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学校技能竞赛管理办法

xx学校技能竞赛管理办法

xx学校技能竞赛管理办法

技能竞赛是我校提升教师教学能力、提高学生职业技能、推动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手段,也是对我校教育改革成果、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的检验与展示。为提高全校师生参加职业竞赛的积极性、规范竞赛的管理、提高职业竞赛的成效、培养学生创新精神、从教从业能力和实践操作能力,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竞赛级别

本办法中所称技能竞赛是指由学校办公室收文审核,并经竞赛管理办公室发布的以突出应用能力、创新能力为重点,以从教从业技能或专业技能为主要内容的竞赛,包括学生竞赛和教师竞赛。根据组织机构影响力,竞赛可分为以下级别:

(一)国家级竞赛

是指由教育部、科技部、文化部、商务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国家体育总局、团中央等国家部委牵头组织开展的、面向全国的各类竞赛;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选拔赛;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高校竞赛评估与管理体系研究》专家工作组所列的竞赛项目(附件3)。

(二)省级竞赛

学院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

学院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对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组织管理,保证其健康有序开展,根据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职业技能竞赛是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突出操作技能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有组织、有计划开展竞赛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邢台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和学生参加的校内外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教务处负责全院职业技能竞赛的日常管理、监督和指导工作,主要包括:竞赛的申请和结果登记,监督竞赛举办的过程。 第五条职业技能竞赛包括校内竞赛和校外竞赛两类。校外竞赛分为政府参加组织的竞赛和非政府组织的竞赛。我院师生参加各级政府组织的技能竞赛, 由教务处牵头组织;参加由行会、协会组织的技能竞赛,须在教务处备案,由各系 (部牵头组织。我院范围内的职业技能竞赛一般由系(部牵头组织实施,各系(部指定专人负责本项工作。 第三章组织管理 第六条各系(部组织的所有职业技能竞赛属院级竞赛,竞赛一般分为初赛和决赛。决赛参赛者必须是经初赛选拔出来的选手。 第七条确定竞赛职业(工种的一般原则是优先选择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和就业准入制度的职业(工种 ;通用性强、就业面广、从业人员多、社会影响大的职业(工种 ;发展较迅速的新职业(工种。每个职业(工种原则上每年可以举办一次。有省级以上政府组织的工种技能竞赛,相应系(部应举办院级技能竞赛。

第四章竞赛的申办 第八条申办职业技能竞赛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与竞赛规模相适应的经费支持; (二具备竞赛所需的场所、设施和器材。 第九条举办职业技能竞赛须首先向教务处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 第十条举办单位办理职业技能竞赛申请,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申请举办职业技能竞赛的报告(包括:竞赛的职业或工种、组织人员名单、竞赛活动实施方案、竞赛场地和设备情况等 ; (二竞赛评分规则等技术规则和文件; (三经费来源。 第十一条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经同意后,申办单位如需变更竞赛名称、职业 (工种或由于特殊原因须取消竞赛活动的,应按程序向教务处做出书面说明。举办单位应做好后续处理工作。 第十二条申办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务处有权取消其竞赛活动: (一未经同意擅自更改竞赛时间、地点、实施方案、竞赛规则和竞赛职业 (工种的; (二组织管理不善,在竞赛过程中造成重大事故的; (三未按照竞赛规则、竞赛评判标准,执裁中未做到公平、公开、公正, 营私舞弊,成绩失实,造成恶劣影响的。 第十三条参加全国及国际职业技能竞赛的选手,由相应系(部从学院职业技能竞赛的获奖选手中选派。 第五章组织实施

(完整版)强化技能竞赛实施方案

强化技能竞赛,推动人才培养质量提高技能竞赛作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坚持产教结合、校企合作,坚持工学结合,知行合一,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努力造就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具有重要意义。我院自升高职以来,通过“以赛促教、以赛促改、以赛促建、教赛结合”,推动学院课程建设、教学改革及师资培养,学生动手能力不断加强,人才质量不断提高,学院的社会影响不断扩大,在各级各类大赛的舞台上,师生们以过硬的专业技能,逐渐崭露头角、屡次向社会递交了一张张充满活力的重庆建工职院“名片”。 但目前我院的技能竞赛还存在竞赛项目不足、受益学生面不广;竞赛活动与课堂教学紧密度不够;教师参与度不够、竞赛与培养学生创新能力某些方面还脱节;技能竞赛体系不够完善、保障机制不够健全等不足。为进一步发挥我院的办学特色与优势,提高我院在职业教育中的核心竞争力,培养高质量的社会高端技能型人才,就如何进一步凸显“赛”牌优势,发挥大赛的综合效应提出以下工作思路。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等对技能人才的需求变化,结合行业标准和区域经济发展要求,不断更新竞赛项

目的内容和标准,坚持学院主办、行业专家指导、校企合作企业参与的办赛模式、合理规划、统筹有序地推进学院技能竞赛,让学院的技能竞赛办成“专业全覆盖、师生齐参与”,对接产业需求,在行业有一定影响的学生技能竞赛。助力开创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得生动局面,推动学院“三风”建设上新台阶。 二、工作目标 以技能竞赛为手段,与教学改革相结合,调整专业计划、优化课程体系结构,促进专业教学改革;以技能竞赛为契机,与提高教师教学水平相结合,打造一支富有战斗力和创新意识的教师团队,提高教育教学能力;以技能竞赛为主导,与提升学生职业素养相结合,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推动学风建设;以技能为本位,与促进校企合作相结合,强化学生的学生职业素养,拓展学生的可持续发展能力。重点推进“五大工程”,构建以教师、学生参与为主体,以院、系、企业为多元办赛主体,逐级竞赛的机制,形成专业为主、重点突破的技能竞赛综合体系。以专业类竞赛、科技创新类竞赛、文体综合类竞赛三大类别的竞赛为载体,创新竞赛形式和内容,使“赛”牌成为教学成果展示和教学资源转化的平台,凸显“赛牌”优势,扩大社会影响,推动学院发展。 三、工作任务 实施“五大工程”,进一步完善技能竞赛的保障管理机制,扩大技能竞赛的社会影响,使之成为学院独具特色的技能文化。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标识使用与管理规定

2014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标识使用与管理规定 一、基本原则 (一)体现技能大赛宗旨与文化内涵。 (二)符合相关职业规范、岗位要求及安全生产标准。 (三)主题明晰,简洁实用,环保节能。 (四)规范标识,统一大赛品牌形象。 二、赛事标识的使用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统一使用“ChinaSkills”五色星大赛标识(如图1所示)和“齿轮”标识(如图2所示)。其中,“齿轮”标识为天津主赛场标识。在天津主赛场同时使用两个标识。 图1 “ChinaSkills”五色星大赛标识 图2 “齿轮”标识

三、资料制作要求 (一)服饰制作要求 参赛人员服装设计样式如图3所示(以短袖T恤为例),具体要求如下: 图3 服装设计样式 1.服装左前胸需统一印制大赛标识(如图1所示),标识宽度不小于100mm和200mm,颜色为彩色或白色。 2.服装左袖位置印制“××××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和大赛指定的互联网发布平台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3a16782061.html,、https://www.360docs.net/doc/3a16782061.html,,如图4所示。文字长度不小于150mm,中文字体使用黑体,英文字体使用Arial,颜色为黑色或白色。 ××××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https://www.360docs.net/doc/3a16782061.html, https://www.360docs.net/doc/3a16782061.html, 图4 服装左袖印制字样 3.服装款式不限,颜色不作统一规定。提倡环保节俭,但同一赛项中,参赛选手、指导教师、裁判员和工作人员等四类人员着装在颜色上须有明显区分,并在比赛现场显要位置设立服饰颜色说明牌。

4.除以上设计要求,各赛项可根据本赛项职业特点及合作企业宣传情况丰富设计内容,形成设计方案。 5.服装可以由赛项合作企业提供赞助;没有企业提供的,服装经费列入预算,按大赛相关办法解决。 (二)大赛手册制作要求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大赛手册》由大赛执委会办公室统一印制,发放各赛区使用。 (三)赛项指南制作要求 《赛项指南》是赛项执委会为参赛人员编制的有关竞赛事宜的手册,由赛项承办单位协助完成编辑和印制,在参赛人员报到时发放。《赛项指南》封面底纹、色调和文字格式的设计制作稿由大赛执委会办公室统一提供。封二大赛简介、封三合作企业标识的设计制作稿由大赛执委会办公室统一提供。具体要求如下: 1.《赛项指南》封面文字要求 (1)标题: ××××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中(高)职组“冠名名称”杯(赛项名称) 赛项指南 (2)主办单位(2013—2015年): 教育部、天津市人民政府(赛项承办地的省级人民政府)、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部、商务部、文化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旅游局、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枧槽乡中心校教师教育教学技能竞赛活动实施方案

枧槽中心校教师教育教学技能竞赛活动实施方案为了适应教育改革和发展,促进教师专业化成长,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按叙永县教育局关于印发《教师教育教学技能竞赛活动方案(试行)》的通知》(叙教局发〔2011 〕14 号)文件要求,结合我乡小学教师教育教学工作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乡范围内组织开展小学教师教育教学技能竞赛活动,以全面提高我乡教师的整体教学业务水平。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1.以邓小平理论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构建学习型教师队伍,用有效机制,激励教师树立终身学习的思想,锐意进取,锤炼内功,促进全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全面提升,不断适应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要求,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2.以教师专业化发展为指导,以提高全乡小学教师教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为宗旨,面向全员,突出农村,立足岗位,注重实践,开展教师教育教学技能竞赛活动。通过以训导练,以练促学,以赛代评,学用结合,改进教师教学行为,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3.按照基础教育实施以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核心的素质教育的要求,以提高师德水平和课堂教学技能为重点,以“备好课、上好课、评好课、命好题、育好人”为总体目标,坚持教、研、训、学、用相结合,突出针对性、实效性、实践性和前瞻性,努力建设一支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现代教育素质和创新精神的教师队伍。 4 .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为依据,以提高教师教学技能和专业化水平、树立科学的教学质量观为重点,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立足于促进全体教师的全面发展。 二、组织领导为保证竞赛活动有力有序有效的开展,学校成立教师教育教学技能竞赛活动领导组,负责竞赛活动全过程的组织和管理, 协调处理活动中的相关事宜,领导组人员如下: 组长:曾德智中心校校长 副组长: 姜泽贵中心校办公室主任 陈登强周永福小学校长 徐顺康群英小学校长

学生技能竞赛管理规定

学生技能竞赛管理规定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学院学生技能竞赛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学生参加各级各类技能竞赛活动的管理。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各级各类技能竞赛活动,达到以赛促教、以赛促做、以赛促学、以赛促改的目的,从而提高学生的专业技能水平,促进学风建设,激励学生的个性发展,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和团队精神,提高学校办学质量,扩大学校影响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组织的各级各类技能竞赛是指由学校和市级及以上政府主管单位举办的针对某一领域的高职院校学生技能比赛活动(不包括群众性的文化类、文娱类、体育类比赛)。学校鼓励提倡参加各级政府组织的各项竞赛,严格限制非政府组织的竞赛。 第二章竞赛级别及类型 第三条技能竞赛级别分为校级技能竞赛、市级技能竞赛、国家级技能竞赛三个级别。 (一)校级技能竞赛是指各系(部)以学校名义组织的各类全校性学生技能竞赛,一般在每年的9月底至次年的1月内进行。 (二)市级竞赛是由重庆市教委、市人社局和市级相关政府部门或全国性竞赛分赛区组织的面向全市职业院校的技能竞赛。 (三)国家级技能竞赛是指由国家教育部、人社部等部委直接主办,面向全国职业院校的技能竞赛。 第四条学校重点支持有一定社会影响的市级及以上的技能竞赛项目,如重庆市教委组织的全市职业院校技能竞赛、教育部组织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竞赛等。

第五条各类企业、社会团体组织的技能竞赛由各系(部)向教务处申报审批。 第三章竞赛组织与管理 第六条教务处负责校级及以上学生技能竞赛工作的审批和管理。 第七条承办竞赛的部门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选拔或推荐优秀选手参加学校组织的校级及以上学生技能竞赛活动。 (二)受学校委托作为承办部门或作为组织部门负责制定校级及以上学生技能竞赛实施细则。 (三)受学校委托负责承办或组织校级学生技能竞赛活动。 (四)负责确定赛前集中培训的指导教师,督促和指导教师开展赛前培训工作。 (五)负责本部门学生技能竞赛档案管理、数据统计及上报工作。 第八条市级及以上技能竞赛,教务处根据技能竞赛文件要求,按照学校专业分布情况,协商确定竞赛承办部门,并协助其选拔竞赛选手和制定竞赛培训实施细则。在经费预算方案报教务处批准后,承办部门组织与实施培训活动、指导学生参加竞赛等工作。外出参赛时视比赛要求原则上各项目组只能外派领队或指导教师1-2人。 第九条校级技能竞赛由承办部门具体实施。校级技能竞赛由承办部门向教务处提出竞赛项目申请,同时制定竞赛实施方案,经审批同意后予以实施。 第四章竞赛经费与培训管理 第十条学校在年度经费预算中,设立专项经费用于学生技能竞赛,该经费由教务处与财务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实行专款专用,各竞赛项目教师和学生差旅费参照学校相关经费报销管理办法,参赛报名费参照竞赛主办单位竞赛通知列支;竞赛准备过程中涉及的设备增添及耗材费、图书购置费按学校有关规定审批后采购,增添设备及耗材按规定纳入学校资产,购买图书实行图书馆入库后借还。

职业院校技能竞赛教师职业能力比赛方案

职业院校技能竞赛教师职业能力比赛 方案 1 2020年4月19日

附件 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教师职业能力比赛方案 一、总体思路 对接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和全国中等职业学校 班主任基本功大赛,结合我省实际,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教师职业能力比赛共设思政课(德育课)教学比赛、教学设计比赛、课 堂教学比赛、实训教学比赛、中职班主任基本功比赛等五个赛项, 比赛分初赛、决赛两个阶段进行。中职类初赛由市州教育(体)局 自行组织,高职高专类初赛由学校自行组织,决赛由省教育厅统一 组织,并根据决赛成绩确定我省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 力比赛和中等职业学校班主任基本功大赛选拔赛名单。 二、组织机构 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教师职业能力比赛由湖南省教育厅主办,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承办,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协办,并

成立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教师职业能力比赛组委会,下设仲裁 委员会和秘书处。 1.组委会 主任:应若平 副主任:余伟良、邱德、谭知和、王雄伟 委员:周韶峰、王俊良、王江清、隆平 2.仲裁委员会 主任:余伟良 副主任:周韶峰、王江清 成员:汪忠明、刘婕、彭文科、刘彦奇 3.秘书处 秘书长:周韶峰 副秘书长:王江清、隆平 成员:刘彦奇、蒋书同、彭文胜、舒底清、田伟军、周洪 波、吴甚其、刘琴 三、赛项设置及分组 本次比赛共设思政课(德育课)教学、教学设计、课堂教学、 实训教学比赛、中职班主任基本功比赛五个赛项,按中职学校、高 职高专院校两类进行分组如下: 1.思政课(德育课)教学比赛。重点考察高职高专思政课和 3 2020年4月19日

中职德育课教师的教学设计与课堂组织实施能力。参赛教师应紧扣 高职高专思政课和中职德育课大纲和课程改革国家规划教材(修订 版),紧紧围绕“立德树人”要求,根据教学安排选取教学主题,所 选的教学内容应相对独立、完整,合理安排教学过程各个环节和要 素。 中职类设德育课一组(职业道德与法律、经济政治与社会、哲 学与人生),德育课二组(其它德育课程)。 高职高专类设思政课一组(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 论体系概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思政课二组(其它思政 课程)。 2.教学设计比赛。全面考察教师针对一个教学任务或教学单 元完成教学设计的能力。教学设计在实际教学中已应用实施。 中职类设公共基础课程一组(数学、物理、化学),公共基础 课程二组(计算机应用基础),公共基础课程三组(除数物化、德 育、计算机应用基础以外其它公共基础课程),专业课程一组(资 源环境类),专业课程二组(轻纺食品类),专业课程三组(休闲 保健类、体育与健身类),专业课程四组(教育类、司法服务 类),专业课程五组(农林牧渔类、能源与新能源类、土木水利 类、石油化工类),专业课程六组(加工制造类、交通运输类、信 息技术类、医药卫生类),专业课程七组(财经商贸类、旅游服务 4 2020年4月19日

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北京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则第一章总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本市职业技能 竞赛活动,完善高技能人才选拔机制,促进高技能人才快速成长,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的通知》(京人社职鉴发[2013]189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国家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实施指南》的有关规定,修定本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b5E2RGbCAP 第二条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鉴定管理中心”)是全市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审查登记机关。市鉴定管理中心委托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技能鉴定管理服务机构(以下简称“区县人力社保局鉴定管理服务机构”)和市政府相关委、办、局主管职业技能竞赛部门审查企业和院校级竞赛组织机构的登记材料。p1EanqFDPw 第三条市鉴定管理中心负责对市级决赛(以下简称“决赛”)、区县和系统级复赛(以下简称“复赛”)竞赛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各区县人力社保局鉴定管理服务机构负责对市级、区县和系统级竞赛活动中举办的初赛(以下简称“初赛”)以及企业和院校级竞赛活动中举办的职业技能竞赛活动(以下简称“初赛”)进行监督检查。DXDiTa9E3d 第四条市鉴定管理中心负责对全市职业技能竞赛赛务人员(以下简称“赛务人员”)和全市职业技能竞赛裁判人员(以下简称“裁判人员”)实行统一管理,具体组织赛务人员、裁判人员的培训考核,统筹管理。RTCrpUDGiT 第五条举行国家级、市级、区县和系统级以及企业和院校级职业技能竞赛以外,其他级别的职业 技能竞赛活动,不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5PCzVD7HxA 第六条各级竞赛主办单位(以下简称“主办单位”)举办竞赛活动,原则上同一年度相同职业(工种)不重复举办。jLBHrnAILg 第七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未颁布国家职业资格标准的职业(工种)及未设等级的职业(工种),经市鉴定管理中心认可,主办单位可参照竞赛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开展竞赛,但不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xHAQX74J0X 参赛选手须符合竞赛职业(工种)的参赛年龄、学历、从业资格等资质条件。第八条第九条 举办职业技能竞赛须按照管理办法及本细则规定的工作要求进行,未按要求组织实施的竞赛活动,不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LDAYtRyKfE 组织机构第二章第十条举办职业技能竞赛活动(以下简称“竞赛活动”)须成立临时性竞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竞赛组委会”),全面负责竞赛的组织管理工作。竞赛组委会下设竞赛办公室、竞赛评判委员会(以下简称“竞赛评委会”)、竞赛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竞赛仲裁委”)和竞赛宣传委员会(以下简称“竞赛宣传委”),具体负责竞赛的组织实施、仲裁和宣传工作。 Zzz6ZB2Ltk 第十一条竞赛组委会负责竞赛的整体安排和组织管理;指导竞赛办公室、竞赛评委会、竞赛仲裁委和竞赛宣传委的工作;对竞赛期间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对竞赛各项组织和赛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dvzfvkwMI1 第十二条竞赛办公室在竞赛组委会的领导下,具体负责竞赛的组织安排和日常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制定竞赛的具体组织方案、实施计划及竞赛流程,并组织和监督实施;负责与竞赛各相关单位的日常沟通和协调;负责竞赛经费的筹措、使用和管理;负责竞赛各阶段的安全保障- 1 -/ 16 工作;负责竞赛的总结和统计分析等工作。rqyn14ZNXI 第十三条竞赛评委会在竞赛组委会的领导下,全面负责竞赛的评判和各项赛务工作。主要包括组织制定竞赛规则、竞赛程序、评分标准及相关竞赛技术性文件;负责竞赛考核大纲,复习、辅导资料等的编制;负责参赛选手的培训和辅导;负责竞赛场地、器械、设备(包括对考试器具的检

学生技能竞赛管理办法(试行)

五大连池职教中心学校学生技能竞赛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鼓励和支持我校学生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大学生技能竞赛活动,促进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的改革,加强学生动手能力、创新能力、团队协作精神的培养,规范学生参加技能竞赛的组织管理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竞赛组织与管理 第二条学校的专业技能竞赛工作在主管校长统一领导下进行,由教务处负责组织协调与管理,相关专业(部)负责竞赛项目的具体组织和实施。 第三条教务处的职责是做好各类竞赛的协调管理工作;收集、公布各类竞赛的信息;负责竞赛立项管理及相关表彰和奖励工作;组织竞赛的总结与交流等工作。 第四条各专业的职责是做好竞赛指导教师队伍的建设工作;参赛学生队伍的选拔和培训工作;技能练习场地、仪器设备的准备工作;校级竞赛的各项承办工作;围绕技能竞赛开展的教学改革及课程建设工作;相关资料的整理和上报工作。 第三章竞赛项目与级别 第五条学生技能竞赛项目由校内和校外两部分组成。校内技能竞赛项目主要依托学校每年举办的学生技能大赛(技能运动会)开展,要求

专业覆盖面广,学生参与度高,积极贯彻“以赛促学、以赛促练、以赛促教”的宗旨,竞赛项目应与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和单项技能的训练联系密切,同时为专业社团和校外技能竞赛项目选拔人才。校外技能竞赛项目应关注针对性和影响力,通过优选参赛项目、指导教师和参赛选手,展现教学改革成果,提升学校品牌形象。 第六条校内技能竞赛分为重点和一般两个级别。重点竞赛需符合以下标准:有效推进实践教学模式改革;专业辐射面广,参与学生多;有行(企)业专家共同参与;有专业社团具体承办;竞赛内容与职业资格(技术)标准对接或与校外高水平技能竞赛项目接轨。 第七条校内技能竞赛项目需设负责教师一名,并由承办各专业(部)组织,参赛选手直接对应具体的指导教师。 第八条校外技能竞赛分为国家、省、市三个级别,每级分为两类:由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举办的正式周期性竞赛,为一类竞赛;由各级教指委、学(协)会、行业等举办的为二类竞赛。上级竞赛的分赛区选拔赛按照分赛区实际行政区划定级。教务处依据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每年公布的比赛项目确定本年度一类竞赛名录。 第九条校外技能竞赛项目需设领队一名(可由指导教师兼任),负责比赛具体联络及组织参赛事宜;以个人形式参加竞赛项目的,设指导教师1名;以团体形式参加竞赛项目的,每支参赛队伍一般不超过2名学生,指导教师不超过2名;每项竞赛同一赛项的参赛队伍(作品)一般不超过2队(项)。

幼儿园教师技能技巧比赛方案

幼儿园教师技能技巧比赛方案 幼儿园教师技能技巧比赛方案 一、活动目的: 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的精神,提高我园幼儿教师的整体素质,培养一批具有扎实基本功、富有活力的幼儿园骨干教师。 二、比赛内容: 比赛内容共五项,包括声乐、键盘、舞蹈、美术、普通话。 三、比赛时间:月5月,以下是3月份的比赛项目及标准 (一)声乐: 要求:每人自选一首成人歌曲(有伴奏、民族唱法)中外优秀歌曲均可。内容健康、积极、向上,形式生动活泼,提前将伴奏带录制到U盘中备用。 评价标准: 有一定的发声技巧,吐字清楚,气息平稳流畅,口腔打开,旋律、节奏正确,仪态自然大方。 二)键盘: 要求:每人自备一首自选钢琴乐曲;另现场抽取一段简谱的幼儿歌曲。(幼儿歌曲从本班级《幼儿园活动教参下册》中抽取)附幼儿歌曲: 大班: 1、P34《风儿找妈妈》2、P43《一对好朋友》 3、P85《山谷回音真好听》

4、P98《小篱笆》 5、P104《柳树姑娘》 6、P118《爱护小树苗》 7、P146《娃娃上灶》 8、P16 《数高楼》 9、P188《勤快人和懒惰人》 10、P201《胡说歌》 11、P228《小树和小鸟》 12、P298《毕业歌》 中班:1、P38《小乌鸦爱妈妈》 2、P42《朋友多快乐多》 3、P45《拉拉钩》 4、P48《粉刷匠》 5、P52《蜜蜂做工》 6、P95《我是快乐的小蜗牛》 7、P115《八只小狗抬花轿》 8、P118《森林音乐家》 9、P141《谁的尾巴最好看》 10、P143《颠倒歌》 11、P153《六一儿童节》 12、P206《夏天的雷雨》 小班: 1、P19《公鸡操》 2、P33《亲亲热热在一起》 3、P47《我会转》 4、P92《颜色朋友在哪里》 5、P96《猫捉老鼠》 6、P101《快跳起来》 7、P117《哈哈笑》 8、P133《洗衣服》 9、P139《水龙头不哭了》 10、P150《两只小象》 11、P166《大雨小雨》 12、P171《蛤蟆吃西瓜》 评价标准: 1、演奏姿势端正,弹奏完整,乐曲旋律流畅,左右手协调、和谐,整体视听效果好。 2、伴奏和弦配置规范、科学、合理,符合乐曲风格,力度控制适当。

世界技能大赛参赛管理暂行办法

世界技能大赛参赛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做好参加世界技能大赛组织管理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参加世界技能大赛旨在加强我国与国际技能领域的交流合作,展示我国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成果,学习借鉴国际先进经验,推动国内职业培训和技能人才工作深入发展。 第三条支持和鼓励青年技能人才参加世界技能大赛,争创优异成绩,为国争光。 第四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作为我国在世界技能组织的代表,负责统筹管理我国参加世界技能大赛各项工作。 第五条各地、各部门、各行业协会、学会和企业、院校,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积极承担参赛相关工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 第六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设立世界技能大赛中国组委会,对参赛工作进行领导。组委会主任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兼任,副主任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国际合作司主要负责同志兼任。组委会成员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规划财务司、职业能力建设司、国际合作司、人事司、宣传中心、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国际交流服务中心、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出版集团负责同志担任。 第七条组委会设秘书处、对外工作组、技术支持组、

保障服务

组、新闻宣传组。 秘书处设在职业能力建设司,负责综合管理和统筹协调参赛工作。其主要职责是:制订并实施参赛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参赛项目和参赛选手、技术指导专家、教练、技术翻译遴选条件;制订集训基地日常管理办法;制订表彰奖励政策;提出并执行年度专项经费预算;负责制订中国代表团出国参赛方案和参赛期间综合管理;承办组委会日常工作。 对外工作组设在国际合作司,其主要职责是:统筹协调我国参与世界技能组织活动及与有关国家和地区在技能竞赛领域的交流合作;负责与世界技能组织的联络;筹备参加世界技能组织大会和其他相关国际会议;审核中国代表团出国参赛组团方案并根据参赛方案负责对外联系。 技术支持组设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其主要职责是:研究提出参赛项目建议;承办参赛项目和参赛选手、技术指导专家、教练的遴选工作;指导开展参赛选手、技术指导专家、教练的培训;承办技术会议和技术交流活动;承担中国代表团出国参赛期间的技术指导工作;负责国际竞赛规则规程、技术标准的引进与推广。 保障服务组设在国际交流服务中心,其主要职责是:组织承办国际技术交流活动;选拔、培训参赛技术翻译,翻译审核相关资料;负责出席国际会议、出国参赛的组团事宜和后勤保障等事务性工作;处理社会赞助事宜。 新闻宣传组设在宣传中心,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涉及世

学生技能竞赛管理办法

学生技能竞赛管理办法 1.总则 第一条职业技能竞赛是检验学生职业技能的有效手段,对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具有重要作用。学校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各级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第二条各院系部应将职业技能竞赛当作展示学校办学水平、教学质量和学生技能训练水平的重要方式,积极组队参加国家级、省级具有较大影响力的职业技能竞赛,力争取得好的成绩。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职业技能竞赛不包括大学生科技竞赛、科技创新、科技文化节、群众性竞赛、商业竞赛等活动。 第四条职业技能竞赛级别为国家级、省级、校(市)级。 第五条国家级、省级职业技能竞赛分为三类。 1.国家级、省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指由教育部、教育厅和同级行政主管部门举办的竞赛; 2.国家级、省级二类职业技能竞赛指由教育部、教育厅和同级行政主管部门的直属部门和行指委(教指委)举办的竞赛; 3.国家级、省级三类职业技能竞赛指由行业协会组织举办的竞赛。 第六条市级职业技能竞赛指由开封市教育局和同级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竞赛。 第七条校级职业技能竞赛指由学校主办,教务处牵头组织并以学校名义行文公布的面向全校的综合职业技能竞赛。 2.职业技能竞赛的组织与管理 第一条学生职业技能竞赛实行学校和院系部两级管理体制。教务处在主管校长的领导下负责综合性学生职业技能竞赛的组织、管理;教学院系部负责校级以上技能竞赛参赛学生的选拔及参赛准备、赛前集训工作。 第二条教务处作为学校学生职业技能竞赛管理部门,履行以下职责: 1.组织参加省级以上综合性技能竞赛活动; 2.负责审核或确定校级学生竞赛项目,组织或委托承办部门组织校级综合性学生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3.负责全校学生职业技能竞赛的档案管理、数据统计、信息发布等工作。 第三条参加技能竞赛的教学部门履行以下职责: 1.在学校组织下确定校级职业技能竞赛项目,组织竞赛活动; 2.选拔或推荐优秀选手参加学校组织的校级以上学生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3.受学校委托作为承办部门或作为组织部门时,负责制定校级以上学生职业技能竞赛实施方案或细则; 4.负责确定指导教师,督促和指导竞赛指导教师开展赛前集训; 5.负责本部门学生职业技能竞赛档案管理、数据统计及上报工作。 第四条国家级和省级职业技能竞赛的组织与管理 1.参加国家级、省级一类竞赛和综合性职业技能竞赛,由教务处统一组织; 2.参加国家级、省级二类及以下职业技能竞赛和专业技能竞赛由相关院系部提出参赛申请,提交竞赛文件(通知)、参赛计划,经教务处审批、备案后,院系部自行组织参赛。 3.参加国家级、省级技能竞赛,参赛队应在竞赛结束后编写竞赛总结;竞赛总结、获奖证书和获奖文件的扫描件、复印件经所在院系部汇总后报教务处备案。 第五条校级职业技能竞赛的组织与管理 1.由教务处牵头,每年举办一次综合性职业技能竞赛,并冠以“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年职业技能竞赛”;校级职业技能竞赛的优胜者,将根据竞赛成绩作为参加国家级、省级职业技能竞赛的候选选手。 2.校级综合性职业技能竞赛由教务处提出竞赛项目,按照专业情况确定承办院系部,承办院系部制定竞赛实施方案,竞赛费用由学校统一安排。 3.为促进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院系部须根据专业特色确定若干项院系部技能竞赛赛项。竞赛前,由所在院系部提出竞赛方案并报教务处审核、备案,由学校根据竞赛规模和组织情况,酌情给予经费支持。 第六条市级职业技能竞赛的组织与管理 市级职业技能竞赛由院系部提出参赛申请,教务处备案,院系部自行组织参赛。 第七条各级竞赛结束后,参赛院系部应及时将竞赛结果及竞赛的相关图文资料、获奖通知、获奖名单、获奖证书、参赛总结等材料的电子稿和复印件送交教务处备案。 第八条各院系部每学期出应根据专业情况制订参加竞赛活动的计划,竞赛

职业技能竞赛管理与奖励办法

职业技能竞赛管理与奖励办法 为鼓励和引导全体师生积极参加职业技能竞赛,形成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改、以赛促研的良好氛围,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打造“全国知名、省内一流”的优质高职,现对师生参加职业技能竞赛奖励办法进行修订。 一、竞赛类别与级别 职业技能竞赛分为三类:由各级政府教育部门或人社部门牵头联合财政部门等多部门举办、获奖纳入优质校、双高校和职教高地标志性成果的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青年教师教学竞赛、教师教学能力大赛和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等为一类竞赛;由政府主管部门、教育部行(教)指委、教育厅专指委举办的职业技能竞赛为二类竞赛;由政府认定的行业协会、学会、大中型骨干企业举办的职业技能竞赛为三类竞赛。 职业技能竞赛分为国家级、省级、市和校级竞赛四个级别。竞赛级别的认定以竞赛主办单位颁发的证书或文件为依据。未经统一选拔而直接参加的国家级、省级竞赛项目,按降一级别认定;不到现场比赛而是通过邮寄作品参赛的,按降一级别认定。政府部门下属单位或行业协会分会举办的竞赛相应降低一个级别。各级各类选拔赛以校区为单位组织的,按校级成绩认定。 二、竞赛组织与管理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职业技能竞赛领导小组,院长担任组长,分管教学副院长担任副组长,教务处、学生处(团委)、双创中心、财务处等处室和各院部负责人任成员。教务处具体承担组织、协

调、考核、奖励等工作,相关处室、二级院部具体组织备赛训练与参赛工作。 职业技能竞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教务处。 (二)赛项规定 每个专业群的教师和学生参加的专业技能竞赛数量原则上分别不超过3个和5个。每个赛项参赛人数(团队)原则不超过2个,参赛选手必须通过全校竞赛遴选。 有一类大赛的专业必须参赛,且可以不受数量限制,相关专业均可参加校级遴选;没有一类大赛的专业可以二类大赛参加;二类大赛也没有的专业可以选择三类大赛参加。 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教师教学能力大赛和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等由相关职能部门统一组织。 教学部参赛数量参照专业群执行。 (三)参赛申报 1.赛项申报。各院部于每年10月份提报下一年度职业技能大赛参赛项目。 2.参赛申请。所有职业技能竞赛项目参赛前,均须填写《XXX 学院职业技能竞赛参赛审批表》(见附件1、2),报院部联系领导批准备案后实施。 3.校(院)级技能比赛由相关单位负责组织报批和实施。学校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员教学技能竞赛,每年组织一次全员参与的师生技能文化节。 (三)职责分工 1.学院技能竞赛领导小组的职责:负责学校各类技能竞赛的整体规划和宏观指导,认定各类技能竞赛级别,做好各类竞赛的组织、协调管理工作,收集、发布相关竞赛的信息;负

教学技能大赛活动实施方案

且能够在网络上浏览的教学软件;幻灯片课件是指以Microsoft PowerPoint等软件制作的,主要以幻灯片形式演示的教学软件),可以是一个教学片段、实验,幻灯片课件必须是完整的一组(五张以上)。所有多媒体课件必须是教师本人原创。 学校公示竞赛结果。竞赛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类,并分别按15、10、4学时每件计入教师继续教育灵活性学时。 学校将所有教师制作的课件分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档次分别刻录制作成一个光盘,上交县“竞赛活动”办公室审查和评比,优秀课件在叙永教育网“师训教研”栏目的“竞赛活动”专栏展示。 (六)全员课堂教学展示与竞赛 1.参加教学工作不足三年的青年教师必须参加青年教师课堂教学基本功比赛活动。青年教师课堂教学基本功比赛,由各片区每学期负责组织一次。主要内容有两项:一是在规定时间内,集中组织教师撰写一篇教学设计(教案),要求结构完整,设计合理,体现课改精神;二是进行课堂教学(亦可用说课,模拟上课形式)评价。 2.参加教学工作三年以上的教师,每学年至少要进行一次校内公开课教学活动(可分期分批进行)。要求青年教师上研究课,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上示范课。各教研组对教师公开教学要认真组织听课评课活动,评课要作详细记录。学校要对青年教师课堂教学基本功比赛结果和教师公开教学活动情况予以公示,优秀者作为参加乡、县级优质课竞赛的推荐人选。 学校公示竞赛结果。竞赛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类,并分别按15、10、4学时每件计入教师继续教育灵活性学时。 (七)教师教学成绩考核与展示 各校在开展好竞赛活动其他工作的同时,要对教师教学成绩进行考核与展示。考核与展示可每学期进行一次,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市或县教育局统一组织的质量检测成绩必须予以考核与展示,统一检测和考试的科目以学生的平均分、及格率、优生率、巩固率和发展性目标完成情况五项指标(不得排名次)作为教师教学成绩分析评价的依据,其余学科由学校制定适当的评价方案。

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

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 文件编号:修改次数: 发行版本:页码: 1 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职业技能竞赛的原则、分类、组织、标准、选手、裁判、奖励和经费。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人劳字号《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 3 风险 3.1 参赛选手不符合参赛条件。 3.2 未按规定保留获奖选手成绩。 4 职责 4.1 公司人事是职业技能竞赛的归口管理部门,会同公司工会、公司团委共同组织公司级职业技能竞赛的实施;负责国家级一、二类竞赛、公司级竞赛参赛选手的推荐,并会同人事培训中心共同组织选手的赛前培训工作。 4.2公司成立竞赛组织委员会。组委会成员由公司领导、人事、工会、团委等部门领导及有关专家组成。负责确定竞赛工种和竞赛标准、参赛选手条件、名额分配和奖励办法,落实竞赛经费,协调竞赛各项准备工作和解决竞赛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审核确定表彰名单并向优胜者(单位)颁奖。

4.3 竞赛组委会下设竞赛办公室,由人事部门和有关业务部门组成。负责竞赛资金预算,确定裁判员人选,组织召开裁判员会议确定竞赛规则,审查参赛选手资格,落实竞赛各项筹备工作,组织竞赛开、闭幕式和理论知识考试、操作技能考试,组织竞赛宣传报导,负责竞赛成绩登统、汇总,向组委会提交竞赛结果,负责评选确定竞赛优秀组织单位。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危害因素辨识、风险评价、制定落实风险控制措施并组织实施。 4.4 各工种设立裁判组,裁判组由裁判长和裁判员组成。负责编制竞赛规则,确定理论知识考试命题标准、命题范围、试题结构,操作技能考试项目、评分标准等;负责检查落实各项竞赛设施、材料、仪器、工具、场地等准备情况;负责操作技能项目的监考、评分;负责竞赛执裁过程中安全预案的执行;负责竞赛后技术点评,负责。 4.5公司人事部门负责培训选拔参赛选手,办理报名手续,带队参加公司级职业技能竞赛。 4.6竞赛承办部门成立相应机构,配备相应工作人员,负责接待服务、赛场服务、宣传报导等工作。 5 管理工作流程图 职业技能竞赛管理流程

小学教师教学技能竞赛实施方案

卫城镇新发小学2012年秋季学期 教师教学技能大赛 实 施 方 案 卫城镇新发小学 2012年10月8日卫城镇新发小学2012年秋季学期 教师教学技能大赛实施方案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提出:教育大计,教师为本,要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为认真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提高我校教师的专业化发展水平,有效提高教学质量、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本次竞赛以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为目标,以全面提高提升中小学教师教学技能为着力点,通过组织竞赛活动,积极推广以校本培训为主体的教师培训培养新模式,积极创建专任教师个人素质和业务

发展平台;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提升其整体素质和专业能力,营造科研兴教氛围,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动素质教育实施。 一、参赛对象 新发小学全体在岗教师 二、竞赛办法 培训时间:10月9日——10月17日 竞赛时间:10月22日——10月31日 以学校为单位,坚持先训后赛的原则,采取自上而上、逐级评选的办法。所以教师都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教学技能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有: 1、新课程理念下的课堂教学与评价 2、教师教学技能及教学基本功 学校组织专任教师参加教学技能竞赛,竞赛内容包含写一份教学设计、上一堂校级研究课和撰写一份教学反思。竞赛按学科可独立进行,也可结合学校听评课开展,学校组织专家小组进行评价,并将评价结果记入教师业务档案。 (1)教学设计 选题范围:初中组选取七年、八年级教材;小学组在各年级教材中选取课题。 具体选题采取赛前现场抽签方式随机确定。参赛者根据抽取课题现场设计规范、完整的电子教案,时间为100分钟,现场提交教案打印稿。参赛者允许携带教材和教学资源包,教材版本统一使

技能竞赛管理办法

技能竞赛管理办法(试行)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鼓励和支持我校学生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大学生技能竞赛活动,促进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的改革,加强学生动手能力、创新能力、团队协作精神的培养,规范学生参加技能竞赛的组织管理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竞赛组织与管理 第二条学校的专业技能竞赛工作在主管校长统一领导下进行,由教务处负责组织协调与管理,相关二级学院(部)负责竞赛项目的具体组织和实施。 第三条教务处的职责是做好各类竞赛的协调管理工作;收集、公布各类竞赛的信息;负责竞赛立项管理及相关表彰和奖励工作;组织竞赛的总结与交流等工作。 第四条二级学院的职责是做好竞赛指导教师队伍的建设工作;参赛学生队伍的选拔和培训工作;技能练习场地、仪器设备的准备工作;校级竞赛的各项承办工作;围绕技能竞赛开展的教学改革及课程建设工作;相关资料的整理和上报工作。 第三章竞赛项目与级别 第五条学生技能竞赛项目由校内和校外两部分组成。校内技能竞赛项目主要依托学校每年举办的学生技能大赛(技能运动会)开展,要求专业覆盖面广,学生参与度高,积极贯彻“以赛促学、以赛促练、以赛促教”的宗旨,竞赛项目应与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和单项技能的训练联系密切,同时为专业社团和校外技能竞赛项目选拔人才。校外技能竞赛项目应关注针对性和影响力,通过优选参赛项目、指导教师和参赛选手,展现教学改革成果,提升学校品牌形象。 第六条校内技能竞赛分为重点和一般两个级别。重点竞赛需符合以下标准:有效推进实践教学模式改革;专业辐射面广,参与学生多;有行(企)业专家共同参与;有专业社团具体承办;竞赛内容与职业资格(技术)标准对接或与校外高水平技能竞赛项目接轨。 第七条校内技能竞赛项目需设负责教师一名,并由承办二级学院(部)成立专门的竞赛组织机构;参赛选手一般不对应具体的指导教师。 第八条校外技能竞赛分为国家、省、市三个级别,每级分为两类:由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举办的正式周期性竞赛,为一类竞赛;由各级教指委、学(协)会、行业等举办的为二类竞赛。上级竞赛的分赛区选拔赛按照分赛区实际行政区划定级。教务处依据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每年公布的比赛项目确定本年度一类竞赛名录,若有疑问,由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最终确定。 第九条校外技能竞赛项目需设领队一名(可由指导教师兼任),负责比赛具体联络及组织参赛事宜;以个人形式参加竞赛项目的,设指导教师名;以团体形式参加竞赛项目的,每支参赛队伍一般不超过名学生,指导教师不超过名;每项竞赛同一赛项的参赛队伍(作品)一般不超过队(项)。 第四章竞赛申报与审批 第十条各类技能竞赛项目均应履行申报与审批程序,事先未经申报并批准立项的竞

烟草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烟草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做好烟草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以下简称竞赛)组织工作,根据《烟草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国烟人〔2016〕323号),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烟草行业国家级二类竞赛、省级一类竞赛、省级二类竞赛的组织实施。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三条举办竞赛须成立竞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全面负责竞赛组织管理工作。组委会下设组委会办公室和评判委员会,组委会办公室具体负责竞赛组织实施工作,评判委员会具体负责竞赛各项技术工作。 第四条组委会负责竞赛整体安排、组织管理并指导组委会办公室和评判委员会开展工作,对竞赛期间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对竞赛组织、赛务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条组委会办公室在组委会的领导下,负责竞赛的组织安排、日常管理工作和赛务工作,包括:竞赛实施计划、竞赛组织安排和日常管理、竞赛组织实施和监督、竞赛总结和统计分析;确定竞赛地点,规划、布置竞赛场所;与竞赛各相关单位的沟通

和协调;竞赛期间的宣传工作;竞赛相关标识的设计、制作、管理和发放;竞赛经费的预算、使用和管理。组委会办公室可下设秘书组、宣传组和保障组等,负责以上各项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六条评判委员会在组委会的领导下,负责竞赛的各项技术支持工作,包括:制定竞赛规则、评分标准及相关竞赛技术性文件;确定竞赛命题范围、命题方式和命题组卷;参赛选手报名资格审查、赛前培训;裁判员赛前培训;竞赛场地及设备、物品的检验、检测和确认;竞赛各阶段的评判工作;成绩统计、汇总及结果复核。评判委员会可下设专家组、裁判组和考务组等,负责以上各项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组织管理 第七条烟草行业国家级二类竞赛由国家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与竞赛相关主管部门联合发文组织实施。 第八条烟草行业省级一类竞赛由主办的省级局(公司)或工业公司或中国烟草实业发展中心等3家以上单位联合发文(其中1家为牵头单位)组织实施;烟草行业省级二类竞赛由各省级局(公司)、工业公司、中国烟草实业发展中心发文组织实施。 第四章竞赛备案 第九条烟草行业举办国家级二类竞赛,按要求向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提出申请,经备案登记后组织实施;举办省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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