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腐败犯罪的制度原因分析

中国腐败犯罪的制度原因分析
中国腐败犯罪的制度原因分析

中国腐败犯罪的制度原因分析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衡量一个国家的“法治化”发展水平,最重要的标准不是立法,不是法律在纸面上的健全程度,而是法律在现实生活中实施的情况,是法律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

春节前我在博客发表了“中国反腐经验作为俄罗斯榜样”(即“中国腐败犯罪的社会原因分析”)一文后,有网友批评我“没说到点上”。此言也不谬,因为我在那篇文章中说的主要就是“面”。我猜想,网友所说的“点”,大概是制度问题。昨天,英国的《金融时报》发表了记者汤姆.米歇尔(Tom Mitchell)专访我的文章,“中国的法律学人和运动推手何家弘”,其中也谈到了制度性腐败的问题。我应邀参加英国人为纪念《大宪章》颁布八百年而举办的“全球法律峰会”(Global Law Summit)之前,心中思考最多的问题还是法律制度。下面,我就简要谈谈中国腐败泛滥的制度原因——当然是学者的个人之见。

为什么在当下中国会有那么多官员走上腐败的道路?有人说,权力腐蚀,人性贪婪。但是,为什么在有些国家中握有权力的官员就不那么贪婪?为什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的一段时期内政府官员也没有那么贪婪?为

什么在以华人为主体的新加坡和中国香港地区的官员也没有那么贪婪?同样是人,同样是炎黄子孙,在彼时彼处不贪婪,在此时此处却贪婪,那就一定有制度方面的原因。

一、制度设计中生成腐败的原因

严重的社会腐败往往因为社会管理制度中存在漏洞或缺陷。毋庸讳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创建者是军事斗争和暴力革命的专家,虽然有国民党政府垮台的前车之鉴和“苏联老大哥”的间接经验,但是缺少现代国家制度设计的理论与实践,因而未能摆脱中国封建专制制度的不良影响,制度设计中存在一些先天性缺陷,而这些缺陷后来就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

(一)人治为本

在中国,人治的传统渊远流长,人治的思想根深蒂固。自从盘古开天地,三皇五帝到如今,我们这个社会一直以“人治”为治国之本。从大处说,老百姓希望国家能有“好皇帝”,于是就有清明盛世。从小处说,人们盼望单位能有“好领导”,于是就有幸福生活。抽象地讲,人治的主张似乎没错。社会是人的社会,由“好人”来治理社会顺理成章。历史的经验也能证明,好皇帝率领一群好官确实可以把国家治理得井井有条、国泰民安。然而,现实问题是好皇帝和好官是可遇而不可求的,而且他们也是人,也得遵守生老病死的规律,在超过一定年龄之后就会出现各种人体机能的衰退,甚至老年痴呆。如果将国家安危和人民福祉都建立在这样的基础之上,风险太大。然而,我国的制度设计过于依赖个人,而且往往把制度执行者预设为好人,缺少对权力滥用的防范措施,一旦执行权落入坏人或不好不坏的人之手,制度就会陷入恶性运转,官员腐败也会泛滥。

(二)民主虚化

在当今世界,“民主”是一个非常时髦的语词。于是,真懂民主的人与不真懂民主的人,真爱民主的人与不真爱民主的人都会高喊“民主”的口号。然而,在不同人的口中,“民主”的含义可能并不尽同。例如,西方人讲的“民主”是

公民按照“多数决”的方式行使政治决定权,因此一定要有反对党和民众普选;而中国人讲的“民主”是人民当家作主,并不一定非有反对党和民众普选。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成立之时就明确了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但是因为在制度上缺少具体保障,所以“人民当家作主”的基本制度设计就被虚化了。例如,我国《宪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然而,这里的关键词是“代表”,即谁是人民的代表。毫无疑问,政府官员和公司老板也是人民的成员,但是,如果人民代表大会的多数成员都是官员和老板,那么这样的“由民做主”恐怕就徒有虚名了。又如,中国的各级主要领导人都应该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但是在投票时只有一名候选人的情况下,这种民主选举也是名实不符的。总之,在我国的制度设计中缺乏让人民当家作主的具体保障,民主就不可避免地被虚化,而没有民主监督的权力就很容易走向腐败。

(三)权力集中

我国《宪法》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从理论上讲,这样的总体设计具有合理性,但是在缺少具体制度保障的情况下,“民主”或者如前所述被虚化,或者成为“集中”的附庸。权力过于集中的表现之一就是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的统一领导和高度重叠。近年来,各级“一把手”腐败的现象颇为引人瞩目,而“一把手”腐败多发的原因之一就是权力太过集中。一些地方或单位的“一把手”在坚持党委统一领导的旗帜下,把人权、财权、物权都控制在自己手中,特别是人事权。有些“一把手”自视为党的化身,在集体讨论决策重大问题时喜欢“一言堂”,在干部选任问题上一人说了算。于是,任人唯亲的现象屡见不鲜,“秘书成帮”就是一个佐证。在这种权力过于集中的体制下,买官卖官的现象也会相当普遍。于是,不仅市长县长局长处长之类的官职有人在买卖,就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荣誉性“官职”也有人在买卖。然而,当官职成为可以用金钱买卖的“商品”时,官场的腐败就会陷入恶性循环,因为行贿上来的官员一定会去受贿甚至索贿。于是,腐败就会像瘟疫一样蔓延,造成一片片重灾区——“窝贪”和“串贪”。

(四)制衡阙如

国家权力具有极强的扩张性和侵蚀性,因此在制度设计时必须加以限制和约束。根据世界各国的经验,限约权力的基本路径之一就是对权力进行分立,通过相互制约来达至均衡,防止滥用,譬如法国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倡导的三权(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分立制度和中国民主革命先驱者孙中山提出的五权(行政权、立法权、司法权、监察权、考试权)分立制度。分权制衡原则的基本思想在于:任何权力都要有一定形式的制约;而且相互制约的权力之间应该保持平衡。如果对一项权力没有任何制约机制,那么这项权力就很容易变成专制权力;如果一项权力超出了与之相互制约的其他权力,破坏了权力之间的平衡,那么这项权力就很容易被人滥用。新中国的制度设计者没有采用上述权力制衡模式,而是在人民代表大会作为最高权力机关之下设计了一府(国务院或政府)两院(法院和检察院)的制度。虽然这种设计也具有一定的分权制约意旨,但是在一元化权力结构之下,司法权和检察权很容易成为行政权的附庸。权力之间的制约形同虚设,绝对的权力就会成为滋生腐败的土壤。

以上讨论的主要是宏观的制度设计中存在的缺陷和漏洞。此外,在一些具体制度的设计中也存在着滋生腐败的空间。

二、制度运行中生成腐败的原因

就制度的优劣与功效而言,设计是基础,运行是关键。如果制度的运行具备良好的机制保障,那么设计中存在的某些缺陷和漏洞也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得到弥补,否则就会被放大。在当下中国,与公共权力相关的制度运行中存在着以下可能导致腐败的因素。

(一)透明不够

阳光防腐暗生贪,透明公开保清廉。只要制度的运转能在阳光下进行,只要权力的行使过程能有足够的透明度,某些制度设计的缺陷也能得到弥补。如前所述,权力过于集中——特别是在干部任免问题上的“一把手”垄断——是我国制度设计的一个弊端。假如干部任免等决策过程能够透明公开,任人唯亲和买官卖官的现象也一定会大为减少。然而,我国这些制度的运行过程不够透明,阳光往往被阻挡在黑幕之外,这种暗箱操作就容易滋生腐败。制度运行的透明度还直接关系到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在现代法治国家中,民众的知情权必须得到保障。这既是民主的需要,也是反腐败的需要。举例说,在现有的制度设计下,虽然民众不能决定国家的钱怎么花,但是有权知道国家的钱都去那儿啦;虽然民众不能决定由谁出任县长或市长,但是有权知道这些官员是怎么产生的。

(二)监督不足

毫无疑问,有效的公众监督是反腐倡廉的重要措施,而公众监督与新闻监督是密不可分的。其实,我国国家制度的设计者也认识到对权力进行监督的重要性,因此在《宪法》中明确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要接受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而人民代表大会要接受人民的监督。此外,《宪法》第一百二十九条还明确规定,“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从制度设计来看,权力运行的上下左右都有监督,似乎是全方位的。然而,这些监督制度在运行中的效果差强人意。正所谓,上级监督,太远;下级监督,太软;民众监督,太虚;新闻监督,太乱。总之,监督不足恰是制度运行中生成腐败的一个原因。

(三)有法不依

法律是制度运行的基础,也是制度运行的保障。要使制度按照预定的目标良性运行,制度的执行者必须严格依法行事。这里所说的法律,不仅指人民代表大会颁布的法律,也包括政府部门制定的规章和条例。然而,在中国的现实中,有法不依的现象时有所见,影响了制度运行目标的实现。举个最简单的例子,“红灯停绿灯行”是儿童都知晓的交通规则,但是在城市的道路上,无论是开车人、骑车人还是步行人,闯红灯的现象屡见不鲜。在这样的行为环境影响下,作为制度执行者的官员们敢于“闯红灯”的做法也就不足为奇了。于是,滥用职权,违法行政,徇私枉法、司法不公,就都成为滋生腐败的行为方式。

(四)执法不严

当下中国的问题是有法律而无法治;不是法律不够用,而是法律不管用。作为制度的执行者,许多官员还有权大于法和人大于法的思维习惯。内部的政策大于法律,上级的指示大于法律。有些地方的官员在执法时坚持的原则就是:有条子(指示)就按条子办,没条子再按条条(法律)办。另外,选择性执法也是执法不严的一种表象。一些官员在执法时背离“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基本原则,根据执法对象的不同而给予不同的待遇。

明朝政治家张居正说过,“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衡量一个国家的“法治化”发展水平,最重要的标准不是立法,不是法律在纸面上的健全程度,而是法律在现实生活中实施的情况,是法律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法律应该具有至高无上的尊严。执法必严,违法必纠。无论什么人,无论多大的官,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都不能蔑视法律的尊严。如果一个国家的内部政策和长官命令等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高于法律,那么这个国家就还没有实现真正的“法治”。如果一个国家的官员宁愿选择对法律的“大不敬”也不愿选择对长官的“大不敬”,那么法律制度在这个国家就没有真正建立起来。本来就存在设计缺陷和漏洞的法律制度在运行中就更增加了官员腐败的机率。

毋庸讳言,当下中国的腐败问题是相当严重的,生成腐败的原因是多元交织的。因此,中国的反腐败必须以顶层设计为本,以百姓共识为力,修补制度中生成腐败的漏洞,改良社会中滋养腐败的土壤。一言以蔽之,中国反腐败,任重而道远。

法大考研复试班-中国政法大学政治学理论考研复试经验分享

法大考研复试班-中国政法大学政治学理论考研复试经验分享 中国政法大学是一所以法学为特色和优势,兼有文学、历史学、哲学、经济学、管理学、教育学、理学、工学等学科的“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2011计划”和“111计划”(高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重点建设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直属于国家教育部,正致力于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现有海淀区学院路和昌平区府学路两个校区。 学校的前身是1952年由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燕京大学、辅仁大学四校的法学、政治学、社会学等学科组合而成的北京政法学院,毛泽东同志亲笔题写了校名。1954年,学校迁址至学院路。1960年成为国家确定的全国重点高校。文革中学校停办,1978年复办。1983年,北京政法学院与中央政法干校合并,组建成立中国政法大学,邓小平同志亲笔题写了校名。学校形成一校及本科生院、研究生院、进修生院三院办学格局。1985年,学校开辟昌平校区。进修生院后更名为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单独办学,2000年,复又合并于中国政法大学。 启道考研复试班根据历年辅导经验,编辑整理以下关于考研复试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广大复试学子有所帮助,提前预祝大家复试金榜题名! 专业介绍 本专业旨在培养政治学理论专业的研究、教学和应用方面的专业人才。要求学生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熟练掌握政治学的基本理论与方法,具有扎实的知识基础,宽广的学术视野,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够流利地阅读一般外文专业文献,并基本具备运用外语进行交流的能力。掌握学术研究的基本方法和规范,有能力从事本专业创新性的学术研究。能够运用政治学理论和方法,分析、研究和解决现实政治问题。 招生人数与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外国语(七选一,详见目录说明) ③744 政治学综合一 ④844 政治学综合二 复试时间地点

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情况简介

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情况简介 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学科及师资评介 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属于司法部重点研究学科,在全国范围内具有深远的影响,具有极度影响力的博士生导师有何秉松教授、曲新久教授、阮齐林教授、王平教授、薛瑞麟教授、王牧教授、乐国安教授、张凌教授等等。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硕士研究点主要包括三个研究方向:中国刑法学、外国刑法学、犯罪学和犯罪心理学。 (一)中国刑法学方向 1、中国刑法学属于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学科的主要研究方向,在何秉松教授的带领下,已经形成了完善的理论研究体系,刑事法律研究中心承担了大量全国瞩目的科研工作并且取得丰硕的成果。 2、全国知名的中国刑法学方向硕士生导师的简介: (1)何秉松教授,博士生导师,可以同高铭暄教授、王作富教授、马克昌教授并驾齐驱的中国刑法理论学的著名学者,他的学术和实践地位在全国范围内都是毋庸置疑的,中国政法大学很多全国知名的教授都“师出松门”,何秉松教授理所当然地成为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的精神领袖和鲜明旗帜。 (2)曲新久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曲新久教授无论在司法实践领域还是学术领域都是具有深刻影响地位的,学术成就显著。 (3)阮齐林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刑法学会副会长,著名司法考试辅导专家,相信没有不认识阮齐林教授的吧。 (4)王平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作为学术界蒸蒸日上的学者,最具有学术前途的教授。 (5)薛瑞麟教授,中国政法大学中国刑法学资深教授,博士生导师,具有深邃的思维和深刻的中国刑法学理论基础。 (6)田宏洁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刑法学最具有学术实力的年轻学者,思维敏捷并且具有突破性,受到本科生强烈欢迎。 (7)于志刚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刑法学年轻实力派学者。

安全生产情况报告制度

安全生产情况报告制度 为促进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和考核,确保及时、准确掌握我厂安全生产管理及生产指 标完成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各员工应严格按本制度开展安全生产汇报工作及相关工作。各员工安全生产信息汇报必须遵循实事求是、全面及时、专人负责、严肃认真的原则。 2、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的形式和内容安全生产信息按即时、班 中和定期三种形式进行汇报。 (1)即时汇报是指当各员工发生如下事件时的请示和汇报:人身、设备等事故的报告; 设备异常情况报告; 设备检修即时报告; 生产事故即时上报的有关事项;其它重要事件的请示和报告。 (2)班中汇报是指各员工跟班队长和班长接班时汇报当班安全生产情况和生产安排;班中汇报当班安全生产情况和有无各类事故影 响;交班前汇报当班安全生产任务完成情况和下班需处理的问题。 (3)定期汇报是指各单位按每日、每周、每月等定期向单位负责人和安全领导小组汇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信息。主要包括:安全、技 术监控、设备可靠性和生产情况等汇报。其中安全、技术监控、设备 可靠性的汇报按照相应的管理规定的汇报程序及要求进行汇报。 3、安全生产汇报工作要求: (1)对于人身、设备等事故的报告可直接反映给部门负责人,由部门负责人事事故情节严重程度进行逐一上报;设备运行异常情况报

告是指当设备发生非计划运行、停运,存在重大缺陷、隐患,存在其它异常情况时的报告; (2)即时汇报是指当设备开始(完成)大修、小修(扩大性小修)、节日检修、事故抢修时的汇报; (3)各员工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汇报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汇报工作负责人。 (4)各种安全生产报表、报告和申请在填写过程中要认真、仔细,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 (5)对汇报不及时、弄虚作假、故意隐瞒等违反本制度有关规定的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和处罚。 4、各员工、各班组建立安全生产汇报记录,由单位(部门)负责人每季度检查一次,并做好相关记录。存在的问题要及时纠正,并根据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补充完善。 5、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安全领导小组

打击传销活动工作实施方案

打击传销活动工作方案 为有效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彻底铲除传销生存的土壤,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水城县教育局《关于印发教育系统创建无传销区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观音山学校决定开展创建无传销学校活动,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会精神为指导,在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下,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开展“无传销学校”创建活动,严厉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着力从根本上铲除滋生传销的土壤,以维护和谐稳定校园环境为基础,建立学校打击传销长效工作机制,从而实现全校无传销组织、无传销网络、无传销人员的工作目标。 二、创建内容 (一)、组织领导和工作机制 为统一指挥协调创建无传销学校活动,将打击传销防控机制重点基层化,学校设立包含学校办公室、教导处等职能部门的创建无传销学校工作小组,负责创建无传销学校日常工作。工作职责如下: 1.学校办公室主要负责统一安排、协调创建无传销学校活动日常工作的开展;及时将工作信息报送中心校;协同配合

执法部门打击传销工作。 2.学校副职主要负责学校反传销排查,对学校教职工及家庭成员 信息进行摸排登记,对重点人员进行风险关注,并制定相关工作台账。 3.学校教导处主要负责创建无传销学校活动的宣传教育。做好国务院《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刑法》等反传销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开展形式多样的反传销主题教育活动。 (二)宣传内容 1、加强对学校教职员工及全校学生的宣传教育工作,印发“一封公开信”,宣传国家打击传销的法律、法规、政策。 2、通过发放传单、图片及漫画、LED电子标语、召开会议、举等多种形式,向教师、学生和学生家长进行宣传教育,增强人们对严厉打击传销活动重要性的认识,提高教师、学生及其家长的防范意识,切实做到打击传销宣传工作进学校、进班级、进家庭。 3、通过邀请法制副校长、片区民警进学校介绍传销组织、传销人员的欺骗手法、操作方式及受骗群众心理,利用典型案例深刻揭露传销坑人害人的诈骗本质,使广大师生人员深入了解传销的危害,自觉远离传销,主动积极举报传销。

从一千个案例看腐败

从一千个案例看腐败 腐败犯罪是对国家公职人员滥用手中的权力进行贪污贿赂、权钱交易、徇私枉法、渎职舞弊、淫乐挥霍等犯罪的统称。针对严重的腐败犯罪,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刘斌及同仁近几年来一直注意收集在全国曾产生较大影响的腐败案件共计一千多件,并仔细研究其动向、形成原因,从而提出如何防范的结论。 腐败犯罪的最新动向 与80年代比较,90年代的腐败犯罪有很多新变化,也有一些新的动向: 如今的腐败犯罪,犯罪分子的职务级别越来越高。据统计,从1993年起,全国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年递增9%左右,受党纪政纪处分的官员年递增12%左右。90年代共有3万多名县级以上官员、两千多名地厅级以上的官员、90馀名省部级以上的高官因腐败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全国检察机关1990年至1998年共受理各类腐败案件110馀万件,立案50多万件,涉案犯罪分子达60馀万人。其中,厅局级、省部级干部腐败犯罪的发案率明显增高。(见附表) 典型案例统计表 犯罪人职务判决 阎建宏贵州国际信托公司董事长死刑

张德元湖南国际信托公司董事长死刑 陈铭北京电子动力公司总经理死刑 郭子文中国煤炭销售公司总经理死刑 林国悌湖南省机械工业局局长死刑 李连维甘肃省机械工业厅厅长15年 谢鹤亭广东天龙集团董事长死刑 黄伟如湖北国际信托公司董事长15年 戴天敏投资银行湖南省分行行长死刑 刘宜清工商银行湖南省分行行长15年 金鉴明贵州对外经协办公室主任无期徒刑郭政民贵州省公安厅厅长死缓 建辉陕西省民政厅厅长9年 康辉人事部工资福利司司长10年 胡建学山东省泰安市委书记死缓 陈同庆广东湛江市委书记死缓 曾锦城河南省周囗地区行署专员15年 朱胜文哈尔浜市副县长市长无期徒刑 欧阳德广东省人大副主任15年 铁英北京市人大副主任15年 黄纪诚北京市政协副主席10年 韩福才青海省人大副主任8年 李效时国家科委副主任20年

犯罪学论文

论大学生犯罪 大学生是民族的希望和国家的未来,他们的思想道德状况如何,直接关系着国家的前途和民族的命运,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发展。目前大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状况的主流是好的,但是不难发现一些令人担忧的现象,尤其是大学生违法犯罪的趋势在不断加剧,例如近年比较出名的马加爵事件、北京外国语大学在校生罗卡娜因琐事将同学刺死、中国政法大学在校生付成励在课堂上杀死老师、上海复旦大学投毒案……无不令人震惊。在校大学生犯罪的成因是多方面的,既有犯罪大学生自身的原因,也有学校教育的缺陷和家庭教育方式的失当,还有社会不良思潮的影响以及社会对于弱势群体关注程度的不够等方面的原因。 一、当代大学生犯罪现象的分析 狄更斯说: 这是一个最好的时代, 也是一个最坏的时代。我们生活在一个说不清好坏的年代。一方面我们享受着物质生活的进步, 但是也体会着经济发展的一系列后果, 环境污染、价值沦落、腐败盛行、生存压力剧增、安全感低等。但其中最让人担忧的,是近年来, 被视为国家未来的一代--大学生,他们实施的犯罪呈现多发的趋势。虽然没有具体全国范围内的数据统计, 但是就目前所能搜集到的资料来看, 在校大学生犯罪已经占刑事犯罪的很大比重, 而且犯罪越来越恶劣。大学生违法犯罪与其他违法犯罪没有本质的区别,可由于其特殊群体的身份,结合近几年大学生犯罪的事件,归纳如下几点大学生犯罪的特点。 (一)犯罪数量逐年增加 我在网上做了一些简单的信息搜索, 整理如下: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知名青少年法律工作者尚秀云2008年9月在北京透露, 从1987年至今, 共有超过6000名在校大学生在海淀区人民法院被判刑。从最开始的一年一

设备异常情况汇报制度

设备异常情况汇报制度 1 目的 为了加强设备安全管理,防止设备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中材安徽水泥有限公司设备管理。 3 职责 3.1 设备操作工是设备的操作责任人,对设备异常情况的报告负责。 3.2设备的维修部门,对设备异常情况的调查处理负责。 3.3设备使用单位是设备的管理职能部门,对设备异常情况的管理负责。 4 管理办法和内容 4.1 设备异常情况的分类 4.1.1异常声响。设备发现异常声响,一般都是零件脱落或部件损坏后的相互敲击、摩擦声,表示设备部件处于故障状态。 4.1.2异常气味。设备发现异常气味,一般都是部件温度过高导致燃烧的表现。橡胶配件、电线、油类的燃烧会引发设备火灾事故。 4.1.3异常现象。设备的外形异常或是运转状态异常,都反映了设备处于故障状态,继续使用往往会导致设备的进一步损坏。 4.1.4动力源、变速箱、减速器由于部件价值高,发生故障的损失大,因此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上报。 4.1.5控制系统由于是设备行驶安全的重要保证,出现异常情况往往是安全事故的前奏,因此发现异常情况必须立即报告。 4.2 设备异常情况的逐级上报 4.2.1异常情况发现人在发现设备异常情况后首先要提醒设备

操作工,操作工要立即了解异常情况的发生原因。不能处理的向维修班进行口头报告。 4.2.2维修班接到报告后,要组织维修技术人员了解导致设备发生异常情况的原因,不能处理的向厂长口头报告。 4.2.3部门接到报告后,要组织技术人员了解导致设备发生异常情况的原因,不能处理的向生产副总经理报告,同时报设备部备案。 4.2.4生产副总经理接到报告后,要组织故障分析会了解异常情况的发生原因,及时处理。 4.3 设备异常情况报告的登记 维修班、部门设备管理员,在接到异常情况报告后,要对异常情况进行登记。 4.4 设备异常情况的处理 接到设备异常情况报告的部门及责任人员,要及时对异常情况进行调查处理,及时修复,防止设备带病作业。 4.5 设备异常情况报告的追踪 设备部要检查设备异常情况登记表,跟踪异常情况的处理结果,对于没有及时处理或未作处理的问题,要查明原因,对有失职行为的责任人员要严肃处理。

2016年打击传销工作总结

2011年-2012年度打击传销工作总结 打击传销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也是一项常抓常新的工作。2011年-2012年,我镇打击传销工作,在镇委、镇政府的重视和领导下,按照区打传办的工作布置,各职能部门紧密配合,真抓实干,有效遏制了传销活动,维护了社会稳定。目前,我镇未发现有传销组织活动。 一、主要做法与成效 1、镇委、镇政府的重视提升到新高度。镇委、镇政府高度重视打传工作,把它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镇委、镇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听取打传工作汇报,深入“无传销社区(村)”调研,部署打传工作。各打传职能单位认真落实镇委、镇政府的部署,把打传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政府牵头、综治组织、部门协作。特别是作为打传工作主力军的派出所和工商所,在每次打传行动中都能做到紧密配合,步调一致,做好清查工作。 2、抓工作方法方式的创新。我镇继续致力抓打传工作方法方式的创新,不断提升打击传销效能。一是公安部门转变为以刑事打击为主,形成强大的威慑力,使传销头目与传销骨干“闻风丧胆”、“无处遁形”。二是工商部门继续狠抓网格化监管。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制,实行分片包干,将打传工作和查处各类经济违法违章行为齐部署、齐落实,落实到分管领导、责任岗位和具体人员,使查处传销和经济违法违章行为的执法力量 遍布城乡,做到发现一宗,查处一宗,消灭一宗;三是继续加强打传信息化建设。大大提升打传工作效能。 3、抓查办大要案。我镇公安、工商部门紧密合作,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查办传销特大案件,形成强大的威慑力,使传销头目与传销骨干“闻风丧胆”、“无处遁形”。二是严防“死灰复燃”,对提供给传销人员居住及培训的出租屋进行停水停处理,坚决立案处理。 4、抓宣传教育攻势。今年以来,我区采取多种形式发动 宣传教育攻势,努力营造共同抵制、共同打击传销的社会氛围。一是抓好传销易发人群的宣传。针对在我区活动的传销人员,绝大部分为外省人员的状况,除了传统的挂横幅、派传单、贴海报等手段,还充分发挥电视媒体、群发短信等受众广、影响大的优势,加大宣传攻势,增强宣传效果;二是教育社区(村)广大群众拒绝传销。充分利用各社区(村)宣传平台,用居民、村民喜闻乐见的方式揭露传销的运作模式、常用手法、诈骗实质,鼓励他们发现可疑情况及时举报,并警示广大出租屋屋主不得出租房屋给传销人员居住;三是做好被查传销人员的思想

犯罪学单选

单项选择 一、 1、联合国每隔( A )召开一次专门会议,商讨犯罪控制问题,此即“联合国预防犯罪和罪犯处遇大会”。 A、五年 B、四年 C、三年 D、一年 2、主张以愚民政策来预防犯罪的是:( B )。 A、孔子 B、老子 C、韩非子 D、荀子 3、维护社会治安的专门机关是。( A ) A、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B、各级政府 C、各级党委 D、政法部门 4、文化冲突理论的主要代表人物是( A ) A、索斯坦·塞林 B、罗伯特·默顿 C、艾伯特·科恩 D、劳埃德·奥林 5. 精神分析理论的创始人是( C )。 A.多拉德 B.萨瑟兰 C.弗洛伊德 D.斯金纳 6、“白领犯罪”最早是由( D )提出的。 A龙勃罗梭B李斯特 C塔尔德D萨瑟兰 7、古典犯罪学派的创始人贝卡里亚的主要观点是(B )。 A、天生犯罪人论 B、自由意志论 C、犯罪饱和律 D、三元论 8、建国后,我国第四次刑事犯罪高峰发生在( D )。 A、50年代初 B、60年代初 C、文革期间 D、改革开放后 9、我国青少年犯罪年龄的下限是( A )。 A、14岁 B、16岁 C、18岁 D、20岁 10、新中国犯罪学研究始于对( C )。 A、暴力犯罪的研究 B、女性犯罪的研究 C、青少年犯罪的研究 D、反革命犯罪的研究 11、为了促进犯罪学学科的发展,需要全面准确地研究( C )。 A、犯罪工具 B、犯罪地点 C、犯罪原因 D、犯罪载体 12、20世纪60年代以后,诸如染色体、( C )等生理因素与犯罪关系的研究,都对认知犯罪的个体原因有了新的发展。 A、年龄 B、遗传基因 C、荷尔蒙 D、性别 13、犯罪现象的核心是( B )。 A、犯罪率 B、犯罪行为 C、犯罪人 D、被害人 14、在我国古代思想家中,春秋时期( A )提出贫困是犯罪的原因。 A、管仲 B、白居易 C、庄子 D、孔子

新闻传播类考研真题集锦一

2 0 X X 新闻传播类考研真题集锦 ( 【华北地区】 【北大MJC新闻与传播专业硕士】 一、名词解释 1、自媒体 2、创客 3、三网融合 4、3D打印 5、O2O 二、简答题 1、媒体转型的内涵。 2、新媒体的影响下,媒体分类的改变。 三、论述题(三选二) 1、中国娱乐节目的现状评述。 2、谈谈阿里巴巴近期并购案例的启示。 3、请你就互联网谣言的形成和扩散谈谈你的看法,并就如何识别、澄清、停止互联网的扩散提出你的建议。 【北京大学MJC新闻传播基础】 一、简答题 1、什么是数据可视化新闻?优缺点是什么。 2、什么是新闻策划。 3、新媒体广告的特性。 、论述(三选二)1、如何理解周边传播与”一带一路“战略的关系。

2、试论中国影视节目创新的必要性和创新环境。 3、巴黎恐怖袭击后,法国电视台关闭了额实况直播报道,根据你所掌握的新闻理论,谈一谈对这项举措的理解。 三、材料题 材料一新广告法颁布后违法广告数量和时长逐月下降。 材料二北京某app 为推广其产品雇了一群漂亮姑娘穿的贼少贼露在屁股和胳膊上贴上公司名称和”用我“二字以及二维码。瞩怂润厉钐瘗睐枥庑赖赁轫胧。 然后就悲催的被处以行政处罚,还被称为北京新广告法第一案。用广告学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新广告法》与以前相比,新修订了哪些内容? 2、北京新广告法第一案处以的行政处罚,依据了《新广告法》的哪方面规定? 3、除了对传统媒体监管,我国的广告监管部门还应该做出哪些举措,适应新媒体时代对于广告监管赋予的新要求、新使命。闻创沟烩铛险爱氇谴净祸测枞。 【清华大学新闻传播学考研真题新闻传播史论618】 一、名词解释:察世俗每月统计传、敬告青年、黄色新闻、拟态环境、自我反射、新闻客户端、数据新闻、流动空间、传播情境、传播的偏向。残骛楼诤锩濑济溆堑籁娅骒东。 【中国人民大学新闻传播专业硕士实务】 一、根据宽带网络提降速材料 1、改写600 字左右消息。 2、拟定单一性标题和复合型标题。 3、写评论文章的第一段并拟定标题。 二、根据题一材料制作20 分钟新闻调查报道 1、选题原因和宗旨。

年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要点

年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要点 篇一: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 打击防范传销工作 目 标 责 任 书 业庙乡人民政府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一年九月 打击防范传销工作目标责任书 根据县政府工作部署,为认真贯彻执行《打击传销条例》,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面开展打击传销和“无传销社区(村)”创建活动,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在打击传销专项工作的基础上,配合社区(村)开展推行“五个一”即下发“一张联系卡”、建立“一个信息台”、发放“一封公开信”、签订“一份责任书”、构建“一个监管网”等活动,从源头上建立和完善打击传销的防控体系和机制。促进“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广泛深入开展,力争在年底实现辖区各社区(村)无传销违法现象发生。 二、领导重视,将创建“无传销社区(村)”工作列入社区(村)工作

日程,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创建“无传销社区(村)”工作。 三、宣传国家有关打击传销的法律、法规、政策,重点抓好对辖区内农民、在校学生、下岗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的宣传教育,使广大群众充分了解传销活动的危害性,做到自觉抵制传销活动。 四、对辖区群众提供的传销活动情况进行调查了解,经核实确定属于传销活动的,应依法对房主进行处理。 五、积极开展“无传销社区(村)”创建活动。城关、曹集当年建成无传销社区(村)的比例不低于50%;年度保证辖区内98%以上的社区、村没有传销活动。 六、排查辖区内传销非法聚集地点,加强对外来流动人口、本辖区流出人员、出租房屋的管理。 七、培养和发展创建“无传销义务志愿者”,建立和完善防范、 控制、打击三位一体的打击传销体系。 八、加强督导检查,对领导不重视、措施不力的单位通报批评,对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年度取消评先资格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九、有下列情形的,在年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考核时扣分: (一)未向社会公布打击传销举报电话的; (二)辖区内社区、乡镇无传销活动低于98%的。 (三)未及时将传销人员信息及案件信息收集、汇总、录入到国家工商总局打击传销信息系统; (四)在外地从事传销活动流出人员与20XX年相比总数多出10%的;

我国腐败犯罪的现状及对策

我国腐败犯罪的现状及对策 论文摘要 摘要:目前我国的腐败犯罪现象呈现上升趋势,腐败犯罪直接造成单位和国家的经济损失、造成国家综合国力的下降和国际竞争力的减退;腐败致使政府机构能力下降;腐败大大影响了党和国家的形象和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腐败是千万社会不稳定的重要原因;腐败是一个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重大问题。本文从腐败犯罪定义和我国腐败犯罪的现状入手,分析腐败犯罪的现实可能性以及必要性。在用社会学方法具体分析腐败犯罪的过程中,我们从经济学、社会学以及腐败和改革的路径依赖等几个视角出发试图分析中国当代腐败犯罪的社会根源和客观功能,并尽可能的寻求相关的控制腐败犯罪的对策。 腐败犯罪是一种普遍的社会法律现象,对腐败犯罪的把握认识和打击政策不能脱离它植根的社会现实状况和本质要求。否则,我们打击腐败就潜伏着异化为社会前进阻力和压迫力量的危险。 一、腐败犯罪定义及我国腐败犯罪现状 (一)国际上対腐败的通行定义是:腐败是滥用公共权力以牟取私人的利益。一个更为广泛的定义是:腐败乃是通过关系而有意识地不遵从意图从该行为中为个人或相关地个体牟取利益。腐败犯罪,我们认为,其内涵大体相当于刑法学上的贪污贿赂犯罪(不包括行贿罪、介绍贿赂罪、单位行贿罪和对单位行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使用公共财务、收受贿赂或者其它非法利益,破坏职务的廉洁性的行为。

(二)腐败犯罪的主要特征为:1、侵犯的客体是国际公务机关和公务人员的廉洁性,以及公务机构和公务人员的信誉。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单位、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它担任公务职责的人员,违背职务的宗旨,利用职务的便利或者职权的影响,实施贪污受贿等非法取得财物或者其它非法利益的行为。这里的“利用职务便利”,包括两种情况:其一是利用经营、管理的便利。其二是利用担任职务产生的交易。3、腐败犯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具体包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协助人民政府从事行政管理工作的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其它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4、在主观方面都是由故意构成。 从世界范围看:腐败已经成为一种国际流行的癌症,世界银行(1999)年在60多个发展中国家150多名高级官员和民间社团主要成员的调查中,答卷人把公共部门的腐败行为列为他们国家中対发展的增长最为严重的障碍。 (三)而在我国腐败程度也日趋严重。根据中央党校140位地厅级干部调研,腐败是1999年影响中国社会形势发展第一位严重问题,所占比例为24.3%,2000年为24.2%,成为头号问题。社会当前普遍存在的腐败现象反映强烈,腐败已经成为当前影响社会稳定、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重大问题。 二、中国腐败犯罪产生和存在的社会原因分析 为什么当前中国的腐败犯罪现象不能从根本上得到遏制,仍在恣意蔓

中国政法刑法学考研-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考研参考书目

中国政法刑法学考研-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考研参考书目中国政法刑法学考研-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考研参考书目 专业介绍 刑法学以世界各国刑法为研究对象,是研究犯罪和刑罚、刑事责任及其罪刑关系的科学。中国政法刑法学考研,它属于部门法学的范畴,是部门法学中最重要的学科之一。 作为研究刑法的科学,是随着刑法的产生而出现的。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随着人类对犯罪和刑罚的认识不断深入,积累了大量的刑法文化遗产,成为人类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国古代刑律十分发达,当时律学主体部分就是研究刑律的学问,也就是现在的刑法学。例如,中国春秋时期就有所谓“刑名之学”。 但是,刑法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却是近代才出现的。一般认为,1764年意大利著名刑法学家贝卡里亚《论犯罪和刑罚》一书的出版,标志着现代刑法学的正式诞生。此后,经费尔巴哈、龙勃罗梭、菲利、李斯特等人的不断努力,先后出现了刑事古典学派与刑事实证学派(包括刑事人类学派和刑事社会学派),创立和发展了刑法理论体系。 刑法学是法学专业二级学科之一,在整个法学学科体系中具有比较重要的作用。刑法学学科主要以社会中存在的犯罪现象为基础,研究犯罪产生的原因,探讨治理犯罪的对策,寻找减少犯罪的方法、措施,为国家治理犯罪问题献计献策。该学科主要研究内容包括中、外刑法学、犯罪学、刑事政策学等。 (1)总体来说,本专业毕业生适合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立法机关、中国政法刑法学考研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关和法律服务机构、特别是在高中等学校从事法学教学与科研工作。 (2)法律专业的学生可以考取相应的证件从而为成功就业奠定基础,主要相关证件有以下几种: 法律职业资格证(通过司法考试获得) 律师执业资格证(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实习完毕,向司法部申请) 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证(有专门的考试,一经合格既有执业资格) (1)刑法学专业知识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而且在新形势下更需要有刑法学专业知识的人才。需求体现在以下方面: 1、新世纪中国加入国际人权两公约、中政刑法学考研加入WTO及西部大开发等新形势、新情况下中国刑法的改革与发展对策;

浅议腐败问题及防治对策

浅议腐败问题及防治对策 发表时间:2015-12-28T13:21:51.087Z 来源:《基层建设》2015年19期供稿作者:薛聚会 [导读] 鹿泉区水务局腐败是一个世界性问题,无论国外还是中国,无论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腐败都是普遍存在的。薛聚会 鹿泉区水务局 050200 摘要:腐败问题是一种被社会公众所痛恨的现象,同时也是政府不可回避的问题。尤其是在目前体制不断转轨、不断完善的背景下,腐败问题更加不可忽视。本文通过分析腐败问题的特点、产生原因,力求探讨腐败问题的防治与解决对策。 关键词:腐败;权力;防治 腐败是一个世界性问题,无论国外还是中国,无论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腐败都是普遍存在的。反腐是每个国家都十分头疼的课题。但是在中国,腐败问题成了一种社会生态,困扰着中国许多年,大贪谈腐败,小贪也谈腐败,好像达到了人人谈腐败,人人都腐败的境况。好在经过党和政府不断进行的改革,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这个问题依然未曾真正解决。由此看来,反腐是任重而道远,是一场长期的,艰巨的并且复杂的斗争。 一、我国腐败问题的主要特点 1.群体腐败呈上升趋势 群体腐败是指整个单位,包括国家机关、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行使公共权力的部门和个人,利用职务之便,以集体名义做出的谋取个人或小团体利益的腐败行为。群体腐败的一个最显着特点是其行为是以集体名义做出的,这不仅使群体腐败披上了一层合法的外衣,同时也是群体腐败与其他腐败行为的主要区别。如今,随着我国社会整体的不断发展,社会成员对社会问题的知情权的探求,及政府对社会问题的公开性逐渐深入,腐败现象的曝光度不断增加,腐败官员的处罚案例不断增多,而且“官官相护”“腐败相依”“拔出萝卜带出泥”的腐败串联及群体腐败的现象逐渐恶化。 2.腐败具有更大的隐蔽性和欺骗性 在我国腐败犯罪的案例中,由低级官员的腐败而追究到高层官员腐败问题的情况居多,这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腐败问题的隐蔽性;且犯罪成员均属于具有一定社会地位、一定文化水平的人,腐败问题往往会在他们的联合操办下而掩盖,其犯罪事实较容易逃避法律的制裁,从而具有了一定的欺骗性。在我国政府机关所查处一些重大腐败案例中可以发现,犯罪成员的犯罪手段比较隐蔽,形式多样,往往通过各种不同的组织、活动进行腐败活动,逃避了法律也蒙蔽了群众。而犯罪事实的侦破仅仅依靠群众举报、小案件引发等形式出现,足以显示了当今腐败事实的隐蔽性和欺骗性。 3.腐败同时向高层和基层蔓延 在我国,现阶段腐败现象主要呈现由基层到高层相互蔓延的趋势。首先,我国腐败现象以及腐败主体正由基层不断向高层蔓延,级级渗透趋势明显。其次,政府官员职位不断调换以及主管事物的变换,尤其是高级别官员职位下落的现象,使得腐败现象由高层向基层蔓延。从当前腐败案例角度看,在基层干部,甚至一名村长,贪污腐败的数额都令人瞠目结舌。这种现象的可怕之处在于,这是干部权力意识的腐败。从腐败现象的性质看,腐败的主体往往是利用自己的职权作为谋取私利的手段,哪怕是仅有的一点点权力。这种腐败已经从道德上良知上失去了自我。 4.腐败文化逐步形成 腐败现象在政府高层与基层的不断蔓延,以及更多腐败官员的落马,造成了社会成员对政府工作群体腐败现象的麻木,甚至是认同。在社会公众均认为腐败是政府干部的正常现象时,腐败文化就形成了。腐败文化一旦形成,就会使得整个社会丧失对腐败的判断能力和批判能力,陷入腐败的恶性循环之中。如果腐败呈现出普遍化、流行化、社会化的趋势,说明它可能获得了一种文化上更有力更稳定的支持。腐败文化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社会公众对腐败的容忍度,也造成了社会道德水平的下降,从而将腐败看作为社会生活中的一种正常现象。腐败文化的形成,从一定程度上恶化了腐败群体的腐败气焰,政府官员也从某种形式上对自身思想进行了定位,即权力带来利益。官员从思想上的放纵及社会公众集体反腐的意识逐渐丧失,让腐败现象逐步恶化。 二、腐败问题的根源分析 1.从古自今的思想 寻根溯源,秦始皇时期的大一统专制思想所产生的官本位思想是腐败问题产生的萌芽。“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的宣传,在一些人的心中深深的扎了根,他们甚至认为,只要读好书考中状元,就能升官发财,就能享尽荣华富贵。他们为官的本意并不是为了服务百姓,而是为了改变自己贫穷的生活,衣锦还乡,甚至一人得道,鸡犬升天。 2.伦理关系导致腐败 古代的“三纲五常”伦理关系,导致下级不能直接指出上级的过错和不是,是腐败问题产生的基础。而且中国古代缺乏一个公平的竞争机制和对权利的监督约束机制,尤其清代,民不能告官,告官与官同罪,导致官员恣意妄为,腐败问题由此衍生出来,并且一代一代地繁衍下来。 3.法律法规的不健全 当代,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得到了巨大的发展,但是由于我国的基本国情、法律制度的不健全、以及国家的行政能力还要对经济进行干预,所以造成了官员的腐败问题。所谓官员腐败,就是行政官员利用手中掌握的行政权力抹去私立的不法行为,其本质就是对公共权力的滥用,简而言之就是以权谋私。权利就在官员手中,他们的思想稍有偏差,对权力使用不当就产生腐败。腐败一旦产生,就会愈演愈烈,其领域便会越来越广,危害就越来越大了。官员的腐败问题造成的伤害难以准确估计,在经济上,造成了国家大量经济损失;在政治上,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还有国际上的形象,败坏了国家声誉;在社会上,使人民群众不信任政府,更有可能会导致了社会的不稳定。腐败问题为中国最大的社会污染,它不仅造成各种严重的经济损失,而且对我党的执政地位构成了极其严重的挑战。如果这些问题没有得到正视,没有找到适当的方法来解决,将会对我们国家的经济文化发展带来更大的影响,还会影响我们的进程。

实证学派在犯罪学中的地位与作用

实证学派在犯罪学中的地位与作用姓名:徐怡辰班级:06监本一班考号:060101029 摘要:实证学派犯罪学在犯罪学理论中具有重要的地位与作用。该学派打破了古典学派研究局限,否定犯罪人自由意志理论,着重针对犯罪的主体犯罪人进行研究与思考。并且大量运用生物学,心理学,社会学理论对犯罪的原因进行了详细论述,由此得到了大量建立在实证基础上的预防犯罪的方法与手段,实证学派犯罪学极大的推动了犯罪学乃至整个刑事法律科学领域的发展。 关键词:犯罪犯罪学实证学派古典学派犯罪原因犯罪预防 正文: 在犯罪学理论界,刑事古典学派与实证学派一直是两大理论学派。两者各自不同甚至是相互对立的思想理论是整个犯罪学理论的支柱,均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实证学派犯罪学虽然起步较晚,在西方属于近代学派,但其运用全新的研究手段,提出了众多具有革命性的犯罪学思想,从而解决了很多古典学派犯罪学无法解决也不愿涉及的问题。因此对实证学派犯罪学主要理论精髓的研究与挖掘对于把握整个犯罪学理论发展史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概述 实证学派在西方被称为近代学派或新派也称为意大利学派。(实证学派有广义与狭义之分。狭义仅指意大利学派,广义不是)我国理论界则将其划分为刑事人类学派与刑事社会学派。人类学派的代表人物是意大利著名的犯罪学家、精神病学家切萨雷·龙伯罗梭(Cesare Lombrosr;1836-1909),意大利犯罪学家恩里科·菲利(Furico Ferri;1856-1929)(后转为社会学派)及拉斐尔·加罗法洛(Rattaele Garofalo;1852-1934)。而社会学派的代表人物则是德国刑法学家弗朗斯·冯·.李斯特(Franz V on List,1851-1919)。 存在时间远远短于古典学派犯罪学的实证学派犯罪学之所以能够勃兴与19世纪末20世纪初并至今更加发扬光大是具有深刻的历史原因的: 1.随着西方两次工业革命的开展,西方社会的工业文明得到巨大的发展,工业化与城市化快速推进,大量人口涌向城市。而由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固有的矛盾生产社会化与资本

2010年中国政法大学608新闻传播学综合一考研真题(回忆版)及部分答案【圣才出品】

2010年中国政法大学608新闻传播学综合一考研真题(回忆版)及部分答案 中国政法大学 2010年新闻传播综合一 一、名词解释(50分) 1.沃尔特 答:《泰晤士报》于1785年由沃尔特第一创办于伦敦。原名为《每日环球记录报》,1788年更名为《泰晤士报》。它采用新式印刷机,比其它报纸便宜半便士,在接受政府津贴的同时批评国王、大臣,数次被罚款、监禁。沃尔特第二接管报纸后,不再接受政府津贴,《泰晤士报》成为独立报纸,重用优秀报业人才。奉行自由公正的独立政策,首次实行所有者主管经营、专业人员担任总编的制度,大大提高了报纸的编务质量,报业经营不断扩大。《泰晤士报》总体上持保守立场,它的成功基于沃尔特家族改进了传播技术和英国的对外扩张。1907年因经济困难被迫出售给北岩报业集团,后历经阿斯特家族44年,汤姆森家族15年,目前为默多克所有。 2.北大新闻学研究会 答:北大新闻学研究会是中国将新闻学作为一门学科进行研究的开端。1918年10月4日成立,以“研究新闻学理,增长新闻经验,以谋新闻事业之发展”为宗旨,由北大校长蔡元培兼任会长,北大文科教授徐宝璜任副会长,徐宝璜和《京报》社长邵飘萍是专任导师。该会出版的《新闻周刊》,为我国第一个新闻学研究刊物,徐宝璜任编辑主任。该刊采用横排的先进编排形式,但仅出版3期。北大新闻学研究会一直活动到1920年12月。

3.时务文体 答:时务文体是指中国近代史上以维新派为代表的报刊政治家在写作中形成的一种报章文体。以康有为、梁启超为代表的维新派报刊政治家继承王韬报刊政论的传统,在政论写作中不断突破框框进行革新,逐渐形成一种新的报章文体。这种文体以梁启超在《时务报》上发表的政论最为典型,故被称为“时务文体”。 这种新文体的特点是:半文半白,平易畅达,笔锋常带感情,有时还夹以口语和外来语。这种新文体出现后,风行一时,成为文言文与白话文之间的一种过渡文体,为“五四”时期的白话文运动开了先河。 4.镜中人 答:略。 5.虚拟社区 答:略。 6.采访权 答:略。 7.全媒体 答:略。 8.(待完善)

打击传销宣传月总结

打击传销宣传月总结 篇一:打击传销工作半年小结 竹秀社区打击非法传销、创建“无传销社区” 半年工作小结 我社区打击非法传销工作,在镇党委、镇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广大居民群众的共同努力,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我社区打击非法传销工作情况简要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 在签订《打击传销工作责任书》后,我社区立即按该责任书要求召开了联席会议,讨论研究了打击传销工作,并成立了以社区党支部书记为组长的、镇工商所、派出所领导任副组长、社区干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打击非法传销工作,制定了创建“无传销”社区工作计划,“无传销”创建工作与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使创建内容实实在在形式多样。共建治保小组1个、调解小组1个、帮教小组1个、普法小组1个、义务巡逻小组1个。 二、广泛宣传、注重实效 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强化日常巡查,深入开展传销联合执法行动;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夯实和巩固打击传销工作基础。大力营造宣传教育的声势,挂横幅、派发宣传单及手册和张贴宣传海报等,扩大宣传教育的效果,切实提高群众识别防范传销的意识和能力,

让群众充分认识传销和变相传销的欺骗性、危害性、违法性,使打传工作深 入人心。 我们还针对传销活动的组织封闭性,交易隐蔽性,人员分散性等特点,制订了迭仑社区打击传销联系卡和宣传单,发放给居民群众,外来人口,房屋出租者,让居民能够在第一时间快速反映,在日常生活中发现传销活动,以便迅速掌握辖区内的打传工作动态,把传销组织消灭在萌芽状态,努力形成举报及时、配合有力、打击有效的良性工作机制。 我们通过举办家长学校,与学校互动,利用孩子放寒暑假期间,组织与孩子、家长、社区、工商、公安等部门共同参加的联席会议,向广大家长学生学习宣传法律法规,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提高法制观念,提高社会责任感,人人成为遵纪守法的人士,打击传销的勇士,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三、建立信息平台,准确掌握辖区内各种信息 针对辖区内公众聚集场所的外来人口等基本信息进行登记造册,建立档案,建立信息平台,准确掌握房屋出租租用情况。通过与工商局、公安局等部门的联合打击,辖区的传销组织在20XX年销声匿迹,还老百姓一个安全和谐的生活工作环境。 在打击传销工作中,我们始终依靠上级政府的坚强领导,社区党组织的直接领导,在大家共同努力下,社区打传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20XX年辖区内无一传销组织出现。

中国腐败犯罪的制度原因分析

中国腐败犯罪的制度原因分析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衡量一个国家的“法治化”发展水平,最重要的标准不是立法,不是法律在纸面上的健全程度,而是法律在现实生活中实施的情况,是法律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 春节前我在博客发表了“中国反腐经验作为俄罗斯榜样”(即“中国腐败犯罪的社会原因分析”)一文后,有网友批评我“没说到点上”。此言也不谬,因为我在那篇文章中说的主要就是“面”。我猜想,网友所说的“点”,大概是制度问题。昨天,英国的《金融时报》发表了记者汤姆.米歇尔(Tom Mitchell)专访我的文章,“中国的法律学人和运动推手何家弘”,其中也谈到了制度性腐败的问题。我应邀参加英国人为纪念《大宪章》颁布八百年而举办的“全球法律峰会”(Global Law Summit)之前,心中思考最多的问题还是法律制度。下面,我就简要谈谈中国腐败泛滥的制度原因——当然是学者的个人之见。 为什么在当下中国会有那么多官员走上腐败的道路?有人说,权力腐蚀,人性贪婪。但是,为什么在有些国家中握有权力的官员就不那么贪婪?为什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的一段时期内政府官员也没有那么贪婪?为 什么在以华人为主体的新加坡和中国香港地区的官员也没有那么贪婪?同样是人,同样是炎黄子孙,在彼时彼处不贪婪,在此时此处却贪婪,那就一定有制度方面的原因。 一、制度设计中生成腐败的原因 严重的社会腐败往往因为社会管理制度中存在漏洞或缺陷。毋庸讳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创建者是军事斗争和暴力革命的专家,虽然有国民党政府垮台的前车之鉴和“苏联老大哥”的间接经验,但是缺少现代国家制度设计的理论与实践,因而未能摆脱中国封建专制制度的不良影响,制度设计中存在一些先天性缺陷,而这些缺陷后来就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 (一)人治为本 在中国,人治的传统渊远流长,人治的思想根深蒂固。自从盘古开天地,三皇五帝到如今,我们这个社会一直以“人治”为治国之本。从大处说,老百姓希望国家能有“好皇帝”,于是就有清明盛世。从小处说,人们盼望单位能有“好领导”,于是就有幸福生活。抽象地讲,人治的主张似乎没错。社会是人的社会,由“好人”来治理社会顺理成章。历史的经验也能证明,好皇帝率领一群好官确实可以把国家治理得井井有条、国泰民安。然而,现实问题是好皇帝和好官是可遇而不可求的,而且他们也是人,也得遵守生老病死的规律,在超过一定年龄之后就会出现各种人体机能的衰退,甚至老年痴呆。如果将国家安危和人民福祉都建立在这样的基础之上,风险太大。然而,我国的制度设计过于依赖个人,而且往往把制度执行者预设为好人,缺少对权力滥用的防范措施,一旦执行权落入坏人或不好不坏的人之手,制度就会陷入恶性运转,官员腐败也会泛滥。 (二)民主虚化 在当今世界,“民主”是一个非常时髦的语词。于是,真懂民主的人与不真懂民主的人,真爱民主的人与不真爱民主的人都会高喊“民主”的口号。然而,在不同人的口中,“民主”的含义可能并不尽同。例如,西方人讲的“民主”是

中国政法大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专业博士参考书目

中国政法大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专业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参考书目 (一)基础理论类 1、恩格斯:《自然辩证法》,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 2、[德] 黑格尔著:《法哲学原理》,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 3、[法] 卢梭著:《社会契约论》,何兆武译,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 4、[法] 卢梭著:《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李常山译,商务印书馆1962年版。 5、[意] 加罗法洛著:《犯罪学》,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6年1月。 6、罗尔斯:《正义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7、沃尔泽:《正义诸领域》,学林出版社。 8、丹皮尔:《科学史》,李衍译,商务印书馆,1975年版。 9、[德] 康德:《法的形而上学原理》,沈叔平译,商务印书馆,1991年版。 10、霍布斯:《利维坦》,黎思复、黎廷弼译,商务印书馆,1985年版。 11、霍尔巴赫:《自然政治论》,陈太先、睦茂译,商务印书馆,1994年版。 12、[美]唐纳德.沃斯特著:《自然的经济体系----生态思想史》,商务印书馆(北京),199 9年12月第1版。 13、尼布尔:《道德的人与非道德的社会》,蒋庆等译,贵州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 14、皮埃尔·勒鲁:《论平等》,王允道译,商务印书馆1988年版。 15、彼德·布劳:《不平等和异质性》,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6、哈耶克:《自由秩序原理》(上、下),邓正来译,三联书店1997年版。 17、哈耶克:《通向奴役之路》,王明毅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年版。 18、葛德文:《政治正义论》(卷一),何慕李译,商务印书馆1991年版。 19、克鲁泡特金:《互助论》,李平沤译,商务印书馆1963年版。 20、哈贝马斯:《交往与社会进化》,张博树译,重庆出版社1989年版。 21、麦克尼尔:《新社会契约论》,雷喜宁等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 22、亚里斯多德:《尼各马科伦理学》,苗力田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版。 23、徐显明主编:《人权研究》,山东人民出版社,2001年8月版。 24、[日] 大须贺明著:《生存权论》,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 25、[英] 麦考密克,[奥] 魏因贝格尔著:《制度法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二)专业基础理论类 1、庞德:《普通法的精神》,法律出版社。 2、庞德:《法律史解释》,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3、裴广川主编:《环境伦理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年6月第1版。 4、夏光等编著:《中日环境政策比较研究》,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0年1月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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