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word版)民事诉讼业务基本技能

(完整word版)民事诉讼业务基本技能
(完整word版)民事诉讼业务基本技能

作者 : 赵志悦joy

主讲人:孟德花

引言:

我是一个兼职律师,主要从事教学工作,对民事诉讼这一部分,从案件处理到教学,有我

自己的一部分特色。所以应邀到了点睛网现场,和大家共同探讨一下民事诉讼业务处理过

程中的一些基本技能。

基本技能的取得,是以我们前期一些基础知识的积聚和积累作为前提条件的。相信各位通

过司法考试,通过近一年来的实习,对基础知识部分应该是没有问题的,那么基本技能在

我们这一年的实习工作过程中也应该是比较成熟、比较丰满的了。所以今天不是我来搞讲座,而是我们相互探讨从接待当事人一直到诉讼、执行这几部分处理过程中的一些经验。

所以我也是来向大家学习的。

民事诉讼业务基本技能,我把它分为四个部分,其中一些部分有可能和我们的法律知识、

法律基础没有关系。比如说怎么去接待当事人,怎么把这个案件拿到手,这是我们能做这

个案件的前提基础。拿到案件以后,我再去说怎么做到胜诉,维护我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一、接待当事人

律师代理诉讼,不但要求具有很强的洞察力、应变能力、逻辑力、表达力,同时还要具有市场开发能力。第一项市场开发能力就是要学会接待当事人。

律师和当事人接触的信息来源有多种,有的是亲戚、朋友、熟人的介绍,有的是慕名而来,有的是接了当事人的电话等等。我以电话咨询为例,在咨询的过程中如何应对当事人,如

何接待当事人,在极短的时间内让当事人认可你、相信你,然后你能够拿到这个案件,这

是我们做律师的第一步。

我自己的经验,供大家探讨。

(一)接受当事人的电话咨询

当事人拨打电话咨询时,律师接通了以后怎么做?

1. 首先询问他要咨询什么问题,让他做简单的叙述。

如果当事人叙述漫长,你应该及时地、委婉地、礼貌地打断他,运用你的专业知识帮助他

梳理关系,然后用询问的口气向他询问问题。

正确语气:“您刚才所说的是不是这样?”“你是不是要表达这样的意思?”

避免这样的语气:“你听明白了没有?”“你明白了没有?”

2. 当事人认可你以后,你仍然用简单、专业的语言迅速回答他的问题。

比如:“依据现行的法律规定,侵权方不仅要承担赔偿责任,同时还要承担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

忌讳语言:“我感觉……”“我认为……”。

3. 回答简短问题以后,询问当事人手头有没有书面资料。

如果有书面资料,“您能不能抽时间把材料带到律所?如果没有时间,我也可以找您,我到哪儿联系您?”你一定要记下当事人的联系方式,并且把你的联系方式告诉他。

约定见面的时间以后,电话咨询到此结束。给对方留下一个比较好的印象,对你产生信任的感觉。

经验表明,从接电话到挂电话,最好把握在5分钟之内。第一,跟他说明白;第二,体现你的职业素养;第三,留下一个悬念,让他知道你这人不错,他还得找你。

所以,用专业的语言,在最短的时间内,回答当事人的咨询,这样就会给当事人留下一些良好的印象。

另外,电话咨询也不可能把当事人所有的问题都面面俱到。所以,电话咨询结束以后,约定面谈,详细听取客户的咨询,认真查看当事人的书面材料,这时电话咨询才达到了一个真正良好的效果。

(二)会见当事人

1. 约好和当事人见面,有一些细节性的工作需要提前去做:

(1)选择会面的地点:选择一个比较安静、整洁的办公场所,最好有一个单间,单独会谈。让当事人具体谈谈案件的思路。

(2)注意着装、打扮,给当事人展现一个美好的形象。

2. 与当事人会见时,首先是简短的自我介绍,然后轻轻握手,双方坐下详谈。在与客户寒喧的过程中,不要太冷漠,也不要太急于求成,否则适得其反。

3. 交谈的时候,尽量让当事人坐在左边,你坐在右边,这可以让他更加坦承地向你表述案情,加深你和当事人之间的沟通。在交谈的过程中,眼睛要看着对方,一是心灵的交流,

二是让对方感觉你在尊重他。

4. 如果场景和条件允许的话,你可以请内勤替你接待当事人,给当事人倒杯水。当当事人接这杯水时,他会感觉你非常有亲和力,非常有能力。

5. 你要细致、耐心地分析当事人的书面资料,尽量做到资料在你面前多停留一会。

6. 案件咨询完毕以后,有些当事人会主动问你需要收取多少律师费。有些律师见了面就说:“好,你先到我的律师事务所办手续,办了手续我就给你办理这个案件。”办手续就是交钱。所以有的当事人说:“和律师说话,好象他就是为了钱似的。”

律师为了钱是对的,他就是这个职业,这是他的业务、他的工作。但是律师一开始就说先办手续再谈案件,就类似于病人住院先交钱再治病。一定要尽量避免当事人产生这样的印象。

(三)律师接案技巧

1. 15分钟内应弄明白的问题

第一次会见当事人,一般15分钟左右,应该弄明白以下问题:

(1)他的经济条件如何?

例:甘肃某律所向一老农收取3000元律师费,吓退当事人。

(2)他到底想干什么?

案例:夫妻离婚150㎡房产争议案

(3)告诉他这件事能不能办,而不是怎么办。

2. 应具备的能力

(1)怎样准确把握当事人的心理特点与诉讼请求的能力;

(2)怎样恰当表述案件争议焦点与难点的意见能力;

(3)如何促使当事人相信律师具有帮助办好案件实现其诉讼请求的能力;

(4)如何依据案件性质、诉讼阶段与请求、收费数额与收费方式,设计不同的合同格式,从而达到顺利签约的目的。

3. 律师接案八大技巧

(1)静听

(2)审阅

(3)敏思

(4)善问

(5)重记

(6)慎答

(7)明示

(8)担保

(四)律师收费策略

1. 风险代理收费

(1)适用范围: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

(2)收费标准:在按计件收费方式确定基础费用外,其余费用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自愿协商达成。

实行风险代理收费,律师事务所应当与委托人签订风险代理收费合同,约定双方应承担的风险责任、收费方式、收费数额或比例;

实行风险收费的,双方约定的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收费合同标的额的30%。

2. 协商收费

(1)适用范围:各类非诉讼法律事务

(2)收费标准: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自愿协商达成。

3. 收费方式的选择

二、民事诉讼证据

(一)民事证据的收集和审查判断

1. 打官司就是打证据。

2. 质证是诉讼程序中的核心环节,未经质证的证据不能做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3. 质证是认证的条件和结果;

4. 质证是检验取证效果与诉求能否成立的尺度;

5. 质证方法的把握与技巧的运用是提升办案能力的关键环节。

(二)特殊侵权诉讼举证责任

2002年出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使很多疑难问题明朗化。案例:艾滋病女状告医院因输血感染艾滋病毒案

案例:老板手持借据状告员工借款案

案例:借据中“还(huán)欠款”、“还(hái)欠款”争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下列侵权诉讼,按照以下规定承担举证责任:

(1)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

(2)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3)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4)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5)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就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6)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产品的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

(7)因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实施危险行为的人就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8)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三)民事诉讼证据的种类

证据的收集,首先要界定收集证据、举证的目的:让己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得到支持。明白了举证的目的之后,要印证、说服法官支持己方的诉讼请求。

案件的基础事实和法律事实:案件的基础事实将来不一定都成为证据,不一定都会被法院所采信,所以这就界定了案件的基础事实和法律事实之间有一个距离。案件的事实在诉讼过程中被法院认可的话,经过质证有可能成为法律事实,被法官所采纳,支持你的诉讼请求。如果不被采纳,不能成为法官、审判组织所采纳的证据,最后会导致败诉。

所以,收集证据、保留证据的过程,对于我们成为一名优秀律师、成就一番事业是非常重要的。

我国规定了七种证据: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

有人问:鉴定结论是书证还是物证,为什么单列出来?实际上,鉴定结论既不是物证,也不是书证,而是一种独立的证据形式。

1. 当事人陈述

听取和审查当事人陈述时,要注意几个问题:

(1)当事人陈述与其他人证、物证是否一致。

(2)当事人陈述的材料是怎么来的,是他自己掌握的一手材料,还是他听别人说的,还是别人告诉他的。

(3)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的思想动机。

(4)当事人陈述前后是否矛盾。

2. 证人证言

案例:某借款案

证人出庭作证难问题:

(1)内部原因

①审判人员受传统思想的影响,宁愿自己调查收集证据,也不愿意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②怕麻烦,图省事。

案例:《五朵金花》作者诉曲靖卷烟厂侵权案

(2)外部原因

①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

②被当事人收买

③怕被打击报复

3. 视听资料

案例:婚外情欠钱录音案

公共场合安装的摄像头摄录的资料能否作为定案证据?案例:某银行利用内部监控系统追回27000元案

偷拍偷录的视听资料有没有证明力?案例:妻子安装摄像头调查丈夫婚外情案

三、民事诉讼技能

基本制度:

(一)合议制度

(二)回避制度

案例:长达十年的离婚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若干规定》:“为确保司法公正,根据人民法院组织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现就审判人员执行回避制度及有关问题规定如下:

第一条审判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与当事人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姻亲关系的;(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勘验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四)与本案的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有夫妻、父母、子女或者同胞兄弟姐妹关系的;(五)本人与本案当事人之间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

第二条审判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回避,但应当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一)未经批准,私下会见本案一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的;

(二)为本案当事人推荐、介绍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律师、其他人员介绍办理该案件的;

(三)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财物、其他利益,或者要求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报销费用的;

(四)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宴请,或者参加由其支付费用的各项活动的;(五)向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借款、借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或者其他物品,或者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在购买商品、装修住房以及其他方面给予的好处的。”

(三)公开审判制度

不公开审理:

1. 法定不公开

(1)国家秘密

(2)个人隐私

2. 申请不公开

(1)商业秘密

(2)离婚案件

(四)两审终审制度

接三、民事诉讼技能

今天我遵循的一个顺序是,先学会做人,再学会做事,然后再学会做律师。有很多人在刚刚进入这个行业、刚刚接触当事人的时候感觉不一样,但绝对是以你的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作铺垫的。因为有时候你再和蔼可亲,你再表现的比较平易近人,会听的听门道,不会听的听热闹,会感觉你这个人业务知识方面有可能不行。所以先学会做人,再学会做事,然后再学会做律师。

在讲民事诉讼整个过程之前,还有几个单项的技能需要掌握,由于时间关系,我就把它容在了总的过程里面。我现在要起诉了,起诉的时候要做什么?首先界定管辖的法院,再一个要确定当事人委托我提出的诉讼请求,然后就是一些文书的制作,进入了庭前起诉的准

备阶段。在这个阶段,有大量的工作需要去做。所以有时候很多律师出庭的时候有这样一句话:“我现在受XX律师事务所的委派,接受本案XX方当事人的委托,现在担任本案X X方当事人的代理人,并且在开庭前做了准备工作。”

对于民事纠纷的处理,作为代理民事案件的律师来讲,这部分显得更为重要。原因是证据是我们收集的,无论是当事人本人的陈述还是其他的证据,我们在开庭的时候要出示这些证据,然后以法服人、以理服人,使我们这一方的观点、证据能够得到审判人员的采信,最后作为定案的依据,这样才能够使得我们的诉讼请求得到支持。就起诉论起诉,就上诉论上诉。

再比如诉前保全和诉中保全。还有上诉内容、申请执行需要掌握的技能和技巧等。由于时间关系,就把那部分内容容在了后面要讲的内容里面。

四、离婚案件

(一)离婚案件的第一审起诉

1. 起诉准备与提起

步骤1:接待咨询,了解案件基本情况,接受当事人委托

(1)了解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判断是否符合起诉的主体资格

(2)了解案件的基本事实和相关法律依据

①理清案件的基本事实;

②了解有关证据情况;

③查明案件的有关法律依据。

(3)接受当事人委托

步骤2:根据规定,审查诉讼时效和确定管辖法院(1)了解与案件有关的法律规定,审核诉讼时效(2)确定受诉法院

步骤3:依据事实,明确法律关系,确定诉讼请求和案由(1)明确诉讼请求

(2)确定案件的案由

步骤4:分析材料,代写民事起诉状和编制证据清单(1)收集证据材料

(2)审查并编制证据清单

步骤5:根据案情,确定是否提起诉前财产保全申请

(1)依据案件基本情况,审查是否需要申请财产保全

(2)依据上述审查,决定提出诉前财产保全,并进行财产调查步骤6:根据审查,制作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和担保书

(1)制作财产保全申请书与诉讼保全担保书

(2)办理财产保全申请手续及协助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3)按照有关规定缴纳申请费用

步骤7:汇总材料,递交诉状等相关材料,并跟踪法院受理进程(1)向管辖法院提交起诉材料

(2)关注法院立案受理进程

2. 出庭前的准备

步骤1:认真审查提交法院的证据材料,了解相关情况

步骤2:根据需要,申请诉讼财产保全和证据调查

(1)审查是否提出诉讼保全申请

(2)审查是否提出证据调查申请

步骤3:整理和提交证据,按时出席证据交换活动(1)审查与提出证据交换的申请

(2)出席证据交换活动

(3)认真核对笔录,理清争议焦点

步骤4:查漏补缺,在举证期限内进一步收集证据材料步骤5:做好充分准备,拟定庭审中的调查提纲(1)熟悉案情,明确规定

(2)拟定调查提纲

(3)准备举证与质证材料

步骤6:根据情况,与当事人确定出庭应注意的事项(1)离婚案件的原告本人必须出庭

(2)通知证人出庭

(3)商议庭审中的注意问题

步骤7:综合案情,认真撰写代理词

步骤8:依据规定,必要时申请延期开庭

3. 参与法庭调查和辩论

步骤1:认真准备,检查所应携带的全部材料,按时出庭(1)检查有关案件材料

(2)落实证人出庭情况

(3)检查其他相关材料

步骤2:依据规定,审查是否提出异议或回避申请(1)针对对方出庭人员的身份提出异议

(2)提出回避申请

步骤3:宣读起诉状,阐明具体诉讼请求和理由

步骤4:依据庭审次序,逐个进行证据出示和质证(1)举证与质证

(2)发问与反对

步骤5:认真记录,突出重点,从容进行陈述和辩论

(1)依照法庭辩论阶段的次序进行辩论

(2)发表代理意见应当重事实、讲道理

(3)根据情况,申请恢复法庭调查

步骤6:根据实际情况,参与调解或和解

4. 结案与材料归档

步骤1:签收文书,告知当事人裁判文书内容的含义

(1)签收法律文书

(2)向当事人解释文书的内容

步骤2:认真研读,评估裁判结果和提出法律意见

步骤3:整理材料,案件材料登记归档

(二)离婚案件的第二审上诉

问题:一审没有判离婚,二审会不会判离婚?

如果一审法院判决不准离婚,而离婚仅仅是解决人身关系问题,婚姻家庭领域除了人身关系之外还有财产关系。既然人身关系没有给你解除的话,涉及到的子女归属问题、财产分

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简答汇总

41.协议管辖的条件有哪些? ⑴只适用于合同纠纷⑵仅适用于合同纠纷中的第一审案件⑶协议管辖所约定的法院须为 法定范围内的法院⑷为要式行为必须采用书面形式⑸当事人必须做确定的、单一的选择⑥不得违背关于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42.诉讼中止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1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2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4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5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6其他。 43.人民法院的判决在法律上具有哪些效力? (1)判决对人的支配力,即判决具有确认某一主体应当为一定行为或者不应当为一定行为的 效力。 (2)判决对事的确定力、 (3)判决的执行力。 44.执行程序与审判程序的区别有哪些? (1)程序建立的权利基础不同。 (2)程序的任务与作用不同。 (3)程序的内容不同。 (4)程序启动的原因不同。 45.人民法院对哪些情形的涉外仲裁裁决不予执行? 没有条款或协议,未得到通知不得申辩,仲裁程序违法,不属于仲裁范围或无权仲裁,违背社会公共利益。 六、论述题(10分) 46.论证明责任的倒置。 是指将依据法律要件分类说应当由主张权利的一方当事人负担的证明责任改由否认权利的另一方当事人就法律要件事实的不存在负证明责任。 证明责任倒置的几种情况 ①制造新产品引起的专利侵权②高度危险作业③环境污染④建筑物或悬挂物发生倒塌、 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⑤饲养动物⑥缺陷产品⑦共同危险⑧医疗行为

41.简述我国民事诉讼中支持起诉必须具备的要件。 (1)支持起诉的主体是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2)支持起诉的前提是法人或者自然人有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违法行为。(3)支持起诉的时机必须是受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造成了损失,而又不能、不敢或者不便诉诸法院。 42.简述我国民事诉讼中专属管辖的种类。 (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专属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因港口作业,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专属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3)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专属于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43.简述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条件。 (1)与案件处理结果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2)他人之间的诉讼正在进行,第三人以案件处理结果与自己有法律上利害关系为由要求参加诉讼,时间须在法院受理诉讼后作出判决前,一般也应在第一审程序中参加诉讼。(3)申请参加诉讼或由法院通知其参加诉讼。 44.简述我国民事诉讼中采取诉讼财产保全的条件。 (1)采取财产保全的案件必须是给付之诉。(2)须具有财产保全的必要性。(3)当事人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 45.简述我国民事诉讼中移送执行的案件范围。 (1)人民法院制作的具有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内容的民事判决书、调解书。(2)人民法院制作的民事制裁决定书。(3)人民法院制作的具有财产内容的刑事判决书、裁定书。(4)人民法院制作的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裁定书。 六、论述题(10分) 46.试述我国民事诉讼中证明责任的分配。 证明责任的分配,是指按照一定标准,将事实真伪不明的风险,在双方当事人之间进行分配,使原告负担一些事实真伪不明的风险,被告负担另一些事实真伪不明的风险。2、我国民事诉讼证明责任的分配。(1)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并未解决证明责任分配问题。(2)我国民事诉讼中证明责任的分配标准应依据法律要件分类说,并参照其他学说。具体如下:①凡主张权利或法律关系存在的当事人,只需对产生权利或法律关系的特别要件事实负证明责任,阻碍权利或法律关系产生的事实则作为一般要件事实,由否认权利或法律关系存在的对方当事人负证明责任。②凡主张已发生权利或法律关系变更或消灭的当事人,只须就存在变更或消灭的特别要件事实负证明责任,一般要件事实的存在由否认变更或消灭的对方当事人负证明责任。③对少数属于例外情形的案件,需要参照反规范说,对证明责任实行倒置。

民事诉讼业务基本技能概述

民事诉讼业务基本技能 引言: 我是一个兼职律师,主要从事教案工作,对民事诉讼这一部分,从案件处理到教案,有我自己的一部分特色。所以应邀到了点睛网现场,和大家共同探讨一下民事诉讼业务处理过程中的一些基本技能。 基本技能的取得,是以我们前期一些基础知识的积聚和积累作为前提条件的。相信各位通过司法考试,通过近一年来的实习,对基础知识部分应该是没有问题的,那么基本技能在我们这一年的实习工作过程中也应该是比较成熟、比较丰满的了。所以今天不是我来搞讲座,而是我们相互探讨从接待当事人一直到诉讼、执行这几部分处理过程中的一些经验。所以我也是来向大家学习的。 民事诉讼业务基本技能,我把它分为四个部分,其中一些部分有可能和我们的法律知识、法律基础没有关系。比如说怎么去接待当事人,怎么把这个案件拿到手,这是我们能做这个案件的前提

基础。拿到案件以后,我再去说怎么做到胜诉,维护我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一、接待当事人 律师代理诉讼,不但要求具有很强的洞察力、应变能力、逻辑力、表达力,同时还要具有市场开发能力。第一项市场开发能力就是要学会接待当事人。 律师和当事人接触的信息来源有多种,有的是亲戚、朋友、熟人的介绍,有的是慕名而来,有的是接了当事人的电话等等。我以电话咨询为例,在咨询的过程中如何应对当事人,如何接待当事人,在极短的时间内让当事人认可你、相信你,然后你能够拿到这个案件,这是我们做律师的第一步。 我自己的经验,供大家探讨。 (一)接受当事人的电话咨询

当事人拨打电话咨询时,律师接通了以后怎么做? 1. 首先询问他要咨询什么问题,让他做简单的叙述。 如果当事人叙述漫长,你应该及时地、委婉地、礼貌地打断他,运用你的专业知识帮助他梳理关系,然后用询问的口气向他询问问题。 正确语气:“您刚才所说的是不是这样?”“你是不是要表达这样的意思?” 避免这样的语气:“你听明白了没有?”“你明白了没有?” 2. 当事人认可你以后,你仍然用简单、专业的语言迅速回答他的问题。 比如:“依据现行的法律规定,侵权方不仅要承担赔偿责任,同时还要承担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 忌讳语言:“我感觉……”“我认为……”。

律师代理民事诉讼案件的常见风险

律师代理民事诉讼案件的 常见风险 Prepared on 24 November 2020

律师代理民事诉讼案件的常见风险 近日有媒体报道:北京市某家律师事务所两名律师因在办理房屋按揭贷款业务中,向银行出具内容失实的法律意见书,被检察院提起公诉,要求追究两位律师的刑事责任,引起各界特别是律师界的广泛关注。律师作刑事案件有风险、作非诉讼案件出具法律意见书也有风险,作民事诉讼案件是否有风险呢有,只是责任形式有所不同。有人以为民事诉讼案件由法院出判决、风险完全有当事人承担,实则不然,如果律师在代理民事诉讼案件中把握不当,也会险象环生,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律师由于缺乏执业技能和经验不足带来的风险。西方有句谚语“不要让正义因缺乏法律学识和法庭技巧而败诉”,可见,执业技能对律师执业至关重要。有些律师由于未能注意执业技能的学习和积累,在诉讼代理中可能会犯以下错误: 1、写起诉状时过于随意。在相关情况和证据还没有弄清楚的情况下,仅凭委托人的叙述就提笔写就起诉状并交到法院,还美其名曰:提高工作效率。却忘记匆忙随意写就的起诉状有可能对案件造成灾难性的后果,表现为无法弥补在诉状中的漏洞,无法去掉对自己不利的自认。比如被告诉讼主体选择不当,起诉可能被法院驳回;没有全盘考虑自己的权益,待法院判决后才发现在诉讼请求中漏掉

应保护的某项利益,重新起诉,法院则会以一事不再理为由不予立案受理。 2、对委托人提供的证据,没有要求提供原件并仔细阅读,只依赖于复印件和委托人的叙述,以为证据原件在开庭时再提供不迟。事实上,一份证据是否具有证明力,包括几个方面:内容、形式和来源等。委托人对证据的叙述往往侧重在内容,其他方面谈及较少,如果代理律师没有全面审查证据原件,很有可能对案件的事实判断失误,给以后的诉讼造成被动。有两个典型案例能充分说明证据形式(完整性)的重要性。某原告借款给被告,被告用一张16开(与A4相差无几)的纸,写下借据,由于所写内容不多,被告所写文字只占用了该纸的上半部分,下半部分为空白,原告当时就将该借据折叠起来保管。后原告多次持借据向被告索要欠款,未果。原告一纸诉状将被告告上法庭,当原告信心十足地走向法庭质证时,问题出现了,由于原告多次翻动使用借据,加上借据纸张不好,该借据已从中间断开,且下半页丢失,最终法院以原告证据不足为由判原告败诉。另一案件与上述案件相似,原告将借据的右下角邮票大小的一块弄掉,但丝毫未损及借据内容,原告也被法院判为败诉。如果只凭原告的叙述和复印件是看不到证据毁损部分的,也就不能发现证据的瑕疵,进而搜集其他证据予以弥补。

律师办理民事案件基本技能

引言 课程内容简介。 一、接案 1.“望”---观察 2.“闻”---听 3.“问”---针对所听的提出问题 4.“切”---咨询 (一)接案的基本规程 1.委托的主体是否适合。 2.是否有明确的被告、明确的诉讼请求。 3.诉求是否合理,是否超过的诉讼时效。 4.是否属于人民法院的管辖范围和受诉法院的管辖范围。 5.咨询收费。 (二)签订委托代理协议,收取代理费 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中存在的问题以及要注意的事项。 1.委托人本人签字。 2.签订委托协议时做一个谈话笔录。 3.“一案一立”原则。 4.对于案件的一些风险要向当事人如实告知。 5.办案过程中律师要注意的问题。 二、证据 在民事案件中有“打官司就是打证据”的说法。 (一)证据的重要性 当事人提供证据时存在的问题。 (二)举证难问题 1.证据制作的技巧。 2.调查令的问题。 3.非查不可的情况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4.关于证人证言的使用。

(三)证据保全 《民事诉讼法》第十四条规定在证据可能丢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诉讼参加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 三、诉讼文书 写诉讼文书时要注意的问题以及技巧。 四、立案 1.法院案件太多,如果立案后每年结案达不到一定的标准,可能会影响法院的结案率,会影响到法院的整个审判工作成绩。 2.各地区的律师尽量不要赶周五立案。 3.按《民事诉讼法》规定在法院通知的期限内交诉讼费,不交视为撤诉处理。 4.立案所需的文书材料。 五、庭审工作的重点 庭审工作的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申请回避权 (二)庭审调查质证阶段 (三)庭审辩论阶段 在辩论阶段应该注意几个重点: 1.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论点明确,论证有力,以理服人,切忌意气用事、挖苦讽刺对方。 2.辩论中要仅仅抓住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中心内容。发言过程当中要条理清楚,避免漫无边际、空谈或者言之无物。 3.辩论中抓住两个重点证据和法律依据,事先准备好代理词,针对核实后的变化而变化,对突然出现的新问题要作出快速反应。 4.代理词和整个辩论意见的完整性、统一性不能自相矛盾,同时还要力争做到观点明确、具体、中心突出,层次分明,有理有据。 5.出庭前要做好多种准备,对对方可能提出的问题认真分析和大概的估计,并针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做出应对方案。 6.对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简单的案件,作为代理律师也要客观地表明态度,不能得理不让人,对于案件复杂或者自己一方不在理的案件也要认真沉着应对,并在有利于当事人的情况下,尽量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把损失降到最小。 六、庭审的主要流程 庭审的主要流程介绍。已过举证期限,主张无效。 七、二审律师的代理工作 1.阅卷。 2.对一审认定的案件事实要有自己的判断。 3.证据提交的问题。

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一)自考试题 (15)

. 全国2006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一)试题 课程代码:00918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5小题,每小题1分,共15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外国法院对我国第三人民事诉讼权利加以限制的,我国人民法院对该国第三人的民事诉讼权利,实行( ) A.同等原则B.平等原则 C.相对原则D.对等原则 2.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诉讼地位相当于( ) A.共同诉讼人B.诉讼参与人 C.原告D.被告 3.以书证的制作是否必须采用特定形式或履行特定手续为标准进行分类,书证可分为( ) A.公文书和私文书B.处分性书证与报道性书证 C.普通书证与特别书证D.原本、正本、副本、节录本 4.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为避免败诉危险而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的必要性。称为( ) A.证明责任B.举证责任 C.提供证据的责任D.主张责任 5.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 ) A.法律效力B.时间效力 C.诉讼效力D.和解效力 6.当事人对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可以向( ) A.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B.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 C.上级人民法院上诉D.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申诉 7.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 ) A.五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B.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 C.十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D.十五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 8.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 A.诉讼中止B.延期审理 C.诉讼终结D.判决离婚 9.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定上诉案件的处理,一律使用( ) A.判决B.裁定 C.决定D.通知 10.对于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不予受理的裁定,当事人可以( ) A.上诉B.撤诉 C.申诉D.抗诉 11.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公民失踪的案件,应当发出寻找失踪人的公告,公告期为( ) A.一个月B.三个月 C.六个月D.一年 12.民事诉讼法规定,公示催告的期间由人民法院根据情况决定,但不得少于( )

律师行政诉讼基本技能

遇到诉讼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https://www.360docs.net/doc/3b13485859.html, 律师行政诉讼基本技能 第一编基础论 第一章行政法概述 第二章行政主体 第三章行政行为 第四章责任论 第二编非诉论 第五章担任政府法律顾问 第六章参与制度建设 第七章行政听证及其代理 第八章非诉咨询与审查意见

第九章非诉经济项目谈判与审查 第十章行政复议及其代理 第十一章参与法制宣传 第三编涉诉论【每章后附最高院司法解释】第十二章行政诉讼概述 第十三章受案范围 第十四章管辖 第十五章行政诉讼参加人 第十六章起诉和受理 第十七章行政诉讼程序 第十八章行政诉讼证据与法律适用

第十九章行政诉讼裁判 第二十章执行 第二十一章行政赔偿 附录:律师的行政法律文书 第一章概说 第一节行政诉讼业务在行政法律业务中的地位 最近几年全国四级人民法院每年审结民事案件约600多万件,刑事案件约80多万件,行政诉讼案件约11-12万件。行政诉讼案件相对于民事、刑事案件来说数量较少。对前面《律师行政法业务》一书编章结构的分析可知,律师的行政法律业务中除涉及诉讼外还有第5—11章阐述的非诉业务。一般的律师事务所对外宣传时鲜见以专门从事行政诉讼业务见长的,因为行政诉讼如果代理原告难度大【行政干预与得罪行政机关】、收费低【主要是协商】。 律师在行政诉讼中的作用是不容忽视的。首先,有助于维护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作为行政相对人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处于服从的、被管理的地位,在诉讼中虽然他们与行政机关的地位是平等的,但他们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不甚了解,这就需要借助律师运用其娴熟的法律知识为他们提供帮助,从而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其次,有助于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律师通过参加诉讼,对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中存在着的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违法行为予以指出,从而起到监督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合法性的作用。 再次,有助于人民法院正确、及时地审理行政案件。律师在行政诉讼中对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提出自己的意见,从而帮助法庭查明事实、正确适用行政性法律、法规和规章,作出正确的裁判。 第二节行政诉讼业务基础知识 一、行政诉讼的基本概念 行政诉讼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以该机关为被告依法起诉,由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并作出裁判的司法活动。诉讼当事人地位具有特殊性。行政诉讼的原告为作为被管理一方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行政诉讼的被告恒定为作为行

律师处理民事案件的工作方式与具体步骤

成都精英律师团都燕果律师律师处理民事案件的工作方式与具体步骤 一、审查收案,具体步骤为: 1、了解案件法院是否已受理,即案件是否已经进入诉讼程序。 对于法院已经受理的,应对案件进行全面分析,确定案由,初步形成自己 的处理意见,并同委托人商定签订委托代理事宜。 对于当事人尚未起诉的,应审查案件是否具有可诉性,即是否符合民诉法 第108条规定的起诉条件。对符合该条规定的,可以考虑是否接受当事人委托;对不具备起诉条件的,可告知当事人缘由,并建议当事人通过其他非诉途径解 决纠纷。 2、了解案件是否为法院主管和管辖范围。即案件是否属于《民诉证据规定》中所确定的案由,且当事人准备起诉的法院是否有管辖权。 结合《民事诉讼法》和司法实践,处理意见为: (1)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比如对工商部门吊销执照的处罚不服的,应提起行政诉讼。 (2)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当事人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如军转干部落实政策的。 (3)对合同纠纷,双方当事人已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告知当事人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对判决、裁定已生效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按申诉处理。 (5)对于劳动争议引起的纠纷,告知先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3.审查委托人的诉讼请求、证据材料是否充分合理,即是否于法有据、证 据是否充分、是否有胜诉的可能。 4、审查案件是否有法定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或丧失胜诉权等情形。如有此类情况,则向当事人说明原因,并建议当事人暂缓起诉或不起诉。从民事诉讼 法和司法解释来看,这类情形主要有:

(1)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告知当事人在6个月内不能重新起诉; (2)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并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建议当事人不要起诉; (3)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告知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4)对于委托人的诉讼请求违反法律法规、社会公德的,应拒绝接受委托。 二、律师接受当事人委托,告知可能的诉讼风险。表现在: 1、经过案件初步审查后,认为可以受案的,应与当事人订立委托合同,以确认委托关系。 2、要求当事人签署授权委托书,以确定代理权限。 授权委托书应当一式三份,委托人保留一份、委托人提交人民法院一份, 律师事务所保留一份。在授权委托书签署后,如果当事人所赋代理权限变更或解除,当事人应当及时以书面方式告知人民法院,并由人民法院通知对方当事人。 3、告知当事人可能的诉讼风险,如诉讼风险,申请评估、鉴定的风险,申请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风险,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出庭或中途退出法庭的风险, 一方没有财产的诉讼风险或无足够财产提供执行等执行风险。 三、准备起诉或应诉。律师接受委托后,应对案件事实进行深入了解,并 开展相应的调查活动。主要事项有: 1、与委托人交谈,并仔细听取委托人对案情的叙述。同时制作谈话笔录,记录重点,并请委托人确认无误后签字。 2、到法院查阅案件相关材料。如原告的起诉状、被告的答辩状、双方的举证材料及证据清单,法院调查或鉴定而来的证据。当然,律师在阅卷时应注意 一下几点: (1)用心注意围绕诉讼请求、诉讼主张的证据事实,发现案件的焦点和双方争议的关键所在; (2)审查双方证据三性,即证据的合法性、客观性、关联性;

律师办理医疗纠纷案件操作指引(2010)

律师办理医疗纠纷案件操作指引(2010) 第一章前言 第一条为指导律师依法履行职责,规范律师代理医疗纠纷案件中的执业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及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等,制定本操作指引。本指引非强制性规定,仅供上海律师在实际操作中参考和借鉴。 第二条律师参与医疗纠纷的处理,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律师职业 道德和执业纪律,应当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第四条医患纠纷涵盖面广,泛指发生在医院及医务人员与患者及家属之间发生的各种民事纠纷,包括医疗纠纷和医患之间其他民事纠纷。 本操作指引所指的医疗纠纷,是指患方认为医方在诊疗护理过程中存在医疗过失,并导致不良后果的发生,要求医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或侵权赔偿责任而产生的纠纷。 本操作指引所指的非法行医,是行政意义上的非法行医,与非法行医罪不同。 第二章案件咨询 第四条律师接受当事人委托前可以提供咨询法律服务,审查该案是否具 备受理条件: (一)是否存在医患关系; (二)是否发生人身或财产损害结果; (三)在医疗活动中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四)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和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五)诉讼时效。 第五条确立医患关系通常根据患者就诊的挂号凭证、病历记录、影像资料、医疗费发票,或者与就诊相关的其他资料。 第六条人身损害结果包括暂时性的人身损害及永久性的人身损害;代理律师应当审查有什么证据可以证明患者发生了具体的损害结果(包括医疗尚未终结,

损害结果尚不能固定的。这通常是作赔偿预算时考虑的问题,可以保留诉权,待损害结果可以量化的时候再进行追加或另行起诉。) 第七条律师依照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全面分析当事人是否有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代理医疗机构的律师,应当审查患者是否有不配合诊断、治疗、护理的行为。 第八条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诉讼时效为1年,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为起算点。律师应当充分把握应当知道的涵义。 第八条律师提供咨询法律服务,应当审核当事人提供的案件线索及证据材料: 案件线索包括但不限于医疗纠纷发生时的诊疗经过、既往病史、家族史、医疗费发票及其它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信息情况; 证据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就诊资料(包括门、急诊、住院病史,各种检验申请单,医药费清单,注射证明,外配处方等)、影像学资料、纠纷有关的现场实物(液体瓶、药品等)、护理证明、误工及收入证明、交通费单据、住宿费单据、抚养/赡养/扶养证明、伤残用具证明、身份及亲属关系证明。 第九条律师在患方当事人无法提供相关证据时,应当指导其取得上述相关证据材料,并复印、封存相关病史资料(如案件涉及疑似输液、输血、药物等引起不良后果的,也应当对现场实物予以封存)。 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 第十条律师提供咨询法律服务,可以参照《上海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收取法律咨询服务费。 第三章接受委托 第十一条签订聘请律师合同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风险告知

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一)自考试题 (24)

. 全国2010年1月自考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一)试卷 课程代码:00918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5小题,每小题1分,共15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旅居海外多年的乔某在继承其父遗产时,因遗嘱真伪问题与国内的兄妹发生争执而诉至法院,证人甲、鉴定人乙、翻译人员丙、乔某的诉讼代理人丁出庭参加诉讼,乔某、乔某的兄妹以及甲、乙、丙、丁均属于( ) A.共同诉讼人 B.诉讼参加人 C.诉讼参与人 D.诉讼代理人 2.依管辖是否由法律强制规定为标准,可以将管辖分为( ) A.专属管辖和协议管辖 B.法定管辖和裁定管辖 C.移送管辖和指定管辖 D.选择管辖和协议管辖 3.甲货运公司租用乙公司吊车在某港口码头卸货时,造成码头卸货平台毁损。现港口所属港务局提起赔偿诉讼。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应当是( ) A.甲货运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 B.乙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 C.港务局所在地人民法院 D.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 4.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诉讼代理人包括( ) A.法定诉讼代理人和指定诉讼代理人 B.法定诉讼代理人和委托诉讼代理人 C.指定诉讼代理人和委托诉讼代理人 D.法定诉讼代理人、指定诉讼代理人和委托诉讼代理人 5.甲起诉乙要求归还欠款,委托王律师代理诉讼。为了报复乙,甲采用技术手段修改了借据,使得借款额成倍增加,并要求王律师予以配合。对此,王律师的正确做法是( ) A.佯装不知 B.帮助其隐满真相 C.当庭予以揭露 D.拒绝代理 6.按照证据与证明责任的关系,可以把证据分为( ) A.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 B.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 C.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 D.本证与反证 7.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负担方式是( ) 第 1 页

证据法简答题(很全面的)

证据制度与诉讼制度的关系。 答:(1)控诉式诉讼制度与神示证据制度的关系;(2)纠问式诉讼与法定证据制度关系;(3)混合式诉讼与自由心证的关系。 2.简述我国证据制度的基本原则及其要求。 答:我国证据制度所坚持的客观真实的原则,是证据制度的基本原则。这种客观真实的证据制度,要求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要求查明案件事实真相,以便正确地据实处理。我国的证据制度为充分确实的证据制度,案件对证据的具体要求,在质上就是要求确实可靠,在量上就是要求全面细致、充分,达到了两个方面的统一,案件的真实性就可以保证。 3.简述证据学的具体研究方法。 答:1)借鉴和创新的研究方法;2)定性和定量的分析研究方法;3)系统、全面研究的方法;4)比较研究方法;5)实证研究的方法。 4.简述证据内容与证据形式的关系。 答:司法公正是核心,证据的内容和形式应为之服务。因此,在证据的内容与关系上应有的观点是:(1)坚持有真实内容的证据,原则上应使其有合法的证据形式,这有利于查明案件事实直相,从而保证案件正确处理。(2)重视对人权的保护,对于证据收集采用过程中的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严处;坚持按程序办案,坚持惩治违法行为,以实现诉讼程序公正。(3)对严重违法收集的证据,基于可靠性程序差,必须限制采用。 5.简述法定证据制度产生的历史条件。 答:法定证据制度是对神示证据制度的否定,是历史上一大进步。它的出现是人类文化科学的发展对司法经验总结的结果;同时又是和当时的政治斗争形势联系在一起的,是中央集权君主制的产物。为了结束地方封建割据的分裂状态,加强中央集权的统治,封建君主实行这项法律制度,有利于把司法权掌握在自己手中,从而打击封建割据势力。 6.简述自由心证证据制度产生的历史条件。 答:自由心证制度的形成有其特定的历史过程。为了与诉讼制度的变革相适应,1791年法国宪法会议正式废除法定证据制度,建立了自由心证制度。首先,资产阶级思想家崇尚人的理性的良心,指出“人生而自由”的观点。 7.简述自由心证理论的主要内容。 答:自由心证理论的主要内容有两点:一是法官的理论性和良心;二是心证达到确信的程度。两根支柱,一是抽象的理性;一是抽象的良心。其中心则是“自由”,即法官根据理性和良心自由地判断,在内心达到真诚确信的程度。自由心证制度的核心内容,就是对于各种证据的真伪、证明力的大小以及案件事实如何认定,法律并不作具体规定,完全听凭法官根据理性和良心的指示,自由地判断。 8.我国奴隶制度时期证据制度的特点。 答:奴隶制度的证据制度特点是:1)法官认定案件主要依据审判时间经验的总结;2)神示证据制度消失的较早。我国古代奴隶制各个王朝的证据制度,主要是根据审判实践经验形成的,比较重视与案情有拳客观材料,要求法官据证推断;3)除重视采用当事人的证词外,还重视其他证据的作用。 9.我国封建制度时期证据制度的特点。 答:封建制度时期证据特点是:1)坚持口供至上的原则,定罪必须取得被告人认罪的供词。2)审讯是可以依法刑讯。刑讯的程度,违法刑讯应否负刑事责任和负什么刑事责任,历代封建王朝的法律则有不同的规定。3)诬告者反坐,伪证者罚。4)疑罪惟轻兼从赎,实行有罪推定。5)重视勘验检查。6)据众证定罪的制度。7)集成和发展了“以五声听狱讼,求民情”的主观臆断的审判方法。 10.简述新中国证据制度发展的四个阶段。 答:第一阶段是从1931年至1949年的创建期,属于新民主主义时期,属于新民主主义时期。在革命根据地的法律中,已经建立起了先进的证据原则和制度。第二阶段是从1949年至1966年的发展期。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人民政府在废除国民党伪法统和总结革命根据地司法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建立了新

法律实务(民事诉讼法律实务)民事诉讼接案技巧讲义

律师谈案和接案技巧 提纲 一、如何谈案 二、如何接案 一、谈案 (一)如何理解谈案/谈案的重要性 我想,在座的同学中很多是法学专业的,而其中将来又会有以律师为职业的,可能其中又有一些同学会想,为什么要跟那些当事人谈案,影视里案子不都是律师楼分派的么?又何须自己谈案?是,对于刚执业的律师来说,他们的案子可能由律师所分派,拿着代理费10%至30%的劳动成果;但对于另一些律师,或是执业三五年以上的律师而言,他们会不满足于这微小的提成,自己谈案,自己接案,签合同收费用,最后从中抽取80%左右的代理费。两者比较,哪个有利?这儿呢,我就不多讲了。 可以说,谈案是每一个律师应具备的基本技能,谈案的目的在于接案,在于签合同,收费用,谈案效果的好坏在很大程度上决定和影响着能否接案、如何接案。那么,现在,咱们就来讲下,怎么谈案。 (二)谈案的表现形式: 电话、E-mail、MSN、QQ、拜访当事人、接待当事人,而在实际谈案过程中,几种形式往往交叉进行,其中拜访当事人和接待当事人是比较正式的谈案方式。本次培训主要针对这两种形式来探讨。也建议大家,不要忽略了其他几种形式的谈案,在接电话、发邮件、发短信等过程中都要注意自己的专业措辞和语气,不可小视一字一句,因为每一问一答都有可能是当事人对律师人品和专业素质的考察。 同时,我建议,尽量约当事人面谈!增加签约的可能性。 下面,我讲下谈案的过程注意事项:分两个版块,谈案前的准备和谈案中的流程。 (三)谈案前的准备——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 1.收集和了解 收集和了解当事人的相关信息,并就当事人所遇法律问题进行初步的了解。 (1)如果是公司当事人,需要了解公司的名称、组织结构、规模及所属行业、主营项目以及在行业的地位。 如果是个人当事人,需要了解当事人的年龄、性别、工作等相关信息。 (2)每次正式的谈案前,最好先就当事人面临的法律问题有一个初步的了解,以便进行有针对性的准备。要尽可能多的了解与委托事项相关的事实,设想在谈案过程中的方式和侧重点。 2.告知 告知当事人准备或携带的案件材料 在初步了解案情后,询问当事人手头都有哪些材料,在询问后,如需要当事人补充的,要求当事人进行补充,并且告诉当事人,在谈案的时候,要把案件相关材料都带过来,最好委派了解情况的工作人员参加等。 这样有助于律师了解案件相关情况,也有助于提高谈案的效率,否则,如果因为当事人忘记带了重要材料,可能会增加谈案的次数和时间。 3.准备好律所材料 如:宣传资料、律师名片、委托代理协议、授权委托书格式文本、以及明确的收费标准(根据实际情况);

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一)自考试题 (10)

. 全国2003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一)试题 课程代码:00918 第一部分选择题(共35分)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5小题,每小题1分,共15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 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甲起诉至法院要求邻居拆除违章建筑,这种请求属于() A.确认之诉 B.给付之诉 C.变更之诉 D.消灭之诉 2.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诉讼地位相当于() A.原告 B.被告 C.共同诉讼人 D.诉讼参与人 3.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提出的期间是() A.收到起诉状后 B.提交答辩状期间 C.开庭审理前 D.法院宣判前 4.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多长时间,视为送达() A.30日 B.三个月 C.60日 D.六个月 5.在必要共同诉讼中,共同上诉人上诉期的计算应以() A.最后一个收到裁判的共同诉讼人的上诉日期来计算 B.多数共同诉讼人收到裁判的日期来计算 C.最先一个收到裁判的共同诉讼人的上诉日期来计算 D.按全体共同诉讼人收到裁判的日期来计算 6.民事诉讼当事人必须具有() A.诉讼权利能力 B.诉讼行为能力 C.民事权利能力 D.民事行为能力 7.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并通知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后提出答辩状的日期是() A.7日 B.10日 C.15日 D.30日 8.破产财产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应按下列哪一顺序进行清偿() A.(1)破产企业所欠税款(2)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3)破产债权 B.(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3)破产企业所欠银行贷款(4)破产债 权 C.(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3)破产债权 D.(1)破产企业所欠税款(2)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3)破产企业所欠银行贷款(4)破产债 权 9.对于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双方或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申请执行期限是()A.3个月 B.6个月 C.1年 D.2年 10.如果法院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内容违法,应由法院通过何种程序来撤销或变更() A.二审程序 B.审判监督程序 C.特别程序 D.简易程序 11.以文书的内容和所产生的法律效果为标准对书证进行分类的是()

实习律师民事诉讼业务基本技能

民事诉讼业务基本技能 第一节民事诉讼业务基本情况 一、律师从事民事诉讼的主要工作 律师从事的民事诉讼业务,包括从准备民事诉讼到民事判决或裁定完全执行完毕之间,所有诉讼有关的法律事务。 民事诉讼业务包括:收案、调查取证、制作法律文书、立案、答辩、举证质证及辩论、执行等内容。 1、民事诉讼收案:律师的诉讼代理收案工作是合同协商过程;在收案时,律师事务所应进行利益冲突排查。 2、调查取证:是代理律师的基本工作。 3、制作法律文书:主要是起诉状与答辩状。 4、立案:是诉讼进入法定程序的起点。 5、举证质证及答辩:这是一个完备的庭审过程,是一个律师综合能力的展示,对庭审记录的核对是不能懈怠的。 6、案件执行:对判决书的解读是律师的基本功,读懂判决是申请执行的基础。执行手段的明确,也体现律师的专业技能。 二、民事诉讼业务所涉及的法律法规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及判例、各类基本民事法律、相关行政法

规、地方性法规、 第二节民事诉讼业务的基本特点 一、民事诉讼业务的特点 1、工作的时效性:答辩的期限、举证期限、上诉期限、申请执行等期限 2、关系的复杂性:主要有已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对方代理人、第三人、审判人员等。 3、过程的风险性: 4、技能的实践性 5、结果的不确定性 二、从事民事诉讼业务应掌握的基本原则 1、恪尽职守 律师的职责是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并在工作中勤勉尽责完成代理事项。因此,在诉与不诉,是否调解方面,律师应当尊重当事人的意见,只有在当事人不清楚法律后果时要明确加以解释。不能从自己利益的角度考虑问题并影响当事人的自由决策,更不能由于胜诉的需要唆使甚至帮助当事人制造伪证。

律师如何进行民事案件代理

律师如何进行民事案件代理 吴雪元广东德法理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将我国《民事诉讼法》与《刑事诉讼法》对照分析,就会发现《民事诉讼法》有关代理人权利义务的规定,没有《刑事诉讼法》有关辩护人权利义务的规定,那么具体和完备。本文就依据《民事诉讼法》、《律师法》有关规定,结合自己十多年来办案的经验和体会, 谈谈律师如何进行民事案件的代理。 一、律师在民事案件代理中享有的权利 律师在民事纠纷案件代理过程中所享有的权利,概括地讲,一是法定职权,二是当事 人授权。 律师的法定职权,来自法律的直接赋予,如调查权,阅卷权等,这些都是程序上的权利,一经当事人委托,即自动依法享有。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代理诉讼的律师和其他诉讼代理人有权调查收集证据,可以查阅本案的有关材料”。 当事人授权,又分为一般授权和特别授权。当事人委托律师代理参与诉讼或仲裁,律师发表代理意见、出庭、辩论三项程序方面的权利,一经委托即自动享有,这种一般授权也是程序方面的权利。至于实体权利,就需当事人特别授权了。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规定“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实践中,《民事诉讼法》赋予当事人享有的申请回避、请求调解、申请执行等三项权利,律师亦需经当事人特别授权,方可行使。 二、律师在民事案件代理中应尽的义务 我国《民事诉讼法》和《律师法》对律师在民事案件代理中应尽的义务,规定得比较零乱而不系统,分散而不集中。以我体会,可归纳为以下五个方面: 1.解答委托人有关法律问题的询问,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2.为委托人代写诉讼文书,如民事诉状、上诉状、答辩状、反诉状、管辖权异议书、 执行申请书等。 3.帮助委托人搜集整理证据,或自行调查取证后,向法庭提交。

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业务操作指引

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业务操作指引 1总则 为了保障律师依法履行职责,规范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执业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法律援助条例》、《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暂行管理办法》(司法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司法部)、《上海市法律援助若干规定》的规定以及上海市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本业务指引。 1.1 律师应积极支持并参加法律援助工作,接受上海市法律援助中心或其执业机构所属的区、县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办理的案件。律师接受案件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拖延或中止办理案件,也不得擅自转交给其他律师办理。 1.2 律师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以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和上海市律师协会的规定,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1.3 律师办理案件过程中,必须坚持依法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公正实施,忠于职守,认真负责;保守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受援人的隐私,及时向受援人通报案件的进展情况。 1.4 律师在办理案件或咨询的过程中,严禁其以交通费、文印费等任何名义向受援人或其家属收取费用,严禁接受受援人或其家属的各类直接或间接利益。1.5 律师所在执业机构应当对律师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进行业务指导,督 促律师在办案过程中尽职尽责,做好工作。 1.6 律师在办理法律援助事项时不得借机向受援人为自己、其他律师、本执业机构或其他律师所在执业机构承接有偿法律业务。 2.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范围与代理申请法律援助 2.1 法律援助案件范围 2.1.1 律师在法律援助机构指派或者安排下,为受援人依法提供以下法律援助服务: (1)征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受援人的同意并与其或法定代理人签署委托代理协议,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OK 0201全国高等教育自考《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一)》历年真题及参考答案

浙江省2002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民事诉讼法原理与实务试题参考答案 课程代码:00216 一、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答案,并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题干的括号内。每小题1分,共20分) 1.在我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外国人其所在国与我国未订立有关司法协助条约,当其委托我国律师代理诉讼时,从我国领域外寄交授权委托书,( )才具有效力。 A.只需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 B.履行所在国规定的证明手续 C.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D.只需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2.对外国法院的判决、裁定,我国应以( )的方式承认其效力。 A.通知 B.裁定 C.判决 D.决定 3.甲向人民法院提起要求乙偿还一笔三年前的欠款的诉讼,属于( ) A.肯定的确认之诉 B.否定的确认之诉 C.给付之诉 D.变更之诉 4.申请执行的期限,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 ) A.1年 B.2年 C.6个月 D.3个月 5.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此时支付令的效力如何?( ) A.支付令自行失效,债权人可以起诉 B.异议有理由的,支付令失效 C.异议无理由的,支付令仍然有效 D.支付令待15日期满后自行失效 6.在民事诉讼中,下列哪一种情况可以申请再审?( ) A.适用公示催告程序已审结的案件 B.适用督促程序已审结的案件 C.仅对已审结的离婚案件中关于财产分割部分提出申请再审 D.适用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已审结的案件 7.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提出上诉,上诉状应向( )提出。 A.应向原作出一审判决的人民法院 B.应向作出一审判决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 C.应先向原作出一审判决的人民法院提出,如不被受理,才可向上一级人民法院 D.既可向原一审人民法院提出,也可向原一审人民法院的上一级法院 8.男方与女方离婚以后,女方抚养子女,因物价上涨而起诉要求男方增加给付抚养费,男方则请求法院判决将子女改由男方抚养。男方的请求是( ) A.起诉 B.反驳 C.反诉 D.申诉 9.王某系一起赡养纠纷案件中的被告,法院受理该案后,即以传票传唤王某于某日到庭,结果王某没有到庭。对此,该法院( ) A.可以对王某拘传 B.应当对王某拘传 C.应当再次传唤王某 D.可以缺席审判 10.下列案件,应公开审理的是( )

实习律师民事诉讼业务基本技能

民事诉讼业务基本技能第一节民事诉讼业务基本情况一、律师从事民事诉讼的主要工作律师从事的民事诉讼业务,包括从准备民事诉讼到民事判决或裁定完全执行完毕之间,所有诉讼有关的法律事务。 民事诉讼业务包括:收案、调查取证、制作法律文书、立案、答辩、举证质证及辩论、执行等内容。 1、民事诉讼收案:律师的诉讼代理收案工作是合同协商过程;在收案时,律师事务所应进行利益冲突排查。 2、调查取证:是代理律师的基本工作。 3、制作法律文书:主要是起诉状与答辩状。 4、立案:是诉讼进入法定程序的起点。 5、举证质证及答辩:这是一个完备的庭审过程,是一个律师综合能力的展示,对庭审记录的核对是不能懈怠的。 6、案件执行:对判决书的解读是律师的基本功,读懂判决是申请执行的基础。执行手段的明确,也体现律师的专业技能。二、民事诉讼业务所涉及的法律法规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及判例、各类基本民事法律、相关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 第二节民事诉讼业务的基本特点 一、民事诉讼业务的特点

1、工作的时效性:答辩的期限、举证期限、上诉期限、申请执行等期限 2、关系的复杂性:主要有已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对方代理人、第三人、 审判人员等。 3、过程的风险性: 4、技能的实践性 5、结果的不确定性 二、从事民事诉讼业务应掌握的基本原则 1、恪尽职守律师的职责是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并在工作中勤勉尽责完成代理事项。因此,在诉与不诉,是否调解方面,律师应当尊重当事人的意见,只有在当事人不清楚法律后果时要明确加以解释。不能从自己利益的角度考虑问题并影响当事人的自由决策,更不能由于胜诉的需要唆使甚至帮助当事人制造伪证。 民事诉讼案件的结果并不取决于律师。 2、勤勉尽责律师都在对自己所收的案件负责,一方面要仔细阅读与案件有关的材料,另一方面要弄懂与之有关的所有法律问题 3、以礼待人 4、妥善管理案件律师收案后首先要进行案卷整理 (1)先将所有材料分成对方提交的材料,法院送达的材料、当事人 提供的材料、已经提供法院的材料几类装入活页文件夹,并用标签注明材料类别。 (2)对所有的证据材料都按发生的时间顺序排列,无论材料内容多少,形成列出材料目录的好习惯。 (3)熟读诉状、答辩状以及双方质证情况、证据内容,并注明问题条款或关键点,然后列出案情概况、案件要点、证据列表、法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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