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法学论文《论教师的权利和义务》

教育法学论文《论教师的权利和义务》
教育法学论文《论教师的权利和义务》

论教师的权利和义务

(张荣12035231004 郑州市五里堡小学)

内容摘要:教师的权利和义务是法律所规定的对教师地位的保障。本文从《教师法》所赋予教师的权利和义务两个方面对其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解释,进一步明确了教师所享有的法定权限,以便更好的行使权力;同时,也明确了教师必须履行的各项义务,旨在增强教师的责任感。

关键词:教师权利义务

通过这一段时间对教师职业的课程的学习,让我对教师这一职业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教师作为一个特定的职业群体,在与国家、学校、学生的相互关系中,既享有一定的权利,也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权利和义务之间是一种相互联系缺一不可的关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四章第三十二至三十四条,确定了教师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并应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二章第七、第八条,分别详细阐释了教师应享有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教师是处于我国教育事业第一线的实践者,同时,作为新教师,我们也应该了解和重视教师的权利和义务。因此,保障教师所享有的法律权利和监督其应履行的义务也应当是教育工作的重心之一。

一、所享有的权利

一)教育教学权

这是教师作为一个教育工作者应当享有的最基本的权利,即教师有权“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教师的主要

职责就是教育教学,要完成此职责就必须赋予教师相应的权利,即教育教学权。对不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不得享有这项权利;对具有教师资格、尚未受聘或已解聘的人员,其这一权利的行使处在停顿的状态;一旦受聘承担教师时,其权利的行使才恢复正常状态,合法的解聘或待聘,不属于侵犯教师的这一权利,教师在行使这一基本权利时,应保证履行相应的义务和职责。教师的教育教学权有以下两层含义:1、学校有义务保证具有教师资格、符合任职条件的教师教育教学权的实现,即应安排其从事教育教学岗位。除非本人自愿,不得剥夺其依法享有的教育教学权利,安排其专职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岗位。2、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享有一定的自主权。教育教学过程是一个复杂的教师与学生之间的互动过程,不能也无法像生产流程那样机械和固定,必须赋予教师相应的自主权,才能充分发挥教师的聪明才智,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科研学术权

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发表意见,这是教师作为专业技术人员的一项基本权利。这是指教师在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的前提下,有权进行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撰写学术论文、著书立说、参加有关的学术交流活动、依法成立参加学术团体并在其中兼任工作、在学术研究中有发表自己观点的自由。但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应当按照教学大纲或教学基本要求进行讲授,不能任意发表个人的看法。教师是知识分子,从事科研学术活动既是其内心的需求,又是社会发展的需要。同时,教师从事科研学术活动

可使教师从更高的高度把握教育教学规律,增强教师素质,丰富课堂教学内容,提高教和学的效率和质量。因此,赋予教师从事科研学术活动的权利,意义重大。实践中有些学校,特别是有些中小学认为教师从事科学研究会影响日常教学活动,对其进行打压和限制,这种观点是很狭隘的。教师从事科学研究是否必须要与本专业、本学科一致的问题,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教师从事科研学术活动的范围并不一定非得与本专业、本学科一致。有些学校人为限制教师科研范围,教语文的必须研究语文,教数学的必须研究数学,这种做法有悖于法律规定。

三)指导、评定学生权

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这是与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主导地位相适应的一项特定的教师基本权利,是学校教育教学活动中业务性很强的专门工作。教师有权根据学生身心发展状况和特点,有针对性地指导学生的学习并在学生的特长、就业、升学等方面的发展给予指导,教师有权对学生的品德、学习、社会活动、劳动、文体活动、师生及同学关系等方面的表现做出公正的评价,并通过平时考查,以及学期、学年、毕业考试及其他方式对学生的学业成绩做出客观的评价。通过教师的指导和评定行为,使学生少走弯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而之所以法律给予教师指导和评定学生的权利,而不是管理和管束学生的权利,是因为指导和评定学生权是一种“权利”,但并不具有强制性,这里更强调了学生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主体地位,这也要求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合理利用其主

导地位,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慎用强制性手段,实现师生关系的良性互动。同时,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教师这项权利的行使。

四)报酬、福利、休假权

《教师法》规定,教师享有“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的权利。基于此,教师的报酬待遇休假权主要包括工资权、福利权、休息休假权。1、工资报酬包括:基础工资、职务工资、课时报酬、奖金及教龄津贴、班主任津贴及其他各种津贴在内的工资性收入。目前的绩效工资的改革也正在使教师的工资收入水平更趋于合理。2、福利待遇一般包括医疗、住房、退休等方面依法享有的各种待遇和优惠,以及寒暑假的带薪休假。教师属于公薪阶层,又是专业性较强,脑力和体力消耗较大的职业,教师的这项基本权利,是教师维持个人及家庭生活、保持其工作体能的基本保障。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尽最大的努力,切实保障教师福利待遇的落实。目前,国家正在推行“阳光福利”制度,是教师享有福利的一个组成部分。3、至于教师享受寒暑假的带薪休假,有关行政机关、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保证教师有足够的时间享受带薪的寒暑假期休假,不能随意占用教师的休假时间。但教师的寒暑假期并不完全与学生的寒暑假期相同,在学生放假期间,在保证教师有足够时间休假的前提下,学校可以组织教师进行总结工作、集体备课或进行短期培训等活动。

五)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权

教师享有“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的权利。依照我国有关教育法律的规定,学校实行的是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管理的最高负责人,对内全面领导学校教育、教学和行政工作,向全体教职工、学生负责,对外代表学校向举办者负责。校长在管理学校过程中,依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行使行政决策权、行政指挥权、人事管理权和财务管理权。但是实行校长负责制不能忽视教师享有的“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的权利,实行校长负责制的目的是为了强化行政指挥功能,提高工作效率。

六)参加进修等培训权

传授知识是教师的重要职责,而当今社会知识的更新步伐越来越快,终身学习理念已成为人们的共识。教师只有参与进修培训,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结构,才能适应这种挑战。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应当积极为教师进修培训提供机会,并在经费上给予大力支持,这既是教师成长的需要,也是学校及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教师行使进修培训权可能会对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产生冲击,二者是一对矛盾。如何协调,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教师进修培训权利的实现应当以不对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产生不良影响为前提。当然,学校也应尽可能为教师进修培训提供方便,这毕竟是符合学校长远利益的。

二、应履行的义务

一)遵守法律和为人师表的义务

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宪法和法律,是国家、社会组织和公民一切活动的基本行为准则,任何组织和公民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教师要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就应当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这对培养学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把遵守宪法和法律作为教师的基本义务。教师的职业道,是教师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中应当遵守的道德规范。由于教师担负着培养下一代的任务,教师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教师的职业道德,不仅是教师自身行为的规范,而且影响着学生思想品德的形成,因此对教师职业道德的要求,比其他方面的职业道德要求更高、更全面。

二)执行教学计划、完成教育教学工作的义务

教师履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遵守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的义务。搞好教育教学工作是教师的本职工作和应尽的义务。如果教师不能完成职责范围内的教育教学任务而造成工作损失,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虽然具有一定的自主权,但并不是没有限制。教师的教育教学活动要始终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如果不能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等教育并带领学生开展社会活动的义务教师履行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

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的义务。笼统的说,该条所规定的是教师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的义务。教师的职责不仅是“教书”,还要“育人”。教师应有意识地结合教育教学的业务特点,将思想政治、品德教育贯穿在教育教学工作全过程中。各科教师都应该结合各学科教学内容,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有意识的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努力把学生培养成为遵纪守法、道德高尚的公民。

三)关心爱护学生并尊重学生的义务

教师履行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的义务。教师对学生的爱,是一种出自崇高目的、充满科学精神、持久而又深厚的无私的爱。它不是基于亲缘关系,不是出自个人的需求,而是来源于教师对事业的深刻理解和高度责任感。关爱每位学生,还要求教师必须要尊重学生人格。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是公民享有的一项宪法权利。学生作为一名公民,享有宪法所规定的人格尊严,任何人不得侵犯。教师负有教书育人的重任,应采用合法的方式方法,对学生进行德、智、体等方面的教育。实践中,教师以爱学生的名义损害学生人格尊严的现象时有发生,这是法律所禁止的,也是对教师职业道德的违背。

四)保护学生免受侵犯的义务

教师履行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的义务。保护学生

的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学校教育是对学生进行教育的主要力量,教师对学生的成长更负有义不容辞的责任,这种责任既来源于法律的规定,也来源于教师的职业良心。对于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各种不良现象,教师应予以批评并自觉加以抵制,引导学生分清是非,努力塑造一个相对纯洁的教育环境。同时,对于侵害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应当及时制止,比如校园内发生的第三者侵权案件,如果教师不及时制止或采取其它相应措施,是要负法律责任的。教师应当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的合法权益的行为,主要是指在学校工作中或与教育教学工作相关的活动中侵犯其所负责教育管理的学生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至于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主要是指社会上出现的有害于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的不良现象。

五)提高政治思想和教学业务水平的义务

教育教学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教师承担着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这要求教师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随着社会的进步、科学技术的发展、知识的更新,要求教师不断学习,加强自身的思想品德修养、提高自己的政治觉悟,把握知识更新的脉搏,调整自身的知识结构,提高自身的教育教学业务水平,以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因此,把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作为教师的一项基本义务,要求教师按照学校的培训计划,采取各种方式学习进修,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觉悟和业务工作水平。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四章第二十八至三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二章第七至第八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四章第三十二至第三十四条。

[4]李连宁,孙霄兵.《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条文简释(二).政策研究.

[5]齐元军.教师权利义务解读.淄博师专学报,2008

[6]李晓燕.中国教师权利和义务及其实现保障论纲.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报,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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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城镇与农村、中心城市与边远地区,在教育的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上都相差甚远。即使在一个城市中,优质教育资源的分布也是不均衡的。 2高职教育办学不够规范。高职教育未成类型,未完全按高职办学标准审批新成立的高职院校是主要的一点,至少部份高职院校一诞生就先天不足,其中尤其是师资匮乏,还有一点就是学科类和高职类办学未能分开,至使不具条件的一些本科院校办高职,影响了高职的声誉。 3相关部门认识高职不足。相关政府部门对高职教育认识普遍不足,重视高职普遍不够,有的认为:高职教育不如专科教育,是可以少花钱就可办的高等教育,主要是靠考生交费上学的一种民办的高等教育。对高等职业教育认识的严重偏差,就直接导致了政府对高职教育政策支持的削弱,资金投入的减少,最终严重制约了高职教育的发展。特别是由于对高等职业教育的定位认识不清晰,以至高等职业教育内部,对此问题的认识都存在误区,结果导致办学模式、培养目标和教育教学方式发生偏差,影响了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 4办学资金投入严重不足。无论是教育经费拨款,还是专项经费投入,无论是基本建设投入,还是配套资金到位,都不同程度地存在严重问题,造成有些学校条件简陋,苦不堪言,甚至负债累累,举步维艰,学生意见很大,教师怨气冲天,严重挫伤教职工的办学积极性,严重影响了高职人才的培养质量,培养的高职人才高职特色不明显,又造成用人单位不欢迎,如此恶性循环下去,必须影响高职发展,这

教育政策法律法规

教育政策法律法规 第一章教育政策与教育法规 第一节教育政策 一、什么是教育政策? 教育政策是一个政党和国家为实现一定历史时期的教育发展目标和任务,依据党和国家在一定历史时期的基本任务、基本方针而制定的关于教育的行动准则。 二、教育政策的类型? 1.根据主体的制定范围不同:a.政党的教育政策 b.国家的教育政策c.社会团体的教育政策 2.根据政策内容与层次的不同:a.总政策 b.基本政策c.具体政策 3.根据范围效力不同:a.全局性总政策 b.区域性总政策 4.根据政策的作用不同:a.鼓励性政策 b.限制性政策 5.根据适用时间不同:a.短期政策 b.中期政策c.长期政策 三、教育政策的体系结构? 指政党、国家和社会团体制定的有关教育政策的存在极其表现形式。 结构分为:横向结构:不同领域内的教育政策,如高等教育政策、普通教育政策、职业和成人教育政策、少数民族教育政策和残疾人教育政策。 纵向结构:指依照教育政策的内在逻辑关系作出的纵向排列。依照空间的系列划 分有教育总政策、基本教育政策和一般教育政策;依照政策阶段性过程;来划分 的有长期教育政策、中期教育政策、短期教育政策和即使教育政策。 四、什么是教育政策的制定过程? 教育政策制定是判定教育政策问题和对策方案进行选择的过程;其过程大致分为五步:a.认定政策问题 b.确定政策目标c.拟定政策方案d.选择方案e.颁布方案。 五、确定教育问题目标一般要考虑那些因素? 确定教育问题目标一般要考虑一下因素:a.方向正确 b.抓住要害 c.适度d.具体 六、选择教育政策方案的依据? 选择教育政策方案的依据主要从一下几个方面看:a.经济 b.政治 c.技术d.实施条件 七、拟定教育政策的任务和阶段? 任务:为实现教育政策目标寻找途径和办法。 阶段:a.调查研究 b.预测 八、教育政策方案颁布要经过哪些程序? 教育政策方案颁布要经过一下程序:a.领导和专家意见 b.征求有关部门意见 c.模拟试运转d.正式提请上级部门批准 第二节教育法规 一、什么是教育法规? 指有关教育方面法令、条例、规则、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总称,也是对人们的教育行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行为规则的总和。是由国家政权机关制定,以国家机器为后盾而实施的,对人们接受教育权利和义务起着保护和规范的作用。 二、教育法规的类型有? 1.从方式上分为:a.成立法:规范性法律文件 B.非成立法:不具有法律条文形式、具有法律效力

英语教学法期末论文

Application of Learners’ Motivation and Influence upon English Learners and Learning Process Abstract: Motivation has been accepted as a crucial and decisive factor for learning. Learning motivation is an interior power what can promote students’learning directly. Whether a student has initiative in learning process is very much related to the learning motivation. Key words: learning motivation, English learners, The learning motivation is an internal emotion stimulating and guiding learners’ study as well as a need satisfying one’s target. Learners may be driven by various motivations during their learning process. There are two main motivation types comprised of intrinsic motivation and extrinsic motivation besides Integrative motivation and Instrumental motivation which were proposed by Lamber t and Gardner. It is claimed that learners’positive attitude towards target language group is regarded as “Integrative motivation ”.While instrumental motivation is a preference demonstrated after seeking for the real value and advantages of learning a new language. Learners learning foreign languages with instrumental motivation aim at social, economic returns, such as passing an exam. Intrinsic motivation comes from within an individual and is considered to be more powerful and stable in learning. It generally refers

华中科技大学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毕业论文

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 毕业设计(论文) 题目:__浅谈节能建筑推广与实施 站点:_江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______________ 学号:_C20134558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专业:_土木工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级:2013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15 年 3月 毕业设计(论文)诚信承诺书本人郑重承诺成人教育本科层次土木工程专业的毕业论文《浅谈节能建筑推广与实施》的主要观点和

思想系本人独立思考完成,并在此申明我愿承担与上述承诺相违背的事实所引起的一切消极后果。 签名:彭生 2015年 3月 22 日

浅谈节能建筑推广与实施 Introduction to energy-efficient buildings to promote and implement

摘要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市场经济的必然产物,它的作用已为发达资本市场的实践所验证。 本文从描述投资者关系管理在我国发展的实际情况入手,通过实证分析发现目前我国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现状很不理想,只有12.5%的上市公司在公司网页上设立了投资者关系专栏,42.0%的上市公司在公司网页上公布了财务资料;并且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与公司已上市年限、注册地址、规模和盈利能力等因素相关性很小;目前我国上市公司实施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对其在减少再融资时间、降低再融资成本和稳定股价方面的作用也不明显。进而本文对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进行了分析并且提出了促进我国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投资者关系管理(IRM) 上市公司资本市场 三号黑体

教育法学论文《论教师的权利和义务》

论教师的权利和义务 (张荣12035231004 郑州市五里堡小学) 内容摘要:教师的权利和义务是法律所规定的对教师地位的保障。本文从《教师法》所赋予教师的权利和义务两个方面对其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解释,进一步明确了教师所享有的法定权限,以便更好的行使权力;同时,也明确了教师必须履行的各项义务,旨在增强教师的责任感。 关键词:教师权利义务 通过这一段时间对教师职业的课程的学习,让我对教师这一职业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教师作为一个特定的职业群体,在与国家、学校、学生的相互关系中,既享有一定的权利,也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权利和义务之间是一种相互联系缺一不可的关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四章第三十二至三十四条,确定了教师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并应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二章第七、第八条,分别详细阐释了教师应享有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教师是处于我国教育事业第一线的实践者,同时,作为新教师,我们也应该了解和重视教师的权利和义务。因此,保障教师所享有的法律权利和监督其应履行的义务也应当是教育工作的重心之一。 一、所享有的权利 一)教育教学权 这是教师作为一个教育工作者应当享有的最基本的权利,即教师有权“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教师的主要

职责就是教育教学,要完成此职责就必须赋予教师相应的权利,即教育教学权。对不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不得享有这项权利;对具有教师资格、尚未受聘或已解聘的人员,其这一权利的行使处在停顿的状态;一旦受聘承担教师时,其权利的行使才恢复正常状态,合法的解聘或待聘,不属于侵犯教师的这一权利,教师在行使这一基本权利时,应保证履行相应的义务和职责。教师的教育教学权有以下两层含义:1、学校有义务保证具有教师资格、符合任职条件的教师教育教学权的实现,即应安排其从事教育教学岗位。除非本人自愿,不得剥夺其依法享有的教育教学权利,安排其专职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岗位。2、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享有一定的自主权。教育教学过程是一个复杂的教师与学生之间的互动过程,不能也无法像生产流程那样机械和固定,必须赋予教师相应的自主权,才能充分发挥教师的聪明才智,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科研学术权 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发表意见,这是教师作为专业技术人员的一项基本权利。这是指教师在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的前提下,有权进行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撰写学术论文、著书立说、参加有关的学术交流活动、依法成立参加学术团体并在其中兼任工作、在学术研究中有发表自己观点的自由。但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应当按照教学大纲或教学基本要求进行讲授,不能任意发表个人的看法。教师是知识分子,从事科研学术活动既是其内心的需求,又是社会发展的需要。同时,教师从事科研学术活动

2021年教育政策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多选题库及答案(一)

2021年教育政策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多选题库及 答案(一) 1、中小学教师职业教育道德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理论(abcd )、教师心理健康教育等。 A、教育方针 B、政策 C、法律法规 D、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总体要求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bcd )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 A、“八荣八耻” B、毛泽东思想 C、邓小平理论 D、“三个代表 3、国家在受教育者中,进行(bcd )的教育,进行理想、道德、纪律、法制、国防和民族团结的教育。A、共产主义B、爱国主义C、集体主义D、社会主义 4、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当提交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下列证明和材料:(abc )和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人民政府或者工作单位、所毕业学校,对其思想品德、有无犯罪记录等方面情况的鉴定及材料证明。 A、身份证 B、学历证书或者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C、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的高等学校指定的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证明 D、教材教法合格证 5、为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促进义务教育实施,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根据(acd )制定了《禁止使用童工规定》。A、宪法B、教育法C、劳动法D、未成年人保护法

6、义务教育法总则第一条规定,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提高全民族素质,根据(ab ),制定本法, A.宪法 B.教育法 C.未成年人保护法 D.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7、新义务教育法规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ab )。A.学费B.杂费 C.书费 D.住宿费 8、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c )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d ),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实际发展。A、耐心B、个性C、平等D、个体差异 9、《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进一步强调指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根本上要(cd )来保障”。A、靠教师B、靠社会C、靠法制D、靠制度 10、在实施“中小学继续教育工程”中,要把(bc )放在突出地位。 A、学历教育 B、思想政治教育 C、职业道德教育 D、信息技术教育 11、法律责任的类型有(abcd )A、民事法律责任B、行政法律责任C、刑事法律责任D、违宪责任 12、张某作为一名受教育者,依法享有的权利有(abcd )A、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B、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 C、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D、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

英语教学法论文

Brief analysis on English Teaching for Kids 1.Introduction As an important part of pedagogy, the research on teaching methods has never stopped. Changes in language teaching methods have reflected changes in theories of the nature of language and of language learning. Here in this thesis the author introduces several teaching methods and, with the help of the personal working experience in a kids’ English teaching institution----LeXue, analyses the application of these methods and their effectiveness. 2.The Communicative Approach The Communicative Approach is an approach to foreign or second language teaching which empathizes that the goal of language learning is communicative competence. Teaching materials used with the Communicative approach often teach the language needed to express and understand different kinds of function. 2.1 Features of the Communicative Approach Five points to characterize the Communicative Approach: ①Emphasis on learning to communicate in the target language ②The introduction of authentic texts into learning situations ③Focus not only on language but also on the learning process itself ④making use of learner’s own personal experiences ⑤Creating real communication situations in the classroom; linking classroom language learning with language activation outside the classroom The most obvious characteristics of the Communicative Approach is that almost everything that is done with a communicative intent. The teacher is concerned

远程教育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继续教育学院 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 2016年11月30日前确定选题,2017年3月3日请将经指导教师审阅通过的电子版终稿及A4纸质版1份交指导老师. 电子版命名:学号姓名-专业层次,例如”1221120210190张三-行政管理专升本”。各部分格式详细规定请参照模板,请大家在模版上写作(要特别注意从正文开始编排页码)。逾期不能毕业。 毕业论文(设计)是学生在校期间十分重要的综合性教学环节,对巩固、深化和升华学生所学理论知识,培养学生创新精神、独立工作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提高实践能力起着重要作用。它不仅是学生毕业及学位资格论证的重要依据,更是衡量教学质量的重要标准。为了进一步规范我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的写作,保证我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特制定《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本规范适用目前开设本科层次所有专业。 第一部分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的内容要求 一、文体要求 1、鼓励学生写作“工作研究型”毕业论文,即运用学习过的专业理论知识去解释、解决社会现实生活或本人实际工作中的实际问题等侧重于理论应用的类型。 2、如果学生具有必要的理论修养、研究兴趣、文字能力和研究条件,所选题目确有价值,毕业论文也可以写成“理论研究型”,即对有一定价值的理论问题进行一定深度的探讨、质疑、释疑、论证等侧重于学术研究的类型。 3、不可将毕业论文写成“调查报告型”、“工作总结型”等主要反映实际问题,缺乏理论深度,与所学专业知识无有机联系的类型。 二、文风要求 1、态度严肃。论证主题应有一定理论价值与应用价值,不可过于肤浅,不可完全从个人兴趣出发。 2、思维严谨。立论应正确,论据应充实可靠,结构层次应清晰合理,推理论证应讲究逻辑。 3、语言朴实。注意学习使用科研论文特有的科学语言,行文应简练,文字应朴实,不可过于繁琐,不可使用过分夸张虚饰、感情色彩过分浓重的文学语言 4、格式规范。论文各部分内容完整,并按格式规范设置页面。 第二部分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的具体要求 一、论文打印要求 毕业论文(设计)用A4纸打印。正文用宋体五号字,单倍行距,页边距采取默认形式(上下2.54cm,左右3.17cm,页眉1.5cm,页脚1.75cm)。字符间距为默认值(缩放100%,间距:标准);页码用小五号字底端居中。 二、论文结构及具体要求 毕业论文(说明书)的结构依次为: (1)封面、扉页;(2)任务书;(3)中文摘要(含关键词);(4)英文摘要(含关键词);(5)目录;(6)正文;(7)致谢;(8)参考文献;(9)注释;(10)附录;(11)封底。

教育法律法规论文

小学教师双差生教育之我见 教育的本意是教书育人,辞海里对教育解释道:“上所施,下所效,养子使作善。”的确,教育的主导者教师担负着教书育人的重任,当然,为了培养四有新人,加强对学生的教育是正确的。可是,近年来,在应试教育的体制下,有些教师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屡见不鲜,受害对象主要是一些双差生。即便双差生成绩不好,也有很多不良的习惯,教师都不应该变相体罚,因为变相体罚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本文我主要从小学的视角,对双差生形成的原因和转化,并结合相关法律谈谈我对小学教师教育双差生的看法。 关键词: 双差生小学教师原因转化法律 在学校教育教学中,有一部分学生学习上不思进取,成绩稳定在班级、年级的倒数几名;更让老师头疼的是这些学生经常惹是生非,扰乱班级、学校的正常教学,课余时间和同学到处拉帮结派玩耍,欺负弱小的同学和女生,损害班级体的利益。像这样学习成绩差;品德、行为习惯差的学生我们称之为差生。【1】从双差生的定义上看,他们不仅成绩比较差,品德、行为习惯也比较差。但是我认为,一个人的好习惯是养成的,坏习惯也是养成的,不可能一蹴而就,品德也是,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那么成绩差排除遗传基因对孩子智力的影响,还有学生后天的努力程度。具体分析双差生形成的原因,我认为主要有以下几点: 1、学习上无目标、无动力,造成恶性循环。 2、老师不一视同仁造成学生心态扭曲,不思进取 3、老师的言行举止不当,会造成学生的反感情绪。孔子曾说:“刻薄语,秽污词,市井气,切戒之。”老师说:“此题白痴都会做,难道你不会吗?”来自《南方都市报》的一篇文章,某学校初中部学生日前报料称,临近期末,学校要求班主任填表上报“班上最应该被开除学生”名单,如果期末期间再“犯事”,就会被开除。对此,大朗水霖学校回应称,学校要求班主任上报的只是差生名单,以便于学校安排老师“一对一”辅导。这个学校对差生的态度是开除,那么双差生究竟能不能被学校随便开除呢?我们可以从法律文献中找到答案:《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应当予以批评教育,不得开除。”由此可知:不得开除学生是对学校的强制性规定,即明确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以开除、取消学籍的方式来惩罚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尚未形成,身心远未成熟,将他们推向社会,极易使其走向歧路。因此,对双差生,小学教师不能以开除的方式对待,更不能以劝退的形式恐吓,因为这些都是违反法律的。 再看一例教师是如何对待双差生的在:2000年5月22日星期一上午,陕西澄城县庄头乡柳池小学某班级上第三节数学课,班主任李某检查作业时发现,她星期五中午布置的56道数学应用题,班上有8名同学未完成,于是,这些同学被老师叫上讲台站成一排,让做完作业的18名同学上去,每人打这8名同学10个耳光。挨了180记耳光之后,这8名二年级的小学生都哭了,脸也被打得肿起来。8名被打同学中,有3名男生,5名女生。其中部分孩子因为疼痛和羞愧下午没有去上课。这位小学班主任不顾学生的尊严,擅自让其他同学打他们的耳光。从法律角度看,也是违反法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5条:“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37条:“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二)体罚学生,

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论文

《学前教育政策法规概论》 课程论文

浅谈幼儿园常见安全事故类型及处理办法【摘要】:幼儿园的安全工作是幼儿园的重要内容之一。 安全事故轻则扰乱幼儿园的正常的工作,重则危及幼儿的人 身安全,因此要切实加强幼儿园的安全教育,提高幼儿和教 师的安全防范意识,做到安全工作常抓不懈。在事故发生后, 要理性分析出现安全事故的责任归属,努力将伤害和损失降 到最低。 【关键词】:安全事故幼儿园安全教育案例分析责任归属宝宝在幼儿园发生意外安全事故,是妈妈觉得堵心,幼儿园老师觉得棘手的事情。虽然谁都不愿遇到这个问题,但是一般的碰伤、摔伤等(对宝宝的身体造成的伤害不是很严重的事故),在幼儿园里还是时有发生。最好的老师可以保证教学几十年从没有被家长投诉的现象,但不敢保证几十年教学她所教的孩子里没有被磕、碰的。 安全教育是幼儿园最重要的常规工作之一。实际上幼儿园事故的发生率是很低的,虽然妈妈自己带孩子活动时也会发生意外,但幼儿

园方面,即便是宝宝受了很微小的轻伤,对带班老师的考核也是非常严格的,对老师的评先、晋级通常会起到“一票否决”的作用。 近几年来,幼儿园里幼儿伤害事故日益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这一方面是由于人们的法制意识增强了,另一方面是由于有关幼儿园方面的立法也在不断地发展和完善。幼教工作者不能单凭经验从事教育工作,而必须以法律为准绳,依法治园。 一、幼儿园安全事故概念界定 幼儿园安全事故,是指入园儿童在幼儿园期间和幼儿离园集体活动而处于幼儿园管理范围内,所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它主要是幼儿在幼儿园中发生的人身伤害,也包括虽不在园内,但属于幼儿园组织的活动(如春游、秋游、节假日的庆祝活动等中发生的人身伤害。在幼儿园的日常生活中,出现了幼儿事故后,就幼儿园、幼儿家长和肇事者之间各应承担哪些责任困扰着幼儿园园长。因此,了解幼儿园事故处理的法制问题就显得十分必要。 二、幼儿园常见安全事故类型 (1)幼儿游戏时受伤。这种情况一般都是意外事故引起的,即使教师在现场,幼儿的伤害也往往是不可避免的。幼儿在活动中很难对自己的行为进行有效的控制,活动时不小心绊倒、相互之间碰撞以及其他的伤害都是不可避免的。但幼儿园如果没有尽自己的义务,就很难证明自己是没有过错的。

教育政策与法律

教育政策与法律 《教师法》对我们的启示作用 摘要:《教师法》是教育政策与法规当中占有重要地位的一项法规,它的制定和颁布是我国教育史上的一件大事。《教师法》的内容丰富,涵盖面广,涉及到教师工作的方方面面,也对教师职业提出了严格的要求,这为突出教师的社会地位和职场地位打下了基础,更要使教师明确自己的历史责任,以为我国教育事业及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关键词:教师法教育教师法规 《教师法》全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它的制定和颁布是我国教育史上的一件大事,也是事关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大事。众所周知,教育在国家现代化建设事业中具有先导性、全局性和基础性作用,因此,我们必须加强教育建设,努力完善教育制度,加大师资投入,使我国的教育事业越办越好。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一直将教育事业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因此我国教育改革和发展取得了很大的成就,在教育立法方面体现为制定并颁布了《教育法》、《义务教育法》、《高等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教师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表明我国的教育事业已经走上了依法治教的轨道。其中《教师法》作为教育法律法规中的重要法律之一,在我国的教育史上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有学者提出,它的颁行标志着我国教育工作进入全面依法治教的新时期。因而《教师法》的宣传和普及

工作就必须抓紧抓好,在师范院校开设相关课程,让广大师范学生通过学习《教师法》及其相关法规,学会依法维护教师合法权益,自觉在以后的教师岗位上履行职责,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推动教育改革,进而提高全民的教育质量。 《教师法》内容丰富,涵盖面广,涉及到教师职业的方方面面,在这里不能面面俱到的进行讲解,因此只是从概括的角度,简略地叙述一下该法律所体现的教师的地位,对其中所作的关于教师的相关规定做一个梳理和解释,并结合具体实践和生活实际,探讨目前教师在教育中的地位和教师在教育活动中还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以便我们这些师范院校学生在以后的教育工作中能够做到有例可循、有法可依。 显而易见,教师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教师的工作,从深层次来讲,关系到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国家和民族的振兴。制定《教师法》等法规是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的宏大教师队伍的根本保障,这也是《教师法》制定的目的所在,具体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教师法》的制定,是提高教师社会地位的法律保障。《教师法》规定:“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①这一规定为教师社会地位的确立提供了依据。但另一方面,《教师法》的规定,也为教师队伍自身的建设与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从而对教师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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