真执行,并定期自查合同履行情况。 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加强与其它各有关部门联系,发生问题及时向法务部通报。 5)、本部门合同的登记、统计、归档工作。 6)、协助法务部对合同纠纷的处理。 3、财务部门的主要职责 1)、加强与供销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及时通报合同履行中的应收应付情况。 2)、做好与合同有关的应收应付款项的统计、分析,提出处理建议、妥善保管收、付凭证。 3)、配合法务部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三、合同审签管理 1、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进行。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2、严禁将合同业务介绍信转借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介绍信的存根应当保存五年,以备核查。 3、除及时清结者外,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合同文本应当采用法务部发布的合同示范文本;合同相对方提供的合同文本必须送交法务部审核。 4、所有合同都应按顺序由法务部统一编号。 5、合同及其有关的书面材料,应当语言规范,字迹(符号)清晰,条款完整,内容具体,用语准确、无歧义。 6、订立合同,必须完备合同条款。合同条款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

公司合同的分类及管理制度

合同管理制度 随着公司的日益壮大,时常经济的不断发展,各种经济法规的不断健全和完善,加强公司各种合同管理,严格合同签定审批程序,对公司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根据国家合同管理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合同的分类 1、根据不同部门所产生的不同合同进行严格分类管理 人事行政部:人事、行政合同 广告公司:广告代理、广告刊发合同 商场部:场地租赁、外墙租赁等一切租赁合同以及装修合同。 拓展部:合作协议、联营合同、产品代理协议、自营合同 信息部:服务器代管合同 财务部:一切经济合同 2、各部门根据自己所管理的合同派专人管理并严格分类归档,建立合同专门档案。 二、合同的管理 1、本公司任何合同或协议的签定,必须严格按规范化合同要求和程序进行,杜绝违法、违规、无效或有损公司利益的合同产生。 2、数额较大或对公司较为重要的合同,必须由总经理或其授权委托人审定签字。其他合同数额较小或一般性的合同,可由相关部门

审定,主管领导审定签字生效。 3、凡由本公司起草的非正式合同文本的合同稿,初稿均应交公司行政办校审并文字整理,再呈交总经理或其委托人审定签字(一般协议由部门主管领导审定签字)。 4、各类合同签定后,除本部门保存一份外,同时应交一份至行政办存档备查(通常要求为原件且最清晰)交一份至公司财务总部监督执行。 5、对未履约或未及时履约的合同,行政办、财务总部应提醒合同执行部门,确保合同的顺利执行。 6、当发生合同纠纷时,合同执行部门应同对方作好协商解决工作。若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应及时报行政办统一解决。协商解决意见应书面报行政办,由行政办呈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 7、凡不按本管理制度或越权签定合同致公司利益受损者,由责任人承担损失赔偿责任并按公司《员工守则》予以处罚。 人事行政部 xxxx年x月xx日

合同审核制度(审查版)

XXXXXX有限公司 合同签订、履行、归档、监督流程制度 为规范公司运行中法律监管制度,保证对外签订合同的合法性,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减少合同风险,特制订公司合同制作、修改、审核、批准、归档、监督等流程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XXXXX有限公司所有职能部门及全体人员签订合同的法律审核。 第二条公司实行合同审查管理制度。所有合同在加盖公章前必须履行审核签字程序。 第三条合同法律审核坚持依法、及时、准确的审核原则。 第二章审核内容 第四条合同审核部门对下列合同事项依法进行审核: (一)合同形式。合同形式应采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形式。 (二)合同实质性条款。合同的实质性条款由合同当事人双方约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合同实质性条款包括以下内容: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2、标的;3、数量;4、质量;5、价款或者报酬;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7、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 (三)合同效力。签订合同应主体适格,意思真实,目的合法,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三章审核程序 第五条签约相对人确定 1、公司现有资源。办公室存档文件中,与我公司有过良好合作关系的企业,并能独立完成此次发包工程项目或交易要求的企业。 2、互联网或电话簿的搜索。通过网络搜索寻找,初步审核潜在签约相对人资质,明确公司地址、联系人、公司电话及网址等。 3、股东现有资源。公司董事会成员推荐有足够实力的企事业单位、公司及个人。 4、其他途径。保证选择的企事业单位、公司及个人能保质保量完成项目要求。 业务部门和合同审核部门通过以上途径共同确定,选取3—5家具备相关资质并有能力独立完成提案项目的企业,并由业务部根据价格、质量、资质、安全、服务等各方面的条件出具评比表,报主管领导批示,最终确定合同初审阶段的签约对象。 第六条从合同开始商洽起,相关部门应该邀请合同审核人员参与(50万元以下合同审核人员参与洽谈,50万元以上的法律顾问参与洽谈)。送审部门自行商洽合同后,造成合同审核时间延长的,送审部门人员承担相关责任。 第七条合同的受理。业务部门应及时将拟签合同送交合同审核部门进行审核。相关人员应认真填写《合同审核单》(格式附后),送交拟签合同文本时,应附送下列材料:合同相对方(施工生产经销单位)资信、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税务登记证、资质等级证书、委托代理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产品检验报告、产品安装标准及生产标准等。附送有关材料不全的,合同审核人员应要求业务部门及时补全。合同审核人员应对送审的合同进行登记,送审人和受理人应在登记表上签字。 第八条任何人员领走合同应签署《法务部签发/修改/起草合同文件统计表》,已备合同审核人员在合同制作或修改后,审批前对合同的跟踪。业务部门对经审核的合同有实质性条款变动的,应将合同送交合同审核部门再审。 第九条合同送审部门是合同的执行者,应严格按照合同签订流程执行,并对合同起草过程中的往来函件妥善保管。必要时应与合同审核人员、法律顾问及时沟通。 第十条审核意见审批程序:由承办人填写《合同审核单》,承办人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然后履行下面的流程:财务总监意见——合同审核人员初审意见、法律顾问初审复核意见—

合同审批管理制度

宝都公司合同审批管理制度(草案) —一—一—一总贝y 第一条为明确公司合同(含协议、合约、契约、意向书等规范性文件)订立过程 中的各级职责,规范公司合同订立前的拟定、审批及合同订立后的用印工作,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降低法律风险,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合同审批遵循合法性、及时性、效益性原则。对外签订经济合同, 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对本职工作负责,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签约权。超越代理权限和非法人委托人均无权对外签约。 第三条合同在正式签订前,必须按本制度规定的程序审批。 ----- 适用范围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合同,是指公司与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合同或协议。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书面合同的审批,包括合同、合约、协议、契约、意向书等规范性文件的审批。 第六条本制度亦适用于合同变更程序。 第七条本制度中所称部门,是指包括代表公司洽谈、签订合同协议的部门在内的各业务、职能部门。 第八条本制度中所称项目负责人,是指负责合同谈判、签订及履行的主要责任人,并有责任保证合同最终文本与经各参与审批部门审定后的合同文本在条款内容上的一致性。

职责与流程 第九条公司各职能部门负责其各自业务职责范围内合同的起草工作,公司总 调度室负责召集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召开合同评审专题会议对上会合同进行讨 论、评审、修订、完善,定稿后由各主办部门履行审批和存档手续。 第十条各部门具体职责如下: 一、公司总调度室负责事项 1、召集公司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合同审查会议。 经济合同审查的要点是: 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当事人的意思表地是否真实、一致,权利、义务是否平等;订约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2.)合同的严密性。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 3.)合同的可行性。包括: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 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我方技术、加工、施工能力保障程度、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我方资金垫付承受能力、以及合同的利润、费用等相关经济指标及付款方式、涉税事项等。 2、合同印章用印管理。 3、合同用印原件正本的归档与管理。 4、检查、考核合同执行情况 、公司其他职能部门具体职责如下:

合同管理制度 - (拟定) - 副本

总则 1.目的 1.1 为了规范合同管理,有效防范和控制合同法律风险,根据国家法律法规、集团总部合同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旨在规范企业合同的拟定、审批及签章工作,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2.适用范围及名词解释 2.1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订立的各类合同,包括冠以合同、合约、协议、契约、意向书等名称的规范性文件的订立及审批。 2.2合同管理是指对合同立项、意向接触、资信调查、商务谈判、条款拟订、审核会签、领导审批、签 订备案、履行、变更、中止、解除、纠纷处理、法律机构评估、立卷归档等全过程的管理。 2.3本制度所称“合同”是指公司其他法人或其他组织、自然人之间,公司系统内部单位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本制度所称“合同文件”是指与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和纠纷处理相关的法律性文件。 2.4本制度中所称“经办部门”是指具体承办合同的谈判、报批、签订和履行等事务的部门或单位。 2.5本制度中所称“经办人”是指合同谈判、签订及履行的第一责任人,并有责任保证合同最终文本与经各级审批后的合同文本在条款内容上的一致性。 2.6合同管理是指对合同立项、意向接触、资信调查、商务谈判、条款拟订、审核会签、领导审批、签订备案、履行、变更、中止、解除、纠纷处理、法律机构评估、立卷归档等全过程的管理。 本制度包括合同管理机构及其职责、委托授权制度、合同的订立与评审、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合同纠纷的处理、外聘机构的管理、监督和处分、合同编号、合同归档管理. 3.原则 3.1 合同管理遵循“事前防范,事中监督,事后补救’的原则。 4.合同分类 4.1本制度所称“合同”分为一般合同、重大合同和特别重大合同。 一般合同:标的额在5万元以下(不含本数)的合同或者年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下(不含本数)的销售合同。 重大合同: (一)标的额在5万元至200万元的合同; (二)纳入供应商管理的物资采购合同; (三)年供货量在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销售合同。 特别重大合同: (一)标的额在200万元(含本数)以上合同,或者年供货量在500万元以上(含本数)的销售合同; (二)标的额虽未达到特别重大合同规定的数额,但签定和履行将对公司经营管理产生重大影响的合同,包

部门级合同管理制度

1目的及适用范围 1.1为了规范恒康乳业有限公司合同管理,降低合同风险,特制定本程序; 1.2本程序的适用范围为恒康乳业有限公司部门级合同相关工作,但不包括人事聘用合 同; 1.3本程序由恒康乳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拟定,其解释权及修改权归恒康乳业有限公 司总经理办公室; 1.4本程序自2001年月日起执行。 2职责 2.1合同管理的总责任人是总经理办公室主任,负责:制定和修改合同管理制度;给定合 同编号规则;检查公司所有合同工作是否遵守合同管理制度;保管公司合同章;在合同上盖合同章并编定合同号码;建立恒康乳业有限公司的合同台帐并记录公司合同执行进程;保存一份合同副本归档管理,并向集团文秘中心传递合同正本和汇报合同管理状况。由总经办负责联系法律顾问,从法律角度审核合同;根据业务需要拟订标准合同文本,并向业务部门贯彻。 2.2相关业务部门经理作为合同标的使用部门,负责提出合同申请,从使用者角度审核合 同。 2.3合同执行部门负责寻找合作伙伴,洽谈、拟订和执行合同;保存一份合同副本,建立 并管理由本部门执行的合同台帐。 2.4财务部负责根据预算审核该合同并保存一份合同正本;在合同执行中负责根据合同规 定核付/核收合同帐款;根据合同执行情况建立和更新合同管理台帐,并及时向总经办发送。 2.5合同标的使用部门上级主管根据权限复审或终审批准该合同。 2.6文秘中心负责接收并保存一份合同正本和合同管理台帐。 3流程概要 3.1提出申请 3.1.1合同使用部门根据工作计划向合同执行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标的的详细书面 要求。 3.1.2合同执行部门根据业务部门的需要寻找供应商/经销商/合作伙伴 3.1.3合同执行部门与供应商/经销商/合作伙伴共同拟订合同草样(一般要求同一标 的至少有2-3家) 3.2合同拟订和审批 3.2.1合同执行部门拟订合同草样。 3.2.1.1合同标的如果为有形产品应在合同草样中附样品或质量标准等。 3.2.1.2合同标的如果为无形产品或服务则应在合同草样中详细说明产品或服务 特质。

公司合同保管制度

公司合同保管制度 一、合同管理总则 1、目的和依据 为加强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防范公司风险,减少和及时解决合同纠纷,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所属各单位与各法人单位、其他经济组织、自然人或相互之间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等。 3、合同管理原则 合同管理必须遵循依法办事,预防为主,层层把关,跟踪监督,及时调处,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原则。 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合同,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参照有关政策。 4、保守商业秘密 管理、参与合同工作的一切有关人员,应当为公司保守商业秘密。 二、合同管理职责 1、法务部的主要合同管理职责 1)、制定、修订本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办法,组织实施合同管理工作; 2)、拟定、修改、审查本公司内外合同,防范公司风险; 3)、协助合同承办人员依法签订合同,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与签订;4)、做好合同登记、统计、归档、保管工作;

5)、监督、检查本公司合同签订、履行情况; 6)、依法处理本公司的合同纠纷; 7)、按期统计、汇总本公司合同签订、履行以及合同纠纷处理情况并向公司领导汇报; 2、财务部门的主要职责 1)、加强与运营中心、市场中心、配送中心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及时通报合同履行中的应收应付情况。 2)、做好与合同有关的应收应付款项的统计、分析、提出处理建议、妥善保管收、付凭证。 3)、会同法务部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三、合同审签管理 1)、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公司授权的代理人进行。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2)、除及时清洁者外,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合同文本应当采用法务部发布的合同示范文本;合同相对方提供的合同文本必须送交法务部审核; 3)、所有合同都应按照顺序由法务部统一编号; 4)、合同及其有关的书面材料,应当语言规范,字迹清晰,条款完整,内容具体,用语准确、无歧义; 5)、订立合同,必须完备合同条款。合同条款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和质量,价款和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办法等。

合同管理规章制度

为加强合同管理,避免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合同管理制度 总则 为加强合同管理,避免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一、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二、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各级领导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 合同的签订 三、合同谈判须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与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参加,不得一个人直接与对方谈判合同。 四、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对外签订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

五、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 六、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七、合同除即时清结者外,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合同文本。 八、合同对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合同内容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是: 1、部首部分,要注意写明双方的全称、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 2、正文部分:合同的内容包括项目范围、合同期,中间交接的开工和竣工时间,项目质量、价格、资料 交付期间、材料和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验收、后期服务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产品合同应注明产品名称、技术标准和质量、数量、包装、运输方式及运费负担、交货期限、地点及验收方法、价格、违约责任等; 3、结尾部分:注意双方都必须使用合同专用章,原则上不使用公章,严禁使用财务章或业务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

某公司合同审批制度

某公司合同审批制度 现实的市场竞争平台上,产业化链条已逐渐形成。把握胜算的要件是,运用市场化、专业化、集约化等方式,将企业管理的产前、产中、产后等诸多环节整合成一个完整的产业链,以达到企业管理的规模化、专业化经营与管理,从而实现企业管理资源的优化配置,增加企业管理的附加值,不断提高企业的现代化管理水平。市场竞争平台上,大规模的集团化作战对企业管理的要求更高;企业管理的思想将更多的注入企业经营管理的理念;常规经营是企业管理经营之本将成为企业经营管理的基础。在这过程中,企业内部管理的系统性,精细化对企业经营管理的成功,将是不可或缺的。因此企业需要不遗余力地实行精致管理,推进精致管理,提升精致管理,练达精致管理。 同时,在新的劳动合同法背景下,企业的规章制度对提升企业的管理水平和能力有了新意,规章制度的作用和功效更加突显。为了供企业管理阶层提高管理水平和能力,我们特将我们提供法律服务的亚洲某物业管理100强企业的相关规章制度提供给企业管理者参考。但愿,这些管理制度对朋友们有所帮助。 ------四川高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洪律师 1、合同审批的基本程序

具体经办部门(含公司各项目及各分公司)董事会(总裁)办公室——公司其他相关只能部门——公司法律顾问——区域总裁(常务副总裁)——集团总裁(常务副总裁),具体操作如下: 1)合同具体经办部门在与合同对方经过商谈,形成合同草案后,报公司董事会(总裁)办公室 2)董事会(总裁)办公室应认真审核合同,重点从合同文字表述、合同具体条款内容上对合同提出审批意见,并在“合同审批会签单”上签署意见。如董事会(总裁)办公室认为合同内容与相应地区公司相关部门有密切联系,则应将合同交相关部门审核,并请具体审核部门在“合同审批会签单”上签署意见。 3)由董事会(总裁)办公室汇同公司法律顾问,请法律顾问就合同具体条款和内容的合法性、严密性、可行性进行审核,并在“合同审批会签单”上签署意见后,返回董事会(总裁)办公室。 4)董事会(总裁)办公室综合各审批部门和法律顾问的合同审批意见,无问题则直接报区域总裁(区域总裁不在时报常务副总裁)审批(集团公司直接报集团公司总裁),如遇涉及公司重大利益或标的额10000元(含)以上的合同还应报集团公司总裁审批。 5)合同具体经办部门与审核部门应认真填写《合同移交

企业合同管理制度及流程

企业合同管理制度及流程 第一节目的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合同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有效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节适用范围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集团所属公司对外签订、履行的建立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各类合同、协议等;包括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担保合同、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和居间合同等。 第三节合同管理部门及职责 第三条董事长负责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签署,资产转让合同、借款合同、房产租赁合同、对外担保合同;以及涉及资产、大额借贷经营合同、财产处理等合同的审批。各公司总经理负责本公司劳 动合同、干部聘用合同以及销售、采购等经济合同的审批。

第四条集团办公室和各公司行政办公室负责公司各类合同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是: (一)集团办公室负责各司合同文本的审查、归档和备案。 (二)各公司行政办公室负责对合同专用章、合同文本、法人授权委托书等合同文本的发放和管理。 (三)参与各部门提交的各类合同的合法性、可行性、有利性审查,并向法定代表人提交审查意见; (四)监督检查合同履行情况,对履行中出现的重要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意见; (五)协助处理合同纠纷,参与争议仲裁、法律诉讼。 (六)负责的监督执行。 第五条合同具体承办部门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合同相对方资信情况、履约能力等情况的调查,并提供相应资料; (二)具体负责所承办合同的招标、谈判和文本的起草; (三)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完成合同的审批手续; (四)负责合同的履行,及时解决履行中出现的问题。遇有合同变更、解除等重大事项,须报集团办公室审核同意; (五)负责向集团办公室报送合同统计报表及有关资料; (六)负责所承办合同的归档。

合同审核管理制度

合同审核管理制度 第1条目的 为了规范合同的签订管理工作,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合同审核人员 行政部法务人员负责合同审核管理工作。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1、参与重大合同项目的论证、考察、招标投标和合同谈判等工作。 2、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有关文件规定,负责对拟签订合同的内容、形式等进行审核。 3、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负责制定常用合同示范文本。 4、协助有关部门对合同签订后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3条公司合同审核的范围 1、建设工程(含维修)合同。 2、采购合同。 3、承包合同。 4、租赁合同。 5、有偿服务合同以及其他合同等。 第4条合同审核要点 1、合同主体是否适合。 2、合同目的是否正当。

3、合同内容、合同形式及程序是否合法。 第5条合同审核要求 1、合同的受理。业务部门应及时将拟签订合同送交行政部进行审核。送交拟签合同文本时,应附送相关材料。 2、审核意见审批。法务人员负责做好合同审核工作并提出初步审核意见,经行政部经理复核后,报公司主管负责人审批。 3、审核意见反馈。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合同审核部门应及时将审核意见以书面形式反馈至业务部门,并将送审合同文本原件、相关材料退回业务部门。 4、审核重大经济合同时应召开合同审核专题会议,实行集体审核。 第6条合同审核时限 在合同初稿及相关有效材料齐全的情况下,审核标的在万元以内的合同,一般不超过个工作日;审核标的在万元至万元的合同,一般不超过个工作日;审核标的在万元以上、特别重大的合同,一般不超过个工作日。 第7条档案管理 对合同实行分类编号管理,按照合同名称分类归档,并按照审核顺序制定编号,做到管理规范。 第8条本制度由行政部负责解释。 第9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XXXX公司内部合同管理制度

XXXX控股有限公司 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合同管理,杜绝因合同不规范或不合法引起的纠纷,提高经济效益,树立中凯良好的品牌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做好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着积极的意义。本制度规定了各部门及相关人员在签订和履行合同过程中的职责,做到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签订合同时,各职能部门应相互协助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审核相关材料,规范操作流程,以保证合同的合法性、可行性。 第四条公司法务专员根据公司的授权,全面负责合同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有关部门的合同订立、履行等工作。 第二章合同的拟定 第五条签订经济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第六条订立合同采用书面形式,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传真件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国家规定采用标准合同文本的则必须采用标准文本。 第七条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经济合同: (一)单笔业务金额达壹万元(含)以上的; (二)有保证、抵押或定金等担保的; (三)我方先予以履行合同的; (四)有封样要求的; (五)合同对方为外地单位的 第八条合同在签订前,合同承办部门应对合同另一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和资信进行了解和调查核实后,提出承办意见,并将有关真实资料连同合同文本,一并送合同审查机构审查。承办部门应了解和调查核实的情况包括: (一)主体资格的合法性:具有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其核载的内容与实际相符。 (二)欲签订的合同标的应符合当事人经营范围,涉及专营许可的,应具备相应的许可、等级、资质证书。 (三)由代理人签订合同的,应出具真实、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

合同签订程序及审批制度

合同签订程序及审批规定 为配合公司的业务进程,规范公司合同管理工作,提高合同签订及审批的效率,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合同谈判、起草(业务经办人) 1.各部门合同经办人与合同对方就合同意向和内容进行协商; 2.在合同基本内容没有分歧的情况下初步起草合同; 3.在本公司有范本合同的情况下,尽量使用范本合同; 4.为提高合同审批和签订的效率,业务经办人应在合同起草阶 段,与财务部、法律顾问就相关条款进行沟通。如果有需要, 应及时向总经理汇报。 二、签约部门审核 合同经办人需填写《对外签约审批表》(附件1)的基本内容, 并将填写完的《对外签约审批表》及合同草稿提交部门负责 人审批。 三、执行部门审核 合同经办人将经业务负责人签字的《对外签约审批表》及合 同草稿提交具体执行部门审批。如签约部门与执行部门为同 一部门,则不执行该程序。 四、协作部门审核 合同经办人将经业务负责人、执行部门签字的《对外签约审 批表》及合同草稿提交具体需要协作的部门审批。如无需其 他部门配合,则不执行该程序。 五、财务部门审核 合同经办人将经业务负责人、执行部门、协作部门签字的《对 外签约审批表》及合同草稿提交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批。 六、法律部门审核 1.合同经办人将经业务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审批签字的《对外 签约审批表》交公司法律顾问,同时将合同草稿的电子文本 发送到律师的信箱里,并在邮件中注明本人姓名、所属部门 以及联系方式(座机号和手机号)。 2.法律顾问对合同条款进行审核,如有需要进行修改。 3.法律顾问将审核并修改完毕的合同文本发送给相关的合同经 办人确认。 七、合同确认(业务经办人) 1.合同经办人负责将经修改过的合同文本以传真或邮件方式发

合同签定审核管理制度

合同签定审核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经济合同的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有效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规章制度 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外签订、履行的各类合同、协议等,包括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运输合同、资产转让合同、仓储合同、服务合同等。 2.公司对外合同(协议)需经物流部、业务部、财务部评审通过,并报公司总经理同意后方可对外签定。 3.公司财务类合同,如借(贷)款合同由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指定财务负责人对外签定。公司业务类合同由物流部负责对外签定。总经理以外的人员签定合同时,需持对应的法人授权书。 3.1物流部物流经理负责对外签定一级业务类合同。 3.2二级业务类合同,可由业务员负责签定。 4.对外签定合同前的资质审查: 4.1合同的主体 订立合同的主体必须是公司及所属各公司中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 订立合同前,应当对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资信能力、履约能力进行调查,要求对方提供相关资质证件的原件,审核无误后将证件复印,作为合同附件共同保存。不得与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签订合同,也不得与法人单位签订与该单位履约能力明显不相符的经济合同。

公司一般不与自然人签订经济合同,确有必要签订经济合同,应经公司总经理同意。 5.签定合同的形式: 订立合同,除即时交割(银货两讫)的简单小额经济事务外,应当采用正式的合同书形式。紧急条件或条件限制时报总经理同意后可采用电报或传真形式。 6.合同的内容 6.1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合同抬头、落款、公章以及对方当事人提供的资信情况载明的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应保持一致。合同签字必须规范、可辨。公司与自然人签定的合同,需请自然人签字后,用右手食指在签字上加印手印(顺序不得颠倒)。 6.2合同标的:合同标的应具有唯一性、准确性,买卖合同应详细约定规格、型号、商标、产地、等级等内容;服务合同应约定详细的服务内容及要求;对合同标的无法以文字描述的应将图纸或其他说明性资料作为合同的附件。 6.3数量:合同应采用国家标准的计量单位,一般应约定标的物数量,常年经销合同无法约定确切数量的应约定数量的确定方式(如电报、传真、送货单、发票等)。6.4价款或报酬:价款或者报酬应在合同中明确,采用折扣形式的应约定合同的实际价款;价款的支付方式待应予以明确;价款或报酬的支付期限应约定确切日期或约定在一定条件成就后多少日内支付。 6.5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履行期限应具体明确定,合同履行地点应力争作对本方有利的约定,如买卖合同一般约定交货地点为本公司仓库或本公司的住所地;约定具体地名的应明确至市辖区或县一级;买卖或承运合同在合同中一般应约定交付的手续,即合同履行的标志,如托运单、仓库保管员签单等。 6.6合同的担保

合同管理制度附流程图

合同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加强经济合同管理,减少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2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经济合同的订制、批准权限、履行、变更解除及纠纷处理相关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对外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经济合同包括买卖(销售和采购)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加工、定作、建、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等与企业经营业务有关的一切合同。 3 规范性引用文件 1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 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均适用于本标准。 《合同法》 4 职责 4.1 各职能部门经办本部门职责范畴内的合同签约作业。 4.2 监察审计部负责合同评审。 4.3 公司法律顾问负责对合同条款进行审查。 4.3 董事会、总经理或由总经理授权委托人负责合同审批。 4.4 各职能部门负责本部门合同执行管理。经济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经济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各级领导及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各相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经济合同管理工作。 5 合同管理 5.1经济合同的签订 5.1.1 签订经济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 5.1.2 对外签订经济合同,除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外,其余必须是经总经理授权者,被授权者必须对本企业负责,对本职工作负责,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签约权。 5.1.3 签约人在签订经济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包括:对方单位是否具有法人资格、有否经营权及经营范围、有否履约能力及其资信情况,对方签约人是否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及其代理权限。做到既要考虑本方的经济效益,又要考虑对方的条件和

公司合同管理制度(范本)

合同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经济合同的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有效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外签订、履行的建立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各类合同、协议等,包括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工程施工合同、运输合同、资产转让合同、仓储合同、服务合同等。 三、职责 (一)公司总经理负责公司销售、采购合同及其他经济合同的审批; (二)公司企业管理部负责公司各类合同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是: 1、负责除销售、采购合同以外,其他各类合同的谈判工作并根据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授权签订合同; 2、负责制定销售、采购合同统一文本; 3、负责对合同专用章、合同统一文本、法人授权委托书的发放和管理; 4、负责各部门提交的各类合同的合法性、可行性、有利性审查; 5、负责经济合同纠纷的处理; 6、负责经济合同的档案管理; 7、负责本制度的监督执行。 四、合同的签订 (一)合同的主体 订立合同的主体必须是公司及所属各公司中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其他部门、机构、分公司等不得擅自签订合同。 订立合同前,应当对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资信能力、履约能力进行调查,不得与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签订合同,也不得与法人单位签订与该单位履约能力明显不相符的经济合同。 公司一般不与自然人签订经济合同,确有必要签订经济合同,应经公司总经理同意。 (二)合同的形式 订立合同,除即时交割(银货两讫)的简单小额经济事务外,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补充协议、公文信件、数据电文(包括电报、传真、电

子邮件等),除情况紧急或条件限制外,公司一般要求采用正式的合同书形式。 (三)合同的内容 1、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合同抬头、落款、公章以及对方当事人提供的资信情况载明的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应保持一致。 2、合同标的:合同标的应具有唯一性、准确性,买卖合同应详细约定规格、型号、商标、产地、等级等内容;服务合同应约定详细的服务内容及要求;对合同标的无法以文字描述的应将图纸作为合同的附件。 3、数量:合同应采用国家标准的计量单位,一般应约定标的物数量,常年经销合同无法约定确切数量的应约定数量的确定方式(如电报、传真、送货单、发票等)。 4、质量:有国家标准,部门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的,应约定所采用标准的代号;化工产品等可以用指标描述的产品应约定主要指标要求(标准已涵盖的除外);凭样品支付的应约定样品的产生方式及样品存放地点。 5、价款或报酬:价款或者报酬应在合同中明确,采用折扣形式的应约定合同的实际价款;价款的支付方式如转帐支票、汇票(电汇、票汇、信汇)、托收、信用证、现金等应予以明确;价款或报酬的支付期限应约定确切日期或约定在一定条件成就后多少日内支付。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履行期限应具体明确定,无法约定具体时间的,应在合同中约定履行期间的方式; 合同履行地点应力争作对本方有利的约定,如买卖合同一般约定交货地点为本公司仓库或本公司的住所地;约定具体地名的应明确至市辖区或县一级; 买卖合同在合同中一般应约定交付的手续,即合同履行的标志,如托运单、仓库保管员签单等。 7、合同的担保 合同中对方事人要求提供担保或本方要求对方当事人提供担保的,应结合具体情况根据《担保法》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8合同的解释 合同文本中所有文字应具有排它性的解释,对可能引起歧义的文字和某些非法定专用词语应在合同中进行解释。 9、保密条款 对技术类合同和其他涉及经营信息、技术信息的合同应约定保密承诺与违反保密承诺时的违约责任。 10、合同联系制度 履行期限长的重大经济合同应当约定合同双方联系制度。 11、违约责任 根据《合同法》作适当约定,注意合同的公平性。 12、解决争议的方式 解决争议的方式可选择仲裁或起诉,选择仲裁的应明确约定仲裁机构的名称,双方

合同审批管理办法

内蒙古蒙东现代能源有限公司 合同审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内蒙古蒙东现代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同审批管理工作,明确合同审批权限和责任,建立规范、有效的合同审批流程,降低公司交易风险,完善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特制定本合同审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一)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协议(包括变更和解除,以下相同)均适用本办法,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劳动合同、培训协议等与人事管理相关的合同由公司其他规范性文件另行规定,不属于本办法的适用范围。 第二章合同的规范 第三条合同的定义 本办法所称合同是指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或依法由公司承担责任的,旨在设立、变更、终止民

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或协议。 第四条合同的形式 (一)合同的签订、变更与解除应当采取合同书的形式。如情况紧急或条件限制不能签订合同书的,可以采取其他书面形式,并应当在情况和条件允许时尽快补签合同书。合同书须经各方签字、盖章后方能成立。 (二)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三)在公司经营中发生的经常性交易(经常性交易是指一定期限内与相对固定的合同相对方进行的相对稳定、内容重复的交易,以下相同),如果公司与对方已签订基本合同、长期合同或其他形式的合同书(以下简称基本合同等),约定了双方交易相关的基本原则和条件的,承办部门可以以订单/定单的形式订立具体合同。销售公司产品类经常性交易可直接以订单/定单的形式订立合同。但需要特殊的交易条件或交易目的的实现具有不确定性或存在风险隐患的应当签订合同书。 (四)合同书的首页应标明合同的编号。合同编号的管理适用公司《合同编号办法》。采用订单/定单方式进行交易的,订单/定单的编号方法另行制定规范性文件予以执行和管理。

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实现依法治理企业,促进公司对外经济活动的开展,规范对外经济行为,提高经济效益,防止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凡以公司名义对外发生经济活动的,应当签订经济合同。 第三条订立经济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所包括的合同有设计、销售、采购、借款、维修、保险等方面的合同,不包括劳动合同。 第五条除即时清结者外,合同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图表、传真件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六条国家规定采用标准合同文本的则必须采用标准文本。 第七条公司由法律顾问根据总经理的授权,全面负责合同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有关部门的合同订立、履行等工作。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 第八条与外界达成经济往来意向,经协商一致,应订立经济合同。 第九条订立合同前,必须了解、掌握对方的经营资格、资信等情况,无经营资格或资信的单位不得与之订立经济合同。 第十条除公司法定代表人外,其他任何人必须取得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方能对外订立书面经济合同。 第十一条对外订立经济合同的授权委托分固定期限委托和业务委托两种授权方式,法定代表人特别指定的重要人员采用固定期限委托的授权方式,其他一般人员均采用业务委托的授权方式。 第十二条授权委托事宜由公司法律顾问专门管理,需授权人员在办理登记手续,领取、填写授权委托书,经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授权生效。第十三条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经济合同: 1. 单笔业务金额达一万元的;

2. 有保证、抵押或定金等担保的; 3. 我方先予以履行合同的; 4. 有封样要求的; 5. 合同对方为外地单位的; 第十四条经济合同必须具备标的(指货物、劳务、工程项目等),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酬金,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等主要条款方可加盖公章或合同章。经济合同可订立定金、抵押等担保条款。 第十五条对于合同标的没有国家通行标准又难以用书面确切描述的,应当封存样品,有合同双方共同封存,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分别保管。 第十六条合同标的额不满一万元,按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应当订立而不能订立书面合同的,必须事先填写非书面合同代用单,注明本办法所规定的合同主要条款,注明不能订立书面合同的理由,并经总经理批准同意,否则该业务不能成立。 第十七条每一合同文本上或留我方地合同文本上必须注明合同对方的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银行账号,如不能一一注明,须经公司总经在我方所留的合同上签字同意。 第十八条合同文本拟定完毕,凭合同流转单据按规定的流程经各业务部门、法律顾问、财务部门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公司总经理审核通过后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方能生效。 第十九条公司经理对合同的订立具有最终决定权。 第二十条流程中各审核意见签署于合同流转单据及一份合同正本上,合同流转单据作为合同审核过程中的记录和凭证由印章保管人在合同盖章后留存并及时归档。 第二十一条对外订立的经济合同,严禁在空白文本上盖章并且原则上先由对方签字盖章后我方才予以签字盖章,严禁我方签字后以传真、信函的形式交对方签字盖章;如有例外需要,须总经理特批。 第二十二条单份合同文本达二页以上的须加盖骑缝章。 第二十三条合同盖章生效后,应交由合同管理员按公司确定的规范对合同进行编号并登记。 第二十四条合同文本原则上我方应持单份,至少应持二份,合同文本及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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